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o$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那么,我这个晃晃悠悠的人是不是一直在等待,等待内心这种力量的不断冲击,或者被生活的琐碎消失殆尽,或者被梦想的灵魂出窍引领到某处所在?
我不知道了,不知道了。
这是需要天分和勇气的。一个艺术家的灵魂居住在一个证券经纪人的身体里,如果灵魂失语,那么现实的安逸就可以有所保障,可是谁又能保证它总是缄默?是的,那一天还是来了,虽然不算早,可它终究是来了。于是,现实分崩离析,倒好像这轰然倒塌的现实才是一个不堪一击的梦。而内心的呼唤却在一步步靠近真实。
那个红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是沉默的,古怪的,甚至没有临界状态的,他就在某天完成了突变,转换了月亮和六便士在生命中真实与虚幻的角色。
我喜欢毛姆讲故事的态度,似乎在参与,但实际上完全没有干涉。
只需要了解,不需要批判。
似乎很久以来我都在采取这样的态度。于是,这样的那样的千姿百态的世景,都只是平和地观看。因为,从来,我都只被热爱迷糊,对于道德批判的刀枪在我的面前也常常只能虚晃一枪。不是说我超脱,只是我迷糊,被热爱迷糊。
除了理想与现实,小说中自始至终还藏着另外一条线,那就是爱。爱的千姿百态、轻重缓急。有人爱着文艺的生活方式,注意,仅仅是方式;有人爱着金钱、权力;有人爱着某个人;有人爱着梦……其实,很多人的生活轨迹在很大的程度上都会被他爱的对象所左右。爱着文艺的生活方式的妻子一辈子都在结交文艺界的人;爱着金钱、权力的人一辈子都在为之奋斗;爱着某个人的人,在得到与失去之间欲死欲活;爱着梦的人忽略现实的种种,为梦想燃烧。
日常生活虽然不乏美好,可终究是一种悲剧。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也曾经是个可爱的文艺女青年,不过面对现实,面对淋漓的生存的现实,一个女人怎能不现实起来?而一旦现实起来,就难免俗。更何况她一直觉得一个女人自己养活自己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不够高贵的,于是用足够的虚荣支撑起她的人生,即便思特里克兰德缺席,她依然在维护这个家庭的完整性。
自由总是被外在的束缚包裹着的,只有冲破这外在的束缚才能显示自由本真的存在。冲破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一点,它不是简单地回避而是认真的对待。面对现实,要保留内心的真实有多难。而,真实的意义又是什么?如果你所追求的真实对于身边的人毫无审美价值,仅仅是图增的痛苦,那么这样的真实是否该袒露?或者,作为一个个体,你仅仅只是需要做到对自我的真实就以足够?但作为个体的人一旦被纳入家庭,就意味着真正走向社会,结束青春期的纯真,那还能仅仅作为个体的人而存在么?是否要承担最为社会单元体的某种责任?那么,比如思特里克兰德,在这种意义上,就是不道德的社会单元体?这个观点多么经不起推敲,爱不是道德,爱是超越道德的。
你看,那个疯狂的勃朗什。我是佩服她的那句“我没法再和你过下去了”。一个女人是可以对那个温和的、献予她全部生命中热爱的男人无情的,正因为他的全部的好、包容甚至是纵容才令她无法忍受。女人,并不会因为一个男人足够好而爱上。如果没有思特里克兰德的出现,也许她会守在他的身边,像植物一样,只是守着。可是思特里克兰德来了,一切隐匿的疯狂被触发了,爱,要么是毁灭,要么是重生。勃朗什不是出于勇敢,而是一种女人天生的情绪,爱的意义大于被爱。她背弃那个被爱的不死不活的自己,选择去爱,去毁灭,去重生。爱在牺牲的同时也是实现。
爱塔是原始的,是没有被文明浸染过的。她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爱是一种本能的母性。因为是在那样一片土地上纯然的自然的一个人,说不准如果那块土地被现代文明污染之后爱塔会成为怎样的一个人,但是限定时空的话,她就是那样,对于她认定的男人,她用全部的母性去爱,去服从,这里有一种荒蛮的原始的美感。
爱,是内心的呼唤。在这个文明的世界,这个小火苗,是熄灭、是静静燃烧、是爆发都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它是如此重要,几乎决定了我们的生命走向。所谓命运,所谓那些冥冥之中的神秘力量,无不与此相关。
爱,是仅仅属于自己的平凡的梦想。
小说中对爱的论述很精辟,书看过了,转送给懂得欣赏的人,一起分享那种默契,我喜欢这种传递的感觉。
如果有一天,你身边的爱人私奔了,不是和某个人,那么,也请你不要太过悲伤,你不要试图去打败他的梦想。
来自: 豆瓣
漂流瓶$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2007年与毛姆相遇,这两本书同样也伴随着我这一年的精神历程,人生的大快乐与大幸福是什么,对于有些人来说是找到你的最爱——你的灵魂真正的所在,从事你真心愿意投身的事业,只有这时你才能充分将自身的潜能、智慧迸发出来,你才能放弃很多你所拥有的,甚至颠覆已经建立的生活基础,去追寻那来自生命最本身的召唤。毛姆就为我们描绘了这些人——《月亮》中停留在塔希提岛的画家;放弃大好前程而选择停留在亚历山大的高明医生;《刀锋》中一直追寻生命价值与意义的拉里。
在生命的某个时刻你会获得更强大力量的感召,告送你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幸福的,而我同样认为能够一生去追求这种强大力量的感召,同样是幸福的,因为那才是我们真正的幸福感所在。我认为这类人所体验的幸福远远高于我们一般社会的价值观——金钱、地位以及一切外在的附属品,而是跃之而上追求精神世界的快乐而非物质享受。然而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观念的不断转型,我们却越来越少与自己的心灵独处,探寻我们内心深处那强大的力量,纵然我们征服了物质世界,但却感到了无尽的空虚和迷茫,想想看,我们每天接触的人们,公车中,地铁上,办公环境中,有多少人是带着平和而安宁的笑容,而有多少人是面无表情而身心俱疲呢?相信人的存在不仅仅为了生存,喜欢罗伯特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让自己生活得更危险一点。
来自: 豆瓣
myrica$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宿舍里现在没有了这本书,也没有了读书笔记。但仍记得六年前读它时的感受。虽然他有着不错的家庭,不错的工作,但是他仍会感觉到灵魂不在当处,仍然会觉得若有所失吧。终于抛下一切,将整个灵魂融入画中。那种震撼,让我泪流满面。。。
然后的我,欢喜着、痛苦着谈了一场五年多的恋爱,做着很俗很俗的恋爱中的小女人,生活不是应该就这样子么?有时忘记自己心在何处又有什么不好。和他在一起,也时常会觉得很孤单,但是不后悔。
这时又想起大河恋中的对白:我们深爱家人,虽然不是全然了解对方,但我们都会全心的去爱。
来自: 豆瓣
fingca$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花费了1个月。只是薄薄的一本书。
是因为我看得实在费劲。
凡夫俗子不能看透思特里克兰德的心事,不能实践斯特里克兰德的理想。
我心里装满了恻忍和软弱,不能相信为了艺术而反复牺牲身边的人称得上高大的事件。
嗯,我正是思特里克兰德——或者是高更,或者是毛姆——口中的那些女人。
“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爱情。她们就知道爱情。她们认为如果男人离开了她们就是因为又有了新宠。”毛姆写中了我的逻辑。
所以即使很不喜欢极端的人性,还是佩服作者的尖酸。
但他由头到尾都没有好好的讽刺思特里兰德一回。
而我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值得讽刺的角色。
当妻儿是个肮脏的包袱,而引诱朋友妻却又理直气壮,到手后狠狠遗弃毋用手软,
原来最终对他千依百顺失去自己的土著姑娘才是他那杯茶。
他需要的是一个全自动家务器。
供他住宿,为他做饭,帮他觅来油彩画笔,当然还要时时充当人体模特。
家务器必须不会说话,不懂纠缠,不谈爱不哭泣,只是低级的人工智能。
有爱的需求,就会沦为傻瓜,要丢掉的垃圾。
评判天才艺术家的标准,超乎常理人伦,
或许这是全新的陌生的一套体系,艺术本就是凌驾于人本身。
我虽有百思不解的疑惑,但都因为肉身平凡看不透澈。
为了月亮放弃六便士很是崇高,但他放弃的仅仅是六便士?
以这种逻辑六便士已经与人伦情义等等划了等号?
是的,我天生就不是艺术家的料,天没赋予我艺术家的思维。
所以,我还是那个
朝九晚五为六便士上下班,
情人冷淡就引起外遇猜测,
爬格子的时候要容忍电视声量开到40,
盼着去水清沙幼的海滩定居事实却只能去度假一周的人。
我喜欢毛姆的功力,不喜欢无人性的主角。残忍无情从来就令人那样不适。
来自: 豆瓣
小塘$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说来也巧,凡高图传中讲到了凡高和同时代的高更的友谊,紧接着就买了本以高更为原型的传记小说《月亮和六便士》,买这本书却是因为作者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
因为凡高,我不喜欢高更。同是天才,和高更相比凡高像个单纯的孩子,而高更则冷漠自私。特别是“割耳事件”后,高更抛下受伤的凡高,不管不顾的离开了。当初凡高是多么热切的盼望高更的到来,布置房间,安排画室,把本就不多的钱与他分享,只恨不能将心掏出来给他。而最后他得到的却是责难和切掉的一只耳朵。
对女人,高更更是无情,先是对结发妻子的断然抛弃,后是对朋友妻子的引诱和抛弃,直接导致了她的自杀身亡,而这也没能引起高更的一点点怜悯之心。最后的一个女人是塔希提岛的土著,也许因为她对他极度膜拜,顺从和自由,她才能陪伴他走过生命的最后的旅程。
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高更和凡高一样是不折不扣的天才,他的伟大在于年过中年终于明白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毅然放弃稳定的证券经济工作和平淡幸福的家庭(也许这就是高更性格中的冷漠和自私),无论生活多么落魄,也不放弃。为了心中的理想,他对生活的环境毫不在意,什么都不重要,只要能让他作画。直到生命的最后,他对自己所患的麻风病都置若罔闻,每天就是在小屋里不停的作画。
唏嘘,也许这个词最能确切的表达我对高更的感受。
http://blog.sina.com.cn/xiaotangblog
来自: 豆瓣
刺猬$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可惜被朋友借走就再也没有还回来。。。每到书店都会去外国文学柜找一找有没有卖的。
很喜欢毛姆的写作风格,他的作品只要碰到我都会买下。他对东方文化很熟悉,有不少短篇小说都是以东南亚一带为背景。
来自: 豆瓣
millet$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早想写写这篇文字了,这是很久以来能让我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的书了,当然这相当一部分归功于它的短小精炼。
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毛姆大叔讲故事的本领很棒。主人公的前半生像是活在我们之中的普通人一样,过着中规中矩的生活,有着幸福的家庭与可预见的稳定的未来,很多人就这样终老一生。谁知道这个普通人胸中汹涌的梦想,那么热烈,那么执着,终于使他放弃了世俗的拥有,追逐看似绝望的未来。读完之后我被那种震憾打倒,被他的热情与执着打倒,但随之而来却是不尽的怅然。我们都只是活在这个世界机器中的一个小小零件,每天的节奏就是随着这台机器按部就班地运转,无休无止,漫无目的,你不敢停下来,你不能停下来,你不知道停下来之后会发生什么?而他就是这部机器中一颗出轨的零件,逃离这个桎梏,但是对于艺术的执着又似乎让他进入一个新的陷阱。只有悲哀,因为我不可以,离开世俗的肯定我不知何去何从,摆脱一切束缚我会内疚,我只是一个活在别人价值里的人,无法为自己活。
毛姆大叔对于自己这本书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推销,至少在我目前看过的《刀锋》与《人生的枷锁》中,都提到了这个人,看来在这方面是很有前瞻性的。据说这本书是以高更为原型来写的,月亮与六便士各自隐喻着艺术与面包,或说梦想与现实,在书中主人公的答案是月亮。但是从《万象》上看来的八卦好像说:高更虽然中年后为了画画而抛家弃子,但临死前穷困潦倒,并且不断祈求他妻子的原谅,求她临终前能来看望。现实总是比小说更现实,答案很明了,高更离开世界时的选择是六便士。
感谢这段八卦,它让我有了继续这种蝇蝇苟苟人生的借口,让我可以很Q地活下去,因为或许不会死得像高更那么惨;但我更感谢毛姆大叔,他让我知道或许真的可以只为自己活着。
来自: 豆瓣
已注小$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是宇宙初创时的图景……它使你感到空间的无限和时间的永恒,叫你产生一种畏惧的感觉。……所有那些我天天看到的;但这些树经他一画,我再看时就完全不同了,我仿佛看到它们都有了灵魂,都各自有一个秘密,仿佛他们的灵魂和秘密眼看就要被我抓到手里,但又总是被它们逃脱掉。……人的最原始的天性赤裸裸地呈现在你眼前,你看到的时候不由得感到恐惧,因为你看到的是你自己。”
高三的课业繁重让我阅读一部小说的间隔越来越长,时间越来越久,我用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才读完整部小说,包括对有些段落的反复阅读。因为我发现除了要考虑毛姆提到的某些关于人性的思考外,我还需要不断地回忆曾经所看到过的高更的作品。相对于文森特梵高、莫奈、安格尔、门采尔等画家,我对高更的关注算是很少的了。在梵高充斥着整个绘画界,安格尔的线条被越来越多的褒奖和模仿时,高更始终无法趋于流行。他的原始情感的艺术、“原始主义化”风格异常坚定的作品,不是现世所能很好理解的。
曾经很幸运地遇到克里夫兰艺术馆藏印象派至现代派精品展。一幅幅原作让我在如同冰窖的展览厅里依旧兴奋不已。站在画作面前,我的心跟外界的温度成为一个极端的对比。看到我一直喜欢莫奈的《红围巾》、梵高的《圣雷米的白杨》和《梧桐树群》等画作时,我简直有跳起来带画逃走的冲动。可是当一幅绿色与橘红作为互补性对比的作品出现在眼前时,我忽然在那一秒失去存在的意识。绿浪中的裸体女人迎浪而上,充满不可描述的力量,粗犷的线条、平面化的形式和强烈的色彩会把任何看画的人紧紧抓住。我实在找不到可以形容我此刻感觉的语言,待日后读到这本书,才明白正是如毛姆所说,“那时人类在未完全进化时的本质的灵魂,所以会一下钻进你的内心深处。”
正如序中所说,毛姆所创作的是一部虚构小说,而不是一部文学传记。他把他写得更加怪异,更加疯狂。小说中的思特里克兰德自私、可恶,像一个任性又品行恶劣的小孩。当我读到勃朗什最终真的如她自己所料遭到最大的灾难、施特略夫连哭的力气都没有、最终一头扎进床里声嘶力竭地喊“勃朗什!勃朗什!”时,我的心也跟着施特略夫悲痛到极点,可我却发现自己仍然无法对思特里克兰德恨、甚至讨厌起来。不能不说,他的性格中有迷人的成分,也许正式这种迷人成分吸引了勃朗什,叫她屈服于他。
读完整部小说的人都会明白,思特里克兰德并不是单纯地追寻着自己的梦想,他身体里巨大的不安分的因子支控着他,也许连他自也不能解释出穷其一生所要寻找的到底是什么。他只有说,“我要画画。我必须画画。”
“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阴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象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读到这段话我感觉到异常兴奋,好像我正要开启一场狂放不羁的的旅途。
最后的思特里克兰德一定是幸福的。在他用失明的双眼久久地望着整个屋顶、墙面的作品时,我相信他是无比幸福的。这个幸福是终生做一个经纪人,以安详的夫妻生活模式活下去永远不会拥有的。他找到了自己,找到了内心,找到了一直抛不掉的“风景”。他肉体的无情全部是为了追求内心,应该说他的肉体被灵魂所控制,而灵魂不受任何控制。
小说中的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内心,勃朗什愿跟着思特里克兰德一起受苦,施特略夫那份热切、急噪的爱,爱塔忠贞的选择与最后的坚守。思特里克兰德却不同,那是一种生命的本能。
来自: 豆瓣
Koradj$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在图书馆二楼,一堆古老的书,散发陈旧泛黄的味道,走进去好像进入了另个世纪,不新鲜但风味绝佳。眼睛扫过一排排黄色斑驳书页,大多已经脱了封页,粘上去的都是黄色硬壳纸,用圆珠笔在书脊上歪斜写下书名,字迹也老了,辨得不清楚。
我很以为在这堆老书里要找到《月亮和六便士》恐怕像做梦,于是便随意起来,开始碰运气,没想到不经意间就抽出了它,破旧了,虽然出版年为1995年,也算不得很久远。
这是第一次接触毛姆的书,我读名著的历史停留在初中,那个时候把大部头当饭吃,一堆一堆往家里抱,一日一日啃。高中没时间了,偷偷的还得提防班主任;大学也没时间了,一堆事情,显得很忙碌。直到大四了,在迷茫的边缘我回头啃一些东西,好像久违了。
闭上眼睛还在想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天才或疯子。在四十岁的时候,他丢弃一切去画画。我在考虑这个决定的可能性,丢弃现实是不容易的,除非有一种强大的驱动力,正如“我”从多种角度都找不到足以征服他的理由,唯一的可能只能是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那种欲望作怪。强大的创作欲望,让他丢失了正常人的心智,从而做出众人不解的决定。但读者自然是跟随书中的“我”共同思维的,我们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甚至被他吸引从而跟随他走下去。
我是这样想的,我必须先承认他被他潜藏的天才控制了,否则无法继续求证,我不能事先就用世俗的观点去剖解这个人。或许回头可以找到世俗的根源……
他原本是个什么样的人,即他在证券所工作,与妻子、儿女生活的时候是怎样的状态,我认为是探讨这个问题很关键的因素,但作者却似乎有意抛弃了这部分的少许描述,埋下了些许疑问。也制造了关于这个人的更多神奇色彩,似乎他的前生是不可追溯,他真正的人生是从40岁开始的。嗯。这样或许说得通,思特里克兰德的人生是从40岁展开的。
中间,他在巴黎那段,与施特略夫及妻子勃朗什展开那个故事,虽然惊险,但也不出意料,他毁了一个家,两个人,毫无愧疚。施特略夫这个人虽然是滑稽的角色,但实际是作者很心疼的一个人,他的人生充满矛盾,但却实实在在是作者一种人情味的寄予。我想作者在用“我”掩饰自己,但把真的自我赋于了施特略夫这个人,最终仁慈、善良都是愚钝的,也被摧毁了,这是讽刺吧。但这个人却是能看破天才,爱惜天才并成就天才的人,滑稽也好,悲剧也好,最终这个角色是伟大的。
至于勃朗什,她究竟真的爱思特里克兰德还是仅仅被欲望迷失,我认为这是没有必要更深入探讨的,因为女人的爱与欲望原本就是一体的,如果要分割,那无异于肢解。作者“我”解释说,思特里克兰德并不爱女人,勃朗什对他来说也不过是欲望的发泄对象。我并不十分认同这种说法,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虽然冷酷至极,残忍至极,但我认为他至少还是个人,天才或疯子的心不是每个人都进得去,勃朗什这个人对他来说也许算是个爱过的对象,只是仍旧不是完美的爱恋对象。
直到塔希提,他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环境,一个爱他的女人,爱塔。在那里这个疯子终于寻到了月亮啊~自由给了他极大的助力,包括这个时候他接受了40岁时逃脱的家,重现组建家庭,这都说明这个天才、疯子最终也可以是个俗人,只是需要一个环境和一个心境阶段。
最后死于麻风病,顺其自然了。
回头再追溯他画画的原因,不过就是我们常人所谓的理想吧。理想就是月亮,我们通常只会仰望月亮,望久了习惯了便只会望着。但这个家伙却要把月亮摘下来,挂在心里。完全用天才去解释所有是不充分的,他毕竟经历了40年俗世,用看破世俗从而厌倦世俗,比说他从未入世要现实得多。
当然,我不是天才也不是疯子,所以没法揣测和真的认识思特里克兰德,所以我们都是“我”,最终也没有像施特略夫那样,一眼识破天才。
来自: 豆瓣
菠菜$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对我来说,世界上最难的事情是什么?不,不是穿了新衣服吹了新发型不去照镜子……当然这个也挺难的,我基本做不到。但严肃地说,更难的事情是,怎么才能,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生活。
小时候我的生活规则很简单,大人说不能和坏孩子交朋友我就抗拒了那么一下下。那时候天蓝风轻,那时候我目光如水,我知道,坏孩子就是成绩不如我的孩子,坏孩子就是打架打的过我的孩子,坏孩子就是他要抄我功课而我不能抄他功课的孩子……大人们都说,小孩子不要轧坏道,否则象我这么笨,就会被人卖了还帮他们数钱。但坏孩子的诱惑是显而易见的,和他们在一起,你可以玩弹珠香烟牌,你不会被人家坳分,你还是可以……在考砸的时候找几个垫背的。我觉得,抗拒比听话要好玩。
我昨天被妈妈扇了。还跪了一小时。
这有什么,我还被我爸爸用竹片劈呢。坏孩子撩起衣袖,上面的伤痕历历在目。
我开心了。我们贴心贴肺,我们肝胆相照。坏孩子被他爸爸吊起来抽的时候我去找他奶奶哭劝,我在门口罚站的时候坏孩子会给我扇风……我们无所谓别人看我们的眼光,好也罢,坏也罢,大不了就是一顿打。做人家儿女的,还能有不挨打的?
现在倒是没有人打我了,但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在意别人的眼光和想法,我觉得我很胆小,我不觉得有什么事情值得我不理会一切地去投入一把。我会考虑父母的想法,我会考虑爱人的想法,我会考虑朋友的想法……我想做一个朝九晚五的人是最安全的。不愁吃,不愁穿,人生最大的忧愁不过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风花雪月,人生最大的冒险也是就是和丈夫以外的男人吃吃晚饭。很平淡,心却乱。
这样的我,如果遇见《月亮与六便士》里的画家主人公,这个为了艺术抛家弃子的男人,对女人的小恩小惠抱以冷笑的男人,在孤岛上一身侬疮两眼失明仍在作画的男人……会怎么样呢?我会是嫉妒的要死,还是因为无法理解这样的生灵而默默避让。反正我知道我做不了毛姆,现在的我,没有心平气和欣赏并记录下这样的,不可思议的灵魂。
这么一想,就觉得世界这个东西非常不可思议。有些人就是以这样你不理解也无所谓的姿态活着,我相信只是凭借理性和脑子,人和人是不可能互相理解的。我连自己为什么有的菜不喜欢吃都无法理解,又怎么去理解更深刻的东西?人为什么会互相依赖,互相喜欢,互相在一起……因为我们有时候觉得一个人不够,一个人挨打会痛,而两个人反而彼此成为英雄。年纪越来越大,我们依赖的人就越来越多,我需要有人给我工作,我需要有人陪我吃饭,我需要有人和我亲热,我还需要有人和我诉说,我需要那么多人,需要他们的看法和眼光,让他们告诉我,我是有用的。
说白了,其实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用的。什么是有用,什么是意义,什么是可以不在乎别人目光的坚强。看书也好,旅游也好,甚至恋爱也好,我都想寻找出自己存在的价值,寻找出这个世界上,我觉得天生是为我准备的东西。寻找不到,我会不安。所以发现那一瞬间似乎为我准备的东西,我就会很高兴。如果我看过再多东西,去过再多地方,爱过再多的人……却没有找到这个为我准备的东西,那么即便看起来再精彩,再别人眼里再风光,我自己内心深处,却仍然无法掩饰自己的不安和懦弱。
还好,这样一本《月亮与六便士》就让我觉得,这个里面有为我准备的东西。我无法理解更无法模仿那个画家,我无法理解更无法模仿所有天才,我不懂画也不能享受没有抽水马桶的人生,但这个没有关系,在一瞬间,我觉得,就是做人不被理解也无所谓这样的信息。有的人享受看红绿灯的安逸,有的人寻找乱穿马路的刺激;有的人欣赏偷香窃玉的温暖,有的人寻觅忠诚互信的安静;有的人为工作兴奋到晚上睡不着,有的人却为了一片异乡的落叶掉眼泪……也许他们无法互相理解,无法互相模仿,但是他们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高贵也好,平凡也好,才华也好,庸俗也好。这个不是需要我看不看的惯的问题,这个不是需要我理解不理解的问题,他们就这么存在着。也许我偶尔会在路上遇见一两个我可以欣赏的灵魂,欣赏就是了。我能在一瞬间找到为我准备的东西,感谢就可以了。
然后……然后我就觉得我心安了,心安就是我给自己定义的快乐人生。
来自: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