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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与玻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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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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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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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这个系列是斯蒂芬·金最负盛名的小说,他耗时三十余年才完成这部史诗般的奇幻巨著。根据斯蒂芬·金披露:他是受了托尔金《指环王》的启示后才决定写这部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的。这个糅合了传奇、西部故事和奇幻等多种元素的系列多年来受到众多读者的追捧,在他漫长的创作过程中,许多读者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讨论书中令人琢磨不透的情节,还有狂热的“黑暗塔”迷写信恳求他揭晓谜底,甚至有人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恐怕等不到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本出版,试图以此说服斯蒂芬·金提前将故事的结局透露给他。
      罗兰和同伴来到堪萨斯州的托皮卡,那里大多数的居民已死于瘟疫。罗兰向同伴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和他们尚未出生的孩子。他们从堪萨斯继续前行,来到通向水晶宫的路,水晶宫如同《绿野仙踪》中法师奥斯的世界,但等待他们的是新的战斗。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本名罗伯特·贝茨曼,当今世界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之一。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的波特兰,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斯蒂芬·金声名鹊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中,其作品总是名列榜首,居高不下,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在斯蒂芬·金30年的创作生涯里,他写了200多部短篇小说和40部书,被翻译成33种语言,发行到35个国家,总印数超过3亿册。更值得一提的是,有超过70部电影和电视节目取材自他的作品,因而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例如《魔女嘉莉》(Carrie)、《闪灵》(The Shining)、《热泪伤痕》(Dolores Claiborne)、《危情十日》(Misery)、《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绿里奇迹》(The Green Mile)等等。
      6次获布莱姆·斯托克奖
      6次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
      1996年欧·亨利奖
      2003年11月19日,美国全国图书基金会美国文学杰出贡献奖

    最新书评    共 4 条

    上界司    ”   在她生命的终点,她感受到的是激情。没有一丝痛苦。她抓住最后的时间回忆他的眼睛,它们湛蓝得如同清晨第一抹阳光照亮的天空。她想到他在鲛坡上骑着拉什尔飞奔的情景,鬓角的黑发在脑后飞扬,围巾在风中掀起涟漪;她看到了他率直豁达的笑容——失去了苏珊,在今后的生命中,他再也无法找回这种感觉了,她带着对这笑容的回忆离开了人间,她的灵魂从光和热中逃脱出来,飘向能够获得慰藉的黑暗中,一路反复呼唤着罗兰,呼唤着鸟、熊、兔子和鱼。   “      ”鸟、熊、兔子和鱼“   当罗兰在苏珊身边耳语的时候,年轻的他没有想到,卡像一阵风,将会吹走他一切的幸福、甜蜜、悲伤与绝望,把他推向寻找黑暗塔的没有归程之路。      在粉红色的玻璃球中,他选择了黑暗塔。而在之后整个的余生中,罗兰都会为这个选择付出代价:他将永远活在内疚之中,他认为是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爱人。这比亲手杀死自己的母亲更令他痛不欲生。      如果说《枪侠》是你追我赶的西部片,《三张牌》是惊心动魄的都市黑帮枪战片,《荒原》是痛快淋漓的末日科幻动作片,这一部,《巫师与玻璃球》,罗兰的回忆之卷,就是青春爱情片,是卡驱使下的古典田园青春浪漫爱情悲剧。      如果剔除夹杂着的无数阴谋、巫术、油罐车,以及无所不在的斯蒂芬金式的恶趣味,这绝对就是托马斯哈代,亦或约瑟芬铁伊笔下的故事啊。但有的故事不管讲多少遍都会令人动容,更何况这是金笔下流淌出的版本。金这次对人物的刻画真是精彩,细致入微,栩栩如生,比起乔治马丁也不遑多让。      如今读完七部曲第四部《巫师与玻璃球》,感觉起来,相比《冰与火》低魔系风云诡谲波澜壮阔善恶混淆的大时代宫廷政治和人性纠缠,TDT系列仍然接近《魔戒》一般高魔系的组团打怪升级完成任务寻找大Boss的路子,只是更大杂烩,更摩登,更曲折,更刺激,更重口味。对老金来说,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揉不进,牛仔、警匪、枪战、人格分裂、平行世界、时间悖论、人工智能、末日情节、僵尸、变种人、巫术、爱情、奥兹国,各种各样的元素手到擒来。      当然,金本人都说是受《魔戒》和罗伯特布朗宁长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影响,主情节线完全参照后者也无可厚非。      就像第五部《卡拉之狼》开头的一段对话所说的:      “嗯,”罗兰说。“在你们的世界里,人们总是每次只听一种风格的故事吗?他们的嘴里只有一种味觉吗?”   “我猜基本是这样。”苏珊娜说。   “没人吃杂烩菜吗?”罗兰问。   “有时候晚餐时吃,我想,”埃蒂说,“不过说到娱乐,我们确实每次集中于一种口味,而且不会让盘子里的任何一样东西接触另一样。当然,这么形容听上去有点乏味。”      斯蒂芬金于是就向着与乏味作斗争的路大步前进着。  详情 发表于 2013-8-12 06:10
    杜边生     想必能看到第四卷的同学们都已经沉醉在通往黑暗塔之路里了。    结果第四卷仅仅用了短短的开头交代完邪恶的小火车,就开始了漫长的追忆。俨然有似水年华不吐不快之意,令人无法容忍脱离光束的主干道,而回到老牛仔的年轻时代。    刚看完第四卷开篇大略翻了一下。好家伙,这一插叙简直占据了这大部头的90%。    随着每个深夜的灯下鏖战,渐渐沉浸在那样一个“老套”的古典故事中,最后苏珊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死亡带来无尽的惋惜。    这时又已习惯眉脊泗的中古世界,难以面对那危机重重的黑暗之旅。       老金用这样怪异的结构完成了承前启后的骨干之卷。其控制节奏玩弄情节的能力令我辈喟叹呐。     详情 发表于 2013-8-12 08:23
    琳琅    “巫师与玻璃球”已经是黑暗塔系列的第四本,这本地主要内容是罗兰的回忆:爱情和他之所以成为一个枪侠的经过。金的文字和想象力永远让人绝望的艳羡,背景如中世纪的典雅的爱情与阴谋故事,和超现实的场景来回转换,游刃有余。高明的是,不管金说出多荒谬的故事,总能听得人如痴如醉。   等着看下一本卡拉之狼,我不象有些书迷那样盼望结局,在我看来,这个系列是不会有结局的,这个就是金自己的思想在人生荒原上的游历过程,除非金死去再活过来,否则是写不出结局的。   无话可说了,自己去买本来看吧,谁说不好看就揍谁。  详情 发表于 2013-9-21 05:59
    于是        斯蒂芬金的《黑暗塔》浩浩荡荡共七卷,这个月,我读到第四本。翻到扉页便已疑惑,竟是以《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台词做引语,想必读过前三本的书友也必猜忌:之前大抵是《荒原》般的气质,为何陡然来了一段罗曼史?   话说上卷,罗兰及其卡-泰特上了布莱因火车,生死未卜,小火车长着一身粉红盔甲,时速惊人,最爱猜谜。所谓大战,便是变相的人机大战。就像美剧编剧所要注意的那样,上一集结尾时最好是“生死未卜”,这一集便可开篇就吊足胃口,且看英雄如何死里逃生。      “布莱因”火车活脱脱是个淘气而霸道的孩子形象,隔了几个世纪都找不到玩儿伴,好不容易来了一群人,还愿陪它玩儿猜谜游戏,自然兴奋不已。但这场赌局的赌注太大,四条性命都依附在不堪一击的谜题上。说不堪一击,是因为布莱因的电脑瓜里储存了人类迄今为止所有的谜语。   布莱因无疑是高科技文明的产物,但在世界转换之后,无人再需要它,无人再照料它。但它的硬盘容纳了包括蓟犁文明在内的一切知识。罗兰和它的对峙,是输了。这时候,转危为安的功臣是埃蒂——那个被罗兰从纽约拽到黑暗塔宇宙中来的小痞子,昔日的瘾君子。我怀疑,会有周星驰的粉丝坚持认为埃蒂战胜布莱因是因为无厘头的力量,但我不得不说,埃蒂是在对哥哥亨利的思念中,完成了这次自信的冒险。   50页的大战稍息。走出布莱因火车的卡-泰特发现自己站在“未来的堪萨斯”,但总有什么不对劲,似乎和真实中的堪萨斯并不完全一致。主人公们在篝火前休息,罗兰被伙伴们催促,讲出自己往事中最重要的人物——“苏珊”的故事。至此,序言刚刚结束。       在此就要插上一句背景交待。《黑暗塔》中的人物、野兽、怪物逐渐缤纷多样,我基本上认为这是在说“很久很久以后”的故事。斯蒂芬金虚构了一个宇宙体系,在美国粉丝网站上可见到诸多高人欲据此描摹另一个世界、抑或我们这个世界的本相,牵涉天堂地狱上下十八层,着实有趣。   黑暗塔,象征着宇宙之存在,时间之主轴,在上一集中他们已追踪到“熊”的光束,明白世界是由十二条以不同动物代表的光束所支撑。但此时,光束只剩下区区几条而已,时间融解或跳跃,某种文明崩溃之后遗留下遍野尸骨和变异种的动物,“世界在转换”。   这部砖头般的小说叙事恢宏而又无比细腻,事实上,每一本书都着力描写了几天、几夜、乃至几场转瞬即逝的大战。这些“砖头”都是金氏宇宙(包含典型的美国宇宙、金以往写过的所有恐怖小说所组成的虚构宇宙、以及黑暗塔的宇宙)中的瞬间集合体,非线形,甚至有点非理性,为了用文字建造另一个宇宙,他也不得不写到怪异的衣食住行、俚语风俗,但绝对不是裹脚布那样长而臃肿的文本。   我认为这种小说恰是当代最少见的传统格局的小说,注重人物刻画,细腻到表情、语调、历史,并阐述一种单纯的道德观——就第四卷而言,格外分明,罗兰的另一面被曝光了。      斯蒂芬金最崇拜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这样的西部铁汉,但他从没有正经地写过柔情。在结语中,金大师很坦率地承认,“我了解婚姻、以及成熟的爱情,但四十八岁的我早已忘却了十七岁时的火热与激情。”这时候,另一个声音响起来,“我会帮助你完成那个部分的。”说话人正是罗兰。作者不得不信服自己的“卡”——即命运——并聆听人物的教诲,这亦是贯穿《黑暗塔》的一层诡谲。   苏珊是罗兰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爱人。苏珊很美,很勇敢。年方十六的罗兰刚刚获得“枪侠”头衔,却因蓟犁事态微妙而被父亲派到罕布雷,更名换姓隐瞒身份,唯一的任务就是清点马匹等物资。他在吻月之下路遇苏珊,一见钟情。这个场景,并没有特别傲人之处,毕竟,一见钟情永远只能是一见钟情,好戏总是在后面的。   和苏珊一起出场的还有罕布雷的女巫蕤,对她的描写,斯蒂芬金可谓是游刃有余,邪恶、肮脏、猥亵、疯狂样样都写得恰如其分。她是个危险的女二号,虽然出场次数不多,却最终导致苏珊凄惨的死亡,乃至他母亲的死亡。但是,女巫也是不得不如此,因为她得到了粉红玻璃球的魔力。魔力和魔鬼总是互相喂养。   表面安祥繁盛的罕布雷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市长荒淫,特聘的保安部长邪恶狠毒,牧场主们隐瞒事实,油厂产量是个谜语……不远处的“无阻隔界”也令人恐怖,那不可言说的类生物的存在体需要作者本身的想象力,以及读者身临其境后产生的恐慌感。斯蒂芬金调用读者的感官为故事增色,这是恐怖小说大师的秘笈之一。   但此时的主旋律已是罗兰和苏珊的爱情。伤心的龃龉,疯狂的性爱,坚定的信任……沉浸在爱情中的罗兰也因此和两个好友发生了冲突。领导人的爱情,确实不可以太疯狂,因为领导人需要做重大决定。坐在篝火旁的罗兰不愿意回忆这段往事,不仅仅因为自己的爱害死了苏珊,也因为年少轻狂的他做出了好几个错误的决定。   命运的悲歌一直在这段罗曼史中回响,苏珊是唯一一个看到罗兰内心的人,“他那浸透到骨子里的浪漫……他把爱情看作是一个事实,而不是一朵花。这让苏珊难以小瞧他的任何一面,无论是他的浪漫还是他的实际。”铁汉柔情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男人最浓的那次爱,不是花朵,是激情的性,甚至也可能是惨烈的死。当罗兰在玻璃球中看到苏珊的终结时,他如植物人般恍惚了很久,醒来顿生白发,这比他拔枪误杀了深爱的母亲更让他难以自拔,也许,最沉痛的爱情莫过于,爱到爱人不得不死。   总有柔情,铁汉依然成功地打赢了一场大仗,在罗兰的人生中那是第一次以少胜多、引敌入瓮,第一次靠头脑和意志力博得生命,可结局对他来说只像是一次巨大的讽刺:胜利,并不能挽回爱人的生命。   这段往事说了470页,是罗兰性格暗面的首次大披露。只有充足的、复杂的往事才能筑起一个主角的魅力,同样,必需有同样精彩、充足的配角才能补全枪侠的命运。据说,在这卷中出现过的好几个人物,都将在后几卷中重现。      我一直很好奇,在美国的那些读者每隔几年、乃至二十年才能看到下一集,那会是怎样的心情?也许,每一本都自成一体,丰满而结实,这便足够了。对小说而言其实并没有“完整”的概念,黑暗塔的宇宙还可以写上几十本都不重样,你不得不叹一下,斯蒂芬金构筑的这个小宇宙未免太自足丰盛了,以至于作家的生命力被卷挟其中,服从主人公的使命,听从他们的欢笑悲泣和枪声。   说不定,罗兰的铁汉柔情也改写了斯蒂芬金知天命之年的心境呢?如此一想,黑暗塔就更如活物了。            [如需转载,请务必联系我先]  详情 发表于 2013-9-21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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