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吹$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我并不是有意攻击毛姆,可能是我觉得一切故事不外乎那几个套路,就像那两部电影,海上钢琴师和碧海蓝天,我们可以把他们归为逃避现实或者寻求自我内在。
整本书读下来稍微有点满意的地方竟然是对女性心理的几处深入分析,除此之外没有半点收获,着实让人失望。这或许是我个人鉴赏力的问题,我对画没有鉴赏力,但我知道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在一幅画面前感动到涕泗流。某些画家死之后其死亡本身的神秘性和作品稀少,再加上某些评论家或真或假的渲染,一场喧闹之后即使品质最最低劣的商人说不定也会打肿脸充胖子花高价买回来一副充作品味。
其实啊,美并不是固定恒量的东西,它对每个人所产生的效应是不同的,比如当我们看到一个用溢美之词手舞足蹈赞美某件事物的时候,我们被强加的意识或许并不真实,很可能是一种虚荣或怕被奚落被嘲笑的恐惧。
其实关于美呢,有好多解释,我比较赞同的一点是,美,是一种交流,人与人,人与物之间一种加上主观因素的判断交流相通,在一瞬间的那种升华的感觉,这需要一个人有着充足的学识和敏锐的精神触点。但是看了这本书的评论之后不禁汗颜,附庸风雅的东西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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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巫$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好朋友送我的22岁生日礼物。早就想看的书,决定来上海工作的卧铺上看完,真的意义重大。
没什么华丽的辞藻,没什么铁荡起伏的情节,只有一个艺术家用生命来追求的一生。其实不是什么大的梦想,他可以就这样埋没在世界时间的洪流中,和千千万万的其他人一样。可是毛姆塑造了他。其实对我触动最深的是他决定了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后,对外界的漠视,人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是会死的。可是他做到了,没有世俗的桎梏,充满肉欲的脸,就那么直接的接受一切。
我佩服他的勇气,在现在和生活互生互息的世界,我们绝望而胆怯。
是的,我可以接受恶劣的环境,接受以前不能容忍的一切,以前我以为这是一道墙,其实这只是一道门。
其实毛姆对于女人的描述是犀利的,她们总是在感情里享受一点一点收紧男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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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月亮和六便士》中,被不少人忘掉的施特略夫,就像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追求艺术的人一样,也被淡忘了。
施特略夫,是一个滑稽的小胖子,蹩脚的画家,更不幸地是,他拥有着异常好的绘画鉴赏能力。他可以发掘出有天赋的画家,他知道哪些人可以被称为“伟大”。他追随每一位天才的脚步,甚至为了艺术可以把自己变身为逆来顺受的奴仆。可是,他自己还在画着那些个平庸的,不值一提的画作。
这么平庸的人,为什么有超乎常人的鉴赏力。
作者写道:“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和折磨才能获得的鉴赏力,于施特略夫而言,大概就是指“平庸”对他的折磨吧。小说中的作家以为施特略夫不知道自己有多平庸,我认为恰恰相反,施特略夫正是因为深知自己的平庸,才会更加珍惜这世间的一切才华,比如斯特里克兰德。
我怀念还在读书的日子,那时可以为理想或梦想而奋斗,永远不会接受检验;那时总觉得,文笔有朝一日总会变好,课上画的画都可能成为大作,将来可以卖字为生,人因有梦想与众不同,而梦想总会实现的……当所有空想还只是空想,我们便可以快乐地躺在夜色中的操场上,想象今后会好起来人生……
后来,我成了一个文案,一个卖字为生的人,每天写着不能超过10个字的标题,还有铺满大街折页。若干年前希望成为撰稿人的我,现在,连个500字的影评都写不好。
残忍的是,才华从来都与努力无关,看了那么多的书,看了那么多的电影,听了那么多的碟,人还是止不住的平庸。即使穿着标榜性格的服装,周身堆满符号张扬自我,走在马路上,也不过又是一个擦身而过的路人甲。豆瓣上经常会看到貌似和我一样的“凡人”,可他们能将一段生活中细腻的小故事娓娓道来,或者用四两拨千斤的巧劲绘声绘色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引来赞叹无数。读过这些人的文章,感慨之余,不禁在心中涌出一阵阵的酸。写出好文章的人那么多,我还是不要写了。
我不怕死,但我怕平庸地死掉。
有人说,成熟就是接受自己是个平凡人的那一天。
不错,我有一支笔,但也仅仅是一支笔而已。
我见过有艺术家潜质的人,甚至身边就有不少。是他们让我深切体会到,才华是神赋予的一种力量,灵感似乎是神在睡梦中给的一个启示,只要找到一个适合的媒介,便会喷涌而出。就像《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斯特里克兰德,仿佛突然被神注入了新的灵魂,一夜之前抛弃妻子,跑去法国,过着贫穷和孤独的生活,毕生寻找新的绘画的技艺,把那些神的“启示”画出来。终于,当临死的他在那个原始的小岛上,在自家的土墙上画出了那些伟大的启示后,他满足地将自己的房子付之一炬。
可以说,这个结局再好不过了。
身边那些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他们就像斯特里克兰德,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自然的就像落入城市中的一阵大雨,汹涌、清新、混沌,又觉得冷。他们的才华,可以用任何途径来表现,无论是诗歌、绘画、小说,或者是电影,他们的精神,不会被任何一种媒介喧宾夺主。见到这些人,我就像施特略夫一样,乖乖地闭上嘴,主动地为他们服务,崇拜他们,紧张他们,愿意为他们提供一切帮助。
我珍惜这些人的才华,就仿佛我曾经拥有过一样。
施特略夫从来不缺少发现的眼睛,他看得到自己太太身上油画般的神韵,他看得到思特里克兰德的天赋;他很执着,即便平庸,仍然创作。他到底缺了什么,让他无法成为一个伟大的天才?是偏执?是特例独行?是勇气?是自我?总之,这样一个看起来有着A型血的老实和O型血的人缘的施特略夫,和思特里克兰德相比,总不是一个艺术家的样子,施特略夫像是个商人,或者是一个管家,甚至是一个小丑。
我似乎始终还是没有讨论过施特略夫的梦想,也许就像许许多多的投身艺术的人一样,“艺术并非爱好,而是死亡的召唤(北岛)”,施特略夫们梦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留下一件看起来不错的作品,但又深知自己无法跻身于一个时代中那凤毛麟角的几个伟大艺术家的行列。幸运的话,靠艺术吃饭,不幸的话,一辈子也就是个观众。
不过,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这种不幸,也许才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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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偶然的一次面试中,碰上了许久未见的语文阅读,题目是“请阅读下面的故事并对故事中所涉及的每一个人做出评价”。
原来做语文卷子的时候总觉得没什么可写的,甚至会背套用的答题模式。但是,现在,我们渐渐长大,阅历的羽翼渐渐丰盈了,不用模式也可对答如流。评价一个故事、一个人不就是我们成长经历到现在常常要做的事情么(好吧,我承认它也称作八卦)。所以,虽然真的很久没做语文阅读的卷子了,但是感想还是如泉涌般手到擒来。只是我这回主动的经过思考然后用文字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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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分析:
a,我
一个摇摆不定,即羡慕放手追寻理想,又脱离不了现实枷锁的旁观者
b,犹太人 阿伯拉罕
人不是一出生就具有明确目标和不变理想的,世俗观念和成长过程中的经历、形成的观念总是左右我们对梦想的选择以及目标的制定。
文章中犹太人,阿拉伯罕的前半生没有归属感,自己的成就不过是跟随世俗的价值观,走着众人艳羡的“荣耀”之路,认为这条路理应是这样的。然而,当他在巧合的机遇下,发觉人生的道路并不唯一时,毅然决定跟随自己的心,追求一场华丽的冒险。
他向往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返璞归真,是勇敢,有信仰和意志的人。
c,阿莱克 卡尔米歇尔
他是茫茫尘埃中的一员,是早期的阿拉伯罕,他信服享受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
他向往纸醉金迷、社会地位、物质财富,是个努力上进,执着,有目标的人。
对于文章读后感:无论是性格、追求还是生活方式,都从来没有对错高低之分,只是我们的价值观不同,幸福感的来源不同而已。
后记:后来了解到这篇文章出自《月亮与六便士》,没有看过这部书,但是通过对这段文字的分离,忽然对这部书的名字——月亮和六便士的关联有了自己的理解。
月亮,是高高在上,人人仰慕、遥不可及又虚无缥缈的梦;而六便士,则是人为五斗米折腰的束缚。
你有需要为五斗米奋斗的责任,你也有奔月,追寻梦想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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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即为这个故事(《月亮与六便士》的选段)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我给蒂阿瑞讲了一个我在圣托玛斯医院认识的人的故事。这是个犹太人,姓阿伯拉罕。他是个金黄头发、身体粗壮的年轻人。性格腼腆,对人和气,但是很有才能。他是靠着一笔奖学金入学的,在五年学习期间,任何一种奖金只要他有机会申请就绝对没有旁人的份儿。他先当了住院内科医生,后来又当了住院外科医生。没有人不承认他的才华过人。最后他被选进领导机构中,他的前程已经有了可靠的保证。按照世情推论,他在自己这门事业上肯定会飞黄腾达、名利双收的。在正式上任以前,他想度一次假;因为他自己没有钱,所以在一艘开往地中海的不定期货船上谋了个医生位置。这种货轮上一般是没有医生的,只是由于医院里有一名高级外科医生认识跑这条航线的一家轮船公司的经理,货轮看在经理情面上才录用了阿伯拉罕。
几个星期以后,医院领导人收到一份辞呈,阿伯拉罕声明他决定放弃这个人人嫉羡的位置。这件事使人们感到极其惊诧,千奇百怪的谣言不胫而走。每逢一个人干出一件出人意料的事,他的相识们总是替他想出种种最令人无法置信的动机。但是既然早就有人准备好填补他留下的空缺,阿伯拉罕不久也就被人遗忘了。以后再也没人听到他的任何消息。这个人就这样从人们的记忆里消失了。
大约十年之后,有一次我乘船去亚历山大港。即将登陆之前,一天早上,我被通知同其他旅客一起排好队,等待医生上船来检查身体。来的医生是个衣履寒酸、身体肥硕的人。当他摘下帽子以后,我发现这人的头发已经完全秃了。我觉得仿佛过去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忽然,我想起来了
“阿伯拉罕。”我喊道。
他转过头来,脸上显出惊奇的神色。愣了一会儿,他也认出我来,立刻握住我的手。在我们两人各自惊叹了一番后,他听说我准备在亚历山大港过夜,便邀请我到英侨俱乐部去吃晚饭。在我们会面以后,我再次表示在这个地方遇到他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现在的职务相当低微,他给人的印象也很寒酸。这以后他给我讲了他的故事。在他出发到地中海度假的时候,他一心想的是再回伦敦去,到圣·托玛斯医院去就职。一天早晨,他乘的那艘货轮在亚历山大港靠岸,他从甲板上看着这座阳光照耀下的白色城市,看着码头上的人群。他看着穿着褴褛的轧别丁衣服的当地人,从苏丹来的黑人,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成群结队、吵吵嚷嚷,土耳其人戴着平顶无檐的土耳其小帽,他看着阳光和碧蓝的天空。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心境忽然发生了奇异的变化,他无法描述这是怎么一回事。事情来得非常突兀,据他说,好象晴天响起一声霹雳;但他觉得这个譬喻不够妥当,又改口说好象得到了什么启示。他的心好象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狂喜,有一种取得无限自由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好象回到了老家,他当时当地就打定主意,今后的日子他都要在亚历山大度过了。离开货轮并没有什么困难;二十四小时以后,他已经带着自己的全部行李登岸了。
“船长一定会觉得你发疯了。”我笑着说。
“别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才不在乎呢。做出这件事来的不是我,是我身体里一种远比我自己的意志更强大的力量。上岸以后,我四处看了看,想着我要到一家希腊人开的小旅馆去;我觉得我知道在哪里能找到这家旅馆。你猜怎么着?我一点儿也没有费劲儿就走到这家旅馆前边,我一看见这地方马上就认出来了。”
“你过去到过亚历山大港吗?”
“没有。在这次出国前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英国。”
不久以后,他就在公立医院找到个工作,从此一直待在那里。
“你从来没有后悔过吗?”
“从来没有。一分钟也没有后悔过。我挣的钱刚够维持生活,但是我感到心满意足。我什么要求也没有,只希望这样活下去,直到我死。我生活得非常好。”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亚历山大港,直到不久以前我才又想起阿伯拉罕的事。那是我同另外一个行医的老朋友,阿莱克·卡尔米凯尔一同吃饭的时候。卡尔米凯尔回英国来短期度假,我偶然在街头上遇见了他。他在大战中工作得非常出色,荣获了爵士封号。我向他表示了祝贺。我们约好一同消磨一个晚上,一起叙叙旧。我答应同他一起吃晚饭,他建议不再约请别人,这样我俩就可以不受干扰地畅谈一下了。他在安皇后街有一所老宅子,布置很优雅,因为他是一个很富于艺术鉴赏力的人。我在餐厅的墙上看到一幅贝洛托的画,还有两幅我很羡慕的佐范尼的作品。当他的妻子,一个穿着金色衣服、高身量、样子讨人喜欢的妇女离开我们以后,我笑着对他说,他今天的生活同我们在医学院做学生的时代相比,变化真是太大了。那时,我们在威斯敏斯特桥大街一家寒酸的意大利餐馆吃一顿饭都认为是非常奢侈的事。现在阿莱克·卡尔米凯尔在六七家大医院都兼任要职,据我估计,一年可以有一万镑的收入。这次受封为爵士,只不过是他迟早要享受到的第一个荣誉而已。
“我混得不错,”他说,“但是奇怪的是,这一切都归功于我偶然交了一个好运。”
“我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不懂?你还记得阿伯拉罕吧?应该飞黄腾达的本该是他。做学生的时候,他处处把我打得惨败。奖金也好,助学金也好,都被他从我手里夺去;哪次我都甘拜下风。如果他这样继续下去,我现在的地位就是他的了。他对于外科手术简直是个天才。谁也无法同他竞争。当他被指派为圣·托玛斯附属医学院注册员的时候,我是绝对没有希望进入领导机构的。我只能开业当个医生,你也知道,一个普通开业行医的人有多大可能跳出这个槽槽去。但是阿伯拉罕却让位了,他的位子让我弄到手了。这样就给了我步步高升的机会了。”
“我想你说的话是真的。”
“这完全是运气。我想,阿伯拉罕这人心理一定变态了。这个可怜虫,一点儿救也没有了。他在亚历山大港卫生部门找了个小差事——检疫员什么的。有人告诉我,他同一个丑陋的希腊老婆子住在一起,生了半打长着瘰疬疙瘩的小崽子。所以我想,问题不在于一个人脑子聪明不聪明,真正重要的是要有个性。阿伯拉罕缺少的正是个性。”
个性?在我看来,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后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多了。但是我什么也没说。阿莱克·卡尔米凯尔继续沉思着说:
“当然了,如果我对阿伯拉罕的行径故作遗憾,我这人也就太虚伪了。不管怎么说,正因为他走了这么一步,才让我占了便宜。”他吸着一支长长的寇罗纳牌哈瓦那雪茄烟,舒适地喷着烟圈。“但是如果这件事同我个人没有牵连的话,我是会为他虚掷才华感到可惜的。一个人竟这样糟蹋自己实在太令人心痛了。”
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但是我还是没有说什么;我有什么资格同一位爵士争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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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鱼$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我写不好什么书评,因为没有好的文笔,尤其是在这本书面前,读这本书时就觉得有好多很有意思的心理描写,不一定说得对,但就摘抄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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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的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令人不解的事,人们就会如饥似渴的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几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中的一些小故事成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
我说: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啊?
瓦特尔福德小姐说: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我承认这种生活(指平淡而富足的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他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
我看不透他要自己丈夫回来是因为爱她呢还是怕别人议论是非我还怀疑使他肠断心伤的失恋之痛是否也掺杂者虚荣系受到损伤的悲伤,这种疑心也是我很惶惑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心有多么的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 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到美德。
一个标新立异的女人一旦冒犯了礼教,招致了唇枪舌剑的物议,在没有谁会像他那样,飞快的跑去寻找尊严体面的庇护了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他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的宽宏大量,他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们不愿意男人的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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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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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炎$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今天刚看完这本书,激动心情溢于言表,不得不承认,毛姆写了一个伟大的故事!
月亮与六便士就是理想与现实的意思,为什么这么多人觉得这本书很伟大很经典呢?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正做着自己不想做甚至极度厌恶的工作,学着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为非自己所求的感情付出,有很多人正埋怨枯燥无味的生活以及周围同样枯燥的人和环境。而这本书,就给了那些正承受着现实的折磨的人以“用眼睛摸一摸理想的机会”。
这本书的出现,使得很多人找到了归宿,就像常年流浪在外的孩子找到了亲娘一样。于是我们嚎啕大哭,“好书啊,最伟大的书也莫过于此了!”
读了这本书,应该有人跟我一样有一种奇怪的想法:去做一做曾经瞥过脑海的但却一至没有机会做得一个美妙的想法,或者干脆就像书中的男主人公一样,在自己认为的某个恰当的时机,找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亲自劳作,看日出日落,观潮涨潮退,每天等待黎明,送走夕阳。就这样,最后在岛上安静地死去,尸体就埋在某个朝东的芒果树下。
然而,我们肩上还扛着很多其他绝对不能放下的东西,我们不能那样做。
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这样。当你臆想雨后的那座山会是什么样子时,你可以着手去爬山了;当你突然想看看月色下屋后的那口湖以及湖边的沼泽是怎样一种景象的时候,你可以放下手中的活,去湖边散步了;当你悸动于某个女孩时,你可以马上上前问问她是否掉了砖头......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收获之一吧。
月亮与六便士——理想与现实。
毛姆写了一个伟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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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都边$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思特里克兰德---从未见过的极具个性的人。
虽然他在很多方面叫人生厌,相信到了现实生活中我也会对他敬而远之,但我确能感觉到他非凡的天才和深邃的洞察力。
他无视外界的看法,对自然和原始之美有独到的理解,义无反顾地当起了追梦人,而且意志坚定得完全不在乎物质环境的极度恶劣。
疯子和天才往往是合体的,因而他受到社会价值观的排斥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一切非议都不可能击败他。
他不想被话语潜规则禁锢,只想从心所欲地活着,即便在常人看来晚景极其凄惨,也毫无遗憾可言了,因为他用尽生命的最后气力实现了毕生的宏愿。
对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生动,比如那位倒霉却又极具先见的施特略夫,比如那位和主人公真正心灵共通的异类大溪地姑娘……
一边是唾手可得的六便士,一边是渺远的月亮,我们总是疲于算计,却总是无法鼓起勇气全力奔月。读此书处处觉得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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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er$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以前读书也只是摘取句子,但这本书不同,我需要用铅笔把很多很多的整段画下来,一个句号已经打不住铅笔的轨迹了。读着读着你会惊讶于毛姆已经把人性看透了。我们在梦想与现实之间,你愿意不顾众人之眼,世俗之言,放弃一切虚假的伪装,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事,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吗?这要多大的勇气和意志以及残忍的决心呢。读书的过程中我甚至有了冲动,可我不知道这冲动能维持多久,也许今晚就消散了,或者真的印证了毛姆对女人的评价,女人全部世界都是爱情,是爱情的奴隶。那么我所谓的冲动永远达不到男人的高度。我不知道所谓的女强人们是不是会反驳,会不会否认她们的世界里其实也为此发狂,只是表现形式不同。
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像一场绚丽的梦,梦里有粗犷而纯粹的欲念和执着,那梦在外人看来是多么的残陋不堪,摇摇欲坠,但他甚至宁愿死在梦里。他不需要爱情,不需要怜悯,不需要任何人的评价,他粗鲁,无耻,不修边幅,毫无感情,他只为他飘在天边的那个只有他自己看得见的梦活着,他眼睛里也只容得下这些。他诞生于社会,经历了四十年无滋无味的庸俗生活之后,他终于找回了自己,像突然间魂归固体一般义无反顾的奔向终点。最终的结局往往是,一个至死不渝坚持梦想的人,他所创造的一切,终究会被世人认可推崇。而我等愚民只有佩服和惊讶的份儿,唯有用这张游历他世界的通行证反省自己。
我们活得被动,活得麻木,年纪轻轻就丧失了感受世界的欲望。为一份功利的工作放弃梦想,为一次稳定的婚姻忽略爱情,忘记了生命本身应该具有的原始活力。像一棵被反复修剪的树,只在一个方向生长,长成了别人眼中的整齐,而不是大森林中的独特之美。
难道我们的勇气都被该死的现实焚烧了吗?为什么不先把现实焚烧了呢。
以下为摘录: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象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只不过是象“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
【生活不过是一片混沌,充满了各种可笑的、龌龊的事情,它只能给人们提供笑料,但是他笑的时候却禁不住满心哀伤。一群兴高采烈的人在听一个小丑打诨,正在捧腹大笑时,会在小丑的眼睛里看到凄凉的眼神;小丑的嘴唇在微笑,他的笑话越来越滑稽,因为在他逗人发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自己无法忍受的孤独。】
【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貌和他的灵魂是这么的不相称,这实在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情。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的时候,在他身上糅合了这么多相互矛盾的特点,叫他这样来面对令他迷惑不解的冷酷人世,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玩笑。】
【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身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在不相识的人群中安定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熟悉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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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泡$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这句话是吴阿姨在班级自我介绍时说的,主冷公全面演绎了这句话~
就像我这么个看上去文静装b青年竟然爱看一些欧美枪战片,魔幻史诗剧,喜欢小头脸白尘世俗男一样~
每个人都在或多或少追求与自己当下角色截然不同的生活和体验~
并且在一次次被世俗浮华强奸间或轮奸后更坚定了自己的"理想"~这些人是勇士~
我是俗人,我崇拜,羡慕~这些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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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活$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这书很好读。看到二十多页时才想起我是至少第二次看到这儿了。
简介太苍白:以高更为蓝本创造的小说。因为大多数人认为传记是不可读的,传记小说尤甚,读者容易带着不自然的心态翻开这本小说。
第一次知道毛姆在高一。那时从杂志上看到一篇名为《幻觉illusion》的文章:
"以为青春是美好的,这是一种幻觉,一种失去青春的人的幻觉......”中英双译的一段话,读了一遍又一遍。
此小说探讨生活和艺术两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
就这方面而言,此书更多是对现代人对艺术品追求的讽刺和教育。全小说充满了对现代生活的各种反思讽喻。
说了很多有意思的人物。小说因为这些背景人物而更丰富。
某言情小说男主批评自己妻子用小说来指导生活时说:
小说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们将各种矛盾浓缩集中在一起了;但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复杂。
生活偏偏就有这么多小复杂。
教材说写人物生动,那叫跃然纸上、栩栩如生。此刻我想,人物能否给我们足够的真实感似乎没那么重要,只要我们相信由各种矛盾搀和在一起的那个人是可以存在的,拆开来看,这人的性格特点在生活中有广泛而深刻的代表性。
女人是只懂得爱情的蠢货?不尽然,但在爱情中的女人好多傻死蠢死了。可惜我想蠢都没机会——遇见喜欢的人,我会做些事,但不认为那些会是蠢事。我的付出不会是我的全部,但那都是我想做且能够做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我们什么都不能做——不作为也是一种作为。把该说的说了,就等时间过。我的爱好太多了。
我羡慕那些在爱情中付出的女人。注意,付出不是讨人嫌。例如雅塔,主人公第三个女人。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却不能容忍男人为她做的牺牲。”这句话很早就听过。对于目前的我来说,我讨厌男人标榜的牺牲和自卑。我懒得讨厌人——这是我性格的软弱部分之一,但我讨厌欺骗,于是我强迫自己讨厌几个人,我可以很愤慨的说他们是混蛋,即使真正见到他们我会微笑打招呼。我虚伪得很,永远不愿意当面和人交恶。即使我想,但我做不到。
小说里有许多美好的地方。“心安之处是吾家”。同时,我也认为,“平淡是真,背景必须要有无数的斑斓锦缎。”
艺术是个什么玩意儿?不懂,我们必须要学会欣赏美么?只要看得见美就好了。我不喜欢刻意为之的美的教育——但如果不给接触机会,我们很难见到美。我身上可怜的一点欣赏力,全是美术课上学来的,从有意思的美术老师身上传染到的。
各个民族的鉴赏力不同,但世界一直在同化,更何况“人以类分”。看李赋宁先生的《英语学习经验谈》讲到,一个人面对夕阳沉思,这个人不知道他心中流动的是种什么情绪,但无疑他感受到了美。人在大自然中静默是种广泛的美的欣赏过程。
爱情是什么?
爱情有柔情,爱情动人之处就在这,所以爱人比被爱幸福。
I loved you - Pushkin
I loved you; and perhaps I love you still,
The flame, perhaps, is not extinguished; yet
It burns so quietly within my soul,
No longer should you feel distressed by it.
Silently and hopelessly I loved you,
At times too jealous and at times too shy.
God grant you find another who will love you
As tenderly and truthfully as I.
我曾经爱过你;
爱情,也许,
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失;
但愿它不会再去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的爱过你,
我既忍着羞怯,又忍受着妒忌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的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一样爱你。
看的过程中我数次停下,想弄清楚震撼自己的是什么,无果。本来想重复看别人的读书笔记找感觉,发现那些从原文拔出来的句子如此苍白。看了两篇最热评论,还是没找到我要找的东西。自己写,依旧写不出——我把自己的感受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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