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1
《雾都孤儿》第二十九章
(介绍一下奥立弗前来投靠的这一家人。)
这是一个雅致的房间(尽管室内陈设带有老派的舒适格调,而不是风雅的现代气派),一桌丰盛的早餐已经摆好,餐桌旁坐着两位女士。凯尔司先生一丝不苟,身着全套黑色礼服,侍候着她们。他把自己的位置定在餐具架与餐桌之间的某个地方——身子挺得笔直,头向后仰着,略微侧向一边,左腿跨前,右手插在背心里,左手紧握着一只托盘,贴在身边——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对自己的价值与重要地位感觉极佳的人。
两位女士当中有一位年事已高。然而她腰板挺直,与她坐的那把高背橡木椅子可有一比。她穿着极为考究严谨,旧式服装上奇妙地揉进了对时尚品味的一些细小让步,非但无损于格调,反而突出了老派风格的效果。她神色庄重,双手交叉着搭在面前的桌子上,一双丝毫也没有因为岁月流逝而变得暗淡的眼睛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同桌的年轻小姐。
这位小姐光彩照人,正当妙龄,如果真有天使秉承上帝的美好意愿下凡投胎,我们可以无须担心亵渎神灵地猜想,她们也会像她那样青春美妙。
她不到十七岁,可以说天生丽质,模样娴静文雅,纯洁妩媚,尘世似乎本不是她的栖身之地,几间的俗物也不是她的同类。聪慧在她那双深邃的蓝眼睛里闪耀,展现在她高贵的额头上,这种聪慧就她这个年龄或者说在这个世界上似乎颇为罕见。然而,那仪态万方的温柔贤淑,那照亮整个面庞,没有留下丝毫阴影的千道光辉,特别是她的微笑,那种欢乐幸福的微笑——这一切都是为了营造家庭、炉边的安谧和幸福。
她匆忙地料理着餐桌上的琐事,偶尔抬起眼睛,发现老太太国不转睛地瞅着自己,便顽皮地把简简单单编了一下的头发从额前往后一撩,嫣然绽开笑脸,流露出温情和纯真的爱心,连神灵看着她也会眉开眼笑。
“布里特尔斯已经动身一个多小时了,是吗?”老太太踌躇了一下问道。
“一小时十二分,夫人。”凯尔司先生拉住一根黑色丝带,掏出一块银壳怀表看了看,答道。
“他总是慢吞吞的。”老太太说道。
“布里特尔斯向来就是个迟钝的孩子,夫人。”管家回答。顺便提一句,由于布里特尔斯年逾三十还是一个迟钝的小伙子,那就根本不存在变得利索起来的可能性。
“我看他不是变得利索了,倒是越变越慢了。”老太太说。
“假如他停下来跟别的孩子玩的话,那才真是没法说清呢。”小姐微笑着说。
凯尔司先生显然正考虑,自己彬彬有礼地笑一笑是否得体,这时,一辆双轮马车驶抵花园门,车上跳出一位胖胖的绅士,一径朝门口奔来,经过某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很快走进这所屋子,闯进房间,差一点把凯尔司先生和早餐饭桌一块儿撞翻在地。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胖绅士大声疾呼,“我亲爱的梅莱太太——上帝保佑——又是在夜静更深的时候——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胖绅士一边倾吐着这些安慰话,一边与两位女士握手,他拖过一把椅子,问她们感觉如何。
“您会没命的,肯定会吓死,”胖绅士说道,“您干吗不派个人来?上帝保佑,我的人只要一分钟就可以赶到,我也一样。在这种情形之下,我敢保证,我的助手一定乐意帮忙。天啦,天啦,真是没有想到。又是在夜静更深的时候。”
大夫看来感到痛心疾首,抢劫案出人意外,又是夜间作案,就好像以人室行劫为业的绅士们的惯例是白天办公,还会提前一两天来个预约似的。
“还有你,露丝小姐,”大夫说着朝年轻小姐转过身去,“我想——”
“哦。太出乎意料了,真的,”露丝打断了他的话,“不过楼上有一个可怜的家伙,姑妈希望你去看看。”
“啊。真是的,”大夫回答,“我差点忘了,据我所知,那是你干的,凯尔司。”
凯尔司先生正在紧张地把茶杯重新摆好,他涨红了脸说,自己有过这份荣幸。
“荣幸,哦?”大夫说,“好啊,我倒是不明白,也许在一间后厨房里打中一个碱,就和在十二步以外向你的对手开火一样体面呢。你想想,他向空中开了一枪,而你倒像是参加一场决斗,凯尔司。”
凯尔司先生认为,对事情这样轻描淡写实属动机不良,有损自己的荣誉,他彬彬有礼地回答,像自己这样的人不便妄加评判,不过他倒是认为对方不是在开玩笑。
“老天爷有眼。”大夫说道,“他在哪儿?领我去吧。我下来的时候,再替梅莱太太检查一下。他就是从那扇小窗子钻进来的,哦?唉,我简直难以相信。”
他一路唠唠叨叨,跟着凯尔司先生上楼去了。在他往楼上走的这段时间里,写书人要向读者交待一下,罗斯伯力先生是附近的一位外科医生,方圆十英里之内大名鼎鼎的“大夫”,他已经有些发福,这与其归功于生活优裕,不如说是由于他乐天知命。他善良,热心,加上又是一位脾气古怪的老单身汉,当今无论哪一位探险家非得在比此地大五倍的地方才有可能发掘出这么一个。
大夫在楼上呆了很长时间,大大超出了他本人或两位女士的预想。人们从马车里取出一只又大又扁的箱子送上楼去,卧室的铃子频频拉响,仆人们川流不息跑上跑下。根据这些迹象完全可以断定,楼上正在进行某种重要的事情。最后,他总算从楼上下来了。在答复有关病人的焦急不安的询问时,他样子十分神秘,还小心翼翼地关上了门。
“这事非常离奇,梅莱太太。”大夫说话时背朝房门站着,好像是防止有人开门进来似的。
“他已经脱离危险了吧,我希望?”老太太问道。
“嗨,在当前情形下,这算不上离奇的事儿,”大夫回答,“尽管我认为他尚未脱离危险。你们见过这个小偷吗?”
“没见过。”老太太回答。
“也没听说过关于他的什么事?”
“没有。”
“请原谅,夫人,”凯尔司先生插了进来,“罗斯伯力大夫来的时候,我正想告诉您。”
事情是这样的,凯尔司先生一开始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打中的仅仅是个孩子。他的勇武刚毅赢得了这么多的赞美,就是豁出性命,他也得推迟几分钟再作解释,在这宝贵的几分钟里,他临危不惧的短促英名正处在风光无限的巅峰之上。
“露丝想看看那个人,”梅莱太太说,“我就是没答应。”
“哼。”大夫回答,“他脸上倒是没什么惊人之处。我陪你们去看看他,你们不反对吧?”
“如果必要的话,”老太太答道,“当然不反对。”
“那我认为有必要,”大夫说,“总而言之,我完全可以担保,您将来会因为迟迟不去看他而深感后悔。他现在非常平静,舒适。请允许我——露丝小姐,可以吗?一点儿也不必害怕,我用信誉担保。”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2
《雾都孤儿》第三十章
(叙述新来探访的人对奥立弗有何印象。)
大夫絮絮叨叨,作出了无数保证,说她们一看到罪犯肯定会大吃一惊。他要小姐挽住他一只胳臂,把另一只手伸给梅莱太太,彬彬有礼,端庄稳重地领着她们往楼上走去。
“现在,”大夫轻轻转动卧室门上的把手,小声地说,“我们还是不妨听听你们对他印象如何吧。他好些日子没有理发了,不过看上去倒还一点也不凶恶。等等!让我先看看他是不是可以探视。”
大夫跨前几步,朝房间里望了望,然后示意她们跟上,等她们一进来,大夫便关上门,轻轻撩开床帘。床上躺着的并不是她们所预想的那么一个冥顽不化、凶神恶煞的歹徒,只是一个在伤痛疲劳困扰下陷入沉睡的孩子。他那受了伤的胳臂缠着绷带,用夹板固定起来搁在胸口上,头靠在另一条手臂上,长长的头发技散在枕头上,把这条手臂遮去了一半。
这位好心的绅士一手拉住床罩,默不作声地看了一分钟左右。正当他如此专注地打量着病人的时候,年轻小姐缓缓走到近旁,在床边一张椅子上坐下来,拨开奥立弗脸上的头发。她朝奥立弗俯下身去,几颗泪珠滴落在他的额头上。
孩子动了一下,在睡梦中发出微笑,仿佛这些怜悯的表示唤起了某种令人愉快的梦境,那里有他从未领略过的爱心与温情。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这是怎么回事?”老太太大声说道,“这可怜的孩子绝不可能是一帮强盗的徒弟。”
“罪恶,”大夫长叹一声,放下帘子,“在许多神圣的场所都可以藏身。谁能说一具漂亮的外表就不会包藏祸心?”
“可他还这么小呢。”露丝直抒己见。
“我亲爱的小姐,”大夫悲哀地摇了摇头,回答说,“犯罪,如同死亡一样,并不是单单照顾年老体弱的人。最年轻最漂亮的也经常成为它选中的牺牲品。”
“不过,你就——噢!难道你真的相信,这个瘦弱的孩子自愿充当那些社会渣滓的帮手?”露丝问。
大夫摇了摇头,意思是他担心事情完全可能就是这样。他指出他们可能会打扰病人,便领头走进隔壁房间。
“就算他干过坏事,”露丝不肯松口,“想想他是多么幼稚,想想他也许从来就没得到过母爱或家庭的温暖。虐待,毒打,或者是对面包的需求,都会驱使他跟那些逼着他干坏事的人混在一块儿。姑妈,亲爱的姑妈,让他们把这个正在生病的孩子投进监狱之前您可千万要想一想,不管怎么说,一进监狱他肯定就没有机会改邪归正了。呃!您爱我,您也知道,由于您的仁慈与爱心,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失去了父母,可我也是有可能于出同样的事,跟这个苦命的小孩一样无依无靠,得不到呵护的,趁现在还来得及,您可怜可怜他吧。”
“我亲爱的小宝贝儿。”老太太把声泪俱下的姑娘搂在怀里。“你以为我会伤害他头上的一根头发吗?”
“哦,不!”露丝急迫地回答道。
“不会的,肯定不会,”老太太说,“我已经来日无多,怜悯别人也就等于宽恕自己。如果要救他,我能做些什么,先生?”
“让我想想,夫人,”大夫说道,“让我想一想。”
罗斯伯力先生把双手插进衣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他不时停下来,用脚跟调整一下身体的平衡,蹩起额头的样子怪吓人的。他发出各种各样的感慨,诸如“现在有办法了。”“不,还没呢。”并且多次重新开始踱方步、皱眉头,最后,他一动不动地停住了,说出了以下这一番话:
“我认为,只要您全权委托我去吓唬凯尔司和那个小伙子布里特尔斯,不加任何限制,这事我就能办到。凯尔司忠心耿耿,又是家里的老仆,这我知道。不过您有上千种办法来对他进行补偿,此外还可以奖赏奖赏像他这样一个好射手。您不反对这样做吧?”
“要想保护这个孩子,又没有别的办法。”梅莱太太答道。
“没有别的办法,”大夫说,“没有,您相信我好了。”
“既然这样,姑妈就全权委托你了,”露丝破涕为笑,“但除非万不得已,请不要过分难为他们几个。”
“你似乎认为,”大夫回道,“露丝小姐,今天在场的每一位,除了你本人而外,都是铁石心肠吧。一般说来,为了成长中的全体男性着想,我希望,当第一个够格的年轻人求你施以怜悯的时候,你也是这样面慈心软,可惜我不是年轻人,否则我一定当场抓住眼前这样有利的机会,我一定会那样做的。”
“你和可怜的布里特尔斯一样是个大孩子。”露丝红着脸答道。
“好啊,”大夫开心地笑了起来。“那决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还是回头谈谈那个孩子,咱们还没谈到协议的要点呢。过一小时左右他就会醒过来,我敢担保。虽然我已经跟楼下那个死脑筋的警察老弟说了,病人不能搬动或者说话,那会有生命危险,我们大概还是可以跟他淡谈,没有什么危险。现在,我答应——我当着你们的面对们的面对他进行审查,就是说,根据他说的话,我们能作出判断,而且我可以让你们通过冷静的理智看清楚,他本来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蛋(这种可能性比较大),那么,他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在任何情况下,我也不再插手这事了。”
“哦,不,姑妈!”露丝恳求道。
“噢,是的,姑妈!”大夫说,“这是一种交易?”
“他不会堕落成坏蛋的,”露丝说道,“这不可能。”
“好极了,”大夫反驳道,“那就更有理由接受我的建议了。”
最后,条约商议停当了,几个人坐下来,焦躁不安地期待着奥立弗苏醒过来。
两位女士的耐性注定要经历的考验,比罗斯伯力先生向她们所预言的还要难熬,时间一小时接一小时地过去了,奥立弗依然沉睡未醒。一点不假,已经到了黄昏时分,好心的大夫才带来消息,他总算醒过来了,可以和他谈话。大夫说,那孩子病得厉害,因为失血而非常虚弱,但他心里很烦躁,急于吐露一件什么事,大夫个人认为与其非得要他保持安静,等到第二天早上再说,不如给他这样一个机会,他反正是要讲出来的。
谈话进行了很长时间。奥立弗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的简短身世告诉了他们,由于疼痛和精力不足,他常常不得不停下来。在一间变得昏暗的屋子里,听这个生病的孩子用微弱的声音倾诉那些狠心的人给他带来的千灾百难,真是一件庄严神圣的事情。呵!当我们压迫蹂躏自己的同类时,我们何不想一想,人类作孽的罪证如同浓重的阴云,尽管升腾十分缓慢,但难逃天网,最后总有恶报倾注到我们头上——我们何不在想像中听一听死者发出悲愤的控诉,任何力量也无法压制,任何尊严也无法封锁的控诉——哪怕只是稍微想一想,听一听,那么每天每日的生活所带来的伤害、不义、磨难、痛苦、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有落脚之处!
那天夜里,一双双亲切的手抚平了奥立弗的枕头,在睡梦中,美与善看护着他。他的心又平静又快乐,就是死去也毫无怨尤。
这一次重要的会见刚一结束,奥立弗定下心来,大夫立刻揉了揉眼睛,同时责怪这双眼睛真是不管用了,然后起身下楼,开导凯尔司先生去了。他发现客厅里里外外一个人也没有,不禁想到在厨房里着手进行这些工作可能效果更好一些,就走进了厨房。
在这个家宅议会的下议院里聚会的有:女仆、布里特尔斯先生、凯尔司先生、补锅匠(考虑到他出了不少力,特别邀请他接受当天的盛宴款待),还有那位警官。最后一位绅士脑袋很大,大鼻子大眼,佩着一根粗大的警棍,外加一双大大的半统靴,看来他好像正在享受相应的啤酒份额——事情的确也是这样。
议题仍然是前一天夜里的惊险故事。大夫进去的功夫,凯尔司先生正在细说他当时如何沉着镇静,临危不乱。布里特尔斯先生手里端着一杯啤酒,不等上司把话说完,便担保句句话都是真的。
“坐下坐下。”大夫说着挥了挥手。
“谢谢,先生,”凯尔司先生说道,“太太、小姐吩咐大家喝点啤酒,我想根本用不着老是猫在我自个儿的小屋里,先生,有心陪陪大家,就到这儿来了。”
由布里特尔斯带头,在场的女士先生们大都低声咕哝了几句,对凯尔司先生大驾光临表示领情。凯尔司先生面带一副保护人的气派,向全场巡视了一周,好像是说只要他们表现良好,他绝不会对他们甩手不管的。
“今天晚上病人的情况怎么样,先生?”凯尔司问道。
“也就那样,”大夫答道,“你恐怕惹了麻烦了,凯尔司先生。”
“我相信您的意思并不是说,先生,”凯尔司先生打起哆嗦来了。“他快死了。只要我想到这档子事,我这辈子就别想好过了。我不想开销一个孩子,是的,在这一点上,即便是布里特尔斯也不会的——哪怕把全郡所有的餐具给我,我也不干,先生。”
“那倒不成问题,”大夫含糊不清地说,“凯尔司先生,你是新教徒吧?”
“是啊,先生,我相信是的。”凯尔司先生的脸变得一片煞白,支支吾吾地说。
“那么你呢,孩子?”大夫骤然转向布里特尔斯,问道。
“上帝保佑,先生。”布里特尔斯一下子跳了起来。“我跟——跟凯尔司先生一样,先生。”
“那你们告诉我,”大夫说道,“你们俩,你们二位。你们可不可以发誓,楼上的那个孩子就是昨天晚上给人从小窗户里塞进来的那一个?说啊!快说!我们等着你们回答呢。”
大家公认,大夫是世界上脾气最好的人,他居然以这样吓人的愤怒口气,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已经让啤酒和兴奋搞得晕头转向的凯尔司和布里特尔斯大眼瞪小眼,不知如何是好。
“警官,请注意他俩的回答,可以吗?”大夫极其严肃地摇了摇食指,又点了一下自己的鼻梁骨,提请那位大人物拿出最大限度的观察力。“这事很快就要有点眉目了。”
警官尽量摆出精明的样子,同时拿起了一直闲置在壁炉一角的警棍。
“你看得出来,这是一个简单的鉴定问题。”大夫说。
“是这么回事,先生。”警察刚一回答,就拼命咳嗽起来,匆忙中他想把啤酒喝完,结果有一部分啤酒走岔了道。
“有人闯进了这房子,”大夫说道,“有两个人曾在刹那间瞥见一个孩子,当时硝烟弥漫,大家心慌意乱,又是一片漆黑。第二天早晨,这所房子来了一个小孩,因为他碰巧又把胳膊吊起来了,这几个人对他大打出手——从而使他的生命处于极度危险之中——还发誓说他就是那个贼。现在的问题是,根据事实,这两个人的行为是否正当,如果属于不正当行为,他们又把自己置于何种境地?”
警察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说如果这还不算合理合法的问题,那么他倒很想见识一下什么才算。
“我再问你们一次,”大夫的声音像打雷一样。“你们俩郑重发誓,你们到底能不能指证那个孩子?”
布里特尔斯大惑不解地看着凯尔司先生,凯尔司先生也大惑不解地看着布里特尔斯,警察将一只手放在耳朵后边,等着听他俩的回答。两个女仆和补锅匠欠起身子倾听着。大夫用犀利的目光环顾四周——就在这时,大门口传来一阵铃声,同时响起了车轮滚动的声音。
“准是巡捕来了。”布里特尔斯大声宣布,他显然大大松了一口气。
“什么什么?”大夫嚷嚷着,现在轮到他发呆了。
“波雾街①来的警探,”布里特尔斯举起一支蜡烛,回答说。“今天上午我和凯尔司先生托人去请他们来的。”
①伦敦一街名,轻罪法庭所在地。
“什么?”大夫大叫一声。
“是的,”布里特尔斯回答,“我让车夫捎了个信去,先前我一直很奇怪他们怎么没上这儿来,先生。”
“你们干的,是你们干的?你们这些该死的——马车怎么才到,这样慢,我没什么可说的了。”大夫说罢便走开了。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3
《雾都孤儿》第三十一章
(紧急关头。)
“谁呀?”布里特尔斯解下链子,把门拉开一条缝,用手挡住烛光,往外看去。
“开门,”外边有人回答道,“我们是波雾街的警官,今天接到你们报警。”
听到这番话,布里特尔斯感到放心多了,他把门大打开来,迎面出现了一个身穿大衣的胖子,那人二话没说,在擦垫上把鞋揩干净,神色从容地走了进来,像是到了自己家里一样。
“派个人出去把我的伙计换下来,听见了吗,年轻人?”警官吩咐道,“他正在车那里伺候马儿。你们这里有没有车房,把车赶进去停个五分十分钟?”
布里特尔斯作了肯定的答复,指了指房子外边,胖子返身回到花园门口,帮着同伴把马车赶进来,布里特尔斯显出十分钦佩的样子,在一边替他们照亮。他们把车安顿好,便回到屋子里,接着又被让进一间客厅。两位探员脱去大衣,摘下帽子,这才现出本相。
敲门的这位中等身材,体格强壮,年纪在五十岁上下,乌黑发亮的头发剪得很短,蓄了半截连鬓胡子,圆滚滚的脸,一双眼睛十分机警。另一位满头红发,长得瘦骨嶙峋,穿着长统靴,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一尊朝天鼻子看起来很阴险。
“告诉你们当家的,布拉瑟斯和达福来了,听见了吗?”比较健壮的那位抹了抹头发,把一副手铐放在桌子上。“噢。晚上好,先生。我能不能私下跟你谈两句,如果你愿意的话?”
话是冲着刚刚露面的罗斯伯力先生说的。这位绅士打了个手势,要布里特尔斯退下去,自己领着两位女士走进来,把门关上了。
“这位就是本宅的女主人。”罗斯伯力先生指着梅莱太太说道。
布拉瑟斯先生鞠了一躬。主人请他坐下,他便把帽子放在地板上,自己在椅子上坐下,并示意达福照此办理。后一位绅士似乎不太熟悉上流社会的规矩,要不就是在这种场合感到过于不自在——二者必居其——他四肢的肌肉接二连三地抽动了一阵,刚刚坐下来,又手忙脚乱地把手杖头塞进嘴里。
“嗯,有关此地的这一次抢劫,先生,”布拉瑟斯说道,“详细情形如何?”
罗斯伯力先生显然很想赢得时间,他把事情经过讲得非常详细,还加上了大量的废话,布拉瑟斯先生和达福先生则显得胸有成竹,时不时地相互点点头。
“当然,在我把事情查清楚之前,我也说不出个究竟,”布拉瑟斯说,“不过,眼下我的看法是——我可以把话说到这一步——这不是乡巴佬干的,唔,达福?”
“当然不是。”达福答道。
“现在,为两位女士着想,我说明一下乡巴佬这个词,我理解你的意思是说,这一次袭击绝非乡下人所为,对吗?”罗斯伯力带着一丝笑意说道。
“是那么回事,先生,”布拉瑟斯回答,“关于打劫的情况就是这些了,是不是?”
“就这些了。”大夫答道。
“嗯,用人们都在议论,说这里有个孩子,这是怎么回事?”布拉瑟斯说。
“根本没有的事。”大夫回答,“纯粹是有个吓破了胆的仆人想入非非,以为他也参与了这次未遂的入室抢劫,胡扯,纯属无稽之谈。”
“真要是这样,那好办。”达福加了一句。
“他说的完全正确,”布拉瑟斯赞许地点了点头,一边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铐,仿佛拿的是一对响板似的。“那孩子叫什么名字?他对自己的情况说了些什么?他从哪儿来?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吧,先生?”
“当然不是,”大夫神经质地朝两位女士看了一眼,回答说。“我知道他的整个经历,回头我们还可以谈谈。我想,你们一定乐意先去看看窃贼下手的地方吧?”
“那还用说,”布拉瑟斯先生应声说道,“我们最好先勘查现场,然后再审查仆人。这是办案的老规矩。”
他们当下便把灯火置备停当,布拉瑟斯先生和达福先生在那位当地警察、布里特尔斯、凯尔司以及所有其余的人陪同下,来到走廊尽头的那间小屋,从窗口往外看了看,接着到草地上走了一遭,从那扇窗户上往里边瞧了瞧。在这之后,又举起一支蜡烛检查窗板,随后用提灯察看足迹,还用一柄草叉在灌木丛中捅了一阵。事情办完,全体观众屏息静气,看着他们回到了别墅里。凯尔司先生和布里特尔斯奉命再次扮演他们在前一天夜里的惊险故事中的角色,他们至少演了六七遍。第一遍时自相矛盾的重大情节仅有一处,最后一遍也不过十来处。取得这样的结果之后,布拉瑟斯和达福走出去,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与此相比,就保密程度和严肃程度而言,许多名医对最复杂的病情进行的会诊都只能算是儿戏罢了。
与此同时,大夫在隔壁房间里焦躁难耐地走来走去,梅莱太太和露丝望着他,神色都很焦急。
“真伤脑筋,”在快步兜了无数个圈子之后,他停了下来,说道,“我简直束手无策。”
“可不是,”露丝说,“要是把这苦孩子的事源源本本讲给这些人听,总该使他获得免罪的。”
“我表示怀疑,亲爱的小姐,”大夫摇了摇头,“我并不认为他会获得赦免,不管是告诉他们还是告诉高一级的法官。一句话,他们会说,他是干什么的?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单单从世俗的理由和可能性来判断,他的故事就非常可疑。”
“你相信不相信,说真的?”露丝没让他再往下说。
“我相信,尽管这个故事很离奇,或许我这样做整个是一个老傻瓜。”大夫回答,“不管怎么说吧,把这样一个故事讲给一位老练的警察听,恐怕不大合适。”
“为什么不呢?”露丝问道。
“因为,我可爱的法官,”大夫回答道,“因为按照他们的眼光来衡量,这事有许多见不得人的地方。那孩子能够证明的仅仅是那些看上去对他不利的部分,而无法证明那些有利的方面。这帮混账东西,他们会追问这是什么原因,那是什么理由,什么都不相信。根据他自己的说法,你瞧,他过去一段时间跟一帮小偷混在一起,因涉嫌扒窃一位绅士的钱包进了警察局。随后又被人强行拐跑了,从那位绅士家里带到一个他既不能说出点什么,又指不出东南西北的地方,他对那儿的情形连最最模糊的印象都没有。那些人似乎把他当成宝贝,带到杰茨来,不管他愿不愿意,把他从窗口塞进去,计划打劫一户人家。接下来,恰好就在他正想叫醒房子里的人,正要做这一件可以洗清他的一切罪名的事情,一个混账领班莽里奔撞地半路杀出来,还开枪打伤了他。就好像存心不让他替自己积点德似的。这一切你还不明白?”
“我当然明白,”露丝看着大夫心急火燎的样子不禁微笑起来。“不过,我还是看不出其中有什么可以给那可怜的孩子定罪。”
“是啊,”大夫答道,“当然没有。愿上帝保佑你们女人的慧眼。你们的眼睛,对任何问题都只看一个方面,无论是好是坏,就是说,总是盯住最先出现在眼前的东西。”
大夫发表了这一番经验之谈,双手插进衣袋,又开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速度比先前还要快。
“我越琢磨这件事,”大夫说道,“越觉得,假如我们把这孩子的真实经历向这些人和盘托出的话,必定后患无穷。我敢肯定谁也不会相信。即便最后他们不可能把他怎么样,只是一味地拖下去,并且把一切可能产生的疑点张扬出去,你们要拯救他脱离苦海的慈善计划还是会遇到极大的障碍。”
“噢。那怎么办?”露丝大叫起来,“天啦,天啦!他们把这些人请来干什么?”
“是啊,请来干什么!”梅莱太太高声说道,“说穿了,我巴不得他们别上这儿来。”
“在我看来,’罗斯伯力先生平静地坐了下来,看样子打算豁出去了,“我们只能厚着脸皮试一下,坚持到底。我们的目的是高尚的,我们这样做也就情有可原,那孩子身上有发烧的明显症状,不宜过多交谈,这是一大福音。我们必须充分加以利用,要是利用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我们也算尽了心了。进来。”
“好的,先生,”布拉瑟斯走进房间,身后跟着他的那位同事,他顾不上多说,先把门紧紧关上。“这不是一起预谋性事件。”
“什么鬼预谋性事件?”大夫很不耐烦。
“女士们,”布拉瑟斯转向两位女士,好像十分同情她们的孤陋寡闻,对大夫的无知则只能表示轻蔑,“我们把有用人参与其中的叫作预谋抢劫。”
“这个案子,谁也没有怀疑他们。”梅莱大太说。
“很可能是这样,夫人,”布拉瑟斯回答,“正因为这样,他们反而可能参加了。”
“从陈述来看就更可能了。”达福说道。
“我们发现这是伦敦人干的,”布拉瑟斯继续报告,“因为手段是一流的。”
“的确非常漂亮。”达福小声地评论道。
“这事有两个人参加,”布拉瑟斯接着说道,“他们还带着一个小孩,看看窗户的尺寸就明白了。目前可以奉告的就是这些了。我们眼下就去看看你们安顿在楼上的这个孩子,如果可以的话。”
“也许他们还是先喝点什么,梅莱太太?”大夫容光焕发,好像已经有了新的主意。
“噢!真是的!”露丝急切地叫了起来,“只要二位愿意,马上就可以办到。”
“呃,小姐,谢谢。”布拉瑟斯撩起衣袖抹了抹嘴,说道。“干这一行就是让人口干。随便来点什么,小姐。别太让您受累。”
“来点什么好呢?”大夫一边问,一边跟着年轻小姐向食橱走去。
“一点点酒,先生,如果终归要喝的话,”布拉瑟斯回答,“此次从伦敦来可真冷得够呛,夫人,我一直就觉得酒很能使人心情变得暖和起来。”
这一番饶有趣味的见解是说给梅莱太太听的,她非常谦和地听着。就在讲这番话的当儿,大夫溜出了房间。
“啊!”布拉瑟斯先生说,他不是端住酒杯的高脚,而是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抓住杯子底部,靠在自己的胸前。“女士们,我干这一行,见过的事可多了。”
“布拉瑟斯,在埃德蒙顿附近小巷里的那起打劫就是啊。”达福先生努力帮助同事回忆。
“跟这一回有点像,不是吗?”布拉瑟斯先生应声说道,“那一回是大烟囱契科韦德干的,是他干的。”
“你老是算到他头上,”达福回答,“那是高手佩特干的,我告诉你吧,大烟囱和我一样,跟这事没一点关系。”
“滚你的!”布拉瑟斯先生骂道,“你懂什么。你还记得那一回大烟囱的钱给人抢走的事情吗?可真是惊人啊。比我看过的哪一本小说书都精彩。”
“怎么回事?”露丝迫不及待地问,只要这两位不受欢迎的客人露出心情愉快的任何迹象,她都会加以鼓励。
“那是一次抢劫,小姐,几乎没有人搞得清楚,”布拉瑟斯说道,“有一个叫大烟囱契科韦德的——”
“大烟囱就是大鼻子的意思,小姐。”达福插嘴说。
“小姐当然知道,不是吗?”布拉瑟斯质问道,“你干吗老是打岔,伙计。有个叫大烟囱契科韦德的,小姐,在决战桥那边开了一家酒馆。他有一间地下室,好些个年纪轻轻的公子哥儿都喜欢上那儿去,看看斗鸡、捕獾什么的。我见得多了,安排这些消遣得花不少脑筋。当时,他还没加入哪个堂口。一天夜里,他放在一只帆布袋子里的三百二十七畿尼被人抢了,深更半夜被一个蒙着黑眼罩的高个子从他卧室里偷走了,那个人藏在他床底下,得手之后就腾地一下跳出了窗口,窗口只有一层楼高。他那一手非常利落,不过大烟囱也挺利落,他听到响声醒了,跳下床来,用大口径短枪照他就是一枪,惊动了邻居。他们当下就嚷起有喊来啦,到各处看了看,发现大烟囱打中了那个强盗,一路上都是血迹,直到老远老远的一道篱笆,到那儿就看不到了。不管怎么说,他已经带着现钞跑掉了。结果,执证酒商契科韦德先生的大名,跟别的破产者一块儿出现在公报上边了,五花八门的救济啊,年金啊,我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都替这可怜人办好了。他这次丢了钱,情绪非常消沉,在街上转悠了三四天,拼命扯自个儿的头发,好些人都害怕他会去寻短见。有一天,他慌慌张张跑到局里来了,和治安推事关起门来谈了好一阵,之后,治安推事摇摇铃,把杰姆。斯拜士叫进去了(杰姆是一个干练的警官),吩咐他协助契科韦德先生捉拿打劫他家的那个人。‘我看见他了,斯拜土,’契科韦德说,‘他昨天上午从我家门前走过。’‘那你干吗不上去逮住他?’斯拜士说。‘我吓成了一摊泥,你用一根牙签也能把我脑袋打得稀烂,’那可怜的家伙说,‘可咱们准能抓住他。因为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又走过去了。’斯拜士一听这话,往衣袋里放了张干净的亚麻布和一把梳子,就走了,说不定他得呆上一天两天呢。他藏在那家酒馆一块小小的红窗帘后边,连帽子都没脱,只要打声招呼,马上就可以冲上去。夜深了,他正在那儿吸他的烟斗,突然之间契科韦德吼起来了:‘在这儿呢!抓贼啊!杀人啦!’杰姆·斯拜士冲出去,看见契科韦德一路喊叫,顺着那条街没命地跑。斯拜士也追了上去。契科韦德一直跑,人们围上去,人人都在吆喝‘抓贼啊!’契科韦德自个儿一个劲地喊,像疯了一样。斯拜士刚转过一个街角,却看不见他人影了,赶紧转过去吧,看见那儿有一堆人,就一头扎了进去:‘哪一个是贼?’‘我他妈的。’契科韦德说,‘我又让他给跑了。’这事还真怪,可哪儿也看不见人,他们就回酒馆去了。第二天早上,斯拜土来到老地方,从窗帘后边往外瞧,就为了找一个蒙着黑眼罩的高个子男人,他自个儿连眼睛都看疼了。到后来,他只好合上眼睛,好放松一会儿。就在那一瞬间,他听到契科韦德大叫起来:‘他在这儿呢!’他又一次冲上去,契科韦德已经跑出半条街去了,跑了昨天的两倍那么远,那人又不见了。就这么又折腾了一两回,有一半的邻居认为,打劫契科韦德先生的是魔鬼,魔鬼后来又一直逗他玩来着,另一半邻居说,可怜的契科韦德先生因为伤心已经发疯了。”
“杰姆·斯拜士怎么说呢?”大夫问道,故事刚开始讲,他就回房间里来了。
“杰姆·斯拜士,”警官继续说道,“很长一段时间他什么都不谈,留心听着所有的动静,只是别人看不出来,这证明他对自己的本行很精通。但是,有一天早上,他走进酒吧,掏出他的鼻烟盒说:‘契科韦德,我查出这次抢钱的人了。’‘是吗,’契科韦德说,‘呃,我亲爱的斯拜士,只要能让我报仇,就是死了我也心甘情愿。噢,我亲爱的斯拜士,那个坏蛋在哪儿?’‘喏,’斯拜上说着,问他来不来一撮鼻烟,‘别来这一套了。这事是你自己干的。’确实是他干的,就是凭这一手,他弄到不少钱。要不是他演戏演过头了,谁也休想查出来,那是另一回事。”布拉瑟斯说着,放下酒杯,一边不住地把手铐弄得了当直响。
“太妙了,真的,”大夫直抒己见,“现在,如果你们二位方便的话,可以上楼去了。”
“只要你方便,先生。”布拉瑟斯反唇相讥。两位警探寸步不离,跟着罗斯伯力先生上楼,朝奥立弗的卧室走去,凯尔司先生擎着一支蜡烛走在众人前边。
奥立弗一直在打盹儿,但看上去病情还在恶化,热度比刚露面的时候还要高。大夫扶着他在床上支撑起来,坐了分把钟。他注视着两个陌生人,一点也不明白又要发生什么事——说实在的,他似乎连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都想不起来了。
“这个孩子,”罗斯伯力先生温和而又饱含热情地说道,“这个孩子因为顽皮,闯进这后边的庭院,就是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先生家的庭院,偶然之中被弹簧枪打伤了,今天早晨来到这户人家求助,反倒立刻被扣留下来,并遭到那位手举蜡烛的绅士虐待,他还真会异想天开。身为医生,我可以证明,那位绅士已经将孩子的生命置于极度的危险之中。”
听了对凯尔司先生的这一番介绍,布拉瑟斯先生和达福先生目不转睛地盯着凯尔司。莫名其妙的领班呆呆地望着两位警探,随后将目光转向奥立弗,又从奥立弗身上移向罗斯伯力先生,那种惊慌与困惑兼而有之的表情真是可笑极了。
“你恐怕并不打算否认这一点吧?”大夫说着,轻轻地把奥立弗重新安顿好。
“我全是出于——出于一片好心啊,先生,”凯尔司回答,“我真的以为就是这个孩子,否则我绝不会跟他过不去。我并不是生性不近人情,先生。”
“你以为是个什么孩子?”老资格的警探问。
“强盗带来的孩子,先生。”凯尔司答道,“他们——他们肯定带着个孩子。”
“哦。你现在还这样认为吗?”布拉瑟斯问道。
“认为什么,现在?”凯尔司傻乎乎地望着审问者,回答说。
“你这个蠢货,认为是同一个孩子,是不是?”布拉瑟斯不耐烦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凯尔司哭丧着脸说,“我没法担保是他。”
“那你认为是怎样的呢?”布拉瑟斯问。
“我不知道该怎样认为,”可怜的凯尔司答道,“我认为这不是那个孩子,真的,我几乎可以断定根本就不是。您知道,这不可能。”
“这人是不是喝了酒啊,先生?”布拉瑟斯转向大夫,问道。“好一个十足的糊涂虫,你呀。”达福极度轻蔑地冲着凯尔司先生说。
在这一番简短谈话过程中,罗斯伯力先生一直在替病人把脉,这时他从床边椅子里站起身来,说如果两位警官对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的话,不妨到隔壁房间去,把布里特尔斯叫来问一问。
他们采纳了这一提议,走进隔壁房间,布里特尔斯先生被叫了进来,他本人和他所尊敬的上司从而落入了这样一个奇异的迷宫,不断生出种种矛盾的说法和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除了证明他自己头脑极度发昏,什么事情都无法证明。一点不假,他声称即便当下就把那个真正的小偷叫到面前,他也认不出来。他只不过是把奥立弗当成是他了,一则因为凯尔司先生说就是他,二则此前五分钟,凯尔司先生在厨房里承认,他开始感到非常担心,自己恐怕是太莽撞了点。
在诸多想人非非的臆测中,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凯尔司先生是否果真打中了什么人,经过查验与他昨天晚上打了一枪的那把配对的另一支手枪的结果,发现除去火药和牛皮纸填弹塞以外,并未装上杀伤力更强的东西,这一发现给大家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只有大夫不在此列,因为是他大约十分钟以前刚把弹丸拔下来的。话虽这样说,给凯尔司先生留下的印象却是谁也比不上的。由于担心自己给一位同胞造成了致命伤的缘故,他已经苦恼了几个小时,他急不可待地抓住这一个新的想法,简直如获至宝。最后,两位警官没有在奥立弗身上动过多的脑筋,他们留下那位杰茨警察,自己到镇上住一晚,约定第二天上午再来。
翌日清晨,传来一个消息,说昨天晚上有两个男的和一个小孩因行迹可疑而被捕,关进了金斯顿的监狱。布拉瑟斯和达福两位绅士为此去了一趟金斯顿。据查,所谓形迹可疑归结起来不过是这样一桩事实,有人发现他们在一个干草堆底下睡觉——这虽然是一大罪状,却只该受到监禁的处罚,根据英国法律慈悲为怀的观点及其对王国全体臣民的博爱精神,在缺乏其他的一应证据之时,这一事实尚不足以证明这名睡觉的人或多名睡觉的人,犯有凭借暴力夜间打劫的罪行,理应处以死刑。布拉瑟斯和达福这两位绅士只得空手而归。
简而言之,经过若干进一步的调查,费了许多口舌,治安推事才欣然同意梅莱太太和罗斯伯力先生联名保释奥立弗,但必须随传随到。布拉瑟斯和达福拿到两畿尼的酬金,回伦敦去了,但他们二位对这次远行的目的却有不同的见解。后一位绅士纵观全局,考虑再三,倾向于相信这一次未遂夜间行窃系高手佩特所为。而前一位在同等程度上倾向于把这一功绩整个算在了不起的大烟囱契科韦德先生头上。
此时,在梅莱太太、露丝和心地善良的罗斯伯力先生齐心照料下,奥立弗的身体日趋康复。如果说发自内心,洋溢着感恩之情的热切祈祷能够上达天听——否则还成其为什么祈祷——那么,这个孤儿为他们祈求的祝福已化作宁静与欢乐,渗入了他们的心灵。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4
《雾都孤儿》第三十二章
(奥立弗与好心的朋友们一起,开始过幸福的生活。)
奥立弗的病痛既深又杂。除了手臂骨折的疼痛和治疗上的耽搁以外,他在又湿又冷的野外呆得太久,以致一连好几个星期发烧,身子打颤,拖得他委靡不振。但是,他终于缓慢地逐步好转,有时候也能含着泪水说几句话了,他是多么强烈地感觉到了那两位可爱的女士的一片好心,多么热切地向往自己重新长得又结实又健康,能够做一些事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只要是能让她们明白自己心中充满敬爱之心的事情——哪怕是做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可以向她们证明,她们的崇高爱心没有付诸东流,她们出于恻隐之心,从苦难或者说从死亡中拯救出来的这个苦孩子盼望着以自己的全副心灵报答她们。
一天,感激的话语跃上了奥立弗那苍白的唇边,他挣扎着把这些话说了出来,这时,露丝说道:“可怜的孩子!只要你愿意,会有许多机会替我们出力的。我们就要到乡下去了,姑妈的意思是你跟我们一块儿去。幽静的环境,清洁的空气,加上春天的一切欢乐和美丽,你过不了几天就会恢复健康的,一旦可以麻烦你了,我们用得着你的地方多着呢。”
“麻烦!”奥立弗大声说道,“噢!亲爱的小姐,我要是能替你干活就好了。只要能让你高兴,替你浇花或者是看着你的鸟儿,要不就整天跑上跑下逗你开心,怎么都行。”
“完全用不着怎么样,”梅莱小姐笑盈盈地说,“以前我跟你讲过,我们有的是事情让你干。那怕你只能做到你答应的一半那么多,你就真的让我非常开心了。”
“开心,小姐。”奥立弗叫了起来,“你这么说,你的心真好。”
“我不知该有多高兴呢,”少女答道,“一想到我亲爱的好姑妈出了力,把一个人从你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可悲的苦难中解救出来,这对于我就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欢乐。又知道她关怀同情的对象也真心诚意地知恩图报,你真的无法想像我有多么高兴。你懂我的意思吗?”她注视着奥立弗沉思的面容,问道。
“呃,是的,小姐,我懂。”奥立弗急切地回答,“可我在想,我已经有点忘恩负义了。”
“对谁?”少女问道。
“那位好心的绅士啊,还有那位亲爱的老阿妈,他们过去对我可好呢,”奥立弗答道,“要是他们知道我现在多么幸福的话,他们一定很高兴,我敢保证。”
“他们一定会高兴的,”奥立弗的女恩人说道,“罗斯伯力先生真是个好人,他答应,一旦你身体好起来,能够出门旅行,他就带你去看看他们。”
“是吗,小姐?”奥立弗高兴得容光焕发,不禁大叫了一声。“等我再一次看到他们的慈祥面容的时候,真不知道会乐成什么样子。”
奥立弗的身体不久就恢复得差不多了,能够经受一次远行的劳顿。果不其然,一天清晨,他和罗斯伯力先生乘上梅莱太太的小马车出发了。车到杰茨桥的时候,奥立弗脸色变得煞白,发出一声高喊。
“这孩子怎么啦?”大夫照例又紧张起来,大声问道,“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哦?”
“那里,先生,”奥立弗一边喊,一边从车窗里指出去,“那所房子。”
“是啊,那有什么关系?停车。在这里停一下,”大夫嚷道,“宝贝儿,那房子怎么了,唔?”
“那些贼——他们带我去的就是那所房子。”奥立弗低声说道。
“让它见鬼去!”大夫喊道,“啊哈,在那儿呢!我要下车!”
然而,车夫还没来得及从座位上跳下来,大夫已经想办法从马车里爬了出去。他跑到那所废弃的房子跟前,开始踢门,跟一个疯子似地。
“喂喂?”一个委琐丑恶的驼背汉子猛地把门打开,说道。大夫由于最后一脚用力过猛,险些跌进了过道。“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这一位大吼一声,不假思索地揪住那人的衣领。“事多着呢。打劫的事。”
“还会出杀人的事呢,”驼背汉子冷冷地答道,“你要是不丢手的话。你听见没有?”
“问我听见没有,”大夫说着,给了俘虏一阵猛抖。“在哪儿——他妈的那家伙,叫什么来着——赛克斯,对了,赛克斯在哪儿,你这个贼?”
驼背汉子瞪大了眼睛,似乎无比惊诧无比愤慨的样子,随后便灵巧地挣脱大夫的手,咆哮着发出一阵可怕的诅咒,往屋子里退去。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关上房门,大夫已经二话不说,闯进了一间屋子。他焦急地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件家具,没有一样东西,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能和奥立弗的描绘对得上,连那只食品柜的位置也不对。
“喂,”驼背汉子一直严密注视着大夫,这时说道,“你这么蛮不讲理闯进我家,打算干什么?你是想抢我呢,还是想杀了我?是哪一种啊?”
“你莫非见到过一个人乘双驾马车出门杀人抢东西,你这个可笑的老吸血鬼?”生性急躁的大夫说。
“那你想干什么?”驼背问道,“你再不出去,可别怪我不客气了!滚你的!”
“我认为合适的时候会走的,”罗斯伯力先生一边说,一边朝另一个房间望去,那个房间和前边那间一样,完全不像奥立弗说的样子。“总有一天我会查到你的底细,我的朋友。”
“你行吗?”丑恶的驼子冷冷一笑。“随你什么时候找我,我都在这儿,我在这地方住了二十五年了,一没有发疯,二不是就我一个人,还怕你?你会付出代价的,你会付出代价的。”说着,矮小的丑八怪发出一阵嚎叫,在地上又蹦又跳,像是气得失去了常态。
“真够愚蠢的,这也,”大大暗自说道,“那孩子准是弄错了。喏,把这放进你的口袋,重新把你自个儿关起来吧。”随着这番话,他扔给驼背一张钞票,便回马车上去了。
驼背汉子尾随着来到车门前,一路发出无数最最野蛮的诅咒与怒骂。然而,就在罗斯伯力先生转身和车夫说话时,他探头朝马车里边望去,刹那间瞧了奥立弗一眼,目光是那样犀利,咄咄逼人,同时又是那样凶狠,充满敌意,奥立弗在后来的几个月里,不管是醒来的时候还是睡着了,都始终忘不了。直到车夫回到座位上,那汉子还在不停地破口大骂。他们重新踏上旅途,这时还可以看见他在后边跺脚,扯头发,不知是真是假地暴跳如雷。
“我真是个笨蛋,”大夫沉默了很久才说道,“你以前知道吗,奥立弗?”
“不知道,先生。”
“那下一回可别忘了。”
“一个笨蛋,”大夫再度陷入沉默,过了几分钟他又说道,“就算地方找对了,而且就是那帮家伙,我单枪匹马,又能怎么样?就算有帮手,我看也得不到什么结果,只会让我自己出丑,还不得不供出我把此事遮掩过去的经过。总之,我真是活该。我老是一时性起,搞得自己左右为难。这事应该给我一点教训才对。”
事实上,这位出色的医生一辈子办事都是凭一时冲动,这里可以对支配他的种种冲动说一句不带恶意的恭维活,他非但从来没有被卷进任何特别麻烦或者倒霉的事情中去,反而从所有认识他的人那里得到极为真诚的推崇和敬重。实事求是讲,眼下他是有一点生气,有一两分钟时间感到失望,他很想拿到有关奥立弗身世的确切证据,哪知遇到的头一个机会就落空了。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常态,发现奥立弗在答复自己的盘问时依然老老实实,前后吻合,显然和以往一样真诚坦率。他打定主意,从今以后完全相信他的话。
因为奥立弗知道布朗罗先生居住的街名,他们可以照直开到那儿去。马车折进了那条街,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几乎喘不过气。
“说吧,我的孩子,是哪一所房子?”罗斯伯力先生问道。
“那一所。那一所。”奥立弗一边回答,一边急迫从车窗里往外指点着。“那所白房子。呃,快呀。开快一点。我觉得自己好像要死了,身上老是哆嗦。”
“到啦,到啦。”好心的大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马上就要看见他们了,他们见到你安然无事,肯定会喜出望外的。”
“呃!我就巴望那样!”奥立弗大声说道,“他们对我真好,非常非常好。”
马车朝前开去,停下了。不,不是这所房子,隔壁才是。车又开了几步,重新停了下来。奥立弗抬头望着那些窗户,几颗泪珠饱含着欢乐的期待滚下面颊。
天啦!白色的房子空空如也,窗扉上贴着一张招贴:“出租”。
“敲敲邻居的门看。”罗斯伯力先生大声说,一边挽住奥立弗的胳臂。“您知道不知道,过去住在隔壁的布朗罗先生上哪儿去了?”
邻家的女仆不知道,但愿意回去问一问。她不一会就回来了,说六个星期之前,布朗罗先生已经变卖了物品,到西印度群岛去了。奥立弗十指交叉,身子往后一仰,瘫倒在地。
“他的管家也走了?”罗斯伯力先生犹豫了一下,问道。
“是的,先生,”女仆回答,“老先生,管家,还有一位绅士是布朗罗先生的朋友,全都一块儿走了。”
“那就掉头回家吧,”罗斯伯力先生对车夫说,“你不要停下来喂马,等开出这该死的伦敦城再说。”
“去找那位书摊掌柜,好不好,先生?”奥立弗说道,“我认识上那儿去的路。去见见他,求求您了,先生。去见见他吧。”
“我可怜的孩子,这一天已经够令人失望的了,”大夫说,“我们俩都受够了。如果我们去找那个书摊掌柜,保准会发现他死掉了,要不就是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或者溜之大吉了。不,这就直接回家。”在大夫的一时冲动之下,他们便回家去了。
这一次大失所望的寻访发生在奥立弗满心欢喜的时刻,搞得他非常惋惜、伤心。患病期间,他无数次高高兴兴地想到,布朗罗先生和贝德温太太将要向他讲些什么,自己也会向他们讲述,有多少个漫长的日日夜夜,他都是在回忆他们替他做的那些事,痛惜自己与他们给生拉活扯地拆散了,能向他们讲述这一切该是多么惬意。总有一天能在他们面前洗去自己身上的污垢,说清自己是如何横遭绑架的,这个希望激励着他,支持着他熬过了最近的一次次考验。现在,他们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带着他是一个骗子兼强盗的信念走了——他们的这个信念,也许一直到自己离开尘世之日也无法辩解了——他几乎承受不了这样的想法。
然而,这种情况丝毫也没有改变他的几位恩人的态度。又是两个星期过去了,温暖、晴好的天气开始稳定,花草树木长出了嫩绿的叶片和鲜艳的繁花,这时,他们作好了准备,要离开杰茨的这所房子几个月。他们把曾经使费金垂涎三尺的餐具送到银行寄存起来,留下凯尔司和另一个仆人看房子,带着奥立弗到远处一所乡村别墅去了。
这个赢弱的孩子来到一个内地的乡村,呼吸着芬芳的空气,置身于青山密林之中,谁能描述他感受到的快乐、喜悦、平和与宁静啊!又有谁能说出,祥和宁静的景色是怎样映入固守闹市的人们的脑海,又是如何将它们本身具有的活力深深地注入他们疲惫不堪的心田!人们居住在拥挤狭窄的街上,一生劳碌,从未想到过换换环境——习惯的的确确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他们几乎可以说爱上了组成他们日常漫步的狭小天地的一砖一石——即便是他们,当死神向他们伸出手来的时候,最终也会幡然醒悟,渴望看一眼大自然的容颜。他们一旦远离旧日喜怒哀乐的场面,似乎立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日复一日,他们缓缓走向充满阳光的绿色草地,一看到天空、山丘、平原和湖光水影,他们便在内心唤醒了记忆,只须预先品尝一下天国的滋味便可抚平飞速衰朽的痛苦,他们像西下的落日一样平静地进入自己的坟墓,几个小时以前,他们还曾孤独地守在卧室窗日,望着落日余晖慢慢消失在自己暗淡无光的眼睛里。宁静的山乡唤起的记忆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意志与希望。这些回忆会温和地感染我们,教会我们如何编织鲜艳的花环,放在我们所爱的那些人的坟前;能净化我们的思想,压倒旧日的嫌隙怨恨。可是在这一切之下,在每一颗心灵中就算是最麻木的心灵,一个模糊不清、尚未完全成形的意识,很久以前,在某个相隔遥远的时刻,就有过这种感觉的意识,始终流连不去,启迪人们庄重地瞩目遥远的未来,将傲慢与俗念压在它的下边。
他们去的地方真是美不胜收。奥立弗以往的日子都是耗费在龌龊的人群和喧闹的争吵当中,在这里他似乎得到了新生。玫瑰和忍冬环绕着别墅的墙垣,常春藤爬满树干,园中百花芬芳。附近有一块小小的教堂墓地,那里没有挤满高大丑陋的墓碑,全是一些不起眼的坟茔,上面覆盖着嫩草和绿苔,村里的老人就长眠在下边。奥立弗时常在这里徘徊,有时想起埋葬他母亲的荒冢,他就坐下来,偷偷地哭一阵。但是,他一旦抬起眼睛,朝头上深邃的长空望去,就不再想像她还长眠在黄土之下,虽然也会为她伤心落泪,但并不感到痛苦。
这是一段快活的时光。白昼温和而又晴朗。夜晚给他们带来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担忧——丝毫没有对身陷囹圄的忧思,又用不着与坏蛋周旋,只有快乐幸福的念头。每天早晨,他走进住在小教堂附近的一位白发老先生家里,老先生纠正他的读音,教他写字,他讲话是那样和气,又那样尽心尽力,奥立弗觉得无论怎么去讨他的欢心都不算过分。接下来,他可以跟梅莱太太和露丝小姐一块儿散散步,听她们谈论书上的东西。要不就紧挨着她们,坐在某个阴凉的地方,听露丝小姐朗读,他会这么听下去,一直要到天色转暗,连字母也看不清了才打住。不过,他还得预备自己第二天的功课,在一间望出去就是花园的小房间里,他埋头用功,直到黄昏渐渐来临,到时两位女士又要出去散步,他总是和她们一道,不管她们讲什么都听得津津有味。如果她们想要一朵花,而他能攀摘下来,或者忘了什么东西,他可以去跑一趟的话,他别提有多高兴,跑得再快不过了。天黑尽了,回到屋里,年轻的小姐在钢琴前边坐下,弹一支欢乐的曲子,或者用柔和的声音低声唱一首姑妈喜爱的老歌。在这样的时刻,连蜡烛也无需点上,奥立弗坐在窗户旁边,听着美妙的音乐出神。
礼拜日到来了,在这里过礼拜天和他以往的方式大不一样。在这一段最快乐的日子里,礼拜天也和另外几天一样快乐。清晨的小教堂,窗外的绿叶飒飒作响,小鸟在外边鸣啭歌唱,馥郁的空气钻进低矮的门廊,这座朴素的建筑充满芳香。穷人们也衣着整洁,跪下祈祷又是那样虔诚,人们似乎觉得聚集在这里是一大乐趣,而不是令人生厌的义务。尽管唱诗的声音可能粗糙一点,但很真诚,而且听上去(至少是就奥立弗的耳朵而言)比他从前在教堂里听到的都更加悦耳。然后,跟平时一样散散步,走访许多勤劳人家,看看他们整洁的住所。晚间,奥立弗诵读《圣经》中的一两个章节,这是他整个礼拜都在钻研的。在履行这些义务的时候,他似乎比自己当上了牧师还要自豪,还要高兴。
早晨六点钟,奥立弗就起床了,在田野里漫游,从远远近近的篱笆上采来一簇簇野花,然后满载而归。他精心安排,多方设计,用花束将早餐饭桌装点得亮丽夺目。他还采来新鲜的千里光;作为梅莱小姐喂鸟的食物,还用来装饰鸟笼,雅致的式样大受赞许,他一直就在本村教会文书的着意教授下学习这门手艺。他把一只只鸟儿调弄得羽毛丰亮,伶俐活泼。余下的时间,村里常有一些小小的善事用得着他。要不然,在草地上打一场难得的板球。再不然,养花植树方面总是有事可干的,同一位师傅也教会了奥立弗伺弄花草(那可是一名专业园艺师),他干得十分投入,每每干到露丝小姐出现在面前才住手,她对奥立弗所做的一切总是赞不绝口。
三个月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对于得天独厚的有福之人来说,这三个月也算得上是称心如意了,对于奥立弗就更是一大幸事。一方是纯洁无瑕而又和蔼可亲的慷慨给予,另一方是发自肺腑的最最真挚热切的感激之情,难怪在这一段短暂的时光告终的时候,奥立弗·退斯特跟那位老太太和她的侄女已经亲如一家,他那幼小而敏感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依恋,而她们也报以一片爱心,并为他感到骄傲。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5
《雾都孤儿》第三十三章
(在这一章里,奥立弗和朋友们的欢乐遇到了一次意外挫折。)
春天飘然逝去,夏天来临了。如果说村子当初一度很漂亮的话,那么现在则充分展示了它的风采与繁盛。早几个月里显得畏畏缩缩,赤身露体的高大树木现在进发出充沛的活力,张开绿色的手臂,遮盖住干渴的土地,把一处处无遮无掩的地点变成无可挑剔的幽静去处。在浓密舒适的树阴下,人们可以看到,阳光沐浴下的广阔空间向远方伸展开去。大地披上了翠绿色的罩衣,散发着醇厚的芳香。这是一年中的全盛时期,万物欣欣向荣,一派欢快气象。
小别墅里的恬静生活依然如故,别墅里的人照常过得愉快而安宁。奥立弗早已长得身强体壮。但不管是健康还是疾病,都没有改变他对身边的人的深厚感情,但也有许多人就不是这样了。他依然是当初那个被苦难榨干精力,处处要人照料的小不点儿,那个依头顺脑、满心感激的孩子。
一个皎好的夜晚,他们散步时比平素多走了一程,白天特别热,人夜皓月当空,不时有一阵异常凉爽的微风掠过。露丝开始也兴致勃勃,她们一边走,一边有说有笑地聊着,远远走出了平时的范围。梅莱太太觉得有点累了,她们才慢悠悠地回到家里。露丝和往常一样,扔下轻便的软帽,坐到钢琴前边。她茫然若失地弹了几分钟,手指急促地从琴键上滑过,随后她开始弹奏一支低沉而又凝重的曲子。就在她弹琴的时候,大家听到了一种声音,她好像在哭泣。
“露丝,我亲爱的。”老太太说道。
露丝没有回答,只是弹得略略快了一点,似乎这句话把她从痛苦的思考中唤醒了。
“露丝,我的妞妞。”梅莱太太慌乱地站起来,俯下身去,喊道。“怎么回事?哭啦。我亲爱的孩子,是什么事情让你伤心?”
“没什么,姑妈。没什么,”少女回答,“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说不出来。可我觉得——”
“该不是病了,妞妞?”梅莱太太插了一句。
“不,不。噢,我没病。”露丝打了个寒颤,似乎说话时有一股冷森森的寒意流遍全身。“我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把窗户关上吧。”
奥立弗赶紧上前,关上窗户。小姐很想恢复以往那种兴致,换了一支比较轻松的曲子,但她的指头软弱无力地在琴键上停下来。她双手捂住脸,瘫倒在沙发上,抑制不住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的孩子,”老太太搂住她的肩膀,说道,“我以前从没见过你像这样。”
“能不惊动你,我也不想惊动你,”露丝回答,“我拼命忍住,可实在忍不住了。我恐怕真的病了,姑妈。”
她确实病了,蜡烛拿过来以后,他们发现,就在回到家里这一段极短的时间里,她的脸色变得像大理石一样苍白。美丽的容颜丝毫没有改变,但表情变了。文静的脸上带着一种前所未见的焦急、疲惫的神色。过了一分钟,脸上腾起一片红晕,温柔的蓝眼睛里闪出狂乱的光芒。红晕又消失了,如同浮云掠过的影子,她再度显出死一般的苍白。
奥立弗眼巴巴看着老太太,不禁党察到她叫这些症状吓坏了,他自己其实也一样。可一看老太太装出不当一回事的样子,他也尽力那样做,果然有些作用。露丝在她姑妈劝说下进去休息了,她的精神略有好转,甚至气色也好一些了,还保证说,她明天早上起来肯定就没事了。
“没事吧?”梅莱太太回来了,奥立弗说道,“今天晚上她脸色不好,可——”
老太太示意他别再说了,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坐下来,沉默了好一会儿。末了,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我相信不会,奥立弗。多少年来我跟她一块儿过得非常幸福——也许太幸福了。没准该是我遇上某种不幸的时候了。但我希望不是这样。”
“什么?”奥立弗问。
“失去这个好姑娘的沉重打击,”老太太说道,“很久以来她就是我的安慰与幸福。”
“哦!上帝不会答应的!”奥立弗惊慌地叫了起来。
“求主保佑吧,我的孩子。”老太太绞扭着双手说。
“肯定不会有那么吓人的事情吧?”奥立弗说道,“两个小时以前,她还好好的呢。”
“她现在病得很厉害,”梅莱太太回答,“还会更糟糕的,我相信。我可亲可爱的露丝。噢,没有她我可怎么办啊!”
巨大的悲痛压倒了她,奥立弗不得不克制住自己的感情,好言相劝,苦苦哀求,看在亲爱的小姐本人的分上,她应该镇定一些。
“想一想吧,夫人,”奥立弗说话时,泪水径自涌进了他的眼睛。“噢!你想想,她那么年轻,心那么好,又给身边所有的人带来那么多的欢乐和安慰。我保证——是的——确确实实的——为了你,你的心也那么好,为了她自个儿,为了所有从她那里得到幸福的人,她不会死的。上帝决不会让她那么年轻就死的。”
“小点声。”梅莱太太把一只手放在奥立弗头上,说道。“你想得太天真了,可怜的孩子。不管怎么说吧,你教我懂得了自己的职责。我一下子给忘了,奥立弗,可我相信我会得到宽恕的,我老了,见到的病痛、死亡够多的了,我知道,与我们心爱的人分别是多么痛苦。我见过的事多了,最年轻、最善良的人也不一定总是能够从那些爱他们的人那里得到宽恕,但这一点可以在我们悲哀时带来安慰,上天是公正的。这样的事情印象深刻啊,提醒我们知道,有一个世界比这个要光明一些,并已到那里去也用不了多少时间。上帝自有安排。我爱她,反正上帝知道我爱她有多深。”
梅莱太大倾吐着这些话语,奥立弗惊奇地看到,梅莱太太似乎一咬牙将悲伤压了下去,说话间她挺起了腰板,变得沉着而坚定。接下来,他越发感到诧异,这种坚定始终不变,尽管照料病人的担子都落在她肩上,梅莱太太却始终有条不紊,泰然自若,履行这些职责的时候一丝不苟,从整个外表上看还挺轻松。但他毕竟年纪还小,不懂得坚强的心灵在危难之时能有多么坚强。这也难怪他不懂,又有多少坚强的人了解他们自己呢?
一个焦虑不安的夜晚过去了。清晨来临,梅莱太太的预言完全验证了。露丝正处于一种非常危险的热症初期。
“我们一定得主动才行,奥立弗,不能光是发些个干事无补的哀叹。”梅莱太太把一根手指放在唇边,眼睛直视着他的脸,说道。“这封信必须尽快交给罗斯伯力先生。必须送到集镇上去,你抄小路穿过田野,走不到四英里,到那儿再派专差骑马直接送到杰茨。那个客栈里的人会把这事办妥的。我要你去看着他们发出去,我信得过你。”
奥立弗说不出一句话,只是巴不得马上就走。
“这里还有一封信,”梅莱太太说着又停下来,沉思了一会。“但究竟是现在就发出去,还是等我看看露丝的病情再说,我简直拿不定主意。我不能发出去,除非真的出现最糟糕的事情。”
“也是送到杰茨去吗,太太?”奥立弗急在心头,一边问,一边将颤抖着的手朝那封信伸过去。
“是的。”老太太回答,木然地把信交给了他。奥立弗扫了一眼信封,信是寄到某某尊贵的勋爵的庄园去的,哈利·梅莱先生收,到底是什么地方,他也搞不清楚。
“要送去吗,太太?”奥立弗急不可待地抬起头来,问道。
“我想不用了,”梅莱太太把信收了回去。“明天再说。”
梅莱太太说罢,把钱包交给奥立弗,他不再耽搁,鼓起全身的劲头,以最快速度出发了。
他飞快地穿过田野,顺着小路跑过去,有时穿过田间小道,时而几乎被两旁高高的庄稼遮盖起来,时而又从一块空地里冒出来,几个农人正在那里忙着收割、堆垛。他一次也没有停留,只是偶尔歇几秒钟,喘喘气,一直跑到镇里的小集市,跑得满头大汗,一身尘土。
他停住脚步,四下找寻那家客栈。白色的房子是银行,红房子是啤酒作坊,黄色的是镇公所,在一个街角上有一所大房子,凡是木头的部分都漆成绿色,前面有一块“乔治”字样的招牌。这所房子刚一映入他的眼帘,他便奔了过去。
他对一个正在门廊下边打瞌睡的邮差说明了来意,邮差听懂了他要办的事之后,叫他去向店里的马夫打听,马夫又要他从头再说一遍,然后让他跟老板说去。老板是一位高个子绅士,围一条蓝色围巾,戴一顶白色的帽子,浅褐色厚呢马裤配一双翻口长统靴,正靠在马厩门旁边的卿筒上,用一根银质牙签剔牙。
这位绅士慢条斯理地走进柜台,开始开发票,费了好长时间。钱付了,还要给马套上鞍子,邮差也得穿上制服,这足足花了十多分钟。奥立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自己纵身跳上马背,向下一站飞驰而去。好容易才万事齐备,那封信也递了过去,他对邮差叮咛了又叮咛,求他尽快送到。邮差策马启程了,穿过集市上坑坑洼洼的石子路,两分钟后已经驰上了大道。
看到告急情已经发出,没有白费功夫,奥立弗这才放下心来,怀着多少轻松了一点的心情,匆匆忙忙穿过客栈的院子,正要在大门口转身,不想却跟一个身披斗篷的大高个子撞上了,那人当时正从客栈里走出来。
“喝!”那人死死盯住奥立弗,猛一后退,嚷道。“这他妈的什么东西?”
“对不起,先生,”奥立弗说,“我赶着回家,没看见你走过来。”
“该死的!”那人自言自语地嘟哝道,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烁烁地瞅着奥立弗。“谁想得到啊。真该把他碾成灰。他会从石头棺材里跳起来挡我的道。”
“很抱歉,”奥立弗叫这个怪人狂乱的神色吓慌了,结结巴巴地说,“但愿我没有碰痛你。”
“混账东西!”那人狂怒不止,从牙缝里咕哝着,“我要是有胆子说那句话,只要一个晚上就甩掉你了。你这个天杀的东西,叫黑死病钻到你心里去吧,你这个小混蛋。你在这儿干什么?”
那人一边挥动着拳头,一边语无论次地说。他朝奥立弗走过去,像是打算给他一拳,却又猛然跌倒在地,浑身痉挛,口吐白沫。
有一瞬间,奥立弗(他以为自己遇上了一个疯子)只顾呆呆地望着他在地上打滚,接着便冲进客店找人帮忙去了。他看着那人给架起来,太太平平地进了客店,这才转身回家。他铆足了劲一路飞跑,以弥补耽误的时间,同时怀着十分惊诧并有几分恐惧的心惰,回想起自己刚刚离开的那个人举动真是怪极了。
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在他的脑海里驻留多久,他回来以后,别墅里有的是事情占据他的心,将一切有关自身的考虑统统从记忆中挤了出去。
露丝·梅莱的病情急剧恶化,午夜前她开始说胡话。一个住在当地的医生时刻守候着她。医生初步对病人作了检查,随后把梅莱太太引到一边,宣布她的病属于一种极其危险的类型。“说实在的,”他说道,“她能不能痊愈,只有靠奇迹了。”
当天夜里,奥立弗有多少次从床上跳起来,蹑手蹑脚地溜到楼梯口,凝神谛听病房里有没有发出哪怕是最细微的响声。有多少次,每当杂乱的脚步声突然响起,他不由得担心,又有什么令人不敢想像的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他吓得浑身发抖,额上直冒冷汗。他声泪俱下,为那位正在深深的墓穴边缘摇摇欲坠的好姑娘的生命苦苦祈祷,这种热情远远不是他过去所作的一切能够比得上的。
哦!这种牵挂,当一个为我们深切爱慕的人的生命在天平上摇摆不定的时候,我们却无能为力,这种牵挂是多么可怕,多么令人痛苦。哦!撕心裂胆的思绪涌进心灵,凭借着它们所唤起的幻象的魔力,心脏剧烈地跳动,呼吸愈发急促——一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油然而生:做一点什么事情,减轻这种我们无力缓解的痛苦,缩小这种我们无力消减的危险。我们痛苦地想到自己是那样束手无策,我们的心直往下沉,气不停地泄,有什么刑罚拷问能与此相比?有什么想法或者作法能够在焦虑达到登峰造极之时缓解这种痛苦?
早晨到来了。小小的别墅里一片寂静。人们低声耳语,焦灼的面孔不时出现在门口,女人和孩子噙着泪水走到一边。整个漫长的白天,以及天黑之后的几个小时,奥立弗都在花园里轻轻地走来走去,每过一会都要抬起头来,看一眼病人的房间,他战战兢兢地看着黑沉沉的窗口,看他那副样子,好像死神已经捷足先登。深夜,罗斯伯力先生到了。“难啊,”好心的大夫一边说,一边背过脸去。“那么年轻,又那么可爱。但希望很渺茫。”
又一个早晨到来了。阳光是那样明媚,仿佛看不到人世间有一点点苦难或者忧愁。园中枝繁叶茂,百花争艳,一切都显得生机盎然,精力充沛,周围的声音和景象无不充满喜悦——可爱的姑娘却躺在病床上,急剧地变得衰弱。奥立弗偷偷走进那片古老的教堂墓地,在一个长满青草的坟茔上坐下来,无声地为她哭泣,祈祷。
这一幅画面是那样宁静。优美,阳光明媚的景色中包容着那么多希望与快乐:夏天的鸟儿唱出了那么欢快的乐曲;振翅飞翔的白嘴鸦从头上一掠而过,是那样的自由;万物是那样生气勃勃,兴高采烈;孩子抬起阵阵发痛的眼睛,向周围望去,心中油然涌起这样一个念头,这不是死亡的时节,小东西尚且还那么欢乐逍遥,露丝是断断不会死的。坟墓喜欢的是寒冷萧瑟的冬天,不喜欢阳光与花香。他几乎认定,寿衣只是用来裹住老朽干瘪的躯体,从来不把年轻娇嫩的形体拉进它们那可怕的怀抱。
教堂那边传来一声报丧的钟声,粗暴地打断了这些幼稚的想法。又是一声!又是一声!这是宣布葬礼开始的丧钟。一群送葬的寻常百姓走进墓园大门,他们佩戴着白色花结,因为死者还很年轻。他们脱帽站在一座坟前,哭泣的行列里有一位是母亲——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可阳光依然灿烂,鸟儿照样歌唱。
奥立弗朝家里走去,回想起小姐给予他的百般照顾,盼望着机会能再一次到来,好让他一刻不停地表明自己对她是多么感激、多么依恋。他没有理由责备自己有多少次粗枝大叶,或者是没动脑筋,因为他是诚心诚意为她效劳的。尽管如此,仍有许许多多细小的事情浮现在他的面前,他幻想看自己当时本来可以干得更卖力、更认真一些,可惜没有那样做。每一次死亡都会给为数不多的幸存者带来这样的想法:有那么多事情受到忽视,办到的事情又是那样少——有那么多事情被遗忘,还有更多的事情已无法挽回——因而我们必须留心,平时如何去对待我们周围的人!没有什么比悔之莫及更令人懊恼的了。如果我们希望免受懊悔的责问,就让我们趁早记住这一点吧。
奥立弗到家了,这时梅莱太太正坐在小客厅里。一看见她,奥立弗的心立刻沉了下去,因为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侄女的病床。他战战兢兢地思忖着,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变故才促使她走到一边。他了解到,小姐陷入了沉睡,她这次醒来,不是康复与再生,便是诀别与死亡。
他们坐下来凝神谛听,几个小时连话也不敢说。没有动过的饭菜撤了下去。他们心不在焉地望着逐渐下沉的太阳,最后又看着太阳将宣告离去的绚丽色彩撒满天空和大地。他们敏锐的耳朵猛然听到一阵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罗斯伯力先生刚一进屋,他俩便情不自禁地向门口冲去。
“露丝怎么样?”老太太嚷道,“快告诉我,我能经受得住,别再让我牵挂了!噢,快告诉我!看在老天爷的分上!”
“你一定得沉住气,”大夫扶住她说道,“请保持镇定,我亲爱的夫人”
“让我去死吧,凭上帝的名义。我亲爱的孩子。她死啦。她就要死啦。”
“不!”大夫感情冲动地嚷起来,“上帝是仁慈而宽大的,所以她还会活好多年好多年,为我们大家造福。”
老太太跪下来,尽力想把双手合在一块儿,然而支撑了她那么久的毅力已经随着第一声感恩祈祷一起飞向天国。她倒在了伸开双臂接住她的朋友怀抱里。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6
《雾都孤儿》第三十四章
(详细介绍一位现在才出场的青年绅士,以及奥立弗的又一次奇遇。)
这种欢乐几乎叫人难以承受。奥立弗听到这个意想不到的消息,一时目瞪口呆。他欲哭不得,说不出话,坐卧不宁。他在黄昏的宁静气息中徘徊了很久,又大哭了一场,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理解力,这才似乎猛然醒悟过来,令人高兴的变化已经发生,自己胸中难以承受的焦虑也已化解。
夜色迅速围拢过来,他捧着一大束鲜花往家里走去,这是他精心采来装饰病房的。他正沿着公路快步走着,忽然听到身后有马车疾驰的声音。他扭头一看,只见一辆驿车飞驶而来,由于马跑得飞快,加上路面狭窄,他便靠着一道门站住,让马车通过。
车疾驰而过,奥立弗一眼看见车上有个头戴白色睡帽,好像有几分面熟的男子,不过他这一瞥太短暂了,没看清那是谁。过了一两秒钟,那顶睡帽从马车窗日伸出来,一个洪亮的嗓门喝令车夫停车。车夫勒住马,车停住了。接着,睡帽又一次探出来,那个大嗓门叫着奥立弗的名字。
“这里!”那个声音嚷道,“奥立弗,有什么消息?露丝小姐怎样了?奥——立——弗少爷!”
“是你吗,凯尔司?”奥立弗一边喊着,一边朝车门奔去。
凯尔司再次伸出戴着睡帽的脑袋,作回答状,忽然又被坐在马车另一角的一位青年绅士拉了回去,那人急迫地探问那边有什么消息。
“快告诉我!”那位绅士高声喊道,“是好些了还是更糟了?”
“好些了——好得多了!”奥立弗赶紧回答。
“感谢上帝!”青年绅士大叫一声,“你能肯定?”
“没问题,先生,”奥立弗回答,“几个小时以前就不一样了,罗斯伯力先生说,危险已经全部渡过了。”
那位绅士不再多说,打开车门,从里边跳出来,一把抓住奥立弗的肩膀,把他拉到旁边。
“你有绝对把握?孩子,再也不会出岔子了,是不是?”青年绅士用颤抖的声音问,“你可别骗我,让我空欢喜一场。”
“我绝对不骗你,先生,”奥立弗回答,“真的,你相信我好了。罗斯伯力先生说,她会活好多年好多年,为我们大家造福的。”
奥立弗想起了为大家带来无限幸福的那个场面,泪水在他眼睛里直打转。青年绅士转过脸去,好一阵子一言不发。奥立弗相信自己听到他不止一次地哽咽,但又不敢另外说什么话去打搅他——他实在猜不出这位绅士的心情——便站在一边,装出尽顾了自己手里的花束的样子。
这功夫,头戴白色睡帽的凯尔司先生一直坐在马车的踏板上,胳膊肘支在膝盖上,用一张蓝地白花的布手绢不住地擦眼睛。这个诚实耿直的汉子并不是假装动了感情,这一点完全可以从他那双红肿的眼睛上看出来,当青年绅士转过身去叫他的时候,凯尔司就用这双眼睛望着他。
“我想,你还是乘车直接到我母亲那儿去比较好,凯尔司。”他说道,“我宁可慢慢走着去,这样我可以在见到她之前争取一点时间。你就说我马上就到。”
“请您原谅,哈利先生,”凯尔司用手巾将满脸的泪痕擦干净,说道,“但如果您打发邮差去传话,我将深为感激。让女佣瞧见我这副样子不太合适,先生,她们真要是瞧见了,我以后一点面子也没有了。”
“好吧,”哈利·梅莱微笑着答道,“你高兴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如果你觉得这样好一些,那就让他和行李一块儿走,你跟着我们。不过,你得先把睡帽脱下来,另外换一顶合适的帽子,要不别人会以为我们是疯子。”
凯尔司先生这才想起自己的仪表有失体面,一把将睡帽扯下来,塞进衣袋,又从车里取出一顶样式庄重朴素的圆顶帽换上。收拾停当,邮差继续驱车赶路,凯尔司、梅莱先生和奥立弗慢悠悠地跟在后边。
他们信步走去,奥立弗不时带着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心打量着这个新来的人。他看上去约莫二十五岁,中等身材,面容开朗英俊,举止落落大方。尽管存在着年龄上的差距,但他和老太太长得很像,即便他没有提到老太太是他母亲,奥立弗也能毫不费力地猜出他们之间的关系。
别墅到了,梅莱太太正焦急不安地等候着儿子。母子见面,双方都很激动。
“妈妈,”年轻人低声说道,“您怎么不写信告诉我?”
“我写了,”梅莱太太回答,“可经过反复考虑,我决定把信拿回来,听听罗斯伯力先生的看法再说。”
“可为什么,”年轻人说。“为什么要拿这样的事来冒险呢?万一露丝——那个字我说不出口——如果这场病是另一种结果,你难道还能宽恕自己?我这辈子难道还能得到幸福?”
“如果发生那样的事,哈利,”梅莱太太说,“我担心你的幸福也就整个毁了,你早一天晚一天回来,都没有什么差别。”
“万一真要是这样,妈妈,那要什么好奇怪的?”年轻人答道,“哦,我干吗要说万一呢?——这是——这是——你明白是怎么回事,妈妈——你应该明白。”
“我明白,一个男子拿出心中最美好、纯洁的爱情奉献给她,她也是当之无愧的,”梅莱太太说,“我明白,她天性中的献身精神和爱心需要的绝不是普普通通的回报,而是需要一个深深相爱,永不变心的人。在我做一些在我看来必须做到的事时,如果不是我感觉到了这一点,另外还知道,她爱上的人只要态度有一点改变都会使她心碎,我也不会感到自己的使命如此困难,或者说,我内心也不会发生这么多的矛盾了。”
“这不公平,妈妈,”哈利说道,“你还是把我当小孩子,完全不懂得自己的想法,也不懂我灵魂上的一次次冲动?”
“在我看来,我的好儿子,”梅莱太大把一只手搭在哈利肩上,回答道,“年轻人有许多高尚的冲动往往难以持久,其中有一些一旦得到满足,只会变得更加短暂,转瞬即逝。总之,我相信,”老太太目不转睛,盯着儿子的面容,说道,“一个有着满腔热忱和远大抱负的男子,如果娶了一个名分上有污点的妻子,哪怕这个污点并不是由于她的过错,那就会引来一班冷酷龌龊的小人,还会影响到孩子们——丈夫在世间取得了多大成就,就会受到多大的低毁,把他当成讥笑嘲弄的目标——总有一天,不管做丈夫的天性多么豁达,为人多么善良,都会后悔当初结下了这门亲事。做妻子的知道丈夫感到后悔了,也同样会很痛苦。”
“妈妈,”年轻人按捺不住地说,“谁要是这么做,就是一头只顾自己的畜生,根本不配称作一个男人,也配不上您描述的那个女人。”
“你现在是这样认为,哈利。”母亲说道。
“永远是这样。”年轻人说,“过去两天我精神上遭受的痛苦,迫使我毫不掩饰地向您承认,我是有这样一份感情,您完全清楚,这份感情并非昨天才产生,也不是我轻率形成的。我的心属于露丝,多么可爱而又温柔的姑娘啊。我和一切倾心于人的男子汉一样坚定。我的思想、抱负、生活中的希望都和她分不开。如果您在这件大事上反对我,您就是把我的安宁与幸福抓在手里,随风抛撒。妈妈,多想想这一点,多想想我吧,不要把这种幸福看得一钱不值,这事您好像想得很少。”
“哈利,”梅莱太太说,“正因为我替热烈而敏感的心想得很多,我才不愿意使它们受到损伤。不过,眼下我们对这件事谈得太多,到此为止吧。”
“那好,就看露丝怎么决定吧,”哈利接口说道,“您该不会把您的这些偏见强加于人,甚至不惜为我制造障碍吧?”
“我不会的,”梅莱太太回答,“但我要你考虑一下——”
“我已经考虑过了。”答复已经相当急躁,“妈妈,我考虑了好多年了。自打我能够进行严肃认真的思考以来,我就在考虑。我的感情永远不会改变,永远都是这样。为什么一旦说出来,我就得承受一拖再拖的痛苦呢,这种痛苦又有什么好处?不,在我离开这个地方以前,露丝得听一听我说的话。”
“她会的。”梅莱太太答道。
“妈妈,您的态度几乎已经暗示,她会以冷冰冰的态度对待我要说的话。”年轻人说道。
“不是冷冰冰的,”老太太回答,“远远不是那样。”
“那又怎么样?”年轻人直言不讳,“她还不曾另有所爱吧?”
“没有,一点不假,”作母亲的答道,“或许是我弄错了,你已经牢牢抓住了她的感情。我要说的,”作儿子的正想开口,老太太上住了他,接着说道,“正是这一点。在你豁出一切,拿这个机会来打赌之前,在你身不由己,飞向希望的顶点之前,我亲爱的孩子,要多考虑一下露丝的身世,你想想,她完全是出于高尚的心灵和无所保留的自我牺牲精神,对我们一直忠心耿耿,无论大事小事,她的性格特点就是自我奉献,她要是得知自己的出生疑点甚多,这会给她的决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您指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留给你去解答,”梅莱太太回答,“我得回她那儿去了。上帝保佑你。”
“今天晚上我还能见到您吗?”年轻人急切地说。
“要不了多久,”老太太答道,“在我离开露丝的时候吧。”
“您是不是要告诉她我在这儿?”哈利说道。
“那还用说。”梅莱太太回答。
“告诉她,我是多么着急,吃了多少苦头,又是多想见到她。您不会拒绝这么做吧,妈妈?”
“是的,”老太太说道,“我要把一切都告诉她。”她慈爱地握了握儿子的手,匆匆离开房间。
这一番仓促的谈话正在进行的时候,罗斯伯力先生和奥立弗一直呆在房间的另一角。罗斯伯力先生这时朝哈利·梅莱伸过手来,互道衷心的问候。接着,大夫针对年轻朋友提出的一大堆问题做了解答,详细说明了病人的状况,这番说明和奥立弗的陈述一样充满希望,非常令人欣慰。凯尔司先生装出忙着收拾行李的样子,其实大夫讲的每一句话都没有落下。
“你近来打到什么特别的东西没有,凯尔司?”大夫讲完之后问道。
“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先生。”凯尔司先生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
“也没逮住小偷什么的,或者认出哪一个强盗来?”大夫说道。
“没有,先生。”凯尔司先生非常庄重地回答。
“哦,”大夫说道,“真是遗憾,因为你办那种事情非常令人敬佩。请问,布里特尔斯怎么样了?”
“那孩子很不错,先生。”凯尔司先生又恢复了平日那一副恩人的口气,说道,“他要我向你转达他的敬意,先生。”
“那就好,”大夫说道,“看见你在这儿,我又想起来了,凯尔司先生,就在我被仓促叫来的前一天,遵从你家善良的女主人的请求,我办成了一桩对你有好处的小差事。你到这边来一下,好吗?”
凯尔司先生十分庄重并略带几分惊奇地走到那边角落里,荣幸地与大夫进行了一次短时间的低声会谈。谈话结束,他频频鞠躬,踏着异常庄严的步子退了下去。这次密谈的主题没有在客厅里披露,但很快就传到了厨房,因为凯尔司先生直接来到厨房,要了一杯淡啤酒,摆出一副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高贵气派宣布说,鉴于他在这次发生未遂盗窃案时的英勇举动,女主人深为满意,特地在本地储蓄银行里存进总数为二十五镑的款项,供他个人取用生息。一听这话,两个女仆举起双手,眼睛一齐往上翻,猜想凯尔司先生不知道该得意成什么样子了。凯尔司先生把衬衫褶边扯出来,连声回答说:“不会的,不会的。”并表示如果她们注意到他对手下态度傲慢的话,一定要告诉他,他会感谢她们的。接下来,他天南海北谈了一通,不外乎举例说明他虚怀若谷,这一番高论同样得到了赞许与赏识,而且被认为是独出心裁,深得要领,大人物成天挂在嘴边的话也就这样。
楼上,当晚余下的时光在笑语欢声中过去了。大夫兴致很高,哈利·梅莱一开始好像显得有些疲劳,或者是心事重重,不管怎么样吧,他到底还是架不住可敬的罗斯伯力先生的好脾气。大夫谈笑风生,妙语连珠,回忆职业上的若干往事,又讲了一大堆小笑话,将他的幽默发挥得淋漓尽致。奥立弗认为这些事真是再滑稽不过了,笑得前仰后合。这显然使大夫深感满意,他自己也笑得死去活来,并且由于共鸣的作用,哈利也几乎可以说是痛痛快快地笑起来。他们的聚会在此时此地再欢乐也不过如此罢。夜深了,他们才怀着轻松而又感激的心情去休息,在刚刚经受了疑虑与悬念之后,他们确实需要休息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奥立弗一醒来就感到心情好一些了,他满怀希望和快乐,开始了每天清早的例行公事,这种心情已经多少天不曾有过。鸟笼又一次挂了出来,好让鸟儿在老地方歌唱。他竭尽全力,又一次采来最芬芳的野花,想用鲜花的艳丽换取露丝的欢喜。几天以来,哀愁似乎已经占据了这个心急的孩子那双忧郁的眼睛,不管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笼罩着一层阴云,这种忧愁已经魔术般地烟消云散。绿叶上的露珠闪出更加晶莹的光泽,微风伴着一支更加美妙的乐曲从绿色的叶片中间飒飒穿过。连天空本身也好像更蓝更亮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境产生的影响,它甚至会波及外界事物的形态。人们看到天地万物和自己的人类同胞,大叫一切都是那样阴暗、消沉,这并非没有道理,但这种阴暗的颜色只是他们自己带有偏见的眼睛与心灵的反映罢了。真实的色彩是十分美妙的,需要的是更加清澈的眼光。
值得一提的是,并巨奥立弗当时决不至于没有注意到,他的清晨远足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事了。哈利·梅莱从第一天早晨遇见奥立弗满载而归以后,忽然对花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在插花艺术方面表现出了很高的鉴赏力,把小伙伴远远抛在了后边。然而,尽管奥立弗在这方面略逊一筹,但他却知道上哪儿才能找到最好的花。一个早晨接着一个早晨,他们一块儿在这个地区搜索,把最娇艳的鲜花带回家。露丝小姐卧室的窗户现在打开了,她喜欢芳醇的夏日气息涌进室内的感觉,让清新的气流帮助自己康复。不过,在那一扇格子窗里边,每天早晨都插着一支特别小的花束,这束花曾作过精心的修剪,上边还带着露水。奥立弗不禁注意到,虽说小花瓶定时换水,可凋谢了的花从来就不扔掉。他无意中还发现,每天清晨,大夫都要外出散步,只要一走进花园,必定将目光投向那个特别的角落,意味极其深长地点点头。就在这些观察之中,时光飞逝而过,露丝的病情迅速好转。
尽管小姐还没有完全走出房间,晚上不再出去,只是偶尔和梅莱太太一块儿在附近散散步。奥立弗倒也并不感到日子难熬。他加倍努力,向那位白发老绅士请教,自己刻苦用功,进步之快连他自己也感到意外。就在他埋头用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万万想不到的事情,使他产生了极大的恐慌和烦恼。
他平日读书是在别墅背后底楼的一个小房间里。这是一间标准的别墅房间,格子窗外边长满茂密的素馨与忍冬,一直爬到窗顶上,到处弥漫着袭人的花香。从窗户望出去是一个花园,花园的便门通向一片小围场。再过去就是茂密的草地和树林了。那一带没有别的人家,从那里可以望得很远。
一个景色宜人的黄昏,薄暮刚开始投向大地,奥立弗坐在窗前,专心致志地读书。他已经看了好一会儿。天异常闷热,加上他又下了很大功夫,他渐渐地,一点儿一点儿地睡熟了。无论这些书的作者是何等样人,这样说绝非败坏他们的名誉。
在某些时候,会有一种假寐向我们偷偷袭来,将我们的肉体禁闭起来,但并没有让心灵脱离周围的事物,我们的心灵照样可以任意驰骋。因此,如果一种难以遏止的迟钝感觉,精力的疲乏,对我们的意识或者活动能力完全控制不住的状况,都可以称为睡眠的话,这就是睡眠。此时,我们还是能感觉到身边发生的一切,如果我们在这样的时刻开始做梦,我们确实讲出来的话,或者是当时确实存在的响声,便会极其迅速地融入我们的幻觉,现实与想像奇妙地结为一体,事后几乎完全不可能将二者区分开来。这还不算此类情形下最惊人的现象。无可置疑,我们的触觉与视觉一时都趋于失灵,然而,某种外界事物的无声的存在却能够影响,甚至是实实在在地影响我们睡梦中的意识,影响从我们面前掠过的种种幻觉;在我们合上眼睛时,这种事物或许还没有来到我们身边,我们在清醒的时候也不曾意识到它近在咫尺。
奥立弗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坐在小屋子里,书本就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窗外,遍地蔓延的草木丛中不断送来阵阵芬芳的气息。他睡着了。突然,景色变了,空气闷得令人窒息。他在想像中又一次惊恐万状地来到老犹太的家里。可怕的老头依旧坐在他呆惯了的那个角落,正朝着自己指指点点,一边和侧着脸坐在旁边的另一个人低声说话。
“嘘,我亲爱的。”他似乎听到老犹太在说话,“就是他,错不了。走吧。”
“是他。”另外的那个人好像在回答,“你以为,我还会认错他?就算有一帮子小鬼变得跟他一模一样,他站在中间,我也有办法认出他来。你就是挖地五十英尺,把他埋起来,只要你领着我从他坟头走过去,我肯定也猜得出来,他就埋在那儿,哪怕上边连个标记也没有。”
那人说这话时好像怀着深仇大恨,奥立弗惊醒了,猛然跳了起来。
天啦!是什么东西使血轰地一下涌入心田,使他噤口无语,动弹不得?那里——那里——在窗户那儿——就在他的面前——老犹太站在那儿,眼睛朝屋子里窥探着,和奥立弗的目光相遇了,挨得那样近,奥立弗在向后退缩之前几乎可以摸到他。在他旁边,有一张凶相毕露的面孔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惧怕,或者二者兼有而变得煞白,正是在客栈院子里跟奥立弗搭讪的那个人。
这副景象在他眼前不过是一晃而过,转瞬即逝,一闪就消失了。不过,他们已经认出奥立弗,奥立弗也认出了他们,他们的相貌牢牢地印入了他的记忆之中,就仿佛是深深地铭刻在石碑上,从他出生以来便竖立在他的面前一样。有一刹那,他呆呆地站在那里,随后便高声呼救,从窗口跳进花园里。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7
《雾都孤儿》第三十五章
(奥立弗的奇遇不了了之。哈利·梅莱与露丝之间进行了一次相当重要的谈话。)
别墅里的人听到喊声,纷纷赶到奥立弗呼救的地点,发现他脸色煞白,激动不已,手指着别墅背后那片草地的方向,连“老犹太!老犹太!”儿个字都几乎说不清了。
凯尔司先生弄不清这喊叫声的含意,还是哈利·梅莱脑子来得快,加上他已经从母亲那儿听说了奥立弗的经历,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
“他们走的是哪个方向?”他抓起角落里立着的一根沉甸甸的棒子,问道。
“那个方向,”奥立弗指着两个人逃走的方向,回答道,“一眨眼就看不见他们了。”
“他们肯定躲在沟里。”哈利说道,“跟我来。尽量离我近一点。”说着,他跃过篱笆,箭一般冲了出去,其他人要想跟上都很困难。
凯尔司使足了气力跟在后边,奥立弗也跟了上去,就在这当儿,外出散步的罗斯伯力先生回来了,也尾随着他们,跌跌撞撞地翻过篱笆,又敏捷得超乎人们想像地一咕噜爬起来,急步加入了这一场追击,速度之快谁也不敢藐视,同时一选连声地扯着嗓子大叫,很想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他们一路飞奔,一次也没有停下来歇口气,跑在最前头的那一位冲进奥立弗指出的那片田野的一角,开始仔细搜索沟渠和附近的篱笆,其余的人抓紧时间赶上前来,奥立弗也才得到机会,将导致这一场全力追击的原委告诉罗斯伯力先生。
搜索一无所获,就连新近留下的脚印也没有发现。这时,他们站在一座小山顶上,从这里可以俯瞰方圆三四英里之内的开阔原野。左边凹地里有一个村子,可是,在跑过了奥立弗所指的那条路之后,他们几个非得在开阔地里兜一圈才到得了那个村子,他们在这么短促的时间里是不可能办到的。在另一个方向,牧场的边缘连接着一片密林,但根据同样的理由,他们也无法赶到那个藏身之处。
“这肯定是个梦,奥立弗。”哈利·梅莱说道。
“噢,不,真的,先生,”奥立弗回想起那个老家伙的面目,顿时不寒而栗。“我可把他看清楚了。我把他们俩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我现在看着您一样。”
“另一个是谁?”哈利与罗斯伯力先生异口同声。
“就是我跟您讲过的那个人,在客店里一下撞到我身上的那一个。”奥立弗说,“我们都睁大眼睛互相看着。我可以发誓,肯定是他。”
“他们走的是这条路?”哈利追问道,“你没弄错吧?”
“错不了,那两个人就在窗子跟前,”奥立弗一边说,一边指了指把别墅花园和牧场隔开的那道篱笆。“高个子就从那儿跳过去。老犹太往右边跑了几步,是从那个缺口爬出去的。”
奥立弗说话的时候,两位绅士一直注视着他那诚恳的面孔,然后又相互看了一眼,似乎确信他说得很有道理。可是,无论哪个方向都看不出一丝一毫有人仓惶出逃的痕迹。草很深,但除了他们自己的脚步踩过的,其余的草都没被踏倒,沟渠的两侧和边沿有一些湿漉漉的泥土,但是没有一处能认出有人的鞋印,也没有丝毫痕迹表明过去几个小时里曾经有脚踩在这块地面上。
“这可真奇怪。”哈利说。
“怪?”大夫应声说道,“布拉瑟斯跟达福亲自来也弄不出什么名堂。”
尽管搜索显然已属徒劳,他们并没有停下来,直到夜幕降临,再找下去已毫无指望,这才罢手,但也是很不情愿。凯尔司奉命匆匆赶往村里的几家啤酒店,根据奥立弗所能提供的最为详尽的描述,前去寻访两个长相、穿着与此相符的陌生人。在这两个人当中,老犹太无论如何也是不难让人想起来的,假如有人看见他在附近喝酒或者是溜达的话。尽管如此,凯尔司却没有带着任何足以解开这个谜或者多少澄清一点疑云的消息回来。
第二天,进行了新的搜索,重又打听了一番,但结果也好不到哪儿去。第三天,奥立弗和罗斯伯力先生上镇子里去了,指望在那里看见或者听到那伙人的一点什么事情,可这一番努力同样毫无结果。几天之后,这件事渐渐被人遗忘了,跟大部分事情一样,怪事如果得不到新的养料,往往自生自灭。
与此同时,露丝日渐好转,她已经脱离了病房,能够出外走一走了,她又一次同家中的人呆在一块儿,把欢乐带到每个人的心里。
然而,尽管这一可喜的变化给这个小天地带来了明显的影响,尽管别墅里再度响起了笑语欢声,某些人,甚至包括露丝本人,却时时呈现出一种不常有的拘谨,奥立弗不可能对此毫无党察。梅莱太太和儿子经常闭门长谈。露丝不止一次面带泪痕出现。在罗斯伯力先生确定了前去杰茨的日子以后,这些迹象有增无已。显然有件什么事情正在进行之中,打破了少女以及另外几个人内心的平静。
终于,一天早晨,摆着早餐的房间里只有露丝一个人,哈利·梅莱走了进去。他带着几分犹豫,恳求允许自己和她交谈片刻。
“几分钟——只需要几分钟——就够了,露丝,”年轻人把椅子拖到她的面前,“我不得不一吐为快,这些话本身你其实已经明白了,我心中最珍视的希望你也并非一无所知,尽管你还没有听到这些话从我口中说出来。”
他一进门,露丝的脸色就变得一片苍白,不过这也可能是她新近患病的反应。她只是点了点头,便朝旁边的几盆花俯下身去,默默地等着他往下说。
“我——我——早就该离开这儿了。”哈利说道。
“你应该,真的,”露丝回答,“原谅我这么说,但我希望你离开。”
“我是被最可怕、最令人烦恼的忧虑带到这儿来的,”年轻人说,“担心失去自己唯一的心上人,我的每一个愿望、每一种期待都寄托在她身上。你差一点死去,一直是在尘世和天国之间摇摆。我们都知道,每当美好、善良的年轻人受到疾病的困扰,纯洁的灵魂不知不觉便转向了他们那个光明的、永生的归宿。我们知道——老天保佑——在我们的同类当中,最善良、最可爱的人往往英年早逝。”
在这些话语倾吐出来的时候,娴静的姑娘眼里噙着泪水,一颗泪珠滴落在她低头面对的花朵上,在花冠里闪出晶莹的光华,把花儿衬托得更加妩媚动人,仿佛从她那美好、年轻的心田里涌出的泪花理所当然要与天地间最娇艳的花朵一比高低似的。
“一个人,”小伙子冲动地说,“一个与上帝身边的天使一样美丽、一样天真无邪的姑娘,在生与死之间摇摆不定。噢!她所亲近的遥远世界已经在她眼前揭开了一半,谁能指望她会回到这个世界的悲哀和不幸中来啊!露丝,露丝,知道你正在像上界的光辉投射到几间的柔和阴影一样离去,再也没有希望祈求上苍为了那些在此徘徊流连的人而把你留下,又一点儿都不知道有什么理由值得你留下,感觉到你已经属于那一片光明的乐土,许许多多最美丽、最善良的人早就飞到那里去了,尽管聊以慰藉的办法很多很多,却还要祈求把你还给那些爱你的人——这些颠来倒去的想法简直叫人承受不住。我白天黑夜都处在这样的心请。恐惧、忧虑和自私的懊悔像奔腾的激流一样朝我涌来,生怕你一旦死去,就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对你的爱是多么忠贞,这股激流几乎把我的知觉和理智一起冲走了。你恢复过来了,一天一天,几乎是一小时接一小时,健康如同水珠,点点滴滴汇人在你身体里缓慢流淌的生命溪流,它本来已经消耗殆尽,失去活力,现在重又变成汹涌奔腾的大潮,我曾用由于渴望和深情而变得近乎盲目的眼睛,注视着你死里逃生。难道你会对我说,你希望我抛开这份深情?要知道,正是这份深情使我的心变软了,改变了我对全人类的态度。”
“我没有这个意思,”露丝流着泪水说,“我只是希望你离开这儿,你就可以重新转向崇高的事业,转向值得你追求的事业。”
“没有什么事,哪怕是最崇高的追求,能比得上赢得像你这样的一颗心,”年轻人握住她的手,说道,“露丝,我亲爱的露丝。多少年了——多少年来——我一直爱着你,向往着功成名就以后荣归故里,再告诉你,一切都仅仅是为了与你分享才去追求的——我做了一个又一个白日梦,幻想着在那个欢乐的时刻,我怎样才能使你回想起,我曾经用了那么多不会说话的象征来表达一个孩子的眷恋,我要向你求婚,以此取代我们之间以往的默契。那个时刻还没有到来,可现在,功名尚未成就,青年时代的幻想也尚未实现,我还是要向你呈献这一颗早就属于你的心,将自己的一切都寄托在你用来回答我的请求的一句话上。”
“你的品行一直很善良,高尚,”露丝竭力控制着激动不已的感情,说道,“既然你相信我并非麻木不仁或者忘恩负义的人,那就请听我的回答。”
“你的回答是,我可以努力争取配得上你,是吗,亲爱的露丝?”
“我的回答是,”露丝答道,“你必须尽力忘掉我,我不是要你忘掉我是你以前心心相印的同伴,因为那会深深地刺伤我的心,而是要忘掉我是你爱上的人。好好看一看这个世界吧,想一想那里有多少颗心,你都会因为赢得那样的心而感到骄傲的。当你产生了另一份爱情的时候,如果你愿意,可以向我吐露一二,我会做你最诚挚、最热心、最忠实的朋友。”
露丝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用一只手捂住面孔,听任泪水夺眶而出,哈利依旧握着她的另一只手。
“你的理由呢,露丝,”他好容易才低声说出话来,“你作出这个决定的理由呢?”
“你有权知道理由,”露丝答道,“你不管怎么说也改变不了我的决心。这是我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为我自己,也为了别人,我必须这样做。”
“为你自己?”
“是的,哈利。我只能这样,我,一个无依无靠又没有嫁妆的姑娘,只有一个不明不白的名声,我不应该让你的朋友有理由怀疑我是出于卑鄙的动机,才接受你的初恋,把自己变成一种累赘,强加在你所有的希望、计划之上。为了你,为了你的亲人,我有义务阻止你凭着慷慨天性中的那份热情办事,为你的前途设置这样一个巨大的障碍。”
“如果你的心意和你的责任感是一致的话——”哈利又开始了。
“并不一致。”露丝的脸涨得通红。
“那你也是爱我的?”哈利说,“我只要你说这句话,亲爱的露丝,只要你说这句话,解一解这个失望的苦果。”
“要是我能够做到,又不至于使我所爱的人深受其害的话,”露丝回答道,“我本来——”
“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态度接受我的心里话?”哈利说道,“至少,露丝,别对我隐瞒这一点。”
“我会的,”露丝说,“等等。”她把那只手抽出来,“我们干吗要让这一次痛苦的谈话继续下去呢?这次谈话对于我是极为痛苦的,但同时也会产生永久的幸福。知道我曾经在你的心目中占据了我现在这样的崇高位置,你在生活中取得的每一个胜利都将赋予我新的毅力,使我变得更加坚定,这就是幸福。再见了,哈利。我们以后见面再也不会像今天这样了。但我们可以保持另外一种关系,不是像今天的谈话会使我们结成的那种关系,我们彼此都会感到非常幸福。有一颗真挚热切的心在为你祈祷,愿一切真心、坦诚的源泉降下每一声祝福,为你带来欢乐和成功。”
“让我再说一句,露丝,”哈利说道,“用你自己的话讲讲理由,让我听一听从你口中说出来的理由。”
“你的前程十分辉煌,”露丝坚定地回答,“一切荣誉,凡是凭着卓越的才干和有势力的亲戚能够在社会上取得的荣华富贵都在等着你。但那些亲戚是很高傲的,我既不愿意和可能瞧不起我的生身母亲的人周旋,也不愿意为代替我母亲位置的那个人的儿子带来屈辱或挫折,一句话,”少女说着,转过脸去,她一时的坚定已经开始动摇,“我的名字上有一个污点,而世人却要用来殃及无辜。我绝不会让别人代我受过,责难统统由我一个人来承担。”
“还有一句话,露丝,可亲可爱的露丝啊!还有一句!”哈利高声嚷着,冲到她的面前,“要是我不那么——不那么走运,世人就是这样说的——要是我命中注定要过一种淡泊宁静的生活——要是我很穷,又有病,又无依无靠的话——你也会拒绝我吗?还是因为我将来有可能享尽荣华富贵就一定会对出生斤斤计较?”
“别逼我回答,”露丝答道,“这个问题现在不存在,永远也不存在。强人所难是不公平的,就更别提善意了。”
“如果你的答复和我几乎敢于期望的回答相符,”哈利反驳道,“它就将在我孤独的行程上撒下一道幸福的光彩,照亮我面前的道路。你简简单单说几句,对于一个爱你超过一切的人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这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哦,露丝!看在我灼热而持久的爱慕分上,看在我已经为你承受的以及你一定要我承受的一切痛苦的分上,答复我这一个问题吧!”
“那么,假如你的命运另有安排,”露丝答道,“假如你的地位只是略微高出我一点,而不是远远超过我——如果在任何悠闲淡泊的贫贱生活中,我都能帮助你,安慰你,而不是在一帮雄心勃勃的名流当中成为你的一个污点,一块绊脚石——我也无须经受这一磨难。我现在就完全有理由感到幸福,极大的幸福。可另一方面,哈利,我承认,我本来应该得到更大的幸福。”
露丝倾吐着这一番衷情,很久以前,当她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把昔日的一些心愿珍藏在心底,此刻,这些夙愿随着记忆纷纷涌上心头,如同重温凋零的愿望不免会引出泪水一样,眼泪也为她带来了宽慰。
“这种软弱我没法克制,但它总是使我的心意变得更加坚定,”露丝伸出手来,说道,“现在我必须离开你了,真的。”
“我求你答应一件事,”哈利说,“再谈一次,仅仅再谈一次——不超过一年,但也可能大大提前——请允许我还可以就这个主题和你最后谈一次。”
“不要强迫我改变我的正确决定,”露丝带着一丝忧郁的笑意,回答道,“这没有什么好处。”
“不,”哈利说道,“我要听你重新说一遍,如果你愿意——最后重复一遍。不管我今后取得何种地位或者财富,我要把它们统统放在你的脚下。要是你仍然坚持你现在的决定,我决不试图用言语或行动去加以改变。”
“就这样吧,”露丝回答,“那只会多一次痛苦,到那个时候,我或许更能够经受得起了。”
她再一次伸出手去,可小伙子却把她搂进怀里,在她那清秀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匆匆走出了房间。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8
《雾都孤儿》第三十六章
(本章很短,单独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可是作为上一章的续篇,以及到时候读者自会读到的一章的伏笔,还是应该读一下。)
“这么说,你决定今天早上跟我一块儿走了,嗯?”大夫问道,哈利·梅莱这时走到餐桌前,跟他和奥立弗一起吃早点。“怎么,你的心情或者说打算,前半个小时和后半个小时都不一样。”
“好歹有一天,你会改变看法的。”哈利无缘无故地红了脸,说道。
“但愿我会,”罗斯伯力先生答道,“不过我承认,我恐怕做不到。可昨天早晨,你还匆匆忙忙决定留下来,像一个孝顺儿子,陪你妈妈到海边去。还没到中午,你又宣布,你要顺道陪我去伦敦,给我这么大面子。晚上,你又神秘兮兮地鼓动我在女士们起床之前就动身。结果呢,小奥立弗到现在还给钉在这儿吃早点,他本来早该去牧场寻找各样奇花异草了。太糟糕了,不是吗,奥立弗?”
“要是你跟梅莱先生上路的时候我不在家,我会非常难过的,先生。”奥立弗答道。
“那才够交情,”大夫说道,“你回来的时候可得来找我。不过,说正经的,哈利,你这么急着要走,是不是大人物那边有什么消息?”
“大人物,”哈利回答,“在这个称谓下边,你恐怕把我那位非常体面的老前辈也包括进去了。自从我来到这里,大人物根本就没和我联系过,一年中的这个时候好像不大可能有什么事,要我务必赶到他们那儿去。”
“好啊,”大夫说道,“你这家伙真怪。可话说回来,他们可能在圣诞节前的选举中把你送进议会,你这套一会儿一个花样的作风对于准备从政倒没有什么坏处。这其中自有一定道理。不管是为了角逐地位,锦标,还是赌赛马,训练有素总是需要的。”
哈利·梅莱的样子似乎无意将这一番简短的对话继续下去,否则他只消用一两句话就能把大夫给噎住,他只说了一句“我们走着瞧”,没有继续发挥下去。不一会儿,驿车驶到了门口,凯尔司进来取行李,好心的大夫奔到外边,看行李捆扎得是否牢靠。
“奥立弗,”哈利压低声音说道,“我跟你说句话。”
奥立弗走到站在窗前向自己打招呼的梅莱先生面前,见他整个神态显示出悲哀与激动交织在一起的心情,不由得大吃一惊。
“你现在学会写字了,是吗?”哈利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恐怕是这样,先生。”奥立弗回答。
“我又要出门了,也许要走一段时间。我希望你给我写信——就算半个月一次吧。每隔一个礼拜的礼拜一,交伦敦邮政总局。可以吗?”
“噢。那还用说,先生,我很高兴做这件事。”奥立弗大声说道,对这项使命非常满意。
“我想要知道——知道我母亲和露丝小姐身体好不好,”青年绅士说,“你可以写上满满的一张纸,告诉我,你们怎样散步,你们谈了些什么——她是不是——我说的是她们——看上去是不是非常快乐,非常健康。你懂我的意思?”
“噢,懂,先生,完全懂。”奥立弗答道。
“你不要向她们提起这件事,”哈利紧赶着把话带了过去,“因为这样一来我母亲会急于更勤地给我写信,这对于她可是一件麻烦和操心的事。这就算是你我之间的一个秘密,别忘了把每件事都告诉我。全靠你了。”
奥立弗意识到了自己的重要性,很有几分得意,感到很荣幸,他诚心诚意地保证守口如瓶,实话实说。梅莱先生向他告别,并一再承诺,要多多关心他、保护他。
大夫上了马车。凯尔司手扶着打开的车门站在一旁(已经安排好了,他后一步走)。两个女仆在花园里看着他们。哈利朝那扇格子窗偷偷扫了一眼,跳上马车。
“走!”他嚷着说,“使劲,快,用最快速度!今天只有开飞车才合我的心意。”
“喂喂。”大夫连忙把面前的玻璃放下来,冲着车夫吆喝道,“开什么也别开飞车,这才合我的心意,听见没有?”
铃声叮叮,蹄声得得,驿车顺着大路走远了,声音渐渐听不到了,只看见马车在飞速行驶,几乎隐没在飞扬的尘土之中,时而完全消失,时而重新出现,这取决于视线是否受阻或道路情况是否复杂。直到连那一团烟尘也看不见了,注目相送的人才各自散去。
驿车早就驶出好几英里开外了,却还有一位送行的人依然用眼睛盯着驿车消逝的那个地方。原来当哈利朝着窗子抬眼望去的时候,露丝本人就坐在那道白色窗帘的后边,窗帘挡住了哈利的视线。
“他好像很高兴的样子,”她终于开口了,“我一时还担心他会怎么样呢。我估计错了。我真是非常,非常高兴。”
眼泪是悲哀的信号,也是欢乐的信号。但是,当露丝坐在窗前沉思时,眼睛依旧盯着同一个方向,从她脸上滚落下来的泪水中蕴含着的忧伤却似乎多于欢乐。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19
《雾都孤儿》第三十七章
(读者在这一章里可以看到婚前婚后情况迥异的寻常现象。)
邦布尔先生闷闷不乐地坐在济贫院的一个房间里,眼睛盯着毫无生气的壁炉。因为正值夏季,除了壁炉那冷冰冰、亮闪闪的外表反射回来的几束微弱的日光而外,那里丝毫也看不到明亮一些的光线。一只纸糊的捕蝇笼晃晃悠悠地吊在天花板上,几只不懂事的小虫子绕着花花绿绿的罗网直打转。邦布尔先生偶尔抬起眼睛,忧心忡忡地看它一眼,重重地长叹一声,脸上随即泛起一道更为沮丧的阴影。邦布尔先生正在苦苦思索。也许正是那几只虫子勾起了他心中的一段痛苦的往事。
在旁观者心中唤起一种惬意的伤感来的倒也不仅仅是邦布尔先生的悲哀表情。还有一些与他的身份紧密相连的迹象表明,他的境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件镶边的外套,还有三角帽,它们上哪儿去了?他依旧穿着紧身短裤和深色长统纱袜,但紧身裤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一条。外套依旧是宽边式的,这一点跟以前那件很相似,可是,哦,真有天壤之别啊。威风凛凛的三角帽换成了一顶谦虚的圆顶帽。邦布尔先生不再是一位干事了。
生活中有一些升迁,且不谈它们所带来的更大实惠,其特殊价值和威严来源于与之紧密连接的外套和背心。陆军元帅有陆军元帅的军服,主教有主教的丝绸法衣,律师有律师的绸长袍,一位教区干事就要数他的三角帽了。扒下主教的法衣或者干事的三角帽——他们成了什么了?人,普普通通的人。有些时候,一件外套或者背心,比有些人所想像的更能决定一个人仪表是否威严,气宇够不够神圣。
邦布尔先生跟柯尼太太结了婚,当上了济贫院的院长。另外一个干事已经上任。三角帽、金边外套和手杖,三大件全都传给了后任。
“到明天,这事就满两个月了。”邦布尔先生叹了口气,说道。“真像是过了整整一辈子。”
邦布尔先生的意思也许是,他把毕生幸福浓缩到了短短的八个星期里。可那一声长叹——那一声长叹意味深长。
“我把自己给卖了,”邦布尔先生追溯着同一条思路。“换了六把茶匙,一把糖夹子,一口奶锅,加上为数不多的几样二手家具,以及二十镑现钱。我卖贱了。便宜了,也太便宜了点。”
“便宜!”一个尖利的声音冲进邦布尔先生的耳朵。“无论出什么价买你都算贵,我为你付出的代价够高的了,上帝心里有数。”
邦布尔先生转过身来,刚好同他那位斤斤计较的娘子打了个照面,她无意中听到邦布尔先生日出怨言,还没有完全明白那几句话的意思,便劈头盖脸给了他如上的一通抢白。
“邦布尔太太,夫人!”邦布尔先生严厉的语气中带着一点伤感。
“怎么啦?”女的嚷道。
“劳您大驾,看着我的眼睛。”邦布尔先生目不转睛地盯住她说。(“她要是连这样一种眼光都顶得住,”邦布尔先生暗自说道,“那她什么顶不住?我用这种眼光对付贫民,从来就没听说过不灵的。如果败给了她,我的权威就完了。”)
对于一班半饥半饱,境况不是最好的贫民来说,是否只要瞪一眼就足以弄得他们服服帖帖,或者说,已故柯尼先生的这位遗孀特别经得起严厉的目光,大家尽可保留各自的见解。事实上,女总管丝毫也没有被邦布尔先生的怒容压倒,恰恰相反,她报以极大的轻蔑,甚至还冲着他发出一阵狂笑,听上去不大像是虚张声势。
听到这完全出乎意料的笑声,邦布尔先生先是不敢相信,随后便惊呆了。接下来他又恢复了刚才的模样,直到他那位搭档的声音又一次唤醒他的注意力,他才回过神来。
“你就成天坐在那儿打呼噜打上一天?”邦布尔太太问道。
“我认为坐多久合适,我就要在这儿坐多久,夫人,”邦布尔先生回答,“虽说我刚才没有打呼噜,可只要我高兴,我可以打呼噜,打呵欠,打喷嚏,可以笑,也可以哭,这是我的特权。”
“你的特权。”邦布尔太太带着说不出的轻蔑,冷笑一声。
“没错,夫人,”邦布尔先生说道,“男人的特权就是发号施令。”
“那女人的特权又是什么,看在老天的分上,你倒是说说?”
“服从,夫人,”邦布尔先生吼声如雷,“你那个倒霉的前夫怎么没把这个道理教给你,要不然,他没准还能活到今天。我真巴不得他还活着,苦命的人啊!”
邦布尔太太一眼看出,决定性的时刻已经到来,无论是哪一方,要想取得控制权,都必须实施一次最后的也是致命的打击。一听见对方提到逝去的亲人,她便咚的一声倒在一把椅子上,泪如泉涌,一边尖声哭喊着邦布尔先生是一头冷酷无情的畜生。
然而,眼泪这种东西根本无法触及邦布尔先生的灵魂,他的心能够防水。如同可以下水的獭皮帽子淋了雨反而更好一样,他的神经经过眼泪的洗礼变得更加结实、有力了,眼泪是软弱的象征,到此刻为止也是对他个人权威的默认,让他高兴,使他兴奋。他心满意足地望着自己的好太太,以一种鼓励的口气请她尽量使劲哭,因为从机能方面来看,这种锻炼对健康十分有利。
“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邦布尔先生说道,“哭个够吧。”
邦布尔先生说过这一番逗乐的话,从木钉上取下帽子,相当俏皮地歪戴在头上,就跟一个感觉到自己以适当的手法维护了优势地位的人似的,双手往衣袋里一插,朝门口荡去,整个一副轻松潇洒、油头滑脑的样子。
已故柯尼先生的遗孀之所以先拿眼泪来试探,是因为这样比出手打人要少些麻烦,不过她早就做好了试验一下后一种行动方式的准备,邦布尔先生马上就要领教了。
伴随着一声打在某种外实内空的物件上发出的响声,他体验到事实果真如此的第一个明证传过来了,紧接着他的帽子忽然朝房间另一端飞了过去。精于此道的太太通过这一项准备活动先将他的脑袋亮出来,然后一只手紧紧掐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照着他脑袋雨点般地打去(伴以非凡的力气与熟练)。这一招用过之后,她又生出了新花样,又是抓他的脸,又是扯他的头发,到这个时候,她认为对于这种冒犯必须给予的惩罚已大致差不多了,便将他朝一把幸亏放得正是地方的椅子上一推,推得他连人带椅子翻了一个跟斗,问他还敢不敢说什么他的特权。
“起来!”邦布尔太太喝令,“你要是不希望我干出什么不要命的事,就从这儿滚出去!”
邦布尔先生哭丧着脸从地上爬起来,心里很是纳闷,不知道不要命的事究竟是什么。他拾起帽子,朝门口看了一眼。
“你走了?”邦布尔太太问道。
“当然,我亲爱的,当然,”邦而尔先生一边回答,一边还算敏捷地朝房门比划了一下。“我不是存心——我走我走,亲爱的。你发那么大的火,真叫我——”
这当儿,邦布尔太太匆匆走上前来,本意是想把在混战中踢得乱糟糟的地毯还原。邦布尔先生顾不得把这句话说完,立刻冲出了房间,听任前柯尼太太占领整个战场。
邦布尔先生结结实实吃了一惊,又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打。他明摆着有一种欺负弱者的嗜好,并从中得到了绝非微不足道的乐趣,结果呢,他成了(这用不着说)一个胆小鬼。这绝对不是诬蔑他的人格。因为有许多享有崇高威望与声誉的官场中人也是这类弱点的牺牲品。的确,这样说没有别的意思,也是为了他好,希望读者能够对他执行公务的能力得出一个正确的概念。
不过,他出丑也还没有到此为止。邦布尔先生在济贫院内转了一圈,这才头一回想到,济贫法待人真是太刻薄了,有人从老婆那里逃出来,把她们丢给教区去管,这样的男人按理非但不应受到惩罚,倒是应当作为受苦受难的杰出人士而予以奖赏。他这么寻思着朝一间屋子走去,这里平时就有几个女贫民专门负责清洗教区分发的衣服,眼下里面传出几个嗓门说话的声音。
“哼!”邦布尔先生一边说,一边振作起固有的威风。“至少这些娘们该继续尊重这种特权。喂!喂喂!嚷嚷什么呢,你们这些贱货?”
邦布尔先生说着推开房门,气势汹汹地走了进去,可是,当他的目光不期而然落在自己那位贤内助身上的时候,这种态度立刻换成了一副非常谦卑、怯懦的嘴脸。
“亲爱的,”邦布尔先生说,“我不知道你在这里。”
“不知道我在这里。”邦布尔太太重复了一句,“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想她们讲话过多就顾不上好好干活了,亲爱的。”邦布尔先生心烦意乱,瞅了一眼洗衣盆跟前的两个老婆子,她俩看到院长那副低声下气的样子,都感到很佩服,正在那儿评头品足地议论着。
“你认为她们讲话太多了?”邦布尔太太说,“这跟你有什么相干?”
“怎么,亲爱的——”邦布尔先生谦卑地支吾着。
“这跟你有什么相干?”邦布尔太太又一次发出质问。
“不错不错,你是这儿的总管,亲爱的,”邦布尔先生屈服了,“我以为你这会儿没准不在这里。”
“我可告诉你了,邦布尔先生,”太太回道,“我们不需要你来搀和。你实在太喜欢插手与你无关的事情了,害得你一转过背去,全院是个人都会发笑,一天到晚你都像个傻瓜。你给我出去,走!”
邦布尔先生见那两个穷老婆子大为开心,吃吃地笑个不停,真感到痛苦得无法忍受,不禁迟疑了一下。邦布尔太太再也耐不住性子,操起一盆肥皂水,朝他比划着,命令他马上离开,否则就让他那肥肥胖胖的身子骨尝尝肥皂水的滋味。
邦布尔先生又能怎么样呢?他沮丧地左右看了看,便溜掉了。他刚走到门口,那几个女贫民的吃吃窃笑突然化作乐不可支的格格声,真是刺耳。缺的就是这个了。他在她们眼里身价大跌。当着这几个穷光蛋的面,他失去了人格、地位,从身为教区干事的壮丽巅峰掉进了最遭人白眼的妻管严的无底深渊。
“总共才两个月啊。”邦布尔先生心情坏透了,“两个月。不出两个月以前,我不单单替自己当家,还替教区济贫院的每一个人当家,可现在——”
真是太过分了,邦布尔先生照着替他打开大门的那个小孩就是一记耳光(心事重重的他这时已经来到门口),心烦意乱地走到街上。
他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先前的悲愤心情开始得到缓解,接下来这种感情上的变化又使他生出了口渴的感觉。他走过无数家酒店,最后才在背街的一家酒店前停下来。他从帘子上朝里边草草看了一眼,雅座里空荡荡的,只有孤零零的一个顾客。就在这时候,下起大雨来了。没有办法了。他走进酒店,叫了点喝的,经过酒吧台,走进自己在街上看到的那个雅座单间。
坐在里边的那个汉子又高又黑,穿着一件宽大的斗篷,样子不大像本地人,从他那副略显憔悴的脸色和浑身的尘土来看,好像是远道而来。邦布尔走进去的时候,跟那人打了个招呼,那人包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爱理不理地点了点头。邦布尔先生的傲慢本来就抵得上两个人,就算陌生人比较容易接近,他也未必赏脸,所以他只顾默默地啜着掺水杜松子酒,一边端足了架子看报。
说来也巧,就像人们在那种情形下走到一起常有的事一样,邦布尔先生时时感到自己有一种克制不住的冲动,想偷偷看一眼陌生人。每当他这样做的时候,又都颇为尴尬地把目光缩回来,因为他发现,陌生人在同一时刻也在偷偷地打量自己。陌生人目光犀利,炯炯有神,但却被一脸的戒心和猜疑蒙上了一层阴影,让人看着讨厌;邦布尔先生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异乎寻常的表情,不由得更加手足无措。
就这样,彼此的眼光几度交锋之后,陌生人用一种刺耳、低沉的嗓音打破了沉默。
“你从窗口往里边瞧的时候,是在找我吗?”他说道。
“我没有这个意思,莫非先生你是——”邦布尔先生说到这里骤然停住,他很想知道陌生人的名字,满以为对方会填上这个空白。
“我看你也没这个意思,”陌生人的嘴角动了一下,略微露出一点嘲讽的意味。“要不你也不会打听我的名宇。你并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可要劝你别去打听。”
“我不想冒犯你,年轻人。”邦布尔先生大度地说道。
“你也没有冒犯。”陌生人说。
这一番简短的对话之后又是一阵沉默,还是陌生人又一次打破了僵局。
“我恐怕从前见过你。”陌生人说,“那时候你穿着不一样,我只是在街上跟你面对面走过,但应该还是想得起来。你当过本地的教区干事,对不对?”
“我是当过,”邦布尔先生多少有些吃惊,“教区干事。”
“就是嘛,”另一位点了点头,接过话题,“我那会儿看见你正担任那个职务。你现在干什么?”
“济贫院院长,”邦布尔先生说得很慢,尽量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免得对方生出任何不相称的热乎劲。“济贫院院长,年轻人。”
“不知道你的眼光还是不是老样子,只盯着自己的利益?”陌生人接着说道,一边目光灼灼地逼视着邦布尔先生的眼睛,这句话问得对方愕然不解地抬起头来。“伙计,怎么回答都行啊。你看得出来,我相当了解你。”
“我想,一个已婚的男人跟单身汉一样,”邦布尔先生一边回答,一边用手挡住亮光,将陌生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明摆着下不来台。“并不反对有机会的时候挣两个干净钱。教区职员薪水不高,所以不会拒绝任何一笔小小的外快,只要来路正当、规矩就行。”
陌生人微微一笑,又点了点头,好像是说他没有看错人,接着拉了一下铃。
“再来一杯,”说着,他把邦布尔先生的空杯子递给掌柜。“来杯又凶又烫的,你喜欢这样吧,我想?”
“别太凶了。”邦布尔先生轻轻咳嗽一声,答道。
“掌柜的,你懂这是什么意思。”陌生人干巴巴地说。
老板含笑退了出去,转眼间又端着满满一杯酒回来了,邦布尔先生刚喝了一口,泪水就涌进了他的眼里。
“现在你听我说,”陌生人关上门窗,说道,“我今天到这个地方来,正是为了找到你。有的时候啊,还真是鬼使神差,正当我满心想着你的功夫,你就走进我坐的这间屋子来了。我想跟你打听点事,我不会让你白说的,尽管不是什么大事。这点小意思你先收起来。”
说着,他小心翼翼地把两个金镑从桌子对面朝同伴推过去,似乎不希望让外人听见钱币的叮当声。邦布尔先生翻来覆去查看了一番,见金币都是真的,才分外满意地放进背心口袋里。陌生人继续说道:
“把你的记忆带回到——让我想想——十二年以前那个冬天。”
“时间不算短,”邦布尔先生说,“很好。我想起来了。”
“地点,济贫院。”
“好”
“时间是夜里。”
“对呀。”
“场面,那个破破烂烂的窝,管它在哪儿呢,一些个不要脸的贱货,她们自己经常都性命难保,健康就别提了——生下一些哭哭啼啼的孩子给教区抚养,把她们的丑事,妈的,带到坟墓里藏起来了。”
“我想,是产妇室吧?”邦布尔先生说道。陌生人讲得慷慨激昂,他有点跟不大上。
“对,”陌生人说,“有个孩子就是在那儿生的。”
“有许多孩子。”邦布尔摇了摇头,有些泄气。
“这帮该死的小鬼。”陌生人嚷了起来,“我说的是其中一个,一个长相可怜巴巴,脸上没有血色的男孩,他在本地一个棺材店老板手下当过一阵学徒——我巴不得老板早就替他造好了棺材,把他装进去,再拧紧螺钉——据说他后来跑到伦敦去了。”
“哦,你指的是奥立弗、小退斯特。”邦布尔先生说道,“我当然记得他。没有一个小坏蛋有那么顽固的——”
“我不想打听他的情况,他的事我听得多了,”邦布尔先生正准备一一历数不幸的奥立弗的罪过,陌生人没让他往下说。“我想打听的是一个女人,照看过他母亲的那个丑八怪。现在她在哪儿?”
“她在哪儿?”邦布尔先生有了掺水杜松子酒垫底,开始变得幽默起来。“那可难说了。反正她去的地方不需要接生婆,我猜想她横竖是再没事情干了。”
“你是什么意思?”陌生人一本正经地问道。
“意思就是她去年冬天就死了。”邦布尔先生回答。
听到这个消息,陌生人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半晌没有把视线移开,但他的眼神却渐渐变得空蒙、迷惘,好像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他似乎有点拿不准对于听到这个消息究竟应该感到欣慰还是失望,但末了还是松了一口气,目光也收了回去,说那也算不得什么大事。说罢他站起来,像是打算离去。
然而,邦布尔先生毕竟老奸巨猾,他立刻看出,机会就在眼前,他可以从他内当家掌握的某种秘密之中捞到好处。老沙丽去世的那个夜晚他记得再清楚不过了,那一天正是他向柯尼太太求婚的喜庆日子,经历的事情很多,他有充分的理由想起那个日子。尽管太太从来没有向他透出口风说她是唯一的见证,他却听说了不少事,知道同那个在济贫院当护士的老太婆照料奥立弗·退斯特年轻的母亲有关。他很快就想起了当时的情况,便神秘兮兮地告诉陌生人,那个鬼老太婆临死之前曾经与一位女士关起门来谈过,他有理由相信,那位女士能够对他想要打听的事情提供一些线索。
“我怎么才能找到她?”陌生人说话时已经把戒心抛到了脑后,清清楚楚明地表明因为这个消息,他惧怕的所有事情(且不管他究竟怕什么)又都重新跃上心头。
“只有通过我。”邦布尔先生回答。
“什么时候?”陌生人风风火火地嚷道。
“明天。”邦布尔答道。
“晚上九点,”陌生人掏出一张纸片,在上边写了一个紧靠河边的住址,地方很偏僻;从字迹上看得出他非常亢奋。“晚上九点钟,带她到我那儿去。我用不着嘱咐你保守秘密了。这可是有你的好处。”
随着这番话,他先朝门口走去,途中停了一下,把酒账结了。他说了一句两人不同路,又着重提醒了一遍第二天晚上约定的时间,没再多客套,拔脚就走。
济贫院院长看了一眼那个住址,发觉上边没写名字。这时陌生人还没走远,他为了问个明白便赶上去。
“你想干什么?”邦布尔拍了拍陌生人的肩膀,那人骤然转过身来,叫道。“你盯我的梢。”
“只问一句话,”对方指着那张纸片说,“我该去找什么人?”
“孟可司。”那人答了一句,便急急忙忙大步离去了。
书虫百变
发表于 2013-10-16 22:19:20
《雾都孤儿》第三十八章
(邦布尔夫妇与孟可司先生夜间会晤的经过。)
这是一个阴云密布、空气沉闷的夏夜。阴沉了整整一天的云霭铺展开来,化作大团浓厚而呆滞的水气,早已凝聚起大滴的雨点,似乎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就在这个时候,邦布尔夫妇绕过镇上那条大街,朝着城外大约一英里半的一个小居民点出发了,那里稀稀落落有几所破房子,建在一块低洼污秽的沼地上,紧挨着河边。
他们俩裹着破旧的外衣,这样打扮或许可以一举两得,既可以免受雨淋,又能掩人耳目。作丈夫的提着一盏没有点亮的手灯,步履艰难地走在前边,路上满是污泥浊水——像是有心让落后几步的老婆踩着他那深深的脚印往前走。他们不声不响地走着,邦布尔先生时不时地放慢脚步,回头看看,仿佛是想搞清自己那位贤内助跟上来了没有,见她一步也没落下,随即将步伐调整到颇为可观的速度,朝目的地走去。
那个地方远远不只是一个名声可疑的去处,早就远近闻名,住在这里的全都是下三烂的歹徒恶棍,这些家伙打着各式各样自食其力的幌子,主要靠偷窃和作案为生。这里整个是一个棚屋和茅舍的大杂烩——有些是用七长八短的砖石仓仓猝猝盖起来的,另一些是用蛀蚀过的旧船板搭在一起——完全没有进行过收拾整理,大部分距离河岸只有几英尺。几条拖上河滩的破木船拴在岸边的矮墙上,到处散落着一支船桨或是一卷绳子什么的,乍眼看去,似乎暗示这些简陋小屋的居户从事某种水上职业。不过,一巳看到这些东西七零八落地摆在那里,没有人用,过路人无需作难就能揣摸出,这些东西放在那儿,与其说是考虑到实际用途,不如说是拿来装装样子。
在这一群茅屋的中心,紧挨河边,立着一幢上边几层悬在水上的大房子。这房子从前是一家什么工厂,当年也许曾经为附近居民提供过就业的机会,但早已成为废墟。老鼠,蛀虫,加上潮气的侵蚀,房屋的木桩已经烂掉,楼的很大一部分已经沉人水中,余下来的部分摇摇欲坠,伏在黑沉沉的水流上,好像是在等待一个适当的机会,跟随旧日同伴而去,接受同样的命运。
这可敬的一对就是在这一座没落的大楼前边停了下来,这时远远的第一阵雷声在空中炸响了,大雨倾泻而下。
“想必就在这附近什么地方。”邦布尔核对着手中的纸片,说道。
“喂!”一个声音从头上传来。
顺着喊声,邦布尔先生抬起头来,发现有个男人正从二楼一扇门里探出身子张望。
“稍等一会儿,”那声音大声叫道,“我这就来接你们。”说话间那个脑袋消失了,门也关上了。
“是那个人吗?”邦布尔先生的贤内助问道。
邦布尔先生肯定地点了点头。
“到时候,记住我跟你说的话,”女总管说,“尽量少开口,要不你一转眼就把我们的底给抖出去了。”
邦布尔先生很是泄气地望着大楼,显然正打算就这档子事继续搞下去是否值得提出某些疑问,但他已经没有机会开口了。孟可司露面了,他打开一道就在他们旁边的小门,示意他们上里边去。
“进来吧!”他很不耐烦地嚷着说,用脚跺了一下地面。“我可没闲功夫老呆在这儿。”
邦布尔太大先是迟疑了一下,接着不待对方进一步邀请,便大着胆子走了进去。邦布尔先生不好意思或者说是不敢掉在后边,紧跟着进去了,活脱脱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他的主要特征本来是那种引人注目的威风,此时却简直难以找到一星半点。
“真是活见鬼,你怎么淋着雨在那儿逛荡?”孟可司在他们身后闩上门,回过头来,跟邦布尔搭话道。
“我们——我们只是在凉快凉快。”邦布尔结结巴巴地说,一边提心吊胆地四下里乱看。
“凉快凉快?”孟可司把他的话顶了回去。“没听说什么时候落下来的雨,或者将来下的雨,能浇灭人心头的欲望之火,正如浇不灭地狱之火一样。凉快凉快,没那么舒服,想都别想。”
说罢这一番至理名言,孟可司骤然转向女总管,目光逼视着她,连从不轻易屈服的她也只得把眼光缩回去,转向地面。
“就是这位女士了,对吗?”孟可司问道。
“嗯嗯。是这位女士。”邦布尔牢记着太太的告诫,口答说。
“我猜想,你认为女人是绝对保守不住秘密的,是吗?”女总管插了进来,一边说,一边也用锐利的目光回敬孟可司。
“我知道她们只有一件事能保住秘密,直到被人发现为止。”孟可司说。
“那又是什么秘密呢?”女总管问。
“秘密就是她们失去了自个儿的好名声,”孟可司答道,“所以,根据同一条法则,假如一个女人介入了一个会把她送上绞刑架或是流放的秘密,我用不着担心她会告诉任何人,我不怕。你明白吗,夫人?”
“不明白。”女总管说话时脸有点发红。
“你当然不明白。”孟可司说,“你怎么会明白?”
那人投向两个同伴的表情一半像是微笑,一半像是在皱眉头,又一次招手要他们跟上,便匆匆走过这间相当宽敞但屋顶低矮的房间。他正准备登上笔直的楼梯或者梯子什么的,到上边一层库房里去,一道雪亮的闪电从上边的窟窿里钻进来,接着就是一阵隆隆的雷声,这座本来就东倒西歪的大楼整个晃动起来。
“听啊!”他往后一退,嚷了起来。“听啊!轰隆一声就下来了,好像是在大小魔头躲藏的无数个洞窟里齐声响起来的一样。我讨厌这声音。
他沉默了一会儿,接着,突然将捂在脸上的双手拿开,邦布尔先生看见他的脸大变样,脸色也变了,自己心里真有说不出的烦躁。
“我三天两头都要这么抽筋,”孟可司注意到了邦布尔先生惊恐的样子,便说道。“有的时候打雷也会引起。现在不用管我,这一次算是过去了。”
他这么说着,带头登上梯子,来到一个房间。他手忙脚乱地把房间的窗板关上,又把挂在天花板下一根横梁上的滑轮升降灯拉下来,昏暗的灯光落在下边放着的一张旧桌子和三把椅子上。
“眼下,”三个人全都坐下来,孟可司说话了,“我们还是谈正事吧,这对大家都有好处。这位女士是不是知道谈什么?”
问题是冲着邦布尔提出来的,可是他的夫人却抢先作了回答,说自己完全清楚要谈什么事。
“他可是说了,那个丑八怪死的当晚,你跟她在一块儿,她告诉了你一件事——”
“这事和你提到的那个孩子的母亲有关,”女总管打断了他的话,答道,“是有这么回事。”
“头一个问题是,她谈的事属于什么性质?”孟可司说道。
“这是第二个问题,”女士慎重其事地之说,“头一个问题是,这消息值多少钱?”
“还不清楚是哪一类消息呢,谁他妈说得上来?”孟可司问道。
“我相信,没有人比你更清楚的了。”邦布尔太太并不缺少魄力,对于这一点她的夫君完全可以证明。
“哼。”孟可司带着一副急于问个究竟的神色,意味深长地说,“该不会很值钱吧,嗯?”
“可能是吧。”回答十分从容。
“有一样从她那儿拿走的东西,”孟可司说道,“她本来戴在身上,后来——”
“你最好出个价,”邦布尔太太没让他说下去,“我已经听得够多的了,我相信你正是想要知道底细的人。”
邦布尔先生至今没有获得他当家人的恩准,对这个秘密了解得比当初多一些,此时他伸长脖子,瞪大眼睛听着这番对话,满脸掩饰不住的惊愕表情,时而看看老婆,时而又看看孟可司。当孟可司厉声问道,对这个有待透露的秘密得出个多大的数目时,他的惊愕更是有增无已,如果先前还不算达到了顶点的话。
“你看值多少钱?”女士问的时候跟先前一样平静。
“也许一个子不值,也许值二十镑,”孟可司回答,“说出来,让我心里有个数。”
“就依你说的这个数目,再加五镑,给我二十五个金镑,”那女的说道,“我把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先说出来可没门。”
“二十五镑!”孟可司大叫一声,仰靠在椅子上。
“我说得再明白不过了,”邦布尔太太回答,“也算不得一个大数。”
“一个微不足道,也许讲出来什么也算不上的秘密,还不算大数?”孟可司猴急地嚷了起来,“加上埋在地下已经十二年还有多的。”
“这类玩意儿保存好了,跟好酒一样,越陈越值钱。”女总管回答说,依旧保持着那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到埋在地下嘛,不是还有些个埋在地下一万二千年,或者一千二百万年的,你我都知道,终归还是要说出些个稀奇古怪的事来。”
“我要是付了钱,却什么也没得到呢?”孟可司犹豫起来,问道。
“你可以轻而易举重新拿回去,”女总管回答,“我不过是个女人,孤身一人呆在这里,没有人保护。”
“不是孤身一人,亲爱的,也不是没人保护,”邦布尔先生用吓得发抖的声音央告说,“有我在这儿呢,亲爱的。再说了,”邦布尔先生说话时牙齿咔哒直响,“孟可司先生实实在在是位绅士,不会对教区人士动武的。孟可司先生知道,我不是年轻人了,也可以说,我已经有一点老不中用了。可他也听说过——我是说,我丝毫也不怀疑孟可司先生已经听说了,我亲爱的——要是惹火了,我可是一个办事果断的人,力气非同一般。只要惹我一下就够了,就是这么回事。”
说着,邦布尔先生装出一副果断得吓人,实则可怜巴巴的样子,紧紧握住他带来的那盏手提灯,可眉梢嘴角那一处处吓慌了的神情清清楚楚地表明,他的确需要惹一下子,而且还不只是惹一下子就够了,才做得出勇猛过人的姿态来。当然,对付贫民或其他专供恐吓的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这个蠢货,”邦布尔太太答道,“还是把嘴闭上为妙。”
“要是他不能用小一点的嗓门说话,那他来以前最好把舌头割掉,”孟可司恶狠狠地说,“别忙。他是你丈夫,嗯?”
“他,我丈夫!”女总管吃吃地笑起来,避而不答。
“你一进来,我就那样想过,”孟可司说道。他已经注意到了,她说话时怒不可遏地朝老公瞪了一眼。“那就更好了。要是发现跟我打交道的两个人其实是一个,我可就干脆多了。我不是说着玩的。瞧吧。”
他把一只手插进侧边衣袋里,掏出一个帆布袋子,点着数把二十五金镑放在桌子上,然后推到那位女士面前。
“喏,”他说道,“把东西收起来。这该死的雷声,我觉得它会把房顶炸塌的,等它过去,我们就来听听你的故事。”
雷声,好像的确近得多了,几乎就在他们头顶上震动、炸响,随后渐渐远去。孟可司从桌边扬起脸,朝前弓着身子,一心想听听那个妇人会说出些什么。两个男人急于听个究竟,一起朝那张小小的桌子俯下来,那女的也把头伸过去,好让她像耳语一般的说话声能听得见,三张脸险些儿碰着了。吊灯微弱的亮光直接落在他们的脸上,使这三张面孔显得越发苍白而又焦急,在一片朦胧昏暗之中,看上去像是三个幽灵。
“那个女人,我们管她叫老沙丽,她死的时候,”女总管开始了,“在场的只有我跟她两个人。”
“旁边没别的人了?”孟可司同样悄没声地问,“别的床上没有害病的家伙,或者说白痴吧?谁也听不见,绝没有人听了去?”
“一个人都没有,”女的回答,“就我们俩。死的功夫,就我一个人守在尸体旁边。”
“好,”孟可司专注地望着她,说道,“讲下去。”
“她谈到有个年轻的人儿,”女总管接着说,“好些年以前生下一个男孩,不单单是在同一个房间里,而且就在她临死的时候躺的那张床上。”
“啊?”孟可司的嘴唇哆嗦起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说道,“吓死人了。怎么搞的。”
“那孩子就是你昨天晚上向他提到名字的那一个,”女总管漫不经心地朝自己的丈夫点了点头,“那个看护偷了他母亲的东西。”
“在生前?”孟可司问。
“死的时候,”那女的回答的时候好像打了个寒战,“孩子的母亲只剩最后一口气了,求她替孤儿保存起来,可那个当妈的刚一断气,她就从尸体上把东西偷走了。”
“她把东西卖掉了?”孟可司急不可待地嚷了起来,“她是不是卖了?卖哪儿去了?什么时候?卖给谁了?多久以前的事?”
“当时,她费了好大劲告诉我,她干了这件事,”女总管说,“倒下去就死了。”
“再没说什么了?”孟可司尽量压低声音嚷道,但却仅仅使他的声音听上去更加暴躁。“撒谎。我不会上当的。她还有话。不把话说清楚,我会要你们俩的老命。”
“别的话她一句也没说,”这个怪人的举动十分狂暴,但妇人显然丝毫也不为所动(相形之下,邦布尔先生就差远了),她说道。“不过,她一只手死死抓住我的上衣,手没有整个攥在一块儿。我见她已经死了,就用力把那只手掰开,发现她手里握着一张破纸片。”
“那上边有——”孟可司伸长脖子,插了一句。
“没什么,”那女的回答,“是一张当票。”
“当的什么?”孟可司追问道。
“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妇人说道,“我寻思她把那个小东西放了一阵子,满以为能卖个大价钱,后来才送进了当铺,她存了钱,或者说攒了些钱,一年一年付给当铺利息,免得过期。真有什么事情用得着了,还可以赎出来。结果什么事也没有,而且,我告诉你吧,她手里捏着那张烂得一塌糊涂的纸片死了。那时还有两天就要过期了,我心想说不定哪天还会用得着呢,就把东西赎了回来。”
“眼下东西在什么地方?”孟可司急切地问。
“在这儿。”妇人回答。她慌里慌张,把一只大小刚够放下一块法国表的小羊皮袋扔在桌上,好像巴不得摆脱它的样子。孟可司猛扑上去,双手颤抖着把袋子撕开。袋子里装着一只小金盒,里边有两绺头发,一个纯金的结婚戒指。
“戒指背面刻着‘艾格尼丝’几个字,”妇人说,“空白是留给姓氏的,接下来是日期。那个日子就在小孩生下来的前一年。我后来才弄清楚了。”
“就这些?”孟可司说,他对小袋子里的东西都仔细而急切地检查过了。
“就这些。”妇人回答。
邦布尔先生长长地倒抽了一口气,仿佛感到欣慰,故事已经讲完了,对方没有重提把那二十五金榜要回去的话,他鼓起勇气,把从刚才那一番对话开始以来就遏止不住地从鼻子上滴下来的汗水抹掉了。
“除了能够猜到的以外,我对这事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邦布尔老婆沉默片刻,对孟可司说道,“我也不想打听什么,因为这样最稳当。不过,我总可以问你两个问题吧,是吗?”
“你可以问,”孟可司略有几分惊异地说,“但我是否答复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这就成了三个了。”邦布尔先生一心要在滑稽取笑方面露一手,便说道。
“这是不是你打算从我这儿得到的东西?”女总管问道。
“是,”孟可司回答,“还有一个问题呢?”
“你打算用来干什么?会不会用来跟我过不去?”
“绝对不会,”孟可司回答,“也不会跟我自己过不去。瞧这儿。你一步也别往前挪,要不你的性命连一根莎草也不值了。”
随着这番话,他猛地将桌子推到一边,抓住地板上的一只铁环,拉开一大块活板,从紧挨着邦布尔先生脚边的地方掀开一道暗门,吓得这位先生连连后退。
“瞧下边,”孟可司一边说,一边把吊灯伸进洞里,“犯不着怕我。你们坐在上边的功夫,我完全可以不声不响地打发你们下去,我要是有这个意思的话。”
在这一番鼓励之下,女总管挨近了坑口。连邦布尔先生也在好奇心驱使下大着胆子走上前来。大雨后暴涨的河水在底下奔泻而过,流水哗哗,浊浪翻滚,扑打着那粘糊糊的绿色木桩,所有的声音都消失在这一片喧腾声中。下边过去有一座水磨,水流泛起泡沫,冲击着几根腐朽的木桩和残存的机器零件,接着甩开了这些妄图阻止它一泄千里的障碍物,似乎拿出了新的冲劲朝前奔去。
“要是你把一个人的尸体抛到下边去,明天早上会到什么地方?”孟可司将吊灯在黑洞里来回晃动着,说道。
“流下去十二英里,外加扯成几大块。”邦布尔想到这一点,赶紧缩回去。
孟可司将匆忙中塞进怀里的那个小包掏出来,拾起地板上一个铅坠绑在上边,这个铅坠原先是滑车上的一个零件,绑好之后,便丢进了激流之中。铅坠直端端掉下去,扑嗵一声划开水面,声音几乎难以听见,不见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似乎松了一口气。
“喂,”孟可司关上暗门,活板又重重地落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如果大海会把死人送上岸来的话,书上就是这么说的,它自会留下金银财宝,包括那个无用的东西在内。我们没什么可说的了,还是结束这一次愉快的聚会吧。”
“当然当然。”邦布尔先生欣然同意。
“你还是在脑袋瓜里留一条规规矩矩的舌头,好不好?”孟可司把脸一沉,说道。“我并不担心你的夫人。”
“你可以相信我,年轻人。”邦布尔先生一边回答,一边点头哈腰,缓缓地退向那架梯子,显然格外有礼貌。“为了大家的利益,年轻人,也为了我自己,你知道,孟可司先生。”
“看在你面子上,我很高兴听到这句话,”孟可司说道,“把灯点亮。尽快离开这儿。”
幸亏谈话在这个节骨眼上结束了,要不然,已经退到离梯子不超过六英寸仍在连连鞠躬的邦布尔先生准会来个倒栽葱,掉进楼下一间屋子里去。他从孟可司解开绳子拎在手里的吊灯上借了个火,点亮自己的那盏手提灯。他没再找些话说,默默地顺着梯子下去,他的妻子跟在后边。孟可司在梯子上停了一下,直到确信除了屋外雨点的敲打与河水的奔泻而外,没有别的声音,才最后一个走下梯子。
他们缓慢而谨慎地穿过楼下的房间,因为每一个影子都会把孟可司吓一大跳。邦布尔先生手里提着的灯离地面一尺,步履间不仅极其慎重,而且就一位像他那种身材的先生来说,他的步子轻巧得简直不可思议,他疑神疑鬼,东张西望,看有没有暗藏的活板门。孟可司卸下门闩,将他们进来的那道门轻轻打开。这两口子与神秘的新相识彼此点了一下头,向门外黑沉沉的雨夜中走去。
他们刚一消失,孟可司似乎对单独留下来抱有一种克制不住的厌恶,立刻把藏在楼下什么地方的一个孩子叫出来,吩咐他走在头里,自己提着灯,回到他刚刚离开的那个房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