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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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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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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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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00:1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约翰·布莱尔·克雷顿,一个正在突破边缘的作家;法兰西斯·巴克伦,前警察局长,下届市长候选人的热门人选,一个正在崩溃边缘的中年人;苏珊·波玛伦斯,一个美丽不可方物、品味脱俗的民俗艺术画廊老板,探索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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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13 08:32:25 | 只看该作者
            重口味元素一直是老布作品中常见元素之一,不过这也是硬汉推理小说不可或缺的元素;各种人性的恶与欲,欺骗与背叛,执着与沉迷,通过纽约八百万个生灵八百万种死法来表现。我想喜欢老布书的人,应该有一部分是比较喜欢靠感觉来生活的吧,阅读他的作品时一直有一种直面内心最隐秘幽深甚至黑暗角落的感觉,人生就像喝醉酒的人驾船驶在海面上,晃晃悠悠起起伏伏分不清方向,等到终点才发现一切都是早已注定了的。
         《小城》这个名字起得颇符合文章内容:一个熟悉纽约发展历史和各种奇怪掌故的老绅士,在“911”恐怖袭击五角大楼后,瞬间失去所有亲人,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大众眼中的“杀人狂魔”;一群纽约人,从清洁工到前警察局局长,从作家到艺术画廊老板,看似毫不相关的他们渐渐产生了千丝万缕的关系……初读老布作品,如果你是冲着“推理”来的你可能要失望了。书后朱天文的评论说得很贴切:“布洛克的小说有很多细节,这些细节不是福尔摩斯式的推理细节,它或许是散乱无用的,但就像一堆拼图,到了正确的时候轻轻摇一下,就会拼出来。”布洛克不愧是纽约罪恶的游吟诗人,各色主角的人物性格刻画得简练生动,趣味十足,无甚突兀,纽约味儿十足。读他的书,从来都不是在读一个逻辑算式,而是在读一个人,一群人,和一个城市——纽约。
         PS:看到苏珊向约翰坦白那段不知为何我就感动了,湿了……眼眶。。。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8-14 12:24:40 | 只看该作者
      当代硬汉派推理小说作家劳伦斯·布洛克针对911的作品,开篇的序言写的也挺不错。这本书并不是布洛克一贯的风格,凶手从一开始就被呈现在读者的视野中,叙事的人物视角在不断的转换当中,吸引读者读下去的是文中涉及的几个人物,是如何像几条乱线一样在偌大的纽约城里相交或平行。结尾弱了一些,没能更好地调动起读者的情绪,但也许作者想要表达的就是这种效果,碰撞过后,生活继续。这不是一个关于凶案的故事,这是关于一个城市的故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15 09:49:36 | 只看该作者
      记得他的书里有一句话,每天都死去一点点。这么说来,在死去的那一天,我们的身上散发出的,就会是我们居住过的城市的味道,不同的角落各有不同。上岛,福奈特,京客隆,成都小吃,庆丰包子,沙县特产;屈臣氏,都市名人,新光天地,大董;Janie Lou, 王府饭店,阳光时代,天地一家。有人早上用bluecap洗浴,深海之谜护肤,身上是Kenzo淡淡的香气;有的人,死去的时候,就像马路说的,头发里还带着一股逼味儿。所以也许我们并不住在同一个小城,只是住在很多相互重迭的小城里而已。
      
      一个城市,就好像一个人,往往是从他试图掩饰的部分才能看出真实的味道。在早高峰的时候任何一座写字楼的电梯前面,从esprit到Dunhill的外套里面的人乏味得并无二致,挎Tough或者Prada拎包的人包里的空虚也分量相当。城市也是一样,从波士顿到纽约,从香港到拉斯韦加斯,无非是同样的高架桥,同样的连卡佛,同样的必胜客外卖和同样的mini cooper。要到所有其他野兽休息的黑夜十分,这个地球上最过度繁殖的族群才会露出真实面目,撕咬别人或者撕咬自己,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惶然搜寻支持下去的方法,用自己的方式割一个得以幸存一天的记号。套用一句名言,正常的面孔都是相似的,痛苦扭曲的灵魂则各有不同。
      
      从远古以降,寓言到小说的传承,故事都极其重要又无足轻重,只要你知道那个人想说什么。镜头一直对着一个人,描述他一举一动,从刷牙到性交,其实貌似不经意路过的另外一人才是主角。英雄的缺陷不再是酗酒、混乱的感情/肉体生活,可能是扭曲的视线或者令人恶心的怪癖。爱你的人在皮包里放着剃刀和假阳具,杀你的人为你落泪。一切都不再重要。他们承担着比真实世界的我们更多的细节,从喝酒的习惯到擦净餐具的时闲,每一天日程都有所交代,老天在上,因为他们要在第200页演完角色受命死去。然而,他们所携带的那股焦虑,不确定,缺乏安全感,才是他们不断奔波的动机,即使在死去之后,依然徘徊不去,直到我们惊觉这才是我们生活的真实部分。
      
      就这本书而言,作者早已完成任务,他和他的人物生活在别处,籍由百万人的阅读得以延伸无数平行宇宙,在那里继续跌跌撞撞荣华富贵精神抖擞绝望沉沦。而读者的任务则艰难得多,因为我们要把被揭露的阴暗,被激发的欲念,被一点点勾引的卑劣都一一安置妥帖,尤其因为分量的增加也增加了掩饰的难度,而我们还要继续在各自小城的生活,所幸一次只要一天。
      
      喜欢一个人的作品,喜欢一本小说的理由一向多余讨厌的理由,否则这本书就难以印行,被你我看到。读者会把作者当作上帝,在这个零散、不完整的冻结世界里面寻找影子,寻找答案,寻找我们认为在里面的东西;自命不凡的人则以为自己是摩西,在里面寻找上帝专留给自己的讯息;更加自命不凡的人则试着在里面找连作者也没意识到的东西,好像科学家在上帝创造的真空中寻找以太。
      
      所幸我已过了这个年纪,对早已懒于出门的我而言,阅读更多的是一种经历和体验,好似庙会上看到的新型万花筒,原理早已烂熟,只是遏制不住好奇,这次又是用怎样的碎片幻化出新的光怪陆离。然而往往,不经意之间,有个场景似曾相识,有个联想稍纵即逝,分不清楚是弗吉尔带路的炼狱,还是石头去过的太虚幻境,只是滞留在人间的我们偶尔窥见吉光片羽,虽则光线沉重,羽毛污秽,却是多么无法忘怀的光影。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31 21:49:43 | 只看该作者
      记得他的另一本书里有一句话,每天都死去一点点。这么说来,在死去的那一天,我们的身上散发出的,就会是我们居住过的城市的味道,不同的角落各有不同。上岛,福奈特,京客隆,成都小吃,庆丰包子,沙县特产;屈臣氏,都市名人,新光天地,大董;Janie Lou, 王府饭店,阳光时代,天地一家。有人早上用bluecap洗浴,深海之谜护肤,身上是Kenzo淡淡的香气;有的人,死去的时候,就像马路说的,头发里还带着一股逼味儿。所以也许我们并不住在同一个小城,只是住在很多相互重迭的小城里而已。
      
      一个城市,就好像一个人,往往是从他试图掩饰的部分才能看出真实的味道。在早高峰的时候任何一座写字楼的电梯前面,从esprit到Dunhill的外套里面的人乏味得并无二致,挎Tough或者Prada拎包的人包里的空虚也分量相当。城市也是一样,从波士顿到纽约,从香港到拉斯韦加斯,无非是同样的高架桥,同样的连卡佛,同样的必胜客外卖和同样的mini cooper。要到所有其他野兽休息的黑夜十分,这个地球上最过度繁殖的族群才会露出真实面目,撕咬别人或者撕咬自己,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惶然搜寻支持下去的方法,用自己的方式割一个得以幸存一天的记号。套用一句名言,正常的面孔都是相似的,痛苦扭曲的灵魂则各有不同。
      
      从远古以降,寓言到小说的传承,故事都极其重要又无足轻重,只要你知道那个人想说什么。镜头一直对着一个人,描述他一举一动,从刷牙到性交,其实貌似不经意路过的另外一人才是主角。英雄的缺陷不再是酗酒、混乱的感情/肉体生活,可能是扭曲的视线或者令人恶心的怪癖。爱你的人在皮包里放着剃刀和假阳具,杀你的人为你落泪。一切都不再重要。他们承担着比真实世界的我们更多的细节,从喝酒的习惯到擦净餐具的时闲,每一天日程都有所交代,老天在上,因为他们要在第200页演完角色受命死去。然而,他们所携带的那股焦虑,不确定,缺乏安全感,才是他们不断奔波的动机,即使在死去之后,依然徘徊不去,直到我们惊觉这才是我们生活的真实部分。
      
      就这本书而言,作者早已完成任务,他和他的人物生活在别处,籍由百万人的阅读得以延伸无数平行宇宙,在那里继续跌跌撞撞荣华富贵精神抖擞绝望沉沦。而读者的任务则艰难得多,因为我们要把被揭露的阴暗,被激发的欲念,被一点点勾引的卑劣都一一安置妥帖,尤其因为分量的增加也增加了掩饰的难度,而我们还要继续在各自小城的生活,所幸一次只要一天。
      
      喜欢一个人的作品,喜欢一本小说的理由一向多余讨厌的理由,否则这本书就难以印行,被你我看到。读者会把作者当作上帝,在这个零散、不完整的冻结世界里面寻找影子,寻找答案,寻找我们认为在里面的东西;自命不凡的人则以为自己是摩西,在里面寻找上帝专留给自己的讯息;更加自命不凡的人则试着在里面找连作者也没意识到的东西,好像科学家在上帝创造的真空中寻找以太。
      
      所幸我已过了这个年纪,对早已懒于出门的我而言,阅读更多的是一种经历和体验,好似庙会上看到的新型万花筒,原理早已烂熟,只是遏制不住好奇,这次又是用怎样的碎片幻化出新的光怪陆离。然而往往,不经意之间,有个场景似曾相识,有个联想稍纵即逝,分不清楚是弗吉尔带路的炼狱,还是石头去过的太虚幻境,只是滞留在人间的我们偶尔窥见吉光片羽,虽则光线沉重,羽毛污秽,却是多么无法忘怀的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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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3-9-5 21:34:0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读过之后一直萦绕心头的一件事。也是我认为劳伦斯·布洛克为使读者将此书和其它作品区分开来的一个标记。究竟我为什么会这么想,为什么一直想,我还不清楚。
        小兔子,贯穿全书,从玛丽琳家跑到潘科脑子里跳到警署搜查证上蹦进克雷顿袜子抽屉里,最终成为了苏珊隐喻般的代号。美丽又无害的土耳其玉兔,好似那成千上万个无故丧生的冤魂,神偶的身份又使它变得举足轻重,好像稍有不慎就会使人沾满鲜血。
        911之后,这个城市里每个人都清楚,纽约再也不是从前的纽约了。
        斯卡德累了,凯勒倦了,连布洛克也开始含混不明了。
        恶人不再恶,至少没有恶心,而善人,或者更确切的讲,普通人,开始分不清自己的善恶。不知道应该将自己的损失怪罪与谁,于是想到了上帝,想弄清楚他老人家带来的这些牺牲,究竟对人类是奖是罚。
        斯卡德和凯勒悄悄打起退休的主意时,布洛克开始变得安静沉默了。小城里不再有风雨,自从那场大灾难之后,每个人喜怒不行于色。任内心里狂风暴虐,也只能静静的吃饭,静静的做爱,静静的赚钱,不出一声的点酒,不发一言的杀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5 22:30:20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看过一则笑话,说一位妇人在为自己的孩子寻找一本好书,她要求书里没有凶杀没有暴力没有色情没有政治,售货员耸耸肩说,那就只有纽约火车时刻表了。这样看来《小城》是一本标标准准的“坏”书,凶杀暴力色情政治一应俱全任君挑选。
      
          标题“小城”指的就是纽约,这座劳伦斯布洛克笔下永无安宁的城市,它的白日包容人际关系里的勾心斗角笑里藏刀它的黑夜掩盖街头巷尾的物欲横流声色犬马。八百万人口就有八百万种死法,这就是对它最好的形容。但这并不妨碍布洛克的爱,他笔下的几乎所有的主人公,无论是冷酷硬派斯卡德还是自我陶醉哈里森,他们最后总要回到这座“小城”,这个今日的头条明日就被遗忘的小城,是他们永远的sweet home。
          故事以911恐怖袭击为导火索缓慢展开,里面有无数的细碎线头,但没有一个和案件相关,根据布洛克给出的拼图,你只能拼出一幅纽约市井图而非真相,因为他根本不在乎什么真相,他只是想写纽约,写和纽约相关的一切人和事,无论它是好的还是糟的。
      
          人的疯狂永远不是一下子就产生的,它像酒一样在无声中剧烈发酵,产生气泡和热量,当你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血手木匠,完美的杀手。他目标明确感情匮乏,对待杀戮异常严肃绝不耽于快感制造冲动之下的漏洞。他身负拯救纽约的责任,泪水涟涟的希望纽约像个浴火重生的战士一样出现在地平线上,为此他甘愿做那个纵火者,他的疯狂来源于他的不自知,所以负罪感,从来都是浮云。
          威廉.波伊斯.哈宾森,六十二岁的前广告公司员工,有一个妻子两个孩子,还有一个未面世的孙子,一个安静的老头子,喝着咖啡准备在阿姆斯特丹大道安度他的晚年。他最大的嗜好不过就是读纽约时报究纽约地图,看看那些阡陌交通的街巷还有哪些他没走过。他完全以一个长者的姿态端详纽约,他是它的孩子,它也是他的孩子。
          就在9月11号,这两个身份发生了奇妙的融合。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在恐怖袭击中丧生的人们,还有这个城市,它的柔软消失了,它的疯狂点燃了。于是,这个六十二岁的,几乎是在瞬间就是去了全部亲人的血手木匠选择去死。他吞下安眠药,躺在妻子的尸体旁边,却在几个小时后醒来,呕吐,头痛欲裂,他去上帝那儿转了一圈后又回来了,上帝告诉他,他还有为完成之事,为了这个小城。于是,这个六十二岁的,几乎是在瞬间就是去了全部亲人的血手木匠决定去拯救,用牺牲拯救牺牲。
          1个人,3个人,73个人,更多更多的人,他的行径无疑是另一场恐怖袭击,这是他的拯救之道。我始终弄不懂,他的脑瓜子是如何运作的,用死亡怎么愈合伤口,用暴力怎么遏制暴力?
          他就好像一个漩涡的中心,很多的人被卷进来了,而这些人又像是一个个小号的漩涡中心,把更多的人卷入这场恐慌。此刻,911这个日期已经没有什么独特的含义,没有这一天,他们也还是会在这个漩涡里挣扎沉浮,因为纽约,就是一个终极漩涡,像伊藤润二的漩涡那样,散发着诡秘的暧昧气息,吸引无数的人纵身一跃,他们前赴后继心甘情愿永不后悔。
          还有更多的,只占据了小小篇幅的配角们,在故事的最后一章,他们集体出场。作者用一组平移的镜头展示了他们的生活,他们是这个小城的一员,他们过着平庸的日子,他们快乐并烦恼着,最起码他们还活着,在一场浩劫之后,痊愈的路途才得以缓慢开始。每个人身后都拖着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线,这些线总会在不远处互相纠缠碰擦出桃色或黑色的火花,只需一间酒吧,一张餐桌,所欲的消息就能像入渠的水那样迅速扩散,这也许就是布洛克称纽约为“小城”的原因。   
          这些陪伴了我一天一夜的角色们,还真是舍不得在此与他们道别,这就是布洛克独特的魅力,他寥寥数笔描摹下的人物,即刻间就能拥有丰满的个性和血肉,那个胖胖的餐厅老板娘丝蒂利沙芙兰,我爱的要命。当他的医生提议她搞个saloon的时候,她当下就知道他的建议是对的,称赞他睿智至极,几近天才,她恨不得自己能瘦些,脱光衣服,以身相遇。他们不是为了情节而创作出来的虚拟身份,仿佛是一个误打误撞闯入情节的外来者,退出情节后,他们还有他们真实的日子要过。
          突遇瓶颈的作家克雷顿,有着奇怪性癖好的前局长巴克伦,同性恋清洁工杰利潘科,的了前列腺癌的律师莫瑞温特斯,满脑子性幻想的画廊老板苏珊,这些人跟这个伟大城市里所有的人一样,和我一样,都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但他们又他们的生活,我也有我的生活,我们从来就不是生命的看客。
      
          PS:《小城》也让我见识到了布洛克的情色描写功力,只要涉及苏珊的片段必然充满了活色生香的性描写,这个女人是个疯子,对于性有着无穷的热情和探索精神,在遇到每一个对胃口的男人时,她的脑内小剧场里必然是一场充满了马赛克的精彩演出。她不仅无谓的探索自身的性极限,也积极改造这她看上的好男人。sfg和草榴上面那些暴露的一览无余只知道啊啊啊嗯嗯嗯的h小说,和它比起来,简直弱爆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9-6 20:41:31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侦探小说,它并没有很厉害的大案,罪犯简单到会让日本人笑死,而且导读就告诉你谁是凶手了(当时我忍不住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什么白痴写的导读啊)。
      
      但情节却依然引人入胜。每个人都与这案子有关,好像小舞台。每个人都渐渐打开自己,这过程太惊喜。
      
      我也有疯狂一面,也许是性,也许是暴力。我有没有给自己打开的机会?是不是见过的生死还不够多?
      你呢?你有没有试过乳头上打钉,与同性做爱,自己涂蜡脱毛,把垃圾变成艺术品,写部幻想中的小说,用自己的名字开间餐厅,甚至放个火杀些人?
      
      这个过程,一定有趣。
      
      平淡的冬日午后生活,因为幻想而多了颜色。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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