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2-6-5 16:06:59
天元将遣译入寇,译请元帅。天元曰:“卿意如何?”对曰:“若定江东,自非懿戚重臣,无以镇抚。可令随公行,且为寿阳总管以督军事。”天元从之。己丑,以坚为扬州总管,使译发兵会寿阳。将行,会坚暴有足疾,不果行。
甲午夜,天元备法驾,幸天兴宫。乙未,不豫而还。小御正博陵刘-,素以狡谄得幸于天元,与御正中大夫颜之仪并见亲信。天元召-、之仪入卧内,欲属以后事,天元-,不复能言-见静帝幼冲,以杨坚后父,有重名,遂与领内史郑译、御饰大夫柳裘、内史大夫杜陵韦-、御正下士朝那皇甫绩谋引坚辅政。坚固辞,不敢当-曰:“公若为,速为之;不为,-自为也。”坚乃从之,称受诏居中侍疾。裘,-之孙也。是日,帝殂。秘不发丧-、译矫诏以坚总知中外兵马事。颜之仪知非帝旨,拒而不从-等草诏署讫,逼之仪连署,之仪厉声曰:“主上升遐,嗣子冲幼,阿衡之任,宜在宗英。方今赵王最长,以亲以德,合膺重寄。公等备受朝恩,当思尽忠报国,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之仪有死而已,不能诬罔先帝。”-等知不可屈。乃代之仪署而行之。诸卫既受敕,并受坚节度。
坚恐诸王在外生变,以千金公主将适突厥为辞,征赵、陈、越、代、滕五王入朝。坚索符玺,颜之仪正色曰:“此天子之物,自有主者,宰相何故索之!”坚大怒,命引出,将杀之;以其民望,出为西边郡守。
丁未,发丧。静帝入居天台。罢正阳宫。大赦,停洛阳宫作。庚戌,尊阿史那太后为太皇太后,李太后为太帝太后,杨后为皇太后,-后为帝太后,其陈后、元后、尉迟后并为尼。以汉王赞为上柱国、右大丞相,尊以虚名,实无所综理。以杨坚为假黄钺、左大丞相,秦王贽为上柱国。百官总己以听于左丞相。
坚初受顾命,使邗国公杨惠谓御正下大夫李德林曰:“朝廷赐令总文武事,经国任重。今欲与公共事,必不得辞。”德林曰:“愿以死奉公。”坚大喜。始,刘-、郑译议以坚为大冢宰,译自摄大司马,-又求小冢宰。坚私问德林曰:“欲何以见处?”德林曰:“宜作大丞相、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不尔,无以压众心。”及发丧,即依此行之。以正阳宫为丞相府。
时众情未壹,坚引司武上士卢贲置左右。将之东宫,百官皆不知所从。坚潜令贲部伍仗卫,因召公卿,谓曰:“欲求富贵者宜相随。”往往偶语,欲有去就。贲严兵而至,众莫敢动。出崇阳门,至东宫,门者拒不纳,贲谕之,不去;嗔目叱之,门者遂却,坚入。贲遂典丞相府宿卫。贲,辩之弟子也。以郑译为丞相府长史,刘-为司马,李德林为府属,二人由是怨德林。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2-6-5 16:07:00
内史下大夫勃海高-明敏有器局,习兵事,多计略,坚欲引之入府,遣杨惠谕意-承旨,欣然曰:“愿受驱驰。纵令公事不成,-亦不辞灭族。”乃以为相府司录。
时汉王赞居禁中,每与静帝同帐而坐。刘-饰美妓进赞,赞甚悦之-因说赞曰:“大王,先帝之弟,时望所归。孺子幼冲,岂堪大事!今先帝初崩,人情尚扰。王且归第,待事宁后,入为天子,此万全计也。”赞年少,性识庸下,以为信然,遂从之。
坚革宣帝苛酷之政,更为宽大,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奏而行之;躬履节俭,中外悦之。
坚夜召太史中大夫庾季才,问曰:“吾以庸虚,受兹顾命。天时人事,卿以为何如?”季才曰:“天道津微,难可意察。窃以人事卜之,符兆已定。季才纵言不可,公岂复得为箕、颍之事乎!”坚默然久之,曰:“诚如君言。”独孤夫人亦谓坚曰:“大事已然,骑虎之势,必不得下,勉之!”
坚以相州总管尉迟迥位望素重,恐有异图,使迥子魏安公-奉诏书召之会葬。壬子,以上柱国韦孝宽为相州总管;又以小司徒叱列长义为相州刺史,先令赴-;孝宽续进。
陈王纯时镇齐州,坚使门正上士崔彭征之。彭以两骑往止传舍,遣人召纯。纯至,彭请屏左右,密有所道,遂执而锁之,因大言曰:“陈王有罪,诏征入朝,左右不得辄动!”其从者愕然而去。彭,楷之孙也。
六月,五王皆至长安。
庚申,周复行佛、道二教。旧沙门、道士津志者,简令入道。
周尉迟迥知丞相坚将不利于帝室,谋举兵讨之。韦孝宽至朝歌,迥遣其大都督贺兰贵,赍书候韦孝宽。孝宽留贵与语以审之,疑其有变,遂称疾徐行;又使人至相州求医药,密以伺之。孝宽兄子艺,为魏郡守,迥遣艺迎孝宽,孝宽问迥所为,艺党于迥,不以实对。孝宽怒,将斩之。艺惧,悉以迥谋语孝宽。孝宽携艺西走,每至亭驿,尽驱传马而去,谓驿司曰:“蜀公将至,宜速具酒食。”迥寻遣仪司大将军梁子康将数百骑追孝宽,追者至驿,辄逢盛馔,又无马,遂迟留不进。孝宽与艺由是得免。
坚又令候正破六韩裒诣迥谕旨,密与总管府长史晋昶等书,令为之备。迥闻之,杀昶及裒;集文武士民,登城北楼,令之曰:“杨坚藉后父之势,挟幼主以作威福,不臣之迹,暴于行路。吾与国舅甥,任兼将相;先帝处吾于此,本欲寄以安危。今欲与卿等纠合义勇,以匡国庇民,何如?”众咸从命。迥乃自称大总管,承制置官司。时赵王招入朝,留少子在国,迥奉以号令。
甲子,坚发关中兵,以韦孝宽为行军元帅,-公梁士彦、乐安公元谐、化政公宇文忻、濮阳公武川宇文述、武乡公崔弘度、清河公杨素、陇西公李询等皆为行军总管,以讨迥。弘度,楷之孙;询,穆之兄子也。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2-6-5 16:07:01
初,宣帝使计部中大夫杨尚希抚慰山东,至相州,闻宣帝殂,与尉迟迥发丧。尚希出,谓左右曰:“蜀公哭不哀而视不安,将有他计。吾不去,惧及于难。”遂夜从捷径而遁。迟明,迥觉,追之不及,遂归长安。坚遣尚希督宗兵三千人镇潼关。雍州牧毕刺王贤,与五王谋杀坚,事泄,坚杀贤,并其三子,掩五王之谋不问。以秦王贽为大冢宰,杞公椿为大司徒。庚子,以柱国梁睿为益州总管。睿,御之子也。
周遣汝南公神庆、司卫上士长孙晟送千金公主于突厥。晟,幼之曾孙也。
又遣建威侯贺若谊赂佗钵可汗,且说之以求高绍义。佗钵伪与绍义猎于南境,使谊执之。谊,敦之弟子也。秋,七月,甲申,绍义至长安,徙之蜀;久之,病死于蜀。
周青州总管尉迟勤,迥之弟也。初得迥书,表送之,寻亦从迥。迥所统相、卫、黎、-、贝、赵、冀、瀛、沧、勤所统青、齐、胶、光、莒等州皆从之,众数十万。荥州刺史邵公胄,申州刺史李惠,东楚州刺史费也利进,潼州刺史曹孝远,各据本州,徐州总管司录席-罗据-州,前东平郡守毕义绪据兰陵,皆应迥;怀县永桥镇将纥豆陵惠以城降迥。迥使其所署大将军石逊攻建州,建州刺史宇文弁以州降之。又遣西道行台韩长业攻拔潞州,执刺史赵威,署城人郭子胜为刺史。纥豆陵惠袭陷钜鹿,遂围恒州。上大将军宇文威攻汴州,莒州刺史乌丸尼等帅青、齐之众围沂州,大将军檀让攻拔曹、亳二州,屯兵梁郡。席-罗众号八万,军于蕃城,攻陷昌虑、下邑。李惠自申州攻永州,拔之。
迥遣使招大左辅、并州刺史李穆,穆锁其使,封上其书。穆子士荣,以穆所居天下津兵处,陰劝穆从迥,穆深拒之。坚使内史大夫柳裘诣穆,为陈利害,又使穆子左侍上士浑往布腹心。穆使浑奉尉斗于坚,曰:“愿执威柄以尉安天下。”又十三环金带遗坚。十三环金带者,天子之服也。坚大悦,遣浑诣韦孝宽述穆意。穆兄子崇,为怀州刺史,初欲应迥;后知穆附坚,慨然太息曰:“阖家富贵者数十人,值国有难,竟不能扶倾继绝,复何面目处天地间乎!”不得已亦附于坚。迥子谊,为朔州刺史,穆执送长安;又遣兵讨郭子胜,擒之。
迥招徐州总管源雄、东郡守于仲文,皆不从。雄,贺之曾孙;仲文,谨之孙也。迥遣宇文胄自石济,宇文威自白马济河,二道攻仲文,仲文弃郡走还长安,迥杀其妻子。迥遣檀让徇地河南,丞相坚以仲文为河南道行军总管,使诣洛阳发兵讨让,命杨素讨宇文胄。
丁未,周以丞相坚都督中外诸军事。
郧州总管司马消难亦举兵应迥,己酉,周以柱国王谊为行军元帅,以讨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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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6:07:02
广州刺史于-,仲文之兄也,与总管赵文表不协;诈得心疾,诱文表,手杀之,因唱言文表与尉迟迥通谋。坚以迥未平,因劳勉之,即拜吴州总管。
赵僭王招谋杀坚,邀坚过其第,坚赍酒淆就之。招引入寝室,招子员、贯及妃弟鲁封等皆在左右,佩刀而立,又藏刃于帷席之间,伏壮士于室后。坚左右皆不得从,唯从祖弟开府仪同大将军弘、大将军元胄坐于户侧。胄,顺之孙也。弘、胄皆有勇力,为坚腹心。酒酣,招以佩刀刺瓜连啖坚,欲因而刺之。元胄进曰:“相府有事,不可久留。”招诃之曰:“我与丞相言,汝何为者!”叱之使却。胄嗔目愤气,扣刀入卫。招赐之酒,曰:“吾岂有不善之意邪!”卿何猜警如是?”招伪吐,将入后-,胄恐其为变,扶令上坐,如此再三。招伪称喉干,命胄就厨取饮,胄不动。会滕王-后至,坚降价迎之。胄耳语曰:“事势大异,可速去!”坚曰:“彼无兵马,何能为!”胄曰:“兵马皆彼物,彼若先发,大事去矣!胄不辞死,恐死无益。”坚复入坐。胄闻室后有被甲声,遽请曰:“相府事殷,公何得如此!”因扶坚下床趋去。招将追之。胄以身蔽户,招不得出;坚及门,胄自后至。招恨不时发,弹指出血。壬子,坚诬招与越野王盛谋反,皆杀之,及其诸子。赏赐元胄,不可胜计。
周室诸王数欲伺隙杀坚,坚都督临泾李圆通常保护之,由是得免。
癸丑,周主封其弟衍为叶王,术为郢王。
周豫、荆、襄三州蛮反,攻破郡县。
周韦孝宽军至永桥城,诸将请先攻之。孝宽曰:“城小而固,若攻而不拔,损我兵威。今破其大军,此何能为!”于是引军壁于武陟。尉迟迥遣其子魏安公-帅众十万入武德,军于沁东。会沁水涨,孝宽与迥隔水相持不进。
孝宽长史李询密启丞相坚云:“梁士彦、宇文忻、崔弘度并受尉迟迥饷金,军中——,人情大异。”坚深以为忧,与内史上大夫郑译谋代此三人者,李德林曰:“公与诸将,皆国家贵臣,未相服从,今正以挟令之威控御之耳。前所遣者,疑其乖异,后所遣者,又安知其能尽腹心邪!又,取金之事,虚实难用,今一旦代之,或惧罪逃逸;若加縻絷,则自郧公以下,莫不惊疑。且临敌易将,此燕、赵之所以败也。如愚所见,但遣公一腹心,明于智略,素为诸将所信服者,速至军所,使观其情伪。纵有异意,必不敢动,动亦能制之矣。”坚大悟,曰:“公不发此言,几败大事。”乃命少内史崔仲方往监诸军,为之节度。仲方,猷之子也,辞以父在山东。又命刘-、郑译-,辞以未尝为将,译辞以母老。坚不悦。府司录高-请行,坚喜,遣之-受命亟发,遣人辞母而已。自是坚措置军事,皆与李德林谋之,时军书日以百数,德林口授数人,文意百端,不加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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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6:07:03
司马消难以郧、随、温、应、土、顺、沔、儇、岳九州及鲁山等八镇来降,遗其子为质以求援。八月,己未,诏以消难为大都督、总督九州八镇诸军事、司空,赐爵随公。庚申,诏镇西将军樊毅进督沔、汉诸军事,南豫州刺史任忠帅众趣历阳,超武将军陈慧纪为前军都督,趣南-州。
周益州总管王谦亦不附丞相坚,起巴、蜀之兵以攻始州。梁睿至汉川,不得进,坚即以睿为行军元帅以讨谦。
戊辰,诏以司马消难为大都督水陆诸军事。庚午,通直散骑常侍淳于陵克临江郡。
梁世宗使中书舍人柳庄奉书入周。丞相坚执庄手曰:“孤昔以开府,从役江陵,深蒙梁主殊眷。今主幼时艰,猥蒙顾托。梁主奕叶委诚朝廷,当相与共保岁寒。”时诸将竞劝梁主举兵,与尉迟迥连谋,以为进可以尽节周氏,退可以席卷山南。梁主疑未决。会庄至,具道坚语,且曰:“昔袁绍、刘表、王凌、诸葛诞,皆一时雄杰,据要地,拥强兵,然功业莫就,祸不旋踵者,良由魏、晋挟天子,保京都,仗大顺以为名故也。今尉迟迥虽曰旧将,昏耄已甚;司马消难、王谦,常人之下者,非有匡合之才。周朝将相,多为身计,竞效节于杨氏。以臣料之,迥等终当覆灭,随公必移周祚。未若保境息民,以观其变。”梁主深然之,众议遂止。
高-至军,为桥于沁水。尉迟-于上流纵火筏,-豫为土狗以御之-布陈二十余里,麾兵少却,欲待孝宽军半渡而击之;孝宽因其却,鸣鼓齐进。军既渡,-命焚桥,以绝士卒反顾之心-兵大败,单骑走。孝宽乘胜进,追至。
庚午,迥与-及-弟西都公-,悉将其卒十三万陈于城南,迥别统万人,皆绿巾、锦袄,号“黄龙兵”。迥弟勤帅众五万,自青州赴迥,以三千骑先至。迥素习军旅,老犹被甲临陈。其麾下兵皆关中人,为之力战,孝宽等军不利而却-中士民观战者数万人,行军总管宇文忻曰:“事急矣!吾当以诡道破之。”乃先射观者,观者皆走,转相腾藉,声如雷霆。忻乃传呼曰:“贼败矣!”众复振,因其扰而乘之。迥军大败,走保-城。孝宽纵兵围之,李询及思安伯代人贺娄子-先登。
崔弘度妹,先适迥子为妻,及-城破,迥窘迫升楼,弘度直上龙尾追之。迥弯弓,将射弘度。弘度脱兜鍪,谓迥曰:“颇相识不?今日各图国事,不得顾私。以亲戚之情,谨遏乱兵,不许侵辱。事势如此,早为身计,何所侍也?”迥掷弓于地,骂左丞相极口而自杀。弘度顾其弟弘升曰:“汝可取迥头。”弘升斩之。军士在小城中者,孝宽尽坑之。勤、-、-东走青州,未至,开府仪同大将军郭衍追获之。丞相坚以勤初有诚款,特不之罪。李惠先自缚归罪,坚复其官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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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6:07:04
迥末年衰耄,及起兵,以小御正崔达-为长史。达-,暹之子也,文士,无筹略,举措多失,凡六十八日而败。于仲文军至蓼-,去梁郡七里。檀让拥众数万,仲文以羸师挑战而伪北,让不设备;仲文还击,大破之,生获五千余人,斩首七百级。进攻梁郡,迥守将刘子宽弃城走。仲文进击曹州,获迥所署刺史李仲康。檀让以余众屯成武,仲文袭击,破之,遂拔成武。迥将席-罗,众十万屯沛县,将攻徐州。其妻子在金乡,仲文遣人诈为-罗使者,谓金乡城主徐善净曰:“檀让明日午时至金乡,宣蜀公令,赏赐将士。”金乡人皆喜。仲文简津兵,伪建迥旗帜,倍道而进。善净望见,以为檀让,出迎谒。仲文执之,遂取金乡。诸将多劝屠其城,仲文曰:“此城乃-罗起兵之所,当宽其妻子,其兵自归。如即屠之,彼望绝矣。”众皆称善。于是-罗恃众来薄官军,仲文设伏击之,-罗众大溃,争投洙水死,水为之不流。获檀让,槛送京师;斩-罗,传首。
韦孝宽分兵讨关东叛者,悉平之。坚徙相州于安阳,毁-城及邑居。分相州,置毛州、魏州。
梁主闻迥败,谓柳庄曰:“若从众人之言。社稷已不守矣!”
丞相坚之初得政也,待黄公刘-、沛公郑译甚厚,赏赐不可胜计,委以心膂,朝野倾属,称为“黄、沛”。二人皆恃功骄恣,溺于财利,不亲职务。及辞监军,坚始疏之,恩礼渐薄。高-自军所还,宠遇日隆。时王谦、司马消难未平,坚忧之,忘寝与食。而-逸游纵酒,相府事多遗落。坚乃以高-代-为司马;不忍废译,陰敕官属不得白事于译。译犹坐厅事,无所关预,惶惧顿首,求解职;坚犹以恩礼慰勉之。
癸酉,智武将军鲁广达克周之郭默城。丙子,淳于陵克-州城。
周以汉王赞为太师,申公李穆为太傅,宋王实为大前疑,秦王贽为大右弼,燕公于-为大左辅-,仲文之父也。
乙卯,周大赦。
周王谊帅四总管至郧州,司马消难拥其众以鲁山、甑山二镇来降。
初,消难遣上开府仪同大将军段-将兵围顺州,顺州刺史周法尚不能拒,弃城走,消难虏其母弟而南。樊毅救消难,不及。周亳州总管元景山击之,毅掠居民而去。景山与南徐州刺史宇文弼追之,与毅战于漳口。一日三战三捷。毅退保甑山镇,城邑为消难所据者,景山皆复取之。
郧州巴蛮多叛,共推渠帅兰雒州为主,以附消难。王谊遣诸将分讨之,旬月皆平。陈纪、萧摩诃等攻广陵,周吴州总管于-击破之。沙州氐帅杨永安聚众应王谦,大将军乐宁公达奚儒讨之。杨素破宇文胄于石济,斩之。
周以神武公窦毅为大司马,齐公于智为大司空;九月,以小宗伯竟陵公杨惠为大宗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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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6:07:05
丁亥,周将王延贵帅众援历阳;任忠击破之,生擒延贵。
壬辰,周废皇后司马氏为庶人。庚戌,以随世子勇为洛州总管、东京小冢宰,总统旧齐之地。壬子,以左丞相坚为大丞相,罢左、右丞相之官。
冬,十月,甲寅,日有食之。
周丞相坚杀陈惑王纯及其子。
周梁睿将步骑二十万讨王谦,谦分命诸将据险拒守。睿奋击,屡破之,蜀人大骇。谦遣其将达奚-、高阿那肱、乙弗虔等帅众十万攻利州,堰江水以灌之。城中战士不过二千,总管昌黎豆卢-,昼夜拒守,凡四旬,时出奇兵击-等,破之;会梁睿至,-等遁去,睿自剑阁入,进逼成都。谦令达奚-、乙弗虔城守,亲帅津兵五万,背城结陈。睿击之,谦战败,将入城,-、虔以城降。谦将麾下三十骑走新都,新都令王宝执之。戊寅,睿斩谦及高阿那肱,剑南平。
十一月,甲辰,周达奚儒破杨永安,沙州平。
丁未,周郧襄公韦孝宽卒。孝宽久在边境,屡抗强敌;所经略布置,人初莫之解,见其成事,方乃惊服。虽在军中,笃意文史;敦睦宗族,所得俸禄,不及私室。人以此称之。
十二月,庚辰,河东康简王叔献卒。
癸亥,周诏诸改姓者,宜悉复旧。
甲子,周以大丞相坚为相国,总百揆,去都督中外、大冢宰之号,进爵为王,以安陆等二十郡为随国,赞拜不名,备九锡之礼;坚受王爵、十郡而已。
辛未,杀代-王达、滕闻王-及其子。
壬申,以小冢宰元孝规为大司徒。
是岁,周境内有州二百一十一,郡五百八——
第175卷
【陈纪九】起重光赤奋若,尽昭阳单阏,凡三年。
高宗宣皇帝下之下太建十三年(辛丑,公元五八一年)
春,正月,壬午,以晋安王伯恭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袁宪为右仆射。宪,枢之弟也。
周改元大定。
二月,甲寅,隋王始受相国、百揆、九锡之命,建台置官。丙辰,诏进王妃独孤氏为王后,世子勇为太子。
开府仪同大将军庾季才,劝隋王宜以今月甲子应天受命。太傅李穆、开府仪同大将军卢贲亦劝之。于是周主下诏,逊居别宫。甲子,命兼太傅巳公椿奉册,大宗伯赵-奉皇帝玺绂,禅位于隋。隋主冠远游冠;受册、玺,改服纱帽、黄袍;入御临光殿,服衮冕,如元会之仪。大赦,改元开皇。命有司奉册祀于南郊。遣少冢宰元孝矩代太子勇镇洛阳。孝矩名矩,以字行,天赐之孙也;女为太子妃。
少内史崔仲方劝隋主除周六官,依汉、魏之旧,从之。置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御史、都水二台,太常等十一寺,左右卫等十二府,以分司统职。又置上柱国至都督十一等勋官,以酬勤劳;特进至朝散大夫七等散官,以加文武官之有德声者。改侍中为纳言。以相国司马高-为尚书左仆射,兼纳言,相国司录京兆虞庆则为内史监,兼吏部尚书,相国内郎李德林为内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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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6:07:06
乙丑,追尊皇考为武元皇帝,庙号太祖;皇妣吕氏为元明皇后。丙寅,修庙社。立王后独孤为皇后,王太子勇为皇太子。丁卯,以大将军赵-为尚书右仆射。己巳,封周静帝为介公。周氏诸王皆降爵为公。
初,刘、郑矫诏以隋主辅政,杨后虽不预谋,然以嗣子幼冲,恐权在他族,闻之,甚喜。后知其父有异图,意颇不平,形于言色,及禅位,愤惋逾甚。隋主内甚愧之,改封乐平公主,久之,欲夺其志。公主誓不许,乃止。
隋主与周载下大夫北平荣建绪有旧,隋主将受禅,建绪为息州刺史。将之官,隋主谓曰:“且踌躇,当共取富贵。”建绪正色曰:“明公此旨,非仆所闻。”及即位,来朝,帝谓之曰:“卿亦悔不?”建绪稽首曰:“臣位非徐广,情类杨彪。”帝笑曰:“朕虽不晓书语,亦知卿此言不逊!”
上柱国窦毅之女,闻隋受禅,自投堂下,抚膺太息曰:“恨我不为男子,救舅氏之患!”毅及襄阳公主掩其口曰;“汝勿妄言,灭吾族!”毅由是奇之。及长,以适唐公李渊。渊,-之子也。
虞庆则劝隋主尽灭宇文氏,高-、杨惠亦依违从之。李德林固争,以为不可。隋主作色曰:“君书生,不足与议此!”于是周太祖孙谯公乾恽、冀公绚,闵帝子纪公-,明帝子酆公贞、宋公实,高祖子汉公赞、秦公贽、曹公允、道公充、蔡公兑、荆公元,宣帝子莱公衍、郢公术皆死。德林由是品位不进。
乙亥,上耕藉田。
隋主封其弟邵公慧为滕王,安公爽为卫王,子雁门公广为晋王,俊为秦王,秀为越王,谅为汉王。
隋主赐李穆诏曰:“公既旧德,且又父党。敬惠来旨,义无有违。即以今月十三日恭膺天命。”俄而穆入朝,帝以穆为太师,赞拜不名;子孙虽在襁褓,悉拜仪同,一门执象笏者百余人,贵盛无比。又以上柱国窦炽为太傅,优州总管于翼为太尉。李穆上表乞骸骨,诏曰:“吕尚以期颐佐周,张苍以华皓相汉,高才命世,不拘常礼。”仍以穆年耆,敕蠲朝集,有大事,就第询访。
美阳公苏威,绰之子也,少有令名,周晋公护强以女妻之。威见护专权,恐祸及己,屏居山寺,以讽读为娱。周高祖闻其贤,除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又除稍伯下大夫,皆辞疾不拜;宣帝就除开府仪同大将军。隋主为丞相,高-荐之,隋主召见,与语,大悦;居月馀,闻将受禅,遁归田里-请追之,隋主曰:“此不欲预吾事耳,置之。”及受禅,征拜太子少保,追封其父为邳公,以威袭爵。
丁丑,隋以晋王广为并州总管。三月,戊子,以上开府仪同三司贺若弼为吴州总管,镇广陵;和州刺史河南韩擒虎为庐州总管,镇庐江。隋主有并吞江南之志,问将帅于高-,-荐弼与擒虎,故置于南边,使潜为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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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6:07:07
戊戌,以太子少保苏威兼纳言、度支尚书。
初,苏绰在西魏,以国用不足,制征税法颇重,既而叹曰:“今所为者,譬如张弓,非平世法也。后之君子,谁能弛之!”威闻其言,每以为己任。至是,奏减赋役,务从轻简,隋主悉从之,渐见亲重,与高-参掌朝政。帝尝怒一人,将杀之;威入-进谏,帝不纳,将自出斩之,威当帝前不去;帝避之而出,威又遮止。帝拂衣而入,良久,乃召威谢曰:“公能若是,吾无忧矣。”赐马二匹,钱十余万。寻复兼大理卿、京兆尹、御史大夫,本官悉如故。
治书侍御史安定梁-,以威兼领五职,安繁恋剧,无举贤自代之心,抗表劾威。帝曰:“苏威朝夕孜孜,志存远大,何遽迫之!”因谓朝臣曰:“苏威不值我,无以措其言;我不得苏威,何以行其道。杨素才辩无双,至于斟酌古今,助我宣化,非威之匹也。威若逢乱世,南山四皓,岂易屈哉!”威尝言于帝曰:“臣先人每戒臣云:‘唯读《孝经》一卷,足以立身治国,何用多为!’”帝深然之。
高-深避权势,上表逊位,让于苏威,帝欲成其美,听解仆射。数日,帝曰:“苏威高蹈前朝,-能推举。吾闻进贤受上赏,宁可使之去官!”命-复位-、威同心协赞,政刑大小,帝无不与之谋议,然后行之。故革命数年,天下称平。
太子左庶子卢贲,以-、威执政,心甚不平,时柱国刘-亦被疏忌。贲因讽-及上柱国元谐、李询、华州刺史张宾等谋黜-、威,五人相与辅政。又以晋王广有宠于帝,私谓太子曰:“贲欲数谒殿下,恐为上所谴,愿察区区之心。”谋泄,帝穷治其事,-等委罪于宾、贲。公卿奏二人当死,帝以故旧,不忍诛,并除名为民。
庚子,隋诏前代品爵,悉依旧不降。
丁未,梁主遣其弟太宰岩入贺于隋。
夏,四月,辛巳,隋大赦。戊戌,悉放太常散乐为民,仍禁杂戏。
散骑常侍韦鼎、兼通直散骑常侍王-聘于周。辛丑,至长安,隋已受禅,隋主致之介国。
隋主召汾州刺史韦冲为兼散骑常侍。时发稽胡筑长城,汾州胡千余人,在涂亡叛。帝召冲问计,对曰:“夷狄之性,易为反覆,皆由牧宰不称之所致。臣请以理绥静,可不劳兵而定。”帝然之,命冲绥怀叛者,月余皆至,并赴长城之役。冲,-之子也。
五月,戊午,隋封邗公雄为广平王,永康公弘为河间王。雄,高祖之族子也。
隋主潜害周静帝而为之举哀,葬于恭陵;以其族人洛为嗣。
六月,癸未,隋诏郊庙冕服必依《礼经》。其朝会之服、旗帜、牺牲皆尚赤,戎服以黄,常服通用杂色。秋,七月,乙卯,隋主始服黄,百僚毕贺。于是百官常服,同于庶人,皆著黄袍。隋主朝服亦如之,唯以十三环带为异。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2-6-5 16:07:08
八月,壬午,隋废东京官。
吐谷浑寇凉州,隋主遣行军元帅乐安公元谐等步骑数万击之。谐击破吐谷浑于丰利山,又败其太子可博汗于青海,俘斩万计。吐谷浑震骇,其王侯三十人各帅所部来降。吐谷浑可汗夸吕帅亲兵远循。隋主以其高宁王移兹裒为河南王,使统降众。以元谐为宁州刺史,留行军总管贺娄子干镇凉州。
九月,庚午,将军周罗-攻隋故墅,拔之。萧摩诃攻江北。
隋奉车都尉于宣敏奉使巴、蜀还,奏称:“蜀土沃饶,人物殷阜。周德之衰,遂成戎首。宜树建-屏,封殖子孙。”隋主善之。辛未,以越王秀为益州总管,改封蜀王。宣敏,谨之孙也。
壬申,隋以上柱国长孙览、元景山并为行军元帅,发兵入寇;命尚书左仆射高-节度诸军。
初,周、齐所铸钱凡四等,及民间私钱,名品甚众,轻重不等。隋主患之,更铸五铢钱,背、面、好、肉皆有周郭,每一千重四斤二两。悉禁古钱及私钱。置样于关;不如样者,没官销毁之。自是钱币始壹,民间便之。
隋郑译以上柱国归第,赏赐丰厚。译自以被疏,呼道士醮章祈福,为婢所告,以为巫蛊,译又与母别居,为宪司所劾,由是除名。隋主下诏曰:“译若留之于世,在人为不道之臣;戮之于朝,入地为不孝之鬼。有累优显,无所置之。宜赐以《孝经》,令其熟读。”仍遣与母共居。
初,周法比于齐律,烦而不要,隋主命高-、郑译及上柱国杨素、率更令裴政等更加修定。政练习典故,达于从政,乃采魏、晋旧律,下至齐、梁,沿革重轻,取其折衷。时同修者十余人,凡有疑滞,皆取决于政。于是去前世枭、-及鞭法,自非谋叛以上,无收族之罪。始制死刑二,绞、斩;流刑三,自二千里至三千里;徒刑五,自一年至三年;杖刑五,自六十至百;笞刑五,自十至五十。又制议、请、减、赎、官当之科以优士大夫。除前世讯囚酷法,考掠不得过二百;枷杖大小,咸有程式。民有枉屈,县不为理者,听以次经郡及州省;若仍不为理,听诣阙伸诉。
冬,十月,戊子,始行新律。诏曰:“夫绞以致毙,斩则殊形,除恶之体,于斯已极。枭首、-身,义无所取,不益惩肃之理,徒表安忍之杯。鞭之为用,残剥肤体,彻骨侵肌,酷均脔切。虽云远古之式,事乖仁者之刑。枭、-及鞭,并令去之。贵砺带之书,不当徒罚;广轩冕之-,旁及诸亲。流役六年,改为五载;刑徒三岁,变从三祀。其余以轻代重,化死为生,条目甚多,备于简策。杂格、严科,并宜除削。”自是法制遂定,后世多遵用之。
隋主尝怒一郎,于殿前笞之。谏议大夫刘行本进曰:“此人素清,其过又小,愿少宽之。”帝不顾。行本于是正当帝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听;若非,当致之于理。岂得轻臣而不顾也?”因置笏于地而退。帝敛容谢之。遂原所笞者。行本,-之兄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