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才赵
发表于 2013-11-5 07:05:42
加缪先生的《局外人》,名声远扬,也是我一直想看的书。在看完之后,我发现好书的确有它独特之处。对于《局外人》来说,独特之处在于,让读者重新审视自己在社会上的定位。
没错,读完这本书,谁都会地思考:自己是否曾经想过当局外人?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当一次“局外人”的愿望。那些风俗,那些习惯,那些……太多的旧规矩,都是谁创立下的?为什么我们要老老实实地去执行?他们中的一些,无疑并不合理啊!
没有人搞懂了那些规矩。大多数人都是在青春年华渐渐消退之下,不得不接受这些规矩。谁想过,这些规矩有没有意义?不,这样说,没意义了。规矩本身的设立,是为了让社会更稳定地发展。得到一些,总得失去一些。所以,为了社会的发展,或许我们该接受。但是,社会的组成,难道不是人么?难道,我们就不该设立更人性化的规矩么?
这件事,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西风独
发表于 2013-11-5 10:32:58
在文青还很时髦的1980年代,我的文学野心遭到《局外人》的无情打击。如同一个立志要写出伟大的五言绝句的人,被“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给砍翻在地。
1940年5月,年仅26岁的加缪完成了《局外人》的写作,伽里玛出版社1942年6月15日出版,轰动巴黎。1958年3月10日至5月2日,台湾《联合报》副刊连载施翠峰翻译的《异乡人》(台湾译名),《局外人》的第一个汉文版就此诞生。1961年12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内部发行了孟安翻译的《局外人》,作为“西方文艺的反面教材”,“供领导机关和高级研究部门批判之用”,印数1500册。我看到的孟安译本出现在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出版的《诺贝尔文学奖金获奖作家作品选》(上)。
迄今,《局外人》以700万册的销量成为法国最畅销的口袋书,在中国的热度稳中有升,小小的台湾至少出了18个版本,大陆的19个版本确乎是多乎哉不多也。从译名来看,“局外人”更为贴近、契合作品的主旨和普世意义,比“异乡人”高明许多。
回头体味,当年灵魂深处的震撼依然存在:26岁?高山仰止。不知天高地厚的我逐渐明白,自己头悬梁、锥刺骨,到62岁也不可能写出这么伟大的作品。
弥漫在《局外人》字里行间的悲悯与愤怒,偶尔露出冰山一角的歇斯底里似的黑色幽默,通过一件件充满现场感和质感的凡人小事串联起来,以最传统的小说形式呈现了一个最现代的故事:“一位毫无英雄主张、单纯愿意为真相而死去的男人”,在荒诞世界里的挣扎与反抗。
感觉《局外人》的开篇比《百年孤独》、《情人》还要精彩。不必搜肠刮肚、拈断髭须,几句大白话就奠定了整部作品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氛围和基调,作者镶嵌在骨子里的绝不向世俗低头的傲慢与强硬扑面而来——
先看郭宏安的译笔: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再看孟安的:母亲今天死了。也许是昨天死的,我不清楚。
从语境分析,“我不清楚”较“我不知道”更为准确。关键在于,“我”是谁,怎么会连自己的老妈哪天去世都搞不清楚?简约而又充满张力的文字,立刻把读者的胃口吊了起来。
小说第2自然段有句话,郭宏安译为“我乘两点钟的公共汽车,下午到,还赶得上守灵,明天晚上就能回来”,而孟安则是“乘两点钟开的长途汽车,当天下午就可以到,这样,我还来得及守灵,明天晚上就可以赶回来”。
有论者认为郭宏安先生的译文好:从“赶得上”和“来得及”的细微区别,可以看出主人公对于母亲的葬礼十分淡漠;“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的区别在于,前者淡化了旅途劳累,突出了莫尔索的麻木和机械,更加丰富了人物形象。
窃以为,“长途汽车”强调路途辛苦,“这样”、“来得及”将内心的小九九和盘托出,“赶回来”的“赶”字顿时成为点睛之笔,莫尔索急于回到原来生活轨道的心态一览无遗,整个句子的语感也更为自然、从容。孟安先生对作品理解之深、笔头功夫之精湛,当可成为王小波推崇的“比拼内力”的注脚。
人们往往被加缪在写作技术上用惊人的冷静制造出来的表面上的疏离和冷漠所迷惑,从断定莫尔索的麻木和机械表现了资本主义对人性的摧残,到余杰认为莫尔索“丧失了爱的能力”、马原宣称他发现了加缪对自身的冷漠,都无不如此。
巴尔加斯略萨非常厌恶“局外人”:“他反社会的行为,他那偏离社会共同体规定的心理和道德。”王朔《美人赠我蒙汗药》的观点极具代表性:莫尔索是“一个极端冷漠的人,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对情人的爱可有可无,对自己的生命没有任何热情”,“加缪把他的冷漠或麻木推向极端”。
对“局外人”(实为反抗者)的大面积误读,不能不说是文化交流中出现的更大的荒诞。联想到2007年轰动全国的“彭宇撞人案”,彭宇一审败诉,不是因为他在法律上被证明确实撞过人,而是他出于怜悯之心的本能行为,与社会“情理相悖”,借给伤者看病的200元钱被认定为“赔偿款”!法官对社会情理荒谬、狭隘、自以为是的理解和归纳,生生把彭宇整成了“局外人”,上演了一出“做好事遭雷打”的活剧。
将莫尔索当成对一切都无动于衷、漠然置之的局外人,与“法官”可谓不谋而合。莫尔索被判死刑,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他随遇而安、追求本真的生活态度和未受世俗污染的纯真品质激怒了这个虚伪的世界。面对一个善良、温和、通情达理的过失杀人者,人们竟然觉得他在道德上犯下了不可思议、无可饶恕的罪行。
加缪悲愤地说:“《局外人》表明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在哲学随笔《西西弗的神话》里,加缪问道:“无论在什么地方,当一个劳动者赤手空拳面对坦克,高喊他不是奴隶,我们怎么能无动于衷?”一个儿子在母亲的葬礼上没哭就被判处死刑,难道我们就能熟视无睹?
莫尔索不是不爱妈妈,他只是厌恶撒谎和表白;他谈不上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性格内向、乐于助人,不喜欢说废话,不愿做违心的解释。一个看似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在人海里溅不起一点浪花的小人物,就因为比别人活得更为真实,拒绝向社会的潜规则妥协,羞辱了这个伪善的社会,便被社会情理和荒谬的司法、道德审判体系排出了“局外”。
在检察官向陪审团呼吁“我向你们要这个人的脑袋”,法官以大得吓人的法国人民的名义宣判莫尔索死刑之后,确信自己无罪的莫尔索拒绝向法官求情和做最后的辩护,为临终前喷礴而出的愤怒打下了伏笔:“为了作一个好的结束,为了避免感觉自己太孤单,我只要想我受刑的那一天,一定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咒骂的呼声,就行了。”
这位另类英雄的结局,让人想起苏格拉底的遗言:“该动身了。让我们分道扬镳:我去死,你们去活。哪条路更好,只有上帝才知道。”
所谓术业有专攻,亚里士多德写不出荷马史诗,如同纳博科夫写不出《纯粹理性批判》。加缪的独特性在于,兼具诗人的激情和哲学家的深邃,这种内在的强悍,使其能够向笔下的人物倾注更多更深刻的同情,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和妙到巅毫的文学语言完美地阐释他的人生哲学:人活在这个荒谬的世界上的唯一职责就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他的反抗、他的自由、他的激情。
罗兰巴特认为《局外人》是“出现在历史环节上完美而富有意义的作品——表明了一种决裂,代表着一种新的情感”。这种决裂,意味着荷马、施耐庵、司汤达、巴尔扎克开启的文学传统有了新的发展空间。人们可以用更理性更冷静的目光审视这个冰冷、荒谬的世界,抽丝剥茧地展示人性的高贵与残酷。
1942年,一道崭新的隐含了无穷奥妙的文学之门,就这样被一位“局外人”轻轻地推开了。(《外国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