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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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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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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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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纽约时报》畅销书
      Borders原声奖图书
      Barnes & Noble发现新人奖图书
      BookSense 杰出图书
      一个美国记者,
      手持幸福指南针,
      游走世界十国,
      从地理到心理,
      绘就一幅色彩斑斓的幸福地图。
      寻找《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也许一路曲折,但很高兴你没有迷路。
      这本书是旅行手册吗?没错,但又不全是。纵观这趟历时一年的探索之路,你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本思想的游行手册。我游历世界,希望凭一己之力解决这个时代的一些迫切问题:幸福生活需要哪些必要因素?为什么有些地方比其他地方幸福?地理如何造就我们?飞机为什么不能供应像样点的午餐?
      这本书是新闻报道吗?并不全然。可以说它是新闻报道的一种变体。像我这样的驻外记者,喜欢出访一些不幸的国度(如伊拉克、阿富汗),采访那里不幸的民众(如难民、战争孤儿)。但有时,这些故事也会让人心情低落。因此,在这本书中,我像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寻找的是世界上不曾为人发现的幸福国度,那些正用自己的方式追求幸福的国家。
      这本书是励志书籍吗?算是吧,但它并非庸俗的读物,也不是什么心灵鸡汤,只需翻翻书页答案便唾手可得。这本书能带给你全新的阅读体验,你也许会反复咀嚼某些语句,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启示。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往往有大智慧闪现。
      说到地方,这也正是此书的中心:地方、地点、地理,它们如何塑造我们、定义我们。我相信,换一个地方,也就换了一种人生。
      我建议,将这本书作为你们幸福旅途的第一站。请系好安全带,一伺发令枪的轻烟冒出,便马上加入寻访幸福的旅行吧。也许路途会有颠簸,食物会不合胃口,但我保证,沿途风景一定壮丽,你必定不虚此行。
      ——埃里克韦纳

    作者简介
      埃里克韦纳(Eric Weiner),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驻外记者,曾获斯坦福大学骑士学人奖。
      自打记事之日起,韦纳就想做一名驻外记者。1993年的一天,好运突然降临,快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美国国家广播电台将他派往印度,成为电台第一个驻印度的全职记者。于是,韦纳在新德里度过了生命中最好的两年,报道了从黑死病爆发到经济改革的大小新闻。之后的十多年中,韦纳的足迹遍布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尽览各地的伤疤与疮痍,发回无数条“不幸地域的不幸人与事”的新闻。他几次造访萨达姆侯赛因当权时期的伊拉克,2001年又亲眼见证了塔利班政权在阿富汗的垮台。
      于是,他决心游历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讲述另一面的故事。他的幸福之旅历时一年,长达十站,有趣有味,且收获良多,其成果尽在这本名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的旅行散记之中。
      如今,结束他的世界之旅后,韦纳住在华盛顿,在家中的客厅与厨房之间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陪伴他的是妻子、女儿、以及家中那只日益增重的肥猫。他(此处指作者,非指该猫)无怨无悔地爱着寿司,金枪鱼寿司尤甚。

    最新书评    共 3 条

    速写    当一个人陷入了绝境的时候,他会用尽各种方法来逃离这一绝境。他会试图从各个层面了解这个世界: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但是到最后,他会发现,对社会了解的越透彻,就会越感到无力,看到的、懂得的越多,越会感到无能为力。      对于现实的无力感,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当我们深陷痛苦中时,没有人能将你从深渊里拉起,上帝也不能,真正能实现的救赎的唯有你自己,届时,你就是你自己的救世主,你的守护神。      印度是一个快乐的国度,人们的幸福指数普遍很高,但当有人看到他们在无比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悠闲的生活、冥思后,唯有呵呵,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或许他们认为既然现实无法改变,那么就不要去试图改变它,灵魂与宇宙相通而获得超验之感的乐趣已远远大于现世的快乐,既如此,别的就真的不那么重要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08:09
    郭子鹰    我算过,读一百页书,大致需要花掉两个下午的时间。这也是如今很多人集中精力,只做一件事的上限所在。如果能抓住春节这弥足珍贵的几天假期,读些有营养的书,诚实地和自己独处一段,是不是有可能走上获得幸福与存在感的一条快速路?      不妨回想一下:起初,我们都习惯于毕恭毕敬地捧着一本大厚书慢慢啃;后来,我们更喜欢阅读相对芜杂但是丰富有趣的杂志;再后来,我们爱上的网友随意原创、直播的博客;到现在,我们看微博看得要保持140个字以上的耐心都很困难了……我渐渐觉得,我们耐性和注意力不断衰减、分散的这个过程,是和我们渐渐变得越来越难快乐的过程,同步进展。      我以前一直觉得这是我个人的臆测,直到前几天,我读到这么一段:            哈佛大学的一位研究员,叫做马特·机灵死我(Matt Killingsworth,多有喜感的名字啊!)他研究和测量人们的“快乐满足程度”与个人状态以及行为因果之间的关系。他设计了一个手机软件,让人们输入自己种族年龄性别健康婚姻等等详细的个人情况,并时刻跟踪记录自己正在做的事,正在想的事,和他们快乐满足程度。他想要调查并得出结论——“到底是什么决定了我们的快乐和不快乐”?      项目参与人数超过15,000人,即时跟踪报告超过650,000份,参与者跨越86种不同的职业,遍布80个国家。      调查的结果很让人感慨:      1.人们的快乐满足程度不由种族地域性别而决定      2.人们的快乐满足程度不由收入存款住房状况和物质水平而决定      3.人们的快乐满足程度不由身高体重健康和外貌决定      4.人们的快乐满足程度不由婚姻爱情状况决定。      似乎无论你怎样追寻,无论你得到什么,你都不一定能得到快乐。无论你换到了哪种状态,你本身的快乐坐标都会自动调整,即使努力从一个想要的状态改变到了另一个想要的状态。也就是说,达成了一个目标,换了一个状态,你还是会和以前一样有着类似强度的快乐,和类似强度的不快乐,只不过快乐和不快乐的内容不一样了而已。            那么,到底是什么决定我们的快乐和幸福?            Matt的调查结果给出了一个看似出乎意料的答案:决定你的快乐程度的,是一个专注的大脑和你临在的状态。      调查软件的记录得出了这样一个独特的结论:      虽然一个人的“快乐程度”不由你的个人属性和生活状态决定,也与你此时的行为和体验的内容无关,但具有决定意义的,是你的大脑是否专注在你正在做的事情上。当大脑用一段时间(15分钟以上)专注在某一件事,快乐和满足程度就会提高;当大脑处于“思绪漫游状态”一段时间(15分钟以上),快乐满足程度通常会降低。            调查结果的图表中显示,一天中47%的时间情况下,我们处在“漫游思维”状态。做一件事却想着别的事。图表显示出的内容差别很有趣:人们在洗澡,刷牙,开车的时候往往“漫游思绪”的分神率高出50%;而工作学习的时候“漫游思维”也很常见,用电脑工作的人时常会分神臆想着其他的事,想着午餐,自己的健康,人际关系,未完成事等等,分神率也在30%以上……同样也许也是这个原因,孩子们往往比成年人更快乐,因为他们做一件事的时候更专注,“漫游思维”普遍比成年人少得多。      也有人质疑,是否因为先有“不快乐”,才会引起的“漫游思维”?但报告中的时间结点显示出: 不快乐并不引发“漫游思维”,但“漫游思维”通常会引发不快乐。当“分神漫游”的当时,也许情绪没什么变化感觉,但常常15分钟之后就会有烦躁感。      看来,幸福并不存在于任何一种目标之中,而是存在于追寻目标的过程和愿望之中,“活在当下”、“浑然忘我”的状态才是幸福寄身其中的“桃花秘境”。      身为一个作者,我也有自己的切身体验,写作时候无论遇到多少麻烦,总是开心的,一旦书籍出版,感受到的幸福指数马上调头向下。这不是发微博吐槽或者把酒买醉所能挽救的事情。除非你找到另外一本愿意为之全情投入的书来写,除非你找到另一个愿意为之全情投入的麻烦来解决……只有这种不断全情投入的自找麻烦,能让你须臾远离那些不请自来,又无处不在的孤独和不快。      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全情投入、自找麻烦的人,这家伙据他自己供述还有点儿轻度抑郁症和买包包的偏执狂,此公名叫埃里克·韦纳(没错,他是个男的,但是有不可自制的买包依赖症)。他写了一本书,名叫《世界上最幸福的地方》。有点儿讽刺对不对?不过这书的确值得一看,特别是,他写得十分坦白和幽默,充满喜感,非常适合在喜兴的春节来看。如果能抽出两个下午,读上100页的时间留给自己,你就会知道我说的对不对,那位马特·机灵死我说得对不对了。      这位韦纳先生显然不是个为了写书而写书,为了出名而写书的家伙,他为了写这本书付出的代价非常高昂。他去了荷兰、瑞士、卡塔尔、冰岛、泰国、英国、印度、美国(他的家乡),甚至还去了不丹和摩尔多瓦这种听起来相当不那啥的地方,有的地方富得流油、有的地方穷得要命,有的地方土得掉渣,有的地方有洋到随时受不了……目的只有一个,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踏上探索新世界的征途,并盼望着找到一些幸福。我坚信幸福就在前面拐弯的地方,关键是拐对弯……”天可怜见,他花在旅行上的钱是多么巨大的一个数字,而且只有老天知道,他是怎么弄到这些钱的。            其实在他写第一个字之前,甚至在他出门之前,这本书就已经成功了。因为他勇敢而真诚地选择了一个最难的问题来回答,而且这个问题,能让最大多数的人感兴趣,并且从中获益。更不用说,他没有给出很多教条,更没有企图通过晒幸福来获得注目,一丝一毫都没有过。            和一些把能上微薄晒幸福的手机作为最重要旅行装备带上路的旅行作家不同(这类旅行作家们写的不是书,而是寂寞。怀着这种心情生活,在我看来,基本上等同于终生致力于报复社会。),他上路之时,勇敢地带了很多自寻烦恼的问题:“假如生活在一个富得流油,不用交税的国家,你会幸福吗?假如生活在一个把失败视为一种选择的国家,你会幸福吗?假如生活在一个民主发达到每年投票七次的国家,你会幸福吗?假如生活在一个不让你做白日梦的国家,你会幸福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很显然,他带上路的问题和好奇足够多,带上路的成见和结论足够少。      我自己也写旅行书,而且写了4本,我觉得写得够多,也够努力,但是人才和天才的区别在于其对从事的事业的真诚而非技巧,我不得不非常真诚,并且带着少许失落感地坦诚,和他相比,我还算不得天才。      他的天才体现在很多地方,最值得推荐的一点就是他的诚实和幽默,对自己的诚实很让人感动,并且全书中独特的幽默感无处不在,你读这本书的时候。每15分钟爆笑一阵是很正常的,建议你事先提醒家人,免得他们以为你脑子出问题了。比如这一段:            我妻子认为我需要去看心理医生,因为有一天,夜已深了,她却发现我鬼鬼祟祟地趴在笔记本电脑前面,如痴如醉。      “你在看什么?”她质问我。      我飞快地将浏览器窗口最小化。“没看什么。”      “还说没看什么,我明明看到你在看一张图片!”      游戏结束,我被抓了个现行。我点击鼠标,把那张图放大到充满整个屏幕。她出现了,散发出夺目的光芒。一个真正的美人儿,拉链大敞着。      “嗷!天哪!”我的妻子惊呼一声,脸上露出厌恶之色,随之便一言不发。      我坐在那里,羞愧地垂着头,等待审判。最后,她开口了:      “你就不能像个正常的男人一样,看点儿色情图片吗?”      屏幕上赫然显示着一个白金汉335——手工精制而成的英国数码相机包,双排针脚,填充肩带。是的,我叫埃里克,我深深迷恋着各种包。我终于说出来了,这下舒服多了……            还好,我痴迷于选书而不是选包,这听上去名誉得多了是吧?我也打算在春节这几天宝贵的假期里给自己选一本好书,为自己磨练注意力的精神修炼开个好头,尽管将来可能仍然会身不由己地放弃,这种失败我们经历得多了,但是至少我尝试过,只要尝试,总有机会,总有机会获得专注带来的快乐和幸福,总有机会通过专注的自我修炼减少不断造访的那些无谓烦恼控制我们心灵的时间,哪怕15分钟也好。在我看来,专注地读着一本好书的那段时光,就是我们求之不得的桃花源了。      我想稍微和读者朋友们分享一些我关于选书的心得。      第一, 我选书不看书评,我看目录。那才是表现作者功力和真诚与否的唯一窗口。也是很多网店销售页面上唯一能窥见图书内容真貌的地方。      第二, 打不打折无关紧要,我带着未解的问题寻找试图解决我问题的作者。      第三, 页数多少无关紧要,我买过一本只有区区一百多页的小书,叫做《箭术与禅心》,买回来只有看过多少遍我自己都记不得了,而且它还激发了我的灵感,写了本叫做《再见,大马士革》的小说(此处不是广告,不过再想想,也算是吧。是《箭术与禅心》的广告。)。      像我这样喜欢“晒幸福”的虚荣的旅行者们,总是惦记着下一个战利品,却没有多少时间和兴致玩味已经到手的这一个。就好像很多人是旅行中的“签证收集者”和天生购物狂,却不记得自己看过的落日,哪一次最美。我们花了大把钞票买回来的战利品,很多都躺在柜子深处,长灰尘。这是我在《我喜欢,路上的自己》这本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这段才是广告,但也是我真心想对读者说的,关于幸福、关于专注、关于旅行也关于珍惜的一段话。            另外,我还想对认真的读者多说一句:请尽情消费作品,而不要消费作者。钱钟书先生关于鸡蛋和母鸡的理论大家耳熟能详,他说:“你吃了一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苦非要见见那只下了这个蛋的母鸡呢?”况且,如果你真的把那只心仪已久的母鸡宰来吃,到头来你可能会发现,不仅肉味如同嚼蜡,而且以后连鸡蛋也没得吃了,当下后悔不已。早知现在,还不如留着它下蛋。哎,距离产生美啊……      好了,你读完我和几个天才共同创作的这篇啰嗦篇文章的时间差不多也需要15分钟了,你有没有感到稍微幸福一点儿?或者被不快烦扰的时间少了15分钟呢?        详情 发表于 2013-8-8 13:08
    漫不经    作者以一个行者的角度来寻找的是世界上不曾为人发现的幸福国度,那些正用自己的方式追求幸福的国家。   说到地方,这也正是此书的中心:地方、地点、地理,它们如何塑造我们、定义我们。作者相信,换一个地方,也就换了一种人生。   同样,当你读过这本书以后,也就会慢慢来的了解什么是幸福,我应该怎么样寻找幸福,怎么去对待幸福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8-18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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