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你我他 发表于 2013-5-26 11:11:56

布鲁克林有棵树 - 书评

  《布鲁克林有棵树》与《安琪拉的灰烬》属于同类小说——是“成长小说”,也可称为“家小说”。它写了弗兰西一家子的故事。一个感人的大故事里镶嵌着无数的小故事,而所有这些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
  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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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nd 发表于 2013-7-28 05:07:26

         小时候,我不信出身,坚信无限美好的未来。后来我发现,基因它真的决定很多事,麻雀终究是不能翱翔蓝天的吧。但弗兰西可以做到,她十五岁就在假期挣到了比父母还多的薪水,她自学进入大学,超越了母亲,超越了祖母。因为她生在一个有着无限可能的自由国家,正像书中说的那样。
         今天的中国就是这样一个自由的国家,至少在这个城市是这样的,无论什么出身,肯努力就可以进入天堂,自甘堕落地狱一样会等待着你。这个社会有太多不可思议的成功,也有太多不可理喻的愚蠢,路在脚下,你自由选择。
        还有凯蒂的思考,我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评判凯蒂的其他方面,但我肯定,她是一位智慧而坚强的母亲,她懂得爱,懂得赋予孩子们那些温馨的瞬间。
        这本书里有坚强的女人,懦弱的男人各人们的无奈,和这个社会最真实的友爱与辛辣。
        弗兰西告诉我,一个撒过谎,没有朋友,贫穷得愿意舍弃尊严的女孩也可以有温暖的明天。只要她愿意,

S2free 发表于 2013-7-31 17:46:11

  我一直认为书有自己的精神与灵魂,也许不像人有自己的意识,但也有自己的特点与爱恶。一个人,有一个意气相投的朋友是一件幸事。碰见一本意气相投的书同样是一件幸事。
  
  我小时候喜欢读的书是鲁滨逊飘流记,那时的我喜欢鲁滨逊的自由洒脱。
  
  渐渐长大了,慢慢就不去翻它了。有幸的是,我又找到了一本意气相投的书。
  
  最初知道这本书是看了朋友分享的人人,称这本书是白羊座的治愈系神书。于是就看了,于是就喜欢上了。
  
  我并不相信所谓的什么星座,什么占卜。可也耳濡目染了解过一些,怎么说呢,我是白羊座,也是有白羊座的一些特点吧。自大、乐观、勇敢?也许吧,但无论怎样,我总是过分理想化。
  
  可能拥有一个梦想就有这样的问题,尤其是你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捍卫你的梦想的时候,这个问题便尤为显著。我们都是常人,也许是稍微聪明一点、稍微幸运一点、稍微有毅力一点,于是我们获得了比别人多一点的力量,于是我们有了梦想,我们希望我们可以自由得生活在这篇天空下,我们希望可以去改变这个世界,我们希望自己可以有不朽的青春。然而,我们还是常人,即使拥有的一点点力量,我们终究是凡人,不是脚踩七彩祥云飞来飞去的仙人,于是我们注定会遇上各种失败、各种挫折。
  
  人生是一场修行,每一次挫折每一次打击,对我都是一场历练,一次提高。成功可以带来名望?财富?但是对能力的提升却有限。失败则不同,虽然失败苦涩,令人受伤,但是只要扛过去了,只要挺过了失败,就是一次提升。
  
  又想起了听过的一个故事,说是一头驴掉到了井里,农夫想了很多办法都把它弄不上来,最后就想干脆砸死算了,于是开始往下扔石头。驴开始很伤心,后来就不伤心了,它踩着一块块用来砸他的石头爬了上去。
  
  人生是一场修行,世界是江湖,江湖如井。人入了世,就再难超脱了。所以最后的理想,幸存的很少、很少。我们带着理想,带着修行获得的力量,进入这个世界,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不会顺利。渐渐得我们就要学会受伤,学会疗伤。这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
  
  我也经常会迷茫,如果我没有梦想,碌碌一生,也未尝不是幸福的。但是就如月亮与六便士中说的,我有了梦想,就像溺水的人一样,我必须要抓住些什么,要不我就会迷失,迷失自我。
  
  布鲁克林有课树所描写的世界,并不美好,但是他里面充满了希望,充满了纯真,充满了我所希望的,充满了这个复杂的社会所需要的单纯与美好与奋斗与希望与坚持与许多许多。
  
  总之,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感动,因为这本书。

Rose 发表于 2013-8-1 17:01:35

      布鲁克林于我,是一个充满了亚文化的地方。很多艺术家,很多犹太人,很多中欧和东欧的移民,很多嬉皮士,到了晚上不太安全,差不多就是我对布鲁克林的原始印象。
      有天和朋友吃饭,我问她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她说是她小时候看的《A TREE GROWS IN BROOKLYN》。这是一本关于一个女孩的书,一本关于她的成长的书。她的名字叫Francie Nolan ,一个布鲁克林女孩。
     那时她住在一个小房子里。夏日的星期六,Francie的例行活动是收废品,用换得的钱去买甜点。再到图书馆借一本书,然后坐在消防逃生小隔间那里看书消磨时光。院子里有一棵树,夏天长得非常茂盛。Francie就在那棵树的陪伴下慢慢成长。
      学期一结束,我就找到了这本书开始读。读到后面,那棵树不见了踪影,因为Nolan一家几经搬迁。但是,我却觉得,Francie变成了书名里的那一颗树。
      简单介绍一下主要人物。Francie的妈妈叫Katie,爸爸叫Johnny,弟弟叫Neely。
      之前自己也算是读了很多关于人如何在困境里挣扎的书。起初有一点担心《布鲁克林有棵树》会不会是陈词滥调。开篇没多远,我就被作者细致的描写吸引了。
      故事从1912年一个暖意融融、懒散的周六开始。这是美好的周末。如我开头所写,Francie在享受着她童年的悠闲时光。直到你读到Francie如何在妈妈的指导下去购买即将被扔掉的面包,如何在不同的肉店分别购买炖汤的骨头和碎肉并且要忍受店主的谩骂,如何和弟弟一起收集废品去换钱好买糖果,以及为了得到那多出的一美分甘愿忍受脏兮兮的收废品的男人来捏自己的脸蛋。一天晚上他们的父亲得到一个在一场婚礼上当waiter的机会,半夜两点回到家,带着一包婚礼上剩下的、看似奢侈但是并不好吃的食物。两个孩子把所有事物都吃光了。他们究竟是有多饿呢?原文是 “They could have digested nails had they been able to chew them.”要是能啃指甲他们连指甲也能消化……这时你才意识到,Francie和弟弟Neely从来也吃不饱。短缺这个清贫的家庭永恒的状态。
      爸爸Johnny没有固定工作,靠着短暂的唱歌演出和侍餐赚一点儿钱。他有才气,长得好看,妈妈Katie当年还是从自己最好的女朋友手上把Johnny抢过来的。当然Katie也是让人倾慕的美姑娘。年轻冲动,他们认识不到4个月就结婚了。她17岁,他19岁。度过了蜜月期,Katie才发现自己也许犯了一生中最大的错误。Johnny非常软弱,并且是个醉鬼。他在还没有到投票的年龄就有了两个孩子,他觉得自己的一生还没有开始就完了。Katie也这么觉得,她不想这么早做母亲。但是他们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Johnny好似信奉佛教,但是Katie却信奉西西弗斯。 Johnny酗酒成性,Katie却一直在不停努力工作,一直挣扎和反抗命运。
      Francie的外祖母Mary在Katie生下Francie不到一天后,坐在床边与Katie长谈,告诉她女儿应该如何教育孙女儿。她说起为什么她的家族离开奥地利而来到这个国家——因为希望,因为下一代有取得比父母更高成就的通道。而在奥地利,儿子是不可能取得比父亲更高的地位的。 “In the old country, a man is given to the past. Here he belongs to the future.” 我想,这段独白对于移民文化深厚的布鲁克林地区有特别的意义。不禁联想到乔纳森·弗兰岑在《自由》里写到的,"People came to this country for either money or freedom. If you don't have money, you cling to your freedoms all the more angrily. Even if smoking kills you, even if you can't afford to feed our kids, even if your kids are getting shot down by maniacs with assault rifles. You may be poor, but the only thing nobody can take away from you is the freedom to fuck up your life whatever way you want to.” 短短几句话把这个由移民建立起来国家的移民史全给概括了。
      阶层固化在美国并不是没有。并且我在美国的生活经验让我觉得这个国家永远也摆脱不了谈论种族的传统。在马丁路德金去世后半个世纪,身在这里仍能深深感觉到没有写在纸上但是渗透社会的种族隔离。但是,自由所带来的流动性仍然提供了相对广阔的上升通道,使得相对严重的社会阶层不平等在美国人眼里并不那么严重。美国人,特别是身处底层的人,相信他们是有机会跳到社会的中上层的。
      Mary又嘱咐女儿每天要给孩子读一页伟大的书——Mary自己不识字,但是凭着自己的见识,她推荐了莎士比亚戏剧全集和《圣经》。 Mary还提到希望自己的后代能拥有一小片自己的土地,因为她的家族是农民出身。 “But to own a bit of land is better; a bit of land that we may hand down to our children…that will raise us up on the face of the earth.”讽刺的是,这一小片土地,是以墓地的形式出现的。在Johnny死后,Katie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办丧事。Katie苦中作乐,对孩子们说,现在我们总算是有块地了。
     “The Nolans conformed to nothing except what was essential to their being able to live in their world.”这话不假,尤其是对Francie而言。她的童年和少年几乎是在不停地和贫困和各种突如其来的灾难打交道。最让我心碎的一次是,还未上学的她有一次用极其羡慕的眼光望着在拍打黑板擦的一个女孩子。那个并不善良的孩子引诱Francie前去观察黑板擦,却趁机将粉笔灰拍打进Francie眼睛里。Francie死死地闭着眼睛,强忍着不哭。她居然还问: “Why don’t you cry, you dockle?”读到这里心里一紧。但是这里还没完。Francie一个人默默地回家,走进全黑的地窖里,等待着那股几欲吞噬她的难过一点一点消散。那段描写,读来令我心碎。
      Francie和妈妈的关系也非常有趣。她们因为太过相像—相像的要强,相像的坚韧,使得她们不能亲近。不止一次,妈妈明确地显示出对于Neely的偏爱。而每次给出的理由也几乎一样:Francie不需要妈妈操心,不管怎么样她都能够把事情理顺。而弟弟Neely却需要支持和推力。
      Francie内心里不止一次想着 “Mama is somebody”。是的。Katie是个人物。对她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在于,在他们极度贫困的时候,它允许孩子们每周有一次可以把喝不完的咖啡倒掉。在Francie的初中毕业Party上,她不顾众人说她傻,给了waiter非常可观的消费。她觉得要适时让孩子们不去考虑节省的事情,体验浪费的快感,以及从这种低廉的浪费行为里得到尊严与自我价值的认同。想到弗洛伊德。他曾说,应该给孩子穿精美的衣服,因为这样做给孩子的潜意识灌输了一种观念:我是一个有价值的、宝贵的人,我配得上这些美丽的衣服。
      爸爸Johnny在得知自己不久将有第三个孩子的时候,心绪很复杂。再一次酗酒之后,他突然死亡,留下Katie一个人苦苦支撑这个家庭。好在每当Nolan家身处绝境总能化险为夷。
      Thank god,经历各种失意、不顺、苦难之后,Francie在14岁时便得到了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报刊阅读员。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她暂时放弃了读高中,但是她却努力直接考进了一所大学。弟弟Neely也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并立志成为华尔街的一名交易员。妈妈Katie得以和一名前任警官McShane结婚,从此不用再为钱发愁。而第三个孩子Laurie也将过着和哥哥姐姐截然不同的、衣食无忧的生活。
      当Francie开始为爱情所困,作者便收笔了。前路漫漫,等待着Francie的还是一条未知的人生路。让我以Francie的一段祷告词作结:
      “Dear God, let me be something every minute of my life. Let me be gay; let me be sad. Let me be cold; let me be warm. Let me be hungry…have too much to eat. Let me be ragged or well dressed. Let me be sincere-be deceitful. Let me be truthful; let me be a liar. Let me be honorable and let me sin. Only let me be something every blessed minute. And when I sleep, let me dream all the times so that not one little piece of living is ever 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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