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ren$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从来没有跟世界名著如此亲近过,仿佛描述的是自己的另一种可能,那些细腻的心理描写,更是亲切的如同自己曾经经历过无数遍似的。总是有大段大段的文字,甚至让我产生“食欲”,很想用眼睛吃掉它们并从此难忘。它的陪伴,让我经历了一个有一个美妙的上下班,每次快到终点时,心里总期盼着:慢一点儿再慢一点儿。
遇到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仿佛遇到一个对你的经历甚是了解又愿意分享自己的朋友,一见如故,相处的每一刻,都是越发的产生吸引。
自己是一个容易入迷的人,而且享受入迷的状态,但却苦恼的发现,可以引人入胜的东西越来越少,甚至从未触及。仿佛装着赤红的炭火,就差一点火星可以熊熊燃烧,却久久寻不到引子。我始终相信,被魔鬼附身的人,是最接近上帝的。不是所有人都有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幸运:那种仿佛被某种力量抓住,可以忽略诸多苦难的外因,沉醉于某种事物的状态,可以无需坚持发自内心的感到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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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o$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睿智的毛姆先生发表了很多精彩的议论,非常好看。
书中让我好奇的是什么促使斯特里克兰德先生突然爆发出如此迅速且不可收拾的想法,从此远离“正常”社会,毫无征兆地前往巴黎、马赛和大溪地寻找他自己。在他穷困潦倒的生活中他究竟怎么坚持下来,如果没有他那傻气的为此赔上自己事业和妻子的朋友。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么,就可以肆意行事说笑,不管不顾?这样的主人公行走江湖,踩在脚下的不仅是世俗名利,还有朋友和自己。
毛姆先生在故事里还告诉读者这还不是孤例,那个医生也突然放弃的将要到手的一切前往亚历山大港做一个普通的轮船医生。在追求心灵的自由的时候,我更好奇什么才是真正的自由。很多时候的类似决定与其说是遵从内心的真实想法,更不如说是厌倦当下的借口。从一个围城中跳出,再跳入下一个,迷失在众多自由的幻想里。久而久之只能更加怀疑理想。与其这样不停地逃离,还不如投入地生活在现在。
其实,月亮就让它挂在那里好了;在夜晚它指引回家的路,在白天好好工作,为了自己女人的那六便士。有空的时候去看看画展,幻想那个画出“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往何处去?”的疯子其实就是另一个自己,这样的生活也许也有点意思。
最后以想到的两句引用结尾:一是柴静某文的标题:“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二是舒婷的诗句:“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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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糖疯$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故事大概是这样子的,一个老实本分的证券经纪人,有个温柔体面并热爱与文艺圈交际的太太,有一双不那么出众但也聪明可爱的儿女,有自己的稳定工作,四十来岁生活美满,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莫名消失了,只留一封短信,表明我不再回来了。
花去周末下午的三个小时,看完了《月亮与六便士》,就像书中的“我”来描述斯特里克兰德那样,认为魔鬼攫走了他的灵魂,此时的我也像遇到了摄魂怪,直至动手敲打下这些字,我还是心绪不宁的样子,心脏不规律的跳着。讲不明白为什么。
这位斯特里克兰德丢掉一切来到巴黎,在破落的旅馆里开始自己的绘画,后来他生了场重病,多亏友人伸出援助之手又活了过来,他却“拐走”了友人的妻子,这个女人后来又因他自杀。之后他沦落为一名码头工,再后来去到了一个远离大陆的海岛上,与土著女结婚,之后生了麻风病,瞎了眼睛,创作出可能是他一生中最好的作品,病死,这最好的作品也付之一炬。
这摄魂怪大概是斯科特克兰德四十岁高龄时抛弃一切从头学画画吧。或许你也有很多这样的时刻,想要抛弃一切,去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在人群中玩“消失”。《阿玛利亚别墅》中的女钢琴家,导火线是丈夫的偷情,她变卖掉所有的家当、卖掉房子、注销了银行卡,出走了。每到一个地方,扔掉之前的衣物,从新出发。来到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一个小岛上,在一个叫阿玛利亚的别墅里安放了一下迷失的灵魂。不过,后来她还是回归了一下现实的生活,参加弟弟的葬礼,见到了出走多年的父亲。
多数情况下,你脑袋里泛滥出来的想要出走的念头,是对附加在身上的各种角色的疲惫感,以及不想再去融入的孤独。理查德耶茨在《十一中孤独》中描写的是一群局外人,试图融入,却遭到拒绝。
《月亮与六便士》却是另外一种,他没有试图融入,也没有惨遭拒绝,没有经历重大变故比如情人的背叛;不像《阿玛利亚别墅》女主那样,简单的出走;而是卸掉了所有在这个社会中的角色——作为儿子、丈夫、父亲、职员的角色,像倒垃圾一样,把所有的责任义务丢得一干二净,抛弃妻子,只身一人,去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只为自己而活。
文学作品中有不少关于“逃脱”和“出走”的故事,却没有哪个可以比斯特里克兰德出走得更彻底。我想这大概是震撼到我的地方,被摄魂怪搞的心绪不宁。如果现实中真的有这么个斯特里克兰德,如果他的角色和我们有一丁点瓜葛,我大概一点都不喜欢他,谁能忍受自己的父亲或是丈夫或是儿子,突然有一天变得完全不把自己当回事地抛弃了。至少,我不能。斯特里克兰德是书中后来名垂千古的天才艺术家,而我们都要在世俗圈子中蝇营狗苟,攫住的片刻孤独美,吉光片羽,最多试图去找一座属于自己的阿玛利亚别墅,灵魂可以出窍,但只允许一阵子,我们还是要回归到自己扮演的各种角色中。做一个孝顺的儿女,温柔体贴的妻子丈夫,尽职尽责的员工领导,体会爱与被爱,都是人生经验。
不过,和像施特略夫一样,对斯科特克兰德有的满是怜爱。他是个被梦想赶走灵魂的可怜虫,由不得他自己。如果有一天你也被梦想擎住领口被压迫地喘不过气来,那么祝福你。梦想,多么耀眼的词汇,好多人大概这辈子都没闪到眼。
不过,换我是作者,还存着点浪漫主义的情怀,多希望文本凝固在这一刻“他活到四十七岁动身到天涯海角去寻找一个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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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诺$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本来我只是很轻松的看完这本书,我知道里面有很多深刻的话。我看
过,然后理解,然后忘记。我擅长理解,不会思考。
在看豆瓣评论的时候,我突然想写一些由于这些评论触动我思考的一
些东西。我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生活状态和思特里克兰德对比过。潜意识里
知道自己不会那么做。我最大的限度就想过,工作到四十岁的时候辞职,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前提是有六便士的资助。那样身无分文的勇气我绝对
不会有。对我自己的人生我已经断定、认识了解得太透彻,所以再怎么样
的文字我都不会被思考被启发。我是个固执的人。
月亮不在我心里,六便士也不在。我处于中间状态,或者略微倾斜于
六便士。我没有月亮。很早之前就知道这样可悲,理想是唯一能够让本来
就没有意义的生命赋上一丝色彩的东西,我培养不起来。再想想,似乎我
也没有激情和勇气去追求所谓的理想。它连个影都没有。
我安静的生活,将所谓的意义强加在我的生活工作中,然后心安理得
的活过。不世俗也不高尚。这是我劝慰自己的第N遍,很阿Q很可笑。我
自知可笑,但猥琐的厚脸皮的坚守,这才是最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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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国风$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在这个时时刻刻都被成功人士的财富故事所包围的世界里,《月亮与六便士》虽然写于两次世界大战的间隙,时隔不远,却在我们这个时代不具备任何畅销书的品质,没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没有金戈铁马的豪情,没有色情恐怖的噱头,更没有可供人们复制的成功案例。
如果庸俗地总结,《月亮与六便士》是一个坏故事。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年过不惑抛妻弃子的男人,不负责任没人性,影响恶劣。 绝对会被大多数女性钉在耻辱柱上。
所有人都认为他离家出走的原因是跟酒店的女招待有私情,于是两人私奔去了巴黎,后来,才知道他完全不是为了女人,而是为了画画?!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放弃证劵交易所的好工作,离开爱他的妻子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为了所谓的理想,把自己这么多年来井然有序的生活搞得灰头土脸,拽着百十来镑钱,呆在巴黎的下等旅馆里,开始在脏兮兮的油布上作画,谁知道还没画上几笔就发现自己到处都是问题,甚至连自己究竟有没有才能也不清楚,但还是义无反顾,口里神神叨叨着:“我必须画画。”完全走火入魔神经病了。
接下来的命运,一直到他死去,也是颠沛流离,每况愈下。期间,他有一次生命垂危,被赏识他才华的朋友接到家里去养病,却与朋友的老婆勾搭上了,朋友深爱他的妻子,为了让妻子以后好好活着,宁愿自己净身出户。不久以后,朋友的老婆却因为备受主角的冷落而自杀了,他对此没有发表任何的惋惜之情,冷酷到底!
某一天,突发奇想,他决定去南太平洋过与世隔绝的日子,之后当水手,睡大街,酗酒,过着盲流般的生活,最后,终于在塔希提岛上定居下来,并死在那里,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患上了麻风病,被当地人视为怪物,临死之前他完成了一幅堪称杰作的壁画,死后却叫老婆把它都烧了,片甲不留。
他就是这样一个怪人,如果没有死后画作价值暴涨、功成名就的尾巴的话,这完全就是一个关于现代成功学的恐怖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人义无反顾地追逐噩运的故事。这样的人是潘神,这样的人比魔鬼还要恐怖!
其实我想,这部小说的价值也许就在于它与我们心目中期待的那个励志又成功又可以复制的故事的强烈反差,好让我们比照一下自己的想法和生活。
绝大多数人每天都被恐惧指引着,我们的恐惧之一就是斯特里克兰德那种声名狼藉又颠沛流离的生活。
我们活在自己镀金的梦里焦虑、寝食难安,而他一直在噩运中沉浮,却逍遥自得。我们做不到他那样的快乐,却庆幸自己的选择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可是在上帝眼中,我们与他的选择到底谁更好笑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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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童$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这个故事常常浮现在我脑海之中。一个过着富裕生活的中年男人,突然间不知所以抛弃可爱的孩子和温柔的妻子,开始孤独地生活。而召唤他的是冥冥中对绘画的热爱。如果没有记错是在刘瑜的一篇文章中看见这个故事的,她的描述是人开始过减法的生活,从什么都拥有到什么都抛弃。对这个故事一直保持着好感,但是没有仔细记下是来自哪里。读着《月亮与六便士》时,突然惊觉:原来是他!
《月亮与六便士》,有些些诡异的书名。对于毛姆的奇怪印象夹杂在图书馆里乱七八糟的奇怪外文书名之中,我常常以为这是一个玄幻故事。其实这一个很无聊的故事,抑或说一个很本可以很奇特但是被描述得很平淡的故事。以前没有读过毛姆的小说,这种波澜不惊但回味无穷的写法是否是其特色我不得而知。通篇阅毕,我想多少猜测这书名的含义。
月光会使人发疯(这一点我完全同意),月亮代表着艺术的光辉;便士自然是钱,代表着世俗的种种。毛姆一直在想,思特里克兰德究竟是受到了那种召唤而奋不顾身地走上绘画的道路。思特里克兰德末年过着不为人知,但是融入自然的生活,简单随性自然。通篇中,毛姆并没有正面去描述思特里克兰德开始独自生活的原因,倒是通过对一个医生类似的遭遇来称述有些人就是会突然间仿佛顿悟般开始决心去做一件事情,抛弃一切世俗的眼光和偏见,以其达到内心的平和。快乐与否已经很难判断。不快乐的人才会追求快乐,而遵循自己内心的人不会快乐也不会不快乐,只有超然。这样的人跟便士的铜臭味格格不入,因此逃脱“正常生活”。冷漠,无情,所有人类生存规则中最基本的情感他都舍弃,甚至连人动物性的某些本能也想要排斥。他所作的一切只为了绘画。这是何种境界?却如刘瑜所言,他后半生过着减法的生活,减去世间一切不必要的牵绊。但是更重要的是他实际过着一种加法生活,不断遵循内心的召唤,竭尽所能去回应这召唤,充盈自己的内心。前半生的加法和后半生的减法是不同时期对六便士和月光的回应。当知道高更是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时,更是惊觉了:原来是他!
优秀的作家常常都是哲学爱好者,对于生活常常有自己的见解。这些见解通常会在故事中流露出来,也许他们不是生活中能言善道者,于是借由作品表达自己对人生的思考。从这本小说中很容易了解毛姆对生活和艺术的思考。那些思考借由某件事从一个旁观者嘴中说出比直接论述更容易为人接受和理解。这也许是小说对作家的诱惑之一。
芸芸众生,究竟受到月神关照的人少之又少,因此他们常常成为多数人眼中的异类。成为异类也许要付出代价,只是这代价背后亦有着常人无法体会的幸福,或者说是那种超然自我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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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氏$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今天读完之后,我内心是一种平静的感觉,倒不是说这本书写的平淡无味,而是这本书所描述的整个故事带给我的回味还在回响以至于我的思绪腾暂时不出兴奋的空间。
文章刻画了一个性格古怪的伟大天才画家。刚开始甚至整部书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带着一种愤怒的心态看待主人公的,直到最后我的观念才有了些许的变化。主人公是幸运的,在很多人看来很难相处的他一生中却遇到了三个爱他的女人,而且她们的爱是那种彻底的无私的爱,甘愿为他牺牲一切,愿永远对他忠诚。但让人可恨的是主人公却毫不在意,甚至无情的打击、迫害爱他的人,带着纠结不已的心情看完整本书慢慢的发现,主人公又是痛苦的,自己的内心常常被一种莫名的信念所控制,使其变得难以被外人理解,同时自己追求心中的理想世界又往往不能实现使其注定充满了悲剧的色彩。文章的结尾是一种惨烈的美,作者临死之前实现了他的梦想,将其全部宣泄在四周的壁画中,这是天才之作,但作者死后又将其全部烧毁。很多人难以理解,但是或许在作者内心深处,他不在意自己的画能否得到世人赞许,甚至是不愿意。他的画只画给自己一个人看,只要他自己将内心世界的那种追求画在了画里,他就死而无憾了。
整部书如果定一个感情基调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带点悲剧的。但我觉得也只有带点悲剧色彩才能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主人公的天才与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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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i$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书里面的半个主线人物,戴尔克·施特略夫,说不上喜欢,但是这个人物却让我觉得很有感想。
最近看书,不论是什么书,不论是什么类型的书,不论是谁写的书,看完以后永远只有一个感触:人生短暂世事无常。快去把生命充实起来吧。
所以看到戴尔克说的『一百年后,如果还有人记得咱们两个人,那是因为我们沾了认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光。』
完蛋了。我就开始惶恐了。
我惶恐了一整天。因为想到了“一百年后”。
前一阵刚把乔布斯传看完,等待苹果发布会,然后4S发布第二天就得知乔帮主逝世的消息。
你看你看。人生何其短暂,世事多么无常。
可是我敢说,在今后的至少一百年,“乔布斯”这三个字会像启明星般一直发光发热,指导后来人前进的方向。
会被人们牢牢的记住。
就像这失落的艺术家一样。
梵高也好。毕加索也好。达芬奇也好。
艺术家们常常都是活在最黯淡的当下里。死在最辉煌的永恒中。
《我的名字叫红》里面的画师也是一样的。
如果要画一匹马,一匹真正的马,是一定要闭着眼睛画的。
因为真正的作品,它的形象应该是存在于你的心里,而不是眼里的。
于是头发花白的画师用针刺瞎了自己的眼睛。只为画一匹真正的马。
哦。说起来好像是个有点血腥恐怖的故事。
我总觉得艺术这条路,只有两种情况。
一是艺术家生前就出名了,于是死后他的东西一文不值。
另一种是生前风餐露宿,死的时候一名不值,死后有关于他的所有,就全部变成无价之宝,要不然就价值连城。
除却这两种,好像我的观念里就没有人可以称作“艺术家”了。
结束时罗伯特说的那句『上帝的磨盘转的很慢,但是却磨的很细。』就是这个意思。
啧啧,上帝他老人家的计算真是精准。
恩,精准。即精确又准确。
艺术家不能永存。但是艺术可以。
作品不能永存。但是美可以。
我想我了解思特里克兰德要爱塔把他生命最后一段时间呕心沥血画出的壁画烧掉的心理。
因为这辈子没有遗憾了。想要做的事情。都做到了。
要寻找的自己。终于找到了。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以宁愿让这些美丽跟着我一起。消失殆尽。
只是爱塔最后放的那把火。烧得我好心疼啊TT。
前段时间和朋友聊天。他突然问我一个好严肃的问题
『活着是为了什么』。
哦。差点就脱口而出一句“为了死掉”了= =
好吧,其实真正的想法是这样的。
我从来觉得人生在世几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
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一定要为自己活。
你要记住。你只有几十年而已。
所以要追随自己的内心。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把所有想做的事情都做掉。不留遗憾。
于是他又问我“对啊 不留遗憾 问题是真的能做到?”
好吧。这短短几十年。人生短暂世事无常的。
真的能不留任何遗憾就好了。
于是我又开始惶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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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丫$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毛姆的这部小说给我的触动还挺大的,好多小说我也就是看过就完了甚至过后也记不清故事情节了,然而这部小说通过描写一个平凡的证券交易人突然在四十岁的时候离家出走,追寻自己画画的梦想。为了找到自己的绘画表现手法,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经历了困苦与潦倒,背叛与粗野,超脱于世俗道德约束,终于完成了自己的梦想,用自己的方式完美表现内心与自然,然后再付之一炬。天才的心理和行为完全超脱于世俗,追随内心深处的召唤,不断的去努力克服种种困难甚至生死,而完全放弃了生活的安逸、情感的抚慰,无视外物,只有那原始的如同着魔般的神秘力量才是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只能向前走,只能不顾一切,必须去表达某种自己也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原始欲和狂野美。虽然在世人看来,这个人离经叛道不可理喻、完全是个混蛋,在道德上令人鄙弃,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别人是无法走入他的内心并影响他的,他还是自顾自的要拼了命的去过自己的生活,按着自己的逻辑行事,为了内心的梦想,为了伟大的艺术追求,舍弃自我舒适,牺牲自己,甚至殃及他人,最终只为人和梦想的合一。在他的精神世界里,没有个人的利益,没有世俗的价值标准,只有梦想,只有月亮。真的,读过后,你也会同作者那样崇拜这个人,尽管这是部小说。我本身便是一个追随内心的人,不在乎他人目光,也不愿随波逐流,但是缺少了梦想的人生始终是乏味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也许哪一天也像思特里克兰德放逐自己心灵,不再禁锢于世俗,也许这一生也就平庸度过。这部小说,改变了我的天才观,我敬佩一切真正作出伟大成绩的人们,然而在伟大的表面下,那不为人知的关于梦想关于内心的世界我未曾想过,这一次,我理解了天才对世事的淡漠,明白了梦想的意义。我同时被作者毛姆的写作手法,遣词造句,各种比喻所吸引,精彩的故事引人入胜,然而那富有哲思的言语令我思索,点睛之笔令人整理自己的思路紧跟作者,不经意的一句话却展示了作者的才思。真心喜欢这样的小说,毛姆的小说还要找来读的。好小说真的让人有种很欣喜的感觉,哈哈哈,真的很开心。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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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故事就不赘述了。
为了一个理想,放弃一种生活,付出代价是世俗所不能理解的。40岁,已经是追求安慰的年龄,不允许太多的变动。他却抛弃妻子,为了一个理想,画画。
在那个岛中,寻到了内心的宁静,绘画也更有状态。不担心自己的画别人有什么看法,只是专注的画,完全不顾世俗。当然也非常的不近人情。
与刀锋相似的写作手法,取材也是名人。也许高更本人的传记会透露更多的信息和罗曼蒂克的传说。那是不是一种偷懒,传记中也有大量的虚构,就像史记,我宁愿把它看做是文学作品,而不是其他。
花了一上午,感受一下那个人的一生,对于那个storyteller,还是要佩服他讲故事的能力。
技巧有时也很重要,主题当然也不会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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