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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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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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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苦儿流浪记》:雷米是一个弃儿,从小由一个石匠的妻子抚养。他八岁那年,石匠受伤残废,失去了工作。石匠把他卖给一个流浪的卖艺人,从此他和卖艺人带了几只小动物到处流浪。这个卖艺人是个善良的老人,他待雷米很好,教他读书弹琴。老艺人在一次卖艺中,不幸被警察扭送入监狱。出狱后,老艺人又不幸冻死。雷米被一个花匠救去。后来,花匠因一次天灾,花房全部损坏,还不起债,也被送进监狱。雷米只得又去流浪。他遇到许多困难,毫不灰心,最后找到了生身的母亲。  作者简介:艾·马洛 Hector Malot(1830~1907),法国著名作家。马洛是多产作家,一生写过不下七十部小说,《苦儿流浪记》是其中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这部小说问世后,曾被译成英、德、俄、日等多种文字,而且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它还在法国被重印出版,并多次搬上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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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6:47: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苦儿流浪记》目录

    《苦儿流浪记》前言

      小说写的是一个弃儿的历险生涯。它的开卷第一个情节,便是一个八岁的弃儿被当作牲口一样出租的一场讨价还价的交易。从这第一个情节开始,弃儿雷米的命运就成了书中具有磁石般吸力的悬念;也是从这个情节开始,围绕雷米的命运,展开了作者精心设计的、富于传奇性的、诸如邂逅哑女、买牛报恩、身临贼窝、蒙冤蹲狱、亡命跳车、亲人团圆等情节。《苦儿流浪记》不仅在情节上和人物悬念上具有当时流行的情节剧特色,它还同情节剧一样,有着一支主题歌。马洛成功地把这支主题歌铸进了弃儿雷米的性格和形象之中,使它成了这部小说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使这部小说具备了音乐感染力。读者的心灵将在小说的哪个段落上颤动,作者也总是恰好在这个段落上举起他的指挥棒,让你听到小主人公唱主题歌时柔和而凄凉的童音。

      情节剧小说,顾名思义,是以情节取胜的小说,它追求传奇性,强调戏剧性,因而往往偏离生活的真实。但是《苦儿流浪记》不同,它虽然穿的是情节剧的戏装,表现的却是当时法国天天都要发生的最真实的生活。它是一面反映生活的明亮的镜子,但是,又是一面离奇的镜子。它映照出来的,既有本来面目的生活,也有涂上了斑斓的离奇色彩的生活。马洛在《苦儿流浪记》中表露得如此频繁的那种劝善性的道德观,对我们并没有吸引力,因为它们显然太抽象而且有偏见;使我们感兴趣的,是他在小说中施展得如此娴熟的、如此得心应手的、以情节剧小说的面目出现的现实主义的艺术方法。

      小主人公雷米是真实的,因为他是千百个已经在天灾人祸中被吞噬了小生命的弃儿的化身。从弃儿雷米身上,我们看到的是成百上千个已经死去的雷米的尸体。在艺术想象力中复活了的化身,是真实的。

      维泰利斯是真实的。小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曾经蜚声意大利声乐舞台的名歌手的悲剧下场。马洛的《维泰利斯倒毙图》,画出了一个具有不可玷污的道德观和不可战胜的自尊心的强者的肖像。这并不是一幅表现好心肠的圣像画,因为从画中人的肌纹和眼神上,我们似乎看到了一八七一年的可敬的巴黎工人的硬骨头精神,这是一幅现实主义的肖像画。

      如果维泰利斯是小说中的一座雕像,那么《特鲁耶尔煤矿水灾》就是小说中的重要的戏中之戏;是描写矿主只用几磅咖啡、几片火腿就把有些工人轻而易举地骗进两百米深的地下去送命的一出现实主义戏剧。马洛用去了那么多篇幅、而且连细节也不肯放过地描画了那场灾难,当然不只是为了要表现几个幸存者的苍白的面孔,恐怕更主要是为了要让没有罹难的矿工们看到友爱互助是何等重要,也要矿主和神父们多听听绝望的寡妇们的呼号声。

      至于《心里美先生病死客店》的故事,我们只好用同“化身”相近的字眼来说明故事的真实性。心里美并不是一只具有奇异功能的驯猴,而是当时法国毫无生活保障、死于贫病的流浪小艺人的幽灵。在这个悲剧里,我们似乎还看到了当时法国行业作坊里常见的、有着天才但过早地死去的贫穷的年轻学徒的冤魂。心里美这个形象,也许是马洛含着眼泪写成的,因为它会使我们掉下眼泪。

      《王子的奶牛》是马洛巧妙地揉进在这部小说中、使小说本身和小说主人公都大放光彩的一个类似童话的故事。因为美好的童话总是既离奇而又真实的。马洛描写的,或者说,马洛画在画布上的,是一颗洁白、知恩、无私但又带点稚气的童心;它多么欢乐,多么凄凉,因而也多么真实!马洛说过,他的这部小说,是为他的小女儿露西写的;法国近代文学史上也说,《苦儿流浪记》迄今仍是法国青少年最爱读的小说之一。《王子的奶牛》必然会激起青少年最美好的感情。

      然而真正使这部小说显示较多现实主义色彩的,是作家宏观地描写了他目睹的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出现在法国地平线上的,北自加莱海峡、南至地中海滨海地区的一个如此辽阔的充满了苦难和不幸的世界。

      《苦儿流浪记》写成于一八七八年,这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马洛手中的镜子,对准的正是这个苦难世界中最具特征意义的图景,即:农村破产、工人们恶劣的劳动条件、童工数量的剧增和在法律允许下的对童工的剥削;这就使我们在书中清楚地看到了资本主义工业化的灾难性开端;也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马洛在这部小说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才能:他搭起了一个贯穿法国南北的、满目凄凉的大舞台,让维泰利斯和他的戏班子,阿根老爹和他的一家子,加斯巴尔大叔和他的推车工,在画着具有真实的时代特征图象的宽阔布景前,上演一个个有时使你哭泣、有时使你破涕为笑的“传奇性”节目。《苦儿流浪记》无疑是一部在审美价值和认识价值上都已经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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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6:47: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苦儿流浪记》写给吕西·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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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6:47: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苦儿流浪记》第一章 在乡下

      我是捡来的孩子。

      然而一直到八岁,我一直以为和其他孩子一样,有着一个母亲,因为每当我哭鼻子的时候,总是有一位女人百般疼爱地把我搂在她怀里,摇晃我,我的眼泪也就不再流了。

      没有一回不是她亲我的小嘴后,我才上床睡觉的。当十二月的寒风夹着鹅毛大雪吹打白花花的玻璃窗的时候,她总是待在我身边,把我的脚捏在她手里捂着,一面还给我唱歌。那歌儿的调子和几句歌词至今还印在我的记忆中。

      每当我沿着野草丛生的小径或者在追地长着石南树的荒山野岭放牧而遇到雷阵雨袭击的时候,她常常跑来接我,撩起她的羊毛裙子,盖住我的头和肩膀,要我藏在里面躲雨。

      而每当我与同伴吵嘴的时候,她便听我伤心的哭诉,并且几乎总是和颜悦色地安慰我或者规劝我。

      这一切以及其他种种事情,比如她对我说话的方式,她瞧我时的眼神,她对我的抚爱,她说我几句时候的亲昵的口吻,都使我相信:她就是我的亲生母亲。

      然而,我是怎样知道她只是奶我的一个养母的呢?

      我的家乡,确切的说法,一个我在那儿长大起来的村子,因为我没有自己的家乡,没有出生地,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这个我在那儿长大起来的村子叫夏凡侬,它是法国中部最贫穷的村庄之一。

      这种贫穷并不是村民们缺乏毅力或好吃懒做造成的,而是由于地理上的原因,它所属的省是个贫瘠的省份,那里的表土层很浅,要想获得丰收,就得施肥和改良土壤,而当地又缺少这种条件。因此,除了偶尔可以看到屈指可数的几块耕地外(至少我说的那个时期是这样),到处都是长着石南村和金雀树的荒地和除了荆棘什么也不长的荒野。在高出地面的大片荒丘上,长着一些被凛冽的寒风抽打得再也长不大的干枯小树,它们胡乱地矗起着一些扭曲得奇形怪状的枝杈。

      要找到青翠茂盛的大树,只有走下山坡来到平川。高大的栗树和遒劲的橡树就生长在河边或小块的牧场上。

      在一块平地上,在一条通向卢瓦尔河①支流的水势湍急的小溪边,有一所房子,我在那里度过了我的童年。

      直到八岁,我在家里还从未见过男人。但我的母亲并不是寡妇,她的丈夫是个泥瓦匠,象当地许多做工的一样.他也在巴黎干活。从我能够观察和理解周围的事物的时候起,他一次也没有回来过。有时候他仅仅托回村的某一个同他一起干活的师傅捎个口信。

      “巴伯兰大嫂,您丈夫身体挺好,他要我告诉您,工作还顺当。他又给您带了点钱来。喏,请点一点。”

      话就那么几句,但巴伯兰妈妈已感到心满意足:丈夫身体不错,他干的活儿能挣钱,他在养家活口。

      巴伯兰长年累月住在巴黎,不要以为他与妻子不和,这种别离同夫妻不睦是毫不相干的。他待在巴黎,那是因为活儿把他留住了。等他年纪一老,他便会带着一笔积蓄回到老伴身边,老两口就可避免因岁月的流逝而丧失劳动力所带来的贫苦了。

      十一月某日的傍晚,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在我家的篱笆门前停了下来。那时我正忙着在门口劈干柴。他没有推门,只是抬起头瞧了瞧我,问我这里是不是巴伯兰大嫂的家。

      我请他进屋。

      他推开篱笆门,门轴吱呀一响,他不紧不慢地走进屋里。

      我从未见过这么腌臜的人。他从头到脚沾满了污泥,有的已干,有的依然是湿漉漉的,一望而知,他在泥泞的道路上已经走了很久很久。

      巴伯兰妈妈听见我们的声音,急忙走了出来。当这个生客跨进门槛的时候,她正好和他打了个照面。

      “我从巴黎给您带消息来了。”他说。

      一定又是那几句简单的话,我们的耳朵快要听腻了。但是,这次他说话的口气和以前说“你丈夫身体挺好,工作还顺当”时的声调截然不同。

      “啊,我的主啊!”巴伯兰妈妈合着双手惊叫了起来,“热罗姆一定遭到灾祸啦!”

      “嗯,是的。不过您千万不要吓坏了身子。您丈夫是受了伤,那是真的,但他没有死,可能残废了吧。他现在住在医院,我和他是同病房的,他趁我回家,让我顺便把情况告诉您。我不能多待,天快黑了,我还得赶三里②的路程呢!”

      巴伯兰妈妈一心想知道个究竟,她请客人留下来吃饭,说路很不好走,树林里有饿狼,劝他还是第二天一清早动身为好。

      客人在壁炉旁坐下。他一面吃,一面向我们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原来是脚手架倒塌,把巴伯兰半个身子全压在里边。因为有人站出来说巴伯兰不应当站在出事地点,所以包工拒绝支付任何抚恤金。

      “真倒霉,可怜的巴伯兰!”他说,“真倒霉,脑子活一点的人会有办法弄到一笔赔偿费的,可您那丈夫一分钱也要不到。”

      那人烘烤着裤腿,烘干的泥块使裤子变得硬邦邦的。看起来他是真心难过,不断重复着“真倒霉!”这句话。他似乎认为,只要果真能够得到一笔赔偿的话,残废了也还算值得。

      “不过,”他最后这样说,“我还是建议热罗姆和包工打官司。”

      “打官司?可要花一大笔钱呀!”

      “不错。不过要是官司打赢了……”

      巴伯兰妈妈真想去一趟巴黎。可是这么一次长途而费钱的旅行又谈何容易!

      第二天上午,我们进村去请教本堂神父③。神父在没有弄清楚巴伯兰妈妈是否能帮她丈夫的忙以前,是不会让她动身的。他写了封信给接受巴伯兰治疗的那个医院的讲道神父④。数天后,他接到口信。信中说巴伯兰妈妈不用启程,不过她应当寄一笔钱去,因为她丈夫受了伤,要和包工打官司。

      几天、几个星期过去了。巴伯兰常有信来,都是催着要钱的。最后一封要得比前几封更加急迫,声称如果钱已花光,就该卖掉牛来筹足钱数。

      只有和农民一起在乡下生活过的人,才能体会到“卖奶牛”这三个字所包含的痛苦和绝望。

      对于自然科学家来说,奶牛是一种反刍动物;那些爱好到乡间去漫步闲逛的人则认为,啃着青草的奶牛在抬起它沾满露水的鼻子时可以点缀风景;对于城里的儿童来说,奶牛可提供制作牛奶咖啡和奶酪的原料;不过在农民的眼里,奶牛却是宝中之宝。一个农民不管他穷到什么地步,不管他家里人口再多,只要他的牛棚里还有一头奶牛,他一家就不会受饥挨饿。牧童用一条牛绳,或者干脆用根柳条拴在牛角上,就可以沿着杂草茂密的小径放牧,那里的牧草是不属于任何人的。晚上,全家喝着奶油汤,用牛奶送土豆下咽。丈夫、妻子和孩子,一家老小全靠奶牛活命。

      我们——巴伯兰妈妈和我——直到那时几乎还没有尝到过肉是什么滋味,然而,多亏了那头奶牛,我们的日子过得还挺不错。奶牛不仅是我们的奶妈,而且是我们的同伴和朋友。别以为它是愚蠢的牲口。相反,这是一种十分聪明而且有灵性的畜生。你越是训练它,它在这方面的素质就越会得到提高。我们常常抚摸它,和它聊天,它懂得我们的话,经常睁着圆圆的、温顺的大眼,知道怎样使我们很好地理解它想说的话和它的感受。

      总之,我们喜欢它,它也喜欢我们。说到这里,我就不想再多说了。

      然而,现在我们不得不分手了。只有“卖奶牛”才能满足巴伯兰的要求啊!

      家里来了个牛贩子。他仔细地打量露赛特,东摸摸,西摸摸,露出不满意的神态摇摇头,嘴里说的是已经重复了无数遍的话,说他不中意这头牛。说这是头穷人家养的牛,无法倒卖。说它没什么奶,用这种奶做的黄油质量低。末了他说,完全出于好心,想帮帮象巴伯兰妈妈这样一位好大嫂的忙,他才乐于买下这头奶牛。

      可怜的露赛特,仿佛已明白是怎么回事,哞哞地惨叫着,不肯走出牛棚。

      “您绕到它后边去赶。”牛贩子说,一边取下挂在他脖子上的鞭子,递给我。

      “那不行!”巴伯兰妈妈说。

      她牵着牛,轻轻地说:“走,乖乖,走呀,走。”

      露赛特不再反抗。上路后,买主把它拴在自己的大车后面,它只能跟着马奔跑。

      我们回到屋里很久后,还可以听到它低沉的叫声。

      从此,我们与牛奶和黄油绝缘了。早上,啃的是一片干面包;晚上,吃的是土豆蘸咸盐。

      卖掉露赛特不几天,狂欢节到了。往年过节,巴伯兰妈妈总是给我做好吃的,又是油煎鸡蛋薄饼,又是炸糕,看到我吃得饱饱的,她总是高兴得眉开眼笑。那时我们有露赛特供应牛奶和黄油,我们总是把牛奶掺进面糊里,用黄油起锅。

      现在我只好伤心地对自己说:再也没有露赛特了,再也没有牛奶和黄油了,再也不会有狂欢节了。

      可是,巴伯兰妈妈做了件出乎我意料的事。尽管她是个不愿意东讨西借的人,这次她却这家要杯牛奶,那家讨块黄油。中午我回家时,发现她正往陶瓷面盆里倒面粉。

      “哟,面粉?”我一边说着,走了过去。

      “对了,我的小雷米,这是精白面粉哩!你闻闻,香啧啧的。”她微笑着说。

      倘若我有勇气的话,我真想问问弄这些面粉来是准备干什么的。正因为我太想知道了,我倒反而不敢开口讲出来。再说,我实在不想把今天是狂欢节这句话说出来,免得让巴伯兰妈妈心里不好受。

      “面粉可以用来做什么?”她瞧着我问道。

      “可以做面包。”

      “还有呢?”

      “做疙瘩汤。”

      “还有呢?”

      “天哪……不晓得了。”

      “怎么不晓得!你是个好孩子,你是不想说。你心里明白:今天是狂欢节,吃薄饼和炸糕的日子。可是你清楚我们没有牛奶和黄油,因此你不敢说,对不对?”

      “啊,巴伯兰妈妈!”

      “你的心思嘛,我早已经猜到了,所以我想了点办法,过这个节就不会让你愁眉苦脸了。你瞧瞧木箱里有什么?”

      木箱盖猛地被掀开,我马上发现里面有牛奶、黄油、鸡蛋和三个苹果。

      “把鸡蛋拿来,”她对我说,“我打蛋,你削苹果。”

      在我把苹果切成薄片的当儿,她把鸡蛋打在面粉里,一起调匀,还不时往上浇一勺一勺的牛奶。

      面团和好后,巴伯兰妈妈把面盆搁在热灰上。只等天色一黑,我们就可吃上薄饼和炸糕这顿晚餐了。

      说真的,我觉得白天过得太慢了,我不止一次地掀开盖在面盆上的布。

      “你把热气放跑了,”巴伯兰妈妈说,“当心面发不起来。”

      可是,面团照样发得很好,它渐渐鼓了起来,表面还有一个个快要裂开的小泡,从发酵的面团里散发出鸡蛋和牛奶浓郁的香味。

      “去劈点柴,”她吩咐我,“要烧明火,不能有烟。”

      蜡烛也终于点燃起来了。

      “往炉子里加木柴!”她对我说。其实这样的话她没有必要再说第二遍,因为我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刹那间,壁炉里燃起熊熊的火焰,抖动的火光把整个厨房照得通明。

      巴伯兰妈妈这时从墙壁上取下煎锅,放在火上。

      “拿黄油来!”

      她用刀尖挑了一块象小核桃仁大的黄油,放在平底锅里。黄油即刻熔化,发出吱吱的响声。

      啊!这实在是一股引起你食欲的好味道,我们很久没有闻到过这种香味了。

      这也是一种欢乐的音乐,黄油发出的吱吱声和轻微的噼噼啪啪的爆裂声。

      当我如此聚精会神地听着这音乐般的声音的时候,院子里突然响起了脚步声。

      谁会在这时候打扰我们呢?很可能是邻居家来借火的。

      我没有去多想,因为巴伯兰妈妈刚把勺子放在面盆里,舀出一勺乳白色的面糊,倒在平底锅里,摊出一张白面饼,这种时候是不能分心的。

      木棍撞击门槛,门忽然开了。

      “谁呀?”巴伯兰妈妈问,连身子也没有转过去。

      一个男人闯了进来,火光照着他整个身子。我看见他穿着白色工作服,手里拿着一根粗木棍。

      “这里正在过节呀?别不好意思!”他粗声粗气地说。

      “哎哟,我的主啊!”巴伯兰妈妈惊叫了起来,她赶紧把锅放到地上,“是你呀,热罗姆?”

      然后,她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推到站在门口的那男人面前,说:“这是你爸爸。”

    ----------------------------------

      ①卢瓦尔河:为法国最长的河流,发源于塞文山脉,流经中央高原,注入大西洋。

      ②指法国古里。一法古里约合四公里。本书称里处,均指法古里,不另注。

      ③指负责本堂口教徒的宗教生活以及某些世俗事务如婚丧、户籍等的神父。

      ④指在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监狱、部队中担任神职工作的神父,亦称指导神父或神师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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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6:47: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苦儿流浪记》第二章 养父

      我走过去,刚轮到我要去亲他的时候,他却用木棍把我一挡。

      “这是谁?你对我讲过……”

      “嗯,是呀,不过……那不是真话,因为……”

      “啊!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他举着木棍,朝我走过来。我不由自主地往后一退。

      我干了什么坏事?我有什么罪过?为什么我要亲他的时候却碰了一鼻子灰呢?

      我没有时间去细想这些混乱的、在我脑海中翻腾着的问题。

      “我看你们正在过狂欢节呀!说来也巧,我的肚子正饿得咕咕噜噜响呢!你做了什么晚饭?”

      “煎了些薄饼。”

      “我看见了。不过,我步行了十里路,你总不能只给我吃薄饼吧?”

      “可我这里什么也没有啊!再说,我们没有想到你回来。”

      “怎么没有东西?晚饭没有什么吃的?”

      他环顾四周。

      “有黄油。”

      他抬起头,朝天花板上从前悬挂咸肉的地方看了一眼。可是,挂钩上早已空空如也。现在,大梁上挂着的,只是几串大蒜头和洋葱头。

      “有洋葱。”他说着,用木棍打落了一串,“四、五个洋葱头,加上一块黄油,我们就有好汤喝了。把薄饼拿出来,洋葱放在锅里给我们炒一炒。”

      把薄饼从锅里拿出来!巴伯兰妈妈没有回嘴,而是急急忙忙地接她丈夫的要求去做。她的丈夫坐在壁炉边上的一张长凳上。

      我一步也不敢离开那根木棍把我赶到的地方,背靠着饭桌,望着他。

      这是个五十开外的男人,面色严峻,神态冷酷,因为受过创伤,脑袋耷拉在右肩上,这种畸形使人产生一种不安的感觉。

      巴伯兰妈妈重新把锅坐在火上。

      “你想用这么一小块黄油给我们做汤吗?”他问。

      巴伯兰自己端起装黄油的盘子,把整块黄油全倒在锅里。

      没有黄油了!从此再也别想吃薄饼了!

      若是在别的时候,这种打击一定会激怒我的。然而,我现在想的,既不是薄饼,也不是炸糕。萦绕在我脑海中的是,难道一个如此冷酷无情的人,竟然是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我不由自主地向自己重复着这句话。

      我从来没有明确地问过自己,做父亲的应该是什么样子。我隐隐约约地、本能地认为:严父也应当是慈母,只是声音更粗一些而已。可是,一看这个突然从天而降的家伙,我不觉感到一阵惶恐和痛苦。

      我想亲他,他竟用木棍把我推开,为什么?每当我亲巴伯兰妈妈的时候,她不但从来不推开我,反而还把我抱在怀里,紧紧地搂着我。

      “你别象死人似的呆在那儿一动不动,”他对我说,“快去把餐盘摆在桌子上。”

      我立即遵命。汤已做好,巴伯兰妈妈把汤舀在盘中。

      巴伯兰离开壁炉,走到饭桌旁坐下,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他只是在瞟我几眼的时候才放下汤盘。

      我心绪不宁,惶恐不安,无法下咽。我有时也瞧他一眼,当然是偷偷地瞧上一眼。当我们俩四目相视的时候,我赶紧垂下眼皮。

      “他平时就吃那么一点?”巴伯兰说着的时候突然用他的勺子指指我面前的盘子。

      “喔,不,他胃口蛮好的。”

      “活该!他一口不吃才好呢!”

      我自然不想说话,巴伯兰妈妈也不象有什么话想同他说。她在饭桌旁走来走去,一门心思地侍候她丈夫吃完这顿饭。

      “那你是并不饿。”他对我说。

      “不饿。”

      “那好,快去睡觉,快去。不然我要发火了!”

      巴伯兰妈妈给我递了个眼色,意思是要我服从,不许顶嘴。其实,这种嘱咐也是多余,我根本没有想到反抗。

      象在许多农家中常见到的一样,我们家的厨房也兼卧室,壁炉旁摆着吃饭时用的东西:桌子、面包箱和碗柜;壁炉另一边,是供睡觉用的家什:角落里放着巴伯兰妈妈的床,它的对面是一只象衣柜那样的东西.四周围着一圈垂下来的红布。那便是我的床。

      我赶紧脱衣睡觉。不过是否能睡着,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睡觉不能靠命令。人们之所以能入睡.那是因为困倦和安宁的缘故。

      然而,我并不困倦,也不安宁。

      相反,我万分苦恼,很不愉快。

      这个人怎么可能就是我的父亲!他为什么对我这么粗暴无礼?

      我面对墙壁.竭力设法驱除这些胡乱的想法,象巴伯兰命令我的那样迅速入睡。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睡神迟迟不来,我从来没有象此时此刻那样清醒。

      说不清过了多少时候,反正有那么一阵子,我听见有人走近我的床头。

      听那拖着的、缓慢而又沉重的脚步声,我马上辨认出这不是巴伯兰妈妈。

      一股热气掠过我的头发。

      “睡着没有?”有人压低了声音问。

      我没有应声,那句“我要发火了!”的可怕的话语,还在我耳边回荡。

      “他睡着了。”巴伯兰妈妈说,“这孩子一躺就着,他就那样。你尽管说好了,不用担心他听见。”

      我也许应当说我还没有睡着,可是我不敢。他早已下令我睡觉,我却睡不着,那是我的过错。

      “你的官司,打得怎么样啦?”巴伯兰妈妈问。

      “输了!法官们判我不该待在脚手架下面,所以包工分文也不给。”

      说到这儿,他往桌子上去了一拳,接着又没头没脑地说了几句粗话。

      “官司打输了,”他又接下去说,“钱白扔了,人残废了,成了穷光蛋。瞧,好象这还不够,偏偏我回到家里又看见多了这个累赘。你倒说说,为什么不照我说的去做?”

      “我不忍心。”

      “你不能把他送到孤儿院去吗?”

      “我不能抛弃吃了我的奶长大的孩子,我疼他嘛。”

      “他不是你的孩子。”

      “我原来是想照你的意思做的,也真是,他偏偏病了。”

      “病了?”

      “是呀,病了。总不能在他病着的时候让他到孤儿院去进死吧?”

      “那病好了之后呐?”

      “问题是他没有马上好呀,病了又病。这可怜的孩子。他老咳嗽,我的心都要碎了。我们可怜的小宝贝尼古拉就是这样死的。我觉得,如果我把他送到城里去,他也会死去的。”

      “后来呐?”

      “后来好了。我既然这段时间都拖过来了,我想我可以再拖下去。”

      “他眼下几岁了?”

      “八岁。”

      “得了,八岁了,让他去本来就该去的那个地方吧,他不会不高兴的。”

      “啊,热罗姆,你不能这样做!”

      “我不能这样做?谁有这个权阻拦我?你以为我们能养活他一辈子吗?”

      气氛沉静了片刻,我好容易喘了口气,我激动得喉咙差点儿憋住了。

      巴伯兰妈妈又开始说话了:“唉!巴黎把你改变了!去巴黎之前,你决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也许吧。不过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巴黎改变了我,把我变成了一个残废人。我们怎么养活他?养活你?养活我?我们一分钱也没有了。奶牛卖掉啦。我们自己都没得吃了,为什么你偏偏还要去养活一个不是我们的孩子?”

      “是我的孩子。”

      “他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他不是农家的孩子。我在吃晚饭时一直注意着他,他长得单薄瘦弱,手脚不粗壮。”

      “他是本地长得最漂亮的孩子。”

      “漂亮?我不管这个。但是要结实!漂亮能填饱肚子吗?他的肩膀象个干庄稼活的人吗?他是城里人。我们这里不需要城里的孩子。”

      “我对你讲,他是个好孩子,脑瓜子灵得象只猫,心肠又好,他将来会帮我们干活的。”

      “可眼下我们得替他干,我是干不动了。”

      “要是他父母来要人,你怎么交代?”

      “他父母!他有父母吗?有的话,早该找上门来了。八年啦,该找到啦。我是做了件大蠢事,以为他也有父母,总有一天会上门来认领的。我们抚养了他,他们会报答我们。我真是个大傻瓜,笨蛋一个。这孩子那时被裹在漂亮的、有着网眼花边的襁褓里,我真糊涂,其实这压根儿也不能看作他的父母一定会来寻找他。再说,他父母可能已经见天主去了。”

      “如果没有死,如果有一天他们来要人呢?我总觉得他们会来找的。”

      “娘儿们真是固执!”

      “如果他们来怎么办?”

      “那还不好办!我们打发他们去孤儿院。废话少说!烦死人!明天我带他到村长那儿去。今天晚上我就去给弗朗索瓦打个招呼,一个钟头以后回来。”

      门吱呀一声打开,然后又重新合上。

      他走了。

      我马上坐了起来,叫巴伯兰妈妈:“啊,妈妈!”

      她奔到我的床边。

      “你让我去孤儿院吗?”

      “不,我的小雷米,不会的。”

      她把我紧紧抱在怀里,亲切地吻我。

      这一吻使我恢复了勇气,我的眼泪不再流下来了。

      “你没有睡着?”她温柔地问我。

      “那不是我的过错。”

      “我不怪你。热罗姆说的话你全听见了?”

      “听见了。你不是我的妈妈,他不是我的爸爸。”

      我是以不同的声调说这几句话的。我虽然痛苦地知道了她不是我的母亲,但我却高兴地、甚至自豪地得知他不是我的父亲。这种矛盾的感情在我说话的声音中都流露了出来。

      巴伯兰妈妈似乎并不在意。

      “我或许早该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她说,“可是,你是妈妈的心肝,我怎能无缘无故地对你说:‘我不是你的亲生母亲!’可怜的小宝贝,你已经听到了,你的母亲,我们和她素不相识。她还活着吗?或者已不在人间?我们一无所知。巴黎的一个清晨,热罗姆亚去上班,他走到一条名叫勃勒得依的大街上,那是一条宽阔的、两旁种着大树的林荫大道。他忽然听到一个婴儿的哭声,哭声似乎是从花园的墙门洞里传出来的。记得那是二月份,天刚蒙蒙亮。他走近门一看,发现一个婴儿躺在大门的门洞口。他看看四周,想喊人帮忙,只见一个男人从一棵大树背后钻出来溜走了。这人很可能躲在那里,是为了看看会不会有人发现他扔在门口的这个孩子。热罗姆十分尴尬,因为孩子在拼命哭喊,好象知道救他的人来了,不该再让这个人跑掉似的。正当热罗姆考虑怎么办才好的时候,又来了几个工人。大伙儿决定把孩子送到警察局长那里去。这孩子哭个不停,也许是冻坏了。警察局长的办公室里相当暖和,可是孩子还是哭个不停。于是人们想到他一定是饿了,便去找来一个女邻居,她很愿意给他喂奶。他果然饿坏了,便一头栽到了奶头上。然后在火炉前,有人把孩子脱光了。”

      “这个孩子长得很好看,有五、六个月,红红的脸蛋,又肥又胖,漂亮极了。裹着他的襁褓和他穿的内衣说明他的父母很有钱。这么说来,孩子是被人偷走后扔掉的。这至少是警察局长的解释。大家怎么办呢?警察局长把热罗姆报告的全部情况记下来之后,又把孩子的长相和没有标记的襁褓在记录上描述了一番,最后说,如果没有人愿意收养,他只好把孩子送到孤儿院去。还说这个孩子长得真俊,又结实健康,不难养大。他的父母一定会来寻找,照料他的人一定会得到重赏。说到这里,热罗姆走上前去,表示愿意收养,孩子就给了他。刚巧我那时也有一个和你同样大小的孩子,我奶养两个孩子在当时还算不了什么负担。这样,我就成了你的母亲。”

      “呀,妈妈!”

      “三个月后,我自己的孩子死了,我就更加疼爱你了。我甚至忘记了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不幸的是,热罗姆并没有忘记。我们等待了三个年头,但是你父母没有来找你,至少他们没有找到你,热罗姆就有了想把你送到孤儿院去的念头。说到我为什么没有顺从他,这你自己都已经听见了。”

      “呀,不去孤儿院!”我抓住她的衣襟直喊,“巴伯兰妈妈,别让我去孤儿院,我求求你。”

      “不去,我的孩子,你不会去孤儿院,我有法子。热罗姆不是个坏人,你看吧,他是心境不好,家里又穷,才变成这个样子的。往后,我们干活,你也干活。”

      “行,什么都行,就是不要去孤儿院。”

      “不去啦,但有一个条件:你得马上去睡觉。他回来时,不能让他看见你还睁着两只大眼睛。”

      她亲亲我,帮我翻了个身,让我脸朝墙壁。

      我多么想睡啊!可是我过度激动,心里又七上八下,一时平静不下来,我无法入眠。

      这么好、这么疼我的巴伯兰妈妈,竟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那么,亲生母亲又该是什么模样呢?她会更好、更温柔吗?喔,不会的!不可能有更好的母亲了。

      可是有一点我是懂得的,而且也领会到,那就是,假如我有一个自己的父亲的话,父亲的心肠不会象巴伯兰一样狠毒,父亲决不会举着木棍用冷酷的目光瞧我。

      巴伯兰要打发我到孤儿院去,巴伯兰妈妈能阻拦得住吗?

      村里有两个小孩,人们称他们为“孤儿院的孩子”。他们的脖子上挂着编有号码的铅牌,衣衫褴褛,龌龊得很,受尽人家的奚落和打骂。别的孩子常常追逐他们,就象人们为了取乐而追赶一条迷路的野狗一样。迷路的野狗是没有任何人保护的。

      啊!我不愿做这样的孩子!我不愿在脖子上挂个号码,我不愿让别人追赶我,对着我喊“到孤儿院去!到孤儿院去!”

      一想到这里,我浑身战栗,牙齿格格作响。

      我怎么也睡不着。

      巴伯兰快要回来了。

      还算好,他没有回来得象他说的那样快。在他回来之前,我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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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6:47: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苦儿流浪记》第三章 维泰利斯先生的杂耍班

      可能我是在忧伤和恐惧中整整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摸摸我的床铺,看一看四周,以便肯定别人没有在我熟睡时将我搬走。

      整个上午,巴伯兰一句话也没有跟我说。这样,我以为把我送孤儿院去的打算已经放弃,也许是巴伯兰妈妈说了话,逼着他把我留了下来。

      但是,十二点的钟声刚刚敲过,巴伯兰要我戴上鸭舌帽跟他走。

      我惊骇不已,慌忙把眼睛转向巴伯兰妈妈,向她求救。她悄悄地向我示意,意思是我应当听从;同时她又做了个手势安慰我,要我用不着害怕。

      我没有违抗,跟在巴伯兰后面出门了。

      从我们家到村子的这段距离是很长的,足足要走一个小时。巴伯兰闷声不吭,这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他一瘸一拐地慢慢在前面走,连头都不动一下,有时他把整个身子转过来,看看我是否在后面跟着。

      他要把我带到哪儿去呢?

      尽管巴伯兰妈妈暗示过要我放心,然而我还是放心不下。为了躲避这场我已预感到、但心中无数的可怕灾祸,我想到了逃跑。

      为此,我尽量拉在后面。等到拉得足够远的时候,我就可以跳进一条沟里逃走,他是无法追上我的。

      开始时,他只是叫我紧紧跟着他走。过了一会儿,他可能猜到了我的心思,便抓住我的手腕拖着我走。

      我只好跟着他。

      我们就这样进了村子。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个个都要回过头来看上我们一眼,我活象被人牵着的一条脾气暴躁的狗。

      当我们从咖啡馆门前经过的时候,站在门口的一个汉子叫了一声巴伯兰,邀他进屋。

      巴伯兰揪着我的耳朵,让我走在前头。我们进屋之后,他把门关上了。

      我感到一阵松快。咖啡馆在我看来并非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再说,这是咖啡馆呀!我早就渴望着跨进它的门槛了!

      咖啡馆!圣母院旅馆的咖啡馆!这种地方究竟是个什么名堂?

      我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已有好几次了!

      我看见过从咖啡馆里出来的人,他们一个个脸上通红,两腿哆嗦。每当我从店门口路过时,听到过里面的阵阵喧哗声和歌声,声音大得把窗玻璃都震动了。

      客人在里面干些什么呢?红色帏幔后面发生的是些什么事情呢。

      我很快就可弄个一清二楚了。

      巴伯兰和招呼他进去的咖啡馆老板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我走到壁炉旁待着,朝四周看了一眼。

      在我占据的位置对面的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白胡子老头。他身上穿的稀奇古怪的衣服,我从来没有见过。

      那老头的长发如灯草一般披在肩上,头上戴着一顶装饰着红红绿绿羽毛的灰色高毡帽,上身穿一件紧身翻毛老羊皮袄。这件羊皮袄没有袖子,肩窝的两个开口处,露出两条套着天鹅绒衣袖的胳膊,那天鹅绒最初大概是蓝颜色的;一副没膝的羊毛大护腿,上面扎了几条红绸带子,交叉地在小腿上绕了几圈,绑得紧紧的。

      这老头靠在椅背上,右手托着下巴,胳膊肘支在跷起的腿上。

      我从未见过一个姿态如此安详的活人,他很象我们教堂里的一尊木雕圣像。

      老头身边有三条狗,躲在他的椅子底下,挤在一起取暖,一动不动。其中一条是白色鬈毛狗,一条是黑色长毛狗,还有一条是灰色小母狗,模样既狡猾又可爱。鬈毛狗头戴旧的警察帽,脖子上系着一根细带子。

      我用惊奇的眼光注视着这个老头的时候,巴伯兰和咖啡馆老板正压低了嗓门在小声说话,可是我听得见他们谈论的是我。

      巴伯兰说他到村里来,是为了带我去见村长,好让村长向孤儿院申请一份抚养我的津贴。

      这就是巴伯兰妈妈从她的丈夫那里挣得的结果,我也立刻明白了:如果巴伯兰觉得把我留在他身边有好处,那我什么也不必担心了。

      看来丝毫不动声色的老人正在听他说话,他突然伸出右手指指我。

      “就是这个孩子是您的累赘?”老人带着外国口音问。

      “是他。”

      “您以为你们这个省的孤儿院会付给您几个月的抚养费吗?”

      “当然啰!既然他没有父母,全靠我抚养,就应该有人替他付钱,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

      “我不是说不合情理。不过,您以为所有合情合理的事都能实现吗?”

      “当然不会。”

      “是呀!我相信您永远也得不到您所要求的抚养费。”

      “那么,他就去孤儿院,没有一条法律强制我要把他留在我家里,假如我不愿意的话。”

      “可您当初是同意收容他的,这等于您承担了抚养他的义务。”

      “得了吧,我才不留他呐;到了不得不把他扔到街上去的时候,我会知道该怎样摆脱这个累赘的。”

      “或许有个办法可以使您马上摆脱这个累赘。”老人沉思片刻后说,“您还能弄到几个钱。”

      “如果您能告诉我这个办法,我情愿请您喝酒。”

      “先要一瓶酒来。一言为定。”

      “不变卦?”

      “不变卦。”

      老人离开他的椅子,一屁股坐到巴伯兰的对面。怪了!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的羊皮袄里有个东西在动弹,我无法作出解释,好象在他左胳膊下面也藏着一条狗似的。

      “您是不是在想,”他问,“不让这孩子继续长时间吃您的闲饭?或者,还要继续吃下去的话,您想让别人付给您几个钱?”

      “没错,因为……”

      “喔,您的动机嘛,与我毫不相干,我也不必了解。我只要知道您不再想留下这个孩子就行了。要是这样,把他给我吧,我抚养他。”

      “把他给您!”

      “是的,您不是想脱身吗?”

      “把这样的孩子给您?一个多么漂亮的孩子,多漂亮。您瞧瞧!”

      “我看过了。”

      “雷米,过来!”

      我战战兢兢地走近桌子。

      “来,别怕,小家伙。”老人说。

      “您看看。”巴伯兰继续说。

      “我没有说这是个丑孩子,假如他是个丑孩子,我才不要呢!吃我这行饭的不找丑八怪。”

      “啊哈,假如这是个双头怪物,或者是侏儒……”

      “那您就不会打算送他去孤儿院了。您知道,一个怪物可值钱啦!人们可以从他身上发财,把他出租,出租不上算,就自己利用他赚钱。可这小家伙,既不是侏儒,也不是怪物,他长得和普通人一样,什么用处也没有。”

      “他干活行。”

      “太瘦弱。”

      “太瘦弱?得了吧,他和男子汉一样强壮,又结实又健康。您瞧瞧他的腿。您见过比这更直的腿吗?”

      “太细。”老人说。

      “那您看看他的胳膊。”巴伯兰又说。

      “胳膊和腿一样,勉强凑合,经不住劳累也吃不得苦。”

      “他,经不住?您摸一摸,亲手去摸摸!”

      老头把他瘦骨嶙峋的手伸过来,在我的腿上拍了拍,撅着嘴,直摇头。

      我已经经历过类似的场面了,那是牛贩子来买我们奶牛的时候。他也一样在牛身上摸了又摸,又撅嘴又摇头,说那不是头好奶牛,他无法转卖。末了,他还是把牛买下牵走了。

      老人也把我买下带走吗?啊!巴伯兰妈妈,巴伯兰妈妈啊!

      多么不幸,她不在这儿,无法保护我。

      假使我有勇气,我一定会说,昨天晚上巴伯兰还责备我是皮包骨的瘦鬼呢,嫌我的手脚太细弱。但我懂得:这样插嘴毫无用处,只能招来灾祸。因此,我默不作声。

      “这样的孩子,一手可以逮一打。”老人说,“说句实话,这是个城里的孩子,因此干庄稼活肯定不行。您让他驾牛犁地试试,看他能干多久?”

      “十年。”

      “顶多不超过一个月。”

      “可您瞧瞧他呀!”

      我站在桌子的一头,在巴伯兰和老人之间,被他们推过来推过去。

      “这样吧,”老人说,“不管怎样,我要他了。不过,听着,我不是买他,我向您租,每年给您二十法郎。”

      “二十法郎?”

      “已经是高价啦,我先付款,您可拿到四块漂亮的面值一百苏①的大洋,还可以即刻把他摆脱掉。”

      “我如果留着他。孤儿院每月给我不止十个法郎。”

      “价钱多少,我清楚。七个法郎也好,八个法郎也罢,可您还得养活他。”

      “他将来能干活。”

      “要是您觉得他能干活的话,您就不会想把他打发走。人们从孤儿院领走孩子,并不是为了得到抚养费,而是为了叫他们干活,使他们变成替人赚钱而不拿钱的人。还有,他如果能为您做事,您会把他留下的。”

      “不管怎么说,我每月都可领取十个法郎。”

      “相反,要是孤儿院不把孩子给您而给了别人,那您就什么也得不到了,您跟我做交易,那就不用有这个顾虑,只要您把手伸过来就行了。”

      老人往口袋里摸了摸,掏出应钱包,从中取出四枚银币,噹噹响地往桌子上一摊。

      “您想想,”巴伯兰嚷了起来,“这孩子总有一天要找到父母的。”

      “那有什么关系?”

      “抚养他长大的人定有重赏,要是当初不抱什么希望的话,我才不多管闲事哩!”

      “要是当初不抱什么希望的话,我才不多管闲事哩!”巴伯兰这句话使我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厌恶感。多么刁钻的人哪!

      “正因为您现在对他父母已不抱希望,”老人说,“您才把他赶出门外。再说,他的父母万一露面,他们去找谁?当然找您,而不是找我,对不对?他们并不认识我。”

      “但是您先找到了他们呢?”

      “那咱们一言为定:假如有一天他找到父母,咱们就平分酬谢。我加到三十法郎。”

      “四十法郎。”

      “不行,您要这么多钱不可能,这小孩将来也帮不了我很多忙。”

      “您想让他为您干些什么呢?要结实的腿,他有,要粗壮的胳膊,他也有。我坚持刚才说的。不过,您觉得他适合于干点什么呢?”

      老人带着讥笑的神情看了看巴伯兰,小口小口地喝干了杯中的酒。

      “给我作个伴吧,”他说,“我老了,有时一到晚上,经过一天的劳累之后,遇上恶劣的天气,我心情总是闷闷不乐,他可以帮我解解闷。”

      “毫无疑问,他的腿干这点事倒是足够结实的。”

      “不见得很行,因为他还得跳舞,翻觔斗,走路。走路之后又得翻觔斗。简而言之,他要在维泰利斯先生的杂耍班里充当一个角色。”

      “这个杂耍班在哪儿?”

      “维泰利斯先生嘛,正如您应当料想到的那样,就是我本人。这个戏班嘛,既然您想认识认识,那我就让您看看。”

      说罢,他掀开羊皮袄,取出一只奇怪的动物放在手里。那动物刚才还夹在左胳膊下,紧紧地贴着他的胸脯。

      正是这只动物,好几次在他的羊皮袄里活动,可是它并不是我想象中的一条小狗。

      我瞧着这个平生第一次见到的奇特的造物,无法说出它的名字。

      这只动物穿着一件金丝饰带红罩衫,胳膊和腿一一确确实实的胳膊和腿——裸露着;它没有爪子,胳膊和腿上覆盖着的,不是肉色的白皮肤,而是一层黑皮;它的头也是黑色的,大小和我攥紧的拳头差不多;脸宽而短,鼻子向上翘着,两个鼻孔之间的间隔较大,嘴唇呈黄色;但最使我吃惊的是:它的两只眼睛紧紧挨着,滴溜溜转个不停,象镜子一样闪闪发亮。

      “哎哟,一只丑猴!”巴伯兰大叫一声。

      他的话使我从惊愕中醒悟过来。如果我从未见过猴的话,我至少早就听说过。原来,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黑孩子,而是一只猴。

      “这是心里美先生,我戏班子里的第一个名角儿。”维泰利斯说道,“心里美,我的朋友,快向各位行个礼。”

      心里美把一条腿放在嘴唇上,向我们大家送来一个飞吻。

      “现在,”维泰利斯用手指着白鬈毛狗接着说,“卡比先生荣幸地将它的朋友们向在座的贵宾作一介绍。”

      根据这道命令,一直呆着不动的鬈毛狗猛地爬了起来,用两条后腿竖立着,前腿交叉着放在胸前,向它的主人深深地鞠了一躬,头上的那顶警帽差点儿贴到了地面。

      礼仪完毕,卡比转向同伴,用一只爪子招呼它们过来,另一只爪子仍旧放在胸前。

      那目不转睛地看着卡比的两条狗,这时也立即用后腿站立起来,各自伸出一条前腿,恰似上流社会的人们握手一样,它们庄重地向前迈出六步,又往后退三步,向观众致敬。

      “卡比这个字,”维泰利斯继续说,“是意大利语卡比达诺的方便叫法,是一条领头狗,因为它最聪明,所以由它来传达我的命令;这位黑毛风雅的年轻人,叫泽比诺先生。是位风流才子,从各方面来讲,这个雅号它都当之无愧;这位体态端庄的小人儿,是道勒斯小姐,一位英国的迷人的姑娘,它也没有虚担美名。我就是和这些各有尊称的名流在一起,才得以走遍全世界,无论遇上的是好运气还是坏运气,进帐还好歹能维持生计。卡比!”

      鬈毛狗交叉起两条前腿。

      “卡比,请您过来,我的朋友,请您客气点——这几位全是很有教养的上流人士,我同它们说话总是注意到礼貌的。——劳驾。请您告诉这个小男孩,现在几点钟了。他的眼睛睁得象鸡蛋一样大,正看您呢。”

      卡比放下交叉的双腿,走到它主人的身边。它翻开羊皮袄,在主人羊皮袄的口袋里搜了一遍,掏出一块银的大怀表。它看了看表盘,非常清晰地叫了两声,声音清楚而有力,接着细声细气地又叫了三下。

      时间正好是两点三刻。

      “好!”维泰利斯说,“谢谢您,卡比先生,现在,您邀请道勒斯小姐跳绳。”

      卡比立即从它师傅上衣的口袋里抽出一根绳子,然后向泽比诺打了个手势,泽比诺很快站到它的对面。卡比将绳子的一端朝泽比诺扔去,它们俩一本正经地开始甩起绳圈来了。

      当甩圈的动作趋于有规律的时候,道勒斯纵身跳进圈内,轻快地跳起来,它那漂亮而柔和的蓝眼睛凝视着主人的眼睛。

      “您瞧,”维泰利斯说,“我的徒弟一个比一个聪明。但是,聪明只有在比较中才能显示其全部价值,这就是我要这个男孩加入我戏班子的原因。他将扮演一个傻瓜的角色,这样,我徒弟们的智慧将倍加受到赞赏。”

      “啊?要他去演傻瓜?”巴伯兰打断了他的话。

      “这还需要机灵才行呢。”维泰利斯接着说,“我相信在稍加训练后,这孩子是不乏机智的。再说,我们可以等着瞧,我们可以先做个试验。他若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会懂得:跟着维泰利斯先生,他将有幸到处游历,走遍整个法兰西和其他十个国家。他将自由自在地生活,而不必跟在牛屁股后面整天起早摸黑在同一块地里奔忙;他若是个愚蠢的孩子,他就大哭大闹。维泰利斯是不喜欢不听话的孩子的,他就不会把他带走,那就只好让这样的孩子去孤儿院,在那里,干重活,饭又吃不饱。”

      我还算聪明,能够理解这段话的意思。然而,理解与实际行动之间还有一段可怕的距离。

      维泰利斯先生的徒弟们确实滑稽有趣,远游也可能非常有趣。但是,要跟着他们,和他们一起去旅行,就得离开巴伯兰妈妈。

      不过我要是拒绝这样的建议,那我也不太可能留在巴伯兰妈妈的身边,或许要被送进孤儿院。这话一点不假。

      我心里乱极了,眼里噙着泪水。维泰利斯用指头轻轻弹弹我的脸蛋。

      “行了,”他说,“既然他没有闹,这孩子算是明白了,他的小脑袋里是装得进一点道理的。明天……”

      “啊,先生!”我喊了起来,“让我留在巴伯兰妈妈身边!我求求您!”

      没等我再说几句,我的话已被卡比吓人的叫声打断。此时卡比一跃扑向桌子,心里美正坐在桌子上面。

      原来是趁着大伙扭头望着我的时候,心里美悄悄地拿起名师傅斟满了酒的杯子,打算一口气把它喝光。卡比是条出色的看家狗,调皮的猴子的一举一动,它全看在眼里。卡比作为一个忠实的奴仆,它想从中阻拦。

      “心里美先生,”维泰利斯用严厉的口吻说,“您这个馋鬼,淘气包,站到墙角那儿去,脸对墙壁。泽比诺,您看着它,它要是乱动,就狠狠揍它一耳光。卡比先生,您呢,您是一条好狗,把您的手伸过来让我握一握。”

      猴子发出几声呜咽表示遵命;卡比则洋洋自得地向它的师傅伸出爪子。

      “现在,言归正传,”维泰利斯继续说,“我给您三十法郎。”

      “不,四十法郎。”

      一场讨价还价开始了。可是维泰利斯突然插话说:“这孩子大概在这里待腻了,让他到旅店院子里去散散心,玩玩。”

      说时,他给巴伯兰使了个眼色。

      “是,是这样,”巴伯兰说,“到院子里去吧,我不叫你,你别来,不然我要生气的。”

      我只好服从。

      我走到院子里,可是我没有心思玩耍,我坐在一块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此时此刻是决定我命运的时候,我的命运将如何呢?寒冷和忧虑使我浑身发抖。

      维泰利斯和巴伯兰之间的交易持续了很久,一个多钟头过去了,还不见巴伯兰到院子里来。

      我终于看见他来了,只有他一个人。他是来找我把我拱手交给维泰利斯先生的吗?

      “走!”他对我说,“回家去。”

      回家!那么,我不离开巴伯兰妈妈了吗?

      我很想问问他,但是我不敢,因为看来他的心情非常坏。

      一路上我们默默地走着。

      在到家前十分钟左右,走在前面的巴伯兰停住了脚步。

      “放明白点,”他狠狠拧着我的耳朵说,“你要是把你今天听到的事漏出一个字来,小心要你的命!”

    ----------------------------------

      ①苏,法国辅币名,二十个苏等于一法郎,即五生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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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6:47: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苦儿流浪记》第四章 慈母的家

      “嗳,”我们一回到家,巴伯兰妈妈就问,“村长说些什么来着?”

      “没有见到他。”

      “怎么?你们没有碰到他?”

      “没有。我在圣母院咖啡馆碰见几个朋友,出来时天太晚了,我们明天再去一趟。”

      巴伯兰一定放弃了与那个带狗人所作的那一笔交易了。

      一路上,我不止一次地暗自思忖,这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为什么又把我带了回来?可是现在他最后几句话一下子驱散了我的乱成一团的脑海中的疑虑。既然我们明天还得去村里拜见村长,那么巴伯兰没有接受维泰利斯的建议是肯定的了。

      尽管巴伯兰威胁我,倘若我能和巴伯兰妈妈单独相处片刻,我还是想把我的疑团告诉她。可是整个晚上,巴伯兰没有离开过家一步。结果直到我上床,也没有出现我期待的机会。

      我入睡了,心想且到明天再说吧。

      但是,第二天等我起床时,却不见巴伯兰妈妈的影像。

      我在屋子周围徘徊,寻找,巴伯兰问我想干什么。

      “找妈妈。”

      “她到村里去了,午后才能回来。”

      也不知怎么搞的,妈妈不在家,使我又担心起来了。昨晚她没有说要到村里去呀。下午我们也要到那里去的,她怎么不让我们陪她一道去呢?我们出发之前她能回来吗?

      一种隐隐的不安使我提心吊胆;我并不明白我面临的危险是什么,但我预感到有着一种危险。

      巴伯兰从不用抚慰的目光瞧我,我为了避开他的视线,来到了园子里。

      园子不大,可对我们来说,却是无价之宝,因为它养活我们,除小麦外,差不多给我们提供了全部食物:土豆、蚕豆、白菜、胡萝卜、萝卜。因此,那里已找不到一块白地。尽管这样,巴伯兰妈妈还是划给我小小的一角。在那里,我搜集了无数花、草和苔藓,那是我每天上午沿着树林或篱笆放牛的时候采集的。下午,我总是随手将这些花花草草杂乱无章地一株株栽在我自己的小花园里。

      当然,这不是个美丽的花园,园内没有石子铺的小道,没有用墨线丈量过的花坛,没有奇花异草,过路行人是绝不会透过用剪刀修剪过的荆棘朝里观望的。然而,它朴实自然,而且这里面有着属于我个人的成绩和本领;这是我的东西,我的财产,我的杰作;是按照我的意图,根据我的想象去布置的。当我谈到它的时候——每天有二十次之多,我总是称它为“我的花园”。

      我是在去年夏天采集并栽种这些植物的,今年春天它们就该破土而出了,早熟的品种甚至没到冬末已开始发芽,其他的也在陆陆续续跟着出土。

      此刻,我的好奇心又油然而生。

      水仙花已经举起淡黄色的花蕾,丁香的枝顶上已经开出紫色的小花葶,报春花从卷着的叶片中间探出头来,含苞欲放。

      这些花究竟是怎样开出来的呢?

      我总是怀着这样的好奇心,每天来这里仔细观察。

      但是,我也总是怀着比好奇心更加强烈的感情,也就是说以一种焦急的心情,去注意观察我园子的另一部分。

      在园子的这一小块土地里,我种了一种蔬菜——洋姜,那是别人送给我的。洋姜几乎是我们本村不知道的一种蔬菜。有人对我说,洋姜的块茎比土豆要好,有朝鲜蓟、萝卜及其它好几种蔬菜的味道。我怀着美好的希望,要让巴伯兰妈妈大吃一惊,所以我对这一件礼物没有走漏一点风声。我把洋姜种在我的园子里,在它长出茎来的时候,我可以让她相信这是一种花儿。然后等洋姜成熟了,在一个晴朗的日子,我要趁巴伯兰妈妈不在家时,把洋姜刨出来,还要亲自动手去煮。怎么煮?我不太懂。但凭我的想象,这样的小事是难不倒我的。当巴伯兰妈妈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我将给她端上一盘。

      我们将有一盘新鲜的莱,取代吃腻了的土豆,也可以让巴伯兰妈妈减少一点因卖掉可怜的露赛特所带来的苦恼。

      将来做出这道新鲜菜的,就是我雷米,我将成为家中有用的一员。

      当然,为了实现我脑海中的这一计划,我必须在洋姜发芽时特别留意。所以我每天都要走到种洋姜的小角落里进行观察。我真是急性子,似乎觉得洋姜根本没有长。

      我正跪在地上,两手支撑着,用鼻子闻闻洋姜。猛然间,我听到有人不耐烦地喊我的名字,那是巴伯兰在叫我。

      我赶紧回屋。

      我看见维泰利斯和他的一群狗出现在壁炉前,我感到万分惊愕。

      我顿时猜到了巴伯兰对我的打算:维泰利斯前来领我。为了不让巴伯兰妈妈保护我,巴伯兰一早就把她打发到村里去了。

      我清楚地感觉到,我不可能从巴伯兰那里得到救援和怜悯,于是我向维泰利斯奔去。

      “啊,先生!”我喊着,“求求您,别把我带走。”

      我放声大哭起来。

      “得了,我的孩子,”维泰利斯和蔼地对我说,“你跟着我,不会不幸的。第一,我从不打孩子;第二,你将有我的十分有趣的徒弟作伴。你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巴伯兰妈妈!”

      “你无论如何也不能赖在家里了,”巴伯兰狠狠揪着我的耳朵说,“跟这位先生走,或者去孤儿院,二者任你挑选!”

      “不!我要跟着巴伯兰妈妈!”

      “啊!你让我烦透了。”巴伯兰大发雷霆,嚷道,“如果要用棍子才能把你撵走的话,我就不客气啦!”

      “孩子想他的巴伯兰妈妈,”维泰利斯说,“不应该这么打他,他有良心,这是棵好苗子。”

      “你越向着他,他叫喊得越厉害。”

      “现在谈生意吧!”

      维泰利斯一边说,一边把八个五法郎面值的钱币往桌子上一摆,巴伯兰一下子全划拉到了口袋里。

      “包裹在哪儿?”维泰利斯问。

      “在这儿呢。”巴伯兰指了指四个角打成结的蓝色毛巾包回答道。

      维泰利斯解开结,瞧瞧里面的东西,一看有两件衬衫和一条长布裤。

      “我们当时谈妥的可不止这些东西,”维泰利斯说,“您得把他的衣物给我,这里尽是些破烂。”

      “他没有别的东西。”

      “我要是问问孩子,他准保不这样说。不过,我没有闲功夫,我不想再费口舌了,该上路了。走,我的小乖乖。他叫什么名宇?”

      “雷米。”

      “走,雷米,拿上你的小包儿,你在前面走。卡比,往前走!开步走!”

      我先向维泰利斯,然后又向巴伯兰伸出双手求援,他们都把头扭向别处。我觉察到维泰利斯捏住了我的手腕。

      必须开路了。

      啊!可怜的家!当我迈出门槛的时候,我仿佛觉得我身上的一块肉被割了下来!

      我向四处张望,眼泪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看不见任何可以求助的人,路上和附近的牧场上空无一人。

      我开始声嘶力竭地呼唤:“妈妈!巴伯兰妈妈!”

      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我的喊声淹没在呜呜的哭声中了。

      必须跟随维泰利斯走了,他紧紧拉住我的手腕。

      “一路平安!”巴伯兰喊了一声。

      他回屋去了。

      唉!一切都完了!

      “走吧,雷米。我们走吧,孩子。”维泰利斯说。

      他的手拉住了我的胳膊。

      我跟在他身边走着。幸亏他走起路来不紧不慢。照我看,他倒是随着我的步子走呢。

      我们走的那条路,成“之”字形沿山盘旋。每到一个拐弯处,我瞥见巴伯兰妈妈的家变得愈来愈小,愈来愈小。我过去常走这条路。我知道,只要走到最后一个拐弯处;然后在平坦的高地上再走几步,那就一切都完了,什么也瞧不见了。展现在我面前的将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留在我后面的,是直到今天我还在那里过着快乐的生活的家,说不定我要和它永别了。

      值得庆幸的是,上山需要很长时间。我们爬呀爬呀,终于爬到了山顶。

      维泰利斯一刻也没有放开过我的手。

      “让我歇一歇好吗?”我央求着。

      “行,孩子。”

      他第一次松开手放了我。

      这时,我看见他的目光垂落在卡比身上,他向它送了个眼色,卡比即刻心领神会。

      顷刻间,卡比象一条牧羊狗,放弃了领头狗的职务,走到我的后面。

      这一举动终于使我恍然大悟:卡比是我的看守,我要是稍有逃跑的动静,它就会跳到我身上,咬我的大腿。

      我走到长满青草的山顶护墙上坐下,卡比紧紧守着我。

      我坐在护墙上,用泪水模糊的眼睛寻找着巴伯兰妈妈的家。

      我们的脚下,是我们刚才穿过的山谷,山谷里散落着一片片草地和树林;再往下,就是养育过我的妈妈的家,孤零零地坐落在那里。

      要在林间认出我妈妈的家是件再容易也没有的事,特别是在这个时候,一缕黄色的炊烟正从烟囱里升起来,笔直地在宁静的空中越升越高,直到我坐着的山顶。

      或许是对往事回忆的一种错觉,或许就是真的,这缕炊烟给我送来了晒在柴禾上的橡树叶的清香味,我们整整一个冬天都烧这种橡树叶取暖。我仿佛仍然坐在火炉旁我的小板凳上,两只脚搁在热灰上面。冷风从烟囱里钻进来,烟灰飘到我的脸上。

      尽管山高路远,景物仍然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清晰可辨,只是已经变得很远很小了。

      我们剩下的最后一只母鸡,在肥料堆上跑来跑去,当然它不象原来那样大了,要是我对它不熟悉的话,我肯定会把它当作一只鸽子的;在房屋的尽头,树身佝偻的梨树映入我的眼帘,我一直是拿它当作木马来骑的;小溪犹如一条白色的缎带,点缀着绿色的草地;小溪旁,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挖掘的引水渠,用来带动我亲手制作的磨坊的水轮。真可惜!尽管我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这个水轮却始终没有转动过。

      这一切都依旧还在原来的地方放着,我的独轮小车,我用弯曲的树枝做成的犁,我养兔的笼子,我的园子,我那可爱的园子。

      我那可怜的花朵,谁去看它开放?还有那些洋姜,由谁来吃?大概是巴伯兰,可恶的巴伯兰。

      只要再往前走一步路,我将永远看不见这一切的一切了。

      突然,在从村子到家里的那段路上,我远远地望见有一顶白色女帽,在树丛中若隐若现。

      我们相距很远,我只能认出这是顶白色的女帽,宛如春天里一只浅色的蝴蝶,在林间飞来飞去。

      有时候,心比最敏锐的眼睛还能看得清、看得远:我认出了这是巴伯兰妈妈。是她,肯定是她,我意识到这是她。

      “怎么样?”维泰利斯问,“咱们上路吧?”

      “啊,先生,我求求您!”

      “看来他们是说假话,你的腿根本不行呀!走这么点路,就累成这个样子,这样下去,我们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我不吱声,向四下张望。

      那是巴伯兰妈妈,是她的帽子,是她的蓝裙子,的的确确是她呀!

      她三步并作两步,仿佛急于回家。

      她一走到篱笆门前,立即推开门,匆匆地穿过院子。

      我马上起身站到护墙上,没想到卡比纵身一跳,跳到了我的身边。

      巴伯兰妈妈在屋子里没待多久就出来了,她伸着胳膊,象热锅上的蚂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她是在找我呀!

      我俯下身子,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呼唤:“妈妈!妈妈!”

      可是,我的呼唤声消失在空中,既不能传下去,也不能压住小溪潺潺的流水声。

      “你怎么啦?”维泰利斯问,“你疯啦?”

      我没有回答,只是目不转睛地遥望巴伯兰妈妈。可她没有抬头,不知道我们是近在咫尺呀!

      她再次穿过院子回到路上,向四面张望。

      象第一次一样,我又徒然地呼唤起来。

      维泰利斯大概识破了事情的真相,他也上了护墙。

      他一下子就发现了那顶白色女帽。

      “可怜的小家伙!”他低声叹息道。

      “啊,求求您!”他那同情的话语给了我鼓舞,我说,“放我回家吧!”

      可是,他抓住我的胳膊,要我上路。

      “你歇也歇过了,”他说,“该上路啦,孩子。”

      我想挣脱,他却紧紧地攥住我。

      “卡比!泽比诺!”他喊着。

      两只狗立即围住我,卡比在后,泽比诺在前。

      走了几步,我回过头去。

      我们已翻过了山头,再也看不见山谷,再也看不见我们的家。远处淡蓝色的群峰直插云霄,我的视线消失在虚无缥缈的天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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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6:47: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苦儿流浪记》第五章 途中

      花四十法郎购买孩子的人,不一定都是吃新鲜人肉的妖魔。维泰利斯没有吃掉我的意思,在人贩子中,他不是个坏人,这真是罕见的例外。

      我很快就可拿出证据来。

      维泰利斯是在把卢瓦尔河盆地和多尔多涅河①盆地分开的山顶上,重新握住我的手腕的。不一会,我们顺着法国南部方向的山坡下山了。

      约莫步行一刻钟之后,他松手了。

      “你现在慢慢跟在我后面走,”他说,“不过别忘了,如果你想逃走,卡比和泽比诺会追上来,它们的牙齿可锋利啦。”

      逃走,我觉得现在已经不可能了,因此想都不去想。

      我叹了一口气。

      “你心里难过,”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一点我能理解,所以不责怪你。你想哭,就痛痛快快哭一场吧!不过你应当觉察到,带你来,并非是件坏事。要不然,你成啥样子?还不是被送到孤儿院去?抚养过你的,不是你亲父母。正如你说的,你妈妈待你好,你爱你妈妈,离开她你很伤心,这都很好。但你也要想一想,她不可能违背她丈夫的意愿把你留下。她丈夫大概并不象你认为的那般冷酷。他没法维持生活,又成了残废,不能干活。他盘算着,心想总不能为了养活你而自己活活饿死吧。我的孩子,你要懂得:生活常常是一场搏斗,人在这场搏斗中是不能称心如意的。”

      这话可能是至理名言,或者起码可以说是经验之谈。可是此时此刻,有这样一种事实,它比一切话语发出更强烈的呐喊声,这事实便是生离死别。

      我将永远看不到我的母亲,那养育过我的、亲我的、我所热爱的人。

      想到这里,我的喉咙哽住了,憋得透不过气来。

      我紧紧跟着维泰利斯,不由得暗暗重复着他刚才对我说的话。

      这一切也许全是真的:巴伯兰不是我父亲,他没有理由为了我而受饥挨饿。他从前乐于收容我,抚养我,现在想遗弃我,那是因为他没法留我。想到他,我不应该只想到今天的日子,往日在他家中度过的岁月,也是应当回忆的。

      “你想想我对你说的话吧,小家伙,”维泰利斯不时地重复着,“你跟着我,不会倒霉的。”

      过了陡峭的山坡,我们来到了广袤无际的、景色单调的荒原,见不到房屋,见不到树木,只有红棕色的石南树和大片矮小的金雀树在风中摆动。

      “你看,”维泰利斯伸手指着那大片荒野说,“你甭想逃走,你会立刻被卡比和泽比诺逮住的。”

      逃走?我没有转过这个念头。再说,逃到哪儿去?逃到谁家去?

      退一步讲,这个白胡子高个儿老头也许并非象我起初想象的那样可怕,他当我的师傅,可能不会是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们长时间在这忧伤的气氛中踽踽而行,走完荒野,又踏上一片片荒地.在我们视线所及的范围内,我们看到四周只有几座圆形的荒山秃岭。

      我遐想中的旅行却完全不是这样的。在我儿时的幻想中,我离开家乡是为了到美丽的地方去远游。而眼前的现实和旧时想象过的美景竟有天差地别之分。

      这么长的路一气走完,没有歇脚的机会,这对我来说还是平生头一次。

      我的师傅迈着有规律的大步子前进,肩上扛着心里美,有时干脆让它坐在他的背包上,几只狗踏着碎步紧跟着他,寸步不离。

      维泰利斯有时用法语,有时用一种我不懂的语言,对动物说几句亲昵的话语。

      看来,无论是他,或者它们,都已把疲倦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可不行。我累得够呛,身体的疲劳再加上精神上的纷乱,弄得我精疲力竭。

      我拖着两条腿,十分吃力地跟着师傅。可是,我不敢提出停下来歇歇脚的要求。

      “你的木鞋怪累人的,”他对我说,“到了于塞尔②,我给你买双皮鞋。”

      这句话给了我鼓舞。

      诚然,皮鞋一向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村长和旅店老板的儿子有皮鞋。礼拜天他们去望弥撒时,走在石板地上发出咯咯的声响,而我们这些乡巴佬却穿着木鞋,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

      “于塞尔还远吗?”

      “这才是心里话。”维泰利斯笑着说,“孩子,你是迫不及待要皮鞋啰?好!我答应给你买一双鞋底上打钉的皮鞋。我还要给你买一条丝绒短裤,一件上衣,一顶帽子。这样你的眼泪会干了吧,但愿你还能加把劲,走完剩下的六里路。”

      鞋底上打钉子的皮鞋!我高兴得忘乎所以。对我来说,买一双鞋,已经是个奇迹。又听说是打鞋钉的皮鞋时,我已把悲伤忘得一干二净。

      我将有一双打鞋钉的皮鞋!还有丝绒短裤、上衣和帽子!

      啊!巴伯兰妈妈假如能看到我,她一定会乐得合不拢嘴,为我感到骄傲。

      虽然有皮鞋和丝绒短裤在那里等着我,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法走完这段路程。太远了,还有六里呢。

      从我们出发到现在,天空一直是蓝盈盈的。可是慢慢地它布满了灰褐色的乌云,过了半晌,天上下起了连绵不断的细雨。

      维泰利斯穿着老羊皮袄,身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他可以把心里美藏起来,一遇到雨点,它就迅速钻进它的藏身处。可是我和狗呢,我们没有任何遮盖。不多会儿,我们都从里到外地被浇透了。狗有时还可以抖搂抖搂身上的雨水,我却没有这种天赋的本领,湿透的衣服使我感到愈来愈重。也愈来愈凉。我就这样在雨中走着。

      “你容易感冒吗?”师傅问我。

      “不知道,我不记得感冒过。”

      “好,这就好。显然,你还行。可是我不想毫无意义地锻炼你。今天我们不走了。那边有个村庄,我们在那儿过夜。”

      村子里没有旅店,也没有人愿意接待叫化子一样的人,因为他的身后拖着一个孩子和三条满身污泥的狗。

      “此地不能留宿。”人们对我们这样说。

      门砰的一声劈面关上了。我们从这家走到那家,哪家也不愿意开门。

      难道我们真的必须一口气也不歇走完到于塞尔去的四里路吗?天黑了。雨点冰冷冰冷的。我的两条腿已经象木头一样僵硬。

      最后有一个农民,和他的邻居相比,总算有点善心,他肯为我们打开谷仓的门。但是让我们进去之前,他向我们提出了不准点火的条件。

      “把您的火柴给我。”他对维泰利斯说,“明天您走的时候,我再还给您。”

      现在,我们起码有了个避雨的地方,雨水再也浇不到我们身上了。

      维泰利斯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决不会不带干粮上路的。他肩上扛着的军用口袋里装着一个大面包。他把面包切成了四块。

      于是,我第一次看到了维泰利斯是怎样在他的戏班子里保持服从性和纪律性的情景。

      当我们挨家挨户去求宿的时候,泽比诺钻进一家人家,嘴里衔起一块面包,拔腿就逃。维泰利斯见后只吭了一声:“泽比诺,晚上见!”

      我已将这件小偷小摸的事,置之脑后。可是师傅切面包时,我发现泽比诺拉长了脸。

      我和维泰利斯坐在两捆干羊齿叶上,紧紧挨着,心里美夹在我们中间,三条狗并排趴在我们面前,卡比和道勒斯凝视主人的双眼,唯有泽比诺垂头丧气,耷拉着耳朵。

      “小偷出列,”维泰利斯用命令的口吻说,“到角落里去,睡觉去!不准吃晚饭。”

      泽比诺立刻离开原地,耷拉着耳朵到它主人示意的角落里,它把整个身子都埋在干羊齿叶堆里,什么也不露在外面。但是,它那哀哀的喘气声夹杂着小声的呜咽,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处罚完毕,维泰利斯递给我一份面包。他自己一面吃.一面将面包掰成小块,分给心里美、卡比和道勒斯。

      在我和巴伯兰妈妈一起生活的最后几个月里,我当然早已不再是个受溺爱的小孩了。可是眼前这个变化对我太严酷了!

      啊!巴伯兰妈妈每天晚上给我们做的热气腾腾的汤,即使不放奶油,我也觉得其味无穷!

      我如能坐在火炉旁该是多么惬意!我如能钻进被窝里将被子拉到鼻子尖,又该是多么舒适!

      可是,唉!我们现在是既无铺的床单,又无盖的被子,我们用干羊齿叶当床,已十分知足了。

      我疲惫不堪,木鞋磨破了我的双脚,在湿漉漉的衣服里,我冻得浑身发抖。

      夜深人静,我却没有丝毫睡意。

      “你的牙齿在磕碰,你冷吧?”维泰利斯问。

      “有点冷。”

      我听见他解开背包的声音。

      “我没有象样的行头,”他说,“这件衬衫倒是干的,还有件背心,你可以都裹在身上,先把湿衣服脱下,钻到羊齿叶里去,不消一会儿,你就会暖暖和和睡着了。”

      然而,我没有象维泰利斯想象的那样快地暖和起来,我太伤心、太不幸了,在羊齿叶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以后是不是每天都这样?每天都要在雨中无休止地行走,在谷仓里过夜,冻得浑身发抖?每天只以一小片干面包作晚餐,没有任何人怜悯我,我也不知道该喜欢什么人,再也见不到巴伯兰妈妈了吗?

      我陷入痛苦的沉思之中,心里难过,泪如泉涌。突然,一股热气吹过我的脸颊。

      我一伸手,摸到了毛茸茸的卡比。

      它悄悄走到我的身边,小心翼翼地钻进羊齿叶里,轻轻地闻我,它那温暖的呼吸吹拂着我的脸颊和头发。

      它想干什么?

      它很快躺到我的身旁,睡在羊齿叶上,亲热地舔我的手。

      我被这种亲热所感动,半坐半卧着,亲它冰凉的鼻子。

      它放出一声呜咽,又猛地将它的爪子放在我的手掌中,它再也不动弹了。

      我忘却了疲劳和悲伤,我的哽住的喉咙松开了,吸了一口气。我并不孤身一人,我还有一个朋友作伴哩!

    ----------------------------------

      ①多尔多提河:法国西南部河流。

      ②于塞尔:法国科雷兹专区政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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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儿流浪记》第六章 我的首场演出

      次日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

      雨过天晴。幸亏昨夜刮了一夜狂风,路上的污泥几乎都已吹干。百鸟在沿路的灌木林中唧唧啾啾地歌唱。几只狗围着我们欢蹦乱跳。卡比有时用后腿立起来,对着我叫上二、三声,我完全理解叫声的含义,这叫声似乎在说:“勇敢些!勇敢些!”

      卡比是条聪明的狗,它什么都懂,也总让别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常听人家说,它就差不会说话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它的尾巴就足以表明,它比很多人的言语或眼睛更机灵,更具通话力。总之,我和它之间,言语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们很快就互相理解了。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可是我应当坦率地说,于塞尔一点也不吸引我。它那有着尖塔的古老房屋,考古学家见了可能欣喜若狂,我看了却无动于衷。

      说句实话,我要在这些房屋中寻求的,不是如画的风景。

      盘旋在我脑海中的一个念头,遮住了我的视线,使我只想到一桩事:去鞋店。

      我的皮鞋,维泰利斯许诺的皮鞋,现在该是我穿在脚上的时候了。

      那么向我提供皮鞋、叫人快乐的鞋店在哪儿呢?

      我寻找的正是这样的鞋店,其余的一切,什么尖塔、拱门、圆柱,都与我无关。

      因此,于塞尔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市场附近那家昏暗而又被烟熏黑了的商店。店面橱窗里陈列着几枝旧枪、一件镶着饰带和银色肩章的衣服以及各式灯具,篮子里摆满了废铜烂铁,特别是生锈的挂锁和钥匙。

      我们必须走下三个台阶,才能来到一间大厅。那房子自从盖上屋顶以来,阳光一定从来没有射进来过。

      象皮鞋一类漂亮的商品,怎么可以在这样可怕的地方出售呢?

      可是,维泰利斯却来到这家商店,他对要办的事胸有成竹。我很快就有幸穿上了打了鞋钉的皮鞋,这皮鞋比我原来的木屐要重十倍。

      师傅慷慨大方,他不仅替我买了皮鞋,而且还为我买蓝色丝绒上衣、毛料裤子和一顶毡帽。总而言之,凡是他答应过的,都给我买了。

      我过去穿的是粗布衣裳,光着头,如今有了丝绒衣服,还有皮鞋和帽子。无疑,维泰利斯是世界上最好、最慷慨、最有钱的人。

      其实,丝绒服已皱皱巴巴,毛料裤也已磨损,帽子上由于积满了灰尘,又经过无数次的日晒雨淋,已很难说出它本来的颜色。可是,那么多的华贵物品把我弄得眼花缭乱,这些小毛病在夺目光彩的掩盖下,我觉得是无足轻重的。

      我迫不及待地想穿上这些漂亮的衣服。可是,维泰利斯把衣服交给我之前,先修改了一番,这一改,使我震惊和伤心。

      回到旅店,他从小包里取出剪刀,在长裤的膝盖处剪了一刀。

      我用惊愕的眼光瞧着他。

      “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他对我说,“那就是要你与众不同。我们现在是在法国,我要你穿意大利式打扮;如果我们到意大利去——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我要你穿法国式装束。”

      这种解释越发使我感到惊讶,他接着继续说:“我们是些什么人?艺人,是不是?是些非得用外表去刺激好奇心不可的滑稽演员。倘若我们打扮成布尔乔亚或者乡下佬的模样去广场,你认为我们可以招徕围观我们的看客吗?不会有的,对吗?你要懂得:在生活中,乔装打扮有时是必要的,这是令人不快的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这样,早晨我还是法国人,到天黑之前,我却成了意大利人。

      我的长裤只有到膝盖那么长。维泰利斯用红细绳子在我的小腿上交叉绑上几道,把我的长统袜扎牢;在我的毡帽上扎了几根绸带,又用毛线做成的一束花做点缀。

      我不晓得旁人看了以后有什么想法。不瞒你说,我应当承认,我自认为妙极了,大概确实妙不可言,因为我的朋友卡比在我身上细看一番之后,也满意地向我伸出了前爪。

      卡比对我改变模样表示赞许,这使我尤其感到高兴。当我穿上新衣服时,心里美得意洋洋地待在我面前,夸张地模仿我的动作。我打扮完毕,它双手叉腰,仰着头,露齿一笑,发出几声轻轻的讥讽的叫声。

      我听人说过,探讨猴子是否会笑是个有趣的科学课题。我认为,提出这一问题的人一定是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们从来没有苦心研究过真的猴子。我长期与心里美亲密相处,我可以断定:猴子是会笑的,而且它常以侮辱的方式取笑我。笑法也许和人不完全一样。但当某种感情促使它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嘴角向后舒展,眼皮皱起,上下颌迅速颤动,两只黑眼睛好象烧红的小煤球,射出火一般的光芒。

      此外,我还很快观察到了当我的自尊心受到损害时,猴子的笑容的特点。

      “现在打扮完毕,”维泰利斯等我戴上帽子后对我说,“咱们开始工作吧!明天是赶集的日子,我们要举行盛大的演出,你将首次表演。”

      我问“首次表演”是什么意思。维泰利斯解释说,那是演员第一次在观众面前演戏。

      “明天我们将举行首场演出,”他说,“你当个配角。因此,我得让你排练我指定给你的角色。”

      我以惊讶的目光向他表示我不理解他说的意思。

      “我所说的角色,是指你在这场演出中要做的事情。我带你来,不是让你游山玩水的,我没有那么阔气。我带你来的目的,为的是让你干活。所谓干活,是让你和我的几条狗以及心里美一起登台演戏。”

      “我可不会演!”我惊慌地叫了一声。

      “正因为如此,我才应当教会你。你知道,卡比用后腿走路,步态优雅,那不是在娘肚子里就会的。同样,道勒斯跳绳也不是为了消遣。卡比学会用后腿站立,道勒斯学会跳绳,都是经过长期苦练,才学会这套本领,成为熟练的滑稽演员的。你也应当学会和它们一起演出时要扮演的各种不同的角色。咱们现在开始干活吧!”

      关于“干活”,那时我只有十分幼稚的概念。我以为一说“干活”,就得翻地、砍树或者凿石头,从来没想象过别的事情。

      “我们将要演的戏,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个戏的剧情是这样的:心里美先生身边一直有一位满意的仆人,那是卡比。可是卡比老了,心里美想重新在一个。卡比负责寻找,接替卡比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乡下小孩,他名叫雷米。”

      “他和我同名吗?”

      “不,他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你从乡下来,侍候心里美。”

      “猴子没有仆人。”

      “在滑稽戏里,猴子是有仆人的。你来了,心里美觉得你象个傻瓜。”

      “演这没有啥意思。”

      “有没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无非是逗人发笑嘛!再说,假如你真的到一位先生家里当佣人,譬如主人让你摆桌子。喏.这儿正好有一张桌子,可以在我们的戏里派用场,你去把餐具摆好。”

      餐桌上放有几只盘子、一只酒杯、一把刀、一把叉和一块白餐巾。

      该怎么摆呢?

      我这样自己问着自己,弯下腰来看着桌子,伸出两只胳膊.张着嘴,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我的师傅拍拍手,哈哈大笑。

      “妙!妙!妙极了!”维泰利斯连连说道,“你演戏的表情真好。在你来之前,我收过一个孩子,他老是装出一副机灵的面孔,他的表情明白地告诉大家:‘你们可以看到,我扮演傻瓜是扮得多么象。’而你什么也不说,你的傻气实在逗人。”

      “我不知道怎样才好。”

      “这恰恰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明天,也许再隔几天,你就会很好地领会哪些是你该做的。到那时候,你要记住你现在遇到的这种尴尬的窘境,而且要装得并不感觉到自己在做戏。假如在你脸上能常常找到今天这副表情和这种动作,我预言,你将获得极大的成功。你在我的戏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演一个小乡巴佬,啥也没有见过,啥也不懂。他来到猴子的家里。他比猴子更无知,更笨拙,由此得出了这个剧本的副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你比心里美更蠢,这就是你的角色。为了演好这场戏,你只要象现在一样,呆呆地站着就行了。当然不可能老是站着,到了那时,你应当回想起你现在的这副模样,然后艺术地把自己变成一个戏里的你,演戏的时候,你已经不是现在的你了。”

      《心里美先生的仆人》不是一出重头戏,演出不超过二十分钟,排练却化了近三个小时。同一个动作,维泰利斯让我们——我和狗——重复两次、四次或十多次。

      那几条狗也确实总要忘记某些角色的动作,需要让它们反复从头学起。

      我们师傅那种耐心和温和的态度,真使我有点吃惊。他一点不象我们村里人那样对待牲口,那些人驯养牲口使用的唯一手段是辱骂和鞭打。

      而维泰利斯呢,马拉松式的排练不管进行到什么时候,他也决不生气,从不咒骂。

      “来,重新开始!”一旦他的要求没有达到,他总是严肃地说,“卡比,这样不好,您不专心。心里美,您该挨剋了。”

      话不多,却已经够分量了。

      “嗳,”排练结束时他问我,“你觉得对演戏会习惯吗?”

      “没有把握。”

      “你不讨厌演戏吗?”

      “不讨厌,我喜欢。”

      “一切会顺顺当当的。你聪明,更为可贵的,或许是你的专心。专心加听话,什么事都能成功。你看看我的狗,把狗和心里美作一番比较。心里美可能更聪明、伶俐,但它不听话。别人教的,它学得快,也忘得快。更严重的,别人要它做的事,它向来不爽爽快快地去做。它爱反抗,动不动闹别扭,本性难改嘛,所以我不生它的气。猴子不象狗,它缺乏责任心,从这一点上来说,它是劣等动物。你懂吗?”

      “好象懂了。”

      “孩子,你要用心,听话。你该做的,要力争做好。生活的成败,全在这上面!”

      说着说着,我壮大了胆告诉他:在排练过程中最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对心里美、狗和我表现出来的始终如一的耐心。

      他对我淡淡一笑。

      “看得出来,”他对我说,“直到今天为止,你一直和一些对待牲口很粗暴的农民生活在一起,他们认为只有举着木棍才能驱赶牲口,这是个讨厌的过错,粗暴者所得甚微,温顺者所得甚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我嘛,我从不对动物发火,所以才能把它们驯养成今天这个样子。我要是揍它们,它们就会提心吊胆,而惧怕会麻痹智力。再说,我要是大动肝火,我自己也不会成为今天这样的人,我不可能养成忍耐的性格,去经受各种考验,赢得你的信任。教育别人的人自己同时也在受教育。我给狗上几堂课,狗也给我同样多的教育,我发展了狗的智力,狗陶冶了我的性格。”

      我对他讲的每一句话都觉得奇怪,我忍不住出声大笑。

      “你觉得很怪,是不是?一条狗能教育人?可是一点不假。你想想吧,你承认狗会受它主人的影响不?”

      “哦,那当然啰!”

      “这样你会懂得,主人对他的狗进行教育时,他首先必须为人师表。假如我在训练卡比时大发脾气,那卡比会怎样呢?它就会养成爱发脾气的习性,换句话说,它学了我的坏样子,它也会变坏的。狗几乎总是它主人的一面镜子。谁看到了狗,谁就等于看到了它的主人。你让你的狗给我看一眼,我就可以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强盗的狗必定是坏蛋,小偷的狗必定是小偷,无知的农夫养的狗必定粗野,斯文的、和蔼可亲的主人喂养的狗必定可爱。”

      我的伙伴——狗和猴子——与我相比,它们有一个长处,即习惯于在观众面前亮相,所以它们对第二天的到来并不害怕。对于它们来说,只是做它们已经做过一百次或者已经是上千次的事罢了。

      我可不同。我的心象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倘若我的角色演不成功,维泰利斯会怎么说呢?观众又会怎么评论呢?

      我愁肠百结,夜不能寐。好不容易入睡了,我又在睡梦中见到捧腹大笑的观众,他们在拼命嘲弄我。

      第二天我们就要离开客店去广场演出,我的心情紧张极了。

      维泰利斯走在前面,他昂首挺胸,用两只胳膊和脚打着拍子,用金属短笛吹起华尔兹舞曲。

      卡比在维泰利斯后面,背上骑着悠然自得的心里美,后者完全是一副英国将军的打扮,穿着一身镶有金边的红上衣和红裤子,头戴双角大羽毛帽。

      泽比诺和道勒斯之间保持不变的间隔,并排前进。

      我在队伍最后面压阵。师傅规定的前后间隔,使我们在街上占了很大一块阵地。

      然而,比我们盛大的仪仗队更能吸引人的,是那从短笛里吹出来的声音。这声音传进家家户户的每一个角落,唤醒于塞尔市民的好奇心。人们跑到门口,看我们列队通过。顷刻间,所有的窗帘一下子全都掀开了。

      三五成群的孩子跟着我们,惊讶的农民也加入我们的行列。所以,当我们抵达广场时,我们被四周的观众团团围了个水泄不通。

      一刹那工夫,舞台已经搭好。说是舞台,实际只是用一根绳子系在四棵树上,腾出一块长方形空地。我们就站在场子的中央。

      演出的第一部分是狗耍各种不同的把戏。我现在不可能向你说出这些把戏的名堂,因为我当时一来忙于练功,二来实在焦虑不安。

      我只记得,维泰利斯放下短笛,操起提琴,为狗的动作伴奏。他时而演奏舞曲,时而奏起轻快的音乐。

      人群拥在绳子周围。我不由自主地往四下里瞧,只见无数双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们,好象射出的无数光束。

      第一个节目演完,卡比用牙齿叼着小木碗,用两条后腿在“贵宾”面前转圈子。要是钱币没有落进本碗,它就煞住脚步,将木碗伸出圈外,把它送到手够不到绳圈的人群面前,前腿扑在不肯轻易掏钱的观众身上,汪汪地叫上二、三声,并在它想打开的口袋上轻轻拍几下。

      随之而来的是观众的叫喊声,欢乐的说话声和嘲笑声。

      “这狗真鬼!谁有鼓鼓囊囊的钱包,它都清楚。”

      “得了,掏掏腰包吧!”

      “他会给的。”

      “他才舍不得呢!”

      “还有您叔叔的遗产哩,怕什么?”

      钱币终于在它的藏身处被挖了出来。

      这段时间,维泰利斯一声不吭,两眼不离那只小木碗,用小提琴拉了几首欢快的乐曲,小提琴随着乐曲时而抬高,时而放低。

      卡比很快回到主人身边,嘴里得意地衔着装得满满的木碗。

      现在轮到我和心里美上场了。

      “女士们,先生们!”维泰利斯一手拿弓,一手拿琴,连说带比划,“我们继续演出,请诸位观赏一出迷人的喜剧,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象我这样的人,向来是不喜欢事先为自己的戏和演员吹捧的。不过我要向诸位说一句话:请睁开眼睛,竖起耳朵,准备鼓掌!”

      被维泰利斯称之为“迷人的喜剧”的,实际上是一出哑剧,即只用动作而不用语言来表演。这是一出名副其实的哑剧,因为其中的两个主要演员——心里美和卡比——是不会说话的,第三个角色——即我本人——是开口说不了两三句话的人。

      为了让演员的动作易于被人理解,维泰利斯就戏的背景加上几句台词,并作些解释。

      就这样,他悄悄地奏着军乐,宣布心里美先生——一位在印度战争中升官发财的英国将军——登场。到这天为止,心里美先生唯一的一个奴仆就是卡比。可是这位将军现在想找一个“人”来侍候自己,心里美先生的财力完全有可能使自己实现这一奢望。自古以来,畜生总是人的奴隶,而现在该是颠倒过来的时候了。

      心里美将军嘴里叼着雪茄烟,来回踱着方步,在等候仆人的到来,它往观众脸上喷烟圈的表演真值得一看哩!

      将军等得不耐烦了,象一个快要大发雷霆的人,转动着大眼珠子,龇牙咧嘴,捶胸顿足。

      以将军跺脚三次为信号,我该在卡比的陪同下出场了。

      如果我忘了我要扮演的角色,那狗一定会提醒我的。按照约定的时间,它向我伸出爪子,把我引到将军身边。

      将军一见我,遗憾地伸着两只胳膊。怎么?这就是给它推荐的仆人?它走到我的鼻子尖下打量我,在我周围转来转去,轻蔑地耸耸肩膀。

      它神态滑稽,逗得众人哈哈大笑。观众心里有数:它是把我当成十足的傻瓜,而且,这也是观众的感觉。

      这出戏从各个方面来表现我的笨拙。在每一幕里,我都要做一件新的蠢事;心里美却相反,它不错过每一个机会,去显示它的聪明和机智。

      在长时间地审视我以后,将军对我表示怜悯,吩咐给我备午饭。

      “将军认为:这孩子吃饱肚子后就不会那么愚蠢了。”维泰利斯说,“咱们瞧吧!”

      我在一张小桌前坐下,餐具已经摆好,餐巾放在餐盘里。

      这块餐巾派什么用场?

      卡比示意我使用餐巾。

      我寻思了半天,最后用餐巾擤了擤鼻涕。

      将军见此情景后捧腹大笑,卡比瞧着我的愚蠢举动,仰天摔了一跤。

      我发觉我是搞错了,于是我再次察看餐巾,心里嘀咕该怎么使用。

      我灵机一动,终于计上心头:我将餐巾卷起来,做了条领带。

      将军又噗嗤一声笑了,卡比又摔了一跤。

      表演反复进行。将军发怒了,它抢走我的椅子,坐到我的位子上,把我的午餐吃个精光。

      啊,将军!它会使用餐巾!它把餐巾的一角挂在军礼服的纽扣上,又往膝盖上一铺,动作是多么潇洒!它掰面包和喝酒的举止又是多么高雅!

      然而在它一系列漂亮的举动中,产生无可比拟的最大喜剧效果的是饭后它索取牙签并利索地剔牙的动作。

      暴风雨般的掌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演出胜利告终。

      猴子多么聪明!仆人多么愚蠢!

      回到旅店,维泰利斯向我表示祝贺。我已经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滑稽演员,他的夸奖,我是受之无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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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6:48: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苦儿流浪记》第七章 学习

      组成维泰利斯先生杂耍班的演员——我指的是狗和猴子——的确是些很有才能的喜剧演员,可惜这种才能不是多样化的。

      演出三、四场之后,观众对它们的节目就全摸了底,除了重复那一套外,它们再也翻不出新花样来了。

      因此,不宜在同一个城市停留很久。

      到达于塞尔三天之后,我们又不得不重新赶路了。

      我们上哪儿去呢?

      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在师傅面前算是够大胆的了。

      “你熟悉这地方吗?”他瞧了瞧我,反问道。

      “不熟悉。”

      “那你为什么问我到哪儿去呢?”

      “想知道呗。”

      “想知道什么?”

      我瞠目结舌,连一句话也答不上来,只是望着面前伸向林木葱宠的山谷深处的白晃晃的道路。

      “如果我告诉你,”维泰利斯继续说,“我们先到奥里亚克①,然后动身去波尔多②,再从波尔多向比利牛斯山③进发,这能告诉你什么呢?”

      “那您是知道这些地方的啰?”

      “从来没有去过。”

      “但您是知道我们要上哪儿去的吧?”

      他久久地瞧着我,似乎要从我身上发现某种东西。

      “你不认字,是吗?”他问我。

      “不认字。”

      “你晓得什么是书吗?”

      “晓得。人们带着书去望弥撒,当背不出祈祷文的时候,好照着书念。书我见过,装潢很漂亮,里面有图画,封面是皮的。”

      “好。那你知道人们可以把经文装在书本里啰?”

      “是的。”

      “书里还可以装其他东西。当你背诵祈祷文的时候,就是在默诵你母亲装在你耳朵里的词句,这些词句从你的耳朵进入你的脑子里。然后,当你召唤它们的时候,它们又回到你的舌头上。嗯,那些拿着书本祈祷的人,他们的祷词不是从他们的头脑中唤出来的,而是用他们的眼睛去取出早已装在书本里的祷文。这就叫作念书。”

      “念书我见过,”我以自豪的口吻说。我并不是一个笨蛋,别人讲的,我全理解。

      “不但祈祷文可以写成书,所有的一切都能写成书。等一会休息时,我给你看一本书。我们可以在书里找到我们要经过的国家的国名和历史。到过或者在这个国家居住过的人,已将他们耳闻目睹的事写在这本书里了。因此,我只要翻开书读一读,就可了解这些国家,象我亲眼见到的一样。我学习这些国家的历史,就跟别人给我讲述的那样。”

      我是被当作一个野孩子抚养长大的,对于文明生活没有任何概念。维泰利斯这席话,对我来说简直是段启示录,开始糊涂,渐渐就清晰了。

      我的确上过学,不过只有一个月的学历。在这一个月期间,老师没有把书本发到我手里,既没有阅读课,也没有写字课,类似的任何课程从来没有教过。

      不要根据现在学校的情况而断定我所讲的是奇谈怪论。我所说到的那个时代,法国很多小城镇都还没有学校。就是有学校的地方,掌管学校的老师常常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或者因为他们是草包,或者因为他们杂事缠身,对送到他们那里去的学生,根本不教他们念书。

      我们村里学校的老师就正是这样的。他肚里有点货吗?也许有。我不愿意谴责他不学无术。然而在我待在那里的这一段时间,他不曾给我和我的同学上过哪怕是最短的一堂课;既然他的真正职业是制作木屐,他就有别的活儿等着要做。因此从早到晚人们只看到山毛榉和胡桃木的木屑在他周围飞扬。除了对我们说些关于我们的父母、冷热和刮风下雨之类的话以外,他从不多说一句别的话,根本不提阅读和算术。为此,他把这两门课程交给了他的女儿,由他女儿代他给我们上课。可是,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她的真正职业是裁缝,当她的老子紧握刨子或者凿子的时候,她正在卖力地做针线。

      总得活下去呀!我们一共是十二个学生,每人每月交五十生丁。总共六法郎的学费在三十天内要养活两口人是万万做不到的。做木展和裁缝的收入可以补充学校无力提供的费用。

      因此,我在学校里根本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连字母都没有学会。

      “读书难吗?”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后思索了半天才问维泰利斯。

      “脑子笨的人学起来是困难的,尤其对缺乏意志的人更难。你的脑子灵不灵?”

      “不知道。可是我觉得,如果您肯教我,我是有毅力的。”

      “那好,咱们以后再说吧,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们有的是时间!那为什么不立即开始学习呢?我不了解读书到底有多难,在我的想象中,我只要一打开书本,就能掌握书里面的全部知识。

      第二天我们赶路时,我看见师傅俯身在路旁捡了块满是尘土的小木板。

      “这就是你要念的书本。”他对我说。

      这块木板是本书!我瞧了他一眼,看看他是不是在讥笑我,结果发现他是一本正经的。于是我仔细观察他捡来的东西。

      这的确是块木板,纯粹是一块山毛榉木板,长如一只胳膊,宽如两只手掌,光溜溜的,上面没有任何标记和图案。

      怎么能在木板上读书?读些什么呢?

      “开动你的脑筋。”维泰利斯笑着对我说。

      “您是想讥笑我吧?”

      “不,孩子。讥笑对于改变坏脾气是有用的。可是讥笑一个由于没有知识因而什么都不理解的人,那只说明讥笑者自己愚蠢。等我们到了那边树林,在休息的时候,你会看到我是怎么用这块木板来教你读书的。”

      我们很快走进了树林子。我们的背包在地上一放,便坐在重新变绿、遍地是雏菊的草地上。心里美被解下锁链后,便纵身跳到一棵树上。它摇动树枝,似乎非要打落几颗核桃不可。几条狗疲倦了,安详地围卧在我们的周围。

      维泰利斯从他口袋中取出一把刀子,从木板上削下薄薄的一片。削成后,他又将薄片的两面从头至尾磨得光光的,然后把薄片剖成大约十二个一般大小的小方块。

      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可是我承认,尽管我的精神高度集中,我却一点也弄不明白他将怎么用这些小木块去编成一本书。我再无知,也知道书是由许多印有黑色符号的纸页组成的。如今纸在哪里?黑色符号又在哪里?

      “在每一个小方块上,”他对我说,“明天我要用刀尖刻一个字母,你就学字母吧。等你一字不差地学会了字母并且一看就可辨认的时候,你把它们一个个拼起来组成单词。当你能够用单词组成我嘴里说的话的时候,你就能念书了。”

      我的口袋里很快就塞满了小木块,我也很快掌握了字母。当然会念书那还是另外一回事。学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我也甚至产生过后悔读书的念头。

      然而,我应当对自己说句公道话。我所以后悔,并非因为我懒惰,而是我有自尊心。

      维泰利斯教我认宇母的时候,他认为可以把卡比和我放在一起教。狗既然能把钟点的数字牢牢装在脑子里,它为什么不可以把字母也装进去呢?

      我们在一起上课,我成了卡比的同班同学,或者也可以说狗是我的学友。

      卡比不会说话,当然,它是不会念眼前的字母的。我们的小木块摊在草地上,卡比只会用它的爪子挑出主人念的宇母。

      刚开始,我比卡比进步快。可是,如果说我有更敏捷的智慧,那么卡比有更牢固的记忆力:对它来说,学会了的东西是永远记住了,再也不会忘掉。它不分心,不犹豫,从不出差错。

      因此,每当我念错时,我们的师傅总免不了要说:“卡比准保比雷米先学会。”

      卡比这条狗,大概是听懂了,它洋洋得意,摇晃着它的尾巴。

      “在戏里,你演得比动物还笨才好。”维泰利斯又说,“在现实生活中,这就太丢人了。”

      这番话刺痛了我的心,从此我就横下决心,一门心思地学习。当那可怜巴巴的狗待在那里,从所有字母中挑出组成它名字的四个字母时,我却慢慢地学会念书了。

      “现在你已经会念文字了,”维泰利斯对我说,“你还想识谱吗?”

      “我懂了乐谱后也能象您一样唱歌吗?”

      “你想象我一样唱歌?”

      “喔!不是象您一样,那是做不到的,不过反正是唱唱而已。”

      “你喜欢听我唱歌吗?”

      “太喜欢了!黄莺的歌声果然动听,可我仿佛觉得您的歌声更美,再说这也不是一回事。您一唱歌,我就会随着您的歌声,时而想哭,时而想笑。我告诉您一件事,您也许觉得可笑:当您唱上一支轻柔而又悲伤的歌曲时,您把我带到了巴伯兰妈妈的身边,我想念她,我仿佛在家里见到了她。可惜我不懂您唱的歌词,因为歌词是用意大利文写的。”

      说话的时候。我用眼睛望着他。我似乎看见他的眼睛被泪水封住了。于是我不再说下去,我问他,我这样说话是不是伤了他的心。

      “不,我的孩子,”他激动地说,“你不会伤我心的。恰恰相反,你引起了我对青年时代、那美好时光的回忆。放心吧,我一定教会你唱歌。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你也会使人流泪的,你也会受到欢迎,你看着吧……”

      他突然闭口不说话了。我猜想他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什么,但是我猜不透他有口难言的原因,只是到了后来,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了解清楚。当这些原因将出现在使我伤心和痛苦的故事中的时候,我再另作介绍吧。

      从第二天起,我的师傅也象制作课本一样,为我做好了乐谱,也就是说,他削了很多小木块,还用刀尖在上面雕刻。

      可是,这是件更加艰巨的工程,因为乐谱所必需的各种符号需要组合,而这种组合比字母要复杂得多。

      为了减轻我口袋的负担,师傅充分利用了木块的两个面。他在每一面上划了五条线,表示线谱。他在一面刻上“索”的音符,在另一面刻上“发”的音符。

      当一切准备就绪,上课开始了。说实话,音乐课并不比阅读课容易。

      一向对狗那么耐心的维泰利斯竟不止一次地对我发脾气。

      “畜生嘛毕竟是畜生,我们可以忍耐点。”他嚷嚷道,“可你呢,真气死我!”

      维泰利斯接着就做了个戏剧性动作。他举起双手,又突然重重地垂落在大腿上,发出“啪”的一声。

      心里美对它认为滑稽可笑的一切,它都喜欢跟着模仿,它很快学会了维泰利斯的这个动作。由于我每次上课的时候它都在场,所以,当我支支吾吾,答不上来的时候,我总是气恼地看到它朝天举起前肢,然后落在大腿上,发出啪啪的声音。

      “连心里美也笑话你。”维泰利斯大声说。

      倘若我有胆量的话,我真想反驳说心里美既嘲笑学生,也嘲笑先生。可是,对先生的尊重和出于某种不可名状的恐惧,幸好总是阻止我去作出反驳,我暗暗地把这种反驳咽到了肚里。以后每当心里美做鬼脸拍大腿侮辱我的时候,我不再感到那么难受了。

      第一关终于过去了,我已能演唱维泰利斯在一片纸上谱写的歌曲,真是感到非常满意。

      那一天,维泰利斯没有用手拍他的大腿。相反,他在我的小脸蛋上亲昵地拍了两下,鼓励我说,只要继续努力,我可以一跃成为一位大名鼎鼎的歌手。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了学成功,整整几个星期、几个月,我的口袋里常常装满了小木块。

      何况,我的学习也不能象学校的学生听课那样正规,我的师傅只能利用空闲的时候才能给我上课。

      我们每天都必须赶路,路程的长短,要看村子与村子之间的远近来决定;我们必须到我们有可能挣钱的一切地方去演出;我们必须督促狗和心里美排练;我们必须亲自动手做午饭或晚饭。只有在做完这一切事情之后,才谈得上读书或学习音乐。学习常常是在途中休息的时候,在树荫下,或者在石子堆上进行。在草坪上,或者在路上,摆上小木块,这就成了我的课桌。

      这种教育与大多数孩子们受到的教育几乎没有共同之处,那些孩子只管学习就是了。可是,他们还老抱怨没有时间去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还须指出:还有一件比用于学习的时间更为重要的事,那就是学习上的专心。装进我们脑子中的知识不是用我们化在学习上的时间来计算的,而是由我们学习的毅力所决定。

      幸好,我能够增强自己的毅力,不常受走路干活或周围娱乐的引诱。如果我也必须象某些小学生那样关在屋子里,只用两只手写宇,只要把两只眼睛死盯在书本上就行了,那我还能学到什么呢?什么也学不到。因为我们没有可以把自己关起来的房间,沿着大路行进的时候,还必须留心脚下的地,否则就有跌得鼻青脸肿的危险。

      我终于学到了一些东西。同时我也学会了长途旅行,这种旅行和维泰利斯教授的课程一样有用。我生活在巴伯兰妈妈身边的时候,是个弱不禁风的孩子,听听别人对我的评论就可证实这一点。巴伯兰说我是“城里的孩子”,维泰利斯说我的“手脚太细弱”;我和我的师傅生活在一起,经受着露天生活的磨练,我的胳膊和腿变得强壮有力了,我的肺发达了,我的皮肤变得象盔甲一般坚实;我已经能够不觉痛苦地忍受寒冷和炎热,日晒和雨淋,饥饿和劳累。

      这一段学徒期对我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幸福,它使我在青少年时期不止一次地经受了落在我头上的沉重、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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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奥里亚克;法国中部高原城市。

      ②波尔多:法国西南部城市、港口,位于加龙河下游。

      ③比利牛斯山:欧洲西南部最大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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