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e$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今天周六,起床,刷牙以后就窝在床上开始看这本小说。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饭,就喝了点可乐,也乐得减肥。。。
看这本小说完全起源于认识了回族的孩子。我来自重庆,在我们那里,只有土家族是少数民族,刚到天津知道回民不吃猪肉,还不知深浅的一个劲儿问我们的回族同胞:“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呢?”现在想想真是极大的不尊重。
这本小说是发生在回民家里的故事,看见里面叫“我们回回”,觉得这种称呼很亲切也很好听。
我喜欢这本小说的写作方式,两辈人的故事,前一辈一章,后一辈一章,到合适的时间点再连接起来。
但是这本小说出版的年月实在是比较久远了,里面的人说话的方式,已经和现在有很大的不同,长篇大论的,文绉绉的,这一点不是我喜欢的风格。
爱情是小说的主题,虽然最开始看它的名字以为是主题是信仰。。。不知道是由于有宗教因素,还是那个年代的人谈恋爱的确不一样,里面的爱情都好圣洁。。。故事的确是好故事,摘录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截诗吧:
爱情常会对错误视而不见,
永远只以幸福和欢乐为念,
它任意飞翔,无法无天,
打破一切思想上的锁链。
欺骗永远只能秘藏在心间,
守法、守礼、道貌岸然,
它除开利益,什么也看不见,
永远为思想住下铁蓝。
纯洁美好的爱情,是人人都羡慕和向往的,就算明知会受到伤害,明知没有未来,也像飞蛾扑火一般,沉醉于这个过程。。。
但是,我想记录的,是我的宗教情节。第一次对宗教这个概念有立体的意识,是在读大学的时候认识一个读研究生的学长,现在读博了。有一次陪他去新华书店买书,学自动化的,居然买了几本与宗教有关的书。我甚是不解,他说,宗教与人类的文明发展有关。。。(余下省略1000字),反正中心思想是西方国家为什么Developed了,跟信基督教应该有关。。。我一知半解的觉得似乎有那么点道理。
后来妈妈病了,某个回族同胞又要说这事我讲了三遍了。。。在弥留之际,我劝妈妈信个教,这样思想上比较能想得通。妈妈学外婆的样子,拿起经书和佛珠,念了那么几天,实在是信不进去,毕竟是一辈子秉着科学发展观的人。。。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觉得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人。
我也常常在想,我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别人,我每天吃饭、睡觉,是为了保持我的躯壳活下去;那我的精神,这个活着的感觉,不知道未来怎么样的思维,在死的那天,会随着肉身的死亡而消亡吗?
所以说,宗教是神圣的,我们真的应该尊重有信仰的人,尊重他们的主,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民族习惯。俩依俩海,引拦拉乎;穆罕默德,来苏伦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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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隔了几年,再次拾起这本书,慢慢的回味第二遍
没有当时的迷茫,取而代之的是心灵的震撼
小心翼翼地一页页翻阅,就像对待幼小的孩子一样
她让我不敢怠慢,不想放手,心里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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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对标题,我不是说韩太太。
我是说我。
这是我第二次看这本书。记得第一次看的时候还觉得饶有滋味,现在可能看到的人生变故多了,倒不觉得其中写的能怎样动人了。
书中不乏优美的民族文化描写,穿插记事的独特手法,以及有点曲折的情节。可是,人物形象略显单薄,特别是新月,本来是在回族人家里长大的孩子,怎么一点民族气息都没有呢?完完全全就是个韩剧式女主人公了。其次,或许为了故事的看点需要,有些理由太过牵强,比如莫名其妙的冰玉怎么就和韩子奇好上了呢?
唯一让我动容的就是信仰了。
有信仰的人,做人做事的原则性更强,因为他们的神在天上看着他们,在他们死去以后要梳洗他们。
有信仰的人,在清晨醒来夜里睡去,都能够感受到神对于他们的照料,从不会感到孤单。
有信仰的人,内心充满对生命的敬畏,不能随便地浪费或者摧残生命。
也许有一天,我会找到我的信仰,皈依他,效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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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牛$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中国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有对于爱情的著述,塑造了无数的眷侣佳偶或生死恋人。但读过一些书后发现,很多的作家都选择了让人掩卷叹息悲伤不已的结局。也许这与绝大部分的欧洲和阿拉伯童话故事有些异曲同工之妙,绝大多数美好的童话爱情故事都在王子和公主历尽艰难挫折终成眷属的一刻戛然而止,故事最后的意思归结起来大多都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直到永远。
这是不是恰好又证明了,与其让故事渐渐转变为人间的琐碎与繁杂以至无人再愿问津,还不如就此结束在彼此的惊鸿一瞥。
书中的楚雁潮与韩新月如是。
另外一处让我印象格外深刻的,是战争对于人性的影响和对于人格的重塑。
在二战的硝烟笼罩下,在那个黑色年代战火纷纭物质奇缺的的伦敦,故事的主人公,在国内享有“玉王”美誉的韩子奇,抱着怎样的坚定的信念,坚守着耗尽他那些几十年心血收集的却只属于和平年代太平盛世的玉石。
但印象更为深刻的是在整本书中占有很大分量的英国人亨特先生。他面对着已经全城拉响的空袭警报,依然悠悠然的吃着盘中的早餐。他对妻子说,有什么好恐惧的呢,该来的都回来,不如让我们快乐起来吧。
这就是面对人人恐惧的战争的——生活的态度和人性的觉醒。
书中两条线索,穿插行进。读罢,掩卷,于桌前俯首,慨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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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非$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那时读高中,语文老师让我们写日记,并且以身作则,自己也写。她会让我们把日记交上去,也会很认真的看每一本日记,为了以示公平,她也会把自己的日记读给我们听。有一篇是介绍《穆斯林的葬礼》,在她的笔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于是我在烽烟四起的高三借了这本小说来看。
近十年的光阴一闪而过,想起那时候,真的认为这本小说文字很美,情节很悲,而近十年后的今天,这本书除了已不太清晰的故事情节和似乎有些荡气回肠的爱情,印象最深的竟然是作者引用的几句诗词: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别时容易见时难,天上人间。——那样清晰的疼痛与无奈。
再怎样的轰轰烈烈过去,其后的岁月不过是平淡如水。纵然当昔日的恋人回来,很多东西也是再也不能重新上演。爱情没了,就是没了。在某个时刻你抓不住,或许这一个错身,一个失身,错过的便是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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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bu$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看它的时候,我还不到十八岁,应该只是高中时期。
也许就在似懂非懂之间,我想,我该再看一遍,用30岁的阅历去消化18岁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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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许末$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看到末尾,那股热流从心间流淌,顺流到眼睛,化作泪水,真的打动了我,
想着新月的“远去”,楚雁潮在她的墓前为她轻柔拉奏的梁祝;
想着一生为玉的韩子奇,文革时被收割,内心感到惋惜……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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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赛客$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首先,这是本很厚的书,我看了将近3天,当然是吃饭都在看咯,很吸引我,我喜欢玉,不是因为茅盾我才看的这个书,当时身边都是新疆的同学,感觉可能很有意思,是些什么风俗之类的吧,结果是个关于假穆斯林朋友的故事,一生也许就是这样的就过咯.
玉温良 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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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lin$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大概我错过了看这本书的时间,十年后从极力推荐的同学那看到,翻完后,感觉。。。麻木,书里极力美化的正面人物,看着就和玩具店的芭比娃娃一样,美人是美人,就是塑料假人。倒是作者不做正面描写的人,看起来还像个活人,叫人喜欢些。后来看到别处有人评价这书时说:茅盾就不是什么好作家 茅盾文学奖就更差了。笑,精辟
不是说好的作品是可以超越时代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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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瑟懮$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读完《穆斯林的葬礼》,不由得黯然伤感,喟然长叹,但心中似乎又有种愤愤和不甘,有一种抗争的意愿却又无可奈何。书中的剧情又一幕幕的在眼前翻现,撩动着心弦却按捺着你的不平,如同湖面微微波澜,湖底却是狂飞沙滚石,排山倒海……
也许,由此可见,这本书已经算是成功了。不论它像是似甘霖一般,还是像酸雨一样,不论是滋润,还是腐蚀,但它确实湿润了我们干涸的心田,并且继续渗透,即便是腐蚀吧,我也心甘情愿。当然这样比喻不够恰当。一直以来本人都认为,一本好书不仅仅是那些能给人带来莫大启迪的,而那些能够给人带来莫大的争议的更应该归为好书。只有那些无色无味的文字,才真是浪费树木,罪大恶极。
言归正传,还是说说这本书吧。最大的收获,就是通过这本书了解到了很多“回回”的文化习俗。一个民族的伟大恐怕不仅仅是因为“不吃猪肉”“牛肉拉面”,而是那个民族的血性和灵魂。说到灵魂,真是个久违的词语,恍恍惚惚的像是把我们带到了上个世纪,让我倏然想起“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的那个时代。如今呢,谈灵魂吗?还不如谈鬼魂呢吧!可书中的“回回”们,让我看到的是一种“天下回回是一家”的民族亲和,是“只信奉真主安拉”的虔诚,是每日沐浴清洗的纯洁,是葬礼从简素布裹身的回归……穆斯林们在世俗的河流之所以能够显得如此一尘不染,是因为他们是一个有信仰的民族,一个有信仰的民族就总是会显得那样神秘。神秘,是一个民族底蕴的象征,是一个民族的色彩,没有神秘,说明没有历史。虔诚,也是信仰的衍生物。过于聪明的我们,是无神论的忠实拥护者,相信人定胜天,相信自己就是自己最大的神。可是,等到有一刻我们突然无比失落,整个身体像是被抽空了一样,那样悬浮着,游荡者,眩晕者,麻木着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没有信仰,竟会如此落魄,即使衣食无忧,却依然是个流浪者。想到“回回”,就会令我想到“白色”,这样一种色彩,也是他们最喜爱的色彩吧。这样的一种纯色,也许更要好过五颜六色,丰富多彩吧,因为五颜六色的混合,呈现的将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色。一个秉承兼容并包,海纳百川的宽容民族来者不拒,笑迎八方的礼遇之道,难道真的是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的元素了吗?或许更多的元素也随之黯然失色了吧?
在说说“玉”吧,它在书中可真算一个“狠角色”。那一块块温润剔透,婉美欲滴的珍品玉件,令人把玩不厌,爱不释手,怎能不牵引着几代人的心?由“玉”开始,因“玉”毁灭,爱也“美玉”,恨也“美玉”。其实玉本无罪,只缘于故事中人物对美的追求。其实追求本没有错,错的是想把享受变为永久的拥有。其实,错了也没有关系,因为错误在激活痛苦的同时,也激活了真实的难以磨灭的命运。玉成就了梁亦清,梁亦清也因玉积劳成疾,提前辞世;玉开始了韩子奇的新人生,却也一生为玉所牵绊,不能自拔;因为玉,让流浪的韩子奇有了家庭,也因为玉激活了梁亦清的爱情,而毁了这个家庭……玉的颠沛流离,就是奇珍斋的起落沉浮,更是所有人命运的云卷云舒。这个让人欢喜让人忧,使人痴醉使人愁的尤物,说不清,道不明,让韩子奇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痛苦不已,痛苦的原因,只因为经久不渝的对玉的不绝的痴爱……
爱情,这个UFO,这本书把它诠释为了短暂的幸福,永恒的痛苦。韩子奇与小姨子在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以为下一刻将是世界末日的那一瞬,沉默的感情被激活,代价却是终究回避不了的一生的折磨;韩天星在婚后才得知自己曾深爱的前女友是被自己的母亲暗中施计拆撒从而撮合的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他愤怒而绝望却不得不归于沉默;韩新月与楚雁潮真心相爱,却终究受制于不可逾越的繁文缛节和命运的捉弄而终究阴阳两隔。爱情,在这本书中显得那样奢侈,那样望眼欲穿。它就像是那鲜美的“禁果”,偷吃后将是无可饶恕的惩罚。涉足了一种爱情,似乎就开始了一场艰苦卓绝的挑战无止无休的凶神恶煞的斗争,命运的结果就是歇斯底里的痛苦的深渊,最终毁灭的那样或是刚烈深沉,或是婉转凄美,充满了悲情的意味。或许真的正如圣人所讲“爱情,是痛苦源头的开始”?那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飞蛾扑火?或许除了幸福可以享受以外,痛苦又何尝不能品尝?因为痛苦可以让我们重新审视自我,不断的痛苦,我们就不断的发现真实的自我。或许爱情,一直以来都是个噱头而已,中间有一道从来无法逾越的距离,不断的追求中,有着不断的不满足,却也受赐些许的甜头,而等你以为你终于将其我在手中的时候,你以为你追求到了,其实,它此刻也消失不在了。此刻突然想起了那句“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其实也许他们说的都是同一个人吧,先是偷不着,然后偷着了,然后成妾了,然后成妻了?呵呵,又瞎扯淡了……
跳出书中的故事,不必那么伤心吧,那只是作者在用文字玩弄我们的感情而已。可是,被这样的高手玩了,我们也不丢面子!狠心的作者用这么悲惨的故事来催人泪下,就如同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茱丽叶,唯有悲惨的结局才更令人嗟叹不已,唏嘘感慨。可冷静下来后,感觉,看这本书的时候如果从头到尾眼睛都没湿润过,却会感到遗憾的。因为,悲情有悲情的享受,让你感动的,只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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