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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天都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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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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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3 22:3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血色天都》为新浪文学大赛海选晋级作品。《血色天都》原名《天都碎尸案》,一部让你瞠目结舌的小说。1996年1月19日,天都市发生了一起惊天动地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天都大学一名大一的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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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7-26 01:28:15 | 只看该作者
      结构不错,语言稍微逊色。这本书后部分用的描述手法很怪。
      这个故事感觉还可以丰满点。
      不知道怎么看完感觉很累
      、血色天都的名字起得不好。
      天都碎尸案没有吸引人的地方。
      血色天都血色天都。不知道作者现在怎么样了,结婚没有。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7-30 01:44:01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本书一开始情节,很容易让读者得到错误的结论,但是作者实际上在文章中作了大量暗示,所以最后的结局并不让我感到偶然。
      
      一下是我还记得的一些,至少我看书的时候第一次就注意到这几点,所以我猜测最后的结局肯定和袁瑞或夏小琴有关。
      
      第一:袁瑞借了蒙刚的车,第二天蒙刚一早上愣是没有叫醒袁瑞。蒙刚当时的动作算是大的 ,怎么可能叫不醒,于是我想到了一句话,只有装睡的人永远都叫不醒。
      
      第二:如果第一处确实大多数人觉得我是过疑的话,那么第二处肯定大多数读者都怀疑过。蒙刚时不时的对夏小琴的回忆,而这些回忆零散的穿插在故事里,很容易分散读者注意力。但这里面始终有个疑问,作者其实着意想让读者去思考,那就是夏小琴和袁瑞的突然结合的原因,这是个困扰着蒙刚的问题,也是困扰着当时读书的我。
      
      第三:记得一次蒙刚在袁瑞家谈论案情,蒙刚谈论到死者为何被煮,而且还煮的不均匀,当时做饭的夏小琴出来笑他们没有做过饭,不知道煮过的肉好切。而当时夏小琴举起菜刀示意的动作让袁瑞吓了一跳。当时我看到这里时,就觉得可疑,自己老婆一个随意的示意动作,即便是拿着菜刀,也不可能让袁瑞吓一跳。说明,袁瑞对夏小琴拿刀的动作很敏感。
      
      第四:虽然我当时没有想到开颅什么的是为了掩盖死者身份,但是当时警方对火化却显得是一种迫不及待的态度,我觉得这种迫不及待的程度,已经超过仅仅是对死者家属的情绪照顾了。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我也说不清,可能是从作者当时的用词和细节描写得出的。
      
      第五:录像带,天都大桥上的录像带,按常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可是,作者写到这里的时候竟然略去查看录像带的结果,即便在录像带里没看到什么对案件有用的信息,作者也应该尽义务交代一下,因为这是一本侦探小说。而录像带这么重要的证据,作者竟然只是开始提到有录像带便没有下文,这只能说明一点,作者故意隐藏这个线索。那么读者可以想想,是什么让当时的刘洋没有说出录像带的结果。很明显这后面的一些事情是刘洋不能说或是不敢说的。
      
      第六:蒙刚的父亲,从一开始我对蒙刚的父亲就映像不好。蒙刚的父亲第一次出场貌似是开会,而他那种站在刘洋背后的感觉就像是在背后操纵某人的感觉。这也仅仅是个人感觉罢了,但是蒙刚父亲在后来,就是蒙刚为袁瑞替罪弄坏电视机,蒙父道歉时竟让下跪,我当时就瞧不起蒙父。而这时我又怀疑到另一点,假如袁父是个正直的上级,你觉得一个下级会因为怕得罪他在道歉时下跪吗?很明显,道歉时下跪这种方式充满了黑社会的气味,只是恐怕大多数读者没有嗅到罢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9-4 11:24:26 | 只看该作者
      一口气堵在心里很闷,不知道从哪一个字说起,仍是要推荐。
      
      故事情节紧凑,也很吸引人,欲罢不能。
      
      直到下篇的部分,很难坚持读下去,停顿了好几次,调整,深呼吸,再继续。
      
      一段段往事,回忆,自白,揭露那些不堪的,黑色的,不,也许是灰色的过去。
      
      夏小琴,一个精神病患者,那段第一人称的叙述,压抑,躁狂,混乱,语无伦次,剧烈的情绪起伏。我甚至觉得不能再坚持读下去,因为自己也在疯狂的边缘,即将崩溃。
      
      很多的事或人没有对错,没有好坏。金钱,权力,更多难以权衡的借口或者理由。人有了顾虑,有了牵挂,有了太多的在乎太多的放不下,呵。
      
      极致疯狂的爱。自私的欲望。温柔的屠夫。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9-4 13:09:36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它看出来的,太带劲儿了....
      本来就是无意中找到的书,没有想到这样的震撼。我本来就是喜欢看那些推理精彩的推理悬疑小说,这部小说绝对是很经典的。其实在追查桑塔纳的时候,我就已经隐约觉察到了结局的走向,但看到最后,还是大呼畅快。我喜欢那种拿起来便不到看完不肯放下的推理故事,《血色天都》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上等的故事。最后的结局也是很发人深省的。这个故事里的的确确有黑白之分,但是,每个人的无奈却也是这样的明显。蒙刚是一个被蒙在鼓里12年的人,但是,他也是真正一个依然相信正义的人,虽然他只是迫于社会的无奈,但是,他坚信光明的到来。
      作为一个济南人,更是支持这部作品,只要翻开它,一定不会后悔!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9-19 08:53:40 | 只看该作者
      灵魂因爱而疯狂
      
      
      2010年10月21日 作者: 【PDF版】  
      
          《血色天都》陈九歌 著新世界出版社
      
      
      
      
          文/李大军 王泺泉
      
          《达·芬奇密码》在中国热卖之后,各类悬疑小说迅速充斥市场。在门派众多、英雄林立的悬疑文坛,八零后新星作家陈九歌的《血色天都》,凭借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浑然天成的结构、张弛有度的叙事风格以及深刻的人性透析,在悬疑江湖称雄一方,绝非偶然。
      
          小说以南大碎尸案为背景,虚构了天都大学一女生被残忍杀害,遭碎尸后被抛于闹市的离奇故事。作者并未刻意营造恐怖氛围,而是力重悬疑之上。上卷叙述碎尸事件后,刑事调查陷入疑惑丛生的泥淖中,无果而终。中卷叙述被害人杨雨静离奇现身,刑警蒙刚的推断百密一疏,悬疑再生。下卷倒叙事件始末,娓娓而谈,铸成完整浑圆的故事结构。
      
          文学创作是作者和读者的对话过程,作者巧妙利用了读者的阅读创造,在文本中设置了足够的空白点,构建了可供读者充分发挥想象力的召唤结构。故事中的抛尸路线、死亡时间、煮尸时间等都给了读者发挥想象的空间,一个个预设常在毫无预兆的事件中被一次次颠覆,读者的期待一次次受阻。犯罪前科、独特身份、抛尸地点,这一切看起来足以将张猛推向最终的绞刑架,然而一个确凿的内讧事件就消解了看似合理的推断。蒙刚殚精竭虑地带着读者去试图寻找答案,却总是慢一拍,最终他慢了十二年。作者虽初踏文坛,却深谙读者心理,能熟练驾驭故事发展,在读者阅读活动走进深度迷茫之时,适时抖搂出一个个故事断片,给以希望之光,实则误导大家走入更深的叙事圈套。
      
          《血色天都》不仅以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张弛有度的叙事征服了读者,在人性透析上也很见功力。作者在着力情节构造的同时,也塑造了客观真实的人物形象,深入开掘了人性的深渊。作者对凶手夏小琴的人性透析最见深度。杀人后把尸体肢解为几千片形状规则的肉条,在一般人看来,凶手该是个何等穷凶极恶的女魔头,但是夏小琴却是一个外人看来温柔贤惠的妻子。作者设置了精神病患者的身份,为其残忍行径寻找了足够的合理性,但并不满足于这一巧妙处理,又深入描写了她对丈夫的变态的爱。她的爱是既能死心塌地、甘愿为对方牺牲一切又充满折磨和报复的矛盾体。当这种爱发生在这个精神病患者身上时,以更诡异的面目出现在众人眼前,她为了独享丈夫的爱竟去破坏自己的生育能力。难能可贵的是,她的爱也曾不顾惜名分,因对丈夫的爱而接受了“第三者”。然而,当遭受了致命的抛弃后,当她决定为爱情赴死之时,瞬间燃起的一丝爱之光却将她推向了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作者的笔触伸向了人性黑洞,在这里,灵魂因爱而疯狂。
      
          钱钟书语:“深夜灯下沉浸于侦探小说是少年人生之最大乐趣。”《血色天都》不但给读者以艺术享受,更有所思考。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19 10:32:20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说一下,最开始我说这书我看不下去是因为,我把它当推理小说看了,这是我的错。所以当我用推理小说的标准来要求它的时候,必然会造成阅读上的错位。所以我一度把它抛开了。
      后来终于看完了。
      我试着分析一下看不下去原因。
      我跟着蒙刚试图破案,可是我看着蒙刚那个傻蛋一轮轮的做无用功,我确实一口气堵住了。真是傻蛋啊……一辆辆排查车辆?一个个嫌疑地点排除?不可能的啊同志,嫌疑犯肯定就是你旁边的人啊……(画外音:你推理小说看多了,还真拿那二十条推理守则来排除种种嫌疑犯哪?人家是警官破案不是在写推理小说哪……)于是这就是开头说的我的悲剧所在了= =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我就没那么忿忿不平了,当纪实文学看好了。话虽如此说,然而开头《肉香》篇故作神秘惊悚恐怖的极具文学气息的描述,到中间突然变成流水帐的白描叙述,忽而又杂夹主人公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废话般的纠结情感往事……我承认我把握不了此书的风格了……大哥,你到底是纪实文学呢还是文学创作呢?
      直到真相大白。我擦,还是小说嘛。大哥你不带这么玩的啊,风格太诡异太天马行空了……别怀疑,这些词在这里都不是褒义词。
      
      缺点还有。书不在手边,不一一说了。
      优点也是有的。对于作者的语言,我从来不吝于赞美。坦诚,真实,塌实。从《肉香》篇,看得出作者也开始有意用技巧了,这是好事,虽然这段的技巧从全文风格看来显突兀了。
      
      好吧就说这么多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9-22 20:28:38 | 只看该作者
      我这人别看平时为人随和
      但其实骨子里是一事特多的女性
      对更方面要求都比较高
      恐怖小说、推理小说方面的造诣我也是比较高的。
      因为读过的实在太多了,
      曾经跟同学开玩笑,如果我像看恐怖小说一样看专业书,那我肯定不止是一硕士,死气摆列也得是一博士或博士后。
      所以凭借本人多年来练就的看恐怖小说方面的本领来说
      血色天都这小说确实不错
      
      文笔成熟,不会有拖沓的感觉,不会让人看了不舒心。
      本书内的专业知识绝对专业!
      写作的逻辑也是非常不错的,很流畅!
      以上是我这个高考语文才考了100多分的人能想出的一些评论,
      但是绝对的真心实意。
      总之一句话,血色天都是你买了不会后悔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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