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你是否面对生活方式的抉择.你是否体会过另一种别样的体验.
我们面对的不是单选题.过分的传统令人失去生气.
我们为什么要千篇一律的活着?
工作学习争取生存的权利!
可是生存下来后,
还有人庸庸碌碌,尔虞我诈,道听途说!
父母们生活在要为生计忙碌的年代!
而我们生活在要活出自我的年代!
人生只有一次,
轻若鸿毛!
当双脚谨慎的踏着前人的足印亦步亦趋.
我们也就白来这人间了!
人生只有一次,
又重于泰山!
追忆曾经的碌碌无为,
灰蒙蒙的记忆中,可有一缕色彩,点缀其间.
就像萨宾娜画上的那只手,
拨开缭绕的灰蒙的显示,我们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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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耳小$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18岁的时候渴望读但是读不懂
21岁的时候自认为读懂了一些但是心会痛
政治我不懂.
只说说书里的爱情.
当他的爱情忠诚于特雷沙 而身体则不然时
特雷沙是痛苦的
连带着看书的我一起心痛
是喜欢托马斯的
还有萨比那
他们都是好的
我知道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爱情是不同的
喜欢这本书
并且推荐看《布拉格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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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小奥$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今天又新翻开了这样一本书。
就我自己来说,还是比较喜欢这样的叙事(小说)方式的。整个文章其实只是一种思考,但并不是纯粹的理论上的推导,如《实批》那样地。有着不太复杂的情节,在故事之中融入一些思维的过程,我认为是将你带入“直面生活本身”的形上思考。诚然不管形式如何新颖,其某些思维的确将我带往了深处,属于那种看一段便会发呆一会儿,视线涣散地聚焦于远处不知道的地方,这样的感觉只是闲暇时光加上闲散状态才能享受的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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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洛博$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上帝创造了人类,然而由于人类的任性,上帝又把人类赶出了伊甸园,于是烦恼和苦难伴随着他们的后代。
上帝创造了人类却不愿意让别人打开他的作品,窥探到他作品的内在,于是在虔诚的神学家面前,一个手持手术刀的外科医生与上帝的意愿是相违背的,因而也是值得诅咒的。
于是,这就带来了一种降于人世的永恒不得救赎:就连医生也无法将被上帝驱逐出美好伊甸园的人类进行拯救,他们注定要永远在灵魂苏醒之后体验清醒抑或恍惚时的痛苦。
一条狗与人的亲昵关系要胜于人与人之间的。因为上帝在人类的父母——亚当和夏娃离开伊甸园时远未与其决绝地断开,而是有一根线在有形无形间联系在那里。忠诚的狗类对上帝的指令永远保持忠诚,所以它有永恒生活在上帝之光的普照之下。而人类借助狗类这根细细的线,充分体会着伊甸园里传来的上帝之手的温暖,用灵魂充分地体验着和领受着。
对于狗类,这样让人心灵温暖的信使,我们如何能够抛却与之天然的亲近?
生命如何承受其轻?轻与重很多时候已经逃出巴门尼德的两元论,从两极开始上升为相依相存的两者,比如肉体是重,而灵魂是轻。正是表面上的重,很多时候却无法承受来自灵魂的轻的压力。
昆德拉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果真不能承受?
果真“非如此不可”?
正是对生命的绝对人同所产生的媚俗让人类真真体验着灵魂之重,而非生命之重的压力。
上帝愿意拯救一切,包括杀父娶母的俄底浦斯。然而俄底浦斯却无法原谅自己,尽管自己的错误看起来是“可以饶恕”的。于是,俄底浦斯选择了用肉体成熟灵魂的招致的罪恶,用死亡结束灵魂受到的煎熬。他将永远逃遁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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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Muss es sein?
es muss sein.
答案似乎只有一个: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得出结论,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前者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望,后者却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渴求.托马斯拥有许多的情人,可是却只能在她身旁安静的入睡.他曾经说,我对每一个情人都是真心的.可是他从不在情人家里过夜.”
特蕾莎说,下次你再去找那些女人,带着我去行吗?我会替你给她们脱衣服,帮你给她们洗澡,再把她们带到你身边。
都是绝望而真切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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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via$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书中一段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爱情产生的过程非常经典。很多时候,我们就是在特定的时候,特定的地点,特定的心情下遇到我们中意的那个人的。一切都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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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ji$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我们老师可是极力向我们推荐这本书
我们老师对这本书的评价可是很高
我觉得这本书的名字就很吸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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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狡童与托马斯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这是可以看作一首“姐弟恋”的小诗了,我是这样感觉的,它对我是极具诱惑体验的,比之“褰裳”诗中的某种恋爱距离,此女对“狡童”的爱可是缠绵悱恻的,我对恋爱中的距离颇为警惕,它是二难的。狡童故意不和你说话了,不理你了,你就吃不下饭;狡童不和你一起吃饭了,你就感觉心神不宁了。这首诗还妙在“使我不能餐兮”与“不与我食兮”的情绪递进。读这种诗比较容易学坏,比如我读了几遍,感觉心有戚戚,自己的行为可能就更加的不堪设想了。诗歌让人模仿。
起床的时候我又仿佛喝了酒,更以为是生了病,至少藏着一只柔软的兽。每天都会很晚,她说“物是人非”,对我来说,物也非是了,根本不在眼前。“我不好的时候找你,你知道的”,这种话对我来说是一种“乡音”,除此之外我不能理解太多,一些意义需要由自己来限制,我很容易像流水一样,但有时候只不过是一种光影,其实是若有若无,一点也不实在。
有一天和一个在哈佛研究宗教的师姐谈起托马斯的死(我此刻想起《色戒》这部电影):
“托马斯为什么死?
——他不死还有什么出路呢?
当然有了,要是他想的话。
——因为他啊该死。
那到是,呵呵。
那天我终于想明白了人为什么要忠诚。
——你明白了吗,哪天?
有一天上课,我开小差想这个问题来着
你说人为什么要忠诚?
——我不知道,但我同意你说的,人要忠诚。
我觉得,世界上有两种美感,一种质量高数量少,就是特蕾莎的美感;一类数量多质量低,就是萨宾那的美感。
人的道德就是要想明白,彻底想明白你到的要哪一种美感。
其实哪一种都没有错,但两种都要占就是错。
——萨宾那可能和特蕾沙的没有那么对称。
托马斯的道德错误就是他两种都要占。
对称是比较庸俗。但你觉得不对称在哪里呢?
——欧洲人一写就难免成了对称,作者也许不了解“缘分”这个东西,红楼梦写的好,是因为曹氏道出了“缘”,只不过一个缘字,甚至政治也是如此
——两个系统的。
——萨,我不是有感觉,不觉得她是成功的角色,她是个可怜的为艺术的青年,也是在追求某种纯真或者说忠诚,和特蕾沙有一种相似。
恩
——托马斯和这两个女人也许可以作为一种对称
对阿对阿,我也是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的美感都是很纯粹的,说“质量低”其实并不合适。
——不过我觉得萨和弗兰茨都写的不够
你知道有一种可能的原因吗
——这四个人之间分配的不均匀,有一种失重的感觉,既然作者想平衡的话。
可能是因为昆德拉在萨身上能看见自己
但他害怕看见自己
当然我乱说的
我又把艺术家妖魔化了,嘻嘻
——我觉得这是一种可能,至少如果我写的话,我也会这样。
我会,所以我才这么猜
——所以我佩服欧洲人的分析能力,但到底还是不如我们中国的完全投入也就是他们没有我们中国人有文化,哈哈
你是说跟红楼梦比吗?”
如果可以写作一个来自文本的恋爱史,“诗经”的时代是最纯粹的,可以在现在仍能找到一些影子,比如“狡童”,但现在一种普遍面临的困境是略显夸张的“托马斯”,我甚至觉得他被有意的部分虚构了,而躲藏着的未被充分叙述的是弗兰茨,他才是更真实的,“纵我不在,子宁不往”。
20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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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愚$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1:为什么到后来,我明知托马司和特蕾莎会死于车祸,却感觉不那么难过?
2:托马司的理想对象是萨比娜吗?如果是,他为何爱上了特蕾莎?
3:性与爱是分开的吗?若它们是连在一起的,那特蕾莎为什么和一个她根本不爱的人一起达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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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5$
发表于 2012-8-28 13:50:42
【BOOK】 0000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米兰·昆德拉 4
2007.0625 FION5
可能是爱好倾向的束缚,小说的政治部分让我觉得厌烦,在我看来卡列宁的描写都要比它有意的多。
看完的感觉,整体就是一个乱字,不知从何说起,唯一算是清晰的可能就是几个人物之
间的精神支撑,不同角度的分析,重复的描述,挖坑般层层深入,正面,侧面,里面,外面,
没有一个固定的格式,到也显得真实,真实在没有重复的人物,或是近亲,每个人都由那些他
们的周遭成立了“自我”,遗憾的是人物都很真诚,他们只是不断的挖掘自己,要不就是“外
面的世界很精彩”?同那些战争中的故事一样,是我们中国人无法了解的?那就真的太悲哀了
,我不喜欢历史,尤其是中国近代史,无尽的不可理喻与不可捉摸,我都怀疑他们是否是人类
!无限的屈辱感——这便是那段历史的延伸。
轻与重由一个怀疑的观念引起,还好它是本小说,若说哲学,那就显得像个生涩的道学初学者的言词了,你写小说就写小说,干吗试图去给轻重一个界限?这无疑是可笑且徒劳的,近视眼的度数都不尽相同,你又怎么能强求人们看到相同的东西?为什么“在乌托邦式的前景
中,悲观和乐观的概念才具有一定意义”?从此可以看出这不仅是一个下定义的偏职狂,还是
一个自恋者。
一次怎能不算数?看似正确的想法,但其中又有种说不出的不自然——历史存在着,活
的不就是个不清楚与未知?一个存在者没有能力去怀疑存在本身。
小说在个人情感方面的探究我看是不错的,他懂得每个主人公是谁并且不是谁,相对富裕的知识体系也很引人,因为我还从未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五线谱,虽说没有练习过,但却带来了不曾有过的亲切,拆乱的结构好像很流行,这种结构上的意外,同毫无逻辑感可言的人与人的调和般不可琢磨,分段把整体切割成了不同的剖面,这种整体感的把握显得作者凌驾于万物之上,用大量字数将一处或是一段画面描写得鲜活,从而使得你只得受他的牵引,只能顺着他给你的,看到眼前的与被拾起的,你只能跟随这他,以至于拿到最后一块拼图(拼出的图画我并不喜欢),每个人物都像几个字母拼写出的单词,丝毫不能相差,文学味浓厚的描述也并
不缺乏画面的质感,你甚至可以感受到他的感受,哈哈,作者并没有他跳出他避讳的“真实感
”,对知识分子的界定——教授、作家、议员、歌手、演员和市长——这是我在小说中看到最
新鲜的地方,多次的使用词汇“云端”我个人也很喜欢、四种类型人的界定,弗兰茨·卡夫卡?还有就是这些漂亮的叙述——“情感的心灵感应艺术”、“同情病”、“肉体是囚笼,里面有个东西在看、在听、在害怕,在思索,在惊奇;这东西在肉体消逝之后还在,还残存,它就是灵魂”、“人在美感的引导下,把偶然的事件变成一个主题,然后记录在生命的乐章中。”、“爱情就像是帝国:它们建立在新年之上,新年一旦消失,帝国也随之灭亡。”、“当一个人抛弃了所有他一直以为是使命的东西时,生命中还能剩下什么。”、“爱由隐喻而起。”、“他完全不能肯定自己做的是对的,但可以肯定做了自己想做的。”、“我小说中的主人公是我自己未曾实现的可能性。”、“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长期以来丹麦人早就忘记了他们过去曾是一个独立的民族”、“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真的能四方那些犯人,二十为了明白仍然有人无所畏惧。”、“但无法作出任何以证明。”、“我们同他人的关系在何种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感情”
于我而言,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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