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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瓯缺(全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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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可是种师中毕竟是一个温和派,当他担心局面云扰的时候,他的思想却适可而止,不再进一步去谴责那些制造云扰局势的负责人.有的人特别擅长于制造这种局势,他们往往是声容并茂、豪气冲天的,他们的头顶上似乎罩着一轮光圈,他们一出场就要使山河变色、日月无光.另一种人却只是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地替前面一种人收抬残局.种师中选择了后者的道路,他的哲学是既然有人闯了祸,扬长而去,自然也应该有人来为他善其后.天生这两种人是缺一不可的.因此部队里发生意外之事,人们都来找他,他碰到的麻烦事情特别多.


他把李孝忠打发走了,这才缓缓地下了马,让一名亲兵牵着,找棵大树把它系上了,自己招呼刘光世过来.两个在一块石墩上坐下,一起说话.


刘光世叙述这番事变的时候,很难使自己镇静下来,但是种师中的安闲的态度使他镇静下来了.种师中带着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的神情倾听了刘光世的汇报,频频颔首,似乎在安慰他,这种意外事故,谁都会碰上,值不得大惊小怪.虽然在他内心中也在惊讶这支军队离开母体一年多功夫,竟会变质到如此不堪的地步.他的安闲的外表首先就对刘光世发生了镇定和安抚的作用.


种师道派到左军来当参谋的马政被种师中找来了参加谈话.听完刘光世的汇报,种师中就转向马政,征求他的意见.


"据平叔所云,"马政考虑了一回说,"那拨人马积重难返,乱端已成,恐非口舌所能折服了."


种师中点头称是,一面又问刘光世如何.


"马都监所言甚是,小侄此来,正是要向端帅搬请救兵."


种师中艰难地转动他的肥胖、摺叠的头颈,听马政继续发表意见.


"据马政愚见,平叔既来搬兵,端帅这里自应拨去一标铁骑.只今夜就要随同平叔星驰淮宁府,出其不意,慑其神魂.然后与辉伯等协商定乱之计,不出数日,大局就可平定."


马政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后,转向刘光世道:


"环庆、秦凤路分虽异,总属西军一家,患难与共,祸福同当.此去谅不致再生意外了.平叔看看那里的情况,要带多少人马去,才能集事?"


种师中又点头称是,但在讨论具体人选前,却机敏地插上一句:


"这标人马让平叔带去最妥,只是要烦马都监辛苦一趟,与平叔一同前去,有事彼此有个商量才好."


这是经略使的将令,再加上刘光世在旁力促,马政只得慨然允行.


然后他们就在大树下商议起来.那边一堆略微隆起的土丘,权充淮宁府,他们各自折根树枝,在泥地上划出进军路线,商定了应变和定变的方略.原则上以弹压为主,尽量避免军事冲突.但必须镇慑住胜捷军,使之能够就范.他们决定了把原定今天渡河的第二批骑兵一千五百人马上从渡口撤回来,由马政、刘光世带去听用.这个临时决定,要使得十分之一的秦凤军改变统帅部原定计划,甘冒一定要愆期到达前线,并且也很有可能与友军发生冲突的风险.这对于一向谨慎小心的种师中来说,绝不是一件小事情.可是情势既然发展到这一步,除此以外,再无其他的途径可循,他就带着逆来顺受的心情,挥挥马鞭,毅然下令行动起来.长期的战斗生活,使他习惯了这种想法:各军都有为难的时候,彼此既属一家,总要互相援手才是.就因为他处处关心友军,随时顾全大局,因之在全军中,他博得比种师道更大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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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一千五百名秦凤军铁骑以风驰电掣的速度进军,只化了两昼夜不到的时间.就跑了六、七百里路,直抵淮宁府.早一天摸黑时,府邡外还是一片空白,第二天天刚亮,已经出现一支刁斗森严、壁垒分明的大军,所有城外形势之地,都被它掌握住了.单单这个事实就构成一种稳定力量.它好像一座在一夜之间从哪里飞来的山峰一样,屹立在府城之外,顿时压住胜捷军的混乱秩序和嚣张气焰.兵变的扰事者一看大势不妙,一个个都悄悄地溜之大吉.于是刘光世的任务再也没有什么团难了,一切都按照常规推动起来.


刘光国、辛永宗不敢大张筵席宴请客军的军官和犒赏士兵,只好按照西军的老规矩与马政等秦凤军将领厮见了.他们收拾起临时公馆,派亲兵们打磨了早已发锈的兵刃,喂饱了厩马,添置起新的甲胄马具,这才真正做好上路的准备.长期生活在勾栏行院中的军官们慷慨地还清债务,多情地和"相好"道别,约定后会的日期,悄悄地溜回房门.跑赌窟的朋友们吵吵扰扰地和地方的赌友们分了手,把骰子和纸牌塞进靴简里,准备转移阵地,俟机到部队里去摆开摊子,做一轮庄.外县的驻军陆续集中到府郊来,城里的部队也陆续开拔出去,临时扎了营帐,等候出发.一切可以阻止大军开拔的军饷、军粮、马秣、兵器等问题统统自行消灭了.秦凤军来不了十天,没有左一个,右一个定出期限,两支军队就混合编制起来,灰尘仆仆地走上征途.


王麟、贾评两个从刘光国的黑房间里钻出来,现在又敢于把他们的险险乎被斫去的长头颈伸出来.但是这次不是伸向刘光国、辛永宗,对于这几位将爷们是早已领教过,不堪再去领教了.现在他们的长头颈转而伸向马政.这个灰溜溜的西北佬老是不声不响地专心干着自己的活,看来是个老实头,是一颗好吃果子.可是他又是多么骄傲,事事独断独行,说了算数,也不向宣抚司特派来的文字机宜请示汇报.他可是忘了这支军队是归宣抚司直接管辖的,是奉宣抚司的调遣,开到雄州前线去听命出征的.真是目无法纪、目无长官、目无他们文字机宜,这还了得!非要煞煞他的威风不可.


虽然是两个一齐出场,这次却轮到贾评来扮演上次王麟扮演的那个角色了.临到大军即将出发之际,他神气十足地跑到马政的马前宣读起差点被丢进茅厕的宣抚司文告.然后严厉地宣称;这拨人马理应在二旬之前就开赴雄州前线,现在耽搁了这么长久,才得上路,中间还滋生事端,威胁长官,其责任完全应由边防军统帅部承担,他们要把经过情况上复宣相,听候处置.


"二位已经来了一个月,"马政沉住气回答,"怎不早把部队带走?"


"就是有人惑乱军心,从中捣鬼,阻止大军开拔."贾评咆哮起来.


"就是有人惑乱军心,从中捣鬼."王麟在旁搭腔道,"宣抚使司一定得派人好好查上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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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二位何不就近查明了,立刻上复童太尉,童太尉岂有不听尊意办理之理?"


"还要查什么?"贾评发威道,"姓马的,你休得装聋作哑.统帅部干的事情,你马都监还有不清楚的?"


急遽之间,马政的脸被暴怒和轻蔑扭得完全改变了样子.他蓦地吼一声.


"滚回去,你们这两头蠢驴!"


接着他就高高举起马鞭,在空中挥舞一下,甩出一个大圆圈,然后噼啪一声直劈下来.这一鞭的势头来得如此凶猛,以致这两匹"驴子"错以为鞭子已经打到自己身上.他们忙不迭地回头就跑,连掉在地上的宣抚司文告也顾不得捡起来.


在一旁看到这幕活剧的官兵们一齐痛快地拍手,哈哈大笑起来,用这一阵狂笑给宣抚使司的两位机宜大人饯行.

(四)

最早抵达雄州前线的是西军统帅部的后勤人员,他们先到一步,要为五路大军安排住宿安顿之处,布置粮站,采办马秣,担负着重要的任务.三月初旬,作为西军的选锋,由杨可世率领的一万五千名泾原军暴风骤雨般地开到汛地.几天以后,种师中率领的秦凤军主力也按期到达雄州.


在这以后,到雄州来的客人越发多了.宣抚使童贯本人和幕僚团首脑、他的左右手述古殿学士刘鞈、龙图阁直学士赵良嗣虽然还继续逗留在京师,不得动身前来.但是由李宗振、李子奇、于景等"立里客"组成的宣抚司却抢先种师道一步在雄州城里正式挂上招牌,择吉开张.他们眼快手快,把雄州城里最好的房舍——接待辽使的行馆,抢在手里,作为宣抚司办公和他们寄宿之处.接着河北都转运使詹度、河北转运判官吕颐浩、李邺等人也接踵而至.转运衙门要负责供应大军的军需物资,是全军的总后勤部,责任重大.可是他们首先忙着从京师转运来大批山珍海味、牛羊鱼肉,以便知雄州和诜可以排日在州衙大厅及宣抚司里大摆筵席,决无供应不周之虞.


雄州原是个边境小城,一年中,只有宋、辽两朝互贺正旦、互祝圣寿的使节送往迎来之际,才稍稍热闹一番.如今平添了这么多的客人,"立里客"又最好寻欢作乐,他们委请转运部门连带也转运来大批歌童舞妓、笙管弦乐、赌筹博具,这才使得这座边城真正热闹起来.


继秦凤军主力而到达的是马政率领的一部份秦凤铁骑和胜捷军.他们在路上总算风平浪静,太平无事.


应当最后抵达的姚平仲率领的熙河军也提前开到了,他只比马政晚几天,而超过了应当比他早到的种师道的统帅部和泾原军余部.种师道并无愆误,而是万事好胜逞强的姚平仲以非常识的急行军故意超前了.前线尚未发生战争,这种急行军并无必要,反而给后勤人员增添不少麻烦.姚平仲明知道种师道不喜欢破坏命令,在行军中,超前和愆误同样都是破坏命令的错误行为.但他偏要用这样那样积极勇敢的错误来冒犯种师道、激怒种师道,似乎这种冒犯能够给他很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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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到了三月下旬,西军已经开到三分之二,只有种师道和刘延庆及所部尚未抵达.十万大军在几个月的短促时间中,基本上完成预定的长途行军计划,对西军来说,简直是一件杰作.可是就在这几天内,各军之间以及全军内都有那么多的共同性的事务,亟待办理.后勤人员负不起这等重大的责任,于是众望所归的种师中不得不徇诸将之请,暂时代替老兄几天,摄行统帅部的职务.


这种临时的摄护,只会给自己带来不少麻烦,丝毫没有好处.种师中虽然具有对敌战斗的丰富经验,却缺乏对自己人、特别是对不拿武器的文员们作战的经验.他不在宣抚司人员的心目中,他既然摄护统帅,就是他们的头号敌人.在几天之中,宣抚司的排炮,选中了他这个目标集中轰击.


没有宣抚使的宣抚司和没有都统制的统帅部处于绝对对立的地位.宣抚司每天以措词严峻的文书,以咄咄逼人的口舌、以烦琐细小的事务以及只有超群轶伦的天才们才想得出来的一切办法来折磨种师中.使得脾气一向温和克制的种师中也有忍耐不住、招架不迭之势.


幸而到了三月廿九日黄昏,也就是朝廷规定西军统帅部必须抵达前线的最后期限,种师道带着僚属们赶到了.他在当天晚上就把李宗振早一天送去的一份预先警告统帅部不得愆期到达的文书痛快淋漓地驳回去.这是种师道个人作战史上一次最痛快的出击,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体无完肤.李宗振虽然惯于惹事生非,还没有狂妄到敢于去捋这支出名的"南朝老大虫"的虎须,只好暂时憋下一口气,等到宣相亲自来到后,再想办法收拾他.


无论种师道,无论种师中,无论西军中的其他人员都是宣抚司的作战目标.朝廷结结巴巴地成立一个河北宣抚司,其目的似乎不是为了跟辽作战,而是专门为了跟西北边防军作战.这是除了刘延庆以外的西军官兵们共同承认的事实,而宣抚司的人员也不想否认这一点.


①宋人称先锋军为选锋军.


②相当于近代的机要秘书.

第七章
(一)

二月初旬,马扩伴送金朝使节遏鲁、大迪乌一行到登州坐上海舶.按伴任务暂告段落以后,他马不停蹄地赶到保州老家,把母亲田氏接到东京来,就在刘锜寓所间壁,临时租赁了一处屋舍,与刘锜娘子一起着手筹备起结婚典礼.


除了丰乐楼下匆匆一面外,亸娘还没有跟马扩正式见过面,但是刘锜娘子早把她直接、间接打听到有关他的一切都告诉了她.他做过什么、正在做什么,她都知道.而她们闺中最重要的谈话资料就是在猜度他将要去做什么,那使他高兴,还是使他不高兴,对他是安全的,还是像过去的任务那样要担很大的风险?


他们母子来到东京后,虽然亸娘仍然没有被许可跟他直接见面,但是他母亲经常要到刘家来与刘锜娘子商量这个,商量那个.马母没有让亸娘回避她,反而更加亲切地对待亸娘.她们之间由于几年不见面而产生的疏远一下子完全消失了.如果人生的道路为亸娘安排了这样一个命运,她必须到那个家庭中去做媳妇和妻子,她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她们两家本来就是这样亲密的,她天生就应该成为他的配偶,这仿佛在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定规下来了,以后一切的发展,都为了更进一步促成其事.现在他的母亲这样看待她,不仅使她重温旧梦,并且也进一步保证未来生话的和谐,这是谁都没有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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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只有一件事情才令她十分不安.


近来,父亲的心情越来越变得恶劣,脾气也越来越暴躁.每时、每刻,都想喝酒,刘锜、马扩没有空则已,一空就得陪他上酒楼,喝得踉踉跄跄,有时是人事不省,被拖着回家来.否则就在家里喝.一坐下就喝到深更半夜,喝得沉沉大醉.以致刘锜娘子不得不在暗中做手脚,把酒的数量和浓度悄悄地控制起来.


在酗酒过程中,他总是使性子,发脾气骂人.凡是支持、参加和赞助这场战争的嫌疑人,都在被骂之列.嫌疑人的范围又日益扩大.有一天,一个素眛平生的小军官在酒店中喝酒,也遭到他痛骂,这个小军官老远地从外地跑到东京来,是要钻门路去参加战争.奇怪的是,给他量酒送菜的酒博士,连带也被骂了,因为这个酒博士讨好、巴结那小军官,给他量酒送菜,显然也是个主战派.他忘记了酒博士大公无私的中立立场,只要你付酒钱,他对你这个坚决的反战派也同样讨好、巴结,给你量酒送菜.


爹过去虽然也称洪量,但在西军中算不得是真正的酒徒(那里确有几个真正的酒徒,整天浸在酒缸里,把鼻子和脸孔一起糟得通红).现在的酗酒,是个新习惯.有时亸娘把注意力集中到爹身上时,恐怖地发现他似乎正在用一杯杯的酒把自己灌死、醉死、毒死,看他好像是这样痛苦、焦急,又好像是这样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地把自己驱进死胡同.亸娘最好是假装没有看到,然而不能不看到.想到在目前的情况中,她怎能离开爹去和他结婚,又怎么放心在她结婚后让爹一个人到前线去打仗?打一场他十分不愿意参加的仗.


当然赵隆的愤慨不是没有理由的.官家虽然答应他到经抚房去跟王黼、童贯等人面议辽事,叵耐他去过几次,都被挡驾了.显然他们采取延宕的手法,目前不想理睬他,而当一切都变成既成事实后,他去了也不再发生作用.对国事的愤慨和个人感到的屈辱,形成他双倍的激怒.此外,他在东京的老朋友们也对他生疏了,不是一见面就用一种过度的谨慎把他的嘴巴封起来,就是托故避开他,好像他是一只白头老鸦,会给他们带来什么祸戾一样.


赵隆相信朋友们和他的看法一致,在内心中也是反对这场战争的,但出于个人利害的考虑,他们不仅不敢明目张胆地阐述自己的主张,反而畏懦到不敢听一听他的意见.他们的舌头、耳朵全部失效了.他瞧不起一个因为受到环境压迫而把自己想法隐瞒起来的人,特别当他们连这一点也不敢承认,听了他的放肆的议论,就会面色发白,急急忙忙地表白道:"这可是钤辖自己的话,小弟不敢稍持异议,也不敢苟同尊兄."这就更加激起他的反感.


他听说过《晏子春秋》中的一段故事:枳实逾淮而变.他发现这些原来也是硬帮帮的西军老同事.一旦迁地到东京来,年深月久,慢慢地都变成中看不中吃的苦枳了.但在他激愤的心情中,对于老朋友的反应,既不是设身处地地为他们辩解,也不是文绉绉地批评几句,而是不客气地斥骂,有时竟然粗鲁到哈哈大笑起来,冲着朋友问:你的胆子可是像童贯的鸟一样被阉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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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然这样发作一次就很可能使他丧失一些朋友,而他在东京的有限的朋友,是经不起他发作几次的.


国家大事不要他管,儿女私事他又无心管,因此,他除了把自己驱进死胡同以外,实在也感到没有其他的道路可走.


关于婚礼的筹备,现在存在着两种意见.马母、马扩都希望办得简单些,赵隆在内心中更是如此.但他对此早已不闻不问了——他的耳朵和舌头都不管这件事.可是男婚女嫁,在东京的社会生活中是件头等大事,有一大套繁文缛节,只许增华,不许删简,决不能草率了事.地道的东京人刘锜娘子坚持自己的意见,认为这一场在东京城里举行的特别是经她的手主持包办的婚礼,如果缺少某一道必要的手续,就不能把它看成为完全和合法的婚姻了.她以如此的豪侠和热心把烦重的筹备工作——包括物资上的和礼仪上的一切,全部承担下来,而且专横地不容许别人有点儿异议,以至马母、马扩都很难抵抗她的好意.


只有已经与她相处了一个多月,逐渐从她的影响下解放出来,取得相对独立地位的亸娘,才能够在这个与她自身有密切关系的问题上表示一些不同的看法.她并非对姊姊做的每件事都是默默许可的,她老老实实地对姊姊说了,她不喜欢繁复的仪节和铺张的场面,她真的不喜欢这样做.这是一场意志和意志的竞赛,刘锜娘子好容易从别人身上取得的胜利,不知不觉地在比她更坚强的亸娘的意志力量面前屈服了.她不忍过于逆拂亸娘的个人意见(其实是她也无法说服亸娘放弃她的意见),可是她又是如此顽固地执着于东京的生活方式,不能轻易改动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经过一次次的妥协让步,最后才取得一种大体上双方可以勉强接受的折衷方案,其结果就是举行一场既是隆重的东京式的、又是简易的西北式的混合婚扎.


折衷是在形式上双方可以勉强接受而在实质上双方都不能满意的一种临时性的妥协.既然没有哪一方可以取得压倒的胜利,她们只好满足于这个折衷方案.


刘锜娘子坚持不能让步的一道手续是在婚前七天,男方要送来一担用大口瓶盛着的美酒,装在网络里,上面饰以大红绢花.这有个名堂,叫做"缴担红".女方要把出空了的酒瓶盛满水,装着河鱼,外加一双竹筋回报男方,称之为"回鱼筋".大红绢花当然是取吉利之意,鱼水象征"鱼水之欢",至于一双竹筋象征什么?筋者筷也,莫非是怕婚礼还有什么反复,催促快点举行的意思,这个连博学多闻的刘锜娘子也说不出名堂.但是祖祖辈辈、家家户户的婚礼中都少不了这道手续,因此她就坚持不能省略.好在这是一项实惠而没有多大化费的仪节,连亸娘也不加反对.而且送来的酒也好,送去的鱼也好,归根结蒂,都要回到赵隆的食桌上来.他现在是一日不可食无鱼,一餐不可饮无酒,在这茫茫的人海中,如果没有一个醉乡让他托迹,他还能到哪里去立身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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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结婚前夜,刘锜娘子代表女方,到新房去,亲手挂起帐子,铺设衾具.这也有个名堂,叫做"铺床",理应由女方的内眷主持其事.铺好了床,她又细密地视察一回,看看明天大典中一切准备工作是否都已办得妥当了,然后回到自己家里,走进亸娘的房,履行一项庄严的仪式.


她既没有告诉亸娘已经铺好床,也没有告诉她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就绪,却携起她一只手,相对流起眼泪来.这眼泪是没来由的,因为在此以前,双方都没有哭的思想准备和哭的需要.但现在哭得很及时,哭得很畅快,她们流出了那么多的眼泪.这是因为她们之间已经缔结了如此深厚的情谊,彼此舍不得离开吗?是因为亸娘从明天开始就要跟自己二十年的少女生活永远告别而感到悲伤吗?是,但又不完全是.主要因为它是一个伴随着婚姻制度的产生而产生的古老仪式.闺女离家的前夕,必须流点眼泪,而她的亲属也必须陪她流点眼泪,才算完成了这项仪式.这种被催迫出来的眼泪,对于因为明天的婚礼而感到发慌的少女起着调节和稳定情绪的作用.哭过一阵以后,她们心里就轻松、踏实得多,可以面对现实出去办大事了.


可是亸娘的心却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轻松下来的.她忽然听到爹房里有蹀躞不安的脚步声.她听得出这种声音表示爹正处在极大的烦恼中.她轻轻从刘锜娘子手掌中抽出自己的手,轻轻溜进爹的房,小猫儿般地把自己半个身体俯伏在他身上.


此刻爹完全从嫉世愤俗的酗醉中清醒过来.他一见女儿进来,甚至变得十分温和和通情达理了.他爱抚地摸着女儿的鬓发,把她当作个小女孩.他喃喃地说:


"去罢!那是个好人家,他们会像爹一样看待你,不会亏待你的."


他好不容易说出这番话来,要克服他对马家父子最近由于主张伐辽而滋生的反感,确实需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尽管说,政见可以不同,亲戚还是亲戚,朋友还是朋友.可是,亲密的亲友们如果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有了分歧,这滋味真不太好受!亸娘听得出爹说这句话主要是为了安慰她,不让她带着爹的反感嫁到马家去.他的声音里仍然留着痛苦地挣扎的痕迹.


亸娘努力要表现得刚强些,可是从爹的痛苦中,特别从他的难得有的爱抚中感到了痛苦.她的俯伏在爹怀中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爹立刻制止了她,把她从怀中推开去,拍拍她肩膀说:


"刚强一点,刚强一点!俺赵子渐的女儿决不像别人家的女儿那样女儿气的."


然后,他唯恐失去最后一个机会似地叮嘱女儿道:


"要你三哥做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汉,他们马家门有的是好榜样."他连续把这话说了两遍,说得那么刚强有力,说得斩钉截铁,好像要用刀子和锥子把它铭刻在她的心坎里.


说过了这句,他似乎已经尽了为父的责任,催着女儿回房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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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吉日来了.


知道并且十分高兴自己将在今天婚礼中起着主导作用的刘锜娘子,一清早来到亸娘房里.她自己是容光焕发的,却惊异地发现亸娘呆呆地坐在床沿上,似乎辽停留在昨夜的悲伤中.她理解亸娘这种感情,但是认为必须纠正它、改变它,她必须使亸娘焕发起来,高兴起来,以便和今天的喜庆气氛相适应,犹如她昨夜必须使她感伤,使她哭泣,以便和结婚前夕的悲剧气氛相适应一样.


人在社会上每一项活动中,都有一个凝固的公式限制着他,允许他在公式范围内自由活动的幅度十分有限.刘锜娘子是这些公式的拥护者,虽然她也有个人的爱憎和看法;亸娘是这些公式的怀疑派,她不明白这些公式从何而来,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但她也不得不这样做.她们都是那个社会的人,不可能远远超过那个社会的水平——社会就是那些公式的缔造者.


现在刘锜娘子按照那个公式,严肃地、一丝不苟地为亸娘打扮起来.亸娘又身不由主地按照那个公式,被刘锜娘子打扮出来.


自从少女时代以来,刘锜娘子就在自己的心目中摸拟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新嫁娘的典型.但在她自己的婚礼中没有能够实现.因为当时她也是身不自由地被别人摆布着,左右着的.别人按照自己对于公式的理解,把她打扮出来,完全不符合她自己的愿望.此外,在婚礼进行中,她不由自主地偷偷睃了新郎一眼,他们还没见过面哩!他的俊秀的容仪和迥然出众的风度使她发了慌,竟然失去一个新嫁娘应有的矜持,她走错了步伐,破坏了婚礼的节奏.这是一个东京的新嫁娘可能造成的最大、最严重的错误.这一过失使她想起来就感到无限惭愧,而且它还是一个无法弥补的终身遗憾.


从那时以来,她又看到过无数新嫁娘,她的眼界益发开扩了,她的典型又有新的发展、补充和修改,使它更趋于完善.但是它永远不能在自己身上实现了.自从承揽了亸娘的喜事以来,她一心一意地想把这件事办得十全十美,要把自己的经验教训全都告诉她,免得她重蹈覆辙.更加重要的,她要在亸娘身上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为了亸娘、为了马扩、为了大家,也是为了自己.一个结过婚的少妇最大的喜悦,就是在一个少女身上重温自己少女时代的旧梦,并且在她身上为自己结第二次婚,以弥补她在第一次婚礼中的不足之处.


她用着一个造型艺术家要完成一件杰作那样的专心致志工作着.在动手创作以前,她早已在自己头脑里千百遍地考虑过、研究过,现在不过把那思考的结果复现在具体的形象中罢了.可是在创作过程中又会产生千百个在她的抽象构思中无法预料到的困难.只要有一点疏忽、一点差池,就会破坏整体的效果.她一丝不苟地工作着,绝不允许有一点干扰.


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充分经验的亸娘,知道自己只有百分之百地服从,百分之百地听她摆布.她委身给她,把自己的头发、脸颊、眉毛、嘴唇以及一切可以加工化妆的部位全部上缴给她.刘锜娘子梳着、描着、洗着、涂抹着,她时而坐着、站着、看着、凝思着、皱眉着,直到心神俱化的程度.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已经消失了,她忘掉她是为了亸娘的结婚,是在亸娘即将离开的房间里,是在婚礼即将举行前,甚至是侵占了婚礼的时间在化妆.忽然听到外面鼓乐频催,有个妇人欠考虑地闯进房里来报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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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新郎迎亲来了,请新娘快快打扮好出去!"


"让他在外边等一会,还早着呢!"刘锜娘子连手里的梳子也没放下,就把那妇人打发出去.


第三次催妆的鼓乐又响了,一个妇人小心地把颈子伸进房来,笑嘻嘻地试探道:


"时间不早了.四厢和官人在外面可等候得心焦啦!"


"这里还没好哩!"刘锜娘子简捷地回答,"他们等不及,就叫他两个成亲去."


等着、等着,她终于完成了最后的一笔——画眉之笔,还得留出时间来给自己欣赏一下,然后得出结论道:


"这可是十全十美的新嫁娘,无毫发之憾了!"


就在这一瞬问,她忽然惊慌地发现亸娘鬓边的一支插花从原来的位置上挪动了二、三分.这二、三分的挪动,非同小可,似乎有使东京城发生陆沉之虞.幸亏她及时发现,还来得及纠正,才使得这座名城和百万居民免掉一场浩劫!


经过她再一次地审查、鉴定和验收以后,这才把亸娘交给前来迎亲的马扩.亸娘自己什么也没有看清楚,她立刻被人簇拥着坐上一架轿子,然后又在男家门口走下轿子,总共只有那么几步路,上下轿子化去的时间比坐在轿子里走路的时间还多呢!然后她被人搀扶着踏上一条铺着青布条子的走道.她清楚地记得姊姊事前的告诫:她必须笔直地在青布条子上行走.如果走歪一步,把鞋底踏在地面上就是很大的失礼.她不明白作为新嫁娘,她为什么没有权利踏在自己家的地上?但她还是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走歪一步.


然后有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妇人捧着一面铜镜,面孔向她,倒退着引导她前进.这个妇人的步法是这样熟练,她向后倒退着走路,每一步都稳稳地踏在狭窄的布条上,没有走歪一步.在她身后青布条子的走道中间放着一付马鞍和一管秤.倒退的女人好像在背心上长了眼睛,头也不回,一步就跨过它们.有一霎那,亸娘犹豫了,不知道应当怎么办,她举起乞援的眼睛寻找姊姊.姊正在她身旁呢!从她的一瞥中就了解她要求什么.姊用一个微小的动作示意要她跨过去.她轻轻地把她没有穿惯的太长的裙裾拎起来.顺从地、勇敢地从象征"马上平安"的马鞍和象征"称心知意"的秤干、秤锤上跨过去.观礼的人都欢呼起来.为了她已经取得进入新房,坐上新床的权利,好像她已经取得结婚的一方的"决赛权"一样.


新房里红烛高照,在逐渐加深的夜幕中,把同样颜色的帐幔、被子,桌围、椅帔和用绸绢托成高悬在屋梁上的采毬儿融汇成一片喜庆的气氛.许多不相识的女人都跟进新房来.她们是一群职业的观礼者,只要在接近的阶层中有哪一家举办喜庆大事,她们都会转弯抹角地通过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带着赶庙会一样兴奋愉快、唯恐落后一步的心情赶来观礼.如果没有她们在旁摇旗呐喊、呼五吆六,婚礼就不可能进行得这样喜气洋洋、笑趣横生了.如果没有她们的指手划脚、评头品足.新娘的精心打扮和新房的布置也将变成毫无意义了.虽然她们的持论常常是苛刻的,喜欢在象牙上找瘢丝,不是与人为善的,但也起了使婚礼热闹起来的作用.她们是任何礼堂中的点缀品,是人类世界的"喜鹊".想来喜鹊在禽类世界中也一定喜欢去参加同类的婚礼,咭咭呱呱,吱吱喳喳,闹个不休,使得结婚者又喜欢、又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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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楼主| 发表于 2013-4-8 14:03: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可是孤陋寡闻的亸娘不明白她们出现在她婚礼中的重大意义,她觉得她们与她是完全不相干的,把她单独放在她们之间.使她感到绝对地孤独了.


她不知道在这绝对的孤独中又等待了多久(有人把结在红烛上的烛花剪了两次,那一定等候得很长久了),才看见刘锜娘子和他一前一后地走进房来.亸娘今天已经看见过他两次,第一次在迎亲时,她只看见一片云雾.这一次他走近到她低下的眼角允许看到的距离中,看到他穿了绯色吉服,下摆有着水波的彩纹,然后再看到他在幞头左侧不寻常地簪上一朵大红花,热辣辣地似乎正在燃烧他的幞头.但是受到约束的视线,烛光的阴影以及这一群观礼者的干扰,仍然限止着她,无法把他看清楚.这是他,这是她早已认识、熟悉、了解而又生疏了的他,错不了.但她现在能够看到的只是他的轮廓和影子罢了.


这时刘锜娘子做了一个有决断的大快人心的动作,示意拥在新房里的人群出去.她们赖着还不想走,刘锜娘子有礼貌地、然而是不容她们抗议地发出号令,命令她们出去.她们这才不得已地退出新房,咭咭呱呱、吱吱喳喳地又去点缀其他地方.


新房里只剩下他们三人时,刘锜娘子认真小心地把铺在枕衾上的两端红锦——男女双方各准备一端——绾结起来,结成一个玲珑、美观、大方、巧妙的如意同心结.然后满面含笑地把同心结的一端交给他,另一端交给她,使他俩也被同心结绾结起来,祝福他俩永远如意,永不分离.然后他在前面例行,她在后面顺走,一前一后牵着同心结一直走到热气腾腾的厅堂.这时鼓乐大作,在欢呼和庆贺声中,她俩对拜了,又拜了长辈,亲友、刘锜夫妇以及许多不相识的人.


直到此时,亸娘一直感觉到她是被人"成亲",而不是自己"成亲",感觉到她不是这场婚礼的主角,他也不是,姊才是哩!要是没有她的主持,指挥,活跃地在前后场奔走照料(如果把筹备的过程也计算在内,她为他们奔走了至少不下于二百里路之遥),这场婚礼是根本无法进行的.


但是让他们自己做主角的时候终于来到了.当所有的闲杂人员,连姊也被关在新房之外的厅堂里举行欢宴之际.她和他第二次回进新房.烧着红烛的桌子上,已经摆好一只酒壶和一对用彩绸连缳起来的酒杯.她大大方方地从他的手里喝干了他为她斟下的这盏"交杯酒",他也从她的手里喝干了那一盏.经过这一道具有决定意义的手续以后,他们彼此就属于彼此所有了.


这时红烛烧得更加欢腾,把因为没有外人在内而显得有点空荡荡的新房照得分外明亮.


她再一次偷眼看他,完全忘掉了姊事前的告诫——她自己因为那一瞥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一次他们相隔得多么近,她的窥视又是多么大胆,只有少女残余的羞涩感才使她的视线略有保留.她不仅看清楚他的容貌、身量,还深入到他的内心.她似乎要通过这深情的一瞥来补偿他们间十年的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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