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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的颤音 |
最新书评 共 7 条
由.得
1 稿子是零六年写完的,比较初期的作品了。
后来有读者问我怎么不多出点书,那是因为后来我的口味变重了……吓跑了不少出版方。
2 配合《蚀日》看,也许对里面的人物了解更多一些。虽然《蚀日》是去年,也就是10年出版的,不过里面有些故事是在颤音前创作的。
3 关于《颤音》里面引用到一些专业知识,作者才疏学浅,虽然翻阅过资料,但是难免有可能不够圆满的地方。最后结局那里,用了一些胚胎细胞学上的一些知识。国内上海某研究所这方面科研属于前沿,但是作为文学作品来说,肯定是有一定的夸大之处。理论上也许可行的东西,现实中也许要经过很漫长的探索。
4 故事时间跨度和空间跨度比较大,雷骏所在的城市其实已经很明显标明啦,不过国内作品好像都有刻意和真实地名拉开距离的习惯,于是我只好使用别称啦。
5 欧阳彬过去那段历史非常沉重。我并没有经历过,看过一些当时人的日记和资料,为了能够出版,就稍微减弱了很多描写。
6 原来并没有设定叶安逸最后和欧阳彬是那种关系的。就是往死里斗的关系- -!但是当时编辑说,也要考虑一下市场……于是……
如果没有那层关系,作为叶安逸这样的要和他斗,其实就目前来说还是不太可能的吧- -!
结果这段关系受到很多人的喜欢。
有人说是恋爷症,好家伙……
7 非常感谢大家的评论。
有关叶安逸的故事在《蚀日》也可以看到。
今年的《新蕾101》也有系列短篇。
《塔楼》和《英雄》没有选进去是因为就时间来说,《蚀日》应该是《颤音》之前得,那些故事已经是颤音之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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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溪
失忆,是忘掉痛苦和烦恼的一种方式,但要保留美好的记忆,如温情。
报复,是人性最恶劣的东西,竟然潜伏那么多年,我对作者的构思感到佩服,也为报复的后果和过程感到吃惊,报复的结果真的是玉石俱焚,一切都不存在。
从头到尾,情节让我不用睡觉,一下子读完。
真的,如果每个人人生都会失忆一次,你会选择什么呢?
我想,从作者的角度,肯定失忆的内容是把报复忘掉。
虽然我提到失忆该有多好,但我却这样倔强的说:
人生本是幸福和痛苦的交织,人生就是一本磨砺的日历,
每个日子都是自己的毛孔,吸收着,这就是沉淀的过程。
展开双臂,也许会看到曾经。
向远处看,你怎么看失忆?
我想着用绝笔代替失望,却空想着。
一直不懂自己的心在左右自己干什么。
失忆不是逃避,我永远都忘记不了,那是自己的行动和梦。值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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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兔
——俗世红尘,人人都不得超脱。
——那些人,那些死在他手上的人,何尝不是死在自己手上的?愚蠢、软弱、贪婪、痴迷、野心......人生处处有触礁的危险,只是日日奔忙,毫不自知罢了。北现代人忽略的精神家园,已经荒芜一片。高高在上者,是否已经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已经危如累卵,某些毒瘤的毒性已经一触即发?他躺在荒野上,仰望天空死去,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我爱你,真的。一心只想保护你。】
——你要荣誉!你要财富!你要权利!
这一切都给你给你给你!
只需要静心聆听那魔鬼的颤音
把你的灵魂换取你半个人生
不过,魔鬼的奴仆们
得到再多也必须付出你们的代价
他给予你们的一切
必将一切收回!
——我说过,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人。我没有喜欢过我以前的妻子,两个我都不喜欢。但是我喜欢你,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你那么小......
——你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喜欢上的女人。
——我爱你。
——我爱你,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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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句子,一个对于这本书的喜爱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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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写一个正规的书,让我有点兴奋与慌张,请读者们多多包涵。
来说说我与这本书的奇异事件吧。那是2008年的一天,我从学校的图书馆看到了这一本书,通黑的书面,我对那封面的人物所深深的好奇着,对于黑色的事物,我是着迷的,《关于莉莉周的一切》也是黑色的存在。那是我第一次阅读到这一本我最初认为那是外国小说的模样,进行着我的探索,后来,第二天,我利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把这本书,全部都看完了,“意犹未尽”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幻想,为什么我会说是幻想,我想我也被这本书,这个作者给不知不觉中迷惑催眠了吧。整本书的架构就是给读者一个身在迷雾森林般的幻想境地,我们被作者狠狠的丢进了他的悬疑世界之中,跟着主人公叶安逸的视角,解剖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被作者一个又一个接二连三幻化出来的愚蠢、软弱、贪婪、痴迷、野心......给击败的遍体鳞伤,或许在往后的日子里还有过很多关于人性方面的名词出现,因为人性这种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又何尝能够摸得着,看得清呢?他们潜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在不被打扰的情况下,他很乖巧,可是,一旦你引发了某种欲念,这种乖巧被愈加沦陷为了充满野性的怪物。
悬疑推理小说,就是有这样一种力量,能够以科学的方式去揭开一个个谜底。
这不单单是由得林洛斯的《魔鬼的颤音》。
这更是每个人心中最内核《魔鬼的颤音》。
对了忘记说一件事了,就是这本书相对于从前看得书,真的是第一次,第一次深深的震撼了我这个人,更是那颗心,从心底里震撼的东西,我从前一直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让我震撼的,现在,我的这种想法被这本书推翻了,这本书是名副其实的Devil’s Trill。
最后,因为图书馆的书搞丢了,所以,买了一本书还给图书馆,可是,当手中拿着这本书的时候,我却不想还了,我想把他永远的留在我的身边,不被他人所阅读,是的,我很自私。在后,就是问同学“你拿到我的一本叫做《魔鬼的颤音》了吗?”她说“拿到了,我还你。”
现在,我的手里有两本《魔鬼的颤音》了。
一本是图书馆的,另一本是我买的,哈哈......
2009年我终于可以把你留在我的身边了。
祝作者永远开心幸福。
BY:怪兽兔
2009、5、21、写于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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