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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于我,是一个充满了亚文化的地方。很多艺术家,很多犹太人,很多中欧和东欧的移民,很多嬉皮士,到了晚上不太安全,差不多就是我对布鲁克林的原始印象。
有天和朋友吃饭,我问她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她说是她小时候看的《A TREE GROWS IN BROOKLYN》。这是一本关于一个女孩的书,一本关于她的成长的书。她的名字叫Francie Nolan ,一个布鲁克林女孩。
那时她住在一个小房子里。夏日的星期六,Francie的例行活动是收废品,用换得的钱去买甜点。再到图书馆借一本书,然后坐在消防逃生小隔间那里看书消磨时光。院子里有一棵树,夏天长得非常茂盛。Francie就在那棵树的陪伴下慢慢成长。
学期一结束,我就找到了这本书开始读。读到后面,那棵树不见了踪影,因为Nolan一家几经搬迁。但是,我却觉得,Francie变成了书名里的那一颗树。
简单介绍一下主要人物。Francie的妈妈叫Katie,爸爸叫Johnny,弟弟叫Neely。
之前自己也算是读了很多关于人如何在困境里挣扎的书。起初有一点担心《布鲁克林有棵树》会不会是陈词滥调。开篇没多远,我就被作者细致的描写吸引了。
故事从1912年一个暖意融融、懒散的周六开始。这是美好的周末。如我开头所写,Francie在享受着她童年的悠闲时光。直到你读到Francie如何在妈妈的指导下去购买即将被扔掉的面包,如何在不同的肉店分别购买炖汤的骨头和碎肉并且要忍受店主的谩骂,如何和弟弟一起收集废品去换钱好买糖果,以及为了得到那多出的一美分甘愿忍受脏兮兮的收废品的男人来捏自己的脸蛋。一天晚上他们的父亲得到一个在一场婚礼上当waiter的机会,半夜两点回到家,带着一包婚礼上剩下的、看似奢侈但是并不好吃的食物。两个孩子把所有事物都吃光了。他们究竟是有多饿呢?原文是 “They could have digested nails had they been able to chew them.”要是能啃指甲他们连指甲也能消化……这时你才意识到,Francie和弟弟Neely从来也吃不饱。短缺这个清贫的家庭永恒的状态。
爸爸Johnny没有固定工作,靠着短暂的唱歌演出和侍餐赚一点儿钱。他有才气,长得好看,妈妈Katie当年还是从自己最好的女朋友手上把Johnny抢过来的。当然Katie也是让人倾慕的美姑娘。年轻冲动,他们认识不到4个月就结婚了。她17岁,他19岁。度过了蜜月期,Katie才发现自己也许犯了一生中最大的错误。Johnny非常软弱,并且是个醉鬼。他在还没有到投票的年龄就有了两个孩子,他觉得自己的一生还没有开始就完了。Katie也这么觉得,她不想这么早做母亲。但是他们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Johnny好似信奉佛教,但是Katie却信奉西西弗斯。 Johnny酗酒成性,Katie却一直在不停努力工作,一直挣扎和反抗命运。
Francie的外祖母Mary在Katie生下Francie不到一天后,坐在床边与Katie长谈,告诉她女儿应该如何教育孙女儿。她说起为什么她的家族离开奥地利而来到这个国家——因为希望,因为下一代有取得比父母更高成就的通道。而在奥地利,儿子是不可能取得比父亲更高的地位的。 “In the old country, a man is given to the past. Here he belongs to the future.” 我想,这段独白对于移民文化深厚的布鲁克林地区有特别的意义。不禁联想到乔纳森·弗兰岑在《自由》里写到的,"eople came to this country for either money or freedom. If you don't have money, you cling to your freedoms all the more angrily. Even if smoking kills you, even if you can't afford to feed our kids, even if your kids are getting shot down by maniacs with assault rifles. You may be poor, but the only thing nobody can take away from you is the freedom to fuck up your life whatever way you want to.” 短短几句话把这个由移民建立起来国家的移民史全给概括了。
阶层固化在美国并不是没有。并且我在美国的生活经验让我觉得这个国家永远也摆脱不了谈论种族的传统。在马丁路德金去世后半个世纪,身在这里仍能深深感觉到没有写在纸上但是渗透社会的种族隔离。但是,自由所带来的流动性仍然提供了相对广阔的上升通道,使得相对严重的社会阶层不平等在美国人眼里并不那么严重。美国人,特别是身处底层的人,相信他们是有机会跳到社会的中上层的。
Mary又嘱咐女儿每天要给孩子读一页伟大的书——Mary自己不识字,但是凭着自己的见识,她推荐了莎士比亚戏剧全集和《圣经》。 Mary还提到希望自己的后代能拥有一小片自己的土地,因为她的家族是农民出身。 “But to own a bit of land is better; a bit of land that we may hand down to our children…that will raise us up on the face of the earth.”讽刺的是,这一小片土地,是以墓地的形式出现的。在Johnny死后,Katie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办丧事。Katie苦中作乐,对孩子们说,现在我们总算是有块地了。
“The Nolans conformed to nothing except what was essential to their being able to live in their world.”这话不假,尤其是对Francie而言。她的童年和少年几乎是在不停地和贫困和各种突如其来的灾难打交道。最让我心碎的一次是,还未上学的她有一次用极其羡慕的眼光望着在拍打黑板擦的一个女孩子。那个并不善良的孩子引诱Francie前去观察黑板擦,却趁机将粉笔灰拍打进Francie眼睛里。Francie死死地闭着眼睛,强忍着不哭。她居然还问: “Why don’t you cry, you dockle?”读到这里心里一紧。但是这里还没完。Francie一个人默默地回家,走进全黑的地窖里,等待着那股几欲吞噬她的难过一点一点消散。那段描写,读来令我心碎。
Francie和妈妈的关系也非常有趣。她们因为太过相像—相像的要强,相像的坚韧,使得她们不能亲近。不止一次,妈妈明确地显示出对于Neely的偏爱。而每次给出的理由也几乎一样:Francie不需要妈妈操心,不管怎么样她都能够把事情理顺。而弟弟Neely却需要支持和推力。
Francie内心里不止一次想着 “Mama is somebody”。是的。Katie是个人物。对她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在于,在他们极度贫困的时候,它允许孩子们每周有一次可以把喝不完的咖啡倒掉。在Francie的初中毕业Party上,她不顾众人说她傻,给了waiter非常可观的消费。她觉得要适时让孩子们不去考虑节省的事情,体验浪费的快感,以及从这种低廉的浪费行为里得到尊严与自我价值的认同。想到弗洛伊德。他曾说,应该给孩子穿精美的衣服,因为这样做给孩子的潜意识灌输了一种观念:我是一个有价值的、宝贵的人,我配得上这些美丽的衣服。
爸爸Johnny在得知自己不久将有第三个孩子的时候,心绪很复杂。再一次酗酒之后,他突然死亡,留下Katie一个人苦苦支撑这个家庭。好在每当Nolan家身处绝境总能化险为夷。
Thank god,经历各种失意、不顺、苦难之后,Francie在14岁时便得到了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报刊阅读员。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她暂时放弃了读高中,但是她却努力直接考进了一所大学。弟弟Neely也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并立志成为华尔街的一名交易员。妈妈Katie得以和一名前任警官McShane结婚,从此不用再为钱发愁。而第三个孩子Laurie也将过着和哥哥姐姐截然不同的、衣食无忧的生活。
当Francie开始为爱情所困,作者便收笔了。前路漫漫,等待着Francie的还是一条未知的人生路。让我以Francie的一段祷告词作结:
“Dear God, let me be something every minute of my life. Let me be gay; let me be sad. Let me be cold; let me be warm. Let me be hungry…have too much to eat. Let me be ragged or well dressed. Let me be sincere-be deceitful. Let me be truthful; let me be a liar. Let me be honorable and let me sin. Only let me be something every blessed minute. And when I sleep, let me dream all the times so that not one little piece of living is ever l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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