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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台长花海戏凤:迷情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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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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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7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4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六十九章 “黑”(八)

    “兄弟,好了吧?”戴眼镜的家伙闪了出来,压低嗓音催促道,春心鼓荡的他还不知道,此刻,自己的一只脚已然踏在了鬼门关上。

    正起意杀人的沈鹏没有注意到戴眼镜的家伙回来,被突然冒出的这句问话吓得一哆嗦。旋即,杀人的念头突然让他惊恐起来,杀了人,自己如何逃脱的了?昨晚的事儿,大家都是知道的,警方第一个怀疑对象肯定就是自己,到时自己肯定是跑不了的,抓到了,那还不是个死?

    想到这里,他缩回了手,奈地应道,“这就好了。”随即立起身,“我这就过去,准备好等着吧。”

    “早就准备好了,万事俱备,只东风,嘿嘿……”戴眼镜的家伙语气里透着压抑不住的兴奋。

    沈鹏扭头一看,那家伙早已经脱得光溜溜*了,身下那玩意儿木棍似地直挺挺翘立着,甚至已按照沈鹏的要求戴上了套子。

    沈鹏阴着脸,面表情地说了声,“到时叫再过去。”

    “好好……,”戴眼镜的家伙头点得就像鸡啄米,又叮嘱一句,“别忘了,把弟妹上衣也脱……”

    “知道了。”沈鹏不耐烦地应道,径直进了卧室。

    沈鹏没费多少气力就将林黛剥光了,夜晚的空气微微有些凉意,沈鹏的手感觉到林黛细腻的皮肤上似乎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

    沈鹏本想与林黛先做上一阵,再让戴眼镜的家伙的过来,“让喝老子的洗脚水”,看到戴眼镜的家伙一副急不可耐的急色鬼模,他恨恨地想。可是不知什么原,自己身下那东西却始终软塌塌地,本做不成事儿。捱延了一阵,不见任何效果,见林黛依然闭着眼睛,只好示意戴眼镜的家伙过来。

    戴眼镜的家伙早已在一边等得抓耳腮,急得不行,一见沈鹏示意,立即猴一窜了上来,趁沈鹏起身走开,一把捋下了刚才有意戴好的套子,急忙忙挺将进去。

    林黛模糊地闷哼了一声,戴眼镜的家伙吓了一跳,赶紧伏下身子,不敢乱动了。过了会儿,见林黛没有进一步的反应,才又慢慢放开手脚,小心翼翼地摩挲着林黛的身体,就似抚摸着一件珍贵华美的瓷器。同时,虾米般尽力弓起身子,缓慢深入地起伏着,恰如一个刚刚进入了梦寐以求的仙境之人,本能地屏住了呼吸,放轻了步履,生怕惊扰了仙境里的绝色睡美人。

    “能享受到这等艳福,死都值了。”一种妙不可言的极度快乐攫住了他的身心,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一下子飞升到了天之上。身下这具美不胜收的**就是他的天,让他颤迷醉,让他魂飞天外。触摸到林黛那对弹性十足的饱满双峰时,戴眼镜的家伙心里面不由得发出由衷地赞叹,“仙女也不过就这了,这么细的腰身,却有这么大的一对宝贝。”他忍不住埋下头,渴龙吸水般贪婪地吸啜起来,直到林黛的身体下意识地扭动了一下,才赶紧松开了口。

    他还很想激吻一下林黛,但却又怕惊醒了她,只好轻轻俯身过去,伸出舌尖,轻舔了一下那迷人的双唇。一种奇妙的感受瞬间据了他的脑际,舌尖如饮仙醪般不能自拔,又仿佛有一团火,沿着舌尖忽地窜入了他的内心,瞬间引燃了他全身的激情。

    身下的林黛似乎也有了一些反应,发出了含混不清的呓语,双腿下意识地攀在了他的腰上。戴眼镜的家伙彻底疯狂了,感觉下身饱胀麻痒得难受,身体就像一台失控的马达,疯狂运转起来,迅即奔向了爆发的临界点……

    在外面听着动静的沈鹏,心里正翻腾着尽的悔意与沮丧,茶上那把面包刀依然在他眼前闪烁着,但他却已完全失去了斗志,直到林黛的惊呼将他从迷茫中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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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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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六十九章 “黑”(九)

    戴眼镜的家伙第二天带人上门来收房时,林黛一眼就认出了他,脑子里立即浮现出了昨晚上他那被欲望扭曲的汗涔涔的脸,一时间,屈辱与愤怒一齐涌上了心头,她疯了般地向他扑去。

    沈鹏却一把揪住了她,“臭娘们儿,闹什么闹?赶紧走人,人家是来收房子的。”

    “是啊,老公已经把房子输给我了,如果还想留在这里,那就只有做我的女人才成。”戴眼镜的家伙色迷迷地盯着林黛,昨晚紧要关头,他与沈鹏移花接木的把戏被林黛窥,没能彻底释放,憋得他难受了一整晚,最后还是扑到旁边鼾声四起的老婆身上,紧闭起眼睛,拼命回忆着林黛的身体容貌,将一腔欲火释放了出来。现在一见林黛之下,昨夜的情景又浮现上来,心里禁不住又有些想三想四,躁痒难耐。

    “什么?”林黛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将问询的目光投向沈鹏,沈鹏低下了头,显然是默认了。

    天呐!林黛如遭五雷轰顶,身子摇晃着,乎站立不住。

    林黛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当年给自己带来最深切爱情体验的丈夫现在竟让自己流离失所,曾为自己手臂上的针孔而心痛不已的那个人呢?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呢?曾经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此刻形同陌路,甚至是形同死敌呢?

    四年零三个月的婚姻,没有带给林黛曾经万分憧憬的幸福,带给她的只是身体与心灵的双重伤害,丈夫和那个男人羞辱的不止是她的身体,更是她的人与心灵,在她的身体与心灵上留下了累累伤痕。

    沈鹏的世界现在已经被“黑”完全据了,他也许本没有想到,他正在一步步地将林黛推向死亡的边缘。

    戴眼镜的家伙看见林黛的反应的如此激烈,担心出什么事端,就故意说到,“看来弟妹还不知道这事儿呀,这吧,哥也不急在这一两天,看在我们昨夜的情分上,我给三天时间,收拾一下东西,把房子腾出来,不过,就只有三天啊,过了三天,再不收拾出来,可就别怪哥不客气了。”

    走到门口,这家伙又扭头对林黛说,“要不,今晚再陪我一晚,我可以再给宽限天。”

    林黛一口啐在他的脸上,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滚!”

    戴眼镜的家伙悻悻地摘下眼镜,扯起衣角擦了擦镜片上的唾沫,灰溜溜地走了。

    戴眼镜的家伙走后,沈鹏不知什么时候也悄悄溜了出去,家里只剩下了林黛一个人。林黛站在自家的阳台上,看着楼前梢间欢叫跳跃的麻雀,不仅悲从中来,这一幕与二十多年前是何其相似!二十多年前,自己被病魔禁锢住了奔向自由的脚步,多少次艳羡地看着外面自由飞翔的小鸟。而今天,自己竟又失去了赖以容身的房子,那枝上小小的麻雀尚有一个枝搭成的小窝,而我连立锥之地都没有,我为什么总是这一种悲剧的命运啊,这种生活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生既已欢,死又有何惧?

    林黛一咬牙,一闭眼,从阳台上纵身跃了出去……

    幸好,楼前有一山土,是物业上拉来种花草的,林黛恰好落到了这松软的山土上,摔昏了过去。

    摔昏过去的林黛被紧急送往医院,得到了及时救治,身体慢慢复原了,只是一只脚从此落下残疾,微微有些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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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六十八章 到女人心里去...

    关于男人和女人,爱玲小说《色·戒》里有一种听起来有些露骨的独到见解,“到男人心里去的路通过胃”,是说男人好吃,一个女人想要征服男人,首先要征服他的胃;“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 道”,这是说女人是感性的,一个男人要征服女人,首先要征服她的阴 道,能够带给她欲仙欲死的畅美高潮体验。

    也许是为这一观点在当时太过惊世骇俗的缘故吧,在这篇小说中,爱玲将这话推到了辜鸿铭身上,说民国初年精通英文的这位名学者是这一观点的始作俑者。

    辜鸿铭是不是说过这话、这是不是爱玲作为小说家的一种狡人们不得而知,辜鸿铭有个替多妻制辩护的茶壶理论倒是国人大都听说过的,在当时已经开始提倡一夫一妻文明婚姻的时代,他依然娶了一大二小三个老婆,面对别人的诘问,辜鸿铭抛出了他臭名昭著的茶壶理论为自己诡辩,“只有一只茶壶只茶杯,哪有一只茶壶一只茶杯的?”

    其实,十八世纪中叶的德国诗人歌德倒是说过,“世界上最大的是海洋,比海洋大的是天空,比天空还大的是人类的心灵,其中通往女人心灵的通道就是阴道”。

    歌德的这段话,前三句在中国乎家喻户晓,是中小学生作文经常引用的名言,甚至不少三岁孩童都能说的出来,但被阉割掉的最后一句就没个人知晓了。

    林黛最初看到这段话的时候,也愣怔了半天,想不到自己耳熟能详的这段话后面竟还有这么一句。

    林黛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女人会认同爱玲这个在今天看来还依然有些惊世骇俗的见解,反正在认识了陈子曰之后,她觉得自己在心里还是有些认同这个观点的。

    沈鹏虽然给了她曾经如斯期待的鲜花一浪漫的初恋惊喜,她也用纯洁的处子之身全身心地接纳了沈鹏这个她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就像沈鹏曾认定自己就是那个能听得到林黛“响自内心最深处”声声吟唱的那个人一,曾经,林黛也以为沈鹏就是那个能够走进自己内心最深处、听得到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浅吟低唱的那个人。

    事实证明林黛错了,沈鹏也错了,他们都错了。也许当初沈鹏的一往情深打动的只是林黛与沈鹏自己的幻想,他们从来就没有到达过对方的内心最深处。

    相濡以沫、厮守多年的生活,没有让他们的心贴得更近,反而疑忌丛生,像两条相交线一,在某个点汇聚之后,就开始愈走愈远。到最后,这种带有猜忌的爱竟然变成了一种伤害,一种让林黛不惜以死去摆脱的伤害。

    也许,按照爱玲的说法,沈鹏从来就没有找到过通往林黛心里的那条路?

    也许,事实正是这。结婚年来,沈鹏从来就没有给林黛带来过那种酣畅淋漓、欲仙欲死的感觉,从没有让林黛到达过幸福的性爱巅峰,他带给她的只是对床帏之事的痛楚与畏惧。

    沈鹏就像一个本不懂音律的糟糕琴师,一把好琴到了他手里,被他粗鲁地乱弹乱拨一通,只是发泄了他作为琴师的原始演奏欲望,让他获得了释放欲望的*,而指下的琴发出的却是令人不忍卒听的、痛苦的呕哑嘲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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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六十九章 到女人心里去...

    陈子曰全然不同,他是一个懂得如何撩拨、点燃女人内心情欲的高手,就像一个高明的琴师,普普通通的琴到了他手上,信手弹来,也能发出“大小落玉盘”的动听旋律,弹奏出“银瓶乍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的华彩乐。

    林黛与陈子曰初次相识是在昱城文联组织的一次笔会上,那时候,沈鹏与他那个叫汪菲菲的女秘书正打得一团火热,有次还公然将汪菲菲带到了家中,当着林黛的面调笑取乐,似把林黛当作了空气一般。所以,林黛与陈子曰的那次激情邂逅,里面究竟有没有报复沈鹏的成分,其实林黛自己也说不清楚。

    笔会是在竹洞天风景区的小江南大酒店举行的,这家酒店是昱城最早的三星级酒店,曾是当时规最高的酒店。

    竹洞天风景区位于昱城西南,距市区约四、五公里的路程,是一片面积三十多亩的苍竹林,据说这也是江北最大的竹林。竹林中央地带还有一个椭圆形的天然湖泊,面积不大,水极清澈,近岸边的浅水区是透明的浅碧色,里面有游鱼历历在目,中央的深水区呈湛蓝色,有十米深。湖中还有一个小岛,岛上有一个名为湖心亭的红顶小亭子。

    小江南酒店就坐落在湖边,不算高,是一个五层的仿古建筑,外形有些徽派建筑的风。一、二层是餐厅,三、四层是客房,五层是会议室和活动中心。在酒店的客房里,看外面清风徐来,竹影摇曳,水波不兴,非常有诗情画意。

    酒店的名字也起得独具心,既可以理解为北方萧杀寒风里一处绿意盎然的小小江南,也可以将小江南的“小”字理解为“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中的用意,意为客人大可以在北方辽阔的冰雪中豪放地睥睨江南的温婉。

    宋代大诗人苏轼曾有诗云,宁可食肉,不可居竹。肉令人瘦,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文人雅士对于竹的钟爱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文联的人当然不甘心落为“不可医”的俗士,所以每每有活动,总是喜欢选在这个坐拥竹林湖泊的雅致之处举行,尽管现在的小江南在昱城已算不上一流酒店了。

    这次笔会的主角就是林黛,林黛的首部诗集《林黛的诗》出版发行后,昱城文联专门组织了这次林黛作品讨论会,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变相的庆功会吧。

    这年,昱城文联中,有分量的作品并不多,《林黛的诗》算的上是其中的佼佼者。在当下这一个诗歌正日趋没落的时代,昱城除了林黛,乎已没有人在诗歌上投注过多精力,专门进行诗歌方面究的人更是寥寥。在这种形势下,林黛这本诗集的出版就有些空谷音、登高而呼的意味。所以,文联忙不迭地组织了这次笔会,意在利用林黛的杆效应,推动昱城文坛的复兴。

    笔会议程共三天,第一天全天和第二天上午讨林黛的作品极其创作风,第二天下午是会员谈各自的创作打算,第三天是游玩时间,安排大家去就近的景点游玩,这也是常规的会议套路。

    第一天上午的会议有些聊,会议邀请来的宣部一位领导的讲话去了大部分时间。开始时,这位领导谦虚地说自己是门外汉,只能简单地说两句。没想到一说就刹不住车了,从毛泽东1942年的那篇《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讲到文学艺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从国内外时局讲到昱城历史文化,纵横开阖、口若悬河地讲了近三个小时。

    这位宣部的领导讲完,主持人又赶紧表态似地总结点评了一番,不外是领导讲话高瞻远瞩,微言大义之类,大家在今后的创作实践要切实贯彻云云。

    主持人点评完后,已经到了饭点,原先安排的林黛介绍创作谈方面的发言就来不及进行了,只能挪到下午了。

    到了自助餐厅,刚才会议室里沉闷的气氛立即一扫而光,大家纷纷活跃起来,熟人三三两两地凑成一儿,把酒言欢,东拉西扯起来。林黛有些不太适应这种场合,在文联里真正相熟的人也不多,不知该往哪儿凑,正所适从之际,一个帅气干净的男人端着一杯红葡萄酒走了过来,伸出一只手,一脸灿烂地笑着说,“好,美女诗人,认识一下吧,在下陈子曰,耳东陈,子曰诗云的子曰,是写散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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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章 到女人心里去的...

    看上去风流倜傥的陈子曰是昱城人,凭着七拼八凑发表的篇散文,硬是厚着脸皮挤进了文联。他是个拈花惹草的老手,喜欢借着文联会员的头衔招摇撞骗,牛皮吹得山响,常常自诩自己在昱城没有办不了的事儿。凭着这些手段,骗了好个爱好文艺的女青年,还把其中一个小姑娘的肚子给搞大了,被人家父母领人打上门来,胖揍了一顿。老婆一气之下与他离了婚,这下他没了约束,反倒更肆忌惮,不断出入各种类型的聚会,把每一次聚会都当成了一个猎艳的好机会。

    陈子曰早就听说文联有个美女诗人林黛,但一直缘相见,这次笔会第一眼看到林黛,立即就被林黛清丽脱俗、空谷幽兰一般的气质吸引了。“有种魂飞魄散的感觉,”他后来曾对林黛这描述过自己当时内心的震撼。

    大约是为搞文艺的人大都举止怪诞、不修边幅的缘故吧,昱城文联会员中,单就形象而言,让人看着舒心顺眼的还真不多。就说男会员吧,有那么个,不是头发长长的,分辨不出男女,就是胡子拉碴,多少天没刮的子,要命的是,有时候上面还沾着米粒儿,让人想想就禁不住恶心,有次吃饭时,林黛就亲眼见到一位老兄乱糟糟的长胡子上趴着一只怡然自得的绿头苍蝇,差点恶心得她吐了出来。他们还自鸣得意,说这叫唯大英雄方能本色,是真名士自具风流。女会员也好不到哪儿去,不是浓妆艳抹,香水味呛得人直打喷嚏,就是男人叼支烟,活脱脱就是时下充斥荧屏的谍战片里走下来的军统女特务。

    在这的一群人中,陈子曰、林黛在一起,就颇有了些鹤立鸡群的意味,二人身材又般配,绝对称得上一对是金童玉女。

    陈子曰没费多少劲儿就搞清了林黛的底细,也知晓了林黛肤色有些病态苍白的来龙去脉。在他看来,林黛这种病态的苍白不仅没有影响到林黛如同白玉兰花般的俏丽,反而更凸显出她柔弱助的郁郁风情。陈子曰知道,现在的林黛正处于情感真空期,是内心最寂寞、最脆弱的时候,这个时候的女人也是最容易上手的。所以,当他端着酒杯走向林黛的时候,就已经在心里吃定她了。

    林黛显然不认识陈子曰,但出于礼貌,还是笑着伸出手,轻轻握住了陈子曰伸过来的手,“哦,好,幸会。”

    林黛手若柔荑,在这初夏时节,送过来一抹顺滑微凉,直抵陈子曰内心。

    陈子曰心里真舍不得放开这只柔若骨、带着一丝舒爽凉意的手,更恨不得立时将这只手的主人拥在怀中,但表面上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绅士风度,优雅地轻轻回握了一下,就适时放开了。

    这给林黛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林黛很讨厌那些一握上她手就紧紧捏住、不舍得放开的男人。眼前这个戴一副金丝眼镜的男人衣着整洁得体,留着精神的短发,脸上胡须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干净顺眼,至少不是惹人讨厌的那类。

    林黛接受了陈子曰的邀请,与他在就近的一餐桌上坐下,边吃边谈。

    一直在脂粉里打滚的陈子曰深谙讨女人欢心的招数,与林黛相谈甚欢,一顿饭下来,二人就成了很谈得来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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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2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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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一章 到女人心里去...

    林黛更没有想到的是,下午自己介绍完创作谈,开始自由讨论时,第一个发言的竟然就是陈子曰。

    在林黛听来,陈子曰对自己作品的分析颇为到位,特别是最后的批评与建议让林黛心悦诚服。发言中,陈子曰还即兴背诵了林黛的两首诗。

    林黛当然不知道,这是陈子曰午休时做的功课,把网上篇有关林黛诗作的评论凑在一起搞了个拼盘,又临时抱佛脚,背了两首林黛的短诗。

    林黛平常并不关心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诗作,也不太关注别人对自己作品的评论,所以没有看穿陈子曰的这个小伎俩。她虽生性恬淡,但陈子曰能够背诵自己的诗作,能够头头是道的分析评判,还是感到高兴和欣慰的。

    所以,晚饭后,陈子曰邀请她去湖边散步时,她愉快地答应了。

    初夏的夜晚仍有微微凉意,走在通往湖边的小路上,竹林深处来阵阵虫鸣,将夜晚叫唤得愈空旷寂寥。湖畔的蛙声牵引着二人的脚步,一路向湖边行来。

    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人,独自走在夜晚幽暗的竹林里,是很需要一些胆量的,如果没有陈子曰的陪同,林黛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独自走上这一条幽僻的小径,应该是没有吧。

    湖边同没有见到人,只有*的月色和扬的蛙鸣,摇曳的竹影倒湖中,很容易让人想起北宋诗人林逋的那两句脍炙人口的诗,“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虽然那是写梅花的,但用来描述这里竹影摇曳的风姿同贴切。

    湖边有一些白白的鹅卵石,陈子曰挑了块薄薄的石子,朝湖水里削过去,石子象只青蛙,在水面上一连跳了七、八下,才落了下去。

    林黛看了,很感兴趣,也随手捡了一块鹅卵石扔了出去,没想到石子一跳都没跳,一头扎入了水里。

    陈子曰笑了,“大诗人,这就外行了吧,石子要选薄片状的才行。”

    林黛又仔细选了块薄薄的石子扔出去,结果石子还是照一头扎进了水里。

    陈子曰趁机握住林黛的柔荑,教她要领,“看,应该这,手向上擎着劲儿,用腕力削出去就对了。”

    陈子曰感觉这会儿林黛的手是温软的,与上午大不相同。

    林黛依言打出去,果然好多了,石子跳了三次才沉下去。

    陈子曰笑着赞许道,“对,就是这,再多练次肯定就行了。”

    林黛很受鼓舞,又试了次,果然越打越多,最后也能打出五、六个水漂了。

    这月白风清的夜晚,这水天共碧的环境,很容易撩拨人的心弦,二人沿着湖边走着走着,心里都感觉有一种情愫像湖中氤氲的雾气,在体内冉冉升起。

    走至一个凹处,陈子曰突然对林黛说,“给变个魔术怎么?”

    “好啊,怎么变?”林黛有些好奇。

    “请先闭上眼睛……,好,现在是见证奇迹的时刻,请睁眼,接受在下对大诗人小小的敬意。”

    林黛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陈子曰正单腿跪地,手擎一束鲜花,举到自己面前。借着朦胧的月色,隐约可以分得清是多种不同颜色、不同类型的花组成的,白色的最抢眼,像一颗颗眨着眼睛的小星星。花瓣都不大,一望可知是采自林中的野花。

    林黛有些惊奇,接过花凑到鼻前,一股幽香沁人心脾,“这是从哪儿搞来的?”

    陈子曰依然跪着,眼望林黛,故作深沉地低吟道,“参差荇菜,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林黛娇嗔地推了陈子曰一把,“去,拿腔拿调的,搞什么怪!”

    没想到这一下推空了,相当于把自己推到了陈子曰的怀里。

    陈子曰那肯放过这大好机会,立即起身紧拥住林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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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二章 到女人心里去...

    林黛一惊,本能地想推开陈子曰,但一股灼热清新的男子气息瞬间笼罩了她,双腿似乎已不听使唤,反而瘫软到陈子曰怀里。

    陈子曰半拥半抱住林黛,趁机将嘴唇凑了上来,吸住了林黛的双唇。

    林黛心里推拒了一下,但身体似乎是很渴望这的热吻的,不由自主搂住了陈子曰,二人的舌头在一起,像紧紧交结在一起的两条欲望满满的小蛇。林黛感觉陈子曰紧紧啜吸着自己的舌尖,犹如真空泵一般,瞬间抽走了她所有的意识,脑子在刹那间变成一片空白,手中的花也不知何时掉落下来,散落了一地。

    林黛突然不记得她已多久没有与沈鹏有过这深情的拥吻了,那似乎已是一个世纪之前的事了,也似乎从来就没有过这深情的激吻。现在她与沈鹏,更像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

    陈子曰的一只手就有些不老实起来,悄悄向林黛衣服内滑去。

    林黛一顿,坚决按住了这只蛇一游向自己胸前的手……

    林黛回到自己的房间时,同屋的丫丫还没有睡,电视伴音开得山响,正在津津有味地收看江苏电视台的招牌节目《非诚勿扰》。

    丫丫来自吉安县,是一个写美文的九零后小姑娘,丫丫是她的笔名,她还送了最近一期《读者》给林黛,那期杂志转载了她的一篇文。

    “林姐,去哪儿了,这么晚才回?”一看到林黛回来,小丫头忙问。

    “没去哪,就湖边溜了一圈。”

    “一定得有帅哥作陪吧?这么大一片竹林,我可不敢独自一人晚上出去,谅也不敢吧。”小丫头来了兴趣,刨问底地追问。

    “哪来的帅哥?陈子曰陪的我。”

    “陈子曰?听说这人是个花心大萝卜。林姐,可得小心了,别让他把给花了。”小丫头没心没肺地说道。

    林黛听了一怔,随即就笑了,“他能怎么花我?”

    第三天晚上,参笔会的人基本都走净了,会务组人员也撤了,就只剩下林黛个比较偏远区县的会员,林黛同屋的丫丫也跟着吉安县里来的车回去了。

    到了晚间,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雨滴打在竹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仿佛时间的沙漏在“滴滴答答”地流逝。青的竹叶经了雨水的滋润,愈鲜亮,在灯光射下,泛出朦胧的微光。

    林黛站在窗前,看着雨中的竹林,想着心事。

    桌上手机“滴”了一声。

    林黛拿起手机,是陈子曰的短信,“林妹妹,开饭了。”

    林黛这才记起,已到了晚餐时间,就简单收拾了一下,向餐厅走去。一路走,一路还在想,陈子曰这个短信有些蹊跷,难道他没走?他家不就是昱城的吗,不走难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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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三章 到女人心里去...

    来到文联定好的餐厅,里面就寥寥的四、五个人,连一桌子都没坐满,林黛一眼瞥见陈子曰果然也在。

    “大诗人,可来了,我们就等开饭了。”看到林黛进来,陈子曰兴奋地喊,立起身来,拉开自己身边的一椅子,“来,请坐。”

    林黛笑了一下,坐了过去。

    三天的相处,大家已经相当熟悉了,都嚷嚷着这风过竹雨淅沥的夜晚,又有才色倾城的美人相伴,最适合把酒言欢,一定要不醉不归。

    从不沾酒的林黛拗不过大家的一再坚持,也只得斟上了小半杯白酒。

    个人还不依不饶,定要林黛向大家看齐,添上个满杯。

    陈子曰出来打圆场,“我看咱就别为难咱们的大诗人了,就这些吧。”又顺便开了句玩笑,“人家诗仙李白是斗酒诗百篇,咱们的美女诗人这是半杯诗百篇,说起来,那还要胜过李白不少呢。”

    大家都笑了起来,就不再坚持。

    酒酣耳热之后,有人想起这茬儿,就开陈子曰的玩笑说,这么护着林妹妹,是不是有什么想法啊?哎,还别说,们在一起倒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呢,哎呀,可惜罗敷有夫啊,不然这大媒我可就做定了。

    陈子曰就做出一幅很痴情的摸儿,叹息道,“唉,相见恨晚呐,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林黛笑起来,“讨厌,赚我便宜呢。”

    林黛喝了一点酒后,双颊红云飞起,愈发显得白里透红,娇嫩可人。

    林黛今晚穿了一件月白色短裙,上身是一件半袖的白底浅蓝碎花衬衣,露着半截嫩藕似的手臂,半透明的薄薄真丝面料紧贴身体, 恰到好处地勾勒出林黛玲珑有致、凹凸诱人身体曲线,里面隐现着两座山峰的神秘轮廓,引人遐想……

    陈子曰不禁看得有些口干舌燥。

    吃过晚饭,林黛回到房间,感觉头有点晕。起初是想半杯白酒坚持到底的,经不住大家一再相劝,不忍拂逆了大家的意兴,多喝了点,有些不胜酒力的感觉,就拉好窗帘,灯也不关,和衣在床上躺下了。

    躺了不知多长时间,迷迷糊糊中,听见窗外有夏虫呼朋引伴的低鸣,有雨滴和叶绵的声音,更真切的,是房间门铃在执着的“叮咚”作响。

    林黛站起身,头晕的感觉似乎轻了些,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已快十点了。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凑上门镜一看,门外是陈子曰有些变形的侧影。

    林黛稍一犹豫,还是打开了房门,让陈子曰进来。

    陈子曰一进来,就一把拥住了林黛,将双唇凑了上来。

    “要死了,……”林黛推拒了一下,话还没有说完,嘴就被另一嘴给上了。

    陈子曰的嘴里没有林黛讨厌的白酒味,有一股牙膏的清新味道,让林黛感觉很舒爽。

    这次的激吻比上次在湖边时更让林黛陶醉,长、舒缓、深入、热烈,陈子曰的舌尖就像小泽征尔手中那个灵巧的指挥棒,鬼魅般上下翻飞,不断挑动着自己灵魂的神经,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像一块放入口中的巧克力,被瞬间融化,只留下一片丝滑醇香。身体似乎变得柔若骨,一幅随时要坍塌的子。

    陈子曰顺势将林黛放倒在床上,捧住林黛,吸住林黛的香舌,更深入地湿吻起来,同时腾出一只手,向林黛衣服内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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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四章 到女人心里去...

    不知是酒精起了作用,还是屈从了内心某种自己也说不清楚的隐秘欲望,林黛这次没有坚决撑拒,任由陈子曰的手游走至自己后背,熟练地打开了自己乳罩的带扣。

    这只手随即游走回来,像一湾慢慢向四下蔓延的流水,自林黛平坦的小腹缓缓向胸前漫去,触到了林黛结实的乳房下缘,停顿回旋了一阵儿,随即像岸边的潮汐一般,缓缓漫上了圆润的山丘。

    陈子曰没有想到,身材瘦削的林黛乳房竟是如此浑圆饱满,抚在手上,沉甸甸的,弹性十足,温热娇嫩,有种说不出的舒适感,他一遍遍爱抚着这个手感完美的半球,犹如收藏家爱不释手地把玩着一件玉润圆的钟爱古玩。

    林黛的娇喘渐趋急促,一种难以言的酥酥快感自乳房向全身散发开来,不由自主地挺直了双腿,身体紧紧贴住陈子曰。

    陈子曰趁机一粒粒解开了林黛的衬衣纽扣,分开衣襟,里面活色生香的神秘一览余地呈现了出来。林黛的乳房雪白圆润,饱满剔透,仿佛鲜嫩多汁的蜜桃,,让人忍不住要啜上一口。上面羞答答挺起的粉*头,仿佛春天枝头上刚刚绽出的、带有细细茸毛的小小蓓蕾。

    陈子曰乎不能自已,将头深深地埋在了林黛的双乳之间,贪婪地呼吸着双乳的芳香气息,舌尖围绕着圆润的山丘,一点点滑动着,恰似一位三岁孩童,拿着棒棒糖,不舍得大口咬,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小心地舔舐着醉人的甜蜜。

    陈子曰的舌尖终于滑动到了山丘顶端,一口含住了那个诱人的蓓蕾,就像那个孩童手中的棒棒糖已被舔舐得只剩下了樱桃般大小,决然地一口将这最后的香甜全部送入了口中。

    林黛失控地娇呼一声,身体一阵颤,一股热流漩涡状在身体的小宇宙内四散爆发开来。

    林黛感觉自己的心已被点燃,充满了莫名的期待与向往,就像电视里常年重复的一句广告词——“心未动、身已远”,这还是她心里第一次涌上这的感觉。身体就像中了什么魔咒,又像被人下了什么迷药,瘫软力,又异常舒适。

    陈子曰掀起她的裙裾时,她早已力推拒,也不想推拒。

    陈子曰舌尖划过她大腿内侧之际,林黛不由全身颤起来,似有一团火苗正随着陈子曰舌尖的游走而升腾,瞬间吞没了她。她感觉自己的意识陡然变得模糊起来,眼前的一切似乎都不像是真实的存在,房间里昏暗的灯光仿佛来自遥远的过去。内心也在刹那间变得空空落落,一种渴望被拥抱、渴望被充填的感觉油然而生。

    恍惚中,陈子曰仿佛读懂了她的心思,适时温柔地进入了她,填补上了她内心的空缺。

    林黛诧异的是,进入的过程没有丝毫的痛楚与滞碍,是一种奇妙的舒畅与顺滑,记忆中的痛楚与干涩仿佛是一段混淆了时间与地点的错误拼接。

    伴随着陈子曰时而急促时而轻缓的动作,林黛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感觉身体泛起阵阵痉挛,不由自主地扭动着身躯,耳边陈子曰的喃喃低语,她一个字都没听清楚,近乎缺氧的脑子里仿佛在断续演绎着《老残游记》明湖居听书的篇:“只觉有说不出来的妙境,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一处不伏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了人参果,一个毛孔不畅快……”

    就在林黛以为这已是快乐的极致,至乐若此、夫复何求之际,一种可抑制的更极度快感泄洪般喷涌而来,如同火箭升空的瞬间,迸发出坚不摧的毁灭性力量,升腾起一股迅速崩解的快乐,“像一线钢丝抛入天际,那知他于那极高的地方,尚能回环转折。啭之后,又高一层,接连有三四,节节高起……”

    林黛心脏狂跳,肌肉痉挛,口中发出了意识的迷幻呻唤,脑中一阵剧烈眩晕,呼吸似已停顿,周遭万事万物刹那间变得死一般静谧,摄人心魄的强烈爆发感似乎正在将她推向生死边缘……

    林黛感觉自己的魂魄就是在这刻骨铭心的*里,慢慢脱离了自己的肉体,飞升到了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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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 14:41: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第七十五章 到女人心里去...

    按照爱玲的说法,陈子曰就这打开了通往林黛心里的路,让林黛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女人,知道了女人生命里还有那一种奇妙的感受。

    林黛觉得,与沈鹏将这事儿变成了变相的酷刑迥异,陈子曰仿佛将男女间的事儿变成了一种艺术,将男女间的肉搏战演奏成了一曲美妙的音乐。古人喜欢用琴瑟和鸣描摹男女情笃,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这一夜,她与陈子曰不正是合奏了这一首琴瑟和鸣的至乐*曲吗?

    林黛非常珍惜这段感情,女诗人情感丰富,容易冲动,容易被表象迷惑,也容易将自己往书里的情节上套,她想到了“红拂夜奔”的故事,自己可不可以做一回快意恩怨、恣意情仇的红拂呢?她脑海中甚至浮现出了与陈子曰私奔的细节,当然,也就仅止于想象而已,连林黛也觉得自己终究还是缺乏红线女那的勇气。

    但现在,她却突然有了这的勇气,而这勇气,正是将她逼上绝路的沈鹏给她的,是沈鹏的疯狂一步步将她脑海中曾经闪现的这个念头具体化了。

    在医院期间,日夜陪着林黛的是每日以泪洗面的父母,基本上见不到沈鹏的影子。出院后,林黛不敢告诉父母自己已没了身之所,只说是不愿意见到沈鹏了,去了父母家静养。也许是林黛以死抗争的决绝震撼了沈鹏,让他有了些许清醒,疯狂的病态行为暂时有所收敛,每天只是喝喝闷酒,聊地四处游荡,不再去找林黛的茬儿。

    林黛伤好得差不多了之后,收拾了件随身物品,跟父母说回家住一段时间,然后出门后直接去了长途车站,买了一去昱城的车票,义反顾地将身后那个已经易主的家和那个伤透了自己心的男人抛在了身后。她要去找陈子曰,这个按照爱玲的说法,第一个走进她内心深处的男人。

    一到昱城,林黛就给陈子曰打了个电话。

    陈子曰听到林黛来昱城找他,很兴奋,马上亲热地说,今晚就来我家住吧,我们好好聊聊,小江南一别,好想啊。

    林黛很高兴,看来在昱城不愁落脚点了,就在电话里把自己的来意说了。

    没想到陈子曰听了,态度立变,马上改口道,哦,对了,刚才我忘了,有人给我介绍了女朋友,约在今晚见面,今天我们就先不见面了,改天我再联系吧。

    听陈子曰这么说,不怎么谙世事的林黛都明白陈子曰这是故意在推脱,要躲着自己了。

    本来林黛来昱城找陈子曰,是怀着一腔热望的,有些“红拂夜奔”的意思,希望陈子曰能够帮助自己在昱城找一个落脚点,联系一个工作,使自己能够摆脱那个滥赌的丈夫。她心里真的有些担心,沈鹏有了初一,难免不会有十五,说不定哪天真的把自己整个儿给押上赌桌呢。

    可她没有想到的是,陈子曰同是一个薄情寡义、没有一点担当的猥琐男人,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竟如此残酷而现实,一瞬间涌向了林黛的心头。

    林黛哪里知道,对于陈子曰而言,她不过是陈子曰诸多露水情缘中的一个,对于他这种男人而言,没有得到的女人才是最美的,一旦得手,再好的女人也没多大吸引力了。林黛现在身上这么多麻烦,他才不会主动去背这么大一个包袱呢。

    林黛就在心里自念,自己为什么总是遇人不淑,先是沈鹏,现在又是陈子曰,为什么自己遇上的男人就没有个像的,没有个有担当的,是自己运气不好,还是天下男人原本都是这种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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