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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桥遗梦 |
最新书评 共 12 条
唯砚
看了好多书评,搜索的首页刺眼的几个大字,这是一个被作家用“真实性”、“悲剧性”和“死亡”包装过的浪漫的婚外情故事。我看到这一行字只觉得刺眼,没错,现实的身份的确如此,一个是五十来岁知名杂志的户外摄影师,一个是美国乡下的农夫之妻。
应该说原本的生活节奏本无交集,然而那几座廊桥,联系了两个人。
没有没做过梦的少女。梦中的情人温柔体贴,细致入微。然而现实往往并不如此,能撑起你的生活的往往只是身边看起来粗野并不十分体谅的打着呼噜沉沉睡去的男人。他不看诗,不明白午后的阳光跟每时每刻的阳光空气有什么不同,他只是爱你,用自己的方式。却并不真正懂你。
这能够得到回报,尊重的付出,互相给与关怀。这也是爱,但这不是恋情。
是抬起头看到蔚蓝天空之后心头的微微一动,转过头看到他也半仰着头,身边都是温暖的空气,动容的微笑。一瞬的懂得。
或许这样的人实在是难遇到,很多身边的朋友跟我述说恋爱的艰难时总会说,-----很多时候我说了很明白的话,他却完全听不懂。
或许我不能仅仅把这个归咎于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这应该是成熟的程度问题。一定要有所经历,见到许多陌生风景后的坦然。或许这就是这个故事能够发生的原因。有经历才真正全然的体味感情来临的每一丝感受,它是一个眼神能转达的出来,一个动作能传递得到,味道从空气中缓缓飘动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我才每个人一生都或多或少能够感受得到,无论在何种年纪,什么地方。
真正的感受到存在。这或许就是一个感性认知的世界。也许它的确离我们真实存在的现实有点远,但这确确实实存在着。
如果我简单地说,这是一个故事,讲述一段刻骨铭心的婚外情。它几乎可以被如今的现实立刻淹没,现代社会不缺少绯闻。边角料的花边新闻满天飞,那种用尽一生相爱却从不与彼此相见的爱恋就像清晨的一束纯白的栀子花落在泥土中。
人一生能遇到多少人,多少朋友,多少恋人。能有几个人懂得你目光所及的方向,懂得你的微微叹息,懂得你轻轻地蹙眉。爱和懂得,两者都存在,实在太难得。
多少人做梦,多少人得不到爱,与被爱。我们总是遇不到对的人,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提不起足够的勇气。
倘若真正遇到,多少人,也都是如此,理智的承担责任。因为我们还有现实的社会存在。
爱是如此美丽。然而相爱,才能真正升华。带来全然不同的生活,细微到毛孔的感受。
少女时做梦幻想,懂得的人做梦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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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丁
《廊桥遗梦》一度畅销,小说也被改编成了电影,相比于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这部以中年人为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似乎能够吸引更多的受众人群,而真正的爱情又让人忘乎年龄。
一个孤独的男人和一个寂寞的女人,势必不能平凡的收场,创造和主导这个故事的是女主角弗朗西斯卡,这个有点像包法利夫人的女人,却远比包法利夫人幸运,是她主动提出给金凯带路从而拉开了故事的序幕,又在罗曼司桥上钉了一张纸条使得故事得以继续,用烛火、美酒和精心的打扮营造了故事发生的氛围,而她的性格又使得故事必然出现悲伤的结局。也许有人会攻击弗朗西斯卡是轻浮和放荡的,然而这只是自私者与懦弱者自我保护的说辞罢了。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而弗朗西斯卡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弗朗西斯卡丈夫的悲哀在于他不能迎合她浪漫的情思和帮她实现梦想,所以她只有靠自己的行动完成自我追求,从这也能看出她是勇敢的。后来为了丈夫的名誉和自己的责任她选择了留下,可见她是心存良知的。
金凯是原始野性与现代文明的结合品,同时具有粗糙性和艺术性,弗朗西斯卡对他的评价是,“我常常把他想成一个骑着彗星尾巴到来的豹子一般的生物,他的行动、他的身体都给人这个感觉,他能极度激烈与温和善良于一身,他身上有一种模糊的悲剧意识。”正是这种特质是弗朗西斯卡无法抵抗。金凯是孤独与自由的化身,他把自己看作是最后的牛仔,他说,“我是大路,是远游客,是所有下海的船。”当然,这种性格也只能使他给别人爱情,而不是家庭。假使弗朗西斯卡随他而去,长此以往,他也许并不能承受另一个人给他带来的禁锢,所以他并没有勉强过弗朗西斯卡。可他无论怎样特立独行、自由放纵,他都是在寻觅一个归宿,而这个归宿只有女人才能带给他。在他离去之后,弗朗西斯卡一直作为他精神的归宿与寄托存在着,致使他再未碰过其他女人。金凯对组织化与男性荷尔蒙的论述十分经典,由此也可对其性格略窥一斑。
浪漫的情思需要迎合才能创造浪漫的故事,犹如金凯之于弗朗西斯卡;特质的表现也为了吸引相应特质的人,就像弗朗西斯卡之于金凯。他们的爱情在漫长而单调的夏日擦出了火花,而两人的善良与诉求又将这火花无声的熄灭。假使他们在年轻时相遇或许可以携手浪迹天涯。虽然他们相离,却在精神的思念中让爱情从肉欲中升华。
小说人物简单,叙事流畅,给人印象深刻的两个特点是,对心理的把握和对气味的营造,后者致使人合上书本后,最先回忆到的不是潸然泪下的情节,而是故事各阶段散发出的独特气味,如骆驼香烟的味道,香水的味道,烩菜的味道,机器热油脂的味道等,正是这些恰如其分的味道让场景格外真实。
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有过与之相似的经历。天上人间只此一遭,如宇宙中两颗粒子相撞,如果失之交臂,就亿万斯年永不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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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本绿
遇见弗朗西斯卡,是50岁的罗伯特。只怨太迟,而你们却说不早不晚,时间刚刚好。你是流浪的远游客、摄影师,为拍摄第七座桥来到麦迪逊县。你的车开进写着“理查德约翰逊R.R”的小院。那是个快靠近中午的上午,她坐在廊边的秋千上。你们相遇,恍如知己,一眼看穿彼此。仅仅四天,你们相爱。彻彻底底,轰轰烈烈,不问缘由。一切原本就太过匪夷所思,而又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她在黄昏的暮色里,圆领白色针织衫,休闲牛仔裤,头发夹在发卡里,靠近暮色篱笆。你的相机定格在那一瞬间。然后你穿一双凉鞋,她说麦迪逊人从不这样穿。你轻而易举走进她的房子。点一根骆驼牌香烟,一杯百威啤酒,坐在沙发上直视站在墙边的她。你们喜欢诗人,你们更喜欢叶芝,在光线斑驳疏影稀稀的空间,她拿出白兰地,你们心领神会。没有激烈的说服,在四天后的分手前刻。你们明白彼此的感情,还有现实。你为了不让自己发狂地思念她,毅然远走;她为了阻断想你的难受,在你们分手后的十四个年头决然不联系你。直到你死,唯一的遗产是写给她的信,还有她触过的照相机。她65岁,收到你的信和你的死讯,从此以后,她将你写的信和那张篱笆旁的照片放在古老的胡桃木匣里。只有每年生日,她才会重新取出,一遍遍翻看,回忆,旁边剩着白兰地。和你的遗产共眠,仿佛你就在身边。哦,对了,你的银色项链上刻着“弗朗西斯卡”,你的口袋里常年累月只有那张“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的纸条。你说,这些是她存在的唯一证明。叫《秋叶》的曲子,你百听不厌。因为是你第一次和她共舞时收音机响起的背景音乐。你从不相信欧几里得“两条平行线的终端仍是平行线”的理论,你说平行线的一端总会有交点,而你的交点就是她。你的骨灰撒在罗斯曼桥,那个魂牵梦绕,牵住你们的地方。她亦如你。她在留给孩子的遗言上写着:我把我活的生命给了我的家庭,我把遗体留给罗伯特金凯。现在你们永世不会分离了,荡漾在廊桥边,继续你们未完成的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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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柴杀
(转载)前天下午我没去上自习,一个人呆在宿舍读完了那部描写中年婚外恋的小说,关上书那一刻心里特别难受。当激情与责任发生冲突,弗朗西斯卡毅然决然放弃了切切实实厮守有生之年的爱恋而选择了家庭——人性真是复杂而柔软,演绎了许多美好的东西——怀着一种更为宽泛同时也值得尊敬的爱,与丈夫平和的走过了他的余生。温和而广博。当丈夫临终说:“我知道你曾经有过梦想,很抱歉我没能满足它们。”弗郎西斯卡说这是他们夫妻生活最动人的时刻。禁不住泫然欲泣。当罗伯特金凯离去时,她默默地想如果对她自己而言,这样的选择是错了,但联系到家庭,这无疑是对了。把爱深深埋藏于心,安然地用另一种爱承担起和维系一个家庭。她经历了怎样的挣扎才在爱与责任,道德间做出了抉择。待子女成人,丈夫去世,金凯也去了,生生世世的爱恋终未能再续缘。只留追忆和无限的遐思走过了晚年。身后,她给这段感情以一个明朗的说法,同时感动了婚姻出现危机正要放弃的一双儿女,他们决定耐心对待婚姻,也不枉妈妈做出的牺牲,为了给他们一个幸福安宁同时正常的生活。一段婚外情就这样回归到正统的家庭道德的主题。虽然有个同床异梦的妻子对丈夫并不公平,但每个人都是无罪的。感情真是一个说不清的东西。
太多的东西不是当事人可以决定和把握的,能弥补只是善良和每个人做事的原则。我的思绪有些混乱,我也说不清。看完这本书我一晚上没学习,一个人在马路上晃荡。太多的冲击让我无法理清思路,我无法想清自己要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以及更多的真正的所需。太纷繁了。
以至于后来我只能以躺在床上强迫自己把随身听开到不能再大。逐渐稀里糊涂进入梦乡……
今天说得太多了。你能想象我这封信是在莫名其妙丢失后又收拾的记忆碎片吗?一下屏幕成了空白,整个人都傻了。我实在是……终于不争气地哭了。真想砸了机子,我呆呆得盯着它,它也目无表情地与我对视,麻木而无辜。于是我决定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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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杯子
我是在我妈妈的枕头底下发现这本小书的,那年我只是刚上初中,正是一个对文字饥渴难耐的年龄,于是在放学后的无数个没有大人在家的下午,我偷偷的读完了这本书。我记得读到最后弗朗西丝卡看着前面车子中心爱的人,一只手紧紧的抓着车门的把手,内心再做最痛快的挣扎,外面则是大雨滂沱……于是,在很小的年纪就知道了爱情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啊~很多年后,没有结婚之前,看了黄磊和刘若英演的《似水年华》,其中有一个镜头也是黄磊在雨中目送心爱的人离去,在那一刻,我真的秉不住哭了,为什么相爱的人总是不能在一起呢???
后来,结婚了,无聊中再次翻出这部电视剧来看,只是看到同样的镜头却没有了当初的心情。也许,是婚姻这种现实生活教会了我们认清事实,爱情在婚姻面前脆弱的一塌糊涂。我后来很是理解了当初弗朗西丝卡的选择,家庭比爱情更加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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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泽
四年以后的一个晚上,我机缘巧合再次读到久觅不得的《廊桥遗梦》,读完仍不尽兴,又下了同名改编的电影来看,书合影歇,这才隐隐觉得似乎理解了那种无关风月只关情的爱,因为错过了,便此生不再。初三的时候学校规定了几本必读的课外名著,还记得其中有一本是《鲁宾逊漂流记》,我的同桌买了盗版书,是《鲁宾逊漂流记》和《廊桥遗梦》的合集。“从开满蝴蝶花的草丛中,从千百条乡间道路的尘埃中,常有关不住的歌声飞出来。”咀嚼着这个著名的开头,我花了好几个晚自习偷偷摸摸的看完(被发现就翻到《鲁》)。
我必须承认,其实促使我敢于冒着风险看这部小说的动力来源是里面的一些性描写情节,但这还在其次,使我看过以后久久不忘的则是那种怎么也说不清楚的情爱。有一次我买了《廊桥遗梦》的续集,《梦系廊桥》,却一个字都看不进去,我不敢贸然的说,所有电影、小说的续集都是狗尾续貂,《哈利波特》的续集一火再火,《变形金刚》、《钢铁侠》的2、3部也经久不衰,这些都是不错的电影,因而后续部分做的也很认真,《梦系廊桥》是作者时隔十年后应广大读者力邀写的,写的怎么样我没看过就不说了,我想对于一部已成的小说,作者本人应起于尊重,不再做过多的打扰。
“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永不会再现。”这句话在小说中反复提及,它是理解我之前一直理解不了的一类爱的注脚。就是因为那因丈夫带着孩子外出参加一个州展览会的空隙,在四天的时光里,邂逅了一生追忆不舍的情起爱灭。弗朗西斯卡约翰逊,这个生于意大利的中年村妇,在美国一个农场生活,一切有条不紊,毫无情趣,似乎都能看到到死之前的日子怎样一一度过,这显然不是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想要的生活,可现在她已不再年轻,有了丈夫,有了两个孩子,这是迫使她安于现状的脚镣和手铐。在这个时刻,他出现了,这个留着银白色长发,有着精瘦的身板的摄影师罗伯特金凯牵起了她一生的情动。
有时候我会跳出正常轨道的感动,是不是可以认为之所以他们爱的难分难舍,更多是缘于偷情带来的快感?把这个故事朝俗气的方向概括,说成一个中年妇女偷汉子也好,说是一个老男人勾搭骚娘们也无不可,我想说的是,拿这样一个题材做文章是笔走险峰的做法,写的一旦有所差池,就将沦为无可救药的败笔。起码在那四天中他们不用担忧四天以后接下来的走向,他们疯狂的做爱,累了便一起聊天、睡觉,他们想日子就这样流淌下去,去参加州展览会的丈夫和孩子最好能成为展品永远陈列在那儿。
周四的晚上,他们不得不面对那个问题,弗朗西斯卡很犹豫,很矛盾,是随这个“远游客”一起浪迹天涯,还是等待明天归来的丈夫和孩子继续错爱一生?她真的很无助,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暗暗祈祷不要看到明天的日出。罗伯特也很纠结,他当然劝说弗朗西斯卡跟他走,他明知这样做很自私,但他实在不愿再错过“这样明确的事”。我总觉得,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以后的夫妻,他们的生命便不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当然也可以说,人没有一刻归属自己,但家庭和孩子夺去的一部分生命质感,则是一种羁绊。
也许我们都希望弗朗西斯卡的丈夫最好发生点什么意外,也不要太意外,离开人世就好。这样罗伯特便能和她美满幸福的在一起了。但我不禁想反问道:难道她的丈夫就该死吗?他凭什么要为妻子的情感满足拿生命来买单?弗朗西斯卡与罗伯特的爱纵然需要理解,但不能因此迁怒到那个无辜老实的丈夫。这部小说给我带来的最大的思考是,一份爱一开始再如何刻骨铭心,也说明不了太多,可能就算作者成全了他们,最后他们自己却发现当初不过是热情冲昏了头脑。所有的真真假假,还要靠生活的平淡来磨砺。我敢说找不到那种可以放任摧残永不凋谢的爱,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病,但也不是要质疑我们现有的感情,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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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酷没
我重看了《廊桥遗梦》,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关系,觉得文字很糟糕,完全没有当年的好感。至于这个故事,十几岁的时候就觉得男主角写得很假,现在看更是无法忍受的装叉。我要说,弗朗西斯卡的塑造还是真实可信的,包括她受到生活的压抑,她的渴望和激情,她最后的选择和所作的牺牲我都觉得可以感知可以接受,但是男主角……OMG,作者先是以第一人称作家的身份,听弗朗西斯卡的儿女讲述,然后从所得材料中讲述这个过去的故事,用这种双重的叙事转换手段企图掩盖在塑造金凯这个人物时的自恋倾向,可仍然不是很成功。我在这个人物身上看到的是作者作为男主人公的一场发梦。金凯的过去交代得既刻意又可疑,而当他和弗朗西斯卡见面之后,他那高高在上的,刻意强调“自己这一种族的没落,最后的牛仔”真是让我看得寒毛直竖。我觉得他一开始就想和弗朗西斯卡上床,当然最后也上了。可是他在理查德的房子里,理查德的床上,干理查德的妻子的时候,却对缺席的理查德抱着一副天然的蔑视态度。还有他提出的和理查德谈谈的打算,当然弗朗西斯卡阻止了他,可是我想如果他真的要和理查德谈谈,谈什么呢?我勾搭上了你老婆,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们那种爱情你这种人是不会懂的,所以,我现在要把你老婆带走。也许他们的爱情是真爱,不是一般人能望其项背的,可是作为当事人,他也未免太自我感觉良好了一点!
整个故事里除了弗朗西斯卡决心留下这一部分,这户人家的男主人是被当做不存在的。他们的肉体和精神的出轨对理查德不存在丝毫负疚,他们甚至觉得最后天涯相隔是为了理查德,理查德成了他们中间的一个障碍物。他没有被当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来对待,本来他也不过是一个凄惨的配角,不但智力体力都不是英明神武的男主角的对手,连床上功夫都差劲得可以。书里隐约提及他知道弗朗西斯卡的私情时不是愤怒和羞辱,临终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连一双儿女在得知真相后也忙着去感动了,完全没有想到他们父亲戴了一辈子绿帽子这回事——对不起我恶俗了,我这种恶俗的人可以理解这种逻辑但实在没有办法感同身受。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有一点特立独行的思想,意识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相容,应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为人归根结底是害怕孤独的。这个故事也在写这种孤独,可是从金凯的那一部分,也许是我自己的心态不对,我没有一点点共鸣。我看后面那篇寄给弗朗西斯卡的《零度空间》,看得既寒又汗。我以前看红楼很不喜欢妙玉(现在不讨厌了,也谈不上喜欢),看书看到类似的很孤傲很高洁的角色都不太感冒都是一个原因。不是他们孤傲高洁本身的问题,孤傲高洁是好的,但是你孤傲也好高洁也好,别他妈以为孤傲高洁了就高人一等了好不好?何况大多数作者都是俗世中人,是达不到那什么什么真正孤傲高洁的境界的,所以只能在作品里以孤标傲世的姿态代替自由洒脱的灵魂。这也是我看不了《瓦尔登湖》的原因。这书写得很好,大段的写景段落像锦缎一样精美,可是作者隔三岔五地出来表白一下,我这种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自由,多么的潇洒,多么的崇高,那些被财产束缚的人是多么的平庸,多么的无聊,多么的傻。虽然我从骨子里喜欢他的这种生活方式,质朴,回归自然,可是你喜欢这样就可以了,别他妈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好不好?所以每次看到这种东西我都会忍不住自我脑补:对,那都是很好很好的,你也没有做错什么,可是,这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你得意个什么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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