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mako$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一:轻与重
最怕谢幕后的冷寂,最怕人去楼空的孤单,最怕咫尺天涯的无奈,最怕思忆成狂的悲哀.....
如果永恒的轮回是一个不变的定理,也许人类的定语,就是寂寞。似乎要让灵魂背负一定的重量,我们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也许这就像是漂浮于海面的孤舟,只有给它承载一份重量才可以到达梦想的彼岸。
那么加诸于我们这份沉重的,又是什么呢?
喜欢空灵的音乐,那来自异世的符号轻盈飘逸能到底最内心深处的一片柔软,一遍又一遍洗涤着人的灵魂,似乎除去了厚重的我们像是游离于世间的孤魂野鬼。穿越高山,穿越海洋,穿越一个个未知的未知.....
喜欢庄严的教堂,那份来自它本身的厚重像是历史的尘封,带着浓浓的哀愁与无奈。信步走在长廊中,阳光透着彩绘玻璃在昏暗的墙上酝酿出最绚丽夺目的色彩,也许,只有在那一刻,灵魂才能通往天堂......
轻与重,正与负,是与非,这是世界的法则,而我们只有在此间不断地徘徊,悟出生命的真谛.....
二:灵与肉
灵魂与肉体,似是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只是很不幸的将它们结合在了一起,而更悲哀的是,我们将不可能同时拥有它们...
肉体是灵魂的肖像,是一种更为外在的表现,像是一副上好的意大利的油画,将互为矛盾的颜色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用大片大片的色彩以涂鸦的发方式渲染出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的名字,叫孤独.....
穿梭在神殿的僧人,褐红色的袈裟在风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仿佛他们的灵魂早已伴随着这一抹红色,升华到未知的彼岸,那个灵魂们自由栖息的地方。
说到底,肉体只是装载灵魂的容器,没有思想,没有意志,但却像是最严密的武装,也许只有在身体承受了超负荷的压力,也许只有我们的身体在濒临崩溃时,我们才能见到真实的自己,那个隐藏在内心的,被我们称之为灵魂的东西.....
灵与肉,内与外,似是通往死亡之路的彼岸花,那鲜艳的颜色如喷溅而出的血液,一千年开花,一千年结果,茎叶永不相间....
来自: 豆瓣
yshh$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是我迄今看过最赞的小说,包罗人生、社会万象,跨越国界、文化的阻隔,启发关于人类的深刻思考。
来自: 豆瓣
赵阿宝$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一个弱到只比动物强一点的女人,却可以统治最强大的男人。
强与弱
《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life》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讲的爱情,完全是强与弱的对抗。
爱情永远是这样,是人类历史中最不按实力决定胜负的战争。弱者永远俘虏强者,强者的外表强壮却不依赖的表现造成了他永远被牵着鼻子走的命运。特雷莎直到看到托马斯花白头发蹲在地上的样子才意识到自己对托马斯的掌控力有如此之强大。曾经有机会去苏黎世定居,周围总萦绕万千女人的捷克外科医生,却将自己的一生命运交给了DOWNTOWN GIRL,她为自己的暴强与自私感到内疚,但是托马斯却早已接受自己的命运,他丝毫不认为这里有什么可惜,这就是他的命运---一个有地位但始终与传统背离的PLAYBOY的最后下场,所以说,这样的优质风流鬼最后的命运就是如此,将自己的一生毫无大脑的葬送,前半生太强,永远太强,让万千男人嫉妒的托马斯,适合他的永远不是优质的女人,有主见的女人---萨比娜,穷其一生去观察去爱一个人的萨比娜,看到了最后,托马斯的死亡,他的落寞,而萨比娜太强,强到托马斯认为离开她她根本不会去痛苦,不会去不生活,她依旧可以去支起一个摊子,来到美国,过着更优质的生活。所以多情的浪子认为那个一无所有的特雷莎更需要他,因为弱者的不断要求,因为他认为的她倾其所有,令托马斯驻足。其实关键问题在于她根本一无所有。历史上所有的故事都是这样的模式,强与弱的较量,都归结于如此,生活中的强者,从此不要指望会获得一生渴求的爱情。“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来自: 豆瓣
宿休$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米兰昆德拉的文字中总带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孤独气质,这种气质是一种作为人与其它可感物体的疏离,这既不是个体同宇宙的的悲剧,甚至也不和土壤相连。他总是把玩着他无限悲观的幽默,出人意料的站在一个可以向两个方向发展的角度,时而沉重的思考,时而不屑的轻笑。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既是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也是其文字特点最为鲜明,意想最为繁复的作品。“美国《新闻周刊》称赞该书为:‘昆德拉把哲理小说提高到了梦幻和情感浓烈的一个新水平。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昆德拉借此坚定地奠定了他作为最伟大的在世作家的地位’。而根据该书拍成的影片《布拉格的春天》成为与《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齐名之作,不拘一格地再创影坛新高潮。”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并不是一般的情节性小说,里面有许许多多的类似哲学思辨的阐述,这就给我们的阅读带来了不少的难度,却也是这部小说能让人百读不厌,细心玩味的重要原因。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部小说中最让人费解的难题无非是:这个“轻”到底指的是什么?在本书中作者米兰昆德拉几乎所有文字都在围绕何为“轻”,何为“重”,以及我们究竟该如何选择的问题上做阐述,而小说的开篇从尼采的“永恒回归”观直接就把“轻与重”这一小说的核心问题摆在了读者的面前。与其它小说不同的是,米兰昆德拉似乎并没有要让读者完全沉浸于故事中,他甚至直截了当的说“作者要想让读者相信他笔下的人物确实存在,无疑是愚蠢的。这些人物并非脱胎于母体,而是源于一些让人浮想联翩的句子或者某个关键情景。托马斯就产生于einmal ist keinmal这句话”,特蕾莎则产生于肚子咕噜咕噜叫的那一刻。”在这部奇特的哲理小说中,人物成为了哲学中的代码,情节也不过是哲学中的情境而已。如此一来米兰昆德拉就可以毫不避讳的在小说中随意的跳出来阐述他的关于“轻与重”的思考。并且我想这更是他苦心孤诣的想要这本小说所希望呈现给读者的,是他自己的关于“轻与重”的整个思考过程。虽然最终米兰昆德拉也没有给我们一个确定的答案,但是在他所创造出来的四个主要人物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弗兰茨和这些人物所生活的大历史背景中却无疑展现出了米兰昆德拉对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多维度思考。并且,同米兰昆德拉的所有主题一样,关于“轻”这一主题是模糊的、多义的、不稳定的内容。他的文字仿佛与生俱来的带有某种反作用力,在一定的阶段,又把我们的思考引向其反面,使其所要表达的内容更为迷人和丰富。因此下面我所要阐述的就是作者米兰昆德拉在他的这部小说中关于“轻”这个核心词汇的多重意义。因为只有更深刻的理解“轻”的意义和多元化的指向性,才能够更加透彻的读懂小说。
一、关于“轻”的第一重意义——偶然
“确实,他突然醒悟到,特蕾莎爱上他而不是Z,完全出于偶然。除了她对托马斯现实的爱,在可能的王国里,还存在着对其他男人来说没有实现的无数爱情。”先是七年前在特蕾莎居住的城市医院里,偶然发现了一起疑难的脑膜炎,请托马斯所在的科主任赶去急诊。然后出于偶然,科主任犯了坐骨神经痛病,动弹不得,于是便委派托马斯代他前去。再然后,托马斯在当地五家旅馆中又出于偶然的在特蕾莎打工的那家下榻。还是出于偶然,在火车回去前有一段时间,于是他进了旅馆的酒吧,特蕾莎又偶然当班,偶然为托马斯那桌客人提供服务。恰是这六次偶然把托马斯推倒了特蕾莎身边,好象是自然而然,没有任何东西引导着他。对于托马斯与特蕾莎之间的偶然又何止于此,十来天后,她来布拉格看他,他们当天就做了爱,而夜里,特蕾莎发起了烧,在他家整整呆了一个星期,成为了托马斯离婚后第一个和他做完爱后留在他家里过夜的女人。托马斯不敢向他的情人们承认:做完爱后,他有一种无法克服的需要独处的强烈愿望,这就是为什么他醒后发现特蕾莎紧紧地纂着他的手时会如此惊讶!
当托马斯决定从瑞士回捷克找特蕾莎的时候,“‘Es muss sein! 非如此不可!’托马斯反复重复着。但是,他很快又开始怀疑:真的非如此不可?”在这里我想没有人会认为我们生活中的爱情是无足轻重的,因此我们总是想象着我们的爱情故事是它应该存在的那一番模样,也就是说关于爱情,是一种必然的非如此不可的结果。可托马斯却发现“特蕾莎”——他生命中的爱情故事并非建立在非如此不可,而是建立在别样亦如此之上。“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是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最后一个章节的两个动机,并且贝多芬还在最后一个乐章上方标注了“细加掂量的决断”。也就是说如果重、必然和有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那么毫无疑问:必然则为重,重才有价值。而特蕾莎对于托马斯来说,这个女人绝对是个偶然的化身,却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他决定回到波西米亚的最依赖性因素。
在书中的第九页提到“托马斯自言自语:einmal ist keinmal,这是一个德国谚语,是说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一样。”如果生命源于两个细胞一次偶然的碰撞,那么我每个人的生命便都是被抛入到这个世界当中来的,我们的父母不会征求一下我们的意见,上帝也不会提前给我们打好招呼,于是我们的生命里的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的,却终究要走向一个必然的终点。就像昆德拉所说的“而我们生命的草图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就像在文章一开始我所提到的那样:人物不过是哲学的代码,情节也不过是哲学的情境而已。于是我情愿这样来拆分一下:“生命”(托马斯——einmal ist keinmal)中不能承受之“轻”(特蕾莎——偶然)。让我们大胆设想一下,如果必然是重的,那么偶然便是轻的,在这里特蕾莎成为了“偶然”的代名词,而托马斯便是“生命——einmal ist keinmal”的化身,特蕾莎之于托马斯,便如同偶然之于我们的生命,那又将是怎样的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呢?
在书中第二百八十四页,托马斯根据柏拉图的著名传说:“以前人类是两性同体的,上帝把他们分成了两半,从那时起,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爱情,是对我们自己失去的另一半的渴望。”给了自己一种假设性的选择,即:如果他以后真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遇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他究竟是会选择这个在篮子里捡到的女人,还是那个柏拉图传说中的女人。这个假设很明显的是米兰昆德拉所要力图呈现给我们的在现实的有生之年中,生命的可能性与生命的一次性之间的抗争。而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就只能接受那一次性的偶然,换句话说作为人类的我们只能主动的接受偶然带给我们的情感,“永恒回归”不存在,我们也就无法相比较之后再做决定,并且在这一前提下,任何人也都无法判断生活中被敲定的女子是否是他的另一半。于是在书中第二百八十五页:“他知道自己已经准备随时离开他幸福的家,准备随时离开与他梦中的年轻女子一起生活的天堂,他要背叛爱情的‘es muss sein!’跟着特蕾莎,跟着这个缘于六次滑稽偶然的女人走。”是的,现实中,所有的可能性,所有的偶然也都因为生命的一次性而变成了不可选择,必须经历。尽管生命中的偶然是我们所不能承受的,却又不得不接受,这并不是被动的接受,也不是命中注定式的宿命论,对于我们要做的,只是去面对现实所赋予的一切。
二、关于“轻”的第二重意义——欲望
在书中,正是因为特蕾莎让托马斯患上了“同情”病,才成就了这个“非如此不可”的必然,使得“轻”变得不能承受。而在这里,“轻”已经从“偶然”转化成了另外一重意义即,“欲望”。如果之前的“轻”(偶然)是无法选择的,而这里的“轻”(欲望),托马斯作为米兰昆德拉的代言人却是必须要做出决定的。小说的第二章和第四章的标题虽然都是“灵与肉”但实际上却依旧是围绕着“轻”这一核心主题来比较和阐述的。
试想从前失败的婚姻给托马斯留下了对妇女不尽的恐惧,而与他的情人们他一直保持着很好的“性友谊”的关系,为了确保“性友谊”永远不会在爱的侵略下让步他让自己严守“三”的原则(可以在短期内去会同一个女人,但绝不要超过三次;也可以常年去看同一个女人,但是两次幽会间至少得相隔三周。)因此,书中第八页:“他一次又一次,总是想起那个躺在沙发上的女人的模样;她和他过去生活中的任何女人都不一样。既不是情人,也不是妻子。她只是个他从涂了树脂的篮子里抱出来,安放在自己的床榻之岸的孩子。”只有把特蕾莎当成了无助的孩子,才能引起他的同情心与责任感,允许特蕾莎整夜的攥着他的手指,连翻身都要小心翼翼,生怕把她弄醒。也正是这个比喻促成了托马斯渴望与特蕾莎同眠的愿望,书中第十七页:“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是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中一次又一次地借托马斯的口重复“对他而言,特蕾莎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在书中第十二页中:“托马斯还没有意识到,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正是这个对特蕾莎最唯美的比喻,使得托马斯患上“同情”病成为了一个他不情愿接受的现实。同时这个比喻也使得“同情”在特蕾莎与托马斯之间贯穿始终。“河水汹涌,怎么就能把这个放着孩子的篮子往水里放,任它漂呢!”正是基于这样的想象,托马斯才不可避免的给予了特蕾莎以最深切的同情。
那么,什么是托马斯的“同情”病呢,如书中第二十四页对于“同情”一词的解释:“‘同情(同—感)’即能够与他人共甘苦,同时与他人分享其他任何情感:快乐、忧愁、幸福、痛苦。因此这种同情是指最高境界的情感想象力,指情感的心灵感应艺术。在情感的各个境界中,这是最高级的情感。”而在生活中,这种“同情(同—感)”大概即是我们对于生活中另外一些人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而产生的责任吧。
而与托马斯对于特蕾莎的“同情(同—感)”即责任,相对的。托马斯对于女人强烈的占有欲很明显是特蕾莎所不能承受的,面对托马斯和他那些不能割断的性友谊,特蕾莎痛不欲生。而对托马斯而言,他对于其他女人的那些欲望何尝不是也让自己不能承受吗?如果断绝了那些性友谊,他会感到撕心裂肺,因为他无法控制自己对于女人的占有欲望,但是就像在书中第二十五页所说的“他刚刚出门去同某个情人幽会,便马上对她感到厌恶,发誓这是最后一次见她。他眼前呈现的是特蕾莎的形象,他必须立即麻醉自己才能不再想她。自从他认识她起,他不醉酒便无法同别的女人上床!”就连萨宾娜都嘲笑托马斯,在他放荡的身影后,居然有一张浪漫情人的面孔隐约可见,令人无法置信。
米兰昆德拉说:“萨宾娜与特蕾莎代表着生活的两极,互相排斥,不可调和,然而两极同样美妙,都不可少。她们分别代表着米兰昆德拉反复重申的轻与重和灵与肉的两极。”身为女画家的萨宾娜一出场就让特蕾莎这个乡村酒吧女招待黯然失色,她认真遵守着托马斯的“性友谊”原则,给托马斯提供帮助,为特蕾莎在布拉格谋求了一个不错的职位。她如此懂得托马斯的心思,又不断给他带来快感,却从不要求他承担任何责任。书中第三十三页,萨宾娜来到苏黎世去找托马斯“她打开门,站在他的面前,修长的漂亮大腿,裸露着,除了短裤和胸罩,头上带着一顶圆礼帽。”与萨宾娜相比,特蕾莎简直就像一个丑小鸭,可是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托马斯却偏偏选择了特蕾莎作为自己的终身伴侣呢?
关于这个问题托马斯虽然做了决定,却声称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问自己,是一个人好呢,还是和特蕾莎一起好呢?是选择轻,还是选择重?然而“镜子”却给了我们托马斯所作出决定的最好解释。还是那个唯美的比喻,特蕾莎作为一个“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她显然是单纯的。正如书中第四十九页:“吸引她走到镜子面前的并不是虚荣心,而是在镜中能看到自我令她震惊。她忘记了眼前的是个传达身体机能的仪表盘。她相信,透过脸部的线条,呈现给她的是自己的灵魂。”反观萨宾娜,在书中第一百零四页所提到的:“萨宾娜独自一人,她重新依在镜子面前。她还是只穿着内衣,又一次戴上圆顶礼帽,久久地注视自己。她很讶异,这么长时间了,还是未能忘掉已经逝去的那一刻。”……“他俩立在镜前(每次她脱衣服时他们总是这样),注视着两个人的模样。她穿着内衣,戴着圆顶礼帽。然后,她发现,这场景令他俩感到兴奋刺激。”再依照之前所提到的“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是几乎对立的感情。”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所需求的仅仅体现在肉欲的本能的时候,他并不会选择她为自己的终身伴侣,因为肉欲并不具备唯一性,在生命中,仅有肉欲的快感是不够,还必须有一种沉重感——责任。所以作为一个性伙伴,萨宾娜是不足以引起托马斯与之“同—感”的同情心,即付出责任的。
书中第五页,“当负担完全消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有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所以既然生命中是不能承受“轻”的,托马斯便只能留在对于他来说是极为沉重的特蕾莎身边了,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生命才更贴近于大地,接近于生活,才不会变得比大气还轻。
三、关于“轻”的第三重意义——游离
书中第九十三页:“一个人生活在异国,就像在空中行走,脚下没有任何保护,而在自己的国家,不管什么人,都有祖国这张保护网,一切都颇具人情味,因为,在祖国,有自己的家人、同事、朋友,可以用童年时就熟悉的语言毫不费力地让人理解。”在这里,深爱着托马斯的特蕾莎竟然不辞而别,毅然决然的离开苏黎世,重返战火纷飞的布拉格,其原因正是由于无法承受离开祖国所导致的归属感的缺失。
而对于托马斯来说,特蕾莎和萨宾娜幻化成了两个更深层的生活两极,前者是归属,后者是游离。对于特蕾莎,米兰昆德拉暗示了那是一种共眠的欲望,只有在特蕾莎身边托马斯才能安然就寝,对于归属感的渴求显然是对“灵”(精神)的渴求;而对于萨宾娜则是一种“肉”(欲望)的满足。所以特蕾莎对于托马斯来说是他的精神家园和田园牧歌。于是特蕾莎被隐喻成了捷克的化身。让我们顺着这个思路假设下去,小说中的托马斯,其实就是米兰昆德拉本人的化身;而特蕾莎,就是米兰昆德拉的祖国捷克的化身;萨宾娜所代表的,是米兰昆德拉旅居国外的生活;托马斯对特丽莎的爱,以及由此而掮负起来的责任与痛苦,喻示了米兰昆德拉对自己祖国的热爱,有一种沉沉的使命感压迫着昆德拉,让他的灵魂受难,并且是“非如此不可”。
正如书中第三十六页,当特蕾莎不辞而别后写到:“他跟特蕾莎捆在一起生活了七年,七年里,他每走一步,她都在盯着。仿佛她在他的脚裸上套了铁球。现在,他的脚步突然间变得轻盈了许多。他几乎都要飞起来了。此时此刻,他置身于巴门尼德的神奇空间;他在品尝着温馨的生命之轻”而几天以后,这种温馨的生命之轻却让他再也无法承受。书中第三十六页:“星期一,他却感到从未曾有过的沉重。重的连俄国人的千万吨坦克也微不足道。”这对于托马斯来说,那“温馨的生命之轻”是自由带给他的短暂飘飘然的快感,这一层的隐喻说的是在米兰昆德拉看来,这是漂泊异乡带给他的新奇。而“从未曾有过的无比沉重”则是托马斯对特蕾莎的无比怀念。隐喻着米兰昆德拉带根流浪的深重情结。
再让我们来看看,托马斯对于萨宾娜的欲望和由此而获得的满足感,其实也巧妙的呈现出了米兰昆德拉对于自己的祖国的热切感情。书中第二十五页:“他害怕太晚回家,因为特蕾莎在等着他。一次,萨宾娜发现他做爱时偷偷看表,明显想尽快草率完事。”对于米兰昆德拉来说,虽然他旅居法国十多年,却是一种带根的流浪,一心惦念着自己的祖国。因为他觉得自己在布拉格反而比在巴黎更有失根之感,只有游子才有更加浓郁的思乡情愁,乡愁引起他们对于根的无限怀念,越是漂泊,越是游离,就越生长着一种对于根的存在和归属感。所以,虽然米兰昆德拉生活在法国,却用他最熟练和亲切的捷克文字来写他小说里的故事,因为对于他来讲,他所有的经验、想象和灵感全部都来源于他的祖国和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城市——布拉格!
四、关于“轻”的第四重意义——媚俗
1984年2月米兰昆德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媚俗,即Kitsch,是19世纪产生于德国的一个词,它的含义已经逐渐起了变化,今天,在法国,仅仅意味着某种美学风格,低劣的艺术。但是,远远不止于此;这是一种由某种对世界的看法所支撑的美学,这几乎是一种哲学。这是知识之外的美,是美化事物、取悦于人的意愿,是完全的因循守旧。”
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书中米兰昆德拉更是多次提到了“媚俗”, 如:“媚俗就是制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拒来自它这个范围内的一切”,又如:“媚俗所引起的感情是一种大众可以分享的东西”、“媚俗的真实作用是一道为掩盖死亡而关起来的屏幕”等等。而在我看来,米兰昆德拉所说的媚俗就是把受众的心理体验压缩在了一个狭隘、浅薄的表层空间,使艺术和生活失去了原有的深刻理性和美感,使受众失去思想的震撼和心灵的深度。当媚俗使得生活和艺术中的一切都“把不确定变为确定性”并“指出一个似乎是只能追求的方向”的时候,人们也就远离了崇高的信念、生活的责任,于是媚俗便成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一书中说:“小说应该毁掉确定性……确切地说,小说家的才智在于确定性的缺乏(l'absence de certitude),他们萦绕于脑际的念头,就是把一切肯定变换成疑问。小说家应该描绘世界的本来面目,即谜和悖论。”米兰昆德拉对于艺术中媚俗的不屑,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体现在托马斯对于不同女人的占有欲望上,他执迷于发现人与人之间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并征服它。书中第二百三十八页:“在他看来,迷恋女性的意义即在于此他迷恋的不是女人,而是每个女人身上无法想象的部分,换句话说,就是使一个女人有别于他者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之处。”“所以,促使托马斯追逐女性的不是感官享乐(感官享乐像是额外所得的一笔奖金),而是征服世界的这一欲念(用解剖刀划开世界这横陈的躯体)。”
对于生活当中媚俗的反抗,在小说中体现在当托马斯写了一篇有关俄狄浦斯的文章之后,主任希望他能写一篇反悔声明以避免招惹麻烦的时候,书中第二百一十七页写到了众人对于他的反应:“托马斯明白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所有人都对他微笑,所有人都希望他写反悔声明,而他一旦写了,就会让所有人都乐意!第一种人高兴,是因为一旦懦弱成风,他们曾经有过的行为便再也普通不过,因此也就给他们挽回了名誉。第二种人则把自己的荣誉看做一种特权,决不愿放弃。为此,他们对懦弱者心存一份喜爱,要是没有这些懦弱者,他们的勇敢将会立即变成一种徒劳之举,谁也不欣赏。”这些众人的微笑其实便是媚俗的表现,所有人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在替你做着决定,因为他们的反应很明显的给你指明了众人希望你去的方向,即一种你可以与大众建立联系的方式,你一旦按照众人希望你去做的那样做了,你变成了他们的同类或是他们喜爱的人。而正如萨宾娜对于托马斯的形容,说他是一切媚俗的大敌。托马斯在反复思考之后终于去找了主任,告诉主任他一个字也不会写。因为他实在不能忍受自己的的命运由别人决定,让别人来说三道四。
同样是在《小说的艺术》一书中米兰昆德拉提到:“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政治运动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从政治角度来说,世界是白的或黑的。模棱两可、矛盾和悖论是没有任何位置的。每一位自尊的政治家都不会说:“我认为……但是,我不能肯定是对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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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月生$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说实话,我不是很有能明白作者的意思。一些啊。 太多的评论,太多的梦一样的话。很多时候是用意象在表达情绪。 轻重这个概念在我们的文化中也有,我们的意思就是正义和邪恶的代词。在小说中,主人公在政治斗争的旋涡中,艰难地追求自己的生活。用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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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线谱$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这本书,文字是很浅显的,每个人看了都知道他写的是什么,可是要去探索他的意义,就。。。说实话,我现在还是不明白他多要表达的深意是什么,虽然有介绍,但是我自己却还是不能领悟,这样的一本书,不是读一遍就能明白的,要多读,还有要了解作者写作时的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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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一)
在没有拿到这本书之前,我早已经对这本书心向往之了,抛却报纸上那些专业文学评论家对此书至高的评价不说,单就作者那个鬼魅的名字——米兰.昆德拉就足以吊人胃口,俗话说得好,一个好的名字或者商标会让你受用无穷,好比如可口可乐和路易威登,一个带给人欢乐的名字和一个让人膜拜的商标,带给你的只有永远的畅销;因此米兰.昆德拉能在中国受到如此欢迎、书迷是如此之多,首先就要归功于他的那个名字。本人生平喜好足球,更喜好那家寄予N多期望、祝福但总又令人伤心但不至于绝望的意大利豪门——国际米兰,自然而然的对带有“米兰”两字的名字更是多了一种偏爱,倒不是说因为米兰是个有着悠久历史但仍然年轻美貌走在世界前沿的时尚之都。这次能够与“米兰”谋面并有机拜读那本《轻》,多半要感谢一个朋友,只有朋友才会不失时机地在你兴趣正浓的时候再送来一份类似于生日礼物一样能让你快乐的心意,就像春天到来,除了万物复苏、阳光明媚和鸟语花香以外,大自然还会万般体贴的再送上一阵阵和煦醉人的微风。
带着对一本评价甚高的名著de浓厚兴趣,快速的浏览着译者和作者序言,我的脑子也随着字迹的闪过在飞快运转,那些繁杂的评论和高度概括的描述以及简要的章节摘选让我在瞬间感觉到这是本非同寻常的书,至于说缘何这样感觉,我也说不清楚,一己知觉而已。我被自己这种莫名的知觉刺激的兴奋无比,一种想证实自己知觉准确与否的好奇心在心里开始折腾,促使我迫切想跳过序言揭开感知中书里面的那份非同寻常。就像偶入一个山中花圃,当看到里面有团花簇锦、荷塘碧叶时,你忍不住往里面探了几步,意外的又看到了九曲廊桥和几环假山以及后面尽头那亭秀楼,这时你奇怪的问自己山中何来花圃,花圃里何来廊桥秀楼,那秀楼之中可有闺女?于是你为一探究竟,入花圃深处。
走完序言来到正书,内心掩饰不住终于可以一探究竟的喜悦。在几页的翻阅后,当初的知觉越发显得清晰真实,这的确是一本非同寻常的书,与以往的名著相比,语言显得干涩凌乱,作者在主人公和几个人物上泼墨的思绪时断时续,很难让人在一开始就能跟随作者的思路走入小说人物的世界。越往下深入,我越发觉得我可能与这本小说暂时无缘,我的领悟力在不断的透支我却仍不能进入我自己的阅读状态.内心当初的喜悦和好奇正在被眼下的文字所一点点消蚀,一种停下来的意念阻碍着我继续在这部仍是荒原一片的文字里开辟一条通途的尝试。
但对作者的信心,让我得以继续尝试下去,直到读完这部小说。对作者的信心源于作者那个一代大师的称号,我相信我之所以没有快速进入自己的状态一方面在于自己以往的阅读经验的限制,当面对新的体裁结构和语言形式时,以前的经验就显得多余而不适用,另一方面在于大师所建构小说的基础是在厚重的捷克社会突变的历史背景中,对捷克历史的无知和对作者其它作品的好无涉猎,也使我无法作为一个旁观者在一开始就快速进入那个国家里那个时代里的一群人的生活状态对其进行理解和透视。
可以这么说,直到读到该书收尾的最后那一刻之前,特里莎对自己一生的反思自责并向丈夫忏悔时,托马斯对她平淡安静的回答那一段对白:
“托马斯,你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我的错。由于我的错,你的句号打在我这里,是最低的一个。”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要是我们呆在苏黎世,你依然是个外科医生。”
“你会是位摄影师”
“这种比较是愚蠢的”,特里莎说,“你的工作对于你来说意味着一切;但对我而言,干什么并不重要。我只失去了一样东西,而你失去了所有的。”
“你并不觉得我在这里是快乐的,特里莎?”托马斯说
“外科是你的事业。”她说。
“我不会再愚蠢到去追求事业,特里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也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没有被事业所束缚,这是一种极致的解脱."
他坦率地声音不用怀疑,特里莎回想起几个小时前他修卡车时的一幕,想起自己亲眼看到他如此的老态。她终于实现了一直以来的愿望,让他变老一些。
直道这里,我才通悟,才找到那条通途,前面大半本文字一路生硬的啃下来,在这一刻,托马斯平淡的一句话,就让我这么久的思维滞胀得到了疏通,就像一路奔腾的河流在水库里停止了前进,直到水库闸门开阀的那一刻,长久的停滞和积郁才会得到疏通一样。
掩上书,回想那些看似凌乱的故事片断,搜寻作者那奇妙的看似隔离实则相系的思维,努力把这些四散的片断和思维拼板在一起,这时,我才隐隐约约的看到作者那智慧之光。
(二)
昆德拉不愧为新一代大师级人物,他的这本代表之作的确像评论家所描述的那样——《轻》开创了小说创作的新境界、新思路,无论是小说的整体结构布局、故事情节的层次推进上,还是作者那特有的语言叙述形式,都与之前的历代名作有着很大不同。因而当你用旧有的习惯性阅读思维方式来来与之进行亲密接触时,自然在阅读上会因习惯性的思维方式和新生的文章载体之间的不兼容和阻隔而在思考上体会到那种前所未有的的滞胀和积郁,好比如对粤菜烹饪了如指掌的粤菜大厨突然有一天要面对一席川菜做出佳肴美味时那种复杂的表情和无措的手足。因此《轻》也更适合于那些没有太多阅读经典名作经验但有丰富生活工作体验的人阅读,他们会少受旧有阅读思考方式的束缚而更容易接受这种创新性的载体和形式。
虽然饱受旧阅读经验的困扰而使自己在阅读该书时颇为吃力,思维上的滞重不时考验着我那易烦躁的神经,要解开轻重谜底的欲念与滞重烦躁的神经之间的较量贯穿于整个阅读的始末,因而这也造成了我有史以来最为痛苦的一次阅读体验;但相较在小说末尾所得到那点通悟,对轻重谜底的解疑,这些痛苦的忍受也显得劳有所值了。
《轻》的绝大部分文字并没有阐释“轻”,甚至连有意的描述都难觅其迹,更多的笔墨都在记述中去刻画“沉”,作者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从小说的一开始就大肆挥笔铺陈一份凝重,这种对“沉”的着力一直持续到小说的结束之前都没有中断过.小说渲染的沉重氛围再加上结构的特异(倒叙插叙大量运用),使阅读小说的读者在阅读中也深刻体会着难以承受的重。
小说中的四个主要人物交替在小说中出现,时间和空间变化转换之快有些让人目不暇接,但正是这种落差悬殊极大的突变营造出了人物的生活的巨变、国家政权的更迭、社会既有观念的颠覆,正是这种营造你才会领悟到那个命题中的意境:他们都在承受着生命之重,他们都在承受中思索、挣扎、争取、反抗、逃避、发泄、背叛、放弃、摆脱直至回归;所不同的是四个人对重的承受模式。萨宾娜从一开始就选择背叛、摆脱,并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她最先抛弃生命之重,任由自我思想主宰自我行为,她认为她那那样做是为自由而做,尽管她的国家、人民还没有染指过那些开化的外来思想,她是独立的自我控制的,所以任何对她行为的不理解和思想的干涉都成为了她的重,而这些重来源于世俗、广播于民众、植根于国家,当弱小的个体的自由渴望面对强大的集体的束缚意志时,只有明智的选择失语,选择逃避、背叛,才会拥有小鸟头顶似的的一小块自由属地。在她坚决地选择自由拥抱自我时,她获得了那难得的生命之轻,她体会着,但这种难得是如此的短暂,主流意识的洪流不时打断她对“轻”的拥有,因此萨宾娜的一生都未停止过对轻进行尝试和追逐;但她对自由的选择同时也是选择了背叛和逃避,这注定了她的一生都要游走于强权代表的群体意识和行为之外,此外,萨宾娜在不断的背叛中因为重复的背叛使自己陷入背叛的惯性当中,这种惯性带来的除了短暂的自由和解脱外,又让萨宾娜背负上了更深一层的沉重,这个沉重就是她自己对选择背叛的怀疑和否定以及之后的坚持,这是个她心里无法逾越的矛盾,因而当她一次次摆脱外在的沉重时又深深陷入自己内心矛盾的沉重,可怜的让人尊敬的萨宾娜一生也都没有逃离她的生命之重。
(三)
小说中的第二个重要人物弗兰茨,从一开始就背负生命之重,娶了一个自己终生不爱的妻子,琐碎而又日复一日的沉闷生活令他极度厌烦,不如意的婚姻对于他来说是枷锁和桎秙,直到遇见背叛世俗的萨宾娜,他开始新生活的欲念才开始萌发。萨宾娜成为解救弗兰茨于世俗生活束缚的一剂良药,但对于弗兰茨来说,它仅仅只是想走开现有生活一会,去体验一下未曾有过的经历,萨宾娜那种对自由的向往和对束缚的鄙视的思维方式正好迎合了弗兰茨起初想短暂越轨的杂念。在萨宾娜成为弗兰茨的情人之后,情人与妻子之间关系的维系和平衡又使本想从乏味婚姻生活中解脱出来的弗兰茨再次陷入慌乱之中,显然他当初越轨的念头还没有使他做好处理婚姻之内和家庭之外关系的准备。弗兰茨的脑袋里从来想得都是维持家庭生活和情人生活的绝对独立、互不穿插,虽然他对家庭婚姻早已失去兴趣,但他还没有想过要去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直到情人萨宾娜与妻子在沙龙里会面时,情人被妻子无意中嘲讽,使弗兰茨那颗烦透了的心开始忌恨妻子,并开始渴望与这段婚姻决裂以与萨宾娜开始新的生活。但当他这样下定决心的去做时,深爱的情人萨宾娜却逃离消失了。萨宾娜的思维方式注定了她不可能被一段感情所束缚圈囿,注定了她对弗兰茨坚定决心的背叛。而此时的弗兰茨早已陷入对情人的感情崇拜中,并一直生活在失去萨宾娜的阴影之中,即使当他彻底失去萨宾娜那的消息并拥有了新的情人,这就使他新的情感生活无法展开。在和新的情人生活的以后日子里,他的思想感情游走于身体之外。他的感情只敬恭与萨宾娜,对消失的萨比娜的感情崇拜和痴迷眷恋使他承受着无以复加的“重”,而弗兰茨却毫无意识到这一点,他甚至为了对那份对萨宾娜的感情崇拜而决意离开现有生活去投入到毫无意义的他自己颇感得意伟大的对萨宾娜踪迹的寻觅之中,直到努力失败的那一刻,他才幡然悔悟,萨宾娜早已不再是他的梦想,他为什么要抛弃现有情人、不顾她的情感呢?那才是他真实的生活啊!这一刻,他觉醒的那一刻,不再崇拜萨宾娜的那一刻,弗兰茨体会到了生命之轻,但不幸的是他在意外里死去了。弗兰茨死去了,但他的确感受到了生命之轻,在他一生都在承受生命之重直到死的那一刻。
托马斯作为小说真正的主角,在一开始就生活在随心所欲之中,而这是建立在其年轻有为的基础之上。那时年轻活力的他愿意放纵自己,愿意在各个情人间奔波穿插、愿意在工作社会上饰演多重角色,他知道自己少有所成、精力旺盛,他有能力并很乐意去承受接受这些,因为这使他感到轻松。但也正是年轻时积聚的名望、关系、事业、爱情等为他以后的承受的重埋下了种子。当随着年龄的老化,时政环境的恶化,托马斯的生活也开始急转直下。
他对妻子特里莎的爱最终让他感受到了生命之重,爱让他开始悔悟前半生的随心所欲,爱让他开始重视妻子的感受,爱让他开始舍弃,爱让他开始回归,在和妻子一起退隐到小村庄后过其的平静生活,让他感受到了生命之轻。托马斯的妻子特里莎一生一直没有摆脱重,但她对这份重并无感知,她只知道她很爱自己的丈夫,有很多愧对托马斯的地方,她的生命里充满了内疚,这让她从未感到生活的轻松,直到小说的结尾她还在自责。
由此可见,萨宾娜是因背叛和不爱才最先感受和拥有生命之轻,尽管这份轻非常的短暂;弗兰茨因为有爱才一直承受生命之重,有了对那份爱的放弃才宣告自己获得了生命之轻;托马斯最终因为爱把握到了自己的生命之轻;特里莎却因为爱一直未曾感受到那份生命
之轻。
萨比娜为了追逐属于自己的“轻”而甘愿一无所有的流浪,尽管“重”如影随形。
弗兰茨在一生之中都在体味难忍的“重”,等他感知到“轻”的那一刻,他付出了生命。
托马斯在他的事业里享受“轻”,当事业成为他的重时,他又放弃了事业,并找到了轻。
而可怜的特里莎压根就没有感受到那份“轻”。
写到这里“难以承受生命之轻”才找到了自己的解读和释义,只有经历和承受那些重才能领悟到生命中那难以承受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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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挥霍$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最近正在读这本书,翻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那些字吸引。每一句话都是有深意的,都是值得深思的。我看这本书的时候,速度变得很慢,因为不愿意错过经典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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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湘沦$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终于读完这本书了,用了将近半个月,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对于这种理论化较强,层次不明的外国书籍,我一般一读完就会发表些评论,因为它不会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就和我读司汤达的《红与黑》一样,有些字段使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作者在讲些什么,也许这是中国文化与外国文化的差别吧! 毕竟此书有很大的名气,读完确实感触不少。
书中主要提到四个人物,托马斯,特雷莎,弗兰茨,萨比那,从全局看基本上讲了两段爱情故事,过程不是很美好,但最后各自都找到了自己的心灵的归宿。小说的主要场景是以捷克的布拉格为中心,以战争为线索,通过描写战争中的爱情故事来反映当时社会的现状。提到了苏联,提到了共产主义,其实我也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表达的真正思想。当时是以读一部哲学著作的心态来读此书的。
作者在描写人物时,应该下了不少功夫,有很多都是通过梦境和某个想法来继续发展的,也许这些都是个人追求的一个境界,确实有点思想深度。当然书中有很多做法也是我们永远也无法想象和理解的。这也正体现了西方人做事的态度。他们有很多这的我们借鉴的地方。比如果断,浪漫,同情心,追求完美……
医学里面有个中西结合科,如果我们也做到了中西结合,应该在社会和人际交往中提到一个档次。
其中的灵与肉通过对特雷莎的描写表达了意识不能脱离肉体而存在的唯物主义观。还有最后一段卡列林的微笑,似乎有点神乎其神,但通过描写奄奄一息的狗也反映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
纵观全书,作者的句子看起来似乎很抽象,但也确实描述了不少客观存在的真理。、
较难理解,但值得一读,有时感觉确实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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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
发表于 2012-8-28 13:49:14
这本书不太好做出评价,整个小说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感触,也许是个人水平有限,直到最后看完也无法深得作者所要阐述的灵魂所在,不过脑袋里还是充斥中种种思绪,仿佛有所得却又理不清道不明,或许爱本身就无从定义,是轻还是重,全在于个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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