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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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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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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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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无泪(绘图珍藏本)》内容简介:在中国武侠小说史上,古龙的名字如同一颗闪亮的星星,光芒四射,分外耀眼。古龙的生命虽然短暂,如流星一般划过长空.转瞬即逝,但他的作品却是恒星一般的引人注目,极尽光华。
      《英雄无泪(绘图珍藏本)》是古龙作品集的英雄无泪,其增加了一些精彩绘图,使读来更生动、引人入胜。

    作者简介
      古龙,本名熊耀华,原籍江西。古龙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外文系,是台湾著名新派武侠小说作家。他从1960年创作《苍穹神剑》始,一生共写了近70部武侠小说,影响巨大。其代表作有《风云第一刀》、《绝代双骄》、《楚留香传奇》系列、《陆小凤传奇》、《七种武器》系列、《白玉老虎》、《流星·蝴蝶·剑》等。

    最新书评    共 8 条

    future    他死了。      卓东来,他死了。      他是卓东来,是聪明绝顶的卓东来,他怎么可能被别人杀死?小高虽然是拿剑的人,但萧泪血说了,那个武器不管在手里都一样。没错,因为卓东来是被自己的弱点杀死的。不是任何人。小高只是碰巧拿了那个武器而已。      他很坏吗?他做着和朱猛一样的事情——扩大自己的势力。可是古龙喜欢的是朱猛这样有情有义的人,他这样敢做不敢当又阴沉又心理缺陷的人,当然只好死了。      他把司马超群当朋友,可惜啊,他不懂怎么对待朋友。朋友是朱猛和小高之间那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而不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你,名声地位财富权利都给你而不论为了得到这些东西是不是做出了什么你不想做的事。      司马超群终于不能忍受了,所以他背叛他了。可是,他是卓东来,他是只有一个朋友的卓东来,他从来没有怪过他。即使在最后,他杀吴婉,也只是因为吴婉要杀司马。而不是因为吴婉设计离间他和司马。      他有悲惨的过去。他的故事很长。但那些都轻描淡写了。我们只看到他如日中天时候的阴险毒辣。我却更在意他的那些阴险毒辣背后的那个他。每次想起他,脑海里总是浮现出很美的画面:大雪纷飞,天地一片苍白,几棵枯树在风雪中摇摆,他穿着他的紫衣,在雪地上一瘸一拐地前行,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      他是去向哪里呢。他在追赶司马吗。或者他只是在去向他的死亡?      紫气东来卓东来。希望他来生可以不再那么悲伤那么要强,不再有一个叫司马超群的朋友,而拥有一个平凡少年所应该有的酒、花、郊游、马、死党、美丽的妻子和听话的孩子。拥有一个男人应该拥有的所有快乐。  详情 发表于 2013-9-18 11:45
    木木良    小女子一枚,不懂得英雄的大义凛然。   看书哭了两回。   一回是钉鞋死的时候。   一回是蝶舞死前和朱猛的对话。      只觉得书中的女子、小人物,在江湖的大背景里,都有着“小”悲剧。但是谁又会关心他们的性命,更别提幸福。江湖属于大男人,就注定牺牲女人、牺牲小人物。   敬佩朱猛、司马超群,不为别的,就为了他们对自己女人的责任和温柔,以及尊敬小人物的那种情感吧。英雄是有感情的,枭雄才是无情的      可能我都没有看懂此书的真正要旨。   硬着头皮写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9-18 22:46
    天使土    又是一部虎头蛇尾的小说。截止到第十四章还写得特别精彩,阴谋环环相扣,人物的心理描绘也达到了一个巅峰,尤其是对卓东来扭曲的心理 潜意识里面对他过世的弟弟对他造成的残疾的恨之入骨, 和他对无意识地造成了弟弟和母亲的死的无比自责和悔恨,最后演变成了他对自己弟弟的替代品司马超群的畸形的爱与眷顾,以及在蝶舞的言语侮辱下的爆发,让读者既反感这个没有任何感情的阴谋家,又不得不产生同情,实在是精彩绝伦!可惜最后的情节实在是直转而下,最后生搬硬套把卓东来和萧泪血套成了兄弟关系,又活生生的捏出来两个卓青和吴婉的小阴谋,单单只是用来摧毁卓东来和司马超群而生,就像假肢一样不自然,最后只是为了迅速凑成一个“大圆满”的结局又不违背“泪痕”的诅咒伏笔的生硬的决斗,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从白玉老虎到绝代双骄,再到圆月弯刀,古龙的范特西总是能领读者产生无穷的惊喜,而出现的烂尾不禁让整部书前期的基调毁于一旦。当然,这是不断铺设伏笔的悬疑小说的通病,就是作者最后败给了自己设定的层层的伏笔中而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突破口和伏笔的缓慢释放,整部小说就像一个不断增加质量与密度的星体一样,最后无法承受自身的重量而塌缩成一个黑洞,又像一个不能控制好冷却速度的核反应堆,最后的能量聚集而产生爆炸与毁灭。话说回来,除去情节上的烂尾之外,小说还是有相当多的可圈可点之处的,尤其是里面渲染的以朱猛为核心的英雄情怀,以钉鞋为代表的义字为天,敢于抛头颅洒热血的小人物,令很多读者为之感动。总体来说,只能给这部小说一个中等的分数。  详情 发表于 2013-9-19 00:30
    慕宫仪    第一个感觉就是有点短···   因为看过香港马荣成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同名漫画,看小说的时候就无意识地把小说和漫画比较一下。   可能是古龙的风格吧,感觉结局有点马马虎虎,不过至少这还叫结局,比起前一段时间看的《大旗英雄传》结局来说这个结局已经很不错了···   大旗的结局···至今仍然在想,那个结局也太开放了!坑爹呢!这是!   不过,不是这样的话就不是古龙的小说了吧!   感觉里面人物的勾心斗角真是乱得很啊···有时候一时半会儿还反应不过来,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我智商不够···  详情 发表于 2013-9-19 10:54
    少来勾    英雄无泪?即便是作者也否定了,谁无泪?谁不会无泪?一个悲剧,有何曾少过伤心之泪?小高、卓东来、司马、朱猛......谁有真正的无泪,当碟舞离去的时候,小高有泪、朱猛有泪、蝶舞也有泪,当司马与东来关系破裂的时候,司马有泪、东来有泪......当故事结束的时候,劫后余生的人有泪,我们读者也有泪——这便是江湖!  详情 发表于 2013-9-21 16:01
    长唤东    浪子三唱,只唱英雄。   浪子无根,英雄无泪。   浪子三唱,不唱悲歌。   红尘间,悲伤事,已太多。   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   人间若有不平事,纵酒挥刀斩人头。      英雄无泪。      英雄与眼泪,本就是两个世界的物事。无论是壮士断腕,还是英雄迟暮,英雄始终都是英雄,只会让观者潸然泪下,却永远都不会被泪水淹没。千百年来千百人留下的集体意识,岂非正是如此?      所以作为英雄的人,已然死了。要写英雄,似乎注定了是勇猛无敌,或者悲壮豪迈。如此一代一代的继承下来,开花结果,已成洋洋大观。大镖局的司马超群,雄狮堂的朱猛,像极了这样的两个英雄。      司马超群十八岁崛起江湖,身经大小三十三战,从未败过一次。洛阳雄狮堂的堂主朱猛,正是江湖中唯一不把司马超群和他的大镖局放在眼中的人。他亲自深入长安红花集,得叛徒首级全身而退,可谓豪气干云,快意恩仇。这样的两个大人物,怎么可能不是英雄?      当然是,然而不全是。司马超群的每一步,都是卓东来精心布局;他的每一场胜利,皆因为对手已“非败不可,非死不可”。所以他是永远不败的司马超群。但是谁肯相信,人前不可一世的司马超群,竟也有个背叛了他的妻子。一个傀儡的失败感,已经足以让大英雄的荣光消失的干干净净;家门的不幸,无疑只能让痛苦升级。事业和家庭的双重失败,表面和内心的人格分裂,如何不让人心碎!一杯苦酒,一场宿醉,一个无家可归的丈夫——君可知,英雄的背后有多少落寞?      朱猛的境况并不比司马超群好多少。他挚爱的蝶舞竟然只是敌人的工具;他魂牵梦萦的那一抹纯洁美丽,偏偏只是假象。他粗狂的面具下,有一颗脆弱的心;他对蝶舞的爱,源自于他需要蝶舞那样的美丽温柔。然而一切都是空幻,于是他最爱最珍惜的人,变成了他的致命弱点。当失去蝶舞后,他伟岸的雄狮般的身躯被瞬间抽空。尤其可悲的是,他的朋友小高也有和他一样的遭遇。他们互诉衷肠,浑不知他们心中思念的,本是同一个女人。两个一样骄傲的男人,两个倾心相交的朋友,又遭逢了同一个阴谋,同样深陷其中无力自拔。      准确的说,不管萧泪血如何武功高绝,不管小高多么出尘飘逸,《英雄无泪》都只是一阙悲歌。这部作品跟它真正描写的主人公卓东来一样,表面风光,内里却充满着无边无际的悲哀。在古龙的所有小说中,《英雄无泪》恐怕是最特别的一部——因为一个狡猾如狐、算无遗策的卓东来,一个残酷如冰、孤独自卑的卓东来。上天赐予了他雄才大略,赐予了他无与伦比的天才,却剥夺了他作为男人的权利。卓东来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无力改变命运的不公。世界本是公平的,然而命运未必如此。      因为肢体某一部分的残缺,卓东来只能靠成就司马超群来成就自己;在他人眼里,他是司马超群的朋友和助手;而在卓东来的心中,司马超群是自己的一个作品,是自己的儿子和情人。司马超群对于卓东来的意义,近乎一切。因此当司马超群背叛了他的时候,卓东来已死。他只能报复,向所有人报复。然而无论卓东来怎样去惩罚他人,甚至于到变态的地步,他都只是在惩罚自己。世人往往很容易宽恕自己,然而卓东来却始终不能够原谅自己躯体的残缺。      这是一个怎样可怜的灵魂。然而卓东来无泪,古龙没有描写一个寂寞悲哀的卓东来,他只是写卓东来的强势,写他的智谋无双,写他的武艺超群。然而谁能够否认,在这样一个冰冷的卓东来形象背后,却渗透出最深沉的悲哀。英雄无泪,是一种悲哀沉郁的调子,令人扼腕,万千抑郁闷在胸中而不能喷薄而出。还好有钉鞋,铁骨铮铮的钉鞋。      钉鞋不是鞋,是始终跟在朱猛的马后奔跑的小人物。在朱猛遭遇危险的时候,钉鞋开始了自己的演出。一个不起眼的随从,在危险面前突然变成了威风凛凛的天神,一如我们从小所熟知的那些英雄。那些悲壮的场面,足以让所有人过目不忘,于是造就了英雄无泪中难得的苍凉。不要用奴才、愚忠这样的字眼来伤害钉鞋,他只是个朋友,真正的、在身边默默无闻的朋友。当一个人能够不惜牺牲自己,来拯救自己的朋友,无论他是大奸大恶,还是蝇营狗苟之辈,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当一个人能够拥有一个钉鞋这样的朋友,无论他是否家徒四壁,甚至众叛亲离,只要有一个钉鞋,他就是幸福的。      英雄无泪,然而读到钉鞋,我忍不住泪流满面。谁又能说清楚,这些无泪的英雄背后,有多少眼泪往肚里咽的苦楚?     详情 发表于 2013-9-21 20:23
    俄奇斯     我一切还安好。       夜色是一种像海一样东西,可以肆无忌惮的在这个城市澎湃着。要感谢这一首《Am I still the one》,这是一个美好的晚上。我一直在写字,听到室友的早铃,外面的天还没有亮色。上一次如此穿过黑夜直抵晨曦,在珠海。我还记得早晨的冷水澡,如同这凉若水的夜,一个清醒明媚的新开始。       每次通宵或者准通宵,夜晚的时间都是经不起一个人独自度过的。思绪尚未展开,夜却已过半,就像很多事情,尚未发生,就已经结束了。大抵有些事情值得反复辗转,只是时间空间的恰巧。换着他者他时他地,很多情况惹不起人的留意,业已错过。悲欢人事就像这个秋天里慌忙准备过冬的形形色色生物,而我还却前瞻后顾。       上周的道教文化课程,讲到庄老哲学。老师只是不经意地说到一句“相濡以沫,相忘江湖”。这样的话过去已经听过旁人的解读。若是两条小鱼滞身于被车轮扎出的小水池,他们为了生存,只好相互吐出口沫湿润对方。将他们放回大江大湖之中,结果不过是平常的各奔东西。于是,有人说,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可能这样平常、惟理性的结局,对大家都好。不相拖欠,无从偿还。       庄子说的是一个无情冷酷而合情合理的事实。人不能逆天而行,道法自然。不过我忽然发现,即使是为亡妻鼓而歌之的庄子,也并没有为这样的命题给出他的态度。相伴数十载的妻子逝世,本应伤心。但他说,人本来就不曾生存,无中生有,而死亡不过是使有归于无。我们应该为亡者感到高兴。我不过想向哲人提问:若换着一个与他平白无故的人,他还会为他的死而鼓歌感恩吗。       前几天,小学的同学建立了一个QQ群。发起者说起时隔十年,重逢过去故人的心情激动。世界太小,我们随时有机会再次相遇街头。如能再见,何不给大家一个机会。我是不善于组织故人再次见面人,也鲜有热情。默默在群里听他们说起自己的近况。当兵、工作、自由职业、学生。忽然发现作为小学六年班长的自己并非过往想像中的那么重要。世界太大,街头的人太多使我没有认出你。       很多时候,我为自己像一条小鱼一样置身江湖而忧心忡忡。萨义德说,人的身份是不断涌动的浪潮。后现代性对我们的改造和化妆,已经扭曲了我们身份认同。当面对无常而偶尔的命运时,我们只能把它归结于必然。这是一个貌似注定的生命历程,我们在小水池相遇,相忘江湖。       浪子三唱,只唱英雄;浪子无根,英雄无泪。浪子不一定是英雄,但英雄必然是浪子。古龙先生的《英雄无泪》是一本寂寞的书。当蝶舞说:“朱猛,我为什么总是不明白你心里是怎么样对我的?你为什么总是不让我知道?”“你为什么总是不让我知道你是多么喜欢我?我为什么总是不让你知道我是多么需要一个喜欢我的人?”时,英雄和美人就注定在形而上的江湖里找不着对方。       古龙说得对,没有回答,有些事总是没有回答的,因为它根本就没有答案。但如果忘记了对方,我们连寻找答案的勇气都会丧失。我始终相信有些事情是可以不言自明的,而不是苦苦需索。浪子在江湖,英雄也在江湖,只不过,后者曾经与某些不能释怀的人相濡以沫。我想起了沈从文的一段自白: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其实,这个也是一个好结局。曾经相濡以沫,何必相忘江湖。小学生活的点点滴滴犹似昨日清晰。我大抵不会响应他们聚会的号召,但我也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和没有帮助过我的人,那些重要和不重要的事。感谢这个秋天的收获,只要我还有能力,他们会伴随我度过这个冬天。我会相信美好的未来和社会主义。      2008/10/17  详情 发表于 2013-9-21 21:34
    小文子      也许古龙的书不在于它是否是一个故事。而在于它很古龙。     一座高山,一处低岩,一道新泉,一株古松,一炉红火,一壶绿茶,一位老人,一个少年。     很简明很爽快很像诗的文字,很离奇很古怪很不可思议的情节。     紫气东来是第一个出场的,但是他始终是个神秘人物。他的思想无形无影却将万事视如流水挥洒自如,一切如他所料、一切如他所愿。     最没有悬念的是朱猛和司马。他们的思想是那样简单,让人想起豫让专诸聂政。     最让人不快的是,许多悬念到最后还是迷团,重重叠叠     详情 发表于 2013-9-22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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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英雄无泪》


      作者:古龙


      声明:本书由【淘书客】www.taoshuke.cn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序 幕


      一座高山,一处低岩,一道新泉,一株古松,一炉红火,一壶绿茶,一位老人,一个少年。


      “天下最可怕的武器是什么?”少年问老人:“是不是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以前也许是,现在却不是了。”


      “为什么?”


      “因为自从小李探花仙去后,这种武器已成纶晌。”老人黯然叹息:“从今以后,世上再也不会有小李探花这种人;也不会再有小李飞刀这种武器了。”


      少年仰望高山,山巅白云悠悠。


      “现在世上最可怕的武器是什么?”少年又问老人:“是不是蓝大先生的蓝山古剑?”


      “不是。”


      “是不是南海神力王的大铁椎?”


      “不是。”


      “是不是关东落日马场冯大总管的白银枪?”


      “不是。”


      “是不是三年前在邯郸古道上,轻骑诛八寇的飞星引月刀?”


      “不是。”


      “我想起来了。”少年说得极有把握:“是杨铮的离别钩:一定是杨铮的离别钩。”


      “也不是,”老人道:“你说的这些武器虽然都很可怕,却不是最可怕的一种。”


      “最可怕的一种是什么?”


      “是一口箱子。”


      “一口箱子?”少年惊奇极了:“当今天下最可怕的武器是一口箱子?”


      “是的。”


      第一章 一口箱子


      一个人,一口箱子。


      一个沉默平凡的人,提着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在满天夕阳下,默然的走入了长安古城。


      一


      正月十五。


      长安。


      卓东来关上了了门,把这长安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他那件以紫绒为面作成的紫貂斗篷,挂在他左手一个用紫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转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个紫铜火钳,把前面一个紫铜火盆里终日不灭的炉火拨得更旺些。


      火盆旁就是一个上面铺着紫貂皮毛的紫檀木椅,木椅旁紫檀木桌上的紫水晶瓶中,经常都满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他只要走两步就可以坐下来,随手就可以倒出一杯酒。


      他喜欢紫色。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卓东来。


      他能够活到现在,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卓东来坐下来,浅浅的啜了一口酒。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经把他身体的寒气完全驱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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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今夜的大典,这两夭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那时不但他自己必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要的是,他绝不能让司马超群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一个已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偶像的人,无论做任何事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卓东来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司马起群的确已经不能败了。


      他从十八岁崛起江湖,身经大小三十三战,至今从未败过一次。


      他高大强壮英俊,威武豪爽,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总是带着爽朗的笑容,就连他的仇敌都不能不承认他是条少见的男于汉,绝不会缺少美女陪伴。


      可是他对他的妻子儿女和对他的朋友,都同样忠实,从未没有一点丑闻牵连到他身上。


      这些还不是他最值得骄做之处。


      在他这一生中,最值得骄做的一件事,是他在两年之内,以他的武功智慧和做人做事的明快作风,说服了自河朔中原到关东这条线上最重要的三十九路绿林豪杰,从黑道走上白道,组织成一个江湖中空前未有的超级大镖局,收合理的费用,保护这条路线上所有行商客旅的安全。


      在他们那杆以紫缎镶边的“大”字缥旗保护下,从未有任何一趟镖出过一点差错。


      这是江湖中空前未有的一次辉煌成就,这种成就绝不是只凭“铁”与“血”就可以做得到的。


      现在司马超群才三十六岁,就已经渐渐成为江湖豪杰心目中的偶像——永远不败的英雄偶像。


      只有他自己和卓东来心里知道这种地位是怎么造成的。


      二喝完了第一杯酒时,卓东来已经把策划今夜这次大典的前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一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想却极快。


      今天是司马超群第一次开山门收徒弟,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江沏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司马超群收的这位弟子,赫然竟是一个月前才叛出“中州雄狮堂”的杨坚。


      雄狮堂是北面道上四十路绿林好汉中,唯一没有参加司马超群盟约的一个组织,也是其中规模最庞大、最有势力的一个组织。


      杨坚本来是雄狮堂朱堂主麾下的四大爱将之一。


      江猢中人从来也没想到杨坚也会叛出雄狮堂,可是每个人都知道。杨坚出走后的第二天,“雄狮”朱猛就已遍洒武林帖,表明他的态度。


      ——无论是哪一门哪一帮哪一派,只要有人收容杨坚,就是雄狮堂的死敌,必将受到雄狮堂不择一切手段的残酷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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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现在司马超群不但收容了杨坚,而且大开香堂,收他为开山门的徒弟。


      雄狮堂虽然没有投放司马的“大镖局”,可是也没有正面和他们作对过,更没有动过他们的镖旗。


      “雄狮”朱猛阴鸷沉猛,冷酷无情,是个极不好惹的人,而且言出必行,如果他说他要不择手段去对付一个人,那么无论什么样的手段他都会用得出来。


      为了达到目的,就算要他拿雄狮堂属下子弟的三千八百颗头颅去换,他也在所不惜。


      他平生最钟爱的一个女人叫蝶舞。


      蝶舞不但人美,舞姿更美。


      天下最懂得欣赏女人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还没有死于离别钩之下的时候,在看到蝶舞一舞时,居然变得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别人问他的感觉如何,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他才叹息着说道:“我没有话说,我从来没有想到凡人身上会有这么样一双腿,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


      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借,这一次朱猛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会放过杨坚的。


      就算他暂时还动不了司马超群,也一定会先杀了杨坚。


      卓东来的想法却不一样。


      他相信这一次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朱猛都休想动杨坚一根毫发。


      他有把握。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柬的人固然可以登堂人室,做司马超群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柬的人,也可到大厅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


      雄狮堂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算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息间的也不知有多少。这些人今天晚上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未,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杀杨坚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卓东米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杨坚还是不去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杨坚的人,都己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这件事,他已经出动了“北道三十九路大镖局”旗下的一百八十六位一级好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二十七八条大汉的好手。


      卓东来把他们分成了八组,每一组部绝对可以独当一面。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一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三个人。


      “是哪三个人?”


      今天早上司马超群曾经问过卓东来:“为什么要用一组人对付他们?”


      卓东来只说出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三个人中有一个是韩章,还有一个是木鸡。”


      这时候司马超群正在吃早饭。


      他是个非常强壮的人,需要极丰富的食物才能维持他充沛的体力。


      今天他的旱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三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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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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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他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卓东来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刀锋殷的锐眼盯着卓东来。


      “韩章和木鸡都来了?”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两个人?”


      “我没有。”卓东来淡淡的说:“我相信这里没有人见过他们。”


      他们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他们。


      韩章和杨坚一样,都是“雄狮”的爱将,是他身边最亲信的人,也是他手下最危险的人。


      朱猛一向很少让他们离开自己的身边。


      木鸡远比韩章更危险。


      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巨额银票。


      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的绞索飞镖和他永远不离手边的两把刀。


      一把长刀,一把短刀。


      他用刀割断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农夫用镰刀割草般轻松纯熟。


      他用绞索杀人时,就好像一个温柔多情的花花公子,把一条珠链挂上情人的脖子。


      他做这种事当然是需要代价的,如果你付出的代价不能让他满意,就算跪下来求他,他也不会为你去踏死一只蚂蚁。


      无论谁要他去做这种事,都一定要先付出一笔能够让他满意的代价,只有一个人是例外,因为他一生中只欠这一个人的情。


      这个人就是本鸡。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已经摆在盛伪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首浓浓的肉汁。


      司马超群用一块柔软的丝中把刀锋擦得雪亮,然后才问卓东来:“你没有见过他们,怎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卓东来谈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司马超群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卓东来说出来的,他相信卓东来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这把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句很奇怪的话。


      “错了!”他说,“这次朱猛错了!”


      “为什么?”


      司马超群自问:“现在韩章和木鸡是不是已经来到这里?”


      “是的。”


      “他们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他们对朱猛是不是很有用?”


      “是的。”


      “让两个对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下会做?”司马问卓东来:“你会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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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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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5: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不会!”


      司马大笑:“所以朱猛错了,他很少错,可是这次错了。”


      卓东来没有笑,等司马笑完了,才慢慢的说:“朱猛没有错!”


      “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他们来送死的。”卓东来说。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卓东来说:“韩章和木鸡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杀杨坚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卓东来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这个人是谁?”


      “是个年轻人,穿一身粗布衫,带着一口剑,住在一家最便宜的小客栈里,每顿只吃一碗用白菜煮的清汤面。”卓东来说:“他已经来了三天,可是除了出来吃面的时候外,从来没有出过房门。”


      “他把自己关在那幢除了臭虫外,什么部没有的小屋子里干什么?”


      “我不知道。”


      “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司马超群的瞳孔忽然收缩。


      他和卓东来相交已有二十年,从贫穷困苦的泥淖中爬到今天的地位,没有人比卓东来更了解他,也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卓东来。


      他从未想到“不知道”这三个字也会从卓东来嘴里说出来。


      卓东来如果要调查一个人,最多只要用三、五个时辰,就可以把这个人的出身家世背景习惯嗜好武功门派,自何处来,往何处去,全部调查出来。


      做这一类的事,他不但极有经验,而且有方法,很多种特别的方法。每一种都绝对有效。


      这些方法司马超群也知道。


      “他住的是便宜客栈,穿的是粗布衣裳,吃的是白菜煮面。”司马超群说:“从这几件事上,你至少已经应该看出来他绝不会是个很成功的人,出身一定也不太好。”


      “本来应该是这样子的。”卓东来说:“这个少年却是例外。”


      “为什么?”


      “因为他的气度。”卓东来说:“我看见他的时候,他虽然是在一家挤满了苦力车夫的小饭捕里吃白菜煮面,可是他的样子看起来却好像是位新科状元坐在太华殿里吃琼林宴,虽然只穿着那件粗布衣裳,却好像是件价值千金的貂裘。”


      “也许他是在故意装腔作态。”


      “这种事是装不出来的,只有一个对自己绝对有信心的人才会有这种气度。”卓东来说:“我从未见过像他那么有自信的人。”


      司马超群眼睛里发出了光,对这个少年也渐渐有兴趣了。


      他从未见过卓东来这么样看重一个人。


      卓东来说:“他在那家客栈里用的名字叫李辉成,只不过这个名字一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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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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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6: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假的?”


      “因为我看见过他在柜台上留的名字,是他自己写的,字写得不错。却写得很生硬。”


      卓东来说:“一个会写字的人绝不会把自己的名字写得那么呆板生硬。”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那家客栈的掌柜。”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家镖局里的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卓东来道:“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李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李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粗布,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卓东来也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司马超群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卓东来道:“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粗布,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卓东来说:“我相信一定是他自己纺的纱,自己织的布,自己缝的衣服,连棉花都是他自己在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种出来的。”他说:“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他们同时出道,闯遍天下。


      司马超群昔笑:“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大多了。”


      “我也没有看到他的剑。”


      卓东来道:“他的剑始终用布包着,始终带在身边。”


      “他用来包剑的布是不是也跟他做衣服的布一样?”


      “完全一样。”


      司马超群忽然又笑了:“看起来这位李先生倒真的是个怪人,如果他真是来杀我的,那么今天晚上就很好玩了。”


      三黄昏。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的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小高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自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高人名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


      因为他已孤独了太久,除了青山白云流水古松外,他一直都很少见到人。


      直到三个月前,他才回到人的世界里来,三个月他已经杀了四个人。


      四个声名显赫雄霸一方的人,四个本来虽然该死却不会死的人。


      他喜欢人,可是他要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是他要杀人。


      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使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长安,古老的长安,雄伟的城堞,充满了悠久历史和无数传奇故事的动人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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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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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6: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小高却不是为了这些事来的。


      小高是为了一个人来的——永远不败的英雄司马超群。


      他带着他的剑来,他的剑就在他的手边,永远都在他的手边。


      一柄用粗布紧紧包住的剑。


      很少有人能看到这柄剑,从这柄剑出炉以来,就很少有人能看到。


      这柄剑不是给人看的。


      小高知道已经有人在注意他了。


      到这里来的第二天,他就发现有个人在注意他,一个身材很瘦小,衣着很华贵,一双冷冷淡淡好像永远不会有什么表情的眼睛,看起来仿佛是灰色的。


      他看见过这种眼睛。


      十一岁的时候,他几乎死在一头豹子的利爪下,这个人的眼睛就跟那头豹子一样。


      这个人一出现,小饭铺里很多人好像连呼吸都停顿了。


      后来他才知道这个人就是“总管北道三十九路大镖局”的大龙头司马超群身边最得力的帮手——卓东来。


      小高慢慢的吃着一碗用白菜煮的清汤面,心里觉得很愉快。


      因为他知道卓东来和司马超群一定会怀疑他、谈论他,猜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相信他们一定不会知道他是什么人的。


      他这个人就和他的剑一样,至今还很少有人看见过。


      四天色已经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


      寒风从窗缝里吹进来,已经隐约可以听见前面大院里传来的人声和笑声。


      司马超群知道他请来观礼的佳宾和他没有请的人都已经来了不少。


      他也知道每个人都在等着他露面,等着看他。


      但是他却坐在椅子上,连动都没有动,甚至连他的妻子进来时他都没有动。


      他烦透了。


      开香堂,收弟子,大张筵席,接见宾客,对所有的这些事他都觉得烦透了。


      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喝杯酒。


      吴婉了解他的想法。


      没有人比吴婉更了解司马超群,他们结合已经有十一年,已经有了一个九岁的孩子。


      她是来催他快点出去的。


      可是她悄悄的推门进来,又悄悄的掩门出去,并没有惊动他。


      出去的时候,她的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司马又倒了一杯酒。


      这已经不是第一杯了,是第二十七杯。


      他喝的不是卓东来喝的那种波斯葡萄酒,他喝的是烧刀子,虽然无色无味,喝下去时肚子里却好像有火焰在燃烧。


      他没有把这怀酒喝下。


      门又悄俏的推开了,这次进来的不是吴婉,是卓东来。


      司马垂下手,把这杯还没有喝的酒放到椅下,看着站在门口阴影中的卓东来。


      “我是不是已经应该出去了?”


      “是的。”


      五大院里灯火辉煌,人声喧哗。


      小高挤在人丛里,因为他不是司马超群请来的贵宾,不能进入那个灯火更辉煌明亮的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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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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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6: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大厅里的人也有不少,当然都是些名人,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势的名人。


      除了这些名人外,还有一些穿一色青缎面羊皮褂的壮汉在接待宾客,每个人的动作都很矫健敏捷,每个人的眼睛都很亮,绝不会错过任何一件不该发生的小事。


      人声忽然安静下来。


      总管北道三十九路大镖局的大龙头、当今武林中的第一强人、永远不败的司马超群终于出现了。


      司马超群出现的时候,穿一身以黑白两色为主、经过特别设计和精心剪裁的衣裳,使得他的身材看来更威武高大,也使得他年纪看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轻得多。


      他用明朗诚恳的态度招呼宾客,还特地走到厅前的石阶上,向院子里的人群挥手。


      在震耳的欢呼声中,小高注意的并不是司马超群,而是另外两个人。


      这两个人的装束容貌都很平凡,但是眼睛里却充满一种冷酷而可怕的杀机。


      他们并没有站在一起,也没有互相看过一眼,但是他们每个人的附近各有八九个人在偷偷的盯着他们,一直都跟他们保持着一段适当的距离。


      小高微笑。


      他看得出这两个人是为了杨坚来的,都是朱猛派出来的一级杀手。


      他也看得出司马和卓东来一定也把他当作他们一路的人,因为他早已发现他身边附近也存人在盯着他。甚至比他们盯在身边的人加起来还多。


      卓东来无疑已经把他当作最危险的人物。


      “可是卓东来这次错了!”小高在心里微笑:“他派人未钉着我,实在是浪费了人力。”


      大厅中央的大案上,两根巨大的红烛已燃起。


      司马超群已经坐到案前一张铺着虎皮的紫檀木椅上。


      椅前已经铺起红毡,摆好了紫缎拜垫。


      大典已将开始。


      那两个眼中带着杀机的人,已经在渐渐向前移动,盯着他们的人当然也跟着他们移动,每个人的手都已伸人怀里。


      怀里藏着的,当然是致命的武器。


      只要这两个人一有动作,这些人的手都必将在刹那间把一件武器从怀里伸出来,在刹那间把他们格杀于大厅前。


      小高确信这两个人绝不会得手的。


      ——一定还有第三个人,这个人才是朱猛派来刺杀杨坚的主力。


      小高的想法居然也跟卓东来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知道这个人并不是他。


      ——这个人是谁呢?


      小高的瞳孔忽然收缩。


      他忽然看见有一个绝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的人,在人丛中闪身而过。


      小高注意到这个人,只因为这个人提着一口箱子。


      一口陈旧平凡、绝下会引起任何人注意的箱子。


      他想看这个人的脸,可是这个人一直没有正面对着他。


      他想挤过去,可是人群也在往前挤,因为这次大典的中心人物已经走入了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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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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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6:0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杨坚的脸色显得有点苍自虚弱,但是脸上仍然带着微笑。


      他是被六个人围拥着走进来的。


      小高不认得这六个人,可是只要在江湖中经常走动的人,不认得他们的就很少了,其中非但有镖局业中成名已久的高手,甚至连昔年横行关洛道上的大盗云满天赫然也在其中。


      在这么样六位高手的保护下,还有谁能伤杨坚的毫发?


      杨坚已经走上了红毡,走到那个特地选来为他拜师用的缎垫前。


      就在这一刹那间,院子里已经有了行动!已经有二十多个人倒了下去,流着血,惨呼着倒了下去,倒在人丛中挣扎呼喊。


      倒下去的人,并不完全是卓东来的属下,大多数都是无辜的人。


      这是韩章和木鸡商议好了的计划。


      他们当然也知道有人在盯着他们,所以他们在出手前,一定要先造成混乱,用无辜者的鲜血来造成混乱。


      混乱中,他们的身子已飞扑而起,扑向杨坚。


      小高连看都没有去看他们。


      他相信他们不管用什么方法都不会得手的,他注意的是个提着箱子的人。


      但是这个人已经不见了。


      司马超群还是端坐在紫擅本椅上,声色不动,神情也没有变。


      行刺的杀手已经被隔离在大厅前。


      杨坚已经在六位高子的保护下,走出了大厅后面的一扇门。


      小高早已看准这扇门的方向。


      一直在盯着他的那些人,注意力已然分散,小高忽然闪身窜入大厅,用一种没有人能形容的奇特身法,沿着墙壁滑过去,滑出了一扇窗户。


      这扇窗户和那道门当然是同一方向的。


      六窗外的后院里充满了梅香和松香,混合成一种非常令人愉快的香气,阴森的长廊中,密布着腰悬长刀的青衣警卫。


      长廊的尽头,也有一扇门。


      小高掠出窗外的时候,正好看到云满天他们拥着杨坚闪入了这扇门。


      门立刻被关上。


      青衣警卫们腰上的长刀已出鞘,刀光闪动间,已有十二个人向小高扑过来。


      他们没有问小高是谁,也没有问他来干什么。


      他们接到的命令是:只要有陌生人进入这个院子,立刻格杀勿论!


      小高也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现在的情况,已经到了没有任何言语能够解释的时候。


      现在他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先击倒这些人。用最快的方法击倒这些人。


      他一定要尽快冲入长廊尽头那间屋子。


      刀光已匹练般飞来,小高的剑仍在粗布包袱里。


      他没有拔出他的剑,就用这个粗布包袱,他已击飞了三把刀,击倒了四个人。


      在他冲人长廊的那一瞬间,又有七八个人被击倒,这些人倒下时,他已冲到那扇门外面。


      卓东来已经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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