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吱小$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版的译者非要这样翻译书名,难道是为了表示不同于以前的名字?
还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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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syl$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我的褒贬评价: (愿意指出我的谬误的请信发 jayweiqing@hotmail.com )
[轻]是一部文气味很重的小说,虽然讲的都是现实生活,但从头至尾都是学者式的。小说这东西本身就是文学家制造的,跟学者脱不了关系,在我是鼓励小说家放下艺术家或学者的气味、的架子,忘记这些易被采用的方式,完全融入生活、以一个生活中的普通人、艺术的门外汉的方式来呈现。
昆德拉在轻里面多处描述了性交过程,他的描写方法裸露而平实,就如他的其他叙述语言风格,但我觉得这不够。一个作家,即使在他生活的社会中不能、在他的写作中一定要能,毫不避讳性交!不要回避,不要避讳,不要暧昧,不要绕开,不要转弯抹角,起码态度一定要这样——还生活和真实以其自然和真实!而更要命的是,不可以笨拙的去描写性交,性交是那么可爱、美好、快活、兴奋的事,怎么可以被笨拙的文笔糟蹋呢?所以一定要在每次,都要尊重这一过程,写出它的灵魂。
对你经历不深、或者了解不深的事物,你可以写吗?当然可以,不过写出来的都是垃圾,要是你不是想象力的天才的话。昆德拉在轻里面描述的国外生活、捷克国内生活、乡下生活等等,都被说的平淡无起色,没有什么具象,好似都不是亲身经历而杜撰的;尽管他在该书里侧重不伦不类的哲学思考、心理思考什么的,以那种一贯的二流作家的叙述特色语言讲任何事,而不是要去呈现一幅美丽的小说画卷,但我还是要骂他的写得不太好、有点平庸。究竟是翻译的问题,盗版删除了什么章节?
可以在一个作品里什么都想表达、什么都想铺述开来吗?不可以!可怜的昆德拉啊,在他受追捧的轻书里,怎么可以把捷克人被共产主义国家占领这一命运、性的问题、爱情的问题、人和动物的问题、人性懦弱媚俗的问题等等人生问题,这些大的主题全部拿来放在自己的一个小篮子里呢?不但幼稚的心如此广,还平均着墨,简直是内部分裂。请问什么叫有机体,什么叫有机的组合,什么叫天然浑然一体?啊,昆德拉,你在干什么,你在写小说吗?你不是一个专业的小说家、一个外行你跑来干什么呢?没看过你的经历,但我断定你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专业的小说家啊,像所有在另一什么行业干的不错的人一样,你们在有了别的成就之后也想在文学领域获得一些丰收---结果被像我这样的人一眼就看出你是半路出家的和尚,进不了大师的行列,100年后我的话会被印证。
搞了半天我读的是韩少功版啊,后悔开读前没认真选译版,据说韩版删减了一些政治敏感的片断,唉可惜加意犹未尽!政治有时候真是一种罪过,难道人民都是在政治的夹缝里苟且偷生吗?专制国家的确是这样的,谁心中有时不会翻腾出反叛的因子呢——在自由国度是可以伸张的,若在专制国度那只会被抑制,拒绝被抑制的话只能导致毁灭,而一再抑制自己的人渐渐就形成了忍受退让、虚假逢迎的习惯了,被奴化,被驯服了的狗更加热爱他的主人,代价是再也不触及自己原有的野性,然后落下来的这种稳定、和谐到底是悲是喜呢?我只想注重的是:艺术家要勇敢无畏,艺术是自由勇敢的国度,不要受任何政治、宗教、哲学、科学、伦理等框框的束缚。
[轻]不是一般通常形式上的小说,在这点上来讲它严重不足;它经常行文时停下来或岔开,铺叙上大段的半抽象论述,甚至写作者“我”也会毫无理由的跳出来——请问你是在写小说还是在写论著,二边都不是,搞得不伦不类,这种叙述和论述的结合很奇怪,奇怪而不精典的原因是结合的不成功;那就完全是在编凿小说,就再也不会鬼斧神工、浑然一体了。
既有现实主义叙述,又有虚无主义作祟,还有理想主义渴望,作者想得很多,世界观很乱,也就说不清楚自己要表达什么了,整篇主次不分、迷迷糊糊。很乱、说不清道不明、沉重而又否定一切背负,在这种状态下就不可能有好作品了。若说迷惘也是好东西——关键是昆德拉没把迷惘搞清楚。再说他既追求又不敢肯定的虚无主义,这个主义本身就是不可取的,是一种极端,所以昆德拉此人无论从文法还是从思想上来讲,他与“大师”有什么缘分呢?至于一般小说的形式,如行云流水般一泻而下,便是好的;不按这种形式,要用编凿搞新奇,那就一定要具备鬼斧神工的能力,否则就是次品,[轻]不幸正是。
不难看出,[轻]的写作,受到了一些哲学思想的影响:虚无主义、怀疑主义等,在形式上受到了卡夫卡怪诞味、中美洲魔幻现实主义、俄国式现实主义、意识流形态、福尔摩斯侦探小说等的影响,而它并不是任何一种的极致发挥,所以就变成了这样一种复合的合成的一定艺术时代下的怪物,好似非同一般却真的没什么。你见不到他对捷克的故土之爱,见不到他对爱人的爱或对爱情的忠贞,见不到他对邪恶的愤怒和反抗,见不到他对正义的拥护和赞美,他的一切都是抑制的、保留的、软弱退缩的、矛盾的、怀疑的、反复无常的、虚无不定的,这样的人只能最后自己消灭既使没人消灭他,这样思想的人创造的这样的小说怎么会不朽呢?只供人们争论一下罢了。
批评很多,但我不得不注意到它采取的这种“套构形式”,对我来说还是新的小说的建构方式。就是说不一定要采取从头至尾一顺而下,也不一定要首尾颠倒;却可以错综穿插,对下作出埋垫或暂停,对上作出重复或继续,可以先简介一个过程而后再去铺叙它。这点尝试是值得肯定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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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摇$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小说意象繁复,涵义丰沛——政治、历史、社会、爱情、人性、命运、性、两性关系、音乐、宗教、不厌其烦的哲学思考……
小说从尼采的永恒轮回谈起,“如果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
可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强盛的生命力因什么产生?负担。负担越沉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越真切实在。而负担一旦失去,人就会变得很轻,飘在空中,成为一个半真的存在,虽然自由却没有意义。
“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带着这样的哲学问题,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爱情故事之幕开启了。
一、托马斯和特蕾莎
托马斯遇上特蕾莎依赖六个偶然,“和特蕾莎在一起好呢,还是一个人好呢?”这颇让托马斯费思量,“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生命的初次排练就是生命本身。”这还是一个哲学问题。
托马斯和第一个妻子离婚已经十年,有一个儿子,跟着母亲。离婚后的托马斯坚持与爱情绝缘,但其“性友谊”之树却枝繁叶茂——他迷恋女人在性方面有别于他者的百万分之一不同——与他作为外科医生用解剖刀切开病人皮肤的性质一样——探索。在他众多女友中,画家萨比娜是最理解他的(萨比娜最大的敌人是媚俗,他喜欢并理解托马斯,正是因为托马斯是媚俗的对立面)。但占据着他全部“诗化记忆”的却只有特蕾莎。
特蕾莎遇到托马斯也是因为“偶然的命运之鸟一齐飞落在她的肩头”,和托马斯不同的是特蕾莎一下子就萌生了爱情,并且迅速将其转化为直接的行动——离开小镇,离开那个以不知廉耻为武器对抗自己曾经的青春和美丽,并且要拉特蕾莎也生活在不知羞耻的世界里的母亲,去布拉格找托马斯。一次,再次,同居,痛苦,恶梦。
为了减轻特蕾莎的痛苦,托马斯娶了她。但婚姻并不能让托马斯和他的“性友谊”说再见,特蕾莎因此痛苦不堪,唯一的抗争是不断地做恶梦。在萨比娜的帮助下,特蕾莎找到了一份工作,先是在一家杂志社冲印照片,后来成为了专业摄影师。
“肉体是囚笼,里面有个东西在看、在听,在害怕,在思索,在惊奇;这东西在肉体消失之后还在,还残存,它就是灵魂。”特蕾莎总是努力想要透过肉体看到自己的灵魂。
苏联占领捷克后,托马斯和特蕾莎移居瑞士苏黎世,彼时萨比娜也已移居日内瓦。六、七个月后,特蕾莎不辞而别返回布拉格,因为在苏黎世,她除了托马斯什么也没有,“因为弱才应该知道要强”。托马斯在短暂享受回复自由身的快乐后,还是割舍不下特蕾莎,决定回布拉格,但想起认识特蕾莎的那六个偶然,托马斯是怀疑的——如此必然的决定依赖的却是这样偶然的爱情,甚至,他是绝望的——他胃痛——每逢绝望的时刻,他都会胃痛。但这个决定又是“非如此不可的”。
“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
回到布拉格的特蕾萨被杂志社辞退了,找了份吧台女招待的活。形形色色的男人向特蕾莎发起进攻,她也跃跃欲试,不是为了报复托马斯,是想找个出口走出迷宫,证明爱和做爱是两码事——托马斯一直试突说服她的。于是她用轻佻的姿态做着严肃的探索,给男人们的印象是残酷又有心计。最终她和一个高个子工程师有了一次偷情。她的灵魂抽离她的躯体,旁观了这次偷情,由根本不赞成至暗暗同意至骄傲至感到被亵渎,灵魂回到特蕾莎的身体时,特蕾莎是绝望和脆弱的,在她被工程师又细又尖的苍白声音吓得逃跑后,工程师再也没了踪影。
失去了对托马斯唯一的武器——“忠贞”的特蕾莎某一天突然深陷恐惧——她越想越觉得高个子工程师是个警察,是在设计陷害她。
托马斯因在一份捷克作家联盟发行的周刊上发表了一篇关于俄狄浦斯的思考(被编辑部删削得过于简要和激烈),丢了医生的工作,他原本是医院公认的最好的外科医生,有望接主任班的。后来他连乡村诊所的工作也丢了,成了一名玻璃擦洗工——惊惶失措的头几天过去后,他感觉像是在放长假——没有手术刀和特蕾莎(特蕾莎晚上上班)的长假,每天有了十几个小时的自由,自由于他便意味着女人。不过偶遇以前的病人、同事,总是提醒着托马斯他是一个失去了地位的知识分子。“从苏黎世回到布拉格是个灾难性的错误。”他有时也会这样想。
“去乡下吧。”特蕾莎建议。托马斯也只想求一点清净和安宁。他们在乡下买了一幢带花园的小房子,与过去的生活一刀两断。托马斯当了卡车司机,特蕾莎负责照料合作社的母牛。他们和村里人混得很熟,合作社主席成了他们的朋友。
托马斯日渐衰老,特蕾莎某一天突然意识到是她把托马斯一步步拖到如此境地的,是她让他再也握不了解剖刀的,但当她向托马斯表达内疚时,托马斯却说“你难道没有发现我在这里很幸福?”
“使命?”托马斯说,“我没有使命。任何人都没有使命。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
托马斯和特蕾莎后来一起被压死在一辆卡车下。
托马斯的儿子西蒙为父亲写了碑文:“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指正义)。
二、弗兰茨和萨比娜
瑞士人弗兰茨是日内瓦一所大学的教授,他深深爱上了萨比娜。
米兰昆德拉通过一些词汇,讲述弗兰茨和萨比娜的故事,呈现他们间“交流的狭径”。这些词包括:女人、忠诚和背叛、音乐、光明和黑暗、游行、纽约之美、萨比娜的祖国、墓地、阿姆斯特丹古教堂、活在真实里。
“萨比娜,你是个女人。”对弗兰茨而言,这“不是用来指称人类的两种性别之一,而是代表着一种价值。并非所有的女人都称得上是女人。”
弗兰茨坚持这样一个信念:“忠诚是第一美德,它使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千万个转瞬即逝的印迹。”
而吸引萨比娜的是背叛,“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来。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
音乐对弗兰茨是救星,对萨比娜是噪音。
萨比娜憎恶任何极端主义的东西,光明和黑暗亦是,“视觉受双重边界所限:让人什么也看不见的强光与完全彻底的黑暗”,“极端标志着生命的终极之界,极端主义的激情,不论是政治上的,还是艺术上的,都是一种改头换面的对死的渴望。”弗兰茨呢,“他被光明吸引,同样也被黑暗所吸引。”
萨比娜打从青年时代起,就害怕游行。弗兰茨则乐于参加游行。
他们总算在对纽约之美上有了一点共识——“非刻意的美”,但仍然有区别:纽约之美的陌生性强烈地吸引着萨比娜,弗兰茨却在着迷的同时又感到恐惧,陡生对欧洲的思恋。
弗兰茨对一切革命都怀有偏好,他对萨比娜的爱,其实包含着他对她留存着革命之魂的祖国的最崇敬的爱。
可是能够唤起萨比娜对故乡眷恋之情的,只是墓地。
萨比娜记忆中的墓地就像花园。而弗兰茨认为墓地只是一个倾倒尸骸和乱石的垃圾场。
在阿姆斯特丹古教堂,萨比娜目睹着那个简陋的大棚,再次印证她对美的认识——“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只有当迫害者误将它遗忘在某个角落时,我们才能与它不期而遇。”而弗兰茨却对这空荡荡的教堂着迷,他把它看成自身解放的象征。
弗兰茨肌肉发达,但他跟所爱的人在一起,却很软弱,他认为爱就是放弃力量。萨比娜会怀念托马斯的支配与控制欲,虽然她也清楚自己其实同样无法忍受控制她的人。“没有一个男人适合她,强弱都不行”。
弗兰茨要活在真实里,在隐瞒了9个月后向,他向妻子坦白他有个情妇,是萨比娜。对于萨比娜而言,“失去私密的人失去了一切”,“爱情一旦公之于众会变得沉重,成为负担。”萨比娜离开了他。
萨比娜去了巴黎,无法从忧伤中振作起来,“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萨比娜很虚空——“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也不剩,还有什么好背叛的?”
弗兰茨并没有因为萨比娜的背叛而回到妻子身边,他租了房子,和一个女大学生同居起来。
弗兰茨依然深爱着萨比娜,他后来为了萨比娜参加了由知识分子组成的小分队前往柬埔寨的进军,他将柬埔寨与捷克划了等号,他坚信萨比娜会看到他向柬埔寨进军,由此看到他对她的忠诚。此行却让他丧了命,而且并非牺牲于“伟大进军”,而是遭到了打劫。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是弗兰茨的碑文,他妻子立的,他死了,又属于她了。
法国、美国,萨比娜离祖国越来越远。“特蕾莎和托马斯死于重之征兆,萨比娜想死于轻之征兆。”
三、伟大的进军之雅科夫之死
昆德拉据1980年公布的斯大林的儿子雅科夫的死因——二战期间雅科夫被德军所俘,在战俘营里与几个英国军官一再发生冲突(因雅科夫弄脏厕所),雅科夫难忍其辱,扑向高压电网自杀身亡得出结论:二战中德国人和苏联人因为扩张而战造成的死亡毫无意义,却惟有雅科夫的死,是有着形而上学意义的死。
苏德战争问题专家约翰·埃克里森继他上世纪80年代初的研究结果后,新近又发现雅科夫的死因并非那么简单。雅科夫1941年被俘,在集中营里与波兰人成为好友,并两次试突越狱,未成功。当他得知他父亲1940年下令在卡廷森林屠杀了1.5万名波兰战俘时,羞愧难当;希特勒愿意用雅科夫交换一名德军将领,斯大林不同意,说“我不会用一名将军交换一名士兵”,“苏联红军没有战俘只有叛徒”,对雅科夫打击很大。与4名英国军官的冲突只是导火索。死因由简变烦,但并未动摇昆德拉关于雅科夫之死之意义的判定。
雅科夫自杀于1943年4月15日。
四、媚俗
令萨比娜反感的,远不是世界的丑陋,而是这个世界所戴的漂亮面具,即媚俗。“媚俗的根源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媚俗令萨比娜恐惧,就像特蕾莎的梦今特蕾莎恐惧一样。“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
在一个多元的社会,多少可以摆脱媚俗的专横,但在极权社会,一切有损于媚俗的,都必须被清除——任何个人主义的表现,任何怀疑,任何嘲讽……
昆德拉并未放过莎比娜,“她的内心深处难道就不媚俗吗?她的媚俗,就是看到宁静、温馨、和谐的家庭,家中母亲慈祥温柔,父亲充满智慧。”
西蒙是托马斯的儿子,西蒙的媚俗是父亲的关注,他渴望托马斯将目光投向他的生命。在托马斯死后,他经年累月地给萨比娜写信,“他多么需要一双想象中的眼睛继续关注他的生命。”
“在被遗忘以前,我们会变为媚俗。媚俗,是存在与遗忘之间的中转站。”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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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o$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看完的时候,有些抑郁,轻与重,是否一定要分开。
在看到燕子飞过的时候,引起肉欲,而心里则永远坚定地爱着一个人。
精神和肉体,无法统一,难道是因为如果统一,两具躯壳与两个灵魂就会变成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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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或者虚无的体验,
是本需要认真去读的书,
精神世界建立在肉体世界的废墟上,
悖离和依存
脆弱和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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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熬到深夜终于把这本我深深有感觉的书看完了!
我在看前面的时候是多么的有感觉,提盏橘红色的小台灯,外加一杯温暖的深茶水,这个时候是我最惬意的时候。我有的时候都在想:在温柔的时候恰好的死去是多么的是有诗意!
他说:惩罚连他自己都不理解为什么的人是多么的强暴!
我想到了我们的二哥,在我们的时间里面乱晃的一个人!整天是多么的委琐,不知道怎么改变自己的生活,但是却又是最有激情的新新人类!按我们所说的就是不适合在这个时代生活的现代人!
但是最有感觉的是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我感觉他的成功在细节处,让人愿意在温柔出自杀。我是这么理解的。微笑,是我们最好的杀手剪。我想到了韩国电影热,是什么原因使我们这群东方之子找不到往日的繁华?是什么一楼春水向东流,是温情,是人性吗?
我笑着说不出来话!大家都能想的出来,就是不能超越自己的不足!就像我的神说的:中国人是没有思考能力的!
再想到我的许巍,多了许多的温煦和感恩,少了许多的激情与偾事。他变的不再激情!
许多的事情都是在念念不忘中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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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ani$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记得电影《阿甘正传》的最后一幕,阿甘送儿子上了车,一个人坐在路旁,风轻轻吹来,一片洁白轻柔的羽毛漂浮在半空中。虽然单薄的羽毛有时也会迎风而上,但始终不断下坠,最后掉入尘埃。正如阿甘跌宕起伏的人生际遇,绚烂至极,终归平淡。
一如这风中飘零的羽毛,生命一旦消逝,便不再复返,似影子一般,了无分量,无论它是美丽还是残酷,这份轻或重都没有任何意义。累赘的躯体承担着厚重的人生意义——爱、责任、义务。沉甸甸的存在之重让凡夫俗子遍尝痛苦与磨难,深重与压抑,终生渴望踏进自由的门槛,向着那无拘无束,毫无负担的美妙天堂出发。只是,当人变得比空气还轻,那个灵魂出窍的躯体,最终摆脱了一切的沉重,难道不是另一种灰飞烟灭的陨落与衰亡吗?失重的时候,确实已逃离了苦难,飞往了轻盈的国度,可与此同时,你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和全部的意义。
外公去世了。曾经生龙活虎的强壮躯体,瞬间被火化成一坛骨灰。直面死神冲击的悲恸与震撼,使我感觉到命运的不可预知和不可操纵。生命,究竟是什么东西?它是那么神圣,又是那么卑贱,当注定毁灭的时候,也无非是化作宇宙间的一粒尘埃。可是我们又为什么存在,生命的意义和生存的价值又是什么呢?历代哲人无数次试图探索生命的真谛,而每一次的努力都把他们不可挽回的推向了更沉重的深渊。也许存在之轻才是存在的真实境况,而存在之轻正源于存在的毫无意义和终极虚无。为什么非要赋予存在意义呢?就因为我们不愿意让这永恒轮回的世界如羽毛般轻轻飘去,了无痕迹吗?
近日读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若有所感。一生风流的托马斯游离在轻与重的两头。萨比娜和特蕾莎是他生活的两个极点,一边是邪恶与淫荡,一边是专一与忠诚。他一直过着轻如鸿毛的生活,只享受性,害怕说爱,因为爱需要责任,有了责任,生命就不再轻盈。他的放纵与轻浮重重地砸在了特蕾莎身上。
他也感觉到重,当特丽莎离他而去,他更加肆无忌惮的寻花问柳。只是,缺少了特丽莎的他已经不再完整。当一个人无意识,不计后果地给某些人或物腾出了位置(也许是一个爱情的隐喻,也许是一种共眠的习惯), 那些已经和你的音符共同合奏了生命的旋律并与你合为一体的部分离你而去时,你的残缺便已注定无法挽回。
特丽莎的离去使男人瞬间失重,身上的重负突然间全部释放,他完全自由了,他可以和他的性伙伴为所欲为了。然而,这已然是太轻太轻。受过了重,便再也承受不了轻。这极度的缥缈轻盈将他彻底击倒,他感受了到妻子的痛苦。艰难的抉择过后,他要追回曾经存在的重量。自由眷恋着束缚,解脱后又急于回归。我想,这就是爱,这就是生活。
我们是如此地抗拒沉重,而一旦失重我们又是如此的害怕空虚。时而追逐有力度的份量,时而寻找无负担的轻松。时而崇尚归属,时而向往自由。人啊,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像一只只摇曳的风筝,把线交给了沉重的大地,知道自己从此将被牵绊,却心甘情愿。正如渴望挣脱父母怀抱的游子,无论流浪何方,家才是最终的归宿。也正如停留在理想之彼岸的白日梦者,拥抱了轻松的幻觉后最终还是要回归沉重的现实。
当远离了家乡,曾经厌烦母亲唠叨的你,是不是会无比留恋被妈妈关爱的温暖?当恋人不在你的身边,曾经的争执和纠缠是不是都温馨得让你回味?一种最深沉的爱就是这样的:平日里我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因为它已经像呼吸一样融入了我们的生命。一呼一吸之间传递着不分不离的讯息,渐渐地变成一种习惯,一种依赖。习以为常的爱,也许被生活的琐屑蒙蔽了它的珍贵,而一旦失去,就让人像无法呼吸一样的难受。这才知道,它对我们有多么的重要,而我们也正需要这样一种沉重的爱与被爱。
一切都只是因为我们身负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而在这些轻与重之间徘徊的过程也将是生活的整个过程。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生存的基本状况。也许需要担负爱与责任的生活会比轻逸享乐的人生更有价值。那么,是选择轻还是选择重呢?每一个人的生活都能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轻与重的界限模糊不清,甚至在轻松之中也会包含着生命的沉重。我们有时向轻试探,有时向重倾斜,而生命中的轻与重的调和,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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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柴$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本书的最重要的观点之一就是媚俗 (kitsch)
书中写道,《创世纪》中讲的是世界的创造是必然的,生命是美好的,这种基本的信仰成为对生命的绝对认同。这其实是一种对形而上的对绝对美的认同,相信人的本质、即便现实达不到,但是总是可以达到完善美好的。
因此,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把粪便(喻指那些道德上或情感上不能接受的东西)被否定、每个人视粪便为不存在的世界成为美学的理想,这一美学理想被称之为kitsch。
它是对粪便的绝对否定,是把人类生存中根本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这一点类似于弗洛伊德防御理论中的否认和回避甚至反向形成。感兴趣的话可以查查百度。
而作者论证这一段的时候,大谈苏联的极权主义。其实,这也正是共产主义的可悲之处,坚信完美,否认粪便,因此,从来不能正面承认自己的错误,也从不接受自己的理论理想有任何偏差,所以异端的言论也都必需被消灭,因为既然有一个是绝对真理,那么不同的东西就必须是错误的,任何多元化都是对绝对真理的挑战,就会动摇整个理论以及统治的根基。这也是目前仍然坚持绝对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的困境,所以说,我觉得能提出马克思理论是与时俱进的(即部分否认了其绝对真理),使得其理论多了很大的回旋余地,这个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是天才。
事实上,即便是对极权的批判,也逃脱不了媚俗,因为批判的人,他们也要拥有一份坚信和简单化的真理来得到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并感化他们的整个集体。
愚钝的悖论,其实最后来看,人们必然追求完善,而这个无止境的过程的人们,必然无药可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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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重点之二——特雷莎对卡列宁的爱
反过来,论述了作者对人类的爱的看法,人类的爱总是要求着回报,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爱),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并且总是试图去改变对方,要求对方,试探对方。这样负担了太多的爱,我们真的有把握把它称之为爱吗?
以下是原文:
这是一种无私的爱,因为特雷莎队卡列宁无所求。她甚至不要求爱。她从不提令夫妇头疼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这是些探讨爱情、度量其深度、对其进行种种猜测和研究的问题,也许正是它们将爱情扼杀了。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许正是因为我们总是渴望得到别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爱),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
还有一点:特雷莎接受了卡列宁当初的样子,她从未设法以自己的形象来改变它,她预先就已认可狗也有一个世界,所以不想把它占为己有,她也不想嫉妒卡列宁的秘密嗜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是想改变女人,女人总是想改变男人),而只是想教他一门基本的语言,使他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从而共同生活。
另外,特雷莎对狗的爱是自愿的爱,没有强迫她。(正如母爱是强迫的爱,而千古古训更是强调一定爱你母亲,所以特雷莎与母亲断交关系不是因为母亲是她的模样而是因为是她的母亲)
卡列宁如果不是一条狗的话,而是一个人的话,他肯定早就对特雷莎这么说了:“听我说,我不乐意一年到头嘴里叼着一个羊角面包。你就不能给弄点新鲜的东西吃吗?”这句话蕴涵着对人类的谴责。人类的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向永不可达的终极)。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原因,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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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柴$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书摘
生命一旦永远流失便不再回复,如同影子一般,了无分量,未灭先亡,即使它是残酷、美丽或是绚烂的,这份残酷、美丽和绚烂也没有任何意义。
正因为所有的东西都一定会消失,所以,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预先被谅解了,一切也就被卑鄙的许可了。
(特雷莎莱找托马斯时,托马斯心想)
在一个真正男人本可以立刻采取行动的时刻,他却在责怪自己犹犹豫豫,剥夺了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瞬间(他跪在年轻女子的枕边,确信她一死自己也不能再活下去)的一切意义。
他越来越责备自己,但最终还是对自己说,说到底,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是非常正常的: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只能活一次,就跟根本没有活一样。
他突然醒悟到,特雷莎爱上他而不是其他什么人,完全是出于偶然,除了她对于托马斯的现实的爱,在可能的王国里,还存在着对其他男人来说没有实现的无数爱情。
托马斯一想到他和特雷莎的相遇是因为六次难以置信的偶然巧合,心理就不痛快。
但是,如果一件事取决于一系列的偶然,难道不正说明了它非同寻常而且意味深长。
[话说回来,其实人生中哪件事不算是偶然呢,我们之所以觉得某些偶然非同寻常,是因为那些偶然的结果让我们难以忘怀,让我们忍不住要赋予他们一些特殊的意义]
[就是这种简单的迷信,才能让我们有足够的安全感,让自己下定决心,确定这就是上天给我的那一半]
萨比娜带特雷莎参观自己的画室,一幅追求觉得现实主义的画因为铺上了意外的颜料,仿佛在画面上撕开了裂缝,萨比娜在裂缝中用抽象的色彩展现真实的自己。
“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
(特雷莎因为怕自己的软弱拖累类托马斯,自己偷偷回国。在火车上:)
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却并不去抗争,反而自暴自弃。人一旦沉迷于自身的软弱,便会一直软弱下去,会在总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
(有时候相信偶然,相信命运,总能给自己带来些希望)
=======分割线。第三章开始,弗兰茨与萨比娜=======
对弗兰茨而言(对我而言也是),爱情并不是社会生活的延续,与之相反,爱情是一种甘心屈从于对方的意愿和控制的热望。委身于对方就如同投降的士兵一样,必须首先缴械。一次,自己没了防备,他便止不住担心用那致命一击合适降临。所以,爱情之于弗兰茨,就是对死亡的不断等待。
[所谓先开口的人就是投降,把枪口对着自己,让对方抉择]
标志,我们都知道,是不可触碰的。
假如人还年轻,他们的生命乐章才刚刚开始,那他们可以一同创作旋律,交换动机(可以一同为本身没有意义的东西赋予两个人之间共同含义,成为一生中难以忘记的标志);但是,当他们在比较成熟的年纪相遇,各自的生命乐章已经差不多完成,那么,在每个人的乐曲中,每个词,每件物所指的意思边各不相同。
忠诚是第一美德,它是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千万个转瞬即逝的印痕。
被判,就是摆脱原位,投降未知。萨比娜觉得没有什么比脱身未知更美妙的了。
第一次的背叛是不可挽回的。它引起更多的背叛,犹如连锁反应一样,一次次地使我们离最初的背叛越来越远。
(弗兰茨与萨比娜做爱时,弗兰茨会因感受无限的黑暗而闭上眼)
人在内在的黑暗中变得越大,它的外在形象就越小。一个紧闭双眼的男人,只是一个毁弃了的自我,看起来让人生厌。
(弗兰茨评价论文:)
在富裕的社会里,人们不用去干体力活,从事的都是脑力活动。大学越来越多,学生也越来越多。为了获得文凭,他们得找到论文题目。题目是无限的,因为一切都可以论述。档案馆里堆的那一捆捆发黑的论文,比目的还要凄惨,即便到了万圣节,也不会有人去看一眼。文化就在大批的制造、言语的泛滥、数量的失控中逐渐消亡。
(萨比娜对弗兰茨的看法)
她对自己说:弗兰茨是很强壮,但它的力量仅仅对外的。面对与他共同生活的人,跟他所爱的人在一起,他却很软弱。弗兰茨的软弱叫善良。弗兰茨从不向萨比娜发号施令。他决不会像托马斯以前那样,命令她将镜子平放在地,然后赤身裸体在上面爬来爬去。并不是他不好色,而是他没有支配力。有些事得靠暴力才能办成。比如,没有暴力,性爱是不可想象的。
……
她问:“那你为什么不偶尔用用你的力量对付我呢? ”
“因为爱就是放弃力量”弗兰茨温柔的回答。
萨比娜明白了两件事:其一,这句话很动听而且是真心话;其二,说了这句话,弗兰茨在情欲里便威风不再。
很多事情一旦被公诸于众,做事情的动机就变得和原来不一样了。常常迫使我们自己扮演我们自己。
爱情一旦公之于众便会变得承重,成为负担。
你在看什么,她问。
我再看星星,他说。
别骗人,你没在看星星,你在看地下。
因为我们在飞机上,星星在我们下面。
哦,对。特雷莎说。她把托马斯的手抓得更紧了,又睡着了。托马斯知道,此时,特雷莎正在一架飞的高高地、飞在星星上面的飞机里,透过轩窗往外看。
本书的最重要的观点之一 —— 媚俗 (kitsch)
《创世纪》中讲的是世界的创造是必然的,生命是美好的,这种基本的信仰成为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是一种形而上的对绝对美的认同,相信人的本质、即便现实达不到,但是总是可以达到完善美好的。
因此,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把粪便(喻指那些道德上或情感上不能接受的东西)被否定、每个人视粪便为不存在的世界成为美学的理想,这一美学理想被称之为kitsch。
媚俗是对粪便的绝对否定,是把人类生存中根本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类似于弗洛伊德防御理论中的否认和回避甚至反向形成)
(其实,这也正是共产主义的可悲之处,坚信完美,否认粪便,因此,从来不能正面承认自己的错误,也从不接受自己的理论理想有任何偏差,所以异端的言论也都必需被消灭,因为既然有一个是绝对真理,那么不同的东西就必须是错误的,任何多元化都是对绝对真理的挑战,就会动摇整个理论以及统治的根基。这也是目前仍然坚持绝对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的困境,所以说,我觉得能提出马克思理论是与时俱进的(即部分否认了其绝对真理),使得其理论多了很大的回旋余地,这个毛泽东邓小平都是天才。)
在集权的媚俗之王国,总是先有答案并排出一切新问题。所以集权的媚俗的真正对手就是爱发问的人。问题就像裁开装饰油画的刀让人看到隐藏其后的东西。萨比娜就是这样向特雷莎解释那些油画的意义的:前面是明明白白的谎言,后面则隐现出让人无法理解的真相。
只是,那些反对所谓的极体制的人几乎不能用以疑问与怀疑作为斗争的武器,因为他们也要拥有一份坚信和简单化的真理来得到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并感化他们的整个集体。
一个政治运动在德国举办了萨比娜的油画展。萨比娜拿过目录,只见她的照片上被画上了铁丝网状物。翻开展览目录,是她的履历,就像是烈士与圣人的小传,美化过分:她经历过苦难,与不公抗争,最后不得不放弃苦难重重的祖国,但继续斗争。
她提出抗议,但谁也不理解她。 (抗争媚俗就要更媚俗嘛???)
某些时候,人们只有一种选择:要么演戏,要么什么也不做。在某些情况下,人注定要演戏。他们与沉默势力的抗争,是一个剧团向一支军队发起的战斗。
《创世纪》的开篇写道,上帝创造人是为了让人统治鸟、鱼、牲畜。当然,《创世纪》是人写的,而不是一匹马写的。因此,并不能断定上帝真的是希望人类来统治其他生物。更有可能是人类发明了上帝,以便使其篡夺来的对牛马的支配权符合神圣法则。
倘若来了个外星人,他是奉上帝旨意来的:“我命你去通知所有星球上的其它生物。”这时,《创世纪》里的再清楚不过的说法就会遭到质疑。被火星人套在马车上的人类,可能会被银河系的居民挂在铁杆上烤着吃,这时他也许才会想起过去常在碟子里用刀切着吃的小牛排,对向母牛道歉(太迟了)。
(卡列宁快死时,他们带它出去散步,特雷莎说的)
其实我也一样,不知道有多少次我无意中发觉自己把它当作过去的事在回忆。为此我不知责备了自己多少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不想带相机。
(有时候,我的生活似乎就是在创造回忆,把自己的生活当作回忆在过,试图为自己的生命留下回忆,但是这么折磨自己,便宜了未来的自己,何苦呢?而那些被我当作回忆看待的亲人、朋友们,你不觉得惋惜吗?为什么不珍惜现在,好好待她们呢。即便他们即将去世,但是相比急着留下回忆的凭证,过好最后相处的时光不是更重要吗?)
(特雷莎在思考她对卡列宁的爱,虽然觉得可能有点亵渎神灵,但是她突然觉得这种人与狗之间的爱或许比人与人之间的爱更美好,不是更伟大而是更美好。)
这是一种无私的爱,因为特雷莎队卡列宁无所求。她甚至不要求爱。她从不提令夫妇头疼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这是些探讨爱情、度量其深度、对其进行种种猜测和研究的问题,也许正是它们将爱情扼杀了。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许正是因为我们总是渴望得到别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爱),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
还有一点:特雷莎接受了卡列宁当初的样子,她从未设法以自己的形象来改变它,她预先就已认可狗也有一个世界,所以不想把它占为己有,她也不想嫉妒卡列宁的秘密嗜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是想改变女人,女人总是想改变男人),而只是想教他一门基本的语言,使他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从而共同生活。
另外,特雷莎对狗的爱是自愿的爱,没有强迫她。(正如母爱是强迫的爱,而千古古训更是强调一定爱你母亲,所以特雷莎与母亲断交关系不是因为母亲是她的模样而是因为是她的母亲)
卡列宁如果不是一条狗的话,而是一个人的话,他肯定早就对特雷莎这么说了:“听我说,我不乐意一年到头嘴里叼着一个羊角面包。你就不能给弄点新鲜的东西吃吗?”这句话蕴涵着对人类的谴责。人类的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向永不可达的终极)。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原因,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特雷莎问托马斯为什么不见他儿子时)
某天,你做出一个决定,你甚至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这项决定有其惯性力。随着一年年过去,要改变它有些困难了。
她总是在内心深处责备托马斯爱她不够深。她认为自己的爱是无可指责的,而托马斯的简直就像是一种恩赐。
现在,她明白自己是多么的没有道理:如果她真的爱托马斯,就应该和他一起留在国外!那儿,托马斯是幸福的,新的生活展现在他面前。而她却离开了他,独自出走了!当然,她当时自以为是这样做是出于好意,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可是这种好意难道不是遁词吗?其实她知道托马斯会回来的,会来找她的!是她在召唤他,拖累他,一步步把他望底层拖,就像仙女把农夫引入泥炭沼,让他们淹死在那儿。她利用托马斯胃痉挛的一瞬间,骗取他发誓与她去乡下定居!她真够狡猾的!每次她叫托马斯追随自己,目的都是为了考验他,为了证实他是否爱自己,以至于把托马斯拖到这个地步:头发花白,精疲力尽,指头僵硬,再也握不住外科手术的解剖刀了。
他们走到尽头了,从这里还能去哪里呢?决不会再让他们去国外。他们也永远回不了布拉格,谁不不会在那里给他们找一份工作,至于去另一个村子,何必呢?
上帝啊,难道真的非要来这里,才能让她确信托马斯是爱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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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焉草$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看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时候,没有为什么看,就是因为想看就拿起来看了,但我很后悔这本书是我随意拣起来就看的。
在我一步步走向成熟的时候,我希望能看到一些更让我成熟的东西,只是当遇到太有哲理让我无比感悟的书,我又感沉重得透不过气来,对我来说,这是种生命中不能承受的重。
本来还是无比悠闲的拣起书,一瞬间醒悟过来,已经被生命的短促、精神折磨、战争、疾病…所包围。
我脚下无比稳固的大地,我的大地顷刻间倒塌,突然间我葬生于大海,我窒息,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突然间增长的洞察力仍旧无法让你去思考那些轻与重,灵与肉,牧歌,媚俗以及永世轮回。
只能再一次失重,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是的。对上帝来说,人如此缺乏理解力。
昨天你还为了什么事情而沾沾自喜,今天那东西看来怎么都不值得一提。
捧一本生活中的圣经,如果你挖掘,一些东西汩汩地涌出。
你思考或不思考,当作是本性,当作是机缘巧合,还是其它。
我开始寻找,疯狂的寻找,寻找什么?我想,也许是一种信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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