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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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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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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I

      又到夜里了,纽约城极其荒芜、冷漠、呆板的夜晚,在这里没有和平,没有藏身之地,没有亲密关系。千军万马似的乌合之众处于冷冰冰的巨大孤独中,霓虹灯广告发出凛冽的无用火光,完美得毫无意义的女性通过完美而越过了性的边境,变成了负号,变成了红色,像电,像男性的中性能量,像没有方位的天体,像和平纲领,像广播上的爱。在白色的中性能量当中,口袋里有钱;无意义、无生殖力地走过刷了墙粉的街道,穿过那灯红酒绿;在濒临疯狂的十足孤独中大声思考;拥有一座城市,一座大城市;拥有世界上最大城市的最后时刻而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这就使你自己也变成一座城市,一个无生命的石头世界,无用的灯光世界,没有理智的动作世界,无法估量、无法计算的物的世界,一切负的东西的暗中完美的世界。穿过夜间的人群,在钱中行走,由钱来保护,由钱来唱催眠曲,被钱搞得迟钝,人群本身是钱,呼吸是钱,任何地方任何最细小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钱,钱,到处是钱,但还是不够,然后是没有钱,或一点点钱,或钱少钱多,但终究是钱,总是钱,如果你有钱或没钱,是钱在数钱,钱在制造钱,但是是什么使钱制造钱呢?

      又是舞厅,钱的节奏,广播上传来的爱,人群的那种非个人化的、世俗的接触。一种一直凉到脚底心的绝望,一种厌倦,一种自暴自弃。在最高度的机械完美当中跳没有欢乐的舞蹈,如此绝望地孑然一身,因为你是人类而近乎非人。如果月球上有生命,就会有比这更加接近完美、更加没有欢乐的证据。如果离开太阳就是到月球的冷漠无知中去,那么我们就已经达到了目的,生命不过是太阳发出的寒冷的月光。这就是空洞的原子中的冰冷生命的舞蹈,我们越跳舞越冷。

      所以我们跳舞,按照冰冷的狂乱节奏,按照短波和长波,在一无所有的杯子里面跳舞,每一厘米的欲望都汇集到美元和美分。我们坐出租汽车从一个完美女性驶向另一个完美女性,寻找易遭攻击的缺点,但她们以月亮的始终如一而无可挑剔,没有缺陷,不受侵蚀。这是爱的逻辑的冷冰冰、白乎乎的处女膜,一连串的退潮,加在绝对空虚上的装饰品。在这处女的完美逻辑的装饰品上,我跳着白色绝望的灵魂之舞,最后的白人发射出最后的情感,绝望的大猩猩用戴着手套的爪子捶打胸膛。我就是感觉自己的翅膀在长大的大猩猩,一只在缎子般空白中央的轻浮猩猩;夜晚也像电动植物一样生长,将白热的花蕾吐入黑天鹅绒般的空间。我就是夜晚的黑色空间,花蕾在其中痛苦地绽开,一只海星在月亮的冰冻露水上游泳。我是一种新的疯病的细菌,一种穿着理智语言外衣的奇想,一声像灵魂的肉中刺一样埋藏起来的抽泣。我跳着天使般大猩猩的十分清醒、可爱的舞蹈。这些是我的兄弟姐妹,他们精神错乱,他们不是天仙。我们在一无所有的杯子的空空如也中跳舞。我们属于同一块肉,但是像星星一样分开。

      这时候,我对一切都了如指掌,我明白,按照这个逻辑,世界没有救了,这城市本身就是最高的疯狂形式。每一个部分,无论是有机的还是无机的,都是这同一种疯狂的表现。我感到荒唐的谦卑的伟大,不是作为夸大狂,而是作为人类的孢子,作为膨胀到饱和程度的不再吸水的生命海绵。我不再注视我搂在怀里的女人的眼睛,我头、胳膊、腿并用,从眼睛里游过去,我看到在眼窝后面有一片未被勘察过的区域,未来的世界,在这里没有任何一种逻辑,只有安静的事件萌芽,日、夜、昨日、明天都打不断它的萌芽。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空间点上的眼光,现在集中在时间点上;眼睛随意地前顾后盼。眼睛是自己的“我”,这种眼睛已不复存在;这种无私的眼睛既不揭露也不启发。它沿地平线旅行,一个无休止的、无知的旅行家。为了设法保留失去的肉体,我像这城市一样,长了逻辑,完美的解剖学中的一个小数点数字。我长得超越了我自己的死亡,精神上欢快而强硬。我被分成无数个昨天,无数个明天,只停留在事情的高潮中,一堵有许多窗户的墙,但是房子已经没有了。如果我要重返现在,我就必须砸碎墙和窗户,失去的肉体的最后外壳。这就是我不再注视眼睛或透视眼睛的原因,但是由于意志能变戏法,我头、胳膊、腿并用,从眼睛里游过去,去勘察视觉的曲线。我看我的周围,就像生养我的母亲曾经绕过时间之角看到的东西一般。我打碎了诞生所造成的墙壁,而航线是圆形的,破坏不了的,即使作为肚脐,也破坏不了。没有形式,没有形象,没有建筑,只有纯粹疯狂的同一中心的飞行。我是梦的实在性之箭。我以飞行来检验这种实在性。我由于跌落地上而化为乌有。

      就这样,当我知道一切的时候,时间在消逝,没有空间的真正时间,由于我知道了一切,我在无私的梦的拱顶之下崩溃了。

      在这些时间当中,在梦的间隙当中,生命徒然试图扩张,但是这城市的疯狂逻辑的支架靠不祝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人,我每天都在建造这座没有血肉的城市,累得趴下。这座城市的完美是梦的一切逻辑与死亡的总和。我正在拼命抗拒海洋一般的死亡,在其中,我自己的死亡只不过是一滴蒸发的水。要提高我自己的个人生活,哪怕只超出这个下沉的死亡之海一英寸的几分之一,我都必须拥有比耶稣更伟大的信仰,比最伟大的先知更精明的智慧。我必须有能力、有耐心来归纳不包含在我们时代语言中的东西,因为现在可以理解的东西是无意义的。我的眼睛是无用的,因为它们只反映已知事物的形象。我的整个身体必须变成一道永恒的光线,以越来越长的速度移动,绝不停下,绝不回头看,绝不退却。这城市像癌一样成长;我必须像太阳一样成长。这个城市越来越深地蛀入到红色中去;这是一只贪得无厌的老白虱,最终必然死于食物不足。我要将这只正在吃掉我的老白虱饿死。我要作为一座城市而死去,为的是重新成为一个人,因此我闭上耳朵、眼睛、嘴巴。

      在我真正重新成为一个人以前,我也许将作为一个公园而存在,一种自然公园,人们到这里来休息,来消磨时光。他们说什么,做什么,无关紧要,因为他们只带来他们的疲劳、烦恼、无望。我将成为白虱和红血球之间的缓冲地带。我将成为一个排气孔,排出因努力使不完美的东西完美而积累起来的毒气。我将成为存在于自然界也出现于梦境中的法则与秩序。我将成为完美的梦魇当中的自然公园,狂乱活动当中的平静而摆脱不掉的梦,逻辑的白色台球桌上的胡乱击球。我既不知道如何哭泣,也不知道如何抗议,但是我将始终在那里,在绝对的沉默中接受与恢复。我将一言不发,直至成为人的时刻重新到来。我将不作任何努力来保留,不作任何努力来摧毁。我将不作判断,不作批评。那些丰衣足食的人将到我这里来反省,来沉思;那些缺吃少穿的人将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一样,死在混乱中,绝望中,对救赎真理的无知中。如果有人对我说,你必须有宗教虔诚,我将不作回答。如果有人对我说,我现在没有时间,因为有只窟窿眼儿在等着我,我将不作回答。或者,即使有一场革命的酝酿,我也不会作回答的。在拐角处总会有一只窟窿眼儿或一场革命,但是生养我的母亲转过了许多拐角,不作任何回答,最后她把自己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我就是回答。

      由于这样一种疯狂的完美癖,自然没有人会期待一种向野生动物公园的演变,甚至我自己也不曾期待过,但是,一边陪伴着死亡,一边生活在天赐的恩典和自然的困惑当中,真是善莫大焉!当生命走向死的完美,就是成为一点点呼吸空间,一片绿草地,一些新鲜空气,一潭水池,也是善莫大焉。最后还要默默地接待人们,拥抱人们,因为当他们还在发疯似地冲过去,转过拐角的时候,是没有什么回答可以向他们作出的。

      我现在想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夏日下午的一场石头大战。当时我同卡罗琳姨妈一起住在鬼门关附近。我和表弟勒内在公园里玩的时候,被一伙男孩围在中间。我们不知道为哪一方而战,但我们在河边的石堆中是打得十分认真的。我们必须比其他男孩显示出更多的勇气,因为我们被怀疑是胆小鬼。于是,我们就这样打死了我们那伙对手中的一个。正当他们朝我们冲过来时,我的表弟勒内用好大一块石头朝为首的家伙扔过去,击中了他的肚子。我几乎同时扔出我的石头,击中他的太阳穴,他倒了下去,就永远躺下了,双目紧闭。几分钟以后,警察来了,发现男孩已经咽气。他只有八九岁,和我们同样年纪。

      如果他们抓住我们,会拿我们怎么处置,就不得而知了。不管怎么样,为了不引起怀疑,我们就急忙回家;半路上把身上弄弄整洁,梳理了一下头发。我们进家门时的样子就像我们离开时一样无可挑剔。卡罗琳姨妈像往常一样,给我们两大片酸酸的黑面包,上面抹着新鲜黄油和一些糖,我们就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像天使一般笑眯眯地听她说话。这一天热极了,她认为我们最好呆在家里,呆在前面的大屋子里,那里百叶窗全放下了,我们可以和我们的小朋友乔依·凯塞尔鲍姆一起玩弹子游戏。乔依有智力较差的名声,通常都是我们赢他,但那天下午,勒内和我达成某种默契,让他赢走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乔依高兴极了,以致他后来带我们到他的地下室去,让她妹妹撩起裙子,给我们看那底下是什么玩艺儿。他们叫她威茜,我记得,她马上迷恋上我了。我来自城市的另一个地区,对他们来说这么遥远,几乎就像来自另一个国家。他们似乎还认为我的说话方式都跟他们不一样。其他顽皮小孩子往往付钱来让威茜撩起裙子,而她为我们这样做,则是由于爱。不久以后,我们说服她不再为其他男孩这样做——我们爱她,她要规规矩矩。

      那年夏天结束时,我离开了表弟,此后二十多年没有再见到他。到了真正见面时,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跟石头大战那天一样的表情。当我同他讲起那场大战的时候,我更加吃惊地发现,他竟然忘记是我们打死了那个男孩;他还记得那个男孩的死,但他讲起它来就好像他和我在此事中都没有份。当我提到威茜的名字时,他已经记不清她了。

      你不记得隔壁的地下室吗?……乔依·凯塞尔鲍姆?听到这儿,他脸上掠过一丝微笑。他认为我记得这样的事情真是不简单。他已经结婚了,当了父亲,在一家制造高档管乐器箱的工厂工作。

      他认为能记得那么遥远的过去发生的事真是不简单。

      那天晚上离开他时,我感到十分沮丧。就好像他试图抹去我一生中的一个宝贵部分,因而也抹去了他自己。他似乎更喜欢他收集的热带鱼,而不是平凡的过去。至于我,我记得一切,那个夏天发生的一切,尤其是石头大战的那一天。事实上,有时候我感到,他母亲那天下午递给我的那一大片酸酸的黑面包的味道,在我嘴里比我实际上正吃着的食物味道更强烈。看到威茜的小花蕾,几乎比我手上直接触摸的感觉更强烈。那男孩在我们把他****以后躺在那里的样子,比世界大战的历史更远为印象深刻得多。事实上,那整个漫长的夏天就好像亚瑟王传奇中的一段叙事诗。我常常想知道,这个特别的夏天有什么东西使它在我的记忆中如此栩栩如生。我只要闭上一会儿眼睛,就可以使它的每一天都历历在目。那个男孩的死当然没有引起我的痛苦——过了还不到一个礼拜它就给遗忘了。威茜撩起裙子,站在黑幽幽的地下室里的情景,也很容易就消失了。说来奇怪,他母亲每天递给我的那一厚片黑面包,却比那时期的任何其他形象具有更大的神通。我对此惊奇不已……惊奇不已。也许是因为,每次她递给我那片面包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我以前从不了解的温柔和同情。我的卡罗琳姨妈是一个相貌十分平平的女人。她脸上有麻子,但这是一张慈祥的、讨人喜欢的脸,即使有麻子也无妨。她身材魁梧强壮,声音却非常细小动听。她跟我讲话时,似乎比跟她自己的儿子讲话时更关心体贴。我愿意者和她呆在一起:如果允许的话,我宁愿挑选她来当我自己的母亲。我清楚地记得,我母亲来看我时,如何感到很气恼,因为我如此满意我的新生活。她甚至说我忘恩负义,这句话我从来没有忘记,因为那时候我第一次明白,忘恩负义也许对一个人来说是必要的,有好处的。如果我现在闭上眼睛想,想那面包片,我几乎马上就会想到,在那座房子里,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被责骂。我想,如果我告诉我的卡罗琳姨妈,我在那块地里打死一个男孩,告诉她事情发生的经过,她会用胳膊搂着我,原谅我的——马上原谅。这也许就是那个夏天对我来说如此宝贵的原因。那是一个包含着心照不宣的、完完全全的赦罪的夏天。这也是我不能忘记威茜的原因。她充满着自然的善,这个同我相爱,而且不责骂人的小孩。她是异性中第一个崇拜我的与众不同的人。在威茜之后,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因为我是我,我既被爱也被恨,而威茜却作出努力来理解我。在她看来,我来自一个陌生的国家,说的是另一种语言,就这些事实,使她更加接近我。当她把我介绍给她的小朋友时,她那眼睛放光的样子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她的眼睛看上去充满着爱与赞美。有时候,我们三个人会在傍晚走到河边,坐在河岸上,我们就谈论起一些小孩子们不在大人眼跟前时谈论的话。我现在知道得很清楚,我们那时候谈的话,比我们父母谈的更清醒,更深刻。为了每天给我们一厚片面包,父母不得不受到重罚。最坏的处罚,是他们变得同我们疏远了。因为随着他们喂我们的每一片面包,我们不仅变得对他们更加冷漠,而且越来越凌驾于他们之上。在我们的忘恩负义中,是我们的力量与美。我们不忠诚,但我们是无罪的。那个我看见他倒在那里咽气的男孩,一动不动地躺着,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或啜泣,杀死那个男孩几乎就像一场干干净净的健康演出。另一方面,为食物而进行的斗争是肮脏下流的,当我们站在父母面前时,我们感到他们脏兮兮地来到我们跟前,为此我们绝不会原谅他们。下午时那片厚厚的面包,正因为它不是挣来的,所以我们吃起来很香。面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味道,也再不会有人这样给你面包。

      打死人的那一天,面包格外好吃。其中有一点点后来再没有过的恐怖味道。我们把它接到手中,也接过了卡罗琳姨妈心照不宣然而完完全全的赦罪。

      在黑面包的问题上,有某种东西我一直在设法弄清楚——某种使人模模糊糊感到好吃、害怕、解放的东西,某种同最初的发现相联系的东西。我想起另一片酸酸的黑面包,那是在更早的一个时期,当时我和小朋友斯坦利经常洗劫冰箱。那是偷来的面包,因而比以爱心递给你的面包更加有滋味。但是正当我吃着黑面包、边走边聊的时候,带有启示性质的事情发生了。

      这就像一种皈依上帝的状态,一种完全无知的状态,一种自我克制的状态。这些时刻传递给我的任何东西,我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不用害怕我会失去已获得的知识。这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事实;这不是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那种事实。它几乎是像接受一条真理,虽然真理一词对它来说似乎太精确了一点。津津有味地吃酸黑面包,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这种事总是发生在家以外的地方,不在父母的眼皮底下。我们害怕父母,但从不尊敬他们。我们自己单独在一起时,我们的想象就无拘无束。事实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重要性;我们要求于一个题目的东西,就是它得给我们驰骋的机会。我现在回想起来,使我惊奇不已的是,我们相互间的理解有多好,我们多么尖锐地看透了每一个人的基本性格,无论大人小孩。例如,我们在七岁的年纪就十分确切地知道,这个家伙最后会蹲监狱,那个家伙会成为一个苦力,还有一个家伙会成为饭桶,等等。我们的判断是绝对正确的,例如,比我们父母的判断正确得多,比所谓心理学家的判断更正确。阿尔菲·贝查结果成为一个彻底的叫花子;乔尼·盖哈特夫了监狱;鲍勃·昆斯待成了一个干重活的人。正确无误的预言。我们接受的知识只会阻挡我们的视野。从我们上学那天起,我们就什么也没学会;相反,我们被搞得迟钝不堪,裹在语言与抽象的云里雾中。

      有酸黑面包的时候,世界是它本质上的样子,一个由魔法统治的原始世界,一个恐惧在其中起着最重要作用的世界。能激起最大恐惧的男孩就是头儿,只要他能维持他的权力,他就受到尊敬。还有一些其他的孩子是造反派,他们受到赞美,但从来没有成为头儿。大多数人都是那些无畏者手中的粘土;有一些可以依靠,多数靠不祝气氛十分紧张——无法预言明天会有什么事。这种松散的、原始的社会核心,产生出强烈的胃口,强烈的情绪,强烈的好奇心。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每一天都要求有一种新的力量检验,一种新的力量感,或失败感。因此,直到九十岁的年纪,我们都有着真正的生活趣味——我们就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我们够幸运的,未被父母宠坏,夜里我们可以自由地在街上游逛,亲眼去发现事物。

      我现在带着某些遗憾和渴望想念着的事情是,早先童年时代这种极有限的生活却好像无限的宇宙,而随后的生活,成年人的生活,则是一个不断缩小的王国。从一个人被放到学校里去那一刻开始,这个人便迷失了,人们会有脖子上套着绞索的感觉。面包的味道没有了,生活的趣味也没有了。得到面包变得比吃面包更重要。一切都要盘算,一切都有一个价码。

      我的表弟勒内成了一个绝对无足轻重的人;斯坦利成了一个一流的失败者。除了这两个我十分喜爱的孩子以外,还有一个乔依,他后来成了一个邮递员。当我想起生活把他们变成了什么样的人时,我就会哭泣。作为男孩,他们是完美的。斯坦利最不完美,因为他更冲动。斯坦利时常暴跳如雷,不知道你如何能同他一天天相处,而乔依和勒内则是善的本身;他们是朋友,是按这个词的古老意义来理解的朋友。在我外出到乡下去的时候,我经常想起乔依,因为他是一个所谓的乡下小孩。这首先意味着他比我们认识的男孩子更忠实,更真诚,更体贴。我现在可以看到乔依来见我;他总是张开双臂跑过来,准备拥抱我,总是被他为我的参与而设计的冒险搞得上气不接下气,总是装满了他为我的到来而攒起来的各种礼物。乔依招待我就像古代的君主招待他们的宾客一般。我看一眼任何一样东西,这样东西便是我的了。我们有无数事情要相互告知,没有一件事情是沉闷乏味的。我们各自世界的差异是巨大的。虽然我也属于这个城市,但当我拜访我的表弟勒内时,我才了解到一个更大的城市,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纽约城,在其中,我的世故是微不足道的。斯坦利从来没有离开他的居住区去远足过,但是斯坦利来自大洋彼岸的一个陌生国度波兰,我们之间远隔千山万水。他说另一种语言,这个事实也增加了我们对他的崇拜。每个人都被一个与众不同的光环所环绕,被一种完好无损地保留下来的明确身分所环绕。由于进入生活,这些不同的特征消失了,我们大家都变得多少有点儿相似,当然,最不像我们自己。

      正是这种独特自我的丧失,这种也许并不重要的个性的丧失,使我黯然神伤,使黑面包鲜明突出。奇妙的酸黑面包形成了我们的个别自我;就像圣餐面包人人有份,但是每个人只是按照他独特的皈依上帝的状态来接受圣餐的。现在我们吃着同样的面包,却没有圣餐的恩惠,没有皈依上帝。我们吃面包来填饱肚子,而我们的心却是冰冷的,空虚的。我们是分开的,但不是个别的。

      关于酸黑面包还有一件事,这就是,我们经常一边吃面包,一边吃生葱。我记得在傍晚前,手里拿着三明治,同斯坦利一起站在我家正对面的兽医诊所门前。似乎麦基尼医生总是选择傍晚前来阉割一匹公马,这是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的手术,总是聚集了一小群人。我记得烙铁的气味和马腿的颤抖、麦基尼医生的山羊胡子、生葱的味道以及阴沟里的气味,因为就在我们身后,他们正在铺设煤气管道。这完全是一场嗅觉表演,而正如阿伯拉尔描绘得惟妙惟肖的那样,手术实际上不痛。我们不知道手术的理由,常常在手术后进行长时间的讨论,往往以争吵告终。我们俩都不喜欢麦基尼医生;他身上有一股碘仿味和奥马尿味。有时候他诊室前面的街沟里消满了血,冬天时血结成冰,使他那边的人行道有一种古怪的样子。时常有一辆两轮大车驶过来,一辆没有遮掩的车,散发着可怕的臭味,他们把死马扔到车上。确切地说,尸体是用一根长链子吊到车上去的,链子发出吱吱咯咯咯的声音,就像抛锚一般。患气胀病的死马的气味很难闻,我们那条街上满是臭味。然后还有酸味从我家房子后面的铝工厂传来——像现代进步的味道一样。几乎令人不能忍受的死马味,比起燃烧的化学品的味道来,还要好上一千倍。看到太阳穴上有个枪眼的死马,看到它的脑袋躺在血泊中,它的屁股眼里满是痉挛地排泄出来的最后排泄物,也比看到一群穿着蓝围裙的人从锡工厂的拱形大门里走出来,看到他们推着一辆装着一捆捆新制成的锡的手推车强。对我们来说,幸好铝工厂对面有一个面包房。面包房的后门,其实这只是一个铁栅栏,我们可以从那里看面包师傅工作,闻一闻那甜蜜的、不可抗拒的面包、蛋糕的香味。我说,要是那煤气管道铺在那里,那就会是另一种味道的大杂烩——翻起来的泥土味、烂铁管味、阴沟气味,以及意大利劳工靠在翻起的土堆上吃的洋葱三明治的味道。当然,也还有其他味道,只不过不太明显;例如,西尔弗斯坦裁缝铺的味道,那里总有大量熨烫工作在进行。这是一种热烘烘的恶臭,你要理解这种味道,最好想象一下,西尔弗斯坦,他本人就是臭烘烘的干巴犹太人,正在把他的顾客们留在裤子里的臭屁抖落出去。隔壁是两个信教的笨蛋老处女开的糖果与文具店;那里有太妃糖、西班牙花生、枣味胶糖、“甜烟丝”香烟等等几乎令人作呕的甜味。文具店就像一个美丽的洞穴,总是冷冷的,总是摆满各种有趣的物品;冷饮柜就在那里,它发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一块厚实的大理石板横放着,在夏季时节,石板变得酸溜溜的,而它又令人愉快地把酸味同碳酸水嘶嘶地倒进冰淇淋杯里时发出的那种叫人心里痒痒的、干巴巴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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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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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J

      长大以后,各方面都有了精细的改进,原来那些味道没有了,只是有另一种显然难忘的、显然令人愉快的味道——窟窿眼儿的味道——取代了它们。尤其是同女人玩过之后留在手指上的那种味道,因为也许以前没有注意到,可这种味道甚至比窟窿眼儿本身的味道更可爱,因为它带着已成为过去时的香水味,但是,这种表明你已长大的味道,同童年时代的那些味道相比,只是一种微弱的味道。这种味道在你大脑的想象中几乎同在现实中消失得一样快。对于所爱过的女人,人们会记得她们的许多事情,但是却很难记得她们那眼儿的味道——全然不会。另一方面,湿头发的味道,一个女人的湿头发味道,却更加强烈持久得多——为什么呢?我不知道。甚至现在,在差不多四十年之后,我还能记得我蒂丽姑妈洗头以后的头发味道。她总是在热得要命的厨房里洗头。通常是在星期六傍晚前,为参加舞会做准备,而舞会又意味着另一件怪事——会出现一个佩带十分漂亮的黄色条纹装饰的骑兵中士,一个非常英俊的中士,甚至在我眼里,也是太彬彬有礼,太有男子气概,太聪明伶俐了,像我蒂丽姑妈这样的低能儿根本配不上他。但不管怎么说,她坐在厨房餐桌旁的小凳上用一条毛巾擦干头发。她旁边放着一盏罩着熏黑的玻璃罩的油灯,灯旁边是两把烫发钳。我一看到这些就充满莫名其妙的厌恶。她总是使用一面支在桌上的小镜子;我现在可以看到她一边挤鼻子上的黑头粉刺,一边对自己做怪脸。她是一个难看的女人,没什么本事,粘粘乎乎,瞅着两颗大撩牙,只要她一笑,嘴唇往后一掀,就露出一副马脸。

      她就是洗完澡以后,也散发着一股汗味,但是她头发的味道——那种味道我永远不会忘记,因为不知怎么的,这味道同我对她的恨和轻蔑联系在一起。这种味道,在头发干起来的时候,就像从沼泽地底下发出来的味道一样。有两种味道——一种是湿头发的味道,另一种是她扔到炉子里,燃烧成火焰的同一种头发的味道。她总是梳下来一些打了结的头发卷,它们还带着她油腻肮脏的头皮上的汗与头皮屑。我常站在旁边看她,很想知道舞会会是什么样子,很想知道她在舞会上做些什么。在她全部打扮完毕的时候,她会问我她看上去是否漂亮,我是否爱她,当然,我会告诉她:是的。但是然后在厕所里,它在厨房旁边的门厅里,我会坐在窗台上燃烧的蜡烛发出的摇曳烛光中,对自己说,她看上去疯了。在她走了以后,我会拿起烫发钳,闻它们的味道,把它们捏紧。它们令人讨厌而又使人着迷——像蜘蛛。这厨房里的一切都使我着迷。我虽然对它很熟,但我从来没有征服它。它既如此公开,又如此秘密。我在这里洗澡,在大铁皮盆里,在星期六。在这里,三姐妹洗澡并打扮自己。在这里,我祖父站在水斗边洗上半身,然后把他的鞋递给我,让我把它们擦亮。在这里,我冬天里站在窗前,注视着窗外纷飞的大雪,我阴郁地、茫然地注视着,就好像我在子宫里一般,听着水的奔流,而我母亲则坐在马桶上。秘密的谈话都在厨房里进行,他们从这里吓人的、令人憎恶的集会出来,总是脸拉得长长的,一副庄严的面孔,要不就是眼睛哭得红红的。他们为什么跑到厨房去,我不知道,但是常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他门站着开秘密会议,为一个遗嘱争吵不休,或决定如何打发某个穷亲戚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来了一个客人,于是气氛立即就改变了。我的意思是说,极大地改变了,就好像他们如释重负,因为在某种外力的干预下,他们不用再继续一个没完没了的秘密会议,免去了这种令人讨厌的事情。我现在记得,看到门打开,一个不速之客的脸探进来,我的心会高兴得蹦起来。

      马上会有人给我一只玻璃大罐,让我到街角的酒馆去打酒。我跑到那里,在通往住家的入口旁有一个小窗子,我从小窗子把玻璃罐递进去,然后等着,直到装满冒泡啤酒的玻璃罐递回到我手中。像这样跑到街角去打一罐啤酒,是一场绝对大规模的远征。首先是就在我们楼底下的理发店,斯坦利的父亲在那里开业。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正当我冲出去买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会看到斯坦利的父亲正用磨剃头刀的皮带啪啪地抽他。一看到这情况,我就热血沸腾。斯坦利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他父亲不过是一个波兰酒鬼。然而,有一天傍晚,正当我拿着玻璃罐冲出去的时候,我十分高兴地看到另一个波兰人用一把剃刀攻击斯坦利的老爹。我看到他老爹脖子上淌着血,脸色煞白,正倒退着往门边来。他倒在店铺门前的人行道上,一边挣扎,一边呻吟。我记得我看了他一两分钟,对此感到心满意足,高高兴兴地走开了。斯坦利在父亲打架时溜出来,陪我走到酒馆门口。

      他也很高兴,尽管他有点儿害怕。我们回来时,救护车已经停在门前,他们把他放在担架上抬着他,他的脸和脖子上盖着一块床单。有时候,碰巧卡洛尔神父最得意的唱诗班男童在我一个人舞拳弄脚的时候从家门前走过,这是一件头等重要的事情。

      这男孩比我们任何一个都大。他是一个同性恋,一个酝酿中的同性恋者。就是他从我们面前走过,也常常把我们惹火。他刚一被玷污,消息就从四面八方传开,在他到达拐角以前,就被一帮男孩围了起来,这些男孩都比他小得多,他们嘲笑他,模仿他,一直把他弄得哭了起来。然后我们会像一群狼一样扑到他身上,把他拽倒在地,把衣服从他背上扯掉。这是不光彩的行为,但是它使我们感觉良好。还没有人知道同性恋者是什么玩艺儿,但是不管是什么玩艺儿,我们反对它。我们以同样方法反对中国佬。有一个中国佬经常从街那头的洗衣店经过这里,他也像卡洛尔神父教堂里的那个同性恋一样,不得不受到围攻。

      他的模样跟教科书上看到的苦力图片十分相像。他穿着一件黑色羊驼毛盘扣上衣,一双没有后跟的拖鞋,留着一根长辫子。通常他都是手插在袖筒里走路。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走路的样子,一种偷偷摸摸、装腔作势、女里女气的走路样子,我们感到十分陌生,而且感受到威胁。我们怕他怕得要命,我们也恨他,因为他对我们的嘲弄完全无动于衷。我们认为他太无知了,不可能注意到我们的侮辱。然后有一天,我们去洗衣店,他让我们吃了一惊。开始他递给我们那包洗好的衣服,然后他伸手到柜台底下,从大袋子里抓出一把荔枝。他笑着从柜台后面出来开门。他还是笑着抓住阿尔菲·贝查,扯他的耳朵;他依次抓住我们每一个人,扯我们的耳朵,仍然笑着,然后他做了一个恶狠狠的鬼脸,像猫一样飞快地跑到柜台后面,操起一把长长的、样子难看的刀子,冲我们挥舞。我们拼命逃离这个地方。当我们到达街角回头看时,我们见他手里拿着一把熨斗站在门口,样子十分镇静,十分心平气和。这次事情之后,再没有任何人愿到洗衣店去了;我们不得不每星期给小路易斯·庇罗沙一个硬币,让他为我们取洗好的衣服。路易斯的父亲在街角有一个水果摊。他常常递给我们一些烂香蕉,作为他喜欢我们的标志。斯坦利尤其喜欢烂香蕉,因为他姑妈常做油炸香蕉给他吃。炸香蕉在斯坦利家被看作精美食品。有一次斯坦利过生日,家人为他举行了一次聚会,所有邻居都受到邀请。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直到后来端来了一盘炸香蕉。不知怎的,没有人要碰那香蕉,因为这是只有斯坦利父母那样的波兰人才知道的菜。人们讨厌吃炸香蕉。在窘困之中,某个最小的聪明小孩建议把炸香蕉给疯维利·曼。维利比我们谁都年龄大,但不能说话。他只会说“别要!别要!”他对什么都说“别要!别要!”所以给他香蕉的时候,他也说“别要!”他伸出双手去取香蕉,但是他的弟弟乔治在场,他们拿烂香蕉来骗他的疯哥哥,使他感到受了侮辱。于是乔治跟人打了起来,而维利看到弟弟遭到攻击,也尖叫着“别要!别要!”打了起来。他不仅打其他男孩,也打女孩,搞成了一场大混战。最后,斯坦利的老爷子听到吵闹声,手里拿着一根磨刀皮带,从理发店上楼来。他抓住维利·曼的颈背,开始抽打他。这当口,他弟弟乔治溜出去叫曼老先生。这曼老先生也是个酒鬼,穿着衬衣就来了,看到可怜的维利挨醉鬼剃头师傅的打,就用一副老拳去揍他,揍得很凶。维利这时候被放开,在地上爬来爬去,吞吃着掉在地上的炸香蕉。他一看到香蕉,就像一只雌山羊一样迅速把它们吃掉。老先生看到他趴在地上像山羊一般嚼香蕉,怒不可遏,就拾起皮带,拼命去追维利。现在维利开始嚎叫——别要!别要!

      这是如此奇怪,如此非同寻常的事情,以致乔·盖哈特被视为一个游侠骑士。没有人赞成乔尼的行为方式,然而也没有人会想到去向小西尔弗斯坦道歉。这是这样一种高贵典雅的行为,以致乔·盖哈特被看作是一个真正的绅士——左邻右舍中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绅士。这一个我们中间从来未被使用过的词,现在挂在每个人的嘴上,当一个绅士被视为一种荣誉。我记得,这个被打败的乔·盖哈特像这样突然变成了绅士,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几年以后,当我搬到另一个地段居住,遇到了法国小孩克罗德·德·洛兰的时候,我已经准备好理解并接受“一个绅士”。这个克罗德,我以前从未见到过这样的男孩。

      在以前那个地段,他没准儿会被看作一个软蛋;因为首先他说话太好听,太正确,太有礼貌了,其次他太体贴人,太文雅,太殷勤。然后,在同他一块儿玩的时候,他母亲或父亲走过,他会突然说起法语来,使我们大吃一惊。我们听到过德语,让德语侵入到我们当中还马马虎虎,但是法语!嘿!说法语,甚至就是听懂法语,都是彻底老外,彻底贵族化,彻底腐朽,彻底高不可攀,而克罗德是我们当中的一员,哪方面都像我们一样好,甚至还更好一点,我们不得不私下承认,但是有一个污点——他的法语!它使我们反感。他没有权利住在我们的地段,没有权利像他现在这样有本事,有男子风度。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他母亲把他叫回家,我们同他说了再见,这时候我们就聚集在一块儿,来来回回地讨论洛兰一家。我们很想知道,例如,他们吃什么,因为他们是法国人,他们一定和我们的习惯不一样。

      还从来没有人踏进过克罗德·德·洛兰的家门——这是另一件可疑的、令人反感的事实。为什么?他们在隐藏什么?然而,当他们在街上从我们身边经过时,他们又总是十分真诚,总是微笑,总是说英语,而且是最棒的英语。他们往往使我们感到十分自我羞愧——他们更优越,那是实际情况,而且还有另一件令人费解的事情——别的男孩都是你直截了当地问他什么,他就直截了当地回答什么,而克罗德·德·洛兰却从来不是直截了当地回答问题。他在回答前总是十分迷人地笑笑,十分沉着镇静,使用我们望尘莫及的讽刺和嘲笑。他是我们的眼中钉,肉中刺,这个克罗德·德·洛兰,当他终于从这个地段搬走的时候,我们都松了一口气。至于我自己,也许过了十年或十五年以后,我才考虑这个男孩和他古怪的典雅举止。到那时候,我才感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因为突然有一天,我想起来,克罗德·德·洛兰曾在某一场合来到我跟前,显然是要赢得我的友谊,而我却对他很傲慢。在我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克罗德·德·洛兰一定在我身上看到了与众不同的东西,他向我伸出友谊之手是看得起我。但是在那些日子里,我有那样一种行为准则,就是要合群。如果我成为克罗德·德·洛兰的知心朋友,我就是背叛了其他男孩。随这样一种友谊而来的,无论是什么样的好处,都同我无缘;我是大伙儿中的一员,疏远克罗德·德·洛兰这样的人是我的责任。我必须说,在隔了更长一段时间之后——在我在法国呆了几个月之后,我又一次想起了这件事。法语中“raisonnable(懂道埋的)”一词,对我来说获得了全新的意义。有一天,我偶然听到这个词,我就想起克罗德·德·洛兰在他家门前街上的主动表示。我清晰记得他用了“reasonable(英语中与raisonnable相应的词)”一词。他也许是要求我“懂道理”,当时这个词从来没有从我口中吐出来过,因为我的词汇中不需要它。这个词像“绅士”一样,很少有人说,即使说也都十分谨慎小心。这是一个会使别人嘲笑你的词。有许多那样的词——例如,“really(真的)”。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使用过“really”这个词——直到来了杰克·劳森。他使用这个词是因为他父母是英国人,虽然我们拿他开玩笑,但我们原谅他说这个词。“Really”这个词使我立即想起住在原来那个地段的小卡尔·拉格纳。卡尔·拉格纳是一个政治家的独生子,他们住在相当豪华的菲尔莫尔小街上。他们住的一幢红砖小楼靠近那条街的末端,总是收拾得漂漂亮亮的。我记得这幢房子是因为我上学路上经过它的时候,常常注意到门上的铜把手擦得有多漂亮。事实上,别人家没有在门上有铜把手的。总之,小卡尔·拉格纳是家长不许他们同其他小孩交往的那些孩子之一。事实上,他很少露面。我们看到他同他父亲走在一起,通常是在星期天。如果他父亲不是周围地区的一个强有力的人物,卡尔会被人用石头砸死。他的星期日装束真叫人受不了。他不仅穿长裤和漆皮鞋,而且炫耀着一顶圆顶礼帽和一根手杖。一个男孩在六岁的年纪会让人这样来打扮他,一定是个笨蛋——那是一致的看法。有人说他有病,好像那是他穿古怪服装的理由。奇怪的是,我一次也没听到他说话。他如此高雅,如此讲究,以至于他也许想象,在大庭广众面前说话是欠缺风度的。无论如何,我常在星期天上午等着他,就为了看他同他父亲一起经过。我注视他时带着那样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就跟我注视消防队员清洗消防站里的消防车时一样。有时候,在回家路上他会拿着一小盒冰淇淋,是最小的那种包装,也许刚够他吃,作为饭后甜食。“饭后甜食”是又一个我们莫名其妙地熟悉起来的词,我们贬义地使用它来谈论小卡尔·拉格纳及其家人之流。我们可以花几个小时来琢磨这些人吃的“dessert(饭后甜食)”究竟是什么玩艺儿,我们的乐趣主要在于来回摆弄这个新发现的词“dessert”。这个词也许是从拉格纳家私运出来的。一定也是在这个时候,桑托斯·杜蒙特名声大振。在我们听起来,桑托斯·杜蒙特那时候听起来,有点儿令人愉快的外国味儿,与通常的外国人或外国东西,如中国洗衣店、克罗德·德·洛兰高傲的法国家庭等,截然不同。桑托斯·杜蒙特是一个魔术般的词,暗示着两撇线条平滑的漂亮的小胡子,一顶墨西哥阔边帽,踢马刺,某种快活、精美、幽默的东西,充满着狂热的幻想。有时候它带来咖啡豆和草帽的香味,或者,因为它这样带有完全的异国情调,这样充满幻想,就会扯得很远,竟关心起霍屯督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当中有一些年纪大的孩子正在开始读书,他们会按钟点给我们讲幻想故事,这是他们从《阿以莎》、韦达的《在两面旗帜下》之类的书中捡来的一些材料。真正的知识趣味,在我心中十分明确地同我十岁左右搬去的那个新地段拐角处的空地相联系。在这里,当秋天来临时,我们站在烤着土豆片和我们带来的几小罐生土豆的篝火前面。随后就有一种新型的讨论,不同于我以前所知道的总是来自书本的讨论。有人刚读了一本冒险书,或者一本科学书,马上整条街就因为引入了一个至今无人知晓的主题而活跃起来。也许是这些孩子之一刚发现有日本潮流这样的事情,他就会设法向我们解释日本潮流是怎样产生的,它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我们学习事物的唯一方法——好像是靠着栅栏,一边烤着土豆片和生土豆。这些知识沉积得很深——事实上如此之深,以致后来同一种更精确的知识冲突时,很难把较早的知识排除出去。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有一天一个较大的男孩向我们解释说,埃及人知道血液循环,于是我们就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以致后来很难一下子接受关于英国人哈维发现了血液循环的故事。现在我也并不感到奇怪,当时我们的谈话大多是关于遥远的地方,例如中国、秘鲁、埃及、非洲、冰岛、格陵兰。我们谈论鬼,谈论上帝,谈论灵魂的轮回,谈论地狱,谈论天文学,谈论不熟悉的鸟和鱼,谈论宝石的形成,谈论橡胶园,谈论拷问方法,谈论阿兹台克人和印加人,谈论海上生活,谈论火山和地震,谈论全球各地的葬礼和婚礼,谈论语言,谈论美洲印第安人的起源,谈论正在绝种的野牛,谈论怪病,谈论吃人肉,谈论巫术,谈论月球旅行以及月球上是什么样子,谈论杀人凶手和拦路强盗,谈论圣经里的奇迹,谈论陶器的制造,谈论各种各样家里和学校里从未提起过的话题,这些话题对我们极端重要,因为我们渴望得到这些知识。世界充满着奇迹与神秘,只有当我们颤抖着站在那块空地里的时候,我们才开始严肃地谈沦,并感到需要进行既愉快又吓人的交流。

      生活的奇迹与神秘——我们成为负责任的社会成员时被扼杀了!直到我们被推出去工作以前,世界对我们来说都是很小的,我们生活在它的边缘上,好像是在未知世界的边界上。

      一个小小的希腊世界就深刻到足够提供一切变异、一切冒险、一切思考。它也不是那么十分小,因为它保留着最无限的潜力。我扩大我的世界,却一无所获;相反,我失去了许多。我想要变得越来越孩子气,向相反的方向超越童年。我要同正常的发展路线完全背道而驰,进入一个超婴儿的存在王国,一个绝对疯狂混乱的王国,但却不同于周围的这个世界那种疯狂混乱。我是一个成年人,一个父亲,一个负责任的社会成员。我挣我每天的面包。我使自己适应了一个从来不属于我的世界。我要冲破这个扩大的世界,重新站到一个未知世界的边界上。这个未知世界将使这个苍白、片面的世界黯然失色。我要超越父亲的责任,而走向无政府主义者的不负责任,这种人不可能被强迫,被哄骗,被收买,被背叛。我要让蒙面夜骑奥伯龙当我的向导,他张开他的黑翅膀,同时消灭了过去的美与恐怖,我要迅速而坚韧不拔地逃向永久的黎明,不给后悔、遗憾、悔改留下余地。

      我要胜过有害于世界的创造发明者,为的是要重新站在一个无法通过的深渊面前,即使最强有力的翅膀也无法使我飞越这个深渊。甚至我必须变成一个只居住着痴心妄想者的野生自然公园,我也绝不停下来,呆在这负责任的成年生活的有条不紊的昏庸之中。我必须这样做,来纪念上帝赐给我的那种生活完全无法比拟的另一种生活,纪念一个被屈服者的相互同意所扼杀和窒息了的小孩子的生活。父母亲创造的一切我都不认为是我自己的。我要回到一个比古希腊更小的世界,回到一个我伸手总能触摸到的世界,我时时刻刻所知道、所看见、所认识的世界。对我来说,任何其他世界都是无意义的、陌生的、敌对的。

      在重新越过我小时候认识的第一个光明世界时,我希望不要呆在那里,而要使劲回到一个更光明的世界,我一定是从那里逃出来的。这个世界什么样,我不知道,我也不相信我会找到它,然而这是我的世界,别的东西没有一样引起我的兴趣。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光明的新世界,对它的最初理解,是由于碰见了罗依·汉密尔顿。当时我二十一岁,也许是我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年。我十分绝望,因而决定离家谋生。我想的是加利福尼亚,说的是加利福尼亚,我计划去那里开始一种新生活。

      我如此强烈地梦想着这个新的希望之乡,以至于后来,当我从加利福尼亚回来的时候,我几乎不记得我见到的加利福尼亚,我想起的、谈起的,只有我在梦中认识的那个加利福尼亚。就在告别前,我遇到了汉密尔顿。他是我老朋友麦克格利高尔的说不清的同父异母兄弟;他们只是在最近才互相认识,因为罗依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加利福尼亚,他的印象一直是,他的真正父亲是汉密尔顿先生,而不是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事实上,正是为了搞清楚他的父亲身分之谜,他才到东海岸来的。同麦克格利高尔住在一起,显然并没有使他更接近于谜的解开。在认识了他曾断定为他的生父的那个人之后,他似乎比以往更加为难了。他后来向我承认,他为难是因为在两个人身上都跟他自己的想象没有一点儿相似之处。也许正是这个决定应该把谁看作父亲的恼人问题促进了他自己性格的发展。我这样说,是因为刚一被介绍认识他,我就立刻感到,我在一个从来不了解的那类人面前。由于麦克格利高尔对他的描述,我已经准备好去见一个相当“古怪的”人,“古怪的”在麦克格利高尔嘴里,意思是有点儿疯癫。他确实古怪,但是十分清醒,立即就使我感到很兴奋。我第一次同一个来到词意背后、抓住事物本质的人谈话。我感到我在同一个哲学家谈话,不是一个我在书本上遇到的那类哲学家,而是一个不断进行哲理探讨的人——而且是体验了他解释的这种哲理的人。那就是说,他根本没有理论,除非是深入到事物的本质中去,并且,按照每一个新的启示,来如此这般地过他的生活,以便在揭示给他的真理和这些真理在实践中的例证之间,只有最小限度的不一致。当然,他的言行在他周围那些人眼里是古怪的,然而,他的言行在酉海岸那些了解他的人眼里并不古怪,在那里,按他自己的说法,他如鱼得水。他在那里显然被视为上等人,人们毕恭毕敬,甚至带着畏惧聆听他的说话。

      我发现他处于一场斗争之中,我只是在多年以后才懂得这种斗争。那时候,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重视找到他真正的父亲;事实上,我还常常以此来开玩笑,因为在我看来,有没有父亲是无所谓的,母亲也是一样。在罗依·汉密尔顿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斗争,他已经解放了自己,却还在寻求确立一种可靠的身世关系。这种关系是他绝对不需要的。

      关于真假父亲的这种冲突,悖论式地使他成为一个超父亲。他是一个教师,为人师表;他只要一张开嘴,我就明白我在倾听一种学问,它截然不同于我至今同这个词相联系的任何东西。把他看成一个神秘主义者而不予理睬,这是很容易的,他无疑是一个神秘主义者,但他是我碰到的第一个也知道如何脚踏实地的神秘主义者。他是一个知道如何发明实用物品的神秘主义者,在这些实用物品中有石油工业极其需要的钻机,他后来还为此发了大财,但是,由于他那古怪的形而上学谈话,当时没有人十分注意到他非常实用的发明。这被看作他的又一个疯狂想法。

      他不断谈论他自己,谈论他同周围世界的关系,他的这种品质给人造成一种不好的印象,好像他只是一个自吹自擂的自我中心主义者。甚至有人说,似乎他更关心的是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作为父亲的真实身分,而不是父亲麦克格利高尔先生。这话就其涉及的范围而言,是够真实的。它的意思是说,他对他新发现的父亲没有真正的爱,只是从他发现的真情实况中得到一种强烈的个人满足;他是在以他通常的自我夸张方式利用这种发现。当然,这是非常真实的,因为麦克格利高尔先生本人无限小于作为失散父亲象征的麦克格利高尔先生,但是麦克格利高尔们对象征一无所知,就是对他们解释,他们也绝不会理解的。他们正在作出一种矛盾的努力,既要拥抱长期失散的儿子,同时又把他降到一个可以理解的水平上,他们在这个水平上要以不是把他理解为“长期失散的”,而是仅仅理解为儿子;而稍有一点点理智的人都明白,他的儿子根本就不是儿子,而是一种精神上的父亲,类似于基督,我可以说,他正在最英勇地努力把他已经十分明确摆脱的东西作为有血有肉的东西来接受。

      因此,这个我最热烈崇拜的怪人会选择我作为他的知己,使我感到吃惊和荣幸。对比之下,我的方式就不对头了:书卷气、知识分子气、世俗气,但是我几乎立即就抛弃了我性格的这一方面,让自己沐浴在温暖、直接的灵光中,这灵光是深刻的,是创造物的天然直觉。来到他的面前,给我一种脱去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剥去皮的感觉,因为他所要求于谈话对方的远远不止是单纯的赤裸。在同我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向一个我只是模模糊糊怀疑其存在的我说话,这个我,例如,在我正读着一本书,突然明白我一直在做梦时,就会冒出来。很少的书有这种能力,能使我陷入神思恍惚中,在这种完全神智清醒的神思恍惚中,人们不知不觉地作出了最深刻的决定。罗依·汉密尔顿的谈话就带有这种性质。它使我空前警觉,超自然地警觉,同时又不破坏梦的结构。换句话说,他是在诉诸自我的萌芽,诉诸最终会发展的超过赤裸裸个性的那种存在,这存在会超过综合的个性,让我真正成为孤身一人,为的是设计出我自己特有的命运。

      我们的谈话就像一种秘密的语言,在谈话当中,别人都睡着了,或者像鬼魂一样消失了。对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来说,这种谈话莫名其妙,令人生气;他比任何其他人都了解我,但是他在我身上从来没有发现任何同我现在呈现给他的性格相一致的东西。他把罗依·汉密尔顿说成一种坏影响,这又说得十分正确,因为我同他同父异母兄弟的这次意外相遇,比任何其他事情都更加造成了我们的疏远。汉密尔顿打开了我的视野,给了我新的价值观,虽然我后来将失去他传给我的视觉,但是我绝不会再像他到来以前那样来看世界,看我的朋友。汉密尔顿深刻地改变了我,只有一本稀有的书,一种稀有的个性,一种稀有的经验,才能这样来改变一个人。我一生中第一次懂得了经历一种必不可少的友谊是怎么回事,却又不会因为这种经历而感到被奴役或者有依附感。在我们分手之后,我从来没有感到需要他实际上在我跟前;他完全献出自己,我拥有他而不被他拥有。这是第一次对友谊的纯洁完美体验,从来未被任何其他朋友重复过。汉密尔顿是友谊本身,而不是一个朋友。他是人格化的象征,因而也是十分令人满意且今后对我来说却不再必要的象征。他本人彻底了解这一点。也许,正是没有父亲这一事实,推动他沿着自我发现的道路前进,这是投身到世界当中去的最后过程,因而也就实现了纽带的无用性。当然,他当时处于完全的自我实现当中,不需要任何人,尤其是他在麦克格利高尔先生身上徒然寻找的肉体父亲。他到东部来,找出他真正的父亲,这一定有点儿对他进行最后考验的性质,因为当他说再见,当他拒绝承认麦克格利高尔,也拒绝承认汉密尔顿先生的时候,他就像一个清除了一切杂质的人。我从未看见过一个人像罗依·汉密尔顿说再见时那样,看上去如此孤单,如此完全孑然一身,如此生气勃勃,如此相信未来。我也从未看见过他给麦克格利高尔家留下的那种混乱与误解。就好像他在他们当中死去,复活,正在作为一个全新的、不认识的人向他们告别。我现在可以看见他们站在通道上,两手空空,有点儿愚蠢、无助的样子,他们哭着,但不知道为何而哭,除非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他们从未拥有的东西。我就喜欢像这样想起这件事。他们都不知所措,若有所失,模糊地、十分模糊地意识到,一次了不起的机会莫名其妙地提供给他们,而他们却没有力量或想象力来抓住它。这就是那愚蠢、空洞的手的颤抖暗示给我的东西;这是一种目睹着比我可以想象的任何东西都更痛苦的姿态。它给我一种感觉,感到在面对真理的时候,这个世界有着可怕的不足。它使我感到血缘关系的愚蠢,感到非精神的爱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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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0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K

      我迅速地回顾,看见自己又在加利福尼亚。我孤身一人,像楚拉·维斯塔橙子林中的奴隶一样工作。我得到自己名分应得的东西了吗?我想没有。我是一个非常可怜、非常孤独、非常不幸的人。我似乎丧失了一切。事实上,我几乎不是一个人——我更接近于一只动物。我整天就站在或走在拴在我的雪橇上的两匹公驴后面。我没有思想,没有梦想,没有欲望。我彻底健康,彻底空虚。我是一种非实体。我是如此彻底生气勃勃,彻底健康,以至于我就像挂在加利福尼亚树上甘美而又带欺骗性的水果。再多一线阳光,我就会腐烂。“Pourri avant d'etre muri(法文:成熟以前就已腐烂)!”

      正在这明亮的加利福尼亚阳光中腐烂的真是我吗?我的一切,我至今所是的一切都没留下吗?让我想一下……有亚利桑那。我现在记得,当我踏上亚利桑那的土地时,已经是夜里了。

      只有足够的光线来看最后一眼正消失的方山。我走过一个小镇的主要街道,这个镇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我在这个镇上,在这条街上干什么?嘿,我爱上了亚利桑那,我徒然用两只肉眼寻找的一个心灵中的亚利桑那。在火车上,仍然是我从纽约带来的亚利桑那同我在一起——甚至在我们越过了州界以后。不是有一座横跨峡谷的桥把我从沉思冥想中惊醒过来吗?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一座桥,一座几千年前由地壳激变时的岩浆喷发天然形成的桥。我看见有一个人从桥上走过,一个样子像印第安人的人,他正骑着一匹马,有一只长长的鞍囊悬挂在马镫子旁边。一座天然的千年之桥,在落日时的清澈大气中,看上去就像可以想象的年份最少崭新的桥。在那座如此结实、如此耐久的桥上,天哪,只有一人一马经过,再没有别的东西,那么,这就是亚利桑那,亚利桑那不是一种想象的虚构,而是乔装打扮成一人骑马的想象本身。这甚至超过了想象本身,因为没有一点点模棱两可的味道,只有生与死将物自体隔离开,这物自体就是梦和骑在马背上的梦者本人。当火车停下时,我放下脚,我的脚在梦中踩了一个窟窿;我到了时间表上有名字的那个亚利桑那小镇,它只是任何有钱人都可以访问的地理上的亚利桑那。

      我提着旅行袋沿主要街道行走,我看到汉堡包和不动产办公室。

      我感到受了可怕的欺骗,竟哭了起来。现在天黑了,我站在一条街的尽头,那里是沙漠开始的地方,我像傻瓜一样哭泣。这个哭着的是哪一个我?为什么这是那个新的我,那个在布鲁克林开始萌芽,现在在无垠的沙漠中注定要死的我呢?喂,罗依·汉密尔顿,我需要你!我需要你一会儿工夫,只是一小片刻,在我崩溃的时候,我需要你,因为我不十分乐意做我现在已做了的事情。我记得,你不是告诉我不必作这次旅行,但如果我必须去,那就去的吗?为什么你没有说服我不去呢?啊,说服从来不是他的方法,而请求忠告从来不是我的方法。所以我到了这里,垮在沙漠里,那座现实的桥在我身后,不现实的东西在我面前,只有基督知道我如此为难,如此不知所措,以致如果我可以遁入大地消失的话,我就会这样做的。

      我迅速地回顾,看到另一个同家人生活一起、平静地等死的人——我的父亲。如果我追溯到很远很远,想起莫杰、康塞尔依、洪堡……等街道,尤其是洪堡街,我就会更好地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事。这些街所在的地段离我们居住的地段不远,但是它不一样,它更富有魅力,更神秘。我小时候只去过一次洪堡街,我已不记得那次去的理由,除非是去看望卧病在一所德国医院里的某个亲戚。但是这条街本身给我留下了一个最持久的印象,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为什么。它在我记忆中仍然是我看见过的最神秘、最有希望的街。也许我们准备要去的时候,我母亲像往常一样,许诺给我一件很了不起的东西,作为对我陪她去的报答。我总是被许诺一些东西,但从来没有实现过。也许那时候,当我到达洪堡街、惊奇地看着这个新世界时,我完全忘记了许诺给我的东西,这条街本身成了给我的报答。我记得它很宽,在街的两边,有高高的门前台阶,那样的台阶我以前从未见过。我还记得,这些怪房子当中有一幢一层楼,是一个裁缝铺,窗户里有一个半身像,脖子上挂着一根皮尺,我知道,我在这景象面前大受感动。地上有雪,但是阳光很好,我清晰地记得,被冻成冰的垃圾桶底部如何有一小滩融雪留下的水。整条街似乎都在明媚的冬天阳光下融化。高高台阶的栏杆扶手上,积雪形成了如此漂亮的白色软垫,现在开始下滑、溶解,露出当时很时兴的褐色沙石,像打了一块块黑色的补叮牙医和内科医生的玻璃小招牌藏在窗户的角角上,在中午的阳光里闪闪发亮,使我第一次感到,这些诊室也许不像我知道的那样,是折磨人的拷问室。我以小孩子的方式想象,在这个地段,尤其在这条街上,人们更友好,更豪爽,当然也极其有钱。我自己一定也大大舒展了一番,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孩子,因为我第一次看到一条似乎没有恐怖的街道。这是这样一条街:宽敞,豪华,光明,柔和,后来当我开始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时,我就同圣彼得堡的融雪联系在一起。甚至这里的教堂也有着不同的建筑风格;它们有着半东方的色彩,既壮观又温暖,这使我既惊恐又着迷。在这条宽敞的街道上,我看到房子都盖在人行道上很靠后的地方,宁静而高贵,没有夹杂商店、工厂、兽医的马厩等来破坏气氛。我看到一条只有住宅的街道,我充满畏惧和赞美。我记得这一切,无疑我大受其影响,但这一切中没有一样足以说明,只要一提起洪堡街,就会在我心中唤起那种奇怪的力量和吸引力。几年以后,我又在夜间回去看这条街,我甚至比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更加激动。这条街的外观当然变了,但这是夜间,夜间总是比白天较少残酷。我再次体验到那种宽敞感、那种豪华感所带来的奇妙愉悦,那条街上的豪华感现在有点儿消退了,但仍然给人以回味,仍然以隐隐约约的方式显示出来,就像那次褐色沙石栏杆从融雪中显示出来一样;然而,最与众不同的,是那种正要有所发现的近乎激起情欲的感觉。我再次强烈意识到我母亲的存在,意识到她的皮大衣的鼓鼓囊囊的大袖子,想到她多年前如何残酷地拽着我飞快地走过那条街,想到我如何固执地要看那一切陌生的新事物,以饱眼福。在第二次去那条街的时候,我似乎朦朦胧胧地想起我童年时代的另一个人物,那个老管家,他们管她叫一个外国名字:基金太太。我记不起她得了什么病,但我似乎确实记得我们到医院去看她,她在那里奄奄一息,这个医院一定是在洪堡街附近,这条不是奄奄一息,而是在冬天中午的融雪中容光焕发的街。那么我母亲许诺给我,而我后来再也没能回想起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像她那样能许诺任何东西,也许那天,在一阵心不在焉当中,她许诺了十分荒谬的东西,尽管我是一个小孩子,十分容易轻信别人,但我也不会完全轻信她的这种许诺;然而,如果她许诺给我月亮,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还是会拼命给予她的许诺一点点信任。我拼命需要许诺给我一切,如果在反思之后我明白了这是不可能的,那我还是要以我自己的方式,设法摸索一种使这些许诺可以实现的方法。人们没有一点点兑现许诺的意图,竟然就作出许诺,这在我看来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甚至在我十分残酷地受了欺骗的时候,我仍然相信;我认为许诺之所以没有兑现是因为非同寻常的、完全超出了另一个人的能力的事情参与进来,才把许诺化为乌有。

      这个信念问题,这种从来未被兑现的许诺,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在最需要帮助时遭到抛弃。到他生病的时候为止,我的父母亲都没有表示出任何宗教倾向。虽然总是向别人提倡教会,但他们自己却在结婚以后从来没有踏入过教堂。那些过于严格地定期上教堂的人,在他们眼里似乎有点儿傻。他们说“如此这般地笃信宗教”,那种样子足以流露出他们对这样的人所感到的嘲笑、轻蔑,甚至怜悯。如果有时候,因为我们孩子们,教区牧师意外地到家里来,他们对他就像对一个出于礼貌不得不尊重,然而却没有一点儿共同之处的人那样,事实上,他们有点儿怀疑他是介于傻瓜和江湖郎中之间的那类人的代表。

      例如,对我们,他们会说他是“一个可爱的人”,但是他们的老朋友来了,一聊就不着边际起来,这时候,人们会听到一种截然不同的评语,通常还伴随着一阵阵响亮的嘲笑声和捣蛋的模仿。

      我父亲由于过于突然戒酒而病得很厉害。整个一生,他都是一个快活的老好人:他的肚皮不大不小,他的脸颊圆润,像胡萝卜一样红彤彤的,他的举止从容不迫,懒懒散散,他似乎命中注定要健健康康地活到高龄,但是在这种平稳、快活的外表之下,事情十分不妙。他的情况很糟糕,债台高筑,他的一些老朋友们已经开始在抛弃他了。我母亲的态度最使他担扰。她把事情看得一团漆黑,而且一点儿也不隐瞒自己的看法。她时常歇斯底里大发作,扑到他身上又打又掐,用最恶毒的语言骂他,砸碎盘子,威胁要永远离家出走。结果,他有一天早晨爬起来,决心绝不再沾一滴酒。没有人相信他是当真的;家里其他人也发誓戒过酒,他们管戒酒叫上水车,但他们很快就从水车上下来了。家里人在各种时候都试过,但没有一个成功地彻底戒了酒的,而我父亲则不然。他从哪里,又是如何获得力量来坚持他的决定,只有上帝知道。我似乎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如果我处于他的地位,我自己也会喝死的。可是,老人却没有。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对任何事情显示出决心。我的母亲感到十分吃惊,她就是这么一个白痴,竟然拿他开玩笑,讥讽他至今一直如此薄弱的意志力。他仍坚持不懈。他的酒肉朋友很快就不见踪影了。总之,他不久就发现自己几乎完全孤立了。

      这一定触到了他的痛处,因为没过几个星期,他就病得死去活来,于是举行了一次会诊。他恢复了一点儿,足以起床,来回走走,但仍然是个重病号。他被猜想患了胃溃疡,虽然没有人十分有把握他到底哪里不舒服,但是,大家都知道,他这样突然发誓戒酒,是犯了一个错误。要回到一种有节制的生活方式中去,无论如何已为时太晚。他的胃如此之弱,竟连一盘汤也盛不下。几个月后,他就剩下了一把骨头,而且十分苍老。他看上去就像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拉撒路。

      有一天,母亲把我拉到一边,眼泪汪汪地求我到家庭医生那里去,了解我父亲的真实病情。劳施大夫多年来一直是家庭内科医生。他是一个典型的老派“德国佬”,在多年开业以后已相当疲惫,有许多怪癖,然而还是不能完全忍痛舍去他的病人。

      以他愚蠢的条顿方式,他试图吓退不太严重的病人,好像要证明他们是健康的。当你走进他诊室的时候,他甚至不费神看你一眼,不断地写,或者不断地做他正在做的任何事情,同时敷衍了事地以侮辱人的方式,向你开火似地提出任意的问题。他的行为如此无礼,如此挑剔,以至于尽管听起来可笑,却好像他期待他的病人不仅随身带来他们患的病,也带来他们患病的证据。他使人感到自己不仅肉体上有毛病,而且精神上也有毛玻“你就想象一下吧!”这是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他说这话时斜眼看人,带着恶狠狠的嘲弄。我很了解他,也打心底里讨厌他,于是我有备而来,也就是说,准备好了我父亲的实验室大便分析。如果大夫要求进一步的证据,我在大衣口袋里还有父亲的小便分析。

      我小时候,劳施大夫有点儿喜欢我,但是自从我那天到他那儿去看淋病,他就丢弃了对我的信任,当我把脑袋探到他门里的时候,他总是露出一副温怒的面孔。有其父必有其子,这是他的座右铭,因此,当他不但没有给我想要的信息,反而因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而同时教训起我和我父亲时,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奇。“你们不能违背自然,”他扭歪着脸,庄严地说。他说话时眼睛不看我,只管在他的大本子里作些无用的记号。我悄悄走到他桌子旁,不出声地在他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当他带着他平常那种愤愤不平的怒容抬头往上看时,我说——“我不是到这里来听道德教诲的……我想知道我父亲有什么问题。”听到这话,他跳了起来,显出他最严厉的样子,说:“你父亲没有机会康复了,不到六个月他就会死掉。”他说话的样子跟他那类愚蠢、蛮横的德国佬一模一样。我说:“谢谢了,这就是我要知道的一切。”说着就朝门口走去。这时候,似乎他感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就迈着沉重的大步追上我。他把手放到我肩上,试图哼啊哈地改变刚才的说法。他说:“我的意思不是说他绝对肯定会死。”如此等等。我打开房门,打断了他的话,以最大的音量冲他吼叫,以便让在他接待室里的病人都能听到——“我想你是他妈的狗臭屁,我希望你早点儿死掉,再见!”

      到家以后,我稍微修改了一下医生的结论,说我父亲的情况十分严重,但是如果他好好注意,他会好起来的。看来这使老人振作了许多。他主动开始吃牛奶加烤面包片的饮食,无论这是不是最好的东西,肯定对他没有害处。他保护一种半伤病员的状态大约有一年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内心越来越平静,在表面上他也决心不让任何东西来打扰他心灵的宁静,不让任何东西,哪怕天塌下来也罢。由于他更加有力气了,他就开始每天到附近的公墓去散步。在那里,他会坐在阳光下的一张长凳上,看老人们在坟墓周围闲逛。接近坟墓不但没有使他精神萎靡不振,反而使他显得很高兴。他似乎已经同最终死亡的念头妥协了,无疑,这是他至今为止一直拒绝正视的一个事实。他经常拿着他在公墓里摘的鲜花回家,脸上流露出宁静、清澈的欢乐,他会坐在扶手椅里描述那天早晨他同一个人的谈话,这个人是其他那些常去公墓、为自己健康状况而发愁的人当中的一员。一段时间以后,他显然真正喜欢上了他的与世隔绝,或者更确切地说,不仅喜欢,而且深深得益于这种经验,这是我母亲的智力无法理解的。他变懒了,这是她的看法。有时候她甚至说得更加极端,一讲起他来就用食指敲脑袋,但她不公开说任何事情,因为我的妹妹无疑脑袋有点儿毛玻然后有一天,有一个每天给儿子上坟的老寡妇,照我母亲的说法是“她笃信宗教”,她殷勤地介绍我父亲认识了属于附近一所教堂的一位牧师。这是老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他突然容光焕发,由于缺乏滋养而几乎萎缩的心灵海绵般惊人地膨胀起来,以至于他变得都认不出了。使老人发生这样巨大变化的人自己一点儿也没有什么特别;他是一个公理会牧师,属于我们毗邻地区一个不起眼的小教区。他的一个优点是把他的宗教留在不显眼的地位上。老人很快就陷入了一种孩子气的偶像崇拜;他谈论的只有这位他视为朋友的牧师。因为他一生中从未看过一眼圣经,至于其他书,他也从未看过一本,所以就是听他在吃饭前作一段祷告也会令人惊诧不已的。他用一种奇怪的方式来进行这个小小的仪式,很像一个吃补药的人那样。如果他建议我读圣经的某一章,他会非常严肃地加上一句——“这对你有好处。”这是他发现的一种新药,一种骗人的药,它保证可治百病,人们没病也可以吃,因为无论什么情况下,它肯定不会有害处。他参加教堂举行的所有礼拜和集会,有时候,例如在外出散步的时候,他会在牧师家歇歇脚,同他小叙一阵。如果牧师说,总统是个好人,应该再当选,老头就会对每个人精确重复牧师说过的话,敦促他们为总统的再次当选投票。牧师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公正的,没有人可以反驳他。这对老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教育。如果牧师在布道中提到金字塔,老人立即会开始了解什么是金字塔。他会谈起金字塔来就好像每个人都是由于他才开始了解这件东西的。牧师说,金字塔是人类最高的荣耀之一,因此,不了解金字塔就是可耻的无知,近乎有罪。

      幸好牧师没有细说罪恶的问题;他是现代型的布道者,他靠唤起他的羔羊们的好奇心来使他们信服,而不是靠诉诸他们的良心。他的布道更像夜校的业余课程,所以对老人来说,就十分有趣,十分有刺激性。教区全体男性教徒时常被邀请去参加一个小型宴会,宴会的目的是要表明,这位好牧师像他们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偶尔也会香喷喷地美餐上一顿,甚至还会喝上一杯啤酒;而且,人们还注意到,他甚至唱的不是宗教赞美诗,而是欢快的通俗小调。根据这种快乐的举动推断,他有时也会喜欢操屁股玩玩——当然,总是适可而止。这就是使老人支离破碎的灵魂感到滋润的词——“适可而止”。这就如同在黄道圈中发现了一个新宫。虽然他已经病得不可能再尝试回复到一种哪怕适中的生活方式中去,但这仍然对他的心灵有好处。因此,有一天晚上,当不断戒酒又不断喝酒的耐德叔叔到家里来的时候,老人给他上了一课关于适可而止的好处。那段时间,耐德叔叔正在戒酒,所以当老人被他自己的话所感动,突然走到餐具柜跟前,拿起一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来时,每个人都大吃一惊。耐德叔叔发誓戒酒的时候,没有人敢请他喝酒;冒险做这样的事情,就是严重违背了相互间的忠诚。但是老人以这样一种信念来做这件事,没有人敢出来冒犯他。结果耐德叔叔喝了一小杯酒回家去了,那天晚上没有再跑到酒馆去喝酒。这是一个非常事件,几天之后还在被人议论纷纷。事实上,耐德叔叔从那天起,行为就有点儿古怪。他第二天似乎去了酒店,买了一瓶雪利滴灌到一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里。他把玻璃瓶放在餐具柜上,就像他看见老人做的那样。他不是一口气把它干光,而是满足于一次喝一满杯——“就一点点儿”,他是这么说的。

      他的行为如此引人注目,我的婶婶都不敢相信她的眼睛了,有一天她到我们家来,同老人作了一番长谈。她尤其请他邀请牧师哪天晚上到家作客,以便耐德叔叔有机会直接受他仁慈的感化。总之,耐德不久便浪子回头,像老人一样,似乎在这种经验之下越活越兴旺了。情况一直很好,直到出去野餐的那一天。

      很不幸,那一天非常热,随着娱乐、兴奋、狂欢,耐德叔叔口渴得要命。直到他已经喝得酪酊大醉,才有人注意到他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往啤酒桶那儿跑。那时候已经太晚了。一旦到了那种状况,他便无法控制了,甚至牧师也无济于事。耐德突然悄悄离开野餐聚会,横冲直撞了三天三夜。要不是他在沙滩上跟人动拳头,也许他还要这样走下去。夜间的巡警发现他不省人事地躺在沙滩上。他被送到医院,发现是脑震荡,从此再也没有恢复过来。老人从葬礼上回来时,眼中没有眼泪,他说——“耐德不知道什么是节制。这是他自己的过错。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过得更好……”就好像为了向牧师证明,他不是像耐德叔叔那样的材料做成的,他更加勤奋地尽他的教会义务。他让自己被提升到“长者”的地位,他对“长者”要尽的职责极其自豪,因为有这个地位,他被允许星期天做礼拜时帮着收集募捐款。想到我的老爷子手里捧着募捐箱在一所公理会教堂的过道上行走;想到他拿着这只募捐箱肃然起敬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捐款者祝福。这对我来说,几乎是难以相信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对比之下,我喜欢想我小时候的他,我会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在渡口遇见他。在渡口入口附近,当时有三个酒馆,一到星期六中午就挤满了人,他们在免费午餐柜台上歇一下,吃点儿东西,喝上一大杯啤酒。我现在对三十岁的他仍历历在目,一个健康和蔼的家伙,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说些俏皮话来打发时光。我看见他胳膊支撑在柜台上,草帽歪到了后脑勺上,他举起左手,把冒泡的啤酒吞下肚子。我的眼光当时大约和他沉重的金链子在同一水平线上,它横跨在他的背心上;我记得他在仲夏时节穿的黑白格子西装,这使他在酒吧的其他人当中显得与众不同,那些人都不够幸运,不是天生的裁缝。我记得他如何把手伸到免费午餐柜台上的玻璃大碗里,递给我几个椒盐卷饼,同时还说,我应该到附近的布鲁克林时报的橱窗里看一眼记分牌。也许,当我跑出酒馆去看看谁在赢钱的时候,有一帮骑自行车的人紧挨着人行道经过,他们严格遵守规定,在专门留给他们用的狭长地带或沥青路面上骑着。也许渡船正进入码头,我会停下一会儿来看那些穿制服的人拽那些挂着链条的大木轮。当大门打开,木板放下的时候,一大群乌合之众就会冲过棚子,朝装点着最近街角的酒馆跑去。那是些老人知道“适可而止”意义的日子,当时他喝酒是因为他真的渴了,而在渡口喝下一大杯啤酒是男人的特权。麦尔维尔说得好:“用适合于各种事物的食物来喂各种事物——也就是说,如果食物可以弄到手的话。你灵魂的食物是光和空间,那就用光和空间来喂它;但是肉体的食物是香擦和牡蛎,那就用香槟和牡蛎来喂它;因此,如果快乐的复活是值得的,那就应该有一次复活。”

      是的,我似乎觉得,老人的心灵还没有枯萎,它受到光和空间的无限限制,而他的肉体,不问有没有复活,正以一切方便的、可以搞到手的东西为食——如果没有香槟和牡蛎,起码也有上好的淡啤酒和椒盐卷饼。那时候他的身体还没有被宣布患了不治之症,他的生活方式,他的没有信仰,也没有受到谴责。他也还没有被秃鹫所包围,包围他的只是他的好伙伴,像他一样的普通凡人,他们既不向上也不向下看,而是一直往前看,眼睛始终盯着地平线,满足于看那里的景象。

      现在,他成了一条破船,却使自己成为教堂的长者,他弯腰驼背,白发苍苍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那些微不足道的募捐祈神赐福。这些募捐来的钱将用于建一条新的保龄球道。也许他必须体验灵魂的诞生,用公理会教堂提供的那些光与空间来喂养这海绵般的生长物,但是这对于一个知道肉体渴望的那种食物滋味的人来说一是多么可怜的替代物啊!那种食物没有良心上的极度痛苦,甚至使他海绵般的灵魂也充满着光与空间。这光与空间是荒唐的,但是光芒四射,是世俗的人生。

      我再次想起他那匀称的邪肚皮”,那条粗粗的金链子就横跨在肚皮上,我想,随着他肚子的死亡,幸存下来的便只有那灵魂的海绵了——他自己死亡肉体的一种附属品。我想起那个牧师,他像一种非人类的食海绵动物,像挂有人的精神头皮的棚屋的主人一般,把我父亲吞掉。我想起随之而来的东西,一种海绵中的悲剧,因为虽然他许诺光与空间,但他刚一离开我父亲的生活,整个空中楼阁就立刻倒塌。

      这一切都是以最普通的生活方式发生的。有一天晚上,在人们的例行集会之后,老爷子带着一副伤心的面容回到家。那天晚上他们知道,牧师要向他们告别。他在新罗歇尔区接受了一个更有利的位置。尽管他很不愿意抛弃他的羊群,但他还是决定接受这个位置。他当然是在再三考虑之后才接受的——换句话说,作为一种职责。无疑,这意味着更好的收入,但是这无法同他将要承担的重大责任相比。他们在新罗歇尔需要他,他服从他良心的声音。老爷子叙述这一切的时候,用的是牧师使用的那种动听语言,但是十分明显,老爷子受到了伤害。他不明白为什么新罗歇尔找不到另一个牧师。他说,用高薪来诱惑牧师是不公平的。我们这里需要他,他沮丧地说。他如此悲伤,使我几乎想哭出来。他补充说,他打算找牧师谈心;如果有人能说服他留下来,那么这个人就是他。在随后几天里,他当然尽了最大努力,无疑这使牧师十分狼狈。看到他从这些谈话后回来时脸上茫然若失的样子,是很令人痛苦的。他的表情,就跟一个试图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溺水者的表情一样。当然,牧师已拿定主意。甚至老人在他面前情不自禁地哭起来,他也没有被打动,从而改变主意。这便是转折点。从那个时刻起,老人经历了急剧的变化。他似乎变得很痛苦,并且爱发牢骚。他不仅忘记在餐桌上做感恩祷告,而且再也不去教堂了。他恢复了去公墓,坐在长凳上晒太阳的老习惯。他变得难以相处,然后变得很忧郁,最后在他脸上渐渐出现了一种永恒的悲伤表情,一种包含着幻灭、绝望、无用的悲伤。他再也不提那人的名字,不提教堂,不提他曾经结交的那些长者。如果他碰巧在街上遇见他们,他就问他们一声好,也不停下来同他们握手。他勤奋地读报纸,从背面读到正面,不作评论。甚至广告他也读,每一个都读,好像要设法填满一个始终在他眼前的窟窿。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笑过。最多他只会给我们一种疲惫而无望的微笑,一种转瞬即逝的微笑,留给我们一种生命之火已经熄灭的景象。他像死火山一样,已经死了,没有任何复活的希望。就是给他一个新的胃,或是给他一个强健的新肠道,也不可能使他恢复生气。他已经超越了香槟酒和牡蛎的诱惑,超越了对光和空间的需要。他就像把脑袋埋在沙子里,屁眼里发出嘘嘘声的渡渡鸟一样。他在莫里斯安乐椅里睡着时,下巴掉下来,就像一个松开的合叶;他一向鼾声如雷,但他现在打呼噜比什么时候都响,像一个真正全无知觉的人。他的鼾声事实上非常像死亡前的喉鸣,只是不断被有间歇的、拖长的嘘嘘声所打断,就像在花生摊上吹的那种哨子声。他打呼噜的时候就好像在把整个宇宙砍成碎片,以便我们继承他的人好有足够的引火木材来维持一生。

      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可怕、最迷人的打鼾:鼾声如雷,可怕而怪诞;有些时候,它就像手风琴掉到地上,有些时候又像青蛙在沼泽地里呱呱地叫;在拖长的嘘嘘之声后,有时候是一声可怕的喘息,好像他正在断气,然后打鼾又恢复到正常的一起一落,就像在不断地砍啊劈的,仿佛他光着膀子,手中拿着斧子,站在这个世界像疯了一般大量积累起来的所有小摆设面前。他脸上的那种木乃伊般的表情,使这些行为带有一点儿疯狂的色彩。

      脸上只有突出的大嘴唇活了过来,它们就像在安静的大洋面上小睡的一条鲨鱼的鳃。他极乐地在大海的怀抱中打鼾,从不受一场梦或一杯酒的干扰,从不是一阵一阵,从不为一种不满足的欲望所折磨;当他闭上眼睛倒下的时候,世界之光熄灭了,他孑然一身,就像在出生前一样,一个正在把自己咬成碎片的宇宙。他坐在莫里斯安乐椅里,就像约拿坐在鲸鱼的肚子里一样,安全可靠地呆在一个黑窟窿的最后避难所里,无所期待,无所想望,没有死亡,但却被活埋,被囫囵吞下,那突出的大嘴唇随着那虚无的白色呼吸的涨落而轻轻掀动。他在睡乡寻找该隐和亚伯,但是没有碰到一个活人,听到一句话,见到一块招牌。他和鲸鱼一块潜水,擦过冰冷黑暗的海底;他高速游过好几弗隆,仅仅以海底动物的柔软触须作为向导。他是烟囱顶上冉冉升起的烟,是遮蔽月亮的大量云层,是构成海洋深处光滑溜溜地毡的厚粘质。他比死人还死,因为他虽然活着,但他空虚,没有任何复活的希望,因为他超越了光与空间的界限,安全可靠地蜇居于一无所有的黑窟窿之中。他更应该被妒忌而不是被怜悯,因为他的睡眠不是一种暂停或间歇,而是睡眠本身。

      因为睡眠是深海,因此,睡着就是加深,在睡着的睡眠中越来越深,在最深的睡眠中的深海的睡眠,在最深的深度中的充分睡眠,睡眠的甜蜜睡眠的最深最睡眠的睡眠。他曾睡着了,他正睡着了,他将睡着。睡觉。睡觉。父亲,睡吧,我求你了,因为我们醒着的人正在恐怖中煎熬……随着世界在空洞鼾声的最后的翅膀拍击中消逝,我看到房门打开,进来了格鲁弗·瓦特勒斯。“基督与你同在!”他一边说,一边拖着他的畸形脚往前走。他现在完全是个年轻人了,他找到了上帝。上帝只有一个,而格鲁弗·瓦特勒斯找到了他,所以,再没有什么东西好说,只是一切都必须用格鲁弗·瓦特勒斯新的上帝语言重新说过。这种上帝尤其以格鲁弗·瓦特勒斯发明的智慧新语言而大大吸引了我,首先因为我一直把格鲁弗看成一个无望的笨蛋,其次因为我注意到,在他灵巧的手指上不再有抽烟留下的斑痕。我们小时候,格鲁弗住在我们隔壁。他经常来找我练习二重奏。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却抽烟抽得很凶。他母亲对此没有办法,因为格鲁弗是一个天才,天才就得有一点儿自由,尤其是他还十分不幸,天生有一只畸形脚。格鲁弗是那种在污泥里茁壮成长的天才。他不仅手指上有尼古丁斑痕,而且他还有肮脏的黑指甲,在练了几小时琴以后,指甲就会劈开,格鲁弗不得不用牙齿强行把劈开的指甲撕下来。格鲁弗常常把指甲和留在牙齿上的烟草末一块儿吐出来。这令人感到痛快而带有刺激性。香烟在钢琴上烧出了几个窟窿,我母亲还挑剔地说,香烟把琴键弄得黑不溜秋。当格鲁弗告别时,客厅里就像殡仪馆的里屋一样臭烘烘的。它散发着熄灭的烟味,汗味,脏衬衣味,格鲁弗骂起人来的那种不干不净的味儿,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的曲调余音留下的那种燥热味、它还散发着格鲁弗流脓的耳朵与蛀牙的味儿。它散发着他母亲溺爱儿子而使他身上出现的种种臭味,以及他母亲哭哭啼啼的味道。他自己的家是一个马厩,非凡地适合于他的天才,但是我们家的客厅却像殡仪馆老板办公室的等候室一样。格鲁弗是个蠢蛋,甚至不知道还要用脚垫子擦脚。冬天的时候,他的鼻子就像阴沟一样淌着鼻涕。格鲁弗太全神贯注于音乐了,都没有想过要擦一下鼻子。凉凉的鼻涕淌下来,一直淌到嘴唇上,一条长长的白舌头把鼻涕吸了进去。在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令人肠胃不舒服的音乐上,它加入了一种辣酱油,使那些虚无的菜肴美味可口。格鲁弗嘴里吐出来的话,两句当中就有一句是骂人话,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就弄不好这鸡巴操的玩艺儿!”有时候他恼火极了,会举起拳头,疯子般地拼命敲打钢琴。

      这就是他的歪路子天才。事实上,他母亲往往十分重视这些发作;这些发作使她相信他身上有些了不起的东西。其他人只是说,格鲁弗叫人受不了,但是,由于他的畸形脚,他的许多事都得到人们的原谅。格鲁弗也够狡猾的,知道如何利用这只有毛病的脚;无论什么时候,他迫切需要任何东西,他都会显示出脚上的疼痛。只有这只钢琴似乎不理会这只残废脚,所以钢琴就成了被诅咒、挨踢、挨捶的对像,他要把它捣成碎片。反过来讲,如果他竞技状态好,他就会连着好几个小时呆在钢琴旁,事实上,你甭想把他拽走。在这样的时候,他母亲会站在屋前的草地上,拦住邻居,想从他们嘴里挤出几句称赞的话来。

      她会如此出神地听她儿子的“神圣”演奏,以致忘记去做晚饭。

      在下水道里工作的父亲常常饥肠辘辘回到家里,脾气很不好。有时候,他会直接上楼来到客厅,把格鲁弗猛地从琴凳上拉下来。

      他自己也是脏话连篇,当他用脏话骂起他天才儿子的时候,就没有格鲁弗说话的份了。照老头的看法,格鲁弗只是发现一堆噪音的婊子养的懒货。他时常威胁要把这鸡巴操的钢琴扔出窗外——连同格鲁弗一起。在这种大吵大闹当中,如果母亲敢于插手干预,他就会给她一拳,让她去把尿撒撒干净。当然,他也有吃瘪的时候,他会这样问格鲁弗:你究竟叮叮咚咚弹些什么?如果格鲁弗说,例如,“嗨,the Sonata Pathetique(伤心奏鸣曲)。”老家伙就会说——“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嘿,以基督的名义,他们就不能用明明白白的英语来表示吗?”老头的无知比他的野蛮更让格鲁弗受不了。他打心眼儿里为他父亲感到羞愧,他父亲不在他跟前的时候,他就会无情地嘲笑他。他长大一点儿以后,他常常暗示,要不是那老家伙是这样一个卑鄙的杂种,他便不会天生是畸形脚的。他说,老头一定是在母亲怀孕时踢了她的肚子。这所谓的踢肚子,一定以多种方法影响了格鲁弗,因为当他完全长成一个年轻人的时候,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他突然如此热衷于上帝,以致于你在他面前擤鼻子都首先要征得上帝的同意。

      格鲁弗皈依宗教就在我父亲泄气之后,这就是我想起格鲁弗的原因。人们有好些年没有见到瓦特勒斯一家了,然后,就在可怕的鼾声中,格鲁弗昂首阔步地出现了,他一边准备要把我们从邪恶中拯救出来,一边到处向人们祝福,并请上帝作证。

      我首先在他身上注意到的,是他个人外表的变化;他已经在耶稣的血中洗干净了。确实,他洁白无瑕,几乎有一股香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的语言也净化了,不再说粗话,只有祝福和祈祷的话。他同我们进行的不是一种谈话,而是一种独白,独白中即使有问题,也都是他自己来回答。当你请他坐下,他坐到椅子上的时候,他就以长耳大野兔的那种机智说上帝献出了他所爱的唯一儿子,为的是我们能享有永恒的生命。我们真的需要这种永恒的生命——还是我们仅仅沉迷于肉欲的欢乐,不知道拯救地死去呢?无疑,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向一对老年人——其中一个在酣睡,在打鼾——提起“肉欲的欢乐”有多么不合适。他如此活跃,如此兴高采烈地沐浴在最初的神思中,以至于一定忘记了我的妹妹是个疯子。因为他甚至没有询问她怎么样,就开始以这种新发现的宗教废话,向她高谈阔论起来。她对此全然无动于衷,因为,我要说,她的神经不很正常,如果他同她谈论菠菜末,对她来说也是同样意思。像“肉欲的欢乐”这样的话,她觉得意思就像是打着红阳伞的美丽的一天。我看她坐在椅子边上,敲她脑袋的样子,就知道,她只是在等待他喘口气的时机,来告诉他,教区牧师——她的教区牧师,是个圣公会会员——刚从欧洲回来,他们准备在教堂的地下室举办一次义卖集市,她将在那里摆个摊,卖从五分一角商店弄来的小垫布。事实上,他刚停下一会儿,她就滔滔不绝起来——什么威尼斯的水道啦,阿尔卑斯山上的雪啦,布鲁塞尔的狗拉拖车啦,慕尼黑漂亮的肝肠啦。我的妹妹不仅笃信宗教,而且完全是个疯子。格鲁弗悄悄插进来,谈起他看到了新的天堂,新的人间……因为第一个天堂和第一个人间已经消失,他说,用一种歇斯底里的滑音咕哝着,为的是要卸掉精神包袱似地说出神谕般的信息:上帝在人间建立了新的耶路撒冷,他,曾经满口脏话,被畸形脚毁了的格鲁弗·瓦特勒斯,在那里找到了好人的宁静与沉着。“再也不会有死亡……”他开始喊叫,当时我妹妹侧身向前,非常天真地问他是否喜欢玩保龄球,因为牧师刚在教堂的地下室安装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新保龄球道,她知道他会很高兴见到格鲁弗的,因为他是一个谦和的人,对穷人那么好。格鲁弗说,玩保龄球是一种罪孽,而且他也不属于任何教堂,因为教堂都是不信神的;他甚至放弃了弹钢琴,因为上帝需要他做更高尚的事情。“胜者将继承一切,”他补充说,“我将成为他的上帝,而他将成为我的儿子。”他又停下来,在一块漂亮的白手绢里擤鼻子,我妹妹抓住这机会提醒他,他以前总是淌鼻涕,从来不擦。格鲁弗非常庄严地听着她的话,然后说,他已经被治好了许多坏毛玻这时候,老人醒过来,看见格鲁弗活生生地坐在他旁边,十分吃惊,有好一会儿他似乎拿不准,格鲁弗是疾病造成的梦中现象呢,还是幻觉,但是一看到干净的手绢,他便立刻清醒起来。“哦,是你啊!”他喊道。“瓦特勒斯家的男孩,来吧?那么,你究竟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以上苍的名义而来,”格鲁弗泰然自若地说。“我已被十字架上的蒙难所净化,我以基督的名义来到这里,使你们得到拯救,走在灵光中,得到力量和荣耀。”

      老人一副茫然的样子。“哟,你是怎么回事?”他说,给了格鲁弗一个虚弱而又带安慰的微笑。我母亲刚从厨房进来,站在格鲁弗的椅子后面。她用嘴做了个鬼脸,设法让老人知道,格鲁弗疯了。甚至我的妹妹似乎也明白,他有点儿毛病,尤其是因为他拒绝到保龄球场去。她可爱的牧师专门为格鲁弗之类的年轻人安装了这个球常格鲁弗有什么毛病?什么也没有,只是他的脚牢牢地扎根在圣城耶路撒冷的大墙的第五基础上,完全由缠丝玛瑙构成的第五基础,他从那里俯瞰一条从上帝的宝座流出来的生命之水的洁河。看到这条生命之河,格鲁弗就像有上千只跳蚤在咬他的下结肠。直到他至少绕地球跑了七圈以后,他还是不能静静地坐下来,多少安之若素地观察人们的盲目与冷漠。他活生生的,已得到净化,虽然在迟钝、懒惰的清醒者眼里,他“疯”了,在我眼里,他这样生活似乎比起以前来无限好。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但是于你无害。如果你长时间听他谈话,你自己也多少会得到净化,尽管你也许不相信他的话。格鲁弗欢快的新语言总是使我想笑,通过放纵的大笑,清除掉我周围迟钝的清醒在我身上积累起来的杂质。他像庞塞·德莱昂曾经希望的那样活生生的;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这样活生生过。由于他异常活生生的,因此,如果你当着他的面大笑,他一点儿也不介意。甚至你偷走他仅有的一点点财物,他也不会在乎。他活生生而又无实在意义,这是多么接近神性啊!因而这就是疯狂。

      由于他的脚牢牢地扎根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格鲁弗知道一种无比的欢乐。也许,如果他不天生一只畸形脚,他便不会知道这难以置信的欢乐。也许格鲁弗还在娘肚子里的时候,他父亲踢他母亲的肚子反倒踢好了。也许,正是踢在肚子上的这一脚,使格鲁弗翱翔,使他彻底地活生生,彻底地清醒,甚至在睡梦中,他也在传递上帝的信息。他劳动得越艰苦,就越少疲惫。他不再有担忧,不再有遗憾,不再有恼人的回忆。除了对上帝以外,他不知道有任何职责,任何义务,而上帝指望他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除非是对上帝的赞美。上帝只要求格鲁弗·瓦特勒斯活生生地在肉体中显现。上帝只要求他越来越活生生。在充分活生生的时候,格鲁弗就是一个声音,而这声音则是一股洪水,使一切死亡的东西都进入混乱状态,而这混乱状态又反过来成为世界之嘴,在嘴的正中央是动词“to be(存在)”。一开始就有这个词,这个词与上帝同在,这个词就是上帝。所以上帝就是这个奇怪的不定式,这就是存在的一切——难道还不够吗?对格鲁弗来说,这已经绰绰有余了:这就是一切。从这个动词出发,他走哪条路,有什么区别呢?离开这个动词,就是离开中心,就是要建一个通天塔。也许上帝故意让格鲁弗·瓦特勒斯残废,为的是让他留在中央,同这个动词在一起。上帝用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把格鲁弗·瓦特勒斯拴在他扎透世界心脏的柱子上,格鲁弗成为每天下金蛋的肥鹅……我为什么要写格鲁弗·瓦特勒斯呢?因为我碰到成千上万的人,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他们大多数更加理智,他们当中许多人光辉灿烂,其中有些人甚至很有名气,但是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那样没有实在意义。格鲁弗是不可穷尽的。他就像一小点儿镭,即使埋在山底下,也不会失去释放能量的能力。我以前见过许多所谓精力充沛的人——美国不是充斥着这种人吗?——但是,凡以人类形象出现的,却没有一个储存着大量能量。是什么东西造成了这不可穷尽的大量能量的储存呢?是一种启发。是的,它就发生在一眨眼之间,这是任何重要事物发生的唯一途径。一夜之间,格鲁弗预想的一切价值都被抛弃了。就像那样,他突然在别人运动的时候停止运动。他踩住刹车,却让马达不停转动。如果说,他曾经像其他人一样,认为有必要到某个地方去,那么他现在知道了,某个地方就是任何地方,所以就在这里,为什么还要挪动呢?为什么不停好车,让马达不停转动呢?同时,地球本身在转动,格鲁弗知道地球在转动,也知道他在同它一起转动。地球正在去任何地方吗?格鲁弗无疑问了自己这个问题,而且一定很满意地知道,地球不去任何地方。那么谁说过我们要到某个地方去呢?格鲁弗会向这人那人打听,他们要去哪儿,怪事情是,虽然他们都在走向他们各自的目的地,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反思一下,所有人必然走向的唯一目的地都同样是坟墓。这使格鲁弗困惑,因为没有人能使他相信,死亡不是一种必然,而任何人都能使任何其他人相信,任何其他目的地都是一种非必然。相信了死亡的绝对必然性之后,格鲁弗豁然开朗,空前生气勃勃起来。他在一生中第一次开始生活,同时,畸形脚完全从他的意识中消失了。这件事想起来也怪,因为畸形脚就像死亡一样,是另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然而畸形脚从思想中消失了,更重要的是,同畸形脚相关联的一切都消失了。同样,由于接受了死亡,死亡也从格鲁弗的思想中消失了。抓住死亡这一种必然之后,所有的非必然都不见了。世界的其余部分现在正拖着畸形脚的非必然向前破行,只有格鲁弗自由自在,不受任何阻碍。格鲁弗·瓦特勒斯是必然性的人格化。他也许会有错,但是他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不得不拖着一只畸形脚跛行,正确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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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0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L

      〔插曲〕

      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懂得这条真理,他们的名字成为十分伟大的名字。格鲁弗·瓦特勒斯也许绝不会为人所知,但他同样十分伟大。这也许就是我写到他的原因——即这样一个事实:我有充分的辨别力,能明白格鲁弗已经达到了伟大的程度,尽管没有其他人会承认这一点。当时,我只认为格鲁弗是一个无害的狂热者,是的,有一点儿“发疯”,就像我母亲暗示的那样,但是每一个抓住关于必然性的真理的人都有一点儿发疯,只有这些人才为世界有所建树。其他人,其他伟人,在这里那里摧毁一点东西,但是我说起的这些少数人,其中包括格鲁弗·瓦特勒斯,能够摧毁一切,为的是真理能够生存。通常这些人都天生有障碍,也就是说,天生有畸形脚,而奇怪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们记得的只有这畸形脚。如果格鲁弗这样的人没有了他的畸形脚,世人就说他“发疯了”。这就是关于非必然性的逻辑,它的结果是不幸。格鲁弗是我一生中遇到的唯一真正快乐的存在,因此这是我正在建立的一座小小纪念碑,为了纪念他,纪念他快乐的必然性。可惜的是,他不得不用基督来作为支柱,但是只要一个人抓住真理,靠真理生活,那么,他如何得到真理,又有什么关系呢?

      插曲

      “混乱”是一个我们发明出来表示一种无法理解的秩序的词。我喜欢细想事物成形的这个时期,因为这种秩序,如果被理解的话,一定是令人眼花缭乱的。首先是海迈,牛蛙海迈,还有他老婆的卵巢,它已烂掉了好长时间了。海迈被完全裹在他老婆腐烂的卵巢里。这是日常话题;它现在优先于泻药丸和长舌苔的舌头。海迈贩卖“性谚语”,他就是这样说的。他说的一切不是从卵巢开始,就是导向卵巢。他不顾一切地仍然和老婆做爱——长时间像蛇一般的交媾,交媾中他还会在完事前抽上一两支香烟。他会努力向我解释,烂卵巢流出来的脓如何使她热烈。她始终是一把好手,而现在她比任何时候都好。一旦卵巢摘除,就说不清她会是什么样子。她似乎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去他妈的!每天晚上,盘子收走以后,他们就在他们的小公寓里把衣服脱得光光的,像两条蛇一样躺在一起。他多次试着向我描述——她做爱的方式。里面就像一只牡蛎,有时候感觉好像他就在她的子宫里,子宫是这么柔软酥松,这使他极度兴奋。他们常常剪刀式地躺着,向上看着天花板。为了憋住不射精,他就想办公室,想令他烦恼的事情,想大便不通畅对他的折磨。在高潮之间,他会让他的心思集中在另一个人身上,以便让她重新开始跟他做爱。他常常设法在一边做爱时一边还能望出窗外。他变得如此精于此道,以至于他能在他窗户底下的大街上脱下一个女人的衣服,然后把她弄到床上;不仅如此,实际上还能让她同他老婆调换位子,连续作业。有时候他会那样一直操下去,操两三个小时,都不带射精的。为什么要浪费呢?

      他会说。

      而斯蒂夫·罗美洛则不然,要他抑制住这个,可叫他受不了。斯蒂夫壮得像头牛,他随便地到处散布他的种子。我们时常坐在离办公室不远的街角上一个炒杂碎店里交换看法。这里有一种古怪的气氛。也许是园为没有酒。也许是由于他们菜里那种滑稽的小黑蘑菇,总之,很容易就扯到这个话题上了。到斯蒂夫来见我们的时候,他已经做完体育锻炼,洗完澡,用力擦过身子。他里里外外都干干净净。几乎是一个男人的完美标本。当然,他不十分聪明,但却是个好人,一个伙伴。海迈却相反,他就像一只癞蛤螅他似乎是直接从他在泥巴里混了一天的沼泽地里来到餐桌上。脏话从他嘴里甜丝丝地滚滚而来。事实上,在他的看来,你不能称之为脏话,因为还没有任何其他成分你可以用来与它相比。这完全是一种液体,一种粘乎乎、稠乎乎的东西,完全由性构成。当他看他的食物时,他视之为潜在的精子;如果天气暖和,他就会说这很适合于寻欢作乐;如果他乘电车,他事先就知道,电车有节奏的运动会刺激他的胃口,会让他慢慢地“亲自”硬起来,他就是这么说的。为什么是“亲自”,我从来也不明白,但是那就是他的表达方式。他喜欢和我们一块儿出去,因为我们总是很有把握碰到一些像样的事情。如果他一个人的话,他就不会总是那么顺当。和我们在一起,他可以换一种肉吃吃——按他的说法,是非犹太窟窿眼儿。他喜欢非犹太窟窿眼儿。他说,味道更加香甜,也更容易发笑……有时候就在事情进行当中。他唯一不能忍受的东西是黑肉。看到我同瓦莱丝佳一起走来走去,他感到吃惊和厌恶。有一次,他问我是否她没有那种格外强烈的味道。我告诉他我喜欢那样——强烈而有味,周围还带许多肉汁。他听到这话几乎脸都红了。令人吃惊的是,他对某些事物是那么敏感,例如,对食物。他对食物过分讲究,也许这是一种民族特征。他个人也是干干净净的。看到他干净的袖口上有一个小污点就叫他受不了。他不断地刷去身上的尘土,不断拿出小镜子来照照,看有没有食物夹在他的牙缝里。如果他发现一点儿碎渣子,他就会把脸藏在餐巾后面,用他带珍珠把的牙签把它剔出来。当然他看不到卵巢。他也闻不到卵巢的味,因为他老婆也是个干干净净的婊子。她整天冲洗身子,准备着晚上的房事。她那么重视她的卵巢,真是悲惨。

      直到她被送到医院去那天为止,她都是一架定期做爱的机器。一想到再也不能做爱了,吓得她丧失了理智。海迈当然告诉她,无论怎么样,对他来说没有区别。像蛇一样缠着她,嘴里叼着烟,又有女孩子在下面大街上经过,他很难想象一个不能再做爱的女人。他相信手术会成功。成功!也就是说,她会操起来比以前更好。他常常那样告诉她,一边躺着仰望天花板。

      “你知道我会永远爱你,”他会说,“请你挪过来一点儿,就一点点……对,就这样……行。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噢,对了……嘿,怎么啦,你为什么担心那样的事呢?我当然会忠实于你的。

      听着,就往外一点点……对,行了……棒极了。”他常常在炒杂碎店里给我们讲这些。斯蒂夫会拼命大笑。斯蒂夫不可能做那样的事。他太老实了——尤其是对女人。这就是他从来没有运气的原因。例如小柯里——斯蒂夫恨柯里——总是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天生是个说谎家,一个天生的骗子。海迈也不十分喜欢柯里。他说他不老实,当然是说他在钱财方面不老实。在钱财方面海迈很谨慎。他尤其不喜欢柯里谈论他姨妈的方式。按海迈的看法,他竟然捅他亲生母亲的妹妹,真是糟糕透顶,最后还把她说得一无是处,这太让海迈受不了了。如果一个女人不是婊子,人们就应该对她有一点儿尊敬。如果她是婊子,那就不一样了,婊子不是女人。婊子是婊子。这是海迈的观点。

      然而,他不喜欢柯里的真正原因,是无论什么时候他们一块儿出去,柯里总是得到最佳选择,而且不仅如此,柯里得到最佳选择通常都是花海迈的钱。甚至柯里要钱的方式也令海迈生气——就像是勒索,他说。他认为这部分是由于我的过错,因为我对这小子太宽厚了。“他没有道德品质,”海迈会说。“那么你呢?你的道德品质呢?”我会问。“哦,我!妈拉巴子,我太老了,不需要什么道德品质,而柯里只是一个小孩。”

      “你妒忌他,这就是原因。”斯蒂夫会说。

      “我?我妒忌他?”他会设法用一声讥笑把这种想法压下去。

      像这样一种刺激,使他感到不快。“听着,”他转向我说,“我曾经对你妒忌吗?我不是总把女孩子让给你吗?只要你要求我这样做。S·U·营业所的那个红头发小妞怎么样?……你记得……就是那个大奶头的小妞?这不是把一只漂亮的屁股让给一个朋友吗?我让了,不是吗?我让给你,就因为你说你喜欢大奶头,但是我不会让给柯里的。他是个小骗子。”

      事实上,柯里非常勤奋地搬弄着女人的屁股。根据我的推测,他一次就操纵五六个。例如,有瓦莱丝佳——他和她搞得很紧。她他妈的很高兴有人毫不害臊地和她玩,如果和她表妹,然后又和那矮小女孩一块儿分享他,她也没有一点儿异议。她最喜欢的是在浴缸里干,这样妙极了,可是后来让矮小女孩知道了这件事。于是就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总算在客厅的地板上摆平了。听柯里说,除了爬到吊灯上去,他什么样的事都干过了。除此之外,他总能得到大量的零花钱。瓦莱丝佳很慷慨大方,而那表妹是个柔弱女子,如果她挨近一个硬家伙,她就像面团一样随你捏。解开的裤裆就足以使她神不守舍。柯里让她做的事几乎是带羞辱性的。他羞辱她,感到津津有味。我几乎不能为此责备他,她穿着上街穿的服装,是那样一个一本正经、自命不凡的婊子。她在街上的举止,几乎会使你发誓她没有窟窿眼儿。当然,在他同她单独在一起时,他就让她为她的傲慢方式付出代价。他冷酷地干那事。他恨这一伙女人,有时候,他会让她手脚趴在地上,像推手推车一样,把她满房间推着爬来爬去。要不他就用狗的姿势跟她干那事,她一边哼哼,一边蠕动,他却无动于衷地点燃一支香烟,把烟吹到她屁股上去。有一次他跟她那样干的时候,玩了一个下流的小把戏。他把她搞得已经忘乎所以了,然后,他脱出身来,套上裤子。阿贝尔克伦比表妹一着急,放了一个大屁。至少,这是柯里这样讲给我听的。他无疑是个无耻的说谎家,也许在他的奇谈中没有一句真话,但是不能否认,他玩这样的把戏很有天才。至于阿贝尔克伦比小姐和她那种自高自在的纳拉甘西特(纳拉甘西特:美国罗得岛州南部城镇,旅游胜地。——译者)方式,嗯,同那样一只窟窿眼儿在一起,人们总是可以怎么糟糕怎么想象。相比之下,海迈就是一个纯粹主义者了。在某种程度上,海迈和他施过割礼的胖老二是两回事。当他所谓亲自硬起来的时候,他确实意味着他是不负责任的。他意思是说,自然在顽强表现自己——通过他的,海迈·劳布舍尔的,施过割礼的胖老二。他老婆的窟窿眼儿也是同样情况。这是她夹在两腿之间的玩艺儿,像一件装饰品。这是劳布舍尔太太的一部分,但不是劳布舍尔太太本人。你大概明白我的意思。

      好,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渐渐引出关于当时流行的普遍性混乱的话题。这就如同住在做爱乡。例如,楼上的女孩……她时常下楼来,在我老婆举行朗诵会的时候,帮着照看小孩。她显然是个傻瓜,所以我开始一点儿都没有注意她,但是像所有其他女人一样,她也有一个窟窿眼儿,一种非个人的个人窟窿眼儿,她无意识地意识到的窟窿。她越经常下来,就越以她那种无意识的方式变得有意识。有一天晚上,她在浴室里呆了很长很长时间以后,我开始怀疑出了什么问题。我决定从钥匙孔里看一眼,亲眼看看是怎么回事。嘿,看哪,她要不是站在镜子面前抚摸、爱抚她的下身才怪哩!她几乎是在同它说话。我激动得不得了,一开始就不知道干什么好了。我回到大房间,关掉电灯,躺在睡榻上等她出来。我解开裤裆,设法从睡榻上给她施催眠术。“来吧,你这婊子。”我不断地自言自语,她一定立即捕捉到信息,因为她马上就打开门,在黑暗中摸索着寻找睡榻。我一言不发,一动不动。她终于站在我的睡榻旁。她也一言不发。她只是悄悄站着,当我的手顺着她的大腿轻轻往上摸的时候,她把一只脚移动了一下,让她的下半身再张开一点儿。正如我所说,两个人一言不发。只有一对安静的疯子,就像掘墓人一样,在黑暗中拼命干活。这是一个做爱的天堂,我知道,如果有必要,我会欣然地、心甘情愿地操得发起疯来。她也许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妞儿。她从不开口说话——那一天夜里没有,第二天夜里也没有,任何夜里都没有。她就那样在黑暗中悄悄溜下来,一闻到我一个人在那里,就会把她的那玩艺儿糊到我身上。我现在回想起来,这还是一座黑幽幽的水下迷宫,那里有长沙发、安乐角、橡皮牙、丁香花、软卧榻、鸭绒、桑叶等等。我常常像一条小虫般小心翼翼地钻进去,将自己埋在一条绝对安静的小缝里,这样柔软,这样悠闲,我躺着就像牡蛎养殖场里的海豚。稍一颤动,我就会在普尔门式火车卧车里看报,要不就在一条死胡同里,那里有长着苔藓的鹅卵石,有自动开关的柳条小门。有时候就像玩滑雪冲浪游戏,一个波涛把你一下子冲到底下,然后是一片喷雾状的海洋里的阴虱,咬得你隐隐作痛,海草疯狂摇摆,小鱼的鱼鳃拍打着我,就像口琴上的音栓。在这巨大的黑窟窿里,有一架柔和伤感的风琴,演奏着凶残的黑色音乐。在她给自己定成高调,在她把汁液的龙头拧到最大流量的时候,形成一种青紫色,一种像暮色般的深深的桑葚颜色,侏儒和呆小病患者在月经来潮时就喜欢这种暮色。这使我想起咀嚼鲜花的食人者,想起乱砍乱杀的班图人(班图人:居住在非洲中部和南部一带的黑人。——译者),想起在杜鹃花坛上发情的独角野兽。一切都是无名的,未系统阐明的,约翰·多厄和他的老婆爱米·多厄:在我们上面是煤气罐,在我们底下是海洋世界。我说,她明明白白是疯了。是的,绝对疯了,虽然她还到处游荡。也许就是这,使她的窟窿眼儿如此令人惊异地具有普遍特点。这一百万窟窿眼儿中的一个,一颗规则的安的列斯(安的列斯:指安的列斯群岛,西印度群岛的一部分。——译者)之珠,就像迪克·奥斯本读约瑟夫·康拉德(约瑟夫·康拉德(1857—1924):英国小说家。——译者)作品时发现的那样。她躺在广袤的性的太平洋中,一座闪着银光的礁石,周围由人海葵、人星鱼、人石珊瑚包围着。白天见到她,看她慢慢发疯,就像是夜晚来到时诱捕一只鼬鼠。我不得不做的一切,就是裤裆敞开着等在黑暗之中。她就像在卡菲尔人(卡菲尔人:南非班图人的一支。——译者)中间突然复活的奥菲利亚(奥菲利亚:《哈姆雷特》中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女友。——译者)。她记不得任何一种语言的任何一个词,尤其记不得英语。她是一个失去了记忆的聋哑人,而随着记忆的丧失,她也丧失了她的电冰箱,她的烫发钳,她的镊子和手提包。她甚至比一条鱼更加赤条条,除了她两腿之间的那一簇毛。她甚至比一条鱼还要滑,因为鱼毕竟有鳞,而她没有。有时候都不知道究竟是我在她里面,还是她在我里面。

      这是公开的交战,一种最新式的古代摔跤比赛,由每一个人咬他自己的屁股。蝾螈之间的爱情,大开着的排气阀。没有性,没有杂酚皂液的爱情。潜伏的爱情,就像林木线以上的狼獾所进行的那样。一边是北冰洋,另一边是墨西哥湾。虽然我们没有公开提到,但金刚总是和我们在一起,睡在提坦号残骸上的金刚,这艘在闪着磷光的百万富翁和七鳃鳗的尸骨之间的巨轮。没有一种逻辑可以把金刚赶走。它是支撑灵魂的短暂痛苦的巨大支架。他是长着一哩长的毛腿毛胳膊的结婚蛋糕。他是不再有新闻的旋转银幕。他是从不发射的左轮手枪的枪口,以截断的淋病双球菌武装起来的麻风病患者。

      就是在这疝的真空中,我通过生殖器进行了我所有平心静气的思考。首先有二项式定理,这个术语总是使我迷惑不解:我把它放在放大镜下,研究它,从X到Y,还有逻各斯,在某种程度上,我原来总把它等同于呼吸新鲜空气:我发现正相反,它是一种纠缠不休的郁积,是一架在谷仓早就装满、犹太人早就被赶出埃及以后,仍在不停地磨玉米的机器。还有布塞弗勒斯,它也许比我整个词汇中的任何一个词都令我着迷:只要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我就会把它踩掉,当然,同它一起踩掉的还有亚历山大和他的所有皇家扈从。什么样的一匹马啊!生在印度洋,是它的血统中的最后一匹马,从来没有交配过,除了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冒险中同亚马孙女王,还有苏格兰开局让棋法!一个同下棋无关的令人惊异的词组。它总是以一个踩高跷的人的外形来到我跟前,芬克与瓦格纳尔的未节略版词典2498页。开局让棋法是以机械腿向黑暗中的一种跃进。一种无目的的跃进——因此是开局让棋法!一旦你掌握了它,就十分简单明了。然后还有安德洛墨达和蛇发女怪美杜莎,以及有着主神血统的卡斯托尔与波吕克斯,这一对神话中的双生子,永远固定在昙花一现的星尘团中。还有冥思苦想,一个明显同性有关的词,然而它暗示的思想内涵却使我不安。老是“午夜冥思苦想”,午夜有着不祥的意味,然后是花挂毯。某人在某个时候“在花挂毯后面”被刺。我看到一块以石棉板制成的圣坛布,上面有一条令人伤心的裂缝,诸如凯撒本人可能会撕裂的那种裂缝。

      这是非常从容的思考,可以说,是旧石器时代人们所一味从事的那种思考。事物即不是荒诞的,也不是可以解释的。这是一种拼板玩具,在你感到厌倦的时候,你就可以用双脚把它蹬开。任何东西都可以心安理得地搁置一边,甚至喜玛拉雅山。

      这正好是同穆罕默德的思考截然相反的那一种。它绝对没有任何目的,因而是愉快的。你在长时间做爱过程中建起的大厦,一眨眼之间便会倾覆。作数的是做爱,而不是建筑物。这就像大洪水期间生活在方舟上一般,一切都提供给你了,小到一把螺丝刀。当要求于你的一切便是消磨时间的时候,有什么必要去杀人、****,或****呢?大雨下啊,下啊,但是在方舟里面,一切都干燥温暖,一切都成双配对,在藏食品的地方有精制的威斯特伐利亚熏腿、新鲜鸡蛋、橄榄、腌葱头、辣酱油,及其他精美食品。上帝选择了我,挪亚,来建立一个新的天和新的地。他给了我一条结实的船,缝隙全无,船上很干燥。他还教给我在狂风暴雨的海上航行的知识。也许雨停了以后还会有其他种类的知识要获得,但是眼下只要有一种航海知识便足够了。

      剩下的是第二大道皇家咖啡馆的象棋,只是我不得不想象一个对手,一个聪明的犹太人,他能跟我一块儿下棋下到雨停。但是,正如我以前所说,我没有时间厌烦;我有我的老朋友逻各斯,布塞弗勒斯,花挂毯,冥思苦想,等等。为什么还要下棋?

      像那样连着几天几夜被锁起来,我开始明白,思考目的不在于****的时候是能缓和疼痛的,有治疗作用,并令人愉快。无目的的思考把你带到一切地方;所有其他的思考都是在轨道上进行的,无论一段路有多长,最终总是有车站或机车库。最终总是有一盏让你“停下”的红灯。但是在生殖器开始思考的时候,就没有“停下”,没有障碍:这是一个永久的假日,新鲜的鱼饵和总是咬鱼线的鱼。这使我想起另一只窟窿眼儿,大约叫维罗尼卡,她总是让我想入非非。同维罗尼卡在一起,总有一场门厅里的搏斗。在舞池里你会以为她要把她的卵巢给你作为永久的礼物,但是她一拿出一副自信的样子,她就会开始思考,想她的帽子,想她的钱包,想她的不睡觉等着她的姨妈,想她忘记寄出的信,想她将要失去的工作——各种各样疯狂的、同手头做着的事情毫无关系的思考。就好像她突然把大脑同窟窿眼儿接通了电流——可以想象到的最机警最精明的窟窿眼儿。

      也就是说,这几乎可以说是一只形而上学的窟窿眼儿。这是一只发现问题的窟窿眼儿,不仅如此,而且它也是一种特殊的思考,有一只节拍器在打着拍子。对于这种被置换的有节奏的冥思苦想来说,一种特殊的朦胧之光是必要的。它必须刚好暗到适合于蝙蝠的程度,然而又亮到这样的程度:如果你碰巧掉了一个纽扣,纽扣滚到了门厅的地板上,这时,光线要足以使你找到纽扣。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一种模糊然而过细的精确,一种看上去像心不在焉的钢铁般的意识。同时又飘忽不定,变化无常,以致你确定不了这是鱼还是家禽。我抓在手里的是什么?

      是好还是特好?回答总是很容易作出。如果你抓住她的奶子,她就会像鹦鹉一样发出粗厉的叫声;如果你触摸她裙子底下,她会像鳝鱼一样蠕动;如果你抓她抓得太紧,她会像白鼬一样咬人。她留连不去,拖延又拖延。为什么?她想要什么?一两个小时以后她会罢休吗?没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她就像想飞但腿被夹在钢铁夹子里的鸽子一般。她假装她没有腿,但是如果你着手去放开她,就会有弄你一身毛的危险。

      因为她有这样一只神奇的屁股,因为这屁股他妈的如此难以接近,我常常把她看作“笨人难过的桥”。每一个小学生都知道,“笨人难过的桥”只有两只由一个盲人领着的白毛驴才可以过。我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子,但这就是欧几里德定下的规则。他的知识如此丰富,这家伙,以致有一天——我猜想他纯粹为了寻开心——他修建了一座没有一个活着的凡人可能通过的桥。他称之为“笨人难过的桥”,因为他是一对漂亮的白毛驴的主人。他如此依恋于这些毛驴,以致他不会让任何人占有它们。因而他呼唤出一场梦幻,在其中,作为盲人的他,有一天将领着毛驴走过那座桥,进入毛驴的快乐猎常嘿,维罗尼卡有着十分相同的处境。她很看重她漂亮的白屁股,因而她无论如何不愿意同它分开。当升人天堂的那一天到来的时候,她还要带上它一起去哩。至于她的窟窿眼儿,顺便说一下,她从来没有提到过它——至于她的窟窿眼儿,我说,嘿,那是要随身携带的附件。在门厅的朦胧光线中,她没有公开提到她的两个问题,却又在某种程度上使你很不舒服地意识到它们。也就是说,她以魔术师的方式使你意识到。你将看一眼或摸一下,结果反而被欺骗,反而弄明白了你原本没有看见,没有摸着。这是一种非常微妙的性代数,午夜的冥思苦想,它将在第二天给你赢来一个优或个一良,但是再没有别的东西了。你通过考试,得到文凭,然后你就无拘无束。同时,你用屁股坐下,用窟窿眼儿小便。在教科书和实验室之间有一个中间地带,你永远也不可以进入,因为它被称为做爱。你可以闲荡鬼混,但绝不可以做爱。光线从来不被完全隔断,阳光却也从来不涌进来。明暗程度总是足以区分一只蝙蝠。正是这种忽隐忽现的可怕光线使精神集中,好像要注意寻找钱包、铅笔、纽扣、钥匙等等。你不可能真正进行思考,因为你的精神已经很集中。它处于准备就绪的状态中,就像剧院里的一只空座位,坐这只座位的人已经在上面留下了他的夜礼帽。

      维罗尼卡有一只会说话的窟窿眼儿,我说,这是很糟糕的事情,因为它的唯一功能似乎就是说话说得一个人不想再操了。

      而伊芙林则有一只笑嘻嘻的窟窿眼儿。她也住在楼上,只是住在另一所房子里。她总是在吃饭的时候匆匆走进来,讲给我们听一个新的笑话。第一流的喜剧女演员,我一生中遇到的唯一真正有趣的女人。一切都是玩笑,包括做爱在内。我能够描述它的唯一方法是说,当她,伊芙林,激动起来,变得烦躁不安时,她就用她的窟窿眼儿进行一段口技表演。你正要让那玩艺儿溜进去的时候,夹在她两腿之间的木偶会突然发出一阵狂笑。

      同时,它会伸出手来抓你,顽皮地使劲拉你一下,按你一下。它也会唱歌,这只窟窿眼儿木偶。事实上,它的举止就像一只训练有素的海豹。

      没有什么事情比在马戏场里做爱更困难的了。一直进行训练有素的海豹表演,使她更难接近,如果用铁条把她捆起来,还不至于如此。她可以压倒世界上最“亲自”硬起来的鸡巴。用笑来压倒它。同时,它并不像人们可能会想象的那样十分丢人。

      这窟窿眼儿的笑有某种惹人喜爱的东西。整个世界似乎像一部色情电影一般展现,这电影的悲剧主题是阳痿。你可以把自己想象为一条狗,或一只鼬鼠,或一只白兔。爱情是某种附带拥有的东西,比方说,一盘鱼子酱,或天芥菜蜡模。你可以在你身上看到那位口技艺人正谈论着鱼子酱或天芥菜,但是真正的角色始终是一只鼬鼠或白兔。伊芙林一直躺在白菜地里,向先到者奉献上一片鲜绿的叶子,但是如果你动弹一下去啃吃它的话,白菜地会哄然大笑,一种欢快、水淋淋的阴道里的笑声,这是耶稣·H·基督和伊曼纽尔·普西福特·康德绝梦想不到的那种笑声,因为如果他们梦想到的话,世界就不会是今天的模样,而且,也不会有康德,不会有全能的基督。女性很少笑,但是当她们笑的时候,这就是火山爆发。当女性笑的时候,男性最好还是赶快躲到防龙卷风的掩体中去。什么东西也经受不住那种从窟窿眼儿里发出的笑声,就是钢筋水泥也经受不祝女性的笑神经一旦触动,就会笑倒鬣狗、豺狼,或野猫。例如,人们时常在暴民的私刑聚会上听到这声音。它意味着真相已经暴露,一切都在进行。它意味着她将亲自搜寻——留神你的蛋子不要被人割掉!它意味着,如果害虫到来,她将先到,带着有刺的皮带,这皮带将活剥你的皮。它意味着她不仅和张三李四睡觉,而且和霍乱、脑膜炎、麻风睡觉。它意味着她将像一匹发情的母马一般躺在圣坛上,来者不拒,包括圣灵。它意味着拥有对数知识的可怜男性花费五千年、一万年、两万年建立起来的东西,她一夜之间就将它摧毁。她把它摧毁,还要在上面撤泡尿,一旦她真的笑起来,谁也阻止不了。当我说维罗尼卡的笑可以压倒能想象到的最“亲自”硬起来的鸡巴时,我是故意这么说的;她将压倒亲自的勃起,还你一个像烧红的枪管通条一般的非亲自的勃起。你也许不会同维罗尼卡走得很远,但是带着她不得不给你的东西,你却能走遍天下,这是不会有错的。一旦你来到可以听得见她的范围之内,就好像你吃了过量的斑蟊。地球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平息它,除非你用大锤砸它。

      事情一直就这样进行着,尽管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这是个人周游非个人世界,一个手里拿着把小泥铲的男人正挖一条穿过地球的隧道,以便到达地球的另一面。他想要从隧道里过去,最终找到肉的蜜月的极顶。当然,挖掘是没完没了的。我可以希望的最好事情,是呆在地球的正中心,那里周围压力最强,最均匀。我希望永远呆在那里。这给我一种绑在地狱车轮上受旋转之苦的感觉,这是一种拯救,不可完全忽视。另一方面,我是崇尚本能的那一类形而上学家:我不可能固定呆在任何地方,就是在地球正中心也不可能。找到并享受形而上学的做爱是绝对必要的,为此我将不得不登上一个全新的高原,一种由甜苜蓿和精细琢磨过的独石柱组成的平顶山,那里有老鹰和秃鹫自由地飞翔。

      有时候傍晚坐在公园里,尤其是满地废纸、食品的公园,我会看见一个人经过,一个似乎要去西藏的人,我会睁圆了眼睛注视她,希望她会突然开始飞行,因为如果她那样做,如果她开始飞行,我知道我也将能飞行,这意味着挖掘与打滚的结束。

      有时候,也许因为黄昏或其他干扰,她好像真的绕着一个拐角不断飞行。这就是说,她会突然从地面上被提升到几尺高的空间里,就像一架负荷过重的飞机;正是这种不自觉的突然提升,无论它是真的还是想象出来的,都无所谓,但它却给我以希望,给我以勇气,让我圆睁着眼睛盯着这个地方。

      有一些麦克风里面在呼唤“继续下去,不要停,坚持到底”,以及诸如此类的废话,但是为什么?为了达到什么目的?

      往哪儿去?从哪儿来?我会上闹钟,为的是在某一时刻起床走动,但是为什么起床走动呢?为什么竟然要起床?我用我手中的小泥铲像苦工船上的奴隶一般干活,不怀有任何得到报酬的希望。我将继续前进,挖出人类曾挖掘过的最深的窟窿。另一方面,如果我真的要到地球另一面去,扔掉泥铲,登上飞往中国的飞机,不是简单得多吗?但是身体服从思想。对身体来说最简单的事情,对于思想来说总不是那么简单。尤其困难、尤其麻烦的时刻,是在这两者开始背道而驰的时候。

      用泥铲干活是至福:它使思想完全自由,而且这两者又绝无丝毫分开的危险。如果那只雌性动物突然快乐地呻吟起来,如果那只雌性动物突然快活地歇斯底里大发作起来,嘴巴像旧鞋带那样乱动,胸口呼哧呼哧,肋骨吱嘎作响,如果那个女鸡奸者突然因快乐和过度激愤而垮倒在地,正好在这个时候,一秒钟也不差,期望中的高原将在眼前起伏,就像一条船从雾中出现。可以做的事情就只是将星条旗插到上面去,并以山姆大叔以及一切神圣者的名义要求它的主权。这些不幸事件如此经常发生,以致不可能不相信一个被称之为做爱的王国的存在,因为这是可以给这个玉国的唯一名称,然而它又不仅仅是做爱,通过做爱,人们只是开始接近它。每个人都在此时彼时将旗子插在这块领土上,然而没有人能永远拥有它的主权。它一夜之间便消失——有时候是一眨眼的工夫。这是非人之国,它散发着乱七八糟的无形死亡的臭气。如果宣布停战,你们就会在这一地带相遇,握手或交换烟草,但是停战从来不会维持很久。唯一似乎有永久性的东西是“介于”思想间的“地带”。在这里,子弹横飞,尸体堆积,然后就会下雨,最终除了恶臭以外什么也留不下。

      完全是用一种比喻的方法来谈论说不出口的东西。说不出口的东西就是纯粹的做爱与纯粹的窟窿眼儿:它只许在精装版中提到,否则世界就会崩溃。我从痛苦的经验中懂得,把世界凝聚在一起的东西是性交。但是,做爱,这真实的事情,窟窿眼儿,这真实的事物,似乎包含着某种性质不明的因素,这因素远比硝化甘油危险。为了搞清楚什么是真实的事物,你必须查看一下英国圣公会批准的西尔斯一娄巴克公司的产品目录。

      在第23页上你会发现一张普里阿普斯的画像,他正在他的牛肉熏香肠的一端要弄一把开塞钻;他错站在巴特农神庙的阴影中;他赤身****,只戴着下体弹力护身,上面有一排排小孔,这是俄勒冈和萨斯喀彻温的“摇喊”教派成员借来用在这儿的。长途电话正在打着,要求知道他们是该卖空还是买空。他说操你的鸡巴蛋去吧,挂断了电话。在背景上,沦勃朗正在研究我主耶稣基督的人体解剖,如果你记得的话,耶稣是被犹太人钉在十字架上的,然后被送到阿比西尼亚用铁圈和其他物品捣碎。天气似乎像往常一样晴朗,比较温暖,只有一缕轻雾从爱奥尼亚人那里升起;这是被早期僧人阉割掉的海神睾丸出的汗,要不也许是五旬节瘟疫时期的摩尼教徒阉割了这睾丸。长条的马肉正挂在外面晾干,到处都是苍蝇,就像荷马在古时候描述的那样。近旁有一架麦克康米克打谷机,一架收割和捆扎的机器,带有三十六匹马力的引擎,却没有排气阀。收割已完成,工人们正在远处田野里数工钱。这是古希腊世界中第一天性交时的曙光,现在由于蔡司兄弟和其他有耐心的工业狂人而被忠实地用彩照为我们复制下来,但是这已不再是当时在场的荷马时代的人们所看到的样子。谁也不知道普里阿普斯神被降到下三滥的地步,在他的牛肉熏香肠的一端耍弄开塞钻的时候是什么模样。像那样站在巴特农神庙的阴影里,他一定梦想起遥远的窟窿眼儿;他一定不再意识到开塞钻和打谷、收割机;他内心一定变得十分沉默,最终一定连做梦的愿望都没有了。这是我的想法,当然,如果我错了,我很乐意被纠正。我发现他这样站在升起的雾中,他突然听到奉告祈祷钟声隆隆地响,嗨,瞧哪,他眼前出现美丽的绿色沼泽地,在那里,乔克托人和纳瓦霍人正尽情欢乐,头顶上的天空中有白色的秃鹰,它们的翎颌上有金盏花的花饰。他还看见一块巨大的石板,上面写着基督的身子、押沙龙的身子,以及邪恶,也就是淫欲。他看见浸透蛙血的海绵,奥古斯丁缝进自己皮肤的眼睛,以及不足以遮掩邪恶的小背心。他在从前的时刻看见过这些东西,当时纳瓦霍人正和乔克托人尽情欢乐。他如此惊奇,以致突然从他两腿之间,从他在睡梦中失去的长长的会思考的芦苇。这是从深渊中发出的最有灵感、最刺耳、最尖锐、最兴高采烈、最凶猛的一种汪笑声。他用这样一种神圣的典雅风度,通过他胯下的东西唱起歌来,以致白色的秃鹰从天空中飞下来,将巨大的紫色屎蛋拉遍了绿色沼泽地。我主基督从他的石床上爬起来,虽然身上留有铁圈的痕迹,但他却像一只山羊一般起舞。农夫们戴着铁链从埃及走出来,紧随其后的是尚武的伊哥洛人和吃蜗牛的桑给巴尔人。

      这就是古希腊世界中第一天性交时各种事情的模样。从那以后,事情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你的香肠来唱歌不再是有礼貌的了,甚至也不允许秃鹰到处拉紫色的屎蛋。这一切都属于粪便学、末世学,属于全世界范围。这是禁止的。Verboten(德文:禁止的)。因此做爱乡就变得越来越往后退缩:它变得像神话一般,所以我不得不像神话一般他说话。我说得极其津津有味,也十分圆滑。我将叮当作响的铙钹、大号、白色金盏花、夹竹桃、杜鹃花放到一边,举起荆棘和手铐!基督死了,他被铁圈打死。农夫们在埃及的沙子中变白,手腕松松地戴着手铐。秃鹫已经吃掉了每一块腐肉。一切都很宁静,一百万只金色的耗子正在啃吃着看不见的奶酪。月亮升起来了,尼罗河对着她河边的残迹沉思。大地默默地打着嗝,星星颤动着,哀诉着,河水在岸边匆匆流过。就像这样……有发笑的窟窿眼儿,有说话的窟窿眼儿,有形状像小鹅笛的疯狂而歇斯底里的窟窿眼儿,有记录坑道深浅的能测震的窟窿眼儿;有吃人肉的窟窿眼儿,像鲸鱼般张开血盆大口,生吞人肉;还有性受虐狂的窟窿眼儿,像牡蛎般闭合起来,里面藏着坚硬的贝壳,也许还有一两颗珍珠;有激情洋溢的窟窿眼儿,男人一接近时便翩翩起舞,狂喜得从里到外全湿透;有豪猪的窟窿眼儿,在圣诞节时松开它们身上的刺,挥舞小旗;有电报的窟窿眼儿,使用摩尔斯电码,让思想中充满了点和划;有政治的窟窿眼儿,浸透着意识形态,甚至否认有经绝期;有植物的窟窿眼儿,没有反应,除非你将它们连根拔起;有宗教的窟窿眼儿,气味就像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友,满是珠子,虫子、蛤壳、羊屎,有时还有干面包屑;有哺乳动物的窟窿眼儿,用水獭皮做衬里,在漫长的冬季里长眠;有巡航的窟窿眼儿,装备得像游艇,适合于隐居者和癫痫病人;有冰河时期的窟窿眼儿,你就是在里面扔下几颗流星也不会引起火花;有蔑视范畴或种类的具有各种特点的窟窿眼儿,你一生只会碰到一次,但使你烧灼,给你留下烙印;有纯粹由欢乐构成的窟窿眼儿,既无名称也无先例,这些是最好的窟窿眼儿,但是它们己飞向何处?

      然后有一只独一无二的窟窿眼儿,我们将称之为超窟窿眼儿,因为它根本不属于这块国土,而属于我们很久以前就被邀请飞往的那个光明之国。在那里,露水晶莹,高高的芦苇随风摇摆。正是在那里,居住着伟大的私通之父,父亲埃皮斯,用牛角冲开他的天国之路的神牛,他把被阉割了的是非之神赶下台。从埃皮斯产生了独角兽类,占书上写到的那种可笑野兽,它们的有学问的额头被加长,加长,变成一只亮晶晶的鸡巴,从独角兽以后,经过几个渐进阶段,便产生了奥斯瓦尔德·施本格勒谈到的晚期城市人。从这种可悲的怪人的死鸡巴上,产生了有高速电梯和观赏塔的巨大摩天大楼。我们是性计算的最后一个小数点;世界像一只草窝里的臭鸡蛋一般旋转。现在来讲用铝翅膀飞到那遥远的地方,私通之父埃皮斯居住的那光明之国。一切都像加了油的钟一般往前走;世界上有上百万只钟滴滴答答地走过钟面上的每一分钟,从外观上表示时间的消逝。我们比闪电式计算器,比星光,比魔术师所能想象的跑得更快。每一秒钟都是一个时间宇宙,而每一个时间宇宙都不过是在高速宇宙进化中打了一小会儿盹。当速度停下来时,我们都已到达那里,一如既往地准时,幸福得无以名状,我们将抛弃我们的翅膀,我们的钟,以及我们倚靠的壁炉架。我们将轻松愉快地升起,像一根血柱,将不会有任何记忆把我们再拉下来。这次我呼唤超窟窿眼儿的王国,因为它蔑视速度、计算或形象。鸡巴本身也没有一种已知的尺寸或重量。只有持久不变地操的感觉,只有飞快的逃亡者,安静地抽雪茄的梦魇。小尼莫带着硬了七天的鸡巴和慷慨夫人遗传下的一对神奇的、因无处发泄而胀得疼痛的睾丸到处走。这是星期天早晨在常青公墓附近的拐角。

      这是星期天早晨,我幸福地躺在我的钢筋水泥床上,对世界不闻不问。拐角那边就是公墓,也就是说——性交的世界。我的睾丸因为正在进行的做爱而疼痛,但是这完全是在我的窗下进行的,在海迈筑起他交媾之巢的林荫大道上。我正在想着一个女人,其余的都烂醉如泥。我说我正在想她,但是事实是我正经历一颗星辰的死亡。我像一颗有病的星星一般躺在那里,等待星光熄灭。多年以前,我躺在这同一张床上,我等待着,等待着出生。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只是我母亲,有着路德派教友的那种狂热,浇了一桶水在我身上。我母亲是个可怜的低能儿,她以为我懒。她不知道我陷入了星星的漫游,不知道我正在宇宙最远一端的边缘上被碾熄成为漆黑一团的粉末。她以为我纯粹是因为懒才粘在床上不起来的。她给我当头一桶凉水:我蠕动颤抖了一下,但继续躺在我的钢筋水泥床上。我不能动了。我是一颗燃烧尽的流星,漂流在织女星附近的某个地方。

      现在我在同一张床上,我身上的光拒绝熄灭。许多男男女女正在墓地里寻欢作乐。他们正在性交,上帝保佑他们,而我却独自一人在做爱乡。我似乎觉得我听到一架大机器当啷作响,整行铸排机的小支柱正从性榨干机里通过。海迈和他的淫狂老婆正和我躺在同一水平线上,只不过他们是在河对面。这河叫作死亡之河,它有一种苦味。我多次趟水过河,河水没到我的臀部,但是不知怎么的,我既没有失去活力,也没有变得不朽。

      我仍然在内部熊熊燃烧,虽然从外部看,我像一颗行星一般暗淡。我从这张床上爬起来跳舞,不是一次,而是上百次,上千次。每次我离开时,我都相信我在地形不明的地方跳了骷髅舞。

      也许我把我的物质太多地浪费在痛苦上;也许我有着疯狂的想法,认为我会成为人类的第一朵冶金之花;也许我渗透着这样的想法:我既是一只准猩猩,又是一位超神。在这张钢筋水泥床上,我记得一切,一切都像水晶一样清澈。绝没有任何动物,只有成千上万的人类,同时都在说话,对他们说出的每一句话,我都立即有一个回答,有时候他们的话还未说出口,我的回答已经有了。有大量杀戮,但是没有血。凶杀干得干净利索,而且总是在沉默中干的,但是,即使每个人都被杀死,也还是会有谈话,这谈话将既是错综复杂的,又很容易理解。因为是我创造了它!我了解它,这就是为什么它从来不使我发疯的原因。

      我进行只会在二十年以后举行的谈话,那时候我将遇到合适的人,让我们说,当合适的时间来到时,我将创造出那样一种人。

      所有这些谈话都是在像床垫一样附属于我的床的空地里进行的。有一次我给它起了个名字,这块地形不明的地方:我称之为乌比古奇,但是不知为什么,乌比古奇从来没有使我满意过,它太理智,太充满意义了。最好还是仍旧叫它“地形不明的地方”,这就是我打算要做的事情。人们认为空白就是一无所有,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空白是一种不和谐的满,这是灵魂在其中进行勘察的拥挤的幽灵世界。我记得我小时候站在空地上,好像我是一个非常活泼的灵魂,赤条条地穿着一双鞋。我的身体被人偷走了,因为我并不特别需要它。那时候我可以有肉体而存在,也可以无肉体而存在。如果我杀死一只小鸟,把它放在火上烤了吃掉,这不是因为我饿,而是因为我要了解廷巴克图或火地岛。我不得不站在空地上,吃死鸟,为的是要创造一个愿望,向往我后来将单独居住的光明之国,向往怀旧的人们。我期待着这个地方的最终事物,但是我不幸受到欺骗。我在一种完全的死亡状态中,尽可能走得很远很远,然后遵循一种法则,我猜想一定是创造法则,我突然燃烧起来,开始无穷无尽的生活,就像一颗星光不会熄灭的星星。从这里开始了真正的吃人肉的远游,这对我意义如此重大:不再有死的土豆片从篝火中捡起,只有活的人肉,又鲜又嫩的人肉,像新鲜的血淋淋的肝脏一样的秘密,像在冰上保存的肿瘤一样的知心话。我学会了不等我的牺牲品死亡,在他还在同我谈活时就吃掉他。经常在我一顿饭没有吃完就走开去的时候,我发现这不过是一个老朋友减去一条胳膊或一条腿。我有时候把他留在那里站着——一个满是臭烘烘肠子的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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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M

      在这个城市里,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城市里,百老汇是哪儿也比不上的地方,我常常来来回回地走,注视着泛光灯照亮的火腿和其他美味。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鸟类。我独一无二地生活在动形词当中,这种词我只有在拉丁文中才理解。在我从《黑色的书》中读到她以前很久,我一直和希尔达同居,她是我梦中的巨大菜花。我们一起反对婚姻上有贵贱之分的弊病,反对一些有权威性的东西。我们居住在本能的躯壳中,为神经节的记忆所滋养。绝不是只有一个宇宙,而是有百万、亿万个宇宙,把它们全放在一起,不过针头大校这是在心灵的荒野中带植物性质的睡眠。单单是过去,就包含了永恒。在我梦中的动植物群当中,我会听到长途电话响。面目丑陋的人,癫痫病患者,把电文摞在我桌上。汉斯·卡斯托普有时候会打电话来,我们一起犯一些无辜的罪。或者,如果这是一个晴朗而寒冷的日子,我会骑上我那来自波希米亚地区克姆尼茨的普列斯托牌自行车,在室内赛车场跑上一圈。最好的是那骷髅舞。我将首先在水池那边把我的所有部位都洗了,换好衬衣,刮胡子,扑粉,梳头,穿上我的舞鞋。感到里里外外异常轻松,我会在人群里钻进钻出一会儿,来获得合适的人类节奏、肉体的重量和本体,然后我就径直朝舞池走去,抓住一大块令人眼花缭乱的肉,开始进行秋天般的快速旋转。这就像我有一天夜里走进多毛的希腊人的家里,猛然撞到她身上。她似乎是深蓝色的,却又像白垩一样白,她是永恒的。

      不是只有来往的流动,而是有无尽的急流,刺激情欲的体内动荡。她像水银一般,同时有着令人愉快的体重。她有埋在熔岩之中的农牧之神的那种大理石般的凝视。我想,从外围漫游回来的时间已经到来。我朝中心动了一下,却发现我脚下的地面在移动。大地迅速地在我不知所措的脚下滑动。我再次离开大地的束缚,看哪,我手里尽是流星花。我伸出熊熊燃烧的双手去抓她,但她却比沙子还要容易流失。我想起我最喜欢的梦魇,但她不像使我盗汗、使我语无伦次的任何东西。我在狂乱中开始像马一样腾跃、嘶叫。我买来青蛙,使它们同癞蛤蟆相配。我想到最容易做的事情,这就是死,但是我什么也没做。我站着,四肢僵化起来。这是如此神奇,如此有疗效,如此特别实用,以致我大笑起来,震动了五脏六腑,就像一只疯狂发情的鬣狗。也许我会变成一块罗塞达碑!我只是站着等待。春天来了,秋天来了,然后冬天来了。我自动更新了我的保险契约。我吃草,吃落叶树的树根。我连着好几天坐着看同一部电影,我时常刷牙。

      如果你用自动武器朝我开枪,子弹就会掠过,在墙上跳飞,发出一种奇怪的塔塔声。有一次在一条黑暗的街上,我被暴徒****,感到有一把刀刺穿了我。我感觉就好像沐浴在针尖中。说来奇怪,刀子没有在我皮肤上留下任何窟窿。这种体验是如此新奇,以致我回到家,把刀子插入我身体的所有部位。更多的针尖裕我坐下,拔出所有的刀子,我又惊奇地发现,没有血的痕迹,没有窟窿,没有痛苦。我正要咬我胳膊的时候,电话铃响了。这是长途电话。我从来不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因为没有人到电话跟前去,然而,骷髅舞……生活在橱窗边飘过,我躺在那里,就像一只泛光灯照亮的火腿,等着斧子落下来。事实上,没有什么东西好怕,因为一切都整整齐齐地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包在玻璃纸里面。突然,城市里所有的灯光全熄灭了,汽笛发出警报。城市被裹在毒气中,炸弹正在爆炸,残缺的尸体在空中乱飞。到处都有电,有血、碎片和高音喇叭。空中的人充满快乐;那些底下的人在尖声吼叫。当毒气和火焰吞掉了所有的肉体以后,骷髅舞开始了。我从现在已经黑洞洞的橱窗往外看。这比罗马之劫还要好一点儿,因为还有更多的东西可以摧毁。

      我很想知道,为什么骷髅跳舞跳得这样销魂?这是世界的末日吗?这就是人们这样经常预示要来临的死亡之舞吗?看到上百万具骷髅在雪中跳舞,而城市却在坍倒,这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还会有任何东西再长出来吗?婴儿还会从子宫里生出来吗?还会有食品和酒吗?无疑,有空中人,他们会下来掠夺,但是还有霍乱和痢疾,天上那些胜利者会像其余的人一样死亡。我有可靠的感觉,我将是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在一切都过去之后,我将从橱窗里出来,镇定自若地走在废墟中间。我自己将拥有整个地球。

      长途电话!它要告诉我,我不是全然孤单的。那么毁灭还没有完成?这是令人沮丧的。人甚至不能够摧毁自己;他只能摧毁别人。我感到厌恶。多么恶毒的残废人!多么残酷的欺骗!

      所以,周围还有更多的人类,他们将收拾残局,重新开始。上帝会再次下凡,承担罪责。他们将演奏音乐,建造石头建筑物,把一切都写到书里。呸!多么盲目的固执,多么笨拙的野心!

      我又躺在床上了。古希腊世界,性交的黎明——海迈!总是在同一水平上的海迈·劳布舍尔,向下望着河那边的大街。婚筵停了一会儿,蛤肉油煎饼被端上来。请你挪过来一点儿,就一点点,他说。对,就这样,行!我听到青蛙在我窗户外边的沼泽地里呱呱地叫着。靠死人的营养滋养的墓地大青蛙。它们都堆在一起性交;它们带着性的欢乐呱呱地叫。

      我现在明白海迈是怎样被怀上,怎样生出来的。牛蛙海迈!

      他母亲在那一堆青蛙底下,海迈那时只是一个胚胎,藏在她的液囊里。那是在性交的早期年代,那时候没有昆斯伯里侯爵规则来妨碍行动。只有操和被操一一争先恐后。自古希腊人以来便一直如此——在泥里瞎操,然后很快地下仔,然后死亡。人们在不同层次上操,但总是在沼泽地里,而生下来的小仔总是注定有相同的结局。房屋会倒塌,床却坚如磐石:天地间的性的圣坛。

      我用梦幻玷污了床。直挺挺地躺在钢筋混凝土床上,我的灵魂出窍,在小小的空中滑车上到处漫游,就像百货公司里用来找钱的那种玩艺儿。我作了思想上的改变和远游;我是一个大脑之乡的流浪汉。我对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因为一切都是用水晶做成;在每一个出口都用大写字母写着ANNIHILA-TION(消灭)。对被消灭感到的恐惧使我凝固;身体本身变成了一块钢筋混凝土。它由一次最得体的永久性勃起所装饰。某些秘密祭礼虔诚信徒热切向往的真空状态,我已经达到。我不存在了。我甚至不是一种个人的勃起。

      大约就在这时候,我用萨姆森·拉卡瓦纳的假名,开始了我的破坏。我的犯罪本能占了上风。我至今只是一个游魂,一个外邦人,而现在我成了一个凭附肉体的鬼。我取了这个自己喜欢的名字,只需按本能行事。例如,在香港,我登记为书商。

      我带着一只装满墨哥西币的皮钱包,虔诚地造访所有那些需要进一步教育的中国人。在旅馆里,我打电话召唤女郎,就像你打电话要威士忌加苏打水一样。早晨我研究藏文,为的是准备去拉萨旅行。我已经说意第绪语说得很流利,还有希伯来语。我能同时数两行数字。骗中国人太容易了,于是我厌恶地回到马尼拉。在那里我照料一位利柯先生,我教他卖书不交管理费的艺术。所有利润都来自海上运费,但是只要这样维持下去,就足以保证我过奢侈生活了。

      呼吸已经成了像呼吸作用一样的一种把戏。事物不仅是二元的,而且是多元的。我已经成了一只由反映空白的镜子组成的笼子。但是空白一旦真正被断定,我就无拘无束了,所谓创作,只是一种填补窟窿的工作。滑车便利地带着我从这里来到那里,在大真空的每一边口袋里,我都扔进去一吨诗歌,去消灭关于消灭的念头。我前面有无垠的远景。我开始生活在远景中,像在巨大望远镜镜头上看到的一个微小的斑点。没有可以休息的夜晚。这是照在无生命行星的干旱表面上的永恒星光。不时可以看到像大理石一样黑黝黝的一个湖,我在其中看到自己走在光辉的星光中。星星悬挂得如此之低,如此令人眼花缭乱,好像宇宙正要诞生。使这种印象更强烈的,是我独自一人;不仅没有动物,没有树木,没有其他生物,甚至也没有一片草叶,没有一根枯草根。在那紫色的炽光中连一点儿影子也没有,运动本身好像也不存在了。这就像纯意识的光焰,思想变成了上帝,而上帝,据我所知,第一次脸刮得光光的。我也脸刮得光光的,没有缺点,连一根毛须根都不剩。我看见自己的形象在大理石般黑黝黝的湖中,由星星装点着。星星,星星……像一拳击在鼻梁正中,一切记忆全迅速消失了。我是萨姆森,我是拉卡瓦纳,我像一个在全意识的狂喜中的人一样奄奄待毙。现在我在这里,坐在我的小独木舟里在河上顺流而下。你想让我做的任何事情,我都会为你去做——免费。这就是做爱乡,这里没有动物,没有树木,没有星星,没有问题。这里精子占最高统治地位。没有任何事情是事先决定的,未来绝对是不确定的,过去不存在。每出生一百万人,999,999人注定要死亡,绝不再生,但是使一个家运转起来的那一个人却有把握拥有永恒的生命。生命被挤入一颗种子,这就是一颗灵魂。一切都有灵魂,包括矿物、植物、湖泊,山峦、岩石;一切都有感觉能力,甚至在意识的最低阶段。

      一旦理解了这个事实,就不可能再有绝望。在梯阶的最下部,在精子那里,有着和在顶部、在上帝那里同样的极乐状态。

      上帝是走向全意识的所有精子的总和。在底部和顶部之间,没有停顿,没有中途站。在山里的某个地方发源的河流,一直奔流到大海。在这条通向上帝的河上,独本舟像无畏战舰一样有用。从一开始起,就是一路回家。

      顺河流而下……像钩虫一样缓慢地,但是小得足以通过每一个弯道,而且像鳝鱼一样滑。你叫什么名字?某个人喊道。我的名字?嘿,就叫我上帝——胚胎上帝;我继续航行。有人想要我给买顶帽子,你戴多大号的?低能儿!他喊道。多大号?嘿,X号!(为什么他们总对我喊叫?我不会是聋了吧?)帽子在另一个大瀑布的地方丢失了。丢失就丢失了吧——那帽子。上帝需要一顶帽子吗?上帝只需要成为上帝,越来越上帝。所有这一切航行,所有这些隐藏的危险,消逝的时间、风景,风景衬托下的人,亿万叫作人的东西,像芥末籽一般。甚至在胚胎中,上帝也没有记忆。意识的背景由无限细小的神经节构成,一层毛发,像羊毛一样柔软。山羊孤零零站在喜马拉雅山中间;他不问他是如何到达顶峰的。他静静地在美丽的假相中间吃草;时间一到,他就下来。他把嘴挨近地面,搜寻山峰提供的稀少营养。在这种奇怪的、山羊形状的胚胎状态中,公山羊上帝在山峰当中的极乐世界里感觉迟钝地反刍。高高的山顶滋养了分离的萌芽,有一天会使他完全疏远人的灵魂,使他成为一位永远独自隐居在不可想象的真空中的父亲,孤寂,如岩石一般,但是首先来了门不当、户不对结合的弊病,现在我们必须来谈谈这些弊箔…。

      有一种无可救药的悲惨状态——因为它的起源迷失在朦胧之中。例如,布鲁明代尔公司能造成这种状态。所有百货公司都是疾病与一无所有的象征,但布鲁明代尔公司是我特殊的疾病,是我不可治愈的莫名病痛。在布鲁明代尔公司的混乱中有一种秩序,但是我认为这种秩序是绝对的发疯;如果我把根针放在显微镜下面,那么这就是我会在针头上发现的秩序。这是偶然孕育的一系列偶然事件的秩序。这种秩序尤其有一种气味——这就是布鲁明代尔公司的气味,它使我心中充满恐惧。在布鲁明代尔公司,我完全垮了:我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一大堆乱七八糟、不可收拾的内脏,骨头,软骨。有一种味道,不是腐败的味道,而是门不当、户不对结合的味道。人类,这位不幸的炼金术士,以上百万的形式,把毫无共同之处的物质焊接到一起。因为在他的心思中,有一只肿瘤,正在贪得无厌地一点点吃掉他;小独木舟正在极乐中载他顺流而下,为的是要建造一条更大、更安全的船,上面可以为每一个人留下地方,而他却离开了独木舟。他辛辛苦苦,走得这么远,以致都忘记了他为什么要离开小独木舟。大平底船上装满了小摆饰,船变成了一座静止的大楼,建在地铁的上面,里面弥漫着油毡的味道。

      把隐藏在布鲁明代尔公司有间隙的混合物中的所有意义收集到一块儿,放到针头上,那你就是放下了一个巨大星座在其中运行而没有丝毫碰撞危险的宇宙。正是这显微镜底下的混乱,导致我的门不当、户不对结合的毛病在街上,我开始随意把马刺伤,或者在这里那里提起衣服下摆,寻找一只信箱,或者把邮票贴在嘴上、眼睛上、窟窿眼儿上。要不我突然决定爬上一座高楼,像一只苍蝇,一旦爬到屋顶,我就用真的翅膀飞起来,我飞啊飞,一眨眼工夫飞过成威豪肯、霍博肯、哈肯萨克、卡纳西、贝尔根海滨这类城镇。一旦你真正生有一只鸟鼻子,飞行就是世上最容易的事;诀窍是,要以轻飘的身子飞行,把你那一堆骨头、内脏、血液、软骨留在布鲁明代尔公司;只以你永远不变的自我飞行,这自我,如果你停下片刻来思考的话,总是配备着翅膀。这样的大白天飞行,比每一个人一味爱好的普通夜间飞行有优势。你可以不时停下来,像踩刹车一样迅速果断;不难找到你的另一个自我,因为你一停下,你就是你的另一个自我,也就是说,所谓整个自我。只不过,布鲁明代尔经验将证明,这大吹大擂的整个自我很容易土崩瓦解。因为某种奇怪的理由,油毡的味道总会使我土崩瓦解,倒在地上。这是所有在我身上粘在一起的不自然事物的味道,也就是说,这些事物是消极地装配在一起的。

      只是在第三顿饭以后,祖先的假联姻传下的新婚礼物才开始一个一个地散落,真正的自我之石,快乐之石,从灵魂的污泥中挺然而出。随夜幕降临,针头的宇宙开始扩展。它从无限小的核子,以矿物或星团形成的方式,有机地扩展。它吃掉周围的混乱,就像耗子打洞,钻进干酪一般。一切混乱都可以集中在一个针头上,但是一开始极小极小的自我,可以从空间的任何一点,逐步发展成一个宇宙。这不是书本谈论的自我,而是千年来出租给有名有姓生座年月的人的永恒自我,始于蛆虫终于蛆虫的自我,这就是在被称作世界的干酪中的蛆虫。正像最轻的一阵微风可以吹动一大片森林,由于来自内心的难以理解的冲动,岩石般的自我会开始长大,在这种成长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压倒它。这就像杰克·弗洛斯特在工作,整个世界就是一块窗玻璃。没有一点儿辛劳,没有声音,没有斗争,没有休息;自我的成长无情地、无悔地、不懈地进行着。菜单上只有两项:自我与非自我,还有一种与之相抵偿的永恒。在这与时间空间无关的永恒中,有一些诸如暖流到来之类的插曲。自我的形式瓦解了,但是自我像气候一样继续存在。在夜间,飘忽不定的自我采取了最易变的形式;错误从舷窗渗入,漫游者的门被拉开了门栓。身上留着的这扇门,如果向世界敞开,那它就通向消灭。这是每一个寓言中魔法师从中走出来的门;没有人读到过他是从同一扇门回家的。如果朝里开,就有无数的门,都像是活板门:看不见地平线,没有两点间的直线,没有河流,没有地图,没有门票。每一张床都只为夜间歇一下脚而用,无论是歇五分钟还是歇一万年。门上没有门把,它们已永远磨损掉了。最重要的是注意——看不到的尽头。也就是说,所有这些夜间的歇脚都像对一个神话的失败勘察。人们可以摸索,测定方位,观察转瞬即逝的现象;人们甚至可以无拘无束,但是扎不了根。正当一个人开始感到“已被确立”的时候,整个地面坍陷,脚下的土地浮动,星座从它们的支撑物上被摇落下来,整个已知的宇宙,包括不朽的自我,开始默默地、不祥地向一个未知的、看不见的目的地移动,颤抖着,然而宁静而漠不关心。所有的门似乎都同时打开;压力如此之大,以致发生了内爆,猛地一下子,骨骼炸得粉碎。但丁在地狱中经历的一定就是某种这样的巨大崩溃;他触到的不是底部,而是一种核心,一种绝对的中心,时间本身就从这儿算起。在这里,神的喜剧开始了。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说明,大约十二或十四年以前,在走过阿马里洛舞厅旋转门的时候,伟大的事件发生了。做爱乡,一个时间而不是空间的王国:我想起来的这个插曲,对我来说就等于是但丁详细描述的炼狱。当我把手放在旋转门的铜把上,准备离开阿马里洛舞厅的时候,我原先曾经是和将要是的一切都崩溃了。我绝无虚言;我在时间中诞生,现在时间消逝了,被一股更强大的潮流所携走。就像我原先被从子宫里挤出来一样,现在我被撇到某种无时间的矢量中,成长过程在这里被搁置起来。我进入了效果世界。没有恐惧,只有厄运感。我的脊柱错了位:我面对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新世界的尾骨。骨胳一下子炸得粉碎,留下永恒的自我像一只压扁的虱子一样无用。

      如果我不从这一点开始的话,那么这是因为没有开始。如果我不马上飞到光明天地的话,那是因为翅膀完全无用。这是零点,月亮处于最低点……为什么我会想起马克西·施纳第格,我不知道,除非是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那天夜里我坐下来第一次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甚至比我的初恋还重要。

      这是第一次对我来说有意义的有意识行为,是深思熟虑的;它改变了世界的整个面貌。在一口气读了许多页以后抬头看钟时,是否钟真的停了,我已记不清了。但是世界突然停顿了片刻,这我知道。这是我第一次瞥见一个人的灵魂,或者我应该干脆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将灵魂披露给我的第一个人?也许在这之前,我不知不觉地有点儿古怪,但是自从我沉浸到陀思妥耶夫斯基作品中去那一刻起,我的古怪便是确定无疑的,不可挽回的,又是心满意足的。普通的、清醒的日常世界对我来说不复存在。我曾有过的任何写作抱负或愿望也被打消——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就像在壕沟中,在炮火下呆了太长久的那些人一样。普通的人类痛苦,普通的人类妒忌,普通的人类抱负——对我来说,狗屁不如。

      当我想起我同马克西及他妹妹丽塔的关系时,我非常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状况。那时候,我和马克西都对体育感兴趣。我们常常一块儿去游泳,我们游了许多许多,这我记得很清楚。我们经常整天整夜在海滩上度过。马克西的妹妹,我原先只见过一两次;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提起她的名字,马克西就会相当发狂似地谈论起别的事情来。这使我很生气,因为我同马克西在一起实在已经烦死了,只是因为他很乐意借钱给我,并替我买我需要的东西,我才容忍他。每次我们出发去海滩,我都暗暗希望他妹妹会意外地出现。但是没有,他总是设法把她留在我够不着的地方。嘿,有一天我们在更衣处换衣服,他给我看他的精囊有多紧,我突然对他说——“听着,马克西,你的两个蛋没问题,高级,一流,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可丽塔究竟一直在哪里?你为什么不在哪天把她带来,让我好好看一看她那眼儿……是的,眼儿,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马克西是一个来自敖德萨的犹太人,以前从未听说过“眼儿”这个词。听到我的话,他深为震惊,而同时又为这个新词所吸引。他带几分茫然地对我说——“天啊,亨利,你不应该对我说那样一件东西!”“为什么不呢?”我回答。“她有一个窟窿眼儿,你的妹妹,不是吗?”我正要再说些别的话,他却可怕地大笑起来。这暂时缓和了局势,但马克西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念头。这使他整天烦恼,虽然他从来没有再提到我们的谈话。没有,那天他十分沉默。他能够想到的唯一报复形式,是敦促我远远游出安全区域,希望把我搞得精疲力竭,让我淹死。我清楚地看透了他的心思,因而我以十倍的力量拼命,我要是就因为他妹妹像所有其他女人一样有只窟窿眼儿,就让自己淹死,才他妈的怪哩。

      此事发生在远罗卡威。在我们穿好衣服,吃了一顿饭之后,我突然决定,我要一个人呆着,因此,非常突然,我在街角同他握了手,说再见。嘿,我一个人了!几乎马上我就感到在世界上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在极端痛苦中才会感到如此孤单。我想,是在我剔牙齿的时候,这股孤寂浪潮像龙卷风一样袭击了我。我站在街角,全身摸了几下,看看我有没有被什么东西击中。这是难以解释的,同时又十分奇妙,十分令人振奋,可以说,就像一种双重补药。我说我在远罗卡威,我的意思是说,我正站在大地的尽头,在一个叫作“桑索斯”的地方,如果真有这样一个地方的话。无疑,应该有这样一个词来表达一个根本没有的地方。如果丽塔来的话,我想我也不会认识她。我已经成了一个绝对的陌生人,站在我自己的人们中间。我觉得他们,我的人们,看上去疯了,他们的脸刚被太阳晒得黝黑,他们穿着法兰绒裤子和边上绣有花样的袜子。他们像我一样,一直在游泳,因为这是一种健康愉快的娱乐,现在,他们也像我一样,晒够了太阳,吃饱了肚子,还因疲劳而有一点点笨重。直到这种孤寂袭击我以前,我也有一点儿疲劳,但是,正当我站在那里同世界完全隔绝的时候,我突然惊醒了。我像触了电一般,一动也不敢动,害怕我会像一头野牛一样冲锋,或者开始爬一幢大楼的墙,再不就跳舞和尖叫。我忽然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真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兄弟;也许我是全美洲唯一懂得他写这些书的意义的人。不仅如此,我还感到,我有一天会亲自写的所有的书正在我心中萌芽:它们正像成熟的昆虫卵袋一样在里面绽开。由于直到此时此刻我什么也没写过,只写过长得可怕的信,谈论一切存在的东西和一切不存在的东西,所以我很难理解,我应该开始。应该写下第一个词,第一个真正的词,这个时刻必须到来。而现在就是这个时刻。这就是我逐渐认识到的东西。

      刚才我用了“桑索斯”一词。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桑索斯,我真的一点儿也不关心,但是世界上必须有一个地方,也许在希腊群岛,你在那里会来到已知世界的尽头,你是彻底孤单的,但你没有因此被吓倒,你很高兴,因为在这正在消逝的地方,你可以感觉到古老祖先的世界,它永远年轻,崭新,富饶。你站在那里,无论这地方在哪里,都像一只新孵出来的小鸡站在蛋壳旁。这个地方就是桑索斯,或者,在我的情况中,就是远罗卡威。

      我在那里!天黑了,起风了,街上冷冷清清。最后下起了倾盆大雨。天哪,我遭殃了。当雨落下来的时候,我正凝视天空,雨点僻僻啪啪打在我脸上,我突然快活地大吼起来。我笑了又笑,笑了又笑,就像一个疯子。我也不知道我在笑什么。我什么也不想,只是极为高兴,只是因为发现自己绝对孤单而快活得发疯。如果当时当地,有一只水淋淋的漂亮眼儿放在大盘子上递给我,如果世界上所有的眼儿都拿来给我,让我作出选择,我也不会为此所动的。我拥有任何一个眼儿都不可能给我的东西。大约就在那个时候,我浑身湿透,但仍然兴高采烈,我想起了世界上最不相干的东西——车费!天哪,马克西这个杂种一分钱没给我留下就走掉了。我在那里同我那含苞欲放的美好古代世界在一起,牛仔裤袋里一分钱也没有。小陀思妥耶夫斯基先生现在只好开始到处走来走去,盯着看友好的脸和不友好的脸,看看自己是否能想办法搞到一角钱。他从远罗卡威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但是似乎没有人想到要在雨中递给他几个车票钱。我一边乞讨着,笨重而呆滞地走来走去,一边开始想起橱窗装饰师马克西,想起我第一次发现他的时候,他如何站在橱窗里,给一个人体模型穿衣服。几分钟以后,又从那儿想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然后世界突然停顿,再然后,他妹妹丽塔温暖的、天鹅绒般柔软光滑的肉体,就像在夜间开放的一朵大玫瑰。

      这事相当奇怪……我想起丽塔,想起她那秘密的、非同一般的眼儿之后几分钟,我已坐在开往纽约的火车上了,我打了个盹儿,胯下没精打采地硬起来,妙哉!更奇怪的是,当我下了火车,从火车站走出去一两个街区的时候,我在拐角碰到的竟是丽塔本人。好像她得到心灵感应的消息,知道我脑子里想的事情似的,她也很兴奋。很快我们就肩并肩地坐在一家杂碎店的火车座里,举止就像一对发情的野兔。在舞池里我们几乎一动不动。我们被紧紧挤在一起,就这样呆着,任凭他们在我们周围推啊操的。我本可以把她带回我家里的,因为我当时一个人,但是不,我有一个想法,要把她送回到她自己家里,让她站在门厅里,就在马克西的鼻子底下操她。我真的这样做了。

      在玩的当中,我又想起橱窗里的人体模型,想起我下午说出“眼儿”那词时他大笑的样子。我正要放声大笑的时候,我感到她来了高潮,一种你在犹太窟窿眼儿里常遇到的长时间高潮。我把手放到她的屁股底下,指尖就好像摸着衣服的衬里一样光滑柔软;当她开始颤抖时,我把她从地面上举起来,看她歇斯底里发作的样子,我以为她会完全发疯哩。她在空中一定有了四五次那样的高潮,然后我把她放到地上,让她躺倒在门厅里。她的帽子滚到一个角落里,包包也挤开了,几个硬币捧出来。我特别提到这些,是因为在我把那玩艺儿彻底交给她以前,我脑子里还想着装几个硬币,好做回家的车费。总之,我在更衣处对马克西说了我想要看一看他妹妹的眼儿,现在不过过了几个小时,它就正好对着我。就是她以前被操过的话,也是操得不得当,这是肯定的。我自己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躺在门厅地板上那样,处于一种十分冷静而泰然自若的符合科学规律的心境中,就在马克西的鼻子底下,浇灌着她妹妹丽塔那秘密的、神圣的、非同一般的眼儿。我本可以无限期地抑制着不打炮——难以相信我有多么超然,然而又彻底意识到她的每一个颤抖和震遥但是有人必须因为让我在雨中走来走去乞讨一角钱而付出代价;有人必须为我心中所有那些未写之书的萌芽所产生的狂喜付出代价;有人必须证实这只秘密的、隐而不露的窟窿眼儿的真实性。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月以来,这只窟窿眼儿一直困扰着我。

      谁能比我更有资格呢?我在高潮之间想得这么厉害,这么迅速,以致我决定把事情结束掉,就让她翻转身子。她开始有点儿畏缩不前,但是随之差点儿发起疯来。她急促而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我真的随之兴奋起来,我就感觉来了,从脊柱顶上传出的长时间令人极度痛苦的喷射,以致我感到好像有什么东西垮了。我们两个人都精疲力竭地倒下,像狗一样喘气,然而,同时,我心里还记者在周围摸几个硬币。这并不必要,因为她已经借给我几个美元,但我要补上我在远罗卡威缺少的车费。甚至到那时候,天哪,事情还没有完。不久我就感到她在摸来摸去,我眼冒金星。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她的脚缠着我的脖子,然后我又爬到她身上,她像鳝鱼一样缠住我蠕动,真是快要了我的命。然后她又来了,一次长时间令人极度痛苦的高潮,嘴里呜呜咽咽,说着急促而含糊不清的话,令人产生幻觉。最后我不得不,让她停止。什么样的一个眼儿啊!我原先只不过要求看它一眼的!

      马克西谈论敖德萨,使我想起我小时候失去的东西。虽然我对敖德萨从未有过一幅清晰的画面,但它的气味就像布鲁克林的那个小地段一样,它对我意义如此之大,可我却很早就不得不离开它。每次我看到一幅不用透视法的意大利油画,我就十分确定地感觉到它;例如,如果这是一幅关于送葬行列的画,那么这就正是我小时候知道的那种经验,一种有强烈直接性的经验。如果这是一幅关于大街的画,那么,坐在窗户里边的女人就正坐在街上,而不是在街的上方,或离开了这条街。发生的每一件事都立即被每一个人知道,就像在原始社会的人当中那样。人们感到即将发生凶杀,偶然性支配一切。

      就像在意大利原始绘画中缺乏这种透视法一样,我小时候不得不离开的那个老地段中,也只有平面,一切都在这些平面中发生,通过这些平面,一切都好像是由渗透作用一层一层传递过去。边界都是明明白白界定的,但却不能通行。我当时还是小男孩,住在靠近南北交界的地方。我就在北边一点点的地方,和一条叫作北第二街的大道只有几步之遥。它对我来说就是南北之间的真正界线。实际上的界线是格兰德街,它通往百老汇渡口,但是这条街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只是它已经开始住满了犹太人。不,北第二条街是一条神秘的街,是两个世界的边界。所以,我生活在两条界线之间,一条真正的界线,一条想象的界线——我整个一生中都是这样生活。在格兰德街和北第二街之间有一条小街,叫菲尔莫尔街,只有一个街区长。这条小街在我们住的那幢我父亲拥有的房子斜对面。这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迷人的街。对于一个男孩、一个情人、一个疯子、一个酒鬼、一个骗子、一个色狼、一个恶棍、一个大文学家、一个音乐家、一个诗人、一个裁缝、一个鞋匠、一个政治家来说,它都是一条理想的街。实际上,这就是它本来模样的那种街,包含着人类的各种代表,每一个人对他自己来说都是一个世界,都和谐地又不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但是都在一起.一种紧密的组合,一种高密度的人类孢子,如果这条街本身不崩溃,它就崩溃不了。

      至少,它似乎就是这个样子。威廉斯堡桥一开通,随之而来的就是来自纽约戴朗西街的犹太人的侵入。这造成了我们那个小世界,那条叫作菲尔莫尔的小街的瓦解,那条街本身就像它的名称一样,是一条有价值、有尊严、有光明、有惊喜的街,然而,犹太人来了,他们像飞蛾一样,开始吃我们生活的组织结构,直到一无所剩,到处都是他们带来的那种飞蛾般的存在。

      很快这街就散发出难闻的味道,真正的人都搬走了,房屋破破烂烂起来,甚至门前的台阶也像涂料一样不见了。很快,这条街看上去就像一只脏嘴,所有突出的牙齿全不见了,只有这里那里裂着的漆黑的丑陋残根,嘴唇的腐烂,腭也不见了。很快,沟里的垃圾有齐膝深,安全出口堆满了鼓鼓囊囊的被褥,满是蟑螂和血迹。很快,犹太清洁食品的招牌就出现在商店的橱窗上,到处都是家禽、大马哈鱼、酸菜、大面包。很快,建筑物之间的每一个通道上、台阶上、小院里、商店门前,到处都是婴儿车。随着这些变化,英语也消失了,人们听到的只有意第绪语,只有这种啪啪啪、嘶嘶嘶、扼住脖子出不来声的语言,在这种语言里,上帝和烂蔬菜的发音差不多,意思差不多。

      我们属于犹太人入侵以后最早搬走的家庭之列。一年里我回老地段两三次,过生日、圣诞节或感恩节。每次回去,我都发现少了一点儿我喜欢和珍爱的东西。这就像一场恶梦,越来越糟糕。我的亲戚们仍然住在里面的房子像是行将成为废墟的旧要塞;他们被困在要塞的侧翼之一里面,维持一种孤岛的生活,他们自己的样子开始变得驯顺、惊恐、卑微,他们甚至开始在他们的犹太人邻居中作出区分,从中找出一些相当人道、相当正派、清洁、仁慈、富有同情心、大慈大悲等等等等的人。对我来说,这是令人极其伤心的。我恨不得拿起机关枪,把整个地段的人统统扫倒,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

      大约就在犹太人侵入的前后,当局决定把北第二街的名字更改为都市大道。这条大道曾经是非犹太人去公墓的路,现在成了一条所谓的交通动脉,成了两个犹太人区之间的纽带。在纽约那一边,河边地区由于摩天大楼的建造,正被迅速改造。在我们布鲁克林这一边,仓库林立,通往各座新桥梁的引桥造就了许多购物区、公共厕所、台球房、文具店、冰淇淋馆、餐馆、服装店、当铺,等等。总之,一切都成为大都市的,这个词在这里意味着可憎恶的东西。

      我们住在旧地段一天,就一天不提都市大道:尽管官方改变了名称,我们还总是说北第二街。也许是在八九年以后,当我在一个冬日里,站在街角,面对河流,第一次注意到大都会人寿保险大厦的高高塔楼时,我才明白,北第二街不再存在了。

      我的世界的想象中的边界改变了。我的轻骑兵现在远远走过了公墓,远远走过了那几条河,远远走过了纽约市或纽约州,走出了整个美国。在加利福尼亚洛马角,我放眼远望海阔天空的太平洋,我在那里感到有某种东西,使我的脸永远扭歪着朝向另一个方向。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和我的老朋友斯坦利回到旧地段。斯坦利刚离开军队。我们伤感地、若有所思地走过一条条街道。一个欧洲人几乎不可能知道这种感觉是什么样的。甚至在一个城市现代化以后,在欧洲的情况是,它总还留有旧城的痕迹。在美国,虽然也有痕迹,但是这些痕迹被抹去,被从意识中消灭掉,受到新城市的践踏、淹没和废弃。新城市一天一天成为一只飞蛾,吃掉生活的组织结构,最终什么也留不下,只留下一个大窟窿。我和斯坦利,我们从这个可怕的窟窿里走过。

      就是一场战争也不会带来这种荒芜与破坏。通过战争,一个城市可以被夷为平地,所有的人口全部被消灭,但是重新出现的一切会跟以前很相像。死亡是起肥沃作用的,对土地对精神都一样。在美国,破坏就是彻底消灭。没有再生,只有癌一样的生长物,新的有毒组织一层复一层,每一层都比原先那层更丑。

      我们正走过这巨大的窟窿。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清澈,凛冽,闪闪发光,当我们从南面朝边界线走去时,我们向所有那些旧的遗迹或曾经有过的东西,有过我们自己的东西的地点致敬。当我们走近北第二街,在菲尔莫尔街和北第二街之间——只隔几码之遥,然而却是地球上这样一个富裕、完美的地区——的时候,我停在奥梅利欧太太的棚屋前面,抬头望着那座我在那里懂得了真正拥有一种存在是什么样子的房子。现在一切都缩小到微缩型大小,包括边界线那边的那个世界,那个对我来说如此神秘,宏大得如此可怕,如此明确界定的世界。出神地站在那里,我突然想起一个我过去一再做、现在仍时常做的梦,我希望终生都做这个梦。这是关于越过边界线的梦。就像在所有的梦中一样,值得注意的东西是现实的逼真性,是人在现实中的这个事实,而不是做梦。越过边界线,我是一个陌生人,绝对孤单,甚至语言也改变了。实际上,我始终被视为陌生人,外国人。我手上有无限的时间,我绝对满足于满街闲逛。街只有一条,我必须说——是我住过的那条街的延续。我最终来到火车调车场上面的一座铁桥上。我到达桥上的时候,总是黄昏,虽然这儿离边界线只有很短的距离。我从这里往下看网状的铁轨、货运站、煤水车、存车棚,当我往下注视这一大堆奇怪的运动体的时候,一个变形过程发生了,就像在梦中一般。看到变形和毁形,我意识到这就是我经常梦到的那个古老的梦。我有一种疯狂的恐惧,怕我会醒过来,我的确知道,我不久就将醒过来,就在我准备从巨大的开放空间走进那座拥有我最珍视事物的房子里去的那一刻。正当我要走向这座房子的时候,我站立的那块地方周围变得模糊起来,它开始瓦解、消失。空间像席卷一般朝我滚滚而来,将我吞噬,当然,同时也吞噬了那座我从未成功跨入的房子。

      从这里,从这我所知道的最令人愉快的梦,到一本叫作《创造进化论》的书的核心内容,绝对没有过渡阶段。我来到亨利·柏格森写的这本书当中,就像梦见边界线那边的那个世界一样自然。在这本书中,我再一次十分孤单,再一次成为一个外国人,再一次成为一个站在铁桥上观察里里外外独特变形的年龄不明的人。如果这本书没有正好地这个时候落到我手里,我也许会发疯的。它到来的时刻,正好另一个大世界正在我手上崩溃。如果我从来没有理解这本书里写的一样事情,如果我只记住了一个词:创造,那便足矣!这个词是我的法宝。用它我能够公然反对整个世界,尤其是我的朋友们。

      有时候,人们必须同自己的朋友决裂,为的是理解友谊的意义。这样说似乎很荒唐,但是这本书的发现等于是一件武器的发现,一件工具的发现,我可以用来甩掉我周围所有那些不再对我有意义的朋友。这本书成为我的朋友,因为它教导我,我不需要朋友。它给我勇气,让我独一无二;它使我能够欣赏孤独。我从来没有理解这本书;有时候我认为我正要理解,但是我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不理解,对我来说更为重要。我手里有了这本书,大声向我朋友们朗读,向他们提问,向他们解释,这使我清楚地理解到,我没有朋友。我在世界上是孤独的。因为我和我的朋友们都不理解话的意思,所以有一件事变得很清楚,这就是有着不理解的方法,一个个人的不理解和另一个个人的不理解之间的差别创造了一个有着坚实土地的世界,比理解的差别更为坚实。我从前以为自己理解的一切崩溃了,我落得一身清白。我的朋友们就不一样了,他们更为牢固地扎根于他们为自己挖掘的理解之沟中。他们舒适地在他们的理解之床上死去,成为有用的世界公民。我可怜他们,然而这种怜悯转瞬即逝。我一个一个抛弃他们,不感到丝毫遗憾。

      那么,这本书里究竟有什么东西能对我意义如此重大却又始终模糊不清呢?我回到创造这个词上。我确信,全部奥秘在于理解这个词的意义。我现在想起这本书,想起我探讨这本书的方法时,我就想到一个刚刚进入奥秘的人。伴随着进入任何奥秘而来的迷惑与再探究,是人们可能拥有的最奇妙的经验。人们终生绞尽脑汁吸收、归类、综合的一切,必须拆开,重新安排。心灵震颤的日子!当然,这种事情的进行,不是一天,而是几个星期,几个月。你在街上偶遇一个朋友,一个你几个星期没有见到的朋友,你感到他成了一个绝对的陌生人。你透露给他一点儿你的新立场新观点,如果他不赞同,你就放弃他——永远。这就像清理战场:所有那些残废了、在无望中痛苦挣扎的人,你用棍棒迅速来一下子,就统统打发了。你继续前进,走向新的战尝新的胜利或失败。但是你前进!当你前进时,世界带着可怕的精确性与你一起前进。你找出新的活动场地,新的人类样本,你耐心地教导他们,用新的象征装备他们。有时候你会选择你以前绝不会看一眼的那些人。如果他们对你的启示一无所知,那你就在你够得着的地方试一试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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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N

      正是以这种方式,我坐到父亲店铺的旧衣翻新室里,向在那里工作的犹太人大声朗读。我对他们读这部新圣经里的词句,保罗当初同门徒谈话时一定也是这种样子。当然,在我这里又增加了语言上的不便,这些可怜的犹太杂种不能读英语。我主要针对裁剪师本切克,他有犹太法学博士的头脑。打开书以后,我会随意挑出一段,以一种几乎就像洋泾浜英语一样粗糙的变调英语读给他们听。然后我会试图解释,选择他们熟悉的事物作为例子和比拟。我很感吃惊的是,他们理解得有多么好,我要说,他们比一个大学教授、一个文人,或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理解得好得多。当然,他们理解的东西最终同柏格森的书本身没有关系,但是这不就是这样一本书的目的吗?我对一本书意义的理解是,书本身从眼前消失,它被生嚼、消化,被结合到血肉系统中,而这血肉系统又反过来创造新的精神,给世界以新面貌。这是我们读本书时所分享的伟大圣餐宴,它的杰出部分是论混乱的那一章,它彻头彻尾地打动了我,赋予我这样一种惊人的秩序感,以致如果有一颗普星突然撞击地球,震垮了一切,把一切都翻个个儿,把一切里面的东西都翻到外面来,那我也能在一眨眼之间使自己适应新的秩序。就像对死亡一样,我对混乱也不再有任何恐惧或幻想。迷宫是我快乐的猎场,我往迷宫里钻得越深,我就越有方向。

      我下班后腋下夹着《创造进化论》,在布鲁克林桥上了高架铁路,开始了往公墓那边去的回家历程。有时候,我是在拥挤的街道上步行了好长一段以后,在犹太人的中心戴兰西街上车的。我在地下的地铁站上了高架铁路线,就像一条肠虫从肠子里经过。每次我加入到在站台上满处乱转的人群中去,我都知道我是那里最独一无二的个人。我就像另一个行星上的旁观者一样观看我周围发生的事情。我的语言,我的世界,在我胳膊底下。我是一项伟大秘密的卫士;如果我准备张开嘴谈话的时候,我就会堵塞交通。我必须说的东西,我一生的每一个夜晚在上下班路上抑制住未说出来的东西,是绝对的重磅炸弹。我还不准备扔我这颗炸弹。我沉思默想着,有说服力地一点儿一点儿准备好。再过五年,也许再过十年,我将彻底消灭这些敌人。如果火车在拐弯时猛地倾斜,我就对自己说,好!出轨吧,消灭他们!我从未想到,如果火车出轨,会危及我自己。我们像沙丁鱼一样挤在一起,压在我身上的热烘烘的肉转移了我的思想。我意识到有两条腿把我的腿夹在中间。我低下眼睛看坐在我面前的那个女孩,我直视她的眼睛,我把我的膝盖更往里挤向她的大腿根。她变得不安,在座位里烦躁起来,最后她转向旁边的女孩,抱怨我在骚扰她。周围的人们怀着敌意看我。我无动于衷地望着窗外,假装什么也没听见。即使我愿意,我也不可能移开我的腿。不过这女孩用猛推和蠕动,还是一点儿一点儿把她的腿挪开,不再同我的腿纠缠在一起。这时,我发现自己又同她身边的女孩处于同样的局面,就是她向她抱怨我的那个女孩。我几乎马上就感到一种同情的接触,然后,使我吃惊的是,我听到她对那一个女孩说,这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的,这其实不是那男人的错,而是把我们像羊一样塞到一块儿的公司的错。我再次感觉到她的大腿抵着我的腿发出的颤抖,一种温暖的、富有人情味儿的挤压,像紧握某个人的手一样。我用空着的那只手设法打开我的书。我的目的有两个:首先我要让她看见我读的是哪一类书,第二我要能使用腿的语言而不引人注目。这很有成效。到车厢内空了一点儿的时候,我能够在她旁边坐下来,同她交谈——当然是谈这本书。她是一个妖娆的犹太女孩,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还带有一种出于**的坦率。到下车以后,我们已经手挽手走在大街上,往她家而去。我几乎已在旧地段的边缘上了。一切对我来说,都很熟悉,然而又格外陌生。我已多年没有走过这些街了,现在我同一个来自犹太人区的犹太女孩走在一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带有很重的犹太人口音。走在她旁边,我显得不谐调。我可以感觉到人们在背后瞪着我们。我是闯入者,是异教徒,到这个地段来是为了找一只漂亮的水淋淋的窟窿眼儿玩玩。而她则不然,似乎为她的征服而自豪;她拿我在她的朋友面前炫耀。这就是我在火车上碰到的家伙,一个有教养的异教徒,一个讲究的异教徒!我几乎可以听到她这样在想。慢慢走着的时候,我观察了地形,观察了所有有用的细节,这将决定我饭后是否来找她出去。我没有想请她去吃饭。这是一个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面以及如何见面的问题,因为她直至走到门跟前,才露出口风,说她已经有一个丈夫,是一个巡回推销员,她必须得小心才是。我同意回来,某时某刻,在糖果店前面的拐角上等她。如果我要带一个朋友来的话,她也带她的女朋友来。不,我决定单独见她。一言为定。她紧握了一下我的手,冲进一个肮脏的门厅。我很快回到高架铁路车站,匆匆回家,狼吞虎咽地吃了饭。

      这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一切都敞开着。坐车回去会她时,整个过去万花筒般地涌现。这一次我把书留在家里。我现在是冲着窟窿眼儿去的,脑子里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这本书。我又回到边界线的这一边,每一个飕飕飞过的车站使我的世界越变越校当我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几乎成了一个小孩子。我是一个被发生的变形吓坏了的小孩子。我,一个住在第十四区的人,发生了什么事,要在这个车站跳下来,去寻找一个犹太窟窿眼儿呢?假如我真的操她,那又怎么样呢?我得跟那样一个女孩说什么好呢?当我需要的东西是爱情时,做爱又算得了什么呢?是的,我像突然遭到了龙卷风的袭击……乌娜,我爱过的那个女孩,她就住在这儿附近,长着蓝色大眼睛和亚麻色头发的乌娜,只要看她一眼就会使我发抖的乌娜,我害怕吻她,甚至只是触摸她的手的乌娜。乌娜在哪里?是的,突然之间,出现了这个迫切的问题:乌娜在哪里?我顿时十分气馁,十分迷惘、凄凉,处于最可怕的痛苦和绝望中。我怎么会不再想她的?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什么时候发生的?我原先一年四季,日日夜夜,像疯子一样想念她,然后,竟然没有注意到,她就那样,像一分钱硬币从你口袋的窟窿里捧出去一样,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难以置信,荒谬,发疯。嗨,我必须做的一切就是请她嫁给我,向她求婚——这就够了。如果我那样做,她会马上同意的。她爱我,她不顾一切地爱我。嗨,是的,我现在记得,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如何望着我。我要说再见,因为那天晚上,我要离开每一个人,前往加利福尼亚开始一种新生活,然而我绝没有过新生活的任何打算。我打算请她嫁给我,但是我编好的故事,像麻醉品一般,那么自然地从我嘴上说出来,连我自己都相信了它,于是我说了再见,离去了,她站在那里,眼睛追随着我,我感到她的眼睛都把我望穿了。我听到她心里在嚎哭,但是我却像一部自动机器,不停地走啊,走啊,最后拐过街角,于是一切就结束了。再见!就像那样,像在昏迷中,而我的本意是要说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因为我再也不能没有你而生活!

      我这么虚弱,这么摇摇晃晃,几乎连高架铁路的台阶都走不下去。现在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越过了边界线!我一直随身带着的这部圣经是要教导我,使我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我所认识的世界不存在了,它死了,完了,被清理掉了。我曾经是过的一切,也随之被清理掉了。我是一具被注入新生命的尸体。我生气勃勃,闪闪发光,热衷于新发现,但是在内里,一切仍然是呆滞的,仍然是废渣一堆。我哭了起来——就在高架铁路的台阶上。我像小孩子一样大声哽咽。现在我渐渐完全搞清楚了:你在世界上是孤独的!你是孤独的……孤独的……孤独的。孤独是很痛苦的……很痛苦.很痛苦,很痛苦,很痛苦的。它没完没了,深不可测,这就是世上每一个人的命运,但尤其是我的命运……尤其是我的命运。又一次变形。一切又摇晃倾斜起来。我又在梦中,梦见边界线那一边的痛苦、谵妄、快感、狂乱的梦。我站在那块空地中央,但是我的家却看不见。我没有家。梦是海市蜃楼。在空地中间绝没有一座房子。这就是我之所以从未能够进入房子的原因。我的家不在这个世界上,而在来世。我是一个没有家,没有朋友,没有妻子的人;我是一只属于尚不存在的现实的怪兽。啊,但是它是存在的,它将存在,我确信。我现在低着头,走得飞快,一边还喃喃自语。我把幽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甚至没有注意到是否从她身边走过。

      也许我走过了。也许我正看着她,却没有认出她来。也许她也没有认出我来。我疯了,痛苦得发疯,苦恼得发疯。我绝望了,但是我不迷惘。不,有一个我所属于的现实。它很远很远,非常遥远。我可以低着头,从现在一直走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发现她。但是它在那里,我确信。我杀气腾腾地望着人们。如果我能够扔一颗炸弹,把这整个地段炸成碎片,我一定会扔的。我会很高兴看到他们残缺不全,尖叫着,被撕成碎片,被消灭,血肉横飞。我要消灭整个地球。我不是它的一部分。它彻头彻尾地疯了。整个儿疯了。这是一块巨大的臭奶酪,蛆虫在里面溃烂。操他妈的!把它炸飞!杀,杀,杀!把他们全杀死,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年轻人还是老人,好人还是坏人……我变轻了,像羽毛一样轻,我的步子迈得更加坚定,更加自若,更加平稳。这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夜晚啊!星星如此明亮,如此清澈,如此遥远地闪闪发光。它们恰恰不是嘲笑我,而是提醒我所有这一切的无用。你是谁,年轻人?竟在谈论地球,谈论把事物炸成碎片。年轻人,我们一直挂在这里,挂了有亿万年。我们什么都见过,一切,但我们仍然每晚宁静地发出亮光,照亮道路,还照亮心灵。看看你周围,年轻人,看看一切有多么宁静美好。你看,甚至阳沟里的垃圾在这星光下看上去也很美丽。捡起那片菜叶,轻轻拿在你手中。我弯腰捡起沟里的那片菜叶。我觉得它的样子是崭新的,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宇宙。

      我撕下一小块,仔细察看。仍然是一个宇宙。仍然有说不出的美丽与神秘。我几乎羞于把它扔回沟里。我弯下腰,轻轻把它同其他垃圾放在一起。我变得非常体贴,非常非常镇静。我爱世界上每一个人。我知道在此时此刻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女人正等待着我,只要我非常镇静、非常温柔、非常缓慢地前去,就会来到她跟前。她也许将站在街角,当我进入她的视线,她就认出我来——立刻。我相信这一点,我敢断言!我相信,一切都是公正的,神注定的。我的家?哼,这就是世界——整个世界!我四海为家,只是我以前不知道。但我现在知道了。不再有任何边界线。从来就没有一条边界线:是我一手制造了这条线。我慢慢地在极乐状态中走过一条条街道。可爱的街道。在那里,每一个人走过,每一个人痛苦而不显露。当我站住,靠着灯柱点燃我的香烟时,灯柱也给人友好的感觉。这不是一根铁家伙——这是人类心智的创造,有某种形状,用人类之手将它拧弯,成形,用人类的气息将它焊接,用人类的手脚将它安装。我转过身,用我的手在铁柱表面摩擦。它像是要同我说话。

      这是一根有人性的灯柱。它像菜叶,像破袜子,像垫子,像厨房中的水池一样,应该放在一个地方。一切都以某种方式居于某个地方,就像我们的精神同上帝在一起一样。世界按其可见的、错综复杂的本质来说,是一张我们的爱的地图。不是上帝,而是生活才是爱。爱,爱,爱。在它的最最中间,走着一个年轻人,我自己,他不是别人,就是戈特利布·莱布瑞希特·米勒。

      戈特利布·莱布瑞希特·米勒!这是一个失去其身分的人的名字。没有人能说出他是谁,他从哪里来,或者他发生了什么事。在电影里,我最初熟悉了这个人,他被假定在战争里遇到了意外事故。但是,当我在银幕上认出自己的时候,由于知道我从未参加过战争,所以我明白,作者发明了这一小段虚构,为的是不要暴露我。我经常忘记哪一个是真正的我。我经常在梦中喝健忘药水,它就是这样叫法。我绝望而又孤独凄凉地游荡,寻找着属于我的身体,属于我的名字。有时候,在梦和现实之间只有最细最细的一条界线。有时候,在一个人正同我谈话时,我会脱下鞋,像一棵随潮水漂浮的植物,开始我无根自我的航行。在这种状况中,我完全能够实现普通的生活要求——找到一个老婆、当上父亲、养家糊口、招待朋友、读书、付税、服兵役,等等,等等。在这种状况中,有必要的话,我能够为了我的家庭,为了保卫我的国家,或者为了无论什么事冷酷地进行杀戮。我是普通的、平凡的公民,有一个随叫随应的名字,护照里还有一个我的号码。我对我的命运彻底不负责任。

      然后有一天,没有丝毫的前兆,我醒过来,看看我周围,一点儿也不理解在我周围进行的事情,既不理解我自己的行为,也不理解我邻居们的行为,更不理解为什么政府之间要交战或媾和,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在这样的时刻,我再生了,以我真正的名字诞生和受洗:戈特利布·莱布瑞希特·米勒!我以我真正的名字做的一切,都被视为发疯。人们在我背后偷偷使着眼色,有时甚至当着我的面这样做。我被迫同朋友、家庭、所爱的人决裂。我不得不撤退,因而,我就像在梦中一样自然而然地发现自己再次随潮水漂浮,通常是沿着一条公路移动,我的脸朝向落日。现在我的所有官能都警觉起来。我是最温和、最讨好、最狡猾的动物——同时我又是一个所谓的圣人。我懂得如何照料自己。我懂得如何避免工作,如何避免纠缠不清的关系,如何避免怜悯、同情、大胆,以及所有其他陷阱。我呆在应呆的地方,或者同一个人一起呆着,一旦我得到了需要的东西,马上就走。我没有目标:无目的的闲逛已经够了。我像鸟一样自由,像走钢丝的人一样确信。吗哪从天上掉下来;我只需伸出手去接祝我到处都把最快乐的感觉留在身后,好像在接受雪片般落下的礼物时,我是真正在施惠于他人。甚至我的脏衬衣也由爱恋我的双手去洗干净。因为每一个人都爱恋一个堂堂正正生活的人!戈特利布!这是多么漂亮的名字!戈特利布!我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戈特利市·莱布瑞利特·米勒!

      在这种状况中,我总是遇到小偷、恶棍和凶手,他们对我多么仁慈,多么彬彬有礼!好像他们是我的兄弟。不是吗?嗯?我没有为每一桩罪恶感到内疚,并为此而受痛苦吗?不正是因为我的罪恶,我才同我的同胞密切联系在一起吗?每当我从别人眼里看到一道与我相识的眼光,我就意识到这种秘密的联系。

      只有公正的人,眼睛才从来不发亮;只有公正的人,才从来不知道人类伙伴关系的秘密;只有公正的人,才对人类犯罪,公正的人才是真正的洪水猛兽;只有公正的人,才要求看我们的指纹,甚至当我们活生生地站在他们面前时,他们还会向我们证明我们已经死亡;只有公正的人,才把随便什么名字,把各种假名,强加到我们头上;才登记假日期,把我们活埋。我宁愿要小偷、恶棍、凶手,除非我能找到一个像我自己这种精神状况、我自己这种品质的人。

      我从来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我从来没有找到一个像我一样慷慨、一样仁慈、一样宽容、一样无忧无虑、一样粗心大意、一样本质清白的人。我原谅自己犯下的每一桩罪行。我以人性的名义这样做。我知道人性意味着什么,尽管人性有强有弱。我为知道这些而痛苦,也为此而洋洋得意。如果我有机会成为上帝,我会拒绝这种机会。如果我有机会成为一颗明星,我会拒绝这种机会。生活提供的最奇妙机遇是成为人。它包含整个宇宙,包括对死亡的了解,这是上帝都不喜欢了解的。

      在此书写作的出发点上,我是重新给我自己洗礼的人。现在已过去多年,其间已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因而很难回到那一时刻,很难追溯戈特利布·莱布瑞希特·米勒的历程。不过,也许我可以提供线索,比方说,我现在是的这个人诞生于一道伤口。那伤口一直伤到心里。按照一切人为的逻辑,我应该已经死了。我事实上已被所有曾经认识我的人当作已经死了;我在他们当中走来走去就像鬼魂一般。他们谈到我的时候用过去时,他们可怜我,给我越来越深地往下掘土,然而我记得我如何常常一如既往地嘲笑他们,如何同其他女人做爱,如何欣赏我的食物和饮料,以及我像恶魔似地纠缠着的软床。某样东西已经杀死了我,然而我却活着。但是我是没有记忆、没有名字地活着;我同希望也同悔恨和遗憾无缘。我没有过去,也许也不会有将来;我被活埋在真空里,这就是那道我受伤的伤口。我就是伤口本身。

      我有一个朋友,时常同我谈论各各他的奇迹,对此我一点儿也听不懂。但是我确实多少懂得我受伤的奇迹般的伤口。在世人眼里,我死于这个伤口,但我从伤口里再生,重新受洗。我多少懂得我受伤所经历的奇迹,这个伤口随着我的死亡而治愈了。我谈到它,就好像谈论很久以前的事,但是它始终同我在一起。一切都是很久以前的,似乎看不见,就像永远沉到地平线以下的星座。

      使我着迷的是,像我那样死亡、被埋葬的任何东西,竟能复活,而且不止一次,而是无数次;不仅如此,而且每一次我消失,我都前所未有地更深入扎进真空,以便随着每一次复活,奇迹会越变越大。而且清白无暇!再生者总是同一个人,随着每一次再生,越来越成为他自己。他每次只是在蜕皮,随着蜕皮,他也蜕去了他的罪恶。上帝所爱的人是堂堂正正生活的人。

      上帝所爱的人是有一百万层皮的洋葱。蜕下第一层皮是痛苦难言的;蜕第二层痛苦就少一点儿,第三层更少,直到最后,痛苦变得令人愉快,越来越令人愉快,变成一种欢乐,一种狂喜。

      然后就既没有欢乐,也没有痛苦,只有在光明面前屈服的黑暗。

      由于黑暗消失,伤口从它的隐藏处显现出来:这伤口就是人类,就是人类之爱,它沐浴在光亮中。失去的身分恢复了。人类从他敞开的伤口中,从他如此长时间随身携带的坟墓中走出来。

      我的记忆就是坟墓。我现在看到她埋在这个坟墓中,这个我爱她比受所有其他人,比爱世界,比爱上帝,比爱我自己的血肉都更加强烈的女人。我看见她在那爱的血腥伤口中溃烂,她如此接近于我,以致我都分不清是她还是伤口本身。我看见她挣扎着解脱自己,使自己摆脱爱的痛苦,而她每挣扎一次,都又重新陷入到伤口中,她无助,窒息,在血污中翻滚。我看到她可怕的眼神,引人哀怜的无言痛苦,一副困兽的样子。我看到她张开她的双腿来分娩,每一次性高潮都是一声极其痛苦的呻吟。我听到墙壁倒塌,朝我们压过来,房屋起火。我听到他们在街上喊我们,召唤去工作,召唤拿起武器,但是我们被钉牢在地板上,耗子吃着我们的肉。爱的坟墓和子宫埋葬了我们,黑夜装满了我们的肠子,星星在黑黝黝的无底湖泊上空闪烁。我失去了词的记忆,甚至记不起她的名字,我曾经像一个单狂者一样发音说她的名字。我忘记了她的模样,忘记了她摸上去什么样,味道是什么样,操起来什么样,只是一味地越来越深入到深不可测的大洞穴的黑夜中。我跟随她来到她灵魂的停尸房,来到她还没有从嘴里吐出来的气息那里。我不屈不挠地寻找她。

      任何地方都没有写她的名字。我甚至深入到圣坛那里,仍然一无所获。我将自己裹在这中空的虚无之壳周围,就像一条带火圈的大蟒蛇;我静静躺了六个世纪,没有呼吸,由于世界大事过滤到底部,形成一张粘性的粘液之床。我看见星座在宇宙天篷中的巨大窟窿周围盘旋;我看到遥远的行星和那颗将要生我下来的黑星星。我看到天龙座摆脱了达磨与羯磨,看到新的人类在未来的卵黄中烦躁。我一直看到最后的标志与象征,但是我不能辨别她的脸。我只能看到晶莹透亮的眼睛,看到丰满、光彩照人的大乳房,好像我在乳房旁边,在她灿烂幻象的放电现象中游泳。

      她是怎样超越了意识的所有支配的呢?依据什么吓人的法律,她这样伸展在世界的表面,揭露一切,又隐蔽她自己呢?她迎着太阳藏起来,像月食中的月亮;她是一面水银剥落的镜子,这镜子既照不出形象,也造成不了恐怖。一眼望到她的眼底,望到她湿乎乎半透明的肉,我看到由一切构成物,一切关系,一切瞬息即逝的东西构成的大脑结构。我看到大脑里的大脑,无限转动的无限机器,“希望”一词在唾液上旋转,烧烤,滴着脂肪,不停地在第三只眼睛的眼窝里转动。我听到她以不再为人所知的语言含糊地说着梦话,闷住的尖叫在缝隙里回荡,我听到喘息、呻吟、快乐的叹息、鞭子抽打的嗖嗖声。我听到她叫我自己的名字,这名字我自己还从未说出来过,我听到她诅咒,听到她狂叫。我听到放大了一千倍的一切,就像关在一架风琴肚子里的小矮人。我捕捉到世界的呼吸,它被压抑着,就像被固定在声音的十字路口一般。

      我们就这样一起走路,一起睡觉,一起吃饭,我们是联体双胞胎,爱神把我们结合在一起,只有死神才能把我们分开。

      我们手挽手,在瓶颈上倒着走路。她几乎从头到脚穿一身黑,只是偶尔有几块紫色。她没有穿内衣裤,只有一块浸透着恶魔香水的黑天鹅绒。我们黎明时分上床,正当天色变暗时起床。我们住在拉着窗帘的黑洞里,我们从黑盘子里吃东西,我们读黑色的书。我们从我们生活的黑洞里望出去,望到世界的黑洞里。太阳被永远涂黑了,好像要帮助我们不停地进行自相残杀的冲突。我们把火星当太阳,把土星当月亮;我们永远生活在地下世界的天顶。地球停止转动,在我们头顶上天空中的窟窿里,悬挂着那颗从不闪烁的黑星星。我们不时发出一阵阵大笑,疯狂的、青蛙叫似的大笑,这使邻居们听了发抖。我们不时唱歌,发出谵妄的、走调的、完全的震音。我们被锁在整个漫长的心灵黑夜之中,这是一段无法测量的时间,以日月蚀的方式开始和结束。我们在我们的自我周围旋转,像幽灵似的卫星。我们陶醉于我们自己的形象,当我们互相望着眼睛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自己的形象。那么我门在别人眼里什么模样呢?就像兽类在植物眼里的模样,像星星在兽类眼里的模样。或者,如果魔鬼让人类插翅高飞的话,就像上帝在人类眼里的模样。由于这一切,她在固定不变、留恋不去的漫漫长夜中容光焕发,兴高采烈,一种超黑色的欢欣从她身上流出,就像密特拉的公牛不断流出的神种之流。她是双管的,像一支猎枪,一头女性的公牛,子宫里有一个乙炔火把。她热切地盯着大酒杯,她翻着眼白,嘴唇上满是唾液。在隐蔽的性窟窿中,她像训练有素的老鼠一般跳着华尔兹,她的嘴巴像蛇的嘴一样张开着,她的皮肤在长倒刺的羽毛中起鸡皮疙瘩。她有独角兽那样贪得无厌的淫欲,有曾使埃及人躺倒的渴望。甚至那颗没有光泽的黑星星从中往下窥视的天上那个窟窿,也被吞没在她的狂怒中。

      我们粘在顶篷上生活;日常生活热烘烘的臭味蒸发上来,使我们窒息。我们生活在酷暑中,人肉的灼热升上来,加热了我们被锁在其中的蛇形图。我们根深蒂固地生活在深渊的最深处,我们的皮肤被尘世激情的烟火熏成了灰色雪茄的颜色。像我们的刽子手长矛上挑着的两个脑袋,我们缓慢地在底下世界的人头和肩膀上空盘旋不去。坚实的大地上的生活,对于我们被砍了头,永远在生殖器部分粘连的人来说,有什么意义呢?我们是天堂的孪生蛇,在凉热中像混乱本身一样清醒。生活是一根固定的失眠之杆周围的永久的黑色性交。生活就是天蝎座会合火星,会合水星,会合金星,会合土星,会合冥王星,会合天王星,会合水银、鸦片酊、镭、铋。大会合是在每个星期六夜里,狮子座和天龙座的兄妹宫私通。大大不幸的是,一道阳光偷偷从窗帘缝溜进来。还有该死的木星,双鱼宫之王,也许是他闪亮了一下仁慈的眼睛。

      说起来很难,这是因为我记得太多。我记得每一件事,但是像坐在口技艺人膝上与他唱双簧的木偶。我似乎觉得,在整个漫长而不间断的房事中,我是坐在她膝上(哪怕是在她站着的时候),说出她教我的台词。我想,她一定控制了上帝的堵漏人员头目,能让那颗黑星星透过顶篷中的窟窿发光,她一定命令他降下永久的夜幕,同时也降下一切爬行着的折磨,无声无息地在黑暗中爬来爬去,以致心思就变成了一把飞快转动的钻子,狂热地钻到黑色的虚无中。我是只想象她一样不停地谈话呢,还是我已经成了这样一个训练有素的木偶,以致能截住她还没到嘴边的思想呢?嘴唇漂漂亮亮地张开了,由于一股稠稠的暗红色血浆而显得光滑溜溜的;我注视着嘴唇以最大的魅力一开一闭,无论是嘶嘶地发出一条毒蛇的怨恨,还是像斑鸠一样咕咕作声。这总是一些特写镜头,就像电影剧照那样,所以我知道每一道小缝,每一个毛孔,而当哈喇子歇斯底里地大流特流起来时,我就注视唾液形成的雾气与泡沫,好像我正坐在尼加拉瓜大瀑布脚下的摇椅里。我学会了如何做得就好像我是她机体的一部分;我胜过口技艺人的木偶,因为我能够不用被绳子猛烈牵动着行事。我不时即兴做些类似的事情,往往使她十分高兴;当然,她会假装没有注意到这些中断,但是她高兴的时候,我总能从她打扮自己的样子中分辨出来。她有变形的天赋;她变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巧妙,就像魔鬼亲临一般。除了豹和美洲虎以外,她最擅长于变鸟类:野苍鹭、朱鹭、火烈鸟、发情的天鹅。她有一种突然猛扑的方法,好像她已确定了现成的尸体位置,正好俯冲到肠子上,一下子扑到那些美味食品上——心脏、肝、或卵巢——眨眼工夫又赶快离去了。如果有人确定了她的位置,她会像石头一样静静地躺在树底下,眼睛不完全闭上,但是一动不动,像蜥蜴一样凝视着。戳她一下,她会变成一朵玫瑰,一朵深黑色的玫瑰,有着最光滑柔软的花瓣和压倒群芳的芬芳。很令人惊奇的是,我多么神奇地学会了接受提示;无论变形多么迅速,我总是在她怀里、鸟的怀里、野兽的怀里、蛇的怀里、玫瑰的怀里,等等:怀里的怀里,嘴唇的嘴唇,尖对尖,羽毛对羽毛,鸡蛋里的黄,牡蛎里的珍珠,蟹爪、精子和斑蟊的气息生活是天蝎座会合火星,会合金星、土星、天王星,等等;爱是鸟喙的结膜炎,抓住这,抓住那,爪,爪,欲念的曼陀罗轮的喙的爪爪。吃饭时间到了,我已经能听到她在剥鸡蛋皮,在鸡蛋里面,吱吱,吱吱,快乐地预告下一顿饭将来临。我吃起来像一个单狂者:一个吃三顿早饭的人,有着梦中的好胃口,在那里长时间地暴食。我吃着的时候,她满足地呜呜叫,这是女淫妖吞下她小仔时发出的捕食肉类的有节奏喘息。多么快乐的爱之夜!唾液、精子、梦中的交媾、括约肌炎,全合而为一:加尔各答黑牢中的淫狂。

      在那颗黑星星悬挂的地方,一种泛伊斯兰教的寂静,就像在风平浪静的洞穴世界里一样。在那里,如果我敢于坐在那上面的话,有着精神病的幽灵般的静穆,这是被几个世界不停的屠杀所麻痹、所耗尽的人的世界。在那里,一张血迹斑斑的膜,包罗万像;狂人与疯子的英雄世界,他们用血熄灭了天堂之光。

      在黑暗中,我们的鸽与鹰的生活多么平静!牙齿或生殖器埋在其中的肉,丰富的香喷喷的血,没有刀剪的痕迹,没有弹片的疤痕,没有毒气的灼伤,没有烫伤的肺。除了顶篷上的那个令人产生幻觉的窟窿,这是一种几乎完美的子宫生活。但是这窟窿在那里——像膀胱里的小缝——没有一种填料能永远堵住它,没有一次小便能笑眯眯地完成。痛痛快快撒泡尿,当然,怎么忘记了钟楼里的租金,“另一个”世界不自然的寂静、危急、恐怖、毁灭呢?吃饱一肚子的东西,当然,明天又吃饱一肚子,明天,明天,明天——但最后,那会怎样呢?最后?最后是什么?换一个口技艺人,换一个人的怀里,换一个轴线,拱顶上的又一道裂缝……什么?什么?我将告诉你——坐在她怀里,因那颗黑星星静止的、带尖齿的光而发呆,被你相互作用的激动不安,被这种不安所具有的心灵感应的灵敏性截去角,装上圈嚼子,拴上套,诱入圈套。我将告诉你,我什么也不想,在我们居住的细胞之外的东西,什么也不想,甚至不会想到一块白桌布上的一粒面包屑。我纯粹在我们变形虫生活的范围内思考,就像伊曼纽尔·普西福特·康德给予我们的纯思考,只有口技艺人的木偶才能复制。我想出每一种科学理论,每一种艺术理论,每一个荒诞的拯救体系的每一点每一滴真理。我计算每一件事物都十分精确,还要加上神秘的小数,就像一个醉鬼在六天赛跑结束时交出来的最好东西,但是一切都是为别人将来有一天会过上的另一种生活而计算的——也许。我们在瓶子的颈部,她和我,如他们所说,但是瓶颈已经折断,瓶子只是一种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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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O

      我记得我第二次遇见她时,她如何告诉我,她没有想到会再次见到我,下一次我见到她,她说她以为我是一个有吸毒瘤的人,再下一次,她把我称为神,然后她试着自杀,然后我也试,她又试,不行,这一切只有使我们更加亲密,亲密到这样的程度:我们互相渗透,交换个性、名字、身分、宗教、父母兄弟,甚至她的身体也经历了剧变,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起初,她又大又天鹅绒般柔软光滑,像美洲虎,其蹲伏、跳跃、扑食等姿势,都有着猫科动物那柔滑的、容易使人误解的力量,然后她变得消瘦、单雹脆弱,像矢车菊一样,随着每一次变化,她进行了最精细的调节——皮肤、肌肉、肤色、心境、步态、姿势,等等。她像变色龙一样千变万化。没有人能说出她真正是什么样子,因为对每一个人来说,她都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一段时间以后,甚至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了。后来发现,在我遇见她以前,她就已经开始了这个变形过程。像那么多自认为丑的女人一样,她要使自己漂亮,漂亮得令人眼花缭乱。为了做到这一点,她首先抛弃了她的名字,然后是她的家庭、她的朋友,以及将她束缚于过去的一切。她充分利用她的聪明才智,一心一意要培养她的美、她的魅力,其实她已充分拥有这些东西,但她却相信它们是不存在的。她始终在镜子面前生活,研究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姿势、每一个最不引人注意的鬼脸。她改变她的整个说话方式、她的措辞、她的语调、她的重音、她的词汇。她表现得如此老练,以致于根本不可能把起源问题提出来进行讨论。她总是很警惕,甚至在睡梦里也这样。她像一个出色的将军,很快就发现,最好的防卫是进攻。她从不留下一个阵地不去占领;到处都驻扎着她的前哨、侦察员、步哨。她的脑子里是一盏永不熄灭的旋转探照灯。

      看不到她自己的美、她自己的魅力、她自己的个性,更不用说她的身分,她便致全力于制作一个神话人物,一个海伦,一个朱诺,她们的魅力,无论男女都无法抗拒。尽管对传说一无所知,但她自动地开始一点儿一点儿创造本体的背景,创造在意识到的起源之前的一系列神话事件。她不需要记得她的谎言、她的虚构——她只需要记住她的角色。再大的谎言她也能说出口,因为在她扮演的角色中,她绝对忠实于自己。她不必发明一个过去:她记得属于她的过去。她从来未被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难倒,因为除非是转弯抹角地,她从不在对手面前亮相。她只亮出不停转动的多面体的各种角度,令人目眩的三棱镜之光。她不是一种静态时可以最终捕捉到的存在,而是技巧本身,不屈不挠地操作着反映她创造的神话的无数镜子。她一点儿也静不下来;她永远高于她在自我真空中的多重身分之上。

      她不打算使自己成为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她只要求她的美得到承认,但是,为了追求美,她完全忘记了她的探索,成为她自己创造物的牺牲品。她如此倾国倾城地美丽,以至于有时候她很吓人,有时候绝对丑于世界上最丑的女人。她能激起恐惧和忧虑,尤其在她的魅力达到高峰的时候。就好像盲目的、不可控制的意志,照透了创造物,揭露出怪兽的本来面目。

      锁在黑窟窿的黑暗中,没有世界可以让我们观看,没有对手,没有竞争者,意志的动力减弱了一点儿,给她一种熔化的钢一般的光辉,从她嘴里吐出来的话就像熔岩,她的肉体贪婪地要抓住什么,站到坚固、实在的东西上去,以便重新组合,并休息片刻。这就像沉船上发狂似地发出的远距离信号,一个求救信号。起初我将它误解为激情,误解为肉同向摩擦产生的狂喜。我以为我发现了一座活火山,一座女性的维苏威。我绝没有想到,一条人类之船正在绝望的海洋,在阳痿的马尾藻海沉没。现在我想到那颗透过顶篷窟窿发着微光的黑星星,那颗悬挂在我们房事斗室上方的固定星星,比绝对的上帝更固定,更遥远,我知道这就是她,真正她自身的一切已化为乌有:一个没有外观的死亡的黑太阳。我知道,我们就像两个试图隔着铁格栅做爱的疯子,正在给“爱”这个动词变位。我说过,在黑暗中乱抓乱来一气的时候,我往往忘记她的名字,她的模样,她是谁。这是真的。我在黑暗中因求之过急而失败。我滑离肉轨,进入无边的性空间,进入某个人建立的波道:例如,只在一起呆了短短一个下午的乔治雅娜、埃及婊子台尔玛、六七岁的女孩子卡洛塔、阿拉娜、乌娜、莫娜、玛格达,漂流物、鬼火、脸、身体、大腿、擦身而过的地铁、一场梦、一个回忆、一种心愿、一种渴望。我可以先从一个星期日下午在铁道边的乔治雅娜讲起,她那带点点的瑞士连衣裙,她摇摆的屁股,她的南方腔调,她那挑逗性的嘴巴,她的酥胸;我可以先从乔治雅娜开始,无数打了标记的性烛台,努力向外向上,通过窟窿眼儿造成的结果而进入到第n维的性空间,一个没有尽头的世界。乔治雅娜就像被称之为性的未完成怪兽小耳朵的耳膜。她透明、活跃,按照关于大道上一个简短下午的记忆,她吸吸着做爱世界最初的确切气味和物质,这个世界实质上是一种无限的、不可界定的存在,就像我们人类世界一样。整个做爱世界跟我们称之为性的动物越来越增大的耳膜一样,像另一种存在长入我们自己的存在,并渐渐取而代之,以致人类世界最终仅仅成为对这种正在自己产生,又包罗万像、生育一切的新存在的模糊记忆。

      正是在黑暗中的这种蛇一般的交媾,这种双重关节、双管齐下的勾搭,使我穿上了怀疑、妒忌、恐惧、孤寂的拘束衣。如果我从乔治雅娜和无数打了标记的性烛台开始一点儿一点儿进行描述的话,那我确信,她也在努力,正在建造耳膜,制造耳朵、眼睛、脚趾、头皮以及诸如此类的性东西。她会从****她的怪兽开始,假定故事里有实情;总之,她也在平行轨道上的某个地方开始,努力向上向外完成这种多重形式的不存在的存在,我们俩正拼命努力争取通过其主体相见。尽管只了解她的一点点生活,只拥有一袋谎言、一袋发明、一袋想象、一袋迷惑与欺骗,只是把支离破碎的东西、可卡因造成的幻觉、沉思、未完成的句子、混乱的梦话、歇斯底里的疯话、拙劣装扮成的幻象、病态的愿望拼凑在一起,不时遇到一个与肉体相应的名字,偷听到零零星星的谈话,观察到偷偷摸摸的眼光,半抑制状况的姿势,但我完全能够认为她拥有一个她自己的做爱之神的神殿,一个实在太生动活泼的血肉创造物的神殿,这些创造物便是那个下午的男人们。也许只是在一个小时以前,她的窟窿眼儿也许还堵塞着刚操完后留下的精子。她越是柔顺,越是表现得热情洋溢,越是显得没有约束,我就越变得反复无常。没有开始,没有个人的、个别的出发点;我们就像有经验的剑客在决斗场上相见,这决斗场现在挤满了胜利与失败的幽灵。我们对哪怕轻轻一击都很警惕,都很负责,这只有那些击剑能手可以做到。

      我们在黑暗的掩护下与我们的军队会合。我们两面夹攻,强行将城堡大门打开。我们的血腥行为没有受到任何抵抗;我们不要求生命保障,我们也不宽耍我们在血泊中游着泳会合到一块儿,同所有那些已经熄灭了的星星的一种血淋淋的浅灰蓝重逢,除了那颗像头皮一样悬挂在顶篷窟窿之上的那颗固定黑星星。如果她真正受了麻醉品的刺激,她会像吐神谕一般将它吐出来,一切,今天,昨天,前天,前年,直至她出生那天发生的一切。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细节是真的。她一刻也没有停下,因为如果她停下来,她在飞行中造成的真空就会引起爆炸,会把世界炸得粉碎。她是世界在小宇宙中的说谎机器,用来对付同样无穷无尽的巨大恐惧,这种恐惧能使人们把他们所有的精力投入到死亡器械的创造上。看着她,人们会认为她是无畏的,会认为她是勇气的化身,不过她确实如此,只要她不必重蹈她自己的足迹。在她身后是一片宁静的现实,一个处处跟踪她的庞然大物。这个庞然大物一天天越变越大,一天天越变越可怕,越变越使人目瞪口呆。每天她都必须长出飞得更快的翅膀,更锐利的牙齿,更敏锐更有催眠作用的眼睛。这是朝世界最边缘处奔跑的赛跑,一种从一开始就失败的赛跑,没有人来阻止它。在这真空的边缘,站立着真,准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复被窃取的地盘。它如此简单明了,竟使她发了狂。调遣上千种个性,强占最大的枪炮,欺骗最伟大的心灵,作最长的迂回——最终仍然是失败。在最后的会合中,一切注定要崩溃——狡猾、技巧、强力、一切。她将成为汪洋大海岸上的一粒沙子,格外糟糕的是,她跟大洋岸上的每一粒沙子一模一样。

      她将不得不承认到处都有她独一无二的自我,直至时间的终结。

      她为自己选择了一种什么样的命运啊!她的独一无二被吞没在普遍之中!她的强力被降至最为消极的消极状态!这是令人发疯、令人产生幻觉的。它不可能存在!它绝不能存在!前进!像黑色军团。前进!穿越各种程度的空前广阔的圈。前进,离开自我,直至灵魂的最后一粒物质被伸展到无限。在她惊慌失措的飞行中,她似乎在子宫里怀有整个世界。我们正被驱逐出宇宙的范围,被驱向一片没有一种工具可以使其显形的星云。我们被驱赶着在一个地方停下来,如此安静,如此长久,以致相比之下,死亡似乎成了一个疯女巫的狂欢。

      早晨,注视着她死火山口似的苍白面孔。脸上没有一丝皱纹,没有一点儿瑕疵。造物主怀里天使的模样。谁杀死了科克·罗宾?谁对易洛魁人进行了大屠杀?不是我,我可爱的天使会说,老天作证。注视着那张纯洁无瑕的面孔,谁又能拒绝相信她呢?谁能在那天真无邪的睡眠中看到,那张面孔的一半属于上帝,另一半属于魔鬼?那面具摸上去像死一样光滑、冰凉、可爱,它是蜡制的,像迎着一丝微风开放的花瓣。它如此诱人地平静、坦诚,人们会在其中淹死,会全身心地深入其中,就像一个潜水员,再也不回来。直至眼睛朝世界睁开,她会就那样躺着,彻底熄灭,只发出反照的微光,就像月亮那样。在她天真无邪的死一般昏睡状态中,她更加迷人;她的罪恶溶解,从毛孔渗出,她蜷缩着躺在那里,像一条钉牢在地上的睡眠中的大蛇。机体强壮、柔软,肌肉发达,像是具有非同寻常的重量;她有大于人类的重量,人们几乎可以说,是一具有热气的尸体的重量。人们可以想象,她就像美丽的奈费尔提蒂在变成木乃伊的最初一千年之后的模样,一种完美丧葬的奇迹,一场保存肉体免于衰朽的梦幻。她蜷缩着躺在中空的金字塔基座上,裹在她自己创造的真空中,像过去的神圣遗迹。甚至她的呼吸也似乎停止了,她睡得那么死。她掉到了人类水平之下、动物水平之下,甚至植物水平之下:她已经下降到矿物世界的水平,在那里,有生气只比死亡高一个档次。她已经将欺骗的艺术掌握得如此之好,即使梦幻也无力泄漏她心的真情。她已经学会如何不做梦:当她在睡眠中蜷缩起来的时候,她自动切断电流。如果人们能这样抓住她,打开她的脑壳,人们会发现它完全是空的。她不保留任何令人烦恼的秘密;可以按人的方式杀死的一切都被消灭。她可以无穷无尽地生活下去,像月亮,像任何死亡的行星,发出催眠的光辉,创造激情之潮,将世界吞没在疯狂之中,以其磁性的金属之光使地球上的一切物质改变颜色。她在使周围每一个人狂热到极点的同时也播下了她自己死亡的种子。在她睡眠的可怕寂静中,她通过同无生命的行星世界冷却岩浆的结合,重新开始她磁性的死亡。她魔术般地保持原样。她的凝视具有穿透性地固定在一个人身上:这是月亮的凝视,通过这凝视,死亡的生命之龙喷发出冷火。一只眼睛是暖和的褐色,一片秋叶的颜色;另一只眼睛是淡褐色的,这是一只使指南针摇曳不定的磁性眼睛。就是在睡眠中,这只眼睛也还在眼皮底下摇曳不定,这是她身上唯一明显的生命标志。

      她一睁开眼睛,就全醒了。她猛地一下惊醒过来,好像看到世界及其人类道具会大为震惊。她立即充分活动起来,像一条大蟒似地爬来爬去。使她恼火的是光!她一边醒来,一边诅咒太阳,诅咒现实中眩目的强光。房间必须是黑洞洞的,点燃蜡烛,紧闭窗户,防止街上的嘈杂声渗透到房间里来。她裸露着四处转悠,嘴角叼着一支香烟。她的梳妆打扮是她十分偏爱的事情;就是穿一件浴衣,她也要在此之前留意去照料上千个琐碎的细节。她就像一个田径运动员,准备参加当天了不起的比赛项目。从她专心致志研究的头发根,到她的脚趾甲的形状和长度,她身上的每一个部分,都在她坐下来吃早饭以前被彻底检查过。尽管我说她像田径运动员,但是在脸上,她更像一个机械师为一次试飞而彻底检修一架高速飞机。一旦她穿上连衣裙,她就开始工作,开始飞行,这飞行也许最终会在伊尔库茨克或德黑兰告终。她在早餐时将装下足够的燃料,来维持整个旅行。早餐是一件漫长的事情:这是她闲混闲荡一天中的唯一仪式。它确实长得令人恼怒。人们很想知道,她是否还起飞;人们很想知道,她是否忘记了她发誓要每天完成的伟大使命。也许她正梦见她的旅程,或者,也许她根本没有做梦,而只是规定时间来进行她神奇机器的工作过程,以便一旦干起来,便不回头。她在当天的这个时刻非常沉着镇静,她就像空中的大鸟,栖息在山崖上,神情恍惚地俯瞰底下的地面。她不是从餐桌上猛扑到她的食物上。不,是从凌晨的高山之巅,她威严地慢慢起飞,使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同马达有节奏的震动相一致。她面前有着所有空间,她反复无常地确定方向。要不是因为她的身体有着土星般的重量,她的翅膀有着异常的长度,她几乎可以说是自由的形象。无论她姿势如何,人们都会感觉到驱使她每天飞行的恐怖。她既顺从命运,又发狂地想要征服命运。她从高山之巅起飞,高高翱翔,如同在喜玛拉雅山的某个山峰之上盘旋;她似乎总是想飞到某个未知的地区,如果一切顺利,她会永远消失在这个地区里。每天早晨,她似乎都带着这绝望的、最后一分钟的希望翱翔;她镇静、庄严地告别,就像一个准备进入坟墓的人。她从来不在飞行区域周围转圈;从来不回头看一眼那些她正抛弃的人。她不留下最少一点儿个性;她将她的所有全部带到空中。只要是能证明她的存在事实的任何一点点证据。她甚至没有留下一声叹息、一片脚趾甲。一个干干净净的退场,就像魔鬼本人为了他自己的理由会退走的那样。人们手上留下了大空白。人们被抛弃,而且不仅被抛弃,还被背叛,非人地背叛。人们不想留住她,也不想叫她回来;人们嘴上带着诅咒,带着使整个白天昏天黑地的黑色仇恨。后来人们在城市里到处奔走,慢慢地,以徒步行走的方式,像小虫爬行一般,收集着关于她的壮观飞行的谣言;她被看见绕过某一点,不知为什么这里下沉一下,那里下沉一下,在别的地方,她还失去控制,像彗星一样,一闪而过,在空中写下烟的字母,等等,等等。她所做的一切都像谜一般,令人恼火,显然是漫无目的地做出来的。这就像从另一维空间的角度,对人类生活、对蚂蚁般的人的行为作出的象征性、反讽性的评注。

      在她起飞的时间和她回来的时间之间,我过着一种纯种鸟的生活。消逝的不是一种永恒,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永恒同和平、同胜利有关,这是一种人为的东西,挣来的东西:不,我经历了一种幕间休息,在其中,每一根头发都变白,一直白到头发根;在其中,每一毫米的皮肤都在发痒、发热,直至整个身体变成了一种会行走的疼痛。我看见自己已坐在黑暗中的桌子前,手脚变得硕大无朋,好像像皮病正在飞快地侵蚀我。我听到血液涌向大脑,像喜玛拉雅山的魔鬼用大锤敲打耳鼓;我甚至听到她在伊尔库茨克拍击她的巨大翅膀,我知道她正在不断推进,越来越远,越来越无法追寻。房间里如此安静,如此可怕地一无所有,以致我尖叫嚎叫,就为了弄出点儿声音,弄出点儿人的声音来。我设法从桌旁站起来,但是我的脚太沉重,我的手变得就像不匀称的犀牛脚一样。我的身体变得越沉重,房间里的大气就越轻;我要伸展,伸展,直至我使房间充满着一大片固态的胶粘物。就是墙上的缝隙我也要填补起来,我将像寄生植物一样长满墙壁,蔓延,蔓延,直至整个房子都成了一大堆难以描述的肉、毛发、指甲。我知道这是死亡,但是我无力消除对它的知识,也无力杀死知道它的人。我的某个小分子是活着的,某一点意识尚存,就像无法行走的尸体的膨胀,这生命的火花变得越来越清晰,在我体内像宝石的寒光一般发出闪烁。它照亮了整个胶粘的糊状体,以致我就像一个拿着火把的潜水员,在一只死亡的海洋怪兽的体内。通过一根隐蔽的细丝,我仍然同深海表面上的生活相联系,它如此遥远,这顶部世界,而尸体如此笨重,以致即使可能,也得好几年才能到达水面上。我在自己已经死亡的躯体内来回移动,勘察这无定形的庞然大物的每一个偏僻角落。这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勘察,因为随着不停的发展,整个地形改变了,像地球滚烫的岩浆一样滑动,漂福一分钟也没有一块坚实的土地,一分钟也没有任何东西保持静止,可以被认得出来:这是一种没有里程碑的发展,一种目的地随每一次最轻微抖动而改变的航行。正是这种对空间漫无止境的充填,扼杀了一切时空感;躯体越膨胀,世界就变得越小,直到最后,我感觉一切都集中在一根针头上。尽管我已经变成的那一大团死家伙仍在胡乱动弹,我感到,供养它的东西,它从中长出来的那个世界,不比针头更大。我在污染中间,就好像在死亡的心脏和内脏中,感觉到那颗种子,感觉到平衡世界的奇迹般的杠杆,这杠杆小到不能再小的地步。我像糖浆一样布满世界,世界之空无所有是可能的,但是仍有那种子的一席之地;那种子成了一小簇寒光,它吼叫着,就像在那死尸的巨大洞穴中的太阳。

      当那只大猛禽精疲力竭地飞行回来,她将发现我正处在我的一无所有之中,我,这不朽的鸟类,隐藏在死亡心脏中的一颗烈火般燃烧的种子。她每天都想找到另一种维持生计的手段,但是没有,只有这颗永恒的光的种子,通过每天的死亡,我重新为她发现这种子。飞吧,哦,贪食之鸟,飞向那宇宙的极限!

      这里有你的养料,在你创造的令人作呕的空空如也之中发出白热光辉!你将再一次回来死在这黑窟窿之中;你将一而再、再而三地回来,因为你没有将你带出这个世界的翅膀。这是你能居住的唯一世界,这个黑暗统治着的蛇的坟墓。

      突然,毫无任何理由地,在我想到她回到她的巢中的时候,我记起了在公墓附近那座古老的小房子里度过的那些星期天早晨。我记起我穿着睡衣坐在钢琴边,不停地用光脚丫踩着钢琴踏板,而家人们正躺在隔壁的床上互相取暖。房间都是一间间打通的,套叠望远镜的式样,就像那些古老的美国火车车厢式公寓单元。星期天早晨人们躺在床上,一直躺到舒服得想尖叫起来。十一点钟上下,家里人敲我卧室的墙,让我去为他们表演。我会像弗拉泰利尼兄弟一样跳着舞来到他们的房间里,那么热烈,那么兴高采烈,好像能像吊车一样把自己举到天堂之树最高的树枝上。我可以单手做任何事情,同时又可以向任何方向弯曲关节。老人称我为“快活的吉姆”,因为我充满“活力”,精力充沛。首先我会在床前地毯上为他们表演几个翻手动作,然后我会用假声唱歌,设法模仿口技艺人的木偶;然后我会跳一些轻快的幻想舞步,来表示风如何吹动,如何嗡嗡作响!

      我像一阵轻风一样坐到琴凳上,进行速度练习。我总是以车尔尼练习曲作为开始,为的是做好演出前的准备。老人讨厌车尔尼,我也是,但是车尔尼是当时菜单上的当日推荐菜,于是就弹车尔尼,直弹到我的关节发麻。车尔尼使我模糊地想到后来我碰到的巨大的一无所有。我被固定在琴凳上,却发展了一种什么样的速度啊!这就像一口吞下一瓶补药,然后让人把你捆在床上。在我演奏了大约九十八支练习曲之后,我准备来一点儿即兴之作。我常常敲出大量和弦,把钢琴从这一头砸到那一头,然后沉闷地转调,弹起“罗马的燃烧”或“本·胡尔战车赛”,每一个人都喜欢后一个曲子,因为它是可理解的嘈杂声。

      在读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之前,我早就在樟木键上为它作曲。我当时精通科学和哲学,精通宗教史,精通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精通占卜,精通脑壳的形状和重量,精通药典和冶金,精通一切无用的分支学科,它们让你未老先衰,得消化不浪,得忧郁症。急于把这些博学的废物吐出来,这想法已在我肚子里憋了整整一星期,就等着星期天的到来,好给它们谱曲。在“午夜火警”和“军队进行曲”当中,我会获得我的灵感,就是要破坏一切现存的和谐形式,创造我自己的不和谐音。

      想象一下,天王星同火星,同水星,同月亮,同木星,同金星,相互处于良好位置。这是很难想象的,因为天王星在它位置不好的时候,也就是说在它“苦恼”的时候,却运行得最好。而我星期日早晨发出的那种音乐,一种安乐的音乐,深深绝望的音乐,源于非逻辑地处于良好位置的天王星,它牢牢地固定在七号房子里。我那时候不知道它,不知道有天王星的存在,而我的无知倒是一种幸运。但我现在能看到它,因为这是一种侥幸,一种假安乐,一种破坏性的火一般的创造物。我的情绪越高涨,家里人就越安静。甚至我的疯妹妹也变得镇静自若。邻居们常常站在窗户外边听着,我不时会听到一阵喝彩,然后砰,嘘嘘!我像火箭一样,又重新开始——速度练习第9471/2号。

      如果我碰巧看见一只蟑螂在墙上爬,我就有福了;这将丝毫也不变调地把我引导到我那架可悲地起着波纹的古钢琴弹出的伊西之曲。有一个星期天,就像那样,我作了可能想象的最可爱的谐谑曲之一——致虱子。这是“源泉”,我们大家都在进行硫疗;我将整个星期都倾注在但丁的英语版《地狱》篇上。星期日像融雪一般到来,鸟类被突然到来的高温热疯了,在窗户里飞进飞出,对音乐无动于衷。有一个德国亲戚刚从汉堡或不来梅来,一个未结婚的姑妈,样子像一个女相公。仅仅靠近她,就足以使我发狂。她常常拍拍我的脑袋,说我会成为另一个莫扎特。我过去恨莫扎特,现在仍然恨他,所以为了向她报复,我就故意演奏得很糟糕,弹出我所知道的所有刺耳的音调。然后,如我所说的那样,来了一只小虱子,一只真正的虱子,它藏在我冬天穿的内衣里。我把它抓出来,轻轻放在黑键末端,然后我用右手在它周围弹起了吉格舞曲;噪音也许在黑键末端把它震聋了,然后,它似乎对我心灵手巧的卖弄着迷。它这样精神恍惚,一动不动,终于使我心烦起来。我决定用我的中指全力给它来个半音阶。我大大方方地捉住它,但是用力过猛,它粘在了我的指尖上。这使我得了圣维特斯舞蹈症。从那时候起,谐谑曲开始了。这是一首被遗忘的旋律的大杂烩,加上芦荟和豪猪精的作料,有时候同时用三个键来弹奏,始终像一只华尔兹鼠,围绕着纯粹的概念转圈。后来,当我去听普罗科菲耶夫的作品时,我理解他正在遭遇着什么;我理解怀特海德、罗素、金斯爵士、爱丁顿、鲁道尔夫·倭铿、弗罗贝尼乌斯、林克·吉莱斯皮;我懂得,如果从来不曾有过二项式定理,为什么人们也会发明出它来;我懂得,为什么会有电和压缩空气,更不必说喷泉和火山泥外敷药了。我必须说,我十分清楚地懂得,人类血液中有一只死虱子;当有人给你一首交响乐、一幅壁画、一包烈性炸药时,你真的会得到一种吐根剂的反应。我也明白,为什么我没有成为我实际上是的音乐家。我头脑里创作的所有曲子,所有这些由于圣希尔德加德、圣布里吉特、十字架的圣约翰以及天知道什么人而使我私下里听到的艺术作品,是为未来世纪而写的,一个有更少乐器,却有更强的直觉。

      更强的耳鼓的世纪。在这样的音乐能得到欣赏以前,必须经历一种不同的痛苦,贝多芬找到了这个新的领域——当人们感情爆发的时候,当人们在极端的寂静中精神崩溃的时候,人们便意识到它的存在。这是一个由各种新的振动组成的领域——对我们来说只是一团雾状的星云,因为我们还必须超越我们自己的痛苦概念。我们还必须容纳这个星云世界,容纳它的痛苦,它的运行方向。我被允许俯躺着倾听一种难以置信的音乐,对我周围的悲伤无动于衷。我听到一个新世界在酝酿,江河的奔腾,火星在飞溅,宝石泉在喷涌。一切音乐仍然受老的天文学支配,是温室产品,是厌世病的万灵药。音乐仍然是难以形容的罪恶的解毒药,但这还不是音乐。音乐是整个星球之火,是一种势头永不减弱的熊熊大火;这是神的石板书写魔术,是由于松开了轴,学问家和无知者都同样领会不了的咒语。当心肠胃,当心无法安抚、不可避免的事情!什么也没有决定,什么也没有解决。所有在进行的一切,所有音乐、所有建筑、所有法律、所在政府、所有发明、所有发现——所有这一切都是黑暗中的速度练习,有着一个大写字母Z,在一瓶胶水中骑着一匹疯狂白马的车尔尼。

      我之所以在这讨厌的音乐上没有取得任何成就,是因为它总是和性混合在一起。我一能够弹奏一支歌曲,就有各种窟窿眼儿像苍蝇一样围着我转。首先,这主要是罗拉的过错。罗拉是我的第一位钢琴教师。罗拉·尼森。这是一个滑稽可笑的名字,具有我们当时居住的那一地段的典型特点。它听起来就像一条臭咸鱼,或一只生了虫的窟窿眼儿。说真的,罗拉严格讲起来不算一位美人。她的模样有点儿像卡尔梅克人或奇努克人,灰黄色的肤色,目光暴躁的眼睛。她长着一些小鼓包和粉刺,更不用说唇须了,然而,使我兴奋不已的是她浓密的毛发;她有美丽神奇的黑头发,她把头发在她蒙古人般的脑壳上弄成了上上下下的许多卷儿。她在颈背上把头发挽成了一个蛇形结。

      尽管她是一个认真的白痴,可她总是迟到,在她到达的时候,我总是因为****而软弱无力,但是,她刚一在凳子上坐到我旁边,我就又兴奋起来,一半是因为她俯下洒满了臭烘烘的香水。夏天她穿着宽松式袖口的衣服,我可以看到她胳膊底下一簇簇的胶毛。一看到这毛就叫我发狂。我想象她全身都长毛,甚至肚脐上也长。我想要做的事就是在毛发里翻滚,把我的牙齿埋到毛发里。如果毛发上还带有一点儿肉,我就能把罗拉的毛发当作美味来吃。总之,她是多毛的,这就是我所要说的。她毛多得就像一只猩猩一样,这使我的心思离开了音乐,转到了她的窟窿眼儿上。我他妈的一心想看她的窟窿眼儿,终于有一天我贿赂了她的小弟弟,让我偷看她洗澡。这比我想象的还要不可思议:她从肚脐到胯部长着一簇蓬松的毛,厚厚的一大簇,像是苏格兰高地人系在短裙前的毛皮袋,又浓又密的毛,简直是一小块手工织成的地毯。当她用粉扑向上面的时候,我想我快要昏过去了。下一次她来上课时,我裤子上的几个纽扣没有系。

      她似乎没有注意到任何不正常。再下一次,我把裤子上所有纽扣全解开。这一次她明白了。她说:“我想,你忘记了什么事,亨利。”我看着她,脸像胡萝卜一样红。我无所谓地问她什么?她一边用左手指着那玩艺儿,一边假装看别的地方。她的手伸过来,伸得这么近,我忍不住抓住它,塞进了我的裤裆。她迅速站起来,脸色苍白,惊恐万状。我逼近她,伸手掏到她的裙子底下,够着了我从钥匙孔里看到的那块手工织成的地毯。突然,我扎扎实实地挨了一巴掌,然后又一巴掌。她揪住我的耳朵,把我带到屋角里,让我的脸朝着墙,对我说:“现在把你的裤子系好,你这个傻小子!”一会儿以后,我们回到钢琴旁——回到车尔尼和速度练习上。我再也分不清半音和降半音,但是我继续弹琴,因为我害怕她会把这件事告诉我母亲。幸好这并不是一件可以随便告诉别人母亲的事。

      这件事尽管令人难堪,但是却标志着我们之间关系的一个决定性变化。我原以为她下一次来的时候会对我很严厉,但是相反:她似乎是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番,身上撒了更多的香水。

      她甚至有点儿高高兴兴的样子,这在她是非同寻常的,因为她是一个忧郁、孤独型的女人。我不敢再不系裤子扣了,但是我还是要勃起,而且一堂课都硬梆梆的。她一定对此很欣赏,因为她总是偷偷地斜眼朝那个方向看。当时我只有十五岁,而她很可能已经二十五或二十八了。我不知如何是好,除非是哪一天趁我母亲不在,故意把她撞翻在地。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在晚上她独自外出的时候盯她的梢。她有晚上外出作长途散步的习惯。我常常跟踪她,希望她会走到公墓附近的某个偏僻地方,我在那里好尝试使用某种鲁莽的手段。有时候我有一种感觉,好像她知道我在跟踪她,而且对此很欣赏。我想她是在等我截住她——我想那正是她想要的事情。于是,有一天夜里,我躺在铁轨附近的草中;这是一个闷热的夏夜,人们像喘着气的狗一样满地乱躺。我压根儿没有想到罗拉——我只是在呆呆地出神,天气太热了,热得什么也不想。突然我看见一个女人沿着狭窄的煤渣路走来。我正伸开手足躺在铁路路基上,周围没有什么人引起我的注意。那女人慢慢走来,低着头,好像她在梦中一般。她走近时,我认出她来。“罗拉!”我喊道。“罗拉!”她看到我在那里似乎真的很吃惊。“嘿,你在这里干什么?”她一边说着,一边坐到我旁边的路基上。我懒得回答,一言不发——我只是爬到她身上,让她平躺下来。“请不要在这儿。”她求我,但是我不予理睬。我把手伸到她两腿之间,她那厚厚的毛皮袋里。老天,这是我第一次做爱,可是有一辆火车开过来,把烫人的火星雨点般地撤到我们身上。罗拉吓坏了。我猜想,这也是她第一次做爱,她也许比我更需要做爱,但是当她感到有火花时,她想要挣脱开来。这就像试着按住一匹狂野的母马。无论怎么与她拼搏,我都按不住她。她站起来,把衣服抖整齐了,并把颈背上的发卷整理了一下。“你必须回家。”她说。“我不想回家。”我说,同时挽起她的胳膊,开始走起来。我们在死一般的寂静中往前走了好长一段路。我们两人好像谁也没有注意到我们正往何处去。最后我们上了公路,在我们上方是水库,水库旁边有一个池塘。我本能地朝池塘走去。我们走近池塘时,得从一些低垂的树底下走过。我正帮着罗拉弯下腰,她突然滑了一下,也把我随她拽了下去。她不想爬起来,相反,却抓住我,紧紧抱住我。使我十分吃惊的是,我还感到她的手悄悄溜进我的裤裆,然后她拿起我的手放在她两腿之间。她十分自在地仰面躺着,张开她的双腿。我俯身亲吻她,她呻吟着,两手疯狂地乱抓;她的头发完全散开,一直披到她赤裸裸的小肚皮上。长话短说,我坚持了好长一段时间,她他妈的一定对此很感激,因为我不知道她有多少回达到高潮——就像引发了一包鞭炮,同时她还咬我,把我的嘴唇都咬伤了,还抓我,撕我的衬衣,以及别的什么。当我回到家,在镜子里端详自己的时候,我就像一头小公牛一样,身上打满了印记。

      这种事持续下去很是妙不可言,但好景不长。一个月以后,尼森一家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罗拉,但是我把她的毛皮袋挂在床上方,每天夜里向它祈祷。无论什么时候我弹起车尔尼的玩艺儿,都会勃起,想起罗拉躺在草中,想起她长长的黑头发,颈背上的发卷,她发出的呻吟,她倾注的汁液。弹钢琴对我来说只是一次长时间的替代性做爱。我不得不再等上两年,才又把老二放进去,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然而却不怎么好,因为我因此而染上了漂亮的花柳病,而且,这不是在草中,不是夏天,干得也不热烈,只是在肮脏的小旅馆里为了挣一美元而进行的冷冰冰的机械动作,那杂种拼命假装她的高潮正在到来,但却像圣诞节的到来一样遥远。也许并不是她让我染上了淋病,而是她在隔壁房间里的伙伴。她的伙伴正和我的朋友西蒙斯躺在一起,就像这样——我如此快速地结束了我的机械动作,于是就想进去看看我的朋友西蒙斯那里搞得怎么样。嘿,看哪,他们还在搞着,干得正酣。她是一个捷克人,他的妞,并有点儿感情脆弱;显然她干这种事并不很久,她常常玩得很开心,很忘我。看着她把那玩艺儿拿出来,我决定等以后跟她亲自搞一下。我就这样做了。在这个星期过去以前,我有机会打了一炮,在那以后,我猜想会因为长时间得不到发泄而睾丸疼痛,或者腹股沟胀得难受。

      又过了一年左右,我自己也授课了。碰巧,我教的那个女孩的母亲是头号的婊子、荡妇、妓女。她和一个黑人同居,这是我后来发现的。看来她苦于没有一只足够大的家伙来满足她。

      于是,我每次准备回家的时候,她都要在门口拦住我,用那玩艺儿蹭我的身子。我害怕跟她搞在一起,因为有传言说她满身梅毒,然而当那样一个热辣辣的婊子紧贴着你的身子,舌头都快伸到你喉咙里的时候,你究竟还能干什么呢?我常常站在门厅里操她,这样做并不难,因为她很轻,我可以把她像洋娃娃一般抱在手里。有一天夜里,正当我那样抱着她的时候,我突然听到钥匙插到锁孔里的声音,她也听到了,吓得一动不动。没有地方可以溜走。幸好有一块门帘挂在门口,我就躲到那后面。

      然后我听到她的黑男人亲吻她,说你好吗,宝贝?她说她如何一直不睡,等着他,最好马上上楼去,她等不及了,等等。在楼板不再嘎吱嘎吱响了之后,我轻轻打开门,冲了出去。那时候,老天作证,我真的很害怕,因为如果让那黑家伙发现了,我的脖子就会给拧断,那是不会有错的。所以我不再在那个地方教课,但是不久那女儿找到我——刚刚十六岁——问我愿不愿意到一个朋友家里给她上课呢?我们又从头开始车尔尼的练习曲,从火花到一切。这是我第一次闻到新鲜窟窿眼儿的味道,妙不可言,就像新刈下的干草。我们接连操了一堂课又一堂课,在课与课之间还有一些额外的操。然后有一天,这是一个伤心的故事——她肚子大了,如何是好?我只得找了一个犹太小伙子来帮助我解决难题,他开口要二十五美元,我一生中还没有见过二十五美元哩。此外,她年纪大校此外,她会血液中毒。我给了他五美元作为部分付款,然后溜到阿迪龙达克呆了好几个星期。在阿迪龙达克我遇到一个中学教师,拼命想要我上课。又是速度练习,又是避孕套和猜不透的谜。每次我接触到钢琴,我都似乎会把一只窟窿眼儿震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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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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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8#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P

      如果有聚会,我就得把操他妈的乐谱卷起来带着前往,对我来说这就像把我的生殖器裹在手帕里,夹在胳膊底下一样。在假期里,在总是有剩余的窟窿眼儿的农舍或客栈里,音乐有着非同一般的效果。假期是我一年里所盼望的时期,与其说是因为窟窿眼儿,不如说是因为它意味着不用工作。一旦不用工作,我就成了一个小丑。我精力充沛,好像自己要从躯壳中跳出来一般。我记得有一个夏天在卡茨基尔遇见一个叫弗朗茜的姑娘,她漂亮、**,有着壮实的苏格兰人的奶头和一排平整洁白、闪闪发光的牙齿。事情是从我们一块儿游泳的河里开始的。我们抓着小船边上,她的一个奶子滑出界外。我帮她把另一个也滑出来,然后解开背带。她装作害羞似地突然潜入水中,我跟着她,当她升上来呼吸空气的时候,我把她他妈的游泳衣也从她身上脱下来,她在那里像美人鱼一般漂浮着,壮实的大奶子上下浮动,像是水里泡胀的软木塞。我脱掉紧身衣裤,我们开始像海豚一样在船边的水中玩耍。不一会儿,她的女朋友坐着一只独木舟过来。她是一个很健壮的姑娘,一种草莓红发型女孩,长着玛瑙色的眼睛,满脸雀斑。她看到我们一丝不挂,大吃一惊,但是我们马上就让她从独木舟上掉到水里,把她剥了个精光,然后我们三人就开始在水下玩捉人游戏,但是很难捉到她们,因为她们像鳝鱼一样滑溜。我们玩够以后,就跑到一个像没人用的岗亭一样矗立在野地里的小更衣室那里。我们拿着自己的衣服,三个人就准备在这个小房子里穿衣服,天气非常闷热,乌云密布,快要下大雨了。阿涅斯——这是弗朗茜的朋友——急于想穿上衣服。她赤身****地站在我们面前,开始感到羞愧,而弗朗茜则不然,她显得十分自在。她坐在长凳上,翘着二郎腿抽烟。正当阿涅斯套上她的无袖衬衣时,一道电光一闪,紧接着就是一声可怕的霹雳。阿涅斯尖叫起来,扔下了衬衣。几秒钟之后又是一道闪电,又是一阵隆隆的雷声,就像近在眼前一般危险。周围的空气变得紧张不安,飞虫开始咬人,我们感到不安,浑身发痒,还有一点儿恐慌。尤其是阿涅斯,她害怕闪电,更害怕死后被人发现我们三个人赤身****地躺在那里。她要穿上她的衣服,跑回家去,她说。她刚把这话讲出来,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们以为它几分钟后会停止,于是就赤裸裸地站在那里,从半开的门里往外看着那条冒着热气的河。天上就好像在下石头,闪电不停地在我们周围来回乱闪。现在我们都彻底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阿涅斯绞着自己的手,大声祷告;她的样子就像乔治·格罗茨画的白痴,那些倾斜着身子的婊子之一,脖子上挂着一串念珠,而且还患有黄疸。我以为她会晕倒在我的身上。突然我有了一个好主意,想在雨中跳一个模拟作战的舞蹈——来分散她们的注意力。正当我跳出去开始我的盛大舞会时,一道闪电一亮,劈开了不远处的一棵树。我他妈的魂都吓掉了。每当我吓坏了的时候,我就大笑。于是我大笑起来,一种野性的、令人毛骨惊然的笑,使得姑娘们尖叫起来。当我听到她们尖叫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想到了速度练习,接着我就感到自己正站在真空当中。周围空气紧张不安,雨点紧一阵慢一阵地打在我的嫩肉上。我的所有感觉都集中在皮肤表面上,在最外面一层皮肤底下,我是空的,像羽毛一样轻,比空气、烟、滑石、镁,或你知道的任何该死的东西都轻。突然,我是一个奥吉布瓦人,这又是樟木键弹出的调子。我才不管姑娘们尖叫、晕倒,还是屙屎屙在裤子里,不管怎么说,她们没有穿裤子。脖子上挂着念珠的阿涅斯,拿着她的大面包筐,吓得脸色发青,疯了一般,我看着她,想起了要跳一个亵渎神圣的舞蹈,我一只手托着睾丸,另一只手用拇指揪着鼻子,对雷电作蔑视的手势。雨下得紧一阵,慢一阵,草中似乎都是蜻蜒。我像袋鼠一般四处蹦着,使足了劲头大喊——“哦,天父,你这卑鄙的婊子养的,收住你那操蛋的闪电,要不然阿涅斯就不再相信你了!你听见我的话吗?你这天上的老鸡巴,收起你的鬼把戏……你快把阿涅斯逼疯了。嘿,你聋了吗?你这老混混?”嘴上不断唠叨着这渎神的废话,我围着更衣处跳舞,像瞪羚一般又蹦又跳,发出可怕的咒骂,恶毒到了极点。当闪电闪过的时候,我蹦得更高,当霹雳打来的时候,我像狮子一般吼叫,然后我做前手翻腾跃,然后我像幼兽一般在草里打滚,我嚼着草,吐着口水,像黑猩猩一样捶打自己的胸膛。在这整个时间中,我都看见放在钢琴上的车尔尼练习曲,白纸上满篇都是升半音和降半音,以及那个操蛋的白痴,我暗想,他竟想象那是学会如何熟练使用那好脾气的古钢琴的方法。我突然想到,车尔尼现在也许就在天上,往下看着我,于是我就尽可能高地朝空中啐唾沫。当雷声又隆隆作响的时候,我用足力气喊道——“你这杂种,车尔尼,在天上的你,愿闪电把你的球拧掉……愿你吞下你弯弯扭扭的尾巴,把你噎死……你听见我的话吗,你这傻蛋?”

      然而,尽管我做了各种努力,阿涅斯却越来越神志不清。她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爱尔兰天主教徒,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过有人对上帝这样说话。突然,当我正在更衣处背面跳舞的时候,她朝河边飞跑而去。我听见弗朗茜尖叫——“让她回来,她会淹死的!让她回来!”我去追她。大雨倾盆,我叫她回来,但她却像着了魔似地继续盲目飞跑。当她跑到河边的时候,一个猛子扎进去,往小船那边游去。我跟在她后面游,来到小船边,我害怕她会把船弄翻,就用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同她说起话来。我哄她,安慰她,好像我正在同一个小孩子说话。“走开,”她说,“你是一个无神论者!”天哪,听到这话,我惊奇得不得了。原来如此,所有那些歇斯底里,就因为我侮辱了万能的主。我真想给她眼睛上来上一拳,让她清醒清醒,但是我们脑袋都露在外面,我真怕如果不把她哄好了,她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比如把船拉翻了扣在我们脑袋上。于是我假装非常抱歉,我说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我是吓糊涂了,等等,等等。当我轻声轻气地安慰她,同她说话的时候,我的手从她腰上偷偷溜下来,抚摸她的屁股。这正中她的下怀。她哭着告诉我,她是怎么样的一个好天主教徒,她如何努力不犯过失,也许是她太热衷于她的谈话,而不知道我在干些什么,但是当我把手放到她的胯部,说着我能想到的所有那些动听的话,谈论上帝、爱、去教堂、忏侮以及诸如此类的废话时,她还是老样子,她一定感觉到了,“抱着我,阿涅斯,”我轻声说,悄悄将手拿出来,把她往我身边拽,……“嘿,这才是好孩子……现在放宽协…雨马上就会停的。”我一边仍然谈论着教堂、忏悔、上帝之爱、以及他妈的所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设法把那玩艺儿放进她里面去。“你对我真好,”她说,就好像不知道我在同她干什么似的,“我很抱歉,我刚才像个疯子似的。”“我知道,阿涅斯,”我说,“没问题……听着,把我抓得再紧些……行,就这样。”“我怕船会翻过来。”她说,尽最大努力,用右手搅水,使她的屁股保持适当位置。“好吧,让我们回到岸上去,”我说着,开始抽回身子。“哦,不要离开我,”她说,手把我抓得更紧了。“不要离开我,我会淹死的。”正在这时候,弗朗茜跑着来到水边。“快,”阿涅斯说,“快……我要淹死了。”

      我必须说,弗朗茜是一个好人。她当然不是一个天主教徒,如果说她有道德的话,那也只是属于爬行动物的那一类。她天生就是要做爱的那种女孩子。她没有目标,没有伟大的愿望,不妒忌,不抱怨,总是高高兴兴,一点儿也不乏才智。夜间我们坐在黑暗中的走廊上同客人谈话时,她会走过来坐在我的腿上,裙子底下什么也没穿。在她笑着同别人谈话时,我就会把那玩艺儿放到她里面。我想她要是有机会在教皇面前,也会厚着脸皮干下去的。回到城里,我到她家里拜访她,她在她母亲面前耍同样的花招,幸好她母亲的视力已模模糊糊了。如果我们去跳舞,她裤裆里发起烧来,她就会把我拽到电话亭子里。她真是个怪妞,她会一边耍那花招,一边同别人,例如阿涅斯,在电话上聊天。她似乎有一种专门的乐趣,就是在人们的鼻子底下干这种事;她说如果你不太想这种事情,那你干这种事的时候就有更多的乐趣。在拥挤的地铁里,比方说,从海滨回家,她会悄悄把裙子转过来一点儿,让开衩正好在中间,抓住我的手,把它径直放到她的裤衩里。有时候她顽皮起来,会把我那玩艺儿掏出来弄硬之后,把她的包挂在上面,好像要证明没有丝毫危险似的。她还有一点是从不假装我是她操纵的唯一小伙儿。我不知道她是否把一切都告诉了我,但她确实告诉了我许多许多。

      她笑嘻嘻地一边爬在我身上,一边把她的好事告诉我。她告诉我他们如何做这事,它们如何之大,或如何之小,当他们兴奋起来时说些什么,等等,等等,尽可能详细地讲给我听,就好像我要写一本有关这个主题的教科书。她似乎对她自己的身子、自己的感情,或任何同她自己有关的任何东西丝毫没有神圣感。

      “弗朗茜,你这个讨厌的家伙。”我常常说,“你真是厚颜无耻。”

      “但是你喜欢,不是吗?”她会回答。“男人喜欢操,女人也喜欢。

      这不伤害任何人,并不是说你必须爱你操的每一个人,不是吗?我不想恋爱;总是同一个男人做爱,一定很可怕,你不这样认为吗?听着,如果你总是只操我一个人而不操别人,那你很快就会厌倦我,不是吗?有时候,被一个你根本不认识的人操是一件美事。是的,我认为那是最好的,”她补充说——“没有纠纷,没有电话号码,没有情书,没有吵架,不是吗?听着,你认为这很糟糕吗?有一次我还试着让我弟弟来操我哩;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一个胆小鬼——他让每一个人都很痛心。我记不清当时的确切情况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当时只有我们两人在家,我那天被情欲所支配。他来到我卧室向我要什么东西。我撩起裙子躺在那里,想着这事,想极了,他进来时,我不管他是不是我的弟弟,就把他看作一个男人。所以我撩起裙子躺在那里,告诉他我感觉不舒服,肚子痛。他想要马上跑出去为我取东西,但是我叫他不要去,给我揉一会儿肚子就行了。我解开腰部,让他揉在我的光肚皮上。他竭力眼睛望着墙上,这大傻瓜,他揉着我,就好像我是一块木头。‘不是那儿,你这块木头,’我说,‘还在下面呢……你怕什么?’我假装我很痛苦。最后他偶尔碰到了地方。‘对了!就是那里!’我叫道。‘哦,就揉这儿,真舒服!’你知道,这大笨蛋真的按摩了我五分钟,却不明白这全是耍的把戏。我怒不可遏,让他他妈的滚蛋,留下我一个人呆着。‘你是一个太监。’我说,但他是这样一个笨蛋,我想他连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想着她弟弟是什么样的一个笨蛋,她笑了。她说他也许还从来没有搞过。我怎么想这个问题呢——非常糟糕吗?当然,她知道我不会那样想的。“听着,弗朗茜,”我说,“你把这故事告诉过跟你谈恋爱的那个警察了吗?”她说她还没有。“我猜想也是这样,”我说。“要是他听到那个故事,他会揍得你屁滚尿流。”“他已经揍过我了。”她迅速回答。“什么?”我说,“你让他揍你?”“我没有请他揍我,”她说,“但是你知道他性情多么急躁。我不让别人接我,但是他揍我,我就不太介意。有时候这倒使我内心感到舒服……我不知道,也许一个女人应该偶尔挨一次揍。如果你真喜欢一个家伙,就不会感到那么痛。后来他他妈的那么温柔——我几乎都为自己感到羞愧了……”你碰到一只窟窿眼儿来向你承认这样的事情,这是不常见的——我意思是说正常的窟窿眼儿,而不是一个性欲反常者。例如,有一个特丽克斯·米兰达和她的妹妹柯斯泰罗夫人。她们真是一对宝贝。特丽克斯在同我朋友麦克格利高尔谈恋爱,但她却竭力在同她住在一起的妹妹面前自称同麦克格利高尔没有性关系,而妹妹则向所有人声称,她在性的问题上很淡漠,她即使想要,也不可能同一个男人有任何关系,因为她体格如此瘦斜。而同时,我朋友麦克格利高尔却操得她们俩晕头转向,她们俩都了解各自的情况,但仍然像那样相互撒谎。为什么呢?我搞不懂。柯斯泰罗那婊子很是歇斯底里;无论什么时候她感到麦克格利高尔分配的交媾百分比不公平,她就会假装癫痫大发作。这意味着将毛巾敷到她脑袋上,拍打她的手腕,敞开她的胸口,擦她的大腿,最终把她拖到楼上,在那里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把另一位一打发睡觉,就立即来照顾她。有时候姐妹俩会在午后躺在一起小睡一会儿;如果麦克格利高尔在那里,他就会到楼上躺在她们中间。他笑眯眯地把这事说给我听,他的诡计是假装睡觉。他会躺在那里呼吸沉重,一会儿睁开这只眼,一会儿睁开那只眼,看看哪一个真的睡着了。一旦他确信其中一个睡着了,他就会对付另一个。在这样的场合,他似乎更喜欢歇斯底里的妹妹,柯斯泰罗夫人,她丈夫大约每隔六个月来看她一次。他说,他冒险越大,他就越痛快。如果是同他正在求爱的姐姐特丽克斯在一起,他就得假装害怕让另一位看到他们在一起搞那种事。同时,他向我承认,他总是希望另一位会醒过来捉住他们,但是那位结过婚的妹妹,常常自称“体格太斜,是一个狡猾的婊子,而且她对姐姐有负罪感,如果她姐姐当场捉住她,她也许会假装她正在发病,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世上没有东西能使她承认,她事实上允许自己得到被男人操的快乐。

      我相当了解她,因为我给她授过一段时间保。我常常拼命要让她承认,她有一只正常的窟窿眼儿,如果她时常操的话,她就会喜欢操个痛快。我常给她讲疯狂的故事,实际上这只是稍加掩饰地叙述她自己的行为,但她仍然无动于衷。有一天我甚至让她到了这样一种地步——而且这压倒了一切——她让我把手指放到她里面。我想问题无疑解决了。她确实是干的,而且有点儿紧,但是我把这归因于她的歇斯底里。请想象一下,同一只窟窿眼儿到了那样的地步,然后却让她一边疯狂地把裙子往下拽,一边冲着你的睑说,——“你瞧,我告诉过你,我的体格不对劲儿么!”“我并不那样认为,”我气冲冲地说。“你指望我做什么——把显微镜用到你身上吗?”

      “我喜欢那种事!”她说,假装趾高气昂。“你怎么同我说话————的!”

      “你完全知道你在撒谎,”我继续说。“为什么你像那样撒谎呢?你不知道人人有一只窟窿眼儿,而且要偶尔使用一下吗?你要它在你身上干掉吗?”

      “什么话!”她说,一边咬着下嘴唇,脸红得像胡萝卜。“我老以为你是一位绅士呢。”

      “那么,你也不是淑女,”我反唇相讥,“因为甚至一位淑女也偶尔承认有一次做爱,而且淑女从不要求绅士把手指伸到她们里面,看看她们体格有多校”“我从来没有要求你碰我,”她说。“我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要求你把手放到我身上,放到我的内部。”

      “也许你以为我是在给你掏耳朵吧?”

      “那一刻我把你看作医生,就是这么回事。”她生硬地说,竭力使我冷却下来。

      “听着,”我说,抓住狂热的机会不放,“让我们假装这完全是一个误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我太了解你了,绝不会想到像那样侮辱你。我不会想到对你做一件那样的事情——不,要想的话就天诛地灭。我只是很想知道你说的话是否有道理,你是否长得很校你知道,事情来的太快,我无法说出我的感觉……我并不认为我甚至把手指放到你里面。我一定只是碰到了外面——那就是一切。听着,在这睡榻上坐下……让我们重新成为朋友。”我把她拉到我身边坐下——她显然在软化下来——我用手臂搂住她的腰,好像要更温柔地安慰她。“老是像那个样子吗?”我天真地问,接着我几乎笑出来,因为我明白这是多么愚蠢的一个问题。她忸怩作态地低着头,好像我们正在涉及一场说不出口的悲剧。“听着,也许如果你坐到我腿上……”我轻轻把她举到我腿上,同时体贴地把手伸到她裙子底下,轻轻放在她膝盖上……“也许你像这样坐一会儿,你会感觉好一点儿……对,就那样,就偎依在我怀里……你感觉好点儿了吗?”她没回答,但是她也没有反抗,她只是软弱地往后躺着,闭上眼睛。渐渐地,我把我的手很轻很平稳地往她大腿上部移动,始终低声低气地用一种安慰的口气同她说话。当我的手指探入她下体的时候,她已经湿得像一块洗碗布。我仍然对她施心灵感应术,告诉她女人有时候会误会自己,她们有时候如何以为自己很小,而实际上她们很正常。我这样持续越久,她就越来越湿漉漉的,越来越张开。她有一只巨大的窟窿眼儿。我望她一眼,看看她是否仍然紧闭双眼。她张开嘴,喘着气,但双眼紧闭,好像她在对自己假装这全是一场梦。我现在可以剧烈地把她动来动去——没有任何引起丝毫抗议的危险。也许是我怀着恶意,毫无必要地把她推来推去,就为了看一看她是否会醒过来。她像羽绒枕头一样柔软,甚至脑袋碰在沙发扶手上也一点儿没有激怒的表示。好像她已经把自己麻醉起来,准备好一场免费的做爱。我把她的衣服全扒光,扔在地板上。我在沙发上给她试着来了几下之后,就把她放平在地板上她的衣服上面,然后又溜进去,她用她十分熟练使用的吸入阀把它吸得紧紧的,尽管外表上她像是处于昏迷状态。

      我感到很奇怪的是,音乐总是进行到最后就变成了性。晚上,如果独自出去散步,我肯定要随便结识某一个人——一个护士,一个从舞厅出来的小妞,一个售货女郎,只要是穿着裙子的随便什么人。如果我和朋友麦克格利高尔坐他的车出去——他会说,就到海滨会兜一小圈——到午夜我会发觉自己坐在某个陌生地段的某个陌生大厅里,有个小妞坐在我腿上,通常我对这样的小妞不怎么挑剔,因为麦克格利高尔比我更饥不择食。往往我跨进他的汽车时会对他说——“听着,今天夜里不找娘儿们,行吗?”他会说——“天哪,不找,我已经够够的了……就开车在什么地方转一圈……也许去希普斯海德湾,你说怎么样?”我们还没有走出一哩路去,他就会把车停在人行道边上,用肘推我。“看一下那个,”他会指着一个漫步在人行道上的女郎说。“天哪,多美的大腿!”要不就是——“听着,我们请她一块走,怎么样?也许她还能找来一个朋友。”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就会向她打招呼,说出一套千篇一律的行话。十有八九女孩会跟着来。我们还没有走得很远,他就会一边用那只空着的手在她身上摸起来,一边问她是否能找到一个朋友来和我们作伴。如果她大惊小怪,如果她不喜欢太快就被那样乱抓乱摸,他会说——“好吧,那就他妈的滚出去……我们不可能在你这一类人身上浪费时间!”接着他就放慢车速,把她推出去。“我们不能同这样的窟窿眼儿纠缠不休,是吧,亨利?”他会咯咯地轻声笑着说。“你等着,我保证你在今夜过去之前有好戏。”如果我提醒他我们今天说好要歇一晚上的,他会回答:“行,随你便……我只是想让你更快活。”然后他会来个急刹车,对黑暗中飘然而来的穿丝绸衣服的黑影说——“喂,妹妹,你在干什么——散步吗?”也许这一回是个有刺激的家伙,一个兴奋的小婊子,除了撩起裙子,把那玩艺儿交给你以外,再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也许我们都不必给她买杯饮料,就停在一条小道上的某个地方,在汽车里一个接一个地干将起来。如果她是那种常常会碰到的傻窟窿眼儿,他甚至都不愿费神开车把她送回家。“我们不去那个方向,”他这个杂种会说。“你最好就在这里跳下去。”说着他就会打开车门让她下去。当然,他的下一个念头就是:她干净吗?回去时他会一路上都想着这个问题。“天哪,我们应该多加小心,”他会说,“你不知道你像这样同她们交往会遇到什么麻烦。自从那最后一个以来——你记得,就是我们在大道上认识的那一个——我就痒得要命。也许这只是神经过敏……我想得太多了。为什么一个小伙儿就不能老盯着一只窟窿眼儿呢?告诉我,亨利。你现在要特丽克斯,她是一个好孩子,你知道。在某种程度上,我也喜欢她,但是……见鬼,谈这些有什么用?你了解我——我是个饕餮之徒。你知道,我变得越来越坏,甚至有时候在去幽会的路上——注意,是同一个我想要操的妞,而且一切都安排好了——正当我驱车前去的时候,也许从眼角里我瞥见一条正在穿过马路的大腿,于是就不知不觉把她弄上了车,而另一个妞就见鬼去吧。我一定中了窟窿邪了,我猜想……你怎么想?不要告诉我,”他会迅速补上一句。“我了解你,你这个鸡奸贼……你会告诉我最不中听的东西。”然后,停了一会儿之后——“你是一个有趣的家伙,你知道吗?我注意到你从来不拒绝什么事情,但不知怎么的,你一直似乎并不对此感到担忧。有时候你使我觉得好像你有点儿满不在乎。你也是一个古板的杂种——我要说,几乎是一个一夫一妻制的倡导者。你怎么能同一个女人维持这么长久,真叫我纳闷。你不感到厌倦吗?天哪,我很了解她们会说什么。有时候我想要说……你知道,就是突然出现在她们跟前说:“听着,宝贝,一句话也不要说……只要把它掏出来,张开你的双腿就行。”他开心地笑着。“如果我对特丽克斯说那样一些话,你能想象她脸上的表情吗?我告诉你,有一次我就差一点儿要这样做。我没有脱下大衣,摘下帽子。她很恼火!她不怎么在乎我穿着大衣,然而帽子则不然!我告诉她我怕穿堂风……当然,并没有什么穿堂风。实情是,我他妈的急于要走,所以我想,如果我戴着帽子,我就可以走得快一点儿,然而,我却在那里同她呆了一整夜。她大吵大闹,我无法让她安静下来……但是,听着,那算不了什么。有一次我同一个喝醉的爱尔兰婊子在一起,她有一些怪念头。首先,她从来不要在床上干那种事……总是在桌子上。你知道,偶尔为之还可以,但是经常这么干,能把你累死。于是有一天夜里——我猜想,我有一点儿醉醺醺的——我对她说,不,什么也别干,你这醉鬼……你今晚同我一块儿上床。我需要真正的做爱——上床。你知道,我不得不同那婊子养的吵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说服她同我一块儿上床,只是有一个条件,我得戴着帽子。听着,你能想象我戴着帽子爬到那傻妞身上去吗?而且身上一丝不挂!我问她……‘你为什么要我戴着帽子呢?’你知道她说什么?她说这显得更有绅士风度。你能想象那只窟窿眼儿是怎样一种心理吗?我常常恨自己同那个婊子搞在一起。我从来不清醒着到她那里去,那便是一例。我得先把老酒灌饱了,有点儿瞎,有点儿神志不清——你知道我有时候会成什么样子……”我很了解他的意思。他是我最老的朋友之一,我熟人中脾气最坏的杂种之一。“执拗”一词还不足以形容他的脾气。他像一头毛驴——一个顽固的苏格兰人。他的老头子更糟糕。如果他们俩发起火来,那就好看了。老头子常常手舞足蹈,是气得手舞足蹈。如果老娘来劝架,她就会眼睛上挨一拳头。他们经常把他赶出去。他会带着全部所有物出走,包括家具,也包括钢琴。大约一个月以后,他又会回来——因为在家里他们总是相信他。然后在某个晚上,他会醉醺醺地带着在某个地方勾搭上的女人回家,留她过夜,但是他们真正反感的是,他竟脸皮厚到要他母亲给他们俩把早饭端到床上来。如果他母亲想要痛骂他,他就会把她关起来说——“你想要告诉我什么?如果你不是因为肚子搞大了,你还不会结婚呢!”老太太拧着自己的手说——“什么儿子!什么儿子!老天帮帮忙,我干了什么,要得这种报应?”他会还嘴说,“呀,忘了它吧!你只是一个老笨蛋!”他的妹妹往往前来设法平息事端。“天哪,沃利,”她会说,“你做什么,不关我的事,但你跟你母亲说话时不能更尊重些吗?”于是麦克格利高尔会让他妹妹坐在床上,开始哄她把早饭拿来。通常他不得不问他的同床伙伴叫什么名字,以便把她介绍给他的妹妹。“她不是一个坏孩子,”他会说,指的是他妹妹。

      “她是家里唯一还不错的人……现在听着,妹妹,拿点儿吃的来,行吗?拿些美味的火腿鸡蛋来,呃,怎么样?听着,老头子在吗?你今天情绪怎么样?我想借几块钱使使。你想办法慢慢从他那里骗出来,行吗?我将给你搞点好东西过圣诞节。”然后,好像一切都摆平了,他会把被子往后一扯,亮出他身边的那个婊子。“看看她,妹妹,她不漂亮吗?看那两条腿!听着,你应该给你自己找个男人……你太瘦了。你瞧帕特茜这儿,我打赌她不缺这个,呃,帕特茜?”说着,在帕特茜屁股上用力拍了一掌。“现在快去,妹妹,我要些咖啡……不要忘记,把火腿炸得脆一点儿!不要拿隔夜火腿……拿新的。快一点儿!”

      我喜欢他身上的东西,是他的弱点;像所有那些有实践意志力的男人一样,他内心十分软弱。没有一件事他不愿做——出于软弱。他总是很忙,而实际上从来不做任何事情。总是专心致志于某件事,总是试图改进他的想法。例如,他会拿起足本大词典,每天撕,在上下班往返的路上虔诚地通读一遍。他满脑子事实,事实越荒诞,越不合理,他就越从中得到乐趣。他似乎专门要向所有人证明,生活是一场闹剧,不值得为之拼搏,总是一件事把另一件事抵消掉,等等。他是在纽约北区长大的,离我在那里度过童年的那个地段不远。他也完全是北区的产物,这是我之所以喜欢他的原因之一。例如,他用嘴角说话的方式,他同警察说话时使用的强硬态度,他厌恶地啐唾沫的样子,他使用的独特的诅咒话,他的多愁善感,有限的见识,对打落袋台球与吹大牛的强烈爱好,整夜的神聊胡侃,对富人的蔑视,同政治家的亲近,对无价值事物的好奇,对学问的尊重,对舞厅、酒吧、脱衣舞的迷恋,谈论见世面,却从未出过纽约市;无论谁,只要显示出“勇气”,就把谁当偶像崇拜,诸如此类的种种特点、特征,使他同我亲密无间,因为正是这些特性,标志着我小时候熟悉的伙伴。那个地段似乎只是由可爱的失败者构成的。成年人的举止像小孩,小孩则是不可救药的。没有人高出他的邻居许多,否则他就会受到私刑的惩罚。如果有人竟然成为医生或律师,这是很令人吃惊的。即使如此,他也得当个好好先生,说起话来装得和别人一样,还得投民主党一票。听麦克格利高尔谈论柏拉图或尼采,例如,听他对好朋友谈这些,是难忘的事情。首先,甚至要得到允许来对伙伴们谈论柏拉图或尼采之类的问题,他都得装作他只是偶然遇到了他们的名字;要不他也许会说,有一天夜里他在酒吧的后间遇到了一个有趣的醉鬼,这个醉鬼开始谈论起尼采和柏拉图这些家伙。他甚至会假装他完全不知这些名字如何发音。他会辩解地说,柏拉图并不是这样一种愚蠢的杂种。柏拉图脑袋里有一两个理念,是的,先生,是的,老先生。他愿意看到华盛顿那些愚蠢的政治家设法同柏拉图那样的家伙好好斗一斗。

      在这绕圈子的话里,他会继续用讲究事实的方式,向他那些侃哥儿们解释,柏拉图在他那个时代是怎样一种聪明鬼,又如何可以同其他时代的其他人相比。当然,他也许是一个太监,他会补充说,为的是要给所有那种博学泼点冷水。他巧妙地解释说,在那些日子里,那些大人物,那些哲学家,往往让人把睾丸割掉——这是一个事实!

      “嗨,你不认为在你需要朋友时就有朋友在你身边很好吗?你也许会不能自助到他妈的这步田地,只要有人来帮你穿过马路你就很高兴。你认为这些家伙没有价值;你认为我同他们在一起是浪费时间。听着,你绝不知道一个人哪天会为你做些什么,没有人会单独成就什么事……”他因为我的独立性而生气,他称之我的为冷漠。如果我不得不问他要点儿钱,他就很高兴。这给了他一个机会来大谈友谊。“所以你也得有钱吧?”他会说,满意地满脸堆着笑。“所以诗人也得吃饭吧?嗯,嗯……幸好你来找我,亨利,我的年轻人,因为我对你很随便,我了解你,你这没良心的婊子养的。没问题,你要多少?我没有很多,但我可以和你对半分。这够公平的了吧?是不是你还认为,你这杂种,我该全部给你,然后自己出去借钱花呢?我想你要吃一顿好饭,呃?火腿鸡蛋不够好,是吧?我猜你也很想让我开车把你送到餐馆去,呃?听着,从那张椅子上起来一分钟——我要放个垫子在你屁股底下。嘿嘿,那么你一个子儿也没有了?天哪,你总是一个子儿也没有——我从不记得看见你有钱在口袋里。听着,你对自己不感到羞愧吗?你谈论那些和我鬼混的浪荡鬼……那么听着,先生,那些家伙从来不像你那样跑来问我要一文钱。他们有更多的自豪——他们宁愿去偷,也不来掏我的钱包。而你,呸,你满脑子自大的念头,你要改造世界,废话连篇——你不想干活挣钱,不,不。你……你指望有人把钱放在银盘子上端给你。嚯!幸亏身边有我这样的家伙理解你。你需要了解你自己,亨利。你在做梦。每一个人都要吃饭,你不知道吗?大多数人愿意干活挣饭吃——他们不像你那样整天躺在床上,然后突然穿上裤子,跑到手头上的第一个朋友那里去。假如我不在这里,你会干什么?不要回答……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听着,你不能一生都像那个样子。当然,你说得好极了——听你说话是一种乐趣。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唯一我真正喜欢一起聊天的家伙,但是这会使你成功吗?总有一天他们会因为流浪罪把你关起来。你只是一个流浪汉,你不知道吗?你甚至都不如你说教中谈到的其他那些流浪汉。我陷入困境的时候你在哪里?你找不到了。你不回我的信,不回我的电话,有时候我来看你,你甚至躲起来。听着,我知道——你不必向我作解释。我知道你一直都不想听我的故事。可见他妈的鬼,有时候我真的不得不同你说话,而你却他妈的不闻不问。只要雨淋不着你,肚子里有顿饱饭,你就很快活。你不考虑你的朋友——除非你自己有危急。这样做是不地道的,是吧?你要承认,我就给你一块钱。他妈的,亨利,你是我交的唯一真正的朋友,但是如果我知道我在谈论的东西,那你就是一个无赖的婊子养的。你只是一个天生的婊子养的饭桶。你宁愿饿死也不愿意着手做点儿有益的事情……”当然我会笑着伸出手去要他答应我的那一美元。这又重新激怒了他。“只要我给你我答应你的那一美元,你就准备说些什么,是吗?好家伙!谈论道德——天哪,你有响尾蛇的伦理观。

      不,以基督的名义,我还不想把它给你。我要先折磨你一番。如果可能的话,我要让你挣这钱。听着,给我擦皮鞋怎么样——给我擦鞋,行吗?如果你现在不擦,它们就永远不会被人擦了。”

      我拿起鞋,问他要刷子。我不介意给他擦鞋,一点儿也不,但是那样也似乎刺激了他。“你要擦鞋,是吧?行,天啊,那干起来又快又利索。听着,你的自豪感到哪里去了——你不是有自豪感吗?而且你是无所不知的家伙。这是很令人吃惊的。你懂得他妈的那么多,竟还得靠擦你朋友的皮鞋来骗一顿饭吃。真是个好小伙!给,你这杂种,给你刷子!你擦的时候,把另一双也擦一擦。”

      暂停一会儿。他在水斗那儿洗了洗,哼了一会儿曲子。突然,用欢快的腔调说——“今天外面天气如何,亨利?太阳好吗?听着,我想到一个最适合你去的地方了。蛋黄沙司浇扇贝熏肉,你说怎么样?这是一个小地方,在水湾附近。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正是吃扇贝熏肉的日子。呢,怎么样,亨利?不要告诉我你有事要做……如果我拉你到那里,你就得花点儿时间同我在一起,你是知道的,是吧?天啊,我真希望有你的性情。

      你只是一分钟一分钟地放任自流。有时候我认为你他妈的过得比我们谁都好得多,尽管你是一个臭烘烘的婊子养的,一个叛徒,一个贼。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日子过得就好像做梦一般。

      听着,我说我有时候不得不见你,难道你不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总是一个人,简直就要发疯。为什么我拼命到处追娘儿们?为什么我整夜玩牌?为什么我同那些流浪汉鬼混?我需要同某个人说话,就是这样。”

      一会儿之后在海湾,坐在水边,他肚子里灌了一杯黑麦威士忌,等着海鲜端上来……“如果你能做你想做的事情,那么生活就不算太坏,呃,亨利?如果我赚了一点儿钱,我就要去环球旅行——你跟我一起去。是的,虽然你是无功受禄,但是我还是准备有一天真正花些钱在你身上。我要看看,如果我给你充分自由的话,你会怎样表现。我要给你钱,瞧……我不会假装把它借给你。我们将看看,在你有了一些钱在口袋里的时候,你那些了不起的念头会有什么结果。听着,那一天我谈论柏拉图的时候,我是想问你一件事的。我想问问你,是否读过他关于亚特兰蒂斯的故事。你读过吗?读过?那么,你怎么想?你认为这只是一个故事,还是你认为曾经有过那样一个地方?”

      我不敢告诉他,我怀疑有成千上万个大陆,其过去或未来的存在,我们都还没有开始梦想过。于是我干脆说,像亚特兰蒂斯那样的地方曾经存在过,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嗯,我猜想,这在某种程度上讲并不十分重要,”他继续说,“但是我要告诉你我怎么想。我认为一定曾经有过那样一个时代,那时候的人跟我们不一样。我不能相信,他们过去就一直是他们现在的那副猪样,而且最近几千年来一直是那样。我认为很可能有一段时期人们懂得如何生活,懂得如何自由自在,享受生活。你知道是什么东西逼得我发疯吗?是看到我的老父亲。自从他退休以后,他就整天坐在火炉跟前闷闷不乐。像一只奄奄一息的猩猩坐在那里,这就是他终生做牛做马得来的一切。他妈的,如果我认为我也会那样的话,我会现在就把我的脑浆打出来。看看你周围……看看你认识的人……你认识一个值得交往的人吗?我很想知道,所有那些大惊小怪是要干什么?我们必须活着,他们说。为什么?这正是我想要知道的。他们都会日子过得绝对好得多。他们都只是一大堆臭大粪。战争爆发时,我见他们奔赴战壕,我就对自己说,好,也许他们回来时会通情达理一点儿!当然,他们当中许多人没有回来,但是其他人!???

      想一想你却不得不挑中那样一个下贱的婊子…你还要熏肉吗?你现在最好还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你知道以后就没有钱了。再喝一杯,呢?听着,如果你今天试着从我这儿溜走,我发誓绝不借给你一分钱……我刚才在说什么来着?她不需要你,你这笨蛋,难道你不明白吗?她只是要折磨你。至于小孩……嗨,见他妈的鬼,我要是你,我就把她溺死。那听起来有点儿卑鄙,不是吗?不过你知道我的意思。你不是父亲。我不知道你他妈的是什么玩艺儿……我只知道你是他妈的一条好汉,不会把一生浪费在她们身上。听着,你为什么不设法有所成就呢?你还年轻,亮相也亮得不错。去个什么地方,离得远远的,一切从头开始。如果你需要一些钱,我会给你筹的。这就像把钱扔到阴沟里,我知道,但我仍然会为你筹的。事实是,亨利,我非常非常喜欢你。我从你那里得到的,比从世界上任何人那里得到的都多。我猜想,我们来自那个老城区,有许多共同之处。奇怪的是,在那些日子里我竟然不认识你。见鬼,我变得感伤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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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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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Q

      日子就像那样过去、带着许多好吃好喝的,阳光明媚,一辆小汽车带着我们到处转,不时抽支雪茄,在海滩上打一会儿盹,研究过往的窟窿眼儿,又说又笑,还唱了一会儿小曲——这就是我和麦克格利高尔度过的许多许多日子中的一天。像那样的日子真的似乎使轮子停止转动。表面上快快活活,时间就像梦一般糊里糊涂地过去。但是实际上,却有一种宿命感,有一种不祥的兆头,使我第二天萎靡不振,心中不安。我很想知道有一天我会不得不停顿下来;我很想知道我正在浪费我的时间,但是我也知道我无能为力。必须发生某件事,某件大事,某件会将我横扫在地的事情。我需要的一切就是推我一下,但必须是我的世界之外的某种力量,能真正推动得了我,我确信这一点。我不能忧伤过度,因为这不是我的性格。我一生中的事情总是——到最后——很顺当。我不可能需要花大力气。必须由天意来决定某些事——在我的情况中,就是全部听天由命。尽管从表面看来,有多少不幸,有许多事没处理好,我却知道自己生就的富贵命,而且天生两个脑袋。我承认外部情况很糟糕——但更使我担心的是内部情况。我真的很害怕我自己,害怕我的胃口、我的好奇心、我的柔性、我的渗透性、我的可塑性、我的和蔼可亲、我的适应能力。没有一种情况本身能吓倒我:我不知怎的,总是看见自己过舒服日子,就好像在花朵里啜饮蜂蜜。即使我被投入监狱,我也感到我会过得很好。我想,这是因为我知道如何不作反抗。其他人连拉带拽地拼命干,搞得精疲力竭;我的策略是随大溜。人们对我做的事,几乎还不如他们对人对己所做的事那样叫我操心。我内心真的感觉他妈的很好,所以我必须接受全世界的问题。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处于混乱之中。也就是说,我和我自己的命运不同步。我竭力实践世界的命运。例如,如果我有一天晚上回到家,家里没有吃的,甚至连给小孩吃的东西也没有,我就会马上到处去寻找吃的,但是我发现自己刚一匆匆来到外面寻找食物,就立刻又回到了世界观上面,这使我困惑不解。我没有想到专门给我们吃的食物,我想到的是一般意义上的食物,是那一时刻世界各地处于各个阶段上的食物,它如何得到,如何准备好给人用餐,如果人们没有食物,他们做些什么,也许有一种方法可以使每一个想得到食物的人都得到它,不再把时间浪费在这么简单的问题上。无疑,我为老婆孩子感到遗憾,但也为霍屯督人,为澳洲森林居民感到遗憾,更不用说饥饿的比利时人、土耳其人、亚美尼亚人。我对人类,对人类的愚蠢,对人类想象力的贫乏感到遗憾。

      吃不上一顿饭并不那么可怕——使我深感不安的是街上死一般的空寂。所有那些讨厌的房子,一模一样的,一切都如此空寂、如此凄凉的样子。脚下有漂亮的铺路石,街中间有柏油马路,各家门前有既美又丑的高雅的褐砂石台阶,然而一个家伙竟会整天整夜在这昂贵的材料上到处奔走,寻找一块面包干。是这种状况使我感到不安。这太不谐调了。只要人们能摇着吃饭铃冲出去喊:“听着,大家听着,我饿着肚子。谁需要擦皮鞋?谁需要倒垃圾?谁需要清洗排水管?”那就好了。只要你能走到街上,像那样对他们说清楚;然而不,你不敢张开你的嘴。如果你在街上告诉一个家伙你肚子饿,你就把他的屎都吓出来了,他像见了鬼似地逃走。那是我以前从不理解的事情,现在还是不理解。全部事情其实很简单——某个人来到你跟前时,你只要说一声“行”。如果你不能说“行”,你可以挽住他的胳膊,请另一个人帮助你们摆脱困境。你为什么要穿上制服,去杀死你不认识的人,就为了得到那块面包干,这对我来说是个谜。我考虑的是这些,而不是食物吃到了谁的嘴里,或者它卖多少钱。我为什么要去管一样东西值多少钱呢?我在世上是要活着,而不是计算,而这正是那些杂种不要你做的事——活着!他们要你花费整整一生来增加数字。那对他们有意义。那是合理的。那是明智的。如果我来掌舵,也许事情不会这样有条有理,但是却更加轻松愉快,耶稣作证!你不必为一些小事搞得屁滚尿流。

      也许不会有碎石铺的道路、长蛇阵的汽车、高音喇叭以及亿万种新鲜玩艺儿,也许甚至窗上没有玻璃,也许你不得不睡在地上,也许不会有法国烹调、意大利烹调、中国烹调,也许人们的耐心消耗净尽的时候就会互相残杀,也许没有人会阻止他们,因为不会有任何监狱、警察、法官,当然也不会有任何内阁大臣或立法机构,因为不会有他妈的任何法律让人遵守或不遵守,也许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要走好几个月、好几年,但是你用不着签证、护照、身分证,因为哪儿也用不着登记,你也用不着身分证号码,如果你想每星期改一次名字,你尽管改,这是无所谓的,因为除了你能随身携带的东西,你不拥有任何东西,在一切都自由的时候,你为什么还要拥有任何东西呢?

      在这个时期,我走了一家又一家,干了一个又一个工作,交了一个又一个朋友,吃了一顿又一顿饭,但是我还是为自己圈出一些空间作为抛锚地;这更像是湍急的水道中的救生圈。进入我周围一哩范围内,就会听到一只巨大的钟在悲鸣。没有人能看见抛锚地——它深深埋在水道底下。人们看见我在水面上上下浮动,有时候轻轻摇摆,要不就前后颤动。安全地牵制着我的是我放在客厅里的那张有分类格子的大书桌。这张书桌曾经在老爷子的裁缝铺里放了十五年,靠它赚来了许多钱,也因做活而使它吱嘎作响,抱怨不止。在它的分类格子里,还放着一些古怪的纪念品,我最后是趁老爷子生病,把它从店铺里偷着搬出来的;现在它就立在布鲁克林最受人尊敬地段的正中心一座受人尊敬的褐砂石房子三层楼上我们阴郁的客厅地板当央。我得费好大劲才能把它放到那儿,但是我坚持它必须放在全部家当的最最中间。就像把一只乳齿象放到一个牙齿诊室的正中央。但是由于老婆没有朋友来作客,而我的朋友则即使它悬挂在吊灯上也无所谓,于是我就把它放在客厅里,把我们拥有的所有多余的椅子全放在它周围,摆成一大圈,然后我舒适地坐下来,把脚翘到书桌上,梦想着如果我能写作的话将写些什么。在书桌旁边我还放了一只痰盂,一只很大的铜痰盂,也是从店铺里拿来的,我不时朝里面吐一口痰,提醒自己它就在那里。所有的分类格子都是空的,所有的抽屉也都是空的;书桌上书桌里全一无所有,只有一张连垫放在S形锅钩底下都嫌太小的白纸。

      当我想起我所做的巨大努力来疏导在我内心沸腾冒泡的熔岩,想起我重复了成千上万次的努力来安放好漏斗,来捕获一个词、一个词组时,我必然想到旧石器这样的东西。它不费力气就来了,一眨眼工夫便诞生了,你会说这是一个奇迹,只是发生的一切都是奇迹般的。事情发生或者不发生,这就是一切。

      没有事情是由汗水与拼搏来完成的。几乎每一件我们称之为生活的东西,都只是失眠,是一种痛苦,因为我们已经失去了睡着的习惯。我们不知道如何洒脱。我们像安在弹簧顶上的匣中小丑,我们越挣扎,就越难于回到匣中去。

      我想,如果我疯了,我除了把这原始人的用品放在客厅中央,就不会想到更好的计划来巩固我的抛锚地。我的脚翘到书桌上,接收着潮流的声音,我的脊柱舒服地埋在厚厚的皮垫子里,我同在我周围漂浮旋转的零碎物处于理想的关系,因为我的朋友们自己疯了,而且是潮流的一部分,他们就竭力让我相信,这些零碎物就是生活。我清楚地记得,也就是说,通过我的脚所实现的同现实的第一次接触。我写过一百万字左右,请注意,写得有条有理,结构很好,却对我来说等于零——旧石器时代的原始密码——因为接触是通过头脑来进行的,而头脑是无用的附属物,除非你在水道中央深深地在泥中抛锚。我以前写的一切都是老古董,现在的大多数写作仍是老古董,这便是为什么没有烧起来,没有使世界燃烧的原因。我只是古人类的传声筒;甚至我的梦也不可靠,不是真正的亨利·米勒之梦。

      安静地坐着,想着一个由我、由救生圈产生的念头,是赫拉克勒斯式的艰巨任务。我不缺乏思想,也不缺乏词汇和表达能力——我缺乏更重要得多的东西:切断电流的工具。讨厌的机器停不下来,这便是难题。我不仅处于潮流当中,而且潮流流遍我的全身,我一点儿也控制不了它。

      我记得那一天,我让机器彻底停下来,也记得另一个机械装置,上面签着我自己姓名的第一个字母,用我自己的双手和鲜血制成的那个机械装置,慢慢开始运行。我曾到附近的剧院去看一场轻歌舞剧表演;这是日场演出,我买了楼厅的票。排队站在大厅里等候的时候,我就已经体会到一种奇怪的坚实感。

      就好像我在凝结,明显成为一块坚实的胶冻。这就像伤口治愈过程中的最后阶段一样。我处于最高的正常状态,这倒是十分异常的情况。霍乱会来临,将它污浊的气息吹进我口中——没有关系。我会弯腰去吻麻风病人手上的溃疡,不可能对我自己有任何伤害。我们大多数人所希望的一切,便是在健康与疾病之间这种永恒冲突中有一种平衡,但我不仅有这种平衡,而且血液中有一个正整数,这意味着,至少暂时,疾病被完全打垮了。如果有人在这时候聪明地扎下根,他就永远不会再生并不幸,甚至死亡。但是要跃向这样的结局,就要奋力一跳,跳回到比旧石器时代更久远的年代。在那一刹那,我甚至不梦想扎根;我一生中第一次体会到奇迹的意义,但我听到我自己的齿轮啮合的时候,我是如此吃惊,以致愿意为了这种体验的特权而当场死去。

      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当我手里拿着撕过的票根从门卫面前走过时,灯光暗下来,幕布升起。黑暗突然降临,使我的眼睛微微发花,我就站了一会儿。当幕布冉冉升起时,我有一种感觉,好像在所有的年代里,人类总是被壮观场面之前的这个简短时刻搞得默不作声。我可以感觉到幕布正在人类中升起。

      我也立即明白,这是一个象征,它在人类睡梦中不断出现在他们面前;我明白,如果他们醒着,登上舞台的绝不会是演员而应该是他们,人类。我不是这样想——我说,这是一种理解,它如此简单,如此绝对清晰,以致机器立即死死停住,我正沐浴着现实的光明,站在我自己面前。我把眼光从舞台上转开去,注意看我去我楼厅上的座位应该经过的大理石楼梯。我看见一个人慢慢登上台阶,他的手横放在栏杆上。这人一定是我自己,自从我出生以来一直在梦游的那个旧自我。我的眼睛没有看见整个楼梯,只看见那个人已经爬过,或当时正在爬的那几级楼梯。

      这人从来没有爬到楼梯顶上,他的手也从来没有从大理石栏杆上拿开。我感到帷幕降下来,一会儿工夫,我又到了布景后面,在道具中走来走去,就像道具管理员突然从睡梦中醒来,不知道是在做梦呢,还是看着正在舞台上演出的一场梦。它明朗、清新、新奇。我只看见活生生的东西!其余的消失在阴影中。正是为了使世界永远活生生,我没有等着看演出,就跑回家去。坐下来,着手描写那一截不朽的楼梯。

      正是在这个时候,达达主义者盛行一时,不久又出现了超现实主义者。这两个流派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直到大约十年以后才听说;我从来没有读过一本法文书,也从来没有法国式的念头。我也许是美国独一无二的达达主义者,而我却不知道。尽管我同外界有各种接触,我却像一直生活在亚马逊丛林中一般。

      没有人理解我正在写的东西,或者我为什么要那样写。我神志如此清醒,以至于他们说我发疯。我在描述新世界——不幸的是太早了一点儿,因为它还没有被发现,谁也不会被你说服,相信它的存在。这是一个卵巢世界,还隐藏在输卵管里。自然还没有任何东西清楚地显现出来:只能看见一根脊柱模模糊糊的少许迹象,当然没有胳膊,没有大腿,没有头发,没有指甲,没有牙齿。性是最不会被梦见的东西;这是克洛诺斯及其卵一般的后代的世界。这是小不点儿的世界,每一个小不点儿都是必不可少的,吓人地合乎逻辑的,绝对不可预言的。没有一件事物这样的事物,因为“事物”的概念正在消失。

      我说我描述的是一个新世界,但是像哥伦市发现的新世界一样,结果它是一个比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世界都远为古老的世界。我在皮包骨头的外观底下,看到了人类总是在内心携带的那个不可摧毁的世界;真的,它既不是旧的,也不是新的,而是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的永恒真实的世界。我看到的一切都是擦去后重写的,没有哪一层书写的文字我感到太古怪而破译不了。

      我的伙伴们晚上离开我之后,我会经常坐下来,给我的朋友,澳洲丛林居民,密西西比河盆地的筑堤人,菲律宾的伊哥洛人等写信。当然,我必须写英语,因为这是我说的唯一语言,但是在我的语言和我的好朋友们使用的心灵感应术之间有一个差异世界。任何原始人都会理解我,任何古代人都会理解我:只有我周围那些人,也就是说,一个大陆上的一亿人,理解不了我的语言。为了写得好让他们明白,我不得不首先杀死什么东西,其次阻止时间进程。我刚刚弄明白,生活是不可摧毁的;没有时间这样东西,只有现在。他们指望我否认一个我花了终生时间来窥一眼的真理吗?他们肯定这样指望。他们不想听到的一件事是,生活是不可摧毁的。他们宝贵的新世界不是建立在无辜者的毁灭,建立在****、掠夺、折磨、蹂躏之上的吗?两个大陆都遭玷污;两个大陆都被剥夺了一切宝贵的东西——以物的形式。我认为,没有人比蒙提祖马受到过更大的羞辱;没有一个种族比美国印第安人更无情地遭到消灭;没有一块土地像加利福尼亚那样以那样肮脏血腥的方式遭到淘金者的糟蹋。我想到我们的由来就脸红——我们的双手浸泡在鲜血与罪恶中。

      通过直接去全国各地旅行,我发现,屠杀和掠夺一点儿也没有停止。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凶手,甚至最亲密的朋友也不例外。

      往往不必拿出枪、套索、烙铁——他们已经发现更阴险、更穷凶极恶的方法来折磨和屠杀他们自己。对我来说,最难以忍受的痛苦是我话还未出口,就让人把它消灭了。通过痛苦的经验我学会了保持沉默;我学会了默默坐着,甚至笑眯眯的,而实际上我嘴上冒泡。我学会同所有这些看上去天真无邪的恶魔握手,并对他们说:“你们好!”而他们却只是在等着我坐下来,好吸我的血。

      当我在客厅里我的史前书桌前坐下来的时候,怎么可能使用这种****与谋杀的代用语言呢?我孤身一人在这伟大的暴力半球中,但是就人类而言,我不是孤身一人。我在由闪着磷光的残酷之火所照亮的物的世界中很孤独。我让一种无法释放的能量搞得神志不清,要释放能量除非是用来造成死亡和做无益之事。我不能上来就作一个详尽的声明——这意味着穿拘束衣或者上电椅。我就像一个在地牢中监禁了太久的人——不得不缓慢地、踉踉跄跄地摸索着走路,免得跌倒,被人踩上;我不得不逐渐习惯于自由所包含的惩罚;我不得不长出一层新表皮,保护我不受天上这种燃烧一般的光线伤害。

      那个卵巢世界是生命节奏的产物。小孩子一生下来,他就成为世界的一部分,在这个世界上不仅有生命节奏,而且有死亡节奏。活着,不惜一切代价活着的狂热愿望,不是我们身上的生命节奏的结果,而是死亡节奏的结果。不仅没有必要不惜一切代价来继续活着,而且如果生活令人讨厌,那它就是绝对错误的。这种出于战胜死亡的盲目冲动而要使自己继续活下去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播种死亡的手段。每一个没有充分接受生活,不增长生命的人都在帮着以死亡充满世界。做最简单的手势可以传达最高的生命意识;以全身心说出的一个词可以赋予生命。活动本身没有意义:它常常是一个死亡标志。由于简单的外部压力,由于环境和榜样的力量,由于活动造成的社会趋势,人们会成为可怕的死亡机器的一部分,例如,像美国。

      个精力充沛的人关于生活、和平、现实等知道些什么?美国任何一个精力充沛的个人关于智慧、能量,关于一个衣衫褴褛、正坐在树下沉思的乞丐知道些什么?什么是能量?什么是生活?人们只须读一读科学课本和哲学课本那些愚蠢的废话,就能明白,这些精力充沛的美国人其智慧多么一钱不值。听着,他们让我运转,这些疯狂的马力恶魔;为了打破他们的疯狂节奏,他们的死亡节奏,我不得不采取一种波长,在我在自己内部找到真正的支持以前,这种波长至少可以破坏他们定下的节奏。当然,我不需要我放在客厅里的这张笨重而奇形怪状的古老书桌;当然,我不需要成半圆形摆在周围的十二把空椅子;我只需要可以在其中写作的小天地,以及第十三把椅子,把我带出他们使用的黄道十二宫图,将我放在天外天里。但是,当你逼得一个人几乎发疯的时候,当他自己很惊奇地发现他仍然有某种抵抗力,某种他自己的力量时,你就会发现这样一个人的行为非常像原始人。这样一个人不仅容易变得冥顽不化,而且迷信,相信魔术,施行魔术。这样一个人已经超越了宗教——他吃苦头就吃在他的笃信宗教上。这样一个人成为一个单狂者,只专心于做一件事,这就是冲破施于他的邪术。这样一个人已经超越了扔炸弹,超越了反叛;他要停止做出反应,无论是惰性的反应还是凶猛的反应。这个世上的人中之人要使行为成为生命的显示。如果在实现他的可怕需求的过程中,他倒行逆施起来,变得孤僻,说话结结巴巴,证明完全不适应社会,因而无法挣钱活命,那么,你知道,这个人已经找到了回到子宫去,回到生命之源去的方法;明天,他不是作为一个你使他成为的那种可鄙的嘲笑对像,而是作为一个凭自己真本事的人站出来,这时候,世界上的所有力量都将对付不了他。

      从他在史前书桌上用来同世界上的古人交流的原始密码,产生了一种新的语言,它穿过当时的死亡语言,就像无线电穿过暴风雨。在这个波长中没有魔术,就像子宫中没有魔术一样。

      人们很寂寞,无法相互交流,因为他们的所有发明只表达死亡。

      死亡是统治行为世界的自动机。死亡是沉默的,因为它没有嘴。

      死亡从不表达任何事。死亡也是神奇的——在生命之后。只有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才张开嘴说话,只有一个说“是”,“是”,“是”,一个一再说“是”的人才能张开双臂,拥抱死亡而不知害怕。死亡是一种报偿,是的!死亡是完成的结果,是的!死亡是冠与盾,是的!但是,使人孤立,使他们痛苦、恐惧、寂寞,给他们没有结果的能量,让他们充满只能说“不”的意志,这却根本不是死亡。任何人在发现了自己,发现了他自己的节奏,也就是生命节奏的时候写下的第一个字就是“是”!他此后写的一切都是“是”,“是”,“是”——以亿万种方法表达的“是”。没有一种精力,无论有多么巨大——甚至一亿死魂灵的精力——可以同一个说“是”的人相对抗。

      战争在进行,人们正被屠杀,一百万,两百万,五百万,一千万,两千万,最终一亿,然后十亿,每一个人,男女老少,直到最后一人。“不!”他们在喊。“不!他们不准通行!”然而每一个人都通行无阻;每一个人都有一条自由通道,无论他喊“是”还是“不”。在这种精神上的破坏性渗透作用的成功显示当中,我坐在大书桌旁边,脚翘在上面,试图同亚特兰蒂之父宙斯,同他失去的后代交谈,一点儿也不知道,阿波利奈尔在停战前一天将死在一所陆军医院,一点儿不知道在他的“新作”中,他已经写下了这几句不可磨灭的诗行:“宽容吧!当你将我们,同代表完美秩序的人们相比。

      我们到处寻找冒险,

      我们并非你的仇敌。

      我们将给你一大片陌生领地,

      在那里神秘之花正等人来摘龋”

      我一点儿不知道,在这同一首诗中,他还写道:“同情我们吧!我们始终战斗在无垠未来的边陲,同情我们的过失,同情我们的罪。”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当时活着一些叫作布莱兹·桑德拉尔、雅克·瓦舍、路易·阿拉贡、特利斯坦·查拉、勒内·克莱威尔、昂利·德·蒙特朗、安德烈·布勒东、麦克斯·恩斯特、乔治·格罗茨等稀奇古怪名字的人;一点儿也不知道,1916年7月14日在苏黎世的瓦格礼堂发表了第一份达达宣言——“安替比林先生的宣言”——在这份奇怪的文件里这样说道:“达达是没有拖鞋或类似物的生活……没有纪律或道德的纯必然,我们唾弃人性。”一点儿也不知道1918年的达达宣言包含这些词句:“我正在写一份宣言,我什么也不想要,而我还是说某些事情,我反对作为原则的宣言,因为我也反对原则……我写这个宣言来说明,单单做一次呼吸,人们就是做了两个相反的动作;我反对动作:赞成连续的矛盾,也赞成肯定,我是既不赞成也不反对,我不作解释,因为我恨解决实际问题的智慧……有一种文学,它到不了贪得无厌的大众那里。创作者的作品来自作者方面的真正需要,是为他自己而创作的。一种最高的自我中心主义的意识,在它面前,星星也暗淡无光……每一页都必然要爆炸,不是塞满十分严肃、沉重的东西,旋风,令人头昏眼花的东西,新事物,永恒的事物,就是塞满绝对的欺骗,塞满对原则的热情,塞满排印方式。一方面,一个摇摇晃晃消失的世界和整个地狱的钟声相伴;另一方面:新的在在……”三十二年后,我仍然说着:“是!是,安替比林先生!是,特利斯坦·布斯坦诺比·查拉先生!是,麦克斯·恩斯特·格布尔特先生!是!勒内·克莱威尔先生,你自杀而死,是,世界疯了,你很对。是,布莱兹·桑德拉尔先生,你杀人杀得对。

      是在停战那天,你发表了你的小书——《我杀了人》吗?是,接着干,小伙子们,人性……是,雅克·瓦舍,完全正确——艺术应该是有趣的东西,有一点儿烦人。”是,我亲爱的死瓦舍你多么正确、动人,柔情的、真实的东西是多么有趣又多么烦人:“具有象征性是象征的本质。”请从另一个世界里对我们再说一遍!你在那里有麦克风吗?你找到了混战中炸飞的所有那些腿和胳膊吗?你能把它们再安到一起吗?你记得1916年在南特同安德烈·布勒东的会晤吗?你们一起庆祝了歇斯底里的诞生吗?他,布勒东,是否告诉你,只有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除了不可思议的东西外什么也没有,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始终是不可思议的——又听到这样的话不是不可思议吗?尽管你的耳朵已经堵住在继续说下去以前,我要在这里为我的布鲁克林的朋友们加上爱弥儿·布维耶对你作的一番小小描述,他们也许当时从中认不出我来,但我相信,他们现在能……“……他没有全疯,必要时还能解释他的行为,但他的行为仍然像杰瑞最糟糕的怪癖一样令人难堪。例如,他刚出医院,就去当码头搬运工,于是他每天下午就在卢瓦尔河沿岸的码头上卸煤。而晚上,他会穿着入时,不断更换行头,逛遍咖啡馆、电影院。而且,在战时,他会有时穿着轻骑兵中尉的制服,有时穿着英国军官、飞行员、外科军医的制眼,神气活现地走来走去。在平时,他十分自由自在,对借用安德烈·沙蒙的名字来介绍布勒东不以为然,同时他又毫无虚荣心地给自己加上了最了不起的称号,自称从事过最了不起的冒险活动。他从来不说“早上好”,也不说“晚上好”,也不说“再见”,从来不注意来往信件,除非是在向母亲要钱的时候留意母亲的来信。他隔了一天就不认识最好的朋友……”你们认出我了吗,小伙子们?不过是一个在同祖尼人地区的红头发白化病患者交谈的布鲁克林男孩。脚翘在书桌上,准备写“强烈的作品,永远不被人理解的作品”,这是我死去的朋友们所断言的。这些“强烈的作品”——如果你看见,你会认出这些作品吗?你知道,被杀死的成百万人中,没有一个人的死必然会产生“强烈的作品”吗?新的存在,是!我们仍然需要新的存在。我们可以不要电话,不要汽车,不要高级轰炸机——但是我们不能没有新的存在。如果亚特兰蒂斯被淹没在海底,如果狮身人面像和金字塔仍然是永恒的谜,这是因为不再有新的存在诞生。把机器停一会儿!倒回去!倒回到1914年,回到骑在马上的德皇陛下那里。让他用干枯的胳膊抓住缰绳骑在马上呆一会儿吧。看他的小胡子!看他神气活现的傲慢样子!

      看他的以最严格的纪律整好队列的炮灰,全准备好服从口令,被击毙,被炸飞肠子,被生石灰烧死。现在停一下,看另一方面:我们伟大、光荣的文明的捍卫者,那些以战争消灭战争的人。换掉他们的衣服,换掉制服,换掉马,换掉旗帜,换掉场所。哎呀,那就是我看见骑在白马上的那位德皇陛下吗?那些就是那可怕的德国兵吗?贝尔塔巨炮在哪里?哦,我明白了——我原以为它正对准了巴黎圣母院呢!人性,我的伙伴们,总是冲锋在前的人性……而我们正在谈论的强烈的作品呢?强烈的作品在哪里?打电话给西方联合公司,派一个快腿的送信人——不要瘸子或八十多岁的老人,要一个年轻的!让他去找到那伟大的作品,把它带回来。我们需要它。我们有一个崭新的博物馆,准备好收藏它——还有玻璃纸和杜威十进分类法将它归类存放。我们所需要的一切便是作者的名字。即使他没有名字,即使这是一部匿名作品,我们也无所谓。即使它有一点儿芥子气在里面,我们也不在乎。死活把它取回来——谁取回来就得25000元奖金。

      如果他们告诉你,这些事情必然这样,事情不可能有另外的样子,法国尽了最大努力,德国尽了最大努力,小利比里亚、小厄瓜多尔和所有其他联盟也都尽了最大努力;自从战争以来每一个人都在尽最大努力做弥补或忘却,那你就告诉他们,他们的最大努力还不够好,我们不想再听到“尽最大努力”这样的逻辑;告诉他们,我们不要劣质便宜货中最好的东西,我们不相信便宜货,无论好坏,我们也不相信战争纪念碑。我们不要听到事情的逻辑——或任何一种逻辑。“Je ne parne paslogiqUe,”蒙特朗说,“je parle generosite。”我认为你没有听清楚,因为这是法语。我将用女王陛下的御用语言向你重复:“我不谈逻辑,我谈慷慨。”这是拙劣的英语,女王陛下也许就是这样说话的,但是它很清楚。慷慨——你们听到了吗?你们从不施行慷慨,你们任何人,无论是在和平时期还是在战争中。你们不知道这个词的意义。你们认为向胜利一方提供枪支弹药就是慷慨;你们认为派红十字会的护士或救世军到前线去就是慷慨。你们认为发放晚了二十年的退伍军人费就是慷慨;你们认为给一点点抚恤金和一把轮椅就是慷慨;你们认为把一个人以前的工作还给他就是慷慨。你们不懂得那操蛋的战争意味着什么,你们这些杂种!要做到慷慨,就是要在别人张嘴以前就说“是”。要说“是”,你首先得成为一个超现实主义者或达达主义者,因为你已经明白了说“不”意味着什么。如果你超出对你的期待,你甚至可以同时说“是”和“不”。在白天当码头搬运工,晚上当花花公子。穿任何制服都行,只要它不是你的。你给母亲写信时,让她抠出一点儿钱来,好让你有一块干净的布条来擦你的屁股。如果你看见邻居拿着一把刀追赶他的老婆,你不要感到不安:他也许有足够的理由追赶她,如果他杀了她,你也可以相信,他确信他知道为什么这样做。如果你设法改善你的见解,请停下来!见解无法改善呀。看看你的心和内脏——大脑是在心里的。

      啊,是的,如果我那时候就知道有这些家伙存在——桑德拉尔,瓦舍、格罗茨,恩斯特、阿波利奈尔——如果我当时就知道,如果我知道,他们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想的正是我在想的东西,那么,我想我会气炸的。是的,我想我会像炸弹一样爆炸,但是我一无所知。一点儿也不知道几乎在五十年以前,一个南美洲的疯犹太人发明这样的惊人妙语:“怀疑是长着味美思酒嘴唇的鸭子”或“我看见一只无花果吃一只野驴”——不知道差不多同时,还只是孩子的一个法国人说:“找到是椅子的鲜花”……“我的饥饿是黑色空气的剩饭”……“他的心脏,琥珀,火绒。”也许在同时,或者前后,一方面杰瑞在说“吃飞蛾的声音”,阿波利奈尔跟着他重复“在一个吞吃自己的绅士旁边”,布勒东轻声喃喃“夜晚的踏板动个不停”,也许还有那个孤独的犹太人在南十字星座下发现的“在美丽的黑色空气中”,另一方面,另一个同样孤独的人,正在流放,有着西班牙人的血统,他正准备在纸上写下这些难忘的话:“总而言之,我试图安慰自己,为我的流放,为我从永恒中被放逐出来,为出土(destierro),我喜欢用这个词来表示我失去的天堂……现在,我认为写这部小说的最佳方法是告诉人们,它应该如何来写。这是小说的小说,创作的创作。或上帝的上帝,Deus de Deo(上帝的上帝)。”如果我知道他要加上下面这些话,我一定会像炸弹一样爆炸的……“发疯的意思就是失去理性。是理性,而不是真理,因为有些疯子说出来的是真理,而其他人却保持沉默……”说起这些事情,说起战争和阵亡军人,我忍不住要提到,大约二十年以后,我偶然看到了一个法国人写的这句法文。哦,奇迹的奇迹!l faut le dire,il y a descadavres que Ji ne re-specte qua moitie(必须说,有一些我只有一半尊重的死尸)。”

      是,是,再一次是!哦,让我们做一些鲁莽的事吧——纯粹为了寻开心!让我们做一些活生生的辉煌大业吧,哪怕是破坏性的呢!那位疯鞋匠说:“一切事物都产生于大神秘,由一种程度进入到另一种程度。一切事物的进行都有自己的范围,同样的东西排斥异物。”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同样的卵巢世界宣告自己的存在,而伴随这些宣告,还有这些预言,这些妇科的宣言,同时还有新的图腾柱,新的禁忌,新的战舞。一方面,人类同胞们,诗人们,未来的挖掘者们,把他们魔术的词句吐到又黑又美的空中,另一方面,哦,深刻而错综复杂的谜!另一些人在说:“请到我们的弹药厂工作。我们保证给你最高的工资,最卫生的条件。工作非常简单,小孩子都会做。”如果你有姐妹,有妻子,有母亲,有姨妈,只要她们能使用自己的双手,只要她们能证明,她们没有坏习惯,你就被邀请带她或她们一起来弹药厂。如果你羞于玷污你的人格,他们就会十分有礼貌、十分明智地向你解释,这些精密机械装置是如何操作的,它们爆炸时是什么样子,你为什么连垃圾都不要浪费,因为……以及根据事实,合众为一。

      我在到处寻找工作的时候,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情与其说是他们每天使我呕吐(假如我有幸喂了点儿东西在我肚子里的话),不如说是他们总是要求知道,你是否有好的习惯,你是否可靠,你是否饮食有度,你是否勤奋,你以前是否工作过,如果没有,那为什么没有。甚至当我得到了为市政当局清扫垃圾的工作时,这垃圾对他们,对他们这些杀人凶手来说也是宝贵的。我站在齐膝深的粪堆里,低贱者中的最低贱者,一个苦力,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人,但我仍然是死亡考验的一部分。我试着在夜里读《地狱》,但是这是英文版的,英语不是一种适合于天主教作品的语言。“无论什么东西实质上都进入到自我中,也就是说进入到其自己的lubet中……”lubet!如果我当时有这么一个词的话,我对我清扫垃圾的工作就会十分心平气和了呢!夜晚,在手头没有但丁作品,而我的手中又散发着人类和粘泥气味的时候,拿这个词送给自己是再甜密不过的了。这个词在荷兰语中的意思是“欲望”,在拉丁语中的意思是“意欲”或神圣的“愉悦”。有一天我站在齐膝深的垃圾里,说出了据说埃克哈特大师早就说过的话;“我真的需要上帝,但是上帝也需要我。”有一项屠宰场的工作在等着我,一项满不错的整理内脏的工作,但是我筹不到车费去芝加哥。我呆在布鲁克林,呆在我自己的内脏之宫里,在迷宫的台基上转来转去。我留在家里寻求“胚泡”、“海底的龙宫”、“天上的竖琴”、“平方英寸的田野”、“平方英寸的房子”、“黑暗的状况”、“以前天堂的空间”。

      我一直被关着,一个门神福库勒斯的囚犯,合叶神卡迪亚的囚犯,门槛神利门修斯的囚犯。我只同他们的姐妹说话,叫作“恐惧”、“苍白”、“狂热”的三女神。我并不像圣奥古斯丁那样看到或想象看到“亚洲的奢华”。我也没有看到“两个双胞胎小孩生下来挨得这么紧,以致第二个生下来时抓着第一个的脚后跟”。我看见一条叫作香杨梅大道的街,从区政厅到新池路。在这条街上,没有一个圣徒曾经走过(要不然它就会崩溃毁掉),在这条街上,没有出现过奇迹,没有出现过诗人,没有出现过任何一种人类的天才,这里连花都不长,太阳也照不进来,雨水也从不冲洗它。我推迟了二十年才给你们描述的真正地狱就是香杨梅大道,由钢铁怪物走出来的无数通往美国空虚心脏的马路之一。如果你只见过埃森、曼彻斯特、芝加哥、勒瓦卢瓦一佩雷、格拉斯哥、霍博肯、卡纳西、贝荣,你就根本没有看到进步与启蒙的辉煌空虚。亲爱的读者,你必须在死以前看一看香杨梅大道,你就会明白但丁的预见性有多强。你必须相信我,在这条街上,在街上的房子里,在铺路的鹅卵石上,在将它切成两部分的高架铁路线上,在任何一个有名字、生活在那街上的人身上,在任何经过这条街被送去屠宰或已经被屠宰的动物、鸟类、昆虫身上,都没有“lubet”、“升华”、“厌恶”的希望。这不是一条悲伤的街,因为悲伤还是有人性的,可以认得出来,它是一条纯粹空虚的街;它比头号死火山更空虚,比无信仰者口中的上帝一词更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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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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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2: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米勒爱情经典《南回归线》-R

      我说过,我那时候一个法语词也不认识,这是真的,但是我正要作出一个伟大的发现,这个发现将弥补香杨梅大道和整个美洲大陆的空虚。我几乎已经到达了被叫作埃利·富尔的法兰西大海洋的岸边,这是法国人自己也几乎没有航行过的一个大洋,他们还似乎错把它当成了内陆海。甚至读着他用类似于英语的一种已经凋谢了的语言写的作品,我也能明白,这位在袖口上描绘人类光荣的人,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亚特兰蒂斯的宙斯父亲。我称他为海洋,但他也是一首世界交响曲。他是法国人造就的第一位音乐家;他兴奋而有节制,一个畸形物,一个法国的贝多芬,一个伟大的心灵医生,一根巨大的避雷针。他也是随太阳旋转的向日葵,总是畅饮阳光,总是生气勃勃,光焰照人。他既不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也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人们也不能说这海洋是仁爱或恶毒的。他相信人类。他使人类恢复了尊严,恢复了力量,恢复了对创造的需求,从而使人类又高大了一点儿。他把一切都看作创造,看作阳刚的欢乐。他没有把这以有条不紊的方式记录下来,而是用音乐的方式。法国人没有音乐感,他也无所谓——他同时也在为全世界谱曲。几年后,我来到法国,看到没有人为他立一块纪念碑,也没有一条街以他的名字命名,我有多么吃惊!更糟糕的是,在整整八年当中,我一次也没有听到一个法国人提到他的名字。他不得不死去,为的是要被放在法兰西神明们的先贤词里——在这光焰照人的太阳面前,他的被奉为神明的同时代人一定显得多么病态!如果他不是一个内科医生,因而被允许另外谋生,他有什么事情不会遇到哩!也许是又一个清扫垃圾的能手呢!作埃及壁画的人由于这些壁画火焰般的色彩而活龙活现,可他也许会为了观众所喜欢的一切而饿死。但是他是海洋,批评家淹死在这海洋里,还有编辑、出版商、读者观众。他永远也干涸不了,蒸发不完,而法国人也永远不会有音乐感。

      如果没有音乐,我就会像尼任斯基一样到疯人院去(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发现尼任斯基疯了)。人们发现他把钱分发给穷人——始终是一个不祥之兆!我的心中充满神奇的珍宝,我的鉴赏力敏锐而挑剔,我的肌肉十分强健,我的胃口极好,我的心肺正常。我没有别的事好做,只有改进自己,由于我每天做的改进,我都快要发疯了。即使有一个工作让我去做,我也不能接受,因为我需要的不是工作,而是更充裕的生活。我不能浪费时间当一个教师、一个律师、一个医生、一个政治家,或社会可以提供的任何其他什么。接受卑下的工作更容易些,因为这使我的思想保持自由。在我被开除清扫垃圾的工作之后,我记得我同一个福音传教士交往密切,他似乎十分信任我。我类似于当招待员、募捐人、私人秘书。他让我注意到整个印度哲学的世界。晚上我有空时,我就会同朋友们聚在艾德·鲍里斯家里,他住在布鲁克林的贵族区。艾德·鲍里斯是一个古怪的钢琴家,他一个音符也读不上来。他有一个好朋友叫乔治·纽米勒,他经常与他一起弹二重奏。在艾德·鲍里斯家聚会的有十二个人左右,几乎个个都会弹钢琴。我们当时都在二十一岁至二十五岁之间;我们从来不带女人来,在这些聚会中也几乎从不提到女人的话题。我们有大量啤酒可喝,有整整一大幢房子供我们使用,因为我们聚会是在夏天,他家里人都外出了。虽然还有一打其他这样的家我可以谈论,但是我提到艾德·鲍里斯的家是因为它代表了我在世界其他地方从未碰到过的东西。

      艾德·鲍里斯和他的朋友们都不怀疑我正读着的那一类书,也不怀疑正在占据我思想的那些东西。当我突然来到的时候,我受到热情问候——作为小丑。我被指望让事物开始运行。整个大房子里大约分布着四架钢琴,更不用说钢片琴、管风琴、吉他、曼陀铃、小提琴等等。艾德·鲍里斯是一个疯子,而且是一个非常和蔼可亲、非常富于同情心的慷慨疯子。三明治总是最好的,啤酒喝也喝不完,如果你想过夜,你可以在长沙发上把自己安顿好,要多舒服有多舒服。走到街上——一条宽大的街,倦怠而又奢华,一条全然与世隔绝的街——我可以听到一层楼大厅里钢琴的叮咚声。窗户敞开着,当我进到视力所及的范围内时,我可以看到艾德·布尔格或康尼·格林伸开四肢躺在大安乐椅里,脚翘在窗台上,手里拿着大啤酒杯。也许乔治·纽米勒脱掉了衬衣,嘴里叼着一支大雪茄,正在即兴弹着钢琴。他们又说又笑,而乔治则急得团团转,寻找着一个开头。他一想到一个主旋律,就立即叫艾德,而艾德就会坐到他旁边,以他非专业的方式推敲一下,然后,突然猛击琴键,作出针锋相对的响应。也许在我进门的时候,有人正在隔壁房间里试着倒立——一层楼有三间大房子,一间通另一间,房间背面是一个花园,一个巨大的花园,有花、果树、葡萄藤、塑像、喷泉等等。有时候天气太热,他们就把钢片琴或小风琴搬到花园里(当然还有一桶啤酒),我们就坐在黑暗中又唱又笑——直到邻居强迫我们停下来。有时候每一层楼的音乐同时响遍全屋。那时候真是很疯狂,令人陶醉,如果有女人在周围,就会把事情搞糟。有时候就像看一场耐力竞赛——艾德·鲍里斯和乔治·纽米勒坐在大钢琴前,每个人都试图使对方精疲力竭,连交换位子也不停下,还相互交叉着手弹琴,有时候干脆用食指弹奏筷子曲,有时候把钢琴弹得像一架沃利策。始终有令你发笑的东西。没有人问你干什么,想什么,等等。你到艾德·鲍里斯家里时,你就核对一下你自己东西的特征。没有人管你戴多大的帽子,或你花多少钱买的。一说开始,大家就寻欢作乐——三明治和饮料都是免费的。开始以后,三四架钢琴、钢片琴、管风琴、曼陀铃、吉他,同时响起,啤酒流得到处都是,壁炉架上放满了三明治和雪茄,一阵阵微风从花园里吹来,乔治·纽米勒上半身一丝不挂,像魔鬼般地抑扬顿挫地弹奏着,这比我看到过的任何演出都强,而且一分钱不用花。平时我从未见过他们当中的任何人——只有在整个夏天的星期一晚上,当艾德敞开家门的时候。

      站在花园里听着这喧嚣的声音时,我几乎不能相信这是在同一城市。如果我张开嘴,把我心里想的事讲出去,那就全完了。世人认为,这些家伙中没有一个算得了一回事。他们只是些棒小伙儿,小孩子,一些喜欢音乐、喜欢快活的家伙。他们对这些东西喜欢得不得了,有时候我们都不得不叫救护车。例如有一天晚上,艾德·布尔格给我表演他的一种绝技,扭伤了腿。每个人都这么快活,沉浸在音乐中,脸上放光,以致他花了一个小时才说服我们,他真的很痛。我们试图把他送到医院去,但是医院太远了,而且,我们觉得很好玩,不时把他掉到地上,弄得他像疯子一样叫喊。于是,我们最终就在报警亭打电话请求帮助,救护车来了,同时也来了巡逻车。他们把艾德送到医院,我们其余的人则被送到班房去。在路上,我们扯着嗓子唱歌,在我们被保释出来后,我们仍然感觉很好,警察们也感觉很好,于是我们都集中到地下室,那里有一架破钢琴,我们就接着又弹又唱。这一切就像历史上公元前的某个时期,它的结束不是因为战争,而是因为甚至一个像艾德·鲍里斯家那样的地方,都不能免受周围环境渗出的毒汁的影响。因为每一条街都正在变成一条香杨梅大道,因为空虚正充满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整个大陆。因为,在某一段时间之后,你在全国各地哪个地方也不可能走进一幢房子,看见一个人倒立着唱歌。不再有这样的事。哪儿也没有两架钢琴同时弹奏,没有两个人愿意整夜弹琴,只为了取乐。能像艾德·鲍里斯和乔治·纽米勒一样演奏的两个人,都被广播电台或电影业雇去了,他们的天才只用上了一小点儿,其余的都被扔到垃圾桶里去了。根据公开展示来判断,在偌大一个美洲大陆,竟没有人知道可以使用什么样的天才。后来,我就听专业人员扮着怪脸的演奏来消磨下午的时光,这就是我之所以常常坐在汀潘街住家门前台阶上的原因。那音乐也很美,但是不一样。其中没有乐趣,这是一种永久的演习,只是为了挣钱而已。在美国的任何一个人,只要有一点点幽默,他就把它积累起来,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

      他们当中也有一些了不起的疯子,一些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人,一些没有留下姓名的人,他们是我们造就的最优秀人才。我记得凯思夜总会有一个无名的表演者,他大概是美国最疯狂的人,也许他为此每周挣五十美元,一个星期里,他每天都演出,而且一天三次,他的演出使观众目瞪口呆。他不按场次来表演——他只是即兴表演。他从不重复他的玩笑或绝技。他十分投入,我也不认为他是吸了毒才这样投入的。他天生像只秧鸡模样,他身上的能量和欢乐是那样强烈,没有什么东西能包容得住他们。

      他会演奏任何乐器,跳任何舞步,还能当场编出故事,一口气讲出来,一直讲到铃响。他不仅满足于自己的表演,而且也会帮助别人摆脱困境。他会站在舞台两侧,等待适当时机,闯入到另一个家伙的演出中。他就是全部演出,这种演出包含着的治疗方法比现代科学的整个武库都多。他们应该把美国总统拿的工资付给这样一个人。他们应该解雇美国总统和整个最高法庭,确立这样的人当统治者。这个人可以治疗有史以来的任何疾病,而且,他也是那种有求必应、不取报酬的人。这是一种能腾空疯人院的人。他不建议治疗——他使每一个人发疯。在这种解决方法和一种永久的战争状态即文明之间,只有一条其他出路——这就是我们每个人最终要走的道路,因为其他的一切都注定要失败。代表这唯一道路的那种象征物长着一个有六张险、八只眼睛的脑袋;脑袋是一个旋转的灯塔,顶上不是可能会有的三重冕,而是一个洞,给那里很少的一点儿脑髓通气。

      我是说,只有很少脑髓,因为只有很少行李可以带走,因为生活在全意识中,那灰色的物质就变成了光。这是人们可以置于喜剧演员之上的唯一一种类型的人;他既不笑也不哭,他超越了痛苦。我们还不认识他,因为他离我们太近,事实上,就在皮肤底下。当喜剧演员使我们捧腹大笑的时候,这个人,我猜想他的名字也许叫上帝,如果他必须有一个名字的话,他大声说起话来。当整个人类都笑得前仰后合,我意思是说,笑得肚子痛,那时候,每个人便上了正道了。那一时刻,每一个人既是上帝,也是任何别的什么。那一时刻,你消灭了二元、三元、四元、多元意识,这是使那灰色物质以丝毫不差的褶层在脑壳顶部盘绕起来的东西。在那时刻,你会真正感到头顶的那个洞,你知道你曾经在那里有过一只眼睛,这只眼睛能同时将一切尽收眼底。这只眼睛现在不在了,但是当你笑到眼泪直淌、肚子直痛的时候,你真的是在打开天窗,给脑髓通风哩!在那时刻没有人能说服你拿起枪来杀死你的敌人,也没有任何人能说服你打开厚厚的一卷书,来读里面形而上学的世上真理。如果你知道自由意味着什么,我指的是绝对自由而不是相对自由,那么你必须承认,这是你达到自由的最近的捷径。如果我反对世界的状况,这不是因为我是一个道德家——而是因为我要笑得更多。我不说上帝是一阵大笑,我说,在你能成功地接近上帝以前,你必须放声大笑。我的整个生活目标是接近上帝,也就是更接近我自己。这就是为什么走哪条路对我来说无所谓,然而音乐十分重要。音乐是松果腺的滋补剂。音乐不是巴赫,不是贝多芬,音乐是灵魂的开罐器。它使你内心十分平静,使你意识到,你的存在有一个归宿。

      生活中令人寒心的恐惧不包含在祸患与灾难之中,因为这些东西唤醒人们,人们变得十分熟悉它们,亲近它们,于是它们最终又变得驯顺了……这更像是在一个宾馆的客房里,比如说在霍博肯,口袋里的钱只够再吃一顿饭。你在一个你绝不指望再来的城市,你只须在你的房间里度过一个晚上,然而要在那房间里呆着,却需要拿出你拥有的所有勇气和精神。某些城市,某些地方,激起如此的厌恶与畏惧,一定是有理由的。一定有某种永久的谋杀在这些地方进行。和你属于同一种族的人们,他们像任何地方的人们一样做生意,他们盖同一种房子,也不更好,也不更坏,他们有同样的教育体制,同样的货币,同样的报纸——然而他们绝对不同于你认识的其他人,整个环境不同,节奏不同,张力不同。这差不多就像看自己以另一个肉体出现。最令人烦恼的是,你确切知道,支配生活的不是金钱,不是政治,不是宗教,不是训练,不是种族,不是语言,不是习俗,而是别的东西,你一直试图扼杀的东西,它现在实际上正在扼杀你,因为否则你就会突然被吓坏,想知道如何逃走。有些城市,你甚至不必在其中过夜——只要过一两个小时就足以使你精神失常。我想起贝荣就是那个样子。我带着别人给我的几个地址在夜里来到那里。我胳膊底下夹着个文件包,里面装着《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简介。我被指望趁着黑夜去把那讨厌的百科全书推销给几个想要改善自己的可怜人。如果我被扔在赫尔辛基,我也不会像在贝莱街上行走那样感到不安。我觉得这不是一个美国的城市。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城市,而是在黑暗中蠕动的一条大章鱼。我来到的第一家看上去如此令人生畏,我甚至都没有自找麻烦去敲门,我就像那样走了好几家,才终于鼓起勇气去敲门。第一个地方,我看了一眼,差点儿没把我的尿吓出来。我的意思不是说我胆小或不知所措——我指的是恐惧。这是一张泥灰搬运工的脸,一个无知的爱尔兰人,他会欣然用斧子把你砍倒,就像往你眼睛里吐唾沫那么轻松。我假装是我把名字搞错了,匆匆前往另一家。每次门开开的时候,我都见到另一只怪兽。然后,我终于来到一个可怜的糊涂虫那里,他真的要改善自己,这使我哭了起来。我真为自己,为我的国家,为我的种族,为我的时候感到羞愧。我很难过地劝他不要买这他妈的百科全书。他天真地问我,那我为什么要到他家里来呢——我毫不犹豫地向他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这谎言后来证明是一个伟大的真理。我告诉他,我只是假装来推销百科全书的,为的是要多接触人,好写关于他们的事情。这使他十分感兴趣,甚至胜于百科全书。他想要知道,如果我肯说的话,我将怎么来写他。回答这个问题花了我二十年的时间,但是现在有了。贝荣城的约翰·多厄,如果你还想要知道的话,那么这就是……我欠了你很多很多,因为在我对你撒了那个谎之后,我离开你家,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给我的简介撕得粉碎,扔在水沟里。我对自己说,我再也不以假借口到人那里去,哪怕是去送给他们圣经呢。我就是饿死也绝不再推销任何东西。我现在要回家去坐下来,真正写关于人们的事情。如果有人来推销什么东西,我会请他进来,说:“你为什么要做这事呢?”如果他说,这是因为他必须要谋生,我就会把我手头的钱给他,再一次请他想一想他在做什么。我要阻止尽可能多的人们假装他们因为必须谋生而不得不做这做那。这不是真的。一个人可以饿死——这好得多。每一个自愿饿死的人都多少减缓了那个自动过程。我宁愿看到一个人为了得到他需要的食物而拿枪杀死他的邻居,也不愿看到他假装他不得不谋生而保持那个自动过程。这就是我想要说的,约翰·多厄先生。

      我继续说。不是对灾难和祸患的令人心寒的恐惧,我说,而是那自动的大倒退,是灵魂返祖挣扎的大暴露。北卡罗来纳的一座桥,在田纳西州的边境附近。在茂盛的烟草地里,到处冒出矮小的木屋和新木材燃烧的气味。在一个混浊的泛着绿波的湖里度过了一天。几乎看不到一个人,然后,突然有一块空旷地,我面对一个很大的干谷,上面有一座摇摇晃晃的木桥。这是世界的尽头!以上帝的名义,我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为什么我到这里来,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去吃饭呢?即使我吃了能想象到的最丰盛的一顿饭,我也仍然会很悲哀,十分悲哀。我不知道从这里去哪儿。这座桥就是尽头,我的尽头,我的已知世界的尽头。这座桥是疯狂:它没有理由要立在那里,人们没有理由要从桥上过。我拒绝再挪动一步,不敢走上那座疯狂的桥。

      附近有一堵矮墙,我靠在上面,试图考虑干什么,去哪里。我平静地认识到,我是多么可怕的一个文明人——我需要别人,需要谈话、书籍、戏剧、音乐、咖啡馆、饮料,等等。当文明人是可怕的,因为你来到世界的尽头,你没有东西可以经受得起孤独的恐怖。文明也就是有复杂的需求,而一个人在充分发展的时候,是不需要什么的。我整天都在穿越烟草地,变得越来越不耐烦。我跟所有这些烟草有何相干?我正一头扎进什么里面?到处的人们都在为别的人们生产庄稼和商品——我像一个幽灵似地不知不觉地陷入所有这些愚蠢的活动中。我要找某种工作,但是我不要成为这事情的一部分,这地狱般的自动过程。

      我经过一个城市,翻看报纸想知道那城里及其近郊发生的事情。

      我觉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钟停了,但这些可怜虫却不知道。

      而且,我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有谋杀即将发生。我可以闻到它的味道。几天前,我经过想象中的南北分界线。我不知道,直到一个黑人赶着一辆马车前来;当他和我肩并肩的时候,他在座位里站起来,十分尊敬地脱帽示意。他有一头雪白的头发,一张非常尊严的脸。这使我感到可怕:这使我认识到仍然有奴隶。

      这人不得不向我脱帽表示敬意——因为我是白种人,而我本应该脱帽向他表示敬意的!他作为一个白人加于黑人的恶毒折磨的幸存者,一本该我来向他致意的。我应该先脱帽致敬,让他知道,我不是这制度的一部分,我请求原谅我所有的白人同胞,他们太无知,太残酷,无法老老实实作出公开的姿态。今天,我感到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他们从门背后、树背后注视我。一切似乎都很平静,很安宁。黑鬼从来不说什么。黑鬼总是唯唯喏喏。白人认为黑鬼知道自己的地位。黑鬼什么也不学习。黑鬼等着。黑鬼看白人做一切。黑鬼什么也不说,不,先生,不,先绅(生)。但是黑人也同样把白人杀光!每次黑鬼看到一个白人,他就把匕首刺进他的胸膛。正在消灭南方的,不是天气热,不是钩虫,不是庄稼歉收——而是黑鬼!黑鬼正在有意无意地散发毒气。南方受到黑鬼毒气的刺激和麻痹。

      继续说……坐在詹姆士河旁的一个理发馆外面。我是坐下来歇歇脚的,只在这里呆十分钟。我对面有一个旅馆和几家商店;一切都迅速变小,像开始的样子一样而告结束——不为任何理由。我打心底里同情这些在这里出生而后死去的可怜虫。没有世俗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这个地方会存在。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穿过街道,刮刮脸,理理发,甚至要一块嫩牛排。人们听着,给你们自己买条枪,互相残杀吧!把这条街从我心目中永远消灭掉——它毫无疑义。

      同一天,在夜幕降临以后,继续苦干,越来越深入到南方。

      我正离开一个小城镇,走一条通向公路的近道。突然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久有一个年轻人急匆匆从我身边经过,呼哧呼哧喘着气,以他全部力气诅咒着。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听到又一个人急匆匆过来;他年纪较大,还拿着一把枪。他呼吸相当轻松,嘴里一言不发。正当他进入视野的时候,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他是一个追捕逃犯的人。当其他人来到他后面时,我往后站。我怕得直发抖。这是警长,我听到一个人说,他正去抓他。可怕。

      我向公路移动,等着听将结束这一切的枪声。我什么也没听到——只有那年轻人沉重的呼吸和跟在警长后面的那一群人迅速急切的脚步声。正当我接近干道的时候,一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十分安静地来到我跟前。“你去哪儿,小子?”他说,相当平静,几乎很温柔。我结结巴巴地说去下一个城镇。“最好就呆在这里,小子。”他说。我二话没说。我让他把我带回城里,并把我像喊一样移交给当局。我和其他大约五十个家伙一起躺在地板上。我做了一个奇妙的性爱梦,最后以断头台告终。

      我继续苦干……回溯同前进一样艰难。我不再有是一个美国公民的感觉。我来自美国的那一部分,在那里我有某些权利,在那里我感到自由,而现在,它在我身后这么遥远的地方,以致它开始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模模糊糊。我感觉好像总有个人拿着一把枪在背后顶着我。不要停下来,这似乎是我听到的一切。

      如果一个人同我说话,我就竭力显得不太聪明。我竭力假装我对庄稼、对天气、对选举十分感兴趣。如果我站住,他们就看我,白人和黑人都看我——他们彻底看透了我,好像我水淋淋的,可以食用。我不得不再走一千哩上下,好像我有一个遥远的目的,好像我真的要去某个地方。我也不得不做出感激涕零的样子,为的是不至于有人会想用枪打我。我既令人沮丧又令人振奋。你是一个被监视的人——然而没有扣动扳机。他们让你平平安安地直接走进墨西哥湾,你可以在那里自溺而死。

      是的,先生,我到达墨西哥湾,我直接走进去,溺死自己。

      当他们将尸体捞出来的时候,发现它标明布鲁克林香杨梅大道,船上交货;它被送回去,货到付款。我后来被问到,我为什么要自杀,我只能想了想说——因为我要电击宇宙!我说那话只是指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特拉华,拉克万纳和西部遭过电击,沿海航空公司遭过电击,但人类的灵魂却仍然在大篷车阶段。我出生在文明当中,我接受文明十分自然——还有什么别的好干呢?但可笑的是,没有一个别的人认真对待它。我是公众当中唯一真正文明化了的人,可至今没有我的位置。然而我读的书、我听的音乐使我确信,世界上还有其他像我一样的人。

      我不得不去墨西哥湾自溺而死,为的是有一个借口,继续这种假文明的存在。我不得不像除去虱子一样除去我自己鬼魂般的身体。

      当我意识到,只要事物的这一体制在运转,我就狗屎不如时,我真的变得相当快活。我迅速失去了一切责任感。要不是因为我的朋友们厌烦了,不愿再借钱给我,我也许还在继续不断地浪费时间。世界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博物馆:我看不到有什么事情好做,除非是吃掉前人扔到我们手上的这块奇妙的巧克力夹层蛋糕。看到我美滋滋的,谁都会恼火。他们的逻辑是,艺术是很美的,哦,是的,不错,但是你必须干活谋生,然后你会发现你太累了,不可能去考虑艺术。但是,当我威胁着要依靠自己给这块奇妙的巧克力夹层蛋糕增加一两层的时候,他们却冲我大发雷霆。这是最后的关键。这意味着我肯定疯了。首先,我被视为一个无用的社会成员,然后有一段时间,我被认为是一具有着惊人胃口的鲁莽的行尸走肉;现在我已经变疯了。

      (听着,你这个杂种,你给自己找了份工作……我们和你断绝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令人精神振作的,这种看法上的改变。

      我可以感觉到风从门厅里吹过来。至少“我们”不再因风平浪静而停滞不前。这是战争,我作为一具新的尸体,还足以让一场小小的战斗留在我身上。战争使人恢复生气。战争激荡着血液。正是在我已经忘记的那场世界大战当中,发生了这内心的改变。我一夜之间结了婚,要问所有人显示,我什么也不顾。在他们心目中,结婚很好。我记得,借助结婚广告,我立即筹到了五块钱。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付了结婚证书的钱,甚至还付了理发刮脸的钱。为了结婚,他坚持要我去理发刮脸。他们说你不刮脸是不行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刮脸理发就不能结婚,不过,由于不用我付钱,我就认了。看到大家都如何迫切地要为我们的生计做点儿什么,这是很有趣的。突然,就因为我流露出一点儿意思,他们就成群结队来围着你——他们能为我们做这,能为我们做那吗?当然,假设的前提是,现在我肯定要去工作,现在我明白生活是严肃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想到,我会让我老婆为我工作。开头我确实对她还不错。我不是严厉的监工。我要求的一切就是车费——为了寻找神话般的工作——和一点点零用钱,好买香烟,看电影,等等。买重要的东西,如书、音乐唱片、留声机、上等牛排等,我发现,既然我们结了婚,就可以赊帐。分期付款是专为我这样的家伙发明的。现付的那部分很容易,其余的我就听天由命了。人必须得活,他们总是这样说。现在,上帝作证,这也是我对自己说的话——人必须得活!先活后付钱。如果我看见一件我喜欢的大衣,我就去把它买来。我还要超前于季节一点儿买,表明我是一个态度认真的家伙。妈拉巴子,我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不久也许就要当爸爸了——我至少有资格要一件过冬的大衣,不是吗?当我有了大衣的时候,我就想到要配上耐穿的皮鞋——一双我梦寐以求却从来买不起的高级厚牛皮鞋。当天气寒冷刺骨,我还要出外寻找工作的时候,我往往会饿得不得了——像这样一天又一天在城里风里来,雨里去,哪怕下雪下冰雹,也不停地奔波,这真是很有益于健康的——于是我时常光顾一家舒适的小酒馆,给自己要一份鲜美的上等牛排加洋葱和法国式炸土豆。我还加入了人寿保险和事故保险——你结婚以后,做这种事情很重要,他们这样告诉我。假如我有一天倒毙——那时候怎么办呢?我记得那家伙那样对我说,为的是要使他的论据更加无可怀疑。我已经告诉过他,我会签约,但他一定是忘记了。我由于习惯的作用,已经告诉过他,是,立即就告诉过,但是我要说的是,他显然忽略了这个——要不然,在你把宣传动员加入保险的话充分说清楚以前就让一个人签约承担责任,是违背准则的。总之,我正准备问他,需要多久你才能按保险契约给贷款,他却提出这个假设性的问题:假如有一天你倒毙——那时候怎么办呢?我对这个问题笑成那种样子,我猜他认为我有点儿疯了。我笑得泪流满面。最后他说——“我并没有说过什么事,会那么有趣吧?”“那么,”我说,变得严肃了片刻,“好好看一看我。现在告诉我,你认为我是那种管他妈的死后发生什么事的人吗?”他显然对此十分吃惊,因为他接下去说的是:“我不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合乎道德的态度,米勒先生。我相信你不会要你的妻子……”“听着,”我说,“假如我告诉你,我不管我死后老婆会遇到什么事——那又怎么样?”由于这话似乎更加伤害了他的道德感情,我另外加上了几句——“就我而言,你不必在我嗝屁的时候支付赔偿金——我加入保险只是为了使感觉良好。我正努力促进世界的发展,你不明白吗?你必须得活,是不是?好,我只放一点点吃的在你嘴里,就这样。如果你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要推销,就请便吧。我买任何听起来似乎不错的东西。我是一个买主,不是一个卖主。我喜欢看到人们高高兴兴的样子——这是我买东西的原因。现在听着,你说每个星期的金额是多少?五十七美分?很好。五十七美分算什么?你看那架钢琴——那是每星期大约三十九美分,我想。看看你周围……你看到的一切每星期都值那么多。你说,如果我死了,那时侯怎么办?你认为我会死在所有这些人手里吗?开玩笑!不,我宁愿让他们来把东西搬走——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付不起帐的话……”他坐立不安,眼睛瞪得木呆呆的,我想。“对不起,”我说,打断了自己的念头,“你不想喝点儿什么吗?——来庆祝保险契约?”他说他不想,但是我坚持要喝,此外,我还没有签署文件,我的尿必须拿去检查,得到认可,还得盖各种各样的图章和印鉴——我打心眼里知道所有这些玩艺儿——所以我想咱们还是先喝两口。以此来延长这严肃的买卖,因为老实说,买保险或买任何东西,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真正的乐趣,使我感到,我就像每一个其他的公民一样,是一个人,怎么样!不是一只猴子。于是我取出一瓶雪利酒(这是允许我有的一切),我慷慨地为他斟上满满一杯,暗想,看到这雪利酒被喝掉真是好极了,因为也许下一次他们会为我买更好的东西。“以前我也推销保险,”我说,将酒杯举到嘴边。“当然,我可以推销任何东西。只是——我很懒。拿今天这样的日子来说——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留声机,不是更好吗?为什么我要出去为一家保险公司奔波呢?如果我今天一直在工作,你就碰不上我了——不是吗?不,我认为最好安下心来,当人们前来的时候,就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例如,就像你的情况。买东西要比卖东西好得多,你不这样认为吗?当然,如果你有钱的话。在这幢房子里,我们不需要很多钱。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钢琴每星期付大约三十九美分,也许四十二,而……”“对不起,米勒先生,”他打断我,“你不认为我们应该认真着手签署这些文件吗?”

      “嘿,当然。”我快活地说。“你把文件都带来了吗?你认为我们应该先签哪个?顺便问一下,你没有一支你想要卖给我的自来水笔吗?”

      “就请签在这儿,”他说,假装没有听到我的话。“还有,在这儿,行。那么现在,米勒先生,我想我要说再见了——几天后听公司的消息吧。”

      “最好快一点儿,”我说着,把他领到门口,“因为我会改主意,会自杀的。”

      “嗨,当然,嗨,行,米勒先生,我们当然会快的。那么再见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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