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拿$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我把这本书弄丢了,在去外地的飞机上。在丢之前,它静静的躺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封面已经被撤掉了,印刷着字体的纸泛着烟屁上过滤嘴儿那种黄颜色。书角不规则的翘起,像是告诉我点什么。可我,却什么都不想听。
这本书对我来说有些像是初恋。得到她是在高二的暑假,从窗外树叶里透过的光下,她对我是新鲜的,却又像是我等待很久的慰藉。我相信着她告诉我的一切。我相信我在大学里我一定会找到一个像阿莱一样的女孩儿,和我在一起很多年,只到离去。我相信我会有很多好朋友,相信他们有很多很多的故事,只到厌倦。我相信我自己也会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故事,只到被生活折磨的懒得再去回忆。
明年就该毕业了,这三年半,却和书里写的一点都不一样。就好像是初恋,不过是爱情的一个骗局,而且永远不可能是结局。我好像从没有在学校里找到该找到的爱情,更没有那些有故事的人相伴。住过一年宿舍,同学无非就是魔兽世界,DOTA。蹲在宿舍和学校过街天桥下看着永远不会属于自己的姑娘。黑丝袜对他们来说就像是X光旁边的黑影,让他们的眼里喷射出的光芒更加炙热。同班的女生,我几乎从没有过交流。很多人都不知道名字,她们每次看到我都是鄙视的眼神。我不是不在意,却永远找不到原因。
顺着学校东门到五号楼,去上那些“不得不上的课”。顺着人潮的方向,却感觉像是水流里的一颗石子。不是因为融入,而是被一股力量排斥着向前进。学校里最喜欢的那个叫小小的小饭馆。不大,却充满着热情。在那里看见过打架,经历过逃单。看见喝醉的人像是煤气罐一样被抬出去。坐在旁桌的学生总用那么多话题。好像啤酒还有,肉筋上还有没有凝固的羊油,他们就可以永远这么说下去。
那天夜里看见同学的QQ签名说离大学生活结束就还有一个月。我突然有些慌张,打电话问他为什么。他说下个学期就没有课了。不需要再来学校了。大四的上半学期,他们忙着考研和出国。可我绩点太低,出国没有学校会要。考研,更是像个笑话。于是还像原来那样自欺欺人的生活。明明知道一只脚应该踏入社会,结果却把自己的鞋扔了进去。自己光着脚站在门外,故作镇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突然很讨厌这本书。因为大学里的青春,好像是灰色。而就这一点,正好被这本书说中了。印象最深刻的情节,阿莱,华扬和“我”一起复习考试,仨人像打了鸡血一样使出各种怪招。又敲砖茶,又车轮战的。当时高中考试前突击复习的夜里,总是看看这段。可到了大学,经常裸考。考的时候抄邻桌,抄到40分就交卷。很羡慕他们那样,在大学里的小团体。虽然最后是分崩离析。但总好过我这样,在每个圈子里都有过短暂停留,然后再离开。大三以后突然迷上了散步,每天晚上都要出去溜达,顺着王府井到美术馆后街,到平安大道,最后顺着五号线走回家。有时候想起这本自从大二就放进书柜的书,才理解他为什么会说自己总是在走。走过大半个北京,却没有目的地。在家里,总是会莫名的烦躁。烟在屋里循环,可打开窗户又会冷。父母进来想找你谈心,弥补家庭的裂痕,可你一点都不想听。QQ和MSN里上线的人会让人莫名的烦躁,不想搭理。而不上线的人却又让你禁不住去瞎想此刻她在干嘛。只有走在大街上,脚踏着那些磨损的水泥。在大街上晃悠,那颗不安的心才能得到宁静。
旅行的目的地是一个从未去过的城市。路途遥远,飞机也要4个小时。所以我翻着书柜,想找一本书。看着不累,却又意思。突然她从书柜上面的一角掉了下来,封皮在掉落的过程被撤掉了。我拿起她,放进了背包。飞机上人很少,我在靠后位置坐下。周围没有人,也没有声音。就着灯光,我翻看着。越翻心情越差,于是便把她丢在了旁边的座位。被一阵颠簸弄醒,睁开眼睛,看见窗外的霓虹,才发现已经到了目的地。解开安全带带着行礼,准备下飞机。临走前,我看见她躺在那里。很难解释我为什么没有带上她,也许是因为睡糊涂了。可也许是因为,我想丢掉这些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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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US$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大二的时候一哥们推荐给我,看了第一页就停不下了,一口气读完。后被宿舍的兄弟们争相研读,里面一些经典无厘头的话成了我们晚上熄灯后躺床上胡侃时的常用语,一般是边说边笑。最终这本书成了我们宿舍的舍书,并通过我们舍在全班的男生中发扬光大。怎么说呢,这本书极其颓废,偏偏又很真实,看了以后我一度非常迷茫,对生活对未来产生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惧,天下虽大,但觉无处容身,触目所及都是一片灰暗。但我想,这正是这本书的成功之处。因为恐惧,所以你会想方设法去避免,并且通过这本书,对社会,对人性有了一个底限式的心理准备,不会让自己甫一毕业,就因多年受填鸭式的具有浪漫主义情节的中国教育熏陶而迷失了方向。里面周文与阿莱的爱情故事感人至深,也是我久久放不下这本书的关键原因,从他们的相遇相识,到在一起相依相恋、胡天胡地,再到无奈分手,各奔东西,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熟悉又陌生,被一层淡淡的忧伤笼罩着,总是在不经意间触动一颗颗柔软的心。青春苦短,真情难寻,人生充满了无奈,所有人都在无奈中艰难前行,在岁月的催促下,不得不强迫自己把最珍贵的情感深埋心底,捡起世俗,带着各式各样的面具前进着,生活着,老去着,我想,揭露现实中的阴暗还在其次,为了真情努力,为了真情改变自己,抓住真爱、改变生活才是这本书最终想要表达的。
青春万岁,真爱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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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呆$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幸好是大学之后读的此书,否则可能消沉的感觉会在《草样年华》的基础上再绝望一丝,其实每个时代的大学生都有一本难以摆脱的大学潦倒生活样本教材,我的那本是《草》。之前的人可能就是《晃》。
《草》给我的记忆已经模糊,这种书也不值得再回味,毕竟受众群是有一定年龄限制的,我勉勉强强看《晃》,就有一点耽误时间和过时不候的感觉。
大概《草》和《晃》都提到一个生活过于随意没有长远目标最后潦倒的大学男子和一个学习良好,善良贤惠,只是最后步入社会比男子更早面对现实,出路不错的女子。都提到搞乐队,都提到各种大学才有的乐事,都毫不掩盖地描写他们的荷尔蒙如何在大学尽情飞扬。
很鄙视书中这样的大学生活,碌碌无为整日混事,我可以确保我不是整日混事,但不敢跟碌碌无为划清界限.至于晃不晃悠不悠,反正我知道自己走路爱晃悠,其他一概不清。
我因为从小音乐的天赋是一毛都没有,外加有点阴影,所以一直对会乐器会唱歌会搞懂五线谱会搞明白节奏快慢的人有崇拜近乎仰视的习惯,也不自然的有一点羡慕加嫉妒。
大学前幼稚地以为只有好像整日喝酒外加会搞音乐才有机会过我淫荡地幻想的那种日来日去的日子。可我不爱喝酒,顺带放弃搞明白那些音节的权利。
不过大学之后才明白,会音乐只是搞姑娘的充分非必要条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依旧认为能组个乐队是件很拉风的事情。或许因为这确实是
也许是这段日子,无从发泄的缘故,巧遇这么一本内容煽情浩荡的小说,外加回忆自己的春事一段一段。才搞得自己整天想些一天一日一日一天的酣畅情景。
不过作为一个正常的血气方刚的男子都应该向往这种整日寻欢作乐的感觉。所以我原谅自己的龌龊。
书最后的结局是悲伤的,要不悲伤可能就没意思了,就揪不动广大读者的心啦。我承认读到最后,那种想在一起,想把对方留住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给对方一个温暖的靠山的那种感觉,可以说是绝望的,我被感染地不住摇头皱眉。
搞姑娘,喜欢姑娘,爱姑娘,娶姑娘,那是多么多么的不一样。
其实每个人的大学都是一本,悲欢离合嬉笑怒骂,要是会写愿意写,像这种大白话的文章,也会吸引人。不过老活在记忆里有什么意思。既然大学之后才看到,就当是个乐子,跟自己现在的生活划清界限,不要随意沉入书中的惆怅。
其实书中最引我共鸣的就是周文和阿莱住的那房子,安定门,书中原话:“过了安苑北里,过了小关,过了安贞里商场,过了安贞桥,过了北京五金工具厂、甘水桥、蒋宅口、地坛,又绕着安定门桥转一圈掉头,然后一直到我的楼下”那是他们家!?那也是我家!
总之看的时间不对头,感情调动也不充分,只关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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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宁$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总觉得它和《草样年华》如出一辙,不过还是非常好的小说,让乏味中的人懂得一点生活的悖论,爱情不一定象写小说,随便你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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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爱上石康的书,就是从这本书开始的,虽然看这本书的时候已经离开校园很久了,过着标准的上班族生活,没有激情,没有斗志,没有新鲜感,但是看了这本书后,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心脏被手紧紧地包裹住,然后用力地捏了一下,然后感觉能渗出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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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不晓得哪里听来的话,说石康的《晃晃悠悠》大学期间看不得,看了人会颓废掉。所以,明明在学校图书馆里推荐购买直到预约成功了,还是没有去借,一直憋到毕业再看。我的习那种郁闷,但另一方面的危险就是,我随时有可能掉入情节的陷阱中拔不出来。
这书果然叫人郁闷,若世间的人事物都如书里写得那样黑暗,那也干脆不要这世界算了。主人公自诩是一路偷考卷走过大学的,同时我发现他也是一路出轨地走完他那段所谓的八年爱情的。愤青,摇滚,流氓,加上北京人语言的那种独有的贫和愣,反正都是距离我很遥远很遥远的生活,作为读者的我也无非就是凑热闹看个故事好了。
然后,很意外地,书写到一半,主人公和他那群狐朋狗友坐着漫长的列车,往厦门去了。80年代末的厦门岛,可以借宿的厦门大学,有海防堤的白城,据说有碰碰车的鼓浪屿……主人公在那里碰到了一个中文系女生,其实也只能算外遇之一吧,但从厦门到北京,她两次成为主人公与女友战争的导火线。鉴于情节这么峰回路转,且出现了这么个关键人物,我不得不八卦开去。
后来书里又有个细节,说主人公其中一个玩音乐的朋友写歌出名了,明言人一看那歌就是《同桌的你》了。于是老狼,以及传说中的我们师姐的知音版爱情故事,又再一次浮上脑海。我敢肯定,石康在厦门,一定有故事。于是,在网上搜到了他的博文《厦门你好》,嗯。
撇开厦门的八卦,回头来说这书。主人公的女友是这么劝告他的:“难受的时候,不要对别人说,因为说了也没有用。”丢掉书里的靡靡,丢掉书里的落魄,这句叫人悲伤的话,却是真理。
ps:相当欣赏文末一气呵成的那段长篇自语,虽然看了会叫人绝望和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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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年华$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初见书名会不解,从头读完一遍却一定觉得这四个字透彻无比。
原来所有的青春,无论任何年代都有些混混沌沌,晃晃悠悠。
石康,这位跟老狼一波儿的作家,他的书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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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钻石$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别告诉别人你今天难受过,什么也别对别人说,因为说了也没有用。
一个女孩哭了,传闻她爱了华杨好几年,现在仍未死心,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她长得非常难看,当然,哭起来就更加难看,在她哭的时候,竟有人悄声说:“这老太太怎么了?”
意义广泛的无事可做可概括为一种状态,这种状态就是从东到西,从学校到学校外,从朋友到情人,从食堂到商场……的晃晃悠悠的状态,当然,这指的是精神状态。
华杨和辛小野在一个月前因为辛小野可能怀孕忧心忡忡地过了十几天,结果辛小野到医院做了一次人流后一切照常,华杨在此之后多了一句跟辛小野吵嘴时威胁用语——“我让你肚子里长小人儿!”
以前,我认为我们,所有的我们,包括那些曾经的我们、现在的我们和将来的我们,是一些怀着梦想,扇动着破烂的翅膀妄想飞到云端的傻瓜,是一些特别的人。现在,我不这样想了,我们只是千千万万人中的几个,并没有什么特别意义。
如果文字还是有些意义的话,我想它的一个意义在于,文字能够记录某些东西,那些东西会随着岁月流逝而从某个人身上完全消失掉,我是说那些失去以后不会再来的东西,就像童贞之类的东西,它们往往在一个人的身上只出现一次--
——《晃晃悠悠》by 石康
石康,就那《奋斗》的编剧,《晃晃悠悠》是他27岁的作品,算处女作吧。
作为一个北京土著,我不能不说,他的书特地道,挺乐。很多地方估计只有北京人才觉着可乐。外边儿人就觉得无聊或者雾水了。他塑造的人物就是一典型的北京愤青儿。混大学,玩乐队,抽烟喝酒,爱吃火锅,听老狼,泡吧,打台球,打牌,爷们儿,大气,痛快,牛掰,仗义,心怀远大理想却因为理想的不断幻灭感觉空虚迷茫。。。有股子傲劲儿,想成大事儿,却又有点八旗子弟的纨绔和玩世不恭。心底里谁都瞧不上却不得不在现实中一再低头。就这样一男的。虽然我的朋友里没有这么全面典型的;但我认识的北京男的,纯的,或多或少都有某几方面。
语言更没得说。读着特亲切。会心和骄傲的亲切。有一些我也不知道,譬如说“嗅蜜”,我就没听过。
《晃晃悠悠》一书,尽管过多的“空虚”“迷茫”“无奈”“叹息”有无病呻吟和矫揉造作之嫌;大段插入的景物描写生硬、冗余、做作,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为了反衬心情,段数太低,像中学课堂分析的作文。。。。
但是他描写的状态却极其真实:从年少轻狂自命不凡中跌落现实的心理落差——身边者众;文学青年的理想破灭——我是一个;深爱的女人嫁了大款——屡见不鲜。。。。。
感同身受,所以看得很快很尽兴,好像非常理解,但又隔着一层。感觉写的是身边人的事,却又不是自己。
另:后记极其值得一读,与正文相得益彰,最好的注脚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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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国$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上大学的时候看过一边这本书,当时觉悟还不高,隐隐觉得有点别扭,但是还无法给一个系统的总结,现在终于可以一言以蔽之的总结了:这书写的真装B!
这 书就是想告诉大家这样的一件事情:我是个流氓,但是是个不同于一般的流氓,首先我是个有文化的流氓,其次,我是个做事淫荡,内心纯洁的流氓,换句话说,我 就是个纯洁小男生和十恶不赦的大流氓的结合体,而且是个把流氓的好处都沾尽了的内心还像一个纯洁小男生那样的人,你不能从道德的高度鄙视我,只能从肉体的 角度羡慕我,因为我有巨纯洁的爱,当然更绝的的是还有个更二的女人这么爱着我,而且不离不弃,颇有琼瑶小说cosplay的感觉。
这就好比一个女人,想要勾人,却还遮遮掩掩,一边show大腿一边砌贞洁牌坊,最后总算在刚刚砌好的贞洁牌坊下跟人大干一场,然后自个可怜自个,故作迷失装,他想告诉大家,虽然刚刚高潮了,但是是贞洁的高潮,而不是放荡的高潮,这是个现代的的解构主义的高潮,而不是如同金属迷幻摇滚MV那般形而上粗俗的高潮,为了显示这个高潮的牛B之处他还用很多牛B的哲学家做衬托,这些哲学家的牛B到了即使他往里边加两个他小学同学的名字,也不会被大家发现,因为当大家看这些名字的时候往往一带而过,直接找下一个标点。
这样的小说的套路在于,做事一定要不走寻常路,但是结果却还要归到寻常路上,比如,上学,不能念书,一念书,你就傻B了,但是你一定要考上大学,一定不能被劝退,谁愿意看一个大学都没毕业的傻逼的文章啊,楼下发10个馒头弄5个民工讲的故事可能都更有意思一些。于是就有了心理的优势,那帮傻B天天上课,最后的结果还是和自己一样,而自己同时还有个不知道为什么的爱自己爱的死去活来的傻妞在家,天天大练神功,爽吧。但是最后一定要毕业,毕业后还要能赚到很多钱。
再说那妞,一定要是特纯的,纯到不谈任何功利,而且这爱情还要经受考验,像什么搞搞外遇,睡了别的姑娘,上了自己的兄弟那种根本不算什么,变态点的加上些乱伦或者同性恋啥的,反正一定要像电子游戏那样时不时的冒出一个大怪让两个人打打,而这些风雨最后都将过去,而且不论什么情况,两个人都要渗着不能结婚,一结婚再离婚在分财产杀人什么的,那就是侦探伦理小说了。两个人最后一定要倒在一些不知所谓的事情上。因为这爱情太纯了,最后只有死在追索这纯纯的真爱的路上。
搜狗输入法常常分不清“纯”和“蠢”
总之,男的要耍,女的要轴。
这么二的女青年有么?当然有,但是能轴这么久的,这情节就跟他从来没遇到过点名的老师一样,非常科幻。
但是我还是会给4颗星,因为这么装逼的文章我也写不出来,另外,虽然我第一次看没看懂情节,但是乱搞这个口头语算是学会了,也算是对我的人生有点贡献吧。
总之,这是部合格的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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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小$
发表于 2012-10-28 14:43:16
读遍整本书,阿莱给我的感觉是最鲜活的,也是最具有穿透力的。
她的形象永远不过时,趁年轻拼命享受生活,到年纪嫁一个不爱但有钱的男人。石康原来就是这么写的么?阿莱是一个令人心动的女子,聪明、温柔、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把生活和理想分的异常清晰。她一定会永远爱着周文,周文一定会永远后悔没有娶到阿莱。
出租房、半色情的描写、狂放肆意的大学生活、北京这座城市、不断推进的年代,这些勾勒的并不是别的,我想勾勒的就是阿莱这样一个角色,当然有点主观,但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在其他角色的身影渐渐隐去的时候,阿莱却变的异常鲜活,鲜活到我甚至觉得我就是周文,他的撕心裂肺和百般无奈就是我真真切切的感受。
阿莱的涅槃,从为爱无私付出的女孩到为钱嫁给马来鸡巴的女人。不是她庸俗,是生活本就如此,谁都希望过上好生活,为了好生活必须牺牲点什么,阿莱牺牲了幸福的婚姻。阿莱的涅槃,不是一个人的涅槃,而是几代人的。爱情永远不能换来面包的吧,不然阿莱为什么要走呢?
这本书有很强的带入感,因为只要读过大学,特别是男生,特别是经历过那些事情的男生,都会有所共鸣,颓废不是生活的全部,但阿莱却是生活的标杆,为了这样的女孩,阿米尔,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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