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ner$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不平凡的梦。时间久了,经历的多了,绝大部分人会因为种种束缚,无奈,借口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渐渐甘于平凡,让一辈子的轨道朝着与自己梦想的路线南辕北辙。太经常听到人们抱怨说:这真的是我要的生活吗?我为什么要这样活着。问完这些,很多人还是执意不听取自己内心最渴望的要求,当然,有是因为现实及道德限制。
对于追求精神自由的人。我们往往持敬仰的姿态。可是真的很难像他们一样真正做到不理世俗,纯粹为一股内心爆发的力量而放弃一切。不管遇到什么障碍,什么问题,也不管贫困潦倒,疾病甚至于死亡。
说走,就走。放弃家,放弃舒适,放弃金钱。和梦想私奔。实在是难以置信。是怎样一种孤独?“有些事只讲给懂得的人听”。嘱咐把那些墙上的画烧掉的行为足以证明他没有在等知音,只等把心里最炙热的情感发泄出来就是全部了。在病痛,失明的情况下真的很难想象他的天才和黑色魔法。看到同感,共鸣,震撼的作品那种被雷劈了一样的感觉实在是很痛快。
月亮和六便士都是生活的基础。靠崇高理想活着的人,无论如何还是离不开六便士代表的充满现实和卑微的物质世界。同时有了很大的启发,梦想和自己想过的生活也许并不那么困难。只要放下了,明白自己内心的想法,其他的一切真的那么重要吗?做不成思特里克兰德,做半个也好。至少可以顺着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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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远$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多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批烈马。
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市区是通向自由之徒。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是,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共鸣,或者利禄,或者球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着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
all from send you a bul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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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脚$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如果自我有三个层面:理想的,现实的,和社会期待的。
那我想,人也可以分三种:现实我和理想我的融合,却与社会冲突;
现实我和社会我的融合,却与理想我冲突;
现实与理想和社会的完全融合。
当然,这三个东西融合或者冲突的排列组合,理论上来讲,应该有8种,而今天我只愿意想这三种。
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第一种。他的自我并无冲突,他知道他跟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但是,他一贯的嘲讽语调是“去他妈的,这跟我有关系吗?”,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觉得他极其幸福。
天才诞生于这个群体,恶魔也诞生于这个群体。人类的自我一旦统一,便涌现出强大的,原始的,荒蛮的力量。
第二种人人数最多,但是极其痛苦。谁的心里会没有逃离的愿望?会没有梦想?会甘于现状?
挣扎的结果有三个,一种是变成第三种人,一种是把挣扎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最后,是变成第一种人。
我想,思特里克兰德在证券交易中心工作的那些日子,沉默寡言,安分守己,谁知道他心里的冲动像肿瘤一样增殖,折磨着他,最后牢牢的攫住了他的灵魂呢?
他是值得同情的。创造的快乐最开始总是源于强烈的不平衡感,毫无疑问,这是痛苦而不是幸福。
而他到死时,才获得安宁。
在他的安宁背后,牺牲的还有那位因为他而家破人亡的荷兰画家,为他而死的女人。
不过,那位女人,与其说是因为他而自杀,不如说,因为他而获得了解放。
扯远了。
无论如何,毛姆的笔触有一种奇观的洞察人心的力量。
尤其是他描述他的画作的时候,我似乎在只言片语之间窥见了那粗旷的,神秘的,让人惊惧而无法摆脱的原始力量。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回忆起唐敏的一篇随笔,叫做《老虎》。她描述的见到老虎的那一刹那的心情:“宛如被直击心脏,以至于浑身颤抖”,我想,是类似的吧。
这使我开始慢慢相信儿时的幻觉:次元世界的存在。
又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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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黎$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现实生活的蝇营狗苟曾是自己最大的痛恨,后来也竟然又渴望得到并且终于得到。
而现在,年纪见长的关系,对于书中的极致的理想主义已经不太感冒,但是他让我想起我的少年。那时候要是读这本书该是多么的痴迷,也许甚至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姑娘侃侃而谈,告诉她我的理想,清贫却精神满足,立于风雨间只低头,做那些可以让人生圆满的事情,一眼不看身边的世人。
而今,我已是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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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飘$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即使不是震撼也至少撼动了我的心灵,第一次想要去洞察一幅画作,一件艺术品背后孕育的呼声。似乎每幅画都有生父开膛破肚之间的呐喊,可是我们这些路人甲,这些呐喊只是无声的色彩投影到我们的眼帘之中,这是多么心痛又遗憾的过错。
也有我的那个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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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you$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习惯思想不被理解后,我们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渐渐人情冷漠,感叹世态炎凉有何用?思特里克兰德生命的最后些日子被问及有没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他沉思很久的回答是没有。我想理想的力量就在于此吧,我们渴望实现理想,可是这个过程需要付出沉重甚至是沉痛的代价却是大多数人不愿意付出的。当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理想与现实总是有许多难以调和的矛盾,“同一个世界的人一点即明;而跟你另一个世界的,永远南辕北辙”,这句话很恰到好处地点到了我们彼此的需求。
自己永远比别人重要,理想永远比爱情重要。生命太长的时间我们是没有自我的,为自己活一次,自我为中心一次又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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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灯灯$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一
天才是大自然的奇迹,而奇迹是不可理喻的,你只能期待和惊叹。但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的确非常成功地把一个艺术天才的奇特而原始的灵魂展示给我们看了。
不过,书中描写的天才对爱情的态度,一开始使我有点吃惊。
“生命太短促了,没有时间既闹恋爱又搞艺术。”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我不想去评论那个结婚十七年之后被思特里克兰德“平白无故”地遗弃的女人有些什么不可原谅的缺点,平庸也罢,高尚也罢,事情反正都一样。勃朗什的痴情够纯真的了,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抛弃了她。他对女人有一个不容违拗的要求:别妨碍他搞艺术。如果说痴情是女人的优点,虚荣是女人的缺点,那么不管优点缺点如何搭配,女人反正是一种累赘。所以,最后他在塔希提岛上一个像狗一样甘愿供他泄欲而对他毫无所求的女人身上,找到了性的一劳永逸的寄托。这不是爱情,但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自己强健得足以不患爱情这种疾病,同时他也不能容忍身边有一个患着这种疾病的女人。他需要的是彻底摆脱爱情。
凡是经历过热恋并且必然地尝到了它的苦果的人,大约都会痛感“爱情是一种疾病”真是一句至理名言。可不是吗,这样地如醉如痴,这样地执迷不悟,到不了手就痛不欲生,到了手又嫌乏味。不过,这句话从病人嘴里说出来,与从医生嘴里说出来,意味就不一样了。
毛姆是用医生的眼光来诊视爱情这种人类最盲目癫狂的行为的。医生就能不生病?也许他早年因为这种病差一点丧命,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凡是我所读到的他的小说,几乎都不露声色地把人性肌体上的这个病灶透视给我们看,并且把爱情这种疾病的触媒——那些漂亮的、妩媚的、讨人喜欢的女人——解剖给我们看。
爱情和艺术,都植根于人的性本能。毛姆自己说:“我认为艺术也是性本能的一种流露。一个漂亮的女人,金黄的月亮照耀下的那不勒斯海湾,或者提香的名画《墓穴》,在人们心里勾起的是同样的感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既然爱情和艺术同出一源,思特里克兰德为什么要把它们看作势不两立,非要灭绝爱情而扩张艺术呢?毛姆这样解释:“很可能思特里克兰德讨厌通过性行为发泄自己的感情(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因为他觉得同通过艺术创造取得自我满足相比,这是粗野的。”可是,这样一来,抹去了爱情色彩的性行为不是更加粗野了吗?如果说性欲是兽性,艺术是神性,那么,爱情恰好介乎其间,它是兽性和神性的混合——人性。为了使兽性和神性径渭分明,思特里克兰德斩断了那条连结两者的纽带。
也许思特里克兰德是有道理的。爱情,作为兽性和神性的混合,本质上是悲剧性的。兽性驱使人寻求肉欲的满足,神性驱使人追求毫无瑕疵的圣洁的美,而爱情则试图把两者在一个具体的异性身上统一起来,这种统一是多么不牢靠啊。由于自身所包含的兽性,爱情必然激发起一种疯狂的占有欲,从而把一个有限的对象当作目的本身。由于自身所包含的神性,爱情又试图在这有限的对象身上实现无限的美——完美。爱情所包含的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心理上造成了多少幻觉和幻觉的破灭,从而在现实生活中导演了多少抛弃和被抛弃的悲剧。那么,当思特里克兰德不把女人当作目的本身、而仅仅当作手段的时候,他也许是做对了。爱情要求一个人把自己所钟情的某一异性对象当作目的本身,否则就不叫爱情。思特里克兰德把女人一方面当作泄欲的工具,另一方面当作艺术的工具(“她的身体非常美,我正需要画一幅裸体画。等我把画画完了以后,我对她也就没有兴趣了”),唯独不把她当作目的——不把她当作爱的对象。
总之,在思特里克兰德看来,天才的本性中是不能有爱情这种弱点的,而女人至多只是供在天才的神圣祭坛一角的牺牲品。女人是烂泥塘,供天才一旦欲火中烧时在其中打滚,把肉体甩掉,从而变得出奇的洁净,轻松自由地邀游在九天之上抚摸美的实体。
二
当我诵读天才们的传记时,我总是禁不住要为他们迥然不同的爱情观而陷入沉思。一方面是歌德、雪莱、海涅,另一方面是席勒、拜伦,他们对待爱情、女人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是的,还有另一种天才,天才对待爱情还有另一种态度。
就说说雪莱吧。这位诗歌和美德的精灵,他是怎样心醉神迷而又战战兢兢地膜拜神圣的爱情啊,他自己是个天使,反过来把女人奉若神明,为女性的美罩上一层圣洁的光辉。当然,理想的薄雾迟早会消散,当他面对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时,他不免会失望。但是他从来没有绝望,他的爱美天性驱使他又去追逐和制造新的幻影。
拜伦和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属于同一个类型。他把女人当作玩物,总是在成群美姬的簇拥下生活,可又用最轻蔑的言词评论她们。他说过一句刻薄然而也许真实的话:“女人身上令人可怕的地方,就是我们既不能与她们共同生活,又不能没有她们而生活。”
我很钦佩拜伦见事的透彻,他尽情享受女色,却又不为爱情所动。然而,在艺术史上,这样的例子究属少数。如果说爱情是一种疾病,那么,艺术家不正是人类中最容易感染这种疾病的种族吗?假如不是艺术家的神化,以及这种神化对女性的熏陶作用,女性美恐怕至今还是一种动物性的东西,爱情的新月恐怕至今还没有照临肉欲的峡谷。当然,患病而不受折磨是不可能的,最炽烈的感情总是导致最可怕的毁灭。谁能举出哪怕一个艺术天才的爱情以幸福告终的例子来呢?爱情也许真的是一种疾病,而创作就是它的治疗。这个爱情世界里病弱
的种族奋起自救了,终于成为艺术世界里的强者。
诸如思特里克兰德、拜伦这样的天才,他们的巨大步伐把钟情于他们的女子像路旁无辜的花草一样揉碎了,这诚然没有给人类艺术史带来任何损失。可是,我不知道,假如没有冷热病似的情欲,没有对女子的一次次迷恋和失恋,我们怎么能读到海涅那些美丽的小诗。我不知道,如果七十四岁的老歌德没有爱上十七岁的乌丽莉卡,他怎么能写出他晚年最著名的诗篇《马里耶巴德哀歌》。我不知道,如果贝多芬没有绝望地同时也是愚蠢地痴迷于那个原本不值得爱的风骚而自私的琪丽哀太,世人怎么能听到《月光奏鸣曲》。天哪,这不是老生常谈吗……
在艺术家身上,从性欲到爱情的升华差不多是天生的,从爱情到艺术的升华却非要经历一番现实的痛苦教训不可。既然爱情之花总是结出苦果,那么,干脆不要果实好了。艺术是一朵不结果实的花,正因为不结果实而更显出它的美来,它是以美为目的本身的自为的美。在爱情中,兼为肉欲对象和审美对象的某一具体异性是目的,而目的的实现便是对这个对象的占有。然而,占有的结果往往是美感的淡化甚至丧失。不管人们怎么赞美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不占有终归是违背爱情的本性的。“你无论如何要得到它,否则就会痛苦。”当你把异性仅仅当作审美对象加以观照,并不因为你不能占有她而感到痛苦时,你已经超越爱情而进入艺术的境界了。艺术滤净爱情的肉欲因素,使它完全审美化,从而实现了爱情的自我超越。
如果以为这个过程在艺术家身上是像一个简单的物理学实验那样完成的,那就错了。只有真实的爱情才能升华为艺术,而真实的爱情必然包含着追求和幻灭的痛苦。首先是疾病,然后才是治疗。首先是维持,然后才是歌德。爱情之服役于艺术是大自然的一个狡计,不幸的钟情者是不自觉地成为值得人类庆幸的艺术家的。谁无病呻吟,谁就与艺术无缘。
这样,在性欲与艺术的摒弃爱情纽带的断裂之外,我们还看到另一类艺术天才。他们正是通过爱情的中介而从性欲升华到艺术的。
三
自古以来,爱情所包含的可怕的酒神式的毁灭力量总是引起人们的震惊。希腊人早就发出惊呼:“爱情真是人间莫大的祸害!”阿耳戈的英雄伊阿宋曾经祈愿人类有旁的方法生育,那样,女人就可以不存在,男人就可以免受痛苦。歌德尽管不断有所钟情,可是每当情欲的汹涌使他预感到灭顶之灾时,他就明智地逃避了。没有爱情,就没有歌德。然而同样真实的是,陷于爱情而不能自拔,也不会有歌德,他早就像维持一样轻生殉情了。
也许爱情和艺术所内涵的力是同一种力,在每个人身上是常数。所以,对艺术天才来说,爱情方面支出过多总是一种浪费。爱情常常给人一种错觉,误以为对美的肉体的占有就是对美的占有。其实,美怎么能占有呢?美的本性与占有是格格不入的。占有者总是绝望地发现,美仍然在他之外,那样转瞬即逝而不可捉摸。占有欲是性欲满足方式的一种错误的移置,但它确实成了艺术的诱因。既然不能通过占有来成为美的主人,那就通过创造吧。严肃的艺术家决不把精力浪费在徒劳的占有之举上面,他致力于捕捉那转瞬即逝的美,赋予它们以形式,从而实现创造美的崇高使命。
只有少数天才能够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完全抛开爱情的玫瑰色云梯,从最粗野的肉欲的垃圾堆平步直登纯粹美的天国。对于普通人来说,抽掉这架云梯,恐怕剩下的只有垃圾堆了。个体发育中性意识与审美心理的同步发生,无论如何要求为爱情保留一个适当的地位。谁没有体验过爱情所诱发出的对美的向往呢?有些女人身上有一种有灵性的美,她不但有美的形体,而且她自己对大自然和生活的美有一种交感。当你那样微妙地对美发生共鸣时,你从她的神采中看到的恰恰是你对美的全部体验,而你本来是看不到、甚至把握不住你的体验的。这是怎样的魅力啊,无意识的、因为难以捕捉和无法表达而令人苦恼的美感,她不是用语言,而是用她的有灵性的美的肉体,用眼睛、表情、姿势、动作,用那谜样的微笑替你表达出来,而这一切你都能看到。这样的时刻实在太稀少了,我始终认为它们是爱情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所谓爱情的幸福就寓于这些神秘的片刻之中了。也许这已经不是爱情,而是艺术了。
确切地说,爱情不是人性的一个弱点,爱情就是人性,它是两性关系剖面上的人性。凡人性所具有的优点和弱点,它都具有。人性和爱情是注定不能摆脱动物性的根柢的。在人性的国度里,兽性保持着它世袭的领地,神性却不断地开拓新的疆土,大约这就是人性的进步吧。就让艺术天才保留他们恶魔似的兽性好啦,这丝毫不会造成人性的退化,这些强有力的拓荒者们,他们每为人类发现和创造一种崭新的美,倒确确凿凿是在把人性推进一步哩。
可是,美是什么呢?这无底的谜,这无汁的丰乳,这不结果实的花朵,这疲惫香客心中的神庙……最轻飘、最无质体的幻影成了压在天才心上最沉重的负担,他一生都致力于卸掉这个负担。为了赋予没有意义的人生以一种意义,天才致力于使虚无获得实体,使不可能成为可能。美的创造中分娩的阵痛原来是天才替人类的原罪受罚,天才的痛苦是人生悲剧的形而上本质的显现。
好了,现在你们知道几乎一切艺术天才的爱情遭遇(倘若他有过这种遭遇的话)都是不幸的原因了吗?与天才相比,最富于幻想的女子也是过于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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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u$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差不多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这本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毛姆不愧为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他以法国画家高更为原型写的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个原本普通的英国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在步入中年之后,响应自己心灵的号召,企图以绘画手法表述自己对世界的感悟。为此他抛妻别子独自一人前往巴黎,在恶劣的幻境中习画,终于成就了自己心中所想。
故事讲的不急不徐,娓娓道来。塑造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画家。为了担心世俗的干扰,他离开家,抛开妻子、孩子,一个人躲在巴黎的一个破旧的小房间中,终日习画。他的目的不是卖画,只要有实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才会用自己的画去换钱。他的目的用毛姆的话来说,是他对世界有着自己独特的幻觉,并希望通过画笔将这种对世界的幻觉表达出来。
也许我们都是普通人吧,事实上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对主人公的很多行为你根本无法认同。抛妻别子还算是轻的,更严重的是在巴黎习画期间,一次他生病,被在巴黎的也是画画的朋友接到家里养病,结果就发生了思特里克兰德与画家妻子之间一端短暂的恋情,并最终导致画家妻子自杀身亡。即使是面对这样的人间悲剧,好像主人公同样无动于衷。仿佛世间的一切都不能和他追求艺术的完美相提并论。只有达到艺术上的完美才是最重要,其它所有的事情包括金钱、名利、世俗的生活、妻子儿女等一概都可以不予考虑。
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是有这样的人存在。是否真有人可以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而抛弃一切世俗生活?就我自己而言,我认为人都是世俗社会的产物,或多或少会被烙上世俗的烙印。只要你生活在世俗社会中,就一定会受到他的影响。否则的话,一定会被认为是一个“畸形”的人。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不能完成自己艺术上的升华,只有到了塔西提岛之后,在远离“文明”社会的情况,才最终达到自己艺术高峰。
我没有看到原文,看到的是中文的翻译版本,即使这样,毛姆小说的文笔也是相当优美的。特别是对塔西提岛的描述使你不由自主的向往:“塔西提确是另外一番景象,它是一个高耸海面的绿葱葱的岛屿,暗绿色的深褶使你猜到那是一条条寂静的峡谷。这些幽深的沟壑有一种神秘气氛,凄冷的溪流在它深处琤琤鸣溅。。。。它像一个美丽妇人,即娴静又浪漫的向你展示她的全部美貌和魅力,特别是在船只刚刚进入帕皮提港口时,你简直感到心醉神驰。泊在码头边的双桅帆船都那么整齐干净,海湾环抱着的这座小城洁白、文雅,而法国火焰式建筑物在蔚蓝的天空下却红的刺目,像激情的呼喊一般,极力炫示自己鲜艳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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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imin$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这本书是很久以前买的,一直放床头没有看,年龄越大我越失去看小说的耐心,尤其名著常常开头的部分特别枯燥。
假期的某天,把自己想看的书都看完了,收拾的时候发现了他一直躺在我枕边,书侧面都已经有尘(可想而知 他放多久了= =)。
我很清楚自己是那种陷入某部小说情节中就要好一段时间才能拔草的人,所以我都不会在工作时期看小说,但现在正值假期,而且其他书也看完了,于是我打算用这段空白时间翻一翻他,这一翻,不得了了,要不是抵不过困意,我估计我会通宵将他看完。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毛姆的作品,看完后我坚定一定要将这个作家的书全部挖来看,直到厌倦,审美疲劳为止!
故事情节很简单,就是一个已婚男抛弃了稳定舒适的生活、幸福的家庭和爱他的妻儿,跑去当画家,而且还要把自己避到另一个生活极端,穷苦潦倒,最后客死异乡。有些人看到可能是他和3个女人的故事,有些看完或者会不屑这种疯子般的决定,我看到的是一个勇敢追求自我,为自我内心呐喊而活的人。
看了一些其他人的书评,我们为什么产生的共鸣各有不同,那肯定和各自的成长生活背景不同相关联。只是,就我个人而言,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有一种愧疚感,一种羞耻感,一种久久不能平复的苦涩感。面对着这样一颗坚定不移,选择为自己的理想,听从超我而活的灵魂,我忍不住流下眼泪, 我仿佛看到了潜藏在我内心的那只名叫“懦弱”恶魔,我那一次次为生活所屈服的无力感,还有那颗已经被我掩埋了不知多少个春秋的赤子之心,我甚至憎恨那个没有踏出第一步,每每与机遇擦身而过的自己。曾几何时,我也对理想充满热情和向往,曾经何时,我也愿意放弃安逸的生活去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曾几何时,我也尝试跟随内心的那个“魔鬼”,做出让旁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但所有的这些,随着岁月的逝去,现实的无情残害,已经被磨得圆滑,我为三斗米低头,我被浮华虚伪所吞噬,我学会了奉承,假笑,谎言····这个面具戴得这么的成功,让我都快忘记了本来的我是怎样的了。然,当我读到书中查理斯对那些以不理解眼光看他的世人的嘲讽时,我仿佛感觉到有人一点点将我的面具凿碎,那刺眼的阳光射入眼睛里。天·····原来我这么的丑陋。
自嘲完,其实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是一个曾经有理想抱负,或者正处于热情期,又或者你好像我这样已经被生活腐蚀掉的平凡人,那麽我推荐你去看,那种感动与震撼只有你知,我知,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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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an$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面对自己是种勇气。既然所有的定义都需要自己的大脑来消化,所有的事物都需要自己的性灵去承受,为什么却不敢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判断去解释一下那些世间万事呢?我们大多在用别人的判断定义自己的道路,规范自己的轨迹,诚然——这是必须的规则,偏离这些——不单是只是被族群的排斥,也是对自己勇气的考验。有人说,你要在这个圈子里面舞蹈,那么,我们便起舞于这个舞池,这固然是件不错的运动:足够的空间以施展自己的技巧,适时地掌声以满足必要的虚荣;美丽的女子,潇洒的男士,但是,我必须在这里跳舞吗?面对自己是种勇气,保持勇气需要力量,实现自己需要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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