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尽欢$
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诸位,顺便猜猜,都是哪个人物写给他的儿子的啊(不管书中有没有)
都是天龙八部里面的男人!!
有一天啊,我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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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我的儿
当你老爹我被当年的旧情人追杀的时候,你不要多此一举来救我,你爹爹早就有死在旧情人手下的自觉。
还有,你老爹我一直想要一个儿子的理由,是因为儿子不听话,可以拿来打。
女儿,我太娇纵。不是坏到去祸害别人,就是心软到为了他的男人送命,我太心疼,舍不得。
所以,你啊。要老老实实读书,不要沾花惹草,免得勾妹妹勾到亲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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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我的儿
你要相信梦里遇到的人,你要有追逐梦的精神,不要怕别人说你痴说你傻,梦是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
我和你妈妈就是在梦里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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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我的儿
男子汉不要婆婆妈妈,但是看到漂亮姑娘的时候,出于礼节也要多看两眼,女人都是这样难惹的存在。你调戏她,她生气。你不调戏她,她更生气。
所以,吸取老爹我的教训,你要学会调戏能调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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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我的儿
你千万不要盯着一个女人的眼睛看太久。否则,有一天,她会挖了你的眼睛,然后又丢掉。
你老爹一辈子的错误不是性格无赖,不识好歹,遇人不淑,为虎作伥,脸皮厚胆子小……
而是,你老爹一生只痴情一个人,那样太危险,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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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我的儿
你要记得,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女人可以把你拯救。虽然你们以后未必会在一起,甚至她未必真的爱你。然而,那一刻的相遇,足以在你心底留下一块细软,不时发作,与人为善……哪怕害你死得很惨,但是,也不要错过那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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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我的儿
你忽然发觉朋友靠不住,女人靠不住,盟约靠不住,只有身边的丫头靠得住。那不是他们的错,也不是你的错,只是因为大家想要的都太多。如果遇到一个很在乎你的人,不要放走她,哪怕不能给她名分。
究竟是大胆的自私能让两个人满足,还是胆小的良心能让她幸福,不过是个打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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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我的儿
你总的相信点什么,坚持点什么,期待点什么。给自己个理由,混蛋一点或者坚强一点。
你会为了这一点点相信和坚持,吃许多苦头。比如认了一个倒霉的师父,连带一堆真真假假的师娘给你气受。只因为你觉得他比你天才一点点,你不想与他错过。
甚至你的老大跟你反目成仇。只因为你原本相信他虽然比你更坏一点点,但是,还不至于向你出手。
然而,你还是要坚持你相信的那一点点。
人不怕信仰错误,没有信仰的人太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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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啊,我的儿
你爸爸不是大侠,也不是王爷。不够天才又不够坏。
抱着你的手,也不会发抖。
可能还对你很挑剔,自己又不够表帅……
只希望你长大那一天,还能偶尔跟我说实话
不要像我和我的爸爸,我们表达亲昵的办法,就是我爱吃他做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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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啊。要老老实实读书,不要沾花惹草,免得勾妹妹勾到亲妹妹………… 父段正淳
我和你妈妈就是在梦里遇到的。父虚竹
男子汉不要婆婆妈妈,但是看到漂亮姑娘的时候,出于礼节也要多看两眼,父萧峰
你老爹一生只痴情一个人,那样太危险,死无葬身之地。游坦之
你要记得,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女人可以把你拯救。恶贯满盈
究竟是大胆的自私能让两个人满足,还是胆小的良心能让她幸福,不过是个打赌。 慕容博慕容复, 谁说都一样
人不怕信仰错误,没有信仰的人太可怜。 南海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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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女$
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其实这是一件不甚光彩的事,写出来,不是为了炫耀,而是想告诉大家,天上有时候还真会掉馅饼。
蒙上帝眷顾,我有出了名的好运气。就说哪珍珑棋局,若不是“恶贯满盈”段延庆用“传音入密”教我走棋,我是决计见不到无崖子,更不会得到那一身可怖的绝世内功。很多人羡慕我,嫉妒我,同样狗屎运的段誉还和我拜了把子。
故事要从天山童姥携我入了西夏皇宫地下冰窖写起。人老了,就容易变态,尤其是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得到过真爱的老女人。所以,童姥总是变着法子要我破戒。起初,她在我面前摆上了火腿、海参、熊掌、烤鸭,我没有动心。给我讲很黄很暴力的笑话,我也没有动心。直到我饿的昏睡过去的时候,她居然给我抢来一个裸体女人……?什么?你说什么?
对了,我知道你想说的是若干年后一个共产党员的故事。1949年9月28号,这名倔强的党员被国民党抓了。第一天,他被打了一顿,但他没有招;第二天,国民党给了他一些钱,他还是没有招;这下国民党急了,于是在第三天给他送来一个花姑娘,他居然招了一点;得了好处的他第四天还想招,TMD的全国解放了。
我就是这样子。话说那天睡梦之中,我忽然闻到一阵甜甜的幽香,这香气既不像宫爆鸡丁,也不是鱼香肉丝,但就是觉得全身通泰,说不出的舒服。迷糊之中,一样软软的物事靠在了我的胸前,我惊呆了。伸手一摸,着实柔腻温暖,竟是一个不穿衣服之人的身体。我刚想骂道:“前辈,你居然想老牛吃嫩草。”那个肉体却说道:“我……我在什么地方啊?咋这么冷啊?”喉音娇嫩,是个少女声音,绝非童姥。我全身颤抖了,谁知这女的还真大方,边说:“你……你……是谁?我……我……好冷,你又是谁?”边往我身上靠去。我可是个和尚啊,生平只和阿紫、童姥、李秋水三个女人说过话。虽然曾经在参禅时,也偷偷幻想过男女之事。但此事过于突然,所以我急忙站起身来相避,一撑持间,左手扶住了那少女的肩头,右手却揽在她柔软纤细的腰间。二十四岁的我啊,再难释手。那女的更是嘤咛一声,转过身来,伸手勾住了我头颈。颤声道:“你……你……你……我好冷,可是……(口口口口口此处删除300余字)。
一个时辰过后,少女道: “好哥哥,你是谁?”这六个字娇柔婉转,但在我听来,宛似半空中打了个霹雳,颤声道:“我……我大大的错了。”那少女道:“你为什么大大的错了?” 我结结巴巴的无法回答,只道:“我……我是……”突然间胁下一麻,被人点中了穴道,跟着一块毛毡盖上来,那赤裸的少女离开了他的怀抱。我叫道:“你……你别走,别走!”黑暗中一人嘿嘿嘿的冷笑三声,正是童姥的声音。我一惊之下,险些晕去,瘫软在地,脑海中只是一片空白。耳听得童姥抱了那少女,走出冰库。
接下来便有了三天的恩爱缠绵。其实我心里很自责的,毕竟自己是个和尚,犯了色戒,那是极大的罪过啊。直到身为少林方丈的父亲东窗事发,被爆年轻时的丑事,我才觉得这实在是基因遗传的问题,由不得人选择。
后来,我做了逍遥派掌门,梅兰竹菊四位美女经常伴随左右。但我总觉得生活中好像少了什么。对呀,是梦姑。梦姑,你在哪里呢,我找你找的好苦啊。
狗屎运还在继续,要说这梦姑也是个奇女子啊,为了找我,居然想出个比武招亲的俗路子。那几个问题更是在常人看来是那么的不靠谱(一生中什么时候最逍遥快活?一生最爱的人是谁?最爱的人长什么样?),要是你怎么回答。无非像个流氓,说娶到你最逍遥快活,最爱的人是你,等我娶了你就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可惜,越是貌似正确的答案往往是错误的。谁让人家是西夏公主呢,谁让人家有个当皇帝的老爹呢,慕容复想光宗耀祖,那个什么王想攀亲家,可你没有那几夜的缠绵怎能应付如此应时应景的问题。
最后的胜利者,当然属于我虚竹。这盘棋如那珍珑棋局一样,本来就是上帝为我特意准备的。
(PS:本文完全取自《天龙八部》,貌似很黄很暴力。仅做无聊之时娱乐大众而已,不必当真,更不必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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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
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记得当年高考时,越是临考,越是手捧大部头的连篇小说。因为沉溺到书中去是唯一化解内心压力的方式。
那一年,每个周六考完“本周测试”,便拐弯进一家租书小屋,租下脏兮兮的大部头的书籍,再买根雪糕,如入无人之境,一口气读完洗澡睡觉方迎来第二个学习周;
很多年之后,也已经是10年了吧。在巨大的压力下,夜不能寐,脑中百转千回寻找无数可走之路。慢慢就这样过去了2个多月,发现后腰开始疼痛,知道不良作息已经伤害身体。已经不是当年十几岁了。
前几天傍晚觅食时无意中路过一家小店,看见一排的花花绿绿的书籍,知是小租书店兼杂货铺了。
城市日新月异,传统民间的生存方式一步一步的被逼远离人间。
偌大的上海,却在住家附近找不出一家可以手到擒来的租书店。之前的一家连锁书店因盈利不善远远迁走了。为了维持生存,上海的书店总是要占据了好的地段吸引人流,像是小时候随便小街上也能找出来几家小书店的光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抬眼进去,是一堆的漫画和言情,只好问了句:“老板,金庸的有吗?”老板回说,有的,在最顶上你要那个?我眯起眼看,看不清楚。只好说能麻烦帮我看看吗?要一套的。
随后,拿了一套天龙八部出来。
大学时,曾在学校的小店铺内看完了能看的金老前辈的书籍,囫囵吞枣不得其味。
很多年后了,再次沉浸在他的书中,随书中有血有肉的人物哭笑、悲叹、欢喜,早已忘记窗外天色。
待得一部五册看完,已经过去了两天两夜。而盘亘在内心的压力也在这几天内消失的无影无踪;
武林中人人自苦,悲喜不同,佛法化解那或争名夺利、或执迷不悟、或暴戾深仇。而佛法如何化解生存压力?天下之大,无一屋可以隐居,无一人可以依靠。人生如雾亦如电,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苦。
只愿现在依然能够潜入山中,渡过数月;
所谓小隐隐于野、大隐隐隐于市,倘若一追求“大、小”依然是执迷不悟了。
不若顺其各人天分与际遇,早日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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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声依$
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我是一个不懂爱情的人。。。却是一个被爱情所困对爱情痴迷的人。。。有谁不困有谁不痴呢?连乔峰这样的英雄人物也是如此,一个本不懂爱情却又偏偏碰到爱情的江湖草莽,总是在血色和豪情中涂染自己爱情的颜色。。。
从金庸的武侠的爱情的故事里我自作聪明地找到了一个关于爱情的“真理”:其实最不懂爱情的人才会收获最纯真的爱情。杨过初遇小龙女的时候还是屁颠屁颠的小屁孩,他知道什么是爱情?即便长大了一些,还是对爱情一窍不通,“姑姑,姑姑”地惹小龙女生气,惹读者生气,后来也许懂了“情为何物”,可是爱情毕竟是在他的懵懂里发芽的。还有郭靖,一个彻底的FOLISHMAN,却拥有聪明百倍于他的欧阳克所无法拥有的蓉儿,难道世间的女子真的喜欢的是傻头傻脑的大傻瓜?也许是,也许不是。还可以举例,比如童心未泯的老顽童也是一个爱情傻鸟,不悔仲子逾我墙的纪晓芙本就是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呆头呆脑的虚竹字典了里就没有爱没有情。。。好像真的是这样,傻人有傻福。。。让我们再站高一点看,所有这些所谓的傻子憨蛋其实都是用一种最简单的眼光对待爱情,这眼光里没有杂质,就是对爱人的欣赏和美好情愫的珍藏。杨过眼中的情人是爱他照顾他的姑姑,而不是丐帮帮主和大侠英雄的女儿黄蓉;郭靖眼里的情人就是和他荡舟西湖的小乞丐黄蓉,而不是成吉思汗的女儿华筝;纪晓芙眼里的情人就是给了她美好回忆的魔教左使杨逍,而不是名门正派的殷六侠;周伯通就要喜欢英姑,管她是谁的女人;虚竹可以不要武功重返少林,但却无法摈弃尘世间的梦姑。这些傻孩子们的爱情与金钱,名誉,地位无关,只是两个人的事。回头看看我们这个世界,爱情的傻瓜实在是太少了,一段本来可以很纯真的感情非要穿上华丽而又虚荣的外衣,恋爱的双方总是考校对方,考校对方的地位对方的金钱对方的可持续发展力,所以现在的爱情总是少了一些宁静,多了一些浮华。
似乎扯远了,再品品《天龙》吧。乔峰是英雄,绝对不是傻瓜。但他的爱情照旧有一种傻傻的感觉,与郭靖相比只不过这份爱情不是傻的可笑,而是傻的可悲。康敏对他施以女儿家的温柔,他顾及的是兄弟之情,就像康敏自己说的那样“如果我不是大元的妻子,你会不会爱上我呢”。我们无从得知这样的假设后果,我不想一点人情味都没有的做出否定的回答,毕竟康敏是第一美女,还具有高超的公关绝技,我想是男人很难拒绝这分诱惑。可是,在小说中乔峰确实是没正眼看过康敏,这是乔峰的“傻”也是他的悲,更是金庸武侠里大侠的傻与悲,如果《天龙》的作者是古龙,也许故事又是一种发展与结局。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们又少了一份可以细细品味与咀嚼的爱情故事了。恕我直言,古龙武侠里除了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感情值得读者回味外,我实在找不到经典的爱情故事。还是谈我们的《天龙》吧,后来有了阿朱,这个也是个傻里傻气的傻姑娘,我始终认为她是小说中最可爱的一个女生。她的调皮或许遗传于她的母亲阮星竹,但又与阿紫的调皮有天壤之别。在塞外“牧羊放马”近似于通话般的爱情憧憬,只能是一个江湖草莽和一个灰姑娘之间的纯真的约定,可是雁门虽远,却终究逃不了大辽的铁骑和大宋羸弱的欺诈。爱情的破灭又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天真”。一世英明的乔峰最终逃不过康敏的一句谎言,还是自己太傻吧,让爱情在降龙十八掌的威力下显得那么苍白与无力。算了,当一切都以悲剧收场的时候,我并不心痛,因为雁门关外短暂的宁静生活不仅是乔峰一生的幸运,也是读者一生的幸运,牧马放羊,呵呵,好美啊。我们最终跳不过生活的悲剧情节,就像乔峰跳不过江湖的血雨腥风一样。但是能在江湖的风雨中遇到一个人,在茫茫的戈壁或是浩浩的西湖上,一起编织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这该是多么美丽的事啊!即使是后来。。。不要去想后来吧。。。
最后,让我们比较这两个人吧,来作为对傻子爱情的诠释:
康敏喜欢乔峰,她对乔峰说:我要做帮主夫人
阿朱喜欢乔峰,她对乔峰说:我要做乞丐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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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
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谈到段誉的爱情,许多人立刻会想到王语嫣;当然,其次也会记起钟灵和木婉清来。然而,单从读者这先后有别的反应中,就足以见出:段誉之爱钟灵、木婉清固先于王语嫣,但诚不若爱后者之激动人心。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段誉和这三人的爱情,都只是停留在现实的境界里。段誉的爱情,其实还应包括一层更高的童话的境界,那就是他和“神仙姐姐”——无量山石洞中的那座玉像——之间的“爱情”;虽然这给许多人忽视掉了。我认为,段誉的爱情,当是现实与童话的一种。
活生生的人居然会和没有血肉没有思想的玉像产生“爱情”,这岂不是太匪夷所思了吗?不错,乍一看,这的确不近情理。不过细想一下,这种“童话的境界”的爱情,又岂是一般人能有的呢?段誉之爱“神仙姐姐”,不但极有可能,而且也只有他才有此可能——段誉可不是“一般人”!我想金庸在创作《天龙八部》时,似乎也钟爱着段誉:他在小说的开头就用“青衫磊落险峰行”七字,概括地呈现出段誉卓尔不群的形象。他身著青衫,倜傥潇洒;但天然又是个书呆子——“从小受了佛戒”“念四书五经”,“学的是儒家的仁人之心、推已及人”、佛家的诚挚,所以他总不肯学武,讥讽看人“你砍我杀”“还不如瞧人家耍猴儿戏好玩”。他一点武功也不会,“江湖上的事”也一窍不通,但凭着一腔正气浑身是胆,明知不敌还挺身而出斗敌救人,甚至苦口婆心地“晓谕”杀人不眨眼的敌人不可胡乱杀人:结果往往历尽折磨性命攸关,然响铮铮傲骨不折,坦荡荡胸襟不改。既有雅儒礼佛熏陶其品格,更兼苍山洱海冶铸其性情,段誉行至无量险峰赏玩无限风光,当真临风眺远衣袂飘飘,不自觉地诠释了光明磊落之内涵!我觉得,如果天下真有段誉这样的人,那他注定要成为世间独一无二至真之人!
所以,段誉爱上“神仙姐姐”,臻至“童话的境界”也就不足为奇了。“神仙姐姐”虽然只是一座没有血肉没有思想的玉像,但在段誉心里早已升华成人间至美。在这位至真之人看来,“神仙姐姐”“肌肤若雪,绰约如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其姿容体态“皎若太阳升朝霞,灼若芙蓉出绿波”。于是,他“瞧着她那有若冰雪的肌肤,说什么也不敢伸出一根小指头去轻轻抚摸一下”;对帛卷上“神仙姐姐”的胴体,“只觉多瞧了一眼也是亵渎”“急忙掩卷不看”;他甘为“神仙姐姐”赴汤蹈火,“但觉依她吩咐行事,实是人生至乐,当真百死不辞万劫无悔”。段誉“由爱生敬,由敬成痴”,对“神仙姐姐”顶礼膜拜亦真亦痴,以至于觉悟“似神仙姐姐这样的人物,又怎会做丝毫坏事”,疑心“绰约如处子”的她“怎么会生孩子”。——至真之人对人间至美的崇拜一至于斯:他对“神仙姐姐”的爱情是形而上的,她实际是他完美理想的精神寄托。这种爱情当然不是现实,但它超越了现实,也超越了爱情本身,并以其超越实现了对童话的境界的抵达。
有趣的是,这种超越和抵达,在段誉甫识王语嫣的相貌时,豁然于现实沟通。王语嫣生得“便和无量山石洞中的玉像全然的一般无异”,她“宛然便是那玉像复活”。——对,这当是金庸的悉心安排:通过二者相貌的奇似,把玉像童话般的至美现实化到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身上。从此,段誉对“神仙姐姐”的爱情也随之现实化为对王语嫣的爱情。如果说他对王语嫣是“从此醉”,那对“神仙姐姐”则是“向来痴”;如果说他爱王语嫣是“今日意”,那爱“神仙姐姐”则是“昔日因”。所以段誉一见到王语嫣,“但觉眼前昏昏沉沉,双膝一软,不由自主跪倒在地”,也就成为自然而然顺理成章之事:这实为对至美的崇拜在活生生的人身上的延续。
只不过这种延续,既然已经现实的人身上,也就不可避免地会世俗化。故有人批评段誉对王语嫣一见钟情一往情深,其实不过是一味的“单相思”,也并非一无可取之处。试问天下该有多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之事呢?段誉竟不幸也做出了凡夫俗子之一举!他对王语嫣的苦恋痴情,不知不觉地沾染了功利的气息:他“念念有辞”地称赞王语嫣的美貌,“只盼能多和她说一会儿话,能多瞧上她几眼”,甚至用了“跟她谈论慕容公子”的心机,“引得她心甘情愿地”和自己谈天。所以,窃以为,段誉之爱王语嫣不若爱“神仙姐姐”之深之纯;现实的爱情境界,终究略逊童话的境界一筹。
然而,世俗绝不是低俗,现实和童话不能也不可能完全割裂开来,两层境界在一定程度上也自然地和谐统一在一起,因为段誉是至真之人王语嫣是至美之人,他们共同成为真正的人生真正的爱情和谐统一的载体。虽然王语嫣一直对表哥慕容复苦苦单恋情意绵绵,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她终于在“枯井底污泥处”恍悟段誉和慕容复哪个“情深意重”哪个“自私凉薄”,终于和段誉“定下三生之约”,甘愿以死护之。而段誉一直“对王语嫣又是天神一般崇敬”,就算自己“落花有意”王语嫣“流水无情”,也一番诚意,“但盼王姑娘和你(指慕容复)成婚,结成神仙眷属,举案齐眉,白头偕老。”他力阻慕容复做西夏驸马,一片好心只为“不能眼见王姑娘为你伤心断肠自寻短见”;却被慕容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地误解,两相映衬,段誉志诚君子的质朴之心跃然纸上感人肺腑。因此,段誉和钟灵、木婉清之间曾有的爱情,在此处就显得太渺小而微不足道了。
段誉的爱情,作为现实与童话的一种和谐统一,不能不让许多人心神往之;然而,这种真正的爱情实在是人生难以抵达的一种至高境界!
后记:写这篇文字还是大一的时候,我的想法其实很狭隘、偏颇,很多事情还不懂,对于段誉的理解是不准确的。段誉不是我所写的那个样子,他要本色得多,有趣得多。他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有时侯,我觉得自己对于人的理解还远远不够;有时侯,我过于自信,自负了。对段誉的理解就是这样。事实上,我的想法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然,段誉无疑对我的爱情观、人生观有很大影响,正如华健、赤名莉香一样。而那种影响,我做到的并没有想到的那么好;并且,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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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
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这个人,会找借口逃避道德责任,但言行真实、现实。
这个人,会临阵脱逃,但不会放下朋友。
这个人,看轻名利,看重私情,但不会失去基本的道义和公正。
总之,没有什么大男子主义,小小的狡猾,大大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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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ee$
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最爱萧峰,最不爱段誉。
最爱的片段是阿朱之死,能有那样的一段感情,真是……还是不如老老实实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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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品$
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天龙八部》中,金庸用一阙拆散了的《苏幕遮》:“向来痴,从此醉,水听香,指点群豪戏。剧饮千杯男儿事,杏子林中,商略平义。昔时因,今日意,胡汉恩分仇,须倾英雄泪。虽万千吾往矣,悄立雁门,绝壁无余字。”为萧峰这个人物的故事作回目。把萧峰作为小说的主要人物来进行正面描写的那一回目,金庸命名为“虽千万人吾往矣”。这句话出自《孟子.公孙丑》中孔门弟子曾参说的“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们无从知晓金庸这种安设是无心之笔还是有意为之,但这句话确实可以看作理解萧峰人格的一大关键。
萧峰是侠,侠与儒在法家的眼里,同列在“邦之五蠹”之中。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一对“难友”有一种天然的关系。他们都是入世的,都讲进取,且一取仁,一取义。萧峰身为丐帮帮主,契丹血统,生性豪爽,嗜酒如命,杀伐果断,勇猛异常,似乎与人们心目中传统儒家君子的形象差之千里,因此很多研究者认为萧峰是金庸塑造的佛家人物形象。(比如陈墨在他的专著《孤独之侠》中就将金庸小说笔下的侠客形象按照一种大体上的人格模式分成儒家之侠、道家之侠、佛家之侠、无侠、浪子、“反侠”五种, 萧峰就被归入了佛家之侠一类——认为萧峰在遭受家世惨变、被诬被侮的际遇之后,并没有执意于复仇,而是克制了嗔念超脱了一己之恩怨,为实现人世和平而甘愿牺牲,体现了一种佛教精神。)然而细读小说就会发现,终观萧峰一生,至死都没一刻忘怀这等家国、民族、亲友之“俗事”。萧峰人格始终的,乃是一种救世淑人,以天下为己任,时刻反躬自问,内圣外王的儒家思想。
萧峰这个人物甫一出场,便是一派风光霁月耀满堂的惊人气概。小说初次写到他是,从段誉的眼中得来:“见这人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破烂,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段誉顿时生惺惺相惜之心,“不禁暗暗喝了声采:‘好一条大汉!这定是燕赵北国的悲歌慷慨之士。不论江南或是大理,都不会有这等人物。包不同自吹自擂什么英气勃勃,似这条大汉,才称得上英气勃勃四字!”
段誉在此处所感到的这种“气”,使人想起孟子所说的的“浩然正气”。孟子认为:“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集义也。”排除其中的神秘主义因素,这种气实质上可以视为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道义之气,志气之气,乃内心深处的进取意识和远大抱负,将其调动起来扩而充之,会产生强大的人格力量。萧峰的的出场描写似乎平常,然而又大有深意。他不像慕容复一样被营造出神秘的气氛在千呼万唤下才出场,而是段誉偶遇的一个很平实的一个江湖大汉,慑人的气势全来自一种个人精神上的主体自信,既合乎他的丐帮身份,又暗示着他自立自强的个性特征。
萧峰虽然骨子里有契丹人的蛮性,但他毕竟生长于汉地,所接受的也是汉人的礼仪方式和人格价值取向,而且以儒家价值观作为了他自己的一种无意识的价值观根植于心中,这是小说的客观环境所决定的。他是个贫农家的孩子,靠着自己的苦修实练而在武学上有所造诣,之所以能就任丐帮帮主也是靠着屡建奇功,在众人一致认同下而当上的,可以说是君子自强不息的一番最佳诠释。在萧峰早期的丐帮帮主生涯中,自“受上代汪帮主深恩,以帮主之位相授,执掌丐帮八年以来,经过了不少大风大浪,内解纷争,外抗强敌,自己始终竭力以赴,不存半点私心,将丐帮整顿得好生兴旺,江湖上威名赫赫”,很符合“治世者皆圣人”的传统文化型态。
杏子林中变故突生,丐帮弟子获悉他是契丹族人,行逼宫退位之事。萧峰处变不惊,平息混乱。因国家大义而赦免要反叛自己的丐帮长老,自伤身体,自流鲜血,代洗其罪。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犯而不校”,大概如此。“恕道”是儒家仁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其中心内容是宽和容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恕道源于仁道,仁道讲求仁爱,恕道讲求宽容,强调不强迫他人做于人不利的事情。这一思想来自对人性和人心的深刻洞察,人性人心的本质决定人我同此心同此性。我心我性所不愿承忍者,绝不能强加于他人。萧峰平乱后,虽重法而念恩却又不流於买好示惠,对每个人各有一番交待,正是出于推己及人的一番仁爱之心。
孔子“无所为而为”,认为一个人做他应该做的事,纯粹是由于这样做在道德上是对的,而不是出于在这种道德强制以外的任何考虑。萧峰为给阿朱治病,身入虎穴,慷慨赴难,勇克群雄,血战聚贤庄,对外不避嫌疑,私下二人独处时却克己守礼,丝毫不逾矩,这是因为他觉得理应如此。而在第四十三回描写萧峰为了给父亲求治:“一听当即上前两步,双膝跪地,向那老僧拜了下去:‘神僧既知家父病根,还祈慈悲解救。……家父犯下杀人罪孽,都系由在下身上引起,恳求神僧治了家父之伤,诸般罪责,都由在下领受,万死不辞’。”子不言父过且勇于为之承担,正是儒之孝悌:“有事,弟子服其劳”;而慕容复则不肯为父担责,萧峰喝道:“你就想走?天下有这等便宜事?你父亲身上有病,大丈夫不屑乘人之危,且放了他过去,你可没病没痛!”这亦正是儒家之疾恶如仇之刚烈。在萧氏父子与慕容父子、鸠摩智三人对峙处于必败之势时,后者欲以宋辽交战来交换萧之母仇,萧峰凛然说:“杀母大仇,岂可当作买卖交易!此仇能报则报,如不能报,则我父子毕命于此便了。这等肮脏之事,岂是我萧氏父子所为!”鄙薄慕容复之无耻,掷之于地:“萧某大好男儿,竟和你这种人齐名!”儒家之刚健毅烈更是见于颜色。
尽管孟子也讲“天命”、“命也”,但更注重自律道德,强调个体的人格价值及其所负的责任。这些不仅包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所应担的道德责任,也包括身为一个社会人所应担的历史使命。萧峰的人格光辉正是因为他在认识践履武林之道时,功利指向总在族群天下,而审美形式更是笃厚刚健。生为辽人却有汉心,这家国一体的大失意大矛盾,正是萧峰的人生悲剧根源所在,人格形成之因。杏子林之变后他的命运全然不由自主,先是被迫离开丐帮,一生的奋斗化为乌有,接着在被江湖认为是杀父弑师的大恶人的情形下,带阿朱闯聚贤庄,虽正己守道却被迫杀人,临死前却又被人救出。再其后,确知自己身世之后,认为杀他父母、师父的人是带头大哥,报仇的结果误杀所爱的阿朱。这是萧峰“知命”了,只想逃避江湖纷争,自愿遁世关外。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儒家认为所以我们能够做的,莫过于一心一意地尽力去做我们知道是我们应该做的事,而不计成败。所以却卷入了更大的国家之争。后来带阿紫到东北,这时候的萧峰无所作为,却是他离开丐帮后最无忧的时光。等到他为耶律洪基义兄平乱后,一直就有南征的压力,且到了最后终于演化为一种生死关头的临界选择上。
人在面对困境的时候必然要采用一个解决的方法,一个身体经受磨难的人必然要诉诸某种人生哲学,以解除内心痛苦。遍观中华文化,只有儒家以人性本善为出发点,制定了一整套解决父子君臣关系的伦理道德,将宗族血缘与国家君臣关系相结合。孟子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夫。”在情势的冲激之下,在国家命运众生共业下,孤臣无力可回天。这种困境之下,萧峰遂跳下了断崖——三十多年前他本该丧命的地方。孟子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其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有其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正是对萧峰这种临界选择的注解。
儒家思想因其根源于长期的小农经济,形成于漫长的封建制度,故必然有其局限性。儒家文化中群体至上,否认个体价值,个体是否有社会价值的评判标准不是在于思想的独出与人格的真诚,而是在于这个人是否适应君臣父子的社会秩序要求。这类畸型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损伤了个体人格,产生了许多“畸人”,同样在萧峰之死上难辞其咎。
儒家认为“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但任何情况下都要“守死善道”,坚守气节,在生命与道义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孔子说“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孟子说要“舍身而取义”。生死抉择,惟仁、义所在。萧峰本来是以抵抗契丹,保家卫国为己任了,突然发现自己的敌人却是自己的家邦,于是所有支撑他的理念均坍塌,只想逃遁以求解脱。但渐渐的,他发现,其实从小所受的三纲六纪的教育,其实并未因民族的改变而彻底坍塌。以前是忠于宋帝,现在是忠于辽帝。这是儒家因为所谓“君为臣纲”,其实从来就不是宣扬忠于某个具体的君王。(我个人以为儒家所强调的自我道德教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大部分的目的是为出世做准备的,个人的修炼其实是为有朝一日“卖于帝王家”的铺垫,独善其身其实还是为了兼济天下,“穷”这一字已表达了无可奈何的态度。)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关键在于视其“义”的价值而有所为有所不为,所以萧峰即使暂时阻止了战争,做了对两国人民都有益,他最终也只能选择一死,因为他的行为触犯了自我内心的准则,即儒家核心思想中的忠义观。
萧峰是这位儒家文化造就的侠义之士,有能力统领丐帮惩奸除恶干预社会事务,但却无法用儒侠的行事法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争端,这是因为治国之道并非一种道德统治,哪怕是用儒家文化作统治思想的宋廷也是“霸王道”并用,何况是不在儒家文化统摄下的辽邦。萧峰最后逼着耶律洪基立誓言,显然并无意义,但对当时的他来说也的确是唯一的选择。他徘徊在忠于国家与天下太平上而没有一个正确答案,从这一点上看出他的深受儒家文化之困而展现出的局限性与不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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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1983年。《射雕英雄传》大陆首播。在那个各种情绪悄然萌动的年月,一时万人空巷。
现在这个时代已经很难想象,一部电视剧如何能够长久地占据社会活动和公共话题的中心。此后该剧翻拍无数,甚至央视也加入角逐,但昔日的光环总是难以为继,《射雕》也终于成为一种终结的传奇。
终究还是合适的形象与适当的时代相遇合。
郭靖,这个身负家仇国恨的古典英雄,固然已经带上了金庸赋予他的诸种现代性(比如,他追求“自由”的爱情,又爱上了无视道德秩序的自由灵魂),但总体来说尚未超出传统的道德-政治图景。他孝悌忠信,敬事不违,出自忠烈妇人之手,成于义气干云的江南七怪,又经大漠苦境的锤炼,此后几番逆旅困厄磨砺心智,终于成为一代大侠。对于郭靖来说,抽象的道德原则是至高的,为此他可以从容赴死。金庸还一再刻划了郭靖的“木讷”,使之与杨康的“巧言令色鲜矣仁”作为对比。这不是一个郭靖人格上的变数,而是最为传统的理想类型,因为子曾经曰:“刚毅木讷近仁”。
虽然不时有黄药师和蓉儿这样乖张不羁的奇特个体出来混淆正邪之间的截然界限,而坏人杨康也有催人泪下的爱情,但总体来说,射雕的故事是在一种黑白分明的道德世界中展开的。英雄郭靖从一降世起就有明确的身份和民族归属,他天然地相信自己是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的。一旦国家和民族存亡的时刻到来,他必然有所担当。而蓉儿这个干扰因素,金庸本人固然是倍加私爱的,但最终以郭黄两人结合的方式消解了这个异数,保全了两分式的道德政治秩序。因此,我们看到的是大侠夫妇舍生取义死守襄阳,那个亦邪亦正的少女此时已经消失了。
这样一个形象正是八十年代初的人们可以理解并欣然接受的。在那个时代,个人自由的诉求固然已经逐渐生长,但政治和道德这样的宏大字眼尚未失去它的魅力。八十年代的人们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政治抱负的,他们爱热血青年郭靖。虽然可爱的蓉儿得到了更多的赞誉,但假使她没有加入代表正义的一方,恁她美如周芷若,人民群众也将弃之如弊屣。
相较之下,同在八十年代就制作完成的《天龙八部》一直没有《射雕》那样的殊遇。虽然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开始就断断续续在地方台播放,但反应平平,直到1997年黄日华版横空出世,才引来粉丝群群。这又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八十年代是《射雕》的年月,而九十年代却是《天龙》的年月?
或许我们应该回过头来看看乔峰这个形象。乔峰拥有一个郭靖式的前身:英雄,大侠,帮主,抗击邪恶异族的领袖。他英武豪迈,至情至信,政治才能还在郭靖之上。但突然晴天一个霹雳,金庸让他在根本的血统问题上跌了跟头,乔峰亦或是萧峰此时被强行推入对“身份”问题的痛苦拷问,再往前一步,就是对既定道德-政治秩序的置疑。我是谁?我站在哪一边?战争是为了什么?这恐怕是一个传统的“士”或者“侠”所能问出的最凶狠的问题了。
反过来我们还要问,金庸为什么要把萧峰至于这种想杀身成仁而不得的悲惨境遇。从狭隘的民族主义向和平主义转变这种说辞相当可疑。萧峰的问,问的这种深切,痛楚而又孤独,所以某种程度上是金庸自己的问。在后殖民主义的香港,港英政府看似政通人和,六十年代的政治运动已然远去,经济腾飞指日可待。此时的金庸,亦逃不掉那种“去身份”、“去政治”的总体氛围。问什么中国人英国人,经济发展,和平富足就好。
但知识分子的传统尚未断绝。士存在的终极价值是要经世济国,要搞政治的,要有华夷之辨的。因此,萧峰的问即他之问,萧峰的思想转变即他的转变,他在想象中把萧峰,即那个过去的自我杀死了。至此我们看到《天龙》中包含了一种新鲜的思想因素:对“政治”及其相关的道德秩序的否定。
如果说这在萧峰身上还仅是有节制的,那么慕容复这个人物就再明朗不过了。慕容是贵胄王侯出身,肩负复国大任,从小接受政治教育,才具亦佳。他无时不在寻找机会积蓄政治力量,也懂得隐忍。他的无情和不择手段也是政治术罢了。如果说他有什么缺点,那也仅是气量狭小,行事尚欠点奸雄般的老谋深算。但金庸让他在小说中高开低走,最后是一个小丑式的结局,实在太不公道。可以说,慕容才是小说中少数几个真正有政治关怀和政治头脑的人,是一种较为纯粹的“政治人”,但金庸报之以嘲弄而非尊敬。这在《笑傲江湖》中更为直白,不光邪教是坏的,正教也是坏的,只要来搞政治的没有什么干净的。
与此同时,那个善恶分明的道德世界也一并崩溃了,好人也罢,坏人也罢,一并搅在这名利场中,世界不再是黑白的搏斗,而是一色的灰,于是只好让给韦小宝这样的灰色人物来从容回旋了。
这时候金庸已经注定要把郭靖和前期的乔峰给抛弃掉了。他转而塑造了杨过、令狐冲和张无忌。他们个个天赋异禀,对种族家世和政治斗争毫无兴趣,他们唯一关心的是个人灵魂的自由。举世浊来我独清,人人执着来我独悟。孔庆东把这种转变看作是金庸弃儒就道释的表现,但思想资源转换的外衣下,难道不是偷渡了一种“去政治”化的终极意识?政治这两个字是重若千钧的,金庸宁可舍这种不能承受之重,去追逐轻的东西,比如个人的自由,笑傲江湖的快意。孔子固然要“乘桴浮于海”,陶翁期望“采菊东篱下”,但那是士大夫无奈的叹息罢了。一个是求政治而不得的退守,一个是精神深处的“去政治”。
这和1990年代中期以后的精神状况有一种暗合。只要经济还在前行,政治不要也罢。毛时代对于政治的过分强调经过了八十年代的淡化,此时已近妖魔化。什么身份、传统、道德教条,一并抛却才好。生活栖止在自然而自由的经济活动就可以了,要获得超越的体验,就读金庸小说嘛,那种侠的幻想在脱离了家国身世后是何等的轻盈美妙!
无论孔子还是西哲亚里士多德都教诲世人,人本质上“政治”的人。当他进入政治生活的时候,他才是完全的人。而普通劳动者和夷狄,或是受制于满足生存必要性的活动,或是缺乏完善的政治制度,都无缘这种高贵的活动。政治是主动担当,是最高的生活形式。传统的侠文化,形式上尽可以上穷碧落下黄泉,股子里却是政治的。寻找失去的正义,在想象中恢复圣王的清明秩序,这是多么有政治味道的命题!
而当金庸的小说把侠文化推向一个高峰的时候,古老的政治理想也渐渐消逝了。政治现在被迫和暴力、阴谋、愚蠢等等肮脏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从而放逐至价值序列的末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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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1:31:31
江湖社会并不是一个依靠法律来调整的社会,相反常常是一个非法暴力泛滥的世界,所谓“侠以武犯禁”,暴力是无政府状态、无法律状态的基础。江湖使人向往和痛恨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个原因:即私人暴力成为最后的仲裁手段;这样,一方面是缺乏安全感,一方面也大可以快意恩仇,实现“立刻获得正义得直的快感”。
中国的白话武侠小说最初起于公案小说,在这类小说中,受官府雇佣的侠客与他们所反对的江湖势力实际上是同类,犹如《西游记》中孙悟空和西天取经路上的所有妖魔本质上也是同类;公案小说的重点往往也不在法律判例,而在武侠精神。到新武侠兴起,小说中更几乎摈弃法治观念,江湖人物大多醉心于学术研究,且大多无合法职业;不愿受官府管束,与官府的牵连甚至代表着品格上的污点。但自古龙开始,钟摆又开始微妙地向回摆动:作为低级官吏的捕快成为其作品的主角(《离别钩》),至温瑞安的“四大名捕”系列又复兴。以上武侠小说不论题材如何,始终偏向暴力叙述而较少涉及法制,但其时代背景都不可能是完全的无法律自然状态(即使没有司法部门介入),金庸小说中的不少刑事案件及民事纠纷均可以当时法例来说明。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江湖中时常发生的非法斗殴,自秦汉以下,历代政府法典都严禁民众私斗,不容许任何一个人民随意杀人。但同时法律又规定:九十以上,七岁以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期间,不论何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7岁的年龄限制历代沿用,香港《少年犯条例》仍如此规定,今《中国刑法》第17条则定为14周岁以下。《天龙八部》中童姥下手狠辣,杀人如麻,除了其唯我独尊的性格外,无疑也钻了法律的空子:因为她那时已经96岁,正处于“绝对无刑事责任”的年龄。当初法律的制定者也没料到,一个90岁以上高龄的老人,竟然还能大开杀戒,实属百密一疏。
而七岁时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萧峰则刚好在这个免责年龄的界限边缘,直至成年仍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唐律名例》规定(《宋刑统》除个别条文外均抄袭唐律,此处同):“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以幼小论。”因此当他31岁将此事透露给阿朱听的时候,附带引发了两点法律上的后果:1)法律仍有追溯期,只是按其7岁时处置;2)阿朱也同时被陷于两难:《宋刑统》和《唐律》一样,带有社会集体预防和义务本位观念,规定人们凡发现犯罪行为,不论主动或被动都有缉捕和救助的义务。而阿朱发现萧峰原来是一名未归案的少年犯时,她本人却正在接受他的救治,感情上也不可能告发他。另一案例则好办得多:郭靖在漠北杀陈玄风时,年仅6岁,显然处于绝对免责的保护范围内,且鉴于陈玄风对他的袭击,郭靖仍属正当防卫。不过这一命案也提出了一个司法难题:即当时双方虽都属汉人,但命案却发生在境外,如采取属地原则,那么当时的蒙古尚未有成文的法典可予以审判。
萧峰一生涉案甚多,试再举两例:萧峰出雁门关北入辽境,并一度许诺与阿朱去塞外过游牧自在的生活。但未经官府许可私自出国亦属犯法,《唐律》卫禁条:“诸越度缘边关塞者,徒二年。”故玄奘西游、鉴真东渡均属违法,受到揭发和监视;萧峰的行为也不例外,如被捕获,须受两年徒刑。同一条还规定:“共化外人……私与禁兵器者,绞。共为婚姻者,流二千里。”鉴于其已被剥夺汉人身份,丧失国籍,因此阿朱要与他结婚也须冒违法的风险,更不能给他兵器。
萧峰在得知杀害养父母、师父的真凶是自己生父萧远山时反应克制,被有些人指责为忘养育之恩,但唐宋以来的立法精神均偏重容隐,严格制裁子孙告祖父母、父母的行为,除非谋反、谋大逆、谋叛等大罪;从法律角度来说,萧峰是绝对不可因生父杀养父母,进而杀伤生父的,按宋代法律,儿子杀伤生父是严厉重判的,处枭首;甚至连口出怨言都不可以,骂常人不要紧,儿子骂老子便处绞刑。中国古代法律重家族内的尊卑,夫妻也是如此:马夫人谋杀亲夫一案,照案情须处斩刑;即使这一谋杀未遂,按《宋刑统》条款,马夫人与人通奸、谋害丈夫均视为“义绝”,即构成离婚的客观条件。而马大元生前痛骂她,却不构成违法,即使殴伤,也采取减刑主义,比普通人相殴还减轻两等。主奴之间的尊卑更属不可违逆,因此《天龙八部》中王语嫣的家仆严妈妈竟欲谋杀她,从法律上颇有讲不通,因为谋杀主人乃是法律严禁的罪大恶极的重刑,虽过失亦处绞刑,为一点小事所冒风险不免也太大。
武林中最常见的持兵器行走江湖,在古代有些时期实际上也属违法。元代为防范汉人造反,禁止汉人、南人藏有兵器,汉人除当兵者外,一律禁持兵器、弓箭,也不得蓄养马匹,有马者皆当入官,敢私藏匿及互市者罪之。甚至不许狩猎习武,法律上规定,“诸弃本逐末,习用角抵之战,学攻刺之术者,师弟子并杖七十七。”但这些政令法律屡禁不止,从《倚天屠龙记》来看,中国武林似乎也没有因为这些严格的禁令而出现大规模的倒退,高手反倒似比前代还多。只不过像谢逊这样随身携带狼牙棒行走江湖,不免也太过招摇显眼,当然他黄发碧眼,大可被视为色目人。不过至少有一点对谢逊这样的人来说是好的:东汉以来,元代是唯一法律上不禁止人民私相复仇的时期。
常人之间的斗殴,法律上也有规定。至《大明律》规定更为详密,在术语及逻辑结构方面均有重大进步。按《大明律刑律》,匕首、剑、矛、钺等均属凶器,普通民人持有上述凶器,皆属非法;但民间器具如镰刀、菜刀等不属凶器。持凶器斗殴罪远比持普通民间器具斗殴罪为重;后者最重处杖一百,流三千里;前者处充军。在《鹿鼎记》中,摇头狮子吴立身等率沐王府一派装扮成乡农痛殴郑克塽及其手下,可视为对这一条款的利用,因为按《大清律例》,在斗殴案中“一群乡农,手中拿了锄头、铁扒之属” (《鹿鼎记》28回)等普通器械,另一方若持剑等凶器,那么即使双方伤势相同,后者处罚也远为严重。
《笑傲江湖》22回,泉州府参将吴天德在乡间纵马奔驰,随意伤人,被令狐冲戏弄。如以故事背景为明末,按“车马杀伤人”律,在行人稀少的乡村驱马驱车疾行、因而致人死亡者,仅杖一百,并追埋葬银十两,相当于现在人民币4000元。明清时交通事故赔偿如此之轻,难怪江湖人物莫不鲜衣怒马,疾驰来去,甚少考虑交通肇事的后果。又明清两代均定制不许武官乘轿,明制只有在京三品以上文官许乘轿。《鹿鼎记》中说到张勇受归辛树夫妇掌力而内伤,上战场均坐轿,也算别开生面。
中国法律自魏晋以降开始儒家化,特重家族,家族实为政治、法律的基本单位,可说是最初的司法机构。自隋唐以来就立法禁止亲属相犯,“不睦”为十恶之一。《天龙八部》中大理段氏族内争斗,段延庆图谋使段誉与木婉清乱伦以使段氏蒙羞,乃因同宗乱伦历代都属不可饶恕的重罪;而常人相奸,唐宋不过徒刑,元明清律和奸不过杖罪,强奸才处死刑。
当然在民事纠纷方面,最值得关注的即婚姻、继承等相关条款。与一般人的想象不同,实际上从法律上讲,中国历代都是执行一夫一妻制的,正妻以外的妾媵法律地位甚低。《天龙八部》中段正淳的几个情人都逼迫他将自己扶正,现代人肯定都下意识地将之理解为一种排他性爱情观念,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只怕更是一种对自身法律地位的维护。历代法律甚至是反对重婚罪的,《唐律户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明定重婚罪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娶的第二位如是妾,法律则不予制裁。王夫人逼迫一名苏州的公子杀妻另娶(22回),当然是一种极蛮横的非法手段,但实际上这名公子的妻子不犯七出、义绝等罪,按法律男方也是不得强制单方面解除婚姻的,在王夫人这种人看来,自然只有一杀了之最干脆。
武侠小说所述时代久远,很多时候仅是满足人们对过往的某些想像。对武侠小说和古代史两者了解得越多,就越会觉得,里面的人物与其说是古人,不如说更像现代人:作者和我们一样,在他们身上寄托着自己的想象,而他们所生活的那个真实的时代,既无暇细究,也已成被抽离的背景。举例来说,皂隶、马快、步快、捕役、仵作、禁卒、门子、弓兵等,法律都属“贱民”,其地位相当于妓女、戏子或奴婢,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及进入官场,其中捕役地位最低;而在“四大名捕”系列中,他们的社会地位却似甚高,至少未说明武功那么高的人物,为什么寄身这等贱役。这一点上古龙《离别钩》倒碰巧是对的:主角杨铮作为捕快,相好吕素文是个妓女,两人同属社会底层。
当然,武侠故事也制造了不少法律上的难题,不要说这些人横行天下,官府拿他们没办法,即使能逮捕到案,有时只怕也很难办。例如谢逊在王盘山岛以狮子吼致许多人残废,该如何判?他并未使用凶器,不符合斗殴律。“无法可依”实属大陆法系自古以来的难题,而犯罪总是走在法律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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