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13
我没有理睬她,不晓得她从哪儿弄来这么多怪问题。同时我发现,朱朱碎碎叨叨的时候,横着竹签子大吃大嚼的人群都扭过头来看我们,闹哄哄的声音慢慢安静了,只有咀嚼的声音在均匀地响着,还有焦味十足的烟雾在炙热的空气中飘啊飘的,一直飘不完。他们的眼里也是飘啊飘的,飘着迷惑,惊讶,不安……,我被这些眼睛注视着,觉得自己成了从动物园跑出来的猩猩,一丝不挂却又全身是毛。朱朱的手握住我的手,它在不住地颤抖,而且在不断地浸出冷汗。我又看看陶陶,陶陶的手仍然牢牢地抓住阿利,好象一个猎手片刻不离自己的猎物。他也在看着我们,但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就当我们根本不存在。
我忽然心里格登了一下,慢慢转过身去。我看见在我和朱朱的身后,稍稍靠左侧一点的地方,已经站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金贵。
*第十二部分
两个强人在沙漠上决斗,麦麦德坐在一边喝着马奶观战。他俩曾请求麦麦德主持公道,一个说另一个要偷走自己烤熟的全羊,另一个说只是看了一眼,就被扇了一个耳光。麦麦德笑了,他说,哪有什么公道?你们哪需要什么公道!你们只需要一个理由。打吧,打吧,麦麦德说,和这只全羊比起来,荣誉就是沙子,风一吹就飞了;公道如同枯草,火一点就没了。只有全羊还是全羊,你们就打吧打吧,打吧。两个强人说谢谢指点,就打了起来……
第二十九章 小街正午
两个强人在沙漠上决斗,麦麦德坐在一边喝着马奶观战。他俩曾请求麦麦德主持公道,一个说另一个要偷走自己烤熟的全羊,另一个说只是看了一眼,就被扇了一个耳光。麦麦德笑了,他说,哪有什么公道?你们哪需要什么公道!你们只需要一个理由。打吧,打吧,麦麦德说,和这只全羊比起来,荣誉就是沙子,风一吹就飞了;公道如同枯草,火一点就没了。只有全羊还是全羊,你们就打吧打吧,打吧。两个强人说谢谢指点,就打了起来……我不晓得输赢的结果,因为那本连环画的后边被撕破了。
那天的正午,站在陶陶和金贵之间,我其实什么也没有多想。我是在向你讲他们的故事时,才想起这另外一个故事来。两个故事有没有什么联系?当然有联系啊,不然我怎么会从这个联想到那个?不过,没有谁是麦麦德。从来没有,就连连环画上的麦麦德也是画上去的。真的,我没有相信过真有这个人。
在那个突然喧腾又突然安静下来的正午,金贵的眼睛从我和朱朱的肩膀越过去,直直地望着陶陶。他们之间的对视,其实跟我和朱朱并没有关系。
金贵穿着厚型的牛仔裤和夹克式的迷彩服,更像是盖搂房或者疏通下水道的民工了。但是,他脚上却令人吃惊地蹬着一双标准陆战靴,好像在大声否定我们的看法:哪有穿着陆战靴的乡巴佬?!甚至他的黧黑的红皮肤,乱蓬蓬的卷发,都让他看起来是一个驯化的印第安酋长——只差屁股上挂一壶弓箭,或者一把啪啪作响的左轮。他站在小街的中央和两个女孩子的身后,笔直地站着,双手下垂,很熨贴地贴着裤缝。他迷彩服上的扣子都严严实实地扣着,领口、袖口,都裹扎得纹风不透。这是什么天气啊,夏天正午的太阳通常被称作是毒日头,金贵顶着毒日头,他自己看起来也成了一个毒日头,汗珠像胡豆大的玻璃珠,硬粘在他的脸上、手背上,发出黯淡的光,黏乎乎的光。噢,今天,在我今天的记忆中,金贵和陶陶的对视,好比雪亮的光柱,一柱射着另一柱,射得人眼睛发黑,也射得人一身发冷。朱朱说,我们走吧?我说我不走,要走你走。她叹口气,拉了我,悄悄退到了街边的屋檐下。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14
屋檐下是正午发黑的阴影,朱朱的手在轻微地哆嗦。我没有放开它,我想让她镇定下来。她的手在我手里紧了紧,好像在说,真的要出大事吗?我也把它紧了紧,我是在回答她,要出事就出吧。
我当时的心情就是这样的,要出事就出事吧,天大的事情,不也就天那么大吗!
噢,我又要说到麦麦德了。在这个时候说到麦麦德,就像在情节剧中插播一则保健品广告,吊胃口、卖关子、捞钞票,一箭三雕呢。可是,这些东西麦麦德都不需要,是我在需要着麦麦德啊。当我看不清某个事情,说不清某个事情,麦麦德就会在我的心里蹦出来,让我变得清醒一点儿。麦麦德可能真是虚构的人物吧,可我们自己的故事不也像虚构的故事吗?虚构和虚构重叠了,麦麦德就始终站在我故事的交界处,弹刀微笑,如同骏马咴咴,他说出的一句话、二句话,句句都像是对我说的话。他说,万事不必焦虑,再大无非天大。天若有边际,事情就会有解决。
金贵站立在小街上的造型,就是来解决事情的样子。他好像已经在那儿站了很久了,其实也就是一小会的时间。而且他也可能没有停过脚步,而是一直地走着,自顾自地走着,走得很慢,好比某个人说话,听起来字斟句酌,而其实心意已决。哦,这是我的记忆,金贵是在我的记忆中走着的。记忆就这么可怕,把快的变成了慢的,又把慢的变得更加慢了。太阳那么毒,金贵的汗水把自己的衣服都湿透了,都有点像潜水衣一样沉重了,像古代的甲胄一样笔挺了,可他还是只管走去,什么都不理会。他接近的目标,当然就是陶陶和阿利了。
在陶陶和阿利的前边,站着一个胖乎乎的家伙,一个好心肠的男生,他举着一串烤糊的鸡屁股递给金贵。就是从前包京生喜欢吃的那种鸡屁股,还流着油,焦黄焦黄的,竹签子头上还在冒着火。包京生不在了,可他对鸡屁股的爱好却流传下来了,成了大家的爱好了。金贵接过来,像个有文化的城里人那样,说谢谢,谢谢。就大口大口地把鸡屁股啃了起来。他的嘴巴啪搭啪搭地响,油脂从嘴角滴下来,滴到地上和他的陆战靴上。胖乎乎的男生没说什么话,但他的样子在告诉我们,什么话都好说,什么话都可以好好说嘛。
金贵把鸡屁股啃完了,竹签子一直捏在手里。他走到陶陶和阿利的跟前,却不看陶陶。他说,阿利,好兄弟,你可波可以请我去吃一顿白果呢?我是一个乡巴佬,能去吃一顿白果,我就有个东西垫底了,是波是呢?
阿利冷笑一声,阿利说,你想吃白果么,如果我们去吃,你可以跟着我们去,就算白果给你垫底,你给我们垫底吧。可我们不去白果。阿利侧脸看看陶陶,意思是陶陶,你说是不是呢?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15
但是陶陶没有说话。
金贵却笑起来,他说,阿利啊阿利,你一个百万富翁的儿子,怎么也跟我这个乡巴佬一样贱呢?你请人家去吃白果,人家波去,你还引以为荣,津津乐道。我们乡下人爱说一句话,打狗欺主。人家把你当作了狗,还叫你爸爸也丢尽了脸,你跟我这个乡巴佬凶,逞什么英雄呢?
阿利嘴皮哆嗦着,连胸脯子都在一起一伏的。他犹豫了一小会,扬手朝着金贵扇了一耳光。但他的右手被金贵的左手挡开了。金贵说,扇我的耳光算什么呢,我波过替你说了心里话,出口恶气罢了。
阿利又看看陶陶,陶陶把一只手放进书包摸了一摸,又拿了出来。书包沉沉的,放着那个狠家伙。
先前那个胖乎乎的男生又踱过来,手里拿着一把竹签子,全串的是鸡屁股。他笑嘻嘻地说,金贵,你不要开口乡巴佬、闭口乡巴佬,我们五百年前哪个不是乡巴佬?你不当自己是乡巴佬,谁把你当乡巴佬。吃吧吃吧,吃吧!
金贵刚接过鸡屁股,陶陶啪地一响,开了一罐可乐,塞到金贵的另一只手上。喝吧,陶陶很和蔼地说,吃了喝了,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有什么事情,再回学校说,啊?
金贵灌了一大口可乐,把嘴里嚼碎的鸡屁股冲下肚子去。他说,学校,学校是说话的地方啊,你在学校和我说过几句话?
阿利突然当胸给了金贵一拳,他说,妈的×,谁给你说话,正眼看你就是瞧得起你了,你给脸不要脸!说着,他又是一拳,又是一拳。拳头打在金贵的胸脯上,就像打在水桶上一样,发出咚咚咚的空响。金贵手里拿着吃的,竟然没有避开。阿利出手也够狠的,像把积了几百年的恶气都使在拳头上。金贵的身子摇晃着,总算没有仰天倒下去。陶陶说,够了,阿利。但是阿利又打了两拳才住手,我看出来,阿利在表示,我就是要我行我素呢。
金贵慢慢缓过气来。阿利的拳头击在他的胸口上,气往上涌,把血都从嘴角濡了出来。我实在看不过去,就过去递给金贵一叠纸巾。金贵的双手还拿着东西,他勉强地笑笑,说,风子,你波给我擦擦?
我把手伸到他的嘴角给他擦了擦,血擦在雪白的纸巾上,竟然是酱色的,像番茄酱,像电影里的道具血。我说,金贵,你何苦呢?金贵动了动嘴唇,还没有说话,阿利已经把我的手拉开了。他说,风子,是我的朋友就不要站在乡巴佬那一边。
我说,阿利,你说谁是乡巴佬呢,我只晓得这里没有一个叫乡巴佬的人,你是吗?不是,那当然不是,可你的名字也不叫公子哥儿,对不对?
风子,陶陶瓮声瓮气地说,风子,男孩子的事情你弄不懂,你走吧。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16
我说,我要是不走呢?
朱朱过来拉拉我的手,说,我们走吧。走吧。
陶陶说,你不走,不走就不走,我们还能怎么样?
我忽然冷笑了一声,我都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冷笑。我说,我们,谁是我们啊?就是你和阿利吗?
陶陶摇摇头,他阴森森地说,所有的人。你除外,还有,陶陶朝着金贵努努嘴,说,他也除外。
朱朱怯怯地望着陶陶,她说,那我也除外吧,我不怕你。
我说,朱朱,你为什么要说怕呢?他陶陶又算什么,牛皮吹破了,也就是会说几句洋腔洋调嘛,还不敢光明正大……。
陶陶的胸脯一起一伏,他咬着牙,总算是忍住了。人群都慢慢聚拢来,围在陶陶的身后边,他们的手里还拿着竹签,嘴里也还在嚼着。陶陶朝着他们稍稍侧了侧身子,说,别让他扫了我们的兴,对不对?
第一个应声跳出去的人,居然是那个胖乎乎、好脾气的男生。他不用手也不用脚,而是抱紧双臂,埋了头,用整个身子向着金贵撞过去。
金贵如果侧身一让,那家伙肯定要扑个空,摔翻在地。但是金贵没有,金贵的手里还拿着鸡屁股和可乐,他也不让,也不退,迎着撞来的身子,也硬邦邦地撞了上去。只听得澎地一声闷响,胖乎乎的男生就慢慢地软了下去,娘们似的屁股稳稳地坐在滚烫的路面上,不哭不闹,非常安静地坐着,就像一摊黄泥巴。
金贵身上的汗水从衣服里面浸了出来,迷彩服染出圈圈点点的汗迹,汗迹又迅速被正午的热风吹干,成了银色的盐霜。他的手里还握着吃的东西,鸡屁股和可乐。他喘了一口气,似乎是调匀了呼吸,然后接着不紧不慢地吃起来。他很认真地嚼着、喝着,他的喉头在均匀地蠕动。忽然,人群中有个女生啪啪啪地拍起巴掌来,起初是稀稀落落的,后来就越来越响亮了,简直就像潮水在冲刷闸门。
阿利愣愣地看了看金贵,蹲下去,把两手捂在脸上,呜呜地哭了起来。陶陶抓住阿利的头发,一把就把他提了起来。阿利大叫一声“不”,惨烈得像要撕破了肺腑。但是陶陶硬把他提起来直直地立在自己的身边。陶陶笑着,用空余的那只手指着金贵,骂了一句英语,然后自己翻译了一遍。他说,小丑扮靓只会更加丑陋,乡巴佬装酷只会徒增可笑。金贵,我看你还是去建筑工地最合适。
陶陶说完,也是一片掌声和喝彩。这是我们第一次听到陶陶在我们中间说英语,说得轻松、随便,就像用我们的方言说油盐酱醋。如果说陶陶在老外面前像一个明星,那么现在陶陶已经成为陶陶了,一个理所应当的今天的陶陶。
陶陶一只手放进裤兜,一只手打了一个响指,立刻就有五、六个男生向金贵围过去,动手要拉要推,骂着妈的×,还摆不平一个乡巴佬!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17
但是金贵没等他们碰到自己,抢上一步,一口啐在陶陶的脸上。那不仅仅是唾沫,还有可乐、酱色的血和染成酱色的鸡屁股残渣,陶陶的脸立刻成了一张丑陋的脸谱。
金贵大声叫着,乡巴佬都晓得欺人不要欺上脸,老子今天欺到你脸上了,你还要找别人代劳啊?!
所有的一切,我们所能看到的,听到的,都安静得不得了了,只有烧烤摊上的火在呼呼地燃烧,树叶在风中翻卷,我们的呼吸在被放大、放慢,和慢慢地拉长。朱朱扯了一叠纸巾递给陶陶,陶陶接过来,慢慢地擦着自己的脸,有些地方擦不下来,就变成了脸谱上的油脂。他又拿手指梳理了一小会儿头发,头发柔顺地从中分开,中间犁出一道优雅的山谷。然后,陶陶朝地上啐了一口,竟是殷红的血水。他把自己的舌头咬破了。
就在这时,后门洞里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很压抑地叫着陶陶陶陶陶陶……。但是没有人理会,因为陶陶突然一脚踩在了金贵的脚背上!也就是说,一只陆战靴踩在了另一只陆战靴上,踩得如此突然,如此的狠命,谁都没有料到陶陶会来这么一脚!金贵惨叫一声,弯下身子去,徒劳地要去捧起自家的脚背。
只有我听出了那个呼唤陶陶的人是谁。我悄悄转头望了一眼,在浓密的荫影中,在后门的铁栅栏后,站着一个穿湖绿色吊带长裙的女人。她就像关在牢狱里的囚徒,攥着栏杆叫着陶陶陶陶陶陶,……。但除了我,没有谁回头看她一眼。
第三十章 靴子和拳头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其实就差不多该说剧终了。这类上学、放学、斗殴、打架的狗屁事情,哪一拨中学生都相差无几。你听多了,也觉得无聊透顶极了吧?真的,真的很没什么意思的。不过,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是这么没意思过来的,你让我讲,除了这个,我还能讲什么呢?老师、校长、班干部,从小就在给我们归纳意义,就像归纳一串数字的方程。可我们还是不晓得,什么才是有意义?我曾经请教宋小豆,就是我不断提到的班主任,请她举例说谁的生活是很有意义的?她一口气用中英文举了很多名字,可所有的名字都是死人,或者远天远地的人。我没有追问她,那么您呢,老师?这个问题会让她尴尬的,除非她只用英语回答,回答了等于不回答。
我还请教过一位历史老师,他是前来应聘试讲的男人。我说,某老师,对不起,我不知道您姓什么,你们讲的历史怎么全是那么有意义啊?历史真的是这样吗?一千年之后,人们看我们的历史也是很有意义的吧,可我怎么觉得很无聊?
那位某老师沉思了一小会儿,他说,我用一小时讲了一千年的事情,这些事情当然都很有意义啊。不过呢,被减去这一小时的一千年,可能真是很无聊,所以它们就被忽略了。其实你比我乐观啊,你的生活,我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你还在指望它们进入历史呢,是不是?然后,某老师笑起来,他说,你问了一个很幼稚的问题,也是我听到的最可爱的问题。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18
后来,某老师就再没有出现过,因为他没有通过试讲,也就没有被聘用。他永远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他本来就属于注定要消失的人。
当陶陶死命一脚踩上金贵的脚背时,金贵惨烈的喊叫就像刀子一样,把我们的心肺都捅破了。对于那个寂静的正午来说,这一声惨叫,这两个男孩,都成了让我们铭心刻骨的主人公。但是,在我给你讲述这一切时,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就像沙从麦麦德的指缝中流下去,再被风吹向四面八方。麦麦德说,让沙子留在沙子中吧……
我不懂麦麦德的意思,但我还是记住了这句话,因为我的无知,它显得更有意义,可以让我去琢磨一辈子。哦,请你一定不要笑话我。当然,笑话也无所谓。我现在越来越爱琢磨事情了,包括那些已经成为沙子的事情,比如,在陶陶突然一脚踩上金贵的脚背时,那扇阴暗的后门里真有一个女人的身影么?如果没有,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如果有,为什么所有人都没有看见她?
噢,你急于知道陶陶和金贵之间的结局吧,好的,好的,我这就告诉你。我不是有意卖关子,因为结局就在我心里。它搁在我心里的时间太长了,已经陈旧得像缩水、风干的豆腐了,没有一点的新鲜,碰一下都会成为碎屑,粉末,没意思透顶极了。当然,我也晓得,每一个初次听到这个故事的人,它都是扣人心弦的。好吧,我这就接着讲下去。
陶陶朝地上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突然就一脚踩在了金贵的脚背上。那一脚踩得太他妈的狠劲了,金贵惨叫一声,弯下身子去,徒劳地要去捧起自家的脚背。其实他的惨叫并不强烈,听起来甚至就像是鸟的叫声,但千真万确是痛苦无比啊。他的腰还没有弯到底,陶陶又已经飞起一脚踢在了他的腰杆上。金贵倒下去,滚了几滚,左手在地上一撑,迅速就站了起来。但他已经站得不那么挺直了,有点费劲才能维持住平衡了。但是,陶陶哪等他站稳呢,陶陶照准金贵的左手又踢了一脚。这一脚快得就跟闪电一样,闪电是什么,你没有听到雷鸣,闪电就已经从天空划过了。这一脚,传回来卡吧地一响,把金贵的左手踢得几乎骨折了!这一次金贵倒地时发出了轰隆隆的声响,他的左手如同被挑了筋的大象耳朵,无力地摊在街面上。陶陶跨上一步,把靴底压在它的上边。这一回,要比收拾包京生利索多了。陶陶的呼吸是均匀的,而且用不上书包里的狠家伙。
金左手,陶陶问他,你还是金左手吗?
金贵摇摇头,说,波……
陶陶又问,金贵,你知道我最讨厌哪两样东西吗?
金贵摇摇头,说,波……
陶陶说,乡巴佬,左撇子。你都占齐了。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19
金贵再次摇摇头,很艰难,可是也很执拗,他说,我波是乡巴佬了。我也波是……
陶陶脸上没有表情,但靴底上在暗暗地加劲,因为金贵的脸歪得越来越可怕了。陶陶朝金贵可怕的脸上啐了一口,仍然是殷红的唾沫。他笑起来,你也不是左撇子,是不是?
人群从街沿上移下来,圈子越围越小,空气中浮着浓浓的汗味和柏油味。
金贵的嘴歪着,却很意外地浮出一点笑意来。他举起右手,慢慢拧成一个拳头,有麦当劳的双层汉堡那么大。他说,我真的……波是左撇子。
陶陶冷漠地看了看金贵的右手,飞起空余的那只脚就踢了过去。金贵也不闪避,就用右手拧成的拳头向陶陶的靴子迎上去。拳头和靴子打在一起,连一点声音都没有,陶陶晃了晃,收回腿站稳了,而金贵的手上已经碰破了一大片皮,真是血肉斑斓。人群鼓起掌来,有人哼了一声,文绉绉地说,以卵击石。
但就在这一刻,金贵的第二拳已经打在了陶陶的膝盖上,而且一反手,又打在了陶陶的另一只膝盖上。这两下,真像有千钧之力啊,陶陶噗地一下就跪了下来。
(我听到一个女人在后门洞里嘶叫一声,好像接着就晕死了过去。)
金贵站起来,人群向后散开一大步。每个人,包括我、朱朱、阿利,脸上全是呆若木鸡,看着金贵的左手软软地拖在他的肩膀上,而右手却跟铁臂一样自如和有力,它揪住陶陶的脑袋,把它使劲地摁下去,咚咚咚地叩在麻石板铺的街沿上。叩了多少下?我不晓得是一百下还是一千下,这有什么关系呢?后来我们才晓得,陶陶在跪下去之前,几乎已经是昏死了。
然而,金贵就当陶陶是一个清醒的人,他低声地喝令着,他说,叫爷爷!
陶陶的嘴里濡出两个字,爷爷。
金贵伸出一根手指,说,你!
我们顺着他的手指望去,被指的那人竟然就是阿利。金贵说,你,过来。
阿利怯怯地走过去,走到陶陶的跟前。
金贵对陶陶说,叫他爷爷!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陶陶垂着头,说,爷爷。
金贵手上一使劲,就揪住陶陶的头发把他提了起来。陶陶一米八十的个子,居然被金贵的右手提了起来。金贵说,阿利是爷爷,你是狗屎!他一送,陶陶扑出去,压垮了一排冒着烟雾和恶臭的烧烤摊。女生们惊叫起来,我冲过去,和几个人用力把陶陶拖了回来。他长大的身子软软地摊在几个女生的怀里,一个女生把头伏在陶陶的颈窝那儿,呜呜地哭叫了几声,但陶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跟死沉沉地睡过去一样。
阿利,金贵柔声说,阿利,你波会有事吧?
阿利捂住脸,过了好一会,尖声尖气地哭了起来,像个突然断了奶的奶娃娃,哭得伤心、委屈,越哭声音越大,弄得很多女孩子都跟着哭出了声,哭成了一片。朱朱递给阿利一叠纸巾,我过去把他的头往怀里搂。但是阿利忽然一掌把纸巾打落在地,又一掌把我推得差点摔倒。他摸出一盒烟,抽了一根叼在嘴上,又摸出手机,一边打着,一边从生长着夹竹桃的墙根下走掉了。正午的阳光穿过树叶,零零碎碎地投在他身上,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受伤的豹子,迅速脱离了我们目光的追捕。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20
后来朱朱说,有人看见阿利家的小跑车就停在不远的地方,在一座大门紧闭的老宅外,一棵泡桐树的荫影下。它和树的荫影合成一体,以至于没有人注意到它。但是,朱朱也说不出,那车上的人为什么不下来帮帮阿利呢?
第三十一章 那时候的未来就是现在
后来的事情?噢,我真的不想多说了。我们有多少后来呢?后来就是未来的意思吧,未来就是理想的意思吧?如果任主任的侄儿还活着,他再让我们写“我未来着我未来的未来”,我就连那些字也码不出来了。因为,我的后来,不就是我的现在吗,你都看到了,就是这样的。
我们班很多人没有念到高中毕业就散了。也就是说,在第二年夏天到来之前,教室里的学生已经稀稀罗罗了,教室里冷冷清清的。宋小豆上课的时候,还是习惯用英文和中文重复一句话。她说,冷冷清清,正是这个季节奢侈的享受啊。
她看起来老了十岁了,甚至更老。细密的皱纹像括号一样,从她的眼角一丝丝地牵进了嘴角。她还是那么昂着头,但长长的辫子再没有拖到她的右边屁股上了。她保持着前一年英语节上的发式,从此没有改变。她结了婚,丈夫就是我们从前的蒋校长,今天的教育局蒋局长。蒋局长应该比宋小豆年长30岁吧,他为她离了婚,还为她染了发,焗了油,黑黝黝的,看起来他年轻了十岁,他和她的差距就缩小了二十岁。宋小豆没有担任教务主任,是她主动拒绝的。每晚她都在计算机上敲打一部书稿,而且始终都没有完成,有人说是一部小说,也有人说是一部回忆录,谁知道呢?她敲打的时候从不回避丈夫,因为她是用英文敲打的,蒋局长看了等于没看。清脆的键盘声在安静的蒋家响起来,把蒋家弄得更加安静了。
这些事情我都是听别人说的。在金贵和陶陶的小街决斗之后,我很快就离开泡中了。我觉得无聊,发腻,在学校呆上一个小时都成了疲惫的折磨,好像一把钝刀在慢慢地割肉。有一天我逃课去了瓦罐寺,就是我说过的,南桥那头那座小小的寺庙。寺庙的红墙、黄瓦被绿树林遮挡着,又被四周的高楼覆盖着,真是隐蔽得不能再隐蔽了。伊娃曾经写过,隐蔽的地方必有高人。我相信伊娃是对的,伊娃的长相、才华,就是上帝派到世上来发妙论的。对我来说,瓦罐寺就是隐蔽的地方,因为我从来没有进去过。
瓦罐寺其实要比我想像的大很多,山门很狭窄,进去了照样宝殿三重,回廊四合。要不然,毛主席为什么要说瓦罐里头有名堂呢?我去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也可能是五点多,寺庙里人很少,除了葡萄架下坐了几个茶客,就是回廊里有一些小贩在卖仿古的小玩意。我听到花木后边有敲木鱼的声音,敲到得意处,敲了一遍又一遍,却看不到和尚在哪里。反正没有事,我就胡乱地走走。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21
西边有一间厢房,也许就是厢房吧,我看见这个词在课本里边出现过,就是侧边的房子,侧室的意思吧?谁晓得呢。厢房的门口写了两个字,测字。这两个字我明白,就是算命的意思了。
我站在门口呆看着,厢房很长,长得就像是长长的地道,光线暗得人眼睛发痛。一个先生坐在藤椅上,正在给另一个先生测字。我看不清他们的样子,却听得清他们的声音。你在空空如也的剧场里说过话吗,你哪怕说的是悄悄话,也会像翅膀一样飞遍每个角落呢。其实他们的谈话已经接近尾声了,测字先生正在作概括,就像蒋校长讲话总要作总结。他说,合者,合也。合吧,好合就合。
来测字的先生就问,真的好合?他的声音我觉得很耳熟,但是不该有这么多的不踏实。
测字先生就说,嗯、嗯,好合、好合,当合就合。
那我就合了?
合吧、合吧,合者合也。
那人交了钱,就出来了。
我侧身让了让。他戴着墨镜,却遮不住他的儒雅、派头,还有喜气洋洋。我认出他,他就是我们的蒋校长和蒋局长。他倒是认不出我,不过认出我又会怎么样呢?认出了我,他也当做认不出,我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和测字先生的问答很好耍,就像春节晚会上两个人说相声,我一直记忆到今天。当然他不是去说相声的,他是为了一件事情去找一个答案的。后来我在别的城市里看见迎娶新娘的车队,车牌号上都贴着百年好合、百年好合,我哦了一声,才晓得蒋局长是多么认真和痴情啊。
那天我也测了一个字。我把口袋里的零花钱都抠了底,抠出一堆角票和硬币,堆在测字先生的桌子上。我说,老爷爷,我也要测一个字。
测字先生穿着不长不短的袍子,留着不长不短的头发,既像一个和尚,也像一个教授。他说,测什么字呢,姑娘儿?
我一下子哑了,嗯了一会儿,说,合的反意词是什么?
测字先生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合的反义词应该就是分了。
我说,那就测分吧,老爷爷。
测字先生在阴黢黢的光线里看着我,看了又看,忽然嘿嘿地笑起来。他把桌子上的零钞仔仔细细地,从一只手拣到另一只手,然后送到我的面前。他说,走吧,姑娘儿。
我说,什么,老爷爷你说什么呢?
走吧,他说,走吧。他挥挥手,朝着门外。门外的光线亮得耀眼,就像电影里拍摄的陕北窑洞,当然,是从里边往外边拍。
我说,你要我走吗?你是说,走者,走也吗?
测字先生摇摇头,又嘿嘿地笑,他说,这个姑娘儿有意思,有意思。走吧,啊?
我跟爸爸说,我要走了。我不念书了。爸爸说,走吧,你走吧。你也不容易啊。
飞雪
发表于 2013-7-21 01:45:22
我没有过完留校查看的日子,我就把我自己开除了。当初我多么害怕被开除啊,爸爸那么软弱,我总怕我被开除了爸爸怎么活?我现在才晓得,男人身上最摧不垮的东西,不就是软弱嘛。
我从此没有再上学,没有再进过一次泡中的门。噢,人都是没心没肺的东西,一个地方,一个人,曾经和你粘得那么紧,就像一团泥粘着一团泥。可是后来掰开了,说掰开就掰开,除了含含糊糊的记忆,也就和我什么关系都没有了。
我开始找地方打工。我打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我们家附近的那家小花店,那个老板就是小拳头。后来,就是火车站的批发市场,再后来,就越走越远了,去过外地,外省,外国,在东北、云南那边都跑过边贸。我随身带着刀子,可从来都没有用过。外边的世界不像人们说的那么野,况且我也不是嗜血的人,我带着刀子,只是像随身带着一个朋友。晚上摸着刀子睡觉,我不会感到太孤独。
朱朱几乎是和我同时离校的,她是警察的女儿,被内招到一所武警护训学校。她是穿着警服和我告别的,肥大的警服把她衬托得更加娇弱了,就像草原会把一只羔羊衬托得更加渺小一样。她拥抱了我,还用纸巾擦了擦我的眼睛。其实我一点没有泪水,倒是她的泪水弄湿了我的衣服。她说,别忘了我。我笑起来,刮了刮她翘起来的鼻尖,我说,天,怎么会呢?
朱朱破涕为笑,她说,因为你没心没肺啊。
朱朱的学校在云南的一座边境小城,靠近滇缅公路和澜沧江。她几乎每天都要给我写信,说那里阳光如何强烈,美人蕉如何鲜艳,而日子如何寂寞。最后她总以这么一句话来结尾,来看看我吧,风子?
而我几乎没有给她回过信,我不晓得该写什么。而且她的信都寄到我家里,我回家的时候,信已经有一大堆了,爸爸把它们放在一只装压缩饼干的铁盒里,迷彩色的盒子让人联想到云南。读着她的信,我会觉得很安宁。即便这个世界都把我遗忘了,还有朱朱记得我。但我不知道该给她写什么,我写的信应该回她的哪一封信?于是我就干脆不写信,我到现在也没有回过她的信。噢,朱朱,反正她都觉得我没心没肺的,对不对?
陶陶被金贵出其不意打败之后,也再没有去过学校了。至少,没有人见他白天出现在学校。后来,他也没有能够到尼斯酒店去,像尼斯太太说的,担任大堂经理,或者是大堂助理。我再没有看到过他,很多人也都没有再看到过他。朱朱在来信中说,天晓得朱朱是怎么晓得的,他去了哈尔滨,在一家不大不小的酒店工作,站在大堂的大玻璃门内,负责开门和关门。
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前几天我在一份《过路客》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居然是伊娃写的。你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伊娃吗,就是那个有八分之一俄国血统的女才子。我是在一个汽车站转车时读到的,确切地说,是翻到的,我读什么书呢,随便翻翻而已,翻翻照片、漫画,等等等等。我先看到了伊娃的照片,我一眼就认出了她的鹰钩大鼻子,虽然鼻子上架了一副大眼镜,耳朵上挂了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但我还是确信她就是伊娃。伊娃看着我嘻嘻地笑着,这是她从未有过的表情,比在学校时不知开心了多少倍。接下来,我看到了她的下身,下身仍然穿着拖地的长裙,她依在一棵巨大的雪松下,看不出她的瘸腿是不是已经痊愈。她的文章叫做《我的生活》,其实她写的仅仅是她今天的生活,对我们这座城市只字未提,倒是说到过一句泡中,但却很奇怪地写成了泡××中学。之所以要提到泡××,是由于实在避不开,因为她写到了她的男友,就是从前泡××的同学。现在他和她居住在同一座北方城市里,呼吸同一种北方空气,她爱他,就像他也爱她一样。他像雪松一样挺拔,她每时每刻都在想念他,想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像雪松那么站立着,因为他的工作需要他保持站立的姿态。而她呢,最后她谈到了她的身体。她在手术中确实被割错了一条神经,但是她没有成为瞎子,却成为了一个哑巴。她没有想到会成为一个哑巴,她对成为哑巴抱着深深的感恩,她不需要再说废话了,却可以地清晰地看到男友的容貌和身体,而他也越来越不需要说话了。她要写作的时候,就用手,要示爱的时候,也用手。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都是用手在说话呢。伊娃最后写到,“世界是多么的安静啊。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啊,不是吗?”就这一句话,我都能嗅出伊娃的味道来。当然,文章真正结尾的那部分,是别人代写的一段简历,或者,是以别人的口气写出的文字,谁知道呢?——伊娃,原名不详,俄罗斯族,自由作家,发表作品××万字。
页: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