知彻$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再三玩味的书。
  人生的价值用什么来衡量?很多答案。我们赞许“不为了钱而活”,却没办法抑制想赚更多钱的欲望。我们沉思后会赞许地点头“不为他人而活”,却顾及面子担心被嘲笑,被环境制约只好不停社交客套。我们的天性这般顽劣,想要纯洁美好,却得用虚伪维持生活。我们是可悲的人类,矛盾复杂,渴望单纯却无法单纯——在复杂的世界里单纯,很难——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笨”的天赋。或言天才的天赋。
  思特里克兰德就做得到。他不计较别人看法,只是遵循内心欲望。他说,我必须画画儿。他说,该死,我需要她。不是征求内心意见,是被内心拽着走。就像书中形容的,像肿瘤一样逼得他毫无反抗能力,或是像被魔鬼附身。对这个人下别的评论都是多余,他就是一个真正的人,最原始最混沌。他究竟为什么突然选择了画画?这之所以难以理解,是因为前后的他有太大的差异,除了大幅度变瘦和手看起来更修长好看以外。他从善良平凡变得厚颜无耻粗鲁无礼良心麻木。肉欲的嘴唇正好符合他内心兽性的膨胀,这是一个从文明人变成野蛮人的过程。然而他不自知,他只是在按命令做事,他的心怎么说,他没办法,只能那样做。这事听起来很玄虚,我同意上校的意见。但我相信是这真的。
  天才是孤独的,连理解的心灵都难觅。但书中的“我”,却是懂这个绘画天才的。“我”和思特里克兰德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互相讨厌,但“我”依旧承认思特里克兰德是个伟大的人,而“我”也是思特里克兰德在文明社会里最认可的一个人。之所以这么“暧昧”,和“我”作家的职业天性有关:好奇带领着他思考探寻他人的内心世界,敏感则助他准确地捕捉,思想的深刻使他接受并欣赏这个忠于内心的狂野画家。同时也因为思特里克兰德的嗜好,对于任何一个不屑于理他的人总是格外亲切。但这两个人终究是大不一样。每到这俩人聊天,我总觉得很像答记者问。一人问一人答。因为和循规蹈矩的作家相比,鬼迷心窍的画家的故事显然更吸引人。
  施特略夫是个滑稽角色,却赢得我的尊敬。我没办法讨厌起他来。人们嘲笑他,不仅因为外貌,还因为傻气行径。如果要怪,就怪他天生的善良和宽容吧。你可以说他懦弱,但是包容也是男子汉的特质。要说他做得最蠢的一件事,不是把生病的思特里克兰德接到家中调养,而是“乘人之危”娶了妻。爱不能和施舍糅合。毫无疑问他是爱勃朗什的,虽然他实际爱得没有自己以为的那样多。这里面包含了多少同情怜悯,连他自己也不清楚。然而他所有感情都是真的,爱是,同情是,幸福也是真的。但是真不一定换来真爱。他终是遭到勃朗什的报复,以残酷的冷漠。
  他让人感动。他说,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起来?这人有最敏感最多情的心灵,他是真正爱美的,美是他心中的上帝。他说,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他说得对,虽然我觉得最爱自己天经地义。他说,天才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对于他们本人来说,天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我们对这些人必须非常容忍,非常耐心才行。在艺术上,他真真可以称得上是思特里克兰德的知音。他透过色彩笔触感受到画者内心的热情与爆发的生命力。(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年代不起眼的作品如今会大获成功,大众本质上不还是那一群大众么)他把诚实,多情,充满活力的灵魂都倾注到艺术和生活中,却因为丰沛的热情在众人看来滑稽可笑。其实他和思特里克兰德一样,都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一个极端自私,一个极度宽容,却都是听从自己内心意见的人。认真生活的人是值得拥有幸福的。希望风光如画的荷兰能治愈他。
  还想再说说书中的“我”。他是一个作家,没有思特里克兰德震骇众人的离经叛道,也没有施特略夫让人大跌眼镜的自尊缺失。他挺正常,有梦想,同时也很现实。但是他和一般人当然不一样,否则不会和思特里克兰德结成颇有惺惺相惜意味的友谊,虽然思特里克兰德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某种程度上说,他甚至是思特里克兰德的知己。还有后来在塔希提上遇到的用生活追求美的布吕诺船长,也是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生活方式的。“同时也还有一点,我认为暂且不论这个身为作家的“我”的笔下功夫是否了得,他的观察能力的确让人惊叹。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心理活动,他不仅思考分析得透彻,而且用文字表述得到位精准。我一度觉得,这个“我”在书中都把人物分析得那么全那么准了,就像把书评的工作也完成了一样。当然,这是毛姆的功劳。
  
  啰嗦完书中的人物,想说说自己的一些感悟。
  我们都说过,希望过与众不同的生活,即使没有说出来,心里也一定暗暗地对轰轰烈烈的人生有所期待。我们曾经对自己说,这辈子,要活出一个自己。不为别人,不为钱,就为了自己。这样的誓言这般豪迈,这般倔强,这般无所畏惧,我们都曾经愿意相信。可是当时间在它的轨道里兢兢业业地奔逝,我们的人生也似乎走上同一条规规矩矩的路。曾经要活得惊险的那个自己,已经欣然蜕变成淡然沉静的自己,以前的梦想不是梦想只是无尽的欲望,如今的平平淡淡才是福;以前的自信都是幼稚,如今的自己才是真成熟。我们微笑着,仿佛走到人生的另一个阶段,悠然倚桥,听着风声,水流声,树叶的沙沙声。好像一朵花儿静然绽放。我们很欣赏这样的自己,我们感谢上苍的赐予。然后我们继续走下去。所有的潮湿心情都不会长久,所有的纠结在迎来渴望的安慰后都满意而去,所有的不愉快都琐碎得难以在记忆里长久蹲踞,我们只要走好我们的路,平平安安。这是我们的常态,我们赞许的态度,我们的价值观。
  只是我们遗弃了一些什么。那些东西曾经刻骨铭心,或者仍在内心深处微微悸动等待以后的刻骨铭心,而这个时刻也许永远不会到来。如果我是思特里克兰德,我会活出一个自己。而如果我有思特里克兰德的才华却没有他的性格他的意志力呢?我会继续做着证券经纪人,安定,康乐,偶尔在和儿女玩耍的时候,透过窗户眺望远方,依稀的遗憾掠过心头我不禁一声轻叹,不过只是一瞬而已,转眼便任棉花糖一般的平静欢愉包围,安宁得让我忘记悲伤,遗憾也有了美丽的色彩。这样的我,是大家承认赞许的我;这样的我,却不配拥有我的塔希提。或许一辈子也不知道这世界有个塔希提,一辈子也无从知晓梦里的幻境是否真实存在。
  这是不是很悲伤呢?也不是。很不值得吗?也没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关键的选择因为关键的人物关键的心情而敲定,路的方向就定了。你看不见前方,云雾迷蒙,但是尽头的风景命运之神已经用画笔画好了。虽然他不会告诉你。
  书中有一句话,上帝的玄旨妙义极其警觉地对某一些人紧追不舍,直到把他们完全征服。
  也许是这样的。命运在我们的性格浇铸的一刻就定型了。之后的一切只是预言的证实而已。有的人,天赋异禀却敏感纤细最终答不出形而上学的某道问题于是只好选择隐世;有的人,热情奔放活力四射智商一般情商无敌快快乐乐地寿老老。也许我们本就不配拥有那样叹为观止的塔希提,一个生命一直召唤的地方。但是我们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塔希提,虽然制造不出四面丛林的奇迹——所谓命中注定即是如此,但是我仍然能在其中享受到生之安静喜乐。
  看,我又在为自己辩护了。我实在不是无畏的天才。
  不是每个人都配得上拥有美丽安详又惊心动魄的塔希提。但我还是愿意有所期待。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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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1$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据说此书是有原型的,至于原型到底是不是高更,除了毛姆本人,其他人也不好妄下定论。依照高更的画风,最后高潮的壁画倒是的确有可能实现的,当然这幅高潮的壁画在我看来更可能是毛姆一厢情愿的想象。
      画家一贫如洗的死后,一位认识他的人回忆着说:“我希望可怜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活着。我真想知道,在我把两万九千法郎卖画的钱交到他手里的时候,他会说什么。”
      其实画家也不会说什么。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人为了钱而发狂,有人为了女人而发狂,有人为了权力而发狂,也有人,仅仅只是为了追求梦想而发狂。说不上幸福,也说不上不幸福。心灵的宁静与满足,也许只有死亡才能平息。没有谁会否定物质与现实的价值,丰衣足食也是一种动物的本能。而那些恰好非常不幸,偏偏要去追逐月亮的孩子们,他们是上帝的宠儿,也是同类眼里的疯子。只是因为他们的那份勇敢,坚持,和他们惊人的天赋,懂得的人会对他们肃然起敬。而对一幅艺术作品而言,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对于画家心灵的表达。让我们看到,一个赤裸而天真的,完全遵从于自己的,天赋或者平庸的心。至于一副艺术作品的经济价值,那是市场的事情,与艺术,与交流,并无多大关系。
      画家离开伦敦,又离开巴黎,最后来到塔希提,死在塔希提的丛林里,最后的结局,是上帝最大的恩赐。我始终难以忘怀,当画家和一个流浪汉混迹蓬头垢面混迹在肮脏的大街,在一场酒吧斗殴之后满城逃窜的情景。当然这没有任何意义,仅仅只是自由。
      因为肆无忌惮的活着,他才能够作画。
      像酒一样酣畅的人生。
      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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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苦$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还是很好看
  故事波澜起伏
  而且我觉得这本是恋爱教材
  让女生们看清男生的真面目
  
  女人以为全世界都在恋爱的米饭主食态度
  男人们对恋爱不过是吃盘菜的态度
  
  反正这本书
  让我很敬佩思
  活在当下的人最有勇气
  我觉得他是外太空来的人
  他的价值观和地球人差好多
  
  他是走错时空的人吧
  他属于哪个过去与未来轮回的那个点上的人
  
  我只想说
  他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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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顽彤$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中也找得到美德。
  
  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事事要邀获别人批准,或许是文明人类最根深蒂固的一种天性。
  
  凡人立身行事,务使每行为堪为万人的楷模——康德
  
  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能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来以后,它也不是为了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他对于某些行为的反感远不如对这些行为产生的原因的好奇心那么强烈。
  
  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地干这种事。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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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追求……躁动……归于平静,如斯特里克兰德,求而得的满足,或是求不得的释然,只想说,生活不是一种形式,能抬头看月亮,这样便好……………………………………斯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不在于他的才华,而是他能在自己的现实里抱着自己的月亮不放的决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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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小$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天才与常人的区别是什么?很简单,天才是天才。常人是常人。
  
  在街上晃悠的行人,总会有几个时不时地举头望月,但月亮再明也抵不上一个六便士两个六便士无数个六便士揣在上衣口袋里的温暖。而像查理斯抛尽所抛搭梯登墙要去摸一摸月亮,只因为某次不经意地凝望而无法平息的心悸,这样的举动在众人眼中是猴戏,是玩命,是不可理喻。
  
  这样一种对于追求美而奋不顾身不计后果的莫名的使命感,并不需要理解。但既然作者常以女人面对爱情时的极度依附来借主人公之嘴加以调侃,我不免想说,如果世界遍地都是如主人公这样脑子一抽风就自私到恶魔的不负责任的男人,那女人都去做蕾丝边吧!
  
  如果有一天所有的人都把口袋里的硬币抛在街上,而渴望月亮的遥不可及,到时候的景象就是,街上的硬币流成了银河,而大家都站在屋顶上对着月亮意淫。到时候有一个人低头捡起一枚硬币,这样的人反而成了伟大的艺术家。因为他懂得生活,生活是最高的艺术。
  
  我怀着敬意,也非常理解。为什么艺术家一定是穷得叮当作响,无赖又不负责任,最后惨死某个旮旯,直到生前不名一文的作品被后人赏识,从此名声大作,子孙得福。各种传记出台流传。为什么非要这样悲壮?因为首先痛苦是艺术作品创作最犀利的外在条件,在安逸的环境之下心灵的棱角难免被磨平。于是才华丧尽。其次,什么是才华?才华就是几十年几百年之后的人才能够看懂听懂的东西。
  
  天才注定是要因此痛苦的。倒并不是舆论的压力,而是他们自身对于生命的无法宣泄和无力感。就像是苦行僧。他们不需要快乐,他们排斥丰衣足食的快乐。
  
  我并不觉得这样的境界要高于内心安稳洒脱的世俗中人。大家只是不停地与自己的内心磨合妥协,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尖利如刺,或是安稳如石。人生如果真的有意义可言,那定没有同意的模式和标准。如果你是个飞翔家独行侠,就去飞吧。如果你的志向是结婚生子平稳度日,那就做一个忠诚的伴侣。我们能做的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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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钱=x$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没有真正看过的,只是在《读者》上看了貌似是书评的东西。
  讲的故事大概是以高更为原型的,有一些混乱,在上美术选修的时候,听过导师说过一些高更的故事,病态的疯狂,和梵高倒是一样的,算是曾经的好友。高更的画没有细致的研究过,想必是还没有到自己心智成熟的时候。等到时间到了,就在打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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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叹小$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我每天都過着一种行尸走肉式的生活。做个对什么事都认真的人,无论是装认真还是真认真,反正都必须让人看到我的努力是多么催人泪下。可事实上呢,我不过是个伪装自己对一切都喜欢,都觉得美好的大骗子。自欺欺人是多么可悲,做别人眼里的角色是多么可笑,没有自我,又不仅仅是因为虚伪,而是找不到一个值得的东西。
  在我所经历的短短17年里,我放弃了两次。
  第一次是钢琴。學了6年,考了省级十级,中央九级,皇家八级。投入大量时间与金钱,可我喜欢吗?我觉得自己不喜欢,可我竟然那样认真的面对了这个东西6年,有点佩服自己。我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熬過那些烦人的视唱练耳,熬過每天6小时坐在钢琴凳前一动不动,忍受每天只听古典音乐,忍受跟一堆只会装逼炫耀技术却一点感情没有的同学们。我不知道他们的内心是不是也像我一样,明明不喜欢,却還要装着一副热爱钢琴热爱艺术的傻样子。如果他们与我一样可悲,那么我奉劝他们早日摆脱掉吧,那样做真白痴。
  第二次我打算专心文化课了。一个学了6年专业钢琴的人突然开始学起文化课來,我不知道這对于一个没怎么认真上过小学的课的自己是怎么想的。可我竟然还真把它当一回事了。认真起来比谁都配当模范,最晚一个离开放学,最细心地整理密密麻麻的笔记,恨不得把老师的每一句话抄下来,沉浸在好学生的角色里,陶醉的认为自己真不错,真有出息,真是个人。听着周围人的赞美,骄傲并空虚着。在考完中考后,我看着桌上一堆无聊的资料,突然想跟随便一个人打架,或者去狂吃一顿,怎么都好,想要狠狠的自残一下。我讨厌这些东西,唾弃它们,可我还是照做了。
  我很容易陷入他人给予我的角色中。如果别人给我的定位是好学生,那么我就会戴上眼镜装乖,如果别人给我的定位是淑女,我就会穿起裙子把头发拉直斯文地笑,如果别人给我的定位是熟女,我就会去买低胸短裙加高跟鞋再化个妆去骚一把。从小到大,父母给我的定位是什么,我就听什么,因为我也没有任何自己的想法,能让谁开心当然最好了。当我長到17岁,我讨厌听他们命令。越是让我做什么我越是讨厌做什么,這或许可以理解为青春叛逆期,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持续的一种生活的厌倦。在这时我感觉到我没有自己,我没有自己的想法,我只是一具空壳而已,只有人家往我身体塞什么,塞进什么我就是什么。而现在我想抛弃掉空壳了。随之抛弃掉的也有人家在身体里塞得所有乱七八糟的元素。這或许很冒险,因为如果我抓住了自己一点什么元素,但又是所有人不理解的,我可能又会回到原来的状态,我很胆小,而那时我又没有了空壳,没有会再往我里面塞什么了,到时我可能又会回到唾弃自己的状态。
  我想向思特里克兰德好好学习一下。我决定让自己痛苦,也让自己痛快。我曾向一位自认为理解我的好友讲诉我的真心话,可得到的却是“妳太自私了”的问答。我很在意别人的眼光,于是我也认为我的想法真白痴,就应该扔掉的。可是如果思特里克兰德不这么认为,我就也不会这么认为。他有我需要的力量,在毛姆的描述里,我能感覚到他用文字写不出来的力量,总希望他能再浓烈一点,写得还不够。我老是在想象当他盲了後在空房间里画壁画的样子,仿佛那些壁画不是用工具绘出来的,而是用血涂出来,血源源不尽地从他指尖,指缝涌出来,没有疼痛,只有难以道尽的极致的疯狂快乐。
  我常常在入睡前想起这个场景,想要在做梦时梦见他,梦见他坐在我的面前嘲笑我的懦弱,讥讽我卑微的姿态,然后转身离开,留我一个人反思,然后准备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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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n$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之所以想看这本小说,是一次在刘瑜的集子《送你一颗子弹》里面看到有提过,而且与她的其它文字的嬉笑态度不同,那篇读后感简直热情洋溢激情四射,对画家毅然 丢弃安逸生活献身艺术的行为充满了称颂之情,不能不让容易感动的本人深深感动了一下,因此打破了我一年多没看小说的纪录,还一口气看了不少~~~
  
  刚看头一章我就恨不得把此书推荐给所有朋友,从腔调到题材都太合本人胃口了!但关于内容和传递给我的感受,我发现完全不是最初我以为的那种“为艺术家的个性所吸引、被其人格魅力所征服”之类,我也肯定这不是毛姆的目的。他在中间的一章说明过,他也可以写得更加全面和煽情,把那位天才的画家塑造的崇高和伟大;但若真这样毛姆就只能是一个蹩脚的三流小说家了。
  
  因为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就是作为一个在艺术道路上独行的天才而被塑造的,对于他的作品自然通过不同角度加以描写,最常用的形容就是“令人不安”,他最后被充满诗意的安排成被他临终嘱咐毁掉的巨型壁画是这样的:“一首赞美诗,是对大自然的颂歌;大自然,既崇高又冷漠,既美丽又残忍……它使你感到空间的无限和时间的永恒,叫你产生一种畏惧的感觉…… 人的最原始的天性赤裸裸地呈现在你眼前,你看到的时候不由得感到恐惧,因为你看到的是你自己。”而对于为什么抛开原有的一切去异乡做食不果腹的流浪画家,主人公很简单的说,“我必须画画”;像“被魔鬼抓住了”一样:“使思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象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香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
  
  上面一段关于画和为何画画的文字应该会让所有人都有一种崇敬心理的吧,但是另一方面思特里克兰德冷酷自私甚至无耻的事迹又占据更大的篇幅。如毛姆用的第一人称——一个作为见证者的年轻英国作家——所一再评价的那样,主人公抛妻弃子跑到巴黎画画之前看起来呆头呆脑,当了画家之后又冷漠自私到极点,连对自己身心都不负任何责任了,更不要说对他人了。我还看到有个姑娘把主人公和三个女人的关系长篇累牍的对比评价了一番,让作为女性的我感到有些尴尬和无奈—— 小说中的这些女人明显都是可怜的点缀,被主人公抛弃、利用和鄙视的对象,不是被写得庸俗势力就是愚昧无知;当然,在此我也不想指责同性恋的毛姆笔下的女人缺乏温情和智慧。
  
  总之,我想作家是想从一个更加冷静客观的角度诠释一个伟大的画家和可鄙的俗人,呈现一种常人无法达到的人生态度和生活选择,至于读者如何评判此人,我想大概大多会像小说中的世人一样,当认识到这是一位多么天才的画家之后,其人格和作风上的一切可鄙之处都统统被原谅,甚至可以当作独特个性和魅力来颂扬,因为生活太平庸和乏味了!人们需要艺术、需要浪漫主义的神话和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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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田方$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我断断续续看了很久的手抄本,终于看完了这本书,从一开始我一直都想为什么着本书会叫这样的名字,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觉得月亮代表的是理想,而便士则是生活的基础,或者叫理想的附丽。但是至于为什么是六便士,我在其中想明白了一点,现在又忘了。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想到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大学舍友,会画画,画的很好,写的东西也很耐看,我喜欢她的随笔,至于小说,据说有很多人追着看,不过我是看不下去,我喜欢写的轻松肤浅的东西,一深奥我就难受,大学期间曾经签约某个网站,当网络写手,写些东西画点画,搞点翻译,自己赚点外快什么的,不过我玩过她自己做的游戏,叹为观止,一个完全没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只能说,太有才了。一不小心就让游戏公司看上了。不过她最终没有签约游戏公司,只是当一个自由职业者,后来去了罗马,一个人漂泊,教英语,当家教,赚点钱之后去画画,反正那样的生活我是受不了,我喜欢安逸的,不愁吃喝的,每天玩乐的生活,或许我这么肤浅的人是没法理解那些胸怀大志的人的理想。大家都认为她上着很好的学校,成绩很不错,英语很好,能力也很强,要找一份既体面又有钱的工作是很容易的事,但是她放弃了这些大家都认为光鲜的事情,选择了一条很艰辛的路,为此和家庭决裂,一个人很早自力更生,每次看见她都会觉得心疼,有时候看着她成夜做翻译也会有一点点惋惜,但接着便为她高兴,起码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做什么。记着她出国之前对我说,即便之后她的画卖不出去,写的东西没人看,她宁愿沿街卖艺也不后悔,在那一瞬间我被感动,后来她回国待了一段时间,那时我知道她在罗马生活很苦,便问她是否坚持继续待在罗马,因为那时若想在国内发展还是来得及的,我给她讲了我的想法,我让她先找一份工作,有一定的经济保障之后再做自己喜欢的事,结果被她否定了,她说她不想对生活妥协,一分钟都不想,而且她和这部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完全不在乎周围的环境是否适合人生活,他们的眼里,有的只是自己的作品,和那些难以言说的月光。
  我认识很多人,很多有各种天赋各种爱好的人,只是如她那样坚持的,我很少见,于是我的那些同学,学着机械,电气,土木。。。经济,各种自己不喜欢的专业,上着看似体面的学校,然后一遍一遍抱怨自己一直坚持学习着的东西,然后开始难受。如我,如她,我们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想画画,而我,就想吃喝玩乐,不喜欢大城市,喜欢小城,想呆在爷爷身边,干点小工作,赚点小钱,偶尔攒钱到处去玩玩,生活真是该死的美好。别人问我觉得亏不亏,我诧异了半天,我从没想过亏不亏。上大学就是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好么,我现在得到了我想要的,我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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