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nam$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你敢不敢为了自己的想法而活
  你敢不敢不畏惧别人的眼光,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
  你敢不敢有一个自己的生活
  你敢不敢抛弃以前、一切,勇敢的追逐自我
  
  在别人都有车、房的时候,你敢不敢承认你不喜欢那些,你还有自己的梦想
  在别人生活优越富足的时候,你敢不敢承认你要的幸福不是那样
  在别人安逸的时候,你敢不敢仍然保持那颗追逐的心
  在别人都认为你疯了时,你敢不敢活出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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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qu$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在我读《月亮与六便士》前半部分的某一页的时候突然觉得这好像就是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到后半部分,里面的塔希提不就是大溪地吗?高更作画的房子是不是就是那座漏雨公寓?一种神奇的感觉在我的身体里发生了。
  
  毛姆的形容到后面让我有些热血沸腾,又是那种自己仿佛曾体验过但是从未真切的可以形容出来的东西在毛姆的字里熠熠生辉。本来该是睡觉的时间,我又忍不住想敲下点字来证明我此刻的热血沸腾。
  
  今天拿到从成都拍的照片,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突然就想到了“故乡”这个命题,我生命中前面十几年生活的地方,我总也没有把它当作故乡的感觉,而随后走过的大大小小的地方,我始终觉得我就是一个过客,没有哪一个地方让我觉得安宁,想要死在那里的感觉。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P227
  
  如果能够这样比较的话,或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种欣喜而又畏服的感觉的。这幅画具有亚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又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既美丽,又可怕的秘密。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该知道的食物。它让人联想到黑色魔法。------------P262-263
  
  上面这段话来自一个医生,他进入到高更的画室,他完成了一幅壁画,那时候高更已经失明了一年时间,医生看到这幅壁画的感觉正是如上面所说。
  
  这让我突然想到了,我在成都的一家博物馆,看到一幅巨大的张大千临摹的敦煌壁画时候的感觉。当我转头看到它的时候,顿时就被它吸引住了视线,我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它,不知道是由于距离还是画法本身的技巧,我仿佛看到这已经不再是一幅2维的绘画,里面的线条虽然看起来简单,但仿佛已经漂浮起来,当我靠近去确认的时候才发现那些线条的确是贴在画布上的。第一次感觉到距离一种神圣是如此近的距离。
  
  
  
  皮太那天跟我说到一个梦,她在梦里出现了3块1这个数目的钱,当她第二天在公园的长椅上睡着之后醒来,发现椅子上正好出现了这个数目的钱,她说她感觉到仿佛是神在跟她对话一般。
  
  我在地坛看到一个封面是埃菲尔铁塔的本子,就把它买了下来,我不知道有什么用。塔希提跟大溪地的联系,我前些日子偶然翻到的你的电话,这一切的关联又直接收敛到你的目标上,我打电话给你,只听到你迷迷糊糊睡觉的声音,我没有多说什么,就仿佛这就是一个终点,打完电话,这些奇怪的联系也就告一段落了。
  
  我会跑去看你的微博,会偷偷瞄你的博客,当知道你也会来看我的时候,我还是产生了一种我暂时还不会形容的感觉,也许我在下一本书里会碰到这种感觉,也许已经有个人将这个感觉形容的很好。
  
  在地坛的书市上我还买了几本《爱摇》,我打开第100期,听里面附的曲目,那些声嘶力竭的呐喊渐渐离我远去,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艺术家,我们都应该去定义我们自己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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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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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杰明$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小时候的自己一直想当个作家。都怪张爱玲一句出名要趁早,还想着当个少年作家或者青年作家。当时怎么料得到作家、少年作家、青年作家抑或是自由撰稿人到现在都不是什么好词。恨不能指着别人的鼻子说,你才是作家,你们全家都是作家。
  
  在读《月亮和六便士》最后一章关于原始森林的时候,还想起来,小时候的自己没什么文化,不知道院子里花花草草叫什么名字,于是就自个儿给它们取名。取了名字还得意洋洋地说,这叫XX花,那叫XX草。那个是有毒的,吃一片叶子可能就嗝屁死翘了,真的!
  
  可悲催的事实就在于,要真真正正地论起来,现在的自己比起五六岁的小羊生,也不过是多懂得几个名词而已。比之五六岁的他,还缺乏了实地的体验以及创造性的发明。就连引以为傲的学名,还是往林奈先生发明的结构里套进去的。
  
  所以在学了足三年社会学之后,偶尔感到社会性有时候还真的是实实在在的反人性。好端端的女人脚,非得把脚趾头按倒脚底心去,再用布一层层缠起来养成畸形;好端端地耳朵鼻子肚脐眼和性器官,非得刺个眼儿,挖个洞,或者用沾了墨水的真一下下扎出花纹来。好端端地写作和绘画,非得分个流派树个楷模,让一代代的新人们感受什么是标准;好端端的过着生活,非得有人来跟你说什么是八荣八耻主体思想,而什么叫做敏、感、词。
  
  所以当书里斯克里特兰德抛弃证券经纪人的身份(换言之现在我们眼中的投行人士),抛妻弃子跑到巴黎又跑到法国从零开始学画画又死在荒岛上的时候,或者是医学院金牌学生跑到贫贱的小港口了此残生的时候,再或者去年北大牛人出家为僧的时候,人们会抱着怀疑和鄙视的眼光问,丫有毛病吧。
  
  丫没毛病。我们有。
  
  当然,证券经纪人绝对不比画家来得低贱,和尚也没有比麻省理工的PHD来得高尚。我们的毛病在于几十年社会调教出来的斯德哥尔摩症。被社会性绑架了还替人数钱,却忘了当年谁不是写着乱七八糟涂着五颜六色唱着五音不全捏着蛇虫鼠蚁。
  
  斯克里特兰德是个天才,天才和美人一样,都是不需要社会性只需要木桶的长板的。他可以不工作就会有荷兰人送吃送喝送药还兼送媳妇,而他若没有那样的天才,也不会被超人的创作欲所支配,也不会一路颠沛流离从死亡中寻找壮美。毛姆在作品中试图寻找艺术家与理想的超现实的非典型的壮烈与牺牲,这是《月亮和六便士》里最吸引人也最为华丽的部分。但最令我个人反思的,则是营营役役的小人物,譬如在下,应该如何面对自己的内心。
  
  当然我们不需要答案,也不应该有答案。那个没什么天才的荷兰画家回了荷兰,那个一心有文学梦想的主角妻子开了店,也勉强地在文艺界里周旋,两个理想于爱情的女人死于爱情,而有些人还一直在飘荡着。
  
  可能我们的理想最终还是会败给五斗糙米和非诚勿扰女嘉宾的标准,可能我们依然在上下班途中为自己成为下一个普鲁斯特或者韩寒郭精明留一点念想。但我多么希望,当一个人抛开现实的桎梏去追寻他所谓的梦的时候,我们这些旁观者,能在他心里看见一点水清沙白椰林树影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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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鸟$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大家这样解释书名: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了崇高。两者都是圆形,都闪闪发光,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他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吧。
  斯特里克兰德也就成为一个抛弃世俗而追求理想的代言人。一个事业有成的券商,有令人羡慕的收入和生活,有一个忠诚得体的太太和一儿一女。然后某一天,去了巴黎,坚决地放弃身后的一切,画,画,画,直至阖眼于那原始的丛林。
  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有人佩服于斯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的勇气,在我看来,他只是按照内心的召唤活出自己,无关梦想,更无关为了梦想而梦想。当有一天你发现了自己真正想做的,你未必会不如他果敢坚决。他所做的一切就像你每天奔波于教室、奔波于单位一样的平常,只不过是因为才华的光芒闪耀才让你赋予了其梦想的意义。谁能说惊世的画作就一定高贵于你手头的文档呢?关键是斯特里克兰德始终是因自己而画,你却不一定是因自己而做。看到他能在原始森林里寄居,如果那个时刻你感受的是他心中满溢只待喷薄而出的渴望,嘴上就不会一直念念不忘丛生的荆棘与遍舞的蚊蝇。
  所以,他的作品并非都是完整的,如果画到一半已表达了自己,他就停笔;所以,最后他要求爱塔焚烧他们所住的木屋,一块木头都不留,尽管上面是他终于理解了的世界,也正因为上面的世界是他已理解了的。
  我曾困惑他是怎么做到的,当我不能画出我想要的感觉,当我不能写出我想表达的话,总能感到通心的愤怒与欲哭无泪的悲伤。然后我发现我是先给自己预定了一个目标,然后才走上前去。而斯特里克兰德只是从内心出发,画出他所感觉的,而不是以世俗现世的已有标准为拐杖,所以他才不管圆是否圆,直是否直,他才不管人们看不看得懂。像作者所描述的,他身上有一种狂野的原始的魅力。我是相信原始的力量的,就像美是普世的一样。所以当斯特里克兰德最终完成了墙壁上的绘画,才会拥有又美丽又可怕的力量,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这里作者用了一种稍稍夸张的说法,“或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种欣喜而又畏服的感觉的”。
  不可否认的是总有这样的天才从出生时就承载着无与伦比的才华与天赋,就像格雷诺耶天生有的对香水的匪夷所思的辨识力,就像埃丽亚斯天生有的对声音的无可言喻的理解与控制力,就像斯特克里兰德对于画画的惊世旷才。可我想当他们听到别人把自己正常的生活认为并且夸奖为光荣的梦想路时是会惊诧的吧。
  所以又有什么关系呢,玫瑰和小草一样能装点世界,关键是这是否是你内心的渴望。
  1919年,一个叫马克斯韦伯的人在慕尼黑做了一次题为《以政治为业》的演讲,最后他说“尽管他面临的世界愚陋不堪,根本不值得为之献身,他仍能无怨无悔,仍能说等着瞧,这时,他才算真正听到了政治的召唤”。
  豆瓣上一篇文章很有些意思,他说“梦想可能不过是六便士,追寻梦想才是月亮”。其实是很符合现在的人们,现在的我们的。我们生在一个焦躁的时代,我们内心充斥着不安,什么都无法阻挡我们泛滥成灾的迷茫。有时看到大家都在呼唤梦想时,我真的想说你呼唤的是“梦想”还是“我的梦想是什么”。你敢不敢听听自己心里的声音。
  安徒生曾写过《光荣的荆棘路》,其实只要是跟随着内心的渴望,我们又何曾不是走在一条光荣的荆棘路上呢?
  不要再错拿梦想当借口,没有什么比得上你真实的内心。
  谁的月亮,谁的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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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人$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整体思路的设定和对于故事的想法无可厚非。但是毛姆的叙述方式未免显得太刻意让我不禁认为作者是为了刻画而刻画。情节突兀谈不上连贯,人物的鲜明对比鲜明到一眼被读者发现故意的设定,为反衬而在前部分大量叙述,可以的让读者一眼看穿作者的描写目的。还风一般搬出撤出施特略夫这样一个人物。整本书没有连贯自然的叙述感。15块人民币,不如买张打口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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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efa$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有次跟邓正来吃饭,席间他批判现在人的“平庸”,我初以为这是精英对平民的歧视,他解释道:“我说的是平庸,平庸和平凡是两回事。平凡的人可以很伟大,而平庸的人即使成功也还是平庸。” 我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就想起他这段话。
  
  思特里克兰德,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忽然决定放弃原来的中产阶级生活,拋家弃子,去当画家,他过了很多年困顿的生活,也一直默默无名。最后到了南太平洋的小岛上,与土著女子同居,画了很多画。他在小岛上患了麻风病,最后在痛苦中死去。死后,他的画大大有名,成了伟大的画家。
  
  对这个人物,我说不上喜欢,天才和狂妄往往只有一线之隔,老实说,若在现实生活中,对这样的人,远远躲开才是最好的选择。毛姆把天才那种对俗世道德和社会规范的全然不顾描写得非常非常好,那是一种极致的状态,人已经完全从社会关系中独立了出来,成为某种抽象的存在。
  
  我最喜欢的是书中另一位艺术才能极其平庸的画家施特略夫,他自己本身只能画些庸俗的题材,水平很一般。但是他能欣赏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感受到思画中蕴含的艺术之美,即使这种艺术之美还未能被当时的主流审美情趣接受。出于对美本能的向往,他无私地资助思,帮助他。他虽然是个平庸的画家,但是在为人上却有伟大之处。他自己无法创造美,但是他那种欣赏美的才能以及对人的热忱正直,让他变得伟大而不平庸。这是普通人而能伟大的典型例子。我很喜欢他,因为我觉得这是才智普通的人能做到的最高境界了。才能是天赋,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性情和品味确实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达到的。
  
  小说里还有个插曲,一位即将获得极好职位的实习医生,在去埃及渡假的时候忽然觉得有冲动要在这里定居,而他也的确这样做了,放弃了他在英国即将拥有的优渥生活,一辈子在亚历山大港过着平静而贫穷的生活。很多年后,“我”遇到了当年代替这个人获得好职位的另一个医生,如今后者已经是爵士了,嘲笑前者是在“糟蹋自己”,“缺乏个性”。而“我”认为,所谓成功,衡量的标准只在每个人的内心。
  
  我一直在想,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是《月亮和六便士》,也许“月亮”是象征虚无飘渺高高在上的美好理想,而六便士象征着现实生活的物质实在。这本书讲的就是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选择。其实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两者并不矛盾,闲来抬头看看月亮,手里握着六便士,这便是人生的常态啊。那些一门心思要奔月的人还是少数中之少数,真正奔月成功的更是绝无仅有(比喻意义上的)。痛苦受煎熬的,就是那些觉得奔月才是王道,却没有勇气去实施的人。
  
  最后,想引施特略夫的一段话:“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 毛姆让施特略夫这样一个毫无才能的画家来讲这句话,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张力。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如何超越平庸呢?就是要有勇气去感受体会想象那些天才所经历的思想折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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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宝在$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拖拖拉拉看完了这本书。被主人公的勇气折服。和他比起来我们还谈什么实现梦想。我们放不下这个那个,舍不得这里那里。
     可知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抛弃不下尘世遍只能做个凡人。
     所以要认清实现梦想的代价,便也不会再有抱怨!
     这世间就是这般现实,如果你想做什么首先要接受以后再得到你便会更加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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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Ch$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说几个故事。
  
  1、
  去年在一个关于香港商业项目的宣讲会上认识了学姐A。
  A那天穿一件白色圆领毛衣,微胖的脸上架一副银边眼镜,初看上去像是和蔼可亲型的傻妹,可是一开口说话,抑扬顿挫的语气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往后退。
  A学的是我们学校最著名的ACCA专业,就是为四大、外企、银行等源源不断输送人才的专业,四年学习下来花费的金钱和精力都是巨大的,当然毕业后的薪水也是让人艳羡的。A那次去香港万通金融中心走了一遭,回来后作了让人大跌眼镜的决定:放弃四大,转身去了一家南京本土杂志YOHO潮流志当普通的编辑实习生。
  她说,真的去过香港那样的环境以后才知道想要什么,与其被数不清的账目困得喘不过气,不如做自己从小到大就喜欢做的事情。做杂志是她的梦想,哪怕是打杂。
  
  2、
  Z是我们学校红极一时的学长。
  农村出生,大学期间活跃于各种学生活动中,有不少这个部长那个主席的头衔,在校期间就曾出过书讲述自己多年的奋斗史,毕业的去向是让不少人眼红的组织部选调生。
  他每天的工作差不多就这几样,陪同领导喝酒吃饭,去农村陪村民闲聊,写一大堆不会有人看的报告,摸清各种领导的性格,把搞好办公室卫生当作头等大事。他遇到在工厂门外闹事的农民会在校内上改状态“怎么办怎么办,我都要哭了”;打的回家,一路上就默默听着的哥唾沫横飞的骂GOV,骂公务员,都不敢吭声说自己就是公务员。他第一个月的工资是300,扣除迟到一次是295。
  
  3、
  最后一次看见柳是和她一起去紫金大剧院看昆曲《梁祝》的首场。演出完了以后回学校都已经快12点,我们却兴奋的叽叽喳喳叫了一路。后来柳就去了南非,作为一个大四毕业生这时候选择去南非一个学期是极其不明智的。柳走之前把十几G的昆曲资料都拷给了我,我问她是不是真的要去南非了,不要毕业啦。她说,这么好的机会不抓住会后悔一辈子的,南非是多么吸引人的地方啊。
  
  4、
  谁都不会知道这个三月我经历了什么,谁都不会理解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窃以为三月沉重的阴霾早就过去,王菲在向我招手。我感激拖着行李箱吃的那顿饭,听的那个手指的故事,借的那张小证,还有知道的许许多多第一次知道的秘密。就好像是我人生最不可思议的一个月里,毛姆叔叔就在我的身边,跟我说梦想和磨难,他带来在塔希提的高更,无所谓裹着帕利欧的跟我嘲讽灵魂。
  
  安宁的灵魂会被人嘲笑为傻瓜,从来都是如此。
  就像某天我可能在杂志上连A的署名都找不到,而Z的名字却永远在优秀毕业生的橱窗里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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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mon$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一直以来我都很怀疑什么样的人才是勇士,董存瑞舍身炸碉堡不算勇士,他是被人忽悠的;揭竿而起的朱元璋,李自成之流也不算勇士,他们只是在走投入路的时候才铤而走险;鲁迅说的敢于直面惨淡人生,正是淋漓鲜血的柔石之辈也不能算勇士,他们只是比别人胆大那么一点点,充其量也只不过能被称为不懦弱而已。
  
  看完《月亮和六便士》,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勇敢与否并不在于他能做什么事,而是在什么条件下能做什么事。人的懦弱和犹豫其症结在于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东西,害怕失去眼前的安稳物质生活,害怕失去别人眼中对你的良好印象,害怕做出的选择和举动会导致失去现有一切的一切。这样一来,已经到了没有东西可以失去的地步做出的举动不管怎么疯狂和炽烈都谈不上勇士所为,思特里克兰德义无反顾的抛弃了自己的收入,家庭,亲人,社会地位。被千夫所指,为世道所不容。他才是勇敢,是真正的勇士,是尼采所谓的酒神式的狂飙人物。内心强大到能战胜整个世界!
  
  面对这样的勇士,我们除了致敬,还能做什么?恐怕也只能像Z说的那样吞下自己羡慕的口水,再道一声:我真他妈欣赏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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