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eice$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自由与梦想
生命的意义
人只能活一次
要怎么活
这条路怎样走
让我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理查斯
。。。
在世俗的角度
他是个无情无义的恶人
但他却让我产生了足以影响之后的路要怎么走的
震憾
你们怎么看?
来自: 豆瓣
zenzen$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很难想象,毛姆在一百年前写的这样一个让我共鸣的故事。
以下均摘自书中: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楚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 。。。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孓然独处。也许正式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平静。。。”
“个性?在我看来,一个人因为看到另一中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呢。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后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多了。。。”
“我很怀疑,阿卜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成功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个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我非常非常喜欢的结尾,当“我”跟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她一本正经的儿子交谈完后,“我”想到了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生的儿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佹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蓝布;天黑了,船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斯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看到这里,书的结尾,我被这景象感动地流泪。
毛姆是一个热爱旅行的人,这样的人总有一种要挣脱世俗的欲望,他写了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在四十五岁的年纪,抛弃一切已在正规上的工作,家庭,婚姻,去追寻心灵的召唤。这种挣脱,可以不顾一切,只要活着,只要自己仍然能循着内心的轨迹,不管在什么地方,这便是归宿。
不能说我喜欢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物,但我能肯定地说,我懂他,并且怀有敬意,这跟书中写道他的画儿日后卖了大钱也没什么关系。
来自: 豆瓣
就是$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这个男人,年届中年,事业小有成就,是个证券经纪师,有一位端庄美丽的太太,一个活泼的儿子以及一个可爱的女儿。这样的日子应该还算不错吧?
男人沉默寡言,毫无艺术修养;太太热衷于交际,热爱文艺,有时候会宴请一些文人墨客。虽然在精神层面先生与太太不太相通,但居家过日子精神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所以太太还是很满意他这位先生,因为他给了她衣食无忧、亮丽光鲜的生活。
可是有一天,先生大概是中了什么魔,竟然抛家弃子的走了,理由是他要去画画。
他会画什么画?他懂什么艺术?
太太不相信这个理由,她倒宁可相信是先生爱上了别的女人私奔了,而她,愿意坦诚相待,只要先生肯回来,她可以不追究那个女人。
可是先生倒底没有回来,在异乡过起了流离失所的生活,他画的画也没人喜欢,后来他竟然去了一个小岛,同一个土著女人又生了两个孩子,最后得了麻风病,客死异乡。
对于这样一个故事,你会怎么说嘞?一切都是这个男人咎由自取、自作自受?放着好日子不过,又没艺术天赋,简直就是异想天开、不自量力,这种毫无责任感的男人死了也是活该?
可是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这个男人死后不久,他的画显现出了真正的艺术价值,在他的画中展现出了一种原始与野蛮之美,于是文明社会中的文明人士开始以近乎天文的价钱来购买他的画。而此前,他从未卖出过一幅画。而那些之前跟他有过接触的人开始倍感后悔,为什么当初就没有低价买一幅呢?要知道,当时那些画男人即使送给别人,别人也不见得会要的。人们开始沮丧,开始回忆,回忆起了当时看到那些画时受到的冲击,觉得自己是真的能看懂艺术品,只是因为各种借口而错过了发财的机会。
故事到这里,你又会怎么说嘞?艺术家总要受些磨难?真正的艺术总是曲高和寡?真金不怕火炼?只要坚持就会实现理想?
不管什么事情,好像总会有一个人们去评价的标准,如果证明成功与否大概就是要看身价多少,身价高的就成功,身价低的就失败。这是一种简易的评判标准。
大概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理想,只是现实中有些人可能忘记了,有些人放弃了,有些人坚持了也没什么结果……毕竟,在现实中,吃饱穿暖是更重要的事情。
我想,毛姆在作为一个叙述者的同时也是一个思考者,毛姆说得很对,从一个人的作品中是可以了解这个人的,而作家只需要了解人性,不需要批判人性。
眼泪不自觉地流出来的时候,我好像被什么震撼住了。
来自: 豆瓣
枕蘭影$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内容:如题。
引证:如下
*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
*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
*P227第50节第一段: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
*一般人够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
来自: 豆瓣
LolaSD$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读完这本来自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竟一时说不出什么来,那种莫科名状的冲击一直在我的心头缠绕不去:这么一本薄薄的小说竟然蕴含这这么大的力量。从人物形象的构造到情节的安排再到文字的描写,莫不让我心悦诚服。“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179页)毛姆这么一句话,马上让我感觉到,他必将是我所欣赏的作家,因为他尖刻坦白的道出了文学乃至艺术的本质!剖析人性,把它赤裸真实的展示在人们面前,而不是沉迷于塑造虚伪的华丽或者给予道德领域上的判断,再担上教育的作用云云。
这本书就是在描绘人性,而这人性关乎天才。任何关于天才的故事总是激动人心的,它给于我们一个无限想象的可能。这想象不是关于这些天才能到达创造上多高的高度,而是想象这些天赋异禀的人们如何在这个世界生存,他们能被了解多少,他们到底会多孤独。《月亮和六便士》以现实中的画家高更生平为题材,虚构了一个天才画家的一生。
天才可能就是这样的,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创造欲望,它像魔鬼一样负载在人身上,随时准备喷薄而出,而且控制着这个人不断寻找一个与创作和心灵最贴近的地方,哪怕漂流在外,埋尸荒野。在这些强烈的宿命感面前,人的个性似乎只是如外表一般不值得重视,就算他们极端自私,永远对他人他物冷嘲热讽,人们总是无法永久的憎恨他,因为人们在最终发现他的价值的时候,总是目瞪口呆的承认,他是人类的瑰宝,他为自己突破了限制,到达更高的地方。
来自: 豆瓣
菊偶人$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人年纪小的时候总是要爱恨分明的,世界上不是好人便是坏人.那时道德观是明晰的。```
到如今,与其说是没有了困惑,不如说是对困惑麻木了?
看到一本好书,常常有相见恨晚之感.但,<月亮与六便士>```我是否要庆幸是昨天才开始翻它,在我向往了很久之后的昨天```昨天晚上,哦,是今天凌晨才对,算来不是个很普通的夜晚,我由于鼻炎发作几至窒息难以入眠直至失眠只得读书遣夜。更重要的是```我终于是到了能够可接受它,并为之震动的时候了。
主角--名字很长,反正我背不出来--作者笔下,是那种常说的介于恶魔和天使间的人物.一般说起恶魔天使,人们似乎更倾向于“天使”的一面——没心没肝可以看作单纯,天真。其实我觉得天使在人类看来应该是冷酷的,现在一个城市再怎么堕落,我们看到罪恶的人们被拿着冒火的转动的剑杀死不免会有物伤己类之感。天使是没有人类的感情的,就像我们也不会指责人们对鸡鸭残忍```话扯远了,我要说的是,那个主角,就是一个感情上才华上都超于于常人的——没有人性的——天使或恶魔。自私吗??他为了作画,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名誉地位,舒适的生活,——这是人们所赞赏的;但是为了这个,他也可以牺牲别人。抛弃自己的妻儿。伤害帮助他的善良的朋友。勾引朋友的妻子,满足自己的欲望(生理上他需要女人,艺术上他要女体模特),之后抛弃她。她喝毒药自杀了。固然女人的爱情是不是最爱自己,这个很难说清楚。但他对此一点也不在乎,如同什么也没发生过。这,就像天使屠城,即使人类多么的肮脏卑微,即使人类有千万个不是,依然``````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就是那个倒霉的绿帽子荷兰蹩脚画家施特略夫。施特略夫首先在主角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看护,在他的妻子给主角逼死后他居然被一幅极其侮辱他人格的画——他老婆的裸体画像感动,邀请使他家破人亡的那个东西和他一起回荷兰老家疗养去。这个人的种种行为固然很感人,但他站到面前时我也很难保证自己不会心生恶感。他妻子临死前怎么也不肯见他。人做到这份上,很失败,十分失败。这个家伙怎么会如此变态呢?其实从某个角度,他也是个异于常人的怪物阿。他虽然画不出好画,但对艺术有惊人的赞赏力,并且为了艺术可以忍常人不能忍,做常人不能做之事,根本就是没有人性`````这观点不会有人反对吧?
“天才住在世上是仙人,住在楼上是疯子”,最近在报纸上,看谁说来着?幸好这世界上大多数是平庸的人或不那么平庸的人。月亮代表的是崇高的理想,六便士(英国价值最低的硬币)代表的是庸俗的现实和生活。作者很巧妙地在作品中隐藏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者是我暂时看不出```),避开了道德的浪尖来讨论人性、价值的复杂性。我这篇杂记实在是很无趣,但如果要写出我阅读这篇作品时的迷茫和思索过程,那未免太空泛,主要是我没有把如此分散的思维集中起来的力量。我要说的是,它是篇了不起的作品,了不起到我自己努力去抗拒对它的喜爱的程度。
来自: 豆瓣
踏雪寻$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这本书和刀锋一样讨论的主题都是关于梦想与现实,两本书相隔的时间很久但是如果深思这两本书便会发现其实是一个思想的产物。
在很多的文学著作当中有很多都在讨论这个话题,例如《老人与海》。
但是我认为这本书是在所有关于梦想与现实的著作当中最直白最直接给出答案的经典。
这本书告诉一个鲜明的答案就是一旦梦想与现实发生冲突时人生的选择面临抉择时你的选择就是梦想。
我认为真正要想理解《月亮和六便士》必须去拜读《刀锋》如果只读其一本,是无法理解书的思想,尤其是读过《月亮和六便士》而没有读过《刀锋》那是一种误读。毛姆在高龄才写出《刀锋》并且在多年之前已有《月亮和六便士》问世,这是为何?是因为毛姆认为《月》有缺陷,无法燃尽毛姆的创作灵感亦或是毛姆的思想在升华,所以才有《刀锋》。但总之《刀锋》和《月》是同一主题的思考。《刀》在《月》之后是对《月》的深层解读
来自: 豆瓣
eriiic$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Some people hear their own inner voices with great cleanness.
And they live by what they hear.
Such people become crazy, or they become legends ...
来自: 豆瓣
gloryu$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首先得说,我爱毛姆这个英国佬:)
我是通过《晃晃悠悠》知道的这本书,我相信阿莱迷恋的东西一定错不了。
相当的钦佩主人公为了梦想和艺术追求放弃一切的执着,但不认同他艺术追求高于一切的人生态度。
首先作为一个有妻子儿女的男人,他缺乏做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品德--责任心。这样的人,即使有了再大的艺术成就,我也鄙视他。
我只能说,这个人身上所具备的品质和缺乏的道德观念一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读毛姆的东西让我很享受。不是惊心动魄,不是引人入胜,不是丝丝紧扣让人欲罢不能。这就好象把葵花子种进泥土里,看起来平平淡淡,破土而出后却向着太阳灿烂的无以复加。最后还会留下千百颗种子的大丰收。
最喜欢里面的三句话。
“再见,亲爱的。你过去给了我那么多幸福,我感谢你。”
“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你还是最爱自己。”
“我希望可怜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活着。我真想知道,在我把两万九千八百法郎卖画的钱交到他手里的时候,他会说什么。”
(主人公生前欠了说这句话的寇汉先生二百法郎。没有偿还但是送了他一副描绘寇汉先生种植园的画作。当时主人公的作品和梵高一样,在生前根本无人问津。可当他死后,这副画却卖出了三万法郎。)
读完这本书,我重新拾起了自己荒废已久的素描,从床底下找出了我的蝴蝶牌回音小口琴,把落满灰尘的吉他重新调了弦,跑到新华书店买了本高更的画册。:)
PS:当今社会,我猜除了圣洁的月亮女神阿尔忒弥斯,没有那个姑娘愿意和兜里连六便士都没有的人谈恋爱了吧。:P
来自: 豆瓣
IRIS$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不知为何会对阿伯拉罕医生这个仅在第五十章出现过的人物产生强烈的好感。我笃信自己会在有生之年重读《月亮和六便士》,不知那时的我是否已和他一样踏着理想的步子?
对于思特里克兰德这样一个为了追求心中的伊甸园甘愿牺牲自己不惜牺牲别人的艺术天才,最初我是认为不可理喻甚至厌恶的,尤其他对可怜的斯特略夫的所作所为在我看来简直不可原谅。然而到最后,却不得不承认他所带给我的震撼。在远离人类文明的塔希提群岛上那间残破龌龊、充满腥臭的木房子里,“他用一对失明的眼睛望着自己的作品,也许看到的比他一生中看到的还要多。”我被这跃然纸上的画面惊得流下泪来,彻底被打败。
记得布吕诺船长说过一句话:“我不是告诉你了,从某一个角度讲,我也是个艺术家吗?我在自己身上也深深感到激励着他的那种热望。但是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来自: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