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1

《雾都孤儿》第十九章

(一个值得留意的计划在本章讨论定板。)

  这是一个寒冷潮湿,朔风怒号的夜晚。费金穿上外套,将自己枯瘦的躯干紧紧地裹了起来。他把衣领翻上去盖住耳朵,将下半个脸藏得严严实实,走出老巢。他锁好大门,挂上链子,又在阶梯上停下来。他听了听,几个少年把一切都弄好了,他们退回去的脚步声也听不见了,这才尽力快步顺着街道溜掉了。

  奥立弗转移以后住进的这所房子位于怀特教堂附近。费金在街角停住,疑虑重重地四下里看了看,然后穿过大路,往斯皮达菲方向奔去。

  石子路面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烂泥,黑沉沉的雾气笼罩着街道,雨点忽忽悠悠地飘落下来,什么东西摸上去都是冷冰冰、粘乎乎的。这种夜晚似乎只适合于老犹太之类的人外出。他无声无息地向前滑去,在墙壁、门洞的掩护下溜过。这个狰狞可怕的老头看上去像一只令人恶心的蜥蜴,从往来出没的泥泞和暗处爬出来,趁着夜色四出蠕行,想找到一点肥美的臭鱼腐肉吃吃。

  他不停地走,穿过一条条境蜒曲折的小路,来到贝丝勒尔草地,又突然向左一转,很快就走进一座由龌龊的小街陋巷组成的迷宫,这种迷宫在那个闭塞的人口稠密区比比皆是。

  老犹太显然对这一带十分熟悉,绝不会因沉沉黑夜或者复杂的道路而迷失方向。他快步穿过好几条大街小巷,最后拐进一条街,这里唯一的亮光来自街道尽头的一盏孤灯。老犹太走到当街一所房子跟前,敲了敲门,同开门的人嘀咕几句,便上楼去了。

  他刚一碰门把手,一只狗便立刻咆哮起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问是谁来了。

  “是我啊,比尔,就我一个,亲爱的。”费金一边说,一边朝屋里望。

  “滚进来吧,”赛克斯说道,“躺下,你这蠢货。老鬼穿了件大衣,你就不认识啦?”

  看得出,那只狗先前多少是受了费金先生一身打扮的蒙骗,因为费金刚把外套脱下来,扔到椅背上,狗就退回角落里去了,刚才它就是从那儿窜出来的,一边走还一边摇尾巴,以此表示自己十分满意,这也是它的本性嘛。

  “不赖。”赛克斯说。

  “不赖,我亲爱的,”老犹太答道,“啊,南希。”

  后一句招呼的口气有些尴尬,表明他拿不准对方会不会答理,自从南希偏袒奥立弗的事发生以后,费金先生和他的这位女弟子还没见过面。如果他在这个问题上存有一点疑虑的话,也立刻被年轻女子的举动抹去了。她没有多说什么,抬起搁在壁炉挡板上的脚,把自己坐的椅子往后扯了扯,吩咐费金把椅子凑到壁炉边上,这确实是一个寒冷的夜晚。

  “真冷啊,我亲爱的南希,”费金伸出瘦骨嶙峋的双手在火上烘烤着。“好像把人都扎穿了。”老头儿说着,揉揉自己的腰。

  “要扎进你的心,非得使锥子才行,”赛克斯先生说,“南希,给他点喝的。真是活见鬼,快一些。瞧他那副干巴巴的老骨头,抖得那样,也真叫人恶心,跟刚从坟墓里爬起来的恶鬼没什么两样。”

  南希敏捷地从食橱里拿出一个瓶子,里边还有好些这类瓶子,从五花八门的外表来看,盛的全是各种饮料。赛克斯倒了一杯白兰地,要老犹太干了它。

  “足够了,够了,比尔,多谢了。”费金把酒杯举到嘴边碰了碰,便放下了。

  “干吗。怕我们抢了你的头彩,是吗?”赛克斯用眼睛死死盯住老犹太,问道。“唔。”

  赛克斯先生发出一声沙哑的嘲笑,抓起酒杯,把里边的酒泼进炉灰里,又替自己满满地斟了一杯,作为见面礼,端起来一饮而尽。

  趁同伴喝第二杯酒的功夫,费金的目光飞快地在屋里溜了一圈——不是出于好奇,他以前时常光顾这间屋子,而是出于一种习惯,闲不住,而且多疑。这是一间陈设十分简陋的公寓,只有壁橱里的东西表明这间屋子的房客不是一个凭力气吃饭的人。室内一角靠着两三根沉甸甸的大头短棒,一把“护身器”挂在壁炉架上,此外,再也看不出有什么使人油然起疑的东西了。

  “喂,”赛克斯咂了咂嘴,说道,“我可是准备停当了。”

  “谈买卖?”老犹太问。

  “谈买卖,”赛克斯回答,“有话就说。”

  “是不是杰茨那个场子,比尔?”费金把椅子拉近一些,声音压得很低。

  “不错。怎么样啊?”赛克斯问道。

  “哦。我的意思你知道,亲爱的,”老犹太说道,“南希,他知道我的打算,不是吗?”

  “不,他不知道,”赛克斯先生冷冷一笑。“或者说不想知道,都是一回事。说啊,有什么就说什么,别坐在那儿眨巴眼睛,跟我打哑谜,倒好像你不是头一个盘算持这一票似的。你打算如何?”

  “嘘,比尔,小点声。”费金想顶住这一番火气,结果白费力气。“当心有人听见,亲爱的,有人听得见。”

  “让他们听好了。”赛克斯说道,“我才不在乎呢。”然而寻思一阵之后,赛克斯先生的确在平起来了,说话时声音压低了一些,也不再那么冲动。

  “嗳,嗳,”费金哄着他说,“这只是我提醒一声——没别的。这个,亲爱的,咱们谈谈杰茨的那户人家吧。你看什么时候动手,比尔,唔?什么时候动手?那些个杯盘碗盏,亲爱的,真是太棒了。”费金乐得直搓手,眉毛向上扬起来,仿佛东西已经到手了。

  “干不了。”赛克斯冷冷地答道。

  “当真干不了?”费金应声说道,身体一下仰靠在椅子上。

  “是啊,干不了,”赛克斯回答,“至少不像我们估摸的那样,可以来个里应外合。”

  “那就是功夫不到家,”费金气得脸色发青,“别跟我说这些。”

  “我就是要跟你说这些,”赛克斯反唇相讥,“你算老几,就不能跟你说?我告诉你吧,托比·格拉基特在那附近已经转悠了两个星期,一个仆人也没勾搭上。”

  “比尔,你是不是想说,”老犹太见对方人了,顿时软了下来,“那家的两个仆人没一个拉得过来?”

  “一点不错,我就是想告诉你这档子事,”赛克斯回答。“老太婆用了他俩二十年,你就是给他们五百镑,他们也不会干。”

  “不过,亲爱的,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老犹太争辩道,“那几个娘们也拉不过来,对不?”

  “一点办法也没有。”赛克斯答道。

  “连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也不行?”费金不大相信,“想想娘们是些什么东西,比尔。”

  “是啊,连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也不行。他说,这段时间,他一直戴着假胡子,穿了件鲜黄的大衣,在那一带逛荡,可一点没用。”

  “他该试一试小胡子,配上军裤,亲爱的。”老犹太说道。

  “他试过,”赛克斯答道,“这两样也好不到哪儿去。”

  费金听到这个消息,不禁两眼发直。他下巴搭拉在胸前,沉思半晌,又抬起头来,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如果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呈报的全是实情,恐怕这套把戏算是完了。

  “话说回来,”老头儿双手放在膝上,说道,“亲爱的,我们一门心思全扑到上边去了,赔进去那么多,想想真心疼。”

  “可不是嘛,’赛克斯先生说,“霉透了。”

  一阵漫长难熬的沉默随之而起。老犹太陷入了沉思,他面部扭曲,一副奸诈邪恶的样子。赛克斯不时偷偷瞧他一眼。南希像是生怕招惹这个人室抢劫犯,管自坐在一旁,两眼直瞪瞪地盯住火,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她都听不见似的。

  “费金,”赛克斯骤然打破了沉默,“干脆从外边下手,另加五十个金币,值不值?”

  “值啊。”费金好像突然醒过来,说道。

  “说定了?”赛克斯问。

  “说定了,我亲爱的,说定了。”老犹太经过这一番问答变得兴奋起来,两眼炯炯放光,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活动。

  “那好,”赛克斯带着几分轻蔑甩开老犹太的手,说道,“你高兴什么时候动手就什么时候动手。前天晚上我跟托比翻过花园围墙,试了一下门窗上的嵌板。这家子到了夜里就关门闭户,跟大牢似的。不过有个地方我们能砸开,又安全又轻巧。”

  “哪个地方,比尔?”老犹太急切地问。

  “嗳,”赛克斯打着耳语说,“你穿过草地——”

  “是吗?”老犹太说着,头往前靠去,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了。

  “啊呜。”赛克斯骤然打住,跟着又嚷了起来,这当儿,南希姑娘难得地摇了摇头,突然回头看了一眼,又立刻转向费金。“管它是什么地方。离开我,你办不了这事,我心里有数,跟你打交道,还是小心为妙。”

  “随你便,我亲爱的,随你便,”老犹太答道,“你和托比还要不要帮手?”

  “不要,”赛克斯说,“还要一把摇柄钻和一个小孩子。头一件我们俩都有,第二件你得替我们物色到。”

  “一个小孩子。”费金嚷道,“哦。那就是嵌板了,唔?”

  “管它是什么。”赛克斯回答,“我需要一个孩子,个头还不能太大,天啦。”赛克斯先生若有所思。“我要是能把扫烟囱师傅勒德的那个小家伙搞到手就好啦。他存心不让那孩子长个,好让他干这一行。那孩子本来在这一行已经开始挣钱了,可作爸爸的给关了起来,再往后,少年犯罪教化会把孩子带走了,教他读书写字,早晚要培养他当学徒什么的,他们老是那样,”赛克斯先生想起自己蒙受的损失,火气又上来了,“没有个完。要是他们得到足够的资金(谢天谢地,他们资金不够),只消一两年的功夫,整个这一行我们连半打孩子也凑不齐了。”

  “是凑不齐,啊,”老犹太随声附和道。赛克斯在一边慷慨陈词,他一直在打主意,只听清了最后一句。“比尔。”

  “什么事?”赛克斯问。

  费金朝依然呆呆地望着炉火发愣的南希点了点头,打了一个暗号,示意他叫南希离开这间屋子。赛克斯不耐烦地耸了一下肩膀,像是认为这种小心纯属多余。尽管如此,他还是同意了,要南希小姐去给他取一罐啤酒来。

  “你压根儿不是要什么啤酒。”南希交叉着双手,神色镇定地坐着不动,说道。

  “我告诉你,我要。”赛克斯答道。

  “胡说,”姑娘淡漠地顶了一句,“说啊,费金。比尔,我知道他下边要说什么,他用不着提防我。”

  老犹太还在犹豫。赛克斯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有些莫名其妙。

  “嗨,费金,你别担心老丫头了,好不好?”末了,他问道,“你认识她时间也不短了,也该信得过她,要不就是其中有鬼。她不会乱嚼舌头。是吗,南希?”

  “我看不会。”年轻女子说着,把椅子拉到桌边,胳膊肘支在桌子上。

  “不,不,亲爱的,我知道你不会,”老犹太说道,“只是——”老头儿说着又停了下来。

  “只是什么?”赛克斯问。

  “我说不准她会不会又疯疯颠颠的,你知道啊,亲爱的,就像那天晚上的样子。”老犹太回答。

  听到这番话,南希小姐放声大笑,一仰脖子喝下去一杯白兰地,神色凛然地摇了摇头,嘴里连声嚷嚷着“咱接着玩”,“千万别泄气”什么的。看来这一番举动立刻产生了效果,两位绅士放心了,老犹太带着满意的神情点了一下头,他俩重新坐定。

  “现在行了,费金,”南希笑吟吟地说道,“马上告诉比尔,关于奥立弗的事。”

  “哈。你可真机灵,亲爱的,算得上我见过的姑娘中最聪明的一个。”费金说着,拍了拍她的脖子。“没错,我正要说奥立弗的事呢。哈哈哈!”

  “关他什么事?”赛克斯问道。

  “那孩子正合你用,亲爱的。”老犹太压低沙哑的声音作了回答,他将一个指头摁在鼻子边上,嘻嘻地狞笑着。

  “他!”赛克斯嚷了起来。

  “带上他,比尔。”南希说道,“我要是处在你的位置,我就这么办。他不像别的小鬼那样老练。反正你也不需要本事大的,只要他能替你打开一扇门就行。放心好了,他错不了,比尔。”

  “我就知道他错不了,”费金搭讪道,“最近几个礼拜,他训练蛮好,也该开始自个儿养活自个儿了,再说了,别的孩子都嫌大了点。”

  “嗯,个子倒是正合适。”赛克斯先生沉思着说。

  “而且什么事都能替你做,亲爱的比尔,”费金插嘴道,“他非干不可,就是说,只要多吓唬吓唬他的话。”

  “吓唬他。”赛克斯操着对方的口吻说,“我有言在先,这可不是做做样子的吓唬。一不做,二不休,我们真动起手来,他要是玩什么花样,费金,你休想看到他活着回来。考虑好了你再支他去,听好喽。”这强盗说着,掂了掂刚从床架底下抽出来的一根铁撬。

  “我都考虑过了,”费金劲头十足地说,“我——我考察过他,亲爱的,周密——相当周密。只消让他感觉到自个儿跟咱们是一伙的,心里装上这么一个想法,他就已经是一个小偷了,就成我们的人啦。一辈子都是我们的。哦喝。简直再好不过了。”老头儿双手交叉搭在胸前,脑袋肩膀缩作一团,高兴得真是把他自己给抱住了。

  “我们的?”赛克斯说,“你该说,是你的。”

  “可能可能,亲爱的,”老犹太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说道,“只要你高兴,算我的好了,比尔。”

  “为什么,”赛克斯恶狠狠地瞪了自己这位精明的搭档一眼,“一个脸白得像粉笔的小毛孩子,你怎么这样舍得花力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每天夜里都有五十个小孩在大众公园附近打盹,随你怎么选。”

  “因为他们对我一点用处也没有,亲爱的,”老犹太有些慌乱地回答,“留着没用。一旦出了事,光看长相就可以判他们刑,我落个鸡飞蛋打。有这个孩子,只要调教得当,我的好人,靠他们二十人办不了的事我也办得到。再者说,”费金渐渐恢复了自制力,“要是他再给我们来个脚下抹油,可就把我们给坑了。他非得跟我们呆在一条船上不可。你别管他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我有的是办法叫他干一回打劫,别的什么我也不需要。眼下,这可比迫不得已于掉这个穷小子强多了——那样干很危险,再说我们也吃亏啊。”

  “什么时候下手?”南希问了一句,挡住了赛克斯先生方面的一阵大喊大叫,他正准备对费金的假仁假义表示恶心。

  “啊,得说定哩,”老犹太说,“比尔,啥时候动手?”

  “我跟托比商量过了,只要他没从我这儿听到什么坏消息的话,”赛克斯怪声怪气地回答,“就定在后天夜里。”

  “好,”费金说道,“那天没有月亮。”

  “对。”赛克斯应声说。

  “怎么把货弄出来也都安排好了,是吗?”老犹太问。

  赛克斯点了点头。

  “还有那个——”

  “呃,都安排好了,”赛克斯打断了他的话,“别打听细节了,你最好明天晚上把那小子带来。我天亮后一个钟头出发,你呢,也别出声,把坩锅准备好,你要做的就是这些。”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开了,商定南希在第二天天黑的时候前往费金的住所,接奥立弗过来。费金阴险地加了一句,说假如奥立弗对这项任务流露出一点点厌恶的意思来,自己比旁人更乐意陪着前不久护卫过奥立弗的南希姑娘走一趟。计划中郑重其事地议定,为这一次经过深思熟虑的行动着想,可怜的奥立弗将无条件地交威廉·赛克斯先生看管监护。其次,上述赛克斯先生应酌情对其作出安排。对于可能降临到那孩子头上的任何横祸妄灾,或可能遭受的任何必要惩罚,均不向老犹太承担责任。为使该协议具有约束力,双方达成谅解,赛克斯先生返回之后陈述的种种情况,在一切重要细节上须由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加以证实确认。

  这些预备事项安排停当,赛克斯先生开始毫无节制地痛饮白兰地,还把铁撬挥舞得怪吓人的,同时将一些完全不合凋门的歌曲片断,与不堪人耳的咒骂混在一起,嚎了出来。末了,他按捺不住职业上的热心,一定要去把他溜门撬锁的工具箱拿来。不一会儿,他果然拎着箱子磕磕绊绊地走进来。他打开箱子,还没来得及把里边装着的各种工具的性能特征以及构造方面的妙处介绍一二,便倒在地板上,趴着箱子睡着了。

  “晚安,南希。”费金一边照来的时候那样将自己裹起来,一边告辞。

  “晚安。”

  俩人口目相遇,老头儿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那姑娘没有一点畏首畏尾的样子,在这件事情上她倒是诚实认真的,托比·格拉基特恐怕也不过如此。

  老头儿又向她道了一声晚安,乘南希转过背去的功夫,他偷偷踹了倒在地上的赛克斯先生一脚,这才摸索着走下楼去。

  “老是这一套。”费金一边往回走,一边嘟哝着自言自语。“这些娘们,最大的毛病就是,一件小事也会唤醒某种老早忘得干干净净的感情,最大的优点呢,就是这种事绝对长不了。哈哈!那家伙为了一袋金币,对付那个孩子。”

  费金先生边走边用这些令人愉快的回忆消磨时间。他趟过污水泥泞,回到自己那阴暗的老巢。机灵鬼还没有睡,正望眼欲穿地等他归来。

  “奥立弗睡了没有,我有话跟他说。”这是他们刚下扶梯时他讲的第一句话。

  “早睡了,”机灵鬼推开一道门,答道。“在这儿呢。”

  奥立弗躺在地板上一张粗陋的床上,睡得很沉,焦虑、哀愁以及紧闭的铁窗,使他显得那样苍白,像是死过去了一般——这不是裹上尸衣,装进棺材的死者模样,而是生命刚刚逝去时的形象:幼小柔弱的灵魂飞往天国只一瞬间的功夫,尘世间龌龊的空气还来不及玷污这正在升华的圣体。

  “现在不谈,”费金说着,轻轻地转身离去。”明天,明天。”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2

《雾都孤儿》第二十章

(叙述奥立弗是如何被托付给威廉·赛克斯先生的。)

  早晨,奥立弗醒了,发现自己那双旧鞋不翼而飞,床边放着一双鞋底厚厚实实的新鞋,他不禁吓了一大跳。刚开始他还很高兴,以为这是自己即将获得自由的预兆。他坐下来,跟费金一起吃早饭时,这些想法就顿时化为了泡影,老头儿说话时的口气和脸色更增添了他的恐慌,他告诉奥立弗,当天夜里要送他到比尔·赛克斯那里去。

  “就——就——留在那儿了,先生?”奥立弗急不可待地问。

  “不,不,亲爱的,不是让你留在那儿,”老犹太答道,“我们舍不得你。奥立弗,别害怕,你还要回我们这儿来的。哈哈哈!我们可不会那样狠心,把你打发走,亲爱的。喔不,不会的。”

  这功夫,老头儿正躬着腰在火上烤面包,他一边这么逗弄奥立弗,一边回头看了看,格格地笑了起来,似乎表示他心中有数,只要有法子,奥立弗还是巴不得溜之大吉。

  “我寻思,”老犹太说话时一双眼睛盯在奥立弗身上,“你很想知道上比尔那里干什么去——啊,宝贝儿?”

  一见老贼对自己的想法了如指掌,奥立弗不由得红了脸,但还是大着胆子说,是的,他的确很想知道。

  “你想想看,去干什么?”费金反过来问他。

  “先生,我真的不知道。”奥立弗回答。

  “呸。”费金唾了一口,对着孩子的面孔细细察看了一番,带着一副沮丧的神情转过身去。“那,等比尔告诉你吧。”

  看得出来,奥立弗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表示出更浓厚的好奇心,老犹太显然大为光火。然而事实上,尽管奥立弗心急如焚,却被费金眉宇间那股掩藏不住的奸诈以及自己的种种猜测搅得六神无主,也顾不上继续问长问短。他已经没有别的机会了,老犹太直到天黑都是在作出门的准备,老是阴沉着脸,一声不吭。

  “你可以把蜡烛点上了,”老头儿说着,把一支蜡烛放在桌上。“这儿有本书,你看看吧,等他们来接你。祝你晚安。”

  “晚安。”奥立弗轻声答道。

  老犹太朝门口走去,边走边扭过头来打量这孩子。他突然停下来,叫了一声奥立弗的名字。

  奥立弗抬起头,看见费金用手指了指蜡烛,意思是要他点上。奥立弗照办了。他把烛台放到桌上,发现费金依旧站在房间对面的暗处,眉头紧锁,目不转睛地望着自己。

  “当心一点,奥立弗。当心。”老头儿挥了挥右手,像是在警告他。“他是个鲁莽家伙,发起性子来连命都不要。不管发生什么事,一句话也别说,他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留神些。”费金重重地吐出最后一句话,绷紧的面部表情逐渐化为一种狞笑,点了点头,离开了房间。

  老头儿走了,奥立弗用手支着脑袋,怀着一颗颤动的心,反复推敲着刚听到的一席话。对于老犹太的一番告诫,他越琢磨越猜不透其中的真实目的和含意,想不出派自己到赛克斯那儿去会有什么罪恶目的,而这个目的又是跟费金呆在一起所无法达到的。他沉思了好一会儿,才认定自己是被选去替那个强盗打打杂,等物色到另外一个更为合适的小孩再说。小奥立弗早就逆来顺受惯了,呆在这里也吃尽了苦头,面对瞬息万变的前景,他就是想哭也哭不出来。他怅然若失,想了一会儿,重重地叹了口气,剔掉烛花,拿起老犹太留给他的那本书,读了起来。

  他翻了几页,刚开始还漫不经心,突然,眼前一亮,其中的一节将他吸引住了,不多一会儿他就沉浸在这本书里了。这本书记录了一帮大名鼎鼎的罪犯的生活经历和审判过程,书页已经翻得污秽不堪,盖满指头的印迹。他在书中读到了足以使人四肢冰凉的一桩桩骇人听闻的罪行,发生在僻静路边的神秘凶杀,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给埋进了深坑,或者丢在井里,尽管这些坑和井很深,却还是瞒不过去,事隔多年到底还是给抖落出来,凶手见状一个个变得疯疯癫癫,惊恐之下只好从实招来,大声要求上绞刑架,以了结自己的痛苦。还有这儿,他读到有人深更半夜好端端地躺在床上,却禁不住自己的种种邪念引诱(他们就是这样说的),干出些个血腥的凶杀案,让人一想起来就心惊肉跳,四肢瘫软。这些吓人的描述是那样真实可靠,栩栩如生,仿佛一页页泛黄的纸张都叫血痕染红了,书上的话回荡在他的耳边,就好像那是死者的灵魂正在喃喃絮语低声诉说似的。

  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奥立弗把书合上,扔到一边,然后双膝跪下,祈求上苍别让自己作这份孽,哪怕叫他立刻倒地身死,也别让他活着去于这些令人发指的弥天大罪。他渐渐平静下来,声音低弱而又断断续续,恳求上帝将自己从眼前的危难中解救出来,一个苦命的孤儿,从没有体验过朋友之爱或骨肉亲情,现在他孤苦伶仃,走投无路,处于邪恶与罪孽的包围之中,如果有什么援助是为这样的孩子发起的,这种援助也该到来了。

  他做完祷告,却依然用双手捂住脸,这时一阵悉悉窣窣的声音惊动了他。

  “什么东西!”他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一眼看见门边站着一个人影。“谁在那儿?”

  “我,我啊。”一个颤悠悠的嗓音回答说。

  奥立弗把蜡烛举过头顶,朝门口看去。原来是南希。

  “把蜡烛放下来,”南希姑娘把头扭到一边说,“我眼睛都照花了。”

  奥立弗见她脸色发青,便轻轻地问她是不是病了,这姑娘背朝奥立弗,瘫倒在一张椅子上,使劲地绞着双手,没有回答。

  “主啊,饶恕我吧。”稍停,她叫了起来,“我压根没想到是这么一回事。”

  “出什么事了?”奥立弗问道。“我能不能帮上忙?只要我有法子,一定给你帮忙。一定,真的。”

  南希在椅子里摇来摇去,她卡住自己的喉咙,发出一阵喀喀的声音,喘得透不过气来。

  “南希!”奥立弗大声喊道,“怎么了你?”

  姑娘一双手拍打着膝盖,两脚在地上直跺。她忽然又停住了,紧紧地裹上围巾,打起寒颤来。

  奥立弗将炉火拨大了一些。她把椅子拖到炉边,坐下,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末了,她抬起头来,看了看身后。

  “我真不知道有时候是怎么回事,”她一边说,一边装出尽顾了整理衣服的样子。“八成是这间又潮又脏的屋子。喂,诺利,亲爱的,准备好了没有?”

  “我跟你一块儿去吗?”奥立弗问。

  “对,我刚从比尔那里来,我们俩一块儿去。”

  “去干什么?”奥立弗往后一退,说道。

  “去干什么?”南希应声说道,眼睛朝上翻了翻,她的目光刚一接触孩子的眼睛,便又转向一边。“噢。不是去干坏事。”

  “我不信。”奥立弗紧盯着她说。

  “随你怎么想,”姑娘强打起笑脸,答道。“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事。”

  奥立弗看得出,自己多多少少能够赢得这姑娘的好感,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以自己哀哀无告的处境来求得她的同情。紧接着又一个念头从他心中闪过:现在刚敲十一点,街上行人还很多,总会有人相信自己讲的事。想到这一点,他便走上前去,略带一点慌张地说,他准备好了。

  不管是他心中的一闪念,还是他的言外之意,都没能瞒过他的这位同伴。他说话的时候,南希的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这时又看了他一眼,明明白白地表示,她已经猜到了他心中闪过的念头。

  “嘘!”姑娘弯下腰来,机警地看了看周围,用手指了一下门。“你自个儿没法子。为了你,我已经下死劲试过了,可都没用,他们把你看得很牢,你真要是想逃走,现在也不是时候。”

  奥立弗抬起头,目光紧紧地盯着她,南希眉宇间那种热切的表情震撼着他,看来她说的是实话:她的脸色苍白而又激动,浑身抖个不停,看得出她不是说着玩的。

  “我已经救了你一回,免了你一顿打,我还会那么做,现在就是如此,”姑娘高声说道,“假如来接你的不是我,而是别人,那些人都会比我凶多了。我答应过,说你会不吵不闹,一声不吭地上那边去,要是你做不到,只会害了你自己,还有我,说不定还会要了我的命。你看看这儿。我吃了这么多苦头,都是为了你,苍天有眼,这全是真的。”

  她急促地指了指自己脖子、手臂上的块块伤痕,一句紧接一句地说下去:“记住这一点。眼下别再叫我为你吃苦头了。只要能办到,我会帮助你的,但我现在还没有这个力量。他们没存心把你怎么样,他们逼你干的什么事,都不能算你的错。听着,你嘴里漏出的每一个字都跟打我一样。把手伸给我,快。你的手。”

  她一把抓住奥立弗出于本能伸过去的手,吹熄蜡烛,拉着他走上楼去,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人影迅速把门打开,待他们走出去,门又很快关上了。一辆双轮马车正在门外等候,姑娘拽着奥立弗一块儿登上马车,顺手把车帘拉拢来,她的这种急切的心情已经在和他交谈时显露出来了。车夫不待吩咐,毫不拖延地抽了一鞭,马车全速开走了。

  姑娘一路上紧紧抓住奥立弗的手,继续把已经提到过的种种警告与保证送进他的耳朵。这一切来得那样迅疾仓促,他还没顾得上回想一下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或者说是怎么来的,马车已经在头天晚上老犹太去过的那所房子前边停下来。

  在短短的一瞬间,奥立弗匆匆扫了一眼空旷的街道,呼救的喊声已经到了嘴边。然而,南希的声音在他耳旁响了起来,那声音恳求自己别忘了她的话,语气是那样痛苦,奥立弗没有勇气喊出声来。犹豫中,机会错过了,这功夫他已经走进屋子,门关上了。

  “这边,”南希说道,这才第一次松开手。“比尔。”

  “哈罗。”赛克斯出现在楼梯顶上,手里擎着一支蜡烛。“喔。来得正是时候。上来吧。”

  以赛克斯先生这种人的性情来说,这要算是一种极其强烈的赞许之辞,一种非常热情的欢迎了。南希显然十分满意,她兴冲冲和他打招呼。

  “牛眼儿跟汤姆一块儿回去了,”赛克斯用蜡烛照着他俩走上楼梯,说道。“他在这儿会碍事的。”

  “是啊。”南希答道。

  “你到底把小崽子弄来了。”赛克斯待他俩走进房间,关上房门,才说道。

  “是的,弄来了。”南希回答。

  “路上没出声?”

  “跟一头小羊羔似的。”

  “这话我爱听,”赛克斯阴沉地打量着奥立弗。“我可是看在他那一身细皮嫩内的分上,要不有他好受的。小家伙,过来,我给你上堂课,还是现在就上的好。”

  赛克斯先生就这样和新来的学生打过招呼,然后一把扯下奥立弗的帽子,扔到角落里,接下来他抓住奥立弗的肩膀,自己在桌旁坐下,让那孩子站在他面前。

  “喏,第一,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赛克斯拿起桌上放着的一支小手枪,说道。

  奥立弗作了肯定的答复。

  “那好,瞧这儿,”赛克斯接着说道,“这是火药,那儿是一颗子弹。这是填药塞要用的一小块破毡帽。”

  奥立弗嘟嘟哝哝地说,他明白这一样样东西是干什么用的,赛克斯先生不慌不忙地着手往手枪里安装弹药,动作非常熟练。

  “这就上好啦。”赛克斯装好子弹,说道。

  “是的,先生,我看见了。”奥立弗回答。

  “噢,”这强盗一把抓住奥立弗的手腕,将枪口对准他的太阳穴,顶了上去——孩子在这一瞬间不禁吓得跳了起来——“你跟我出门的功夫,只要说一个字;除非我叫你说,子弹就会钻进你的脑袋,连声招呼都不打。所以,如果你真的打定主意要随口说话,就先把祷告做了吧。”

  赛克斯先生朝受警告的一方瞪了一眼,以增强效果,又继续说下去:

  “据我所知,你真要是给开销了,压根儿不会有人正二八经问起你的事,因此,如果不是为你好,我犯不着费这个鸟劲,来跟你说东道西,听见了吗?”

  “干脆明说了吧,”南希说话时语气很重,同时向奥立弗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像是要他多多留神她的话。“就是说,你手头有桩活,要是让他给弄砸了,你就一枪打穿他的脑袋,管保叫他往后再也没法胡说八道了,为这事你就是去尝一尝荡秋千的滋味也不要紧,反正你一辈子干的就是这买卖,每个月都有许多生意上的事,一样要冒这个险。”

  “说的是啊。”赛克斯先生表示赞许。“女人家总是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清楚了,除非碰上发神经的时候,那她们讲起来可是没完没了。现在他全明白了,我们吃晚饭,动身以前打个盹儿。”

  依照这番吩咐,南希敏捷地摆上桌布,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她拿来一罐黑啤酒和一盘羊头肉。赛克斯先生逮着机会,说了好几句令人愉快的俏皮话,他发现“羊头肉”这个词碰巧也是帮口里的一种名称,是他干这一行离不开手的一种精巧的工具。一点不假,这位高尚的绅土精神大振,或许是困为想到马上就可以大显身手了吧,他兴致勃勃,谈笑风生,理当记上一笔,以为佐证:他风趣地一口气把啤酒都喝了下去,粗略估计,在整个用餐的过程中,他发出的咒骂不超过八十次。

  吃过晚饭——完全可以想见,奥立弗这顿饭的胃口实在不佳——赛克斯先生又解决了两杯兑水的烈酒,将他自己放倒在床上,喝令南希五点钟准时叫醒他,其中用了不少骂人的话,免得南希到时候不叫他。遵照同一位权威人士的命令,奥立弗连衣裳也没脱,就在地板上铺着的一床垫子上躺下来。南希姑娘往炉子里加了几块煤,在炉前坐下,作好了在指定时间招呼他们起床的准备。

  奥立弗躺在垫子上,久久不敢入睡,心想南希不可能不抓住这个机会,把下一步的作法悄悄告诉自己。然而,姑娘一动不动,坐在火炉前沉思,不时剪去一段烛花。奥立弗给期待与焦急弄得疲惫不堪,毕竟还是睡着了。

  他醒来的时候,桌上已经摆满茶具,赛克斯先生正把各种东西塞进椅背上挂着的一件大衣口袋里,南希在忙着准备早餐。天还没亮,屋里依然点着蜡烛。外边一片漆黑,一阵骤雨敲打着窗户,天空黑沉沉的,看来布满了乌云。

  “喂,喂。”赛克斯咆哮着,这时奥立弗已经一骨碌爬起来,“五点半了。快一点儿,要不你就吃不上早饭了,本来就晚了一些。”

  奥立弗不一会儿就梳洗完毕,胡乱吃了一点东西,当赛克斯板着脸问他的时候,他回答说自己都准备好了。

  南希尽量不正眼看奥立弗,她扔过来一张手绢,要他系在脖子上。赛克斯给了他一件粗布斗篷,叫他披在肩上扣上扣子。装束已毕,他伸过手去,这强盗顿了顿,随即满脸杀气地示意,那把手枪就放在他的大衣侧边口袋里。他紧紧抓住奥立弗的手,跟南希相互说了声再会,领着他出发了。

  走到门边,奥立弗猛地转过头,盼望着能看到姑娘的眼色,然而她己经回到炉子前边的老地方,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3

《雾都孤儿》第二十一章

(远征。)

  他们来到街上。这是一个令人扫兴的早晨,风疾雨猛,漫天阴云,像是要来一场暴风雨。夜里雨下得很猛,路上积起了无数的大水洼,水沟也都满了。天空透出一道隐隐可见的微光,预示着新的一天即将来临,而这一道亮光非但没有减轻反倒加重了景物的幽暗,使街灯射出的光芒变得一片苍白,没有在湿漉漉的屋顶和凄凉的街道上洒下一丝温暖、明亮的色彩。这一带街区似乎还没有人起床,房屋的窗户全都关得紧紧的,他们经过的街道也是一片沉寂,空无一人。

  直到他们拐进贝丝勒尔草地大道,天色才总算亮起来了。灯光大多已经熄灭,几辆乡间的大车朝伦敦缓缓驶去,时而有一辆糊满泥污的公共马车咔哒咔哒地飞驰而过,车把式在赶到前边去的时候,总要惩戒性地照着呆头呆脑的大车老板来一鞭子,他们占错了车道,很可能会害得他比规定时间迟十几秒钟到站。点着煤气灯的酒馆已经开堂,别的商号也一家接一家开始营业,路上有了零零星星的行人。接着,络绎不绝地涌来了一群群上班的工人,头上顶着鱼筐的男男女女,装有各种蔬菜的驴车,满载活畜或是宰好的全猪全羊的双轮马车,手提牛奶桶的妇人——一股源源不断的人流携带着各种食品,艰难地向东郊移动着。到了商业中心区附近,喧闹声与车辆行人的往来更是有增无已。当赛克斯拉着奥立弗挤过肖狄奇区和伦敦肉市场之间的街道时,这种车水马龙的景象终于汇成一片喧嚣与奔忙。天已经完全亮了,同往日没什么两样,大概一直要持续到黑夜重新来临。伦敦城一半的市民迎来了他们繁忙的早晨。

  赛克斯先生带着奥立弗拐进太阳街,克朗街,穿过芬斯伯雷广场,沿着契士韦尔路急步闪人望楼街,又溜进长巷,来到伦敦肉市场,这个地方传出一片纷乱的喧闹,使奥立弗·退斯特大为惊讶。

  这天早晨正逢赶集。地面覆盖着几乎漫过脚踝的污泥浊水,浓浊的水气不断地从刚刚宰杀的牲畜身上腾起,与仿佛是驻留在烟囱顶上的雾混合起来,沉甸甸地垂挂在市场上空。在这一大片平地的中心,所有的畜栏,连同许许多多还可以往这片空地里挤一挤的临时棚圈,都关满了羊,水沟边的木桩上拴着三四排菜牛和枯牛。乡下人、屠户、家畜经纪人、沿街叫买的小贩、顽童小偷、看热闹的,以及各个社会底层中的流氓无赖,密密麻麻挤成一团。家畜经纪人打着日哨,狗狂吠乱叫,公牛边蹬蹄子边吼,羊咩咩地叫,猪嗯叽嗯叽地哼哼;小贩的叫卖声、四面八方的呼喊、咒骂、争吵;一家家酒馆里钟鸣铃响,人声喧哗;拥挤推拉,追的追,打的打,叫好的,吆喝的;市场的每一个角落都响荡着这种震耳欲聋的噪音。一些蓬头垢面、衣衫褴楼的角色,在人群中不断跑进跑出,时隐时现,这一切构成了一副令人头晕目眩,手足无措的纷扰场面。

  赛克斯先生拖着奥立弗往前走,他用胳膊肘从密集的人群中拨开一条路,对那些弄得奥立弗大为惊异的场面和声音毫不在意。他有两三次跟偶然相遇的朋友点点头,对于来一番清晨小饮的多次邀请通通予以拒绝,管自头也不回地向前走着,直到他们摆脱这个旋涡,两人穿过袜子巷,朝霍尔本山走去。

  “喂,小家伙,”赛克斯抬眼看了看圣安德鲁教堂的大钟,说道,“快七点了。你得走快点。走啊,别再落在后头啦,懒虫。”

  说着,赛克斯先生在小伙伴的手腕上狠命扭了一把,奥立弗加快步伐,变成一种介乎于快走与飞奔之间的小跑,尽力跟上这个大步流星的强盗。

  他们一路上保持着这种速度,转过海德公园拐角,向肯辛顿走去,这时赛克斯放慢了脚步,等着后边不远处一辆没拉货的马车赶上来。赛克斯见车上写着“杭斯洛”字样,便尽量装出客客气气的样子,问车把式可不可以帮忙捎个脚,带他们到艾尔沃斯。

  “上来吧,”车把式说道,“这是你儿子?”

  “是啊,是我儿子。”赛克斯说话时眼睛盯着奥立弗,一只手下意识地插进放有手枪的衣袋里。

  “你爸爸走得太快了一点,是不是啊,小伙子?”车把式见奥立弗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开口问道。

  “没有的事,”赛克斯插话说,“他习惯了。来,勒德,抓住我的手,上去吧_”

  赛克斯嘴里这样说,扶着奥立弗上了马车,车把式指了指一堆麻袋,要他在那儿躺下来,歇一会儿。

  马车驶过一块又一块路牌,奥立弗越来越感到纳闷,不知道同伴到底要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去。肯辛顿、海姆士密斯、契息克、植物园桥、布伦福德都丢到后边去了,马车依然载着他们不紧不慢地往前开,就好像刚刚开始这趟旅行一样。最后,他们到了一家叫做“车马”的小酒馆前边,再走一程就要拐上另一条大路了。马车停了下来。

  赛克斯莽里莽撞地跳下马车,依旧抓住奥立弗的手不放,随即又将他抱起来放到地上,同时投过去一道狠巴巴的眼色,意味深长地用拳头在侧边衣袋上嘭嘭地拍了两下。

  “再会,孩子。”车把式说。

  “他在闹别扭,”赛克斯摇了摇奥立弗,答道,“闹别扭了。这狗崽子。你别见怪。”

  “我才不哩。”那人一边说,一边爬上马车。“一句话,天气可真不赖。”他赶着车走了。

  赛克斯眼看着马车走远了,这才告诉奥立弗,他可以前后左右看看,如果他有这份兴致的话,说罢又领着他上路了。

  过酒店不远,他们向左拐了个弯,又折上右边一条路,他们走了很长时间,把道路两侧的许多大花园和豪华住宅甩到身后,只间或停下来喝一点啤酒,一径来到一座小镇。奥立弗看见,有一所房子的墙上写着“汉普敦”几个相当醒目的大字。他们到野外游荡了几个小时,末了又回到镇子里,进了一家客栈兼营餐饮的老店,店门口挂着的招牌已无法辨认,叫厨房炒了几样菜,就在炉灶旁边吃。

  厨房是一间顶棚低矮的旧屋子,一根巨大的房梁从天花板正中横穿而过,炉子旁边放着几张高青长凳,几个身穿长罩衫的鲁莽汉子正坐在那里喝酒抽烟。他们略略打量了一下赛克斯,简直就没把奥立弗看在眼见赛克斯没大理会他们,他和小伙伴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来,并没有因有人在场而感到不便。

  他们吃了些冷向当晚饭,饭后又坐了很久,赛克斯先生自得其乐,吸了四管烟斗,奥立弗认定他们再也不会赶路了。起了一个大早,又走了那么远路,他真累坏了,开始他只是在打盹,随后就被疲劳和烟草的香味所制服,不知不觉睡着了。

  当赛克斯一把将他推醒的时候,天已经黑尽了。他赶走睡意,坐起来,看了看四周,发现这位知名人士和一个庄稼汉模样的人正在喝一品脱啤酒,谈得正投机。

  “那么说,你这就要去下哈利佛德,是不是?”赛克斯问。

  “是啊,这就去,”那人好像已经带上了一点醉意,但也可能因此更来劲了。“再说也慢不到哪儿去。我的马回去是拉空车,不像早晨出来拉得那样重,老这么着可不行啊。祝它走运。哦喀。真是头好牲口。”

  “你能不能把我和这孩子顺路捎到那儿去?”赛克斯一边问,一边把啤酒推到新朋友面前。

  “你要是马上就走,我包了,”那人从啤酒缸后面望着他,答道。“你是要去哈利佛德?”

  “去西普顿。”赛克斯回答。

  “你尽管吩咐,我也走这一路,”另一位答道,“蓓姬,算账?”

  “账都算过了,是那位先生会的钞。”女仆应声说道。

  “我说,”那汉子带着酒后的庄重说,“这可不行。”

  “干吗不行?”赛克斯答道,“你帮了我们的忙,就不兴我请你喝一品脱啤酒什么的,表示个心意?”

  陌生人摆出一副老成持重的神色,将这句话推敲了一下,然后,他一把抓住赛克斯的手,说他真够朋友。赛克斯先生回答说对方是在开玩笑,因为,除非是他喝醉了,他有的是理由去证明自己是在说笑话。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跟别的客人道过晚安,便走了出去。女仆借这功夫把杯盘碗盏收拢来,双手捧得满满的,走到门日,目送他们离去。

  主人背地里已经为它的健康祝过酒的那匹马就在门外,马具也都套好了。奥立弗和赛克斯不再客气,管自上了马车。马的主人溜达了一两分钟,说是“替它打打气”,同时也向旅店的那个骡马夫和全世界示威,量他们也找不出同样的马,这才上了车。接着,骡马夫奉命放松马疆。僵绳松开了,那匹马却把缰绳派上了一种非常令人讨厌的用场:大大咧咧地把缰绳甩到空中,直飞进马路对过的会客室窗户。等这一揽子绝技表演完毕,马又前蹄腾空,来了个瞬间直立,然后飞一般地跑起来,马车咔哒咔哒地响着,神气活现地出了城。

  这一夜黑得出奇,湿漉漉的雾气从河上、从周围的沼泽地里升起来,在沉寂的原野上铺展开去。寒意料峭,一切都显得阴森而幽暗。路途中谁也不说一句话,车把式不停地打瞌睡,赛克斯也没有心思引他搭话。奥立弗在大车角落里缩成一团,心中充满恐惧和疑虑,揣摸着枯树丛中一定有好些怪物,那些树枝恶狠狠地摇来摇去,像是面对这副凄凉的场面有着说不出的高兴似的。

  当他们走过桑伯雷教堂时,钟正好敲七点。对面渡口窗户里亮着一盏灯,灯光越过大路,将一棵黑黝黝的杉树连同树下的一座座坟墓投入更昏暗的阴影之中。不远的地方传来刻板的流水声,老树的叶片在晚风中微微颤动,这幅景色真像是了却尘缘时那种无声的乐章。

  桑伯雷过去了,他们重新驶上荒凉的大路。又走了两三英里,马车停住了。两个人跳下车来。赛克斯抓住奥立弗的手,又一次徒步朝前走去。

  他们在西普顿没有逗留,这有点出乎疲惫不堪的奥立弗的猜测,而是趁着夜色,趟过泥浆,继续往前走,插进黑沉沉的小路,越过寒冷广袤的荒野,一直走到能够看见前边不远处一座市镇的点点灯火。奥立弗探头仔细看了看,发现下边就是河,他们正朝桥墩走过去。

  赛克斯头也不回地走着,眼看就要到桥边了,突然又转向左边,朝河岸走下去。

  “那边是河。”一个念头从奥立弗脑子里闪过,吓得他头都大了。“他带我到这个没有人的地方,是想杀死我。”

  他正准备躺倒在地,为保住自己的生命作一番挣扎,却发现他俩的面前是一所孤零零的房子。这房子东倒西歪,一片破败。大门摇摇欲坠,两边各有一扇窗户,上面还有一层楼,可是一点亮光也看不见。房于里边一片漆黑,空空如也,怎么看也找不出有人居住的痕迹。

  赛克斯依然紧抓着奥立弗的手,轻轻走近低矮的门廊,把插销提起来。门推开了,他们一起走了进去。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4

《雾都孤儿》第二十二章

(夜盗。)

  “哈罗!”他们刚踏进过道,就听见一个沙哑的大嗓门嚷起来。

  “别那么瞎嚷嚷,”赛克斯一面说,一面闩门。“托比,给照个亮。”

  “啊哈!我的老伙计,”那声音嚷着说,“照个亮,巴尼,照个亮一把那位绅士领进来,巴尼,劳驾,醒醒吧。”

  说话人似乎把一只鞋拔子之类的物件朝自己所招呼的那个家伙扔了过去,要他从熟睡中醒过来,只听见一件木器哗啦一声掉到地上,接下来是一阵人们在半睡半醒时发出的那种含混不清的嘟哝声。

  “听见没有?”同一个嗓门嚷道,“比尔·赛克斯在走廊里,连个招呼的人都没有,你倒睡在这儿,就好像是把鸦片丸子和在饭里吃下去了似的,真是再灵验不过了。现在清醒些了,要不要用铁烛台来一下,让你完全清醒过来?”

  这一番质问刚停,一双穿拖鞋的脚慌慌张张地擦着光溜溜的房间地板走了过去。从右边门里,先是闪出一道朦胧的烛光,接着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人在前边已有记载,就是那个在红花山酒馆里当侍者的家伙,他老是带着那么一个从鼻子里说话的毛病。

  “赛克斯先生。”巴尼叫道,那份高兴劲也不知是真是假,“进来,先生,进来吧。”

  “听着。你先穿好衣服,”赛克斯边说边把奥立弗拉到前边。“快点儿。小心我踩住你的脚后跟。”

  赛克斯嫌奥立弗动作迟缓,嘟嘟哝哝骂了一句,推着他朝前走去。他们走进一间低矮昏暗、烟雾弥漫的房间。屋里放着两三张破椅子,一张餐桌和一把非常破旧的长椅。一个男人直挺挺地躺在长椅上,两条腿跷得比头还高,正在吸一根长长的陶制烟斗。那人穿一件做工考究的鼻烟色外套,铜纽扣,系着一条桔黄色的围巾,外带俗气而又刺眼的披肩背心和浅褐色厚呢马裤。格拉基特先生(原来是他)的脑袋或者说面部都没有多少毛发,仅有的一些染得带了点红色,卷成瓶塞锥那样长长的螺旋状,他时不时地将几个脏得出奇的手指插进鬈发,指头上戴满了不值钱的大戒指。他的身材比中等个子略高,两条腿明摆着相当成问题,不过这种情况丝毫无损于他对自己的马靴的赞赏,他此时正怡然自得地注视着高高在上的靴子。

  “比尔,老兄。”这个角色朝门口转过头去。“见到你真高兴。我简直担心你不干呢,那我只好单独冒这个险了。哦哟。”

  扎比·格拉基特先生以颇感意外的口气发出这一番感叹,目光落到了奥立弗身上,他翻身坐起来,问那是什么人。

  “那个孩子,就是那个孩子啊。”赛克斯把一张椅子拉到火炉旁,答道。

  “笃定是费金先生的徒弟。”巴尼笑嘻嘻地大声宣布。

  “是费金的,哦。”托比打量着奥立弗,叫道。“要论清理小教堂里那班老太太的口袋,可是个顶个的宝贝儿哩。脸盘子就是他的摇钱树。”

  “别——别扯远了。”赛克斯不耐烦地接过话头,俯身凑近斜靠在睡椅上的朋友,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格拉基特先生听罢放声大笑,又惊奇地盯着奥立弗看了老半天。

  “好了,”赛克斯重新在椅子上坐好,说道。“趁我们在这儿坐等的功夫,给我们点吃的喝的,就当是替我们,或者说我吧,提提精神。小老弟,坐下烤烤火,歇一会儿,今天晚上你还得跟我们出门,虽说路不算太远。”

  奥立弗没有出声,胆怯而又迷惑地看了看赛克斯,搬了一张凳子放在壁炉旁边,坐下来,双手支住发涨的脑袋。他一点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身边发生了什么事。

  “来,”托比说道,那个年轻一点的犹太人已经把一些零七碎八的食物和一瓶酒放在了桌上。“祝马到成功。”为了祝酒,他特地站起来,小心翼翼地将空烟斗放在一旁,然后走到桌旁,斟满一杯酒,咕嘟咕嘟喝了下去,赛克斯先生也照样来了一杯。

  “给这孩子喝一口,”托比斟了半杯酒,说道。“把这喝下去,小天真。”

  “真的,”奥立弗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瞅着那个人的面孔。“我真的——”

  “喝下去。”托比应声说道,“你以为我不清楚什么对你有好处吗?比尔,叫他喝下去。”

  “他犟不过去。”赛克斯说道,一只手在衣袋上拍了拍。“妈的,这小子比一大帮机灵鬼都要麻烦,喝,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小鬼头,喝。”

  奥立弗叫这两个家伙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坏了,赶紧把杯里的酒一口气吞了下去,随即拼命地咳嗽起来,逗得托比·格拉基特和巴尼乐不可支,连绷着脸的赛克斯先生也带上了一丝笑容。

  这桩事了结了,赛克斯美美地吃了一顿(奥立弗什么也吃不下,他们逼着他咽了一小片面包),两个家伙便倒在椅子上打起盹来。奥立弗依旧坐在壁炉旁边的凳子上。巴尼裹上一床毯子,紧挨着挡灰板,直挺挺地在地板上躺了下来。

  他们睡着了,或者说表面上睡着了,好一阵子,除了巴尼爬起来往炉子里加了一两次煤,谁也没有动一动。奥立弗昏昏沉沉地打起瞌睡来,想像中仿佛自己是在黑洞洞的胡同里走迷了路,又像是在教堂墓地里游来荡去,过去一天中的这个那个场景又浮现在眼前,就在这时,托比·格拉基特一跃而起,说已经一点半了。奥立弗被他搅醒了。

  眨眼间,另外两个人也站了起来,一齐风风火火地投入繁忙的准备。赛克斯和他那位搭档各自用黑色大披巾将脖子和下巴裹起来,穿上大衣。巴尼打开食橱,从里边摸出几样东西,急急忙忙地塞进他俩的口袋。

  “巴尼,把大嗓门给我。”扎比·格拉基特说道。

  “在这儿呢,”巴尼一面回答,一面取出两把手枪。“你自个儿上的药。”

  “好哩。”托比应了一声,将手枪藏好。“你的家伙呢?”

  “我带着呢。”赛克斯回答。

  “面纱、钥匙、打眼锥黑灯——没落下什么吧?”托比把一根小铁撬绑在大衣内襟的一个套环上问道。

  “忘不了,”同伴答道,“给他们带几根木棒去,巴尼。时候到了。”

  说罢,他从巴尼手中接过一根大棒,巴尼已经把另一根递给了托比,自己正忙着替奥立弗戴斗篷。

  “走吧。”赛克斯说着,伸出一只手。

  少有的长途跋涉,周围的气氛,被迫喝下去的酒,奥立弗已经叫这一切弄得晕头转向,他机械地把手伸给赛克斯握住,他伸出手来就是这个目的。

  “托比,抓住他那一只手,”赛克斯说道,“巴尼,瞧瞧外边。”

  那家伙朝门口走去,回来报告说一点动静也没有。两个强盗一左一右把奥立弗夹在中间走出门去。巴尼关好大门,插上门闩,又跟先前一样将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外边夜色正浓。雾比前半夜浓多了。尽管没下雨,空气却还是那样潮湿,出门没几分钟,奥立弗的头发、眉毛便叫四下里飘浮着的半凝结状的水汽弄得紧绷绷的了。他们过了桥,朝着他先前已经看见过的那一片灯火走去。路程井不太远,他们走得又相当快、不久便来到了杰茨。

  “从镇上穿过去,”赛克斯低声说,“今儿晚上路上不会有人看见我们。”

  托比同意了。他们急匆匆地走过这座小城的正街。夜静更深,街上一片寂寥冷落,间或一家住户卧室里闪出昏暗的灯光,偶尔几声嘎哑的狗叫划破黑夜的沉寂。街上音无人迹。他们出城的时候,正赶上教堂的钟敲两点。

  他们加快脚步,往左踏上一条大路。约莫走了四分之一英里,三个人在孤零零的一所四周有围墙的宅院前边停住脚步。托比·格拉基特几乎没顾得上歇口气,一转眼就爬上了围墙。

  “先递那小子,”托比说道,“把他托上来,我抓住他。”

  奥立弗还来不及看看四周,赛克斯已经抓住他的两条胳臂,三四秒钟以后,他和托比已经躺在围墙里边的草地上了,紧跟着赛克斯也跳了进来。三个人蹑手蹑脚地朝那所房子走去。

  奥立弗这时才明白过来,这次远行的目的即便不是谋杀,也是入室抢劫,痛苦与恐惧交相袭来,使他几乎失去理智。他把双手合到一块儿一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压抑的惊叫,眼前一阵发黑,惨白的脸上直冒冷汗,两条腿怎么也不听使唤,一下子跪倒在地_

  “起来。”赛克斯气得直哆嗦,从衣袋里拔出手枪,低声喝道。“起来,不然我叫你脑浆溅到草地上。”

  “啊。看在上帝的分上,放了我吧。”奥立弗哭叫着,“让我跑到一边去,死在野地里吧。我再也不到伦敦这边来了,再也不了,再也不了。啊。求你们可怜可怜我,别叫我去偷东西。看在天国所有光明天使的分上,饶了我吧。”

  那家伙听到这一番冲着自己发出的恳求,不由得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扣上了扳机,托比一把打掉他手中的枪,用一只手捂在孩子的嘴上,拖着他往那所房子走去。

  “嘘。”那家伙叫道,“这儿可不兴这一套。再说一个字,我也要收拾你,叫你脑袋开花。那样没一点响动,保准可靠,而且更文雅一些。喂,比尔,把窗板撬开。我敢发誓,他胆子大些了。我见过有些他这个年龄的老手在冷嗖嗖的晚上来这一套,一两分钟就没事了。”

  赛克斯一边把费金骂了个狗血喷头,居然派奥立弗来干这个差使,一边使足了劲,悄没声地用撬棍干了起来。折腾了一阵,托比又上前帮忙,他选中的那块窗板便摇摇晃晃地打开了。

  这一扇格子窗很小,离地面大约五英尺半,位于这所房子后部的走廊尽头,那里可能是洗碗间或者小作坊。窗洞很小,宅子里的人可能认为在这里严加防范没有什么价值,然而,这个窗子已经大得足以让一个像奥立弗这种个头的小孩钻进去。赛克斯先生略施小计便制服了紧闭着的窗格,窗子顷刻间也大打开来。

  “给我听着,小兔崽子,”赛克斯从日袋里掏出一盏可以避光的灯,将灯光对准奥立弗的脸,压低声音说道。“我把你从这儿送进去,你拿上这盏灯,悄悄地照直往面前的台阶走上去,穿过小门厅,到大门那儿去,把门打开,我们好进来。”

  “大门上头有个门闩,你够不着,”托比插嘴说,“门厅里有椅子,你弄一把站上去。那儿有三把椅子,比尔,上边画着一头挺大的蓝色独角兽和一把金色的草叉,是这家老太太的纹章。”

  “你就不能少说两句,嗯?”赛克斯瞪了他一眼。“通房间的门是不是开着的?”

  “大开着呢,”托比为了保险,往里边瞅了瞅,答道。“妙就妙在他们老是让门开着,用搭钩挂住,狗在那地方有个窝,这样一来它睡不着的时候可以在走廊里来回溜达。哈哈!巴尼今儿晚上把狗引开了。干得真漂亮。”

  尽管格拉基特说话时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也没笑出声来,赛克斯还是专横地要他把嘴闭上,动手干活。托比住嘴了。他把自己那盏灯掏出来,放在地上,然后用脑袋顶住窗户下边的墙,双手撑住膝盖,站得稳稳当当,用自己的背搭成一级台阶。台阶刚搭起来,赛克斯就爬了上去,光把奥立弗的双脚轻轻选进窗户,稳稳地将他放到地上,但却没有松开他的衣领。

  “拿上这盏灯,”赛克斯朝屋子里望了望说,“看见你面前的楼梯没有?”

  奥立弗吓得魂飞魄散,好容易说了一声“看见了”。赛克斯用枪口指了指当街的大门,简略地提醒奥立弗留神,他始终处于手枪射程之内,要是他畏缩不前,立刻就叫他送命。

  “这事一分钟就办妥了,”赛克斯的嗓门依然压得很低。“我一放手,你就去十。听!”

  “怎么啦?”另一个家伙打着耳语说。

  他们紧张地听了听。

  “没事,”赛克斯说着,放开了奥立弗。“去吧。”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奥立弗恢复了知觉。他拿定主意,一定要奋力从门厅冲上楼去,向这家人报警,就算自己这样做会迭命也不怕。主意已定,他立刻轻手轻脚地朝前走去。

  “回来。”赛克斯猝然大叫起来,“回来。回来。”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突然打破了,紧接着又是一声高喊,奥立弗手里的灯掉到地上,他不知道究竟应该上前,还是应该逃走。

  喊声又响了起来——前边显出一点光亮——他的眼前浮动着一团幻影,那是楼梯上边两个惊慌失措。衣冠不整的男人——火光一闪——一声巨响——烟雾——哗啦啦,不知什么地方有东西打碎了——他跌跌撞撞地退了回去。

  赛克斯已经不见了,但转瞬间又冒了出来,趁着烟雾还没消散,一把抓住奥立弗的衣领。他用自己的手枪对准后边的人开火,那两个人往后退去,他赶紧把奥立弗拖上去。

  “胳臂抱紧些,”赛克斯边说边把他从窗口往外拽。“给我一块围脖,他中了枪子了。快。这小子淌了那么多血。”

  一阵响亮的钟声混合着枪声。人的喊叫声传了过来,奥立弗感到有人扛着自己一阵风似的走在高低不平的地上。远外的喧闹声渐渐模糊,一种冰冷的感觉偷偷地爬上孩子的心头,他什么也看不清听不见了。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5

《雾都孤儿》第二十三章

(邦布尔先生和一位女士进行了一次愉快的交谈,说明在某些时候甚至一位教区干事也会多情善感。)

  这大夜里天气格外寒冷。雪垫在地面上,凝结成厚厚的一层硬壳。只有飘撒在小路。角落里的团团积雪才感受到了呼啸而过的朔风,风找到了这样的战利品,似乎越加暴躁地滥施淫威,气势汹汹地抓起雪片抛到云端,把雪搅成难以计数的白蒙蒙的旋涡,撒满天空。夜,萧瑟,黑暗,刺骨的寒冷。在这样的夜晚,家境优裕,吃饱穿暖的人们围坐在熊熊的炉火旁边,为自己舒适的家而感谢上苍。无家可归。饥寒交迫的人们则注定只有倒毙路旁的命运。遇到这种时候,多少备受饥饿折磨的流浪者在我们那些空荡荡的街头巷尾闭上了双眼。就算他们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吧;反正他们再也不会睁开眼睛来看一个更为悲惨的世界了。

  这不过是门外的光景罢了。眼下,济贫院女总管柯尼太太正坐在自己的小房间里,面对着欢腾跳跃的炉火。这所济贫院就是奥立弗·退斯特出生的地方,前边已经向读者介绍过了。柯尼太太往一张小圆桌看了一眼,一副。冶然自得的神气,桌上放着一个跟圆桌很相称的托盘,女总管们心满意足享用一餐所需要的一切,托盘里应有尽有。事实上,柯尼太太正打算喝杯茶解解闷。她的目光掠过圆桌落到壁炉上边,那儿有一把小得不能再小的水壶正用小小的嗓门唱着一首小曲,她内心的快感显然平添了几分——确确实实,柯尼太太笑出来了。

  “哎,”女总管把胳膊肘依在桌子上,若有所思地望着炉火,自说自话起来。“我敢担保,我们人人都有很多理当感恩的东西。多了去了,可惜的是我们不知道。啊。”

  柯尼太太悲哀地摇了摇头,像是对那些愚昧无知的贫民居然不明白这一点深感痛惜似的,她将一把银汤匙(私有财产)插进一个容量两盎司的锡茶壶里,着手熬茶。

  真是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就足以打破我们脆弱心灵的平静。黑色的茶壶真小,很容易漫出来,柯尼太太正在探讨道德问题,壶里的茶溢了出来,柯尼太太的手给轻微地烫了一下。

  “该死的茶壶!”可敬的女总管骂了一句,忙不迭地把茶壶放在炉边。“愚蠢的小玩意儿,只能盛两杯。谁拿着都没用。除了,”柯尼太太顿了一下,“除了像我这样一个孤单寂寞的女人。天啦!”

  女总管颓然倒在椅子上,又一次将胳臂肘靠在桌上,自己凄苦的命运涌上心头。小小的茶壶,不成双的茶杯,在她心里唤起了对柯尼先生的哀思(他告别人世已经二十五年有余),她承受不住了。

  “我再也找不到了,”柯尼太太怪里怪气地说,“再也找不到了——像那样的。”

  谁也不知道这话是指那位作丈夫的呢,还是指茶壶。想来应当是后者,因为柯尼太太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茶壶,随后又把茶壶端起来。她刚品过头一杯茶,就被门上传来的一记柔和的敲门声打断了。

  “喔,进来。”柯尼太太的话音十分尖锐。“照我猜,准是那几个老婆子要死了。她们老是挑我吃饭的时候去死。别站在那儿,把冷气放进来,真是的。什么事啊,唔?”

  “没什么事,太太,没事。”一个男子的声音回答。

  “哦哟哟。”女总管发出一声惊呼,嗓门变得柔和多了。“是邦布尔先生吗?”

  “乐意为您效劳,太太,”说话的正是邦布尔先生,他刚在门外擦去鞋上的污泥,抖掉外套上的雪花,这才一只手捏着三角帽,另一只手提着一个包袱走进来。“要不要把门关上,太太?”

  女总管有些难为情,迟迟没有回答,关上门会见邦布尔先生多少有点不成体统。邦布尔趁她正在犹豫,不待接到进一步的指示,便把门关上了,他也确实冻坏了。

  “天气可真厉害,邦布尔先生。”女总管说。

  “厉害,太太,是那话,”教区干事答道,“这天气跟教区过不去啊,太太。单是这一个该死的下午,我们就拿出去,柯尼太太,我们就拿出去四磅重的面包二十个,干酪一块半,他们那帮贫民还嫌不够。”

  “当然嫌不够喽,邦布尔先生,他们什么时候满足过?”女总管说着呷了一口茶。

  “什么时候,太太,是这话呀。”邦布尔先生答道,“可不,眼下就有一个男的,考虑到他有老婆和一大家人,领了一个四磅重的面包和整整一磅奶酪,分量都挺足的。他道谢了没有,太太,他道谢了没有?真连一个铜板都不值。他干什么来着,太太,又来要几块煤,他说了,只要满满一小手绢。煤。他要煤干吗?用来烤他的干酪,然后又回来要更多的。太太,这些人老是这一套,今天给了他们满满一围裙的煤,后天又会来再要一围裙,脸皮真厚,跟石膏一样。”

  女总管表示自己完全赞同这一精辟的比喻,教区干事接着说道,“我绝没有见过有什么东西像这么黑的。前天,有个男人——太太,您是过来人,可以说给您听听——有个男人,身上几乎一丝不挂(听到这里,柯尼太太的眼睛直往地板上望),跑到我们济贫专员家门口去了,当时专员正请人吃饭,柯尼太太,他说非得要领点救济不可。他怎么也不肯走,客人都很生气,我们专员给了他一磅土豆、半品脱麦片。这个忘恩负义的坏蛋,居然说:‘我的天啦,这点东西能有什么用?还不如给我一副铁边眼镜。’‘好极了,’我们专员说着把东西收回。‘你甭想得到别的东西了。’那个无赖说:‘那我就去死在大街上。’我们专员说:‘啊,不,你不会的。’”

  “哈哈!太妙了。倒真像格兰力特先生的风格哩,不是吗?”女总管插嘴说,“邦布尔先生,后来呢?”

  “唔,太太,”教区干事回答道,“他走了,后来果真死在街上了。死脑筋的贫民总是有的,你有什么办法。”

  “我简直不敢相信。”女总管强调指出。“不过,邦布尔先生,难道你不认为街头救济再怎么说也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吗?你是一位很有见识的绅士,应该知道,你说说。”

  “柯尼太太,”男人们感觉到自己在见识上高人一等时常有的那种笑容在教区干事的脸上荡漾开来。“街头救济嘛,运用得当,太太,运用得当能起到保卫教区的作用,街头救济的首要原则就是,专拣穷小子们不需要的东西给他们,然后他们就再也不想来了。”

  “我的天啦!”柯尼太太嚷了起来。“那么说,也是一件好事罗!”

  “是的,太太,你我之间说说也无妨,”邦布尔先生回答,“首要原则就是这一条,妙就妙在这里,看一下那班胆大包天的报纸上登的随便什么案子,你就会发现,给有人生病的家庭发放的救济就是几条奶酪。柯尼太太,这可是风行全国的规矩。再者说,”干事弯下腰,一边打开带来的包裹,一边说道,“这些可是官方机密,我应该说,除开像我们这号在教区担任职务的,太太,你别对外边说。太太,这是理事会替医务室定购的红葡萄酒,真正新酿的纯正红葡萄酒,上午才出的桶,纯净得跟什么似的,没一点沉淀。”

  邦布尔先生将第一瓶酒举到灯前,熟练地摇了摇,证明质量确属上乘,然后将两瓶酒一起放到柜橱上边,把先前用来包酒的手帕折起来,细心地揣进衣袋,拿起帽子,似乎打算告辞了。

  “这一路可别把你冻坏了,邦布尔先生。”女总管说道。

  “风挺厉害的,太太,”邦布尔先生一边回答,一边将衣领翻上去。“能把人耳朵割下来。”

  女总管的目光从小茶壶移到了教区干事的身上,他正朝着门口走去。干事咳嗽一声,正准备向她道晚安,女总管红着脸问了一声,莫非——他莫非连茶也不肯喝一杯?

  话音刚落,邦布尔先生立刻重新翻下衣领,把帽子和手杖放在一张椅子上,将另一张拖到桌边。他慢吞吞地在椅子上坐下来,借这功夫朝那位女士看了一眼。她的两只眼睛正牢牢盯住那个小小的茶壶。邦布尔先生又咳嗽了一声,露出一丝笑意。

  柯尼太太站起来,从壁橱里取出另一副杯碟。她坐回椅子上的时候,又一次与教区干事合情脉脉的目光相遇了,脸顿时变得绯红,赶紧埋头替他沏茶。邦布尔先生又咳嗽了一声——这一声比先前响得多。

  “你喜欢喝得甜一点,邦布尔先生?”女总管手里端着糖缸,问道。

  “我爱喝很甜的,真的,太太。”邦布尔先生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柯尼太太。假如一位教区干事什么时候也会显得十分温柔的话,此时的邦布尔先生就是一个例子。

  茶彻好了,默默无言地递到了手中。邦布尔先生在膝盖上铺了一张手帕,以免面包屑弄脏了他那条漂亮的紧身裤,开始用茶点。为了使这类赏心乐事多点变化,他不时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不过这并没有给他的胃口带来不良影响,恰恰相反,茶和面包下肚倒像是越发顺当了。

  “我发现你养了一只猎,太太,”邦布尔先生一眼看见,一只猎周围是她的一家子,正偎在炉前取暖。“我敢说,还有小猫。”

  “邦布尔先生,你想像不出我多么喜欢它们,”女总管回答,“它们是那样快活,那样淘气,又那样招人喜欢,简直成了我的伙伴了。”

  “真是些可爱的小动物,太太,”邦布尔先生深表赞同,“那么驯良。”

  “噢,可不是嘛。”女总管兴致勃勃地说,“它们对自己的家那么有感情,我敢担保,这真是一大乐趣。”

  “柯尼太太,夫人,”邦布尔先生慢吞吞地说,一边用茶匙替自己计算着时间。“我是说,夫人,不管大猫小猫,能跟你住在一块儿,夫人,倒会对这个家没感情,夫人,那准是头蠢驴。”

  “喔,邦布尔先生。”柯尼太太提出抗议了。

  “不顾事实不行,太太,”邦布尔先生慢悠悠地挥动着茶匙,显得情意绵绵,颇为庄重,给人留下了加倍深刻的印象。“我会不胜荣幸,亲自动手淹死这样的猫。”

  “你可真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男人,”女总管一边伸出手来接教区干事的茶杯,一边活泼地说。“还得加上一句,心肠忒硬的男人。”

  “心肠忒硬,太太,心肠硬?”邦布尔先生把茶杯递过去,没再说下去,柯尼太太接过杯子,他顺势掐了一下她的小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张开两个巴掌在自己的滚边背心上拍了拍,稍许把椅子从壁炉旁挪开了一些。

  柯尼太太和邦布尔先生本来是相对而坐,中间隔了一张圆桌,面前是壁炉,两人之间的间隔说不上很大。可以想见,邦布尔先生这时正从壁炉前往后退,人依然挨着桌子,这样便增大了他与柯尼太太之间的距离——这一举动无疑会受到一些考虑周到的读者褒奖,看作是邦布尔先生这方面的一个了不起的豪侠举动。邦布尔先生此时多多少少正受到时间、地点和机会的诱惑,某种充满柔情蜜意的废话就要脱口而出,这种话从一班没长脑筋的轻薄之徒口中说出来倒是不要紧,如果出自堂堂法官、议员、大臣、市长以及其他达官显贵之口的话,似乎就会大大有失体面。对于一名教区干事的威严与庄重来说更是如此,这一类人(大家心中有数)比所有这些大人物还要来得严肃,不苟言笑。

  无论邦布尔先生意向如何(肯定都是最高尚的想法),不幸的是,前边已经两次提到,桌子是圆的,邦布尔先生一点一点地挪动椅子,自己与女总管之间的距离不一会儿便开始缩短,他继续沿圆周外缘移动,不失时机地把自己的椅子往女总管坐的那把椅子挨过去。千真万确,两把椅子相碰了,与此同时,邦布尔先生停了下来。

  在这个时候,女总管如果把椅子往右边挪一挪,就会引火上身,要是往左边挪,肯定栽进邦布尔先生的怀里,于是(考虑周到的女总管一眼就看清了这两种结果),她坐着一点没动,又递了一杯茶给邦布尔先生。

  “柯尼太太,心肠忒硬吗?”邦布尔一边搅动着茶,一边抬起头来,盯着女总管的脸,说道。“你心肠硬不硬,柯尼太太?”

  “天啊!”女总管嚷道,“这样稀奇的问题,你一个单身汉也问得出来,邦布尔先生,你问这个干吗?”

  干事把茶喝了个一滴不剩,又吃了一片面包,抖掉膝盖上的碎屑,擦了擦嘴,不慌不忙地吻起女总管来。

  “邦布尔先生,”这位考虑周到的女士低声嚷嚷着,这一阵恐慌来得非同小可,她简直说不出话来。“邦布尔先生,我要喊啦。”邦布尔没有回答,反而以一种缓慢而又不失尊严的姿势伸出胳臂,挽住女总管的腰。

  正当这位女士声称自己要喊出来的功夫——对于这种得寸进尺的放肆行为,她理所当然是要喊的——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这种意图变成了多余的。一听有人敲门,邦布尔先生分外敏捷地跳到一边,开始使劲地掸去酒瓶上的灰尘,女总管厉声问谁在那儿。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嗓门已经完全恢复了那种不折不扣的官腔,这是一个奇妙的实例,说明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可以有效地抵消极度恐惧造成的影响。

  “夫人,劳您的驾,”一个干瘪的,相貌奇丑的女贫民从门口把脑袋伸了进来。“老沙丽快玩完了。”

  “哟,跟我有什么关系?”女总管怒气冲冲。“她要死又留不住她,对不对?”

  “是的,是的,夫人,”老妇人回答,“没人留得住,她压根治不好了。我见过许多人死,小宝宝,身强力壮的男人,都见过,我知道死的时候是什么光景。可她心里放不下,一口气很难咽下去,她没发作的时候——这也不常有——她说她有话要说,你非得听一听。夫人,你要是不去一趟,她绝不安安生生死去。”

  听到这消息,可敬的柯尼太太嘟嘟哝哝,冲着那些个老婆子就是一通臭骂,她们非得故意打搅一下上司才肯闭上眼睛,随后匆匆抓起一条厚实的围巾裹在身上,开门见山地请邦布尔先生等自己回来再走,说是怕要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柯尼太太吩咐报信的老太婆腿脚利索些,免得在楼梯上磨磨蹭蹭折腾一晚上,然后跟在老太婆后边走出房间,脸色十分阴沉,骂骂咧咧地去了。

  邦布尔先生独自留下来以后的举动颇为令人费解。他打开壁橱,点了一下茶匙的数目,掂了掂方糖夹子,又对一把银质奶壶细细察看了一番,以确定它的质地。上述种种好奇心得到满足之后,他把三角帽歪戴在头上,一本正经地踏着舞步,绕着桌子转了四个花样不同的圈子。这一番非同寻常的表演结束了,他摘下帽子,背朝火炉,仰摊在椅子上,像是正在脑子里开列一张家具明细清单似的。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6

《雾都孤儿》第二十四章

(叙述一件非常乏味的事,本章虽然很短,但在这部传记中却相当重要。)

  女总管房间里的谧宁气氛被那个老婆子打破了,老太婆担任报丧人倒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她上了年纪而且弯腰驼背,瘫软的手脚直打哆嗦,脸歪嘴瘪,还老是咕咕哝哝地翻白眼,看她那个样子,与其说是造化之功,还不如说像是一个信笔涂抹出来的怪物。

  哀哉!出自造化的姣好面孔留下来供我们欣赏的是多么稀少。世间的操劳、悲哀、饥饿,可以改变人们的心灵,也会改变人们的面容。只有当种种烦恼逝去,永远失去了它们的控制力时,翻覆汹涌的云层才会消散,留下清朗的天颜。死者的面容即便已经完全僵化,也往往会现出久已被人忘怀的那种熟睡中的婴儿的表情,恢复初生时的模样。这些面容又一次变得那样平静,那样温和,一些从欢乐的童年时代就了解他们的人在灵柩旁边肃然跪下,仿佛看见了天使下凡。

  于瘪老太婆磕磕绊绊地穿过走廊,登上楼梯,嘴里嘟嘟哝哝,含混不清地回答女总管的责骂。她终于撑不住了,便停下来喘口气,把灯递到柯尼太太手里,自己在后边歇一歇,再尽力跟上去,她的上司越发显得敏捷了,照直走进患病的妇人住的屋子。

  这是一间空荡荡的阁楼,前边尽头处点着一盏昏暗的灯。另外一个老太婆守候在床边,教区药剂师的徒弟站在火炉旁,正在把一支羽毛削成牙签。

  “柯尼太太,晚上真够冷的。”女总管走进门去,这位年轻绅士说道。

  “确实很冷,先生。”柯尼太太操着最谦和的腔调回答,一边说,一边行了个屈膝礼。

  “你们应当要承包商提供稍好一点的煤,”代理药剂师抓起锈迹斑斑的火钳,将炉子上的一大块煤敲碎。“这种东西根本对付不了一个寒冷的夜晚。”

  “那是理事会选购的,先生,”女总管答道,“他们至少应该让我们过得相当暖和,我们这些地方够糟糕的了。”

  生病的女人发出一声呻吟,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哟。”年轻人朝床边转过脸去,似乎他先前已经把患者完全忘记了。“柯尼太太,没指望了。”

  “没指望了,先生,是吗?”女总管问道。

  “她要是拖得过两小时,我才会觉得奇怪呢,”见习药剂师说话时一门心思全放在牙签的尖头上。“整个系统崩溃了。老太婆,她是在打瞌睡吧?”

  护士在床前俯身看了一下,肯定地点了点头。

  “只要你们不惹出乱子,她或许就这样去了,”年轻人说道,“把灯放到地板上,那儿她看不见。”

  护士照吩咐做了,与此同时,她摇了摇头,意思是这个女人不会那么轻易死的。办完事情,她又回到另一个看护身旁的座位上,她的这位同伴此时也已经回到房间里。柯尼太太一脸的不耐烦,裹了裹围巾,在床下首坐下来。

  见习药剂师削好牙签,便一动不动地立在火炉前边,足足剔了十来分钟牙齿,然后也显得越来越不耐烦,他向柯尼太太说了声祝她工作愉快,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她们默不作声地坐了好一会,两个老太婆从床边站起来,蜷缩在炉火近旁,伸出皱巴巴的双手取暖。火苗把一团惨白的亮光投射到她们枯槁的脸上,将她俩那副丑八怪的样子照得更加狰狞可怕。她们将就着这种姿势,低声交谈起来。

  “亲爱的安妮,我走了以后,她说了什么没有?”报丧的那一位问道。

  “一个字也没说,”另一个回答,“有一阵子,她照着自己的胳臂又是扯又是拧,我把她的手逮住,没多久她就睡着了。她身上没多大力气,所以我轻轻松松就把她制服了。别看我也是吃教区的定量,再不济也敌得过一个老娘们——没错,没错。”

  “大夫说过给她一点热葡萄酒,她喝了没有?”前一位问道。

  “我本想给她灌下去,”另一个回答,“可她牙咬得紧绷绷的,手死死地抓住杯子,没法子,我只好把杯于缩回来,就那么把它给喝了,倒真不赖哩。”

  两个丑八怪提心吊胆地回头看了一眼,断定没有人偷听,又往壁炉前凑了凑,开心地嘻嘻笑了起来。

  “我心里有数,”先开口的那一位说,“她照样会来这一手,过后打个哈哈就算了事。”

  “嗨,那是啊,”另一个答道,“她有一颗快活的心,好多好多漂亮的死人,跟蜡人一样清清爽爽,都是她送出门的。我这副老眼见得多了——嗨,这双老手还摸过呢。我给她打下手,总有几十回了吧。”

  老太婆说着,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指,在面前洋洋得意晃了晃,又把手伸进衣袋胡乱摸了一气,掏出一个早已褪色的旧白铁鼻烟盒,往同伴伸过来的手心里抖出了几颗鼻烟粉末。两人正在受用,女总管本来一直在悻悻不止地等着那个生命垂危的妇人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这时也走过来,同她们一块儿烤火,她厉声问到底得等多久。

  “夫人,要不了多久,”第二个老太婆抬起头来,望着病人的脸说。“我们谁也不会等不来死神的。别着急,别着急。死神很快就会上这儿来看我们大伙儿了。”

  “住嘴,你这个疯疯癫癫的白痴。”女总管正颜厉色地说,“你,玛莎,给我说实话,她以前是不是这样?”

  “常有的事。”第一个老太婆答道。

  “不过再也不会这样了,”另一个补充说,“就是说,她顶多再醒来一回——您得留神,夫人,那也长不了。”

  “管它长啊短的,”女总管暴躁地说,“她就是醒过来也看不见我在这儿,当心着点,你们俩,看你们还敢平白无故打搅我,给院里所有的老婆子送终压根儿不是我分内的事,我才——不说了。当心着点,你们这此鬼老婆子,真不识相。你们要是再敢糊弄我,我会立刻收拾你们的,话说在前头。”

  她正想匆匆走出房间,两个妇人朝病床转过身去,忽然齐声大叫起来,柯尼太太不禁回头看了看。原来病人直挺挺地坐了起来,朝她们伸出胳臂。

  “那是谁?”她用空洞的声音嚷道。

  “嘘,嘘。”一个妇人俯身对她说,“躺下,躺下。”

  “我再也不躺下了。”病人挣扎着说,“我一定要告诉她。上这边来。近一点。让我悄悄告诉你。”

  她一把抓住女总管的肩膀,按进床边的一把椅子里,刚要开日,又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两个老太婆正朝前躬着身子,姿势很像一班心情急迫的听众。

  “把她们撵走,”病人昏昏沉沉地说,“快啊,快啊。”

  两个干瘪老太婆一起大放悲声,开始倾吐无数可怜巴巴的哀叹,苦命的好人竟然病得连自己最知心的朋友都不认识了,她俩作出种种保证,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离开她的。这时,她俩的上司把两个人推了出去,关上房门,又回到床边。两个老太婆被赶出来以后,腔调也变了,她俩透过锁眼直嚷嚷,说老沙丽喝醉了,这一点的确不是不可能的,除了药剂师给她开的一剂用量适中的鸦片而外,她正在最后一次品尝的掺水杜松子酒的效力下受煎熬,那是这两个可敬的老太婆出于一片好心,背地里让她喝下去的。

  “现在你听着,”濒临死亡的妇人大声地说,好像正在拚命挣扎,企图重新点燃一颗即将熄灭的生命火花。“就在这间屋子——就在这张床上——我伺候过一个可爱的人儿,她给带进济贫院来的时候,脚上因为走路弄得全是伤痕,糊满了尘土和血迹。她生下来一个男孩,就死了。让我想想——那又是哪一年。”

  “管它哪一年,”那位心情不好的听众说道,“她怎么了?”

  “唉,”病人喃喃地说,又恢复了先前昏昏欲睡的状况,“她怎么了?——她怎——我想起来了。”她喊叫起来,身体剧烈地抖动着,脸上腾起一团红晕,两只眼睛凸了出来——“我偷了她的东西,是我偷的。她身子还没冷——我跟你说,我把那东西偷走的时候,她还没变冷呢。”

  “看在上帝分上,偷了什么?”女总管大喊大叫,样子像是在喊救命。

  “这个!”病人用手捂住对放方的嘴,回答说。“她唯一的东西了。她需要衣裳挡挡风寒,需要东西吃,她却把这个保存得稳稳当当,放在心口上。我告诉你,这可是金的。值钱的金子,可以用来保住她的命。”

  “金子!”女总管应声说道,病人向后倒去,她急不可待地跟着俯下身来。“说啊,说啊——是啊——是什么东西?那个当妈的是谁?什么时候的事?”

  “她嘱咐我好好保存着,”病人呻吟了一声,答道,“她托付了我,我是唯一在她身边的女人。她头一回把挂在脖子上的这个东西拿给我看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心里把它偷走了。那孩子的死,或许,也是由于我呢。他们要是知道这一切,兴许会对孩子好一些。”

  “知道什么?”对方问道,“说啊。”

  “孩子长得真像他母亲,”病人絮絮叨叨地说,没有理会这个问题。“我一看到他的脸,就再也忘不了了。苦命的姑娘。苦命的姑娘。她还那么年轻。多温驯的一只小羊羔啊。等等,要说的还多着呢。我还没全部告诉你吧,是不是?”

  “没有,没有,”女总管一边回答,一边低下头,全力捕捉这个垂死的妇人说出的每一个字,她的话音已经越来越低微。“快,来不及了。”

  “那个当妈的,”病人说话比先前更吃力了,“那个当妈的,死亡的痛苦一来到她身上,她就凑在我耳边小声说,只要她的宝宝活着生下来,还能长大的话,那一天总会来的,到时候他听到人家提起自己苦命的小妈妈是不会感到丢脸的。‘噢,仁慈的上帝啊!’她两只瘦丁丁的手交叉在一块儿,说,‘不管是男孩还是姑娘,在这个乱糟糟的世道上,你总得替这孩子安排几个好人,你得可怜一个孤苦伶丁的孩子,不能扔下不管啊!”’

  “那孩子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他奥立弗,”病人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把金首饰给偷走了,是——”

  “对呀,对呀——是什么东西?”对方大叫一声。

  她急迫地向老太婆弯下腰来,想听到她的回答,又本能地缩了回去。老婆子再一次缓慢而僵硬地坐起来,双手紧紧抓住床单,喉咙里咕嘟咕嘟地发出几声含混不清的声音,倒在床上不动了。

  “死硬啦。”门一打开,两个老妇人冲了进来,其中一个说道。

  “总归到底,什么也没说。”女总管应了一句,漫不经心地走了出去。

  两个老太婆显然正忙着准备履行自己那份可怕的职责,什么也顾不上答理,她们留下来,在尸体周围徘徊着。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7

《雾都孤儿》第二十五章

(在本章中,这部传记要回过头去讲费金先生以及他的同伴了。)

  当某镇济贫院里发生上述这些事情的时候,费金先生正坐守在老巢里——奥立弗就是从这儿被南希姑娘领走的——他低低地笼着一雄烟雾凫凫的微火,膝盖上放着一只携带式风箱,看样子他早就打算把火拨得旺一些,不曾想自己倒陷入了沉思。他双臂交叉,两个大拇指顶住下巴,神不守舍地注视着锈迹斑斑的铁栅。

  机灵鬼、查理·贝兹少爷和基特宁先生坐在他身后的一张桌子旁边,他们正在聚精会神地玩惠斯特牌戏,机灵鬼和明手,对贝兹少爷和基特宁先生。首先提到名字的那位绅士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聪明过人,此时脸上又多了一分微妙的表情,一方面专心打牌,一方面紧盯着基特宁先生的手,只要机会合适,就敏锐地看一眼基特宁先生手上的牌,根据对邻居的观测结果,巧妙地变换自己的打法。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机灵鬼戴着帽子,一点不假,这本来就是他在室内的习惯。他牙缝里照例叼着一根陶制烟斗,偶尔把烟斗移开片刻,这也只是在他认为有必要从桌上放着的一只酒壶里喝两口提提精神的时候,这只容量一夸脱的壶里盛着供大家享用的掺水杜松子酒。

  贝兹少爷玩得也很专心,可是由于天性比起他那位技艺娴熟的同伴更容易激动,看得出他品尝掺水杜松子酒的次数比较频繁,外加一个劲地打哈哈,牛头不对马嘴地瞎扯一气,跟一副讲究学问的牌局很不相称。的的确确,机灵鬼本着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不止一次借机向同伴严肃指出,这种举止很不得体。贝兹少爷对绝大部分忠告都没有计较,只是请同伴“识相些”,否则干脆把脑袋伸进一个麻袋里去得了,要不就是用这一类巧妙的俏皮话来回敬对方,基特宁先生听了这些妙语佩服得不得了。值得注意的是,后一位绅士和他的搭挡老是输,这种情况非但没有惹恼贝兹少爷,反倒好像替他提供了极大的乐趣,他每打完一局都要喧闹不堪地大笑一阵,发誓说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样有趣的游戏。

  “再加倍,一盘就完了,”基特宁先生拉长了脸,从背心口袋里掏出半个克朗,说道。“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家伙,杰克,全是你赢。我跟查理拿到好牌也不顶事。”

  不知道是这句话本身还是他说话时那副哭丧着脸的样子逗得查理·贝兹大为开心,查理立刻发出一阵狂笑,老犹太从冥想中惊醒过来,不禁问了一声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费金,”查理嚷道,“你来看看牌局就好了。汤米·基特宁连一个点都没赢到,我跟他搭档对机灵鬼和明手。”

  “嗳,嗳。”费金笑嘻嘻地说,表明其中妙处他心中有数。“再打几把,汤姆,再打几把。”

  “谢谢,费金,我才不打了呢,”基特宁先生回答,“我受够了。机灵鬼一路交好运,谁也不是他的对手。”

  “哈哈!我亲爱的,”老犹太答道,“你非得起个大早,才赢得过机灵鬼呢。”

  “起个大早!”查理·贝兹说,“你要是想赢他的话,一定得头天晚上就穿好鞋,两只眼睛上各放一架望远镜,两个肩膀中间再挂一个看戏用的眼镜才行。”

  达金斯先生不动声色地接受了这些赞美之辞,提出要和在座的哪一位绅士玩两把,每次一先令,谁先摸到有人头的牌为胜。由于无人应战,碰巧这时他的烟斗又抽完了,他拾起凑合着当筹码用的一段粉笔,自得其乐地在桌子上画了一张新门监狱的示意图聊以自娱,一边格外刺耳地打着口哨。

  “你这人真没劲,汤米。”机灵鬼见大伙老是不吭声,便点着基特宁先生说了一句,又顿了顿,问道,“费金,你猜他在想什么?”

  “我怎么猜得出来呢,亲爱的?”老犹太使劲地鼓动风箱,回头看了一眼,答道。“大概在想输了多少钱吧,可能,要不就是在想他刚刚离开的那所乡间小别墅,唔?哈哈!是不是,我亲爱的?”

  “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基恃宁先生正想开口,机灵鬼抢先说道,从而打住了这个话题。“你说他在想什么,查理?”

  “我说,”贝兹少爷咧着嘴笑了笑,“他对蓓特甜得可不一般。瞧他脸有多红。呃,我的天啦。这下有好戏看了。汤姆,咱们基特宁害了相思病了。呃,费金,费金。笑死我了。”

  想到基特宁先生成了爱情的牺牲品,贝兹少爷简直乐疯了,他腾地往椅子上一靠,一时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一个倒栽葱摔倒在地板上,他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这一意外事故并没有使他感到扫兴),直到再也笑不出来才重新坐好,又开始笑起来。

  “别理他,我亲爱的,”老犹太说着,朝达金斯先生挤了挤眼,一边惩戒性地用风箱喷嘴敲了贝兹少爷一下。“蓓特是个好姑娘。你只管追,汤姆,你只管追。”

  “我想说的是,费金,”基特宁先生面红耳赤地答道,“这事你们谁也管不着。”

  “你尽管放心,”费金答道,“查理是喜欢说三道四,别理他,我亲爱的,别理他。蓓特是个好姑娘。她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汤姆,你准会发财的。”

  “我就是她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要不是听她的话,我也不会给关进去了,到头来还不是便宜了你,对不对,费金。六个礼拜又怎么样?反正总会进去的,不是现在就是将来,你冬天不怎么想上外边溜达的时候,干吗不呆在里边,唔,费金?”

  “嗨,是那么回事,我亲爱的。”老犹太回答。

  “你就是再进去一回也不在乎,汤姆,是吧?”机灵鬼向查理和费金使了个眼色,问道,“只要蓓特不说什么?”

  “我就是想说我不在乎,”汤姆愤愤不平地回答,“行了,行了。啊,你们谁敢这么说,我倒想知道,晤,费金?”

  “没有人敢,亲爱的,”老犹太答道,“汤姆,谁也不敢。除了你,我不知道他们哪一个有这个胆子,没有一个,我亲爱的。”

  “我当初要是把她供出来,自个儿就可以脱身,不是吗,费金?”可怜的冤大头怒气冲冲,穷追不舍。“我只消说一个字就了结了,不是吗,费金?”

  “是啊,一点没错,亲爱的。”老犹太回答。

  “但我也没把事情抖出去,对不对,费金?”汤姆的问题一个接一个抛了出来。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老犹太答道,“你真有种,绝不会漏出一句话,就是莽撞了点,我亲爱的。”

  “也许是吧,”汤姆扭头看了看,回答道,“就算是吧,那有什么好笑的,嗯,费金?”

  老犹太听出基特宁先生火气相当地大,赶紧向他担保没有人在笑,为了证明在座各位都很严肃,便问罪魁祸首贝兹少爷是不是这样。然而不幸的是,查理刚开口回答,说他一辈子从来不像现在这样严肃,又忍不住前仰后合地放声大笑起来。备受羞辱的基特宁先生二话不说,冲过去对准肇事者就是一拳。贝兹少爷躲避打击向来就很老练,猛一低头躲开了,时机又选得恰到好处,结果这一拳落到了那位快活老绅士的胸日上,打得他摇摇晃晃,直退到墙边,站在那里拚命喘气,基特宁先生失魂落魄地望着他。

  “听。”就在这时,机灵鬼叫了起来,“我听到拉铃的声音。”他抓起蜡烛,轻手轻脚地上楼去了。

  这帮人正搞不清是怎么回事的时候,铃声又颇不耐烦地响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机灵鬼又回来了,神秘兮兮地跟费金嚼咕了几句。

  “哦。”老犹太嚷道,“一个人?”

  机灵鬼肯定地点了点头,他用手挡住蜡烛火苗,一声不响地给了查理·贝兹一个暗示,要他眼下最好别再开玩笑了。机灵鬼尽到了朋友的责任,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老犹太的脸,听候吩咐。

  老头儿咬着蜡黄的手指,盘算了几秒钟,面孔急剧地抽动着,似乎正担心着什么,害怕得知最坏的情形。末了,他终于抬起头来。

  “他在哪儿?”他问。

  机灵鬼指了指楼上,做了一个离开这个房间的动作。

  “好吧,”费金对这无声的询问作了答复。“带他下来。嘘!别出声了,查理。斯文点,汤姆。避一避,避一避。”

  查理·贝兹和他新结下的对头乖乖地服从了向他俩下达的这一番简短的指示。四下里没有一点声音表明他们到哪儿去了,机灵鬼举着蜡烛走下楼来,后边跟着一个身穿粗布罩衫的男人。这人仓惺地扫了周围一眼,把遮住自己下半张脸的大披巾扯下来,露出了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的一张脸——十分憔悴,不知多少天没洗脸,没刮胡子了。

  “你好吗,费金?”这位可敬的绅士朝老犹太点点头,说道。“机灵鬼,把这张围巾掼到我帽子里边,剃头的时候我好知道上哪儿找去,没错。你将来会出落成一个年轻有为的江洋大盗,比眼下这个老油子高明得多。”

  说着,他把罩衫撩起来,系在腰上,扯过一张椅子放在炉旁,坐了下来,两腿搭在保温架上。

  “瞅瞅,费金;”他满腹牢骚地指着长统马靴说道,“从你知道的那个时候算起,连一滴戴伊马丁①都没碰,一次都没擦过,天啦。喂,你别那样看着我。不要着急,我不吃饱喝足了,也没力气跟你谈正经事。拿点吃的来,我们先把三天没进的货来个一次补齐。”

  

  ①指伦敦有名的戴伊马丁公司出品的鞋油。狄更斯少年时代在这家公司干过活。

  老犹太打了个手势,要机灵鬼把能吃的东西都放到桌上去,自己在这个强盗的对面坐下来,等着他开口说话。

  从外表上看,托比丝毫也不打算马上开口。一开始老犹太还沉得住气,观察着他的脸色,似乎想从表情上看出他到底带来了什么消息,然而毫无效果。托比虽然显得疲惫不堪,但眉宇之间仍保持着那种一贯的怡然自得的神气,真是没得治了,透过油泥污垢、胡须鬓角显现出来的仍旧是花花公子托比·格拉基特那一副自鸣得意的傻笑。老犹太焦躁地站起来,一边盯着托比一点一点把食物送进嘴里,一边激动难忍在屋里踱来踱去。这一招也完全不起作用。托比摆足了旁若无人的派头,一直吃到再也吃不下去,这才吩咐机灵鬼出去,关上门,兑了一杯酒,定了定神,准备发话。

  “首先,费金。”托比说道。

  “对呀,对呀。”老犹太挪了一下椅子,插嘴说。

  格拉基特先生停下来,呷了一口酒,直夸掺水杜松子酒真是好极了,接着又把双脚蹬在壁炉上,以便使靴子和自己的视线大致处于水平的位置,又若无其事地捡起了话题。

  “首先,费金,”这位入室抢劫的老手说道,“比尔怎么了?”

  “啊!”老犹太一声惊叫,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嗳,你该不会是想说——”说话时托比的脸唰地变白了。

  “想说!”费金叫喊着,怒不可遏地跺着地面。“他们哪儿去了?赛克斯跟那孩子。他们哪儿去了?到什么地方去了?”

  “买卖搞砸了。”托比有气无力地说。

  “我就知道,”老犹太从衣袋里扯出一张报纸,指着报纸说。“还有呢?”

  “他们开了枪,打中了那孩子。我们俩架着他穿过野地——直端端的,就像乌鸦飞过一样——翻过篱笆,水沟,他们还在追。妈的。全国的人都醒过来了,狗也在后边撵。”

  “说那个孩子。”

  “比尔把他背在背上,跑得飞快,跟一阵风似的。后来我们停下来,把他放在我们中间,他脑袋搭拉着,身上冷冰冰的。那些人眼看着就要追上我们了,人人为自已,谁都不想上绞刑架。我们就散伙了,把小家伙丢在一个水沟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费金没再听他说下去一只是大吼一声,双手扯着头发,冲出房间,跑出大门去了。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8

《雾都孤儿》第二十六章

(在这一章里,一个神秘的角色登场了,还发生了许多与这部传记不可分割的事情。)

  费金老头一直跑到街角,才开始从托比·格拉基特带来的消息造成的影响中回过神来。他丝毫也没有放慢自己异乎寻常的脚步,仍然疯疯癫癫地向前跑去。突然,一辆马车从他身边疾驶而过,行人见他险些葬身车底都不约而同地大叫起来,他这才吓得回到人行道上。老犹太尽量绕开繁华街道,躲躲闪闪地溜过一条条小路狭巷,最后来到了斯诺山。到了这里,他的步子迈得更快了,他毫不拖延,又折进了一条短巷。直到这时,他好像才意识到已经进入了自己的地盘,便又恢复了平日那副懒洋洋的步态,呼吸似乎也比较自由了。

  在斯诺山与霍尔本山相交的地方,就是从伦敦老城出来往右边走,有一条狭窄阴暗的巷子通往红花山。巷内好几家肮脏的铺子里都摆着一扎扎种类齐全、花色繁多的旧丝手绢,从小偷手里收购这些东西的商贩就住在铺子里。千百条手中在窗外的竹钉上晃来晃去,或者在门柱上迎风招展,货架上也放满了手巾。这里虽说和菲尔胡同一样狭窄闭塞,却也有自己的理发店、咖啡馆、啤酒店和卖煎鱼的小店。这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商业区,小偷小摸的销赃市场。从清晨到黄昏来临,都有一些沉默寡言的商贩在这一带逛游,他们在黑黝黝的后厢房里洽谈生意,离去时也和来的时候一样神秘莫测。在这里,裁缝、鞋匠、收破烂的都把各自的货物摆出来,这对小偷来说无异于广告牌。污秽的地窖里囤积着废旧铁器、骨制品、成堆的毛麻织品的边角零料,散发着霉臭味,正在生锈腐烂。

  费金老头儿正是拐进了这个地方。他跟胡同里那些面黄肌瘦的住户十分熟识,走过去的时候,好些正在店铺门口做买卖的人都亲热地向他点头致意,他也同样点头回礼,只此而已,没有多的话。他一直走到这条胡同的尽头才停住脚步,跟一个身材瘦小的店家打招呼,那人硬挤在一把儿童座椅里,正坐在店门日抽烟斗。

  “嗳,只要一看到你,费金先生,瞎子也能开眼。”这位可敬的买卖人说着,对老犹太向自己请安表示感谢。

  “这一带也太热了点,莱渥里。”费金扬起眉毛,双手交叉搭在胳臂上,说道。

  “是啊,我听说过这种牢骚,有一两次了,”老板回答,“不过很快就会凉下来的,你没发觉是这么回事?”

  费金赞同地点了一下头,指着红花山方向问,今晚有没有人上那边去。

  “你说的是瘸子酒店?”那人问道。

  老犹太点了点头。

  “我想想,”老板想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有的,总有六七个人上那儿去了,据我所知。你朋友好像不在那儿。”

  “没看见赛克斯,是吗?”老犹太带着一脸的失望问道。

  “用律师的说法,并未在场,”小个子摇摇头,说了一句蹩脚的拉丁语,样子十分阴险。“今晚你有什么货要给我?”

  “今晚没有。”老犹太说罢转身走了。

  “费金,你是不是上瘤子店去?”小个子在后边叫他,“等一等。就算在那儿陪你喝两盅也行。”

  老犹太只是扭头看了一眼,挥了挥手,表示自己情愿一个人去,再说了,那小个子要从椅子上挣脱出来也确实不容易,所以这一次瘸子酒店就失去了莱握里先生会同前往的荣幸。当他好不容易站立起来时,老犹太已经消失了。莱渥里先生踞起脚尖,满心以为还能看见他的人影,可希望落空了。他只得又把身子挤进小椅子里,跟对面铺子里一位太太彼此点头致意,其中显然搀和着种种猜疑和不信任,然后又派头十足地叼起了烟斗。

  三瘸子,是一家酒店的招牌,一班常客习惯上管它叫瘸子店,赛克斯先生和他的狗已经在这家酒店露过面。费金跟酒吧里的一个男人打了个手势,就照直上楼,打开一扇房门,悄悄溜了进去。他用一只手挡住亮光,焦急地向四周看了看,看样子是在找人。

  屋子卫点着两盏煤气灯,窗板紧闭,褪色的红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不透一点光。天花板漆成了黑色,反正别的颜色也会被烛火熏黑的。室内浓烟滚滚,乍一进去,简直什么东西也分辨不出来。不过渐渐地,部分烟雾从打开的门口散出去,可以看出屋子里是一大片和涌进耳朵的噪音一样乱糟糟的脑袋。随着眼睛逐渐适应环境,旁观者看得出室内来客众多,男男女女挤在一条长桌的周围,桌子上首坐着手拿司令锤的主席,一位鼻子发青,脸部因牙疼而包扎起来的专业人士坐在室内一角,正叮叮咚咚地弹奏着一架钢琴。

  费金轻手轻脚地走进去,那位专业人士的手指以弹奏序曲的方式,飞快地滑过键盘,结果引来了要求点歌的普遍呼声。鼓噪停息之后,一位小姐为大家献上了一支有四段歌同的民谣,在每一节之间,伴奏的人都要把这支曲子从头弹一遍,他使出浑身解数,弹得震天价响。一曲唱罢,上席发表了一通感受,随后,坐在主席左右的两位专业人士又自告奋勇唱了一首二重唱,赢得一片喝彩。

  真正有意思的还在于观察一下某些超群出众的面孔。主席本人(也是店主)是一个粗俗暴躁、膀大腰圆的家伙,演唱进行的时候,他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像是陶醉在欢乐之中似的,他一只眼观察着发生的一切,一只耳朵聆听着人们议论的每一件事——两者都很敏锐。他身边的歌手个个面带职业上的淡漠,接受大家的赞誉,把越来越喧闹的崇拜者献上的十来杯掺水烈酒喝下去。这些崇拜者脸上流露出的邪恶表情几乎可以说应有尽有,而且几乎是每一个阶段的都有,正是他们脸上这种可憎可恶的表情让人非看一眼不可。他们脸上的奸诈、凶恶和不同程度的醉态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女人——有几个女人还保留着最后一丝若有若无的青春气息,几乎眼看就要褪去。另外一些女人已经丧失了作为女性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和痕迹,展现出来的不过是淫乱和犯罪留下的一具令人恶心的空壳,有几个还仅仅是姑娘,其余的是些少妇,都还没有度过生命的黄金时代——构成了这幅可怕的画面上最阴暗最凄凉的部分。

  费金感到烦恼的并不是什么高尚的感情,当这一切正在进行的时候,他急切地顺着一张张面孔看过去,但显然没有看见要找的那个人。接着,他终于捕捉到了坐在主席位子上的那个人的目光,便微微向他招了招手,跟进来时一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房间。

  “有什么事要我效劳吗,费金先生?”那人尾随着来到楼梯口,问道。“你不跟大伙一块儿乐乐?他们一定高兴,个个都会很高兴。”

  费金烦躁地摇了摇头,低声悦:“他在这儿吗?”

  “不在。”那人回答

  “也没有巴尼的消息?”费金问。

  “没有,”那人答道,他正是瘸子店老板,“非等到平安无事了,他不会出来活动。我敢肯定,那边查到线索了,只要他动一动,立刻就会把这档子事搞砸了。他一点没事,巴尼也是,要不我也该听到他的消息了。我敢打赌,巴尼会办得稳稳当当的。那事就交给他了。”

  “他今天晚上会来这儿吗?”老犹太和先前一样,把这个“他”字说得特别重。

  “孟可司,你是指?”老板迟疑地问。

  “嘘!”老犹太说,“是啊。”

  “肯定会来,”老板从表袋里掏出一块金表。“刚才我还以为他在这儿呢,你只要等十分钟,他准——”

  “不,不,”老犹太连声说道,他好像尽管很想见一见此人,又因为他不在而感到庆幸。“你告诉他,我来这儿找过他,叫他今天晚上一定到我那儿去。不,就说明天。既然他没在,那就明天好了。”

  “好吧。”那人说,“没别的事了?”

  “眼下没什么要说的了。”老犹太说着往楼下走去。

  “我说,”对方从扶手上探出头来,沙哑地低声说道,“现在做买卖正是时候。我把菲尔·巴克弄这儿来了,喝得个醉,连一个毛孩子都能收拾他。”

  “啊哈!现在可不是收拾菲尔·巴克的时候,”老犹太抬起头来,说道,“菲尔还有些事要做,然后我们才会和他分手。招呼客人去吧,亲爱的,告诉他们好好乐一乐——趁他们还活着。哈哈哈!”

  老板跟着老头儿打了个哈哈,回客人那边去了。左右无人,费金脸上立刻恢复了先前那副忧心忡忡的表情。他沉思了一会儿;叫了一辆出租马车,吩咐车夫开到贝丝勒尔草地去。他在离赛克斯先生的公馆还有几百码的地方下了马车,徒步走完余下的一小段路。

  “哼,”老犹太嘟嘟哝哝地敲了敲门。“要是这里头有什么鬼把戏的话,我也要从你这儿弄个明白,我的小妞,随你怎么机灵。”

  开门的女人说南希在房间里。费金蹑手蹑脚地走上楼,连问也没有问一声就走了进去。姑娘独自一人,蓬头散发地伏在桌子上。

  “她在喝酒,”老犹太冷漠地思忖着,“也许是有什么伤心事。”

  老头儿这样思忖着,转身关上房门,这声音一下子把南希姑娘惊醒了。她紧紧盯住费金那张精明的面孔,问有没有什么消息,又听他把托比·格拉基特说的情况细细讲了一遍。事情讲完了,她一句话也没说,又像刚才那样趴在桌上,一言不发。她烦躁地把蜡烛推到一边,有一两次,她神经质地换一下姿势,双脚沙沙地在地上蹭来蹭去,不过,也就是如此了。

  趁着彼此无话可说的功夫,老犹太的目光忐忑不安地在屋子里扫了一圈,好像是要证实一下房间里的确没有赛克斯已经偷偷溜回来的任何迹象。这一番巡视显然使他感到满意,他咳嗽了三两声,千方百计地想打开话题,可姑娘根本不理他,只当他是个石头人。末了,他又作了一次尝试,搓了搓手,用最婉转的口气说:

  “你也该想想,眼下比尔在什么地方,是吗,亲爱的?”

  姑娘呻吟着,作出了某种只能听懂一半的答复,她说不上来,从她发出这种压抑的声音来看,她像是快哭出来了。

  “还有那个孩子,”老犹太瞪大眼睛,看了看她的表情。“可怜的小娃娃。丢在水沟里,南希,你想想看。”

  “那个孩子,”南希突然抬起头来,说道,“在哪儿也比在我们中间好。只要这事没有连累比尔,我巴不得他就躺在水沟里死掉,嫩生生的骨头烂在那儿。”

  “哦!”老犹太大吃一惊,喊道。

  “嗳,就是这样,”姑娘迎着他那直愣愣的目光,回答说。“要是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他,知道最糟糕的事情过去了,我才高兴呢。有他在身边真叫我受不了。一看见他,我就恨我自己,也恨你们所有的人。”

  “呸!”老犹太轻蔑地说,“你喝醉了。”

  “我醉了?”姑娘伤心地叫道,“可惜我没醉,这不是你的错。依着你的心思,你巴不得我一辈子不清醒,除了现在——怎么样,这种脾气你不喜欢?”

  “是啊。”老犹太大怒,“不喜欢。”

  “那就改改我的脾气啊。”姑娘回了一句,随即放声大笑。

  “改改!”费金大叫起来,同伙这种出乎意料的顽固,加上这天夜里遇到的不顺心的事,终于使他忍无可忍。“我是要改改你的脾气。听着,你这个奥婊子。你给我听着,我现在只需要三言两语,就可以要赛克斯的命,跟我用手掐住他的牛脖子一样稳当。他要是回来了,把那孩子给撂在后头——他要是滑过去了,却不把那孩子交还我,不管是死是活——你如果不想让他碰上杰克·开琪①的话,就亲手杀了他。他一跨进这间屋子你就动手,不然你可要当心我,时间会来不及的。”

  

  ①英国历史上以残忍著称的刽子手(一六六三?——一六八六)。这里泛指刽子手。

  “这都说了些什么?”姑娘不禁叫了起来。

  “什么?”费金快气疯了,继续说道,“那孩子对于我价值成百上千英镑,运气来了,我可以稳稳当当得到这么大一笔钱,就因为一帮我打一声口哨就能叫他们送命的醉鬼精神失常,倒要我失去该我得到的东西吗?再说,我跟一个天生的魔鬼有约,那家伙就缺这份心,可有的是力气去,去——”’

  老头儿气喘吁吁,说到这里叫一个词卡住了,在这一瞬间,他突然打住了怒火的宣泄,整个样子都变了。他那蜷曲的双手刚才还在空中乱抓,两眼瞪得滚圆,脸上因激怒而发青,可这会儿,他在椅子里蜷作一团,浑身直哆嗦,生怕自己暴露内心的奸诈。他沉默了一会儿,大着胆子扭头看了看同伴,见她依然和刚才醒来时一样无精打采,又多少显得放心了。

  “南希,亲爱的,”老犹太用平时的口气,哭丧着说,“你不见怪吧,亲爱的?”

  “你别再烦我,费金。”姑娘缓慢地抬起头来,答道,“要是比尔这一次没有得手的话,他还会干的。他已经替你捞到不少好处,只要办得到,还会捞到很多很多,办不到就没法子了,所以你就别提了。”

  “那个孩子呢,亲爱的?”老犹太神经质地连连擦着掌心。

  “那孩子只好跟别人去碰碰运气了,”南希赶紧打断他的话,“我再说一遍,我已不得他死,他就不会再受伤害,脱离你们这一伙——就是说,如果比尔没事的话。既然托比都溜掉了;比尔肯定出不了事,比尔再怎么着也顶他托比两个。”

  “我说的事怎么办,亲爱的?”老犹太目光灼灼地盯着她,说道。

  “你如果要我做什么事,你得从头再说一遍,”南希回答,“真要是这样,你最好还是明天再说。你刚折腾一阵,现在我又有点糊涂了。”

  费金又提出了另外几个问题,一个个都带着同样的含意,一心想要弄清这姑娘是不是已经听出他刚才脱口说出的暗示,然而她回答得干干脆脆,在他的逼视下又显得极其冷漠,他最初的想法看来是对的,她大不了多喝了两杯。的的确确,老犹太的一班女弟子都有一个普遍的缺点,南希也不例外,这个缺点在她们年龄较小的时候受到的鼓励多于制止。她那蓬头垢面的样子和满屋浓烈的酒气,为老犹太的推测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她当时先是像前边描述的那样发作一气,接着便沉浸在抑郁之中,随后又显出百感交集、无以自拔的样子,刚刚还在垂泪,转眼间又发出各种各样的喊声,诸如“千万别说死啊”什么的,还作出种种推测,说是只要太太、先生们快活逍遥,什么事也不打紧。费金先生对这类事一向很有经验,见她果真到了这种地步,真有说不出的满意。

  这一发现使费金先生安心了。他此行有两个目的,一是把当天夜里听到的消息通知南希,二是亲眼核实一下赛克斯还没有回来,现在两个目的都已经达到,便动身回家,丢下自己的年轻同伙,由她伏在桌子上打瞌睡。

  这时已经是午夜时分。天色漆黑,严寒刺骨,他实在没有心情闲逛。寒风掠过街道,似乎想把稀稀落落的几个行人当作尘土、垃圾一样清扫掉,行人看得出都在急急忙忙赶着回家。不过,对于老犹太来说倒是一路顺风,强劲的阵风每次粗暴地推他一把,他都要哆嗦一阵。

  他走到自己住的这条街的转角上,正胡乱地在口袋里摸大门钥匙,这时一个黑影从马路对面一个黑洞洞的门廊里窜出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他身边。

  “费金。”一个声音贴近他耳边低声说道。

  “啊。”老犹太旋即转过头来,说道。“你是——”

  “是的。”陌生人打断了他的话。“我在这儿转悠了足有两个小时,你到什么鬼地方去了?”

  “为你的事,我亲爱的,”老犹太顾虑重重地瞟了伙伴一眼,说话间放慢了步子。“一个晚上都是为了你的事。”

  “哦,那还用说。”陌生人嘲弄地说了一句。“好啊,情况如何?”

  “情况不好。”老犹太说。

  “情况不坏吧,我想?”陌生人骤然停了下来,看了看对方,神色也很惊慌。

  老犹太摇摇头,刚打算回答,陌生人要他打住,这时两人已经来到费金的门前,陌生人指着大门说,有什么事最好还是进屋去说,自己在附近站了那么久,饱受风寒,连血都冻僵了。

  费金面带难色,似乎很想推托,深更半夜的,自己不便把生人带到家里。果不其然,费金咕咕哝哝地说了一通,屋里没有生火什么的,可是同伴却专横地重申自己的要求,他只得打开门,要同伴进来之后轻轻把门关上,自己去取个亮。

  “这儿黑得跟坟墓一样,”那人摸索着朝前走了几步。“快一点。”

  “把门关上。”费金从过道尽头小声地说。话音未落,门发出一声巨响关上了。

  “这可没我的分,”另一位一边辨方向,一边说。“是风刮过去的,要不就是它自个儿关上的。快把亮拿过来,不然我会在这该死的地洞里撞个脑袋开花的。”

  费金摸黑走下厨房楼梯,稍停又擎着一支点亮的蜡烛走上来,还带  来了消息,托比·格拉基特已经在楼下里间睡着了,几个少年在前边一间,也都睡了。他招招手要陌生人跟上,自己领路往楼上走去。

  “在这儿我们可以有什么说什么,亲爱的,”老犹太推开二楼上的一道门,说道。“百叶窗有几个窟窿,我们把蜡烛搁在楼梯上,隔壁绝对看不到亮,喏。”

  老犹太嘴里念叨看弯下腰,把蜡烛放在上边一段楼梯上,正对房    门后放看一张没有椅罩的躺椅或者沙发,除此以外,没有一样能搬走的

  东西。陌生人在躺椅上坐下来,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老犹太把扶手椅拖过来,两个人对面而坐。这里不算太黑,房门半开着,外边那盏蜡烛把一束激光投射到对而墙上。

  他们压低嗓门谈了一阵。除了偶尔几个断断续续的字眼,谈话的内容一点也听不清,尽管如此,听众还是不难听出费金似乎正在就同伴的某些言词替自己辩护,而后者相当烦躁。他们就这样嘀咕了一刻钟,或许稍多一点,孟可司——老犹太在谈话过程中几次用这个名字来称呼陌生人——略略提高嗓门说道:

  “我再跟你说一遍,这事安排得糟透了。干吗不让他和另外几个呆在一块儿,把他训练成一个偷偷摸摸的鼻涕虫扒手不就结了?”

  “哪有这么简单哩!”老犹太耸了耸肩,喊道。

  “哦,你是说你就是有法子也办不到,是不是?”孟可司板着面孔,问道。“你在别的小子身上不是于过好几十次了吗?只要你有耐心,顶多一年,不就可以让他给判个刑,稳稳当当地送出英国,说不定还是一去不回,是不是?”

  “这事好处归谁,亲爱的?”老犹太谦卑地问。

  “我啊。”孟可司回答。

  “又不是我,”老犹太谈吐间显得十分恭顺。“他本来对我有用。一桩买卖两方都要做,那就得照顾两方面的利益才对,是不是,我亲爱的朋友?”

  “那又怎么着?”孟可司问。

  “我发觉要训练他干这一行还挺费事,”老犹太答道,“他不像别的处境相同的小子。”

  “见他的鬼去,是不一样。”那人咕噜着,“不然老早就成小偷了。”

  “我抓不到把柄,叫他变坏,”老犹太焦急地注视着同伴的脸色,继续说道。“他还没沾过手,能吓唬他的东西我一样也没有,刚开头的时候,我们横竖得有点什么,要不就是白费劲。我能怎么样?派他跟机灵电和查理一块儿出去?一出门就叫我们吃不消,亲爱的。为了我们大家,我真是提心吊胆。”

  “这不关我的事。”孟可司说道。

  “是啊,是啊,亲爱的。”老犹太故态复萌。“眼下我不是争论这件事。因为,假如压根就没有这回事,你根本不会注意到他,到后来你又发觉正想找的就是他。嗨,靠着那姑娘,我替你把他弄回来了,再往后她就宠上他啦。”

  “勒死那姑娘。”孟可司心急火燎地说。

  “嗨,眼下我们还不能那么干,我亲爱的,”老犹太微笑着答道。“再说了,那种事不是我们的本行,或者没准哪一天,我会巴不得找人给办了。这些小妞的底细,孟可司,我心里有数。一旦那孩子横下心来,她的关心不会比对一块木头多到哪儿去。你想叫他当小偷,只要他还活着,我就能让他从今以后干这一行。如果——如果——”老犹太朝对方身边凑过去——“这倒也不大可能,你听着——但万一发生最糟糕的情况,他死掉了——”

  “那不是我的错。”另一位惊恐万状地插了进来,双手颤抖地扣住费金的肩膀。“听着,费金。这事我可没插手,从一开始我就告诉你了,什么事都可以,只是不能让他死,我不想看见流血,这种事迟早会暴露,还会搅得人老是鬼缠身。如果他们开枪打死了他,责任绝不在我。你听见没有?快放把火烧掉这鬼地方。那是什么?”

  “什么?”老犹太也惊叫一声,伸手将吓得跳起来的胆小鬼拦腰抱住。“在哪儿?”

  “那边。”孟可司朝对面墙上瞪了一眼。“那个人影。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影子,裹着披风,戴了顶软帽,一阵风似地贴着护墙板溜过去。”

  老犹太松开手臂,两人慌忙从屋里奔出去。蜡烛还立在原来的地方,穿堂风已经刮得它一片狼藉,烛光照出的只有空荡荡的楼梯和他俩惨白的面孔。他们凝神听了一下,整个房子笼罩在一片死寂之中。

  “那是你的幻觉。”老犹太说着从地上端起蜡烛,伸到同伴面前。

  “我可以发誓,我看得清清楚楚。”孟可司哆哆嗦嗦地答道。“我第一眼看见的时候,那个影子正向前弓着身子,我一开口,它就跑开了。”

  老犹太轻蔑地向同伴那张吓得发青的面孔扫了一眼,说了声只要他乐意,可以跟着自己去看一下,便朝楼上走去。他们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看过去,屋子里空空如也,冷得出奇。他们下到走廊里,随后又走进地下室。淡青色的潮气垂附在矮墙上边,蜗牛、鼻涕虫爬过的痕迹在烛光映照下闪闪发亮,然而一切都死一般地沉寂。

  “你现在认为如何?”他们又回到走廊里,老犹太说道。“我们俩不算,这屋里除了托比和那班小鬼,一个人也没有,他们也够安分的。你瞧。”

  老犹太从衣袋里掏出两把钥匙作为凭证,解释说,他第一次下楼的功夫就把门锁上了,为的是谈话绝对不受干扰。

  孟可司先生面对这一新添的证据顿时犹豫起来。两人又继续进行了一番毫无结果的搜索,他的抗议渐渐变得不那么激昂了,接着他发出几声狞笑,承认那可能只是自己冲动之下产生的想像罢了,不过当天夜里他再也不愿意换个话题继续说下去,因为他猛然想起这时已经一点多了,于是这一对亲密朋友便分手了。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09

《雾都孤儿》第二十七章

(为前一章极不礼貌地把一位女士抛在一旁赔礼补过。)

  一个无足轻重的作家,让诸如教区干事这样举足轻重的角色背对火炉,大衣下摆撩起来夹在胳膊底下,在一边久等,一直等到笔者高兴放他稍息为止,这种作法是极为失礼的。捎带着又把干事曾报以脉脉含情的目光的一位女士也给怠慢了,这与作者的身份或者骑士风度就更不合适了,干事刚才在她耳旁低声倾诉过的甜言蜜语是有很大来头的,完全足以叫无论哪个级别的小姐、太太听了心里卜卜直跳。身为这部传记的作者,本人的笔尖始终追寻着这些话语——在下对自己的地位十分清楚,并且对权势人物抱有恰如其分的敬意——急于向他们表示他们的职位所要求的尊重,并区尽到他们的高贵身份和(随之而来的)崇高品德要求笔者务必尽到的一应礼节。的确,基于这个目的,笔者曾打算在这里就教区干事的神圣权力进行一番论述,并阐明这样一种立场,即教区干事不会出错,心平气和的读者肯定会既感到高兴,又有所收获。然而不幸的是,由于时间和篇幅有限,笔者不得不把这一通议论推迟到某个更为方便、适当的时候,届时本人将要论证,一名经过合法手续任命的干事——就是说,一位隶属教区济贫院,在职权范围内参与该区教会事务的教区干事——凭职权具有人类的一切长处和优秀品质,而一般的公司干事、法院干事甚至小教堂的干事,与这些长处当中任何一种的距离可能还有十万八千里(只有最后一类属于例外,他们处于一种非常低贱的地位)。

  邦布尔先生把茶匙的数目重新点了一遍,又掂了掂方糖夹子,对奶锅作了一番更为周密的考察,对于家具的一应情形,乃至那几张马鬃椅垫,他都—一做到心中有数,这一程序又重复了六七次,他这才想起柯尼太太也该回来了。他一时思绪万千。柯尼太太归来的足音又老是听不见,邦布尔先生不禁想到,浏览一下柯尼太太的柜橱里的东西,以便进一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当算是一种无伤大雅而又合乎道德的消遣方法。

  邦布尔先生贴近锁孔听了一下,确信没有人朝这间屋子走来,便从基层着手,了解三个长抽屉里的内容:里边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衣物,样式和质地都很讲究,用两层旧报纸细心地保护起来,上边还点缀着熏衣草的干花,这一点似乎使他格外满意。他打开右边角落上的抽屉(钥匙就在里边),看见里边放着一个上了锁的小匣子,他摇了摇,匣子里发出一阵令人愉快的响声,好像是金币的丁当声。邦布尔先生步态庄重地回到壁炉前边,恢复了先前的姿势,神色严肃而果断地说道:“就这么办。”这一份意义重大的公告发布完毕,他怪模怪样地摇了十分钟脑袋,活像是在苦苦劝告自己当一只讨人喜欢的狗一样。随后他侧着身子,对自己的双腿左看右看,似乎非常开心,兴趣盎然。

  他正在悠哉游哉地进行后一种鉴定,柯尼太太慌慌张张奔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倒在炉边的椅子上,一只手捂住眼睛,另一只手压在胸脯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柯尼太太,”邦布尔先生朝女总管弯下腰来,说道,“怎么回事,夫人?出事了,夫人?你回答我啊,我可是如坐——如坐——”慌张之下,邦布尔没能立刻想起“针毡”这个词,便用“破瓶子”支吾过去了。

  “呃,邦布尔先生!”女总管大叫一声,“刚才真烦死我了。”

  “烦死了,夫人!”邦布尔先生惊呼,“谁有这么大胆子——?我知道了。”邦布尔先生耐住性子,摆出固有的庄重气派,说道。“准是那帮可恶的穷鬼。”

  “光想想就烦死人。”女总管直打哆嗦。

  “夫人,就别想它了。”邦布尔先生答道。

  “我忍不住。”女士抽抽搭搭地说。

  “夫人,那就来点什么,”邦布尔先生很是体贴地说,“一丁点葡萄酒?”

  “这不行啊。”柯尼太太回答,“我喝不——欧!在右边角落最上边一格——呃!”这位可敬的女士说罢,神思恍格地指了指食橱,发出一阵由于内心恐慌引起的抽筋。邦布尔先生向壁橱冲去,按照这一番上气不接下气的指示,从格板上抓起一只容量一品托的绿色玻璃瓶,将瓶中之物斟了满满一茶杯,递到这位女士唇边。

  “现在好点儿了。”柯尼太太喝了半杯,身子又缩了回去。

  邦布尔先生虔诚地抬眼望着天花板感谢上苍。接着又把目光移下来,落到茶杯的边沿上,他端过杯子凑到鼻子底下。

  “薄荷,”柯尼太太有气无力出说,一边笑吟吟地望着教区干事。“尝尝。放了一点——里头放了一点别的东西。”

  邦布尔先生带着似信非信的神情,尝了尝这种药,咂咂嘴唇,又尝了尝,最后把空茶杯放下来。

  “喝着真叫人舒坦。”柯尼太太说。

  “的的确确舒坦哩,太太。”教区干事一边说,一边把椅子挪到女总管身旁,温柔地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惹她心烦。

  “没什么,”柯尼太太说道,“我是个容易激动、脆弱、愚蠢的女人。”

  “不脆弱,夫人,”邦布尔回了一句嘴,略略把椅子挪得更近了一点。“柯尼太太,你是一个脆弱的女人吗?”

  “我们都是脆弱的。”柯尼大大搬出了一条普遍原理。

  “就算是吧。”干事说道。

  随后的一两分钟里,双方什么话也没说,待到这段时间届满,邦布尔先生为了替这种观念配上插图,便将先前搭在柯尼太太椅背上的左臂移到柯尼太太的裙带上,逐渐围住了她的腰。

  “我们都是脆弱的。”邦布尔先生说。

  柯尼太太长叹一声。

  “不要叹气,柯尼太太。”

  “我忍不住。”柯尼太太说着又叹了一口气。

  “这是一个非常舒适的房间,夫人。”邦布尔先生扭头看了一眼。“要是再有一间,夫人,就十全十美了。”

  “一个人住太多了。”女士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两个人住就不算多。”邦布尔先生的口气很柔和。“呃,柯尼太太?”

  教区干事说这番话的时候,柯尼太太的头垂了下去,干事低下头,瞅了瞅柯尼太太的脸色。柯尼太太很有分寸地把头扭到一边,伸手去拿自己的手绢,但无意之间把手放到了邦布尔先生的手里。

  “理事会配给你煤了,对吗,柯尼太太?”干事一边说,一边情意切切地握紧她的手。

  “还有蜡烛。”柯尼太太也轻轻地迎接这种压力。

  “煤,蜡烛,外加免收房租,”邦布尔先生说,“噢,柯尼太太,你真是一位天使。”

  柯尼太太再也无法抗拒这样奔放的感情,她倒在了邦布尔先生的怀里。那位绅土激动之下,在她那贞洁的鼻尖上印下了一个热吻。

  “何等的教区缘分啊。”邦布尔先生欣喜若狂地嚷了起来,“斯洛特先生今天更糟糕了,你知道吗,我的美人?”

  “知道。”柯尼太太红着脸答道。

  “医生说了,他活不了一个星期,”邦布尔先生继续说道,“他是济贫院的头儿,他一死就会留下一个空位子,一个必须填上的空位。噢,柯尼太太,这件事开辟了多么美妙的前程啊。把两颗心连在一起,两个家合成一个,这该是多好的机会。”

  柯记太太管自抽噎着。

  “快说啊,那个小小的字眼?”邦布尔先生朝羞答答的美人弯下腰来。“那一个小啊,小啊,小而又小的词,我可爱的柯尼,说啊?”

  “是——是——是的。”女总管说着发出一声叹息。

  “再说一次,”干事毫不放松,“把你这份宝贵的感情凝聚起来,再说一次。什么时候办?”

  柯尼太太两次想说出来,两次都说不出口。末了她鼓足勇气,搂住邦布尔先生的脖子说,这事全看他的意思了,他真是“一只叫人无法抗拒的鸭子”。

  事情就这么相亲相爱皆大欢喜地敲定了。作为郑重签署合约的一个仪式,他俩又满满地倒了一杯薄荷混合剂,女士心跳得厉害,激动无比,这一杯混合剂显得尤为必要。喝过饮料,她把老沙丽病死的事告诉了邦布尔先生。

  “很好,”那位绅士呷了一口薄荷剂,说道。“我回家的时候,上苏尔伯雷铺子里去一下,通知他明天早晨就送来。就是这事吓着你了,我的心肝?”

  “不是什么特别的事,亲爱的。”女士闪烁其词地说。

  “一定有事的,我的心肝,”邦布尔先生一口咬定,“你难道不愿意告诉你自个儿的老邦?”

  “现在不谈这些,”女土答道,“改天吧,等我们结婚以后,亲爱的。”

  “我们结婚以后!”邦布尔先生嚷着说,“莫不是哪一个穷小子竟然厚颜无耻到——”

  “不,不,心肝。”女士忙不迭地打住。

  “假如我认定了有这么回事,”邦布尔先生继续说道,“只要我认为他们当中有哪一个,胆敢向这张美丽的面孔抬一下他的下流眼睛的话——”

  “他们没那么大胆子,心肝。”女士应声说道。

  “他们最好别这样。”邦布尔先生握紧拳头说道,“我倒是要看看哪个人,不管是教区的,还是教区外的,敢做这种事,我要让他知道,他不会有第二次了。”

  如果没有慷慨激昂的手势来加以润色,似乎可以认为这番话绝不是对那位女士的魅力的高度赞扬,然而邦布尔先生在发出这一通恐吓的同时,伴之以种种好斗的姿势,他勇于献身的这一明证深深打动了柯尼太太,她带着无限倾慕的神色,发誓说他的的确确是一只讨人喜欢的小鸽子。

  这只鸽子把外套衣领翻起来,戴上三角帽,与自己未来的搭档长时间热烈拥抱,就又一次迎击凛冽的夜风去了。他在男性贫民收容室里逗留了几分钟,臭骂了他们几句,目的是让自己放心,他将以必不可少的尖刻来填补济贫院院长的空缺。邦布尔先生自信自己能够胜任,喜滋滋地离开了那幢楼房,满脑子装的都是即将得到擢升的一幅幅光彩照人的幻象,一路来到丧事承办人的铺子门前。

  这功夫,苏尔伯雷先生和苏尔伯雷太大都上外边吃茶点晚餐去了。尽管已经过了平时打烊的时间,铺子却还没有关门,诺亚·克雷波尔什么时候都无意承担过多的体力消耗,只在便于发挥吃喝这两种功能的时刻才有必要的动作。邦布尔先生用他的手杖在柜台上敲了几下,仍一点也没引起注意,他见后边小客厅的玻璃窗里透出一点亮光,便大胆往里边瞅了一眼,想瞧瞧里边在干什么。他看出个究竟之后,不觉大吃一惊。

  晚餐桌布已经铺好了,奶油、面包、碟子、酒杯,还有一罐黑啤酒、一瓶葡萄酒,摆了满满一桌。桌子上首,诺亚·克雷波尔先生懒洋洋地靠在一把安乐椅里,双腿跷在扶手上,一只手握着一把张开的大折刀,另一只手拿着一大块涂满奶油的面包。夏洛蒂紧挨着站在他身边,正从一只桶里把牡砺拿出来剖开,克雷波尔先生也很平易近人,以一种相当可观的胃口将牡砺咽下去。这位年轻绅士的鼻子周围比平时还要红,右眼眨巴着老是盯住一个什么地方,意味着他已经略有几分醉意。他吞食牡砺时表现出的浓厚兴趣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他只知道牡砺对于内火上升有一定清凉解热作用,别的东西都不足以说明这一点。

  “这只肥的味道不错,诺亚,亲爱的。”夏洛蒂说道,“尝尝看,尝啊,就这一只。”

  “牡砺还真好吃。”克雷波尔先生咽下那只牡砺,评论道,“真可惜,吃不了几只就叫你觉得不舒服了,不是吗,夏洛蒂?”

  “这可真残酷。”夏洛蒂说。

  “可不是嘛。”克雷波尔先生随声附和,“你不喜欢吃牡砺?”

  “不太喜欢。”夏洛蒂回答,“我喜欢看着你吃,亲爱的诺亚,比我自己吃还有味道哩。”

  “哟。”诺亚若有所思地说,“真奇怪。”

  “再吃一只,”夏洛蒂说道,“这一只须子多美,多嫩。”

  “我再也吃不下了,”诺亚说道,“不好意思,上这边来,夏洛蒂,我要亲你一下。”

  “好啊。”邦布尔先生闯了进来,“先生,再说一遍。”

  夏洛蒂尖叫一声,脸藏进了围裙里。克雷波尔先生把双腿放下来,在姿势方面没有其他的变化,他带着酒后的恐惧直瞪瞪地望着教区干事。

  “再说一遍,你这个胆大包天的混小子。”邦布尔先生说道,“还敢提这种事,先生?你这个不要脸的疯妮子,你还长他威风?亲她啊。”邦布尔先生义愤填膺地喝斥着,“哼。”

  “我才不想亲她呢。”诺亚哭了,“她老是来亲我,也不管我喜欢不喜欢。”

  “呃,诺亚!”夏洛蒂委屈地叫了起来。

  “你就是,你自己也知道是这样、”诺亚反戈一击,“先生,她老是来这一手,邦布尔先生,摸我的下巴,对不住,先生,做出各式各样亲热的样子。”

  “闭嘴!”邦布尔先生厉声喝道,“小姐,你给我滚下楼去。诺亚,把店门关上。你家老板回来之前,你要是敢说一个字,当心你的小命。他一回来,你就告诉他,邦布尔先生说了,要他明天吃过早饭送一口老太婆的棺材过去,先生,听见了?亲啊!”邦布尔举起双手,大吼一声。“这个教区,下等阶级的罪孽邪恶真是可怕。议会要是再不考虑他们的那些个劣迹,这个国家就要破产,农民的品性也就永远完蛋了。”教区干事说完这番话,神色高傲而阴郁地迈开大步,跨出丧事承办人的店铺。

  我们已经陪着他在回家的路上走了很长一段,那个老太婆的丧事也已做好了一切准备,现在让我们去打听一下奥立弗·退斯特的下落,看看托比·格拉基特丢下他以后,他是否还躺在水沟里。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0

《雾都孤儿》第二十八章

(找寻奥立弗,接着讲述他的遭遇。)

  “让狼咬断你们的脖子。”赛克斯小声地说,牙齿咬得格格直响。“有朝一日你们谁也躲不掉,你们会把嗓子喊得更哑的。”

  赛克斯骂骂咧咧地把这一番诅咒发泄出来,脸上那副不顾死活的样子充分体现了他的那种不顾死活的脾气。他把受伤的奥立弗横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口过头去看看后面的追兵。

  夜黑雾浓,什么东西也辨别不出来,只有嘈杂喧闹的呼喊声在空中震响,邻近的狗被告急的钟声惊醒,此呼彼应地吠叫起来,四下里响成一片。

  “站住,你这个胆小鬼!”这个强盗见托比·格拉基特撒开两条长腿,已经抢在了前边,便厉声喝道。“站住!”

  听到第二声吆喝,托比猝然停了下来。他还不敢肯定自己已经脱离了手枪的射程,赛克斯可是根本没有心思闹着玩的。

  “帮忙把这小子弄走,”赛克斯杀气腾腾地向同伙打了个手势。“回来!”

  托比做出一副要折回来的样子,慢吞吞地朝这边走来,却大着胆子表示自己老大不情愿回去,声音不大,又因为喘气,说得断断续续。

  “快些!”赛克斯叫道,他把奥立弗放在脚下一条干枯的水沟里,从衣袋里拔出一支手枪。“别跟我耍滑头。”

  就在这时,喧闹声变得更嘈杂了。赛克斯又一次扭头看了看,可以断定追兵正在爬他所处的这一片田野的篱笆门,有两只狗跑在头里。

  “全完了,比尔!”托比喊道,“扔下这孩子,赶快溜。”格拉基特先生情愿到朋友的枪口底下去碰碰运气,也不愿意乖乖落入敌人手中,说完这句临别赠言,便正大光明地开了小差,一溜烟跑掉了。赛克斯咬了咬牙,又回头看了一眼,把刚才胡乱裹住奥立弗的那件披风往直挺挺倒在地上的孩子身上一扔,顺着篱笆墙跑开了,看样子是想把后边的人从孩子躺着的地点引开。他在与上述地点垂直相交的另一道篱笆跟前骤然停了一下,高举手枪在空中画了一个圈,越过篱笆逃走了。

  “嗨,嗨,在那边!”一个声音哆哆嗦嗦地在后边嚷道,“品切尔!尼普顿!过来,过来!”

  这两只狗跟它们的主人一样,似乎对正在进行的这场比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爽爽快快地听从了命令。这功夫,三个已经在这片田野上跑了一段距离的男人停止了搜索,聚在一块儿商量起来。

  “我的意思,或者至少应该说,我的命令吧,”一行中最胖的一位说道,“我们还是赶紧回去。”

  “凯尔司先生认可的事我没有不赞同的。”一个身材较矮但绝对不能算单薄的男人说,他脸色非常苍白,举止文雅,一般受到惊吓的人常常就是这副模样。

  “绅士们,我可不愿意显得没有风度,”第三位已经把狗唤了回来,说道。“凯尔司先生拿主意就是了。”

  “当然,”矮个子回答,“无论凯尔司先生说什么,我们都不会反驳。不,不,我清楚自己的处境。谢天谢地,我很清楚自己的处境。”老实说,这小个子的确好像很明白自己的处境,也完全明白这实在不能算一种令人向往的处境,说话间,他的牙齿一直咔哒咔哒响个不停。

  “你害怕了,布里特尔斯。”凯尔司先生说道。

  “我不怕。”布里特尔斯说。

  “你怕了,布里特尔斯。”凯尔司说。

  “你这是瞎扯,凯尔司先生。”布里特尔斯说道。

  “你撒谎,布里特尔斯。”凯尔司先生说。

  眼下这四句你来我往的顶撞起因于凯尔司先生的嘲弄,而凯尔司先生出口伤人是因为感到气愤,别人用一句恭维话作掩护,就把再次回去的责任推到自己头上了。第三个人以十足哲学家的风范结束了这场争论。

  “我来说说是怎么回事,绅士们,”他说道,“我们都害怕了。”

  “说你自个儿吧,先生。”凯尔司先生说,一行中脸色最苍白的要算他了。

  “是说我自己,”第三位答道,“在这种情形下,感觉害怕是很自然的,没有什么不对。我的确害怕了。”

  “我也一样,”布里特尔斯说,“只不过压根没有必要那样虚张声势,指责别人害怕了。”

  这一坦率的自白使凯尔司先生的心肠软了下来,他当即承认自己也很害怕,于是三个人一起转过身来,步调一致地往回跑去,跑着跑着,凯尔司先生(在同伴当中他最气短,又拖着一把干草叉),极其大度地主张停一停,让他为刚才出言不逊表示一下歉意。

  “不过这事也真奇怪,”凯尔司先生解释完毕之后说道,“一个人只要血气上来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恐怕会犯谋杀罪——这我知道——如果我们逮住那帮恶棍当中的一个的话。”

  另外两位也有同感,他们的血气也和他一样都消退下去了,跟着便开始思考气质上的这种突变原因何在。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凯尔司先生说,“准是那道篱笆门。”

  “真要是它,我并不觉得奇怪。”布里特尔斯大声疾呼,他立即采纳了这个主意。

  “你尽管相信好了,”凯尔司说道,“有那扇门挡着,火气才没撞上来。我感觉到了,我正要从门上爬过去,火气突然烟消云散了。”

  真是无独有偶,另外两位在同一时刻也经历了同一种令人不愉快的感受。显而易见,问题在于那道篱笆门,尤其是考虑到发生这一突变的时间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三个人都回忆起了,他们正是在突变发生的一瞬间出现在强盗眼前的。

  谈话的是三个人,其中有那两个吓跑了夜贼的男子,还有一个是走街串巷的补锅匠。补锅匠本来正在外屋睡觉,给叫醒过来,带着他的两只杂牌狗参加了这场追击。凯尔司先生身兼二职,是这家老太太手下的领班和管家。布里特尔斯是一个小听用,自幼便替老太太当差,至今仍被当成一个没有出息的毛孩子,尽管他已经三十出头了。

  三个人用诸如此类的叙谈相互壮胆,但却依然紧紧地挤在一块儿,每当一阵疾风刮过,树枝飒飒作响,他们仁都要心神不定地直往后看。他们事先便把提灯留在树后,以免灯光指示强盗往哪个方向开火。他们窜到那棵树的后边,抓起提灯,一溜小跑地奔回家去。他们那灰蒙蒙的身影早已无法辨认,还可以看见灯光在远处闪烁摇曳,仿佛潮湿沉闷的空气正一刻不停地喷吐出一团团磷火似的。

  白昼缓慢地来临,四周更加寒气袭人。雾好似一团法浊的烟云,在地面滚来滚去。草湿漉漉的,小路和低洼的地方积满了泥水。腥臭腐败的风夹着潮气,呜呜地呻吟着,无精打采地一路刮过。奥立弗倒在赛克斯甩下他的那个地点,依然一动不动,昏迷不醒。

  天将破晓,第一抹暗淡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软弱无力地在空中闪射着微光,空气变得分外凛冽刺骨。黑暗中看上去模糊可怕的物体变得越来越清晰,逐渐恢复了为人熟知的形状。一阵骤雨僻哩啪啦地打在光秃秃的灌木丛中。尽管急雨打在身上,奥立弗却没有感觉到,他仍然直挺挺地躺在自己的泥土床上,无依无靠,不省人事。

  终于,一阵痛苦而微弱的哭声打破了四周的沉寂,孩子发出一阵呻吟,醒过来了。他的左臂给用一张披巾草草包扎了一下,沉甸甸地垂在身边,动弹不得,披巾上浸透了鲜血。他浑身瘫软,几乎无法坐起来。等到果真坐起来的时候,他吃力地掉过头去,指望有人救助,却不禁疼得呻吟起来。由于寒冷和疲劳,他身上的每一处关节都在哆嗦。他挣扎着站起身来,然而,从头到脚抖个不停,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奥立弗从长时间昏迷中苏醒过来不久,心中突然生出一种有蠕虫爬过的恶心感,好像是在警告他,如果他躺在那儿,就必死无疑。他站起来,试探着迈开脚步。他脑子里一片晕眩,像醉汉一样踉踉跄跄走了几步。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住了,脑袋软软地搭拉在胸前,磕磕绊绊朝前走去,究竟去哪儿,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时,许许多多纷乱迷惘的印象涌上了他的心头。他仿佛依然走在赛克斯与格拉基特之间,他俩还在气冲冲地斗嘴——他们讲的那些话又在他耳边响起。他狠命挣扎了一下,才没有倒在地上,这下好像醒悟过来了,发现自己正在跟他们说话。接着就是单独和赛克斯在一块儿,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路,跟前一天的情况一模一样。幻影一般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他感觉到那强盗紧紧抓住他的手腕。突然,开枪了,他连连后退,喧闹的喊声叫声在空中回荡,灯光在他的眼前闪动,四周闹闹嚷嚷,骚动不已,就在这时,一只看不见的手领着他匆匆走开。一种说不清楚的,令人不安的疼痛感穿透所有这些浮光掠影,一刻不停地侵扰、折磨着他。

  就这样,他跌跌撞撞地走着,几乎是无意识地从挡住去路的大门横木的空档或者篱笆缝隙之间爬过去,来到一条路上。到了这里,雨下大了,他才醒悟过来。

  他向四周看了看,发现不远的地方有一幢房子,或许他还有力气走到那儿。里边的人看他这份处境,说不定会可怜他的。就算他们不怜悯吧,他想,死的时候旁边有人总比死在寂寞的旷野里好一些。这是最后的考验,他使出全身力气,颤颤悠悠地朝那所房子走去。

  他一步步走近那所房子,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有关的细节他一点也回忆不起了,但这座建筑物的式样和外观好像在哪儿见过。

  那一道花园围墙。昨天晚上他就是跪在墙内的草地上,恳求那两个家伙发发慈悲的。这就是他们试图抢劫的那户人家。

  奥立弗认出了这个地方,一阵恐惧不由得袭上心头,在那一瞬间,他甚至忘记了伤口的疼痛,只有逃走这个念头。逃走!他连站都站不稳,就算他那稚嫩瘦小的身体处于精力充沛的状况,又能逃到哪儿去?他推了推花园门,门没有上锁,一下打开了。他蹒跚着穿过草地,登上台阶,怯生生地敲了敲门,这时他已经浑身无力,靠在这个小门廊里的一根柱子上,晕了过去。

  碰巧在这个时候,凯尔司先生、布里特尔斯、还有那个补锅匠,因为辛劳一夜,又担惊受怕了一夜,正在厨房里享用茶点以及各种食物,以便提神补气。依照凯尔司先生的脾气,他历来不赞成与低一级的用人过于亲近,比较习惯于以一种高尚的和蔼气派与下边的人相处,使他们既不见怪,又不至于忘记他在外界的地位比他们高。然而丧事、火警和劫案能把所有的人拉平,所以凯尔司先生坐在厨房炉档前边,伸直双腿,左胳膊支在桌子上,右手比比划划,正在讲述这次劫案的详细情节,他的几位听众(尤其是厨娘和女仆)听得津津有味,连大气也不敢出。

  “大概是在两点半钟左右,”凯尔司先生说道,“没准是在靠近三点的时候,我也不敢肯定,我当时醒了,在床上翻了个身,就像现在这样(说到这里,凯尔司先生在椅子里转了个方向,又把桌布一角拉过来搭在身上,当作被子),我好像听到了一点响动。”

  故事正讲到这个节骨眼上,厨娘的脸色唰地变白了,请女仆去把门关上,女仆转请布里特尔斯代劳,布里特尔斯要补锅匠去关门,这位却假装没有听见。

  “——听到了一点响动,”凯尔司先生继续说道,“开头我还说,这是幻觉,我正想安安心心再睡一觉,又听到了那个声音,听得清清楚楚。”

  “是一种什么响声?”厨子问。

  “是一种什么东西破了的声音。”凯尔司先生回答时前后看了看。

  “更像是铁棍在肉豆蔻粉碎机上磨擦的声音。”布里特尔斯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那是你听到的时候了,老兄,”凯尔司先生答道,“不过,在这个时候,还是一种什么东西破了的声音。我掀开被子,”凯尔司推开桌布,接着说道,“从床上坐起来,支起耳朵听着。”

  厨娘和女仆同对哟的一声叫了起来,把椅子拉得更近了。

  “这一次我可听得再明白不过了,”凯尔司先生继续说,“‘一定有人,’我说,‘在砸门,或者窗户,怎么办呢?我得把那苦命的小家伙,就是说把布里特尔斯叫醒,免得他给人杀死在床上。不然的话,’我说,‘他没准气管叫人家从右耳到左耳这么割下来还不知道呢。’”

  这时,所有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布里特尔斯,他目瞪口呆地望着那位说书人,满脸都是绝对纯正的恐怖神色。

  “我把被子掀到一边,”凯尔司摔开桌布,神色异常严峻地看着回娘和女仆。“轻手轻脚下了床,穿上——”

  “有女士在座呢,凯尔司先生。”补锅匠小声地说。

  “一双鞋,老兄,”凯尔司朝他掉过脸来,特意在“鞋”这个词上加重了语气。“操起一把装足了药的手枪,我每天都要把这家伙连同餐具篮子一道拿上楼去,我踮起脚尖走进他的房间。‘布里特尔斯,’我把他叫醒过来,‘别怕。’”

  “你是这么说的。”布里特尔斯低声说了一句。

  “‘我们恐怕是没命了,布里特尔斯,’我说,”凯尔司继续说道,“‘但是别害怕。’”

  “他是不是害怕了?”厨娘问。

  “一点没怕,”凯尔司先生回答,“他很坚决——啊!差不多跟我一样坚决。”

  “要是换上我,我保准会当场吓死。”女仆说道。

  “你是妇道人家嘛。”布里特尔斯略略振作了一些,应声说道。

  “布里特尔斯说对了,”凯尔司先生赞许地点了点头,“对于妇道人家,没什么可指望的。我们是男人,提上一盏遮光灯,灯就放在布里特尔斯屋里的壁炉保温架上边,黑咕隆咚地摸着走下楼——就像这个样子。”

  凯尔司先生从椅子上站起来,闭着眼睛走了两步,以便给自己的描述配上相应的动作,就在这时,他跟别的同伴一样吓了一大跳,慌慌张张地奔回椅子上。厨娘和女仆尖叫起来。

  “有人敲门,”凯尔司先生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哪位去把门打开。”

  谁也不动弹。

  “这倒真是件怪事,老大清早跑来敲门,”凯尔司先生将周围一张张煞白的面孔依次看过来,他自己也面如死灰。“可门总得开啊,听见没有,那谁?”

  凯尔司先生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盯住布里特尔斯,小伙子生性十分谦虚,也许考虑到自己是一个无名小卒,所以认为这个问题和自己毫无关系,总之,他避而不答。凯尔司先生将请求的眼光转向补锅匠,偏偏他又突如其来地睡着了。女士们更不在话下。

  “如果布里特尔斯非得当着证人的面把门打开的话,”凯尔司先生沉默了一会说道,“我愿意作证。”

  “我也算一个。”补锅匠突然醒了,他刚才也是这样突然睡着了。

  基于上述条件,布里特尔斯屈服了。大家发现(掀开窗板得到的发现),天已经大亮,多少放心了一些,他们让狗跑在前边,自己拾级而上。两位害怕呆在下边的女士也跟在后边上去了。依照凯尔司先生的提议,大家高声交谈,以此警告门外无论哪一个居心不良的家伙,他们在人数上占有优势,又根据同一位很有发明天才的绅士想出的一条独出心裁的妙计,在门厅里使劲扯那两只狗的尾巴,让它们没命地叫。

  采取了这几项防范措施之后,凯尔司先生紧紧抓住补锅匠的手腕(他得意洋洋地说,免得他溜掉),下达了开门的命令。布里特尔斯照办了。这一群人提心吊胆,隔着别人的肩膀往外瞅,没有发现什么可怕的东西,只见可怜的小奥立弗·退斯特虚弱得说不出话,吃力地抬起眼睛,无声地乞求他们怜悯。

  “一个孩子!”凯尔司先生大叫一声,勇不可当地把补锅匠掀到身后。“怎么回事——呢?——怪了——布里特尔斯——瞧这儿——你还没明白吗?”

  一开门就钻到门后边去了的布里特尔斯猛然看见奥立弗,不禁发出一声大叫,凯尔司先生抓住这孩子的一条腿和一只胳臂(幸好不是受伤的一只),把他拖进门厅,直挺挺地撂在地板上。

  “就是他。”凯尔司先生神气活现地向楼上大喊大叫。“太太,逮住一个小偷,太太。这里有个贼,小姐。受了伤了,小姐。我打中他了,小姐,是布里特尔斯替我掌的灯。”

  “用的是一盏提灯,小姐。”布里特尔斯嚷着说,他把手按在嘴边,以便让他的声音传得更清楚一些。

  两个女仆带着凯尔司先生捕获了一个窃贼的消息向楼上奔去,补锅匠为抢救奥立弗忙得不亦乐乎,免得还没来得及把他挂上绞刑架,倒先完事了。在这一片嘈杂纷乱之中,响起了一个女子甜美的嗓音,刹那间,一切都平静下来。

  “凯尔司!”那嗓音在楼梯口轻声叫道。

  “在,小姐,”凯尔司先生口答,“别怕,小姐,我没怎么受伤。他也没有拼命挣扎,小姐。我三下五除二就把他制住了。”

  “嘘!”少女回答,“那伙小偷把姑妈吓坏了,现在你也要吓着她了。这可怜的家伙伤很重吧?”

  “伤得厉害,小姐。”凯尔司带着难以形容的得意答道。

  “他看上去快不行了,小姐,”布里特尔斯高声喊道,那副神气跟刚才一模一样。“小姐,您不想来看他一眼?万一他果真不行了可就来不及了。”

  “别嚷嚷好不好,这才像个男子汉。”少女回答,“安安静静地等一下,我跟姑妈说说去。”

  随着一阵和声音一样轻柔的脚步声,说话人走开了。她很快又回来了,吩咐把那个受了伤的人抬到楼上凯尔司先生的房间去,要细心一点。布里特尔斯去替那匹小马备鞍,立即动身赶往杰茨,以最快速度从那儿请一位警官和一位大夫来。

  “不过您要不要先看看他,小姐。”凯尔司先生非常自豪地问,仿佛奥立弗是某种羽毛珍奇的鸟儿,由他身手不凡地打下来的一样。“要不要看一眼,小姐?”

  “要看也不是现在,”少女答道,“可怜的家伙。噢。对他好一点,凯尔司,看在我的分上。”

  说话人转身走了,老管家抬眼凝视着她,那眼色又是骄傲又是赞赏,就好像她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接着他朝奥立弗躬下身子,带着女性般的细致与热心帮着把他抬上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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