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Everything has been scripted
  如果能够大彻大悟地知道
  我们的命运不过是时间之轮碾出的微不足道的痕迹,那么可以坦荡很多
  还是要承认,怀揣梦想并狂热地追逐胜过无所事事的行尸走肉
  但是我想大多数人的梦想在上帝的眼里一定像小孩子的破伎俩
  学习别人指定的课本,背诵考试出现的篇章,
  争逐另人艳羡的名利,享受受人追捧的虚荣。
  别说我厌恶这样的嘴脸,其实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嘴脸
  别说我身处高高象牙塔,这个时代已经没有真正的大师
  写文章非要弄出个语不惊人死不休
  学习人家密斯.凡.德罗的少就是多,结果白白纸张虚无几字
  搞艺术非要来个离径背道电闪雷劈
  学习人家杜尚的《泉》,硬生生要用垃圾作为审美的对象
  天才不认为自己拥有天才,或者他们不认为这是种福分
  倒是作为凡人的我们不时放大自己,抓着个破事儿就大肆渲染,处处叫囔
  小角色的确可以兴风作浪一阵子,因为当下的周遭的人们也都是小角色
  大材是孤独的暴躁的乖戾的,就象没有被文明席卷走的原始森林
  往往事情是这样的,天才活着的时候被鄙夷为不合时宜的另类,甚至被欺凌被逼迫到窘迫的边缘,天才走了以后又被人们无限热望追捧,如皓月当空,不可摘得,如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物质生活太贫乏,精神生活太丰满还不至于把人压榨变形,至多也就是皮包骨头,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说不好还搏得个骨感美人的衔头
  精神生活太贫乏,物质生活太丰满却会把人喂成个滚圆的猪猡或者懒得思考的寄生虫,猥亵了人之初始混沌自然多少给予的灵气
  
  我知道我不是非主流,我不会有高更的勇气
  塔希堤可以是我憧憬的小岛,却不可能成为寄托灵魂的所在
  月亮固美,作为平凡的小女子,
  必要的时候我还是选择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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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Du$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月亮和六便士》——是什么在矛盾着。
  (2008-06-11                        
      该是准备考试的时候,我却还是忍不住翻起了小说——《月亮与六便士》,淡紫、白色构成的封面,有着素雅的美,但我却忘了,看似平静的表面暗藏着汹涌。
  
  小说梗概:
      小说男主角思特里克兰得一个英国证券公司的经纪人,有着美满的家庭,美丽的妻子,在外人看来拥有着事业与家庭的成功,但就在某一天,艺术的灵魂附上了四十岁大汉的身躯,他头都没回的留下了字条,背弃了家庭远赴巴黎,开始了他的艺术之旅,谁知这个“被魔鬼附了体”的大汉,最终却成了艺术领域的天才,小说的故事便是从他的身上讲起。从经纪人到备受唾弃的背叛者,从喧闹的城府到回归原始的领域,是什么让思特里克兰得义无反顾?
  
  感触:
      英国著名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评论说:“读《月亮与六便士》就像一头撞在了高耸的冰山上,令平庸的日常生活彻底解体!”,小说给人的感觉恰似如此,同样作者毛姆在对小说的叙述方面也有着自己的独特一遍,他就像一个静观故事发展的旁外人,用着极其冷静的道白,偶尔插出一句话:“我本该这样写的,但发现思特里克兰得却不是如此”,此刻的作者却变成了一个老者,回忆着心中的往事。小说中的故事情节与日常生活隔离着,那份窥探欲更加强烈,作者在书中质疑到,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名利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与此相反,做一名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磅,有一位美丽的妻子,这就是成功?当物质与内心挣扎时,我们该如何抉择。小说如此强烈的冲击力,更在于思特里克兰得内心的那份坚毅,那是常人所需求却不曾拥有的,我们多渴望一份坚定的心,多想拥有一条拥有走下的路。但,这世上又能承载多少天才?他那着了魔的身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生命本能的力量更让我们惊叹,人性的书写和内在涌动的力量叫人颤栗。
  
  关键词:灵魂欲
      全篇读完,这两个词应该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了。灵魂,我们不知道她存在哪里,不懂得她何时出现,思特里克兰得更在四十岁的时候跟着自己灵魂逃走了,逃出那个与他格格不入的现实世界,陆幼青在《生命的留言》中提到,曾经有个科学实验称出,人在断气的那一瞬间,体重突然减轻了0.24克,或许这便是灵魂的重量,那灵魂安然地存活在我们的躯体内直到死去,可我们何时能倾听灵魂带来的话语呢?
      欲,出现了很多次。甚至在一个巷子口,作者也看到了那里面肮脏的,令人窒息的欲望。同样,思特里克兰画得的每一副话更是他灵魂与欲望的对话,赤裸裸的将内心的一切展现出来,使人发出了“上帝啊,这是天才”的惊叹。在头脑里幻想着,小说里出现的每一副画面,想着那令人窒息与畏惧的图画该是怎样的场景,“她美丽却又那么残忍,她们每个植物都有灵魂,她们是神灵,赤裸裸地展现在你的面前,你不由地感觉到恐惧,因为那是你自己!”。一个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有人是追求钱财,有人是追求高尚生活,有人则是终身在美的世界里追寻,谁对谁错,永远没个定数。
  
  一些摘抄:
    “我希望可怜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活着。我真想知道,在我把两万九千八百法郎卖画的钱交到他手里的时候,他会说什么。”
     “我心里又产生了一种他被魔鬼附身的感觉,但你却不能说这是邪恶的魔鬼,因为这是在宇宙混沌,善恶为分辨之前就存在的原始力量。”
     这就像一群兴高采烈的人在听一个小丑打诨,正在捧腹大笑时,会在小丑的眼睛里看到凄凉的眼神一样,小丑的嘴唇在微笑,他的笑越来越滑稽,因为他在逗人发笑时候他更是力感到自己无法忍受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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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isha$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我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自打去年鬼使神差的读起书来,已经有若干本被半途而废了……这本是近期的例外。
  
  几次我在地铁晃晃悠悠的都自顾笑了起来(这可不是一本喜剧),因为我觉得这些情景或者一些人物个性甚至能在现实的生活中找到缩影。想到一些人如果了解到这位天才画家的个性与行径后大惊失色或者一幅挫败或者啧啧不停或者趋之若鹜的表情我就觉得真是一部有意思的小说。
  
  对于这位红胡子天才,抛开什么对艺术信仰的执著追求,惊世骇俗的怪僻性格的长篇描述,标题一句就足以概括他的行事风格。不过我有点诧异,他是怎么在平淡了40年后突然一天茅塞顿开、破茧而出变成了天才的呢?说实在的,他后来的变态执著我都可以理解,但那之前怎么量变引发质变的才真正让我好奇。如果毛姆大叔能适应现代商业潮流,就应该再出个前转。
  
  
  其实我是很怕改变的,尽管朋友们对我的印象多与此相左。脑袋上这顶破纪录8年没变的发型证明这一点-。-
  
  但任何尝试都意味着冒险,而且冒险的结果似乎多半不是特别乐观。更糟糕的是,有时候坏结果不一定只祸害自己,还要殃及他人。即便如此还能坚持下去的,的确要身心俱为彪悍才行。与彻底颠覆自己生活并且梗着脖子直到死相很惨还把别人的生活搅得鸡飞狗跳也毫无悔意的查理斯相比,连发型都没勇气改变的我实在是无药可救了……看来我这辈子是注定取得不了啥惊世骇人的成就,不过除此之外有什么不好呢?
  
  与只有彻底推翻自己的生活状态才能换取的艺术灵感相比,有些自由的空间,纵容些小任性,小坚持,小癖好,多数人的追求也不过如此了。而这在一般人看来,能身体力行的也已经是相当有“追求”了(据说我偶尔也能被划归到这一类人中,真是无比的自惭形秽)。
  
  奇怪的是不少人也觉得这种生活态度也挺不错,但等你想拉他/她们入伙,这些家伙却抱着一种略微艳羡略微妒忌略微敬而远之略微时刻准备看你热闹的姿态猛摆脑袋。你问起原因,答案只有一声长叹——责任呐……
  
  啧啧,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究竟怎么样就不负责了?负多大的责才算够?我想说的是,这世界离开谁都能够运转,请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
  
  你看,查理斯走了,他老婆那么要死要活,一番挣扎之后不照样活得挺好么?倒霉的荷兰人家破人亡,不一样能回老家疗伤么?如果因“祸”得福,这“祸”还是不是“祸”便有待商榷了……毕竟,一切皆有可能!放松,你不必是谁的救世主。想做什么就试试吧,呵呵,就在你所能背负的限度内,所能承担的后果中,胡作非为一下也无妨嘛,没准就成了旷世奇才了呢!
  
  不甘做生活的奴隶,但其实我们也都是懂得向生活低头的人,造反不一定好使,至少目光可以放远一些。也许我成不了天才,但总要做我自己吧?人生苦短,为了家庭、为了社会、为了祖国、为了世界和平,做回自己都不行,真不晓得咽气之前会不会心有不甘,你说不是么?那老歌不是唱岁月不知多少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
  
  话说昨天逛街,在某鱼同学的鼓动下,我终于买了一套卷发设备,准备某日趁四下无人的时候把自己给卷了~~至于效果,如果冒险成功,我一定大肆广播,嘿嘿。
  
  
   ===============备忘的分割线090701re fia===============  
    
    我觉得月亮就是一个人的信仰。首先是有或无的问题,其次是虔诚与否的问题。有没有都能活,虔诚与否亦能活,至于活得质量,这因人而异,社会认同靠边,毕竟所有的一切都是要落到个人的精神和肉体上的。你不在乎,就无所谓。
    
    回顾历史,有信仰的疯子大有人在,那是真有信仰。虔诚的信仰者容易偏执,偏执的人容易把事情做到极致,所以成天才的有,引发社会争议的也常有。他们完全不鸟什么普遍价值观,而是追求信仰价值的认同,这一点也不违背人性吧。虽然外人看起来他们那么痛苦行为那么令人费解,可人家享受得狠呢,关外人P事。所以你“更愿意问自己,追求外部的认同(哪怕只是极少数人甚至只是一个人的)难道不也是人的天性么?”只能说明咱没什么追求,更没追求到虔诚的层次,hoho,悟道了也就没问题了~
    
    号称有信仰的修正派更多了去了,他们不过是理想现实之间走钢丝的平衡者,信仰价值和普遍价值的墙头草,甚至不乏拿信仰作安慰剂,当垫脚石的,这类人好坏掺杂,数目庞大;
    
    没信仰有知觉的必然要痛苦的寻觅下去,他们最挣扎,他们最不安。有6便士还想要6先令,有6先令还想要6英镑,也许拿天发现还是人民币比较坚挺……呵呵,善欲修身,贪欲害人;走运点就向前两个层次晋升吧。
    
    那些没信仰没追求的,嘘,就让他们那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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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皮屋$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今天看到一则有趣的消息。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英格兰汉普郡的建筑工人帕克从1983年买下魔方开始,一直在为解开魔方努力,历经26年、2.7万个小时后,终于成功。他也成为了世界上解开魔方用时最长的人。
  
      魔方广为大家喜爱是在80年代。从1980年到1982年全世界总共售出了将近200万只魔方。电影《 当幸福来敲门》中,威尔.史密斯在家中玩魔方那段,电视机正在播放里根总统的讲话,时间显示是1981年。在另一幕中,威尔为了获得去证券公司的实习机会,在出租车上和交易员套磁,画面里司机和交易员都在摆弄魔方。可见那时它的风靡程度。
  
      在中国,魔方也曾是80年代最抢手的玩具。许多70后都曾对魔方、飞碟这些洋玩具着迷过。我的水平很差,最多能玩到两面。曾经偷偷把魔方拆散,拼成六面同色,在更小的小孩面前炫耀。总记得魔方拆散时,空气中滑石粉的味道。象大部分人一样,我对魔方的热情没有持续太久。于是,魔方和其他杂物一起,堆在老屋的某个角落,再没有被我想起。它从此消失了。
  
      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怎么可以坚持如此之久?很多人如我,也曾经被魔方迷住,但一段时间内解不开,也就心灰意冷了。是什么在支持他,忍受腕部伤病、背部疼痛以及无数个失眠的夜晚,26年里日复一日地旋转这小小魔方?从效率的角度说,帕克的行为显得荒唐且很不划算。在Google上输入“魔方解法”,可以返回22000个结果。朋友们想帮他解决这个问题,他说:“我知道网上能找到解魔方的方法,但我一定要独立完成。”
  
      很难解释,一个人怎么可以用26年的时间去做这样一件“无用”的事情。他为了什么,又从中得到了什么?我无从知道他心中所想(报道里没有更多提及),但我的结论是:第一、他不为什么。这是从世俗和功利角度来说的;如果一定要问为什么,我以为是兴趣,只能是兴趣,魔方迷住了他,就这么简单。不理解这一点,就不会明白《月亮和六便士》里,画家为什么要抛家弃子独自到南太平洋的荒岛生活,为什么身染麻风双目失明仍在作画,为什么要求在死后烧光他一生最杰出的画作。是的,为什么呢?
  
      第二,他没有得到什么。这当然也是从世俗或功利的角度来讲的。但正如王小波讲的,这个世界不光有阳的一面,还有阴的一面。赫拉克利特从河水里得到了什么,苏格拉底从毒芹酒中得到了什么?希腊哲学家原本只是为了解除心中迷惑,可他们的沉思却开创了整个西方文明。这个世界,有些人就是以这样你不理解的姿态活着,让你觉得不可思议,但他们也许可以从中找到意义,发现乐趣。谁知道呢?
  
  
      最终,帕克得以登上自己心中的“珠穆朗玛峰”。放下魔方那刻他长舒一口气,感觉到多年未有的轻松,认为“一切都值得”。
  
      (PS: 荷兰人埃里克是解魔方最快的世界纪录保持者,只需7.08秒就能解开魔方。)
  
     欢迎去我的博客:小树慢慢长大http://blog.sina.com.cn/zyk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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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真正的艺术的美,从来未为世人所见,正如一切事物的本质。
  在小说的最后,画家最好的一批画在小屋的泥墙上付之一炬,作为一个读者心感遗憾,但作为小说处理,则是永恒的魅力。
  就像赫尔曼 黑塞的《那尔齐斯与格尔德蒙》最后寻找到了永恒的真理的真相,也只有主人公自己知晓,而他微笑的闭上了眼睛。留下我们,这最美与永恒就幻化为想象,永远的流传于脑海。
  2本书都把男女的原始的性视为创作的、真理的本源,这种境界与婚姻、与文明都无关。但是《月亮和六便士》仍然是明显的男性视角,《那尔齐斯与格尔德蒙》则带有了女性崇拜的神秘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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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上海译文版,毛姆著,¥12,曲折好读。重点是, 篇幅亲切。
  虽然学术论文般的前言里明白无误地写着“本小说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但肯定会有这样的疑问:“这果然是真实的画家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是”。
  基本线索没走样:主人公四十岁时听从了天赋的召唤,拿起画笔,弃家别子,最终客死小岛。极天才的,极强力的,极自私的,极冷漠的——作者纵情地把这么多极端的性格像炸弹一样丢在主人公身上,炸出了个怪物(不负责任地说,要不是作者这么强力地对主人公的个性进行了扭曲,读者不会得到这样淋漓的快感)。
  听听这个家伙谈到画画时流露的热诚-“我必须画画,由不了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无关紧要,反正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看看这个家伙谈到抛弃家庭时的淡然—“我想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我问他“你还爱你的妻子吗?”,“不”,斯特里科兰德答道,“一点也不爱了”;再看看他勾引朋友妻子,拆散朋友家庭的心安理得,还有那终其一生的对女人的蔑视和诋毁,以上种种要让人完全理解相当困难,何况其中还有众多非人类的言行,这些都逼得人不得不边看便骂:“靠,这还是人吗!”
  故事的奇妙也在这里。艺术家之类的存在似乎享有人品与作品分裂的特权。人可能确实很滥,但作品却有权力超凡脱俗。书中的“我”作为冷静的旁观者,通篇都没有对主人公的行事为人表示赞同,并且也坦承“无力对这样的杰作进行鉴赏”,但对于在面对艺术品时感受到的冲击力还是做了坦诚的表述。
  阅读这样以艺术家为原型的小说也许需要努力避免被作品制造的“艺术家的幻像”催眠。别以为艺术家都是疯子,虽然轻度颠狂也许真的是天才的前提。发疯也许不单为艺术,也极可能是被贫穷逼疯的,“凡高钟情自画像很可能是因为不用花钱,而高更也许是由于只需极低的开支就可维持生活才逃往小岛的”。
  来吧,打开皮夹,数12粒米,让这奇妙故事伴你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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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君$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原来高更的INSPIRATION 不过是一场中年危机。危机得如此牛逼
  在世俗的传播里,传奇人物总是会在传说中被神化(或魔化),满足人们心底浪漫主义的理想。就如同波兰斯基那场猥亵女童的陈年旧案至今仍被剔出来加点酱油醋炒作。
  这是否也在某个角度上印证他们的卓尔不群?
  
  实际上的保罗.高更和小说里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不尽相同。
  我同意毛姆的观点,一个人若是被爱情胁迫了心智,就什么事都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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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读名著现在觉得有装13的嫌疑,早年间我也是读过《水许》读过《牛氓》的,求知若渴之心那叫一个如火如茶如坐针毯呀。
  总之,俱往矣。现在觉得名著太难看了,句子长,段落长,人物名字长,故事情节慢,说的又是百八十年前的事儿,看起来浪费脑细胞,而读书——除了为考试为名利的读书——不就是为乐趣而读,为放松而读?
  
  所以当我不知不觉在飞机上,把《月亮和六便士》看了两遍时,自己都吃了一惊。
  
  毛姆曾被评论为“最会说故事的人”,但《月》不止是故事。
  
  所以我将要锲而不舍坚持不懈历久弥坚地探讨这本书,哪怕会有人质疑我的神经与人品。
  
  
  之一——人生:
  
  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到达自己的理想。
  
  一说是能够过自己梦想的生活的人是有福的。又一说是幸亏我们永远到达不了我们的梦想,这才让梦想保持了永恒的诱惑和美。
  
  这个世界上无数人都会拥有安详平静的生活,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他们的人生犹如平缓的河流,淌过青翠的草原、幽静的树林,青荇拂动、水光荡漾,这样的人生中最大的波澜或许只是一阵疾风吹起的涟漪,岸边玩耍的孩童扔进石头激起的浪花。在一派平静中,河流消失在草原的某个角落,化作湿地,或者蒸发无迹。也有少数在历史上留下名字,成为能够平静地汇入海洋的幸运儿。
  
  这平凡的大多数人推动社会正常、平稳地发展,我们都属于这大多数。但是不能细想,细想起来总会觉得缺憾和不甘。在围绕着家庭孩子工作事业像一头拉磨的驴不断转圈的过程中,仅有一次的生命如此度过。
  
  “那是一种井然有序的幸福,”毛姆说,“但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程。”
  
  安详宁静的快乐让人昏昏欲睡,让青年时代也充斥着黄昏日落的慵懒无力浑浑噩噩。而我,同样渴望狂放不羁的旅程。
  
  渴望仅仅是渴望而已,我深知,人舍不得放弃既得的稳妥的幸福和安全感,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同《月》中的斯特里克兰德一样,为了听从内心的召唤,放弃无聊却优裕的生活,放弃平庸却美满的家庭。
  
  看他的故事总让我想起《地球无限》中拍摄的一条河流的起源。涓涓细流汇成一条小溪,溪水渐涨,然后曲折的旅途被看不见的悬崖切断,溪流陡然从半空中跌落,在嶙峋怪石上粉身碎骨又重新汇合,再继续跌落下一个悬崖。无数瀑布激流就这样诞生,在人迹罕至的高山深涧,轰鸣着、粉碎着、重生着,由此获得不朽。
  
  而我们,平凡的大多数,只能从小说、电影、传记和游乐园的过山车中,从别人的故事和伪造的惊险里虚拟一把那纵身一跃重获新生的快感。
  
  最终,这样的河流会成为为数不多的大河之一,穿越无数山谷城镇,在出海口,在最后的时刻方获得内心的平静。
  
  我常常会幻想惊心动魄的人生,在终点时的沉着和宁静。
  
  黄昏时分,他开门,走进房间,在老旧的木头地板上躺下来,闭上眼睛,任时光金色的尘埃沉默地洒落在皮肤上。
  
  永恒在这里停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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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pa$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醉钢琴对毛姆这本书的评价是:前半生用来得到,后半生用来失去。完美人生。
  
  我把这本书送给了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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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蓝$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几个月前,我问一朋友生日时想收到什么礼物。他答曰:大美妞儿~我笑回:“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不同意最后那句,旁征博引地回我:“……你说念个尼采念个权力意志……再整萨特啊……德里达啊……叔本华啊……洛克啊……祁克果……再鼓捣鼓捣朦胧诗……看看先锋小说……弄了半天明白不少事儿……可是没有妞儿明白我了……”
  当时我就笑了,不知怎么地想起了思特里克兰德,确切地说,是想起了他的一段话,据毛姆说,这是思特里克兰德对自己说过的最长的一段话: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性的饥渴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有时欲念把他抓住,逼得他纵情狂欢一阵,但对这种剥夺了他宁静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厌恶的,他甚至厌恶他在淫逸放纵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侣,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后,看到那个他发泄情欲的女人,他甚至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这时会平静地飘浮在九天之上,对那个女人感到又嫌恶又可怕,也许那感觉就像一只翩翩飞舞于花丛中的蝴蝶,见到它胜利地蜕身出来的肮脏蛹壳一样。”
  思特里克兰德是天才,是怪人,特立独行,格格不入,跟他谈人类社会的道德或禁忌就像跟瞎子形容颜色。面对这种人,任何谴责感化或说教都显得多余得可笑,他像个浑身涂满油的角力者,让人无可奈何。
  如果把他从一个男人的角色来看,我是鄙视他的:扔掉好端端的正经工作,抛弃妻子儿女,伤害帮助他的朋友,破坏别人家庭,又逼死了死心塌地爱他的女人,总之,他活得落魄邋遢又窝囊。
  可他不是普通的男人,他是个天才!
  所以把他从一个人的角色来看,我是赞赏他的,我赞赏这种完完全全活在自我世界里的人,他必定是一个强者,有着殊于众人的力量,这力量能够砌起一道高墙,将他和人群隔离开来。世界对他来说是两个世界,太阳也是两个太阳,他和熙来攘往的人群互相从彼此的影子上踩过,仅此而已。这种人的存在和坚持本身已经是强有力的表现,即便他没有伟大的作品传世。
  我对这种力量的崇拜几乎要摒弃所谓道德的框架。连毛姆也承认他喜欢观察这种多少使他感到惊异的邪恶人性,自认这种观察是为了满足艺术的要求,他真挚却迫使他承认:他对于某些行为的反感远不如对这些行为产生原因的好奇心那样强烈。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我不是作家,我甚至连人性也没有资格判断,因为我拿不起社会公认的标尺。我只知道所谓对错正邪都是前人定好的,我没有机会去定义,也没有勇气去改变,我已经习惯并满意戴着镣铐跳舞的现状,但思特里克兰德不是,他像一个误闯入异国的外星来客,对一切成文或不成文的律令完全没有概念,在他身上只存在着最原始的本能,我们无法去拿世俗里的那一套去判断他界定他,因为完全不是一个范畴里的事物,就像你无法用严肃还是幽默去描述一台吹风机一样。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上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
  所以你看,人是多么复杂的生物呵,简直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小的星球。有时候要求太多对是种负担,有人可给的时候还算好,如果给不出去,累的只能是自己。对于女人,要求了长相又要身材,有了身材又要气质,有了气质又要心灵,有了心灵又要头脑,有了头脑又要贤惠……如果都有了,还得要她爱你。
  爱情之于男人,毛姆说了一段有趣的话:
  “小说之所以不真实正在这里。一般说来,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小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了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作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是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子也不太看得起……”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听说自己的丈夫抛弃自己是为了画画儿的时候,她说:
  “他要是发疯地爱上一个人,同她逃跑,我是能够原谅他的。我会认为这种事是很自然的。我不会太责备他。我想他是被拐骗走的。男人心肠很软,女人又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但是现在却不是这么回事儿。我恨他。我现在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了。”
  面对另一个女人,她也许是对手,但同男人理想较量起来,就无能为力了。一个普通的家族妇女尚且明白这些道理,你更应该明白。
  自己永远比别人重要,理想永远比爱情重要。
  所以当你说四十岁前不会结婚,要一直读到博士时,我简直要举双脚支持。
  文章不写到最后我自己也不知道它会是个什么样子的东西,你看,说好是一篇庆祝生日的文章,被我离题万里扯到了爪哇国。
  今天是杨舒宁同学的生日,22法定婚龄。我祝他生日快乐,他是个寻找灵魂伴侣的诗人。
  自己写不出什么像样的诗,就摘首海子的送给他,觉得蛮适合这个恋母的家伙。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笼罩
       姐姐,我今夜只有戈壁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
       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除了那些路过的和居住的
       德令哈┄┄今夜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抒情。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草原。
      
       我把石头还给石头
       让胜利的胜利
       今夜青稞只属于她自己
       一切都在生长
       今夜我只有美丽的戈壁 空空
       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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