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秋$
发表于 2012-12-3 13:46:46
忘了是谁说过,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很容易被一本书或者一部电影所改变,那么这个人基本上还谈不上价值观。被《肖申克的救赎》(原谅我举这么一个已经被用得滥俗的一个例子)影响到人生观,这个还可以理解为你境界较高,已经达到“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境界,但是如果你的人生观能被《鸿门宴》之类的片子所影响,那么在形容的时候也确实用不上人生观这么高级的词汇,顶多算是影响到你的生活习惯而已。
一本好书应该有打动人心的力量,这种力量来自于这本书所蕴含的作者情怀,这种情怀可以深切的影响到你的接人待物和人生态度以及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而影响你的一生。
血色浪漫,都梁这个家伙取书名要比海岩强多了,书名都是直白却又含蓄,有味道而且意味深长,当然,这话有点装逼,但是我只是想表达我对《血色浪漫》这个书名的喜爱。其实我一直不喜欢这本书的简介,它只突出了“血色”两个字,却没有意识到这本书真正的精髓其实是在“浪漫”两字上面的(这本书的责编的语文应该只有小学四年级上学期的水平)。何谓浪漫,浪漫不仅仅是男女之间的小情小爱与小情调,更应该是一种生活态度。很多人拿《血色浪漫》跟毛姆的《刀锋》相比较,认为《血色浪漫》在思想上比不上《刀锋》,其实在我看来,《刀锋》这本书比较装逼,拉里更是神神叨叨的像个神经病,而作者更是鼓弄玄虚,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人物塑造都比不上《血色浪漫》,唯一的优点就是看完了不知道想表达什么东西,而且主人公看起来比较高深,适合文艺青年拿来装逼,从来没见过文艺青年说自己喜欢《血色浪漫》的,就像文艺青年喜欢《追忆似水年华》不喜欢《草样年华》一样。如果你问我,《血色浪漫》想要传达一种什么人生观,我不会像文艺青年描述《刀锋》一样含糊其辞,我会很明白的用一句话总结:“丰富的人生远比正确的人生更美好”。
如果要找一个词来形容钟跃民的话,我想,“不羁”这个词应该是最贴切的。很多人可能看到这个词就想到“放荡不羁”上去,那么,我先在这里扫扫盲,“不羁”是可以单独使用的,但是,它的意思我却无法贴切的描述出来,如果非要一个解释的话,那么我的解释就是“钟跃民”。很多人看到钟跃民对待女人的方式,就觉得这家伙一点都不解风情,一点都不浪漫,其实恰恰相反,钟跃民真真正正是一个浪漫到极致的家伙。前文说过,浪漫,并不仅仅是男女之间的小情调,广义上的浪漫应该是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钟跃民去泡妞,看似莽撞,实则大胆而浪漫;别人去参军,他却下乡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别人提干,他却早早专业;别人当公务员,他却去卖煎饼;煎饼卖不成也能去当经理;经理转眼沦为阶下囚,这家伙却毫不在意……不可否认,这些情节有作者的刻意安排在里面,但是我们读来却丝毫不觉做作,反而觉得钟跃民每一步都走得顺理成章,为什么?正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不羁”的人。“不羁”这个词说的文雅一点就是“不以外物萦于怀”,金钱,地位,女人对他来说都不会产生多大影响,无论什么样的际遇都不会影响到他的人生态度,他坚持着去体验生活游戏人生,而不是过正常的生活到最后反被生活所体验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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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瑟$
发表于 2012-12-3 13:46:47
其实,对于《血色浪漫》,我已经远远不能用文字来表达内心的感触。很多次跟朋友推荐他,说过很多次喜欢的理由,打动我的细节,而现在,我再一次感受到文字的无力和苍白。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电视和小说都看过不止一遍。电视版的人物演绎也很到位。
晓白。我觉得她是和越民及其相像的人,两人都是骄傲到骨子里的人,所以一开始我就觉得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
秦岭,个性,有思想,理智, 独立。我有时候在想,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女子么?也许有,但很少。女子大多是敏感而矫情的,秦岭是个例外。虽然会为她和越民的分开而感伤,
但看到高玥之后我明白了。其实生活中大多都是高玥这样的普通女子,平凡,真实,一心一意的爱着一个人,等着一个人,默默付出。这才是生活。
我喜欢钟跃民,但,如果要我选择,我会选择张海洋。
爱情和生活,终究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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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荷$
发表于 2012-12-3 13:46:48
血色浪漫 钟跃民 在路上 生活。。。
看小说,就想看到曲折的情节,圆满的结局,主角起码也经历大起大落,说俗了就是相对过程更注重结果,可合上书,最让我反复想起的还是血色浪漫里每一次刁钻的对话和其中的某些道理。
现在,我在想,是不是我也要实践一下在路上的生活状态,尝试着保持最初的热情和动力。至少在结婚前,我会再体验更多种的状态吧!
近期正在烦恼结婚前应该存钱么?存钱存到两个人过日子两个人花还是趁着婚前好好使银子为自己讨个自在?我问过妈妈朋友,希望有一两个人能打击打击我这种企图“月光”的想法,不过貌似我得到压倒性的支持呀。。。。唉,或许我可以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实现这一年多在路上的状态?!
想到,就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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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seq$
发表于 2012-12-3 13:46:49
凌晨五点十四分,我终于看完了又厚又重的一本《血色浪漫》,我觉得这种精神,看完比《血》更厚更重的《国富论》简直指日可待。本来我打算看到十二点就收工,谁知,在打完中越战争之后,剧情更为跌宕起伏,浩浩荡荡犹如一江春水一发而不可收拾。刚开始还是被剧情所吸引,到后来,困倦的浪潮时时拍打着我的意识,支持我看下去的动力完全是倒计时般的页数和明天早上的第一节空堂和一节有感情朗读课文的WTO规则课。我原本的计划是明天早起练习英语听力。鉴于我现在不复当年的体力,就像黄小仙描述的那样,我明天自上起来脸上唯一丰满的东西就是眼袋了。想当年……好了,我决定从五点算起睡够七个小时再起来。当天中午我得到非常不幸的消息就是在张大妈的朗诵课上,本学期的第一次点名被我给撞上了,我真应该出去买张3D,我昨天晚上无意中发现我身边的无数彩民还是有利可图的,我真想知道,凤姐拿着那侥幸获得的十张滚烫的一百元大钞是什么心情。罢了,罢了,我今天主要是想谈谈五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故事,但题目叫做《像艳遇一样忧伤》。
《血》上出现的第一个女人名叫周晓白,在稀稀拉拉的看过几集电视剧之后,我觉得孙俪把这个角色阐述的非常到位,以至于我在看书的过程中浮想联翩的时候主人公都是剧中人的样子。这不得不说,该剧的拍摄很成功,因为我们在看书过程中联想到的主人公和影视剧中的人物没理由的对比,往往失望不已。好了,周晓白是一个漂亮的姑娘,符合任何男人初恋情人般的美丽娇惯,清高且捉摸不透,那是钟跃民爱上的第一个姑娘。那时候,他还不了解女人,同时又很虚荣,为周晓白的相貌所吸引,当然后来证明周晓白有无与伦比的才情气质,但相貌才是引起钟跃民兴趣的敲门砖,你当然不能在不被美丽外表蒙蔽的同时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如果当时我也在什刹海的冰场上,或许我比周晓白更有趣但绝不会引起他们这伙人的注意,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我们应注意到的问题是,相貌和文凭一样,可以当敲门砖,虽然他们的边际效益都成递减趋势。大家都喜欢美女,因为美女养眼,看上去像美景一样让人心情舒畅,但大多是男人最后讨得的老婆都相貌平平,为什么?因为美女毕竟是稀缺资源。女人也喜欢帅哥,但跟男人不一样的是,女人顶多也就是看看,没打算跟他过一辈子。男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占有欲很强,就像201高地,想占有,想拿下,并且想入非非。广大女同胞表示充分的理解并且对男人们的最后下场隔岸观火落井下石。当时,钟跃民正值青春年少,雄性荷尔蒙处于勃发时期,当然不能免俗。他使尽浑身解数,创造了许多与陌生美女搭讪的法则,终于修成正果,拉周姑娘下水,二十余年不得翻身求解放(后来的事实证明,调戏良家妇女是会遭报应的)。当然这是大多数少男少女初恋的真实写照,有人调查过,初恋的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五,也不知道这是哪个国家的数据。就算是郑桐的初恋对象蒋碧云,人刚开始看上的也是钟跃民,类似这种一半成功一半失败的初恋大概也算在这百分之五内。
好了,第二个女人出现了,她叫蒋碧云。她属于莫名其妙的上了钟跃民的贼船又被糊里糊涂的过继给了郑桐。这类女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最适合结婚的对象,论长相,属于中等偏上,带出去见人稍显逊色但不至于丢人现眼,家庭成分不好但和郑桐也算是门当户对,知识分子出身,这样发生口角也不至于出言不逊骂你祖宗十八辈,顶多耍耍小脾气来一句:郑桐,你丫臭流氓。这也无伤大雅。最难得可贵的是,这种女人温暖善良,天生拥有母性光辉,渴望平静的居家生活,结婚过日子让人放心,也是大多数中国女性一辈子的真实写照。虽然我一直觉得她被郑桐可怜兮兮的装逼样给骗了,但后来也算是幸福美满的小日子,所以,这种事,有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了。
但是,另一个女人出现了,她简直就是自由女神的化身。当然了,她也是个美女,钟跃民这小子多贼啊。我是因为她的一席话才决定买这本书来看。她说:跃民,你听好,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因为你寂寞,我也寂寞。如果将来有一天,你我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有了更精彩的内容,我会为你祝福,然后说声再见。希望你也想我一样,让咱们都保持在路上的感觉。就是一个“在路上”,彻底征服了钟跃民的心。这时何等的潇洒与自信,看重过程与遵循自己的心声,并不是每一个在中国受到传统教育的女性都能做到的。她冷静的吓人,但又不失似水柔情,她向往自由并给于对方最大的自由,这恰恰契合了钟跃民游戏人生的态度,她让钟跃民看到了一个可怕的对手,并且始终无法打败对手。因为她需要的不是占有,他因为无法攻克占领拿下而倍感失落。他钟跃民何许人也,竟然遇上一个比自己更加游戏人生的对手,还是一个女人,钟跃民很受伤。这种伤像折磨周晓白一样折磨了他二十年,包括后来的重逢,他也没有占据过主导权。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是了解,她明白钟跃民不想要什么,但钟跃民始终不明白她想要什么。让我们记住这个伟大的女性,她叫秦岭。至今为止,我觉得他有血有肉,真实地存在着,至少我知道,有人在向这个方向努力着。游戏人生,这不仅仅是一个大赌注,它是一生。
书中同样出现了一个伟大的女性,不知道她是不是钟跃民一生中最后一个女人,因为故事还在可可西里的草原上继续,并没有结束。 她竟然也是一个什么都不要,也可以陪你游戏人生的人,她不求从你的身上得到什么,反而在不断地给予,她宽宏大量,温柔体贴,她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并且不求回报,任劳任怨,她在你身边的时候像朋友,像哥们,晚上的时候她又像姑娘,她无催不坚,她是变形金刚,她是梦想,她叫高玥。但是你别想了,这样的人是不存在的,秦岭已经够完美了,但你可望不可及,你幻想中的这个有名有姓的女人她也仅仅是个幻想。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无私到这种地步,天使也不行。她是都梁的一个美丽梦想。
我们的男主角出现了,他叫都梁。在《血》的前半部分,钟跃民一伙人还是一群打架拍婆的无聊青年,我无法想象得出他是怎么写出《亮剑》这样的书,到1979年的那一场中越战争时才解开了我的这一迷惑,因此对这个人的经历产生了兴趣,因为有的东西是无法凭空捏造的。强大无敌的百度啊,它告诉了我此人的生平事迹,钟跃民这个人物带有都梁本人的自传色彩,除了不相信他有那么多的艳遇和我肯定以及一定他没有遇到过高玥这样的女人以外,我还是相信他的阅历如此丰富,顽主们的血色浪漫,下乡插队,从军参战再到商海沉浮,使这部小说有血有肉,百转千回,我祝愿他遇到的也别全是歪瓜裂枣。
这四个女人大概是一个男人一生中从青年时期的幼稚到经历成熟对于爱情的完美想象,把《红楼梦》看成一部爱情小说,大抵把那形形色色的女子高度概括起来也不过这四大类,一个懵懂的初恋,一个散发着母性关怀可以携手到老的妻子,一段完美但可望不可即的艳遇,一个想象过千百次也不可能存在的完美情人。这构成了一个男人一生中对于女人的各种想象,这是一个伟大的意Y.
PS:不管怎么说,这是一部让你了解男人、女人、青春和人生的小说。我的乱侃不过是没什么质量的一时痛快。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理论派的高手,但对于现实中的爱情我并不怎么渴望。想象反而来的更加真实可靠。我意Y中第四个完美男子在经历了初恋的青涩,失去的痛苦,得到后的难以满足之后在我的脑海中熠熠生辉。
我深受《明朝那些事》的毒害,怎么看都觉得这篇读后感写得像打仗的风格。
宁伟死了的时候,我热泪盈眶,我真TM想要是有下辈子的话,我想投胎做男人,然后成为一个像他那么厉害的军人。但是希望运气能比他好一点。
钟立风的专辑《像艳遇一样忧伤》,听起来,是那个年代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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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win$
发表于 2012-12-3 13:46:50
终于看完了《血色浪漫》,无意间在书市上发现这本旧书的时候,有一种欣然的欢喜,泛黄发旧的纸张记录了一个激情的红色年代,一群追求梦想的年轻人……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经常提到的一个话语,贯穿小说始终的一种精神——在路上。
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与呐喊声中,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日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钟跃民,袁军,张海洋,李奎勇……文革以前,他们只是一群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文革开始了,他们的命运也随之改变.混乱而血腥的京城,他们从属于不同的派别,他们可以为了一句话而杀人,他们吹着口哨挑逗漂亮女孩,他们捍卫着他们那个年纪不明白的东西,他们看似满不在乎,却在玩世不恭的眼神中伤害与被伤害……那个时代结束了,少年弟子江湖老,每个人都回归了看似正常的生活轨迹,他们的灵魂却再也回不到从前,生命中有些痕迹是擦抹不去的--钟跃民背上行囊,远走大西北,那一片天高云舒的辽阔土地也许能够为生命找到一个充足的理由..
他们看似玩世不恭,却有着燃烧的青春与梦想,拿着菜刀的诗人,演绎的一场血色浪漫。
当这本书翻到尽头的时候,我还会依稀的记起,钟跃民,高月,秦岭,周晓白,袁军,郑桐,张海洋,李奎勇……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他们的真挚与洒脱;是钟跃民对自由的向往与奋不顾身;是高月对钟跃民的忠贞追随与义无反顾;周晓白的执着爱恋;袁军的宽容洒脱……
没个人都在追求生命中的精彩,或许成功在每个人的眼中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会认为卖煎饼的没有当刑警队长的张海洋成功;有的人认为开小饭馆的没有当将军的袁军成功;有的人认为身陷牢狱的没有八面玲珑的李援朝成功……
但是,就是这样的钟跃民才是让我们欢喜的,无论是混乱北京城残酷混乱的青春,还是陕北插队的艰辛疾苦;无论是侦察营的雷厉风行,还是西北大漠的荒凉与豪迈。钟跃民始终在路上,为了他的一个突然的冲动去努力,去认真,为了他对生活的热爱与理想去追求。他是一个真正享受生活的人,真正理解人生真谛的英雄。
少年弟子江湖老,老去的不是人,而是少年的心,生活就应该有一颗敢于冲动,敢于年轻的心。在西北大漠之后钟跃民会演绎怎样的传奇作者没说,但是,在路上,我该怎样书写我的人生,达达会努力的勇敢的生活,可能会有孩子气,会有玩世不恭的态度,我却会一直保持在路上的精神,永远按照自己的理念去生活,永远做最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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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be$
发表于 2012-12-3 13:46:51
这本书出版发行已经很多年,被人追捧也已经很多年,甚至被改编成电视剧热播亦有年头。我这个时候上来写点感受或许显得out,但是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经典”。经典,就是无论过了多久都不会过时,每次看都有启示,每次读都有新知,在一次次的阅读中整个人整颗心慢慢得到沉淀。
言归正传,作为一名名副其实的花痴,我先说说男一钟跃民吧!话说,看这本书是我男人推荐的,得瑟的说自己以前就是钟跃民那号的。再话说,接触钟跃民,接触血色浪漫也不是看的书,而是电视剧。被男友带着看了前面几集,我着实被刘烨秒杀了,从此我爱的男人里又多了一个他。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被刘烨迷住了,还是被刘烨饰演的钟跃民迷住了。不过据后来长大成熟的我分析,是被钟跃民这个“背着菜刀的诗人”给征服了。他戎马倥偬的一生,就是给其他任何人来体验,恐怕都未必消受得了。年轻时候京城有名的“顽主”,打架、抢劫、拍婆子(吊小姑娘)简直不一而足。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在以钟跃民为核心的流氓帮里,还有袁军和郑桐两个为辅。看电视剧的时候,刚好看到刘烨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孙俪饰演的周晓白追到手,二人正甜蜜热恋。说到这里,我不仅要提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那就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动荡混乱的“文革时代”。出身于书香门第,将门世家的周晓白犹如白雪公主,她漂亮优秀、乖巧善良、重情重义。即使拿到现在,也绝对是一个带出去有脸,待在家里放心的女人。好吧,就是那个意思“入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可是偏偏就是周晓白这样死心塌地的性格却使得周跃民和他越走越远。话说回来,我看的电视是看到剧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钟跃民第一次“锋芒毕露”在优美的柴可夫斯基乐曲中给众人出口成章的来了一段文采飞扬感情真挚的乐评。他的言辞那样优美,让人听着不禁有身临其境之感,更加和音乐融为一体,水乳交融了。怪不得,周晓白听得都掉下了眼泪,并且从此对钟跃民有了根本的观念上的改变。以往那个爱打架、爆粗口不修边幅的顽主居然有这样安静让人着迷的一面。或许“背着菜刀的诗人”就是这时候诞生了。
电视剧看到这里,窃以为风流倜傥的钟跃民最后和白雪公主周晓白会幸福快乐的过完一生。其实,用包不同的口头禅来说的话就是:非也,非也。和周晓白刚有了点感情基础,俩人就面临了异地恋。钟跃民插队到了大西北,周晓白当兵做了卫生员,从此俩人轨迹渐行渐远。在大西北,是钟跃民人生的第一次升华。在食不果腹的艰苦条件下,他依然苦中作乐。带领老乡们去讨饭,趁机在县城大闹一场。对于这些在别人眼里都是“麻烦”是灾难的生活,他视为人生的一种乐趣。他一直在路上,他兴致勃勃,他好奇心十足,他对未知充满了莫名的兴趣,他做好了随时背起背包就出发的准备。但是,刘烨的形象已经铭刻于心。以至于到后来在看书的时候,看到钟跃民的各种经历,我脑海里便顺理成章的觉得是刘烨在贫嘴、在苦中作乐。甚至恍惚中,把钟跃民的形象就定义成我的男友。虽然实际上,他俩并不相同。我说过了,换成任何一个人,都做不成钟跃民。
在物质极度贫乏的大西北,钟跃民找到了精神寄托,灵魂伴侣。那个让他一辈子放不下的女人—秦岭。前面说了钟跃民是一个在路上的人,不肯停下来安分着。在比起北京来,什么都没得可玩的陕北,他发现了“信天游”这种感情饱满,打动人心的艺术形式。最初跟着放羊的杜老汉学习,后来遇到了秦岭,一个美丽孤傲最重要的是她也是一个不计结果之重过程,而且还会唱信天游的女人。他们从一开始对歌慢慢彼此了解,两颗年轻的不羁的心越来越近。最终钟跃民整个缴械投降,被秦岭完全拿下。看到这里,我掩卷沉思:我可能一辈子也做不成秦岭那样的女人。顶多就是一个单纯的周晓白。这样,我那“钟跃民”男友心里肯定会一直有一个“秦岭”,作为神一般的存在。不仅是我男人,或许这世上大部分男人都是钟跃民,他们一直有在在路上的梦想,他们不想被束缚,不想被女人管得服服帖帖,他们随时有激情追寻不一样的人生。对于我,对于大部分女人,都是周晓白。希望守着一份爱情天荒地老,即使平淡却安心。可是,在某个梦回的午夜,说不准会叫着钟跃民的名字哭醒。毕竟,这是我们的初恋。九夜茴在《匆匆那年》之后的又一力作《初恋爱》中曾准确的描述,初恋时的爱情是这样一种爱情:孩子般的单纯却不被看好,想要忘记,却躲不掉的梦魇纠缠一辈子。书中,周晓白是这样的。即使后来嫁给了钟跃民的好朋友袁军,但始终对钟跃民念念不忘。当然在那个年代,是出于一种发自内心的朋友的关怀,请各位不要歪想。
钟跃民经历了插队,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的钟跃民,终于在接近不惑之年的时候专业复员了。对于像他那样在路上的人,十几年的当兵生涯早没有激情,只是迫于军人的天职。还戏剧性的从新兵蛋子到小排长,到连长,最后做到了参谋。别人不知有多艳羡的大好前程,钟跃民潇洒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回京城了。
回京之后,又是一个新开始。他摆摊卖煎饼,躲避城管。后来遇到老战友,又戏剧性的成了西装革履的大老板,着实过了一阵歌舞升平的糜烂生活。再后来,为帮助战友受牵连入狱,在狱中的苦中作乐依然让我们觉得这个家伙真是够玩世不恭。出狱后,正儿八经的一个年且四十的大老爷们儿没有工作,到车站给人做装卸工,开出租车。而此时身边的朋友当年的顽主袁军和周晓白夫妇都是上校级,郑桐和蒋碧云夫妇也成了高级知识分子。偏偏最被人看好的钟跃民身穿早已过时的旧军装乐呵呵的享受人生。
看了这么久,你就觉得,总该出现一个和钟跃民相伴一生的人吧。高月出现了,这个比他小十岁的姑娘,慧眼识珠的认定钟跃民绝非“奁中之物”他在“待时飞”。高月是个聪明的姑娘,作为晚十年出生的女孩,她并没有认定钟跃民就是一辈子,关键是当下最好。这种“在路上”的状态正好和钟跃民不谋而合,俩人一起摆摊卖煎饼,一起开饭馆,最后的结尾,她终于买了飞西宁的机票,追随钟跃民去浪迹天涯……
合上书,我又陷入遐想。人到底是追逐一种怎样的状态呢?是钟跃民的在路上还是周晓白的安静踏实?最后我释然了,无论是怎样的状态,只要是你内心选择的,是你最想要的,就是最好的状态。血色固然很血腥,但是一样可以很浪漫。我们的人生即使平淡如水,一样也可以诗意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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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flyi$
发表于 2012-12-3 13:46:52
它讲述了老三届的生活经历,从六六年文革开始到改革开放十余年间的故事,即中国所谓的 “垮掉的一代”。
在红卫兵响应革命的六六年红八月,广播里飘扬着”毛主席最新指示“这样的话语,他们斗志激昂,满腔热血,到毕业时发现自己未来没有着落,同时家庭也被搞得衰落,这一阶段,他们精力多的无处发泄,甚至连读书都读不到几本,物质精神生活都很匮乏(毛泽东语录、毛泽东像章都是珍品,结婚时送显得很阔气,像章也越做越大)。
毕业后,征兵入伍、上山下乡,他们开始了新的人生,事实上,知青生活是多么的艰苦枯燥。在之后,部队当兵的转业、知青回来,等待他们的是现实的无奈,由于上学时没学到知识,山上下乡期间也没学到技术,他们的生活状况并不好。
故事的主角钟跃民,他的经历算是集合了他们这一代人的几乎所有处境。陕北插队当知青带队要饭、征兵入伍、部队屡建奇功却要求转业到地方、不愿被安排到刑警队而选择当小贩卖煎饼、之后国企贸易部经理出色表现、蹲监狱、开出租、开饭店、踏上西部沙漠的探险之旅,这是一个经历丰富的人生,这也代表着他们那一代人的大部分生活面貌。
我们从他身上看到的是,主宰自己人生的强烈意愿,我的命运要我自己把握,从容地面对各种生活处境,乐观开朗,幽默自信,我有自己的价值评判标准,我不愿意按照一种固定模式枯燥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一个良好的心态,独立的价值观,这是当下这个浮躁的社会所缺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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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iaiy$
发表于 2012-12-3 13:46:53
我不喜欢钟跃明.他的生活方式正好与我所想要的恰恰相反.
或许受武侠电视剧的结局影响太深了.亦或骨子里沁着陶渊明“归去来兮”.
其实我明白自己根本没有那么豁达.对待爱情我简直就是一个白痴.我爱她一心一意.可是两地恋把我们扯远了.她不明白我,根本不懂我.把我对她的爱看得太清.
袁军负伤,罗芸为自己的前途全然不顾自己的恋人.袁康复后绝决的分手.她和几个男同学一起去吃饭却不接我电话.这多少有些相似.而且这类的事情不是一次两次.我很失落,尽管还爱她,可我想如果再她不看重我,那就不可能了.
我很羡慕郑桐.做个平平静静的学者,理性的看待历史,看待这个世界.一个懂他的蒋碧云.中国历史是该好好读读了.也只有看书时我才能忘记烦恼,忘记她带给我的痛苦
李援朝.离开了改革开放中的中国.他代表了一群人--你无法说他那样做对国家的利弊.他与钟那些谈话很深.我无法接受.
李逵勇,真正的悲剧,社会主义国家的讽刺.我和他最接近,甚至不如他,无权无势无关系,滚打了一辈子什么也没留下.信佛是他精神上的一种安慰.除此还能怎样
宁伟,特殊的人群.悲剧.
(以上其实是两年前做的笔记。没有改动。仔细一看,和现在的差不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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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牧$
发表于 2012-12-3 13:46:54
里面每个人物性格都展现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都梁的小说。一部《亮剑》再一部就是《血色浪漫》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这部小说当然有很明显的现实烙印。看到的只是自己。赤裸裸的被青春划过一道道伤,留下深深浅浅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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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一$
发表于 2012-12-3 13:46:55
爱不了钟跃民,不如做三毛
——读《血色浪漫》[都梁]
从来没有一口气把一部长篇在一天内看完,而现在,我还在情节中没有出来。
对于都梁的这部长篇,我不会单说一个“好”字,也没有到那种不可方物的程度,只是故事真的吸引人,而我会说一句“值得看”。正如我一向觉得电影不是娱乐一样,一部有质感的小说,虽然它会注明“本故事纯属虚构”,但是任何文学作品都是源于生活的再创作,自己的世界太小了,看别人的故事,再将其回归到生活,就是在增加自己洞察世事的功力,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小说的效用所在。
豆瓣上有个帖子是“钟跃民爱谁”,讨论很是热烈,正如一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每一个读者都有一个钟跃民”,钟跃民到底爱谁,你说了算。
我觉得,钟跃民其实爱的是“在路上”的感觉,那一种“血色浪漫”,而这种感觉,只有他和秦岭在一起的时候,才无须多说而心有灵犀,所以,可以说,他爱的是秦岭。(演秦岭的演员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后话)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么, I love you not because of who you are, but because of who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周晓白,蒋碧云,秦岭,高玥,可以说都是爱或者曾经爱钟跃民的。
周晓白,关怀了他一生,两人最后发展成温吞水一般的亲人,好在周晓白还是知性而理智,有自己的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袁军爱她,所以我不觉得钟跃民要对她的幸福有什么歉疚,而钟跃民似乎也没有。
蒋碧云,短暂的crush,在那样的环境中,我想钟跃民绝对是最讨喜的那个,应该没有女生会忽视这个活宝,但是感情的事不是评优秀,需要的只是最合适的,和郑桐在一起,靠知识改变命运,一家三口,安稳而满足,模范夫妻,五好家庭。
秦岭,黄土高原上难得一曲嘹亮,两人相遇得太短暂了,好似生命长河里的惊鸿一瞥,可是就是因为多看的这一眼,此生便念念不忘。在我看来,钟跃民爱得就是秦岭,不然他不会在一个人走夜路的时候打越洋电话,还轻轻浅浅地说,“秦岭,我很想念你。”但是不得不说,他们两人之间的浪漫,就是因为这种“相见不如怀念”。倘若秦岭果真一直等着钟跃民,然后两人一起“上路”,那就不是这样的故事了。伍尔夫说:“记住我们共同走过的岁月,记住爱——记住时光。”
高玥,在钟跃民半辈子风尘过去,他走到了一个需要被叫做“家”的地方。我觉得高玥这个角色显得太过于理想化了,算是给钟跃民颠沛之后的一种慰藉。她爱得无欲无求,但是真的少了一种刻骨铭心。我只是认为,她是出现在了对的时候。
我想我要是周晓白,蒋碧云,秦岭,高玥,这其中的一个,我也会爱上钟跃民这样的男人,高玥的感受很对,“他身上没有半点儿庸俗之气,这是一个豪爽大气的男人”,确实,有种“独特气质”,但是秦岭的奉劝也是一针见血,“离这种人远点”。对于世界观太广阔的男人来讲,你如果内功不够,还是远远看着好,免得落个自己内伤不说,还扯出一丝“心甘情愿”的大义,自己都想同情自己。不要指望对他“托付一生”,你们的关系不应该是包含与被包含,他需要的,不是一种托付和期望,不是一种人生既定的寻常,而是一个足以并驾齐驱的有头脑的知己,是可以迎着风雨一同飞翔的比翼鸟,这些,你都做得到吗?要做到这重境界,其一便是,情感的独立。难怪《第十放映室》里在评说张艾嘉的时候,将“情感的独立”称之为一种高贵的气质。
钟跃民说过,“晓白,你知道将来和我过日子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吗?我告诉你,如果我去要饭,她会兴高采烈地和我一起去,我们还会坐在草堆上边晒太阳边互相捉虱子,就像动物园猴儿山上的猴子一样。如果哪天我突然觉得安稳日子过烦了,忽发奇想,打算去神龙架找野人,去尼斯湖抓怪兽,她都会高高兴兴和我一起玩……”在中国,对于女孩子,待字之年纪,父母都会把女儿结婚视为“寻找归宿”,“归宿”一词又不自觉得让人想到安稳的、清泰平安的、相夫教子的生活。在这种传统思维下成长起来的姑娘,能有几多,可以钟跃民一起享受“血色浪漫”,一起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想到了她,三毛。
我并没有看过太多关于三毛的书,桌上的一本《撒哈拉的故事》还是舍友送的18岁生日礼物,但是这个以流浪人自居的传奇女人,谁都知道她的潇洒不羁,。单单听一首《橄榄树》,你会惊叹她的灵魂多么自由。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无理无据,又多么不容质疑,因为,你向往了。
三毛对荷西,也是爱成了一个传说。但是三毛自己的生活和心灵状态,我也不得不用上“血色浪漫”一词。她的浪漫,不是那种小资情怀的糯糯暖暖,不是那种清水白菜的平平凡凡,而且和沙漠有关,和万水千山都走遍的滚滚红尘有关,甚至最后的死,都不禁让人想起子规啼血。
爱不了钟跃民,不如做三毛,后者完全没有说做像三毛一样的女人是退而求其次的意思,而是一种自己无法望其项背的赞誉,还有,仍是向往。
可以说,任何一个情重之人,一生都可能过得不是很太平。我所说的情重,一是指自己付出的,一是指自己背负的。但是,感情这事,还是那句话,“咱自己就不能太当真了”(钟跃民对蒋碧云说)。人生如戏,入戏深了,那就是你活该。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这是凯鲁亚克说的,还有一句特欠扁的是:爱生活,爱自己,开心就好。(这是你说的。)
关于书:
还有两部同样是带着浓重黄土高原气息的长篇,《平凡的世界》和《白鹿原》。《平凡的世界》太早之前看的,当时的阅历过于单薄,有待重温。《白鹿原》和《血色浪漫》相比,色彩更加浓郁,整个感情基调也更厚重一些。我个人看来,这三部曲的阅读顺序应该是,《平凡的世界》,《血色浪漫》,《白鹿原》。认真看完一部优秀的长篇,那种阅读体验,是再多经典的段子也无法累加起来的,所以,去读吧,书里的世界,有你想要的答案。
三部电影:
看他们最开始当“玩主”的时候,想起《阳光灿烂的日子》,书里也有提及。
看宁伟当杀手的时候,想起《无间道》,我靠,写黑帮大片呢,此处情节有点拖拉,个人观点。
看钟跃民在反偷猎队的时候,想起《可可西里》,我想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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