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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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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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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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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本书出版于李鸿章去世六年前(即1895年),记录了李鸿章从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到签订《马关条约》近五十年的仕途生涯,是西方世界的第一部李鸿章传记,也是关于李鸿章甚至晚清历史的珍贵参考文献。
      它的特点在于,史料的钩沉多于观点的陈述,作者试图通过大量的原始信息来还原一位功过参半、充满矛盾的李鸿章。他是成功镇压太平天国之乱的功臣,也是对战俘施以残忍极刑的凶手;一方面,他是思想开明的洋务运动领袖,兴矿业、建铁路、办学堂、推崇西医,另一方面,他又至死忠守于中国的封建君臣等级制度;他手腕强硬,处事狠绝,但在手下将才阵亡时,却不禁扼腕叹息、悲恸不已……
      在“晚清第一要臣”这一身份的背后,李鸿章是一位怎样的“人”?本书力图还原李鸿章的原貌,而将评判留给读者。

    作者简介
      罗伯特道格拉斯爵士(Sir Robert Douglas,1838-1931)
      英国驻华外交官、汉学家。曾任英国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中文教授、大英博物馆东方书籍和文献管理员。19岁时被国王学院录取,开始研习中文。翌年考取了驻华领事的资格,并于1858年来华,在英国驻华领事馆任汉语通事。
      道格拉斯爵士对中国文化有很深的研究,擅长传记写作,曾为《英国国家人物传记大辞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撰写人物传记。其大部分著作都与中国有关,代表作有《李鸿章》(Li Hungchang)、《中国》(China)、《儒家与道家》(Confucianism and Taouism)、《中国故事》(Chinese Stories)、《中国社会》(Society in China)、《1506-1912年的欧洲与远东》(Europe and Far East 1506-1912)等。

    最新书评    共 7 条

    玛特    作为西方第一部李鸿章传记,英国外交官罗伯特·道格拉斯所著《李鸿章传》1895年在英国出版时,传主尚未过世,此书作者也不曾当面或通过书信采访过传主,甚至“没有找到李鸿章的日记”,仅凭蒐集当时报章上的相关报道等有限的公开资讯、加以串缀而成,远远不能称为完备。时隔一百多年,此书中译本首度推出,而李鸿章研究在今日已是显学,海内外著述甚多,研究也已相当深入,则此书在当下的意义何在?      其实,这本传记的价值恰恰在于其资料来源的局限,它的“不完备”反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那是回到现场,却又远距离旁观的,虽然缺乏细节和秘辛,但其论述却是建立在既成事实之上,又因华洋之别而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隔阂感,因此反而另有一种外来观察者的严肃。      自明初以胡惟庸案废宰相之后,中国的君权与相权之消长,已呈现一边倒之势。明、清两朝是没有西方“Premier”意义上的宰相的,李鸿章的“合肥相国”之称,顶多只是一种恭维。虽然由于李鸿章更愿意也更善于跟洋人打交道,以至于在外国人眼中,他的地位无形中被抬高了,但他从来不曾拥有足够的权力,而更多地是靠其手腕和非正式影响力在腾挪周旋,作为“重臣”,他只有当负和不当负的责任之重,而无与其任事相称的权位之重,绝对承受不起西方人给他的“中国副王”的“僭号”。      道格拉斯此书所记述的李鸿章行迹,也充分见证了,李鸿章的一切努力,无论是军事上、外交上,还是力图引领中国走向近代化之路,都是在“知其不可而为之”,他虽勇于任事,却总是在勉为其难。在这整本书中,李鸿章的身份更多地是一个地方官员,并不能主导中枢,他展现其左右全局的能力的时候,往往也是收拾烂摊子的时候,但在西方人眼中,他却起码是个合格的对手,其个人也比他所代表的政府更值得尊重。      李鸿章总结自己的一生说:“我办了一辈子的事,练兵也,海军也,都是纸糊的老虎,何尝能实在放手办理?不过勉强涂饰,虚有其表,不揭破犹可敷衍一时”,因此他自嘲是帝国的“裱糊匠”。梁启超在其《李鸿章传》的结论中也说:“谚所谓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中国朝野上下之人心,莫不皆然,而李亦其代表人也。”然而在“天朝崩溃”的大背景下,“裱糊匠又何术能负其责?”(李鸿章语)      “正是由于他自1860年代至1901年去世几十年中在中国政治上的突出地位,他后来一直受到历史学者的严峻批判。”(朱昌峻:《李鸿章:一个评价》)而道格拉斯此书,对于李鸿章何以达到这种“突出地位”及其与此同时始终面临的困境与无奈,都有如实的记述,这也有助于我们对这个褒贬参半的历史人物多一点“理解之同情”和“温情的敬意”。      稍早于道格拉斯此书在英国出版的1895年之前,1894年8月27日《伦敦每日新闻》的报道,称“李鸿章以‘清国伟大政治家’的盛名享誉于世,目前在公众面前仍保持着很卓越的名声”(《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然而此时清日之间的甲午战争已经打响,李鸿章很快将迎来他一生最重大的挫败。但即便本书写到《马关条约》的签订为止,李鸿章仍以其在失败之后尚堪称为智勇双全的个人表现(包括赴日和谈遇刺、忍辱负重签约、运作三国干涉还辽),在国际上犹能不坠声名。      因此在本书最后,作者“在对李鸿章的一生的描述结束之际”,“不得不”对传主表示了“敬仰”——虽然“这份敬仰中不免有些遗憾”。李鸿章一生主张“中体西用”,而作者的“遗憾”恰恰正是李虽然“认识到西方器物的价值”,却没有认识到“旧瓶没法装新酒”。——然而,对于身处局中的李鸿章,很难要求他“从桎梏了他和他的无数代同胞的狭隘、顽固的体制中解放出来”,因为这远不止是他个人的困境。      甲午割台之后,丘逢甲愤然写道:“宰相有权能割地,孤臣无力可回天”;殊不知,割地的宰相亦是无力回天的老臣。从少年入都时意气风发地写下“一万年来谁著史? 三千里外觅封侯”,到临终痛言“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李鸿章这位“晚清第一重臣”,背负了太多“不能承受之重”。从这本西方同时代人所撰写的《李鸿章传》,我们可以看到,传主一生逆水行舟般的奋斗,在历史转折的关头,虽然最终于事无补,却仍然是可敬和应当被铭记的。       2013.3.29         (本文已刊于2013.5.13《中华书目报》)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17:15
    拙匠客     关于外国人写中国人的历史,确实是个不错的出发点和方式。建筑史中就有很多优秀的外国人来解读中国的建筑,古建方面当属日本。但是,这本书如果非要我说个所以然来,觉得他试图通过16万字来描述中国近代史毁誉参半的李鸿章,似乎文字略显单薄,读完后我觉得好像赶火车,一个时间节点还没解释清楚,一下子就跳过了好几年,而且因为前文叙述不详,后面的论证就略显单薄了。但是对于像我这么个历史忙来说,普及下知识还是觉得挺收益的,枉费了文科班的一年光阴呀。正如序言中所说,“作者的砍伐,读者或许不能完全同意,但不同的意见正式学术发展所必须,也是读者兼听则明应该有的涵养。”    “在无知的人群中,‘先知’往往被看做是被神拣选出来的人,而当‘先知’的梦想与其他普通民众的显示感受一致时,'先知'更是被披上了神圣的外衣。”如果不是书中介绍,我根本很难想象,在近代史的教学中被一笔带过太平天国运动,竟然给清政府造成了如此的困难和恐慌。感叹中国的历史教学没有注重思想和背景,而仅仅看中一个分数,让人唏嘘。    “他(李鸿章)很难理解怎么会有人关心被俘叛军所遭受的痛苦。……尽管对于他和多数中国人而言,生命本身的尊严似乎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作者的这个观点我实在不能苟同,明朝朱元璋就有不能杀俘虏的规定,所以常遇春屠城才会招来更大的祸患。(见《明朝那些事》)可见,杀降不祥在中国是有着迷信的说法的。我推测,他们杀太平军的举动完全是为了消除异己,消灭叛乱和心中的恐惧。当然,也许他们真是不尊重生命,但是在中国的历史中就是这样,我尊重了你的生命,也许未来我的生命就会被你践踏。关于真善美等哲学思考在中国也许不适合。而且我总觉得,外国人来帮中国人建立常胜军本来就有问题,通过1840年鸦片战争进入中国,并攫取中国的大量利益,来消灭中国的太平军,总觉得是外人来家里拆台子。就算我家庭矛盾再大,家庭暴力了,也不由你外国人来把我房盖掀了表示抗议吧??就算当时中国情事危机,那作者也应该作为最基本的客观进行反思一下吧,我都能兼听则明了,你为什么不辩证思考一下呢?这是我到后面一直不能释怀的一种感觉。    “李鸿章在围困和攻克苏州的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都明白无误地显示了中国人典型的性格特征。当白齐文率领草草组件的主要由外国人构成的雇佣军加入太平军时,李鸿章的反应称得上懦弱。他请求伯朗将军让英军协助他剿灭太平军的新同盟军。同时,他写信请求美国领事抓捕白齐文,并催促戈登利用一切手段逮捕白。对于任何能抓到白齐文的人,他都愿意提供一万两白银的赏金。但是不久后,白齐文与其部下有投奔了清军,李鸿章马上彻底改变了论调,公开宣称将不追究白齐文及其部署曾加入太平军的责任。出于同样的怯弱,在苏州献城后最初的日子里,李鸿章又惶恐不已,另外,戈登去留不定也加剧了他的恐慌。一旦李鸿章暂时安抚了戈登,劝说他六人后,他又故态重萌,仿佛常胜军对于清政府可有可无。”    当恶魔生病时,他希望自己是圣人;当恶魔病愈后,他又成了恶魔。    书中P91页中关于日本侵袭台湾岛的背景和缘由,正是对电影赛德克·巴拉的解读。因为很喜欢那部电影,所以特意标记出来。    “一条靠近海岸的铁路线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它能让侵犯者轻而易举地进入内陆城市。”    李鸿章主张和平,有时是懦弱地期望和平。但是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就是尽量避免战争,因为了解敌人的强大,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形成战事。我这么拙劣的历史底子就不妄加评论了,只陈述。    书中最后关于李鸿章一生的评价觉得很好,说不上十全十美,但是觉得中肯。中国历史长河中最后一任宰相,背负太多的责任,背负太多的骂名,跳出思想的桎梏,跳进人物的环境,再来分析,评说,也许更妥当。“在对李鸿章的一生的描述结束之际,不得不对他一生孜孜不倦于发展中国工业的努力表示敬仰,这贯穿了这位总督大人的官场生涯。然而,作为一个中立的旁观者,这份敬仰不免有些遗憾。虽然他具有超凡的能力、绝佳的机会,但是他不能从桎梏了他和他的无数代同胞的狭隘、顽固的体制中解放出来。他对西方世界的所见所闻都没有丝毫动摇他对中国传统政治智慧的信仰,也没有改变他在面对地球上其他国家时以天朝自己的心态。    以他的经历,他认识到西方国家已经在科学、机械以及其他和战争相关的领域超过了他的同胞,但根据他自大而狭隘的监视,他认为只要拥有洋人发明的这些装置,中国也毫无疑问能够跻身于强国之中。他无视或故意无视一个事实,即需要有灵巧、有力、有勇气、有经验的人来曹总最精良的机器以及最有杀伤力的武器,否则一切都毫无意义。他在漫长的人生历史篇章中努力求索国家的光明与出路,然而他却没能追溯到孕育文明所需的坚实的道德与信仰的基础。他认识到西方器物的价值,并相信,如能将它嫁接到中国这根枯枝上也能结出像原来那样的硕果。然而,精明如李鸿章也没能认识到这是不可能的,酒瓶没法装新酒。如果中国想要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则无疑需要经历同样的、充满艰辛的历程。“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17:26
    满春    查程启东,无此人。应为“陈季同”,文中所说借款事件,应该就是:      陈季同与蒙弟翁的笔墨官司尚未了结,他的私债问题又接踵而至,这一事件在19世纪90年代初的中法关系中是引起轰动的新闻,法国的报刊作了大量的报道,上海的西文报纸也参与到“陈季同事件”的讨论之中,继著作权争论之后,陈季同又一次成为新闻人物。此一事件体现陈季同为人处事的风格,关系到对其一生的总体评价,因而有辨析之必要。陈季同的私债事件并非孤立问题,牵涉诸多人物,更与当时清政府的一次外债计划关系密切,以下拟从四个方面分析这一事件。   1、洋债谈判。   中国近代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于清政府的对外借款借助颇多,外国资金的引入对于民族工业的利弊,前人多有讨论,此不赘述。而从中法战争以来,各省督抚举借外债已非罕见。但由于借款渠道不一,所以利息较高,一般在6厘以上,甚至有高于9厘的。各省借债由于并不通过中枢机构,清政府亦无筹措资金的更好渠道,只有听任其行事。    陈季同久在欧洲,交游广泛,与欧洲工商界人士多有交往,因而对各省洋债情况所知甚悉,“尝默记当时各省所借外债为数甚巨,息约六七厘、八九厘不等,若合借一家,年可减息银数百万金”。陈季同认为如政府出面借银,可降低利息,有利于国家。他为此事上条陈于李鸿章,当时李鸿章之子李经方恰在欧洲,亦力主之。李鸿章赞同此议,而主政者为醇亲王奕譞。李以此事告之,奕譞也赞同,并与李商议借银三千万两,创修芦汉铁路。此为1889年夏秋间事。    从1890年开始,陈季同在欧洲除了处理日常外交事务之外,主要忙于与银行家谈判借款事。从光绪十六年三月至十七年二月,陈季同与李鸿章之间电报往还频繁,均讨论借款。陈季同所接洽的银行家是奥地利人伦道呵。李鸿章随时把指示电告陈,陈则在巴黎与伦道呵谈判。光绪十六年(1890)三月二十三日,李给陈的指示为:“借库平银三千万两,分三年交清,径运天津,运保费该商自认。每年四厘半息,收银若干,即日起息,一俟三千万兑完,再按年均还本息,每年连付本利在内不得过二百万。”这一指示实际上是根据陈季同光绪十五年(1889)十月致李鸿章来信大意而定,与以往各省借款相比,年息四厘半应属较有利的条件。伦道呵初颇为难,经陈季同近八个月的艰苦谈判,伦最终让步,全部允诺李电稿内所定条件。至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陈季同将双方所订合同寄呈李鸿章,等待清政府的批准。此时却突生变故,奕譞薨,无人主持借款,而李鸿章权力有限,况且此事从始至终便有不少反对者。合同还在邮寄途中,先是“廷议借款缓办”,不久,“廷议洋债已作罢论”。这样,陈季同耗时一年苦心经营的借款以失败告终。在此种背景下,陈的私债问题接踵而来。   2、陈季同的私债情形及风波起因。   陈季同在欧洲的日常生活所费不赀,尤其是他经常出入外交界、政界的沙龙、舞会,生活方式相当欧化,作为一名参赞的薪俸不足以供其维持日常支出。最晚于1889年,陈已开始大量借债。他当时的身份为中国驻法使馆参赞,而出使大臣常驻英国伦敦,巴黎使馆的日常事务由他负责。他的交游广泛,向银行借款自非难事,何况他是以使馆的名义借债。到1889年7月,陈从“巴黎-荷兰银行”累计借款10万法郎,陈又向克磊索(Creusot)公司借款3万法郎。这两笔借款合计13万法郎,数目颇可观。此为刘瑞芬任出使英法大臣期间的事情。    1890年春,薛福成接替刘瑞芬职到伦敦使署,不久即接到“巴黎-荷兰银行”来信催索欠款,薛命陈季同来英查问,陈答应尽快结清。这种回答实系敷衍之词,因为陈季同此时无力偿还欠款。私债问题本属陈个人问题,可以让其自行解决,无论陈季同与其债主如何协商及诉诸法律手段,中国使馆似不必直接参与。但薛对此事极重视,“恐伤中国体面”,以催陈还债自任,主张严办陈季同,使陈“撤差查办”。值得注意的是,李鸿章对此态度与薛不同。李先认为“彼私逋欠,与公事无涉,应令自行清理”,既而又问薛“能否设法转圜?”当薛福成撤陈季同职时,李又电复薛,“闻庆常等与伊不睦,勿听播弄”,为陈辩护。后薛又将参奏陈季同“诓骗巨款”,李鸿   陈季同的政敌薛福成的故居邮票   章则表示反对,电告薛:“若照中外利债方法,只可代追,参后则身名俱败,更难清款。谅公能发亦能收也”。然而,虽然有李鸿章为陈设法转圜,薛福成不为所动,先是对陈季同“勒令告假回华”,接着请总署“电饬密拿,免逃入外洋为患”,后又参奏“该员狃于西俗,专讲应酬,积年浪费,致成巨亏。且借使馆为名,托言公用,复节次推宕,失信外人,有关中国声望,于情理尤难姑容。相应请旨将总兵衔福建候补副将陈季同先行革职,并请敕下总理衙门核议,如何勒追惩儆之处,按律办理”。薛之参奏,使陈季同被革职黜回。 3、薛、陈笔战。   陈季同于1891年4月17日偕妻赖妈懿离开法回国。陈一到福州,即被逮捕,解往天津,由北洋大臣李鸿章讯问查办。在此期间,陈虽属被看管之人,失去自由活动权力,但由于李鸿章的庇护,陈可与外人通信,此一点对他极为重要。陈在欧洲是新闻人物,他的行动为新闻界所关注,他本人亦有不少新闻界的朋友。与这些朋友的通信内容,很快就见诸报端,这对于改变舆论一度对他的不利局面作用很大。另外,陈的对手薛福成也颇知利用法国舆论。薛是陈案的发起者,两人间的矛盾极深,薛由此而欲将陈彻底究治,使之身败名裂,甚欲置于死地,而其中又似搀杂有薛与李鸿章的矛盾。薛福成于陈季同离法后向报界撰文,将陈的私债情形公之于众,对陈加以抨击。而陈季同为自己辩护的信件,改变了欧洲公众对此事的态度。    薛福成在陈季同离法后的当月,写了两封致《晨报》(Le Matin)的公开信,将陈已撤职回国的信息以出使大臣的名义转达给公众,并在信中称由陈代理之中国借款纯系谣传[85]。薛的表态由于其所代表的政府身份,对舆论产生了不利于陈季同的影响。1891年6月1日薛福成在巴黎写给《北华捷报》的一封信,还表明薛将“陈已被判死刑”的讹传透露给报界。受中国使馆的影响[87],陈季同的朋友比卢瓦(Henri Bryois)也一度在报纸上宣布与陈绝交,但他不久又改变态度,重又回到陈季同一方。    陈充分利用通信的机会为自己辩护。1891年11月10日他在天津写给比卢瓦的信函很快就出现在法国报刊上,信中称其敌人对自己的憎恨是“为了破坏政府借款”,自己的私债也是因借款谈判所欠:“在两亿法郎(三千万两库平银)政府借款的谈判中,八个月只开销两万四千法郎,还包括从巴黎到中国每个字20法郎的电报费!这可能吗?”而薛福成看到陈信后很快致信《晨报》(1892年1月6日)编辑,措辞严厉地攻击陈季同。薛在信中说:“因为在以下情况中有诈骗、失信等不法行为,我以前的秘书已被撤职和降级”。并列举陈的四个罪状:1、以中国政府的名义向“巴黎-荷兰银行”私自借款10万法郎;2、为了让薛确认由中国政府负担其债务,伪造薛的信件和签名;3、以中国使馆的名义向克磊索公司借款3万法郎;4、向巴黎某珠宝商购买价值约为一万零六百法郎的物品,并以一张不被承认的支票支付欠款。薛信结尾称以中国政府名义写此信,希望报纸能公平对待,刊登这一“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正式辟谣” 。薛福成的这封信向外界公开了他与陈季同之间的矛盾,法报认为“这在外交界是奇怪的,至少也是反常的” 。作为出使大臣,薛的做法显然考虑欠周,因为此举会对中国外交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破坏清政府的外交形象。薛的举动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薛及庆常对陈季同嫌怨甚深,试图使陈“身名俱裂”;一是薛等在陈的私债事件中受到较大的压力。前已论及李鸿章在此事件中站在陈季同一方,这是来自国内的压力,而薛福成、庆常等也受到欧洲舆论的不小压力,众多报纸的态度都倾向于同情陈季同。    陈季同此时虽远在天津羁押,但在比卢瓦的帮助下,他很快就看到了薛福成写给《晨报》的信。3月8日他写信给《晨报》,对薛的指控以反问的形式做了回答。陈的回答有八个反问,主要涉及四个方面:1、关于以中国政府名义借款10万法郎的指控。陈受政府命负责洋债谈判,10万法郎借款是用于谈判的准备工作。如果薛不干涉,并充当“执达役的角色”,此项借款已经归还。2、关于伪造薛福成签名。在巴黎使馆时,所有文件及证明均由陈季同起草和准备,而薛不识法文,只是签署陈所呈览的文件,因此陈无伪造薛签名的必要。3、关于欠克磊索公司3万法郎。陈曾欠克磊索公司2万法郎,且在他离法前的1891年4月2日,已用一张伦敦中央银行(The Central Bank of London)的支票清帐。但由于偶然原因,此支票不能兑现。4、关于欠某珠宝商的款项。此项票据既无陈的签名,也无此珠宝商的签名,陈是为一个朋友保存此票据。    陈信刊出后,薛福成并未再作答复,此时他似乎意识到以自己的身份不宜与陈在报纸上进行论战。陈季同随后又在《北华捷报》上发表了他的第二封信,信中虽稍及薛,但措辞已和缓下来。   4、私债结局及舆论倾向。   在陈季同的私债事件上,法国外交部积极介入,并且力主撤陈职,这种态度耐人寻味。法国外交部档案中存有关于此事件的卷宗。主要包括13份陈季同与其债权人往来信函照片、薛福成与斯恭塞格通信及数份报刊文章的复制品等文件,可见当时法国外交部对此事相当关注。1891年11月25日,驻华公使李梅(Lemaire)向总理衙门递交了一份关于陈季同的照会,要求清政府代陈归还私债。其后李梅又与总署多次信函往来讨论陈私债问题,并援引60年代法国人雷尼赛耳(Légénissel)事件,认为清政府应对陈的欠款负责。而当陈季同欠款已偿后,李梅更要求总理衙门五年内不再起用陈季同[93],可见法外交部对陈季同嫌恶之深,欲将其从外交界除去而后快。    陈从福州家中被解往天津后,一直处于李鸿章的庇护之下。实则此案从转往天津以后就已经可以推测其结局,即陈将受到李的保护。陈与洋夫人赖氏回华后“一贫如洗”,陈家“悉贷产业、图书、玩珍”,共凑银两万两,集赀以还债,“仍少本银六千两有零”。但由于伦道呵在法国为其转圜,陈季同私债的三位债权人同意以两万金清偿。1892年7月,伦道呵为陈季同在巴黎清结欠帐。至此,陈的私债案得以解决。由于偿还了欠款,陈季同不久又得以恢复原官。    关于这起私债案,时人多有评述,报界多站在陈季同一方。比卢瓦在《北华捷报》(1891年12月31日)上撰文认为陈季同之失势“主要是因为他的中国敌人,小部分是由于他自己的毛病”,他又引用天津武备学堂总办[98]的话说:“请想一想,您的朋友(即陈季同)引起了几个身居要职的高官的嫉恨。而不用说,嫉恨的原因之一是由于陈季同在巴黎所处的特殊地位。作为一个下属,他的地位超过了其上级——巴黎、伦敦、布鲁塞尔和罗马全权公使。”这种看法可以看作是对私债案原因的一种较有说服力的解释。但有一点我们不能忽视,即陈季同办理洋债事务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当时醇亲王和李鸿章主张借外债三千万两修芦汉铁路的举动,受到国内舆论反对,借款谈判初期一直处于秘密状态,后醇亲王死,此事搁浅。陈季同是此项借款中的关键人物之一,反对借款的官员借渲染陈的私债,来暗示借款当事人有贪污行为。因而对他反感有加,欲除之而后快。私债事件的一个直接后果是1891年12月4日总理衙门给各国驻京公使的照会,其内容是限制各省督抚向国外借款。  详情 发表于 2013-8-5 14:56
    翻·墙     本书第24页谈到了清军与太平军在昆山一站中著名的一节——太仓诈降。按照这本书里写的,是李鸿章事先秘密联络好了太仓城中的部分太平军将领,双方多次暗中会晤且馈赠贵重礼物,达成了献城投降的协议。当李鸿章谴2000淮军前去收服太仓城,进城后,太平军反戈一击,300名清军被斩首示众。    于是激起了常胜军戈登“争取胜利、一雪前耻”的渴望,后来就有常胜军攻入太仓城,太平军的7名叛军首领被俘。在处理战俘一事儿上,清军的酷刑震惊了戈登及其代表的西方世界。          令人好奇的是,此段叙述,前半部分实在有逻辑不够严密的地方。李鸿章与太平军将领密合?太平军诈降?李鸿章被忽悠于是引得戈登之常胜军慨然出击?          去年在公司听过一位老师的讲课,他讲述的主题是 戈登的一位神秘中国妻子,其中就降到了太仓诱降一节。他的考证说法是,戈登与太平军将领暗中达成献城投降,平定太仓城后,李鸿章的部队毫不留情地对叛军首领处以极刑。。。  详情 发表于 2013-8-26 18:59
    blueli    摘录吴晓波的微博:      年初,力奋师兄送我这本1895年的「李鸿章传」,我急找人翻译,想在年内出版,纪念李氏逝世110年。不想有关部门告知,外国人撰写的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传记都要上送审批...昨晚梦见中堂,愧说此事,中堂长叹,唉,贵朝管得实在太宽。  详情 发表于 2013-9-2 19:01
    oovvii     初买这本书纯粹是在微博上受到宣传的结果,薄薄的小册子(190多页)读完之后,除了失望就是愤慨!    这本书按照序言的观点是FT中文网总编辑张力奋在英国留学时在旧书店淘到的。在张的力荐之下,吴晓波托人翻译最终成型。敬于张的功力和惑于吴的校友之情,鄙人速买来观之,但是看完以后我想说,这完全就不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传记。这本书最后给鄙人的观感就是将《中国近现代外交史》中有关李鸿章的部分抽出来进行再编辑。(e.g.以其中的一章为例,目录中这样描述第十章:视察旅顺港——直隶的迷信教团——御史的攻击——丧母——告假奏章——再任总督与大学士——慈善堂——朝鲜事变——日本领事馆遇袭——放逐前摄政王——李关于日本入侵的奏章。在短短的15页中(没有看错,只有15页!),作者给读者呈现了以上所有内容,不知这样的传记怎样体现人物与时代的关系,怎样体现人物的深刻内涵!)    这只是内容上严重欠缺,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完全不知道以什么标准划分章节。还是上一个例子,朝鲜事变是中日关系上的重大历史事件,而慈善堂是什么玩意?这种泥沙俱下的材料选择实在是透露出了作者的无知与轻浮的写作态度!    将里子吐槽完以后,再看这本书的面子:   (1)这本正文不到190页的小册子(我实在不想侮辱“书”这个字),竟然定价36元。而同作为畅销书的《少年派》(323页,印刷质量完爆《李鸿章传》几条街)定价35,;同样《霍比特人》(313页,印刷质量同样完爆》,定价36元。出版商啊,请不要向发改委一样好么?   (2)对与这样的小册子,且看书封的评语:“张力奋,马勇,吴晓波,赵焰诚挚推荐,这部《李鸿章传》不可不读!” 媒体人啊,学者啊,这个社会只需要标哥一人作秀好么?       我只能说这是一个为了钱可以不要脸的时代!    当然,翻译的还行,对翻译的辛苦劳动表示敬意!  详情 发表于 2013-9-12 15:30
    blueli    《李鸿章传》序       这些年,忙于做编辑,无缘静下心来写书。虽无写书福分,但得了一个坏毛病,那就是为朋友的书写序。友人、同事、学生、同行可能见我心志疏懒,常邀我作序、写推荐语,刺激我写书的欲望。我心领美意,也少有推脱。这次,蓝狮子出版人、复旦新闻系的学弟、也是FT中文网专栏作家的吴晓波要我为这部《李鸿章传》中译本作序。他告诉我,我这次作序的身份,与以往都不同,是作为原书英文版的发现者。    发现这本书是在英国。1988年夏,我拿了中英友好奖学金(也称船王包玉刚奖学金),由上海去英国留学,攻读传播学博士学位。在英国读书,自然会得一些英国病。比如,我开始喜欢散步、爱逛博物馆、谈论天气宠物,对吃的品位和要求降低,还有爱逛旧书店。    当年在莱斯特大学读书时,我和日后成为台湾传播学名教授的师兄冯建三为淘旧书打了多年擂台。几乎每个礼拜,我们都暗中较劲,策划避开对方的路线,到城里几家旧书店快速巡视一遍,夺下好书。旧书店里多有古旧书籍返潮后一丝淡淡的霉味,我们倒是乐此不疲。买完书后,两人常常凑在一起,交流经验,实则彼此炫耀,一是看谁淘到好书,二是看谁淘得便宜,玩读书人的游戏。淘书,一是需要体质好,特别是颈椎功能,得有长时间歪着头侧看书名的本事;二是相信运气。常常数小时下来,一无所获。汗流浃背,几经绝望时分,常有曙光映现。许多珍藏的好书,似乎都是在最后一刻灵光闪烁时蹦出书架的。    我既是原书发现者,总得对此书的来历有所交代。根据我在扉页上的记录,这本英文版《李鸿章传》,应是1996年11月6号在伦敦West Finchley离家不远的一家旧书店购得。每得一册旧书,我都习惯在书上随手写下几句备查。兹照录如下:“李鸿章为中国近代史一重要人物。洋务、西学东渐。讨论中国现代化之路,不可不说李鸿章。”另一页上,是我在2000年补写的几行字,应是重读此书时所记:“此书(原)为英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哲学部收藏,后流出。我自二手书店购得,收藏。”   这本书,红褐色精装封皮,小开本,毛边,Bliss, Sands and Foster 出版社1895年出版。因放在旧书店古董书架上,好像书价不菲,20多英镑的样子。书中有幅李鸿章黑白画像,一捋中堂大人的白胡须,面色威严。印制精美,应是维多利亚时代大不列颠最高技艺的印刷术。 画像上,罩着一层极薄的半透明纸,用作保护。文革时,人手一册的《毛泽东选集》扉页,有张精致的毛主席像,上面也有张相似的透明纸,俗称“糯米纸”。按照现在的说法,当年曾任北洋大臣的李鸿章也应算是当时中国的国家领导人,这个待遇也不过分。    此书在伦敦家中的书架上一躺就是十来年。前几年,吴晓波送我他的新书《跌荡一百年》。十多年不见,他已是国内很出名的财经作家,一位中国近代企业史以及洋务运动的研究者,而李鸿章正是这个历史章节最紧要的人物之一。于是,我将这部书从伦敦带回北京,交给晓波。这本书对他更有用。接过此书时,我看得出晓波很兴奋。几年后,他告诉我,他已经决定将这部英语世界的第一本《李鸿章传》译成中文出版。 原本想赶在2011年李鸿章诞辰110周年时出版。阴错阳差,拖到了112年。    此书英文版问世那年,正是李鸿章一生的滑铁卢之年。1895年,他代表大清国与日本国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遭士大夫唾弃并弹劾,被免去直隶总督和北洋大臣要职。他灰头土脸,声名跌至谷底。西太后念其早年功劳,封其为大清国全权特使出席沙皇加冕礼,随后有欧美八国之行,包括当时的五大强国——俄、德、英、法、美。1896年3月28日到10月3日,历时190天,超过半年时间。那年他已73岁。1896年8月,李鸿章由巴黎抵达伦敦。他先拜见维多利亚女王,呈递国书;后会见英国首相兼外交大臣。在英国,他参观了许多工厂——枪炮厂、炼钢厂、船坞和造船厂、银行、电报局等。李鸿章,这位中国洋务运动第一人、晚清第一重臣、西方人眼中的 “中国副王”感慨道:“天下不可端倪之物,尽在英伦!于欧洲政教,本大臣只是心领而未由目击,今日则见所见而去,尤胜于闻所闻而来。生今之世,善教发为善政,其明效大验,有若是哉。” 据史料载,伦敦金融圈与商界盛宴李鸿章,耗资六千英镑,热盼中央大国开放市场,扩展商贸出口。这与80多年后邓小平重开国门初年西方对中国的眺望何其相似。    李鸿章一生练兵办洋务,但仅在晚年一睹洋务之乡的实绩。他说:“五洲列国,变法者兴,因循者殆。”这番话,不免是用他在欧美190天的所见所闻,浇胸中之块垒。    此书作者道格拉斯勋爵(Sir Robert Douglas, 1838—1931),有着维多利亚时期英国殖民官的完美资历。他曾任英国驻华外交官。出使中国时,年仅20岁。后曾任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汉学教授、大英博物馆东方书籍与文献的研究员。他也是一位功力独到的传记作家。他笔下的李鸿章,与梁启超的不同,是一个复杂矛盾、一言难尽的纠结体。   此书出版六年后,李鸿章作古。    一百多年光阴,对中国亦长亦短。当年李鸿章办洋务的困惑,今日也时时可见影子。说到底,还是围绕伟大的老问题:在中国地图上,世界在哪里?在世界的版图上,中国又在哪里?      张力奋   2012年12月 写于北京     详情 发表于 2013-9-15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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