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乖$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冰玉
  
  我只想告诉你:我是一个人,独立的人,既不是你的、更不是梁君壁的附属品,不是你们可以任意摆布的棋子!女人也有尊严,女人也有人格,女人不是男人钱袋里的钞票,可以随意取,随意花;女人不是男人身上的衣裳,想穿就穿,想脱就脱,不用了还可以存在箱子里!人格,尊严,比你的财产、珍宝、名誉、地位更贵重,我不能为了让你在这个家庭、在这个社会像‘人’而不把我自己当人!你为了维护那个空洞虚弱的躯壳,把最不该丢掉的都丢掉了!十年了,我怎么没有认识你?了解一个人,爱一个人,是多么艰难?你说你不后悔和我的结合,我不知道这话是不是真诚的,但是我现在后悔了,我错了,从头到尾都错了!我还以为我得到的是爱呢,还以为你这个男子汉的肩膀能担起爱的责任呢,原来你也和她一样,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错了,完全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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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
  
  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无限……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
  人生是一场梦吗?不,梦醒之后还可以忘却,人生可以忘却吗?
  人生是一部书吗?不,书成之后还可以删改,人生可以删改吗?
  人生从来没有蓝图,度过了人生,才完成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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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们不再一起漫游》
  
    楚雁潮强忍住悲痛,遵从老师的最后嘱托,他望着这一对年逾古稀仍然依依不舍的情侣,真挚的诗句像淙淙清泉涌流出来:
    
    好吧,我们不再一起漫游,
    消磨这幽深的夜晚,
    尽管这颗心仍旧爱着,
    尽管月光还是那么灿烂。
    因为剑能够磨破了剑鞘,
    灵魂也把胸膛磨得难以承受,
    这颗心啊,它得停下来呼吸,
    爱情也得有歇息的时候。
    虽然这夜晚正好倾诉衷肠,
    很快的,很快就要天亮,
    但我们已不再一起漫游,
    踏着这灿烂的月光。
  
    诗句终止了,像清泉流尽了最后一滴,再也没有任何声响,病榻旁仿佛是空谷旷野,宁静肃穆,只有那一对手拉着手的白发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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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爱生命》
  
        列宁在卧病的时候还念念不忘杰克伦敦的一篇杰出的小说,让克鲁普斯卡妮读给他听,从中汲取战胜病魔的力量,小说的题目就叫《热爱生命》……”
  
    “哦,我不知道,不知道……”新月喃喃地说,“杰克伦敦……我钦佩他的作品,读过《雪虎》、《海狼》,可是没读过这一篇,写的是一个病人吗?”
  
    “不仅仅是一个病人,而且是一个大写的‘人’,一个不朽的生命!他让你看到人的意志、人的力量怎样不可战胜,让你因为作为人而感到骄傲!”谈到文学,楚雁潮充满了激情,仿佛又登上了英语课的讲台,“杰克伦敦早年曾经到阿拉斯加淘金,有过那种艰苦卓绝的生活经历,我一直认为这篇东西是他自己的化身。透过文字,我总是看到他那肤色略黑的脸,浓密的、鬈曲的黑发,闪耀着智慧和无穷的生命力的眼睛,自信地微笑着的嘴唇露出雪白的牙齿,那两枚尖尖的‘犬齿’,比狼的后代‘雪虎’更锋利、更坚硬!……”
  
    “……”新月静静地听着他那富有感染力的讲述,仿佛回到了未名湖畔的书斋,她的老师是她汲取智慧和力量的宝库。
  
    “在寒冷的、深入到北极圈的阿拉斯加地区,一颠一跛地走着两个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们筋疲力尽,已经很难走出这杳无人迹的荒原。而在这时候,其中的一个人又扭伤了脚,他的朋友丢下他朝前走去,再也没有回头……”楚雁潮低声讲起那个故事,一开头就把新月深深吸引住了。
  
    “这个失去了朋友的人,陷入了绝境。这是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只有一片辽阔得可怕的、死气沉沉的荒野。他的身上早已经没有了食物,猎枪里也没有了子弹,他甚至已经弄不清日期,只凭着猜测的方向,背着沉重的行囊,一瘸一拐、摇摇晃晃地朝前跋涉,他欺骗自己,幻想着他的朋友在前面等着他……
  
    “一天又一天,他在雪里、雨里挣扎着前进,浑身都是湿的,膝盖和双脚鲜血淋漓。饿得太久了,胃里像刀绞一样的疼痛感已经消失了,他的胃‘已经睡着了’。他四肢无力地倒在地上,起初偷偷地哭,后来就朝着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谁也不理睬他,这儿没有第二个人,只有飞奔的驯鹿和狂嗥的狼群。他已经极度虚弱,没有力量去猎取食物,费尽千辛万苦捞到了两条像小指头那么大的鱼,纯粹出于理智,逼着自己生吞下去,为了活,他必须吃!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被惊醒,一头大棕熊正用好斗的惊奇眼光看着他!熊向他发出试探性的咆哮,他呢?他没有逃跑,而竭力摆出威风凛凛的样子,也在朝着熊咆哮,声音非常粗野,非常可怕,在生死关头,那紧紧缠着生命根基的恐惧变成了勇敢!那头熊被这个站得笔直、毫无畏惧的神秘动物给吓跑了,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白天黑夜都在赶路,摔倒了就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再慢慢地向前挪动。他已经不像一个人那样挣扎了,他的灵魂和肉体并排向前走,向前爬,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逼着他前进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他不再痛苦,脑子里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他终于倒下去再也站不起来了,只能一寸一寸地爬行,拖着一条长长的血迹。他已经扔掉了空枪、行囊和金子,现在,比金子更贵重的是生命!强烈的求生愿望逼着他向前爬,一只无力捕食的病狼紧紧地追踪着这个生命垂危的病人,贪婪的眼光盯着他,希望他先死!而他却在想把狼干掉!一幕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两个生灵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一路爬着、跛着赛跑,等待猎取对方的生命!……”
  
    新月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屏住呼吸……
  
    “后来,他连爬行的力量也没有了,奄奄一息,但还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清晰地听到病狼喘着气,向他逼近,伸出粗糙的干舌头像砂纸似的舔着他的两腮。他凭着毅力伸出手来要掐死狼,却扑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对峙,继续等待时机,狼和人的耐心都同样可怕,等着吃掉对方的最后时机。”
  
    “他又一次从昏迷中苏醒,狼正在舔着他的手!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缓缓地扣紧,病狼终于用尽了最后一点力量,咬进了它等了很久的人的肌体……”
  
    “啊……”新月紧张地惊叫着,手上渗出了汗,紧紧地抓着楚雁潮的胳膊,仿佛那头恶狼正朝她张开了嘴,她要求生,她要呼救。她不愿意死!
  
    “听下去,你安静地听下去!”楚雁潮轻轻地抚着那只汗湿的、颤抖的手,“……你知道,这个人也等了很久,他决不甘心让自己的血肉喂这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狼咬住了他的手,他那流血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现在,双方的耐力和意志在缓缓的挣扎中对抗,像电影中的慢镜头,非常缓慢,可是,那是生死关头的最后一搏!他一只手抓着狼牙,另一只手缓缓地伸出去,抓住狼的脖子,他强迫自己翻滚,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身上,但他的手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把狼掐死,他把脸贴近狼的咽喉,张开已经不会咀嚼的嘴,缓缓地咬下去……一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了他的喉咙,灌进了他的胃,他的力气用完了,仰面倒了下去……”
  
    那惊心动魄的一幕结束了,西厢房里寂然无声,静得可以听到两个人的心跳和呼吸。新月还在紧紧地抓着他的手,两眼凝神望着他:“后来呢?”
  
    “后来?”楚雁潮眼睛中闪烁着骄傲的光彩,“狼死了,人活下来了,他的生命胜利了!他乘坐一艘捕鲸船返回了人间,在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有他的亲人和花丛中的家园,他不能丢下这一切,终于活着回来了!这个淘金者没有得到金子,却得到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不屈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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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yl$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在19楼上看到有网友推荐这本书。看过之后,觉得很不错,原来玉的世界是这么精彩!原来爱可以这么纯洁,这样深沉。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穆斯林们的信仰和他们的生活习俗,大开了眼界。长知识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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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奶$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写好的大段评论被我弄丢了,随便总结一些吧。
  一、韩太太刻画的丰满,让人又爱又恨。其他的都太过完美,不像真人。
  二、所谓的有爱的权利,就是姐夫和小姨子以爱情的名义行苟且之事,可笑、可叹,不理解。只是觉得这根本就不算爱。
  三、新月和楚的对话像唱歌,太书面化了吧,难道那时候的大学生都是那样?
  四、梁冰玉也莫名其妙,不明白一个女人怎么能有勇气舍弃自己的孩子,这娘也太不称职了吧?韩子奇知道自己离开天星的感觉,如果真爱玉儿的话,怎么会忍心让玉儿痛失爱女?这个男人太自私了吧!
     
  看了一些茅盾文学奖的作品了,感觉《白鹿原》还是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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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韩子奇跟碧儿的结合不是爱情的结果,这就注定着悲剧的开始。由于责任,由于熟悉,由于相濡以沫,他们的爱情其实是兄妹之情,碧儿因为感激韩子奇对他们家的恩情,在她父亲死亡的阴影下,她终于跟她的奇哥哥走到了一起。她找到的是她心a中的依靠,是奇珍斋的主心骨,她终于可以放下担子了,在这个时候她的奇哥哥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碧儿在小说中可以说是最为悲哀的,因为她辛辛苦苦为韩家奔波了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爱,应有的幸福。她的丈夫爱着她的妹妹,她引以为傲的儿子对母亲却是那么的淡薄,没有多少情分。她对天星近乎病态的爱其实是她对韩子奇的爱的转移。而唯一深爱着她的女儿,她却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其实她这么做是人之常情。因为新月对她来说是丈夫对她的背叛,是她婚姻不幸的证据,是对她莫大的讽刺。于情于理她都不能接受这个不是她女儿的女儿,这也就造就了韩新月的悲剧。    至于韩子奇,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只知道这事情就这么定了,他的一生都将留下这个女人的痕迹。是福或是祸,没有人知道。但事实证明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很脆弱的,她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经不住世俗的诱惑,最终是个凄惨的结局。没有爱情的婚姻不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都是残忍的。
        而韩子奇与冰玉,虽然他们的结合有悖于道德伦理但是她却是充满希望的。在我看来,冰玉是因为精神上的压力太大了,她迫切需要一个男人来安慰她。而韩子奇就是她梦想中的王子,那么温文尔雅,博学多才。在那个战争年代,没有希望,没有未来,拥有的只是对死亡的恐怖;他们在那异国他乡,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他们拥有的就是他们彼此。所以他们走到了一起,拥有了属于他们短暂的幸福。她的不幸在于她爱上的人是她的姐夫,这是伦理所不允许的。再者,子奇在大陆还有妻儿,还有他的家,还有他的奇珍斋。这也是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的爱情。
        冰玉是我在小说中比较喜欢的女性之一,我喜欢她的勇敢,她的果断。可是她却是悲哀的,因为她的幸福实在是太短暂了,她的一生都与不幸在纠缠。虽然喜欢上了她的姐夫,并与他有了爱的结晶,但是她的爱并不是失去理性的。当她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到家乡的后,她看到她姐姐是那么的不能接受她,这一刻她明白了,她不能留在这里。她与这个家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她决定离开,带着她的女儿,永远离去。在奇哥哥的哀求下,她最终屈服了,留下了新月,而她则再一次地远走他乡。这需要多么大的决心呀!而他的奇哥哥在命运的作弄下再一次与爱情擦肩而过。
     韩子奇,他的悲哀在于他一次又一次的亲手放弃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如果当初他选择了与巴巴一起寻找穆斯林的足迹,可能就没有这一系列的悲剧;如果在战争爆发的时候他没有带着他的玉逃离,那么他可能就会与碧儿过着平淡的生活,即使没有爱;如果在那异国他乡他能坚守自己的原则,守住冰玉的一片冰心,那么就没有背叛婚姻的愧疚,没有他几十年的良心不安,即使这很痛苦,很残忍;如果他能在那个困难时期放弃他的玉以解救家里的经济危机,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红卫兵闯进博雅地掠夺,最后在自己的弥留之际也没能安心,落得个“不得好死”的悲惨结局。可是世界上没有这么多的如果,现实也不允许我们有这么多的如果,所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我看到了他作为男人的悲哀,我怒其不争哀其不幸,自己的爱人他不能追随,自己的爱女他不能保护,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流逝。在这个家中,因为他对碧儿的愧疚,他事事忍让,处处退却,结果让无辜的新月承受本不属于她的惩罚。这都太残忍了。
        韩新月,是那么充满朝气,那么的阳光,她是本文最大的亮点。她是希望的象征,她是爸爸的心肝宝贝,可是她得不到来自妈妈的温情,直到生命的最后那一刻,她才明白她努力爱了那么多年的女人却不是自己的亲身母亲,这一刻她是幸福的,因为她知道她的妈妈是爱她的,但她也是不幸的,最终也没能见到妈妈一面,这是她一生的遗憾,虽然她的一生太短暂。她与楚雁潮的爱情是那么的措手不及,是楚雁潮给了她生的希望,在短暂的生命中体会了什么是爱,这是她最值得的,因为她找到了她的爱人。
        到底是谁造就了这一切的悲剧?
        两代人的悲剧爱情,两代人的恩怨情仇,在时间的洗礼下,岁月的痕迹逐渐淡化,可能不久后,人们将遗忘这刻骨铭心的爱情,可能忘记那最是悲伤的结局,但是我们可定记得一点,那就是:穆斯林,回回,圣洁的灵魂,凄美的爱情,真主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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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yi$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断断续续地历经一个多月,我在昨天“听”完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拥有八十多段的有声读物,似乎把人心也浸泡在丝丝的温情泉水之中了。
  
  不想过多地回顾书中那些令人怦然心动、刻骨铭心的情感,纯净的心和在灾难中苦苦支撑的生命。让我同样感动和惊叹的,是霍达那种细腻、温柔的笔锋,尤其是对于新月。
  
  新月那多情、娇柔脆弱的心灵实在是令人折服。她的每一句话语,每一缕思绪都像是光洁似镜面的湖水反射着清澈的月光。她那么恬静,那么安详,每时每刻都在细细地品味生命中的感动与失落,偶尔略带忧郁的话语似乎能够让我看到她蹙起的双眉。
  
  透明得发亮的月光,点点地洒落在心中的净土上,受到震颤的心灵悄悄地躲进静谧的花园。此刻,只剩下故事在静静地流淌。
  
  这本书,就应该这样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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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b$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无论宗教活动、生活场景、语言习惯。。。都真实还原了中国穆斯林的生活,而通过小说情节表达的思考,是直至今天仍没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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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教$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偶然去新华书店,偶然看到这本书,偶然翻开阅读。
  新月,韩子奇,梁君璧,楚雁潮,奥立佛,一个个血淋淋地人物,一幕幕血淋淋地画面......霍达细腻的笔法雕刻,人为什么活着,人活着就有去爱的权利,为什么现实会成为我们的羁绊,为什么现实是那么偶然却又残酷,为什么我们要被这种那种的原因而束缚我们的行为和感情。只有在书中,偶尔自我才能那么幼稚一回,看看体味那最初最干净的爱恋。我爱你,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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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安$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那一刻合上《穆斯林的葬礼
  》最后一页我已是泪流满面、、、、、、独特的视觉,真挚的情感,深刻的内涵,冷峻笔调,华夏文化与穆斯林宗教文化的撞击,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纯洁爱情的追求。。。。。看着 主人公那庄严的葬礼幕幕,深深体会到生和死一线之差却可折磨得人痛彻肺腑。。。。逝者如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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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喱青$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应该是在十年前,初中的数学老师推荐我们看这本书,而十年前我们不过只有十来岁。那位数学老师说着一口普通话,在偏僻的小村庄初中格外另类,一张帅气的脸。
      回忆起来,就像黑白胶片里跳出的一个标准绅士,白脸黑发,小个子,挺鼻梁;回想起来老师很像交英语的楚老师。
      十年后我在逛旧书店看到这本书,翻看了简介和序。茅盾文学奖一直没让人失望过,即使我们不喜欢的年代故事,也可以看出获奖作者们的用心,不像新手写写的思想家门瞎溜达,抛出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人们去研究几十年。这些作者们更像是把故事叙述的像一句话,或许严肃,或许幽默,或许沉重。
      我们最怕看到的是文革文学,就像怕看鬼片一样,何必要把那段历史重新拾起。那种感觉是很痛很“恶心”的,很容易让人看到当下之社会之政府之红色。
      穆斯林的葬礼继续的历史应该是1900到1940,1956到1960,不想去查书,时间段应该是这个,它回避了许多敏感时间。全文的叙述方式经常可以看到大段大段的时间跳跃。一方面给了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一方面也使人物形象开始模糊。
      这不是我读过文字最硬朗的作品,但是确实称得上是佳作,尤其在可读的书越来越少的年代。
      建国之后的历史更像是断代史,之间太多需要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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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蓝$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现代人看起来,未免觉得思想有些太过简单单纯。
  但80年代生活着的青年,当年读这本书,未尝没有被打动过。
  有单纯的信仰,总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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