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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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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月
1837年,爱默生发表了一篇令美国学界振聋发聩的演讲词----American Scholar 。他呼吁美国学者应该形成自己独立的思想,而非一味的重复前人。这无疑是对英国文学的挑战。就像一个刚刚成年后搬出家门的年青人,在找到第一份糊口的工作后,便迫不急待的要求形成自己独特的价值观。此时他最讨厌听到的一句话一定是街坊邻里在数落他时冷不丁冒出来的:这孩子,跟他爹年轻时一个熊样。扯远了,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经历了政治经济独立后的米国,对文化独立的渴望似乎无可避免,而同时代的文学作品中,惠特曼的《草叶集》无疑是对爱默生最给力的回应。
草的意象乍看似乎有些嗳昧不明,其实用一句中国妇儒皆知的诗来解释则再明显不过: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草即重生。在一片新的大陆上,一个新兴的国家正像青草一样,热情而疯狂的生长。其中的名篇《自我之歌》(song of myself )的题目同样耐人寻味。满篇的开头我们看到了无数个字母“I”,感受到的却不仅仅只是一个“我”,而是19世纪千千万万的米国人。“我,沃特.惠特曼,一整个宇宙,一个农民的儿子,一个北方人,也是一个南方人…”质朴到极至的语言里,我们看到了谈判席上的议员,挥汗如雨的工人,西部的拓荒者、掏金人,甚至,还有那个年轻时在密西西比河岸一边锯着木头一边发表着即兴演讲的一整个时代的精神领袖----亚伯拉罕.林肯。
此时的美国文学正开始渐渐退去了伦敦式的雾气,不再是一个打着蕾丝边雨伞的维多利亚老小姐,而是个无所畏惧的新生儿,在摔倒中尝试奔跑。就像《自我之歌》的结尾,前人逝去后化做的一抔黄土之上长出了草的新芽,像一个轮回,推动历史无声的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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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tir
我不知道这是《草叶集》的第几版。最早的一版《草叶集》出版于1855年,但显然惠特曼之后一直有对其做增补创作,一直到他人生的最后阶段。所以作品集中会出现SANDS AT SEVENTY这样的Section也就不足为奇了。
惠特曼的诗作在美国的文学史上究竟占对重要的位置,我不敢评说。他的诗作并不完美,有时甚至不能称得上优美,太过雄性主义的高声呐喊,也会让人觉得刺耳、更会让人腻。但是它绝对是一次新鲜而有力的尝试,即使不能接受,但也对少会受其感染。有时一部作品的意义甚至不需要从其文字里去寻找,只需要感受一下它文字周围散发的那种激情,你就能和作者产生共鸣——就好像一首很有感觉的歌,可能你听不懂它的歌词,可能它的曲调经不起推敲,可是它就是能很轻易地将某种情感传递到你的心底,产生撞击和回响。《草叶集》留于心中的就是这种回响。
1.I hear America singing
我不是美国人,但是在惠特曼充满爱和自豪的文字底下,我也忍不住地喜欢美国(好吧,我本来也不讨厌)。
惠特曼是绝对的爱国主义者,他的诗作里经常出现美国各处的地名,他如此自豪的将美国的大好河山全部化在自己的作品里,他觉得那无疑能最好地表现他的思想。
是的,他的思想就蕴含在美国的山山水水中,就紧握在那些新移民——那些工人、木匠、船夫、耕童——的手中。美国,这个新生的国家,他将完全摆脱那些古老文明的陈腐,有一种新的精神将在这里萌芽,他将成为新纪元的引领。
是的,这就是惠特曼所坚信的——这个百分之百的、顽固的民族主义者!
于是,他说:
Ages, precedents, have long been accumulating undirected materials,
America brings builders, and brings its own styles.
The immortal poets of Asia and Europe have done their work and pass'd to other spheres,
A work remains the work of surpassing all they have done.
("By Blue Ontario's Shore")
他说:
Any period one nation must lead.
One land must be the promise and reliance of the future.
("By Blue Ontario's Shore")
那谁将以这个领导者的姿态,在新的世纪里出现?对于惠特曼来说,毫无疑问,那只能是美国。
于是他高唱着:
I hear America singing, the varied carols I hear.
("I Hear America singing")
除了赞歌,只有赞歌;不只他唱,所有的美国人,在他看来,都会跟着他一起唱。
2. 为民主呐喊
显然,惠特曼将自己作为一位斗士。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唤醒每个人对民主的意识——虽然他似乎并没有讲清楚过他心目中的民主究竟是什么。
但是显然,惠特曼渴望着平等——女人与男人的平等,黑人与白人的平等,穷人与富人的平等。他渴望着完全和睦的世界——这简直就是只存在理想中的国度。
他说:
The earth to be spann'd, connected by network,
The races, neighbors, to marry and be given in marriage,
The oceans to be cross'd, the distant brought near,
The lands to be welded together.
("assage to India")
他为那些已经倒下的民主斗士哭泣,他说你们的死将被人铭记,曾经钉过你们的十字架将唤醒迷茫中的人们。在这些已经逝去的先驱之中,他最崇敬的是林肯。他为林肯的逝去而难过,那么真实,是对统一战线的同志的心心相惜和不舍。
他说:
O CAPTAIN! my Captain! our fearful trip is done.
……
But O heart! heart! heart!
O the bleeding drops of red. Where on the deck my Captain lies,
Fallen cold and dead.
(O Captain! My Captain!----MEMORIES OF PRESIDENT LINCOLN)
3. All Is Truth
惠特曼的真理不存在于经史子集中,他对那些是唾弃的,他认为那些陈腐的旧典籍、旧思想应该被抛弃。他崇拜的是他通过他的双眼所看到的——雄壮的自然、无所不包的宇宙,他认为那些才是真理的终极存在。
他宣传着自己所认为的MODERNITY,虽然那何尝不是一次彻彻底底的复古,古到了耶稣诞生之前。
4. 对自己的反思
显然有人质疑过惠特曼,问他究竟想用他拿没有韵律之美的文字给他的读者传达些什么?
可能是想解答这样的疑问,所以惠特曼一遍遍地增补着他的《草叶集》,希望最终能让读者领悟自己的意图。
他说:
I am he who walks the States with a barb'd tongue, questioning every one I meet,
Who are you that wanted only to be told what you knew before?
Who are you that wanted only a book to join you in your nonsense?
("By Blue Ontario's Shore")
惠特曼心目中的美国是新民主的繁荣地,他觉得与这种新民主共生的不能再是那些宫廷式的陈词滥调。他想为他的美国带来新的气息,
他说:
The conceits of poets of other lands I'd bring thee not,
Nor the compliments that have served their turn so long,
Nor rhyme, nor the classics, nor perfume of foreign court or indoor library;
But an odor I'd bring as from forests of pine in Maine, or breath of an Illinois prairie,
With open airs of Virginia or Georgia or Tennessee, or from Texas uplands, or Florida's glades,
Or the Saguenay's black stream, or the wide blue spread of Huron,
With presentment of Yellowstone's scenes, or Yosemite,
And murmuring under, pervading all, I'd bring the rustling sea-sound,
That endlessly sounds from the two Great Seas of the world.
("Thou Mother with Thy Equal Brood")
所以你明白了吗,如果这本诗集给了你意料之外的粗狂而情感丰富的一击——无论你是否欣然接受——他已经成功;如果这本诗集曾经给美国文学界带来过争议——无论是否每个美国人都能认同——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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窘哑人
卡夫卡写过一部小说叫《美国》,描述了主角卡尔流落到新大陆,试图自立更生追寻新生活,然而现实却让他处处碰壁,神差鬼使地,他竟离自己的初衷越来越远,处境越来越艰难,最后像一个前途未卜的流浪汉,消失在了读者的视野之外。
1861年,林肯就任美国总统,南北战争一触即发。而作为系铃人,他成功解了这一凶铃,最终平息了内战。
作为林肯船长最虔诚的舵手,惠特曼从不吝啬对他的礼赞。在他眼中,林肯便是民主的同义词,而他自己,也努力要成为民主最好的代言人。
确实,惠特曼的诗歌激烈,硬朗,热情,澎湃,雄性激素达到了爆炸的程度。他用无韵体的先驱的笔触,描绘了一个人类未曾见过甚至未曾想象过的新国度,这个国度超越了时空的樊篱,以“自由”这个新的宗旨容纳下了整个宇宙。可战争结束不久,林肯便遇难,那么对于惠特曼来说,没有了船长的领航,所有有关“民主”的诺言,会兑现吗?备受憧憬的新世纪,最终会来临吗?
兵燹虽已止息,但奴隶依然是奴隶,只是褪掉了枷锁,换上了无形的铁链。美国这片土地,是否就如卡夫卡笔下所描写的一样,是一张又大又肥的空头支票?
1873年,惠特曼罹患半身不遂之症,此后都只能被囚禁在椅子上,以幻想来游历整个世界。但他并没有退却,继续笔耕不辍。我们可以在街道上、商店里、花园中、小河边,窥见他的身影。他是那个双手油腻腻的肉贩子,也是那位脸孔被煤熏黑的工人,又是躺倒路边的落魄乞丐。他与所有这些底层人民同病相怜,是所有不幸者的化身,是超出肉体限制的战士。
1955年,当42岁的黑人妇女罗萨·帕克斯拒绝在公共汽车上站起来为白人让座时,似乎便与旧时惠特曼笔下的天真诉求遥相呼应。奴隶的锁链从此又松脱了一条。美国仿佛以一种神秘的步伐在前进。
这时,我们能理解为何惠特曼没有困惑了。他所有的慷慨陈词都坚如磐石,只因他的信念跟他的诗歌本身,都摆脱了时空的限制,到达了他自己笔下的自由的国度。惠特曼的身份,除了是诗人,还是实实在在的先知,因为他知道誓言终会实现,民主总会到来,正如他所说的,“真理当中没有瑕疵,不存在真空——全是真理,毫无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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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
惠特曼,还有其他一些东西,养育了郭沫若,养育了其他很多好的精神,也养育了我。惠特曼的《草叶集选》,楚图南译,是一本关于自己的诗歌。
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东西----包括上帝在内
----比他自己更重大。。。。。。
啊,当我活着时我要做生命的主宰,而不做它的奴
隶,
以一个强有力的胜利者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没有愤怒,没有烦闷,没有怨恨和轻蔑的批评,
在大气,流水,陆地的尊严的法则面前,证明我的
内在灵魂不可克服,
外在的任何事物不能支配我。
“自己之歌”震撼我们的灵魂.我们得思考关于人生的三个词---自己、大路、欢乐,这三个词的内在联系,感受它的庄严和神圣。
我们要去远方。然后停下或回来。
。。。。。。
《大路之歌》:
-----从此我不再希求幸福,我自己便是幸
福,
从此我不再啜泣,不再踌躇,也不要求什么,
消除了家中的嗔怨,放下了书本,停止了苛
酷的非难。
我强壮而满足地走在大路上。
从这时候起我使我自己自由而不受限制,
我走到我所愿去的地方,我完全而绝对地主
持着我自己,
听着别人的话,深思着他们所说的,
踌躇,探索,接受,冥想,
温和地,但必须怀着不可抗拒的意志从束缚
着我的桎梏下解放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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