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u$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即使是第二遍看此书,仍然被深深吸引。这不像是本小说,深刻得像圣经,像哲学教义。没有什么哲学理论背景所以对昆德拉关于“非如此不可”的阐述是无法理解的,但对于生命中的“轻与重”“政治媚俗”“美学”的批判观念想是有些体会。 “轻与重”:轻与重是对待生命的两种态度,挥霍生命是抛弃灵魂,无灵魂的生命是“轻”,然而有时会感到这样的轻没有“存在”的感觉,是无法承受的。 “政治媚俗”:把戏。“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现在这个社会中,军队应该是最大的媚俗。 “美学”:美从来就不是单独产生的,应该基于哲学的一种形态,有着丰富的内涵,饱满而富有张力。 这书好在揭示了生命中存在的意义,但却不告诉你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可以思考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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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我较少地记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了,较多地记得电影《布拉格之恋》,也说不上喜欢,反正有小提琴配乐的电影我的印象都不差。里面有一段儿,苏军开进了布拉格,特蕾莎发表了照片,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还有托马斯的两个同事一起去酒吧庆贺,场子里有很多年轻人在跳舞,有个显眼的地方坐着一桌苏联官僚,都带着趾高气扬、宰决别人命运的神态。
“看看他们的脸就知道了,坏蛋!”萨宾娜说,“坏蛋们!”
一桌人都认同可以通过脸来判断那些真正坏的坏蛋,他们向那些侵略者举杯,“一点疑问也没有,坏蛋们!”
一个俄国人也向他们举杯致意,面无表情,那意思只不过是出于礼貌。
过了一会儿,俄国人打断了舞曲,指令乐队演奏起了俄罗斯歌曲,也许是苏联国歌,至少是那一类。布拉格的年轻人都不跳舞了。那一桌俄国人合唱,打拍子,祝酒,大概是祝福他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
托马斯回过头来说:“我认为这太过份了。”
萨宾娜说:“我有同感,和自己的妈乱伦跟这是同一种罪。”
前两天看到新闻说,要把矿难救援拍成电影,我就又想起了这句话。
上学时我不喜欢昆德拉,次要原因是拿他跟福克纳等人比,觉得他太轻了,主要原因是他当时太流行了,作为一个志气不凡的年轻人,我可瞧不起流行的东西。其实对流行的鄙薄,又往往来自于对热衷于赶时髦的那帮人的瞧不上。
如今,在中国活到了这把年纪,回头一想,《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真是了不起。
我迟到地惊叹,对于性、爱、政治、虚荣、名利、意义,昆德拉有着多么成熟的态度,这种成熟在中国实在罕见。简单地说,他不是一个厚此薄彼者。我们这儿有太数人是厚此薄彼者,喜欢性的就搞起来没完而且沾沾自喜,贪求爱的就是不仅自恋,而且认为大家都爱着他们,至少应该都爱他们,关心自由民主的就把关心政治当作高尚的行为,不关心政治的就把追求自由民主视为哗众取宠的手段,虚荣的就像疯子一样不顾自己的形象多么难看,不虚荣的就奄奄一息——要我说,我们很少对人持成熟的见解,甚至于,由于不成熟,我们很少坦率地说“我是最好的”,却含蓄地说了太多的“你们都是傻逼”。这叫什么精英,这叫什么知识分子,这都是蜡笔小新,嘬着奶嘴的孩子。
昆德拉的冷幽默笔调和叙述者强势视角,让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看上去就像玩偶,如今一想,他们其实都很牛啊。托马斯在性方面非常成功,在爱方面,最后也成功,他不关心政治,但是在内政部的人要求他签署悔过声明时,他让内政部的人拿着内政部的人的帽子,把声明揉成一团丢进去,然后成了擦窗工,跳进各种窗子搞女人。特蕾莎是托马斯灵魂的牵绊,没有人比她更弱,可是她敢拍摄入侵苏军的照片,交给瑞士人带出去,最后就靠纯真,她抓住了托马斯,控制了他。萨宾娜忠于自己,与托马斯分手后,在瑞士认识了那个结了婚的男人,那男人有一天说,我离婚了!萨宾娜扑上去,泪流满面,心中感激,第二天搬家,跑了。这都是多么牛逼的人物啊。要我说,这都是英雄。要是我们的小说、电影里也有这么牛逼的人物,而不是鼠辈写鼠辈让鼠辈感动,我们再说自己有本事也不迟。复杂一点儿说呢,昆德拉的小说中始终有这么一种认识:人生是复杂的,一切都搅合在一起,因此我们必须有成熟的头脑;人生又是短暂的,人类的一切智力活动最终都是可笑的,因此天真的心也许可笑,却更可凭恃。
T.S.艾略特说,成熟本身是没有价值的,要看成熟的东西是什么。同样,我看天真本身也是没有价值的,要看天真的东西是什么。
在一个有着跟与妈妈乱伦一样的罪的时代说这些,是为什么呢?最终为什么先不说,首先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生命。生命是难得的礼物,如果推动社会进步是一项伟业,我们不知道能不能完成它,如果个人的实现仰赖天命,我们不知道能不能做到它,如果追寻人生意义是南柯一梦,我们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它,至少我们不能活得像傻逼一样,要像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一样。二十一年了,让我们向坏蛋们举杯,从心所欲,志气不凡,天下事犹未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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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飘零$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把这本小说很快地看完了,它应该是很深刻的,只是有时没有细想,总觉得漏掉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收获自然也有。
小说围绕着以托马斯、特蕾莎形成的主线,和由托马斯引出的萨比娜、萨比娜引出的弗兰茨还有特蕾莎引出的母亲、卡列宁等的辅线展开,讨论着轻与重、革命、幸福、爱等深刻的话题。轻是不能承受的,当没有了重量灵魂就会飘上去而不为人,自然失去了生命的意义,看来生命的重负正是给了我们人之为人的特性,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原来是这样的一种解释,而自己在看这本书之前一直对这句话充满费解,其实我在设想假设小说中的所有人物都在为生活奔波,生活的重负下恐怕就不会有那么多细腻的感受,不会追寻着生命的意义,不会恐惧。
托马斯
不可否认他对特蕾莎心灵的忠贞,在遇到她之后他再也没有喜欢过别人直至死亡,他似乎也没有怨恨过特蕾莎并一直追随她而去,出于同情心托马斯可以感受到她的恐惧,他会握住她的手等她平静,那简单的幸福在我看来可谓无限美好。同时他为了探索女人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而不断地在身体上背叛特蕾莎。在他看来心灵和身体是分离的,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任由它放荡。他用手术刀或用身体去探索未知的区别。在小说中提到让他签字时他的拒绝仅是出于他所作的任何事不能对特蕾莎造成伤害,然而他认为的心灵与身体的分离的观点正不断地伤害她,可以说本不相同的两个人怎能用自己的想法来给对方提供幸福呢?在托马斯的一切放荡的事情中也可以看到每个人的差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性。书中还有提到如果人真是被劈开的一半,那一定存在着真正的另一半,而或许自己找到的不是真正的那一半,但是托马斯在梦中与真正的另一半住在幸福的家中,可是当他看到特蕾莎无限悲哀的目光时,他又一次感受到了特蕾莎的痛苦,决然的离开幸福的家,离开那个真正的另一半。看到这里可以看到托马斯深厚的爱,以前有和朋友讨论过,如果两个人结婚了又会遇到更合适的人该怎么办,朋友说出于婚姻的关系以及责任心不能离开对方,而这句解答的背后是有婚姻的大前提,可是倘若没有婚姻的束缚似乎就没有什么迫使你待在对方身边,你可以选择任何人,因为没有婚姻自然不用负什么责任,其实婚姻也变得脆弱不堪,看来在现在,谈恋爱不可靠,结婚不可靠,那剩下的是什么呢?是财产是前途,是所有自己的东西,这些属于自己的掌控。“没有人会陪你,只有你自己。”这话如此悲痛却又很现实地摆在面前,我也不知这话是否正确。当现代人不敢爱了,是否是对世事的无奈。其实我对于托马斯的精神之爱非常倾慕,那样的忠贞似乎出现在童话中,而身体的多情却是现实的夸张,而当理想与现实结合在一起时,恐怕会带来痛苦,不过自然少不了幸福。在他的墓碑上是他儿子刻下的碑文: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我觉得这句话很能切中他的特点,他的身体也是在推断形而上的事,似乎这样的人更该活在天堂。
特蕾莎
她会经常照镜子企图看到灵魂的面貌,希望看到自己与别人的不同,她很弱小,她害怕托马斯的抛弃,可正是这份弱小使她不敢对托马斯要求什么而任由他给自己带来痛苦,她对卡列宁的爱是看到了一条狗与伊甸园的连接。书上说:“人与狗之间的爱是牧歌一样的。这是一种没有冲突,没有撕心裂肺的场面,没有变故的爱。”书上说狗的时间是循环转动的,而人是直线前进的,而幸福就是对重复的渴望。特蕾莎对卡列宁的爱就是无私的爱并无所求,不想设法改变对方,与它之间只是简单的重复。其实我觉得特蕾莎很幸福,有托马斯忠贞不一的心灵之爱,毕竟不能对托马斯做出什么别的要求,至少一份的忠贞也算作幸福了,也有卡列宁的陪伴。但是她还有对母亲的厌恶,是母亲让她没有羞耻的生活,但是母亲不也是一种悲哀,她作践这一切的尊严,为了抛弃过去的青春与美丽。还有,在特蕾莎的身上可以看到她对动物的爱,动物不是机器,他们也都是生命。
萨比娜
她似乎一直在背叛,她认为美是藏在背叛的世界中,她不能在一种稳定的环境中长期待着,在她看来似乎是无法忍受的,她的画的裂纹中还有另一番世界,她最后离开弗兰茨似乎也不是因为不爱,只是要远离她所享受的世界了她才决定离开。在提到她和弗兰茨对词语的不同解释时,有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假若人还年轻,他们的生命乐章不过刚刚开始,那他们可以一同创作旋律,交换动机,但是当他们在比较成熟的年纪相遇,各自的生命乐章已经差不多完成,那么在每个人的乐曲中,每个词,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相同”这也是为什么萨比娜和弗兰茨有很多的不理解。当生命不断前进中,我们赋予各种事物各自的含义,这也是为什么看到一些事会想到别的与之本不相关的事。她不断地飘泊正表现了她的叛逆,在一个被压抑的社会成长出来的人是不是更容易不断地努力冲破束缚。当她发现自己也似乎有点媚俗,希望有温馨的家,她认为一切的媚俗都是谎言。当她知道托马斯和特蕾莎幸福的生活最后一起死去时说不定还是会心生羡慕。
弗兰茨
他似乎也是将心灵和身体分开,只不过是见天堂之爱和尘世之爱分开,他似乎也没有背叛过萨比娜,他似乎觉得她一直在自己身边,他对萨比娜的崇拜,他内心的软弱,他对妻子的态度,一切一切似乎都有很多探究之处,只是我总觉得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刻,或许由于篇幅较少的缘故,也由于他不是有很强烈的个性,似乎总是不温不火的,总觉得现在对他评论底气不是很足。
其实还有很多的人物,包括托马斯的儿子,弗兰茨的妻子,以及所有出现的人物,他们都有着行为背后的动因,还有其中提到的宗教、革命一切的一切都有无穷深挖之处,只是这么厚一本书,而自己只是快速的读过一遍,总觉得不能很好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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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落$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昨晚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直到现在,一直无法逃出作者营造的世界,知道这也是我要用一生去读的书。
今天天晴好,忽而抬头,发现了图书馆外撒下的暖暖阳光,这是一个花开的季节,细细的光束打在脸上,告诉自己,跳出来吧,再伟大的作品也不能述说人生的全部,昆德拉是大师中的大师,用着矜持的语言来展现了一片人性本暗的世界,他终究也无法告诉我们问题的答案。
重与轻,伟大与渺小,无论你选择哪一方,最终留下的都只是虚无。“那些垂死的柬埔寨人留下了什么?一张大幅照片,照片上那位美丽女明星怀里抱着一个黄皮肤的孩子。托马斯留下了什么?一句碑文: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贝多芬留下了什么?一个披着一头乱蓬蓬的长发忧郁的男人,用一种阴郁的声音说:‘Es muss sein!’弗兰茨留下了什么?一句碑文:迷途漫漫,终有一归。等等,如此等等。在被遗忘之前,我们会变为媚俗,媚俗是存在与遗忘之间的中转站。”
在国家的命运面前,我们每个小人物什么都不是;在生命之神的面前,我们每个小凡人什么都不是;在宇宙的几十亿年面前,我们每个人的短短几十年什么都不是。活在人人媚俗的当下,追求着不同类型的目光,让他们注视,让他们来羡慕吧、崇拜吧、嫉妒吧、喜欢吧、恨吧、爱吧、狂欢吧,世界好沸腾!
在书末昆德拉带给了我们一丝最后的宁静——卡列宁的微笑。阅读前几章时,几欲读不下去,到一半时故事逐渐连贯起来,只是依然冷静的笔触,在黑暗中即便有爱,也少有温馨。幸好我们有卡列宁,那只因托马斯为排解特雷莎寂寞而带回来的小狗,那只因特雷莎第二次见托马斯手握《安娜卡列尼娜》而得名的小狗,那只欣赏与众不同的东西珍惜与一头猪之间的友谊的小狗,那只被我们所有的聪明的人类认为没有心智的只是一只小狗的小狗,最终微笑着离开了这个世界。记得是很久很久以前了吧,那时应该还是小学时光,在学习用的报纸上读过一篇很长的连载,名字叫做《齿轮耳》,以纪录片的笔调深入兔子的视角来描写了一只野生兔子的生活。其中有小的时候母亲为守护它是生死搏斗,有长大后遭遇强敌的亡命天涯,有相逢伴侣时是欢天喜地,许多细节已经模糊,可还清晰地忆起彼时阅读时的感动。相比而言,人类的聪明是多么的可笑,书中词语叫媚俗。
我知道这是一本意象繁复的书,有许多东西我不敢去正视,需要用时间去洗涤,用生命去慢慢参透。
传说上帝最初在无边的黑暗中浑浑噩噩,某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在人性本暗的世界里,我对心灵说,要有光,于是光射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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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向$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昆德拉,在上大学的时候听到过,但一直没有机缘相遇。直到毕业之后漂泊在北京,和朋友逛西单图书大厦时偶然翻开这本书,因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几个字似乎在那里听到过,而且印象深刻。已经忘了翻开来看的那一页,但是读了几行,一下子就被吸引,干练的语言,蕴含深意,观点的描述精准而奇特。
因为工作的关系,读这本书,断断续续,耗时不短。每次翻开,每次都被吸引,为书中的话折服,因为书中的话思考生活,这就是是阅读的快感吧。
关于灵与肉,关于男人和女人。。。。。。
爱情是无数的偶然的巧合,但虽然相遇只是一刻,但它关乎生命的整个过程,有起因有结果。从这个角度看,爱情似乎又是注定的。
柏拉图《会饮篇》中有个著名传说:以前人类是两性同体的,上帝把他们分成了两半,从那时起,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爱情,是对我们自己失去的另一半的渴望。
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更为折服是作者写作的随性但不杂乱,非常喜欢突入其来的议论,和那些看不大懂得隐喻。
如果有机缘一定会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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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上$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在米兰.昆德拉的这句"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被泛滥使用到令人厌烦的地步时,我开始想了解这部久闻大名的作品了。是何种魅力让小资们津津乐道,不厌其烦地引用。除了感叹作家的影响力外,更感到现代文学的一些苍白。作家的名言被无数次引用,仿佛成了孙悟空的咒语,成了时髦衣服上的一道不可缺少的装饰品。以此标榜自己的文化素养和现代意识。单调的附和让我觉得那是因为阅读的狭窄和语言能力的逐渐退化。
读完小说,感受和思考很多,故事里的四个男女,他(她)们在生命中,一直在寻找着什么,那就是,重与轻?何为轻,何为重?他(她)们从过去走来,带着生命里的伤痕,对曾经和正在经历的生活感到厌倦,只想逃离,憧憬着一种“真实的生活”。他(她)们渴望的“真实的生活”,又在哪里呢?其实,真实的生活就是他们正在经历着的。
托马斯与特蕾莎——强者和弱者的战争
托马斯是一个医生,在一次偶然出诊时,遇到了当乡村酒馆女招待的特蕾莎,出于情场老手的习惯,还有一种莫名的好感,托马斯给了特蕾莎他的电话。而特蕾莎,这个在乡村长大的女孩,从一开始就爱上了托马斯。她带着对他的爱情,孤注一掷地来布拉格,投奔托马斯,投奔新生活。爱情如电光火石般迸发出来。
特蕾莎的童年没有得到过多少母爱,她身处底层,自尊敏感,读书是让她与这个粗俗,灰暗的生活区分开来的东西。在她内心深处,憧憬着一种有教养,温情的生活。冥冥中她在等待,等待一个她渴望中的那种男人来拯救她。这个男人不期至,就是托马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医生来到乡村小酒馆,他桌前翻开的书,仿佛向特蕾莎暗示着,就是他。一个读着书,没有尘世的粗俗,学识优雅的男士。那正是她梦想中的一切。那是她渴望的生活,她梦寐以求的改变。她涨红了脸,磕磕巴巴地说着话,心里激动,颤抖着。这个即将改变自己人生的男人。
托马斯“对这个几乎不相识的姑娘,感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爱,对他而言,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了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对特蕾莎,托马斯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怜爱,对一个孤独无助的女孩的怜爱,看到一个纯洁天真的女孩,出现在乡村小酒馆,她拿着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羞涩地绯红着脸颊。看到她,谁都会爱上她。他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可能连他自己也没想到,爱情是这样的偶然,突然,特蕾莎会这么快来到他身边。
特蕾莎的爱是双重的,托马斯,就像她灰暗生活里突然看到的一缕阳光,一个机会,她不顾一切地想要抓住这个机会。她对他了解的并不多,但是凭着对未来的渴望,她抛开恐惧,决心为自己的幸福一博。她是勇敢的,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在寒冷的冬天来到布拉格,寻找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保留一点小小的自尊,她把行李放在了车站,好为自己的鲁莽冲动做一个退路。托马斯,也在期待着她,但没想到这么快,他对爱情还没有那种准备,准备负起责任。对责任,他一直是害怕的。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疯狂,还是爱情,
特蕾莎望着他,象个可怜的孩子,一个无家可归等他收留的孩子,手里拿着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见到的《安娜.卡列尼娜》,那是她唯一觉得能通往他的生活的一个通行证。托马斯被击溃了,他们的爱情就这样由怜爱而生。特蕾莎依赖他,他的爱,是特蕾莎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以致于她睡觉都要紧紧抓着他,怕失去这份爱情。托马斯感到了被需要的爱。对这个脆弱的女孩,他产生了象父亲,兄长般的爱,保护她的柔情。“他回想起刚刚逝去的几个小时的时光,以为从中呼吸到了莫名的幸福的芬芳。”
但是托马斯并没有因为这样就停止和别的女人的性爱游戏。和所有的男人一样,追逐不同的女人,享受各种性爱是他的爱好。和观看一场足球比赛一样,上床不意味着爱,它们是彼此分开的。他不觉得和别的女人上床是对爱情的背叛。或者说,他拒绝承认。第一次婚姻的失败,前妻的冷漠,父母的责难,使他对婚姻和女人充满了恐惧。七十年代的捷克,处于社会的压制氛围下,托马斯对一切所谓道德和责任的东西,都感到恐惧。他追逐的是自由。和不同女人的交往成了他自由的一部分。
而对特蕾莎来说,托马斯是她的一切。她为托马斯付出了全部,希望托马斯也对她付出全部,托马斯的忠实成了她生活中最重要却又最不可能的事。他们的关系始终是不平等的,托马斯收留了特蕾莎,同她结了婚,在爱的成分中有种怜惜,同情。特蕾莎是感激他的。更是因为爱,托马斯的放荡使特蕾莎痛苦。而特蕾莎处于弱者的地位,她没有勇气指责他,只能折磨自己。在爱和尊严面前,特蕾莎只能放弃尊严,忍受托马斯的不忠。她没有退路,不想再回到原来的生活中,托马斯改变了她的生活,拯救了她,又使她陷入痛苦的深渊,她无法解脱。
捷克发生政变,知识分子开始逃离这个国家,托马斯和特蕾莎来到了瑞士。过着平静的生活,可是托马斯回复本性,依然过着放荡享乐的生活。绝望的特蕾莎,回到了被占领的祖国,放弃了对托马斯的幻想。可是当托马斯知道特蕾莎离去后,又不顾一切回到她身边,回到了捷克。托马斯是爱特蕾莎的,但是他改变不了生活,也改变不了自己。回到国内,因为政治迫害,托马斯被辞去公职,不能再当医生,失去了一切工作和社会地位,一无有。被剥夺了所有权利,托马斯曾经引以为傲的医生的职责和使命都远去了,失去立身的社会地位和工作,生命变得无足轻重。托马斯内心深处,怨过特蕾莎,因为特蕾莎之于他,不过是一个“偶然的命运”,现在他的命运如此沦落,却都是因为这个“命运的偶然”。如果没有那个“偶然”的出诊,如果没有“偶然”遇见特蕾莎,又“偶然”给了她电话,就没有后来爱上她,为她抛弃一切,变成一无所有的人。特蕾莎的爱是托马斯一生无法承受的重。
特蕾莎终于如愿以偿,真正拥有了托马斯。“她想到了童年的小屋里那只被她紧贴在脸上的野兔。”托马斯不再是她记忆中的强者,他们真正平等了。看着老去的托马斯,特蕾莎含着伤感和歉疚,“托马斯,我是造成你一生不幸的人,你是因为我才来这儿的,是我让你落到了这么低的地步。“对你来说,你的工作比世界上的一切都重要,所以我什么也没失去,而你却失去了一切。”“你的使命是做手术呀!”
“使命?特蕾莎,那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使命。任何人都没有使命。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的时候,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托马斯淡然地说道。”
生命,何为轻,何为重?在无情的时光消逝中,如一缕轻烟,一叶鸿毛!缥缈虚无,无所寄托。
萨宾娜与弗兰茨——背叛与忠诚的归宿
萨宾娜和弗兰茨是背叛与忠诚的化身,他们彼此吸引,却又相互背离。虽然弗兰茨热切,忠诚地迷恋着萨宾娜。但是,他们有着太多的差异,萨宾娜很清醒地认识到了他们的差别象白天与夜晚,黑暗和光明一样,不可融合。一个是现实的逃避者,一个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起点相同,方向相逆,最终,只能向各自的世界走去。
弗兰茨被萨宾娜身上自由不羁的魅力所吸引,对整日幽闭在图书馆,大学校园和课堂,过着宁静,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的弗兰茨来说,生活是简单平淡的,他只须沿着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即使不会有惊喜,成就和声望就已足够。但是,他对自己的生活感到窒息,他希望走出自己的生活,如同走出家门到大街上去。弗兰茨认为限于书本之间的生活是不真实的,他渴望真实的生活。他喜欢参加游行,渴望革命。人生就要轰轰烈烈,要冒险,要有胆量,直面死亡的威胁。
在弗兰茨眼里,萨宾娜,不仅是个值得尊重和同情的女性,她身后饱受战乱的祖国,更唤醒了弗兰茨对革命的理想,她和她的祖国需要他来拯救。萨宾娜的自由个性和苦难经历都是他所渴望的,是他幻想中命运伟大的女神,
他们有着截然不同的童年和记忆,萨宾娜带着对年少时,人性被压制,被要求统一,放弃个性的恐惧而来,她的家庭很早就支离破碎,她继承的唯一家族财产,是祖父那顶黑色的礼帽。祖国被占领,家族不复存在。萨宾娜变成了一个没有家庭,没有国家的漂泊的人。而一切,对弗兰茨有种奇特的魅力。童年的弗兰茨,看到因为父亲抛弃,痛苦地穿着不成双的鞋子的母亲,深深地被刺痛。对女性,对弱者,他怀着深深的同情,对所有女性,弱小的国家和民族,都仿佛看到当年受苦的母亲的样子。
弗兰茨是忠诚的,而吸引萨宾娜的不是忠诚,而是背叛。萨宾娜就仿佛是另一个托马斯,她的一生都在背叛,背叛她严厉的父亲,背叛家庭,背叛令她感觉压抑恐惧的环境。她和托马斯一样,内心向往自由,逃避一切束缚,寻找着真实的自我。不同的是托马斯找到了特蕾莎,而萨宾娜选择继续背叛,自由前行。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对萨宾娜来说,没有什么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
她也爱弗兰茨,但也很清楚地看出了她和弗兰茨之间,深不可测的鸿沟,她的思想是弗兰茨不能够理解的。没有真正经历过苦难的人永远不能体会经受过苦难的人的内心。弗兰茨沉浸在对爱情和生活天真的幻想中,在弗兰茨表达了他的爱情,表示要和萨宾娜一起生活之后,萨宾娜选择再次背叛,飘然离去。
他们固然是相爱的,但是萨宾娜寻找的是一种自由,一种逃离。他们有一种无法沟通的鸿沟,那就是成长背景的差异,对人生和世界的观点的差异。对成熟叛逆的萨宾娜来说,那鸿沟太深。只能选择离开。弗兰茨在对萨宾娜的思念和对革命的幻想破灭中死去,只有那时,他才能真正意识到他所拥有的生活才是真实的。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
而萨宾娜在继续漂泊多年之后,才意识到弗兰茨的爱其实才是她幸福的归宿。每当看到暮色苍茫中幸福人家的闪亮的窗户时,她不止一次地感到双眼被泪水打湿。在萨宾娜背叛的人生中,所向往的,其实不过是“两扇闪亮的窗户后,生活着一个幸福的人家。”
然而,一切都已为时太晚。她最后的爱也被自己丢弃,在生的世界里,值得回忆,证明过自己存在的人和物都渐渐消逝了。她已经变得无可比拟的轻了。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的轻。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都没有的时候,没什么可再背叛。又有什么值得留恋呢?生命只剩一片虚空。
特蕾莎、萨宾娜和托马斯——灵与肉
特蕾莎、萨宾娜于托马斯,就像白玫瑰与红玫瑰。一个是纯洁,沉重,令人窒息的爱情,一个是轻盈,放纵自由的叛逆。代表着托马斯生活的两极,相隔遥远,不可调和,但两极同样美妙。”
特蕾莎对托马斯很依赖,她的爱很沉重,是令人窒息的。托马斯也爱她,他们之间的爱情无疑是美好的,但也很累人。他总感到自己有罪,要隐瞒,要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特蕾莎的嫉妒,怨艾。表面上,特蕾莎是弱者,但她的软弱是咄咄逼人的,她“耗费自己一生的精力,滥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总是使他就范,直到他不再强大,变成她怀里的一只野兔。”“仿佛她在他脚踝上套上了铁球”。他被特蕾莎的爱捆住了,直到生命结束。对托马斯来说,特蕾莎的爱是他一生难以承受的重。
萨宾娜和托马斯,本质上是同一种人,他们都渴望自由,逃避束缚,在一起调情,欢娱,他们在思想上是同等成熟的,相互理解的。托马斯逃避爱情的借口是“性友谊”。这样使他既可以与女人交往,又不必担心负责。在他的女友中,只有萨宾娜最理解他。她常说,“我很喜欢你,因为你是媚俗的对立面。在媚俗的王国里,你会是个恶魔。”萨宾娜的反叛决定了她能够理解托马斯的逃避,在标榜婚姻忠诚的道德规范下,寻求自由的解脱。
她更象托马斯的红颜知己。当他们逃离捷克,来到瑞士之后,托马斯来到萨宾娜的房间,“她打开门,站在他面前,修长的漂亮大腿,裸露着,除了短裤和胸罩,头上戴着一顶圆礼帽。她久久地凝视着托马斯,一动不动,一句话也没有。托马斯也呆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言语。”他们曾经是一起享乐的情人,重新相聚的他们,更象是久别的亲人,一种共同患难后的相聚。黑色的圆礼帽,是他们调情的道具,又是过去生活的一个暗语。他们对不复存在的共同时光的感伤回望。他们之间的密语是他人不能了解的,正如萨宾娜对弗兰茨做着相同的事,但弗兰茨却不能够领悟一样。
在弗兰茨眼里,萨宾娜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她很美,但难以驾驭。萨宾娜看穿了弗兰茨的天真和软弱;她更喜欢托马斯的强硬,他们之间的情爱是一场势均力敌地的游戏。她认为一切男人都不适合自己,与托马斯,他们是情人,更是朋友。
托马斯和特蕾莎在车祸死去,萨宾娜与过去的唯一联系也断了。在永恒的轮回中,人们永远在寻找着生命中的认为最重要的东西…
根据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改编的电影《布拉格之恋》里的两个女主角我都比较喜欢,朱丽叶.比诺什粉红羞涩的脸颊,纯真可爱,有些迷迷糊糊的感觉。很有女性的柔美。萨宾娜的性感不羁留给人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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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桌$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米兰·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书,其中装载了多种涵义:被政治化了的社会内涵的揭示、人性考察、个人命运在特定历史与政治语境下的呈现,以及对两性关系本质上的探索等。昆德拉将这些元素糅合在一起,写成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其中既有隐喻式的哲学思考,也有人的悲欢离合的生命历程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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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花$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翻看书的前页才记起我是在2006年就收藏了这本书。 在这四年中,有无数次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 煮好咖啡,蜷坐在窗台,想要进入昆德拉的世界。 惭愧呀,每次都是在结束第一节的阅读后便不了了之。 总觉得这是一本‘大书’,是一本一生必须阅读的书,难说是一本读完之后不能理解的书。 这次整理行李的时候还是决定带上它,也许心底终究希望它能为我的文化苦旅添上或浅或深的一笔吧。 三年零九个月的今天,我的目光在它最后一个句号上停住,久久不能离开, 又是一次读到好书后的欣喜,又会引出一系列无休止的感叹。 说这是场饕餮不知道会不会有伤大雅,但它确实是一场年华之前食不了,年华之后在大快朵颐的同时还要叹息它为何来的太晚的盛宴。
什么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哲学的让人不能理解的实在太美,太难。
“重便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变得比他、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还是满头的问号,非但不明白,在昆德拉做出轻与重的解释后,我更加不解。 但其后,在跟随小说角色们经历他们人生事故后,渐渐的明白了‘es muss seim’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别样亦可!的自问态度。也证实了这样一本人人皆赞的‘大书’,人生的轻与重是要走过的人才能明白,这也是为什么年少,无畏的人读不完这本书的原因。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萨比娜,和关于生命乐章的诠释:
弗兰茨和萨比那最终没有在一起,事后也都像很多人在后悔,后悔也许当初认真对待的话,彼此的不解之词会融合,不们的不解之词也并非无解,有的时候我知道你在想深,也许我没有选择真实的生活,你就不会逃离,那么我们还会在一起。可生活就是没有也许,事情就这样了。至少在接下来各自的日子里都有了彼此的影子,我的生命之章,也曾有你相伴。当我听一首歌,遇到一个和你相像的陌路人,或是像弗兰茨一样无意听到那有着惊人食指的人的讲座,我会微笑,在曾经的爱欲里微笑。
是的,我们会为某一个时刻感动,他是轻的,轻的如同卡列林的微笑,轻的如同某一秒所发现的长久之情。 然而在这之前,我们是用了多么大的爱,不能自己,无法变通的爱。 在这轻之后承载着太大的力量,以至于,我们不能承受。
那一刻我们有着奇特的忧虑,奇特的幸福,这忧虑意味着‘我们一起走过,走到了最后一站’, 这幸福意味着‘我们在一起’,忧虑是形式,幸福是内容,幸福充盈着忧虑的空间。
我不能承受那些生命里的轻,因为它们是我无边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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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零一年出差的的时候就买了这本书。曾记得有本“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所以在书架上看见这一本没有犹豫就买了下来。封皮装帧很朴素,但拿在手里很舒服,很妥帖。回来后闲余时看一看,进展很慢,因为整体内容感觉很沉闷很压抑。那时候对主人公的行为与心理活动的某种哲理性的隐喻实在难懂,读着感觉有点透不过气来,或许是生活经历及年龄的关系,当时好像对此书很失望。读它的时候没法“轻”松。后来被朋友看见借了去,自此便杳无音讯,因为不是很喜欢,虽然未曾读完,便也不再追究。 无独有偶,前不久在迅雷看看里浏览到同名影片,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也不甚了了。今天碰巧又看见了书名,突然感觉生命中的“轻”也许就是我们百无聊赖没有生活目标时的那份懊恼、沮丧的空虚。也许就是我们整日重复却毫无生活意义的那份惯性的木然,也许就是个体生命无法实现其真正价值的遗憾,这份“轻”似乎也正是生命最深处发出的无言却强有力的呐喊...... 男女主人公在经过了一系列的生活情感的变故后,离开城市。居住在小乡村的日子,让他们的生活焕发出了另一种光彩,笑容经常出现在他们脸上,随着他们最后开车离开乡村渐行渐远,两人会心的微笑应和着头顶蓝的天绿的树,相信他们已经找到了生命之所以存在的答案。
来自: 豆瓣
唐山$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在所有读过的小说中,我最喜欢这本。至于第二,仍是昆德拉的,他写的《笑话》,再往后,才是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为什么喜欢昆德拉?
原因很简单,我们装模作样思考过的东西,他已经反复思考过,我们正在思考的问题,他已经有了答案,而我们还没思考的问题,他已提出了结论。
读昆德拉是一个垂头丧气的过程,因为不可超越,他的凌驾是全方位的:从文笔,到阅历,到哲思,乃至感受力。
昆德拉是存在主义者吗?这是一个艰难的问题,如果说所有面对生命的反诘与拷问,都属于存在主义,那么,他也许是吧。虽然,我宁愿将他看成是一个在用“小说的智慧”来思考的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逻辑,只有笑忘,没有终极,只有迷茫,没有关照,只有顿悟……
很多次,我也在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小说的智慧”呢?每到此时,都会想起《玩笑》,在面对伏契克如何看待“五一节是个骗局”这样的“背叛”时,小说中的“我”最终选择了这样的回答:他是革命者,他有足够的勇气与宽容,所以,他会哈哈大笑。
太多的语境充满了陷阱与危险,只有小说的智慧在追寻并护佑着那份真实的自我,看上去,一切平淡无常,然而,这却是一个血泪斑斑的历程。
当逻辑与终极关怀也退后了,当历史也沉寂了,当所有的人都放弃了,生命的轻,如此突兀,其实,没有谁真的能承受它,生命在拥有的那一刻,已经被背叛。
永难忘怀这本书曾给予的那份启迪,当人生一次次被外物所迷惑所牵引所扭曲时,我都能感受到生命发出的那种刻骨铭心的呻吟,这种感受,非昆德拉,再无其他人所能赐予。
没有永恒,没有上帝,好在,还有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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