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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虫百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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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第二部 国命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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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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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571#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19: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中央王台一阵骚动,隆隆雷声又一次碾过:“秦王王命:赐孟贲、乌获关西虎贲大力士名号!”沸腾的欢呼顿时淹没了校军场。

    第十四章百年一乱(2

        二、司马错讲述的军旅故事

        没有等庆典完毕,张仪挤出了校军场,一路快车回到府中,一直没有说话。嬴华将张仪送到府门,匆匆折马去了宫中。绯云一进府便忙着去收拾安顿诸般琐务。张仪独自在书房里转悠,也不去处置那些积压的公务,不明不白地觉得心头沉甸甸的。

        用过晚饭,张仪兀自不能平静,便驱车来到上将军府。家老见是丞相来到,没有通报司马错,将张仪径直领到了书房。

        灯下,司马错正在与一个年青的武士说话。张仪眼力极好,一眼看出,这是日间在校军场指挥大力士的那个百夫长。司马错见张仪来到,连忙迎到廊下:“我已等候丞相多日了,快快请进。”张仪打量着司马错笑道:“倏忽三两年,上将军如何如许风尘?竟白了鬓发?”司马错笑道:“我无丞相胸襟,自是老得快了。”说罢请张仪入座。那名年青武士站了起来一躬:“骑士百夫长白起,参见丞相。”张仪见这年青武士生得肃杀厚重,一顶头盔比寻常武士高出了半尺,凛凛身躯威武非常,不觉有些喜欢,点头虚手一礼,笑道:“可是郿县白氏后裔?”白起道:“正是。”张仪又道:“可识得白山将军?”白起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司马错笑道:“白起素来不张扬家世,白山将军,正是白起之族叔。”张仪笑道:“原来如此,自强秉性,好事。”白起向两人一躬道:“上将军、丞相,公务已毕,小军告辞。”司马错点点头:“去吧,转告孟贲乌获,较力不是军功,无得轻狂才是。”白起答应一声,大步出门去了。

        张仪笑道:“一个小小百夫长,竟蒙上将军召见,可见器重了。”

        “丞相不喜欢他么?”司马错笑罢喟然一叹,“这个白起,可是了不得。从军较武便勇武过人,更难得的是,对兵法战阵天生通晓一般。遴选锐士进攻巴蜀,我原是要他做千夫长。可这白起,硬是要从伍长做起,说是没有军功,宁不升迁。果然也是,连续一路打下来,他竟战战斩首五人以上,按说也该做千夫长了。可他就是要伍长、什长、卒长、百夫长一级一级做。二十岁的武士,有如此沉稳的品性,难得也!”

        “上将军素来不谬奖于人,张仪自是信得。”张仪笑道,“我还看得出来,你是有意锤炼于他。否则,今日校军场如此场面,如何能教一个百夫长指挥三个大力神?”

        “你去了校军场?”司马错惊讶了。

        “如何?我去不得么?”

        司马错叹息了一声,一阵沉默,良久,语气沉沉道:“这大力神,只怕不是吉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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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5-3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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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572#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19: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张仪内心一动,却不好应答。当初司马错力主攻取巴蜀,张仪是反对的。两三年之后,司马错却使巴蜀三千里变成了秦国的土地臣民,使秦国变成了与楚国一般广袤的大国。这不仅是军事上的成功,而且是谋略上的成功。战国大争,上将军与丞相原是国家的两根柱石,却又是常常发生摩擦的传统对手。尽管丞相以“统摄国政”的全面权力居于朝班之首,但在刀兵时代,作为统辖全*马的上将军的权力,却也是更实在的。更何况,上将军的爵位官俸,历来都是与丞相同等的。实际的权力格局往往是:谁更有才华、更有权谋、更有功勋、更有实力、更能够影响君主与朝野,谁便是第一位的权臣。张仪是名动天下的大策士,利口雄辩天下第一,邦交纵横算无遗策,却偏偏是两次都栽到了司马错手里。第一次房陵失算,还算情有可原,毕竟张仪不是兵家名将,当时也还没有入秦为相。然则这第二次,可是攻守大谋略的直面较量,更是张仪的强项,结局却偏偏又是张仪错了,而且错得几乎没有任何可以辩解的理由。对于张仪这种以才智立身的布衣丞相而言,这种失败几乎是不能忍受的。

        可也忒煞作怪,张仪偏偏就对司马错没有妒火中烧,没有敌对心绪。与其说是张仪胸襟开阔,毋宁说是司马错的秉性品性化解了可能产生的摩擦。与张仪的飞扬洒脱相反,司马错厚重笃实,不张扬不浮躁,谋略来得缓慢,却是扎实细密,一旦谋定,几乎没有人能将他的谋划驳倒。但两人却有一点共同处,都是一心只想将事做好,都没有非分野心。恰恰是这唯一的共同点,使两人成就了良马同槽的美谈。用樗里疾的话说:“秦有良相名将如张仪司马错者,天意也!”在秦国历史上,后来的范雎与白起、吕不韦与蒙骜、李斯与王翦蒙恬,都做了权力场某种程度的对手,最终也都是导致了某一方牺牲,甚至双方同归于尽的结局,由此可见张仪与司马错之可贵了。

        虽说没有嫌隙,张仪对待从巴蜀大凯旋的司马错还是十分慎重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张仪感觉到了咸阳正在发生着一种微妙的变化,正在弥漫着一种隐隐约约的躁动。一个最令张仪困惑的事情是:身为太子的嬴荡,纵然果真是一个大力神,如何便要这等炫耀膂力?秦国之威难道就在一个力士身上?这种经过秦王允许的炫耀,绝非空穴来风。可是,它究竟意味若何?却又很难说得清楚。这种变化,恰恰发生在他离开咸阳之后司马错班师的这段时间。张仪虽则有所警觉,但他却不想当着深沉多思的司马错,去竭力捕捉这种感觉。张仪知道,纵是才智独步天下,要说清一种朦胧的警觉,也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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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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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3#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19: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巴蜀茶叶,如此碧绿,直与吴越震泽茶媲美。”张仪端详着陶杯中碧绿的茶水,悠然笑了。

        “巴蜀两邦,地大物博,多有沃野,若治理得法,一等粮仓也。”司马错叹息了一声。

        “治理巴蜀,是我职责所在,上将军有何高见?”张仪眼睛一亮。

        “邦交理民,丞相原是圣手,司马错何敢高见?”这便是司马错,短处绝不做长处炫耀。

        “夺取巴蜀,为秦国奠定大富强根基,乃不世奇功,上将军何有忧心?”

        “不瞒丞相,司马错之忧,不在巴蜀,而在咸阳。”司马错又是一声叹息。

        张仪心头一跳,要脱口追问,蓦然之间生生刹住淡淡笑道:“今日庆典太得铺排?”

        司马错摇摇头:“丞相若有耐心,且听我从头说来。”

        张仪点头道:“你我将相多年,自当披肝沥胆,上将军但直言相向。”

        司马错略一思忖,起身吩咐家老闭门谢客,回过身坐下来,对张仪娓娓说出了一番故事。

        进军巴蜀前,秦惠王突然来到大散关军营,说是要教太子从军出征历练。司马错大是惊讶,一时不知如何作答。虽说,战国时王子从军作战极是寻常,许多王子还成了有名的战将,如秦孝公嬴渠梁嬴虔兄弟便都是著名将领。然则太子毕竟是国家储君,带兵统帅通常都很怕太子随军,一则是统帅的保护责任太大,二则是怕太子掣肘军中决策。在司马错,则还多了一层顾虑,即从来没有与太子来往过,不知这个太子究竟何等人物。若是个膏粱子弟或纨绔少年,岂非大大不便?但若要谢绝,却又有拒绝监军之嫌。但凡大将都明白:王子随军,名义上是历练,实际上多多少少都有着监视大军的秘密王命,公然拒绝,岂非平添君臣嫌隙?

        秦惠王见司马错沉吟不语,明明朗朗道:“上将军无须担心,本王与太子约法三章:只为卒伍,不入军帐,不问军令。”说着一声叹息,“本王生平未入军旅,实在是一大憾事。本王这个儿子嬴荡,天生好武,却是稳健不足,若不入军历练,只怕他难当大任。”司马错道:“臣无别心,唯虑战场乃性命相搏之地,太子若有差池,国家不幸也。”秦惠王慨然道:“贪生怕死之君,更是邦国大难,太子若在军旅阵亡,也是天意了。”说罢啪啪拍了两掌,帐外大步赳赳走进一人。司马错一看,此人宛若胡人猛士般的奇异长相,一时惊讶得瞠目结舌。及至太子以军中之礼参见,司马错方才醒悟,连忙伸手去扶。太子却是一躬到底,瓮声瓮气道:“嬴荡入军,自当遵从军法,上将军若不将我做军士对待,宁不入军。”说话间,脸红到了脖子根上。司马错见太子虽然生硬,却也实在,二话没说,吩咐军务司马拿来一套兵士衣甲。太子当场脱去斗篷丝衣,换上了皮甲短装,眉宇间兴致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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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19: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司马错送走秦惠王,却为如何分发太子作了难:留在身边做中军护卫,既非秦王初衷,太子也不乐意;当真做一个小卒分下去,却有哪个小头目能领住这座尊神?嬴荡看出司马错为难,憨厚地笑了:“上将军莫得为难,不要说出嬴荡姓名,当做寻常卒子分配,岂不省事?”司马错道:“依你。只是要想个名字方好。”嬴荡道:“安一个胡人名字,阿木拉。”司马错笑了:“好,就阿木拉,做骑兵?还是做步兵?”嬴荡道:“步骑都想做。”司马错思忖一番,带着嬴荡到前军去了。

        前军,是司马错为奔袭巴蜀新组的一支先锋大军,全军两万人,先锋大将是张仪熟悉的白山。因了蜀道艰难崎岖,大多数山路、栈道、峡谷、隘口,都要前军徒步涉险为主力开道。所以这前军将士,全部由既做过步卒又做过骑兵的精锐组成,人人都能上马做骑士,下马做步卒。司马错来到前军营地,没有到白山的大帐,辨认着旗帜颜色,径直到了一座牛皮小帐篷。

        “白起可在帐中?”司马错在帐外高声喊话。

        “禀报上将军:伍长白起在!”帐中一声浑厚果断的应答,便见一个头盔矛枪上有一绺黑缨的精悍武卒大步走了出来,身后一字排开了四尊黑铁塔一般的壮汉。

        司马错笑道:“好耳力。如何听出我声?”

        白起赳赳高声:“禀报上将军:伍长白起听过上将军对全军训示!”

        司马错点头道:“伍长白起,这是陇西武士阿木拉,远道从军,配在你麾下做武卒。”

        “禀报上将军:白起卒伍多出一人,须得前军主将准许。”白起站得像一尊铁塔。

        司马错点头道:“白山将军我去说,你带人便是。”

        “嗨!”白起一碰脚跟,立即下令,“武卒阿木拉答话,有何武技特长?”

        阿木拉立即挺胸高声:“禀报伍长:阿木拉力道第一!剑术第二!”

        话音落点,白起身后的四尊黑铁塔“哧——”地咧开了大嘴,虽然不敢公然大笑,那无声的蔑视却是显然的。白起没有回头便喊了一声:“乌获出队!”只听“嗨”的一声,一尊铁塔“嗵嗵”走到了队前,仿佛大石夯到了地面一般。

        白起高声下令:“阿木拉!与乌获扳腕较力!”

        “嗨!”阿木拉瓮声答应,伸出了粗大的右手,手腕上一寸多长的茸茸黄毛,活像是一只硕大肥厚的熊掌。

        “对劲!”对面黑铁塔嘿嘿冷笑着,一只同样肥大厚实的黑手搭了上去。

        “一,二,扳——”

        两声大吼同时响起,两座雄伟的身躯同时拱背发力,两只粗壮的胳膊猛然抖抖地僵持住了。倏忽之间,四只大脚一起陷进了泥土里。看着两人猛兽般的对峙,白起与身后的武卒都惊讶得瞪大了眼睛。正在僵持之中,金发阿木拉一声虎吼,黑铁塔一般的乌获轰然倒在了地上。这一下,连见惯了军中力士的司马错也大感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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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5-3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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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5#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19: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彩——”武卒们不禁同声大喝。

        白起高声道:“较力扳腕,阿木拉胜!孟贲,将你的重剑给阿木拉!”

        “嗨!”一座黑铁塔吼应一声,一柄长大黑物呼啸飞出,直扑阿木拉。阿木拉气静神闲,伸手抄住了飞来长物,口中叫道:“好剑!当真趁手!”

        司马错一看惊讶莫名,这口重剑除了雪亮的锋刃,通体黑森森长矛一般,少说也有三十斤重量。军中用剑都是统一打造,虽也有轻重长短之分,但配给一些大力武士的重剑,最重也没有超过十五斤者。司马错精通各种兵器,深知一口十五斤的长剑,要在马上连续挥舞,劈杀一场最短大战所需要的两个时辰,没有超常膂力,断然无法支撑,更何况眼前这口三十余斤的重剑?再说秦军法度森严,历来不许兵士携带私家兵器入伍,这重剑却是从何而来?

        “孟贲回话,你这口重剑可是军中打造?”司马错脸色沉了下来。

        “禀报上将军!”孟贲的声音铜钟般洪亮,“因小卒力大,伍长请命前军主将,特准小卒打造了这口重剑。”

        “乌获,莫非也有重兵器?”

        “禀报,上将军。”扳腕落败的乌获甚是木讷,“我是这支带钩大铁矛,一百二十斤重。”说着上前两步,挺出了一支碗口粗丈余长的黑沉沉铁矛,那带钩的矛枪有三尺长短,当真令人望而生畏。

        “一百二十斤?你如何使法?”司马错大是疑惑。

        乌获嘿嘿笑了:“这,小卒说不清,要伍长说。”

        “禀报上将军。”白起赳赳高声道,“孟贲乌获,均不通骑术,只能步战。乌获更有一长,行走如飞,善于攀缘。故而兵器为带钩长矛,遇有绝壁险关,乌获可借此兵器攀缘凿道。”

        “好!”司马错不禁赞叹,“巴蜀山地,正是险道重重,这钩矛大有用场。谁的主意?”

        “伍长!”四尊铁塔同时吼了一声。

        司马错赞赏地望了白起一眼:“白起,我下令白山将军:白起一伍六卒,为全军开路尖刀。”

        “嗨!”这次,白起、阿木拉六人齐齐地吼了一声,分外兴奋。

        司马错笑道:“白起,你要与阿木拉比剑么?”

        “禀报上将军:明白阿木拉剑术高低,便能编定战场次序。”

        “好!比,我也见识一番。”司马错此话,却是说给这位“阿木拉”听的,意思是要告诉他:入军历练,没有空谈,更无照拂,可是要一刀一枪见功夫的。

        阿木拉掂掂重剑道:“我用重剑,占了伍长便宜,还是用常剑。”

        白起笑道:“无妨,剑术原不在剑器轻重,何况我也是十五斤重剑。”说罢一伸手,有一柄带鞘长剑呼啸飞来,白起扬手抄住,长剑锵然出鞘,却是一口青光闪烁的精铁重剑。能使此剑,足见白起也是军中猛士无疑。阿木拉见白起抄剑出剑,便知这个小小伍长确实是剑术高手,稳稳地挺出了长大的重剑,等着白起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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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6#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20: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白起却道:“军中比剑,不是剑士比剑,是战场之上的实战劈杀,架力士木桩。”

        只听“嗨”的一声,乌获挟着两根大木走来,“嗵嗵”往地上一蹾,大木陷进地面半尺有余,稳稳地栽在了中间,足足有一人合抱粗细,比寻常一条大汉可是粗出了许多。孟贲洪钟般叫道:“这是我练重剑的木桩,你阿木拉能一剑劈到底,就比我强!”阿木拉冷笑道:“这么说,孟贲劈不到底?”孟贲叫道:“对!我能一拳打碎这粗家伙,可就是用剑不行,忒煞怪了。”白起道:“阿木拉,你先劈。”

        阿木拉围着粗大的木桩转了一圈,凝神站定,突然一声大喝,高高跃起,双手举剑奋力劈下。只听“噗”的一声闷响,重剑在离地面一尺高低处,卡在大木中不能动了。阿木拉愣怔变色,愤然抽剑,却连木桩也“扑通”拉倒,一抬双臂,竟连那合抱粗细的树段也举过了头顶。又是一声大吼,连着大木砸到地面,“嗵”的一声,树段陷下地面二尺许。饶是如此,重剑还是死死夹在大木中不能动弹。阿木拉面色铁青,沙哑地吼叫一声,一拳打向被重剑劈过的大木裂缝,只听“咔嚓”一声大响,合抱粗的树段拦腰断开,飞成了四分五裂的碎块。

        阿木拉气咻咻道:“敢请伍长劈来我看!”

        白起没有说话,走到另一根木桩前站定,突然一个飞身跃起,空中一声大吼,剑光如一道白练斜斜劈下,但听咔嚓脆响,粗大的木桩应声分为两半。看那木桩断面,却是光洁的刀劈平面,而绝不是震开的裂缝痕迹。这在骑士中叫做“刀面”,一段木桩的“刀面”若能贯穿木桩头尾,意味着这一剑从始到终都在劈杀,剑术力道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军中将士无一人不懂此中道理,所以齐齐地大喝了一声:“彩——”

        阿木拉绕着木桩端详了一圈,向白起慨然一拱:“伍长剑术,天下第一!”

        白起没有理会,高声道:“阿木拉膂力过人,与孟贲乌获成三人卒,为全军尖刀!”

        “嗨!”三尊铁塔齐齐地虎吼了一声。

        从此,白起六卒威震三军。千里巴蜀险道,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一人顶得百人。有一次,前军逶迤抵达一处绝壁险关,当地人称巴子梁。这是横亘在大峡谷中的一道山梁,形如天降巨蟒,怪石嶙峋,却又是寸草不生,仿佛青苍苍崇山峻岭中的一块黑秃疥癣,令人望而生畏。偏这道巴子梁又是通往蜀中腹地的必经之路,若绕道群山行走,至少需得半年时光。司马错入巴蜀前,曾经搜集了巴蜀各地所有的地理方志,其中有一卷叫做《巴蜀山水志》,书云:“巴子梁者,高山嵯峨,岩石磊落,倾侧萦回,下临峭壑;行者扳缘,或攀木而升,或绳索相牵而上,陟高若将登天,巴蜀之人,以为至险,唯猎户药农鸟兽可行,商旅至此绝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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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7#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20: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就在大军望山兴叹的时节,白起六卒一番密议,立即开始了攀缘开路。

        铁钩长矛的乌获当先攀上。他腰间结了一根粗大的牛皮绳,只听当当山响,他便一步一步地上了山腰。三丈之后是孟贲,腰间大带捆在乌获的牛皮大绳之上,双脚只需蹬住一块山石,双手便能着力。他结结实实地挥舞着重剑,只管凿开一个又一个碗口大小的石洞,每排三个,间隔一尺,惊人的均匀扎实。第三个便是那个阿木拉,同样将大绳捆在腰间,背上背了一大袋削好的粗大木楔,手持一个大铁锤,一锤一个,“嗵嗵”连声,便将长大的木楔结结实实钉进每一个石洞。第四个白起,也是腰捆大绳,却是将传递上来的厚实木板架上木楔,钉上铁钉。其余两卒则踩在钉好的悬空板桥上不断向上传递木板。山下陆续到达的万千军士工匠,只管砍伐大树,劈锯木板。

        连续四个时辰,白起六卒没吃没喝,一鼓作气地拱到了山顶。单是这份耐力,也令全军将士惊心动魄了。更何况乌获、孟贲、阿木拉三人,腰间大绳还负担着后面人的重量,若是常人,当真是寸步难行。

        天将暮色时分,山顶终于传来了孟贲三人雷鸣般的吼啸:“山顶了——”

        大军攀登巴子梁时,天色已经大黑,万千火把直通山顶,活生生一条火龙天梯。三个巴蜀乡导惊讶得连连咋舌,直呼:“天兵噻!天兵噻!”

        两个月后,司马错大军会齐,相继向巴蜀两国发动了突然攻杀。白起六卒又是战功赫赫,活捉了巴蜀两王,斩首两百余级,一时声名大噪。

        但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种种关于太子的流言在军中不胫而走。“王太子在我军中!”“阿木拉是太子!”“太子异相,天生大力神!”“攻取巴蜀,全赖阿木拉奇能绝技!”起先,司马错并没有在意。他治军虽然极严,但对于军营流传军中猛士的神话,却从来都是听之任之。事实上,这种神话往往能激励士兵的功名*,使军营斗志更加昂扬。可时间一长,司马错却听出了这些传奇流言的一种异味——都在说太子,说阿木拉,真正的猛士与堪称猛士灵魂的白起,倒并不是传奇神话的人物。司马错秘密召见了白起询问,白起只是淡淡说了一句:“我伍六卒,没人乱说。”其余甚也不知道。司马错又找到前军大将白山。白山本也疑惑,却说不清楚,良久思忖,忽然道:“上将军,流言弥漫,似乎在三臣入巴蜀之后。”司马错仔细一想,有些明白了过来。

        所谓三臣入巴蜀,说的是平定巴蜀后,秦王派来王族大臣嬴通、咸阳内史陈庄、长史甘茂三大臣进入巴蜀。三大臣带来的王书确立了治蜀法度:将原来的巴蜀两王分别贬为“只许闲居,不许干政”的巴侯、蜀侯;册封嬴通为巴蜀君,陈庄为巴蜀相,统领秦军一万镇守巴蜀;甘茂为抚军王使,犒赏三军后随同司马错班师返回。甘茂犒赏三军时,特意在前军停留了一个晚上。白山说,他的卫士看见了,甘茂在军营外的丛林里与“阿木拉”密谈了足足一个时辰。第二天晚上,“阿木拉”又被甘茂秘密领进了嬴通的大帐,也足足有一个时辰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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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8#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20: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有了这个心思,司马错在班师途中与甘茂有意无意地经常说起太子。甘茂极有兴致,向司马错详谈了太子嬴荡的过人禀赋:文武全才、胸襟开阔、礼贤下士、雄心远图等等。司马错不经意地知道了许多事情,心中越来越不安宁了。

        回到咸阳,太子的军旅神话又迅速地弥漫了宫廷市井,又弥漫了秦国朝野。司马错却始终保持着沉默,在对秦惠王的《平定巴蜀书》中,只字未提太子历练,在《请封军功爵位书》中也没有罗列“阿木拉”军功。奇怪的是,秦惠王也始终没有向司马错问起过太子的军旅历练,想起秦惠王托付太子时的殷切之情,司马错觉察出其中难以言传的微妙。更令司马错不安的是,班师大典所安排的力士较力,事先他竟完全不知道。

        ……

        张仪笑了笑:“没一件硬实事,操心个甚?”

        “是么?”司马错也笑了,“果真无事,丞相倒是好耐性,听我聒噪一个时辰?”两人都笑了,却都没有说话。良久,司马错轻轻叹息了一声:“飓风起于青萍之末,太子躁动暴烈,甘茂好大喜功,偏偏秦王又到了暮年之期,秦国如何了得?”

        “上将军,就没有想想自己如何了得?”

        司马错笑了:“一介武夫,了不了又能如何?倒是丞相,正遇龙腾之时。”

        张仪笑道:“巴蜀一趟,上将军也磨出了几分诙谐?”

        “太子很是佩服丞相,岂非大喜?”

        张仪默然,思忖良久道:“上将军两年有得,且容张仪思谋一番。”说罢告辞出门。司马错殷殷送到府门,再没有说一句话。

    第十四章百年一乱(3)

        三、秦惠王千古奇症

        张仪回到府中,已经三更时分,无意入睡,信步游荡到池边石亭下。

        抬头一看,却见一个白色身影正站在石亭之中,不是嬴华却是何人?张仪走过去笑道:“夜半时分,形影相吊,倒是别有风韵。”揽住了男装丽人的身躯。嬴华笑着挣脱:“谁个形影相吊?你才是!”张仪笑道:“等我么?”嬴华娇嗔道:“等你做甚?不许人家有心事么?”张仪拉了嬴华坐在自己身边:“如何?见到王兄了?”嬴华点点头,轻轻地嗯了一声。张仪笑道:“有甚动静?也见到太子了?”嬴华嫣然一笑:“你不是能事么?猜猜。”女儿娇态十足,与平日的洒脱英风大是不同,竟是分外动人。张仪怦然心动,猛然结结实实地搂住嬴华,在她耳边笑道:“教你嫁给我?是么?”嬴华咯咯笑着,一句话没说软倒在张仪怀里。

        张仪雄心大起,一把剥扯去了嬴华的男儿长衫,显出了一身滑手的红色锦缎小衣。月光之下,*裸的嬴华被放倒在石案上,洁白丰盈的身躯晶莹生光鲜红欲滴。乌黑的秀发上一顶男儿高冠,平添了几分奇异的媚色。张仪也是第一次在明月之下品尝丽人,微风习习,体香津津,玉体毫发皆见,比起吹灭灯烛大不相同,更是觉得美不胜收,竟一气猛勇了半个时辰,兀自兴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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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579#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20:0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嬴华闭着眼睛瘫了好一阵,方才红着脸裹着衣服坐了起来,打量着张仪笑道:“世上可有这般丞相,未婚先乱,风流非礼?”张仪笑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公主风流,丞相何敢裹足不前?”嬴华一阵咯咯笑声,伸手飞快地在张仪脸上掴了一个清脆的巴掌:“呸!本公主从来不是淑女,是你的克星。”张仪搂住了嬴华*的身子笑道:“我天生皮厚,耐克,愿如何克都由得你。”嬴华伸出*的双臂揽住了张仪脖子,悄声笑道:“你这无赖劲儿,当真可爱,若像苏秦那般正经八百,才没气力。”张仪不禁哈哈大笑:“噫!你却如何晓得苏秦没气力?果真不是淑女……”嬴华一急,猛然用长衫包住了张仪的头:“夜半时分,你公鸡打鸣么,恁般大声?”张仪愈发笑不可遏,咳嗽着撕扯开长衫,摇头晃脑道:“公鸡打鸣,职责所在,何罪之有也?”逗得嬴华又咯咯笑了起来,声音比张仪还响亮。

        笑闹一阵,嬴华才说起了进宫情景,张仪越听脸色越沉。

        嬴华是嬴虔的小女儿,是秦惠王的堂妹,又是行人兼掌黑冰台,一等一的王族公主加机密干员,任何时候晋见秦惠王都无须通报。谁知这次却大不一样,刚刚过了王宫正殿,便被一个老内侍拦住,说是要禀报秦王允准方可。嬴华顿时沉下脸来,大袖一挥,径直走了进去。老内侍不敢拦截,连忙一溜碎步跑开了。将近秦惠王书房,长史甘茂从书房旁边的小门匆匆迎来,遥遥一个长躬道:“行人且请止步,我王今日不适,不能见臣理事。”嬴华眉毛一挑道:“甘茂大人,王兄有病,我更得探望。”甘茂沉着脸道:“行人是公主,如何不知法度?”嬴华顿时气恼,冷笑道:“既知我是公主,你便让开。”甘茂却梗着脖子道:“身为长史,职责所在,敢请公主退下。”嬴华几曾受过如此怠慢,怒火蹿起,抬手狠狠打了甘茂一个响亮的耳光。

        甘茂大叫一声:“来人!给我拿下!”一排武士锵锵跑过来围住了嬴华,却面面相觑不敢动手。嬴华正要发作大闹,却听得大书房里一声嘶哑的叫声:“是华妹么?别理会他们,进来。”嬴华黑着脸哼了一声,一甩大袖径直进了书房。甘茂却愣怔在那里,大是尴尬。

        进得书房,嬴华惊讶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曾几何时,壮健沉稳的王兄,竟然变成了半躺在坐榻上的一个白发苍苍的枯瘦老人!

        “王兄!你……你如何变成了这般模样?”嬴华一阵哽咽,扑上去抱住了秦惠王。

        秦惠王慈爱地拍拍嬴华的肩膀:“小妹,坐在这,听我说。我是刚刚醒过来的,你来得正是时候。”嬴华哽咽着跪坐在坐榻前,望着苍老的秦惠王止不住地泪眼婆娑,及至秦惠王断断续续地说完,嬴华的双眼只有警觉闪烁的光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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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580#
     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23:20: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大半年前,巴蜀捷报传入咸阳。秦惠王高兴异常,大宴群臣,自己也酩酊大醉,一番吐泻,直睡了三日方才醒转。奇怪的是,秦惠王醒来后见榻前站着两个大臣,觉得眼熟之极,却硬是想不起他们的名字,只颤巍巍地指着他们,脸涨得通红,却说不出话来。一个黑胖子高声道:“臣,樗里疾、甘茂。我王沉睡三日了。”秦惠王明白过来,心下一松,一切又都想了起来。

        从此,秦惠王自觉得了一种怪病:经常莫名其妙地觉得头顶“钻风”。此时一阵混沌,必是忘人忘事。有一次,竟连形影相随的老内侍也想不起来了。几次之后,秦惠王大是惶恐,将实情秘密说给了最高明的一个老太医。一番望闻问切后,老太医闭目摇头,说此病无名无药,只可求助于“方士”。

        秦惠王笑道:“老太医莫非也混沌了?那‘方士’是周天子的狱讼秋官,洛阳倒是还有。只是,这‘方士’如何通晓医术了?”老太医连连摇头:“王知其一,不知其二。老朽所说方士,不是秋官方士,却是如今兴起在燕齐海滨的一等异人。此等异人自称通得天地鬼神,驱得妖邪怪病,又能延年益寿。老朽虽对方士不齿,然自知不能医我王头风怪疾,也是无治乱投医,唯愿我王三思。”

        秦惠王素来不信邪术,见老太医无法可治,便到太庙祭祖祈祷,并请大巫师以最古老的钻龟之法占卜一卦。谁知卦纹之意竟只有八个字:“幽微不显,天地始终。”饶是大巫师反复揣摩龟甲纹路,也解不出是吉是凶。秦惠王长叹一声作罢,便听天由命了。从此,这怪病便成了折磨秦惠王的鬼魅。秦惠王心志强毅,立下了一条宫法:他但有混沌嗜睡之状,长史护卫须禁绝朝臣入宫,直至他清醒过来,亲自解除禁令。日复一日,钻风怪症发作得渐渐频繁,强壮沉稳的秦惠王饱受折磨,倏忽间变成了一个枯瘦如柴的白发老人。

        嬴华心头怦怦直跳,却又无法抚慰这位王兄。思忖一阵,嬴华问:“大哥,你这阵能清醒得几多时辰?”秦惠王喘息着笑道:“有事你便说,天黑前大体无妨。”嬴华静下心来,先大体说了与张仪出使山东的情景与各国变法进展,秦惠王笑道:“这些事有丞相在,我不担心。对了,丞相为何不来见我?”嬴华道:“他在修书,准备明日进宫。”秦惠王低声道:“明日午时后,暮色前,记准了。”

        嬴华点点头,说起了今日校军场大庆典的盛况,很为太子的威猛高兴,并向王兄道贺。秦惠王却听得皱起了眉头,脸色阴沉了下来,良久沉默,突然嘶哑着声音道:“华妹,你当尽快与张仪成婚。张仪,必须成为王族大臣。”

        嬴华进宫,本来也是想请准这件大事的,不想此时被王兄突然当做国政棋子敲下,心中便有些不悦,但是看秦惠王寒霜般的肃杀脸色,便笑道:“王兄有命,小妹自当遵从。”秦惠王低声道:“小妹在心:非我清醒面命,黑冰台不奉任何王令。”嬴华不禁打了个寒战,低声应道:“小妹明白,断无差错。”秦惠王又低声道:“我明日要搬出咸阳宫,教张仪到这个地方来。”说着从怀中摸出了一方竹板递给嬴华:“你走,我要趁着清醒,多想几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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