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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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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形成了一种三角关系。
  霍华德·范霍恩:一个饱受失忆症之苦的年轻雕塑家,急切地找到埃勒里·奎因,请他帮助解决日在困扰自己的问题。
  迪德里希·范霍恩:霍华德的养父,莱特镇的百万富翁,他用金钱为自己量身定制了一位妻。他需要埃勒里奎因——但是为了一个罪恶目的。
  萨利迪德里希年 轻漂亮的妻子。她来自贫民区,但命运逆转住进了范霍恩家的豪宅。
  埃勒里发现了一种犯罪模式,它会不可避免地最终导致谋杀……

作者简介
  埃勒里·奎因(ElleryQueen):
  美国推理小说的同义词,黄金时代三大家之一,推理王朝的建立者。
  埃勒里·奎因是一对表兄弟合用的笔名。这对表兄弟在美国纽约出生。表哥是出生于一九。五年一月十一日的曼弗德·里波夫斯基,表弟是出生于同年十月二十日的丹尼尔·纳森。成年之后,表哥改名为曼弗雷德·班宁顿·李,表弟改名为弗雷德里克·丹奈。
  李和丹奈虽是兄弟,性格却截然不同。李内向沉稳,是个智慧型的学者·丹奈则张扬热情,拥有发泄不完的能量。两个人碰到一起所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争吵,而且一吵就是几十年。李说过:“基本上,我们对于推理小说的看法完全不同。”丹奈则说:“我们对任何事的看法根本上都不相同。”就是这样一对冤家,却成为了推理小说创作领域的第一搭档。

最新书评    共 5 条

谢耳朵    这部书我认为是奎因中期作品中最为精彩的一部。      而我之所以说从这本书开始,佩服奎恩,是因为我惊诧于一个什么样的脑容量和思维模式,可以让作者如此源源不断地为我们制造惊奇,并且在已经出了一部部作品后,再度超越自我,再次构造出这么设局精巧,悬疑性非常高的作品来。      在这部书里,埃勒里遭遇了他平生以来遇到过的最狡猾的罪犯,最后甚至自己成为了犯人的帮凶而不自知。仅仅是在一年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得他认识到了自己的愚蠢,回到莱特镇找出了真凶。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在这本书里是凶手胜利了而埃勒里败了。这也是埃勒里最为惨痛的一次经历。      在情节方面, 凶手利用巧妙的心理陷阱,让受害人一步步地走进地狱,而自己则几乎置身事外,双手没有沾上一滴血。最后埃勒里的推理也让人信服。        详情 发表于 2013-8-17 20:26
德盛全    一直对带有悲剧色彩的作品抱有好感,无论是电影,游戏还是小说,只要结局带有一些伤感色彩,而且作品品质不是烂到无法接受的,都容易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十日惊奇”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中埃勒里再不是过去那个无所不晓的神探,而是一个被常人情感蒙蔽了理智,并且被真凶误导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的输家,尽管最后成功让凶手伏法,但是霍华德和莎莉的生命,还有埃勒里对于自己智慧的绝对自信,都在这场悲剧中一去不返了。   自从“灾难之城“,埃勒里和莱特镇结下不解之缘开始,埃勒里就不再是过去那个充满自信,甚至有些傲慢的名侦探了,置身于莱特镇之中的埃勒里,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感性而非他的理性,读者在埃勒里身上看到了更多的普通人的情感,他会怀疑自己,在面对困难时一样会犹豫不决,在理智告诉自己应该如何做时,却会因为情感原因做出意气用事的行为来。莱特镇发生的案件不是埃勒里所遇到的最离奇、最错综复杂的,但恐怕却是埃勒里侦破起来最困难的,这是由于埃勒里彻底融入了在莱特镇发生的案件之中,他和案件的相关人员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再也无法像从前那样置身于案件之外,以绝对客观的旁观者来调查整个案子。一旦一个人被情感所左右,无论他多么理智,多么机智非凡,出现判断失误都将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智慧优如埃勒里,侦破案件起来也只能是磕磕绊绊,失误不断,甚至犯下大错。在“十日惊奇”中,埃勒里几乎和整个案件融为一体,他以当事人的角度,目睹并经历了整个案件的萌芽,发展,直至爆发,再到最后破案的全过程。在这起略带些神秘色彩的罪案中,埃勒里不再像过去一样主要依靠物证一点一点建立起推理的思路,“十日惊奇”中的埃勒里更像是一个心理学家或者神学家,主要以心证的方式来破解案件的谜团。既然是心证,就要对周围的人有绝对正确的看法,可是人心又岂是常人能够轻易看穿的,埃勒里对案件相关的几乎所有人都出现了判断失误的情况。他初次见到莎莉时,觉得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但事实证明她也只是个会被欲望冲昏头脑的普通女人;他视霍华德为好友,但是当他深陷困境指望霍华德能够伸出援助之手时,霍华德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和矢口否认;他很同情迪德里希被最亲密的人所背叛,但从一开始他就被迪德里希玩弄于鼓掌之中,以致最后犯下难以挽回的大错。没有人能够看穿人性,即使是埃勒里也不例外。   神探已死,从踏入莱特镇的那天开始。     详情 发表于 2013-8-19 04:42
Detect    It’s a sad story…a sad story…      小说腰封上的一段话是我对《十日惊奇》产生了“我一定要看这本小说”这个想法的原因。那段话是:“上帝用七日创造万物,恶魔用十日毁灭世界,地狱般的十天里,艾勒里.奎因可以救赎一切吗?”另一个原因当然是一如既往的带着奎因这个高品质的标志。某些比较尴尬的细节是,这个黄色的腰封底面,居然毫无缘由地泄密了,这对于那些看过腰封底面的人大概就像第十日的艾勒里那样吧——同样的惊讶,不同的是前者还会又一丝的愤怒。       国名系列的艾勒里.奎因给我的感觉是,他是一个思维慎密、逻辑严谨还带有年少气盛这种混合气质的年轻人,在那游戏人生的九部国名系列中,他一直扮演着上帝的角色。从第一时期到第三时期的莱特镇系列,很多东西都改变了。书本之外的艾勒里.奎因变了,小说中那个年少气盛的青年也变了。艾勒里不再是一个男孩,他变成了一个男人。这样的转变是必然的,我没想到的是,艾勒里最后变成了杰瑞.雷恩那样的人物,我一直都以为,他们代表着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没想到的是,最后奎因也变成了雷恩。小说结尾处的处理,仿佛雷恩回来了,用他的方式去解决案子。      这是一部带有宗教气息的作品,我毫不犹豫地就把莱特镇和索多玛联系在一起了,并且坚定地认为,莱特镇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索多玛。亚伯拉罕凭借高超的谈判技巧,硬是把谈判的筹码从五十个义人减到了十个,但这毫无意义,全能的上帝早已窥见到那个必然的结局。艾勒里.奎因又来到了莱特镇,就像腰封写的那样,他扮演者亚伯拉罕的角色,他要救赎一切。我固执地认为,亚伯拉罕无法拯救索多玛,不是因为那里没有足够的义人,而是因为这座罪恶之城已经没有被拯救的资格了。十个义人完全无法去救赎这里的罪恶。到了艾勒里这儿,他打从心底希望去拯救一切,他很努力,但终归什么也救赎不,没有需要救赎的人了。      看一本推理小说,我有一些个人的标准,诡计、推理、人性、惩罚、意外性,达到这几个标准的就是一本非常棒的小说了。这部《十日惊奇》毫无疑问都达到了我的这些标准。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对同意的。一些人认为,《十日惊奇》在推理方面还是无法和国名系列相提并论,但确实是第三时期非常不错的作品。某些人则不太喜欢诡计方面,认为很多的牵强和巧合在里面。平心而论,诡计——以“十诫”为卖点的诡计,并不见得每个人都能够去了解。圣经中的十诫,对于我们这些东方国家的人来说,确实难以理解。特别是你不能强迫所有的读者都是教徒,看过无数次的圣经。自认为对圣经还是有一定了解,当艾勒里解释十诫的时候,脑袋中确实是有一些印象。这来源于很久之前看过的各种各样的圣经资料,那个时候我甚至打算翻译一下撒旦圣经。不过即便是一个资深的推理迷,对范达因的十诫,也无法倒背如流吧。推理——一如既往的奎因式推理,实在无法吹毛求疵。人性的刻画——把这个东西放到推理小说实在不太恰当,因为毕竟不是社会派,但是在某种程度,或者某些情况,所谓的人性——或者该加上下面提到的“惩罚”,却比前面的推理和诡计更能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伟大的悲剧系列中,雷恩在某个篇章做的决定,反映了人性,反映了惩罚,这个举动留下了太多的空间——让我们去讨论,去争议。当你看到雷恩亲自手刃一个罪犯的时候,心里的感觉是非常纠结,非常难以描述的。这样的一个细节,代表了某些伤感的情绪,这是“年老的征兆”,雷恩、波洛都是这样,他们真的老了。那个说着“游戏万岁”的侦探…老了。现在轮到了奎因,十日惊奇,莱特镇过后,他也老了。国名系列,奎因就像年轻的波洛,他一样说着“游戏万岁”这样的话。意外性,其实严格来说,这也不算太意外。就像有些人说的,看一部推理小说,你看到四分之三的时候,侦探抓到凶手了,故事结束了。但是你当然知道故事还没有结束,还有四分之一的篇幅,剩下的才是故事的高潮。这种感觉,记忆中,看戴维.鲍尔达奇的《死神计时游戏》也曾有过,不过奎因处理得比较巧妙。这就是所谓的意外性,就看你看待事物的切入口。如果你觉得四分之一的篇幅就是告诉你故事还没结束,你当然知道这一点,这就无所谓意外性了。你也可以认为,作者处理故事后段的情节,让你觉得“意外”,那它就符合意外性了。我个人是倾向于后者的。      说说这部小说情节方面,三百页的小说,前面二百页还没有死人的出现,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觉得厌倦,但前面的铺垫正是为了最后的高潮。小说的人物不多,这是值得表扬的一个地方。不知道为什么,里面的人物——没有一个是让我喜欢的,这些人真的就像生活在索多玛一样。艾勒里以前认识的一个叫霍华德的朋友朋友认为自己得了失忆症,总是忘记某些时间的事情,他想请艾勒里到莱特镇(艾勒里先前并不知道霍华德是住在莱特镇的)住一段日子,帮他确认失忆症的事情。聪明的艾勒里推理到,也许这个曾经的朋友在失忆症期间曾经做了些犯法的事情——例如,杀人。最后艾勒里答应前往索多玛。然后原来霍华德那个伟大的父亲的那个年轻的妻子和霍华德搞起了乱伦。是的,乱伦,十诫的其中一诫。他们把这个秘密告诉了艾勒里,当然要求他保密——然后还请求艾勒里替他们向那个勒索者交钱。某个可疑的小偷碰巧偷了那个年轻妻子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里面恰好有某些信件,而这些信件又恰好能证明他们的乱伦。可怜的艾勒里一开始就做错了,他不该答应的,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题。      “我学到了重要的一课:千万不要基于在巴黎短短几个星期的经验,就对一个人的人格下结论。而且,永远,永远不要对一个女人下结论,不管是基于什么样的经验”。      这段话是艾勒里被出卖后的感悟。事实上,在整个故事里面,他一直被耍,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耍他。艾勒里在这里告诉我们,神探已死。是的,以前的艾勒里死了,那个小上帝死了。结尾处的那番话,就像是一个显而易见的路标,它告诉我们,这不是国名系列的艾勒里,这是莱特镇,我们都变了,都变了。      “你已经毁了我,你明白吗?你毁了我!”      “你毁了我对自己的信心。我以后还能再继续扮演假冒的小上帝吗?我不能了。我不敢了。范霍恩先生,我不是那种以别人生命为赌注的人。在我所选择的这个职业里,往往会以人的生命做赌注,或即便不是生命,也是一个人的声望、事业或快乐。你让我无法再继续做下去,我完了,我再也无法接别的案子了。”      结尾的部分确实是高潮。只是我没预见到,艾勒里成了雷恩。艾勒里最后通过一大段的推理,指出了最后的凶手——这第十天是在一年之后,太晚了,真的太晚了。罪犯似乎是认罪了。其实,艾勒里在这里指出的所谓物证,很多都是牵强的,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太多事情了。唯一可行的是,追踪那笔勒索的金钱——不过这个我也不太确定是否能成功。一个无关大雅的细节:为什么谋杀计划成功后,范霍恩先生居然一下子像老了几十岁一样,不应该是这样的。面对着几乎是待宰的猎物,艾勒里给出了两个简单的选择,第一,艾勒里自己向公众宣布真相,第二,艾勒里要凶手自杀,随便写点什么,然后自杀,这样还能挽回罪犯的声望。这样的行为完全不应该是艾勒里的,那是雷恩,雷恩老先生才会这么做。      一直以来,艾勒里都是这样说的:“我负责找出罪犯,不是惩罚罪犯”。在这里,他变了,不管是出于维护自己那可怜的自尊心还是为了所谓的正义,他在惩罚罪犯,这同时也是在惩罚他自己。      最后,罪犯自杀了,艾勒里通过私人车道离开了犯罪现场——全书完。      在这场游戏里,恶魔赢了,艾勒里什么也拯救不了,神话降下了帷幕,神探真的已经死了。      第九日的结尾恰好能作为本文的结尾:      死人的故事,到这里结束。      活人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详情 发表于 2013-9-15 14:05
钟表匠     埃勒里奎因受年轻的雕塑艺术家霍华德的邀请,第三次前往莱特镇以监督受失忆症困扰的霍华德的所作所为。同时他还结识了霍华德的家人:锐利的迪德里希、年轻貌美的莉亚、无礼的沃尔弗特、固执的女仆劳拉……一切看上去似乎平静而有序的进行,但埃勒里却发现自己正卷入一股汹涌而危险的暗流,并不得不在其中涉水而行,当他好不容易在这暗流中得到喘息的机会,以整理思绪时,却意识到不可避免的,他自己,以及那一家人正在迈向毁灭的深渊……最终迎来的,就是第十日的惊奇。    这本书是埃勒里奎因第三时期的作品,是莱特镇系列的第三部,也正如前文所说,是我最喜欢的一部侦探小说。其实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的小说部分写得极佳。总的来说,晚期的埃勒里奎因所写的那些推理小说,其中的推理成分和解谜要素,和有着国名系列和悲剧系列的第一时期不可同日而语。但小说的布局架构,人物的心理性格刻画,故事的深度哲学意味以及对读者的吸引程度来看,却别有一番成熟的小说风味。本书则是集前后两个时期之长,故事是莱特镇系列里讲的极为精彩的一部,人物少但总体较为鲜明,故事看似平静却一直有波澜涌起,推理成分虽并非那么有力,但最后大段的长篇推理可以让人瞥见第一时期的鼎盛的影子。    但是,奎因在这本书中依旧对中国读者不公平,不是因为其中的一句“里程表上的数字像中国的战争赔款”,而是埃勒里推理中的某个要素,又是只能让中国读者觉得“啊,好像有这么一回事来着”但也仅此而已,继《中国橘子之谜》的领带、《希腊棺材之谜》的打字机之后,此书依旧具有强烈的欧美风格而使我们无所适从。    最后就是一直被骂得狠的人物,我觉得由于大多数人骂的是书中很多人的所作所为不符合比较公认的道德观价值观,我也这样认为,特别是侦探的某些行为实在是有失形象。但这样一方面说明这里面的人物深入人心到了可以骂的地步,说明本书包括侦探在内的所有形象塑造的极为成功,非常具有悲剧色彩。另一方面也正是这样的一个个缺陷以及他们内心的纠结矛盾咆哮无奈何不加悔改才使得这样的人物形象更为突出,色彩更为鲜明。也正因如此才导致了后面悲剧的直接迸发……一切都是那么悲哀而无可挽回。    然后顺便提出一个有趣的现象,同样的译者,同样的书目,但是《奎因现代侦探小说集:4(上中下卷)》(包括十日惊奇/中国橘子之谜/从前有个老女人)这本书在豆瓣上的评分,比这三本书新星版本的评分都要高上一分……为什么呢?(120多人也应该还算合理……)    最后,送上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死人的故事,到这里结束,活人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详情 发表于 2013-9-17 23:21
fdqw    推理小说一旦发展到挑战读者的模式化阶段,就会面临另一种公式化的反推理.这种反推理不是针对小说故事而言,而是针对小说模式而言.      简言之,如果一部推理小说在3/4处就已经抓获凶手,那么我们知道凭借着固定的套路就可以推断出最后1/4一定还有真凶大曝光。因为推理小说不可能留下25%的篇幅去抒情。      还有,推理之所以是推理,并不仅仅在于猜凶手。若仅仅是猜对,那么划拳和掷色子也算推理了。文字游戏也许能让人不那么好猜到凶手,但是也同样让作者不那么容易自圆其说。      而实事求是地说,我没有到3/4处就知道凶手是谁了。这是靠常识推理而言的。因为abc三个案件直接关系人,不是ab就是c嘛。于是我只能 去关注作者如何自圆其说。但结果令人比较失望。怎么说呢?就是还可以,但失望。没有表现出令人吃惊的效果。在这方面甚至不如卡尔的《燃烧的法庭》。      最后提到《燃烧的法庭》,我认为奎因这篇所谓一案两破的佳作的确更加写实,更加让人信服,没有动用玄幻去自圆其说。但是心理学隐喻,暗示,符号,象征意义等概念毕竟说服力不足。同时也看到,奎因创作风格从犯罪手法和过程的推理,转向犯罪动机推理的倾向,也无可奈地让推理性减弱了。而《圣经》和英文字谜游戏的‘诡计’又使中国读者看来缺乏‘亲和性’。当然这不是作者的错误。      不过作者还是借大侦探之口提到了中国。那句话叫:嗨,这里程表看起来像中国的战争赔款!              详情 发表于 2013-10-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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