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围城,名取自书中主人公之一的苏文纨的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赵新楣等若干人的生活,尤其是感情生活的故事。所有人都逃不出围城带来的磨炼。
      钱钟书无意去讲一个庸俗结局甜蜜而浪漫的故事,却展示了最写实的婚姻状态。方鸿渐,这个人正如书中赵辛楣评价:你这个人不坏,但是无用。刚开始看书是不喜欢这个人物的,自作聪明,玩世不恭,懦弱无用。与整个圈子格格不入,随遇而安。看到最后却感叹他虽没有什么大功大德,却也没有伤天害理。无法对他简单的评判好与坏。他只是个生活在种种现实中无奈的普通人。他爱一派纯真的唐晓芙,不喜矫揉造作的苏文纨。稀里糊涂的失恋,结婚,生活。想到最终跟无甚特色的孙小姐将就一生,不禁暗生同情。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在《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我所看到的是,一个男人坎坷的感情,或者说,是大多数人都不可避免的。书里种种人物,虽然外界评价不一,看到最后却没有一个讨厌的。只是不同的人的不同生活的方式而已。在爱情与事业的追求上都无法走向自己理想的归宿,不得不颠沛流离,屈从于现实的“围城”,陷入精神上的困境。
     整篇小说值得让人回味的语句颇多。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悲观与乐观的差别也正在于此,悲观的人深陷回忆,乐观的人总是愿意相信会有苦尽甘来的时候。
      钱钟书笔下的围城是爱情,是生活。悲观的可怕。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是像疯子一样,狂热的追求。不得不为世界上有这样伟大的共同信仰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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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望的$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通过细节描写把一个人的性格品行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些小事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心思,没有细心的观察和生活写不出这么精致的文章。把恋爱和婚姻也描写的细致入微,让人深思,生活原本如此,就是真实生活的样本,可能我们没有主人公的经历,但是他的周遭我们又好像感同身受。这本书对生活有很好的诠释,也是一部很有文学价值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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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yanm$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初读这本书会感觉文章内容很杂碎,有千头万绪的感觉,但耐心地读下去会渐渐深入其中,理顺了其中的人物关系后会对文中所描述的社会生活百态深有感触,虽然作者是以战时的中国为背景,但折射出来的社会现象又何尝不是现在社会的影子?虚伪、狡诈、阿谀奉承、笑里藏刀……充斥其中,不免让人感到可悲又可叹,但细想之下,如今这样的人又何尝不是充斥四周,只是身在其中的我们并没有如作者那样的思想高度把这些人的龌龊洞悉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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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林$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这就是生离死别比百年团聚好的地方,它能使人不老,不但鬼不会长大,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中,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自己已经老了。
                                                   ——方鸿渐
  钱钟书,一个一辈子做文人的大家,一生何其灿烂不说,光是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围城》,便可让人顶礼膜拜。许多人对于围城本身的含义,都习惯书中诸慎明和苏文纨各自引用国外古话来理解: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结局;又或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书中主角方鸿渐便是这穿梭于城外城内的某个甲乙丙丁,只是被作者从那个混乱的社会中随手一抓,所有的社会习气和个人主义,全部便用放大镜一一赤裸裸的呈现于读者的面前,由一个不起眼的缩影,引申出旧中国特有的轮廓。
  可以说,方鸿渐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只因自己父亲有着陈腐愚昧的旧习气,仗着吸收到旧学的死板无知,一出生便顶着大乡绅家中长子的光环,社会地位和虚荣感便从小养成。再加上年代的更迭,乡绅父亲大大方方的送自己出国留学,殊不知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儿子去欧洲兜了一圈,带回来的是西方比中国人还要先进的享受式生活,眼光也更加高人一等,虚荣心顿时膨胀几百倍。这便活脱脱的讽刺了当时以方老先生为蓝本的旧知识分子,卡在新旧思想相互碰撞的年代,为显示自己有高学识和高修养,表面上诚心接受外来新思想的入侵,实则却是在矛盾和背后谩骂中将自己的下一代作为尝试接受外来思想的试验品。很不幸,方鸿渐成为了千千万万个试验品中的一个,这便像是城堡中的人往外面推送出城堡里面的方鸿渐们,方鸿渐们展开日渐丰满的羽翼,怀揣着父辈们的希望,周游世界去了。
  小说中感情色彩极其鲜明的人物,除了主角方鸿渐,还有女博士苏文纨。不知钱老是有意或无意立“文纨”为名,单看表面,文有“文思细腻,文质彬彬”之意,而“纨”也有意指如细绢般丝滑动人的面庞,活脱脱的一个旧派大小姐的模样。客观来讲,苏文纨的确是一个出生背景良好,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派女留学生。不过,过于傲慢,任性的富家大小姐脾气,也着实让她在一群从围城里外出留洋的人中显得更加突兀,这也从各种心理,神态以及动作的描写上,活脱脱的展示了一个极其自恋自负,自尊心极强,多疑,敏感的形象。对方鸿渐的爱情,也并不是油然而生,仿佛就是因为看不惯鲍小姐在船上对方鸿渐的种种挑逗,使她妒意大发,便暗自要讨了自己的脸面,从而对方百般示好引诱,硬生生的要将自己裹进别人的世界里。这是一种扭曲的心理。正是因为从小深受旧式大家闺秀的调养,又同时兼得西学新思想,使得苏文纨在极高的顶点便找到了自己独有的位置,一旦光环被别人抢去,她便发疯似的要将别人硬挤下去,认为这世上好的美的全部都应该归自己所有。所以自然的,钱老将苏文纨许配给满脑肠肥,胸无点墨还爱班门弄斧的曹元朗,苏小姐似乎对此婚姻还颇为满意,恐怕只是因为丈夫会做一点点“小诗”来称赞她无与伦比的魅力吧。小说中她的最后一次出场,对旧爱方鸿渐只是稍微“点一点头”,对孙柔嘉的态度更是高人一等。这使得讽刺的意味更加深刻,活脱脱的展现出一个“文思敏捷,文质彬彬”的“纨绔大小姐”。
  对于小说最精彩的部分,恐怕是一行人前往三闾大学任教的那段。一行五人,各自代表着社会浸渍里不同的五张嘴脸。李顾二人,更是如皇军和汉奸狗腿般一唱一和,李梅亭的大箱子是他们的俗气,吝啬和趋炎附势的丑态结合体。而主角方鸿渐却在这一段旅途中变得成熟了许多。不知是否因为这半生日子恍惚朦胧的虚度着,时而开始感悟人生,开始正视和面对现实,以及身边的人。恐怕孙柔嘉就是这样才能走进方鸿渐的视线的。总的来说,一段婚姻就是爱情激情退却后的产物,不管正确与否,这句话却是此时方鸿渐的真实写照。又或许是因为终日不学无术之徒突然得到一纸大学教授的聘书,显得慌张失措,在战战兢兢中才开始日渐珍惜往后的生活。以前对唐晓芙热烈而诚挚的爱情,在孙柔嘉面前便显得生硬单调,就像憧憬着浪漫的人掉了魂般顷刻跌落到现实中去了,慢慢爬起来时,身上那一股子劲便泻的比皮球还快。以至于在三闾大学这个人蛇混杂之地,方鸿渐变得低调,正经,做事也显得小心翼翼,不容出错。而旧日情敌赵辛楣,可能只因误会方鸿渐和自己同时爱上苏文纨,事情真相大白后又在旅途中对方百般照料,如同手足。这未免是他的补偿心理作怪。可对他和方鸿渐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同为围城中出来的人,本该共有相互怜悯之意,着急着出去观看外面的花花世界,总要有伴在旁,心中才会踏实安稳。所以赵辛楣对方鸿渐的友谊,从一开始的愧疚补偿,到最后的真诚相待,可谓是一段唯一稍显纯净的感情。对于孙柔嘉,也是后来的方太太,在旅途中的描写让读者以为这是一个苏文纨,唐晓芙所不及的女子,温柔,谦虚,也好生的单纯。殊不知,这里却是钱老先生给读者设下的一个陷阱而已,令掉在陷阱里面的读者咋舌,不由得感叹一句:此女子非凡人也!
  本来是怀着对孙小姐好感的读者,都在她受尽男学生刁难后而心存怜惜,又将她与范小姐,刘小姐着实一比,喜爱之情便油然而生。更是与方鸿渐订婚后,不由得拍手叫好。爱看小说的人总希望书中的主角有个圆满的结局。可不知钱老先生从中作梗,硬是将披在孙小姐身上的华丽盛装一掀,露出了让人无法接受的本来面目。盛装下的孙柔嘉,温柔可人,单纯的要命,虽然是新派女大学生,却依旧保留着旧式传统女人的道德观,受旧式和新式教育的双重影响下,个性显得懦弱,缺乏主见,在爱情上又毫无方向,做事总像说话般欲言又止,让人心生怜惜。可换装之后,突然就变得神气十足,说话做事拿捏得当,完全成为了一个高于方鸿渐之上的女主人模样。在描写各种婚后与方鸿渐争吵的场景上来看,读者们不得不佩服这个城府颇深,趋炎附势的女人,倘若结局一直写到他们的婚姻完结,恐怕我们可怜的主角早就变成了一具被她压榨的干干净净的千年古尸了。
  总而言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时代的风向标。本来怀着对城外世界的探索追求,但脑子里一半装满了腐朽的旧派思想,剩下的另一半在无人指点的道路上被污垢杂烩填充的满满当当,所谓的新派西学思想,在作者辛辣讽刺的笔下变成了书中人物掩饰丑态的大抹布,有人投以钦佩目光之时,抹布就变成了一张光鲜亮丽的披肩;当无人注视时,便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有着千疮百孔的破抹布。所谓的围城,也只不过是人们暂时躲避休息的港湾,正如方鸿渐本人,年轻时怀揣热情周游欧洲列国,学无所成后便躲进城中贪图享乐;后来脸皮渐薄,为一纸大学教授应聘书沾沾自喜,不辞辛苦挣脱城墙束缚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经意间有了点感悟,便像是老了许多年,对任何的事淡了感情,携妻带眷回了城。殊不知,城中的一切早已变了样,身边的人也一同变了样,以为从来不会老的地方,却早也一同变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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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老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参看了第一篇书评,其实我本是不知道写什么书评的,总感觉自己遗忘的速度超乎寻常,只记得主人公方鸿渐等,感觉是决计写不出什么感受的
  “钱钟书,琼瑶小说以及知识暴发户 ”水木丁在他的书评里说到关于知识暴发户的由来,很深感其受,当初是循着一个百度百科再次认识到钱钟书先生的,我记得我用手机翻看了近一小时,原来是写在围城结尾,杨绛给围城写的后记。
  很奇妙的感觉,读围城的时候感觉在颠覆。高中时有课文描述,那时候连钱钟书是谁也不知道,断章取义的一篇文章,让我们如何感受,只记得那一段描述里人们都像沙丁鱼一样,也产生了对城市公交的恐惧感,应该都是这么人挤人的把。
  对于书的评价,以我之力暂时无从谈起,感觉有些愚钝,不够轻灵。
  就好比一些感受,总要在抓住了一个主题之后才能尽情抒发,就好像高中的我,可以写很好的命题作文,但是如果题目是:无题,请随意下笔,无需拘束。恰恰是最怕的
  一如现在的我,看完一本书之后,强迫自己记录或者留下一段记号。
  感其不深言难起。
  围城里,我只记得几段关于爱情的故事
  方鸿渐和唐晓芙
  赵辛楣和汪太太
  爱情永远不怕围城,现在的我想
  等待下一次颠覆
  第一次豆瓣作文
  直抒胸臆感觉很畅快,望能多结交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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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第一次读围城是N年前
  那会还理解不了什么,总觉得节奏很慢,迷迷糊糊的读完。。
  这次年假拿出来读
  读到某处钱老的话会让人会心的笑起来,书里的情景故事人数与现在的生活一点不陌生,就放佛发生在身边,而你我就是其中的角色一样。
  对于围城之理解还没有很深刻,总觉得“围城”心态是贯穿人生各个层次的,而他确实是过一些时间可以拿出来读读的书。。。(201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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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上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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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
  
  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
  
  当着心爱的男人,每个女人都有返老还童的绝技。
  
  ——他引一句英国古话,说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fortrésseassiegéé,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女人不肯花钱买书,大家都知道的。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的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
  
  上海是个暴发都市,没有山水花柳作为春的安顿处。公园和住宅花园里的草木,好比动物园里铁笼子关住的野兽,拘束、孤独,不够春光尽情的发泄。春来了只有向人的身心里寄寓,添了疾病和传染,添了奸情和酗酒打架的案件,添了孕妇。
  
  许多女人会笑得这样甜,但她们的笑容只是面部肌肉柔软操,仿佛有教练在喊口令:“一!”忽然满脸堆笑,“二!”忽然笑个不知去向,只余个空脸,像电影开映前的布幕。
  
  假使咱们熟悉了他们的情形和目的,就知道他们乘这只船并非偶然,和咱们一样有非乘不可的理由。这样好像开无线电。你把针在上面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戏,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啦,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名其妙。可是每一个破碎的片段,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我们彼此来往也如此,相知不深的陌生人——
  
  远别虽非等于死,至少变得陌生。回家只像半生的东西回锅,要煮一会儿才熟。……睡眠这东西脾气怪得很,不要它,它偏会来,请它,哄它,千方百计勾引它,它拿身分躲得影子都不见。
  
  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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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太$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花了几个晚上终于读完了《围城》,虽比不上杨绛先生“锱铢积累”的读,却也是一字一句读的认真的。读时常会被钱老那具有小资情调的戏谑逗笑,偶尔也会泛起不着边际的感伤,但读到最后一句、最后一字,合上书回味,满嘴却只剩下现实的辛酸与苦涩。
         方鸿渐,一个典型的小人物,情场失意,职场不顺,出洋归国仍处处仰人鼻息,婚后生活也是有苦难言,辗转腾挪半辈子,终究只是老爷子嘴里没出息的儿子,夫人眼中靠不住的丈夫。现实的残酷本是可以消磨一个人的志气和锐气的,若是没有它们的护佑,现实的杀伤力只怕更甚,能维系个“苟延残喘”已是幸事。方鸿渐给我的形象,便常是兀自站在冷风冷雨之中,眼前被雨水揉杂着泪水抹得一片模糊,就好像望着迷雾中的未来,自己无力的站在这世界的角落。无论是与唐晓芙的分手,还是在全书末尾,忍饥挨饿一个人,不愿却不得不走在回家的路上,皆是如此。
         对待方鸿渐,谈不上同情,倒是对自己有种隐隐的担心,担心二十年,亦或是十年后的自己会不会也因为人事的消磨而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与渴望。也许是还未真正踏入社会,自己常会有些理想主义倾向,例如轻言赚钱的轻松,对父母大放阙词,好像这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小事,不必操心。到了高二,却也开始思考自己现实的未来。以前只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却从未想过真正想要什么,又要通过怎样的努力达到这样的生活水准。例如专业的选择,对父母一味考虑就业前景的势利不屑一顾,但真正问自己的兴趣在哪里,却又含糊其辞,自己也说服不了自己。搞科研?能耐得住寂寞么?学建筑?能避免三分钟热度么?未来就是个未知数x,寻来觅去,终久找不到个通解。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种种的不顺心,只觉得“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待到真正得到了,也不过尔尔。方鸿渐若果真与唐晓芙终成眷属,又有谁能保证最后不会感情破裂,不欢而散?一切都像是薛定谔的猫,只要黑箱子还未打开,是死是活,谁也不知。时常觉得那箱子装的不是别的,只有一样东西,叫未来。
        站在现在,向未来眺望,依旧迷雾重重。
         钱钟书的围城,薛定谔的猫。话说回来,不踏过城门,又怎么知道对面世界的坏与好呢?不打开黑箱,又怎么知道猫的死活呢? It’s easy, if you try.
        年轻人还是不要消磨自己的锐气好罢,我姑且这样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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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读完《围城》,真的是为钱钟书先生的深厚文字底蕴所折服。书中有太多经典的话,或者是作者引用西方哲人的论述,读罢感触良多。在此摘抄了部分。
  
  1、『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情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地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小说的最后一段话,真是让人感动到极致。方鸿渐从在留洋归国的甲板上初识鲍小姐到和孙柔嘉分手,算是经历了人生一大波折,起码是感情上的,比在“三闾大学”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尔虞我诈直到被停聘更令他看透世态炎凉。夫妻,兄弟乃至父子情谊都可以瞬间湮覆,又有什么可以依靠的呢?
  
  2、『结婚无需要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
     这句话倒是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也许这世上根本不存在所谓“伟大的”,“至上的”爱情,那些都是童话故事里的。方鸿渐心里琢磨的这句话为他婚后生活的不幸埋下了伏笔。从单身时向往“围城”到结婚后败走“围城“,落荒而逃,都是这种对命运无法选择,对婚姻另一半的迁就心态所导致的。话说山盟海誓,海枯石烂的爱情又有几个能经得住婚后贫贱生活的考验?往往过的幸福的人,都是对眼前的满足,而不是追求那些触及不到的,所谓“欲望”。
  
  3、『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吃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粒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不同的心态,注定会有不同的人生。与其沉浸在回忆里,不如努力地寻找希望。回忆往往使人悲伤,而希望却能给予人前进的勇气。不管是对待感情还是我们周遭的事物。尝试着用第二种人的心态来生活,这才是善待人生。
  
  4、『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它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家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精辟!地位爬高了就会有人注意到自己的缺点,也许一个很微不足道的瑕疵都会被无限放大。而这些被放大化的缺点恰恰成立某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不稳定的制造动荡的把柄。想来好笑。
  
  5、『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无间,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每个人都像刺猬,性格就是身上的尖刺。有些人为了取悦,接近别人,忍痛拔掉身上的“刺”。又有些人性格太过锋芒,让人敬而远之,望而生畏。为什么现在我们看不透别人在想些什么,为什么有些人会在你全无防备的时候给你致命一击,为什么有些人我们永远也接近不得,或说成是拉近心与心的距离。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怕受到伤害,知道疼痛就会立即退缩这是人本能的反应。所以,我们只能站在一定距离和别人交往。太近里容易受到伤害,太远了又过于疏淡。对朋友,对伴侣都要这样,学会保护自己。
  
  6、『撒谎往往是高兴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舒适,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志短,谎话都讲不好。』
     要相信一个落魄人的话,不论是事业上还是精神上的,因为此时的他已经失去了说谎话的勇气和胆量。
  
  7、『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
     钱钟书先生的这句话真绝,无以复加。
  
  8、『我真不敢想要经历多少挫折,才磨练到这种死心塌地的境界。』
     死心塌地之前一定要历经挫折么?
  
  9、『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这是唐晓芙对方鸿渐说的最后一句话,之后便互还信件,再无往来。知道婚后的方鸿渐被妻子偶然间的一句话,才会想起唐小姐,作为对这段感情的凭吊。对于过去,每个人多多少少有点故事,有些故事的结局很悲凉,却刻骨铭心。既然面对了眼前的这个人,如果真心的喜欢他,为什么不能一并接受他的过去,包容他的点滴,坦然地聆听他的故事呢?太在意过往会因此丢失眼前的幸福。
  
  10、『有人失恋了,会把他们的伤心立刻像叫花子的烂腿,血淋淋地公开展览,博人怜悯,或者事过境迁,像战士的金疮旧斑,脱衣展示,使人敬佩。鸿渐只希望能在心理的黑暗里隐蔽着,仿佛害病的眼镜避光,破碎的皮肉怕风。』
      现在像前者的人真多,把自己的感情失败经历到处宣扬看似是得到了发泄,却也可能因此而受到人的鄙夷。曾经看到过一个故事,“一只猩猩受伤了,于是它看见一个伙伴就把伤口揭开,并且哭诉着这伤口的来历,大家都很同情它的遭遇。知道有一天,这只猩猩死了,死因很简单,伤口感染,细菌滋生。”看似很冷的故事,却发人深思。与其这样一遍一遍地复述,不如将这段挫败藏在心底,作为对过去的一种纪念,对未来的一种警醒。别人的同情于事无补,生活还要继续。缘灭是一段缘起的结局,也是下一个缘起的前提。
  
  11、『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比『结婚仿佛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句话常常被引用,改编,甚至被奉为《围城》中最标志性的一句话。把婚姻比作围城,城里城外的人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仿佛昭示着婚姻的神圣。不管是金漆的鸟笼还是被围困的城堡,它们牵绊住的恐怕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婚姻,更是两个人的生活和命运。城外的人觉得围城里会无奇不有,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决心一窥究竟。而围城里的人逐渐消磨了原有的新鲜感,取而代之的是乏味和逃避心理。经不起平淡的流年,证明还没有资格拥有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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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阿赛$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一直有想再读《围城》的想法,结果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搁浅,没有决下心来看。或者说我希望有一整片的时间来欣赏这本书。
  
  前几天听朋友说在读杨绛的书,于是就买了本杨绛先生《洗澡》,想看看。结果在搜杨绛的书的时候,钱老的《围城》跳出来,就赶紧买了下来。
  
  第一次读《围城》是在小学,在亲戚家看到的,拿起来看,不知所云,觉得了无趣味。大概那时年少,没有经历,看不懂。这次总共买回来5本书,抉择先看哪本书,决定还是先看《围城》。
  
  熬了3个晚上,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了。最喜欢的部分是他们一行去三闾大学那段。
  
  方鸿渐,书中多处,提到名字用鸿渐,感觉钱老是在写一个熟知的朋友。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让我觉得有丝丝的悲剧,丝丝的忧伤。又很纯净。但不喜欢他不为命运抗争,唯唯诺诺,导致他的一生让我觉得很荒谬。他是真喜欢过唐晓芙的。所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所以才会和孙小姐结婚。大多数时候我们不也都是找了个自己不讨厌的人结婚?
  很喜欢孙小姐这个角色,觉得很烟火。大多数时候我们不就是个普通人吗?处心积虑嫁个自己喜欢的人,在现代社会不是很正常吗?
  也很喜欢赵辛楣这个角色,痴情,拿得起放得下,有自己的目标,让我觉得很男人。
  最不喜欢的人物李梅亭。觉得和我们现在的所谓叫兽真的很象啊。
  
  不得不承认钱老谙熟人情世故,刻画人物入木三分。读起来轻轻松松,又忍俊不禁。
  
  听说有《围城》电视,不敢看,怕定型了我对人物的想象,怕破坏了对钱老文字的美,怕演员演不好,怕失望。
  
  《围城》我还会再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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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文文$ 发表于 2012-9-4 15:47:12

  今天终于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看完,其实对于这本书的兴趣并不大,看时中间也经过好几次停顿,以至于后面再看时忘了前面的一些名字以及事情的由来。这本书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回来之后的一段人生经历,以及围绕他展开的一段世间百态。故事背景是在民国,大的战乱到来的前期。书中的大部分主要人物应属于那时候的中产阶级。书中他们对于那时的国家形势以及国际变化的态度,作者并没有过多描述。整个故事大部分只沉浸在日常的生活与琐碎,以及对方鸿渐和他周围的朋友的生活与情感,心理的细致描述中。也许作者的用意就在于此,通过一个个看起来真实人物的演绎,传达出那时形势下中产阶级的一些生活状态及对于人性的细微描述与探讨。
  
  主人公方鸿渐无疑是给人印象最深的,作者对其经历,思想,情感的描述细微至极,让人感觉他是那样的真实存在着。看完本书,对于主人公,笔者脑海中不自主的浮现出两个词:浮夸,虚妄。是的,比如在留学最后并无学业上的成就,但为面子却办了假文凭归来,以此交代众人以维持自己表面的上的自尊。在回国之后,通过关系找到工作,却并没有安心在此,对于以后的事业也没有清晰的想法,只是沉浸在与苏小姐和唐小姐及其情敌的情感纠葛中。期间他通过女人对他的爱慕及他对女人的追求来确立自己的虚荣与价值所在。岂料最后由于内心对于虚荣的过度维护,使自己对于苏小姐的爱慕只顾与其暧昧,虽然自责,但也并没有明确的拒绝。最后苏小姐则又羞又恼,唐小姐也一时气不过而与她形成同盟。由此方鸿渐陷入了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境地,因此伤心欲绝,从此再不问情事。在这段时期看,方鸿渐在情感方面是明显胜于与他针锋相对的赵辛楣的。可是在这之后,由于苏小姐另结他欢,赵辛楣则与方鸿渐因此同命相怜,兮兮相惜。从此两人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一起与众人去三闾大学,在那进过一番你争我斗后,他们各有原因离职。赵辛楣继续在重庆事业工作上的完胜于方鸿渐的优势。方鸿渐则再由赵辛楣的介绍回到上海工作。期间与孙小姐订婚结婚,一起回到上海生活。之后因为工作和双方家庭的种种不舒心的原因,双方并没有相濡以沫,而是选择与对方的争吵来舒缓自己的不如意和确立自己的尊严。以至于小说最后就在他们的看似已经很难再挽回的争吵中结束。最后,作者这样写道: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6下,6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方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着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是啊,事情有时的发展就是这样的充满了不确定性,这一秒想的情境,下一秒又会随着形势而不得不变化。笔者想问的是,这是事情真的无法控制还是人的没有定性呢?通过方鸿渐的经历,作者认为显然是后一种。纵观始终,方鸿渐对于人生,事业。感情甚至于对自己始终没有明确的念想,只是像只木偶一样被随意安排,却又想极力控制一切。他时而慷慨激昂,总结出一些不错的道理与经验。时而又自爱自怜,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他对于感情充满幻想,却忽而与他并没有看上眼的孙小姐闪婚。过后自己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又从新进入另一种生活的琐碎之中。婚后他和孙小姐想好好生活,却又不得不为琐事争吵。他对于自己事业与情感的失意充满懊恼,却也并不努力改变一些,只顾发泄与自责,念想和行动怎么也无法联系在一起······
  
  笔者并不想纯粹批判他,因为他身上许多笔者自身的影子,批判他其实就是与内心的自己对话,对于自己的不了解及易变,对于事情的无力感与不确定,及对于环境随波逐流的惯性,我想,是大多数人的通病吧。最近看到一段话,用在这里正觉合适:
  
  多数人不具备连贯性的观念,不是依据精神特质而存在的。大多数人的生活,要么在一种孩子气的天真性中,要么在琐碎无聊中,这一时他们做出某种善的举动,下一时又做出某种荒唐的,他们如此周而往复:这一时他们绝望的,可能是三个星期过后,他们又是快乐的家伙,而后又是一天的绝望。——克尔恺郭尔
  
  其他的,对人世及人情的变化无常,也颇令笔者唏嘘。曾经爱慕方鸿渐,两人颇好的苏小姐,在香港再见时的冷嘲热讽,也全然没有那种由爱生恨的暧昧。有的只是真真切切的不善意和冷漠。在三闾大学时同事之间的利益纠葛,勾心斗角也全然没有半点情分,有的只是表面上的正式友好及唯唯诺诺。在上海婚后的生活很多时候也全然没有了亲密时的热烈,只剩下双方对彼此极尽嘲讽之能事的争吵,更为讽刺的是,如果说的只是气话也不会太伤彼此,偏偏却是些他们自身平时就极力想回避的自己无能的残酷事实,于是平日里千方百计维护的虚妄自尊在这一刻瞬间倒塌,羞恼成怒的自我爆发出来,才有了结尾一幕。
  
  方鸿渐是一个人,却有千百万人的影子。围城不过是一座城,却禁锢了无数的你我。其实现实的城墙不在别处,就在我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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