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 - 书评
简介:《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成名作,同时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杰出作品之一,该书以一种客观记录式的”零度风格”,粗线条地描述了主人公默而索在荒缪的世界中经历的种种荒缪的事,以及自身的荒诞体验。从参 ...此主题为自动生成的书评内容贴,书籍链接地址: http://www.dothinking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545
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现在想以前的红色评论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的腐朽黑暗,人情冷漠,社会主义好。尿崩了。我甩了甩汗水和阳光。我知道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而在那里我曾是幸福的。这时,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也看不出什么来。然而,那却好像是我在苦难之门上短促地叩了四下。
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此话与我起初听到罗兰夫人的那句“我认识的人愈多,我愈喜欢狗”时所受的震撼是类似的。《局外人》给人一种复杂的感觉,这种感觉对于只有初级法律常识我来说似乎有些难以表达,我试图以我所学的新闻知识去解析它的某一个片段,因为无论从哪一方面哪个片段体现出来的荒诞感都是整篇小说荒诞的缩影,对此我深信不疑。拉丁文有一句谚语说,因为它荒谬所以我才相信。我想用在此处再合适不过。较之于同样揭示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和司法机构的黑暗的托尔斯泰的《复活》以及的狄更斯的《荒凉山庄》,《局外人》则更多地体现了现代法律的荒诞及意识形态对司法公正的破坏。著名学者柳鸣九在其著作《从选择到反抗—法国二十世纪文学史观》中说:“就其内容与篇幅而言,《局外人》着力表现得正是法律机器运转中对人性、对精神道德的残杀。”
加缪没有像许多存在主义思想家那样,把“荒诞”类的情感归源于某种作为底层的“存在类范畴”,而是通过阐明一个基本的对比或悖论结构,得以始终把握着生存的现实,正如文中默尔索说的“所有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被判处死刑,幸免不了”,这种近乎绝望的悲观主义倾向正是荒诞的真实写照。荒谬是什么?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描述说:在一个突然被剥夺掉幻象与光亮的宇宙里,人觉得自己是一个外人、一个异乡人,既然他被剥夺了对失去家园的记忆或对已承诺之乐土的希望,他的放逐是不可挽回了。这种人与生命以及演员与场景的分离就是荒谬的情感。《局外人》里加缪处处体现着这种情感,一个叫默尔索的小职员在过失杀人后,遭到司法机构针对他本人而非事件本身的调查,人们很自然地将命案与他在母亲葬礼上的冷漠联系起来,检察官甚至振振有词地说道:“我控告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于是默尔索身体和道德同时被判了死刑。
作为一个社会化十足的作家,加缪曾担任过《阿尔及尔共和报》的记者以及《共和晚报》的主编,这让他对媒体行业内的规则洞若观火;加缪曾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件里谈到:“我曾经追踪旁听过许多审判,其中有一些在重罪法庭审理的特大案件,这是我非常熟悉,并产生过强烈感受的一段经历,我不可能放弃这个题材而去构思某种我缺乏经验的作品” 。加缪在《局外人》中充分印证了这一点,我们不妨来看看整个从入狱到判决过程中媒体所扮演的角色。
庭审开始的时候,这件起初并不受人关注的案子引来了无数人围观,法警告诉默尔索这是报纸炒作的结果。从新闻视角来看,媒体炒作有浪费媒体资源降低媒体公信力、误导舆论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等弊端。具体到这个事件上,媒体将本来简单的过失杀人渲染成道德缺失下的人性沦丧,其不符事实的大肆渲染直接影响了人们对默尔索的道德审判并间接影响了司法判决的结果,甚至可以说媒体在整个事件中完全违背了其职业道德——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记者和默尔索打招呼的时候又说:“您知道,我们把您的案子渲染得有点过了头。夏天,这是报纸的淡季。只有您的案子与那桩弑父案还有点儿可说的。”因为报纸淡季而去炒作一件稀松平常的案件以博取关注度以及商业利益,这是荒谬的资本至上媒介体制下媒体功利主义的体现,与新闻界的“社会责任论”背道而驰。记者完全不在意这样做的后果甚至引以为豪,这种荒谬是对时代赤裸裸的讽刺。
面对媒体,普通人对其所传播信息之真伪的辨别力是很低的,当一个人被主流媒体批判成为不道德者,那么他的一切就都会变得不道德起来。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庭审时,一些对莫尔索的行为曾经感觉不置可否的人会毅然决然的倒戈作证说莫尔索有着肮脏和龌龊的灵魂。这一点从书中曾经对莫尔索很客气的养老院院长在作证时的丑态可以看出。由此可见,在媒体对某一客观事实的进行评价后,其将要起到的社会舆论导向作用会有多大。
这不禁让人想起当年著名的“张金柱案”,1997年8月24日晚,曾任过公安局长、政委的张金柱酒后驾车逆向行驶,将一个孩子撞飞,不治身亡;孩子的父亲和自行车则被卷在车下拖着狂奔,留下一条1500米的血路,经过《大河报》以及《焦点访谈》的披露,此事激起全社会的公愤,社会上要求判张金柱死刑,媒体也大肆渲染“不杀张金柱不足以平民愤!”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法院最终判处张金柱死刑。张金柱临刑前也哀叹:“我死在你们记者手中。”连张金柱的律师也说,在全国新闻传媒的催化下,在众口一词的喊杀声中,为张金柱所作的辩解显得那么纤弱无力。张金柱已经超过了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的身份,成了公安队伍中违法乱纪的典型代表,成了激发人们各种社会化情绪的触点。 的确,张金柱的身份对案件结果造成重大影响,民众对官员贪污腐化的刻板印象直接影射到案件中而不是着眼于案件本身。这点与《局外人》中公众及司法机构用默尔索对母亲的死的冷漠来定罪于他的过失杀人案不谋而合,关于审判独立的争执在中西方律法史上从未断绝,舆论对审判独立性的影响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判决的公正,加缪的视角的独到与预见性正体现了他对那个荒谬的时代的洞悉。
很多人试图从法律上为默尔索的杀人定性,我们先来分析默尔索这个人,直到死的那一刻,默尔索给我的印象都是模糊的,这种模糊模糊的直接原因便是默尔索性格上的模糊,“说得好一点,是温顺随和,好说话,不计较,安分,实在;说得不好一点,是冷淡、孤僻、不通人情、不懂规矩、作风散漫、放浪形骸、无出息……” 他常说“对我都一样”、“我怎么都行”之类的口头语,甚至在被判了死刑时庭长问他是不是有话要说时,“我考虑了一下,说了声‘没有’”,冷漠和无所谓的超然态度是默尔索对待世界的常态,这让他对法律并不那么敏感。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谌洪果对默尔索的杀人定性提出以下几种可能性:假想防卫、防卫过当、过失杀人、意外事件和蓄意谋杀。但他又指出这样的定性结果并不重要,因为加缪故意把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情节显得模糊,“正像波斯纳分析的那样,加缪在这里把谋杀‘写得像是一个并不重要的事件’,就像默尔索忘记母亲年龄这个事实一样不重要。”
然而加缪在美国版的《局外人》的序言中说:“他远非麻木不仁,他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这点至少我很难看出来,小说的最后默尔索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很多人将其理解成对死亡的无知导致这种淡然,我不认同,当对一个罪犯的处决让他感到幸福时,这种处决是否还有意义?对整个荒谬事件的结果感到幸福,这种幸福必然是荒谬的;到最后,死亡也成了荒谬的。被判死刑后,神甫曾问他是如何设想另一种盼望过的生活的,默尔索回答说就是那种我可以回忆现在这种生活的生活。这句话充分体现了加缪去宗教化的存在主义思想,也解释了从根本上说,默尔索渴望活下去,但他知道,对他而言死亡不过是另外一种活法,无论置身于何地,自身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剥离感,让荒谬无处不在。因而他不惧怕任何,无论是道德上的误解还是法律上的制裁。
再回到荒诞的道德审判问题。加缪说,“荒诞产生于人类的呼唤和世界的无理的沉默之间的对立。”说得通俗点就是人与世界的对立,这种坚固得令人绝望的对立决定了人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正如当下的中国,我们打一出生就决定了一生的走向,我们必须按照社会伦理体制从成长到衰亡,没有人可以例外。就像小说最后默尔索的忏悟:“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在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当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局外人”的时候,每个人都变得一样,荒谬把我们从空间上联系在一起,人性的排他性与虚荣又让我们不甘趋同于他人,我们既试图摆脱这个世界又努力迎合这个世界,因为人们深知与众不同总是危险的,反抗总是徒劳的。道德审判正是良善的人类处理异己的有效方式,人们觉得默尔索冷漠无情,在此我们不讨论默尔索是否冷漠无情,默尔索作为有悖于社会伦理意识形态的个体被判处死刑,当然杀害阿拉伯人是导火索而非根本原因。但小说最后加缪告诉我们,默尔索和所有人一样,和所有独立于生命的生命体一样无法战胜荒谬。被人们处以死刑的,是一个同他们自身完全一样的人。换句话说,这无异于所有人都被处以死刑。法律判处了默尔索死刑,而道德判处了所有人的死刑。
说到这儿是令人绝望的,外表极为客观严谨、细致周到的法律程序里,现代司法制度的荒诞性暴露无疑,然后这并非司法制度的荒谬,就像我一路论证下来的并非默尔索的荒谬,并非群众的荒谬,并非媒体和媒介制度的荒谬,并非司法制度的荒谬,也并非道德体系意识形态平等自由的荒谬。而是存在的荒谬,存在即荒谬,这种荒谬教我们反抗一切的存在,并在反抗存在中让反抗本身也变得荒谬。
引用及参考文献:
郭宏安《从蒙田到加缪》 三联书店 2007年10月
罗杰格勒尼埃:《阳光与阴影》 伽利玛出版社,1987年
马守敏 徐鸿鸣《张金柱驾车撞人逃逸案:“舆论杀人”的典型?》人民法院报 2007.10.29
柳鸣九 《从选择到反抗——法国20世纪文学史观》 文汇出版社 2005.08
刘少杰 《你凭什么让我死——关于<局外人>的“审判》 新浪博文 2009.4.01
《从<局外人>说到杨佳的杀人》谌洪果 新浪博文 2008.09
加缪《西西弗斯神话》西苑出版社 2003.01
《法国文学史》郑克鲁主编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局外人〉的诠释》 萨特
《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胡经之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06
《存在主义文论》李钧 山东教育出版社 2004.01
《法国文学散论》吴岳添 东方出版社 2001.11
局外人,冷漠地活着,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与“大概不爱她的”的女友结婚觉得“没什么不妥”。所以荒诞的是世界上的规则,还是人的存在本身?
“活着就是生命的意义,感官的欲望才是我们每一天都无法回避的事实”。 阿尔伯特加缪,是一个迷人的作家。而这种迷一样的质感,与他独特细腻的语感,一同嵌入了他深不可测的文字里。
局外人整本书即是他散发着这种气质的代表作。从那个惊世骇俗的开头跃然纸上起,这本书的伟大就已被注定: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这句话冷冰冰地奠定了全书的“漠然”、“冷静”的叙述基调。并且带着几分困惑,至少我读了,会觉得全书传达了一些不解的困惑。
文字很浅显,但加缪通过这种浅显所传达出的深度是惊人的。我认为很多人看这本书是存在的一个问题即是:他们除了看到“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其它的都没有感受到。而有趣的是,这本书所引发的哲学疑问远不止这一个。我所看到的很多问题中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是:
“到底该用什么来衡量人性或者说让一个人具有人性。”
在主人公默尔索对故事的叙述中,默尔索一直被指控杀人之后没有表现悔意、在妈妈葬礼上没有哭泣等罪行。因此人们觉得他冷漠且无人性。这就是问题,难道人们非要在特定场合表现出别人说希望自己表现的性情才能“保持”自己的人性吗?
我们的情绪到底是我们自我感受到的,还是在客观场合中来自于别人对我们的期望?这本书也是,在某种程度上,对人们强制定义他人生活这一行为的控诉。我们在社会里,一直被告诉什么是正确的,并被教育用这种“正确”且“唯一正确”的价值观来判定自己是否具有人性,或者符合人类的基本道德准则。到头来我们又开始将这些“正确”且“唯一正确”的性格强加于别人,希望他们的灵魂能完全符合我们的轮廓。
主人公默尔索就是这种制度下的另类。一旦他的表现不同于周围人的标准,他就被视为毫无人性。而从书中的描写,我们完全可以感知:默尔索是由人性的,他的内心世界是鲜活的。
默尔索是个如此出格的人物形象,他与这世界的逻辑完全地背离。这种境地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与世界的分离,人对世界来说、世界对人来说都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这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无动于衷。
人与世界的关系。我们彼此联结而我们并不知道世界是晦涩还是清晰,是合乎理性还是不可理喻。这些问题,贯穿了所有的叙述,作为叙述者的默尔索,在被判死刑时,仍固执地、不妥协地坚持着自我,他希望真实地活着,这即是他会在死前感到幸福的原因。
在美国版的The Stranger中,加缪写到:“他远非麻木不仁,他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
所以,检察官说会要了默尔索的脑袋,而默尔索说:“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在死刑到来的那一天,貌似整个社会都抛弃了他,实则是他抛弃了这个虚幻的、对他充满他并不在乎的恨意的社会。
“我被判了死刑,不是因为我枪杀了人,而是我在母亲的葬礼上没哭,不看母亲的遗体,忘记母亲的年龄,在灵堂喝咖啡,抽烟,睡觉,律师谴责我以杀人犯之心埋葬了母亲,认定我铁石心肠,没人相信我是一个正直的青年人,一个称职孝顺的儿子。”
默尔索说大家都是幸运者,因为所有的人都会被判死刑。这样一个人,他对自己在社会以及人际关系中的存在与自我意识完全脱离,是一个生活中的旁观者,他并不是刻意这样去做,他只不过在生活中只为自己而活,默尔索让我想起了《挪威的森林》里面的男主人公渡边君,似乎都是不温不火不作为。他们的冷漠源于理性,而这种理性使得他们与社会脱节。
我们活在当下,许多事情不能不按照规矩来,譬如母亲下葬时要嚎啕大哭,结婚的时候要说“我爱你”,在法庭上要据理力争的为自己辩解。如果你觉得你可以背离这一切,那么你终将被社会抛弃。就如同作者所说“世界是一台冷漠而荒谬的机器,而我们渐渐被它放弃,成为局外人。当社会抛弃了默尔索,默尔索也同时抛弃了这个社会。虽然生活在社会中,可是其精神却游离在社会之外,有人说默尔索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明确否认永恒,却也不为永恒做一点努力,是一种含糊的态度。当大家都那么解释世界的时候,他却用自己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故难免被排除在外。
“……我筋疲力尽,扑倒在床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醒来时我发现满天星光洒落在我脸上。田野上万籁作响,直传到我耳际。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水的气味,使我两鬓生凉。这夏夜奇妙的安静像潮水一样浸透了我的全身。这时,黑夜将近,汽笛鸣叫起来了,它宣告着世人将开始新的行程,他们要去的天地从此与我永远无关痛痒。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我似乎理解了她为什么要在晚年找一个“未婚夫”,为什么又玩起了“重新开始”的游戏。那边,那边也一样,在一个个生命凄然去世的养老院的周围,夜晚就像是一个令人伤感的间隙。如此接近死亡,妈妈一定感受到了解脱,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哭她。而我,我现在也感到自己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好像刚才这场怒火清除了我心里的痛苦,掏空了我的七情六欲一样,现在我面对着这个充满了星光与默示的夜,第一次向这个冷漠的世界敞开了我的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融洽,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对默尔索而言,真实的情感与外在的表现并没有关系,即使他爱他的母亲,但他认为母亲得到的是一种解脱,他并没有权利哭她。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是被排除在外。“阿尔及尔的阳光一如既往,如此灼热耀眼,而我却要告别这个冷漠的世界。”作者曾把《局外人》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最后在这个充满星光和默示的夜晚,再见了。我的默尔索,我的朋友,我的兄弟。
当他感到世界和自己相似时,他不再感到孤独了。他看清了整个世界,而别人还在混沌当中。这使得结尾感觉,莫尔索对整个社会有着一种嘲讽或怜悯的心态。看透了,也就超脱了。这时他与整个世界存在关系的表达方式就是众人愤怒的感情了。由于他看透了世界,他不再允许那样生活。他选择了诚实。因为世界的真相就是: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建立在谎言之上。捷克人的故事,报社人员的谈话,法庭上滑稽的辩论(在《鼠疫》中加缪明确表示了对法庭的厌恶),都证明了这一点。因为这谎言,他不信了世界上的所有的东西:社会、宗教、情感。他对一切都无所谓。他唯一享受的只是自然的东西:海水,天空,本能的欲望(这种欲望并不肮脏,因为那欲望也是那么纯洁,诚实)。也许加缪写得过于极端,不过人们总能在作品中人物与自己相通的一部分。 到底什么是生活?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我无法向莫尔索一样冷静透彻的看透世间的一切,虽然我曾经也以为这样的生活在20岁死和70岁死没有区别。
但实际上,生活的意义目前对于我来说只是活着。
只是一种延续性的动词,活着。
我承认我没有结束自己生命的勇气,这和任何关于亲情、友情、爱情都没有关系。只是缺乏勇气。
我并想不探求这世间的真理,就像——”如何证明我的存在?“。
我认为确定自己存在才是可笑的。
每个人的存在都是不固定,甚至是虚无的,甚至我在上班的路上还在想,假若此刻有人遇险,就像是小孩子在马路上,车即将来了一样。
然后我能冲过去救下来,然后光明正大的死去一样。
这让我的死亡看起来不像是颓废的人生,又似乎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也可以免去我没有勇气去死的困境,这种皆大欢喜的事情到今日还没有遇到。
说来说去似乎离题太远。
局外人的故事说的极好,没有什么值得在夸耀了,它在哪里就足够闪耀。
加缪的存在主义只有一点让我无法明了。
既然这个世界是那么冷漠的机械,为什么还要在这样的世界中寻求存在感?将‘我’昭示给所有的人有什么必要?每个人都会在时光的尽头死去,转身就会遗忘的事情,还有什么努力地必要?
于我来说连寻求‘存在’这样的真理也是无意义的。
谁知道这样的世界真理何时会被颠覆成谬论。
甚至在某些时间之后,真理成为了社会中主流规则,真理融化成了这个世界机器中一个小小的螺丝钉。
到时候会不会又有人在寻求真理了?
沦为一个局外人,或是选择成为局外人。
我只希望一件事——某些问题悄然消失,就似“到底什么是生活这样的问题?”不在困扰着我。
或许那个时候,我会同莫尔索一样,躺在星夜之下,感受到这个冷漠世界的温柔。 ■阎海东
作为主要生活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自由知识分子,加缪目睹和亲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世界,那个正好给人类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反思的机会的时代,但是,观察作品,大多数作家因为巨大的政治热情而忽略了他们赖以生存的日常———空前灾难下的人的日常,尽管这个缺憾在五十年代基本得到了弥补,如撒谬尔·贝克特、让·热内、尤涅斯库和品特等。
发现生存的荒诞需要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对人类的巨大热爱、同情和理性,这种同情当然必须是伟大悲剧式的同情,而其理性则是哲学家的理性。
于是,不同于许多人,加缪在1942年完成了他的《局外人》,那年他二十九岁,战争正在进行,更多的人来不及停下来审查自己和这个世界。
1998年时我只是对莫尔索充满同情,但是基本上误解了他的冷漠,但是当我前两天重读这本书时,我突然明白,莫尔索的冷漠是基于拯救这个世界的朴素愿望,而且,没有这个冷漠,世界无以被拯救。不理解这一点,就无法接受莫尔索最终所坦白的对这个世界的无限热爱。
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人,莫尔索最终还是被这个世界审判,即使他如此的冷漠,世界仍然没有放过他,这个审判包括了对一个社会人的全部责难,伦理、道德、法律以及宗教。然而莫尔索是个新人,他也开始了对全部的伦理、道德、法律和宗教的审查和怀疑。所以说,是这样理、智慧和貌似冷漠的对世界的怀疑和审查诞生了局外人。
面对一切必须面对的人和事物,莫尔索一再解释说他是爱他的母亲的,这就是小说开头事件的重要所在,加缪无疑是选择了一个最严峻的伦理考察实体,一个人当然是爱母亲的,但是如何爱?这个爱是否需要社会来给予裁判和督察?事实上莫尔索没有摆脱被社会裁判和督察的命运,他是否爱他的母亲,需要社会给出判断,即使他和自己的母亲达到了沟通和谅解,社会也仍然可以质疑和否定,这当然是十分荒唐的。事实上,一个好的读者,在小说开始不久就会和莫尔索一样沉在一种荒凉的悲痛中,他之所以为母亲已经离开这个世界而欣慰,是基于他对这个世界的不同理解,谁都不希望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但是人道者更关心这些亲人是如何活着的,在这一点上,莫尔索无疑是非常理解他母亲的。这一点和鲁迅的《孤独者》中的魏连殳是不同的。尽管如此,道德对人的责难仍总是比善意的关怀来得更快更持久,但是这些所谓的道德所提供的行为范式无疑都充满了表演性,而作为一个局外人,莫尔索是拒绝表演的,他坚持真实地活着,他认为表演不仅能给他人带来伤害,而且还可能带来巨大的灾难,所以,鉴于他对自己身处的这个世界的不管不顾,他把母亲送到了乡下的养老院,在母亲的葬礼上他没有流一滴眼泪,在葬礼后的第二天就和玛丽同床共枕,这些,都最终和他的杀人事实联系了起来,从而造成了对他作出“事实上道德沦丧”的评判。
出于偶然和必要的真诚,他和莱蒙·散太斯认识了;同样出于偶然、真诚和尊严,他卷入了一起与女人有关的斗殴,最后他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为什么?在法庭上,莫尔索说是因为偶然。但是这个世界和法律无法接受偶然;莫尔索说,因为那天的太阳,但是这个世界和法律无法将太阳和一起杀人案件联系起来,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来不及关心个人的精神世界和情感事实,这个世界来不及去洞察人和他们生存的日常真相,在我们自己编织的逻辑世界中,不能容纳事实上原本就在我们生存中活生生地存在的荒诞事实,但是加缪和读者都明白事实真相的确如莫尔索所言。这个世界几乎较少关心一个具体的人,而杀人的莫尔索给这个世界以警示的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全新而确切的认知方式。
在监狱里,莫尔索开始了对自己的全部审查,从而坚定了他的局外人角色,由于自始至坚持着自己,莫尔索将对自己的死亡审判看做是与自己无关的事,他最终拒绝神甫所提供的上帝,因为,他认为,如果说上帝是一种品质的话,那么他自己就是上帝。
射你,是“因为那天的太阳”
/阎海东
在加缪的小说中,主人公莫尔索杀死阿拉伯人青年后,又朝尸体连开两枪。在该作品中,莫尔索的一个言论(“我认为我的案子很简单”),把读者的注意力完全导向了另一个问题。在欧洲乃至西方文明的范围内,人们长期争持于这个“虽然很冷漠但实际上最诚实、富于人性的局外人形象,”审判莫尔索的司法体系,成为人们反思和攻击的对象。更为严重的是,直到加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几乎也少有人意识到“莫尔索之恶”。
当然,法律无法原谅人们瞬间的非理性,因此要反复追问动机,即使“因为那天的太阳,”即使“刺眼太阳晃得过睁不开眼睛,我感到头脑一阵眩晕”,答案仍不能令法官大人满意,纵然法官大人也是白种高卢人。莫尔索自然没有打算逃脱法律制裁的念头,但是毫无疑问,这个案子在他的头脑里“很简单”。不就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吗?抵命还不成吗?罪恶的、恶意猜测的道德审判为什么草他骂没完没了?还来了一个“上帝的儿子”,自称为“我的父亲 ”?
“很简单”,这是白人之于非洲阿拉伯人的逻辑。久居法国的精神病理学医生弗朗兹-法农就不这么想了。让我们通过作品想象一下白人眼中被殖民的阿尔及尔阿拉伯人,莫尔索朋友雷蒙的阿拉伯情妇,“吃着”雷蒙的,却背叛了雷蒙,是个不检点的阿拉伯婊子,雷蒙希望莫尔斯写封信羞辱他,莫尔索答应了,因为这“没什么不可以”,“怎么都行”。哪个臭婊子的几个兄弟,显然都是目光呆滞、贫穷、下贱、粗野的土著,为了替姐姐出气,一直眼神阴暗地在街角盯梢、跟踪他们。
最终,因为在沙滩上的跟踪和挑衅的目光,死于莫尔索的“日光眩晕”,并且尸体还受到补射。
但是监狱里的莫尔索认为没什么需要在进一步挖掘的原因。
潜意识杀人,他意识到了吗?完全没有他对所射杀的对象某种潜意识认知,仅仅就是失去理性吗?
这是一个现代问题与殖民问题叠加的人类精神与道德伦理困境。
在英年早逝之前,关于阿尔及利亚民族独立问题,作为享誉全球的知识分子,作为法国人、身在法国的加缪,以自己的良知,坚决地顶住了舆论的潮流和政治压力,站在了阿尔及利亚一边,是加缪良心发现了?还是我们从一开始就以“欧洲中心思维”误读了加缪?乃至于完全忽略了《局外人》所揭示的本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