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w$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美满的家庭,却忽然在四十岁的时候,像被魔鬼俯身一样,留下一封寥寥数语的信件,抛弃一切,带着百十来磅,只身来到巴黎,开始了绘画生涯。
他没有系统地学习过绘画,基础甚至还不如绘画班的孩子们;而且这个年龄开始,十足让人觉得像个大笑话;他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支持,甚至连法语都说不利索;他的行径难以让人理解,也琢磨不透,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的疯狂举动是怎样发生的?带着这个疑问,我走进了《月亮和六便士》。
毛姆是英国现代史是举足轻重的作家,他的作品往往通过戏剧化的夸张塑造,来揭露现实中人们回避的诸多问题,他的文笔就像刀锋,犀利而深刻的进行剖析,在《月亮和六便士》中也是如此。虽然是以法国后印象派作家高更为原型,但实际上,书中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比高更的实际生平更为疯狂和怪诞,在毛姆的笔下,艺术与现实生活的距离被无限拉近,一种看似漫不经心的笔触使得被描写人物近在咫尺,好像曾经也是我们中间的一员。
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遭遇过一些离奇后,最终远离文明世界,隐于南太平洋上的塔希提岛屿,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继续进行绘画创作。而在他染上了麻风病离世之前,他一再嘱令他的土著妻子将其这些年来的所有作品全部烧毁,包括画在房屋整面墙壁上的《伊甸园》。
他的行为无法从常理解释,无论从逻辑还是情感角度都完全行不通。主人公所有的行为都完全遵从于内心的召唤,完全凌驾于世俗礼教之上,甚至感情也无法左右他。对他来说,感情是牵绊,是束缚,是让你灵魂无法自由起舞的镣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被道德抨击的本性上的自私,但从另外的角度,事实上,也正是这种自私,成就了艺术上的伟大。
毛姆在本书中仍然提出了整个人类永恒的命题,那就是艺术和生活的矛盾,梦想和现实的统一之间是怎样的辩证统一关系。就如同月亮代表梦想和艺术,六便士寓意现实和生活,当人们遥望月亮之际,六便士便被踩在了脚下,而当疯狂积攒六便士之时,已无暇顾及月亮的光辉了。
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尼采说,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遥。当百年之后,世界上各大博物馆,包括被人人成为梦想之都的巴黎博物馆在内,均已收藏高更、梵高等人的画作为至高无上的荣耀之时,长眠在地下的这些人类文明的创造者们,将会以什么样的表情作出反应呢?就像书中最后,主人公仅存的画作价值连城,当时有机会得到画作的人们无不捶胸顿足,追悔莫及。彼时的垃圾,现时的珍宝,并且还在增值的程度无可估量。当然,这并不重要,因为真正伟大艺术的领航者,他们在刀锋之上翩翩起舞之际,并不是为了要赢得掌声和赞许。他们就像朝圣者,只听从灵魂的召唤,向着永恒之美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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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二斗$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美好的追求,就像支持共产主义的人讨论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中的一腔热情,但艺术不同,艺术不必强求,曾经的共产主义进程是如此强制性,虽然愿景美好,但生活与艺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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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dog$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主人公是幸福的,他有欲望之火烧着他前行,不觉任何痛苦,唯一的痛苦就是一切阻止他画画的人和事儿。
我一切皆平庸,且是平下中庸,别说欲望之火了,就是划拉根火柴都划不亮,比主人公差了好几个宇宙级别内,你说绝望不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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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辫子$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读完《月亮与六便士》,里面火车一样长的人名还没记住,脑子里都是最后几页库特拉斯医生描述思特里克兰德死前的情景及思特里克兰德生前最后时光。患麻风后他双目失明,肢体残缺,或许烂了鼻子没了胳膊,但他一直安详恬静画他的世界。还要求死后把他的杰作烧毁掉。怪诞的天才内心总是无比强大,行径也不能用一般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衡量。他不用理会世俗的观念评价,所做所为完全不是常人,甚至叫人心寒,但听他冷漠绝情的看法倒也有道理。
大多数人搞不懂自己要什么,过什么样的生活,甚至于最喜欢吃的,喝的,玩的,看的,都没有什么看法,不挑吃不挑喝不赏玩,其实或许是他根本不知道想要什么。什么都可以随便,什么都无所谓。思特里克兰德也是对生活一点不在乎不讲究的人,但他只追求他的画画。像我们这种凡夫俗子没有天才也没有隐身小岛生活的魄力和信仰,没有梦想也罢了,连对生活的一点追求和臆想都没有,活着也真是没意思。
有人解释,“月亮和六便士的含义,月亮象征崇高,六便士代表现实。别人低头看到满地的便士,他抬头看到月亮。”不能没有便士,也不能没有月亮。即使我的月亮只是甚小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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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看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前半段觉得有点乏味,些许的幽默语言算是点缀,不是特别吸引我。今天下午下起了雨,天气转寒,索性窝在被窝里看完了小说的后半部分。
迫不及待地想写点什么东西。毛姆自己在小说里写到一个人平时的表现或许还能经过修饰让人琢磨不到内心,但一个人的文章和画作则是他内心真实的反映,是不需要浮夸和遮掩的。
思特里克兰德是那个时代矛盾冲突的代表。欧洲大陆文明让他不适与唾弃,他向往原始文明。世俗生活对他无意义,伊甸园的质朴美丽让他着迷。
冲突,矛盾,碰撞,是这部小说中一直贯穿的主题之一。
或许在毛姆心中,一直也有着那么个地方,没有那么繁华和浮躁,只有宁静的房子,周围无垠的大海,头顶的天空望不到尽头,创作的欲望和艺术的灵感从这里迸发。
还有人生的终极价值,作者在文中探讨了两种人生价值。是世俗般地追求物质生活,在现实社会中努力奋斗让家人生活过得更好。还是随性地任着梦想和灵魂的牵引,追求着另一种精神生活。许多伟大的天才都属于后者。
看到文章的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同泰勒先生的目光落在一幅画着一位正在给孩子喂奶的裸体女人身上时,两种文明终于交织在一起,现代文明和原始文明在这一刻在时间和空间的节点上交汇了。只有思特里克兰德才可能同时处于这两个场景中的,他凭着自己的梦想和偏执向现代文明宣战。
上面这个场景让我感动,不知道趋于什么原因。脑海中两个不同的镜头在浮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孩子们在温馨的房间里祷告,而爱塔在一旁不出声地看着自己的丈夫作画,他们的孩子顺着门外的椰子树向上爬。
最伟大的作品变成了灰烬,对于不懂得欣赏的人们来说,还是不要糟蹋这样一个杰作好。
月亮与六便士本身就是两个矛盾的化身,月亮代表着那个需要坚持很久并且抛弃很多才能追逐的美丽,六便士则代表着众生渴望的现实奢华生活。这只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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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天$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历时以来看的最久的一本书,搁床头断断续续差不多看了一个月。从一开始觉得思特里克兰德这个名字拗口到后来又觉得这个名字亲切,我对这本书的看法也发生了许多改变,原来这不是一本某些所谓国外名著一样又臭又长的裹脚布小说啊!于是,虽不至于像文艺青年般将之推崇为神作的地步,但也对书中后半部分描绘的“海岛流浪者”式生活心驰神往起来。
惭愧的是,我似乎并没有参透这个故事要表达的核心,人应该为了理想而放弃一切?宿命的安排导致了天才不断与自己斗争的痛苦之路?一个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可以穷一生之力将其发挥至巅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网上找来思特里克兰德的画看一遍,是否也可会以一个外行的身份被那种伟大的艺术魅力所折服,即便我知道这只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但我连毕加索、梵高和塞尚都不迷恋,而思特里克兰德真的比这三位大师还要牛逼么?
记得读到老好人施特略夫千方百计对他好,将发高烧快要死掉的他接到自己家中时,我还曾一度为这个家伙感到幸运,可没想到接下来很快就读到了他和施特略夫的妻子混在一起的不伦故事,可怜的老好人只好被赶出家门,而那位老好人的妻子也在不久之后自杀了。天才就有权力把别人害的家破人亡么?后来读到这位天才的观点,又思考出了别样的结论。
爱情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而女人在这方面则截然不同,她们需要被滋养,如果没有理所应当的爱情,她们便会使些手段来捆绑爱情。但爱情又和倾慕完全不同,如果一个男人像老好人一样“爱”自己的妻子,那么他没有理由从妻子那儿得到相同多的爱。因此,男人和女人的地位确实不一样。在这个天才的眼里,女人只是供男人享乐的工具,爽完了,甚至会有恶心的肮脏感觉。我等凡夫俗子自然理解不了天才的想法,尤其是下面这段儿:
“性的饥渴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有时欲念把他抓住,逼得他纵情狂欢一阵,但对这种剥夺了他宁静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厌恶的,他甚至厌恶他在淫逸放纵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侣,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后,看到那个他发泄情欲的女人,他甚至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这时会平静地飘浮在改天之上,对那个女人感到又嫌恶又可怕,也许那感觉就像一只翩翩飞舞于花丛中的蝴蝶,见到它胜利地蜕身出来的肮脏蛹壳一样。”
想起《非诚勿扰》那部电影里有句台词——“这事儿,就那么重要么?”
我当时的观点似乎是——废他妈话,世上还有比这事儿更重要的东西么?
而现在的观点已经成了——嗯,这事儿,还真不是那么重要。
——我果然越来越像个天才了……
幸好这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否则还真会教坏许多人,或许还会被地位越来越高的女权主义者们列为禁书,说不定还会秒杀掉世上所有的情感专栏作家之流,还有人会比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还要毒舌的男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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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小$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First,let's see an excerpt.
'I have an idea that some men are born out of their due place.Accident has cast them amid certain surroundings,but they have always a nostalgia for a home they know not.They are strangers in their birthplace,and the leafy lanes they have known from childhood or the populous streets in which they have played,remain but a place of passage.They may spend their whole lives aliens among their kindred and remain aloof among the only scenes they have ever known.Perhaps it is this sense of strangeness that sends men far and wide in the search for something permanent.to which they may attach themselves.Perhaps some deep-rooted atavism urges the wanderer back to lands which his ancestors left in the dim beginnings of history.Sometimes a man hits upon a place to which he sought,and he wll settle amid scenes that he has never seen before,among men he has never known,as though they were familiar to him from his birth.Here at last he finds rest.'
I'd admitted it was the paragraph that seduced me to read through the The Moon and Sixpence.Actually,if you have read these lines,there is hardly any need to complete the book.Personally speaking,I don't quite fancy the narrator,into whom Maugham put too much 'himself'.Maybe Strickland represented other side of the author-who knows.But those prolix descriptions of people of no importance—some kind of walks-on,I'd say,dominate the whole novel.He just took the trouble to depict any characters,which bored me a lot.
I t seemed that Maugham knew little about an real talent-their conflict,their abyss,-so that he'd rather detour.He simply put a Charisma as some freak,someone who has completely no idea about the conventions.Of course,I should say such creature may exist,however,of what significance they exist?Maugham knew it too well,that 'I'(the narrator) appearedslightly ironic in the book,who at first didn't acknowledge Strickland's gift,nor despise him.To me it was simply a pose,that the author was trying to be cool with his hero.It is good,cos Maugham was too earnest to pretend any.That's why it kept me reading continuously until the end.
Read the paragraph again,and leave the book 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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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so$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最近我痴迷于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大概看过这部小说的人很多,当然没看过的也大有人在。有人说如果外出旅行,携带毛姆的小说是绝好的主意,因为他好读易懂,就像喝茶。呵,这恰恰符合我的标准,读大部头的书籍固然令人敬畏,但往往读大部头的书籍需要的不是兴趣,而是胆量和毅力。我觉得我缺少胆量和毅力,却容易被兴趣摆弄。所以我挑了毛姆在市面上最薄的一本来看。
《月亮和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的原型是画家高更,高更这个人我并不了解,据说梵高因为他把耳朵割了,听到这件事情后,我好奇的在网络上搜寻了一下高更的画作。但是看了半天,硬是没能理解梵高为什么要为这些画的主人割耳朵。但是,只要是梵高割耳朵,则必然是对的,因为一切试图用逻辑来理解艺术家的行为,都是愚蠢的行为。可以说艺术家是癫狂的舞者,梵高割耳朵的意义,就在于他没有意义。所以,试图理解梵高割耳朵的动机,是件在蠢不过的事情。
所以去研究高更一定没有读《月亮与六便士》有趣,这是我首先得出的结论。小说的美好在于它披上了文学的外衣,把外部事实用文字来装裱是人类的一大创举。比如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我觉得说来说去都在说“美”的含义,但是“美”在现实生活中太笼统了,譬如美女,用理性就无法道清“美”的界定在哪里,容貌?身材?还是气质?姑且我们把这三类特征算作是美的评判标准,那么怎样核算才算最科学最公正的呢?对,在现实生活中“美”都是有争议的。我觉得,我们欣赏“美”的办法就是要去欣赏艺术,在文学、绘画、音乐这些抽象的领域里,获取“美”才是最可靠的。
而我,恰恰正是那种既想可靠的获取又不愿大量付出的人,所以,躺在床上读《月亮与六便士》便显得绝对的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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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里克兰德曾是个循规蹈矩的英国人,他的太太体贴贤惠并有着高雅的爱好-----喜欢与写作圈的人结交。同时,他还有两个乖巧可爱的孩子,以及一些举止优雅的“朋友”。这一切看起来正是一个幸福的英国家庭的典范,可是,斯特里克兰德却突然留给妻子一个简短的字条后离家出走了。
他妻子觉得40岁的男人,离家出走不外乎就是有了别的女人,她大度的表示只要斯特里克兰德如果想要回到这个家,这里永远都是他的家。可惜这个故事并不是要跟你讲“战士的责任重,妇女的冤仇深”。毛姆的故事是有野性的,他的笔不会在家常里短和婚外情里转悠。他要讲的是一个男人,一个伟大的男人的故事。
斯特里克兰德跑到了巴黎,并不是和某个服务员小姐私奔,而是过起了穷酸潦倒的艺术家生活,他家徒四壁生活拮据,除了画板和染料他穷的连饭都接不上顿。而此时,斯特里克兰德的老婆却派人从英国来打探他的行踪。
“我要画画,就这么简单”这是斯特里克兰德的回答,被派来打探的人也就是作为小说第一人称的“我”被他的回答弄得不知所措,当然,在社会这个有机体里,一个有事业、有家庭的男人带着几百块钱跑路去追求艺术,简直可以被认为是道德沦丧。斯特里克兰德的绘画并不被人赏识,他只上了几堂绘画课,甚至都没有像样的拿得出手的东西。这样的一个40岁的人,突然说去画画了,一切都不再重要了,除了认为他疯了我们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解释。
然后,小说进入了对斯特里克兰德的最细腻的勾画,他对朋友的背叛是这个小说不被人所接受的部分,他到偏远的小岛作画是这个小说最让人激动的部分,他得了麻风病在生命最后几年在墙上作画是这个小说最让人感伤的部分,而他死后一举成名则是这个小说最让人深思的部分。
斯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该如何去理解,他是真实的吗?毛姆说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受折磨的、炽热的灵魂正在追逐某种远非血肉之躯所能想象的伟大的东西。”毛姆一而再的提到这种绝情的放弃和毅然的追求是伟大的。而不是说“赚钱是伟大的”,“做善事是伟大的”,“去影响别人是伟大的”“杀人放火是伟大的”。
斯特里克兰德最终双目失明,在蔚蓝的海边,用耳朵去听灵魂深处的嘶叫,用手在墙壁上描画生命的无与伦比。他和土著女子爱塔的结合或许不是合法的婚姻但是却具备属于爱的最深沉的力量。斯特里克兰德不停的放弃,以便让他的心灵变得更加轻盈。而毛姆再三提到的“伟大”二字,想想看,还有哪种心灵配的上“伟大”呢?我想,唯有轻盈,才能让伟大这个词变得不那么油腻腻的。
很多人说,《月亮与六便士》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甚至为实现这个“梦想”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而我觉得,恰恰,斯特里克兰德做的事情与梦想并没有关系。斯特里克兰德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一样。”而“梦想”在这种情况下就显得太矫情了。如果斯特里克兰德把画画作为自己的梦想,他就不会命令爱塔在他死后把壁画付之一炬。他甚至不需要有人去理解他的画,确切的说是不在意任何人对他所画的画的看法。他要的是纯粹的与神秘的世界对话,他要一种轻盈的没有羁绊的灵魂,他要的是纵情,他要的是奔跑,他要的是唯有男性所独有的“罪恶”。
“梦想”这么美好的词汇,有时候仅仅就是一只饿狗渴求的骨头,当追求它时,它时隐时现萦绕着我们。“我的梦想是买一栋房子”这是大家常有的想法,可悲的是,我们也认为那是“梦想”。其实那并不是什么“梦想”,当梦想被具体化到一类物质的时候(比如金钱),它就会变化,实现它的过程也不再是那么美好,它成了一具枷锁,让人的生命越来越沉重,让人带着这种沉重迷失在岁月的流逝当中,迷失在“按揭贷款”和“尿不湿”当中。如果“梦想”是美好的,它就一定不是那摆在未来的幻觉,它该时刻相伴于我们,不,它本该就是我们本身,它和我们是一体的,我们每天所吃的喝的,都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吸入的每一丝空气都是我们的梦想。我们活着的时候该有梦想,我们死了的时候仍然有梦想。在“梦想”里,不再有透着尴尬的笑脸和不见血色的热情,“梦想”不是我们另一个面孔或另一个身份。“梦想”就是我们自己。就是多年前在母体里的那个自己!
梦想是决绝的,没有中间状态,斯特里克兰德在来到那个岛屿的时候,他就永远的与中间状态隔绝了,他这个人就变成了梦想本身,他平静的等待着死亡的造访,死亡让他彻底的回归了自然。死亡太美丽了,它之所以如此美丽,那是因为即使是“时间”这种无情的家伙也对斯特里克兰德无可奈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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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数钱$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我根本没有资格写什么书评,只是看完了,写点感谢的话,感谢作者说了很多我似乎明白又不大说得清的话而已。
一直以来我就怀疑文字所能传递的东西是否真的像我们看到的那么多。或者,文字这种表达形式究竟是一种提炼,抽象,删繁就简,还是啰嗦多嘴,过分渲染,甚至为了铺排而铺排。就好像皇家园林,高贵富丽虽不假,可比高贵更高贵的是什么呢?比富丽更富丽的还有什么呢?是重复,是堆砌,是繁琐,是无聊。再华美的园林也只能一步一趋的游幸,再智慧的文字也只能一个一个的阅读。有没有什么东西在这一景一境,一字一句的游走里遗失掉了?若没有,为什么还是越走越累,越看越看不出美来?
曾有一个学物理学的同学跟我讲过,所谓,时间把三维空间划分出第四维度的问题。我当时听得云里雾里,现在我隐约认识到,时间必然会是一种质量的牵扯。
好比买脸盆,以为拿在手里就知道质地的,事实上要时间久了才知道好赖。而文字却将这种时间性更直白地告诉你了,在阅读之前,你对这书的质量判断是无从谈起的。阅读过后,时间业已消耗,才能有大致的映象。每每开始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常常想到那些惴惴不安的准妈妈们,生命的到来似乎既没有谁怂恿也没有谁反对。只是,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你恰恰是那个翻开扉页的人。那即将流淌出的一段时光又将多出一个生命的坐标轴。而这一切的决断都掌握在你手上,与此同时你对当下这条生命的坐标是何走向又一无所知。任何判断都只是即兴的,而经审视的判断已经不具备判断的意义。
这也许就是时间作为第四维度的价值所在。它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变得无价值,于是必须以一切都可能是有价值的态度开始新的一天,即便知道它早就旧了。
把翻开扉页的动作比作生命的开端实在是有些太看得起它了。书较于人,不过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标本,至少是做了切片啊标本什么的细细研究过了的,留下了点记录。这下判断总是有了依据了吧?可是,去看看那些历史吧,经验为新生的力量提供了哪怕半点的好处了么?尽管绝不能武断地说,新的一定就是是进步的。但是不破不立,个体的差异为这种时间性的悲观又提供了跳出经验之外的惊喜。这便是个体和整体之间的制衡,空间和时间的二元论。
天,我怎么说着说着,说的这么玄乎了。我只是想说,相对于文字这种表达的手段,也许还有更好的办法让人少一些厌倦多一些惊异。就像《月亮和六便士》里给我们指出的,还有绘画!那种瞬时的力量是最初的张力,不需要时间去消化,也就没有留给它消解的机会。就好像莫奈的那张《日出映象》,朝阳一定会变成夕阳,而映象仅此一瞬。因此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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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小$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看的时候已经老大不小了。在此之前听过很多人将此书奉为经典,但是自己看完了,不能说没有感受,但与其说是被震撼或是被打动,不如说是“太阳底下无新事”。或许,如果在大学时期看这本书,会是另外一番感受,没准影响我的价值观或世界观也不一定。但是这么多年下来,再如书中人物那般各色的,也不觉得新奇了。甚至,在看完后,连诸如人生到底追求什么,什么样的人生是有意义的,这类书中所探讨的人生终极问题,也引不起我太多的思索了。生活是平凡的,也是麻木的,对于此刻的我来说,就算没有放弃月亮,也早就冲那六便士狂奔去了,哪还顾得上为书中人物琢磨值不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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