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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钢 |
最新书评 共 5 条
又又OU
这本书教育了我,如果看到文字索然乏味的书应该马上 back 然后删除。
这本书的人名啊地名啊都德式,但是文字总是让我恍惚,文笔非常起点文学啊,还是起点文学的初步级。
然后我才晓得,作者是个中国人,真是写得不伦不类,中不中,洋不洋的。
再说故事情节吧,侦探小说,我总觉得会伏笔重重,结果看完就觉得这书真是写给白痴看的,而我就是那个白痴。
然后作者还加入大量的旁白,不断吹嘘他构造的这个城市多么的逼真,他考虑的多么的细致,生怕你不知道你是在看他写得小说,生怕你代入感太强忘了你是在看小说。
然后书里的“我”有大量的自吹自擂的描写,生怕你看不出来这个“我”有多聪明,太王婆了。
作者用自己的名字作为书里主人翁侦探的名字,给自己构造了一个庞大的都市,让自己充分意淫。
真不晓得这书怎么红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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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蓝色
很抱歉借用了一句还算很出色的广告语,我想他们不会介意,至少没机会介意。
1841年,爱伦坡创造出了一个他所塑造过的无数角色中最为另类的一个——奥古斯都·杜宾。在以一桩匪夷所思的血腥事件为背景华丽登场后,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一个新的世界。
1913年,《特伦特的最后一案》出版,这部本来充满了戏谑、调侃的作品,却意外的迎来了黄金时代——一段堪称乌托邦的传奇时光。
1863年1月31日:《气球上的五星期》出版,一个优柔寡断的男人最终在摇摆不定了许多天后,守住了希望的火种,开拓了幻想的大陆。
OK,说了这么多,终于可以进入正题了,其实我想说的是,只要有爱,有勇气,有坚持,说不定,一个新的世界,就在你的眼前。
纵观国内出版界,尤其是市面上的“国产推理”,无外乎是将所谓很流行的“恐怖、玄幻”包裹上时下更时尚的“推理”外衣。(ok,即使是恐怖也只是留在感官层面)当然,这种营销手段的效果,只能说不甚明显,这只是让一些想浪费时间的文字处理者,更加心安理得。
诚然,我们无权剥夺他人的欢乐,更无权干涉他人的喜好,但我们却可以,却需要为自己正名,为推理正名。
天堂总禁锢在我们的苦难中,地狱却丢失在我们的乐园里。
“意识,意志使它充满活力……”——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
确切点说,故事发生在1992年,文泽尔和积格勒探长的短暂搭档关系结束之后——而本案,也将是文泽尔以一个小小探员的身份侦破的最后一案。因此,将本篇作为这整个侦探系列的开始(至少是形式上的开始),是恰如其分的。
昏暗的日光灯管下,草草写就的现场笔录、印刷体的尸检报告、鲜血淋漓的头颅写真……杂乱地在档案室那宽大的旧木桌上蔓延开来,惊起一阵阵灰尘的雾……
你可以错过福尔摩斯 也可以错过克里斯蒂 但绝不可错过文泽尔
“优秀的罪犯都是艺术家,出色的侦探则是批评家。”
《冷钢》读罢,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体验,或者说,这种感受是浸满我的阅读过程中的,因为我品尝到了久违的快感,这种闪耀着黄金光环的美丽。
整部作品完全是一场盛宴,你尽可以在米诺斯的迷宫中享受解密的乐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浮夸做作,这只是一部小说,一步推理小说。
我不知道我的热爱能走多远,但我找到了他的踪迹。
我会走下去。或者说,我会爱下去。
以推理的名义,我推荐这部作品。
以推理的名义,我向文泽尔和文泽尔,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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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庄
在去往自由意志市(倘若世界上真有这么一个所在的话)途中,我会选择一名灰衣男子同行,他须得智商超群,而情商低下——这设定坚不可摧的程度,就像一些结构材料在现代技术手段精密设定下可以达到的那样,要让钻石望项其背。
我们一路交流对莎士比亚、人格分裂、鸡尾酒文化、哥特建筑、蒙克和伦勃朗的看法,相谈甚欢,第一次转火车的当儿,话题重点也顺势换到了不伦之恋、理想国、阴谋论、神秘学。这名健谈而谨慎的旅伴在第二次转车之际突然松弛下来,向我透露了他先前秘而不宣的身份:侦探。
他宣称在一本叫做《冷钢》的书中剖析了一个连续杀人的过程,在《千岁兰》中进行了动机分析,而《特奎拉日升》则是一次升级版实景实战演练。聊天中所有涉及到的前述名词,悉数来自于他对案发现场的穿透式提炼。此人试图以让我相信,侦探是21世纪最适合用来养活自己的职业之一。
但事实上,这段旅程结束时,我将拆穿他——你,文泽尔,只是个写小说的。甚而,这个写小说的还有更正式身份一枚——为远在德国斯图加特研究金属材料的马普研究所博士。
作为“文泽尔侦探系列”的开幕之作,《冷钢》自2003年始,陆续在一些著名的网上论坛连载,并一度被人认为是出自欧美名家之手,为一些侦探小说迷所倍加推崇。当我在五六年后翻阅起已经结集成册的这本书,着实有点明白为什么当时会流传着这么个误会,首先在于它选择了一套不寻常的外壳——出于骨子里认真遵守的古典精神,作者自然而然地选择在一个似乎架空却有迹可寻的背景城市其后会按照一定规划来延伸发展的故事,而无论就这个城市的文化氛围还是人物特点,读者的第一判断都会指向欧洲国家:严谨、雅致、多元。像任何一位将成为典范的文学侦探人物一样,故事主角文泽尔先生出场之时,正考虑放弃一个会给他的伟大事业带来束缚的身份——自由意志市十一警察分局普通警员一名。他必须得在不甚通畅的各方合作下展开“镰刀罗密欧”案件的调查,并陆续撰写一份《关于三月连续杀人案的重要报告》。1984年3月,该市发生了令闻者无不胆寒的“月圆夜斩首案”,凶手携一柄锋利的刀,杀死了第一名受害者。她身穿“黑夜一般颜色的晚礼服,火一样燃烧的红舞鞋”,美得如同朱丽叶,却在明月皎皎下断头于白天鹅桥。此后八年,每到同一个月圆之夜,就会有人像“朱丽叶”一样惨死在镰刀手之下,甚至期间还发生了三起拙劣的模仿杀人案。为了遏止这看似丧失理性的疯狂屠杀,文泽尔追踪至已经模糊的初时线索,试图一点一点地剥离出真凶……最终,该案以《自由意志报》刊登出《永别了!影子杀手》告终,与此同时,他也辞去了警员工作,此后将以自由侦探为职业,继续搜寻自市的各类罪犯。
不得不提出一点,文泽尔小说的形式感至少在这个系列最初部分过于喧宾夺主,事件和人物都被掩没在了许多名词设置上。譬如会选择刀这样的冷兵器作为“文眼”,甚至在附录部分综述一些在前面出现过的东瀛名刀的简略历史,而刀本身在通篇叙述中却未曾像我所想象那样被巧妙融合到了案情发展,而只是作为华丽的附着,让看至尾声处颇为失落。据说作者在写侦探小说前进行了十年之久的材料收集,或许因为这一原因,使得他拥有太多东西可以随手拿出来撒出去,于是某种意义上写作变得更像一次标签展示。在接下去的《千岁兰》中,出现一位好似从“剪刀手爱德华”而来的“剪刀手伊凡特”,仍然在凶器选择上玩了点玄虚,却欲诠释一个不为现代人所陌生的名词:多重人格。只不过他在具体的塑造方式上,下了很大的决心和功夫去经营细节。
我一直相信推理类小说家多具有收藏癖,正是他们对事物特征、知识和史料的疯狂聚敛,导致了不得不以自己编故事的办法来打包整理,将一件件物品归档分派,同时在这个过程里动用逻辑和想象,用情节想定来加深记忆。玩得大的,像是肯福莱特,就索性去写《圣殿春秋》了,也不要原先那个躯壳。
《千岁兰》有不少我们在经典作品中常见的手法:罪犯从印刷品上剪下字母来拼凑“杀人通知书”、漂亮女助手的介入起到了插科打诨作用、和老探长积格勒之间各执一端又互相合作。但还好,它不会是乏味的,甚至,就故事而言比《冷钢》更令我信服。可称道之处表现于推理中展示的触角清晰程度已然精进。如同《冷钢》一样,小说结尾处《自由意志报》副刊版刊出的连载小说《剪刀手的春天》,也宣告了一桩案件扑朔迷离的另一种可能,使我忍俊不住却是此时写作者文泽尔通过侦探文泽尔之口,说一句:“我从来不看文学版,为了节省读报时间,我要求塔芙妮在将报纸给我之前,就预先将我不打算看的版面挑出来……”——如此竭力努力在小说中把自己分离出去,成为旁观或对立,真是太有此地无银之嫌疑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自》报的编辑夏哀哈特巴尔留在版面上的那句话:“生活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假设的、存疑的……而小说中的一切,且反而有可能是真实的。”
一个人爱(包括迷恋、相信、感动,等等,对事物的正面情绪)且用各种方式来证伪爱的存在,这是小说家最擅长的行径,也是小说写作所能提供给人的完善自我之途。
《特奎拉日升》则回到了在封闭空间里尝试探讨各种可能性的“暴风雨山庄”杀人案式路数,对话,对话,不停地对话,辅以来自信件的大段讲述,几个角色的身份和任务,于其间,历经了一场不容仔细辨认的转换。它仍是旧瓶里倾倒新酒的试验,加上小器件的把玩,我比较满意阅读中还是有足够的闲暇去注视这些:一杯龙舌兰酒、一颗小樱桃。永远是寄托于事物的铺陈,让写作变得不可捉摸甚至不可控,所以当事物出现之后,就应该任其游走。
上述三本书,尚不足表现文泽尔小说体系的庞大基架,他的野心,要比我能想象到的更大一些,嗯,我将迅速地通过谈话了解到,一个为数七辑(每辑四五本)、基于自由意志市市政交通地图展开的庞大犯罪侦破计划,才是他认为值得一做之事。那张地图呈现为环形,包括了数百个地名的网络状绘制,密密麻麻,星罗棋布,瞬间令我瞠目结舌。只要一想到有人一边要完成自己的材料专业论文和应付老板在研究课题上的“百般刁难”,一边在搭建这么耗时耗力的浩瀚文字工程,每天分裂为理性和感性的两爿还得继续保持协调,你就不得不承认,世界真有趣,时不时会冒出一些如此有趣的人。
而独立于上述系列之外,书店货架上目前已经可以见到《荒野猎人》,结构复杂的精巧布局让我在读完之后冷汗浃背。它将真实与虚构交织得太深入,因自难以以简单的词句去评断。你可以说这部小说有着太刻意的拼接,也可以说它的突破姿态勇敢有力——已经弃用了经典的外壳,而转向个人化的叙述方式。事物分解为符号,在这里出没达到盛极,死亡和生命也都在这里进入叠加,犹如物理学科中量子力学尽力阐释的那个世界状态。无论如何,这是给我惊喜与震惊的一次,另一种开始,但我不敢轻易说别人也会喜欢与接受。
作为非常引起我妒忌的对象,文泽尔具备如下特质:比我年轻,比我学历高,看了数倍于我所涉猎过的书和电影。这就导致他小说中永远透露出一股太好的教育所导致的彬彬有礼,杀人彬彬有礼,破案彬彬有礼,伏笔彬彬有礼,包袱彬彬有礼……最最叫我抓狂的是,他总在文字之中成为与叙述若即若离的旁观者,那些名词则如一些变幻的马灯,被他推出来,被暗流卷走。
是否在最初,当一旦抱定决心去阅读一本侦探小说,就注定接受身份可疑的讲述者其实是用这种方式展示对自己的一次次拆解组合?而最后,我们迷上了他的自由,而忘记了他曾经的囚禁。
喜欢回想深夜在网上和他的一次谈话——
文:我想可能我还没有太离经叛道地生活过吧。
庄:但你很想吗?
文:不知道……我想的可能和实际有出入。
已发表于《经济观察报 书评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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