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花$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故事不长,很快就看完了。
作者似乎置身事外,故事的发展和他没有关系。但这并不说明,他从一开始就很理智。其实,整个故事的发展就随着他的态度转变而转变的。
看这本小说,是因为它根据英国画家高更为题材所作。这位艺术家的形象在小说中似乎太过剧烈(这是绝大多数作品中的艺术家的形象特征),“被魔鬼附了体”,毅然离家,寻求自己的艺术理想。他的行为太过怪异,他的态度太过决然,他的情绪太过波动……一切只是为了说明他对艺术的疯狂。
尽管我不清楚高更的人生经历到底如何,但是从他的作品中,尤其是描绘塔希提岛上的人和物,你可以感受他的炙热。那笔尖的自由,线条的狂乱,暗沉的颜色……没有一点虚拟和假象、制作和炫技,一切来得太过自然。于是,我理解了文字中的苦涩,也明白了他的无畏。
“他叫爱塔保证,放火把房子烧掉。”那最后的壁画只属于自己。你眼中的月亮映射在你心中,也只属于你自己。或许,六便士是重要的,但月亮太过明亮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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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弦$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这书薄薄不到三百页,却似乎是除了王尔德外令我不时莞尔的小说。虽不如前者成篇地精彩绝伦,却同样尖锐刻薄不留情面。
刻画人性历来是欧洲小说的见长,只不过古典大部头像是精美的油画,完整细密谨慎,而毛姆却是不合现实的后印象,丧失了真实比例却突现了真切的灵魂。不知如此肆意挥洒的作品是否出自遍遍修改,现在呈现于后人眼前的是毫不见痕迹的浑然天成,像满溢的才能泼翻在地,根根线条都是自然。
借由奇光异彩的思特里克兰德和“我”,毛姆大笑着揭剥人性和随意地评论艺术,双眼发亮地塑造和探究着怪异精彩的性情,妙语连珠,着实成了这个躁热世界的一份清凉和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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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oti$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毛姆是我从小就仰慕的作家, 虽然我已不记得是他哪本书的哪个章节给我留下了这样根深蒂固的印象. 以前我不敢乱买书, 逛书店后抱着一堆书去柜台前, 总要先看看自己有多少钱, 再忍痛把其中几本放回原位. 如今终于到了可以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哪怕书柜不够大)的境界, 所以我把很多以前想买而没买的书都收了. <月亮与六便士> 就是最近才收的. ---我真是话痨-_-, 交代个前因都这么长.
正题来了: <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在Tahiti旅游时见到高更的画窗后, 以他为原型写的小说. 主人公在世人认可的平淡无味但又显得很完美的中产世界生活了N年后, 仿佛一夜之间突然开窍, 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呼唤, 所以毅然放弃一切, 去追求他想要的生活.
我喜欢这书的原因很简单: 有多少人能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潜能, 并且不顾为时已晚, 抛弃现有的一切, 直奔着它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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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喜欢这种不顾一切让人畏惧的疯狂,因为做不到而更加喜欢。受够了那种理性温和缺乏热度生活的人不妨读一下。谢谢毛姆让我看到了文雅下的浅薄,貌似丑陋的激情。梵高和高更当然是不同的,但他们的作品都有一种让人无法平静的令人不安的美。另外,也喜欢毛姆一贯的文笔,淡淡讥诮下隐藏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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葱芽As$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在一个月光朦胧的夜晚,我在灯下合上了THE MOON AND SIXPENCE 。月亮代表着什么,是灵魂的追求,诗意的梦想;六便士代表什么,是现实的物质满足。书中主人公是大器晚成死后声名鹊起的画家思特里克兰德,他在中年生活正安逸稳定之时突然被内心深处隐秘而强烈的创作艺术的欲望攫住了灵魂,不能自拔。在现实与梦想的冲突中,灵魂苦苦挣扎之后,他得到了解脱。他性情大变,做出一系列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抛家弃子,放弃现实优越的生活条件,在穷困潦倒中追梦。在思特里克兰德眼中,美高于一切,现实的物质只是幻像,他只追求灵魂的满足。他的冷漠和不通人情造成别人家破人亡的悲剧,可他也有伟大的一面,忍受着创作欲的折磨,坚苦卓绝地探索心中的圣景。他得到了遥不可及的朦胧的月亮,舍弃了被世人认可需要的六便士。
也许这虚构的画家个性太过执拗不羁了,可我欣赏的是他的我行我素。他从来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不关心世人对他认同与否,他只按自己的想法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不受他人的束缚,抱定的是自己的价值观,走的是理想中的路,人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完整。
想到我喜爱的SKYE的赠言:Never laugh at anyone's dreams.
Open your arms to change but never let go of your va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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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月亮和六便士》我花了五天时间就读完了,不得不承认,毛姆的小说让人读了就放不下手,读完一页又想翻下一页继续读,所以晚上就会推迟睡觉,白天醒过来又想继续读。月亮和六便士这个名字有点不着边际,据译者解释,月亮代表崇高的理想,而六便士则是英国货币中最小的单位。人性枷锁里的菲力普,终日仰慕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银币。可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比喻,月亮代表遥不可及的梦想而六便士则是残酷的现实。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个有趣的标题,不能让人一目了然的标题有一股吸引力让读者去探个究竟。
以高更为原型的小说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居住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有个爱与作家交朋友的温婉娴淑的太太和活泼可爱的一子一女,照理说这样的生活真是人人称羡,可他在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抛妻弃子来到巴黎完成自己心中的梦想,学画。他对艺术的执着令本书的叙述者“我”困惑不解。出于对他的兴趣,同时也受到他太太的委托,“我”也来到了巴黎。“我“看到了他窘迫的生活状态,对于他离开家人和熟悉的生活环境后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大为震惊又无可奈何。思特里克兰德的画没人赏识,只有一个荷兰画家施特略夫夸赞说思的画总有一天会成名。施特略夫对思特里克兰德表现出极大的关心,更是在思生病期间把他接到自己家中疗养。思在其家中疗养期间勾引了施特略夫的妻子,一个曾经在生活上遇到极大不幸的女子,那女子在服侍思的时候对他渐渐产生了感情,而后变得离不开他,当他表示不再爱她的时候,她竟然服毒自尽了。毛姆的小说就是这样不可思议,把人性揭露得血淋淋的,那没有人性一心只追求艺术的思特里克兰德在糟贱了自己恩人的妻子后竟然一点也无所谓,似乎心里压根就没有这个人的存在,这真是太残酷了。这略带夸张的情节,却不得不使人信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俯拾即是,人性的卑鄙丑陋在毛姆的笔下展露无遗。可这还不是最残酷的生活,最恐怖的还在于毛姆以下的一段话:“我回想起这一对夫妻,施特略夫同他的妻子,在蒙特玛尔区一间舒适的画室中过的幸福生活,他们两人淳朴,善良,殷勤好客,这种生活竟由于一件无情的偶然事件被打得粉碎。我觉得这真是非常残忍的,而最最残忍的还是,这件事对别人并没有什么影响。人们继续生活下去,谁也没为这个悲剧而活得更糟。我猜想,就连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名字)不久也会把这件事遗忘。因为尽管他反应强烈,一时悲恸欲绝,感情却没有深度。至于勃朗什(施特略夫夫人)自己,不论她最初步入生活时曾怀有何等美妙的希望与梦想,死了以后,同她根本没有降临人世又有什么两样?一切都是空虚的,没有意义的。”通过这段话,再同毛姆曾写过的人性的枷锁联系起来就会发现,毛姆本人所要表达的就是人生的意义不过如此,我以为,就是根本没有意义。
后来思特里克兰德远离了文明世界,来到了塔希堤岛,在那里与一个土著姑娘结了婚,生育了小孩,继续搞他的创作。“我”碰巧在思去世若干年后也到了塔希堤,在那里偶尔听到了有关他的故事。思特里克兰德居住在一个小岛上,生了麻风病,头肿得像个狮子,仍然继续作画,在生病期间作了一幅非常漂亮的壁画,但他嘱咐妻子在他死后就把房子付之一炬。“我想思特里克兰德也知道这是一幅杰作。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所追求的东西。他可以说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自己的创造多么美好。以后,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把它毁掉了。”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索,思特里克兰德真是异于常人,他不太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更别说理解了。画出震撼人心的画来等于是完成了自己心中的梦想,那画留不留在世界上也就无所谓了。这种对人生无所谓的看法是怎么来的?他远在伦敦的结发妻子和儿女根本不理解他,在他们看来他只不过是个提供给他们食宿的人,对于他的梦想他们根本就不在乎。其实何必需要别人来理解自己呢?话说回来,我们自己也不能说完全理解自己呢。毛姆的小说着重于揭示人性,他描述人的缺点大于优点,那些在人格上充满缺陷的人同样又是有血有肉充满个性的人,所以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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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竹$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高更?是的,高更。但我对这个人基本上可以说是一无所知,除了知道他是一个有名的画家之外,我对这个人的了解并不比任何一个我知道他的名字的人更多一些。毛姆说,一个艺术家,他的最好的传记是他的作品,我看到过高更的几幅画,但也并没有看出特别的好来。
现在你知道了,我只是想谈一谈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众所周知,他的这本小说是以高更为原型的,这是我看到的毛姆的第二本小说,与我看到的他的《刀锋》不同的是,在这本小说里,小说里的主人公里特里克兰德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并没有象《刀锋》拉里的一样去寻找人生的终极意义,而是一旦行动,就直奔着自己所理解的人生意义去了,最终他为这个意义而死,成功与否,以及他为这个意义吃的苦值得与否都不是他所关心的。
我正在以飞快的速度向四十岁逼近,虽然我自以为看破了一切得失,但对这个坎还是充满了恐惧感。我知道如果我这一生还想做一些对于自己来说有意义的事,如果在四十岁以前不能有个令自己满意的结果,那以后就什么也不要再想了,老老实实过日子得了。我在上学时读到一首诗说:“小时候,梦象星星一样多,长大了,梦象星星一样远。”四十岁以后,是不是连那些象星星一样远的梦都没有了?它们会不会象那燃尽了的木炭,再最后闪几下之后就熄灭了?
毛姆笔下的里特里克兰德对我这种疑虑做出了一种否定的回答。
里特里克兰德四十岁那年放弃了自己舒适的工作和生活(他原来是一个证券经纪人),抛妻别子只身来到了巴黎,这个年纪的男人还能够离家出走,最合理的解释是他爱上了别的女人,按常人的理解,只有爱情会让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来一次最后的疯狂,对此,里特里克兰德发出了几声冷笑声,果断地对这个世界说:
“我要画画。”
也许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这句话的份量,也许只有他自己才能知道他为此将要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不仅是指他将为此忍受贫困,疾病,挫折乃至他最终的一事无成(也许他自己并不会这样认为),还包括由于他的选择给别人带来的噩运,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凡是和这个的走得过于近的人,没一个不倒霉的,那个置身于事外的“我”除外。
他的出走首先将他的妻子和儿子陷于困境,富于同情心的平庸的画家被他拐走了妻子勃朗什(里特里克兰德的解释是她非要跟他走不可),坠入情网的勃朗什被他无情地抛弃并自杀身亡,在塔希提岛上,土著姑娘爱塔与他结婚,并生下了两个孩子,其中的一个孩子得病而生,没有什么比这个对于一个母亲更残忍的了。
里特里克兰德就象射出枪樘的一颗子弹,什么都不可能阻挡他,一切给他的前行造成障碍的东西都可能被他击的粉碎。我在看完《刀锋》里说:“应该说拉里一开始就具备寻求人生终极的基本条件,他有钱,所以有闲,不必为生存而忧虑,而和他在一起参加过一战的一些人,就没有他那样幸运。我看过一些资料,说一战结束以后,有些活着回来的老兵发现除了国家给他们的荣誉之外他们一无所有,就象古罗马的士兵一样,他们未必没有心灵上的创伤,但他们需要立即解决的事是自己及自己的老小吃饭的问题,至于终极问题,什么时候考虑都不会晚。拉里上没有老,下没有小,他不必为任何人的生活负责(他只需为自己的心灵负责就行了。 ”
我现在必须承认,我的理解有些错误。里特里克兰德的一生证明,如果想追求自己的东西,无所谓条件不条件的,拉里所具备的那些条件可以说里特里克兰德一样都不具备,但他还是义无返顾地上路了。我还以为,只有对别人的苦难,对生命充满了怜悯的人,才可以创造出伟大的作品来。对于里特里克兰德的所作所为,我只能这样想,他的心灵已经超越了那些小小的“怜悯”,他的生活最终已经和画画浑然一体,他在用的画,他的生命表现生命本身,而生命是无所谓善恶的,它除了是一种力量,一种美之外,什么也不是。
里特里克兰德死前命爱塔烧掉自己的壁画,也许那是他最伟大的作品,由此可见,他不仅不在乎生前的成功与否,也不在乎他身后人们对他的毁誉,以我个人的理解,他和拉里是同一类型的人,他们一个在寻求一种答案,另外一个连答案也不要了,也许里特里克兰德比拉里更彻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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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ceb$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梦想是扎根于灵魂,还是梦想就是灵魂。
主人翁被外人描述人成灵魂附体、脱离常规而后特立独行,因为他想画画,他说他必须画画。
“他得了一种不画画就会死的病”。
这个时候的毛姆应该长大了,有了一定阅历。小说里面大段的阐述了他对爱情的理解,对女人这种生物的鄙夷,应该说是一般女人,他为自己发现雌类的共性沾沾自喜。 他挺可怜的,因为无法善待女性。
后来的那位船长觉得自己跟主人翁是一类人,因为他们都追求的美,自己的生活也被表述成是艺术的另外一种体现方式。大家都挺自以为是的,梦想让人有了魂魄,不容易啊,变成了艺术家。梦想与梦想之路就是艺术。毛姆借书说了一句话“艺术是性本能的另外一种体现”。
大毛很崇尚人的自然属性吧,不管是艺术,还是那种对归属感的描述。
我很喜欢里面的对话
“:你简直太没人性了
:我看就是这样的
:你一点也不觉得害臊
:我不害臊。
“别的都不要说了,你总不能一个铜板也不留就把你女人甩了啊!
:为什么不能?
:她怎么活下去?
:我已经养活她十七年了,为什么她不能换换样,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不活
:她可以试一试
作为叙述的那一角,塑造得其实很滑稽,是一个较虚伪的人物,幸好他还有好奇心,要不他就更加可悲的人。
人本来就是作为个体独立存在的,社会性对自然性的束缚过多是得不到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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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ling$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裸体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 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月亮和六便士》不乏精彩的句子。如:
“世界是冷酷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得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
张贤亮在《绿化树》中说:“凡是出现两次的事物必有某种意义,那就是命运!”
文学,文学真的是很难言的东西,它如此另人费解,它不是靠智力,不是靠理性可以把握的。科学最大的弊端是可以模仿。即使你很笨,你仍然可以在科学上做出成绩,尤其是化学!而文学则不然!这个也许就是文学的魅力!它如此令我痴迷!尼采说:“模仿无疑于自杀”。科学的本质正是模仿。
相关连接:高更的画
http://www.luosen.com/cn/mr/gaugu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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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99$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几年前看过这本书,激动啊。因为我也是个broker,也是对这个职业,这种生活厌恶。这次再看这本书,告诉自己,认命吧,把broker这个职业进行到底吧。因为我知道,我没有做其他事情的才能。我还能做一个好的broker,是我的幸运。
另外我还试图把这本书当作女性的立志书,推荐给一个刚被离了的女友,让她知道,女人往往不能理解男人精神上的追求,总想控制他。女友说,拉倒吧,他的前老公,既没去巴黎,也没学画画,而是跟三如胶似漆,看看就要再婚了。
另外,这次再读,觉得毛姆写得太过,走的完全是通俗小说的路数。同样的题材,高人再写一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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