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ook$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大学时代是我读书最少的时代,惭愧的很,恋爱似乎是当时的主旋律.这本书确是我少之有少所读中的一本,毕竟没有经历,读罢也没有什么感触,甚至有点没看懂...
毕业后是电影感动了我,于是看了一遍又一遍,才决定再把书找来读.
05年,我和爱人跌跌撞撞6年走过,读这本书的时候才真正有了共鸣,那份感同身受的同情是我对爱的理解,这份同情是电影无法表达的,书里却写得很真切...(有事离开一下)
来自: 豆瓣
苏香如$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当我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就开始接触《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当时买的是这样的翻译标题)那时大段的露骨文字让我触目惊心,曾一度认为这是本金瓶梅2
到了大学,有了较多的闲时,在回过头来看也能微微读出些感悟来!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来自: 豆瓣
南南自$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关于《生命之轻》,俺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就是一个男人和俩女人之间的三角恋故事。托马斯有可能是个射手座或者双子座的男人,浪子嘛,总觉得一般都出自这两个星座。他迷恋的是与各种不同类型的女人做爱的感觉,并好奇她们在高潮时的表情。直到他因为几次愚蠢的“偶然”遇到了特蕾莎,他觉得她是篮子里顺水而下的婴儿,这激发了他的保护欲。他的心在特蕾莎这里,但仍不改浪子恶习。而特蕾莎,在我眼里,就是一受虐待的小媳妇,用了那么多年的时间,终于把托马斯圈在了自己身边。她远不如强悍的萨比娜那么潇洒自如。
这次再读,最喜欢的章节是“伟大的进军”和“卡列宁的微笑”。KITSCH这个词已经被证实,翻译成媚俗是错误的,它正确的含义应该是“自媚”,而现在在翻译界普遍称之为“刻奇”。崔卫平老师对它作了个归纳,那就是自我感动及感伤,并要求别人一起分享,从而加倍地自我感动及感伤,进而上升到虚假的崇高体验,说到底,这是一种自我愚弄。这样一来,这个章节就变的不那么晦涩了。
自媚这个问题,在有人类的地方就会产生,大到国家,小到个人。国家的自媚是政治性的、极权性的,一切与政治家们定的调调相违背的东西都是被排斥和镇压的。而个人的自媚则是多种多样的。例如萨比娜,她无比反对她所谓的“自媚”,即没完没了的游行、口号和自媚王国对心灵的专制。但是她自己就不自媚吗?她的自媚在于对温馨和谐的家庭的伤感。她没有这样的经历,因此常常幻想这种场景,从而自我感动。至于弗兰茨,他的自媚就在于伟大的进军。与萨比娜相反,他对于政治性的活动非常热衷,并进军去了柬埔寨。不是说他对此就真的那么热情。说白了,他幻想的是参与到这个领域,因为他的一生都在四平八稳中度过,从读书到成为一名医生,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会被萨比娜深深地吸引。还是那句话,得不到的都很美很诱人。
人类自媚的多样化是很奇妙的,这与人类的欲望有关,永远无法满足。我的自媚在于对挫折与苦难的幻想。这个问题在感情方面尤为明显。我自媚于感情中的伤害,小题大做,将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从而自我感动和感伤。而我周围很多朋友也是如此。我们互相诉说着,顺便夸张着,然后彼此感动着,说白了就是一群女人的无病呻吟。而对于生活和工作,我自媚着各种刺激。一些在别人眼中无关紧要的小挫折,我会把它幻想得非常严重。其实,如果我经历了伦敦大爆炸或者四川大地震,这点事情又算啥呢?反思我的工作志向。在最初,或许我并不是真的死心塌地地热爱新闻行业,而是我以为这是各种行业中最刺激的,这一点与弗兰茨的自媚状态颇为相似。看完“伟大的进军”这一章,明白了我就是一个极度自媚的人,但是如何改善还没想到方法。毕竟,自媚是人类的构成部分。
在“卡列宁的微笑”这一章,我觉得有一段话写得很深刻。昆德拉认为,特蕾莎对卡列宁的爱才是真正的、无私的爱。“她(对卡列宁)从不提令夫妇头疼的诸如词类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更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这是些讨论爱情、度量其深度、对其进行种种猜测和研究的问题,也许正是它们将爱情扼杀了。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许正式因为我们总渴望得到别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爱),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
人类毕竟比狗复杂的多。卡列宁与特蕾莎并没有语言的沟通,所以特蕾莎并不了解卡列宁的内心世界。她接受了卡列宁的样子,并不想去改变,甚至连早餐都永远准备同样的羊角包。如果有一天,卡列宁告诉她,它并不想吃羊角包,特蕾莎可能会无比沮丧。她可能会开始怀疑她与卡列宁之间的爱,因为他们之间的生活出现了改变。在牧歌的境界中,幸福是已知事物的循环状态。但人类的生活是直线向前的,因此,昆德拉认为,人类是不可能幸福的。
幸福不幸福的问题我还没有悟到那么深刻。总的来说,我觉得人类根本无法得到昆德拉所谓的纯粹的爱,同样因为欲望——占有欲、控制欲,等等。或者不全面地总结,这是一种自私的行为。自私这个问题是基因中带出来的生理问题。人从小就知道,这个玩具是我的、爸爸妈妈是我的,我不想与别人分享。而我们现在对于二奶小三的鄙视也正是因为我们的“不分享原则”。昆德拉的爱情是神圣的,但又是颓废的。人类不可能做到无欲无求,也就不可能“无条件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总的来说,尽量让自己爱的单纯些吧,或者说,尽量不要让那些傻问题继续扼杀原本已经不纯正的爱情吧。这是个技术问题。
回归到主题,生命中的轻与重。总觉得这跟那句“轻于鸿毛重于泰山”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后者是很有教育意味的,有口号之感,而前者则是从人性出发,似乎每个人都会选择生命之重。在我看来,托马斯是特蕾莎的重;“背叛”是萨比娜的重;自媚的进军是弗兰茨的重;而最为明显的是托马斯,他以为擦玻璃能够逃过生命之重,但最终他依旧无法承受这份生命之轻。
以前觉得,书中很多话都特别富有哲理。诸如“背叛,就是脱离原位,投向未知。”又诸如“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这些都让我记忆深刻。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觉得高深,而顶礼膜拜。多年过去,这些道理基本都懂了,现在追求的是如何改善。书中反应的是事实,却没告诉我怎么做,至少现在读不出来。或许再过个5678年,重读一次,我会看出点名堂来?
来自: 豆瓣
Mr.Xu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其实他并不怕死,只是怕死后漫长久远的孤单,没人陪伴。
由轻到重,从重到轻,生命中简简单单的性爱游戏,原来那么沉重,终于使他不堪重负,离开了布拉格,离开了布拉格的喧嚣,离开了布拉格的邪恶,离开了布拉格忙碌于“赶场”的日子。
而沉重的爱情,却使他放下所有,放下不能承受生命之轻,一次一次追随她的脚步,离开,再离开,终于到达没有沉重的地方,两个人的世界,自由的呼吸,使他享受彻底解脱的生命之轻。
难以逃避,难以承受的生命之轻,终于在他们找到幸福的时刻,给了他们永恒。至此,所有的生命之轻都不再难以承受,他们的生命获得了永生。
那个尘世间的上帝之国,是他找寻了一生,也付出生命之轻的永恒!
来自: 豆瓣
猪头妖$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每当一本书太有名了,就难免沦为某种时尚的潮流或是小资的标记。
可以不看,但是一定要买。
可以看不懂,但是一定要有自己的观点。
好笑的地方也在这里,一本号称反媚俗的书恰恰拥有大量媚俗的读者。
来自: 豆瓣
NeeDre$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米兰·昆德拉如此描述特蕾莎母亲:
“她的一举一动,只不过是一种粗俗的表示,她要藉此抛却她的青春与美丽。……她已经彻头彻尾成了一个不知羞耻的人,仿佛要通过自己的厚颜无耻,以庄严的一笔勾销过去的生活……”
特蕾莎的母亲曾经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但是当她开始衰老时,她却选择了用各色各样丑陋的行为来彻底否定女人的美丽,从而让自己从衰老的焦虑中解脱出来。如果世界本来就是丑的,那么就根本不存在什么由美变丑的痛苦了。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在某些方面,与特蕾莎的母亲很像——当我开始发现自己的摄影技术不过如此时,我选择了一条彻底否定技术的道路——不用高级相机,不用手动模式,甚至不用取景,拿起相机就随心乱扫,美其名曰真实感觉之记录,以区别于那种在潜意识已经被判了“虚假”之罪的技术流作品。
有些人会把自己的这种摄影行为定义为“LOMO”,一种进口的华丽借口,但我不愿意。自己有心地舍弃自己所不擅长的东西,甚至诋毁之,是我正在有意与无意地做着的事情,也是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作践的逃避。
人类与动物最大的不同,就是动物不会为自己的逃避寻找借口,而我们会。我们很善于为这个世界的荒谬寻找理由,善于为自己的荒谬寻找理由。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人,突然之间就有了人。人在这个世界上显得如此地突兀,以至于我们冥思苦想了几万年,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却又必须要坚强而迷茫地活着。
“人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今天与同事们出行去摘杨梅时,主任问我这个问题。我回答说,为了体验更多的幸福。我们的人生永远只有过程,而没有结果。这个世界永远只是一个过程,而没有终结。与其思想那永恒背后的真理,不过认认真真地把握好人生之中的每一个瞬间。
所以,我们不能学特蕾莎的母亲。
因为,我们都是美的,从外表,到我们的心。
来自: 豆瓣
逗自己$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怎么译成那么难听的书名!今年看的电影《颐和园》和它的味道差不多。人性的书,好书!关于生死,关于爱情,关于国家,关于。。。。。。其实到底都是关于个人!!!
来自: 豆瓣
天涯哈$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关于生命的意义人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都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留下精彩的墨迹。我们往往在别人的故事中找到关于生命的意义,不知某天有没有人从我的生命中得到启示呢?
伶人往事:这些在现在看来都称得上是瑰宝的可人们,最终的结局却让人惋惜与忧伤。是否生命之花只要灿烂的开放过,那么即使凋零得如此迅速与悲哀,我们也应该欣然接受。虽然书中描写的很多名伶连名字都未曾听说过,可看着那些旧日的照片再细细品味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再把中的个别片段联想一番,你就能了解章诒和笔下的那个伶人世界了。正因为没有经历过那种人性的颠覆,因此所能感受的也只算得是现实的皮毛而已。逝去的人们,带走了他们的生存规则和文化底蕴,而那段浩劫以后的生活,至少,现在看来是光明的。我们在追忆着往事,我们在恢复从前…
深海探秘:如果不是这两个看似小人物的潜水员,那么那艘在不该出现的地方沉没的二战德国潜水艇以及因此而牺牲的艇员们,也许永生都得不到超脱了。佩服查特顿的人品和他对于沉船财富的不屑一顾。在现今社会里,这种弃财富于不顾的人大多会被人嘲笑成傻子,可是对于一个有追求与理想人来说,不是他看中的东西对于他来讲都会变成累赘,成为阻止他实现理想的绊脚石。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有多少人可以保持自己的这种信仰呢?时常都会想,如果出现在书中的潜水员是我们国人,那么我们的选择是财富还是真相?我找到一个理由,精神生活的质量需要物质提供基础。也许正因为此,我们往往与’伟大’这个词失之交臂。这不同于在现实社会中歌颂的那种’伟大’….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能够从书中认识到很多关于深海潜水的知识。比如说氮醉这个名词,我想如果不是因为这,大概一辈子也都不会理解是什么意思,因为我惧怕潜水,非常害怕那种水没头顶的感觉。这也是我最愿意介绍的一本书,不那么沉重,会让你看到人性在生命当中的闪光点。
来自: 豆瓣
糖豆子$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就是感觉很难过,也许是因为这个故事有一部分和自己太相像了,所以看了两次都没有读到最后,因为看不下去了。
这故事期间的男女纠葛太真实,事实中的男女太多都是这样的苦恋了。
好比不能控制乱搞男女关系的他,
也好比无法离开背叛她的他的她,
绕来绕去,逃不开一个字:欲
生命的轻与重,没给我太多感觉,但这种乱却让我不能接受。
也许,这就是我生命不能承受的重吧
来自: 豆瓣
青菜肉$
发表于 2012-8-28 13:50:21
不太喜欢里面那些飘飘忽忽的断言,没什么特别有说服力的结论。看过就忘了。可能直接啃哲学著作更有趣些。
来自: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