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阳$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恹恹醺醺的光阴流得很慢……”
《青玉案》里蓦然看到这么一句话,中心如醉。于凡俗的人生,董桥真是个神得不得了的画师,有时写意,有时又横来一两抹工笔。
我近来时常做着这样的事情——不做怕要后悔,然而做完后却并不能得偿所愿。于是只能任由情绪颓靡地沉下去。日子如同锈掉的齿轮,仿佛随时要泄气得停下来。光阴便是这般恹恹醺醺地,恰似旧年京戏里的唱腔,一字一句拖得无限绵长。
人无所适从的时候,也唯有读书度日。《月亮和六便士》这段时日已读完了一遍。我读书一味崇尚高眉,风花雪月嫌它堕入俗套,文辞再美也作不得孤客夜宿听雨的一叶扁舟。况且以我此刻荒寒的心境,又何惧高处那一点寒,即便闲暇时读的书也不怕它拔入云间;也唯有如此,似才能在心间供养一缕清光。
《月亮和六便士》作这一缕清光正好。因为在尘劳间蹉跎久了,怕初心埋没,便需要一个活到极致的人做那天边的一轮月亮,在夜里时时照彻黯淡的襟怀。
书读完后,这个人本身并不重要了,你愿意或者不愿意相信的,是那一种活法。
关于主人公
比起大多数美化或神化主人公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是有一些不太一样的。
斯特里克兰德并不像寻常小说里的主角,一出场便带着某种令人容易嗅到的主角印记。他的出场,淹没在许多性格出色的人之中,叙事者,女作家,他的妻子……以至于在后来的某一个时刻,才蓦地想起来,原来这个人才是主人公。
这是一种近乎佛性的设定,对于读者来说简直有大慈悲。斯特里克兰德这个人,你不必怀着崇敬的心情仰视。他没有多少天赋,(也许他是个出色的股票经纪人,但是就他所向往的绘画这件事情来说,没有多少人承认他有天赋),与自知平凡的你我不至拉开距离。他的人格也不高尚,从他抛弃家人、并且从不感恩来看,似乎颇有些凉薄和自私,虽然他的道理很透彻。总之你不必喜欢上他,也不需要去厌恶他——不必负载道德上的压力,也必不承受人格上的凌驾,而是能够心无旁骛地专注于他的故事。
但是这样一个人,有时候你甚至要困惑于他的合理性,然而他确乎给了你一种激越的情感——类似于信念、希望、执着、欣喜交织的复杂滋味。他带着你经历抉择的痛苦,贫病的痛苦,道德谴责的痛苦,技艺涅槃的痛苦,寻找和表白自我的痛苦,却使你相信,他内心始终是快乐着,这巨大的快乐,是从前那样优裕安详的生活所不能企及的。
你不能不敬佩他,即便你不喜欢也不认同他的人生观,你却敬佩到——从内心深处感激他。他是瓦尔登湖畔卢梭的那一抹篝火,远远瞧见,心底澄明。
关于执念
毛姆的故事说得太圆满,以至于几乎要忘记现实中常是错过了月亮又捡不到六便士。
我有时不愿意触碰这样的真相,那就是毛姆也许同样经历着理想与现实的挣扎,并且无力抉择。斯特里克兰德不过是他内心的一个寄托罢了。大多数人都不是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那个人。即便才华、声名如毛姆。阿加莎克里斯蒂也曾说过,她最想要成为的是个剧作家,但显然她不得不依靠在侦探小说上的才能和成就生活。
普通人要追寻理想,必须经历的环节是核算成本。照世俗的眼光看来,斯特里克兰德的成本难道不是大得惊人吗?但他连一丝犹疑也没有。这是一桩很难诠释的心理学命题,毛姆是学医的,但不知是否涉及心理学,总而言之,他把所有的疑问归拢,统统交给一股从斯特里克兰德内心生出的巨大的执念。
我还是无从计算过上斯特里克兰德这种快意生活的可能性,然而我却愿意相信斯特里克兰德是活到47岁上,被他身体里着魔一般的执念拖曳着弃绝了往昔——我希望我身体里迟早也生出这一股不容违背的意念。因为作为平庸的常人,即便悟透了人这一生其实尽可以去追寻天上的月亮,却还是要被沉甸甸的六便士牵绊住。
我亦明白了原来人若是做着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别人口中的好坏俱可以毫不在意,贫穷、误解、病痛在荒原策马的生命里不过是转眼消散的一团烟霭、一汪沼泽。只是这腔快意来自哪条征程,我尚不自知。我希望灵魂中潜藏的执念,有一天能够指引我前行。
关于塔希提
有些人在出生的地方仿佛是过客,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也不知道在何处的家乡。直到某一天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就是他一直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在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在这陌生而熟稔的地方找到了宁静。毛姆说,这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
这个地方,于卢梭是瓦尔登湖,于莫奈是蓝色海岸,于斯特里克兰德,是塔希提。
比起中国文化人的桃花源,塔希提的意义显得更积极。桃花源只是单纯逃避乱世的一个绝境,而塔希提是使得一个人发挥出全部才能的沃土。 斯特里克兰德的颠簸与挣扎,到塔希提似乎有了一个终结。他在塔希提绽放出生命的全部光华,然后安静地逝去。死得其所。
而我相信塔希提使得斯特里克兰德打开了通向灵魂的门扉,并不全是祖先的血液在复苏。塔希提仿佛是混沌初开时的伊甸园,原始的激情如蔓草一般生生不息。岛上的男人喝醉酒会痛打女人,女人却因此热爱他们;原本不相识的人可以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不存在防备与猜忌。爱与恨皆是纯粹而烈性的,文明世界带给人性的枷锁仿佛给一把火烧得荡然无存。这里也没有物语的干扰,幕天席地便可度过一生。在这样的净土,一个人会较容易地触摸到自己的灵魂。
遗憾的是并非每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塔希提。有的时候我们耽于物质与人情,就在繁华的城市、或是出生的地方似是而非地度过了一生。有的时候我们深谙内心深处的躁动不安,却没有勇气循着内心去找寻。时间愈久,觉得此时所处的地方,愈有了一丝故乡的意味。是惰性,是逃避,或是该庆幸?因为并非每个人都有足够强大的内心承受冒险的后果。
书的末尾处提到斯特里克兰德在人生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与截然不同的两个女人所生的孩子。伦敦的孩子成了军官,满腹经纶,道貌岸然。塔希提的孩子当了水手,自由开朗,快快活活。笼罩在他们头顶上的是两片天空。
从书里走出来,我头顶上的天空并没有变得更分明一些。那些美好的怀想,除了使我一遍又一遍地去重温书里的故事,不能够像一艘船一样载我到芳香的人生彼岸。这是阅读的希望与快乐,也是阅读的失落与痛苦。
也许如我一样,许多人都在苦苦等待那股诱发他们激情和勇气的执念。有人很快等到了,有人等了数十年,是运气也是命运;有人可能一生都未能等到,有人等到了却没能立刻认出它来,失去了才追悔莫及,这也是人生真实的模样。
只是,即便你苦挨着这过尽千帆皆不是的光阴,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仰头望月,也总会有一缕清光停在你的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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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衍$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刘瑜:另一个高度http://book.douban.com/review/2372405/
关注豆瓣书评里刘瑜这个帖,所以有些后续讨论。
我自己读完的时候写了一个帖,质疑居多http://book.douban.com/review/3579496/
这个问题也是我长期纠结的问题,当然我心里是有一些倾向性的判断的,也许随着时间的增长还会有些许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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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只能这样理解:坚定地要做某事完全不care逻辑的都是神的孩子。对于人世间这种罕见的神迹我们唯有敬畏。
毛姆这个小说,貌似还是模糊地暗示了主人公最终还是做出了某种“伟大、震撼、成功…”的作品,虽然未能传世,虽然主人公毫不在乎。当然作者可能只是表示这个作品吓到人了,但我相信大部分读者都会脑补一个判断,就是那作品一定是“伟大、震撼、成功”诸如此类的褒义词。毛姆若是能更明确地把作品描写成“不忍卒读、平庸、失败”之类的,更能体现“月亮”的性质,更能体现这种追月行为的神迹性质。
我记得以前跟廿三同学讨论过一个问题(我搜肠刮肚了半天,好象是在讨论蝙蝠侠:暗黑骑士还是别个什么刘瑜的影评的时候),大意就是说,人如果认定了某种价值、某件事是自己应该做的,是不是不应该计较结果,就是不计较那个反馈——激励机制。一般人是不可能置这个反馈——激励机制于不顾的,那么“不一般的人”,这些坚定的人,大概有两种,一种是从抽象的逻辑上坚定自己的信念,当实施过程中各种与模型不符的条件影响结果时,努力去修正实施条件、而不是修改目标或者逻辑过程。还有一种就是神启,不讲你什么逻辑啊条件啊,我就这么不可解释地认定了,不管我有没有才华、适不适合,我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管结果。
我检讨之前我对于“过程更重要”这种说法的理解,我作为一个被主流文化塑造的有进步价值观的、也就是功利的人,并且在“世界上大部分人都跟我差不多是有进步价值观、功利的人”这种认知前提下,我认为“过程更重要”毕竟还是需要一个目的的,只不过淡化这种目的,去享受追求目的过程中的种种努力。但问题是,这种逻辑下,没有目的的话,过程就不存在了,至少过程的努力动力何来?过程的真诚就是可疑的。
但是神启的这一种“不管结果”是彻彻底底的没有目标。这种情形,还是需要我们普通的、正常的人类,花费一定的脑力去理解的一种情形。毛姆的小说之所以非同一般,正因为这种情形是罕见的。如果是前一种从逻辑上坚定信念、然后锲而不舍地去追求,那就是一般的励志书了——当然还是好的那一种励志书,还不是教你厚黑学的——只不过是比较普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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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关于作者】
昨晚3点读完这本书,是因为喝了咖啡,而不是情节多引人入胜。
小说情节很简单,一个原本应该在伦敦默默无闻一生的证券经纪人突然灵魂出窍抛家弃子去学什么鬼画画,当然这是书中那些社会名流们的看法。
说突然是因为作者似乎并没有提前为这样的离开做提前的铺垫或是暗示,对思特里克兰德之前作为证券交易人的心理和生活也没有过多描写,就是突然有一天在街上听到他离开的消息,于就这么结束了他之前20年的证券经纪人生涯。这我在读的时候就意识到了,知道读到最后结尾,作者才娓娓道来了他之所以这么创作的原因,这也让疑惑的我豁然开朗,作者的最后几节的尾结的相当精彩,有他创作理由的旁白,有对思特里克兰德最后的生活的追忆,有借他人之口描写的塔希提岛伊甸园似地的仙境,当然他贯穿全文的一针见血的议论也是小说的一大亮点。就如译者傅惟慈先生在序中说的,“毛姆在这部小说里发挥了他叙述故事的特长,有时直叙,有时追叙,有时旁白,插入一点议论,有时又借助第三者的口吻讲一段轶事作为补充。”,总之,一部小说,要么情节足引人入胜,要么作者风格足够个性让读者不忍释卷,毛姆是属于后者的。
【关于思特里克兰德】
“我凝视着站在我面前这个衣衫褴褛,生着一个大鼻子和炯炯发光的眼睛,火红的胡须,蓬乱的头发,我有一个奇怪的感觉,这一起热只不过是个外壳,我真正看到的是一个脱离了躯体的灵魂。”书里的“我”在勃朗什一次与思特里克兰德会面时这样描述。
有关文章里灵魂或者心灵的自由这个话题,我想说我也是个受不了束缚和重复的人,我很容易厌倦,巴不得每天都过不一样的生活,因为呆久了就会发现生活永远都是老一套,连桃色新闻都还是那几个主角和用烂的情节。我在肉体上不能到处乱跑体验新生活所以只能借助各种书籍或电影在精神上悄悄地驰骋一下。
我以为生命是需要点冒险和冲动的,那种细水长流、井然有序的幸福是用来安享晚年的,就像一条溪流,一路上或狂奔怒号,或翻飞升腾,或骤然降落,在历经各种风景之后再汇入大海才能更加享受平静的美好。一个人如果一生中都没有冲动过一次的话我想是不完整的。
我喜欢作者在进结尾处讲的那个阿伯拉罕的故事,我想我能理解他说的那种“晴天响起一声霹雳”的感觉,心灵找到冥冥中注定的归属地,就像........一见钟情?
总有一些人,为了一份稳定的薪水,永远的固守在围城里,而又总有一些人为了获得真理,“不惜把生活社会基础完全打翻”,是否成功,是否落魄,一些人永远都不会懂。
他欺负善良的戴克尔,他与人交流的方法只剩“讥讽的细剑”和“谩骂的大棒”,甚至在勃朗什因为他自杀身亡后他依旧是那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他不在乎他的画社会赞同与否,他的眼里只有那不远处飘渺不定的美的真理,他说“我不想过去,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永恒和现在”其他一切都在浪费时间,甚至包括爱。他的女人不过是为了满足他情欲的工具而已。他像终身跋涉的香客,追寻着不可思议的涅槃。
良心,道德,社会准则,是一个框框,这个框框里社会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大家顺着一套礼规生活,如果你跳出这个框框,你会被谴责自私、道德败坏等等等等,“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这种人不能说不好,或许是太好了,就变得有点无趣了。可在思特里克兰德这里通通都是废话,框框在他这里变成透明的,追逐美到这种痴狂的境界,好像很多顶尖艺术家们都有这种特质。我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也许对美的真理追逐会用尽了一个人的心力,其他的也就无暇顾及了。
【关于思特里克兰德的画】
我去找了高更的画来欣赏,“对于一个目光敏锐的观察者,即使一个人信笔一挥的作品也完全可以泄露他灵魂深处的隐秘。”很遗憾我还不是一个敏锐的观察者,对于一个油画基础为零的人来说去欣赏一个印象派画家是很强人所难的,小说里那段关于他画作看起来很神乎的描写,什么桎梏被打碎了,新的灵魂,独特的个性,不安、新奇的精神,朦胧空虚的境界,我想等以后再来琢磨吧。
【小说里精彩的描写】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安全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但是爱情这个概念,归根结底,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根据自己不同的癖性有不同的理解。分析思特里克兰德的感情是徒然的。”
最后一段关于塔希提岛这个人间的伊甸园的描写实在太精彩,说什么都要摘记下来,留着慢慢回味。
“我不太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从离开威灵顿以后,日子似乎过得非常奇特。威灵顿整齐有序,富于英国风味,使人想到英国南岸的一座滨海城市。这以后我在海上航行了三天,波浪滔天,乌云在空中互相追逐。三天以后风停了,大海变得非常寂静,一片碧蓝。太平洋看来比别的海洋更加荒凉,烟波浩渺,即使在这个水域上作一次最普通的旅行也带有冒险意味。你吸到胸中的空气象是补身的甘香酒,叫你精神振奋,准备经历一些你从来未料到的事。但是你除了知道已经驶进塔希提,朦胧中感到走近一块黄金的国土外,它绝不向你泄露别的秘密。与塔希提构成姊妹岛的莫里阿岛进入你的视野,危崖高耸,绚烂壮丽,突然从茫茫的海水里神秘地一跃而出,象魔棍召唤出的一幅虚无飘渺的彩锦。莫里阿巉岩嶙峋,有如蒙特塞拉特岛被移植到太平洋中。面对这幅景象,你会幻想波利尼西亚的武士正在那里进行奇特的宗教仪式,用以阻止世俗凡人了解某些秘密。当距离逐渐缩小,美丽的峰峦形状愈加真切时,莫里阿岛的美丽便完全呈现出来,但是在你的船只从它旁边驶过时,你会发现它仍然重门深锁,把自己闭合为一堆人们无法接近的阴森可怖的巨石,没有人能闯入它那幽森的奥秘中去。谁也不会感到惊奇:只要船只驶到近处,想在珊瑚礁寻觅一个入口,它就会突然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映入你眼帘的仍是太平洋一片茫茫碧波。
塔希提却是另外一番景象,它是一个高耸海面的绿葱葱的岛屿,暗绿色的深褶使你猜到那是一条条寂静的峡谷。这些幽深的沟壑有一种神秘气氛,凄冷的溪流在它深处琤琤鸣溅,你会感到,在这些浓荫郁郁的地方,远自太古以来生活就一直按照古老的习俗绵绵不息地延续到现在。塔希提也存在着某些凄凉、可怖的东西。但这种印象并没有长久留在你的脑中,这只能使你更加敏锐地感到当前生活的欢乐。这就象一群兴高采烈的人在听一个小丑打浑,正在捧腹大笑时,会在小丑的眼睛里看到凄凉的眼神一样;小丑的嘴唇在微笑,他的笑话越来越滑稽,因为在他逗人发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自己无法忍受的孤独。因为塔希提正在微笑,它一边微笑一边对你表现出无限的情谊,它象一个美丽的妇人,既娴雅又浪漫地向你展示她的全部美貌和魅力,特别是在船只刚刚进入帕皮提港口的时候,你简直感到心醉神驰。泊在码头边的双桅帆船每一艘都那么整齐、干净,海湾环抱着的这座小城洁白、文雅,而法国火焰式建筑物在蔚蓝的天空下却红得刺目,象激情的呼喊一般,极力炫示自己鲜艳的色彩。它们是肉感的,简直大胆到不顾廉耻的地步,叫你看了目瞪口呆。当轮船靠近码头时,蜂拥到岸边的人群兴高彩烈而又彬彬有礼。他们一片笑语喧哗,人人挥舞着手臂。从轮船上望去,这是一个棕色面孔的海洋。你会感到炎炎碧空下,色彩在炫目地旋转移动。不论从船上往下卸行李也好,海关检查也好,做任何事都伴随着大声喧闹,而每个人都象在向你微笑。天气非常热。绚烂的颜色耀得你睁不开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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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暗。$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使思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
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
逼着他东奔西走。
他好像一个终身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
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
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
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真理。
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我从心里感到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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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瓜$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写这个标题是想说这本书里的人物
我犯傻 真的犯了个大傻 希望大家不要笑我 可我自己都哭笑不得
当我看完这本书,有种强烈的愿望,想看看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作品,所以我告诉了画画的姐姐,问她认识这个人不,我让她去了解下(当然说不认识),后来我忍不住,自己去查了这个人物。。。结果很明显,这是一个虚构的人物 ,现实中不错在。所以我更不到他的作品了。
差点没有把电脑砸了,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我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笔
很喜欢这个让人讨厌,却不得承认他伟大的主角
不知道是我太投入,还是作者写的太好
我竟然搞不清楚真假
我还有什么可说的
对于一个这么伟大的画家的惨死
还是虚构的好
我还需要时间调整下自己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为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我被那种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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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wmms$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用断断续续的时间(感冒休假在家的时间、女儿上培训班我在教室外面等待的时间),花了三星期,在iPad上读完了《The moon and sixpence》(《月亮和六便士》)。
快读到结尾的时候(其实这时候我还不知道快要结尾了,总希望看作者再写点什么),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Mrs. Strickland 似乎并不爱Charles Strickland, 否则怎么会在Charles 决定追寻艺术之后从来没去看过他?
在交代了主人公Charles生活的结局后,作者毛姆并未忘掉这位Mrs. Strickland, 以她作为故事的开头,仍以她作为故事的结尾。Mrs. Strickland 把Charles 成名后的作品复制品——作为装饰品——挂在家中;Ata (Charles 在塔希提的妻子,塔希提的土著人)按照Charles的吩咐,把Charles临死前的巨作——同时也是Ata居住的房子——烧成了灰烬。这种对比,不知是不是作者有意的安排,但的确让作为读者的我再次受到情感上的猛烈冲击:Charles Strickland在塔希提岛得到的是他真正的妻子,虽然这个妻子只有一个叫Ata的称呼,不随夫姓,不叫Mrs. Strickland。
故事结尾还交代了两位妻子各自的儿子:Mrs. Strickland 的儿子Robert——十字勋章是他和他妈妈所看重的;Ata的儿子——船上干活的工人,一个活泼快乐的青年。不同的人各得其所吧,但作者的情感倾向不难看出。
“If you look on the ground in search of a sixpence, you don't look up, and so miss the moon.” 聪明的你,是不是既举头望明月,又低头寻便士呢?:) 还是像徘徊在两堆草中间的驴,向往月亮却又不舍得脚边的便士呢?
“He's so busy yearning for the moon that he never saw the sixpence at his feet.”——这样一个人,人生又会是怎样呢?接下来看毛姆的《Of human bondage》吧。(《Of human bondage》中文翻译成 “人性的枷锁”,我倒觉得不如用钱钟书的 “围城”。)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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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因$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月亮和六便士,阅后即焚。”这是当初推荐我看毛姆这本小说的朋友给的评语。
好奇心重如我,也因为提不起对译文小说的兴趣而长久地把这本书列在清单之外。直到有一天,在光合作用二楼的书架上偶然瞟到它,掂起来有点厚但着实很轻。盯着封面看了两秒钟,不知怎的突然很想笑,因为脑海里突然闪现出火光焚书的场面……像赴一场久违的约会一样,把它捧回家,心里有一点小小的惊喜和期待。
直到刚才翻过最后一页合上书,我很是庆幸自己耐心地读到了最后,虽然在前三分之一的时候我曾经几度差点因为无聊而半途而废。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有牢靠的铁饭碗,有体面的老婆和一双儿女,生活看起来富足饱满,突然有一天听从了内心的召唤,平静地离家出走,追寻自己的梦想去了。为了画画从伦敦到了巴黎,辗转流落到巴塞,最后在南太平洋岛上的一个荒岛(难道是大溪地……)上落下脚来,一直不停地创作直到患上麻风病,孤独地死在他最后的壁画前。
听起来这实在是个俗不可耐的故事,常常有那么些个主人公,逆命运而上,或最终到达了光辉的顶端或最终落得了寂寥的下场郁郁寡欢又或甚至死相惨烈,有如这里的斯特里克兰德。
但它又确实是让人震撼的,不在于故事不在于情节,而在于字里行间突然被戳中痛处的那种内心一震。我们的周围总是有这样的一些例子,事业成功家庭美满,一辈子稳定踏实,年轻时候年轻气盛虽然也犯些错误但总之沿着一条康庄大道走下去,中年时候勤勉努力加些技巧和运气变身成功人士,老年时候有儿女承欢膝下然后靠回忆度日,最后安静地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们让周围的人看到一种叫做安全感的东西。勤劳一生踏实一生,然后叫死亡像个老朋友似的按照约定来接他走,带去永久的安息。
也许我也会成为这样的人,小生活偶有跌宕起伏但总体上基本靠谱。
二十岁以前我一定会撇撇嘴说,虽然还不知道自己具体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但这样没有新意的生活一定是我所不愿意顺从的。时间壮语定在二十岁以前——那是三年前,从现在看来常说些幼稚话的年龄——当然现在也还常犯傻,同那时候比起来,所幸梦想和激情还苟延着。然而现在的我会说,这样的生活挺好的,因为这样的生活都是很难的呢。
我是一直不喜欢斯特兰德的,自始至终。极致的性格和偏激造就了天才,但他就是很讨人嫌。不过谁说天才就一定要性格好品行好呢?不过当他最后在南太平洋的那个岛国上孤独死去的时候,我还是很动容的吧。脑海里有这样的画面:简陋的四面墙中,因为患麻风病而面目浮肿到狰狞的红胡子老人,双目失明,用听觉和触觉感知色彩。那时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还是澎湃的呢?他毕生追求的“美”,是否真的让他触摸到了呢?“他象是在宇宙的混沌中发现了一个新的图案,正在笨拙地把它描摹下来,因为力不从心,心灵非常痛苦。我看到的是一个奋力寻求表现手段的备受折磨的灵魂。”
“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在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地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了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都熟悉的一样。”
这我是相信的,他终于找到了宁静。
总体感想:
毛姆是个有趣的老头。——“给我时光机,要会一会的人们”lista中又多了一个~:)
我敬畏天才。我讨厌性格恶劣的天才。——没个性怎么能做天才呢,互为因果吧!给我一两个普通级别的天才朋友吧,性格稍微恶劣一点的我还能忍~
朋友推荐的书,还是要看一看的。——有时候,想与你分享这种共鸣或者“无法理解也无法分析的情感”,奈何言语的苍白无法言传,只希望你也能亲自体验才好~ 哈,我了。
思考人性问题常常是痛苦的来源,因为它无解。——所以没事别瞎折腾自己,有时间跑个步喝个下午茶,晒晒太阳做个通透的人类。快乐跟智慧没有关系的,还常常打架,所以做个乐淘淘的轻度傻瓜吧。
阅后即焚。——要是忍不住再看一遍,岂不是要累死……
来自: 豆瓣
梅丫挺$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起
豆瓣上有一篇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书评说,初中时读月亮与六便士完全没感觉,对世界名著的好感大减,后来大学毕业后重读,醍醐灌顶之感,心中感叹“毛主席,你怎么不早点指导我啊?”,从此毛姆的书成了枕边读物。
小说教育很多时候是个反熵的过程,小学初中时老师总教育要多看些世界名著,那时候读不懂《基督山伯爵》末尾的“希望与等待”五个字,读不懂《漂亮朋友》的现实意义,茶花女自然是当做妓女来看的,卡门和茶花女的不同之处也整不太明白,那会儿时间是一天天阳光灿烂的日子,从早上日出开始盼着日落后抓萤火虫,时间是和结果一一对应的。对于小说,只想知道杨过怎么少了个胳膊,少了个胳膊怎么反而更牛逼了,岳不群为啥割了鸡鸡,割了鸡鸡后怎么也会更牛逼。那时候问自己的问题都是能找到答案的,因而那时候看世界名著看得似懂非懂,因为大部分世界名著是在思考那些没有答案的问题,也因而丫们才成了名著。
但很多名著因为小时候被囫囵吞枣过后,再也不愿意捧起来再读一遍了。好在小时候我并不认识毛姆,所以前年才忽然想起读《刀锋》,昨天才忽然想起读《月亮与六便士》。
最近经常被一种厌世的情绪所控制,不喜欢眼下做的事,不喜欢眼下过的日子,但要真说眼下的日子有什么不好,眼下做的事有什么不对,却又说不上来。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日子过得简简单单。大部分人不都是这么过的吗?经常也这么问自己。
每到问这些问题的时候,名著的作用就出现了,我可以大段大段的引用《刀锋》或者《月亮与六便士》中的叙述:“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象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象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当然其实解释起来,这大段大段的话语也可以被浓缩为“闲的蛋疼”几个词语。但读这些作品时,就像内心深处的想法与别人不谋而合,觉得这个世上还有人与你想到一处,寂寥感顿消。
承
昨天一口气读完《月亮与六便士》,这是一个我早已熟知的故事,以高更为创作原型。
一个已到中年的证劵经纪人。在某一天忽然离家出走,去了巴黎,他要画画。
之前的生活看不出主人公有任何艺术兴趣的端倪,有个端庄的妻子,两个乖巧的孩子,不错的收入,体面的生活。但是他忽然走了,像是受了召唤一样,奔赴画画的道路。
毛姆的小说有一个独特的叙事方式,在小说中他总是作为一个小说家的身份出现在故事里,使得故事很真实。他的小说对人物性格的塑造有种近乎刻薄的真实,这是年轻时读名著所不能体会的。
毛姆对于像拉里和高更(小说中名字太长)这样的不管别人的看法,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或者说追求真理,追求与神接近的这种生活方式非常感兴趣。拉里的晃膀子生活和高更的突然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过着穷苦的日子,但通过画画窥探上帝。
我对毛姆了解不多,自比和他相像那显然是抬高自己,但我总觉得毛姆一直在写着自己梦想中的生活方式,从《人生的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一直在讲述同样的故事,不顾一切追求自己内心中真正的清澈澄亮,既是写给读者看的,也是用来自勉的。
我一直在构思一个名叫《东宫西宫》的小说,到现在也还是杂草丛生,没有理出枝蔓和头绪来。我曾经想过小说的开头应该是这么写“星期二的早晨,丫挺像往常一样在8点起来,他喂了猫、收拾了屋子,唯一不同的是走的时候他把手机和钥匙放在了桌上……”也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出走,但后来构思着又没头绪了。
我一直想构思一部很牛逼的小说,像《月亮与六便士》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写出人矛盾的一面,左和右,东和西,轻和重,理想和现实……
转
但那个小说现在连个受精卵都还不是。
生活中我也还没遇到过像拉里、像高更这样的人。
我和我的朋友们都过着简单真实的生活,赚钱、买房、买车、生孩子,没有人在某一天跟我说,“丫挺,我必须得干这事,非如此不可。”
在《生命不可承受之轻》里,米兰昆德拉反复在探讨轻和重之间的转换,但他一直所追求的却也是“Mussessein?Esmusssein!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卡夫卡也一直在寻求“从某一点开始便不复存在退路”。毛姆通过拉里和高更表达神谕一般的确定的使命。
确定是一种让人羡慕的状态,内心里血管滋滋作响,奔赴某个目的地或者进行某种事业的冲动喷涌而出。就像冯唐在《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里写的那样
“你现在还小,不懂。但是这个很重要,非常重要。你想,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你没准也会问自己,从小到大,这辈子,有没有遇见过那样一个姑娘,那脸蛋儿,那身段儿,那股劲儿,让你一定要硬,一定要上,一定要干了她?之后,哪怕小二儿被人剁了,镟成片儿,哪怕进局子,哪怕蹲号子。之前,一定要硬,一定要上,一定要干了她。这样的姑娘,才是你的绝代尤物。这街面上,一千个人里只有一个人会问自己这个问题,一千个问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一个有肯定的答案,一千个有肯定答案的人只有一个最后干成了。这一个最后干成了人,干完之后忽然觉得真他妈的没劲儿,真是操蛋。但是你一定要努力去找,去干,这就是志气,就是理想,这就是牛逼。”
可惜我没有,我经常被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包裹着,这些不确定是郁闷和蛋疼的根源。我不确定我所从事的工作是不是该是我的事业,我不确定我所擅长的本领是不是我的天赋,我现在干着做各种各样方案忽悠开发商的活,我也确实擅长干这类活,但我清楚那不是我喜欢的,但我究竟喜欢什么,究竟非如何不可?我不知道。
合
头疼疼一天,蛋疼疼千年。
我想我还是别去思考那些的为好。小妮某一天忽然跟我说,丫挺,你该坚持你现在正在做的事。
我应该更关注脚下的六便士,精神抖擞地做各种各样的方案,写各式各样的软文,中午吃15块钱的快餐,晚上吃20块钱的快餐,写累的时候打一会儿植物大战僵尸,或者看会儿苍井空老师和小泽圆老师,然后继续查阅资料和写方案。
但在后半夜,我为这些六便士琢磨时,偶尔抬头看天,月亮朦朦胧胧,不甚清楚,却让我心向往之。
疼千年?
让它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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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人$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我不同意大多数人的看法,我甚至不同意毛姆本人的看法,虽然这个故事是他编出来的
我相信有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而且他也过了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一生
但将思特里克兰德们与其他人区别开来的并不是他们追求月亮而其他人捡起了六便士
没有人会舍月亮而取六便士,只要他们真的能看见那一轮光辉,没有一个人不会被它攫住了心。
问题的关键在于,只有思特里克兰德们能看见月亮,只有思特里克兰德们能感到那冥冥中让人无法抗拒的力量——来自天庭的巨手直探进他的胸膛、牢牢抓住他的五脏六腑、拉扯着他整个的肉体与灵魂、朝着从不存在但又永生不朽的世界尽头、步步血印却义无反顾地前行——去追寻生命最初的起源、宇宙终极的命运和上帝那不能言说的姓名,去找世间最真的真理、最美的幻境。
思特里克兰德画出了伊甸园,但我敢说那并不是月亮唯一的面容。它比最善变的女妖还多一种变化,它比最难揣测的心思更让人捉摸不定,它以各种姿态出现——在花里、在云里、在微笑中、在眼泪里,既在十四行诗中、也在数学公式里,在少女飞扬的裙裾间、也在老妇纵横的皱纹里......它五颜六色、变幻莫测,但只要你发现了它、抓住了它,哪怕因为不认识它的本体而畏惧得浑身发抖,你就拥有了它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并再也不会失去它。
只要你窥见了月亮,你的生命里就永远不会有六便士。
这不是月亮和六便士,这是月亮和没有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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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我始终也没搞懂什么是艺术,中学时老师拿着劣质的美术课本告诉我们这幅画表明画家对某某的不满,对某某的反思,以某某形式强烈的表达出来某某情绪......某某各种某某。
小时候我喜欢涂鸦,因为在课堂上你要老老实实的坐在课桌上,不能说话,不能玩儿游戏,也不让回头,对小孩儿来说受到这种束缚是很不舒服的。但是还好这个时候你的笔是自由的,可以画战斗的火柴人,可以给李雷带个墨镜,或者让杜甫抽根烟。这样四十五分钟的一节课也可以变的欢乐了起来。没有人会认为小孩子这样的涂鸦会是艺术,但是当我拿起笔偷偷的涂鸦时,我并没有觉得我创造了他们。他们似乎本来就是存在的,我只是将他们表达出来。在我画的时候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几十年后,或几百年后,那时的人们偶然发现它们,把他们列在那些名画旁边,向后人解释道在这里表达了画家对某某的某某的某某........
这本书会勾起很多人心里的那种想法吧,现实世界有时候确实太无聊了,曾经有过的激情被各种某某消磨的也差不多了。所我们才会用什么平平淡淡才是真这样敷衍自己,甚至用这样的话开始同化身边的人。
我没有梦想,所以我嫉妒那些拥有它的人。
我要用各种方法来证明其实你和我们大家没什么不同,所以
我不懂艺术,我看不出那些名画的高深象征含义,不明白成本可能只有一袋土豆的画作,却可以买到几麻袋都装不完的苹果(乔帮主卖的)。我在想思特里克兰德所追求的艺术到底是什么,他说他的画是给自己看的,但他还是曾经卖过,给胖子看过,给他最后的妻子看过,而且似乎很高兴的给作者展示,如果 如果在他刚开始绘画是,我穿越过去告诉他,思特里克兰德,你所画的画除了你以外不会再有任何人看到!!!任何人都看不到!!!!他们
.........甚至都不知道你是一个画家,画家!!!!
如果这样他还会继续疯狂的追逐他那所谓的艺术吗?至少又多了一种可能。
可是 可是,人不能活的这么没有意思,生命只有一次(至少大多数人这么认为的),中庸的度过一生也太对不起自己费这么大劲来到这世界上,在各种残酷的条件下还能坚持活到今天(我没说错吧)。
你要是真这么想,那你就离思特里克兰德不远了......
关键是有几个人有他那种勇气,还有,还有那完全丧失掉的道德观。
完全丧失掉的道德观.......
所以就算我思特里克兰德不远了,我也不可能变成他,因为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上人,有些责任是你推脱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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