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豆阿$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1、斯特里克兰德先生认为女人都是些愚蠢至极的东西,所以他带着几乎无动于衷的冷漠离开他过了40多年的生活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他当然认为妻子永不能理解自己离去的缘由,所以只有草草留了几句分明早已如句号般无谓的话:我走了,并且永不会再回来。
但是他妻子听说自己的丈夫并不是为着女人才离开自己时,却居然歇斯底里地狂怒起来,并且彻底断绝了对丈夫回来的念想。一个女人,能醒觉到输于理想的惨重是远远胜于爱情的,就不能不说明她不仅不蠢,甚至远远聪慧过一般女性。说起来理想最终只会被现实作践,而肉体和家庭却是伦理常情生物学的真谛,是有多少电影在放着“留在天才身边献逼的普通女人最终得到一切”的戏码啊。
这么说来,天才也无外乎如此,人必然只能把另一些人归类为傻逼才能走自己的路。
2、在我看来施特略简直就是天使一般的善良人,你知道,大多数人的善良会给你“多此一举无以回报”的愧疚感,但是施特略却充满着真诚实意劲头,仿佛那是如流水般自在的事。一个平凡人和一个天才——即搞不懂体内出现的莫名其妙的燃烧着的激情而必须被迫去宣泄的生物。作为惯性,前者仿佛只是为了后者的“闪烁”而存在,后者犹如发情时的生物,发泄一通后疲软地等待下一次“灵感”的勃起。可我们却毫无理由地爱恋天才,原谅他一切莫名其妙的情绪,认为那是被“神眷恋着的人类”。善和恶,平凡和才华洋溢,赞同和否决,为了证明自己的正面而创造出来的词汇,以及理直气壮使用的人世。
我想我也是在年长之后才晓得,喷薄才华只是一种本性发泄,了不起的其实是平凡人类细水长流的人生,而善良宽容和豁达,我们最鄙视的教科书词汇,偏偏就一直在闪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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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吞比$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一翻开,密密麻麻的小字几乎要刺瞎我的眼,好在章节很短,节奏感十足,才没有令我错失这本书。恩,跑题万里,学习毛姆先生向可能存在的读者道歉。
从小说技巧来看,故事的离奇性和独特的叙述视角让文本非常的吸引人,这是情节取胜。文字上的功力也的确是平中见奇,这是我第一次读毛姆,不知道他的文风如何,但是在平淡无奇的叙述中对一个个角色惟妙惟肖的刻画,和对环境活灵活现的描写,确是能够呈现小说主旨的关键。
我无法忘记我读到描写海岛小屋那段文字时的感动,一千种小动物的声音,各种带壳动物无止息地在海滩上爬行,陆生螃蟹横着嚓嚓爬过土地,还有那永不停歇的海浪,那样的优美,那样的动人。但更不能忽视的是在描写人们面对主人公画作的那种心情,那最后的壁画,那天堂般的神圣和晕眩,那些惊世骇俗的惊涛骇浪打在心上,那样有力的笔触,才还原了那样一种艺术的神圣和伟大。
读最后一部分的时候我正在一家理发店里等待友人理发,理发店里放着动感而激烈的日韩歌曲,喧嚣嘈杂。而这样的背景声伴着眼前的文字,却把阅读的快感和心灵的震撼推向一个似乎没有尽头的高潮,这是小说的高潮,是理想的实现,是艺术,是美,是生命,是神圣,是天堂,是我所高山仰止而还未触及的,是月亮。
思潮澎湃汹涌,巍峨刹那间印照出自己的渺小,我不同意对人世对社会的非爱,却深深认同,并感动到对创作对所求的不顾一切。每当这时候,我们总不免赞叹造物,赞叹自然,并怀疑冥冥之中是否有神圣在真实环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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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y880$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话说看这本书是研二的时候,在打酱油的大学学打酱油的专业,却有不少时间看闲书。我看书属于只看蛋不看鸡,而且土鸡蛋洋鸡蛋皆可,买到的书营养多鄙那可谓是看买运好不好了,像这本书,就属于好鸡下的好蛋,而且是土鸡蛋,个小黄多,营养好。
拿到译文的这个版本,翻开来就感叹,字可真够小,再看主人公名字,斯特里克兰德,够饶舌,想想这书该生涩,看字费眼,记人名费力。抱着买了就要对得起钞票的态度,我毅然决然的往下看啊。谁知···谁知···此书乃瑰宝一枚啊···一个没有太多跌宕起伏情节的故事,竟然能如此引人入胜,还能激起淡定如我这样的人内心如此大的波澜,实在可惊可叹啊。
总结一下这个故事,是个艺术家的故事,还是个中年出道的艺术家的故事,并且是个抛弃妻子、叛离家庭的艺术家的故事。这故事可以说是从第三人称的角度来讲述一个名叫斯特里克兰德的人的传奇故事,与其他人物传记不同,这位爷的故事不是从呱呱坠地开始,二十从年如中年开始。事实上,在故事讲述中,正是这一点让这位爷的艺术气质令我惊叹。书中没有任何关于他童年或是青少年时期受过任何艺术熏陶或感染的描写,似乎这位爷的艺术激情是他们家遗传史上的一次匪夷所思的突变。这样的人物也就具有了一种别致,这种别致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才,正是这种天才吸引读者想去了解他的世界。这种天才即是我要说的斯特里克兰德先生令人向往而不可及的特点之一,其二,则是这位爷强有力的自信心,无论别人投以怎样异样的眼光,怎样看不懂他惊世骇俗的艺术作品,他都能完完全全地相信自己,决不因为世人的眼光而质疑自己选择的道路。刚开始我就是以自信哥这一说来评判他的,可,越读到后面,我越是觉得这种看法是粗浅的,实际上,这位爷根本没有心思去衡量自己的作品能有多大的价值,能造成多大的影响,这种立足于价值层面的衡量标准根本不在这位爷的世界里,他不顾任何眼光与评论的作画,完全是出于他有作画的本能,这种本能就想必须吃饭睡觉一样不可或缺,一个人是不会去判断每天吃饭睡觉能带来多少价值的,因为它是必须的,它的意义是生或死,何以有凭外人评断之理。所以,这其二,事实上还是其一,是将艺术创作作为一种本能的天才。再看其三,这位爷本有体面的工作,生活谈得上养尊处优,可他却放弃已有的生活,尝尽时间艰辛,疲劳饥饿、衣不蔽体、疾病缠身,都没能阻止其孜孜不倦的创作热情,这看上去是多么的励志,多么的热血啊!这看上去就是这位爷令人心驰神往的第三大优点了。可又仔细一想,觉得其实又不然,这位爷之所以会这样并非在其价值观中,将艺术创作放在金子塔的顶层,进而用自己的意志力去克服下面的困难,而达到追求顶层的目的。真实的推动力不是一个价值观的金字塔,而是这位爷的马斯诺金字塔异于常人,别具一格。作为知名的需求层级金子塔,马斯洛层级并不涉及价值观,而只涉及需求,在斯特里克兰德的需求层次里,艺术创作的渴求甚至超越了他对吃,对性,对旁人的理解、对成功的快感的需求,成为了最基本得需求。如此独树一帜的需求结构,靠的既不是教育,也不是意志力,而是与生俱来,所以,这还是一种天才。所以,这不是一个励志故事,而是一个天才故事,斯特里克兰德令人向往的一切就来自于这位爷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而天才是不可练就的,是不可复制的,所以才如此令人心驰神往。
在将斯特里先生吹得如此之神之后,再来看看这位爷做了些什么令社会大众咋舌的惊人之举。他留下六便士,便一言不语地将自己多年的结发妻子和自己的孩子丢下,飘逸地扬长而去了;他还抢走了世界上最看的懂他对他最好最最善良的好朋友的妻子。这是什么样的行为!!在传统的价值观里,这哪里只是离经叛道,这是赤裸裸的流氓啊!!所知之人难道不应该吐着唾沫,跺着脚地批判他吗。或许是应该,可人家根本不在乎啊,这么爷牛就牛在,爷在你们的价值牢笼之外,你们再生气也烦不到我,你们再有理也无法让我愧疚,因为对网住你们的那种编制了千百年的道德大网而言,爷是漏网之鱼!这种气贯山河的气魄来自于什么?!来自于不是基因怎么突变来的强大的个人意志啊!这种个人意志简言之是:只有需求没有价值,只有激情没有道理。当你站在千百年的文化与传统编制的网中看网外的他,你的心是焦灼的,你恨他,想把他拉进来。为什么?我认为,这就是人的原罪之一,痛恨异类,小到恨所谓的不道德,大到种族矛盾和宗教斗争。人类都乐意将传统的屎盆子扣到任何一个人的头上,老子和老子的老子在这屎盆子下过了成千上万年,你倒不乐意扣了?这是什么?这是赤裸裸地否定我们千万年得妥协啊!你用一一辈子的潇洒,沉重打击了我们千百辈的妥协啊!这种恨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的价值压力。我不敢说这世界已经构造的价值体系是多么主观和没有意义,这样是要被当流氓的,而且坦白说,我也是不免俗的在这张网中。但我却觉得诸如斯特里兄这样在网外的人,是令人向往的,他们在往外,他们做人做事,仅凭内心的需求,而不凭外界的价值判断,仅凭心底的激情,而不凭生活约定俗成的道理,这不就是最原始的自由吗。拥有这种自由是一种天才。然而这种天才并不意味着幸福。
我认为斯特里克兰德谈不上什么幸福,他追寻着自己的本能行事,而他的本能又异于社会上的普罗大众。他没有被价值体系束缚,很多人会说这么潇洒,是一种幸福,可事实上,这种不被束缚只是一种个人特点,一种少有的个人特点,这种特点并不到来幸福。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人类的进化史上,不可避免的发展出了一套价值体系。我认为人类社会的绝对自由就像熵一样,总是朝着熵减少的方向发展,和宇宙间的物理规律一样,绝对自由越来越淡,熵越来越低,社会变得越来越有序,才能达到稳定的状态,才能生存。我们是为了稳定的生存,放弃了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这种放弃是具有合理性的,因为我们的最基本需求就是稳定的活下来。而像斯特里这样激情四射的爷,其需求特别,创作力又无限,自由畅快的生活,其实是最接近于我们最最原始最最混沌的状态,我们为了生存而努力摆脱这种状态,但我们的内心深处无不对这种状态有着某种程度的响应。所以,当我们看到毛姆先生描绘的这样一个天才人物时,无不被其所折服,事实上,我们是被这样一种回归原始的魅力所折服了。他的这种激情于我们,可能就像杰克伦敦笔下勾起白獠牙野性的那声呼唤,所以才能如此吸引我们。毛姆能创造出一个这样的人物,从这个角度来抓住我们的心,我想就是这个故事最大的成功之处了。
才疏学浅,仅抒己见,还望见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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あたし$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人说,毛姆表现的是理想与现实,生活和艺术的矛盾以及相互影响,而我似乎还没领略到那么深刻之处。印象深刻的是,毛姆的语言中的幽默与哲学,还有那三个爱上艺术家的女人。还真是,爱上艺术家的人伤不起。疯魔了的穷酸艺术家,怎么就那么大魅力?也许我们真的不可小觑理想的力量。其实也觉得主人公不可思议,冥冥之中,他的身上真有一种不可知的力量,让他可以完全不在乎外在的环境,可以抛弃一切,只为了艺术而活着。在写的当下,突然想起,是的,毛姆要说的就是这种为了追求理想不顾一切的“疯魔”,因为故事中的好几个故事也是这个样子的主人公,我们有如此的毅力吗?能如此豁达吗?我想很难做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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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卡$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我经常跟人家说,毛姆是改变了咱人生轨迹的一个作家。大学毕业时,如果不是因为看了他的《刀锋》,咱也不会仿效主人公拉里,为了寻求“心灵的平静”而到山旮旯里待两年啊。
而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脑海里一直在想的就是开心网上传的一个关于天才牛顿的帖子。是的,这本书写的也是一个天才,不过不是物理领域,而是绘画。
据说此书主人公的形象来源于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我感觉高更是一个很神秘的人:他的《大溪地女郎》,他的那句发人深思的“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后来才知道,大溪地,就是塔希提岛。但我还是喜欢大溪地这个更诗情画意的翻译。
书里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一个有着稳定职业和温馨家庭的平凡之辈,在40岁时突然抛弃了所有,只身来到巴黎开始学习绘画。在常人眼里,从这个转折点开始,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违背世俗,都令人费解。抛妻弃子,他心无愧就,没有任何思想负担。对于照顾他的朋友,他的报答就是拐走人家的老婆(虽然不是主动的)。而当他厌倦了时,这个女人的自杀也无法改变他的心意。他生前穷困潦倒,混迹于各个城市的码头,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身上所有的钱全部贡献给了绘画材料。他寻寻觅觅,终于在大溪地找到归去之地,他的理想国。
斯特里克兰德为什么一定要画画?与其说出于什么少年理想之类的bullshit,不如说是本能。毛姆在书中对这种本能有非常生动的描述:斯特里克兰德仿佛希腊神话里半人半兽的神。在一种莫名力量的引导下,他的灵魂要摆脱肉体的束缚,追求心灵境界里的绝对自由。绘画就是他表达的一种方式,他的画里的躁动和不安,都记录了追寻的彷徨不安。在临终前,他在自己林中深处的小屋墙壁上,他完成了巅峰的作品。这幅作品标志着探寻之旅的结束,标志着灵魂的完全解放。
在这种生活于精神世界的天才的眼里,我们这些凡人的喜怒哀乐和道德的界限,都是可笑的。斯特里克兰德说话总是带着嘲讽的口气,对别人的帮助不知感恩戴德,又超然淡漠于物质世界之上,对衣食住行完全没有要求,只求肉体的存在而已。艺术是恒久的还是转瞬而逝的,对他而言都不重要。为了名气,则更加可笑。他的最完美的作品,在他死之前的强烈要求下,被大火烧毁。因为,他只是要寻找自己而已。
因为天才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因为天才是为了启迪凡人而来。因此,天才像一个巨大的磁石,让普通人为之吸引,即使这种吸引的命运带来的是毁灭,比如自杀的勃朗什,比如对他不离不弃的土著人爱塔……
谈到这儿,又想起了牛顿。他的怪癖,他的一些谈不上“道德”的行为,只能更增加他的魅力而已。普通人需要这样的小故事,来满足我们对天才的幻想。
毛姆的书,《刀锋》、《人生的枷锁》等等,都以探究人性为主题。这是他很不同于其他名著作家的一点。他的书就像是在讲故事,但书中不时迸出的人性分析和记录,就像给读者打了鸡血一样,让读者在激情的指引下去阅读。虽然以主角为中心,但配角人物个个都特色鲜明。虽然以旁人叙述的方式来讲故事,但丝毫没有影响故事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下一站,《人生的枷锁》!(其实大学时看过了,重温旧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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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子$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是一个坏人吗?其实他没有强迫或威胁任何人而生存。是一个自私的人吗?他只是一直在展现自己的内心。利用一周的地铁上的时间看完一本薄书《月亮与六便士》,书中叙述的天才画家简直让人无语,让人看了觉得即恐惧又佩服,太多观念冲突,又那么有勇气去展现自己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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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醉$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毛姆说圣经里的句子也在他的嘴边,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那句话是什么呢?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到
毛姆说圣经里的句子也在他的嘴边,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那句话是什么呢?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到
毛姆说圣经里的句子也在他的嘴边,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那句话是什么呢?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到
毛姆说圣经里的句子也在他的嘴边,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那句话是什么呢?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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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约幸$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不错的书!!!!!!不知道结局怎样!!!!!!!!!!!
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 @谈政客等,同理可用于现代社会的每个人,嗯,每个人。 2. 他的瑕疵在世人的眼中已经成为了........
http://www.520zzf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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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婶婶$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亲爱的人们,我能问你一个你可能觉得滑稽可笑的问题吗?如果你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稳定的收入,其乐融融的生活圈子,你愿意放弃现拥有的一切去追寻你未知的梦吗?当然,这一切代价太大。在已有的幸福和未知的梦想之间隔着一个大于号,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前者。也正因如此才能突显思特里克兰德的可笑与伟大。
之所以可笑是因为他为梦想丢弃了家人和工作。不,与其说是因为梦想还不如说是因为自私而丢失了自己的的良心。最终得到的报应——在孤岛上染上麻风病而死。谁会去同情一个自私愚昧的人?但恰恰这个自私愚昧的人却有着让人钦佩的顽强精神。
你可能会因为自己一时的欲望做出错的选择而感到后悔懊恼,而他在面对自己的选择,连房租都交不上,饭都吃不起还坚持买绘画用品延续他的梦想,并且不曾后悔,这种艺术精神不是人人都有的。所以,谁都不是思特里克兰德,思特里克兰德不是任何人。
如果说月亮象征着崇高,好比梦想。六便士代表现实和卑微,好比赤裸裸的RMB。在你中立之年你会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亲爱的人们,我会选择六便士,但通过这本书我更多的是领会了思特里克兰德的精神,而这一切与现实无关。人呐,应该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再去追求与现实以外的东西,比如梦.......
在此,谢谢思特里克兰德最终获得成功。天知道,他终会鼓舞多少追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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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约幸$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http://www.520zgy.com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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