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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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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61#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看多了小说,就会每天活在虚幻里...
  白天琢磨的剧情,夜晚乱糟糟的在梦境里交错上演...
  
  
  醒来后,什么都没有,现实总是太平淡无奇。
  
  
  那个姨妈,我恨死她...
  她自个的亲妈,风清月朗,让人永远怀念
  那时候我就知道,即使相似的美丽
  愚昧,顽固,恶毒...一样让人厌恶
  
  
  关于“白莲”和“红牡丹”的比喻..
  让我从此不喜欢太妖娆艳丽又世俗的女子
  
  
  楚雁潮,会在女友生日的时候,
  拍上“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电报的人
  这句话在这个时刻,太浪漫
  即使我那时,是个十来岁的孩子
  也不影响我记到现在
  可是现在已经用烂了。
  
  
  为什么干净纯粹的东西总是那么容易坏
  总有那些不纯粹的希望周遭所有的都像他那样不纯粹
  "让我们一起堕入地狱"
  
  
  最后,只有在坟前
  添一抔土
  苍白了头发
  拉上一曲梁祝
  只是两人也不能一起化蝶
  
  
  这个男人实在太浪漫...浪漫至死..
  
  
  我将你埋葬,不过是我们又多了一世的缘分而已
  
  
  
  
  【小说情缘,第一届矛盾文学奖的主《穆斯林的葬礼》】
  
  
  
  ******************************************************************************************
  
  一则佛教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   
  
    书生受此打击, 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 走了。又路过一人, 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 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 挖个坑, 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 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   
  
    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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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读这本书是因为高中语文老师推荐,并且还说他大学时候很多女同学为之潸然泪下,于是就买来读了。
     只是一开始,老穆斯林死的比较突然,让人不禁有点惊讶有点悲壮。后来的情节也还不错,而且主要是结构方式挺新颖,总之是一种讲故事的小说,讲的也很好,能给人留下印象,目的达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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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63#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世界观,不是指个人的,而是指当时年代的人们对于整个世界的观念。
  里面从最初开始出现的英文,hello,how are you,于是就觉得这人英文水平很棒,至此可以看出那个年代的人们与外国的交流是多么的少见与困难。
  回想过去,展望未来。那时候的人们与现在人们的差距。我真担心自己再过二十年会不知道该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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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64#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ft!刚刚认真写了点感言竟然没有发表成功!!
  
  
  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
  
  眼泪这东西,有时能起到极其神奇的作用,能把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的人稀里糊涂地拢在一起,把迂腐陈旧的意识变得温暖感人,把生机勃勃的新兴幼芽儿在爱抚之中扼杀!
  
  金钱对任何人都会有强烈的诱惑力,当一个人被这种诱惑力所驱使时,聪明才智和计谋胆识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不要只在沙滩上听到涛声就忘乎所以,在我们的面前,是无边无际的大海!
  
  妒嫉,这种被人诅咒的东西,却又是人赶不走的朋友,当你失意的时候,它悄悄地来了,凭空使你产生自信和力量。
  
  佛手、石榴、桃,意为多福、多子、多寿。
  
  “唉,人哪!有一口气儿就挣啊,挣啊,没命地挣钱,挣了钱又怎么样呢?人成了钱的奴隶,就把什么都忘了!等到老了,回想这一辈子是怎么过来的?咦,什么趣味也没有,好像到人世上来走一遭,就是来当一头驮钱的驴!”
  
  榴莲是南洋的‘万果之王’,山竹是‘万果之后’,多有意思!还说,要是不吃榴莲,等于没来过新加坡。这儿的人最迷榴莲:‘榴莲出,纱笼脱’,纱笼就是当地马来人的裤子,为了吃榴莲,不惜卖了裤子!
  
  两个深深相爱的年轻人,每人都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对方的心,两双贮满深情的眼睛,闪着宝石般的光辉……啊,那就是爱情,纯如水明如月深如大海坚如磐石的爱情。
  
  世界上没有一个青年不曾想到过爱情,每人心中都有一颗爱的种子。它可能萌发得很早,也可能贮存得很久;它可能成熟于短短的一瞬,也可能经历漫长的磨难而最终凋落。爱情是一种神物,不遇到适当的时机,它并不显露明显的形态,以至于本人都觉得似是而非。而当他清醒地意识到它的存在的时候,它就已经成熟了。
  
  给新月编织美好的梦,像海市蜃楼,清晰而又遥远,可望而不可及。海市蜃楼虽然只是幻象,但对于在茫茫戈壁中跋涉的人来说,那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希望,因为有了那幻象的吸引,才能忍住饥渴、忍住疲惫,走出大沙漠,免于一死!
  
  胡说什么‘同情’,‘怜悯’?那种廉价的、卑微的情感能适用于你和我吗?我是一个感情泛滥、随处抛洒、随处赐予以换取别人的感激的伪善者吗?你是一个精神世界一贫如洗、仰赖别人感情的施舍的乞丐吗?你亵渎了我们之间的爱!你问我爱是什么?我告诉你:爱就是火,火总是光明的,不管那熊熊燃烧的是煤块还是木材,是大树还是小草,只要是火,就闪耀着同样的光辉!爱就是爱,它是人类自发的美好情感,我因为爱你才爱你,此外没有任何目的!不要用‘自我牺牲’这样的词藻来贬低我
  
  
  
  人需要语言的交流,为的是互相了解。真正了解的人不交流也一样了解。不能交流的语言只能藏在心里。藏在心里的语言比说出来的更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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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小说有很显厚重的文化气息,但情感的描写也很动人。我在老家的院子里,坐在小木凳上用两个下午读完了这本书。
  看到新月逝去之前那段,我泪湿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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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看这本书还是15,16岁的青涩岁月  只因为好奇姐姐留下的这本书为什么那么厚  名字为什么那么奇特 怀着一丝好奇和兴奋打开了这本书  这是我从没有经历或者不可能经历的岁月 回回  从来不知道同一个国家民族之间还有如此大的差异  不同的饮食 不同的文化 不同的信仰。。。。。。 同是人却因为种族不能相爱  同是人却因为种族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同是人却有着不同的命运。。。。。。这是我至今为止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直藏在书柜的最下层  有时静静的会把它翻出重温下当时对她的情感  年纪越大也许感触也会不同  相同的是对它的那份喜欢不曾改变 玉——朴实却有一股股的魔力  但愿我的人生也能如同玉一般经千年磨练而坚韧不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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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南昌—北京,12小时。北京—南昌,12小时。
  读了这本书,感觉好80后,看的时候,心情和它一起随着命运起伏,想想现在的90后,想想现在快餐时代的爱情,的确不一样了,太快了,太快了,变化太快了,想起一句歌词,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在听天王刘的歌,21年吧,呵呵,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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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我读这本书还是我上高中的时候,是我哥哥推荐给我的,虽然时隔多年,但是这本书所描述的一个穆斯林家庭,在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却使我沥沥在目。作者以他独特的视角,细腻的笔触拔动了我的心灵,使我至今都难以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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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不知为何,可以一口气读完这50多万字的小说,里面似乎有着许多不常人很难想象的东西,作者好像是为了创作而创作。不可否认,这里面有凄美的爱情,韩新月与楚雁潮的恋情相悦让我陶醉其间,特别是最后楚雁潮在韩新月下葬前的描写,更是催人泪下。
    有人说韩太太是里面人物塑造最为丰满的一个,这我同意。但是说道韩太太像凤姐,就不太苟同。首先,韩太太没有凤姐显贵的出身,其次,韩太太没有凤姐狠辣的心计。虽说她设计拆散了儿子与小容子,但作为一个没有文化,见识短浅的人,也就不难想象作为母亲的苦衷。天星与小容子的事,文中后来写到天星发现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却没有发作,只是忍在心里,这或许就是天星的性格所致,没有让事件发展下去也可以说是作者的败笔。另外,姑妈的死感觉太过突然,姑妈是一个多么好的人啊(现实中似乎不可能存在),却在新月的逼问下突然死去,这个结局也值得商榷。韩子奇与梁冰玉的结合,不免有些唐突,有生拉硬拽之嫌。梁冰玉归来之后的离去也多少有点糊里糊涂。
     读穆斯林的葬礼,颇有些《活着》的味道。很多时候,命运就是这样,造化弄人。韩子奇一生追求着自己的梦想,这从一开始他来到奇珍斋就知道,那是一条玉的河流。从奇珍斋倒闭,再到奇珍斋兴盛,再到珍宝远渡重洋,奇珍斋再度倒闭,再到最后珍宝被掳掠一空,正如亨特先生所说,这一切都不可以带走。这让我想起了民国四公子之一的张伯驹先生,张伯驹也有收集古董的嗜好,但晚年却将自己所有的珍宝都捐献给国家,得到的只是一张奖状。张伯驹曾喟叹道:"不知情者,谓我搜罗唐宋精品,不惜一掷千金,魄力过人,其实我是历尽辛苦,也不能尽如人意。因为黄金易得,国宝无二。我买它们不是为了钱,是怕它们流入外国。我在自己的书画录里写下了一句话——予所收藏,不必终予身,为予有,但使永存吾土,世传有绪。"不得不佩服张伯驹先生的远见和挚诚之心。再如现在的马未都先生不也同样如此,与其让这些收藏搁箱底,还不如让大家一同欣赏,自己还可以流芳百世。
     任何东西在生命面前都显得不堪一击,但唯有爱,爱情可以让双方付出一切,但是韩子奇却连自己的名声地位家庭都不肯放弃,可能你会感叹梁冰玉爱得果敢,但是她却不用抛弃什么。此时,又想起了那句话:人生而自由,但又无所不在枷锁之中。楚雁潮给新月讲《热爱生命》的时候,就是希望她能坚持下去。正如福贵经常唠叨的一句:活着挺好。活着就代表希望,奇珍斋是这样,韩子奇是这样,韩新月更是这样。爱有界限,伦理,阶级地位,宗教……但正是突破这些界限之后的勇敢才让爱情伟大,让爱情升华。
     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无限……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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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发表于 2012-7-26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好书真的不多,这本书让我通宵看完,实在是感觉有点“厚重”,不仅仅是书的分量,而是心里沉甸甸的。
      少数名族!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变平,文化也越来越平,名族,正在失去其原有的特色。但我从中却看到回族人民,顽强的维护其文化的一面,我们回回,这不是排外,而是对自己名族文化遗产的一种尊重。
      在我家这边,老一辈是不吃狗肉的,就如同回族人民不吃猪肉一样,但我看到这一习惯(且不论好坏)已经在年轻一代中渐渐消失。我想,如果一个名族少了其特色,那么便没有其存在的理由了,可以替代的事物,往往容易被淘汰。
     爱情……现代社会的爱情,不是情书,不是志同道合,跟快餐一样的现代爱情。就像是因为饿了要吃饭一样,因为需要爱情,所以需要一个女朋友。看了此书,对其的爱情表示惋惜的同时,也感到自己在爱情这个神圣的字眼面前,太过渺小。
     爱好!中国人失去了太多,有多少人知道过去的历史(有点假的历史书除外),多少人会写书法,多少人懂得围棋,多少人懂得国学,多少人会写繁体字,多少人懂得玉。我们失去了太多,换来了太少……玉的文化,是中国的国粹之一。可是这个玉,已经离我们渐行渐远了。
      看完此书,更多的是说不出的情感,在心里,默默的影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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