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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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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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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三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作者得到“慧骃”主人的帮助和教导,认真学习它们的语言——关于这种语言的说明——几位。“慧骃”贵族出于好奇前来看望作者——他向主人简单报告他的航海经过。

 

  我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努力学习它们的语言。我的主人(我以后就一直这么叫它)和它的子女们以及家中的仆人们都愿意教我。一头畜生竟有理性动物的各种表现,它们认为这实在是一种奇迹。每样东西我都是用手指着问它们叫什么名称,我一个人的时候就把这些名称记到自己的日记本里,发音不准确时,我就请家里的马多发几遍帮我纠正过来。这方面,有位当仆人的栗色小马随时都愿意为我效劳。

  它们说话主要是用鼻音和喉音,就我所知道的欧洲语言来说,它们的语言和高地荷兰语或者德语相似,不过要文雅得多,含义也非常丰富。查尔斯五世(查尔斯五世,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据说他曾说过,他跟他的上帝谈话说西班牙语,跟他的情妇说意大利语,跟他的马说德语)就发表过这样的见解:他要是同他的马说话,一定会用高地荷兰语。

  我的主人异常好奇,而且很有耐心,它闲的时候就多花上几个小时来教我。它坚信(这是它后来告诉我的)我是一只“野胡”,可是我可教、有礼貌、干净,这样一些与“野胡”那样的动物完全相反的品质令它大为惊奇。对于我的衣服它最感困惑;有时它自己在那儿想,这些东西会不会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呢?因为我从来都是在它们全家都睡了才脱衣服休息,早晨它们还没有醒我就又穿上了。我的主人急切想知道我是从哪儿来;我的一举手一抬足看来都很有理性,这又是怎样获得的。它非常想让我讲我的故事给它听;我学它们的语言,单词和句子现在都能说得很熟练了,所以它希望我不久就能亲口把我的经历告诉他。为了帮助记忆,我把学过的所有单词全都用英文字母拼好,连同译文一起写了下来。一段时间之后,我当着我主人的面也敢做了。不过我费了不少口舌向它解释我那是在干什么,因为这些马民根本就不知道书或者文学是什么。

  大约过了十个星期,它提的问题大部分我都能听懂了,而三个月一过,我就能够勉强地回答它的问题。它非常想知道我来自这个国家的哪一个部分,是怎样学会模仿理性动物本领的,因为“野胡”(仅仅从可以看得到的头、手和脸来看,它认为我完全像一只“野胡”)虽看似有几分机灵,却最爱调皮捣蛋,据说是一切兽类中最不可调教的畜生。我回答说,我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来,和许多同类坐着用树干做成的中凹的一个巨大容器,漂洋过海到了这里。我的同伴强迫我在这里的海岸登陆,抛下我不管,让我自求生存。我费了相当的口舌,又借助于不少手势,才使它明白了我的意思。它回答说,我肯定是弄错了,要不就是我说的事并非它本来的那个样子(它们的语言中没有任何表示说谎或者虚假的词儿)。它知道海那边还有什么国家是不可能的,一群育生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在水面上移动一个木头容器。他相信在世上现存的“慧骃”中没有一个能做出这样的容器,也不放心让“野胡”去设法做这样的事。“慧骃”这个词在它们的语言中是“马”的意思,就它的词源而言,是指“大自然之尽善尽美者”。我对我主人说,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过我会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希望短时间内就能告诉它种种稀奇古怪的事。它非常高兴,就指示它自己的母马、小马以及家中的仆人利用所有的机会来教我,而它自己每天也要花上两三个钟头。住在附近的几位男女马贵族听说我们家有一头神奇的“野胡”,不但能像“慧骃”那样说话,而且言谈举止似乎还显露出几分理性,就经常性地上我们家来拜访。这些马贵族很高兴同我谈话。它们向我提出了许多问题,我则尽我所能给予回答。这一切都是我语言进步的先决条件,从我到这地方时的那天算起,五个月之后,它们无论说什么我都能听懂了,同时我也能够相当不错地表达我自己的意思。为了想看看我并且想同我交谈来拜访我主人的“慧骃”,都不大相信我真的是一只“野胡”,因为我的身体表面盖着一层东西,和“野胡”有差异。它们感到非常惊讶,怎么看到我身上除了头、脸、手之外,没有那通常的毛发和皮肤。但是,大约两个星期前发生的一桩意外事却使我向主人透露了我的秘密。我曾告诉过读者,每天晚上等全家都入睡之后,我才脱下衣服并把衣服盖在我的身上休息,有一天大清早,我的主人派它的贴身仆人栗色小马来喊我过去。它进来时我正在熟睡中,衣服掉到一边去了,衬衫都在腰部以上。它发出的声音把我吵醒,我见它把主人吩咐的话说得有点颠三倒四,接着他返回到主人那里,惊慌失措地把它看到的情况胡乱报告了一通。这我立刻就知道了,因为我一穿好衣服就去拜见主人时它就问,它的仆人所报告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睡觉时的样子和其它时候不同?它的贴身仆人告诉它,我身上有的地方是白色的,有的地方是黄色的,至少不是那么白,还有的地方则是棕色的。

  为了尽量显示我与那该死的“野胡”不是一个族类,我至此一直严守着我穿着衣服这一秘密,但现在再也没有办法保密了。另外,考虑到我的衣服和鞋子已越来越糟,很快就要穿破,我得想什么法子用“野胡”或者别的兽类的皮另做一套换上,那样一来,整个秘密就要被它们知道了。因此我就对主人说,在我来的那个国家,我的那些同类总是用加工过的某种动物的毛皮来遮蔽身体,那一方面是为了体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御炎热和寒冷的恶劣气候;这一点,要是它愿意看的话,我马上就可以证实这一点。不过要请它原谅,有些地方不能暴露,因为大自然教我们要把那些地方遮盖起来。它说我讲的话真是稀奇,特别是最后那一句,因为它不明白,大自然既已赐给我们的东西,为什么又要教我们藏起来?它说,不论它自己还是它家人,对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不觉得有什么羞耻;不过,他允许我按自己的意愿去做。它这么一说,我就先脱了上衣,接着我又同样把背心脱掉,再把鞋、袜和裤子都扯了下来。我把衬衣放下来盖到腰部,再拉起下摆拦腰打一个结,遮住赤裸裸的肉体。

  我的主人十分惊奇地看完了我的整个脱衣表演。它用蹄骸把我的衣服一件件拿起来仔细观察,随后他又轻轻地抚摸我的身体,并且前前后后打量了好几遍,之后它说,显然我是一只地地道道的“野胡”,不过我和其他的同类比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我的皮肤柔软、洁白、光滑,身上有些地方没有毛,我的前后爪都短,形状也不同,而且我还总爱用两只后脚走路。它不再想看下去,就准许我把衣服重新穿上,因为我已经冻得发抖了。

  它时时把我叫“野胡”,我只好向它表示我甚感不安;对这种可恶的动物,我有的只是彻底的痛恨和鄙夷。我求它不要再用这个词儿叫我了,也请它吩咐家人和得到它允许前来看我的朋友都不要如此叫。我还请求它为我保密,至少是只要现在的这身衣服还可以穿,除了它自己,就不要让他人知道我身上有这一层伪装了;至于说它的贴身仆人栗色小马看到了真相,它可以命令它隐瞒着不说。

  它答应了我的一切诚恳请求,这样秘密就一直守到我的衣服再也不能穿的时候。我不得不想些办法来添制衣服,这件事我还会有交待。与此同时,它还要我继续努力学习它们的语言,因为它最感到惊奇的还是我那说话和推理的能力,而对我身体的样子,则不论有没有穿着衣服,它都不像对前者那样感到惊奇。它又说,我曾答应过给它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它都有点等不及了。

  从这时候起,它就加倍努力来教我学习它们的语言。并带我会见了它所有的客人,同时要求它们以礼待我,因为它私下里对它们说,那样会使我高兴,我也就会变得更加好玩了。

  每天我在侍候它的时候,它除了教导我以外,还要问几个与我有关的问题,我就尽我所能回答它。它用这种方法已经大致了解了一些情况,不过还很不全面。至于我怎么一步步提高到能同它做更加正规的交谈,说起来就未免冗长乏味了,不过我第一次比较详细而有次序地叙述我身世的谈话,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我早已设法要告诉它,我跟大约五十个我的同类来自一个十分遥远的国家,我们乘坐一只比它的房子还要大的木制的中凹容器在海上航行。我用绝妙的措词把我们的船描述给它听,又借助于手帕,向它解释风怎样把船吹向前去。一次我们发生争吵后,我就被遗弃这里的海岸上。我往前走着,不知道身在何处,后来为那些可恶的“野胡”所困,还是它把我救了出来。它问我船是谁造的?我们国里的“慧骃” 怎么能把船交给一群畜生去管理?我回答说,我不敢再往下说了,除非它保证听后不生气,那样我才能把以前答应要跟它说的奇事告诉它。它答应不生气,我这才继续往下说,告诉它船就是由像我这样的人造的;在我旅行过的所有国家里,在我的祖国也是一样,我这样的人类是唯一的统治者,也是唯一的有理性的动物。我到这里以后,看到“慧骃”的一举一动像是有理性的动物,就感到非常吃惊,这就仿佛它或者它的朋友在一只它愿意叫做“野胡”的动物身上发现有几分理性时也感到吃惊一样。我承认我身上各处都像“野胡”,可我无法明白它们的本性竟这般堕落、凶残。我又说,如果我命好还能回到祖国去的话我一定会谈及在这里旅行的情况(我是决定要说的),大家都要认为我说的事属于“子虚乌有”,是我自己脑子里凭空捏造出来的。我虽然对它自己、它家人、它朋友都非常尊敬,同时它也曾答应不生我的气,但我还是要说,我们的同胞难以置信,“慧骃”竟能做一个国家的主宰,而“野胡”却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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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四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慧骃”的真假概念——主人反对作者的说法——作者更为详尽地叙述自己的身世和旅途经历。

 

  我的主人听了我的话后,脸上露出十分不安的神色,因为“怀疑”或者“不相信”在这个国家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碰到这样的情况,居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记得,在我和主人关于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的人性的许多交谈中,我有时也曾说到“说谎”或者“说瞎话”,它很难听懂我的意思,尽管它在别的方面有极强的判断力。它是如此论证的:言语的作用是使我们能彼此了解,还有就是使我们对事实的真相获得了解;好了,如果一个人无中生有,言语的那些作用就被破坏了,因为我不能说是了解了对方,也就永远不能知道事实的真相,他搞得我把白的当成黑,长的认作短,简直比无知还要糟糕。这就是它对于“说谍”这种本领的全部看法,而我们人类对此早已了解得一清二楚了。

  闲话少说。当我断言在我们国家“野胡”这种动物是唯一的统治者时,我的主人说那是完全出于它意料之外的。它想知道,我们这儿有没有“慧骃”,它们又做些什么工作。我告诉它我们多的是;夏天它们在田野里吃草,冬天就养在家吃干草和燕麦;做仆人的‘野胡’替它们擦身子、梳鬃毛、剔蹄垢、喂食料,还给它们铺床。“我非常明白你的话,”我主人说,“很显然,从你所说的一切来看,不论 ‘野胡’怎么样自以为有多少理性,‘慧骃’还是你们的主人。我衷心希望我们的 ‘野胡’也能像你们那样驯良。”我请求它原谅我不再说下去了,因为我非常肯定,它等着我说下去的话一定叫人非常愉快。可是它坚持要我对它说,不论好坏它都想听听。我就对它说:遵命。我承认,我们那儿的“慧骃”(我们管它叫“马”)是我们所有动物中最奔放、最英俊的一种,在力量与速度等方面超过其他一切动物;假如它们被贵族所养,就被用于旅行、比赛或者拉车;它们会受到十分友好和周到的照料,一直到病倒或者跌折了脚,才会被卖掉去从事各种各样的苦力,一直到死;死后皮被剥掉按价出售,尸体则丢给狗和猛禽吞食。可是一般的马就没有这样的好福气了,它们由农夫、搬运工和其他一些下等人豢养,被迫出苦力,吃的却比不上别的马。我把我们骑马的方法,缰绳、马鞍、踢马刺、马鞭、马具和轮车的形状及用处尽可能地描述了一番。我还说,我们在它们的脚底安上叫作“蹄铁”的一种硬铁板,因为我们经常在石子路上旅行,这样它们的蹄子就不会被磨破。

  主人听完我的叙述之后,它十分恼怒,它感到奇怪我们怎么敢骑到“慧骃”的背上,因为它十分肯定,它家中最孱弱的仆人也能把最强壮的“野胡”打翻在地,或者躺下来在地上打个滚也能把那畜生压死。我回答说,我们的马从三四岁起就接受训练,让它去做我们需要的事情。如果有的马顽劣不驯,就用它去拉车。马小的时候玩任何花招,都要狠狠地挨揍。一般用来骑坐或拉车的公马,通常在两岁左右就被阉割了,这样挫其锐气,使它们的性情变得温顺。它们还确实能分得清什么是赏,什么是罚。可是阁下应考虑到,它们所具有的理性一点也不比这个国家的“野胡”多多少。

  我费尽口舌噜噜苏苏说了老半天才使我那主人听明白了我的话。它们的语言词汇贫乏,因为它们的需要和情欲比我们要少。可是我简直无法形容它对我们野蛮对待“慧骃”种族有多痛恨,特别是在我说明阉马的方法和作用,使它们不能繁殖后代,使它们更加顺从以后,它更是深恶痛绝。它说,要是有这么一个国家,其中只有“野胡”才具有理性,毫无疑问它们应该成为统治者,因为理性最终总是战胜野蛮。但是就我们身体的体格,特别是我的体格来论,它认为同样大小的动物再没有比我们这种构造更糟糕的了,日常生活中根本就无法运用理性。它因此又想知道,和我们在一起的那些“野胡”是像我呢,还是像它们那个国家的“野胡”。我告诉它,我和我的大多数同龄人长得一样健全,而年纪小一些的人和女人长得还要柔嫩许多,女人的皮肤大多都像牛奶一样洁白。它说我倒是确实和别的“野胡”不一样,身上比它们干净得多,样子也比较顺眼;可是,从是否真正占优势这一点来看,我与别的“野胡”之间的这些差别,使我反倒还比不上它们:我的前后脚上的指甲就没有什么用场;至于我那前脚,它简直就不能管它们叫前脚,因为它从来就没有见我用前脚走过路,太柔嫩了,经不起在地上走;走路时前脚通常也不戴套子,有时候戴的那个形状也不同,也不如后脚那套子结实;我走起路来一点也不可能稳当,因为两只后脚中只要有一只滑一下,我就必然跌倒在地。它接着又开始对我身上其他地方挑毛病:面部大扁,鼻子太高,两只眼睛直朝前,不转动一下头,两旁的东西就都看不到。它又说我如果不把其中的一只前脚举到嘴边就吃不到食物,为了满足这一需要,大自然倒还给我安上了那些关节。可它又不明白我后脚上也那么分几个口子又派什么用场;我的后脚太柔嫩,不穿上用别的兽皮做成的套子就经不起在又硬又尖的石子上走路。我的整个身上也缺少一种抗热御寒的防护物,每天都得把那一身衣服来穿上脱下,真是不胜其烦。最后它说,这个国家的每一只动物生性就讨厌“野胡”,比它们弱的躲着它们,比它们强的就把它们从身边赶开。因此,就算我们具有理性的天赋,它也看不出怎样才能去除所有动物对我们怀有的那种天然的厌恶,这样我们又怎能驯服它们,使它们为我们效劳呢?不过它说,这件事它不再和我辨论下去了,因为它更想知道我个人的故事,我出生的那个国家的情况,以及我来这里之前的一些生活经历。

  我向它保证说,我是多么愿意把方方面面的情况都告诉它让它满意,不过我又很怀疑,不知道有些事情能否解释清楚,因为在它们那里我还没见到和我说的事情类似的,主人阁下可能一点概念都没有。即使如此,我还是会尽力,会设法通过种种近似的事物来表达我说话的意思,如果一时找不到恰当的字眼,还乞清它予以帮助。它听了欣然应允。

  我对它说我出生在一个离这个岛很远的一个叫英格兰的岛上,就是主人最强壮的仆人也要走上一年才能走到。我的父母都是老实憨厚的人,他们培养我做一名外科医生,这种职业就是给人治疗身上的各种创伤,那有可能是由意外造成的创伤,也有可能是由暴力带来的创伤。我的国家由一个女人统治着,我们管她叫“女王”。我外国航海是为了赚钱,这样回去后就可以靠挣来的钱养活自己和家人,在我最近的一次航海中,我是那船上的船长,我领导五十名如“野胡”这样的水手,其中不少人在航海途中死了,我因此不得不从沿途各国招募他人来补充缺额。我们的船有两次险些儿沉没,第一次是遇到了风暴,第二次是触了礁。说到这里,我的主人插了一句,它问我,既然我蒙受了那么多损失,又遭遇了种种危险,我怎么还能说服不同国家的陌生人跟我一同出来冒险呢?我说他们都是一些亡命之徒,由于贫穷所迫或是犯了什么罪,才不得不离开故乡。有的是因为吃官司弄得倾家荡产;有的则因为吃喝嫖赌把财产全部花光;有的是背叛祖国;还有不少人是因为犯了凶杀、偷窃、放毒、抢劫、假证、伪证。私铸假币、****、鸡奸、变节、投敌等罪行才被迫出走的。这帮人大多是越狱而跑的,没有一个敢回到祖国去,他们害怕回去受绞刑或者关在牢里饿死,因此是外出求生。

  在这次谈话中,我的话被我的主人打断了多次。我绕来绕去费了不少口舌来向它说明那几种罪行的性质,我船上的大部分水手就是因为犯了那些罪才不得不逃离祖国的。这桩费劲的事我们谈了好多天才谈完,后来它也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它本来完全不理解干那些恶劣的事有什么用处,又有什么必要。为了让它搞清楚,我就尽力把争权夺利以及淫欲、放纵、怨恨、嫉妒等的可怕后果解释给它听。在解释和描述所有这一切时,我都只能凭借举例和假设的方法。听我说完之后,它不由地抬起头,表现出惊奇和愤慨,就像一个人看到或听到了从未见闻的事时受了震惊一样。权力、政府、战争、法律、刑罚以及无数其他的东西在它们的语言中根本就找不到可以表达的词汇。在这种情况下,要使我的主人弄明白我说话的意思,那几乎是不可克服的困难。但是,它的理解力非常出色,又经它沉思细想,加上我们的交谈,它的理解力更大有提高,因此终于对我们那部分世界里人类能做出些什么事来,有了充分的了解。它同时又希望我能把我们叫作欧洲的那块土地,特别是我自己国家的情形,详细地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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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五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作者奉命向主人报告关于英国的情况——欧洲君主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作者开始解释英国宪法。

 

  请读者注意,以下是我同我的主人多次谈话时谈话的摘录,它包括了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几次交谈的最重要的内容。我学习“慧骃”语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主人阁下就常要我更详细地谈一谈,以使它听的更满意一些。我把整个欧洲的情况都对它说了;我谈到了贸易和制造业,艺术和科学;我对它提的每一个问题都作了回答,因为这些问题涉及到许多学科,是丰富的谈话资料,短时间内很难说完。不过我这里只想把我们之间就我自己的国家所谈的要点记录下来,我将尽量记得有头绪一点,但不受时间先后或其他情况的限制,同时我还将严守事实。令我唯一担忧的是,我可能很难表达好我主人的论点和看法,因为我能力不够,而又不得不把它的话译成我们这粗俗的英语。

  紧跟着我就奉主人阁下的命令,给他讲述了奥伦治亲王(奥伦治亲王威廉[一六五○至一七○二],一六八九至一七○二年任英国国王,资产阶级和地主贵族阶级的傀儡。他在一六八八年政变[所谓“光荣革命”]后即位。一六八八至一六九七年,英国、荷兰等国对法国作战)领导的革命和对法国所进行的长期战争;那次战争是由亲王发动的,之后由他的继承人当今女王(指一七○二至一七一四年在位的英国安女王[一六六五至一七一四]。一七○二至一七一四年,英国联合奥地利、荷兰、葡萄牙、丹麦对法国和西班牙作战,这场战争历史上称为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重新开战,基督教世界的列强都参战了,战争至今仍在进行之中。我根据它的要求算了一下,整个战争过程中,大约有一百万只“野胡”被杀,一百多座城市被毁,三百多艘战舰被焚毁或击沉。

  它问我,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交战,通常是有原因或者有动机的吗?我回答说,那可怎么举例都举不完,不过我只能把几个主要的提一提。有时是因为君王们野心勃勃,总认为受他们统治的土地太小了和受它们统治的人民太少了;有时是因为大臣们腐化堕落,唆使自己的主子进行战争,以此可以压制或者转移老百姓对他们腐败的行政管理的强烈不满。意见不和也曾导致千百万人丧生;比如说,到底圣餐中的面包是肉呢,还是肉就是面包?某种浆果(葡萄)汁是血还是酒(指基督教关于使化体[使圣餐面包和酒变成耶稣的肉和血]的辩论)?吹口哨是坏事还是好事(指关于教堂礼拜时是否奏乐的辨论)?那棍子(十字架)是吻它一下好呢,还是最好把它扔进火里?什么颜色的上衣最好?是黑的?白的?还是红的?灰的?是长一点呢还是短一点?瘦一点呢还是肥一点?是脏一点好呢还是干净一点好(指关于十字架和教士衣着的辨论)?诸如此类的争论举不胜举。也没有什么战争能像由意见不和引起的战争来得那么凶残、血腥而持久,尤其是当他们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意见不和时,引起的战争就更是如此了。

  有时两位君王为谁该夺取另一位君王的领土而发生争吵,但事实上他俩谁都无权统治那片领地。有时一位君王跟另一位君王争吵,是怕那一位君王要来跟他争吵。有时发动战争是因为敌方太强大了,有时则是因为敌方太软弱。有时候是因为邻国没有的东西我们有,或者我们没有的东西他们有,结果双方打起来,直到两方中有任何一方被打败战争才结束。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为饥荒、瘟疫所害,或者国内党派纷争,局势率乱,这时发动战争侵略这个国家就有了十分正当的理由。如果我们最紧密的盟国有一座我们唾手可得的城市,或者有一块领域我们夺过来就可以使我们的疆土圆满完整,那我们就很有理由同他们打一仗。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又贫穷又无知,那么君王的军队一进入这个国家,就可以合理合法地将一半的人都处死,剩下的为奴隶,这么做是为了让他们开化,放弃那野蛮的生活方式。一位君王请求另一位君王帮助他抵御另国的侵略,那位援助者把侵略者赶走之后,竟自己占下这领土,而把他前来援助的那位君王或杀,或监禁,或流放;这样的事经常发生,对德高望重的君王来说是多么的无耻。血缘或者婚姻关系也常常是君王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关系越亲,还越容易引起争吵。穷国挨饿,富国骄横,骄横与饥饿则永不能相容。由于这种种原因,士兵这一职业在所有职业最受人尊敬,因为士兵也就是一只受人雇佣的“野胡”,尽管它的同类从来都没有冒犯过它,它却可以将它们无情屠杀,并且杀的越多越好。

  在欧洲还有一种穷得像叫化子一样的君王,自己无力发动战争,却把自己的军队出租给富有的国家,出租一个士兵每天收取多少租金,这项收入的四分之三归君王自己,而他们主要也就靠这部分收入来维持他们的开支;德国和北欧许多国家的君王就属于这一类。

  我的主人说,“有关战争这个问题你告诉我的一切,倒真是极妙地揭示了你们自以为有的那个理性所产生的后果;不过所幸是,你们的羞耻心倒还大于你们的危险性,这一本质就使你们根本不可能更多地为非作恶。你们的嘴平平地长在脸上,除非彼此同意,相互之间很难咬得起来。再说你们的前后爪,又短又嫩,我们的一只‘野胡’就可以将你们的一打赶跑。这样,我再重新计算一下在战争中伤亡的人数,我只能认为你所说的事实属乌有。”

  我不禁摇头微笑,笑它没有见识。我对战争这一行并不陌生,就把什么加农炮、重炮、滑膛枪、卡宾枪、手枪、子弹、火药、剑、刺刀、战役、围攻、撤退、进攻、挖地道、反地道、轰炸、海战等等描述给它听。我还叙述到载有千名士兵的许多战舰被击沉,两军各有两万人丧生;还有那临死时的呻吟,飞在半空中的肢体,硝烟,嘈杂,混乱,马蹄下人被践踏至死;逃跑,追击,胜利;尸横遍野,等着狗、狼其他猛兽来吞食;掠夺,抢劫,****,烧杀。还有,为了说明我亲爱的同胞的勇敢,我还告诉他我亲曾经亲眼看到在某次围城战役中他们一次就炸死一百个敌人,还看过他们在一艘船上也炸死了一百个敌人;看到被炸成粉碎的尸体从云端里往下掉,在一旁观看的人大为快意。

  我正准备更加翔实地往下讲,我的主人却突然命令我打住。它说,任何了解 “野胡”本性的“慧骃”都不难相信,如此万恶的畜生,要是其体力和狡诈赶得上其凶残的性情,那么,我说到的每一件事它都是可能做出来的。但是,因为我的谈话更增加它对整个“野胡”一族的厌恶,它倒觉得自己心神不宁起来,这种情况是它以前从来都不曾碰到过的。它想自己的耳朵听惯了这种可恶的词儿,会不会逐步逐步也就接受了它们,而不再像原先那样对“野胡”生厌了。它说虽然它憎恨这个国家的“野胡”,痛责其可恶的本性,然而其憎厌也不过像对一只残暴的“格拿耶” (一种猛禽)或一块割伤了它蹄子的尖石头一样罢了。可是,既然一只自以为有理性的动物能做出如此罪大恶极的事来,它就怕理性堕落到后来比残暴本身还要来得糟糕。因此它似乎很肯定地认为,我们所拥有的并不是理性,而只是某种适合于助长我们天生罪恶的品性而已,仿佛一条被搅动的溪水,丑陋的影像映照出来不仅比原物大,还更加丑陋。

  它又说,关于战争这个题目,它在这次以及前几次谈话中已经听得太多了,现在倒还有一点它还弄不太明白。我曾告诉过它,我们的水手中有些人是因为被法律弄得倾家荡产才离开祖国的,而我也曾向它解释过法律一词的意思,所以它就搞不懂本来旨在保护每个人的法律,怎么竟会将人家毁掉?因此它就希望知道得更详细一点,我所谓的法律到底是什么意思?一经他们的手,任何人的财产不是得到保护,却反而丢失,那到底是些什么人?它又说它看不出名叫“法律”的这个东西有什么必要,因为一切理想和目标都可以听从自然与理性的支配而得以实现;既然我们自命称理性动物,那么自然与理性就足以指示我们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我告诉主人,法律这门科学我研究的很少,仅有一点法律知识还是因为有几次自己的权利受了侵害而去聘请律师得来的,结果请了他们也还是没有用。再有就是同我同样的方法的人交谈也得到了些许多的法律的知识;那些人丢了财产后,感到失望而屈辱,就离开了自己的祖国。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尽我的能力将我知道的全都告诉它。

  我说,干律师这一行的那些人,数量多得几乎同毛毛虫相等;他们程度、等级、名目均不相同。因为他们的人数太多,所以干这一行如果想公正合理地赢利赚钱,那好处就太少,根本不足以维持大批大批的后继者体面而阔绰的生活。结果呢,他们发现有必要靠刁滑和奸诈才能获取正当和诚实的手段所得不到的东西。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那里就有那么一帮人,从年轻时起就接受培养,学习怎样通过搬弄文字将白说成黑、黑说成白这么一种本领;他们怎么说全看你给他们多少钱而定。这帮人狂妄自大,厚颜无耻,却还赢得群众的信任,群众还都依附他们,这样他们也就以某种方式使群众变成了他们的奴隶,干律师这一行的最大一部分收入也就到了他们的手中。这些律师是由所谓能明辨是非的论棍提任的(实际是一些混淆是非的人,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是公理的坡坏者)。我和我的一些朋友就是运气不好曾不幸落到干那一行的一类人手中。我希望主人能理解,我下面要描述的事和我已经叙述的那些倾家荡产的事,都只和这一部分人有关。因为这些人的手段,我们蒙受了各种不幸,我最好是举个例子来向主人说明这些人一步步是怎么做的,那样它就更容易明白那些手段是怎么回事了。

  比方说,我的邻居看中了我的一头母牛,他就会聘请这么一位律师来证明,牛是他的,该由他把牛从我这儿牵走。由于任何人都不准为自己辨护,因为这样做违反法律的所有规定的,所以我就必须聘请另一位律师来替自己的权利辨护。好,就这桩案子来说,我作为母牛的真正的主人,却有两大不利之处。第一,我的律师几乎从摇篮时代起就一直是为虚假辨护的,现在要他来为正义辩护,他就很不适应;由于违反他的常规,即使他不对我怀有恶意,辨护起来也一定是极不熟练的。第二个不利之处是,我的律师还得谨慎从事,因为那么多人都得靠干执法这一行活着,速判速决,律师的生意就要减损,这样即使他不招来法官们的不开心,也肯定会引起同行弟兄的敌意和仇恨。这种情况下,要保住我那头母牛,我只有两种办法。第一是出双倍的钱将我对手的律师买通,因为他所受的训练就是那样,我完全有理由指望他受金钱诱惑背叛他本来的当事人而倒向我这一边。第二种办法是让我的律师不要硬坚持说公理在我这边,要说得好像那母牛就属于我的对手似的。这种办法要是做得巧妙,我最终就会赢得有利于我的裁决,这是通过对种种事件的仔细观察而发现的;在这些律师的筹划安排下,错过一方更有机会获胜,特别是当那些派来裁决财产纠纷以及审判罪犯的人,都是经前面提到的那一宗派中的大宠臣或朝廷贵妇推荐,从这一职业中挑选出来的最有学问、最聪明的律师时(我和我朋友的案子就碰到了这种情况),错的一方就更有机会获胜了。这帮人因为一辈子都对公正和公道持有强烈的偏见,所以极需搞偏袒、两面派和压制的手段;另外,由于年老体弱脾气坏,到头来变得又懒又随便,几乎完全无力胜任与他这一职业的责任要求相符合的任何工作。如此教养、如此素质的人所作出的裁决,我们完全可以想到是有利于错误的一方;这也并不奇怪,那些能把高谈阔论、吵吵嚷嚷就当是论理说道的人(只要说得慷慨激昂,洋洋洒洒),可以推断出谁在那儿使劲地辨护,谁就是论争的胜方。

  这些人还有这样一条准则:无论他们以前做过的什么事,再做的话都可以算是合法的,因此,他们特别注意将以前所作的每一次裁决都记录在案,即便是那些由于他们无知或腐化而作出的与普通公理原则相背的裁决也统统记录下来,他们管这些叫“判例”,拿出来当权威的典据,凭借这些东西企图使他们最最偏私的意见公正合理化,可他们的运气偏巧又那么好,所作出的裁决都是称心如意的。

  在辨护时,他们避而不谈案件的本质,而是大着嗓门,言辞激烈,啰啰嗦嗦地大谈特谈与案件毫不相干的其他所有情况。就以上面提到的案子为例,他们根本不想知道我的对手有什么理由或权利要占有我那头母牛,却只是问那母牛是红色还是黑色,牛角是长还是短,我放牧的那块地是圆还是方,是在家挤奶还是在户外挤奶,那牛容易得什么病,等等等。问完之后,他们就去查以前的判例,这案子则一拖再拖,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也弄不出个结果来。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帮人有自己的行话,外人是无法理解的,他们所有的法律条文就都用这样的术语撰写,他们还特别注意对法律进行增订。依靠这些东西,他们把真和假、对和错的实质差不多全都搞混了。所以他们也许要花上三十年的时间来裁决,经六代祖传留到我手上的一块地,到底是属于我还是属于三百英里外的那个外乡人。

  他们审判叛国罪犯的方法却简单得多,这倒是很值得称道的。法官先要了解一下有权人的意见,然后就很容易地判处罪犯是绞死还是赦免,同时却还可以说他是严格遵守了所有规定的法律形式。

  说到这里,我的主人接过去说,照我描述的情形来看,像这些律师这样具有如此巨大才能的人,你们却不鼓励他们去教导别人,传授智慧和知识,实在是可惜了。听它这话,我回答说,律师们所有的心思和时间都用在处理和研究本职工作上了,其他任何事都关心不上,所以除了他们自己的本行,其他各方面他们大多是又无知又愚蠢,从一般的交谈中,还真很难找得出别的行业中有什么人比他们更卑鄙。大家也都认为他们是一切知识和学问的公开的敌人,无论跟他们谈哪一门学问在,他们都会像在本行业务中的表现那样,违反人类的普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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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六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再谈女王统治下的英国——欧洲宫廷中一位首相大臣的性格。

 

  我的主人还是完全不能明白这一帮律师为什么仅仅为了迫害自己的同类而不厌其烦地组织这么一个不义的组织?他们究竟有什么目的呢?它也搞不明白我说他们干这事是受人之雇究竟又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又只好不厌其烦向它说明钱的作用。解释钱是由哪些材料制成的,各种不同金属的价值如何。我对它说,当一只“野胡” 储有大量这样的贵重物质时,它想买什么就都能买到,比如最好的衣服,最华丽的房屋以及大片的土地,最昂贵的肉食和酒类,还可以挑选到最漂亮的女人。所以,既然金钱一项就能建立这种种功劳,我们的“野胡”就认为,不论是用钱还是储蓄,钱总是越多越好,永远也不会有满足的时候,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天性就是这样,不是挥霍浪费就是贪得无厌。富人享受着穷人的劳动成果,而穷人和富人在数量上的比例是一千比一。我们的大多数人民被迫过悲惨的日子,为了一点点报酬每天都得辛苦劳作,为的是能让少数人过富裕的生活。我在这些问题以及许多别的类似的细节上谈了很多,可主人阁下还要往下问,因为它是这样推想的:地球上出产的东西,所有动物都有权享受一份,尤其是主宰其他动物的统治者更有享受的权利。因此它要我告诉它,那些昂贵的肉食到底是些什么肉?我们怎么偏偏就吃不到?我于是就把能想得到的各种肉类一一列举出来,同时还列举了各种不同的烹调的方法;如果不是派船只航海到世界各地去采办酒类、调料以及数不清的其他食品,这一切是办不到的。我对他讲,给我们的一只境况较好的雌“野胡”做一顿早餐或者弄一只盛早餐的杯子,至少得绕地球转三圈才能办到。它说,一个国家连自己居民的饭都供不起,肯定是个悲惨的国家。但更使它感到奇怪的是,在像我描述的这么大片的土地上怎么竟然完全没有淡水,人们必须到海外去弄饮料?我回答说,英国(那是我亲爱的出生地)生产的粮食据估算是那里居民消费需求的三倍;从谷物和某种树木的果实中提取或榨取的液体可制成极好的饮料,它们和每一样别的日常用品一样,也都是居民消费需求的三倍。但是,为了满足男人的奢侈无度和女人的虚荣,我们都把绝大部分的必需品送到国外去,而由此换回疾病、愚蠢、罪恶的材料供自己消费。于是我们大多数人民就没有生存的依靠,只好靠讨饭、抢劫、偷窃、欺骗、拉皮条、作伪证、谄媚、教唆、伪造、赌博、说谎、奉承、威吓、搞选举、滥作文、星象占卜、放毒、卖淫、侈谈、诽谤、想入非非以及各种相似的事来糊口过日子。这其中的每一个名词我都费了不少劲来解释,最后它终于明白了。

  我又说,我们从国外进口酒类倒并不是因为我们缺少淡水或其他饮料,而是因为酒是一种喝了可以使人麻木而让人高兴的液体;它可以消遣我们所有的忧愁,在脑海中唤起狂野奔放的想象,增加希望,驱除恐惧,使每一点理智暂时都失去效用,四肢不能运动,直到我们昏睡过去。可是我们必须承认,一觉醒来总是精神萎靡,而总喝这种流体只会给我们带来种种疾病,使我们的生命痛苦而短暂。

  然而除了所有这一切之外,我们的大多数人民还得靠向富人提供日常必需品或者互相之间提供这些东西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比如我在家的时候,身上穿得像模像样,那一身衣服就是一百名工匠的手艺;我的房子和房子里的家具也同样需要这么多人来制造,而把我的妻子打扮一下,则需要五百名工匠付出劳动。

  接下来我又跟他谈到另一类人,他们是靠侍候病人来维持生活的,我在前面也曾有几次跟主人说过,我船上有许多水手就是因生病才死的。可是我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使它明白了我的意思。一个“慧骃”在临死前几天会慢慢变得衰弱无力、行动迟缓,或者遇上什么意外会弄伤一条腿,这它都是很容易就能理解的。可是,为什么大自然将万事万物都创造得非常完美,竟会让我们的身体遭受痛苦?它不相信这些,所以它就想知道如此不可解释的灾难,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就对它说,我们吃的东西不下千种,吃下去却互不相容;还有,我们肚子不饿却还要吃,嘴巴不渴却只管喝;通宵达旦坐在那儿喝烈性酒,东西却不吃一点儿,喝得人懒慵松散,身体发烧,不是消化太快就是无法消化。卖淫的女“野胡”身上有一种病,谁要是投进她们的怀抱就得烂骨头,而这种病和许多别的病一样,都是遗传的,所以许多人生到这个世上来,身上就已经带有种种复杂的疾病了。要是把人身上的所有疾病全都讲给它听,一时真还说不完,因为这些病不下五六百种,人的四肢和每一个关节——总之,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各有毛病。为了治疗这些疾病,我们中间就培养了一类专以治病为业的人,不过也有冒充的。因为我在这一行上有点本事,为了感谢主人对我的恩德,我愿意把那些人行医的秘密和方法全都说给它听。

  他们的基本原理是:一切疾病皆由饮食不合理,无规律而来,因此他们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有必要对身体内部来一次大清除,这既可以通过自然排泄的渠道,也可以从上面的嘴里吐出来。他们的下一步就是,用药草、矿物质、树脂、油、贝壳。盐、果汁、海藻、粪便、树皮、蛇、癞蛤蟆、青蛙、蜘蛛、死人的肉和骨头、鸟、兽、鱼等等,想尽办法做成一种气味和味道都最最令人难受、恶心和反感的混合物,一吃进胃里就叫你恶心得往外吐;这种混合物他们管它叫催吐剂。或者是用同样的这些药再加进别的几样有毒的东西制成一种同样叫人翻胃的药,命我们从上面的孔(嘴)或者下面的孔(肛门)灌人(从哪个孔灌要看医生当时的意向如何)。这种药可把肚子里的东西全清理出来;他们管这种药叫泻药或者灌肠剂。据这些医生说,造物本来是安排我们用长在前面的上孔(嘴)吃喝,用长在后面的下孔(肛门)排泄,而一切疾病的发生,在这帮聪明的医生看来,都是因为造物的安排一时全给强行打乱了,所以为了恢复正常秩序,就必须用一种完全相反的方法来治疗身体的疾病,即把上下孔对调使用,将固体和液体硬从肛门灌进去,而从嘴里排泄出来。

  但是,除了这些真正的疾病之外我们还会生许多仅仅是空想的病,对此医生们则发明了空想的治疗的方法;这些病各有其不同的名称,并且也有对症的药品。我们的女“野胡”们就老是会染上这样的空想病。

  这帮人有超人的本事,他们能预测病症的后果,这方面难得会弄错。真正的疾病症状恶化,通常死亡就在眼前了,没有办法治好,那他们的预言就总是有把握的。所以,要是他们已经宣判了病的死刑,而病人却出乎意料地渐有好转的迹象,他们也不会就这样任人去骂他们是骗子;他们知道如何及时地给病人用上一剂药就可以向世人证明,他们还是有先见之明的。

  对自己的配偶已感到厌倦的丈夫或妻子,对长子。大臣,而尤其是对君王,他们也都有特别的用处。

  我前面已经跟我的主人谈过政府的一般性质,特别是我们那优越的宪法,那真是值得全世界赞叹和羡慕的。这里我又偶然提到了大臣这个词,它就要我下面跟它说说,我所称的“大臣”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野胡”。

  我说,我要描述的这位首相大臣是这样一个人:他整个儿是哀乐无动于衷、爱恨不明、不同情不动怒;至少你可以说,他除了对财富、权力和爵位有强烈的欲望外,别的一概不动感情。他说的话当什么用都可以,就是不表明他的心。他每说一句实话,却总要想你会把它当成谎言,而每次说谎又都以为你会信以为真。那些被他在背后说得一塌糊涂的人,实际上是他最喜欢的人,而每当他向别人或当你的面夸奖你时,从那天起你就要倒霉。最糟糕的标志是你得到了他的一个许诺,如果他在向你许诺时还发了誓,那就更为糟糕;他这么做,每一个聪明人。都会自行引退,一切希望全都放弃。

  一个人可以通过三种办法爬上首相大臣的位置。第一,要知道怎么样以比较慎重的方式出卖自己的妻女和姐妹;第二,背叛或者暗杀前任首相大臣;第三,在公开集会上慷慨激昂地抨击朝廷的各种腐败。但是英明的君王一定愿意挑选惯于采用第三种办法的人,因为事实证明,那些慷慨激昂的人总是最能顺从其主子的旨意和爱好。这些大臣一旦控制了所有的要职,就会贿赂元老院或者大枢密院中的大多数人,以此来保全自己的势力。最后,他们还借一种“免罚法”(我向它说明了这条法令的性质)以保证自己事后免遭不测,满载着从国民身上贪污来的赃物从公职上悄然引退下来。

  首相官邸是他培养同伙的学校。他的随从、仆人和看门人通过效仿其主子,也都在各自的区域内作起大官来。他们向主人学习蛮横、说谎和贿赂这三种主要本领而能更胜一筹,于是他们也就有了自己的小朝廷,受到贵族的奉承。有时他们还靠机巧和无耻,一步步往上爬,终于做上了他们老爷的继承人。

  首相大臣往往受制于色衰的荡妇或者自己的亲信仆人,趋炎附势、企求恩宠的人都得通过这个渠道,所以说到底,讲他们是王国的统治者,倒是很恰当的。

  有一天,我的主人听我谈到我国的贵族,它倒是说了我一句好话,不过我是不敢当。它说,它敢肯定我是出身于贵族家庭,因为我模样好,肤色白,身上干净,这几方面都远远超过它们国内所有的“野胡”;虽然我似乎不及它们那样身强力壮、动作敏捷,可那是因为我的生活方式与那些言生完全不一样。除此之外,我不但具有说话的能力,而且还有几分理性,以致它所有的相识都认为我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它叫我注意,“慧骃”中的白马、栗色马和铁青马样子长得跟火红马、深灰色斑纹马和黑马并不完全一样,这是天生的,也没有变好的可能,所以它们永远处在仆人的地位。它们如果妄想出人头地,那样的话,在这个国家中就要被认为是一件可怕而反常的事。

  我的主人十分看重我,对此我向它表示万分的感激;不过我同时又告诉它,我其实出身低微,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只能供我接受一些还说得过去的教育。我说我们那里的贵族可跟它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们的年轻贵族从孩子时代起就过着游手好闲、奢侈豪华的生活;一到成年,他们就在**的女人中鬼混,消耗精力,并染上一身恶病;等到自己的财产所剩无几时,就娶一个出身卑贱、脾气乖戾而身体还不好的女人做妻子,那只是因为她有几个钱,其实他对这女人是既恨又瞧不起。这种婚姻的产物,生下来的孩子通常不是患瘰疬病、佝偻病、就是残废。做妻子的如果不注意在邻居或佣人中给她的孩子找一个身体强健的父亲以改良品种传宗接代的话,那这家人一般是传不到三代就要断子绝孙。身体虚弱多病,面貌瘦削苍白,是一个常见贵族的标志。健康强壮的外表在一位贵族看来反倒是一种极大的耻辱,因为世人会认为他真正的父亲一定是个马夫或者车夫。他的头脑也和他的身体一样大有缺陷,那是古怪、迟钝、无知、任性、荒淫和傲慢的合成品。

  不得到这一帮贵族的同意,任何法令都不能颁布,既不能废除,也不能修改。这些贵族还对我们所有的财产拥有决定权,而不用征求我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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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七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作者对祖国的热爱——主人根据作者的叙述对英国的宪法和行政发表看法,并提出相似事例加以比较——主人对人性的看法。

 

  读者也许会感到奇怪,我怎么能在这种凡庸的生物面前如此坦率地揭露自己的同类呢?它们可是认为我和它们的“野胡”完全一致,早就要对人类作出最坏的评价了呀。但是我必须坦白承认,这些杰出的四足动物的许多美德与人类的腐化堕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至此它们已打开了我的眼界,也扩大了我认识的范围,使我另眼相待人类的行为和感情,同时也让我觉得毫不值得设法来保什么同类的尊严;再者说,在一位像我的主人那样判断敏锐的“慧骃”面前,我也没有办法保住我们的尊严;它天天都让我觉得我身上有许多种错误,这些错误我以前丝毫都没有觉察到,而在我们看来它们甚至根本就算不上是人类的缺点。我同时倒是从它这个榜样身上学会了彻底憎恨一切的虚假和伪装;真,在我看来是那么可爱,我决心为了真而牺牲一切。

  让我向读者说得更坦率一点吧,我这么大胆地揭露那些事,我承认还有更为强有力的一个动机。虽然还不到一年,却已经对它的居民非常热爱和尊敬了,拿定主意永远都不回到人类中来,而要在这些可敬的“慧骃”中间度我的余生,对它们的每一种美德进行认真的考虑并付诸实践。在那儿,我没有坏榜样,更没有什么会诱使我去作恶。但是命运永远是我的敌人,它不会把这么好的福气落在我身上。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多少还得到点安慰,因为在那样一位严厉的考问者面前谈到我的同胞时,我竟还敢于尽为他们的错误辩护,只要情况允许,每件事情上我都是尽可能地说好话。真的,活在世上的人对自己的家乡总是有几分偏心的。

  在我侍奉主人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进行了好几次交谈,谈话的主要内容前面已经说过了。可是,为了节省篇幅,我省掉的内容比记在这里的要多得多。

  它提出的问题我都答完后,它的好奇心似乎已完全得到了满足,于是一天大清早它就把我叫了去,吩咐我坐在离它不远的地方(这样的思典它以前从来还没有给过我)。它说它一直在十分认真地考虑我说的关于我和我祖国的一切事情。它说,它认为我们是碰巧得到了一点儿理性的一种动物,至于我们怎么偶然得到了那点理性,它是无法想明白的。对那点理性我们不作有赋于我的坏习性,我们也靠了它学到了。我们将造物赋于我们的很少的几种本领弃之不用,原有的欲望倒一直在十分顺利地不断增多,而且似乎还在枉费毕生的精力通过自己的种种发明企图来满足这些欲望。至于提到我,很显然,力气和行动的敏捷上都不如一只普通的“野胡”。两只后脚走起路来就很不稳当,还想出办法使自己的爪子既无用处又不能防卫,下巴上那本是用来防御太阳和恶劣气候的毛发也给拔掉了。最后还有,我既不能快速地奔跑,又不能爬树,和我在这个国家的“野胡”弟兄们(它这么称呼它们)就是不一样。

  我们有行政和司法机构,显然是因为我们的理性以及我们的道德有严重缺点。约束一只理性的动物仅仅靠理性就可以了,所以即使我为自己的同胞说了一番好话,我们还是没有资格自以为就有了理性。它已经看明白了,我偏袒自己的同胞,为此许多具体的事情我都对它瞒了下来,还常常说一些乌有之事。

  它更加相信它自己的看法是对的了,因为它认为我身体上各个牲都与“野胡” 的一样,真正赶不上它们的地方是我力气小、速度慢、动作笨、爪子短,还有一些缺点那是跟造物毫无关系的。所以从我向它叙述的有关我们的生活、风俗和行为来看,它发现我们的性情也跟“野胡”的相近似。它说,大家都知道“野胡”互相之间的仇恨要胜过它们对其它任何动物的仇恨;一般认为这是因为它们的相貌太可怕,而这种可怕的样子,“野胡”们都只能在同类身上看到,却看不到自身其实也同样可怕。它因此倒开始认为我们发明衣服把身体遮盖起来是一种可行的聪明方法,靠这一办法,彼此之间的许多缺陷我们就看不到,要不然我们真还难以忍受。可是它现在发现,它以前完全错了,它们国内这些言生之间的种种不和,原因和我们的都一样,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样。它说,如果把够五十只“野胡”吃的食物扔到五只 “野胡”中间,它们就不会本本份份地吃;每只“野胡”都迫不及待地要想独占全部,这样它们就会扭打起来。所以,它们在室外吃东西的时候,通常还得派一名仆人站在一旁监视;关在屋里的那些则必须用绳子拴住,彼此隔开。如果有一头母牛因年老或者意外事故死了,“慧骃”还没来得及把它弄给自己的“野胡”吃,附近的“野胡”便已经成群的来争夺了,这样就会像我描述的那样引来一场战争,双方被瓜子抓得一塌糊涂,不过因为它们没有我们发明的那种方便的杀人武器,倒是很难得会互相残杀。有时候,附近几处的“野胡”没有任何明显的原因也会这样大打一场;一个地区的“野胡”瞅准一切机会,趁另一个地区的“野胡”还没有准备好,就向对方发起突然袭击。要是他们发现偷袭计划失败,就跑回家去,敌人没有了,就进行一场我所说的那种内战。

  在它的国家某些地方的田野里,有不同颜色、闪闪发光的石头,“野胡”们极其喜爱;有时这些石头的一部分就在土里埋着,它们就会整天整天地用爪子去把石头挖出来,然后运回去一堆堆地藏在自己的窝里,可是一面藏一面还要十分小心地四下里张望,生怕伙伴们会发现它们的宝贝。我的主人说,它始终都不明白它们怎么会有这么一种违反天性的欲望,这些石头对“野胡”又有什么用处。但是它现在相信,这也许是由于我所说的人类的那种贪婪的习性。它说它曾经做过一次试验,曾悄悄地将它的一只“野胡”埋藏在某处的一堆这样的石头搬走。那利欲熏心的畜生见它的宝贝丢了,就放声哀号起来,弄得所有的“野胡”都跑到这地方来。它在那里惨叫着,对别的“野胡”又是撕又是咬,这之后便日见消瘦,不吃不睡也不干活。这时主人就命一个仆人私下里将这些石头运口原来的坑里并照原样埋好。它的这只“野胡”发现后,精神立刻就恢复,脾气也变好了。只是越发小心将石头埋到了另一个更安全的地方。从此以后这畜生一直十分听话。

  我的主人还告诉我,我自己也看出来了,在像这种闪闪发光的石头很多很多的田地里,由于领近的“野胡”不断来入侵,往往会发生最激烈、最频繁的战争。

  它说,两只“野胡”在地里发现了这样的一块石头,正在为此相争不下的时候,第三者占了便宜将石头拿走了,这样的事也是常有的。我的主人偏要认为这跟我们在法庭上打官司有点相似,我则觉得我们最好还是不要让它蒙在鼓里,因为它提到的那种裁决的方法比起我们的许多法律来要公平得多;在它们那里,原告和被告除丢了它们争夺的那块石头外,并没有别的损失,可在我们的衡平法庭上,不把原告和被告整得一无所有,法庭是决不会结案的。

  我的主人继续往下讲,它说,“野胡”最叫人厌恶的是它们那好坏都不分的食欲,无论碰到什么,草也好,根也好,浆果也好,腐烂的兽肉也好,或者乱七八糟全都混在一起的东西也好,它们统统吞吃下去。它们还有一种怪脾气,家里给它们准备的好好的食物放着不吃,却喜欢从老远的地方去偷或者抢。弄来的东西如果一时吃不完,它们还是吃,直吃到肚子要炸。这之后造物会指引它们去吃一种草根,吃下去子肚子就会拉得干干净净。

  还有一种草根,汁很多,可是比较稀罕,不容易找到;“野胡”们找起这种草根来劲头很大,一找到就兴味盎然地吮吸一阵。这咱草根在它们身上产生的作用与我们喝酒产生的作用非常相似。它们一会儿搂搂抱抱,一会儿又厮打起来;它们嚎叫,狞笑,喋喋不休,发晕,打滚,最后在烂泥地里酣然睡去。

  在这个国家里,我发现中人有“野胡”这种动物才会生病,不过它们生的病比我们的马生的病还是要少许多,而且得病也不是受了什么虐待,而是这种下贱言生贪吃、不爱清洁引起的。所有所有这些病在它们的语言中也只有一个总的名称,那是从这畜生的名字上借来的,叫做“赫尼·野胡”,说简单些,就叫野胡病。治疗咱这病的方法,就是将“野胡”自己的尿和尿混到一起,再强行从它的喉咙里灌下去。据我所知,这咱疗法常常非常有效的;为了公众的利益,在此我愿免费向同胞们推荐,治疗因饮食过度而引起的一切疾病,这确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物效疗法。

  在学术、政治、艺术等方面,我的主人承认,它看不出它们国家的“野胡”和我们之间有不同之处,因为它只想看看我们在本性上有什么共同点。它也确曾听一些好奇的“慧骃”说过,在大多数“野胡”群落当中总有一头是首领。这种“野胡” 总是长得比别的“野胡”更难看,性情也更刁钻。这领头的一般总要找一只尽可能像它自身一样的“野胡”赶到主人窝里去,由于这些主人常常会赏它一块驴肉吃。大家都恨这个宠儿,因此为了保护自己它只好一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在找到比它还要恶劣的“野胡”之前,它一般是不会被解职的;可它一被蹬开,继任它的“野胡” 就会率领这一地区的男女老幼“野胡”们一齐赶来,对它从头到脚撒尿拉屎。不过这种现象与我们这里的朝廷、宠臣和大臣到底有几分相像,我的主人说只有我最能说得准了。

  对它这种恶毒的嘲讽我都不敢反驳。它把人类贬损得还不如一头普通的猎犬聪明;猎犬倒还有相当好的判断力,能够在一群狗当中分辨出哪一只最有本领并跟随它狂吠,从来都不出错的。

  我的主人告诉我,“野胡”还有几种很突出的特性,在我谈人类的特性时它倒没有听我提起过,就是提起,至多也只是轻描淡写一下。它说,那些动物同别的畜牲没有什么区别,有供它们共用的母“野胡”,但是下面这一点上它们跟别的畜生很不同,就是,母“野胡”怀了孕还照样让公“野胡”和它交接;另外,公“野胡” 和母“野胡”也会像公“野胡”跟公“野胡”那样激烈地吵嘴、打架。这两件事都达到了极其无耻残暴的地步,任何别的有感情的动物都永远也无法比拟。

  “野胡”身上还有一点令它觉得不明白:它们怎么竟然偏爱肮脏污秽?而别的动物似乎都有爱好清洁的天性。至于前面那两项责难,我还是愿意不作回答掩饰过去了事,因为我没有一句话可以说出来为自己的同类辩护,否则,按我的愿望是肯定要为他们辩护一番的。但是最后那一条,它指责我们有喜脏的怪毛病,如果这个国家有猪(可惜它们没有),我原本可以为我们人类辩解一下的;猪这种四足动物虽然可能比“野胡”要来得温顺,可是说句公道话,在下以为它没有资格说自己比 “野胡”更干净;要是主人亲眼看到猪那脏兮兮的吃相,看到猪在烂泥中打滚、睡觉的习惯,它一定会承认我说的话是对的。

  我的主人还提到了另外一个特性,那是它的仆人在几只“野胡”身上发现的,在它看来却完全不能理解。它说,“野胡”有时不知怎么会想到要躲进一个角落里去,在那里躺下来,又是嚎叫又是呻吟,谁走近它都把人家一脚踢开,虽然年轻体胖,却可以不吃不喝,仆人们也出它可能哪里会不舒服。后来它们发现,唯一可以治疗它的办法是让它去干重活,重活一干,肯定恢复正常。由于我偏向自己的同类,所以听了这话我只好默不作声;这倒也使我找到了忧郁症的病源,也只有懒惰、奢侈的人以及有钱人才得这样的病,如果强迫他们接受这同样方法的治疗,我可以保证他们病马上就会好。

  主人阁下接着说,一只母“野胡”常常会站在一个土堆或者一丛灌木的后面,两眼紧盯着过往的年轻公“野胡”,一会儿出,一会儿藏,作出种种丑态和鬼脸,据说这时候她的身上会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气味。要是有一只公“野胡”这时走上前来,她就会慢慢地往后退,一边却不住地回头看,装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接着就跑进一个可以方便行事的所在;她知道,那公“野胡”一定会尾随而至。

  有时不知从哪来了一只陌生的母“野胡”,三四只母“野胡”,就会团团围着她又是打量又是议论,一会儿冷笑,一会儿将她浑身上下闻个遍,然后就会装腔作势地走开了,似乎表示她们非常瞧不起她。

  这些都是我主人自己的观察所得,或者也可能是别人告诉它的;当然话也许可以再说得文雅一点,不过我想起来倒不免有几分惊讶,同时也很悲哀:在女性的本能中竟都可以找到**、风骚、苛刻和造谣的萌芽。

  我时刻都等待着我的主人来指责男女“野胡”身上这些违反自然的欲望,那在我们中间是十分普遍的。可是造物似乎还不是一位手段非常高明的教师;这些较为文雅的享乐,在我们这一边的地球上,却完全是艺术和理性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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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八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作者关于把“野胡”的几种情况的叙述——“慧骃”的伟大品德——青年“慧骃”的教育和运动——它们的全国代表大会。

 

  我对人性的了解我想应该比我的主人要清楚得多,所以我觉得它所说的关于“野胡”的性格安到我同胞身上是非常不适合的,同时我还相信,根据我自己的观察,我还可以有进一步的发现。因此我就常常请求它准许让我到附近的“野胡”群中去。对我的请求,每次它都允许了,因为它知道,我非常痛恨那些畜生,不会被它们引诱坏的。它还命令一名仆人给我做警卫,那是一匹健壮的栗色小马,非常诚实,脾气又好,要不是它保护我,我还真不敢去冒这样的险。因为我已经告诉过读者,刚到这地方时我已经吃过这帮可恶的畜生的苦头,后来又有三四回我也险些落入它们的手掌,那是我到远处去溜达,身上不巧没有带腰刀。我有理由相信它们多少能想到我是它们的同类,因为我跟我的警卫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当它们的面卷起袖子,露出胳膊和胸脯以壮声势。这样一来它们就会大着胆子走上前来,像猴子一样模仿我的动作,但是也露出极其仇视的神色;我倒像一只被人驯服的寒鸦,戴着帽子穿着长袍凑巧跑到野生的鸟群中去时,总是要受到迫害。

  它们从小就身手矫健。不过有一次我倒是捉住一只三岁的小公“野胡”,我作出各种温存的表示想设法让它平静下来,可是那小东西又是哭又是抓,还拼命咬我,我没有办法只得将它放了。这时就有一大群老“野胡”闻声赶来将我们围住,不过它们见小家伙已经很安全(因为它已跑开),我那栗色小马又在我身边,所以就没敢近我们的身。我发现那小畜生的肉发出一股恶臭味,既有点像黄鼠狼的味儿,又有点像狐狸味儿,不过还要难闻得多。我还忘了一件事(如果我把这件事完全略去,读者也许还是会原谅我的),我把那只可恶的畜生抓在手里的时候,它忽然拉起一种黄颜色的稀屎来,把我全身衣服都弄脏了,幸亏近旁边就有一条小河,我跑到里面洗了个干净,一直到身上的臭气全消之后,才敢去见我的主人。

  据我所看到的情况来看,“野胡”也许是所有动物中最不可调教的,它们除了会拖拉和扛抬东西外,决没有别的本领。可是我倒认为,这一缺陷主要还是因为它们性情乖张、倔强造成的。它们狡猾、恶毒、奸诈、报复心强。它们身强体壮,可是性情懦弱,结果变得蛮横无礼、下贱卑鄙、残忍歹毒。据说红毛的公母“野胡” 比别的“野胡”更要来得**而恶毒,在体力和动作的灵活方面也远胜过它们的同类。

  “慧骃”把随时要使唤的“野胡”养在离它们房子不远的茅屋里,其余的则全赶到外面的田里去。它们就在那里刨树根,吃野草,四处寻找动物的死尸,有时还去捉黄鼠狼和“鲁黑木斯”(一种野鼠),一提到就粮吞虎咽地吃个精光。造物还教会了它们用爪子在土坡边挖一些深深的洞穴,它们就在这样的洞穴里睡觉。母 “野胡”的窝要大一些,还可以容得下两三只小崽。

  它们像青蛙一样从小就会游泳,还能在水底呆很长的时间,在那里它们常常会捉到鱼,母“野胡”捉到鱼之后就拿回家去喂小崽。说到这里,我还要讲一件奇遇,希望读者能够原谅。

  一天,我跟我的警卫栗色小马出游在外、天气异常地热,我请求它让我在附近的一条河里洗个澡。它同意后,我立刻脱得精光,然后慢慢地走进了河里。这时正巧有一只母“野胡”站在一个土堆的后面,她看到这整个过程后,一下子欲火中烧(我和小马都是这样猜想的),就全速跑过来,在离我洗澡处不到五码的地方跳进了水里。我的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小马那时正在远处吃草,想不到会出什么事。她以一种极其令人作呕的动作将我搂进怀里,我就拼着命大声叫喊;小马闻声奔来,她才松手,可还是恋恋不舍。她跳到了对面的岸上,我穿衣服的时候,还一直站在那里死盯着我直叫。

  我的主人及其家人都把这件事引为笑谈,我自己却感到非常耻辱。既然母“野胡”把我当成自己的同类,自然就对我产生了爱慕之情,我可再也不能否认我浑身上下无处不像一只真正的“野胡”了。那畜生的毛发也不是红的(这就不能说她欲望有点不正常),而是像黑刺李一般黑,面貌也并不像其他“野胡”那样叫人厌恶;我想她的年龄不会超过十一岁。

  我在这个国家已经生活了三年,我想读者们一定希望我像别的旅行家那样能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跟他们说一说;实际上这也是我主要想努力了解的东西。

  因为这些高贵的“慧骃”生来就具有种种美德,根本不知道理性动物身上的罪恶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它们的伟大准则就是培养理性,一切都受理性支配。理性在它们那儿也不是一个会弓愧争论的问题,不像我们,一个问题你花言巧语从正面谈可以,从反面谈也可以;它们的理性因为不受感情和利益的歪曲和蒙蔽,所以该怎样必然立即就让你信服。我记得我好不容易才使我的主人明白“意见”这个词的意义,也好不容易才使它搞懂为什么一个问题会引起争议,因为理性教导我们,只有我们确认的事情我们才会肯定或者否定,不知道的事,无论肯定或者否定都做不到。所以争议、吵闹、争执、肯定虚假、无把握的命题等等都是“慧骃”中闻所未闻的罪恶。同样,当我把我们自然哲学的几种体系解释给它听的时候,它总要笑起来,它笑一个冒充有理性的动物竟然也会重视别人的设想,那些东西就是了解得很确切,也没有什么用处。这方面它完全赞同柏拉图表述的苏格拉底的思想;我提到苏格拉底的思想是因为我对这位哲学之王怀有最崇高的敬意。从那以后我也常常想,这么一种学说不知要摧毁欧洲图书馆里的多少图书,学术界不知又有多少成名之路会因此被堵死。

  友谊和仁慈是“慧骃”的两种主要美德,这两种美德并不限于个别的“慧骃” 而是遍及全“慧骃”类。从最遥远的地方来的陌生客人和最新近的邻居受到的款待是一样的。不管它走到哪里,都像到了自己的家一样。它们非常讲礼貌,可是完全不拘泥于小节。它们绝不溺爱小马,教育子女完全以理性为准绳。我就曾经看到,我的主人爱抚邻居家的孩子跟爱抚它自己的孩子是一样的。它们遵循大自然的教导,热爱自己所有的同类;有些人德行更高一点,但只有理性才能把人分为不同的等级。

  母“慧骃”生下一对子女后,就不再跟自己的丈夫同居了,除非是偶然出事故,其中的一个孩子夭折,但这样的事很少发生,只有在那样的情况下它们才再同居。要么就是别的慧骃”遭遇了这种不幸而它的妻子又已经不能生育,这种时候其他某一对夫妇就会将自己的一个孩子送给它,然后它们再同居,一直到女的怀孕为止。有必要采取这种措施,它可以防止国家人口过剩。但是培养做仆人的下等“慧骃” 可不受这种严格的限制,它们每对夫妇可以生三对子女,这些子女日后也到贵族人家充当仆人。

  在婚姻这件事上,它们非常注意对毛色的选择,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造成血统混乱。男方主要是看重他的强壮,女方则看她是不是美丽;这倒并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防止种族退化。如果偶有女方力气过人,就找一个漂亮的伴侣配给她。它们对求婚谈情说爱、送礼、寡妇得丈夫遣产、财产赠送等等一无所知,它们的语言中也没有可用来表达这些概念的专门术语。年青夫妇的结识和结合全由它们的父母和朋友来定夺;它们每天都看到有这样的事,并认为那是理性动物必要的一种行为。婚姻受到破坏或者不忠不贞的事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夫妇俩像对待它们碰到的所有同类一样,相互友爱、相互关心着度过一辈子,没有嫉妒,没有溺爱,不吵架,舒心满意。

  它们教育男女青年的方法令人敬佩,很值得我们效仿。孩子们在十八岁以前,除了某几天之外,一粒燕麦也不给吃,牛奶难得喝那么几次。夏天,它们早晚各在户外吃两个钟头的青草,父母同样在一旁监督。不过仆人吃草的时间比它们的一半还少;仆人们将大部分青草带回家去,不干活最空当的时候就拿出身来吃。

  节制、勤劳、运动和清洁是青年男女都必须攻读的课程。我的主人认为我们除家务管理方面的一些功课外,对女子的教育和对男子的教育不同,实在太荒唐了。它说的很对,这样我们的人就有一半什么事也不能做,只会把孩子一个个生到这个世上来。将我们的子女交给这么一些无用的动物去照看,就更足以证明我们的残忍。

  但是“慧骃”却要训练它们的孩子在陡峭的山坡上来回奔跑,或者在坚硬的石子地上奔来奔去,它们以此来锻炼孩子们的体力、速度和毅力;跑得浑身出汗时,就命令它们一头扎进池塘或者河中。一个地区的青年每年有四次机会聚到一起,表演它们在跑、跳以及其他体力和技巧方面的本领,大家用赞美的歌曲来歌颂男女优胜者。在这样的节日里,仆人们就会赶着一群驮着干草、燕麦和牛奶的“野胡”到表演场地去给“慧骃”享用;东西送到,那些畜生马上就被赶了回来,兔得它们在会场上吵吵闹闹。

  每隔四年,在春分时节,要举行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开会地点离我们家大约二十英里的一片平原上,会议要连续开五六天。会上它们要了解各地区的情况,它们的干草、燕麦、母牛、“野胡”是富足有余呢还是短缺不足?无论哪里缺少什么(这种情形很少),大家全部同意全体捐助,马上就供应那个地方所缺少的物资。会上孩子们的调整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例如说,一个“慧骃”有两个男孩子,就可以同有两个女孩子的“慧骃”交换一个;如果有孩子出事故死亡了,而母亲又已过了生育的年龄,大家就来决定哪家再生一个来补偿这一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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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九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慧骃”全国代表大会进行大辩论,辩论结果如何——“慧骃”的学术——它们的建筑——它们的葬礼——它们的语言缺陷。

 

  在我离开这个国家三个月之前,它召开了一次全国大会,我的主人作为我们这个地区的代表参加了大会。在这次会议上,它们对一个老问题进行辩论,实际上那也是这个国家自古以来仅有辩论的一个问题。我的主人回来后把辩论的详情告诉了我。

  辩论的问题是:要不要把“野胡”从地面上消灭干净。一位主张消灭的代表提出了几个很有力并且很有份量的论点。它认为,“野胡”是世上最肮脏。最有害、最丑陋的动物,它们最倔强、最不可驯、最恶毒、最爱捣鬼。如果不时时加以看管,它们就会偷吃“慧骃”母牛的奶,把它们的猫弄死吞吃掉,躁坏它们的燕麦和青草,还会干出许许多多别的放肆无礼的事来。它注意到了这么一个流行的传说:“野胡” 在这个国家并不是一向就有的,而是许多年前忽然就有这样的一对在一座山上出现了;至于它们是由太阳晒着烂泥生出来的还是海里的淤泥和渣滓变来的,则永远无从知晓。后来这一对“野胡”开始繁殖,短时间内它们的后代越来越多,以致遍布全国,上下为害。“慧骃”为了除此一害,曾举行过一次大狩猎,终于将全伙“野胡”包围了起来;它们将大的“野胡”杀死,每个“慧骃”只留两只小的养在窝里,驯养它们拖拉或者肩背东西;本性这么野蛮的动物能驯服到这地步,也算是难能的了。这一传说看来很有道理。那动物不可能是“依林赫尼阿姆锡”(意思是当地的土著),因为“慧骃”和所有别的动物者对它们十分痛恨;虽说它们生性恶毒,完全应当受到痛恨,但如果它们是土生土长的动物,大家也决不会恨它们到这样的地步,否则早就把它们给消灭了。当地居民还忽发奇想,想用“野胡”来为自己服务,结果十分轻率地忽略了对驴这一种族的培养。驴这种动物文雅、温顺、规矩,容易养,也没有任何难闻的气味,虽然身体不如“野胡”那么灵活,但干活的力气还是足足有余的。假如说它们的叫声不大好听,可比起“野胡”那可怕的嚎叫来,总还是要讨喜得多。

  另外几个代表也发表了相同的意见。这时我的主人就向大会提出一个权宜之计,实际上它是受了我这个暗示才想到这个办法的。它同意前面发言的那位高贵的代表所说的,说是有这么一个传说,并且肯定那两只据说是它们最早看到的“野胡”是由海上漂到这儿来的;它们被同伴遗弃,来到这陆上,后来躲进山里,逐渐退化,年深日久就变得远比它们在祖国的同类要野蛮。它之所以提出这样的看法,是因为它现在就有那么一只神奇的“野胡”(它指的就是我自己),这是大多数代表都听说过的,不少代表也都亲眼见过。它接着向大家叙述最初它怎样发现了我;我的全身都用别的动物的毛皮制成的东西遮盖着;我还有自己的语言,也完全学会了它们的话;我也曾告诉过它我来到这里的种种奇遇;它看到我身上没有遮盖物的时候,每个地方都完完全全像一只“野胡”,只是皮肤较白,没有那么多毛,爪子也短些罢了。它又说,我曾经想努力说服它,使它相信在我的祖国和别的一些国家里, “野胡”是处在统治地位的理性动物,“慧骃”却受到奴役。它说它发现我身上有 “野胡”的全部特性,不过稍有几分理性而略为文明罢了,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却远不如“慧骃”,就像它们国家的“野胡”远不如我一样。它说我还曾提到过我们的一种习惯做法,为了使“慧骃”变得温顺,它们小的时候我们就把它们给阉割了,那手术是既简单又安全。它说,向畜生学习智慧也不是什么没有脸面的事;蚂蚁不是教我们勤劳,燕子不是教我们筑窝吗(我把“利航赫”这个词译作燕子,其实它比燕子大多了)?因此那发明不妨用到这里的小“野胡”身上,这样不仅可以使它们变得较为温顺、善良,而且用不着杀生,一代之后就可以将所有“野胡”全都杀光。同时还应该鼓励“慧骃”养驴;从整体来说,驴比别的兽类更有价值,此外它们还有这样一个优点:驴子养到五岁就可以用了,别的兽类却要养到十二岁。

  这就是我的主人当时认为可以告诉我的关于全国代表大会的所有情况。可是它却隐瞒了关于我个人的一件事,这事的不幸后果我后来感受到了,我生命中随之而来的所有不幸由此而始;这事儿到下面适当的地方读者会知道的。

  “慧骃”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它们的知识全部是口耳相传的。因为这个民族十分团结,天赋各种美德,完全受理性支配,跟别的国家又毫无往来,所以几乎没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关于历史的部分,不用烦脑子去苦记就可以很容易地保存下来。我前面已经说到过,它们不会生病,所以也用不着大夫。可它们倒是有用药草配制的良药,用来治疗蹄骹或蹄楔上偶尔因尖利的石头造成的伤害,也可以用来治疗身体其他各部的损伤。

  它们根据日月的周转运行来计算一年的时间,但不再细分到星期。它们对这两个发光体的运行情况十分了解,也明白日蚀和月蚀的道理。这些就是它们在天文学方面的最高发展。

  在诗歌方面,必须承认它们超过了其他全部有生命的动物。它们的诗歌比喻贴切,描写细致而恰到好处,实在不是我们所能学得来的。它们的韵文就富于比喻和描写,内容一般不是写友谊和仁慈的崇高观念,就是歌颂赛跑和其他体力运动中的优胜者。它们的建筑虽然十分简陋,却还是很便利,设计巧妙,可以抵御寒暑的侵袭。它们有一种树,长到四十岁树根就松动了,风暴一刮就倒。这种树长得很直, “慧骃”就是尖利的石头把它们削成木桩(它们不知道用铁器),每隔十英寸左右就摘一根到地上,然后在木桩与木桩之间编上燕麦秸,当然,有时也用枝条。屋顶和门也是用同样的方法做成的。

  “慧骃”利用前足的蹄骹和蹄子中间那一部分凹的地方拿东西,就像我们用手拿东西一样,起初我真是估计不到它们的蹄子会这样灵巧。我曾经看到过家里的一匹白色母马用那个关节穿针(针线是我特意借给它用的)。它们挤牛奶,收割燕麦,所做的一切需要用手的劳动,都是用这种方法进行的。它们有一种坚硬的隧石,把它跟别的燧石摩擦,就能摩成可以代替楔子、斧子、锤子等的工具。它们同样也用这种燧石制成的工具切割干草,收燕麦;燕麦是天然从地里长出来的,“野胡”把燕麦一捆捆运到家里,接着由仆人们在茅屋里把它们踩碎,踩出的麦粒收进粮仓里。它们也制造粗糙的陶器和木器,陶器是放在阳光下烘晒而成的。

  如果它们能避免发生意外伤亡,就只会终老而死,死后尽可能埋葬在最偏僻的地方。它们的亲友们既不表示高兴也不表示悲伤。临死的“慧骃”也丝毫不会因为自己要告别这个世界而感到遗憾,它只是像刚访问过的一位邻居要回家了似的。我记得我的主人有一次曾约了它的一位朋友及其家属到家里来商量什么重要情况。到了约定的日子,女客人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很晚才赶到。她表示了两番歉意,首先是代丈夫致歉,说是碰巧他今天早上“西奴思赫”了。这个词在它们的语言中含义很深,可是译成英语很难,它的意思是:“回到他的第一个母亲那儿去了。”接着她又为自己没能早点来致歉,说是她丈夫早上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她和仆人们商量了好半天该怎样去找一个方便的地方来安葬她丈夫。我发现她后来在我们家同别的人一样愉快。大约三个月之后,她也死了。

  它们一般都活到七十或者七十五岁,很少有活到八十岁的。它们死的前几个星期,它们感到自己渐渐地衰弱下去,可是并没有痛苦。这时候朋友们常常来看望,因为它们不能像往常那样安闲舒适地外出了。不过在它们死前十天左右(它们很少算错),它们会坐在方便舒适的橇里由“野胡”拉着去回拜那些住在附近的最亲近的朋友。这种橇它们不只是这种时候才坐,上了年纪,出远门,或者不小心跌折了腿的时候都要用它。临死的“慧骃”回拜它的朋友的时候,都要向它们郑重告别,好像它要去这个国家某个遥远的地方,并打算在那儿度过自己的余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值得一提:“慧骃”在它们的语言中没有可以表达罪恶这个意思的词汇,仅有几个这样的词还是从“野胡”的丑陋形象和恶劣品性那儿借来的。因此,当它们要表达仆人荒诞、小孩懒惰、石头割伤了脚、恶劣天气连绵不断等等很坏意思的时候,总要在每一个上面加上“野胡”一词。例如,“赫恩姆·野胡”、“呼纳霍尔姆·野胡”、“银尔赫姆思德威赫尔玛·野胡”。一幢盖得不好的房子就叫作“银霍尔姆赫恩姆罗赫尔思乌·野胡”。

  我非常喜欢继续叙述这个优秀民族的种种习俗和美德,但是我打算不久以后就出版一本书专门来谈这个问题,我请读者到时去参考那一本书。这里我要继续往下来说我自己的悲惨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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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十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作者的日常生活安排,他跟“慧骃”在一起的愉快生活——由于他经常跟它们交谈,他在道德方面有很大的进步——他们的谈话——作者接到主人通知必须离开这个国家——他十分伤心,昏倒在地,但还是顺从了——他在一位仆人的帮助下设法制成了一艘小船,冒险出航。

 

  我把日常生活安排得称心如意。我的主人吩咐,在离它家大约六码远的地方,按照它们的式样给我盖了一间房。我在四壁和地面涂了一层粘土,然后铺上我自己设计编制的草席。我把那儿的野生麻打松做成被套,里边填进各种鸟的羽毛;那些鸟都是我用“野胡”毛制作的网捕得的,鸟肉也都是精美的食品。我用小刀做了两把椅子,比较笨重的活是栗色小马帮我干的。我的衣服都穿烂了,我就用兔子皮和跟兔子一样大小的一种美丽动物的皮另做了几件新衣服;这种美丽的动物叫“奴赫诺赫”,它的皮上长了一层细软的茸毛。我又用这两种皮做了几双蛮不错的长统袜。我用从树上砍下来的木片做鞋底,上到帮皮上,鞋帮穿烂了就再用晒干的“野胡” 皮作鞋帮。我常常从树洞里找到一些蜂蜜,有时掺上水喝,有时和着面包吃。有这么两名格言,说“人的需要是很容易满足的”,“需要是发明之母”;谁还能够像我这样更能够证明这两句话说得有道理。我身体非常健康,心境平和。没有朋友会来算计我、背叛我,也没有公开或者暗藏的敌人来伤害我。我不必用贿赂、馅媚、诲淫等手段来讨好任何大人物和他们的奴才。我不用提防会受骗受害。这儿没有医生来残害我的身体,没有律师来毁我的财产,没有告密者在旁监视我的一言一行,没有人会受人雇佣捏造罪名对我妄加控告。这儿没有人冷嘲热讽、批驳非难、背地里说人坏话,也没有扒手、盗匪、人室窃贼、论棍、鸨母、小丑、赌徒、政客、才子、性情乖戾的人。说话冗长乏味的人、辩驳家、****犯、杀人犯、强盗、古董收藏家;没有政党和小集团的头头脑脑以及他们的扈从;没有人用坏榜样来引诱、唆使人犯罪;没有地牢、斧钺、绞架、答刑柱或颈手枷;没有骗人的店家和工匠;没有骄傲、虚荣、装腔作势;没有花花公子、恶霸、醉汉、游荡的娼妓、梅毒病人;没有吹牛。**而奢侈的阔太太;没有愚蠢却又自傲的学究;没有啰啰嗦嗦、盛气凌人、爱吵好闲、吵吵嚷嚷、大喊大叫、脑袋空空、自以为是、赌咒发誓的伙伴;没有为非作瓦却平步青云的流氓,也没有因为其德行而被贬为庶民的贵族;没有大人老爷、琴师、法官和舞蹈教师。我非常有幸能和一些“慧骃”见面,并一起进餐,这种时候它总是十分仁慈地准我在房里侍候,听它们谈话。它和它的客人常常会屈尊问我一些问题,并且听我回答。我有时也很荣幸能多说一句话陪主人出去拜访朋友。除了要回答问题,我从来都不敢多说一句话,就是回答问题的时候,我内心也感到惭愧,因为这使我丧失了不少改进我自己的时间。我非常喜欢做这么一个谦卑的听众,听它们在那儿交谈。交谈没有一句多余的话,言简意骇;最讲礼貌,却丝毫不拘于形式;没有人说话不是自己说得高兴,而是同时又使听的人听着开心;没有人会打断别人的话头,会冗长乏味地说个不停,会争得面红耳赤,会话不投机。它们有一个看法:大家碰在一起的时候,短暂地沉默一会儿确实对谈话有很大好处。这一点我倒发现是真的,因为在那不说话的短时间的沉默里,新的见解会在它们的脑子里油然而生,谈话也就越发生动。它们谈论的题目通常是友谊和仁慈,秩序和经济;有时也谈到自然界的各种可见的活动,或者谈古代的传统;它们谈道德的范围、界限;谈理性的正确规律,或者下届全国代表大会要作出的一些决定;还常常谈论诗歌的各种妙处。我还可以补充一点,但这并不是我虚荣,我在场还往往给它们提供了很多谈话资料,因为我的主人可以借此机会向它的朋友介绍我和我的祖国的历史。它们都非常喜欢谈这个话题,因为对于人类不是很有利,我因此也就不想在此把它们的话复述了。不过有一点我想请大家允许我说一下,我的主人似乎对 “野胡”的本性了解得比我要清楚,这是非常令我钦佩的。它把我们的罪恶和蠢事一一抖了出来,其中有许多我却是从来都没有向它提起过,它只是从它们国家的 “野胡”来推想:这种品性的“野胡”要是再有几分理性,可能会干出什么样的事来呢?它的结论颇为肯定:这样的动物该是多么的卑鄙而可怜啊!

  我坦白承认,我所有的那一点点有价值的知识,全都是我受主人的教诲以及我听它跟朋友们谈话中而得来的;我听它们谈话比听到欧洲最伟大、最聪明的人物谈话还要感到自豪。我钦佩这个国家的居民体力充沛、体态俊美、行动迅捷;这么可爱的马儿,有着灿若群星的种种美德,使我对它们产生了最崇高的敬意。的确,起初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野胡”和所有别的动物会天然地就对它们那崇敬,可是我后来也一点点对它们产生敬畏了,而且比我想象的还要快得多。除了敬畏,我还对它们充满了敬爱和感激,因为它们对我另眼相看,认为我不同于我的同类。

  当我想到我的家人、朋友、同胞或者全人类的时候,我认为不论从形体上还是从性情上看,他们还确实是“野胡”,只是略微开化,具有说话的能力罢了。可是他们只利用理性来增长罪恶,而他们在这个国家的“野胡”兄弟们倒只有天生的一些罪恶。有时我在湖中或者喷泉旁看到自己的影子,恐惧、讨厌得赶快把脸别过一边去,觉得自己的样子,还如一只普通的“野胡”来得好看。因为我时常跟“慧骃” 交谈,望着它们我觉得高兴,渐渐地就开始模仿它们的步法和姿势,现在都已经成了习惯了。朋友们常常毫不客气地对我说,我走起路来像一匹马,我倒认为这是对我的极大的恭维。我也不得不承认,我说起话来常常会模仿“慧骃”的声音和腔调,就是听到别人嘲笑我,也丝毫不觉得因丢面子而感到生气。

  我正过着快乐的生活,想自己就此安居度日,可是一天早晨,比平时还更早一些,我的主人把我叫了过去。我看到它的脸色就知道他心里一定有事。短短的一阵沉默过后,它开口说,听了它的话不知我会有什么感想;上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谈起 “野胡”问题时,代表们都对它家里养着一只“野胡”(指我)而反感,而且养 “野胡”不像养“野胡”,倒像对待“慧骃”一样。大家都知道它时常同我谈话,好像它与我在一起能得到什么好处或者乐趣似的。这样的做法是违反理性和自然的,也是它们那里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因此大会郑重劝告它,要么像对我的同类一样使用我,要么命令我还是游回我原来的那个地方去。凡是曾经在主人家或者它们自己家见到过我的“慧骃”都完全反对第一种办法;它们认为,我除了那些动物天生野性外,还有几分理性,这就要担心,我可能会引诱“野胡”们跑到这个国家和森林或者山区里,到了夜里再带着它们成群结队地来残害“慧骃”的劳动成果,因为我们不爱劳动,生性贪婪。

  我的主人又对我说,附近的“慧骃”天天都来催促它遵照代表大会的劝告,它也不能再耽搁下去了。它猜想我要游到另一个国家去是不可能的,所以希望我能想法做一种像我曾经向它描述过的、可以载着我在海上走的车子;制造的过程中,它自己的仆人和邻居家的仆人都可以帮我的忙。最后它说,它自己是很愿意留我下来一辈子给它做事的,因为虽然我天性脾劣,却也在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努力效仿“慧骃”,并因此改掉了自己身上的一些坏习惯和坏脾气。

  这里我得向读者说明,这个国家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法令叫作“赫恩赫娄阿乌恩”,我所能想到的最近似的译法是“郑重劝告”,因为它们根本不知道怎样强迫理性动物去做什么事,它们只能劝解或者郑重劝告它去做这件事,没有谁能违反理性,否则就放弃了做理性动物的权利。

  听了我主人的话后,我非常悲伤,十分失望,痛苦得无法自支,就昏倒在了它的脚下。我苏醒后它才告诉我,它刚才都断定我已经死了,因为这里的“慧骃”不可能天生那么没有用。我用微弱的声音回答说,真要是死了倒是莫大的幸福。我虽然不能埋怨代表大会作出那样的劝告,也不能怪它的朋友们来催促它,然而从我微弱、荒谬的判断来看,我想它们对我稍许宽容一点,也还是符合理性的吧。我游泳一里格都游不到,而离它们这儿最近的陆地可能也要在一百多里格以外的地方。做一只小小的容器把我运走,所需要的许多材料这个国家根本就没有。我断定这事是做不成的,因而觉得自己;尽管如此,为了顺从主人的意见,也为了感谢它,我还是想来试一试。我还说,我肯定是不得善终了,可那还是我最小的不幸,因为万一碰上什么奇遇而逃得性命,就又要跟“野胡”在一起生活了,没有榜样的指引,没有表率使得我永远沿着道德之路前进,想到这些,我怎么能够高兴起来呢?我也非常清楚,英明的“慧骃”作出的一切决定都是有实实在在的理由的,不会被我这么一只可怜的“野胡”提出的什么论据动摇。于是,我先是向它表示感谢,感谢它主动提出让它的仆人来帮忙造船,同时也请求它给我以充分的时间来做这项艰巨的工作。然后我就对它说,我一定尽力保护自己这一条贱命,万一还能回到英国去,或者还有希望对自己的同类有所用处;我可以歌颂赞美著名的“慧骃”,建议全人类都学习它们的美德。

  我的主人只简单的回答了我几句。它答应我两个月的时间让我把船造好,同时命令那匹栗色小马也就是我的伙计(现在我们相隔这么远,我可以冒昧地这样称呼它了)听我的指挥,因为我对主人说过,有它帮忙也就够了,我知道它对我是很亲切的。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它陪着我到当初反叛我的那些水手逼我上岸的那一带海岸去。我爬上一座高地,向四面的海上远眺。我好像看到东北方向有一座小岛,于是我拿出袖珍望远镜,结果清清楚楚看出大约五里格以外(我估算)还真是一座小岛。但是在栗色小马看来那只是一片蓝色的云,因为它不知道除了它自己的国家外还存在别的国家,所以也就不能像我们这些人一样可以熟练地辨认出大海远处的东西,我们却是熟谙此道的。

  我发现了这座小岛之后,就不再多加考虑了。我决定,如果有可能的话,那就是我的第一个流放地,结果会怎样就只好听天由命吧。

  回到家里,我和栗色小马商量了一番之后,就一起来到不很远的一处灌木林里,我用小刀,它用一块尖利的燧石(按它们的方法很巧妙地绑在一根木柄上),我们砍了几根大约有手杖粗细的橡树枝,有的还要更粗一些。不过我不想烦读者来听我详细描述我是怎样做那些事的,简而言之,六个星期之后,在粟色小马的帮忙下(最吃苦的那部分活都是它干的),我制造成了一只印第安式的小船,不过要比那种船要大得多。我用自己搓的麻线将一张张“野胡”皮仔细缝到一起把船包起来。我的帆也是用“野胡”皮制做的,不过我找的是最小的“野胡”,老一点的“野胡” 皮太粗太厚。我还准备了四把桨。我在船上存放了一些煮熟的兔肉和禽肉,还带了两只容器,一只盛着牛奶,一只装着水。

  我在我主人家旁边的一个大池塘里试航了一下我的小船,把不要的地方改造了一番,再用“野胡”的油脂把裂缝堵好。最后,我见小船已经结结实实,可以装载我和我的货物了。当我尽力将一切都准备完毕之后,我就让“野胡”把小船放到一辆车上,在栗色小马和另一名仆人的引导下,由“野胡”慢慢地拖到了海边。

  一切都准备好了,行期已到,我向我的主人、主妇和它们全家告别。我的眼里涌出泪水,感到心情十分沉痛。我的主人一方面出于好奇,一方面出于对我的友好(我这么说也许不是自负吧),决定要去海边送我上船,还叫了它邻近的几位朋友随它一同前往。为了等潮水上来,我不得不等上一个多钟头,后来见风正巧吹向我打算航行过去的那座小岛,就再次向我的主人告别。可是正当我要伏下身去吻它的蹄子的时候,它格外赏我脸将蹄子轻轻地举到了我的嘴边。我并不是不知道我因为提到刚才这件事曾受到不少责难;诽谤我的人都认为,那么卓越的一个“慧骃”是不大可能赐如此大的荣耀给我这样的下等动物的。我也不曾忘记,有些旅行家很喜欢吹嘘自己曾受到什么特殊的恩典。但是,如果这些责难我的人对“慧骃”的高贵、有礼的性格有更深的了解,他们马上就会改变自己的看法。

  我又向陪我的主人前来的其他“慧骃”致敬,然后上船,推船离开了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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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十一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作者的危险航程——他到达新荷兰(新荷兰是澳大利亚的旧称),打算在那儿定居——被当地人用箭射伤——被葡萄牙人捉住,强行带到他们的船上——船长对他的热情招待——作者回到英国。

 

  一七一四(也许是一七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上午九点,我开始了这一次险恶的航行。风很顺,不过开始我只是用桨在那里划,但考虑到这样划下去人很快会疲劳的,而风向也可能会改变,我就大胆地扯起了小帆。就这样,在海潮的帮助下,我以每小时一里格半的速度前进着(这是我尽可能的估计)。我的主人和它的朋友一直站在岸上,差不多无法看到我时才离开。我还不时听到那匹栗色小马在喊(它一直是爱我的):“赫奴伊·伊拉·奴哈·玛加赫·野胡。”(“多保重,温顺的野胡!”)

  我本来打算,只要有可能,就找那么一座无人居住的小岛,依靠自己的劳动,也足可以为自己提供一切生活的必备品,我想那比在欧洲最文雅的宫廷里作首相大臣还要幸福。我一想到要回到那个社会中去受“野胡”们的统治,就万分害怕。因为如果能像我希望的那样过上隐居的生活,我至少可以自由自在地思想,可以愉快地思考那些无与伦比的“慧骃”的各种美德,不可能再堕入我同类的罪恶和腐化中去。

  读者可能还记得,我前面曾叙述过我的那些水手怎样谋反我,把我囚禁在船舱里,一连几个星期不知我们走的是什么航线,后来又把我押上舢板强迫我登陆;不知是真是假,水手们还赌咒发誓地说他们也不知道我们是在世界的哪个部分。不过当时根据我听到他们说的一些话,猜想他们是在往东南方向行驶,打算航行到马达加斯加去。所以我相信,我们当时是在好望角以东大约十度的地方,也就是在南纬四十五度左右一带。虽然这不过是一种推测,但我还是决定向东行驶,希望能到达新荷兰的西南岸,也许在新荷兰的西面可以找到我所期望的某个无人小岛。这时风向正西,到晚上六点钟,我估计我至少已向东行驶了十八里格。这时我看到约半里格外有一座小岛,一会儿工夫我就到了那里。这岛只是一整块岩石,仅有一个由暴风雨侵袭、冲刷而成的小港湾。我把小船停在港内,爬上一处岩石,从那里我清楚看到东面由南向北延伸着一片陆地。我在小船里躺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继续行驶。七个小时之后我到达了新荷兰的西南角。这就证实了我长期以来一贯的一个看法:地图和海图把这个国家的位置弄错了,图上的方位至少比该国的实际位置向东移了三度。我想我许多年前就跟我的好友赫尔曼·莫尔先生(十八世纪著名地图绘制者)谈过,并且还向他提出了我的理由,可是他还是相信别的作家的意见。

  我在登陆的那个地方没有发现什么居民,可是由于没有武器,不敢深入内陆。我在海滩上找到了一些蚌蛤,因为怕被当地人发现,不敢生火,只好生吃了下去。为了节省自己的食品,我一连三天就都吃些牡蛎和海(虫戚)。非常幸运,我还找到了一溪极好的淡水,使我大为宽慰。

  到了第四天,我往境内走远了一点,就发现在离我不到五百码的一个高地上有二三十个土人。他们都赤条条一丝不挂,男女老少全都围着一堆火,因为我看到有烟。其中一人发现了我,马上告诉了其余的人。有五个人向我走了过来,剩下的女人和小孩还围在火堆边。我拼命向海边跑去,跳上船,划了开去。这些野人见我逃跑,就追了上来;我还没有划出去多远,他们就放了一枝箭,深深地射中了我的左膝盖(我要带着这个伤疤进坟墓了)。我怕那是一支毒箭,把船划出他们射程以外后(那天风平浪静),就赶紧设法用嘴吮吸伤口,并尽量把它包扎好。

  这时我不知所措,我不敢回到我原先登陆的那地方去。只好划桨向北驶去。风虽然很小,可是从西北方朝我迎面吹来。我正在四下里寻找一个安全的登陆地点,忽然发现正北以东有一艘正在行驶的帆船,并且越来越清楚。我有点犹豫了,要不要等一等他们呢?可是我对“野胡”一族的憎厌终于还是占了上风,就掉转船头,又是张帆又是划桨向南驶去,重新回到了早上出发的那个港湾,因为我宁可把自己的命送给那些野蛮人,也不愿意和欧洲的“野胡”们在一起生活。我把小船紧靠在海岸边,自己则躲到那条小溪旁的一块石头后面;我前面已经说过,那小溪的水是非常好的。

  那船驶到离小溪已不到半里格了,它放下一条长舢板带着容器前来取淡水(这地方的水看来很出名)。不过我是到这长舢板快近海滩的时候才发现它的,已经来不及躲避了。水手们一上岸就看到了我的小船,他们仔仔细细检查过后,很容易就猜想到船主.人就在附近。四个全副武装的水手将每一处岩缝和可以藏身的洞穴都搜遍,终于在那块石头后面发现我脸朝下在那儿趴着。他们盯着我那怪异而粗乱的衣服出奇地看了一会儿;我穿着皮外衣。木底鞋、毛皮袜,从我的衣着他们判断我不是当地土人,因为当地人都是赤身露体不穿衣服的。其中的一个水手说着葡萄牙话叫我起来,并问我是什么人。葡萄牙语我是很了解的,所以我就站起来,说我是一只可怜的“野胡”,被“慧骃”放逐了,希望他们能把我放过去。他们听到我用他们的母语回话非常惊奇,从我的面貌看,肯定是个欧洲人,可他们不明白我说的 “野胡”和“慧骃”究竟是什么意思。同时,我说起话来怪腔怪调,就像马嘶一样,他们听了不禁大笑起来。我又害怕又厌恶,一直在那儿发抖。我再次请他们放我走,一面就慢慢地向我的小船走去。但他们把我抓住了,问我是哪一国人,从哪儿来,还问了许多别的问题。我告诉他们我出生在英国,大约五年前离开祖国了,那时他们国家和我的祖国是和睦相处的。我对他们没有敌意,所以希望他们也不要把我当敌人看待。我只是一只可怜的“野胡”,想寻找一处偏僻的地方度过自己不幸的一生。

  当他们开始说话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都没有听过或者见到过这么违反自然的事情,因为在我看来这就像英国的一条狗、一头母牛或者“慧骃”国的“野胡”会说话那样令人奇怪。那些诚实的葡萄牙人对我的奇异装束和说话时的怪腔怪调同样也感到很吃惊,不过腔调虽怪,但他们还是能听懂的。他们以十分仁慈友好地同我说话,说他们船长会愿意把我免费带到里斯本的,从那儿我就可以回自己的祖国去了。他们先派两名水手先回大船去,把他们发现的情况报告船长,再请他下命令;同时他们还要用暴力把我绑起来,除非我赌咒决不逃跑。我想我最好还是依了他们的要求吧。他们都十分好奇,想听听我的故事,可我几乎没有满足他们的愿望,于是他们全都猜想,以为是我的不幸遭遇损害了我的理性。两小时之后,装载淡水回去的小船带着船长的命令又回来了,命令说要把我带到大船上去。我双膝跪地,哀求他们给我自由,可一切全是白搭;水手们用绳索将我绑好,扔进了舢板,我被带到了大船上,接着就被押进了船长室。

  船长的名字叫彼得罗·德·孟德斯,为人豪爽、有礼。他请我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又问我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他说我将受到与他一样的待遇,还说了很多别的客气话,叫我好生奇怪:一只“野胡”怎么会这样有礼貌的呢?尽管如此,我还是闭口不言,闷闷不乐。闻到他和他的水手身上的那股气味,我都快要昏过去了。最后我要求从我自己的小船上拿些东西来吃,可他却吩咐人给我弄来了一只鸡和一些好酒,接着又下令把我带到一间十分干净的船舱去睡觉。我不肯脱衣服,就和衣躺在被褥上。过了半个钟头,我趁水手们正在吃晚饭时,偷偷地溜了出来,跑到船边准备跳进海里泅水逃生;我是再不能和“野胡”在一起过了。可是,我被一名水手挡住了,他报告了船长,我就被他们用链子锁进了舱里。

  晚饭后,彼得罗先生来到我跟前,问我为什么要舍命逃走;他向我保证,他无非想尽力帮我的忙;他说得非常感人,所以我最终还是把他当作一个稍有几分理性的动物看待了。我向他简要地说了说我航行的经过,说了我手下的人怎么背叛了我,怎么把我遗弃到了一个国家的海岸上,以及我在那个国家生活了五年的情形。所有这一切他认为就像是一场梦或者是一种幻想,对此我非常反感,因为我已经差不多忘记怎么说谎了;说谎这种本领是在“野胡”统治的所有国家里“野胡”们所特有的,他们因此对自己同类说的真话也加以怀疑。我问他,他们国家是否有说乌有之事的习惯?我对他说,我差不多已经不明白他所谓的“虚假”是什么意思了,就是我在“慧骃”国住上一千年,也决不会听到最下等的仆人撒一个谎,信不信由他,我并不在乎。不过为了报答他的恩情,我尽可以原谅他腐朽的本性;他如果有什么反对的想法要提,我都可以回答,以后他自然会发现事实是怎么回事。

  船长是位聪明人,他费了好大心思找我谈话中的漏洞,但一无所获,可最终还是开始渐渐地认为我的话是真实可靠的了,更何况他自己都承认,他就碰到过一位荷兰船长,声称自己曾和五名水手在新荷兰以南的某个岛或是大陆登陆取淡水时,看到过一匹马赶着几只样子跟我描述的“野胡”完全一模一样的动物;还有其他一些具体的情况,船长说他记不起来了,因为他当初以为那一切全都是撒的谎。不过他又接着说,既然我宣称自己那样绝对地忠于真理,我必须说话算活,答应他决不再起舍命逃跑的念头,跟他一起完成这次航行,否则在到里斯本以前,他将一直把我禁闭起来。我答应了他的要求,但同时还是向他申明,我宁愿受最大的苦,也不愿意回去同“野胡”们一起生活。

  我们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重大事件。有时为了报答船长的恩情,我也接受他的恳求陪他一起坐坐。我竭力掩饰自己对人类的憎恶,尽管竭力掩饰,有时也不免流露一点;船长倒耐心不错,不去注意就放它过去了。但是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我还是躲在自己的舱里不见任何水手。船长三番五次请我把那身野蛮人的衣服脱下来,要把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借给我。但无论如何我也不肯接受,因为我讨厌把“野胡” 穿过的任何东西穿到自己的身上。我只希望他能借我两件干净的衬衫,我想他穿过之后总要洗的,所以不太会玷污了我的身体。这两件衬衫我就每隔一天换一次,并且换下之后都由自己亲自洗。

  一七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我们到了里斯本。上岸时,船长硬要我把他的外套穿上,免得一帮乌合之众上来围观我。他把我领到他自己家里,在我的恳切要求下,他带我来到房子后部最高的一个房间。我求他不要对任何人透露我对他谈过关于“慧骃” 的事,因为只要走漏一点风声,不但会引来许多人看我,说不定我还会有被异教徒审判所监禁或者烧死的危险。船长劝说我接受一身新做的衣服,可是我容不得裁缝给我量尺寸;好在彼得罗先生跟我差不多,那衣服穿起来倒还相当合身。他还给我准备了其他一些必需品,全都是新的,我把它们晾晒了二十四个小时后才使用。船长没有妻子,只有三个仆人,我们吃饭时也不用他们在一旁侍候。他的一举一动都彬彬有礼,加上又非常能理解人,我倒真的喜欢让他和我在一起了。他赢得了我极大的好感,我也因此敢于从后窗往外张望了。后来渐渐地过一段时间,我搬到了另一间屋子;我从那儿伸头朝大街上望了望,但吓得立即把头缩了回来。一个星期之后,他引导我来到门口,我发现恐惧已经减少了许多,可仇恨和鄙视似乎有了增长。最后我已敢由他陪着到街上去走走,但我总是用芸香有时也用烟草把鼻子捂得好好的。

  我已经跟彼得罗先生说起过我的家事,所以十天以后他就哄劝我说,为了名誉和面子,我应该回到祖国去跟老婆孩子一起生活。他对我讲,港里有艘英国船就要启航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他都会提供给我。他说了不少理由,我则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可这些说起来太长,毫无兴趣。他说,找那么一座我理想中的孤岛定居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我在自己家里可以自己作主,想怎么隐居就怎么隐居。

  我发现也没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最后还是顺从了他。十一月二十四月,我乘一艘英国商船离开了里斯本,可船长是谁我从来也没有问过。彼得罗先生送我上了船,又借了我二十英镑。他与我亲切告别,分手时还拥抱了我,我只好尽力忍着。在最后一段航程中,我和船长、船员都根本不往来,我只推说自己身体有病,寸步不离自己的船舱。一七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点钟左右,我们在唐兹抛锚。下午三点,我平安回到瑞德里夫我的家中。

  我的妻子和家人迎接到我是又惊又喜,因为他们都断定我早已死亡。但是我必须承认,见到他们我心中只充满了仇恨、厌恶和鄙视,而一想到我同他们的亲密关系,就更是这样了。因为虽然我不幸从“慧骃”国里被放逐了出来,强忍着同“野胡”们见面,同彼得罗·德·孟德斯先生说话,可我记忆中、想象中还都时时刻刻一直被那些崇高的“慧骃”们的美德和思想满满地盘据着,而我想到自己曾和一只 “野胡”交媾过,从而成了几只“野胡”的父亲,这就叫我感到莫大的耻辱、惶惑和恐惧。

  我一走进家妻子就把我抱在怀里、吻我;多少年不习惯碰这种可厌的动物了,所以她这么一来,我立即就昏了过去,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才醒过来。现在写这部书的时候,我回到英国已经五年了。第一年当中,我都不准我妻子和孩子到我跟前来,他们身上的气味我受不了,更不要说让他们同我在一个房间里吃饭了。到今天为止,他们还是不敢碰一碰我的面包,或者用我的杯子喝水,我也从来不让他们任何一个牵我的手。我花的第一笔钱是为了买两匹小马,我把它们养在一个很好的马厩里。除小马之外,马夫就是我最宠爱的人了,他在马厩里沾染来的那种气味我闻到就来精神。我的马颇能理解我,我每天至少要同它们说上四个小时的话。它们从不带辔头和马鞍。我同它们和睦相处,它俩之间也很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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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0 22:35: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格列佛游记》慧骃国游记 第十二章

第四卷 慧骃国游记

 



 

 

  作者记事真实可靠——他出版本书的计划——他谴责那些歪曲事实的旅行家——作者表明自己写作并无任何险恶目的——有人反对,作者答辩——开拓殖民地的方法——作者对祖国赞美——他认为国王有权占领他描述的那几个国家——征服那些国家的难处——作者向读者作最后告别;谈到他将来的生活方式;提出忠告;游记结束。

 

  尊敬的读者,我这里已经把我十六年又七个多月来旅行的历史老老实实地讲给你们听了。我着重叙述的是事实。我也许也可以像别的人那样说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来使你们大吃一惊,可是我还是愿意用最简朴的方式和文体叙述一些平凡的事实,因为我主要的目的是向你们报道而不是给你们消遣。

  英国人或者欧洲其他国家的人是很难得到一些遥远的国家去旅行的,像我们这种去过那些地方的人,要来写点什么海上陆上的奇异动物那是很容易的。但是,一个旅行家的主要目的应当是使人变得越聪明越好,应当用异国他乡的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改善人们的思想。

  我衷心希望能制定一项法律,即,每一位旅行家必须向****官宣誓,保证他想要发表的东西全部完全属实,然后才准许他出版自己的游记,这样世人就不会像平常那样受到欺骗了。有些作家为了使自己的作品博得大众的欢心,硬是撒一些弥天大谎来欺骗缺乏警惕性的读者。我年轻的时候也曾经以极大的兴趣仔细阅读过几本游记,但自从我走遍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区,并且能够根据自己的观察反驳那些不符合事实的叙述以后,我对这一部分读物就非常厌恶了,同时对人类那么轻易地就相信了这些东西也感到有些生气。所以,既然熟悉我的人都认为我辛辛苦苦努力写出来的这本书还可以为国内所接受,我就坚决要求自己永远遵守一条准则:严格遵守事实。实际上我也永远不会受任何诱惑偏离事实,因为我心中一直牢记着我那高贵的主人和其他优秀的“慧骃”的教诲和榜样;我曾经有幸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聆听它们的教导。

  “……虽然恶运使西农落难,却不能强使他诳语欺人。”(引自维吉尔《伊尼德》第二卷第七九一八○行)

  我非常清楚,写这类作品既不需要天才也不需要学问,只要记忆力好、记录精确,用不着别的能力,写出来也成不了什么大名。我也知道,游记作家也同编字典的人一样,将来一定是湮没无闻,因为后来者居上,以后的人无论在分量和篇幅上都会超过他们。那些读了我这部作品的旅行家如果日后去我描述过的那些国家旅游,就会发现我的文章的缺陷(如果有错误的话),还会添加不少他们自己的新发现,这样就会把我挤出流行作家的圈子,自己取而代之,使世人忘记我曾经也是个作家,这样的事是极有可能发生的。如果我写作是为了求名,这确实是屈辱了我;然而我著书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大众的利益,这样我就根本不可能感到失望。因为既然自认为是统治本国的理性动物,谁读到我提到的那些光荣的“慧骃”的各种美德,不会为自己的罪恶感到羞耻呢?关于由“野胡”统治的那些遥远的国家我一点也不想多说了;在那些国家当中,布罗卜丁奈格人腐败的程度最轻,所以他们在道德和统治方面的英明准则应该是我们所乐于遵从的。可是我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怎么评价怎么做,都留给贤明的读者自己去想吧。

  我非常高兴我的这部作品不会受到什么责难。一个作家,他只叙述发生在那么遥远的国度里的一些平凡的事实,我们既没有半点兴趣同这些国家做生意,又不想同它们谈判,对于这样的一个作家,还有什么能反对的呢?我曾十分谨慎地避免了一般游记作家所出现的毛病,他们因为这些毛病常常受到指责也是罪有应得,另外,我不插手干涉任何政党的事。我写作不动怒,不带偏见,对任何人或者任何团体的人都没有敌意。我写作的目的是最高尚的:只想给人类传递见闻,教育人类。我也不是谦虚,我认为自己的想法要高过一般人,因为我曾那么长时间同最有德行的 “慧骃”在一起交谈,我自有优势。我写作既不为名也不途利。我从来都不肯用一个词儿让感觉到像是在责难别人,即使对那些最爱认为自己是受了指责的人,我也尽可能不去得罪他们。因此,我希望我能够公正合理地表明自己是个绝对无可指责的作家,任何抗辩家、思想家、观察家、沉思家、挑毛病专家、评论家对我都永远没有办法。

  我承认,有人曾悄悄地对我说,作为一个英国的臣民,我有义务回来后就向国务大臣递交一份报告,因为一个英国臣民发现的任何土地都是属于国王的。但是,我怀疑如果我们要去征服我说到的那些国家,是不是会像弗迪南多·柯太兹(弗迪多·柯太兹[一四八五—一五四七],西班牙冒险家、殖民者)征服赤身****的美洲人那么轻松。利立浦特人,我想征服他们所得的好处几乎都抵不上派谴一支海陆军队的消耗;对布罗卜丁奈格人有所企图我又怀疑是否慎重或安全;而英国军队的头顶上浮着那么一座飞岛他们会不会感到很逍遥。“慧骃”看来倒真的对战争没有什么准备,它们对战争这门科学而尤其是对大规模的武器完全是不在行。尽管如此,假如我是国务大臣,是决不会主张去侵犯它们的。它们慎审、团结、无畏、爱国,足可弥补它们在军事方面所有的缺陷。想想看,两万“慧骃”冲进一支欧洲的军队,冲乱队伍,掀翻车辆,用后蹄将士兵的脸踢得稀烂,因为它们完全担当得起奥古斯都的性格:Recalcitrat undiquue tutus(拉丁文:“他只朝后面踢,却四面都安全。”见贺拉斯《讽刺诗》第二卷第一首第二○行)。但是我不会建议去征服那样一个高尚的民族,我倒希望它们能够或者愿意派遣足够数量的“慧骃”居民来欧洲教化我们,教我们学习关于荣誉、正义、真理、节制、公德、刚毅、贞洁、友谊、仁慈和忠诚等基本原则。在我们的大部分语言中还保留着这全部美德的名词,在古今作家的作品中也经常见到这些名词;我自己虽然读书不多,这些名词倒还能说得出来。

  但是我还有一个理由使我为什么不完全赞同国王陛下要用我发现的地方来扩张其领土。说老实话,对分派君主去那些地方统治的合法性我开始有些怀疑了。例如说吧,一群海盗被风暴刮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最后一名水手爬上主桅发现了陆地,于是他们就登陆抢夺。他们看到的是一个不会对人造成危害的民族,还受到友好招待;可是他们却给这个国家起了一个新国名,为国王把它给正式侵略了下来,再树上一块烂木板或者石头当纪念碑。他们杀害二三十个当地人,再掳走几个做样品,回到家里就被赦免了。一片新的领土就这样开辟了,它的获得名义上还是神圣的。国王立刻派船前往那地方,把那里的人赶尽杀绝。为了搜刮当地人的黄金,他们的君主受尽磨难。国王还对一切惨无人道、贪欲放荡的行为大开绿灯,整个大地于是遍染当地居民的鲜血。这一帮如此效命冒险远征的该死的伪君子,也就是被派去改造开化那些盲目崇拜偶像的野蛮民族的现代侵略者。

  但是我直言不讳地说,这一段描述跟英国民族毫无关系。英国人在开辟殖民地方面所表现出的智慧、关心和正义可以做全世界的楷模。他们在宗教和学术方面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他们选派虔诚、能干的教士传布基督教义;他们谨慎小心从本王国挑选出生活正派、谈吐清楚的人移居各地;他们派出最能干:最廉洁的官员到各殖民地管理行政,严守正义;更使人高兴的是,他们派出去的总督都是些最警醒、最有德行的人,全心全意只考虑到人民的幸福和他们国王主子的荣誉。

  但是,我描述过的那几个国家一定都不愿意被殖民者征服。奴役或者赶尽杀绝,他们那里也不盛产黄金、白银、食糖和烟草,所以我以为,他们并不是我们表现热情、发挥勇武或者捞点实惠的合适的对象。然而,如果那些和这事更有利害关系的人觉得应该持与我相反的意见,那么我在依法被召见的时候就准备宣誓作证:在我之前还从未有任何一个欧洲人到过那几个国家。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相信当地居民的话,事情是不会引起纷争的,除非是关于那两只据说是许多年前出现在“慧骃”国一座山上的“野胡”可能会引起争议;根据那种意见,“野胡”种就是它俩的后裔,而据我所了解,那两只“野胡”可能就是英国人。这一点,说实话,从它们后代面容的每一特征来看,我是有点怀疑的,但这是否就构成我们占据那地方的理由,我只有留给精通殖民法的人去考虑了。

  但至于以国王陛下的名义正式占领那些地方,我却是从来都不曾想到过,而即使有过那种想法,就我当时的情形来看,为了慎重和自我保护起见,我也许还是等有更好的机会再说。

  作为一个旅行家,我可能受到的责难也许只有这一个了,而我现在已经做了答辩。在此我谨向我的每一位敬爱的读者最后告别。我要回到瑞德里夫我的小花园中去享受自己静思默想的快乐,去实践我从“慧骃”那儿学来的那些优秀的道德课程,去教导我自己家里的那几只“野胡”直到把它们都培养成驯良的动物。我要经常对照镜子看看自己的形象,如果可能的话,想这样慢慢养成习惯,到以后看到人类不至于忍受不了。我很惋惜我国的“慧骃”还有野蛮的表现,可是看在我那高贵的主人、它的家人、朋友以及全体“慧骃”的面上,我对它们一向还是很尊敬的。我们的“慧骃”每一处轮廓都有幸同“慧骃”国的“慧骃”一样,可是它们的智力却逐渐地退化了。从上星期开始,我已经允许我妻子与我同桌吃饭了,我让她坐在一张长桌子离我最远的一头,也让她回答我提的几个问题(不过只让她极简单地回答)。可是“野胡”的气味还是非常难闻,我总是用芸香、熏衣草或者烟草将鼻子捂住。虽然老年人旧习难改,但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毫无希望,一段时间之后,总可以受得了让邻居的“野胡”与我相聚,而不会像现在这样要他用牙齿或爪子来伤我。如果一般的“野胡”仅仅有着生来就有的罪恶与愚蠢,我同它们和睦相处可能还不是很困难。我见到律师、扒手、上校、傻子、老爷、赌棍、政客、嫖客、医生、证人、教唆犯、讼棍、卖国贼等等一点也不生气,这都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但是当我看到一个丑陋的笨蛋,身上心里都有病,却还骄傲不堪,我马上就会失去全部的耐心。我怎么也弄不明白这样一种动物怎么会和这么一种罪恶搅和到一起。聪明而有德行的“慧骃”富于理性动物所能有的一切美德,而在它们的语言中却没有表达这种罪恶概念的名词。它们的语言中,除了那些用来描述“野胡”的可恶品性的名词外,没有任何可以表达罪恶的术语。它们因为对人性缺乏透彻的理解,所以在“野胡” 身上还辨认不出有这种骄傲的罪恶,可在“野胡”这种动物统治的别的国家中,骄傲一恶是显而易见的。因我比较有经验,所以能够清清楚楚在“野胡”的身上看到几分骄傲的本性。

  但是,在理性支配下的“慧骃”却不会因自己具有许多优点而感到骄傲,就像我并不会因为自己没有少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而感到骄傲一样;虽四肢不全的人肯定会痛苦,但头脑正常的人也决不会因为自己四肢齐全就吹嘘起来。这个问题我谈得较多,为的是想尽一切办法使英国的“野胡”们不至于叫人不能忍受;所以我在这儿请求那些沾染上这种荒谬罪恶的人,不要随便走到我的面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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