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1
《雾都孤儿》第三十九章
(读者早已熟知的几个体面人物再次登场,并说明孟可司与老犹太是如何把他们很有价值的脑袋凑到一块儿的。)
上一章讲到,三位贵人如此这般作成了他们那一笔小小的交易,第二天傍晚,威廉·赛克斯先生从小憩中醒来了,他睡意朦胧地大吼一声,问现在是夜里几点钟了。
赛克斯先生提出这个问题时所在的房间不是他杰茨之行以前住过的那些房子当中的一处,虽说也是在伦敦城内的同一个区域,离他从前的住处不远。外表上,这屋子不像他的旧居那样称心,只是一所劣等的公寓,陈设简陋,面积也很有限。光线只能从屋顶一个小小的窗口射进来,屋子旁边是一条狭窄肮脏的胡同。这里并不缺乏表明这位君子近来时运不济的其它征兆,家具严重不足,舒适完全无从谈起,加上连内外换洗衣物这样琐细的动产也都看不见,道出了一种极度窘困的处境。如果这些迹象还有待确定的话,赛克斯先生本人那种瘦弱不堪的身体状况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明。
这个专以打劫为生的家伙躺在床上,把他那件白色的大衣裹在身上当睡衣,死灰色的病容,加上龌龊的睡帽,一星期没刮的胡子又硬又黑,这一切表明他的整个嘴脸毫无改观。那只狗伏在床边,时而闷闷不乐地看一眼主人,当街上或者楼下有什么响动引起它的注意,它便竖起耳朵,发出一阵低沉的吠叫。靠窗坐着一个女的,正忙着替那个强盗补一件他平时穿的旧背心,她脸色苍白,由于照料病人,加上度日艰难,她变得十分瘦削,要不是听到她口答赛克斯先生问话的嗓声,让人很难认出她就是已经在书中出现过的南希。
“七点刚过一会儿,”姑娘说道,“今天晚上你觉得怎么样,比尔?”
“软得跟唾沫一样,”赛克斯先生冲着自己的眼睛和手脚咒骂了一句,回答道。“来,给咱搭把手,让我从这张该死的床上下来。”
赛克斯先生没有因为生病而脾气变得好一些。姑娘将他扶起来,搀着他朝一把椅子走去,他嘟嘟哝哝,不住口地骂她笨手笨脚,还打了她。
“哭鼻子了,是吗?”赛克斯说,“得了吧。别站在那儿抽抽搭搭的。你要是除了擦鼻子抹眼泪以外什么事也干不了,那就干脆滚蛋。听见没有?”
“听见了,”姑娘把脸转到一边,硬撑着笑了一声,回答道。“你又在胡思乱想了?”
“哦。你想通了,是不是?”赛克斯看见泪水在她眼睛里直打转,又吼了起来。“这样对你有些好处,你想通了。”
“嗳,比尔,你今天晚上不是真的想对我这么凶,是吗?”姑娘说着,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不是?”赛克斯嚷道,“为什么不?”
“那么多个夜晚,”姑娘带着一点女姓的温柔说,这样一来,连她的声音也变得悦耳了。“那么多个夜晚,我一直忍着,不跟你发火,照看你,关心你,就好像你还是个孩子,这还是我头一次看着你像这个样子。你要是想到这一点,就不会像刚才那样对待我了,是吗?说呀,说呀,说你不会的。”
“得了,就这样吧,”赛克斯先生答应了,“我不会的。唔,他妈的,啧啧,这丫头又在哭鼻子。”
“没什么,”姑娘说着倒在一把椅子上,“你不用管我,很快就会过去的。”
“什么东西会过去的?”赛克斯先生恶狠狠地问,“你又在干什么蠢事?起来,干你的活去,别拿你那些娘儿们的胡扯来烦我。”
换上任何一个时候,这种训斥,连同发出训斥时的腔调,都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可这一次,赛克斯先生还没来得及按照在类似场合的惯例发出几句得体的恶言,来为他的威胁加点佐料,那姑娘已经实在虚弱不堪,筋疲力尽,头搭拉在椅背上,晕过去了。赛克斯先生不太清楚如何应付这种非同小可的紧急情况——因为南希小姐的歇斯底里一旦发作,通常来势迅猛,完全要由病人死打硬撑,旁人帮不上什么忙——他试了一下用咒骂的办法,发现这种处理方式一点效果也没有,只得叫人帮忙。
“这儿怎么啦,我亲爱的?”费金往屋里张望着,说道。
“帮这姑娘一把,你还有完没完?”赛克斯不耐烦地回答,“别站在那儿耍贫嘴,冲着我嘻皮笑脸。”
费金发出一声惊呼,奔上前来对姑娘施行救助,这功夫,约翰·达金斯先生(也就是机灵鬼)跟着自己的恩师也已经走进来,他连忙把背在身上的一个包裹放在地板上,从脚跟脚走进来的查理·贝兹少爷手里夺过一只瓶子,一转眼已经用牙齿将瓶塞拔出来,先尝了尝瓶子里的东西,以免出错,随后又往病人嗓子眼里倒了一些。
“你用风箱给她扇几口新鲜空气,查理,”达金斯先生吩咐道,“比尔解开衬裙的时候,费金,你就拍她的手。”
这些经过协调的急救措施进行得热火朝天——尤其是在委托给贝兹少爷的那个部门,他像是认为自己在这次行动中的作为是一种史无前例的乐趣——功夫不大便产生了理想的效果。姑娘逐渐恢复了知觉,晃晃悠悠地走到床边的一张椅子跟前,把脸埋在枕头上,让多少有些感到诧异的赛克斯先生去对付那三个不速之客。
“哟,是哪阵邪风把你给刮到这儿来啦?”他问费金。
“压根儿不是邪风,我亲爱的,邪风是不会给谁带来好处的,我带来了一点你看见保准高兴的好东西。机灵鬼,亲爱的,打开包袱,把今天早上我们花光了钱才买来的那一点点小东西交给比尔。”
机灵鬼依照费金先生的嘱咐,解开他带来的那个用旧台布做成的大包裹,把里边的物品一件一件地递给查理·贝兹,查理再一件一件放到桌上,一边大肆吹嘘这些东西多么难得,多么美妙。
“多好的兔肉饼,比尔,”这位小绅士要他看看一块很大的馅饼。“多可爱的小兔子,多嫩的腿儿,比尔,那几根骨头入嘴就化,用不着剔出来。半磅绿茶,七先令六便士一磅,浓得不得了,你要是用滚水来泡,准会把茶壶盖也给顶飞了。糖一磅半,有点发潮,肯定是那帮黑鬼一点不卖力,成色是差一点——啊,不!两磅重的麩皮面包两只,一磅最好的鲜肉,一块双料格罗斯特①干酪,都说过了,还有一样是你喝过的名酒中最名贵的一种。”
①英国西南部城市,以出产干酪闻名。
贝兹少爷念完最后一句赞美诗,从他的一个硕大无比的口袋里掏出用塞子塞得很严的一大瓶酒,达金斯先生眨眼之间已经从瓶子里倒出满满一杯纯酒精,那位病号毫不迟疑,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啊!”老犹太心满意足地搓了搓手,说道,“你顶得住,比尔,你现在顶得住了。”
“顶得住!”赛克斯先生大叫起来,“我就是给撂倒二十次,你也不会帮我一把。三个多礼拜了,你这个假仁假义的混蛋,把我一个人丢在这种处境里不管,你是什么意思?”
“孩子们,瞧他说的。”老犹太耸了耸肩说,“我们给他带了这么多好——东——西。”
“东西倒是不错,”赛克斯先生往桌上扫了一眼,火气略略消了一些,说道。“你自个儿说说,干吗要把我丢在这儿?这些日子我心情坏透了,身子骨也垮了,又没钱花,全齐了,你却一直扔下我不管,简直把我看得连那只狗都不如——赶它下去,查理。”
“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玩的狗呢,”贝兹少爷嚷嚷着,照赛克斯先生的要求把狗赶开了。“跟个老太太上菜市场一样,总闻得出吃的东西来。它上台演戏准能发财,这狗还能振兴戏剧呢。”
“别吵吵,”赛克斯看见狗已经退回到床底下去了,却还在忿忿不平地嗷嗷叫,就吼了一声。“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这个干瘪瘪的老窝主,嗯?”
“我离开伦敦有一个多礼拜了,亲爱的,去办了件事。”老犹太回答。
“还有半个月又怎么说呢?”赛克斯刨根问底,“你把我丢在这地方,跟一只生病的耗子躺在洞里似的,另外那半个月是怎么回事?”
“我也是没法子,比尔,”老犹太答道,“当着人面我不便详细解释。可我实在没法子,我拿名誉担保。”
“拿你的什么担保?”赛克斯用极其厌恶的口气吼道,“喏。你们哪个小子,替我切一片馅饼下来,去去我嘴里这味,他的话真能咽死我。”
“别发脾气了,比尔,”老犹太依头顺脑地劝道,“我绝对没有忘掉你,比尔,一次也没有。”
“没有?我量你也没有,”赛克斯带着苦笑回答说,“我躺在这地方,每个钟头又是哆嗦又是发烧,你都在想鬼点子,出馊主意,让比尔干这个,让比尔干那个,只要比尔一好起来,什么都让他去做,再便宜没有了,反正比尔够穷的了,还非得替你干活。要不是这姑娘,我早就没命了。”
“比尔,你瞧,”费金赶紧抓住这句话作挡箭牌,“要不是这姑娘。除了苦命的老费金,谁还能帮你弄到这样好使唤的姑娘?”
“他说的倒是实话。”南希连忙上前说道,”随他去,随他吧。”
南希一出面,谈话就转了一个方向。两个少年接到处处谨慎的老犹太递过来的一道诡谲的眼色,开始一个劲地向她敬酒,可她喝得很有节制。这功夫,费金强装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逐渐使赛克斯先生心情好了一些,费金假意把赛克斯先生的恐吓当做是插科打诨,接下来,赛克斯多喝了一些酒,也给了他面子,讲了一两个粗俗的笑话,费金直打哈哈,一副非常开心的样子。
“事情倒是蛮不错,”赛克斯先生说道,“但你今天晚上非得给我弄几个现钱不可。”
“我身边一个子儿也没有。”老犹太回答。
“可你家里多的是钱,”赛克斯顶了一句,“我得拿一些那儿的。”
“多的是钱!”老犹太扬起双手,大叫起来,“我还没有多到可以——”
“我不知道你弄了多少钱,而且我敢说连你自己都不知道,那可是得花很多时间去数的,”赛克斯说,“反正我今天要钱,废话少说。”
“行,行,”老犹太叹了口气,说道,“我回头派机灵鬼给你送来。”
“这种事你才不会干呢,”赛克斯答道,“机灵鬼机灵过头了点,他不是忘了带,就是走迷了路,要不就是碰上警察来不了了,横竖都有借口,只要有你的吩咐。还是南希到那边窝里去取,一切稳稳当当。她去的功夫,我躺下打个盹。”
经过多次讨价还价,费金将对方要求的贷款数目从五镑压低到了三镑四先令又九便士。他连连赌咒发誓说,那样一来,他就只剩十八个便士来维持家用了。赛克斯先生板着面孔说,要是没有多的钱了,也只好凑合着用了。于是,南希准备陪费金到家里去,机灵鬼和贝兹少爷把那些食物放进橱里。老犹太向自己的贴心伙伴告别,由南希和那两个少年陪着回去了。与此同时,赛克斯先生倒在床上,安心要睡到姑娘回来。
他们平安到达了老犹太的住所,托比·格拉基特跟基特宁先生正在那里专心致志地打第十五局克里比奇,几乎用不着说,这一局又是后一位绅士失利,输掉了他的第十五个也是最后的一个六便士银币。他的两位小朋友一看都乐开了。格拉基特先生显然有些不好意思,被人撞见他竟然拿一位地位和智力远远不如自己的绅士寻开心,他打了个呵欠,一边询问赛克斯的情况,一边戴上帽子打算离去。
“没有人来过,托比?”老犹太问道。
“鬼都没有一个,”格拉基先生将衣领往上扯了扯,回答说。“没劲,同喝剩的啤酒一样。你是得弄点什么看得过去的东西酬谢我,费金,我替你看了那么久的家。我他妈的像陪审员一样无聊,要不是我脾气好,有心替这个年轻人解解闷,我已经睡觉去了,睡得和在新门监狱里头一样沉。无聊死了,我要是说瞎话,让我不得好死。”
托比·格拉基特先生一边发出这样那样属于同一类型的感慨,一边神气活现地将到手的钱橹到一起,塞进背心口袋里,似乎他这么个大人物根本就没把这样小的银币放在眼里。钱放好了,他大模大样地走出了房间,风度翩翩,仪态高雅,引得基特宁先生朝他穿着长靴的双腿频频投以艳羡的眼光,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打住。他向众人担保说,只花了十五个六便士银币结识那样一位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认为一点不贵,他才不把自己的小指头一弹输掉的钱放在心上。
“你可真是个怪人,汤姆。”贝兹少爷让这一番声明逗乐了,说道。
“一点也不怪,”基特宁先生回答,“我是不是很怪,费金?”
“你非常机灵,我亲爱的。”老犹太说着,拍拍他的肩膀,朝另外两个徒弟眨了眨眼睛。
“格拉基特先生是一位名流,对不对,费金?”汤姆问。
“这绝无问题,亲爱的。”
“而且,跟他结识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对不对,费金?”汤姆追问着。
“可不是嘛,真的,伙计。他们就是爱嫉妒,汤姆,因为他不给他们这个面子。”
“啊!”汤姆洋洋得意地叫了起来,“是那么回事。他让我输了个精光。可我高兴的时候,可以去赚更多的,我行不行啊,费金?”
“你肯定行,而且去得越早越好,汤姆,你马上把输的钱赚回来,就别耽误了。机灵鬼!查理!你们该去上班了。快走。快十点了,什么事还没干呢。”
遵照这一暗示,两个少年向南希点了点头,戴上帽子,离开了房间。机灵鬼和他那位乐天派伙伴一路上都在寻开心,讲了很多俏皮话,拿基特宁先生当冤大头。平心而论,基特宁先生的举动倒也没有什么特别出格或者说与众不同之处,要知道,都市中有一大帮劲头十足的年轻人,他们为了在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付出的代价比基特宁先生高得多,也有一大帮正人君子(构成这个上流社会的正是他们),他们创立名气的基础与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非常相似。
“听着,”等两个徒弟离开房间,老犹太说道,“我去给你拿那些钱,南希。这把钥匙是小食品柜上的,里边放着那几个男孩弄来的一些零碎东西,亲爱的。我的钱从来不上锁,因为我没有弄到什么非得锁上不行,亲爱的。哈哈哈!没什么需要上锁的。这是一份苦差使,南希,而且不讨好,我不过是喜欢看见年轻人围在我身边而已。什么我都得忍着,什么都得忍。嘘!”他慌里慌张地说,一边把钥匙塞进怀里。“那是谁?听!”
姑娘双臂交叉坐在桌旁,像是一点也不感兴趣似的,要么就是根本不在乎有没有人进来出去,管他是谁呢,这时候,一个男子的低语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一听到这个声音,她闪电一般敏捷地扯下软帽和技巾,扔到桌子底下。老犹太立刻回过头来,她又低声抱怨起天气炎热来,这种懒洋洋的口吻和刚才那种极为慌乱迅速的举动形成鲜明的反差,不过,费金一点也没有觉察到,他刚才是背朝着南希。
“呸。”老犹太低声说道,像是感到很不凑巧。“我先前约的那个人,他下楼到我们这儿来了。他在这儿的时候,钱的事一个字也没别提,南希。他呆不了多久,要不了十分钟,我亲爱的。”
一个男子的脚步声在外边楼梯上响了起来。老犹太将瘦骨嶙峋的食指在嘴唇上接了一下,端起蜡烛朝门口走去。费金和来客同时到门口,那人匆匆走进房间,已经到了姑娘的面前,却还没有看见她。
来客是孟可司。
“这是我的一个学生,”老犹太见孟可司一看有生人就直往后退,便说道,“南希,你不要走。”
姑娘往桌旁靠了靠,漫不经心地看了益可司一眼,就把目光缩了回去,然而就在来客朝费金转过身去的当儿,她又偷偷看了一眼,这一次的目光是那样敏捷锐利,意味深长,假如有哪位看热闹的注意到了这种变化,几乎可以肯定不会相信这两种目光是发自同一个人。
“有什么消息吗?”费金问。
“重大消息。”
“是——是不是好消息?”费金吞吞吐吐地问,似乎害怕会因为过于乐观而触怒对方。
“还算不坏,”孟可司微微一笑,答道,“我这一趟真够麻利的。我跟你说句话。”
姑娘往桌上靠得更紧了,没有提出要离开这间屋子,尽管她看得出孟可司是冲着她说的。老犹太可能有顾虑,如果硬要撵她出去的话,她没准会大声件气地谈到那笔钱的事,就朝楼上指了指,领着孟可司走出房间。
“不要到从前咱们呆过的那个鬼窝子里去。”她听得出那个汉子一边上楼,一边还在说话。老犹太笑起来,回答了一句什么话,她没听清楚,楼板发出嘎嘎的响声,看来他把同伴带到了三楼上。
他俩的脚步声在房子里发出的回响还没有平息下来,南希已经脱掉鞋子,撩起衣据胡乱盖在头上,裹住肩膀,站在门口屏息谛听。响声刚一停下,她便迈开轻柔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脚步,溜出房间,无声无息地登上楼梯,消失在幽暗的楼上。
屋子里有一刻钟或一刻钟以上空无一人,随后,姑娘依旧像一丝游魂似的飘然而归,紧接着便听见那两个人下来了。孟可司直接出门往街上去了,老犹太为了钱的事又一次慢吞吞地走上楼去。他回来的功夫,姑娘正在整理她的披巾和软帽,像是准备离去。
“嗨,南希,”老犹太放下蜡烛,嚷嚷着往后退去,“你脸色这么苍白。”
“苍白?”姑娘应声说道,她将双手罩在额上,像是打算仔细看看他似的。
“太可怕了,你一个人在干什么呢?”
“什么也没干,不就是坐在这个闷热的地方,也不知过了多久了,”姑娘轻描淡写地回答,“好了。放我回去吧,这才乖。”
费金把钱如数点清递到她手里,每点一张钞票都要叹一声气。他们没再多谈,相互道了一声“晚安”就分手了。
南希来到空旷的街上,在一个台阶上坐下来,有好一阵子,她仿佛全然处在困惑之中,不知道该走哪条路。忽然,她站起身来,朝着与赛克斯正在等候她返回的那个地方完全相反的方向匆匆而去,她不断加快步伐,最后逐渐变成了拼命奔跑。她一直跑得耗尽了浑身气力,才停下来喘喘气。这时她好像突然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是在做一件想做而又做不到的事情,她深感痛惜,绞扭着双手,泪如泉涌。
也许是眼泪使她心头轻松了一些,要不就是意识到自己完全无能为力,总之,她掉过头,用差不多同样快的速度朝相反的方向飞奔而去——一方面是为了抢回丢失的时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与自己汹涌的思潮保持同样的节奏——很快就到了她先前丢下那个强盗一个人呆着的住所。
即使她出现的时候多少显得有些不安,赛克斯先生也没有看出来,他只是问了一声钱拿到没有,在得到一个肯定的回答之后,他发出一声满意的怪叫,就又把脑袋搁到枕头上,继续做被她的归来打断了的美梦。
算她运气好,钞票到手的第二天,赛克斯先生尽顾了吃吃喝喝,加上在安抚他的暴躁脾气方面又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他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对她的行为举止横挑鼻子竖挑眼了。她显得心不在焉,神经紧张,似乎即将迈出大胆而又危险的一步,而这一步是经过了激烈的斗争才下定决心的。这种神态瞒不过眼睛像山猫一样厉害的费金,他很可能会立刻警觉起来,但赛克斯先生就不一样了——他是个粗人,无论对谁一贯采取粗暴的态度,从来不为一些比较细致微妙的事操心,更何况前边已经讲过,他又正处于一种少有的好情绪之中——他看不出南希的举动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的的确确,他一点也没有为她操心,即使她的不安表现得远比实际情况还要引人注目,也不大可能引起他的疑心。
白昼渐渐过去了,姑娘的兴奋有增无已。天色暗下来以后,她坐在一旁,单等那个强盗醉倒入睡,她的脸颊苍白得异乎寻常,眼睛里却有一团火,连赛克斯也惊讶地注意到了。
由于发烧,赛克斯先生十分虚弱,躺在床上,正在喝为减少刺激作用而掺上热水的杜松子酒。他已经是第三次或第四次把杯子推到南希面前,要她给重新斟上,这些迹象才头一次引起他的注意。
“唔,该死的,”他用手支起身子,打量着姑娘的脸色,说道。“你看上去就跟死人活过来一样。出什么事儿了?”
“出什么事儿了?”姑娘回答,“没出什么事。你这样瞪着我干吗?”
“这是哪门子蠢事?”赛克斯抓住她的肩膀,狠命地摇晃,问道。“怎么回事?你是什么意思?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好多事,比尔,”姑娘浑身发抖,双手捂住眼睛,回答道。“可是,天啦!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她故作轻松,说出了最后一句话,但那种口吻给赛克斯留下的印象似乎比她开口说话之前那种慌乱任性的神态还要深一些。
“我来告诉你是咋回事吧,”赛克斯说,“你要不是得了热病,眼看着就要发作,那就是有什么事不对头了,有点危险呢。你该不是——不,他妈的。你不会于那种事。”
“干什么事?”姑娘问。
“不,”赛克斯直瞪瞪地望着她,一边喃喃自语,“没有比这小娘们更死心塌地的了,要不我三个月以前就已经割断她的喉咙了。她准是要发热病了,就这么回事。”
赛克斯凭着这份信心打起精神来,将那杯酒喝了个底朝天,接着,他骂骂咧咧地叫着给他药。姑娘非常敏捷地跳起来,背朝着他迅速把药倒进杯子,端到他的嘴边,他喝光了里边的东西。
“好了,”那强盗说道,“过来坐在我旁边,拿出你平常的模样来,不然的话,我可要叫你变个样子,让你想认也认不出来。”
姑娘顺从了。赛克斯紧紧握住她的手,倒在枕头上,眼睛盯着她的脸,合上又睁开,再合上,再睁开。他不停地改变姿势,两三分钟之间,他几次差一点睡着了,又几次带着惊恐的神情坐起来,若有所失地看看周围。终于,正当他好像要强撑着起来的时候,却突然堕入了沉睡。紧抓着的手松开了,举起的胳膊软弱无力地垂在身旁。他躺在那里,不省人事。
“鸦片酊终于起作用了,”姑娘从床边站起来,喃喃地说。“现在,我也许已经赶不上了。”
她急急忙忙戴上软帽,系好披巾,一再战战兢兢地回头望望,生怕安眠药起不了作用,赛克斯的大手随时都可能搁到自己的肩上。接着她轻轻俯下身来,吻了吻那强盗的嘴唇,无声无息地把房门打开又关上,匆匆离开了这所房子。
她必须经过一条小巷才能走上大街,在黑洞洞的巷子里,一个更夫吆喝着九点半了。
“早就过了半点了?”姑娘问道。
“再过一刻钟就敲十点。”那人把提灯举到她的面前,说道。
“不花上一个多钟头我是到不了那儿了。”南希低声说了一句,飞快地从他身边跑过去,转眼间已经到了街上。
她从斯皮达菲直奔伦敦西区,沿途经过一条又一条偏僻小街,街上的许多店铺已经开始关门。钟敲十点,她越发焦躁难耐。她沿着狭窄的便道飞奔而去,胳膊肘撞得行人东倒西歪,穿过几条拥挤的街道时,她几乎是从马头下边冲过去,一群群的人正在那里焦急地等着马车过去以后再走。
“这女人发疯了。”她一冲过去,人们纷纷回过头来望一望。一进入伦敦城的几个比较富有的区域,街道就不那么拥挤了。她横冲直撞,从零零星星的行人身边匆匆赶过,大大激起了人们的好奇心。有几个在后边加快了脚步,仿佛想知道她以这样一种非同寻常的速度是奔什么地方去,还有几个人跑到她前边,回头看看,不禁对她这种毫不减慢的速度感到吃惊,但他们一个接一个全都落在了后面,当她接近目的地的时候,已经只剩她一个人。
那是一处家庭旅馆,坐落在海德公园附近一条幽静而又漂亮的街上。旅馆门前点着一盏灯,耀眼的灯光引导着她来到这个地点。这时,钟敲了十一点。她磨磨蹭蹭地走了几步,像是有些踌踌不定,又打定主意走上前去似的。钟声使她下定了决心,她走进门厅。门房的座位上空无一人。她面带难色地看了看四周,接着朝楼梯走去。
“喂,小姐!”一个衣着华丽的女人从她身后一道门里往外张望着,说道。“你上这儿找谁呀?”
“找一位住在这里的小姐。”姑娘回答。
“一位小姐?”伴随着回答而来的是一道嘲笑的眼色。“哪儿来什么小姐?”
“梅莱小姐。”南希说。
少妇直到这个时候才注意到南希的模样,不由得鄙弃地瞥了她一眼,叫了一个男侍者来招呼她。南希将自己的请求说了一遍。
“我该怎样称呼呢?”侍者问。
“怎么称呼都没关系。”南希回答。
“也不用说是什么事?”侍者说。
“是的,也不用说,”姑娘答道,“我必须见见这位小姐。”
“得了吧。”侍者说着,便将她朝门外推。“没有这样的事。出去出去。”
“除非你们把我抬出去。”南希不顾一切地说,“而且我会叫你们两个人吃不了兜着走。有没有人,”她看了看四周,说道,“愿意为像我这样的可怜人捎个口信?”
这一番恳求打动了一个面慈心善的厨子,他正和另外几个侍者在一旁观望,便上前排难解纷。
“你替她传上去不就行了,乔依?”厨子说道。
“这有什么用?”侍者回答,“你该不会认为小姐愿意见她这号人吧,唔?”
这句话暗示南希身份可疑,四个女仆贞洁的胸中激起了极大的义愤,几个人慷慨激昂,宣称这娘们给所有的女性丢脸,极力主张将她毫不客气地扔到阴沟里去。
“你们爱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姑娘说着,再一次朝几位男士转过头去。“只要先答应我的请求,求你们看在万能的上帝分上,捎个信上去。”
软心肠的厨子又作了一番调解,结果还是最早露面的那个待者答应为她通报。
“怎么说呢?”他一只脚踏在楼梯上说道。
“就说,有个年轻女人真心实意地请求跟梅莱小姐单独谈谈,”南希道,“你就说,小姐只要听听她非说不可的头一句话,就会明白是听她往下说,还是把她当成骗子赶出门去。”
“我说,”那男子说,“你还真有办法。”
“你去通报吧,”南希果断地说,“我要听回音。”
侍者快步上楼去了。南希站在原地,她脸色惨白,气急败坏,听着几个贞洁的侍女冷言冷语地大声议论,她气得嘴唇直哆嗦。那几个传女在这方面很有些本事,男持者回来了,叫她上楼去,这时她们越发显出本事来。
“这个世道,规矩人真是做不得。”第一个侍女说道。
“破铜烂铁也比用火炼过的金子值钱。”第二位说。
第三个尽顾了感叹:“有身份的女士是些什么东西。”第四位用一句“丢人现眼”为一首四重唱开了个头,这几位守身如玉的狄安娜女神又用同一句话作为结尾。
南希没理会她们那一套,因为她心里还装着更要紧的事,她浑身发抖,跟在男侍者身后,走进一间天花板上点着一盏吊灯的小会客室。侍者将她领到这里,就退了出去。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2
《雾都孤儿》第四十章
(与上一章紧相衔接的一次奇怪的会见。)
南希姑娘混迹于伦敦的街头巷尾,一生都在最下流的藏污纳垢之所度过,然而她身上仍留下了女子天性中的某种东西。听到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朝着与她进来的那扇门相对的的另一扇门走来,想到这个小小的房间马上就要呈现出鲜明的对比,她觉得有一种深惭形秽的意识压在自己心上,不由得缩成一团,似乎简直不敢与她求见的那个人会面似的。
与这些比较纯真的感情抗衡的却是自尊——这种毛病在最下流、最卑劣的人身上也并不比地位高、自信心强的人逊色。她是一个与小偷、恶棍为伍的可怜虫,沦落风尘的浪女,与那些在绞刑台本身的阴影之下冲洗牢房监舍的家伙相伴——就连这样一个堕落的人也有一份自尊,不愿流露出一丝女性的情感,她把这种情感看成软弱,但唯有这种情感将她与人性连接起来了,从她的孩提时代开始,无法无天的生活已经抹去了人性的许许多多痕迹。
她抬起眼睛,刚够看到一个苗条、漂亮的姑娘出现在面前,随即把目光转向地上,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摇了摇头,说话了:
“要见到你可真是不容易,小姐。我要是发起火来,走了——很多人都会这样的——总有一天你会后悔,而且不是平白无故的后悔。”
“我非常抱歉,如果有谁对你失礼的话,”露丝回答,“不要那样想,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见我。我就是你要找的人。”
对方这种体贴的语调,柔和的声音,落落大方的态度,丝毫没有傲慢或者厌恶的口吻,完全出乎南希姑娘的预料,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噢,小姐,小姐!”她双手十指交叉,感情冲动地说,“要是你这样的人多一些,我这样的就会少几个了——是这样的——是这样的。”
“请坐,”露丝恳切地说,“如果你缺少什么,或者有什么不幸,我一定真心诚意帮助你,只要我办得到——真的。请坐。”
“让我站着,小姐,”南希边说边哭,“你跟我说话别那样客气,你还不怎么了解我呢,那——那——那扇门关了没有?”
“已经关上了,”露丝说着,后退了几步,好像是万一需要呼救,别人更便于接应似的。“怎么回事?”
“因为,”南希姑娘说道,“我就要把我的命,还有别人的命交到你手里。我就是把小奥立弗拖回老费金家里去的那个姑娘,就是他从本顿维尔那所房子里出来的那个晚上。”
“你?”露丝·梅莱说道。
“是我,小姐。”姑娘回答,“我就是你已经听说的那个不要脸的东西,跟盗贼一块鬼混,自从我回忆得起走上伦敦街头的那一瞬间以来,我就没过一天好日子,没听到一句好话,他们让我怎么活我就怎么活,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上帝啊,求求你保佑我。小姐,你只管离我远一点,我不会在意。我的年龄比你凭眼睛看的要小一些,我早就不把这些当回事了。我走在拥挤的人行道上,连最穷的女人都直往后退。”
“真可怕。”露丝说着,不由自主地从陌生的来客身边退开了。
“跪下感谢上帝吧,亲爱的小姐,”姑娘哭喊着,“你从小就有亲人关心你照看你,从来没有受冻挨饿,没经历过胡作非为喝酒闹事的场面,还有——还有比这更坏的事——这些事我在摇篮里就习惯了。我可以用这个词,小胡同和阴沟既然是我的摇篮,将来还会作我的灵床。”
“有我同情你。”露丝已经语不成声,“你的话把我的心都绞碎了。”
“愿上帝保佑你的好心。”姑娘回答,“你要是知道我有时候干的事情,你会同情我的,真的。我好歹溜出来了,那些人要是知道我在这儿,把我偷听来的话告诉了你,准会杀了我。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孟可司的男人?”
“不认识。”露丝说。
“他认识你,”姑娘答道,“还知道你住在这儿,我就是听他提起这地方才找到你的。”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露丝说道。
“那一定是我们那伙人告诉他的,”姑娘继续说道,“我先前也想到过。前一阵,就是奥立弗因为那次打劫给带到你们家那天晚上过了没有多久,我——怀疑这个人——我暗地里听到了他同费金之间进行的一次谈话。根据我听到的事,我发现孟可司——就是我向你问起的那个男人,你知道——”
“是的,”露丝说道,“我明白。”
“——孟可司,”姑娘接着说道,“偶然看见奥立弗跟我们那儿的两个男孩在一起,那是在我们头一回丢掉他的那一天,他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他自己正在等的就是那个孩子,可我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他和费金谈成了一笔买卖,一旦把奥立弗给弄回来了,费金可以拿到一笔钱,要是把他培养成了一个贼,往后还可以拿到更多的钱,那个孟可司有他自己的目的,需要这么做。”
“什么目的?”露丝问。
“我正在偷听,指望着把事情搞清楚,可他一眼看见我在墙上的影子,”姑娘说道,“除了我,能及时逃走,不被他们发现的人可不多。但我躲过了,昨天晚上我又看见他了。”
“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我这就告诉你,小姐。他昨天晚上又来了。他们照老样上楼去了,我把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免得影子把我给暴露了,又到门口去偷听。我听到孟可司一开头就说:‘就这样,仅有的几样能够确定那孩子身份的证据掉到河底去了,从他母亲那儿把东西弄到手的那个老妖婆正在棺材里腐烂哩。’他们笑起来了,说他这一手干得漂亮。孟可司呢,一提起那个孩子,就变得非常野蛮,说他眼下算是把那个小鬼的钱太太平平弄到手了,不过他宁愿用别的办法拿到这笔钱。因为,如果能把他送进伦敦的每一个监狱去泡一泡,等费金在奥立弗身上结结实实发一笔财,之后再轻而易举让他犯下某一种死罪,弄到绞刑架上挂起来,把他父亲在遗嘱中夸下的海口捅个稀巴烂,那才带劲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露丝越听越糊涂。
“完全是事实,小姐,尽管是出自我的日中,”姑娘回答,“——当时,他一个劲地骂,我听上去挺平常的,你肯定没有听到过,他说,一方面要取那孩子的命,另一方面他自己又不必冒上绞刑架的危险,他才能消心头之恨。可是因为做不到,他必须盯住奥立弗生活中的每一个转折关头,只要利用一下那孩子的身世和经历,还有机会收拾他。‘说简单点,费金,’他说,‘你虽然是犹太人,可还从来没有布置过像我替我的小兄弟奥立弗设下的这种圈套呢。”’
“他的兄弟!”露丝叫了起来。
“那是他说的,”南希说着,提心吊胆地看了看四周,从开始说话起,赛克斯的影子就在她的眼前时隐时现,害得她不停地四顾张望。“还有呢。他提到你和另外一位女士的时候说,简直就是上帝或者说魔鬼有心跟他过不去,奥立弗才落到你们手中。他哈哈大笑,说这事也有几分乐趣,你们为了弄清楚你们那只两条腿的哈巴狗是谁,就是出几千镑几万镑,你们也是肯的,只要你们有。”
“你该不是说,”露丝的脸色变得一片煞白,“这话当真?”
“他说得咬牙切齿,怒气冲天,再认真不过了,”姑娘摇了摇头,回答道,“他仇恨心一上来,从不开玩笑。我认识许多人,干的事情还要坏,可我宁愿听他们讲个十回八回,也不愿意听那个孟可司讲一回。天晚了,我还得赶回家去,别让人家疑心我为这事出来过。我得马上回去。”
“可我能做些什么呢?”露丝说,“你走了,我怎么根据这个消息采取措施呢?回来,回来,既然你把同伴描绘得那样可怕,那你干吗还要回那儿去?我马上可以把隔壁一位先生叫来,只要你把这个消息再对他讲一遍,要不了半个小时你就能够转到某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了。”
“干吗回去?”姑娘说,“我必须回去,因为——这种事我怎么对你这样纯洁的小姐说呢?——在我向你讲到的那些人中间有一个,他们当中最无法无天的一个,我离不开他——是的,哪怕能够摆脱我现在过的这种生活,我也离不开他。”
“你曾经保护过这可爱的孩子,”露丝说道,“为了把你听来的话告诉我,你冒着这么大的危险来到这里,你的态度打动了我,我相信你说的都是事实。你的悔恨和羞愧感都是明摆着的,这一切无不使我相信,你完全可以重新作人。啊!”热心的露丝姑娘双手合在一起,泪水顺着面颊不住地往下淌。“我也是一个女子,不要对我的恳求充耳不闻。我是第一个——我敢肯定,我是第一个向你表示同情的人。听听我的话,让我来挽救你,你还可以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小姐,”姑娘双膝跪下,哭喊着,“可亲可爱的天使小姐,你是头一个用这样的话为我祝福的人,我要是几年以前听到这些话,或许还可以摆脱罪孽而又不幸的生活。可现在太晚了——太晚了。”
“仟悔和赎罪永远也不会嫌晚。”露丝说道。
“太晚了,”姑娘的内心痛苦不堪,哭着说,“我现在不能丢下他。我不愿意叫他去送死。”
“那怎么会呢?”露丝问。
“他没得救了,”姑娘大声说,“如果我把对你讲的话告诉别人,让他们都给抓起来,他必死无疑。他是最大胆的一个,又那样残忍。”
“为了这样一个人,”露丝嚷了起来,“你怎么能舍弃未来的一切希望,舍弃近在眼前的获救机会呢?你这是在发疯。”
“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姑娘回答,“我只知道本来就是这样,不光我一个人,还有成百上千个和我一样堕落的苦命人也是这样。我必须回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在惩罚我犯下的罪过,但就是受尽痛苦、虐待,我也要回到他那儿去,而且我相信,哪怕知道自己最终会死在他手里,我也要回去。”
“我该怎么办呢?”露丝说道,“我不应该让你就这样离开我。”
“你应该,小姐,我知道你会让我走的,”姑娘站起来,回答说,“你不会不让我走,因为我相信你的好心,我也没有逼你答应我,尽管我本来可以那样做。”
“那,你带来这个消息又有什么用?”露丝说道,“其中的秘密必须调查清楚,你一心要搭救奥立弗,才把事情透露给我,我怎么才能帮助他呢?”
“你身边准有一位好心的绅士,他听到这件事能保守秘密,并且建议你该怎么办。”姑娘回答。
“可到了必要的时候我上哪儿找你呢?”露丝问道,“我不想打听那些个可怕的人住在什么地方,可你往后能不能在哪一个固定的时间在什么地方散步或者是经过呢?”
“你能不能答应我,你一定严守秘密,你一个人,或者是跟唯一知道这事的人一块儿来,并且我不会受到监视、盯梢什么的?”
“我向你郑重保证。”
“每个礼拜天的晚上,从十一点到敲十二点之间,”姑娘毫不迟疑地说,“只要我还活着,准在伦敦桥上散步。”
“等一下,”露丝见姑娘急步朝房门走去,赶紧说道,“再考虑考虑你自己的处境,这是你摆脱这种处境的机会。你可以向我提出要求,不单单是因为你主动带来了这个消息,而且因为你作为一个女子,几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明明一句话就可以使你得救,你难道还是要回到那帮强盗那儿去,回到那个人那儿去吗?这是一种什么魔力,居然可以把你拉回去,重新投入邪恶与苦难的深渊?噢!你心里就没有一根弦是我能够触动的吗?难道没有留下一点良知让我可以激发起来,打破这种可怕的痴情?”
“像你这样年轻,心眼好,人又长得漂亮的小姐,”南希镇定地回答,“一旦你们把心交给了男人,爱情也会把你们带到天涯海角——甚至连像你这样有一个家,有朋友,还有别的崇拜者,要什么有什么的人,也是一样的。我这号人,除了棺材盖,连个屋顶都没有,生了病或者临死的时候身边只有医院的护士,没有一个朋友,我们把一颗烂掉的心随便交给哪个男人,让他填上在我们苦命的一生中始终空着的位置,谁还能指望搭救我们呢?可怜可怜吧,小姐——可怜一下我们,要知道,我们只剩下这点女人的感情了,而这点感情本来可以使人感到欣慰、骄傲的,可是由于无情的天意也变成了新的折磨和痛苦。”
“你要不要,”露丝顿了一下说,“从我这儿拿点钱,你可以正正当当地活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挨到我们重新见面,好吗?”
“我绝不接受一个铜子。”南希连连摆手,答道。
“请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露丝说着,诚恳地走上前去,“我真的愿意为你尽力。”
“假如你能马上结束我的生命,小姐,”姑娘绞扭着双手,回答,“就是为我大大尽了力了。今天晚上,想起我干的那些事,我比以往什么时候都要伤心,我一直生活在地狱里,死后能够不进那个地狱已经不错了。上帝保佑你,可爱的小姐,愿你得到的幸福和我蒙受的耻辱一样多。”
这个不幸的姑娘就这样一边说,一边大声抽噎着离去了。这一次非同寻常的会见与其说像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不如说更像来去匆匆的一场梦,不堪重负的露丝·梅莱倒在椅子上,竭力想把纷乱的思想理出一个头绪。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3
《雾都孤儿》第四十一章
(包含若干新的发现,说明意外之事往往接连发生,正如祸不单行一样。)
的的确确,露丝面临着一次非同寻常的考验,处境十分困难。她心急如焚,想要把牵连到奥立弗的身世的秘密搞个水落石出,刚刚与自己交谈过的那个可怜的女子是如此信赖她这样一个纯真的少女,她不能不将这种信任看得十分神圣。她的言谈举止打动了露丝·梅莱的心,与她对自己所保护的那个孩子的爱心融合在一起的,还有在真挚和热情方面几乎毫不逊色的一个心愿,争取让这个流浪的姑娘迷途知返,重新作人。
她们打算在伦敦只逗留三天,然后再到遥远的海滨去住几个星期。眼下已经是第一天的午夜。在接下来的四十八小时里,她该走下什么样的行动方针,又如何行动呢?或者说,她怎样才能推迟这趟旅行,又不至于令人油然生疑?
罗斯伯力先生跟她们一块儿来到伦敦,还要在这儿住两天。但露丝深知这位杰出的绅士性情急躁,她清楚地预见到,他一听就会勃然大怒,对再次拐走奥立弗的傀儡恨得七窍生烟,所以露丝不敢将秘密向他和盘托出,除非她替那个姑娘进行的辩解能够得到有经验的人支持。这些也是在把这件事告诉梅莱夫人的时候必须极其谨慎,举止分毫不乱的理由,老太太的头一阵冲动准是去找那位可敬的大夫商量。至于请教哪一位法律顾问,即使她知道该怎么请教,由于相同的理由,恐怕也很难加以考虑。她一度考虑争取得到哈利的帮助,可这个念头却唤起了对最后一次分别的记忆,她似乎不配叫他回来——泪水随着这一连串的回忆涌上了双眼——此时他或许已经学会如何将她淡忘,懂得排遣惆怅了。
露丝度过了一个顾虑重重的不眠之夜,她思绪万千,各种各样的考虑依次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她忽而倾向于这一种方法,忽而倾向于那一种办法,忽而又全部****。第二天,她考虑再三,终于顾不了那么多,决定请哈利来商量。
“如果他回到这个地方感到痛苦的话,”她想道,“我该会多么痛苦啊!不过,他也许不来,他可以写信,或者他人倒是来了,却故意避开我——他走的时候就是这样。我简直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可这对我们俩反而更好。”想到这里,露丝放下了笔,转过脸去,仿佛不愿意让即将替自己担任使者的信笺看见她在哭泣似的。
她已经第五十次将同一支笔拿起来,又放下,反复考虑这封信的头一行该怎么写,但又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就在这时,在凯尔司先生护卫下上街散步的奥立弗上气不接下气地走进了房间,从他按捺不住的激动来看,似乎又有什么令人不安的事情发生。
“怎么了你,这么慌里慌张的?”露丝迎上前去,问道。
“我简直不知道是怎么的,我好像快喘不过气了,”孩子回答,“哦,天啦,你想啊,我终于又要看到他了,你也能明白我对你讲的全是真话。”
“我从来没有认为你对我们说的不是真话,”露丝安慰他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说的是谁呀?”
“我看见那位先生了,”奥立弗兴奋得几乎连话也说不清了,“就是对我非常好的那位先生——布朗罗先生,我们经常谈到的。”
“在什么地方?”露丝问。
“从马车上下来,”奥立弗掉下了喜悦的泪水,回答说,“走进一所房子里去了。我没跟他搭话——我没法跟他说话,他没有看见我呢,我一个劲地发抖,连朝他走过去都做不到。可凯尔司替我问了,他是不是住在那儿,他们说是的。你瞧,”奥立弗说着,展开一张纸片,“就在这上边,他就住在这个地方——我马上就到那儿去。当我又见到他,又听到他说话的功夫,真不知该怎么办。”
这些话,连同其他许多七长八短的欢呼,大大转移了露丝的注意力,她看了看地址,河滨大道格雷文街,当即决定抓住这个意外的机会。
“快!”她说道,“吩咐他们雇一辆马车,准备好跟我一块儿去。我这就带你到那儿去,一分钟也别耽搁。我只告诉姑妈我们出去个把小时,你收拾好了就走。”
奥立弗根本用不着催促,不出五分钟,他们已经坐上马车直奔格雷文街。到了那个地方,露丝将奥立弗留在马车里,借口老绅士接见他也需要准备准备,她让仆人送上自己的名片,说有非常要紧的事求见布朗罗先生。仆人不多一会就回来了,请她立即上楼。露丝小姐跟着仆人走进楼上的一个房间,见到一位慈眉善目,身穿墨绿色外套的老先生。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坐着另一位穿淡黄马裤、裹着皮绑腿的老绅士,看上去就不太和气,双手交叉,按在一根粗大的手杖上,托住自己的下巴。
“哎呀呀,”穿墨绿色外套的绅士礼貌周全,连忙站起来,说道,“小姐,请您原谅——我还以为是某个讨厌的家伙在——您多担待。请坐。”
“您是布朗罗先生吧,请问?”露丝说着,看了一眼另一位绅士,又把目光移向说话的那一位。
“正是在下,”老先生说道,“这是我的朋友格林维格先生。格林维格,你让我们谈几分钟好不好?”
“我想,”梅莱小姐插了一句,“在我们谈话的这段时间里,不必麻烦这位先生回避。如果我所闻属实的话,他知道我想和您商量的事。”
布朗罗先生低下头。已经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硬邦邦鞠了一躬的格林维格先生,又硬邦邦地鞠了一躬,腾地坐了下来。
“我肯定会让您大吃一惊,”露丝不免觉得有些难以启齿,“您毕竟曾经对我的一个非常可爱的小朋友表示出博大的仁慈与善意,我相信您有兴趣再一次听到他的事。”
“不错。”布朗罗先生说。
“您知道他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露丝答道。
这句话刚从她口中说出来,装出正在测览桌上放着的一本大书的格林维格先生就把书给翻了个身,发出哗啦一声巨响,他身子一仰靠在椅背上,脸上所有的表情都不见了,只剩下百分之百的惊异,瞪大眼睛,视而不见地愣了半天,接着,他好像对自己的心情居然这样暴露无余感到有些难为情,他身子猛然一扭,又恢复了刚才的姿势,两眼直视前方,接着发出一声悠长而又深沉的口哨,这一声口哨最后好像不是飘散在空中,而是渐渐消失在他胃部那些深不可测的坑洼里。
布朗罗先生同样觉得诧异,只不过没有用这种古怪的态度表现出来。他把椅子往梅莱小姐身边挪了挪,说道:
“答应我,亲爱的小姐,再也不要提到你说的善意、仁慈什么的,反正旁人也不知道。如果你拿得出任何证据,能够改变我一度对那个苦孩子得出的不良印象,看在上帝的分上,让我也看看这些证据。”
“一个坏东西。如果他不是个坏东西的话,我就把我的脑袋吃下去。”格林维格先生忿忿不平地说,他说话用的是腹语术,脸上的肌肉纹丝不动。
“那个孩子天性高尚,又有一副热心肠,”露丝红着脸说,“神有意要让他受到的磨难超过他的年龄,在他心中种下了爱心与感情,即使是许许多多年龄长他六倍的人也应该感到骄傲。”
“我才六十一岁,”格林维格先生僵硬的面孔依旧纹丝不动,“偏偏那个奥立弗少说也有十二岁了,就跟有魔鬼在搀和一样,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梅莱小姐,别跟我这位朋友计较,”布朗罗先生说,“他这个人有口无心。”
“不对,是有口有心。”格林维格先生大叫起来。
“不,是有口无心。”布朗罗先生说着站了起来,他的火气显然上来了。
“如果是有口无心的话,他会把他的脑袋吃下去。”格林维格先生还在大喊大叫。
“真要是这样,他理应把脑袋敲下来才对。”布朗罗先生说。
“可他偏偏想看一看谁敢这么做。”格林维格先生一边应对,一边用手杖敲打着地板。
事情就是如此,两位老先生几次动了火气,随后又遵循他们向来的惯例握手言和。
“好了,梅莱小姐,”布朗罗先生说道,“回到你的一腔美意如此关切的题目上来吧,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得到了这个苦孩子的什么消息?请允许我说两句,为了把他找回来,我想尽了一切办法,开始我认为他在骗我,而他先前那班同伙又缠上了他,想从我这儿捞点什么,我的这种想法自从我出国以来已经大大动摇了。”
露丝已经抽空把思绪整理了一番,她直截了当,几句话便将奥立弗离开布朗罗先生的住宅之后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只保留了南希报告的消息,准备私下告诉这位先生。她最后保证说,那孩子过去几个月里唯一感到遗憾的就是不能与从前的恩人和朋友相见。
“谢天谢地。”老绅士说道,“这对我真是莫大的幸福,莫大的幸福。可您还没有告诉我,梅莱小姐,眼下他在什么地方。您一定得原谅我对您求全责备——可为什么不带他一起来呢?”
“他正在大门外边一辆马车里等着呢。”露丝回答。
“在这个大门外边!”老绅士大叫一声,匆匆离开房间,走下楼,跳上马车踏板二话没说便冲进了车厢。
房门在格林维格先生的身后关上了,他抬起头、用椅子的一条后腿作为圆心,借助他的手杖和桌子,在原地转了整整三圈,在此期间他一直没有离开过椅子。这一转体动作表演完毕,他站起来,一瘸一拐地在房间里走了至少十二个来回,走得再快不过了。接着,他在露丝面前摹地停住脚步,免去一切开场白,吻了吻她。
姑娘叫这种不正规的行动吓了一跳,不由得站了起来。“嘘!”他说道,“别怕。依我的年纪足够做你的爷爷了。你是个可爱的姑娘。我喜欢你。他们来啦。”
果不其然,他刚一个箭步窜回先前的座位,布朗罗先生便带着奥立弗回来了,格林维格先生非常谦和地向他表示欢迎,即便此时此刻的喜悦就是对露丝·梅莱为奥立弗担忧、惦念得到的唯一报偿,她也心满意足了。
“慢着慢着,还有一个不应该忘掉的人,”布朗罗先生一边说,一边摇铃,“请把贝德温太太叫到这儿来。”
老管家风风火火地应召而来。她在门口行了个礼,等候着吩咐。
“哦,贝德温,你的眼神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布朗罗先生有些气恼,问道。
“是啊,先生,那可不,”老太太回答,“人的眼神,到我这个岁数,是不会越来越好的,先生。”
“这话我早跟你说过,”布朗罗先生回道,“你倒是戴上眼镜,看你能不能自己弄明白为什么叫你来,好吗?”
老太太开始在衣袋里找眼镜,但奥立弗的耐心已经再也经受不住这一新的考验,他刚一冲动起来便屈服了,纵身扑进老太太怀里。
“我的老天爷!”老太太一把抱住他,惊呼着,“这不是我那个受冤枉的孩子吗?”
“我亲爱的老阿妈!”奥立弗哭喊道。
“他会回来的——我知道他会回来,”老太太将他搂在怀里,说。“瞧他气色多好,又打扮得像个好人家的子弟啦。这么长日子,你都到哪儿去了?啊!脸蛋还是那样俊,只是没那么苍白了。眼睛也还是那样温顺,但不那么忧郁了。这些我都没忘,还有他温和的微笑,天天都拿来和我自己的几个宝贝孩子比来比去,我还是个快快活活的年轻女子的时候,我那些孩子就死了。”好心的老太太就这么絮絮叨叨地说着,忽而让奥立弗退后一步,看看他长高了多少,忽而又把他拉到身边,溺爱地抚摸他的头发,搂住他的脖子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布朗罗先生丢下她和奥立弗去畅叙阔别之情,领着露丝走进另一个房间。在那里,他听露丝讲了她与南希见面的全部经过,不禁感到大为震惊和惶惑。露丝还解释了没有立刻向她家的朋友罗斯伯力先生露出一点口风的原因,老先生认为她做得相当谨慎,并且欣然答应亲自与那位可敬的大夫进行一次严肃的会谈。为了让他早一些实施这一计划,随即商定当天晚上八点钟由他到旅馆作一次拜访,与此同时,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应该谨慎小心地通知梅莱夫人。这些预备措施安排停当,露丝与奥立弗便回去了。
对那位好心的大夫发起火来会达到什么程度,露丝绝非估计过高。南希的来历刚一向他摊开,警告与诅咒就像瓢泼大雨一样从他口中倾泻而出,他扬言要请布拉瑟斯先生和达福先生共同出谋划策,将南希头一个捉拿归案,他当场戴上帽子,准备立刻出发以得到那两位名探的帮助。毫无疑问,在一时性起之下,他会将这种意图付诸实施,丝毫也不考虑后果,幸好他受到了阻止,这一方面是由于布朗罗先生以不相上下的激烈态度加以阻拦,他也有一副火暴脾气,另一方面则是大家提出了种种论证和主张,用这些理由来打消他轻举妄动的念头似乎再合适不过了。
“那到底怎么办呢?”他们与两位女士重新聚到一起,心急莽撞的大夫说道,“我们要不要通过一项议案,向所有那些男男女女的流氓致谢,恳请他们每人笑纳一百镑左右的酬金,聊表我们的敬意,并且因为他们厚待奥立弗,我们要表示一点感激之情?”
“不完全如此,”布朗罗先生笑着回答,“但我们必须谨慎行事,步步留心。”
“谨慎行事,步步留心!”大夫嚷了起来,“我要把他们一个个全都送到——”
“送到哪儿都可以,”布朗罗先生打断了他的话,“不过,得考虑一下,是不是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就能达到我们预期的目的?”
“什么目的?”大夫问道。
“很简单,查清奥立弗的身世,替他把应得的遗产夺回来,假如这个故事并非虚构,那么他的这笔遗产已经被人用欺诈手段剥夺了。”
“啊!”罗斯伯力先生一边说,一边用小手帕擦着汗水,“我差一点把这茬给忘了。”
“你想一想,”布朗罗先生追问道,“姑且不谈这苦命的姑娘,假定有可能将这帮恶棍绳之以法,又不危及她的安全,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大概,至少得绞死其中的几个,”大夫提议,“其余的流放。”
“好极了,”布朗罗先生微微一笑,说,“他们迟早会落得咎由自取的下场,可就算我们搀和进去,抢在他们前边,在我看来,我们将会干出十足堂吉河德式的行为,和我们自身的利益——或者最低限度是和奥立弗的利益背道而驰,二者其实是同一码事。”
“怎么呢?”大夫问。
“的确如此。很清楚,要探明这个秘密,我们将会遇到异乎寻常的困难,除非能够让孟可司这个人就范。这只能智取,要趁他不在那些人中间的时候逮住他。其理由是,假定他已经在押,我们也拿不出指控他的证据。他甚至于(就我们所知,或者就我们掌握的事实而言)没有参与这伙歹徒的任何一次抢劫。即使他没有获得释放,最多也就是作为流氓、无赖给关进监狱,不会受到进一步的惩罚,以后我们休想从他回中掏出一句话,他会变得又聋,又哑,又瞎,整个一个白痴。”
“那,”大夫性急地说,“我再问你一句,你难道认为,信守我们向那个姑娘作出的承诺是合乎理智的,我们本着最美好最善良的意愿作出了这一保证,可实际上——”
“请不要对这一点多加争论,我亲爱的小姐,”露丝正打算开口,布朗罗先生拦住了她。“承诺是必须遵守的。我并不认为这会给我们的行动造成丝毫妨碍。不过,在决定任何一种明确的行动方针之前,我们有必要见见那姑娘,向她讲明,是由我们,而不是由法律去对付这个孟可司,她是否愿意指认一下他,换句话说,如果她不愿意,或者无能为力的话,就请她讲讲他常去什么地方,长的什么样子,以便能把他给认出来。星期天晚上之前是见不着她了,今天才星期二。我建议,大家在此期间要绝对保持冷静,这些事情就是对奥立弗本人也要保密。”
罗斯伯力先生不断扭歪了脸,作出不以为然的样子,但还是接受了这一项一拖就是整整五天的提议,他不得不承认眼下他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加上露丝与梅莱夫人又都极力支持布朗罗先生,这位绅士的提议获得一致通过。
“我很想求得我朋友格林维格的帮助。”他说道,“他是一个怪人,但精明强干,或许能为我们提供具体的帮助。我应当说明一下,他学的是法律,因为二十年间只收到一份案情摘要和诉讼申请,一气之下退出了律师业,不过我这些话能不能算一份推荐书,要由你们大家决定。”
“我不反对你向朋友求援,如果我也可以请我自己的朋友来的话。”大夫说。
“我们必须将这件事付诸表决,”布朗罗先生回答,“是哪一位呢?”
“那位夫人的儿子,也是这位小姐的——至交。”大夫说着,指指梅莱夫人,又附带着意味深长地瞅了一眼她的侄女方才住嘴。
露丝脸上一片通红,但却一言不发(她大概意识到,如果反对这项动议,自己就将处于毫无希望的少数),哈利·梅莱与格林维格先生顺理成章地增补进了这个委员会。
“不用说,只要还有一线希望,能够把这一项调查搞下去,我们就呆在伦敦好了,”梅莱大太说,“我们大家都对这件事如此关心,我也不会在乎劳神费事,计较花销,我心甘情愿留在这里,就算呆上一年半载吧,只要你们能叫我相信,事情还没有完全绝望。”
“好极了。”布朗罗先生应声说道,“我看诸位的表情,大家都想问一问,我怎么会仓促出国,以至于在需要证明奥立弗的故事是否属实的时候,却找不到我了。容我明言在先,到了我认为适当的时机,不劳各位问起,我自会把我本人的故事奉献给大家,在此之前,请不要问我。相信我吧,我作出这一请求是有充分理由的,否则我也许会燃起一些注定无法实现的希望,只会增加已经多到无可计数的困难与失望。行了。晚餐已经开出来了,一直孤孤单单地守在隔壁房间里的小奥立弗,这功夫要开始动脑筋了,以为我们都不喜欢他了,正在策划什么恶毒的阴谋,要将他扫地出门呢。”
随着这番话,老绅士把一只手伸给梅莱太太,陪同她走进餐室。罗斯伯力先生领着露丝跟在后边。实际上,讨论会到此暂时告一段落。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4
《雾都孤儿》第四十二章
(奥立弗的一位老相识显示了明白无误的天才特征,一跃成为首都的一位公众人物。)
南希将赛克斯先生哄睡过去,带着她自己揽到身上的使命,匆匆赶到露丝·梅莱那里,也就是在这天夜里,有两个人顺着北方大道朝着伦敦方向走来,这部传记理应向他们二位表示某种程度的关注。
来者一个是汉子,一个是妇人,不然就说成是一男一女,或许更适当一些。前者属于那种四肢细长,膝头内弯,行动迟缓,体瘦多骨的一类,年龄很难确定——从为人处事上看,他们在少年时代已经像发育不全的成年人了,而当他们差不多成了大人的时候,又像是一些长得过快的孩子。女的一个还算年轻,长得墩墩实实,似乎专职负责承担挂在她背上的那个沉甸甸的包袱。她的同伴行李不多,仅有一个用普通手巾裹起来的小包,一看就够轻的了,晃晃悠悠地吊在他肩上扛着的一根棍子的末端。这种光景,加上两条腿又长得出奇,他轻而易举就能领先同伴大约六七步。他偶尔颇不耐烦地猛一摇头,转过身去,仿佛是在埋怨同伴走得太慢,催促她多加一把劲似的。
就这样,他们沿着尘土飞扬的大路奋勇前进,对于视野以内的景物全不在意,只有当邮车风驰电掣一般从伦敦城驶来的时候,他们才避往路旁,让出通道,直到两人走进高门拱道,前面的那一位才停下来,心烦意乱地向同伴喊道。
“走啊,你走不动了?夏洛蒂,你这懒骨头。”
“包袱可沉呢,我告诉你吧。”女的走上前去,累得都快喘不过气来,说道。
“沉!亏你说得出口。你是管什么用的?”男的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小包袱换到另一个肩头上。“噢,瞧你,又想休息了。唷,你除了能磨得人不耐烦,还能干什么!”
“还很远吗?”女的靠着护壁坐下来,抬眼问道,汗水从她脸上不住地往下淌。
“很远?很快就到了,”两腿细长的流浪汉指了指前方,说道。“瞧那边。那就是伦敦的灯火。”
“起码也有足足两英里。”女的感到泄气。
“管它是两英里还是二十英里,”诺亚·克雷波尔说道。原来是他。“你给我起来,往前走,不然我可要踢你几脚了,我有言在先。”
诺亚的红鼻头由于发火变得更加红润,他口中念念有词,从马路对面走过来,似乎真的要将他的恐吓付诸实施,女的只好站起身来,没再多说什么,吃力地和他并排向前走去。
“你打算在哪儿过夜,诺亚?”俩人走出几百码之后,她问道。
“我怎么知道?”诺亚回答,他的脾气已经因为走路变得相当坏。
“但愿就在附近。”夏洛蒂说。
“不,不在附近,”克雷波尔先生回答,“听着!不在附近,想都别想。”
“为什么不?”
“当我说了话了,不打算办一件事情,那就够了,不要再来理由啦,因为啦什么的。”克雷波尔先生神气活现地回答。
“哟,你也用不着发那么大脾气。”女伴说道。
“走到城外碰到的第一家旅店就住下,那样一来,苏尔伯雷兴许会伸出老鼻子,找到我们,用手铐铐上,扔到大车里押回去,那可就热闹了,不是吗?”克雷波尔先生以嘲弄的口吻说道,“不。我要走,我就是要挑最狭窄的偏街小巷,钻进去就不见了,不找到我能够瞧上眼的最最偏僻的住处,我不会停下来。妈的,你应该感谢你的运气,要不是我长了个好脑子,一开始我们要是不故意走错路,再穿过田野走回去,你一个礼拜以前就已经给严严实实关起来了,小姐。真要那样也是活该,谁让你是傻瓜呢。”
“我知道我没有你那样机灵,”夏洛蒂回答,“可你不能把过错全推到我身上,说我要被关起来。横竖我要是给关起来了,你也跑不了。”
“钱是你从柜台里拿的,你知道是你拿的。”克雷波尔先生说。
“诺亚,可我拿钱是为了你呀,亲爱的。”夏洛蒂答道。
“钱在不在我身上?”克雷波尔先生问。
“不在,你相信我,让我带在身上,像宝贝一样,你真是我的宝贝。”这位小姐说着,拍了拍他的下巴,伸手挽住他的胳臂。
这倒是真有其事。然而,对人一概盲从,愚蠢到绝对信赖并不是克雷波尔先生的习惯。这里应当为这位绅士说句公道话,他信任夏洛蒂到这步田地,是有一定原因的。万一他们给逮住了,钱是从她身上搜出来的,这等于是替自己留下了一条退路,他可以声称自己没有参与任何盗窃行为,从而大大有利于他蒙混过关。当然,他在这个时刻还不想阐明自己的动机,两人恩恩爱爱地朝前走去。
按照这个周密的计划,克雷波尔先生不停地往前走,一直走到爱灵顿附近的安棋尔酒家,他根据行人的密集程度和车辆的数目作出了英明的判断,伦敦近在眼前。他停了一下,观察着哪几条街显得最为拥挤,因而自然也是最应该避开的。两人拐进圣约翰路,不一会就隐没在一片昏暗之中,这些错综复杂,污浊肮脏的小巷位于格雷旅馆胡同与伦敦肉市之间,属于伦敦市中心改建以后遗留下来的最见不得人的地区之一。
诺亚·克雷波尔穿行于这些街巷,夏洛蒂落在后边。他时而走到路旁,对某一家小旅店的整个外观打量一番,时而又磨磨蹭蹭地朝前走去,似乎他凭想像认定那里人一定很多,不合他的心意。最后,他在一家看上去比先前见到的任何一处都更寒伦、肮脏的旅店前边停下来,又走到马路对面的便道上考察了一番,这才庄严宣布就在这里投宿。
“把包袱给我,”诺亚说着,从女的肩上解下包裹,搭在自己肩上。“你不要说话,除非问到你。这家客店叫什么名字——三——三——三什么来着?”
“瘸子。”夏洛蒂说。
“三个瘸子,”诺亚重复道,“招牌还真不赖。喂喂,一步也别落下,走吧。”嘱咐已毕,他用胳臂推开嘎嘎作响的店门,走进旅店,身后跟着他的女伴。
柜台里只有一个年轻的犹太人,胳膊肘支在柜台上,正在看一张污秽的报纸。他阴沉地看着诺亚,诺亚也狠巴巴地盯着他。
如果诺亚穿的是他那套慈善学校制服,这个犹太人把眼睛睁那么大也还有几分道理,可他已经把上装和校徽给扔了,皮短裤上边穿的是一件短罩衫,这样一来,他的外表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在一家酒店里引起如此密切的关注。
“这就是三瘸子酒店吧?”诺亚问道。
“正是鄙号。”犹太人回答。
“我们从乡下来,路上遇见一位绅土,向我们介绍了这个地方,”诺亚说着,用胳膊肘推了推夏洛蒂,可能是想叫她注意这一个赢得尊敬的高招,也可能是警告她不要大惊小怪。“我们今天晚上想在这儿住一宿。”
“这事我做不了主,”巴尼说,本书中好些场合都少不了这个怪物。“我得去问问。”
“领我们到酒吧里,给我们来点儿冷肉和啤酒,然后你再去问,好不好?”诺亚说。
巴尼把他俩领到一个不大的里间,送上客人要的酒菜之后,他告诉两位旅客,当晚他们可以往下来,接着便退了下去,听任这可爱的一对去充饥歇息。
原来,这一个里间与柜台只隔一道培,而且要矮几步阶梯,任何一个与这家客店有联系的人只要撩开一张小小的帘子,透过帘子下边上述房间墙壁上离地大约五英尺的一层玻璃,不仅可以俯视单间里的客人,而且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发现(这块玻璃是在墙上的一个暗角里,窥视者的头必须从暗角与一根笔直的大梁之间伸出去),还可以将耳朵贴到壁板上,相当清晰地听到里边谈话的内容。酒店掌柜的目光离开这个观察所还不到五分钟,巴尼向客人传达了那几句话也刚抽身回去,这时,晚上出来活动的费金便走进了柜台,想打听自己的某个徒弟的情况。
“嘘!”巴尼说道,“隔壁屋里有陌生人。”
“陌生人。”老头儿打着耳语重复了一遍。
“啊。也是个古怪的家伙,”巴尼补充道,“打乡下来,不过跑不出你的手,要不就是我看错了。”
费金看样子对这个消息很有兴趣,他登上一张脚凳,小心翼翼地将眼睛凑到玻璃上,从这个秘密哨位上可以看到,克雷波尔先生正在吃盘子里的冷牛肉,喝壶里的黑啤酒,一边按照顺势疗法的饮食剂量①,随意分一些牛肉、啤酒给夏洛蒂,而她则安安分分坐在一旁吃着,喝着。
①指数量极少。
“啊哈。”费金朝巴尼转过头来,低声说道。“我喜欢那小子的长相。他会对我们有用的。他已经懂得如何训练那丫头了。你别像耗子一样发出那么多声音,亲爱的,让我听听他们在说什么——让我听听。”
费金又一次把眼睛凑到玻璃上,耳朵转向壁板,全神贯注地听着,一脸狡猾而又急切的神情,活像一个老恶魔。
“所以我打算做一位绅士,”克雷波尔先生蹬了蹬腿,继续说道,费金迟到一步,没听到开头的部分。“再也不去恭维那些宝贝棺材了,夏洛蒂,过一种上等人的生活,而且,只要你高兴,尽可以做一位太太。”
“我自然再高兴不过了,亲爱的,”夏洛蒂回答,“可钱柜不是天天都有得腾,别人往后会查出来的。”
“去他妈的钱柜。”克雷波尔先生说,“除了腾空钱柜以外,有的是事情。”
“你指的是什么?”同伴问。
“钱包啦,女人家的提袋啦,住宅啦,邮车啦,银行啦。”克雷波尔先生喝啤酒喝得性起,说道。
“可这么些事,你也办不了呀,亲爱的。”夏洛蒂说道。
“我要找能办事的人合伙干,”诺亚回答,“他们有法子派给咱这样那样用处的。嗨,你自己就抵得上五十个娘们。只要我把你放出去,绝对找不到像你这样花言巧语诡计多端的人。”
“天啦,听你这么说人家才叫开心呢!”夏洛蒂大叫起来,在他那张丑脸上印了一吻。
“唉唉,够了够了,你别过分亲热,免得我跟你发火,”诺亚说着,狠命挣脱开来。“我想当某一伙人的首领,让他们都乖乖听我的,还要到处跟着他们,连他们自个儿都不知道。这才合我的心思,只要油水大就行。咱们只要结交几位这类的绅士,我说,就是花掉你弄到的那张二十英镑的票据也划得来——再说了,我们自个也不大清楚怎么出手。”
这一番见解抒发已毕,克雷波尔先生摆出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对着啤酒缸观察了一阵,又使劲摇了摇缸子里的啤酒,朝夏洛蒂点点头,算是给她面子,他呷了一口啤酒,看上去精神振作了许多。他正盘算着再来一口,却停住了,房门突然打开,一个陌生人走了进来。
陌生人就是费金先生。他走上前来,样子非常和气,深深地鞠了一躬,在最近的一张餐桌上坐下来,向咧着嘴直笑的巴尼要了一点饮料。
“先生,好一个可爱的夜晚,只是就节令而言嫌冷了点,”费金搓着双手,说道。“我看得出,是从乡下来的吧,先生?”
“你怎么看出来的?”诺亚·克雷波尔问道。
“我们伦敦没那么多尘土。”老犹太指了指诺亚和他那位同伴的鞋,又指了指那两个包袱。
“你这人真有眼力,”诺亚说道,“哈哈!你听听,夏洛蒂。”
“是啊,一个人呆在伦敦城还真得有点眼力才行,亲爱的,”老犹太压低声音,推心置腹地打起耳语来。“那可假不了。”
费金说过这句话,用右手食指敲了敲鼻翼——诺亚存心要模仿一下这个动作,可是因为他的鼻子不够大,模仿得不算成功。不过,费金先生似乎将诺亚的这番努力看成是完全赞同他的见解的一种表示,他态度非常亲切,将巴尼端上来的酒敬给对方。
“真是好酒。”克雷波尔先生咂了咂嘴,说道。
“嗳呀呀。”费金说道,“一个男子汉要想成天有这个酒喝,就得不断把钱柜里的钱,或者钱包,或者女人的提袋,或者住宅、邮车、银行倒腾个精光。”
克雷波尔先生猛一听见从他自己的高论中摘引出来的片段,顿时瘫倒在椅子上,他面如死灰,极度恐惧地看看老犹太,又看看夏洛蒂。
“用不着担心,亲爱的,”费金说着,把椅子挪近了一些。“哈哈。真是运气,只有我一个人偶然听见你在说话,幸好只有我一个人。”
“不是我拿的,”诺亚不再像一位信心十足的绅士那样将两条腿伸得长长的,而是尽可能缩回到椅子底下,结结巴巴地说。“全是她干的。钱在你身上,夏洛蒂,你知道钱在你那儿。”
“钱在谁身上,或者说是谁干的,都没有关系,亲爱的。”费金回答道,眼睛却像鹰隼一样扫了一眼那个姑娘和两个包袱。“我本人就是干这行的,就为这个我喜欢你们。”
“哪一行?”克雷波尔先生略微回过神来,问道。
“正经买卖,”费金回答,“店里这几个人也一样。你们算是找了个正着,这地方再安全不过了。全城没有一个地方比瘤子店更保险的,就是说,那要看我是不是高兴了,我对你和这位小娘子挺喜欢,所以才说那句话,你们尽管放心。”
有了这一番保证,诺亚·克雷波尔的心可能已经放下了,但他的身体总觉得不自在,他扭来扭去,变换成各种粗俗不雅的姿势,同时用交织着恐惧和猜疑的眼神望着新结识的朋友。
“我还可以告诉你,”费金友好地连连点头,又嘟嘟哝哝地说了几句鼓励的话,让夏洛蒂定下心来,随后说道。“我有个朋友,恐怕能够满足你朝思暮想的心愿,帮助你走上正道,在他那里,你一开始就可以挑选这一行里你认为最适合的一个部门,还可以把其余的都学会。”
“你说话倒像是当真的。”诺亚答道。
“不当真对我有什么好处?”费金耸耸肩膀,问道。“过来!我同你上外边说句话。”
“没有必要挪地方嘛,怪麻烦的,”诺亚说着,缓缓地重新把腿伸了出去。“让她乘这功夫把行李搬上楼去。夏洛蒂,留心那些个包袱。”
这一道命令下达得威风凛凛,又毫无异议地得到了执行。夏洛蒂见诺亚拉开房门,等着她出去,赶紧拿起包裹走开。
“她训练得还不错,是吗?”他边问边坐回老地方,口气活像是个驯服了某种野兽的饲养员。
“太棒了,”费金拍了拍他的肩膀,答道。“你真是一位天才,亲爱的。”
“那还用说,我如果不是天才的话,就不会在这儿了,”诺亚回答,“可我还是得说,你别浪费时间,她就要回来了。”
“那你认为如何呢?”费金说道,“你要是喜欢我朋友,跟他合伙岂不更好?”
“他做的买卖到底好不好,问题在这里。”诺亚眨巴着两只小眼睛中的一只,应声说道。
“顶了尖了,雇了好多的帮手,全是这一行里最出色的高手。”
“清一色的城里人?”克雷波尔先生问。
“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乡下人。要不是他眼下相当缺人手,就算是我推荐,恐怕他也不会要你。”费金回答。
“我是不是要先送礼?”诺亚在短裤口袋上拍了一巴掌,说。
“不送礼恐怕办不成。”费金的态度十分明确。
“二十镑,可是——这可是一大笔钱。”
“如果是一张没法出手的票据,情况就不同了。”费金回敬道。“号码和日期都记下来了吧?银行止付呢?啊!这种东西对他价值不大,往后只能弄到国外去,市场上卖不上一个好价钱。”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诺亚满腹疑窦,问道。
“明天早晨。”老犹太答。
“在什么地方?”
“就在这儿。”
“嗯。”诺亚说道,“工钱怎么算啊?”
“日子过得像一位绅士——食宿烟酒全部免费——加上你全部所得的一半,还有那位小娘子挣到的一半。”费金先生回答。
如果诺亚·克雷波尔是一位完全可以作主的经纪人,单凭他那份赤裸裸的贪婪,连像这样诱人的条件会不会接受,还大可怀疑。但他想到,要是他予以拒绝,这位新相识可以立刻将自己扭送法院(而且比这更不可思议的事情也发生过),他渐渐软下来,说他认为这还算合适。
“不过你要明白,”诺亚把话说明了,“既然她往后可以做的事很多,我希望找一件非常轻松的事。”
“一件小小的,有趣的事?”费金提议。
“啊。反正是那类的事,”诺亚回答,“你认为眼下什么对我合适呢?不用花多大力气,又不太危险,你知道。那是一码事。”
“我听你说起过对其他人盯梢的事,亲爱的,”费金说道,“我朋友正需要这方面的能人,非常需要。”
“是啊,我是说过,而且我有的时候并不反对于这种事,”克雷波尔先生慢吞吞地回答。“不过,这种事本身是赚不到钱的,你知道。”
“那倒是真的。”老犹太沉思着,或者说装出沉思的样子,说道。“是啊,赚不到钱。”
“那你意思如何?”诺亚焦急地望着他,问道。“可不可以偷偷摸摸干点什么,只要事情靠得住,而且不比呆在家里危险多少。”
“在老太太身上打主意怎么样啊?”费金问,“把她们的手提袋、小包裹夺过来,转个弯就跑不见了,可有不少的钱好赚呢。”
“有的时候,她们不是要大喊大叫,用手乱抓吗?”诺亚摇着脑袋反问道,“那种事恐怕不合我的意。还有没有别的路子?”
“有了。”费金将一只手搁在诺亚的膝盖上,说道。“收娃娃税。”
“这是什么?”克雷波尔先生听不懂了。
“娃娃嘛,亲爱的,”老犹太说道,“就是母亲派去买东西的小孩,他们身上总是带着些个六便士银币或者先令出来。收税,就是把他们的钱抢走——他们向来是把钱捏在手里——然后将他们推到水沟里,再慢慢吞吞地走开,就好像什么事没有,不就是有个小孩自己掉进沟里摔疼了?哈哈哈!”
“哈哈!”诺亚欣喜若狂地双腿直蹬,放声大笑。“哦哟哟,就干这事。”
“说定了,”费金回答,“我们可以在坎登镇、决战桥,以及周围一带划几块好地盘给你,那些地方派小孩出来买东西的很多,白天无论哪个时间,你爱把多少娃娃推到沟里都成。哈哈哈!”
说到这里,费金戳了一下克雷波尔先生的肋骨,两人同时爆发出一阵经久不息的高声大笑。
“呵,一切都很好。”诺亚说道,他已经止住笑,夏洛蒂也回到了屋里。“我们说定,明天什么时间?”
“十点钟行不行?”费金问,他见克雷波尔先生点头认可,又补充说,“我向我的好朋友介绍的时候,该如何称呼呢?”
“波尔特先生,”诺亚回答,他对这类紧急情况已有所准备。“莫里斯·波尔特先生。这位是波尔特夫人。”
“身为波尔特夫人恭顺的仆人,”费金边说边鞠躬,礼貌周全得令人可笑,“相信无需多时就能进一步熟识夫人。”
“夏洛蒂,这位绅士在说话,你听见没有?”克雷波尔先生发出雷鸣般的吼声。
“听见了,诺亚,唷。”波尔特夫人伸出一只手来,回答道。
“她管我叫诺亚,作为一种亲昵的称呼,”莫里斯·波尔特先生,即前克雷波尔,朝费金转过身去,说道。“你明白吗?”
“噢,是的,我明白——完全明白,”费金回答,他只有这一次讲的是实话。“明儿见。明儿见。”
伴随着许许多多的再会与美好的祝愿,费金先生动身上路了。诺亚·克雷波尔先叫他那位贤明的太太注意力集中,开始围绕自己敲定的事情对她进行开导,那种居高临下、目空一切的神气,不仅对于堂堂大丈夫中的一员十分得体,而且俨然就是一位绅士,深知在伦敦及其附近收娃娃税是一项多么体面的特别任命。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5
《雾都孤儿》第四十三章
(本章讲述逮不着的机灵鬼如何落难。)
“原来你朋友就是你自个儿呀,是不是?”克雷波尔先生,也就是波尔特,向费金问道,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他第二天便搬进了费金先生的住所。“天啦,我昨晚上也想到过。”
“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朋友,亲爱的,”费金脸上堆满谄媚笑容,答道。“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出一个和他自个儿一样的好朋友。”
“有时候也不一定,”莫里斯·波尔特装出一副城府很深的样子回答。“你知道,有些人不跟别人作对,专跟他们自己过不去。”
“别信那一套。”费金说,“一个人跟自己过不去,那只是因为他和自己作朋友作过头了,不是因为他什么人都挂在心上,就是不关心他自己。呸,呸!天下没有这种事。”
“就是有,也不应该。”波尔特先生回答。
“那才在理。有些魔术师说三号是一个神奇的数字,还有的说是七号。都不是,我的朋友,不是。一号才是哩。”
“哈哈!”波尔特先生大叫起来,“永远是一号。”
“在一个像我们这样的小团体里边,我亲爱的,”费金感到有必要对这种观点作一个说明,“我们有一个笼统的一号,就是说,你不能把自己当成一号来考虑,要想一想我,加上所有其他的年轻人也是。”
“噢,鬼东西。”波尔特先生骂了一句。
“你想,”费金装出没有留意这句插话的样子,继续说道,“我们现在难分彼此,有共同的利益,非得这样不可啊。比方说吧,你的目标是关心一号——就是关心你自己。”
“当然啦,”波尔特先生回答,“你这话有道理。”
“对呀。你不能只关心自己这个一号,就不管我这个一号了。”
“你说的是二号吧?”波尔特先生颇有自爱的美德。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费金反驳道,“我对于你是同等重要的,就和你对你自己一样。”
“我说,”波尔特先生插嘴说,“你可真逗,我非常欣赏你,不过,我们的交情还没达到那么深。”
“只是琢磨琢磨,考虑一下而已,”费金说着耸了耸肩,摊开双手。“你办了一件非常漂亮的事,就冲你办的事,我喜欢你。可同时,这事儿也在你脖子上系了一条领圈,拴上去轻而易举,解下来可就难了——说得明白点,就是绞索。”
波尔特先生用手摸了摸围巾,像是感到围得太紧,不怎么舒服似的,他嘟嘟哝哝,用声调而不是用语言表示同意。
“什么是绞架?”费金继续说道,“绞架,我亲爱的,是一块丑恶的路标,它那个急转直下的箭头断送了多少好汉的远大前程。始终走在平路上,远远地避开绞架,这就是你的一号目的。”
“这还用说,”波尔特先生回答,“你干吗说这些?”
“无非是让你明白我的意思,”老犹太扬起眉梢,说道,“要做到这一点,你必须依靠我,要把我的这份小买卖做得顺顺当当,就要靠你了。首先是你这个一号,其次才是我这个一号。你越是看重你这个一号,就越要关心我。说来说去,我们还是回到我开初跟你说的那句话了——以一号为重,我们大家才能抱成一团,我们必须这样做,否则只有各奔东西。”
“这倒是真的,”波尔特先生若有所思地答道,“噢!你这个老滑头。”
费金先生高兴地看到,这样赞美他的才能,绝不是一般的恭维话,自己确实已经在这个新徒弟心中留下了足智多谋的印象,在两人交往之初就建立这种印象是至关紧要的。为了加深这个必要而又有用的印象,他趁热打铁,将业务的规模、范畴相当详尽地介绍了一番,把事实与虚构揉和在一起,尽量使之适合自己的用意。他将二者运用得非常娴熟,波尔特先生的敬意显然有所增强,同时又带有一点有益的畏惧,唤起这种畏惧是非常理想的。
“正是由于你我之间这种相互信赖,我才能在蒙受重大损失的时候得到安慰,”费金说道,“昨天上午我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帮手。”
“你该不是说他死啦?”波尔特先生叫了起来。
“不,不,”费金回答,“还没有糟糕成那样。绝对没那么糟。”
“哦,我想他是——”
“嫌疑,”费金插了一句,“没错,他成了嫌疑犯。”
“特别严重?”波尔特先生问。
“不,”费金答道,“不太严重,控告他企图扒窃钱包。他们在他身上搜出一个银质鼻烟盒——是他自己的,亲爱的,是他自个的,他自个吸鼻烟,很喜欢吸。他们要把他关押到今天,认为他们知道东西是谁的。啊!他值得上五十个鼻烟盒,我愿意出那个价把他赎回来。可惜你没见过机灵鬼,亲爱的,可惜你没见过机灵鬼。”
“唔,我往后会见到他的,我想,你不这样认为?”波尔特先生说。
“这事我放不下,”费金叹了口气,回答,“如果他们没什么新的证据,就只是一个即决裁判而已,过六个星期左右,我们再把他接回来就是了。可是,如果他们有新证据,那就成累积案了。他们现在知道那小伙子有多机灵了。他会得一张永久票,他们会给机灵鬼弄张永久票。”
“你说那个累积跟永久票是什么意思?”波尔特先生刨根问底,“你这样对我说话有什么好处,你干吗不用我能听明白的话来说呢?”
费金正打算把这两个神秘的词语翻译成通俗的语言,这样经过解释,波尔特先生就可以明白了,两个词合在一起的意思是“终身流放”。就在这时,贝兹少爷突然走了进来,打断了他俩的谈话,贝兹两手插在裤兜里,扭歪了脸,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反倒让人觉得有些滑稽。
“全完了,费金。”查理和新伙伴相互认识之后,说道。
“你说什么?”
“他们把盒子的失主给找到了,还有两三个人要来指认他,机灵鬼免不了要出去走一趟了。”贝兹少爷回答,“我得穿一身丧服,费金,扎上一条帽带,在他动身出去以前去看看他。想想,杰克·达金斯——幸运的杰克——机灵鬼——这不着的机灵鬼——为了普普通通一个喷嚏盒子,只值两便上半,就要放洋出国。我一直以为,要让他放洋出国,顶起码也是为一块带链子和戳子的金表。噢,他干吗不去把一位有钱老绅士的贵重东西偷个精光,要走也要走得像有身份的人,不能像个普普通通的扒手,既不体面又不光彩。”
贝兹少爷对倒霉的朋友深表同情,说罢在离得最近的椅子上坐下来,一脸懊恼沮丧的神色。
“你唠叨他既不体面又不光彩干什么。”费金嚷了起来,朝徒弟投过去一道愤怒的眼色。“他一直不就是你们当中的头儿吗?你们有谁能在嗅觉方面跟他比比或者赶上他的。嗯?”
“一个也没有,”贝兹少爷感到有些后悔,声音也变得干巴巴的了。“一个也没有。”
“那你还说什么?”费金依旧怒不可遏,“你哭的哪门子丧?”
“因为这种事不会记录——在案的,对不对?”查理按捺不住一肚子的懊恼,公然顶撞起自己的老恩师来了。“因为不会写在起诉书上,因为大家连他为人的一半都不了解。他怎么能收进新门一览呢?兴许压根儿就不在那儿。呵,天啦,天啦,这个打击太大了。”
“哈哈!”费金摊开右手,朝波尔特先生转过身来,发出一阵怪笑,身子晃来晃去,像是在抽风。“瞧瞧,他们对自己的本行看得多自豪,亲爱的,这还不漂亮吗?”
波尔特先生点头称是。费金朝伤心的查理·贝兹端详了几秒钟,显然感到满意,这才走上前去,拍了拍那位小绅士的肩膀。
“别发愁,查理,”费金哄着他说,“会登出来的,肯定会登出来。将来人人都会知道他是一个多么聪明的人,他自己会露脸的,不会给老伙计、老师傅丢脸。你想想,他又是多么年轻。在他那个岁数就给请去,查理,多有面子啊。”
“唔,这是一种面子,是啊。”查理说道,他心头略微感到宽慰了一点。
“他要什么就会有什么,”老犹太继续说,“他在那个石瓮里,查理呀,应当过得像一位绅士,像一位绅士那样。每天有他的啤酒喝,口袋里有钱让他玩玩掷钱游戏,如果他花不出去的话。”
“不,要是他花得出去呢?”查理·贝兹嚷道。
“嗳,那就花呗,”老犹太回答,“我们要找一个大人物,查理,找一个口才最好的人,为他辩护。他也可以自己辩护,要是他高兴的话,我们会在报纸上读到这一切——逮不着的机灵鬼——数次引起哄堂大笑——此间法官均捧住肚子——嗯,查理,嗯?”
“哈哈!”贝兹少爷大笑,“那才好玩呢,对不对,费金?我说,机灵鬼八成要给他们添麻烦了,是不是?”
“八成?”费金大叫一声,“十成——他一定会的。”
“啊,没错,他一定会的。”查理搓着手重复了一遍。
“我眼下好像看见了他一样呢。”老犹太将目光转向徒弟,高声说道。
“我也看见了,”查理·贝兹嚷道,“哈哈哈!这一切好像全在我面前,看得真真切切,费金,真有趣。非常非常有趣。那些带假发的大人物全都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杰克·达金斯跟他们谈得又亲热又愉快,就好像他是法官的儿子,正在宴会上发表演讲似的——哈哈哈!”
说真的,贝兹少爷的脾气的确与众不同,经过费金先生的一番细细调理,这位年轻朋友一开始倾向于把关在狱中的机灵鬼看成是牺牲品,这时转而认为他是一出极不寻常、极为优雅的滑稽戏中的主角,巴不得那一天早日到来,好让自己的老伙计有机会大显身手。
“我们必须了解一下他今天过得如何,找个什么方便的办法,”费金说道,“让我想想。”
“要不要我去?”查理问。
“不行不行,”老犹太回答,“你疯了吗,亲爱的?简直是发疯,你也会进去的,那儿——不,查理,不行。一次损失一个已经够了。”
“你该不会打算亲自出马,我想?”查理风趣地挤了挤眼,说。
“那也不太合适。”费金一边摇头,一边回答。
“那你干吗不派这位新来的伙计去呢?”贝兹少爷伸出一只手搭在诺亚肩上,问道。“谁也不认识他。”
“哦,如果他不反对——”费金说道。
“反对?”查理插了上去,“他有什么好反对的?”
“倒真是没什么好反对的,亲爱的,”费金说道,朝波尔特先生转过身去。“真的没什么。”
“噢,这事我得说两句,你知道,”诺亚说着,连连摇头,往门口退去,露出一种神志清醒的恐慌。“不,不——我不干,这种事不属于我的部门,这不行。”
“他进了哪个部门,费金?”贝兹少爷极其厌恶地打量着诺亚细长的身板,问道。“一出乱子就溜之大吉,一切顺利的时候就海吃海喝,他的分内事就是这个?”
“得了吧你,”波尔特先生反唇相讥,“不许你这样目无尊长,小子,小心找错了地方。”
听到这一番堂而皇之的恐吓,贝兹少爷放声大笑。费金过了好一阵子才找着机会从中排解,向波尔特先生说明,他到轻罪法庭走一趟不可能招来危险。他参与的那件小事的通报连同他个人的相貌说明都还没有转到首都来,甚至很可能没有人怀疑他躲到大都会来了。况且,只要他适当地换一身打扮,到局子里走一趟与到伦敦的任何一个地方去一样安全,因为人家最想不到他会自愿前去的就是那个地方。
波尔特先生多少有几分让这些解释说服了,但更大程度上是屈服于对费金的恐惧,最终还是勉强答应去作这一次探险。依照费金的吩咐,他当即换了一身装束,穿上一件车把式的上衣,平绒短裤,裹上皮绑腿:这些物品在老犹太这里都是现成的。他还备了一顶上边插着好几张过路税票的毡帽和一根车夫的鞭子。有了这身披挂,他就可以像一个考文特花市来的乡巴佬,上局子里逛逛去了,别人一看都会以为他是去满足好奇心的。他本来就长得土里土气,骨瘦如柴,正好符合要求,费金先生相信,他扮演这个角色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完全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一切安排停当,他记熟了辨认逮不着的机灵鬼所需要的外貌特征,由贝兹少爷陪着穿过昏暗、曲折的小路,来到离波雾街不远的地方。查理·贝兹把轻罪法庭的准确位置作了介绍,并且详细说明如何穿过走廊,进了院子如何上楼走到右边的一道门前,如何先摘下帽子再进入法庭,说完便嘱咐他快去快回,答应在两人分手的地方等他回来。
诺亚·克雷波尔,读者如果高兴也可以叫他莫里斯·波尔特,分毫不差地按照得到的指示行事——贝兹少爷对那个场所了如指掌,指示十分精确,所以他一路上无需发问,也没有遇上什么障碍,便走进了法庭。他挤进一个肮脏、闷热的房间,混在多半是妇女的人群中。法庭前边有一个用栏杆隔开的台子,左边靠墙的地方是替囚犯安排的被告席,证人席在中间,右边是几位治安推事坐的审判席,这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场所的前面这着一道帏幕,这样一来审判席便不至于处在众目睽睽之下,任凭庶民百姓去想像司法的全副尊严,要是他们想像得出来的话。
被告席上只有两个女人,她们向各自的崇拜者频频点头致意,书记员正在向两名警察和一个俯在桌上的便衣宣读几份供词,一名看守依着被告席栏杆站在那里,无精打采地用一把大钥匙在鼻子上拍打着,有时停下来叫一声“肃静”,以制止一班闲杂人等不成体统的高声交谈,有时又神色严厉地抬起头,吩咐某个女人“把孩子弄出去”,这种情况往往是某个营养不良的婴儿发出微弱的哭声,而母亲的技巾又没有完全捂住,从而打破了司法的庄重性。屋子里散发着闷热的臭味,墙壁脏得要命,天花板变成了黑色。壁炉架上放着一尊陈旧的、让烟熏黑了的胸像,被告席的上方有一只挂满灰尘的挂钟——看来这是全场唯一正常运转的东西。每一样有生命的东西都带有罪恶或者贫穷的痕迹,要不就是与二者时有接触,一些没有生命的物体则在一旁皱眉观望,上边积了一层油腻腻的污垢,二者相比,差不多同样令人不快。
诺亚急切地向用眼睛搜寻机灵鬼,虽然有几个女人尽可胜任这位名角的母亲或者姐姐,一看就很像他父亲的男人也不止一个,却看不到一个人符合他所得到的达金斯先生的相貌说明。他疑虑重重,忐忑不安,直等到那两个被判收监再审的妇人昂首阔步地走出去,接着又出来一名囚犯,他立刻意识到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要打听的对象,才很快走下心来。
来者果真是达金斯先生,他拖着鞋底走进法庭,宽大的外套衣袖和往常一样卷了起来,左手插在衣袋里,右手拿着帽子,身后跟着看守,那种摇摇摆摆的步伐简直难以描摹。到了被告席上,他用大家都能听见的声音问,为什么要把他安排在这么一个丢人现眼的位置。
“住嘴,听见没有?”看守说道。
“我是一个英国人,不是吗?”机灵鬼答道,“我的权利到哪儿去了?”
“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得到你的权利了,”看守反驳道,“还要撒点胡椒。”
“我要是得不到我的权利的话,咱们看内政大臣对这些个铁嘴怎么说吧,”达金斯先生回答,“喂喂,这地方是怎么回事啊?我真要劳驾治安推事大人处置一下这件小事,他们看报纸也别耽搁我呀,我约了一位绅士在老城会面,我可是说话算话的人,而且在正经事上头非常守时,要是到时候我没在那儿,他会走掉的,那功夫兴许没法打官司,叫他们赔偿耽搁我的损失费了。噢,不,绝对不行!”
这当儿,机灵电煞有介事地摆出一副决心已定,马上就要打一场官司的样子,要求看守通报一下“坐在审判席的那两个滑头的名字”,逗得旁听的群众哄堂大笑,贝兹少爷如果听到他这样问笑起来也不过如此。
“肃静!”看守喝道。
“怎么回事?”一位治安推事问。
“一件扒窃钱包案子,大人。”
“这小孩从前来过这儿没有?”
“他照理来过多次了,”看守回答,“别处他也都去过。我对他非常了解,大人。”
“哦。你认识我,是吗?”机灵鬼嚷嚷起来,立刻抓住这句话不放。“很好。不管怎么说,这属于诽谤罪。”
又是一阵笑声,又响起一声“肃静”。
“哎,证人在哪儿?”书记员说道。
“啊。说的可也是,”机灵鬼加了一句,“证人在哪儿呢?我想见见他们。”
这一愿望立刻得到了满足,一个警察走上前来,他亲眼看见被告在人群中窥伺一位不知道姓名的绅士的衣袋,并且的的确确从该绅士衣袋里掏出了一张手巾,是一张很旧的手巾,在自己脸上指了一下,然后又不慌不忙地放回去了。鉴于这个原因,他一有机会走到近旁便立即拘留了机灵鬼。搜身的结果是查出银质鼻烟盒一只,盒盖上刻有物主的姓名。该绅士经查询《名绅录》业已找到,他当场宣誓鼻烟盒是他的,他昨天从前述人群中挤出来,一眨眼鼻烟盒就不见了。他曾注意到,人群中有一位小绅士挤来挤去特别卖力,而那位小绅士就是自己面前的这名被告。
“小孩,你有什么要问这位证人的吗?”治安推事说道。
“我不愿意降低身份跟他说什么话。”机灵鬼回答。
“你到底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听见没有,大人问你有什么要说的?”看守用胳膊肘捅了一下默不作声的机灵鬼,问道。
“对不起,”机灵鬼心不在焉地抬起头来,“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哥们?”
“大人。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十足的小无赖,”警察苦笑着说。“你就没什么要说的,小伙子?”
“不,”机灵鬼回答,“不在这儿说,这儿不是讲公道的地方。再说了,我的律师今天早上要和下院副议长共进早餐,我有话可以上别处说去,他也一样,还有许许多多很有名望的熟人也是这样,管保会叫那帮铁嘴巴不得自己压根没有生下来,要不就是怪他们跟班今天早上出门之前没把自个儿挂在帽钉上,才整到我头上来了。我要——”
“好啦,可以收监了。”书记员没让他把话说完。“带下去。”
“走。”看守说道。
“哦哟。走就走,”机灵鬼用手掌掸了掸帽子,回答。“啊(面朝审判席),瞧你们那副熊样,怕也没用,我不会饶了你们的,半个子儿也不饶,你们会付出代价的,哥们。我才不跟你们一般见识。眼下你们就是跪下来求我,我也不走了。得了,带我上监狱去!把我带走吧!”
说完最后这几句话,机灵鬼给人揪住衣领带下去了,走到院子里,一路上还在扬言要告到议会去,随后,他又自我批准,当着看守的面,得意忘形地咧着嘴直笑。
诺亚亲眼看着他给单独关进一间小小的囚室,才铆足了劲朝与贝兹少爷分手的地方赶去。他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才跟那位小绅士会合了。贝兹少爷躲在一个进退两便的处所,仔细地观察着四外,直到确信自己这位新朋友没有被什么不相干的人盯上,才小心翼翼地露面了。
他俩一块儿匆匆离去,替费金先生带去了令人鼓舞的消息,机灵鬼丝毫没有辜负师傅的栽培,正在为他自己创立辉煌的名声。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6
《雾都孤儿》第四十四章
(到了向露丝·梅莱履行诺言的时候,南希却无法前往。)
南希姑娘虽然对耍猾做假的全套功夫十分娴熟,却也很难完全隐瞒迈出这一步在她心中产生的影响。她记得,不管是诡计多端的老犹太,还是残忍无情的赛克斯,他们的那些诡计对其他人只字不提,在她面前却毫不隐瞒,两个人完全相信她是靠得住的,根本不会怀疑到她头上。尽管这些诡计十分奸诈,策划者胆大包天,尽管她对老犹太深恶痛绝,是他一步一步领着自己,在罪恶与不幸的深渊中越陷越深,难以自拔,然而有的时候,即便是对于他,南希仍然感到有些于心不忍,怕自己泄露出去的事会使他落入他躲避了那么久的铁拳,并且最终会栽在自己手里——虽说他完全是罪有应得。
然而,这些仅仅是心灵上的动摇,虽然她无法与多年来的伙伴一刀两断,但还是能够抱定一个目标,决不因为任何顾虑而回心转意。她放心不下的是赛克斯,这一点本来更有可能诱使她在最后一分钟退缩变卦,但她已经得到人家会为她严守秘密的保证,也没有泄漏可能导致他落入法网的任何线索,为了他的缘故,甚至拒绝从包围着她的所有罪恶和苦难中逃出来——她还能怎么样呢?她已经横下一条心。
尽管内心的斗争都以这样的结果告终,但它们依然一次又一次向她袭来,并且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不出几天,她就变得苍白而又消瘦。她时常对面前发生的事毫不理会,或者根本不介人众人的谈话,而过去她在这类谈话中嗓门比谁都大。有的时候,她干巴巴地发出一阵笑声,无缘无故或者说毫无意义地大闹一通。可往往刹那之间,她又无精精打采地坐了下来,手支着脑袋沉思默想。她有时也想尽力振作起来,但这种努力甚至比这些征兆更能说明她心神不定,她所想的和同伴们正在商量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星期天夜里,附近教堂的钟声开始报时。赛克斯与老犹太在聊天,却还是停下来谛听着。南希姑娘蜷缩着身子坐在一个矮凳上,她也抬起头来,听了听。十一点。
“离半夜还有一个钟头,”赛克斯拉起窗板看了看外边,又回到座位上,说道。“天又黑又问,今儿晚上做买卖真是没得说。”
“啊。”费金回答,“真可惜,亲爱的比尔,我们连一笔可以做的现成买卖都没有。”
“你算是说对了一回,”赛克斯绷着脸说,“确实可惜啊,我也有点这种感觉。”
费金叹了口气,沮丧地摇了摇头。
“等我们把事情好好排个队,非得把丢掉的时光补回来不可。我就知道这个。”
“说得可也是,亲爱的,”费金一边回答,一边大着胆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你放心了。”赛克斯嚷嚷着,“得了,就这样吧。”
“哈哈哈!”费金大笑起来,好像这一点点让步也使他感到欣慰。“你今儿晚上像你自个儿了,比尔,这才像你自个嘛。”
“干什么,你那只皱巴巴的老爪子搁在我胳膊上,我可没觉得像我自己,你给我拿开。”赛克斯说着,撂开老犹太的手。
“这会弄得你神经紧张,比尔——让你觉得给人逮住了,是不是啊?”费金决定不生气,说道。
“让我觉得给魔鬼逮住了,”赛克斯回敬道,“像你这副嘴脸,压根找不出第二个,除了你爹,这功夫他没准正在烧他那带点花白的红胡子,要不就是你根本没个爹,直接就从魔鬼那儿来了——我才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费金对这一番恭维没有回答,只是扯了一下赛克斯的衣袖,用手指朝南希指去,她借前边那番谈话的机会戴上软帽,正要离开房间。
“哈罗。”赛克斯大声地说,“南希,晚上都这功夫了,小丫头还要上哪儿去啊?”
“没多远。”
“这叫什么话?”赛克斯问道,“你上什么地方去?”
“我说了,没有多远。”
“我问的是什么地方?”赛克斯钉得很紧,“我的话你听见没有?”
“我不知道什么地方。”姑娘回答。
“你不知道我知道,”赛克斯这样说主要是出于固执,倒也不是真有什么原因反对南希姑娘去她一心想去的地方。“哪儿也别去。坐下。”
“我不舒服,我先前跟你讲过的,”姑娘答道,“我想吹吹凉风。”
“你把脑袋从窗户里伸出去不就得了。”赛克斯回答。
“这哪儿够,”姑娘说道,“我要上街。”
“那你休想出去。”赛克斯一口拒绝,站起来锁上房门,抽出钥匙,又扯下她头上的软帽,扔到一只旧衣柜顶上。“行了,”那强盗说,“眼下就安安静静呆在老地方吧,好不好?”
“一顶软帽,多大一回事,还想留住我?”姑娘脸色一片煞白。“你是什么意思,比尔?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知不知道我在——噢!”赛克斯大声嚷嚷着转向费金。“她疯了,你知道,要不然绝不敢这样跟我说话。”
“你是要把我逼上绝路啊,”姑娘双手按在胸脯上,似乎想竭力压住满腔怒火,喃喃地说。“你放我出去,听见没有——现在——马上——”
“不行!”赛克斯说道。
“告诉他,放我出去,费金,他最好是放我出去,这对他有好处,听见没有?”南希大喊大叫,一边用脚踩着地板。
“听见没有!”赛克斯在椅子上转了个身,面朝着她。“行啊!我要是过半分钟还听见你在说话,狗就会一日咬住你脖子,看你还能不能这样尖声嚷嚷。真是见鬼了你,贱货。怎么回事?”
“让我出去,”姑娘一本正经地说,随后便在门边的地板上坐下来,说道。“比尔,让我出去吧。你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你不明白,真的。只要一个钟头——就够了——就够了!”
“胡说八道,这小娘们要是还没疯得没个底,我敢把我的手脚一只一只割下来。”赛克斯吼叫着,粗暴地抓住她的胳膊。“起来。”
“除非你让我出去——除非你让我出去——就不起来——就不起来!”姑娘尖叫着。赛克斯看了一会儿,瞅准机会突然扼住她的双手,任凭她挣扎扭打,把她拖进隔壁小屋,推到一把椅子上,用力按住,自己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来。她轮番挣扎,哀求,直到钟敲十二点,她折腾得筋疲力尽,这才不再坚持原来的要求。赛克斯警告了一声,又加了一通诅咒,要她当晚别再打算出去,便扔下她去慢慢缓过劲来,自己回到费金那儿。
“哎呀。”这个专门入室抢劫的家伙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说道。“真是个稀奇古怪的小娘们。”
“你可以这么说,比尔,”费金若有所思地答道,“你可以这么说。”
“她干吗想起来今儿晚上要出去,你知道不知道?”赛克斯问,“对了,照道理你比我了解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固执,我想是女人的固执,亲爱的。”
“对啊,我想也是,”赛克斯咕哝着,“我还以为把她调教好了呢,敢情还是照样可恶。”
“更可恶了,”费金依旧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压根儿没想到她会这样,为了一点小事。”
“我也没想到,”赛克斯说道,“恐怕她血里是沾上了一点热病的病根,出不来了——唔?”
“很有点像。”’
“她要是再这样闹腾,我就给她放点血,用不着麻烦大夫。”赛克斯说。
费金点点头,对这种疗法表示赞同。
“那些日子,我起不来床,她没日没夜守在我身边,而你,就跟一头黑心狼似的,老是躲得远远的,”赛克斯说道,“我们那一向也太寒伧了点,这样那样的,搞得她又着急又心烦,而且她在这儿关了那么久,也有点坐不住了——唔?”
“是啊,亲爱的,”老犹太低声答道,“别说了。”
他刚说出这句话,南希姑娘便出来了,她回到先前的座位上,两只眼睛又红又肿,身子左右摇晃,脑袋昂起,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放声大笑。
“哟,她现在又换了一个花样。”赛克斯大叫起来,惊愕地看了同伴一眼。
费金点点头,示意赛克斯暂时不要理她。过了几分钟,姑娘恢复了平时的样子。费金咬着赛克斯的耳朵说,不用担心她发病了,然后拿起帽子,和他道了晚安。他走到房间门口,又停住了,回头看看,问有没有人愿意替他下楼的时候照照亮,因为楼梯上一片漆黑。
“替他照个亮,让他下去。”赛克斯正在装烟斗,说道,“他要是把自个儿脖子摔断了,让那班看热闹的落个一场空才叫可惜哩。替他照个亮。”
南希擎着蜡烛,跟在老头儿身后走下楼来。到了走廊里,他将一根指头接在嘴唇上,靠近姑娘身边,低声说道:
“南希,怎么回事啊,亲爱的?”
“你是什么意思?”姑娘同样低声答道。
“所有这一切总有个原因,”费金回答,“既然他,”——他用瘦仃仃的食指朝楼上指了指——“对你这么刻薄(他是一个畜生,南希,畜生加野兽),你干吗不——”
“哦!”姑娘叫了一声,费金骤然打住,嘴巴差一点没碰着她的耳朵,双眼逼视着她的眼睛。
“眼下不提了,”老犹太说道,“我们以后再商量。你可以把我当朋友,南希,一个可靠的朋友。我手头有的是办法,又稳当又秘密。你要是想报仇,就是为他把你和狗一样看待的那些事报仇——和狗一样!连他的狗都不如,他有时候还同狗闹着玩呢——你来找我好了。我是说,你尽管来找我。他跟你交往日子不长,你我可是老朋友了,南希。”
“我很了解你,”姑娘回答,连最起码的感动也没有表示。“再见。”
费金想跟她握握手,她往后退去,又用镇定的声音说了一声再见,对于他临别的一瞥,她会意地点了点头,便把门关上了。
费金朝自己的住处走去,一门心思全用在脑子里那些进进出出的鬼点子上头。他已经看出——这个念头是缓慢地一步一步形成的,而不是根据刚才的一幕,尽管这事为他提供了佐证——南希不堪忍受那个强盗的粗暴对待,打算另寻新欢。她近来神色大变,常常单独外出,以前她对团伙的利益那样热心,现在似乎变得相当冷漠,加上她不顾死活,急着要在当晚一个特定的时间出门,凡此种种都有助于证实这个推测,至少在他看来,这几乎成了十拿九稳的事。她新结识的那位相好不在他那班忠心耿耿的部下当中。加上南希这样一个帮手,此人完全可能成为一株非常宝贵的摇钱树,必须(费金如此这般地论证着)毫不拖延地弄到手。
还有一个目的,一个更为阴险的目的必须达到。赛克斯知道的事太多了,他那些恶言冷语给费金造成的伤害虽然看不见,但产生的刻骨仇恨并没有因此而减轻。那姑娘必须懂得,就是说,即使能够把赛克斯给甩了,她也绝对躲不过他的疯狂报复,这口气肯定会出在她最近认识的相好头上——弄个肢体残废,没准儿还得送命。“只要劝说一番,”费金思忖道,“她会不答应给他下点毒药?为了达到相同的目的,以前就有娘们干过这种事,甚至比这更辣手的也有。活该这个危险的家伙完蛋了,我讨厌这家伙,以后他的位置会有人来填的。那姑娘干了杀人勾当,把柄攥在我手里,往后怎么摆布她还不得由着我。”
费金刚才独自坐在那个强盗的房间里,在那个短暂的间隔,这些事情从他脑海里掠过。他对这些事看得很重,临走的时候又趁机用一些断断续续的暗示向南希试探过了,那姑娘没有一点惊奇的表情,也没有佯装不懂他的意思。姑娘显然已经心领神会,这从她临别的眼神看得出来。
可是,一个谋害赛克斯性命的计划也许会把她吓得缩回去,而这正是必须达到的主要目的之一。“我怎么才能增加对她的影响呢?”费金蹑手蹑脚地往家里走,一路都在盘算。“怎么才能再加一把力?”
这样的脑袋瓜真可以称得上足智多谋。就算不逼她自己说出来,他也可以设一个暗探,找到她刚换的心上人,然后扬言要把这事统统告诉赛克斯(她对赛克斯怕得不得了),除非她参与自己的计划,还愁她不答应?
“我有办法,”费金险些儿高声说了出来,“到时候她不敢不由着我,又不是要她的命,又不是要她的命。我有绝对的把握。办法都是现成的,立马就可以见效。你反正逃不出我的手心。”
他扭过头,恶狠狠地看了一眼自己丢下那个冒失家伙的地点,做了一个恐吓的手势,又继续赶路,枯瘦的双手忙个不停,使劲拧他那件破烂不堪的外衣褶缝,仿佛手指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在把一个可恨的仇敌碾成齑粉。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7
《雾都孤儿》第四十五章
(诺亚·克雷波尔受雇为费金执行一项秘密使命。)
第二天,费金老头儿一清早就起来了。他焦躁地等候着自己的新伙计露面,左等右等,也不知等了多久,新伙计才来,并当即开始狼吞虎咽地吃早餐。
“波尔特。”费金拉过来一把椅子,在莫里斯·波尔特对面坐了下来,开口说道。
“唔,我在这儿呢,”诺亚回答,“什么事?我吃完东西以前,任你什么事儿也别叫我做。你们这个地方就这点不好,吃顿饭的时间都不给够。”
“你可以边吃边谈嘛,对不对?”费金嘴里这么说,心底深处却在咒骂这位可爱的年轻朋友也太能吃了。
“噢,行啊,可以。我边吃边谈还更舒服一些,”诺亚说着,切下一片大得吓人的面包。“夏洛蒂呢?”
“没在,”费金说道,“我今儿早上打发她和另一个小娘们上街去了,我想单独跟你谈谈。”
“噢。”诺亚说道,“你该叫她先做一些黄油面包。唔,说吧,你不会妨碍我的。”
看起来的确无需过分担心有什么东西会妨碍他的胃口,他刚才坐下来的时候就明摆着要大干一番。
“昨天你干得不赖,亲爱的,”费金说道,“真棒。头天开张就是六先令九个半便士。收娃娃税会让你发财的。”
“你别忘了,还有三只耳锅,一把牛奶壶。”波尔特先生声明。
“忘不了,忘不了,亲爱的。耳锅都是些天才大手笔,牛奶壶也算得上十全十美的杰作。”
“对于一位生手来说,我认为已经很不错了,”波尔特先生大言不惭,“锅子是我从晾杆上取下来的,那把奶壶自个儿站在一家小酒馆外边。我心想碰上下雨它可要长锈或者着凉什么的,这你知道,哦?哈哈哈!”
费金装出笑得非常开心的样子,波尔特先生大笑之余,一连咬了几大口,把第一块黄油面包给解决掉了,又开始对付第二块。
“我找你,波尔特,”费金往桌上俯下身来,说道,“替我办件事,亲爱的,这事需要非常小心谨慎。”
“我说,”波尔特回答,“你就别支着我去冒险,或者派我上你那个什么轻罪法庭了吧。那种事对我不合适,不合适,我先跟你说一声。”
“这事一点危险也没有——连最小最小的危险也没有,”老犹太说,“不就是和个女人玩玩捉迷藏。”
“是个老婆子?”波尔特先生问道。
“年轻的。”费金回答。
“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有数。”波尔特说道,“我在学校里就是公认的告密老手。我干吗要盯她的梢?要不要——”
“什么事也不用做,只要告诉我,她去了什么地方,碰见谁来着,如果可能的话,她说了些什么。如果是在街上,就把那条街记住,如果是一户人家,就记住那家人,把你探听到的情况统统给我带回来。”
“你付我多少钱?”诺亚放下杯子,眼睛紧盯着自己的雇主。
“只要你干得好,我付你一个英镑,亲爱的,一英镑。”费金说道,一心指望尽量把他的兴趣引过来。“为了办一件也没什么油水的事,我还从来没给过这个数呢。”
“她是什么人?”诺亚问道。
“我们的人。”
“哦哟。”诺亚把鼻子一皱,嚷道,“你疑心她了吧,是不?”
“她交了些个新朋友,亲爱的,我必须弄清楚他们是什么人。”费金回答。
“明白了,”诺亚说道,“纯粹是为了了解他们,看他们是不是正派人,啊?哈哈哈!愿为阁下效劳。”
“我知道你会的。”费金见自己的计划成功了,大为高兴,不由得大叫起来。
“当然,当然,”诺亚回答,“她在什么地方?我上哪儿等她?我得上哪儿去?”
“那些事,亲爱的,你就听我的好了。我会在适当的时候把她交待给你,”费金说道,“你做好准备,其余的事交给我来办。”
当天夜里,以及第二天,第三天的晚上,这名密探坐在家里,他穿好靴子,浑身车夫打扮,只等费金一声令下立刻出动。六个晚上过去了——六个漫长难熬的夜晚——每天夜里,费金回来的时候都带着一脸的沮丧,说一句时候未到。第七天夜里,他回来得早一些,满脸掩饰不住的狂喜。这天是星期天。
“今天晚上她出来了,”费金说道,“肯定是同一件差使,错不了。她整天只身一人,而她害怕的那个人天亮前是回不来的了。跟我来。快!”
诺亚二话不说,拔腿就走,因为老犹太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连他也受到感染。两人蹑手蹑脚地离开住所,匆匆穿过一大片错综复杂的街巷,最后来到一家客店门前,诺亚认出来了,这就是自己初到伦敦住过一晚的那家客店。
已经十一点过了,店门关闭着。费金轻轻吹了一声口哨,门缓缓打开,他们悄没声地走进去,门又在他们身后关上了。
费金和替他们开门的那个年轻的犹太人简直连低声说话也不敢,两人打了几句哑语,向诺亚指了一下那块玻璃,打着手势要他爬上去,看清隔壁房间里那个人。
“是不是那个女的?”他问,声音几乎和呼吸一样轻。
费金点头称是。
“我看不清她的脸,”诺亚低声说道,“她埋着头,蜡烛又在她身子后边。”
“呆着别动。”费金打着耳语,朝巴尼做了个手势,那人退了出去。转眼间,小伙子走进了隔壁房间,以剪烛花为幌子,将蜡烛移到所需要的位置,一边与那姑娘搭讪,有意引她扬起脸来。
“这下我瞧见她了。”暗探叫道。
“看清楚了?”
“一千个人里边我也认得出她。”
房门开了,姑娘走了出来,他赶紧退下去。费金拽着他躲到一块挂着帘子的小隔板后边,两个人屏住呼吸,姑娘从离他们的藏身之处只有几步的地方走过去,又从他们进来的那道门出去了。
“嘘!”小伙子打开门,叫道,“是时候了。”
诺亚与费金交换了一个眼色,便冲了出去。
“往左,”小伙子低声说道,“向左拐弯,走马路对面。”
他照着做了,借着路灯认出了姑娘渐渐远去的身影,她已经走了一段距离。诺亚在他认为不失谨慎的限度内尽量靠近对方,一直走在街的对面,这样更便于观察她的举动。姑娘紧张地接连回头看去,还停下来了一次,让两个紧紧跟在她身后的男人走过去。看来她一边走一边在替自己鼓劲,步子变得更沉稳更坚定了。那个包打听一直与她保持着这样的距离,目光盯在她身上,尾随在后。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8
《雾都孤儿》第四十六章
(赴约。)
教堂的钟声敲十一点三刻的时候,两个人影出现在伦敦桥上。一个步履匆匆走在前边的是个女人,她急切地四下张望,像是在寻找某一个预期的目标。另一个男人的身影鬼鬼祟祟,一路上尽量走在最阴暗的影子底下,他不时调节自己的步伐,与那个女的保持一定的距离,女的停下他也停下,女的继续走他也暗暗往前移动,但即使跟踪得来劲了也决不赶到她的前边。就这样,他们在弥德塞克斯过桥,来到塞莱河岸。这时,那女的显然感到失望,因为她心急火燎地搜索过来,却没有在过路行人中见到自己要找的人,便转身走了回来。这个动作非常突然,但监视她的人并没有忙中出错,一闪身躲进桥墩顶上一处四进去的地方,并且翻过栏杆,藏得更加严实。他听着那女的从对面便道上走过去。女的走到前边,和先前的距离差不多了,他才无声无息地溜出来,又一次跟上去。几乎是在桥的中间,女的停住了。那个男的也停下来。
夜色深沉,星月无光。整天天气都很差,此时此地,已经没有什么人来来去去。即或有,也是行色匆匆快步走过,不管是对那个女的,还是牢牢盯住她的那个男人,很可能连看也没看一眼,就是看见了也肯定没有留意。有几个伦敦穷汉这天晚上碰巧从桥上路过,打算找一处冷冰冰的拱道或者门户大开的破房子权且栖身,这一男一女的外表也没有引来他们那种令人讨厌的目光。两人默默地站在那里,不同任何过路人搭话,别人也不和他们交谈。
河面上笼罩着一层雾气,停泊在各个码头上的小船燃点起的红色灯火因而显得颜色更深,岸边阴沉混沌的建筑物显得越发昏暗朦胧。沿河两岸一些货栈早就被烟雾熏得污迹斑斑,呆板而又忧郁地从密密层层的屋顶、山墙中耸立起来,冷森森地向水面皱着眉头,乌黑的河水连它们那粗大丑陋的样子也照不出来。幽暗中,古老的救世主教堂的钟楼和圣玛格纳斯教堂尖顶隐隐可见,依旧像两个巨灵神守卫着这座历史悠久的大桥,但桥下林立的船桅与岸上星罗棋布的教堂尖顶几乎全都看不见了。
姑娘忐忑不安地走来走去——那个暗中盯梢的男人一直严密监视着她——这功夫,圣保罗大教堂响起沉重的钟声,宣告又一天寿终正寝。午夜已降临这座人烟密集的都市,降临宫殿、地下室酒店、监狱、疯人院,进入这些生与死、健康与疾病共同拥有的寝室,降临尸体那僵直冷峻的面孔与孩子平静甜美的酣睡。
十二点敲过不到两分钟,在离大桥很近的地方,一个少女由一位鬓发斑白的绅士陪伴着,从一辆出租马车上下来,将马车打发走,便直端端往桥上走来。他们刚踏上便道,姑娘猛然惊起,立即迎上前去。
他们缓步走上桥,一边查看着四周,看样子是对某种实现的可能性极小的事只抱着姑且一试的态度,这时,两人突然与那位新伙伴走到了一块。随着一声刚刚发出就戛然而止的惊呼,他们停住了脚步,因为就在这一瞬间,一个乡下人打扮的汉子走到他们跟前——的确擦了他们一下。
“不要在这儿,”南希急促地说,“我害怕在这儿和你们说话。上——马路外边——到下边石阶那儿去。”
她这么说着,用手指了一下要他们去的方向,那个乡下人回头看了一眼,粗声嘎气地问他们干吗把整个便道都给占着,随后就走开了。
南希姑娘所指的石阶在塞莱河堤,跟救世主教堂同在桥的一侧,是一段上下船的石梯,那个乡下人模样的汉子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赶到那个地方,他对地形观察了片刻,便开始往下走。
这条石梯是桥的一部分,一共有三段。朝下走完第二段阶梯,左边的石壁尽头立着一根面向泰晤士河的装饰性壁柱。从这里再往下走,石梯要宽一些,一个人只要转到石壁后边,就肯定不会被石梯上的人看见,哪怕只比他高出一级阶梯。乡下人来到这个地点,忙忙慌慌地看了看周围,眼前似乎没有更好的藏身之处了,加上潮水已经退了,这里有的是立足的地方。他溜到一旁,背朝壁柱,来了个以逸待劳:料定他们不会再往下走,即便听不见他们在讲什么,也可以稳稳当当地继续盯住他们。
时间在这个僻静的角落显得如此拖沓,这名暗探又是如此急切,恨不得马上探明他们住这次会面的意图,要知道这和他光听介绍而估计的情况完全不同,他不止一次认为这事算是吹了,并且劝自己相信,他们要么是远远地在上边停住不走了,要么就是另外找了个地方去进行密谈。他正想从躲藏的地方走出来,回到大路上去,就在这当儿,他听到了脚步声,紧接着是几乎近在耳旁的说话声。
他身子一挺,笔直地贴在石壁上,屏住呼吸,聚精会神地谛听着。
“这下可够远的了,”一个声音说道,显然是那位绅士的嗓音,“我不能叫这位小姐再往前走了。换了别人,都会对你信不过,连此地也不肯来的,可你也看得出,我愿意顺着你的心思。”
“顺着我的心思。”这正是诺亚·克雷波尔跟踪的那个姑娘的声音,“你真能体谅人,先生。顺着我的心思。好了,好了,这没什么关系。”
“哦,为什么呢,”绅士的口气温和了一些,“你把我们带到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你干吗不让我和你在上边谈,那地方有灯,又有人走动,却偏要引我们到这个荒凉的黑窟窿里来?”
“我刚才告诉过你,”南希回答,“我害怕在那儿和你说话。不知道怎么的,”姑娘说话时浑身直哆嗦,“可今天晚上我真是怕得要命,站都站不稳。”
“怕什么呢?”那位绅士似乎对她很同情。
“我简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姑娘回答,“要知道就好了。我一整天想的都是可怕的念头,死神,带血的裹尸布,越害怕身上越发烫,像是给架在火上烤一样。今天晚上我看了一本书,想混混时间,这些东西又从书上跑出来了。”
“这是想像。”绅士安慰她说。
“不是想像,”姑娘的声音很沙哑,“我敢发誓,我看见书上每一页都有‘棺材’这两个字,字体又大又黑——嗳,刚才在街上,他们就抬着一副棺材从我身边走过。”
“这种事不足为奇,”绅士说道,“我也时常遇到。”
“那是真的棺材,”姑娘答道,“我看到的不是真的。”
她说话的回气的确非同寻常,躲在一旁偷听的暗探禁不住毛骨悚然,连血都凉了。接着他又听到那位小姐柔和的声音,只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轻松,那位小姐恳求她平静下来,不要听任这样可怕的幻觉来折磨自己。
“请你好好劝劝她,”小姐对老先生说,“苦命的姑娘。她看来很需要这样。”
“看见我今天晚上的样子,你们有些高傲的教友少不了会昂起头来,并且祈祷地狱之火和上帝的惩罚降临,”姑娘嚷道,“噢,可爱的小姐,有些人自称是上帝的子民,他们对待我们这班苦命人为什么不能像你这样体贴、善意呢?你又年轻又美貌,我们失去的一切你都有,你完全可以高傲一些,用不着这么谦恭。”
“哦。”老先生说道,“土耳其人把脸洗净,然后面朝东方做祷告。而那些好人,在和尘世的摩擦中似乎连笑容也给抹掉了,总是一成不变地面向天国最黑暗的一侧。如果要我在异教徒和伪君子之间作一个选择的话,我宁可选择前者。”
这番话表面上是向年轻小姐说的,但目的也许是给南希一点时间,让她定下心来。稍停,老先生自己便和她攀谈起来。
“上星期天晚上你不在这里。”他说道。
“我来不了,”南希回答,“硬给留下了。”
“被谁?”
“我以前跟小姐说过的那个人。”
“今天晚上我们到这儿来,没有人怀疑你是来向什么人通风报信的?”老先生说。
“没有,”姑娘摇了摇头,回答,“我离开他可真不容易,除非让他知道为什么。要不是上一次出来以前我给他服了一点鸦片酊,我也见不着这位小姐了。”
“在你回去之前,他没醒过来?”老先生问道。
“没有,不管是他,还是他们中的哪一个,都没有怀疑我。”
“很好,”老先生说道,“眼下你听我说。”
“我听着呢。”姑娘在他停下来的刹那间回答。
“这位小姐,”老先生开日了,“把差不多半个月以前你说的事,告诉了我和另外几位可以完全信赖的朋友。坦率地说,一开始我怀疑你是否绝对靠得住,但现在我深信你是靠得住的。”
“我靠得住。”姑娘真诚地说。
“我再说一遍,我对此深信不疑。为了向你证明我对你的信任,我要毫无保留地告诉你,我们打算从利用孟可司这个人的恐惧着手,逼他说出秘密,不管这是个什么样的秘密。但如果——如果——”老先生说,“不能把他给逮住,或者,即便逮住了,却无法迫使他按我们的意图行事,你就必须告发那个犹太人。”
“费金!”姑娘猛一后退,发出一声惊叫。
“你必须告发那个人。”老先生说道。
“我不干。我绝不会干这种事!”姑娘回答,“虽说他是个魔鬼,对待我比魔鬼还要可恶,我也绝不会干这种事。”
“你不愿意?”老先生仿佛对这一答复已有充分准备似的。
“绝不!”姑娘答道。
“可不可以告诉我原因?”
“有一个原因,”姑娘断然回答,“有一个原因是小姐知道的,而巨也会支持我,我知道她会支持我,因为我跟她有约在先。再说,还有一个原因,他虽说是个坏蛋,可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许多人干的都是同样的勾当,我不能出卖他们,他们——不管是哪一个——本来都有机会出卖我,可都没有出卖我,尽管他们是坏人。”
“既然如此,”老先生随即说道,似乎这正是他一心要达到的目的一般,“那就把孟可司交给我,由我来对付他。”
“要是他供出别人怎么办?”
“我答应你,在这种情形下,只要他说出真相,事情就算作罢,奥立弗的简短经历当中一定有种种变故,不便分之于世。一旦真相大白,他们也就脱离干系了。”
“如果弄不清楚呢?”姑娘提醒道。
“那么,”老先生继续说道,“除非你同意,那个犹太人不会被送上法庭。如果出现这种情形,我大概可以向你讲明理由,你会同意这样做的。”
“小姐是不是也答应?”姑娘问道。
“我答应你,”露丝回答,“我真心诚意地保证。”
“孟可司决不会明白你们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姑娘略略顿了一下,说道。
“绝对不会,”老先生回答,“这件事就要落到他头上了,叫他根本无从猜测。”
“我是个骗子,从小就生活在骗子中间,”姑娘再度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她说道,“但我相信你的话。”
从他们二位口中得到她尽可放心的担保之后,她开始描述当天晚上她一走出来就被盯上的那家小酒馆叫什么名宇,在什么地方,她说话的声音很低,那个在一旁偷听的暗探常常连她讲的大意也难以琢磨。从她偶尔稍停片刻这一点来判断,老先生似乎正在对她提供的情况匆匆作一些记录。她一五一十地说明了小酒店的方位,从哪里进行监视位置最好,又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哪几个晚上盘可司前去酒店的可能性最大,几点钟,接下来,她似乎考虑了一会儿,以便更为清晰地回想他的外貌特征。
“他个儿高高的,”姑娘说道,“长得很结实,不胖,走路的样子鬼鬼祟祟的,老是回头看,先瞧瞧这一边,然后又瞧瞧另一边。别忘了,因为他的眼睛往里凹,比哪一个男人都深得多,你单凭这一点就完全可以把他认出来。脸黑黑的,头发和眼睛也一样。尽管大不了二十六岁,就算二十八岁吧,皮肤已经长了很多褶子,挺憔悴的。他的嘴唇经常没有血色,齿痕很深。他一抽筋就不得了,有时候咬得手上满是伤痕——你干吗吓一大跳?”姑娘说着,猝然停了下来。
老先生连忙回答,他这是无意识的动作,请她继续说下去。
“这个人的情况,”姑娘说道,“有一部分是我从其他住在店里的人那儿了解到的,就是我跟你说的那家酒店,我也只见过他两次,两次他都披着一件大斗篷。可以供你们识别他的特征恐怕也就是这些了。慢着,还有,”她补充说,“他的脖子,他转过脸去的时候,围巾下边多多少少可以看到一点儿,那儿有——”
“一大块红斑,像是烧伤或者烫伤。”老先生大声说道。
“怎么回事?你认识他!”姑娘说。
年轻小姐发出一声惊呼,一时间,三个人都沉默下来,那个偷听的人甚至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他们呼吸的声音。
“我想是的,”老先生打破了沉默,“根据你的描述理应如此。再说吧。很多人彼此像得出奇,也可能不是同一个人。”
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朝前走了两步,离藏在暗处的密探更近了,后者清清楚楚地听到他低声说道:“肯定是他。”
“好吧,”说话间,他似乎又回到了刚才站的地方(听声音好像是这样),“姑娘,你给了我们极为可贵的帮助,愿你由此得到好报。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没什么。”南希回答。
“你不要固执一词,”老先生答道,他的声音和语气充满了好意,再硬、再固执的心也不能不感动,“你考虑一下,尽管说。”
“没有什么,先生。”姑娘一边回答,一边哭了起来,“你帮不了我,我一点指望都没有了,真的。”
“你不要自暴自弃,”老绅士说道,“你以往白白耗费了青春活力,这种无价之宝造物主只给我们一次,永远不会再次赐予,但是,你还可以寄希望于未来。我并不是说,凭我们的力量可以带给你心灵的平静,那是要靠你自己去追求才能到来的。可是,为你提供一处幽静的栖身之地。在英国也可以,如果你不敢留在国内的话,国外也可以,这不仅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也是我们的殷切希望。天亮以前,在这条河迎来第一抹曙光之前,你就可以到达你从前那班同伙完全够不着的地方,并且不会留下一点痕迹,就好像你一下子从尘世间消失了一样。说吧。我不愿意让你回去跟哪个以往的伙伴交谈一句,或者看一眼哪一处老巢,甚至不愿意让你再呼吸一口那里的空气,那种空气只会给你带来瘟疫和死亡。把这一切统统抛开吧,趁现在还有时间和机会。”
“她就要被说服了,”年轻小姐大声说道,“她在犹豫,一定是的。”
“只怕不一定,我亲爱的。”老绅士说道。
“是的,先生,我不会改变主意,”经过短时间的努力,姑娘答道,““我与过去的生话是用链条拴在一起的。我现在讨厌它、恨它,但却离不开它。我只能走到再也回不来的地步才算了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即使你很久以前就对我这样说,我也会哈哈大笑,不当一回事。不过,”她慌慌张张地回头看了一眼,“我又怕起来了,我得回家去了。”
“回家!”年轻的小姐重复了一遍,特别在“家”这个字眼上加重了语气。
“是的,回家,小姐,”姑娘答道,“那是我用一辈子的操劳替自己营造起来的家。我们分手吧。我会被人盯上或者认出来的。走吧!走吧!如果我替你们帮了什么忙的话,我没有别的要求,只求你们不要管我,让我自个儿走自个儿的路。”
“毫无作用,”绅士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呆在此地,说不定会危及她的安全,我们可能耽搁她太久了,已经超出她原来的估计。”
“是啊,是啊,”姑娘一个劲地催促,“已经超出了。”
“这苦命的人会得到什么样的归宿啊。”年轻小姐哭了。
“什么归宿。”姑娘重复了一遍。“瞧瞧你前边吧,小姐,瞧瞧那漆黑的河水。你肯定不知读到过多少回了,像我这样的人跳进水流之中,没有一个人在乎,没有一个人哭。兴许是几年以后,或者只要几个月也不一定,但我终究会走到那一步的。”
“求你了,别那么说。”年轻小姐哽咽着答道。
“这样的事不会传进你耳朵里的,亲爱的小姐,上帝保佑,不要让你听到这样可怕的事。”姑娘回答说,“再见,再见了。”
老绅士转过脸去。
“这个钱包,”年轻小姐叫道,“看在我的分上,请你收下,遇到急需的时候多少可以用得上。”
“不。”姑娘回答,“我做这件事不是为了钱,就让我把这一点记在心里吧。不过——你可以把你带在身上的东西给我一样:我想要一样东西——不,不,不是戒指——你的手套或者是手绢——我想保存一样属于你的东西作个纪念,可爱的小姐。啊,天啦!愿上帝保佑你!再见,再见吧!”
见南希姑娘极为冲动,加上担心她如果被人发现会遭到毒打虐待,老绅士似乎这才下决心答应她的恳求,离她而去。清晰可闻的脚步声渐渐远去,说话声停止了。
年轻小姐与她那位同伴的身影不多一会就出现在桥面上。他们在石梯顶上停下来。
“听!”露丝谛听着,忽然叫了一声,“她是不是在叫!我好像听见了她的声音。”
“不,亲爱的,”布朗罗先生悲哀地往后看了一眼,答道,“她还在老地方站着,在我们离去之前,她是不会走开的。”
露丝·梅莱还在犹豫,但老绅士挽住她的胳膊,略一用力,领着她走了。他们渐渐消失了,姑娘几乎直挺挺地瘫倒在一级石梯上,满心的愁苦化作辛酸的泪水中涌泻而出。
过了一会儿,她站起来,拖着疲软的脚步,摇摇晃晃地登上街面去了。几分钟过去了,那个惊异不置的偷听者仍呆在原地一动不动,他一次又一次用审慎的目光环顾四周,确信自己身边没有其他的人了,才缓缓地从隐藏的地方爬出来,同下来的时候一样借着石壁的阴影,偷偷摸摸地往桥上走去。
诺亚·克雷波尔走到上边,又不止一次地往外窥探,断定没有人注意到自己,然后一跃而出,撒开双腿,以最快的速度往老犹太的住所奔去。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9
《雾都孤儿》第四十七章
(致命的后果。)
离破晓差不多还有两小时,秋天里的这一个时辰确实可以称为死寂的深夜,街道寂寥冷落,连各种声音似乎都已酣然入睡,淫欲与骚动也步履蹒跚地回家睡觉去了。就是在这样一个万籁俱寂的时刻,费金坐守在自己的老巢里。他五官扭曲,脸色苍白,通红的两眼布满血丝,与其说他像人,不如说像个狰狞可怕的幽灵,浑身湿漉漉地从墓穴里爬出来,却又受到恶神的侵扰。
他弯腰曲背坐在冷冰冰的壁炉前边,身上裹着破旧的被单,面朝身边桌子上放着的一支即将燃尽的蜡烛。他陷入了沉思,右手举到唇边,用嘴去啃又长又黑的指甲,他那牙齿脱落的龈肉中露出几颗照说只有狗或者是老鼠嘴里才有的尖牙。
地板上,诺亚·克雷波尔直挺挺地躺在一张垫子上边,睡得正香。老头儿间或朝他瞧一眼,接着便又把目光移向蜡烛,燃过的烛心搭拉下来,几乎断成了两截,滚烫的蜡油一团团滴落在桌上,这些迹象分明表示他心不在焉。
的确如此。他为自己那套妙计落空而懊恼,恨那个胆敢与陌生人勾勾搭搭的姑娘,丝毫也不相信她拒绝告发自己是出于一片真心,为失去报复赛克斯的机会而感到极度失望,他担心法网难逃,老巢覆灭,而且会搭上老命,这一切煽起了一股狂暴的怒火——这些激愤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不间断地飞速旋转着从费金脑海里掠过,一个个邪恶的设想,一个个极其晦暗的意念在他心里翻腾。
他坐在那里,丝毫也没有改变姿势,似乎也完全没有注意到时间,直到他敏锐的听觉像是被街上的一阵脚步声所吸引。
“终于来了,”他抹了抹干得发烫的嘴唇,喃喃地说,“终于来了。”
说话间,门铃轻轻响了起来。他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往门口走去,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用围巾裹住下巴,胳膊下边夹着一包东西的男子回来了。那人坐下来,脱掉大衣,现出赛克斯魁梧的身躯。
“喏。”他把那包东西放在桌上。“把这个收好喽,尽量多卖几个钱。好不容易才搞到的,我本来以为三个小时以前就到得了这儿呢。”
费金抓起那包东西,锁进食橱里,重新坐下来,依旧一言不发。然而,在这一举动的前前后后,他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过那个强盗。眼下两人面对面坐下来,他两眼直瞪瞪地望着赛克斯,嘴唇抖得厉害,感情不仅主宰着他,连他的模样也改变了,那个打家劫舍的家伙不由自主地把椅子往后挪了挪,细细打量着他,那副惊恐的样子绝不是装出来的。
“怎么回事?”赛克斯嚷道,“你干吗这样看着人家?”
费金扬起右手,在空中晃了晃发抖的食指,可他实在太冲动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妈的。”妥赛克斯神色慌乱地摸了摸胸口,说道,“他发疯了。我在这儿得留点神。”
“不,不,”费金好歹能出声了,“不是——不是你的事,比尔。我不是——不是找你的岔子。”
“噢,你不是,对吗?’赛克斯恶狠狠地打量着他,一边故意把手枪放进一个更称手的口袋里。“这叫运气——我们当中总有一个。到底是哪一个运气好,倒没什么关系。”
“我有话要对你说,比尔,”费金说着,将椅子挪近了一些,“你听了肯定比我还要难受。”
“哎?”那强盗看样子有些不信,“说出来呀。快点儿,要不南希还以为我出事了呢。”
“出事!”费金嚷道。“她自个儿心里头,早就把这事盘算好了。”
赛克斯迷惑不解地盯着费金的脸,从他脸上却又找不到满意的解释,便一把揪住费金的衣领,结结实实抖了他几下。
“说,说呀。”他说道,“你要是不说,可就要断气了。张开嘴,把你要说的话爽爽快快说出来。说出来呀,你这个天打雷劈的老狗,快说。”
“如果,躺在那儿的小伙子——”费金开口了。
赛克斯朝诺亚睡的地方转过脸去,像是当初不曾注意到他似的。“呃。”他哼了一声,又恢复了刚才的姿势。
“假定那个小伙子,”老犹太往下说道,“要去告密——把我们大伙儿全捅出去——第一步找到合适的人,接着在街上跟他们接头,为的是把我们的相貌特征记下来,每一个特征都说得清清楚楚,这样就可以把我们认出来,再告诉他们在哪个窝子里可以轻而易举抓住我们。假定他打算干这一揽子事,外加上把我们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份的一件事给供出去——纯粹是他自个儿胡思乱想,一没有给逮住,二没有掉进圈套或是受牧师的挑唆,也不是没有吃的喝的——纯粹是他自个儿胡思乱想,心甘情愿,几个晚上溜出去找那班最喜欢跟我们作对的人,向他们告密。你听见我的话了吗?”老犹太吼叫着,眼里喷射着怒火,“假如他干了这一切,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赛克斯发出一句恶毒的诅咒,“他要是在我进来以前还留着条命的话,我就用靴子的铁后跟把他的脑袋碾成碎片,他有多少根头发,碎片就有多少块。”
“如果是我干的呢!”老犹太几乎嚎叫起来,“我知道的事情太多了,除了我自己以外,还能叫那么多人都给绞死。”
“我不知道,”赛克斯答道,单单是听到这一种假设,他便咬牙切齿,脸色铁青。“我没准会在牢里干一件什么事,让他们替我打上铁镣。如果我跟你是同时受审,我就在公堂上扑到你身上,当着众人用铁镣把你的脑汁敲出来。我有这份气力。”这强盗抬起一条肌肉发达的胳臂,扬了扬,嘴里嘟嘟囔囔。“我会把你的脑袋捣成肉泥,就像是有辆满载货物的马车打上边开过去一样。”
“你真的干得出?”
“那还用说。”赛克斯说,“不信你就试试。”
“如果是查理,或者是机灵鬼,或者是蓓特,或者——”
“管他是谁呢,’赛克斯不耐烦地说,“不管哪一个,我伺候起来没什么两样。”
费金死死地盯着这个强盗,示意他别再说话,自己在地铺上俯下身来,摇了摇正在睡觉的人,打算把他叫起来。赛克斯躬着身子坐在椅子里,手搭在膝盖上,在一边观望,看样子他真有点摸不着头脑,弄不清这一个个话中有话的问题到底想要得出一个什么结论。
“波尔特,波尔特。可怜的小伙子。”费金抬起头来,一脸魔鬼等着好戏看的表情,话说得很慢,加强语气的地方十分明显。“他累坏了——守了她那么久给累的——一直守着她呢,比尔。”
“你说什么?”赛克斯身子往后一仰,问道。
费金没有搭腔,只是又一次朝睡觉的人弯下腰,拖他坐了起来。诺亚直等到自己的假名给叫了好几次之后,才揉揉眼睛,重重地打了一个问欠,睡眼惺忪地向四周看看。
“把那事再给我讲讲——再讲一遍,也让他听听。”老犹太说着,指了指赛克斯。
“给你讲什么呀?”睡意正浓的诺亚老大不高兴地扭了扭身子,问道。
“那件有关——南希的事,”费金说着,一把握住赛克斯的手腕,像是为了防止他没听出个究竟就从这所房子里冲出去似的。“你跟着她去了?”
“是的。”
“是去伦敦桥?”
“对呀。”
“她在那儿跟两个人碰了头?”
“是这么回事。”
“那是一位老先生,还有一位小姐,她以前去找过别人一回。他们要她说出所有的同伙,首先是孟可司,她照办了——要她描述一下他的长相,她照办了——要她说出我们碰面和来来去去的房子是个什么样,她照办了——最好从什么地方进行监视,她说了——大家什么时候上那儿去,她说了。这一切都是她干的。她就这么一句一句讲出来了,没有一句罗嗦的,也没有人逼她——她干了没有——莫非她没干?”费金大吼大叫,快气得发疯了。
“一点儿不错,”诺亚搔了搔头皮,答道,“是那么回事。”
“上个星期天的事,他们说了些什么?”
“上个星期天的事,”诺亚一边想一边回答,“我不是跟你讲过了吗?”
“再说说,再讲一遍。”费金唾沫四溅地喊叫着,一只手紧紧抓住赛克斯,另一只手上下挥动。
“他们问她,”诺亚清醒了不少,他像是隐隐约约意识到了赛克斯的身份,说道,“他们问她上星期天为什么没按她约好的时间来。她说她来不了。”
“为什么来不了——为什么?把那句话告诉他。”
“因为比尔,就是从前向他们提起过的那个人,把她给关在家里了。”诺亚回答。
“还说了他什么?”费金嚷嚷着,“从前向他们提起过的那个人,她还说了他什么?告诉他。”
“噢,说是除非他知道她要去什么地方,她轻易出不了门,”诺亚说,“所以,头一次去见那位小姐,她——哈哈哈!她说到这事的时候,可把我逗乐了,真的——她给他用了一点儿鸦片酊。”
“操他娘的!”赛克斯大吼一声,猛力挣脱老犹太的手。“闪开!”
他把费金老头摔到一边,奔出房间,怒不可遏地登上楼梯。
“比尔,比尔!”老犹太慌忙跟上去,喊道。“听我一句话,就一句话。”
这句话原本是来不及说的,幸亏那个打家劫舍的家伙没法开门出去,就在赛克斯徒劳无益地冲着大门使劲,一边破口大骂的当儿,老犹太气喘吁吁地赶上前来。
“让我出去,”赛克斯说道,“别跟我说话,你给我当心点。听见没有,让我出去。”
“听我说一句,”费金将手按在门锁上,说道,“你不会——”
“说。”对方回答。
“比尔,你不会——太——莽撞吧?”
天将破晓,门口的亮光尽够让他们看清彼此的面孔。他俩相互瞥了一眼,两个人眼睛里都燃着一团火,这一点是不会看错的。
“我的意思是,”费金说道,他显然意识到眼下一切花言巧语都已无济于事,“为了安全起见,别太莽撞。利索些,比尔,别太冒失。”
赛克斯没有答腔,这功夫老犹太已经拧开了门锁,他管自拉开大门,向静悄悄的街上冲去。
这强盗一步也没有停留,没有考虑片刻,既没有左顾右盼,没有朝天空抬起目光,也没有将目光投向地面。他横下一条心,两眼直瞪瞪地望着前方,牙齿紧紧地咬在一起,绷紧的下巴像是快要戳穿皮肤似的。他没有嘀咕一句,也没有放松一条肌肉,一路狂奔,来到了家门口。他用钥匙轻轻地打开门,快步跨上楼梯,走进自己的房间,又在门上加了双锁。他把一张很沉的桌子推上去顶住门,然后掀开床帘。
南希姑娘衣装不整地躺在床上。赛克斯将她从睡梦中惊醒了,她吃惊地睁开眼睛,慌忙支起身来。
“起来!”那家伙说道。
“原来是你啊,比尔。”姑娘见他回来,显得很高兴。
“是我,”赛克斯应了一声,“起来。”
房间里点着一支蜡烛,汉子劈手从烛台上拔下蜡烛,扔到炉栅底下。见窗外已是晨曦初露,姑娘跳下床来,打算把窗帘拨到一边。
“由它去,”赛克斯伸手拦住了她,说道,“这点光线够我办事儿的了。”
“比尔,”姑娘惊慌地压低声音说道,“你干吗那样瞧着我?”
那强盗坐下来,鼓着鼻孔,胸口一起一伏,照她打量了几秒钟,接着,他卡住姑娘的头和脖子,将她拖到屋子中央,朝门口看了一眼,把一只大巴掌捂在她的嘴上。
“比尔,比尔。”姑娘透不过气来,拼命挣扎,死亡的威胁给她带来了力气——“我——我不会喊叫的——一声也不叫——听我——你讲吧——你说我到底干了什么。”
“你心里有数,你这个鬼婆娘。”那强盗尽量不让自己大声喘气,回答道,“今儿晚上你给盯上了,你说的话句句都有人听着呢。”
“那么,看在老天爷分上,你就饶我一命吧,就像我也饶了你的命一样。”姑娘搂住他,答道,“比尔,亲爱的比尔,你不会忍心杀我的。噢,想想吧,单是这一个晚上,为了你,我放弃了一切。你照理还有时间考虑,免得你犯下大罪。我绝不松手,你别想甩开我。比尔,比尔,看在仁慈的上帝分上,为了你自己,也为了我,不要让你的手沾上我的血。我凭着自己有罪的灵魂担保,我对得起你。”
汉子暴跳如雷,想挣脱自己的手,但姑娘的双臂紧紧地抱着他,不管他怎么扭扯,也没法掰开她的胳膊。
“比尔,”姑娘哭喊着,竭力把头贴在他的胸前,“今晚那位老先生,还有那位可爱的小姐,答应替我在外国安一个家,让我清静安宁地过完这一辈子。我再去找他们,跪下求他们对你也发发这样的慈悲和善心,让我们俩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你我离得远远的,过干净一些的日子,除了祷告的时候以外,忘掉我们以前过的日子,彼此永不见面。悔过永远不会太晚,他们对我就是这样说的——眼下我才知道——可我们需要时间——只要一点点时间。”
那个强盗终于腾出一条胳臂,握住了他的手枪。尽管正在火头上,他脑海里也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只要一开枪,肯定倾刻败露。他使出浑身力气,照着姑娘仰起的面孔(差一点儿就触到他自己的脸了),用枪柄猛击了两下。
她身子一晃倒了下去,鲜血从额上一道深深的伤口里涌出,几乎糊住了她的眼睛,但她吃力地挺身跪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张白色的手绢——露丝·梅莱的一张手绢——强撑着软软的身子,双手十指交叉,握着手绢,高高地朝天举起,向创造了她的上帝低声祈祷,恳求宽恕。
这幅景象看上去太可怕了。凶手跌跌撞撞地退到墙边,一只手遮住自己的视线,另一只手抓起一根粗大的棒子,将她击倒。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30
《雾都孤儿》第四十八章
(赛克斯出逃。)
夜幕降临以后,偌大一个伦敦城内,在一切以黑暗为掩护发生的诸般劣迹之中,最下作的莫过于此了。在清晨的空气中散发着血腥味的种种惨状里,最恶心最惨烈的就是这一件。
太阳——明朗的太阳,不仅给人类带来光明,还带来新的生命、期望与朝气——辉煌灿烂地展现在这座人烟稠密的都市上空,阳光一视同仁地穿透艳丽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格,穿透教堂的圆顶和腐朽的缝隙。阳光照亮了横放着那个遇害女子的房间。确实照亮了。赛克斯曾妄想把光明挡在窗外,可阳光还是会照射进来的。如果说,这副情景即便是在阴暗的早晨也令人骇然,那么现在,当一切都披上了灿烂的日光,这又是一副什么光景啊!
他一动不动,连走动一下都不敢。遇害者曾发出一声呻吟,手动了一下。他带着火头上新添的恐惧,又给了她一击,又是一击。他一度扔下一张毯子将尸体盖住,然而一想到那双眼睛,想像它们冲着自己转过来,比起看见它们直瞪瞪地朝上看着,仿佛在看天花板上那一摊血迹的倒影在阳光下摇曳起舞似的,情况更糟。他又把毯子扯掉了。尸体躺在那里——无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么样的肉,多么多的血啊!
他划着火柴,生起炉子,将木棒扔在里边。木棒梢头上带着的头发烧着了,蜷缩成一小片薄灰,微风抓起它来,飘飘悠悠地飞进烟囱,就连这一点也把他吓坏了,尽管他是那样身强体壮。他抓住这件凶器,直到它断裂开来,随即扔在煤上,让它慢慢烧尽,化成了灰。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擦干净,衣服上有几处血迹怎么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几块剪下来,烧掉了。房间里的血迹怎么到处都是?连狗爪子上也都是血。
整个这段时间,他一次也没有背对尸体,是的,片刻也没有。一切部收拾好了,他退到门口,一边拉住狗,以免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大街上。他轻轻地关门上锁,取下钥匙,离开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瞅了瞅那扇窗户,必须保证外面什么也看不出来。窗帘纹丝不动地垂挂着,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里亮一些,可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尸体几乎就横躺在窗帘下边。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天啦,阳光怎么偏偏往那个地方倾泻。
这一瞥只是一刹那的功夫。谢天谢地,总算脱离了那个房间。他冲着狗打了一声口哨,快步走开了。
他走过爱灵顿,大步朝高门山附近那座矗立着惠廷敦纪念碑的土坡走去,再到高门山。他一点主意没有,也不知道上哪儿去——刚一动身下山,便又朝右边插过去,抄小路穿过田野,绕过凯茵森林,来到汉普司泰德荒原。他涉过健康谷旁边的洼地,爬上对面的沙丘,横穿连接汉普司泰德和高门两处村庄的大道,沿着余下的一段荒原往北郊的田野走去,在田边一道篱笆底下躺下来,睡着了。
不多一会儿,他又起来,开始赶路——不是深入乡村,而是沿着大路返回伦敦——接着又倒回来——又从另一边朝他已经走过的那一带走去——时而在田野里游来荡去,时而躺在沟边歇一歇,时而又一跃而起,换一个地方躺下,随后又四处乱跑。
上什么地方弄点吃的喝的呢,既要近便,又要人不太多?亨顿。那是个好去处,路不远,又不怎么当道。他决定到那边去——有时疾走飞奔,有时出于一种奇怪的逆反心理,像蜗牛一样磨磨蹭蹭,或者索性停下来,懒洋洋地用手杖在篱笆上敲敲打打。可是到了那个地方,他遇见的每一个人——连站在门口的小孩也一样——好像都拿出一副怀疑的目光瞅着他似的。他只得转过身,没有胆量去买点吃的喝的,尽管他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他又一次在荒原上游荡开了,不知道该上哪儿去。
他游荡了不知多少里路,又回到了老地方,早晨与中午已经过去了,白昼即将结束,他仍在东游西荡,上坡下坡,兜了一圈又一圈,始终在原地徘徊。末了,他拔腿往海菲尔德方向走去。
已经是夜里九点钟了,村子里一片宁静,那汉子浑身筋疲力尽,从教堂旁边的小山上走下来。狗也因少有这种训练走起来一瘸一拐。他们顺着狭窄的街道蹒跚而行,悄悄溜进一家小酒店,原来是店里暗淡的灯光将他们引到了这里。店堂里生着一炉火,有几个农民正围着火炉喝酒。他们替这位陌生人让出了一块地方,可他却在最远的角落里坐下来,独自吃喝,说得更确切一些,是和他的狗一起吃,他时不时地扔给那畜生一点儿吃的。
那几个聚在一块儿的人谈起了附近的土地与农民。这些话题说够了,又转而开始议论上礼拜天下葬的某个老头儿的岁数。在场的年轻人认为他很有一把年纪了,而几个老头子却宣称他还年轻呢——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公公说,死者并不比自己年长——要是他好好保养,至少还可以活十年到十五年——要是好好保养的话。
这个话题没有什么引人入胜或者说激起恐慌的内容。那强盗付了账,不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无人注意,差一点睡着了。就在这时,一位不速之客进门的嘈杂声将他的睡意多少赶走了一些。
来者是一个喜欢插科打诨的小贩兼江湖骗子,背上挂着一口箱子,周游四乡,兜售磨刀石、磨刀皮带、剃刀、洗面水、马具粘合剂、治狗病和治马病的药、廉价香水、化妆品什么的。他一进店门,就跟几个乡下人有说有笑,无伤大雅地相互逗乐,等他吃饱喝足了,又来了个顺水推舟,打开百宝箱,一边开玩笑,一边做起了生意。
“那是什么玩意儿?好吃不好吃,哈利?”一个乡下人嘻皮笑脸地指着箱子角落里的几块形状像糕点的东西问道。
“这个嘛,”那家伙拿起一块来,说道,“这就是那种百灵百验、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专去各种丝绸、缎子、亚麻布、麻纱、棉布、绉纱、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羊毛织品上的斑点、锈迹、污渍、霉点。任何迹印,不管是啤酒迹印、葡萄酒渍、水果渍、水渍、色斑,还是沥青迹印,用这种百灵百验、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擦一下管保全部褪尽。若是哪位女士名誉上有了污点,只要吞一块下去,立刻药到病除——这可是毒药呢。如果哪一位绅士有心证明自己的清白,只需要咽一小块,从此名声就不成问题——因为这玩意儿简直跟手枪子弹一样令人称心如意,而且味道差了许多,结果当然是名声大振。一便士一块。有这么多的好处,只卖一便士一块。”
当场便有了两位买主,更多的听众显然也动心了。小贩见此情形,叫得更起劲了。
“这玩意儿一造出来,立刻抢购一空,”那家伙说道,“眼下有十四座水磨,六部蒸汽机,还有一组伏打电池,一直开足马力生产,还是供应不上。那些人可卖力了,累死了马上给寡妇发抚恤金,一个孩子每年二十镑,双胞胎五十镑。一便士一块啊。半便士的收两个也是一样,四分之一便士的四个就更欢迎了。一便士一块。专去各种酒类污渍、水果污渍、啤酒污渍、水渍、油漆、沥青、泥浆、血迹。在座一位先生帽子上就有一个迹印,他还没有来得及请我喝一品脱淡啤酒,我就已经擦掉它了。”
“嗨!”赛克斯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把帽子还我。”
“先生,你还没来得及走到房间这边来拿帽子,”小贩朝众人挤了挤眼,答道,“我就可以把它擦得干干净净。各位先生注意了,这位先生帽子上有一块深色的迹印,大不过一个先令,却比一个半克朗硬币还要厚。不管是酒渍、水果渍、水渍、油漆、沥青、泥浆,还是血迹——”
那人没能再说下去,因为赛克斯发出一声刺耳的咒骂,掀翻桌子,劈手夺过帽子,冲出酒店去了。
反常的精神状态,内心的举棋不定,是由不得这个凶手的,已经整整折磨了他一天。这时他发觉后面没有人追上来,人们顶多也就是把他当成一个憋着股子火气的醉汉罢了。他转身离开小镇。街上停着一辆邮车,他避开车灯的光亮走过去,认出这是伦敦开来的驿车,正停在那所小小的邮局前边。他差不多猜得到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情况,却还是走到马路对面,凝神谛听着。
押车的职员站在车门口,正在等邮袋,一个穿着像是猎场看守员的男人走上前去,押运员将已经放在便道上的一个篮子递给他。
“这是给你家里人的,”押运员说道,“喂,里边的人手脚快一点好不好?这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都还没弄好,这样是不行的,你不是不知道。”
“贝恩,城里有啥新闻?”猎场看守一边问一边往窗板退去,这样更便于欣赏一下那几匹马。
“没有,据我所知没什么新闻,”押运员戴上手套,答道,“粮价涨了一点儿。我听说斯皮达菲那一带也出了一起凶杀案,不过我不大相信。”
“噢,一点不假,”一位打车窗里往外张望的绅士说道,“真是一起可怕的凶杀。”
“是吗,先生?”押运员触了一下帽子,问道,“劳您驾,先生,是男的还是女的?”
“一个女人,”绅士回答,“据估计——”
“得了吧,贝恩。”赶车人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这该死的邮袋,”押运员嚷嚷着,“你们里边的人是睡着了不是?”
“来啦!”邮局职员跑出来,嚷了一声。
“来啦,”押运员咕哝着,“啊,跟那位千金小姐一样,说是马上就要爱上我了,可我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兑现。行了,开车。好——哩!”
驿车喇叭发出几个欢快的音符,车开走了。
赛克斯依旧站在街上,对刚才听到的一席话显然无动于衷。他只是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没有比这更叫他恼火的了。末了,他又一次往回走去,踏上了从海菲尔德通往圣阿尔班斯的大道。
他闷头闷脑地往前走。可是,当他把小镇抛在身后,来到空荡荡、黑沉沉的的大路上,就有一种恐怖的感觉悄悄爬上心头,他浑身里里外外都哆嗦起来。眼前的每一个物体,不管是实物还是阴影,不管是静的还是动的,全都很像某种可怕的东西。然而,这些恐惧比起那个从清晨以来与他寸步不离的怪影就算不得什么了。朦胧中,他分辨得出它的影子,说得出最细微的特征,记得它是怎样身体僵直、面孔冷峻地行走的。他听得到它的衣服擦着树叶沙沙作响,每一阵微风都会送来那最后一声低沉的惨叫。他如果停下,影子也停下。他如果疾走飞奔,影子也紧随在后——它并不跑——真要是跑倒还好些,而是像一具仅仅赋有生命机理的躯体,由一股既不增强也不停息的阴风在后面缓缓地推动。
他几次把心一横转过身来,决心把这个幻影赶走,哪怕它会下死劲地瞅着自己,却不由得毛骨悚然,连血液也凝滞了:因为幻影也随着自己一起转过来,又跑到身后去了。上午他一直是面对着它,而眼下它就在自己身后——寸步不离。他如果背靠土坡,便会感到它悬在头上,寒冷的夜空清晰地映出它的轮廓。他仰天倒在路上——背贴着路面,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的头上,一言不发,一动不动——一块活生生的墓碑,刻有用鲜血写下的墓志铭。
谁也不要说什么凶手可以逍遥法外,老天没长眼睛。这样提心吊胆地熬过漫长的一分钟,与横死几百回也差不了多少。
他经过的野地里有一个茅棚,提供了过夜的栖身之所。小屋门前长着三棵高大的杨树,里边一片漆黑,晚风卷着一阵悲凉的哭泣声呜呜咽咽地刮过树梢。天亮以前,他没法再走了。他直挺挺地紧贴墙根躺着——等来的却是新的折磨。
这时候,一个幻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与他躲开的那个一样顽固,但更加可怕。一片黑暗之中,出现了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那样暗淡,那样呆滞,他宁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也不愿让它们走进自己的想像。眼睛本身在闪光,却没有照亮任何东西。眼睛只有两只,可它们无处不在。如果他合上双眼,脑海里便会出现那个房间,每一样东西都是熟悉的——的确,如果让他凭记忆将屋里的东西过一遍的话,有几样也许还想不起来——一件一件全在各自的老地方。那具尸体仍在它原来的地方,眼睛与他偷偷溜走时看见的一样。他一跃而起,冲进屋外的野地里。那个影子又跟上他了。他又一次走进小屋,钻到角落里。他还没来得及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呆在这地方,唯有他才清楚自己是多么恐惧,他手脚捉对儿地打着哆嗦,冷汗从每一个毛孔涌出来。突然,晚风中腾起一阵喧闹声,喊声叫声在远处响成一片,其中交织着慌乱与惊愕。在这个凄凉冷落的地方听到人的声响,即便真正是不祥的预兆,对于他也是一大安慰。危险临头,他又有了力量与精神,他猛然跳起来,冲到门外的旷野里。
广阔的天空像是着了火。一片高过一片的火头挟着阵雨般的火星,旋转着冲天而起,点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把一团团浓烟朝他站的方向驱赶过来。又有新的声音加入了呐喊,呼声更高了。他听得出那是一片呼喊“失火了!”喊声中混合着警钟鸣响,重物倒塌,火柱爆裂的声音。烈焰围住一个新的障碍物,火舌箭一般蹿起来,像是补充了食物似的。在他远远旁观的当儿,喧闹声越来越嘈杂,那边有人——男的女的都有——火光熊熊,人来人往。这情景在他看来如同是一种新的生活。他飞奔过去——直端端的,一头冲了过去——冲过荆棘灌丛,跃过栅栏和篱笆,和他那条汪汪地高声吠叫着跑在前边的狗一样像是发了疯。
他赶到现场。衣冠不整的人影往来狂奔,有几个人正拚命把受惊的马从马厩里拉出来,另一些人在把牛群从院子和草棚里轰出去,还有一些顶着纷飞的火星,冒着烧得通红的屋梁滚落下来的危险,从燃烧的木桩、柱子当中往外搬东西。一小时前还有门有窗的地方张开大日,吐出团团烈火,墙壁摇摇晃晃,坍塌在燃烧的火井里。铅和铁熔化了,白热的液体倾泻到地上。女人、小孩在尖声喊叫,男人们用喧闹的吆喝与欢呼相互壮胆。救火泵哐卿哐啷,水声哗哗,溅落在滚烫的木板上,发出咝咝的声音,汇成一片可怕的喧嚣声。他也跟着吆喝起来,直到喊哑了嗓子。他摆脱了记忆,也摆脱了他自己,一头扎进了最稠密的人群之中。
这一夜,他东冲西闯,一会儿用救火泵抽水,一会儿在浓烟烈火中奔忙,从不让自己脱离声音和人群最稠密的地方。他跑上跑下,爬梯子,上房顶,穿楼层,不顾在他的重压下颤颤悠悠的地板,冒着掉落下来的砖石,在大火蔓延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他的身影。然而,他真是生了一副鬼神庇护的命,身上没有落下一丝擦伤,也没有碰着压着,没有感到疲倦,脑子里空空如也,一直于到又一个黎明到来,火场上只剩下缕缕烟雾和黑乎乎的废墟。
疯狂的亢奋过去了,那个可怕的意识带着十倍的威力去而复返,他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他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因为人们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谈,他担心自己会成为谈话的主题。他用指头发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手势,狗领会了。他俩偷偷地走开了。他贴着一台发动机走过,有几个人正坐在那儿,他们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胡乱吃了些面包和肉食,一口啤酒刚喝下肚,便听见几个伦敦来的救火员正在议论那极凶杀案。“听人说,他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个说道,“他们照样会抓住他的,侦探已经出发了,到明儿晚上通缉令就会发到全国。”
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险些儿跌倒在地才停下来。接着,他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一次起来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担心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不顾一切地作出了决定:回伦敦去。
“不管怎么样,上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呱呱叫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痕迹,他们决不会想到回伦敦抓我。我干吗不能躲上个把礼拜,然后,从费金身上硬讨一笔现钱,跑到法国去?妈的,我豁出去了。”
在这个念头驱使下,他毫不耽搁地开始行动,选择行人最少的路径动身往回走去,打定主意在首都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下来,再绕道进入伦敦,直奔选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个问题。如果他的长相特征已经发往各地的话,肯定不会漏掉一条,那就是狗也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他在一块儿。这一点可能导致他在穿街走巷的时候被捕。他决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里寻找池塘。他拾起一块大石头,边走边把石头系在手绢上。
这些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那畜生抬起头来,望着主人的面孔。不知是它凭本能悟出兆头不妙,还是因为那强盗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凶了一些,它躲躲闪闪地走在后边,距离拉得比往常远一些,他一放慢脚步,狗就畏缩不前。主人在一个水池边上停下来,回头唤它,它干脆不走了。
“听见我唤你没有?上这儿来!”赛克斯喝道。
那富生在习惯驱使下走上前来。可是,当赛克斯俯下身来,将手绢往它脖子上套的时候,它却呜呜叫了一声,跳开了。
“回来!”那强盗说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没有动弹。赛克斯打了一个活套,又一次唤它过来。
狗上前几步,又退回去,踌躇片刻,便转身以最快速度逃走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唿哨,坐下来等候着,满以为它还会回来,然而狗再也没有露面,他只好重新踏上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